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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合同模板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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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装修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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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兹有住户________委托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对其购买(或租赁)的由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营管理的________大厦____层____室进行装修。为加强对装修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大厦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员入户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每日每人______元的管理费。

二、装修人员每人须交两张1寸照片,一张办理临时出入证,另一张办理个人档案。

三、装修人员在装修期间不得影响相邻住用户的休息,装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电动机械及进行油漆喷涂等操作。

四、装修人员不准侵扰其他业主(或使用人),不准在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停留。

五、装修人员必须保持公共场所,包括楼梯、过道及墙壁的清洁。不允许将污水、废物倒在楼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杂物,装修垃圾应及时处理。

六、施工负责人要保证各楼层公共设施的完好,如不得随意按电梯按钮,不得乱刻、乱画,不能撬各种门锁。

七、注意用电及消防安全。例如,用电时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源线直接接到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烧水。

八、进行电焊施工必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配备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烟。

九、装修材料超长超宽时,禁止使用电梯。

十、装修人员不准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过夜留守的应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过夜。

十一、施工队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装修。如业主要求违章装修时,应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除业主承担责任外,施工队伍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十二、出现问题时,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双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作主。

十三、如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并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责任书签字盖章后有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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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广州大学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建筑装修、维修、修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建筑,工程,全文共 1881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 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2 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

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2.2 补充合同(协议)书

2.3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 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2.6 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7 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2.8 有关会议纪要

2.9 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3.资质验证:乙方资质情况(详细填写)

3.1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资质许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复审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 甲方查验原件的人员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出具签订本合同的法人。

委托单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名称相一致。

委托人必须是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每份合同均须附有“由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复印件。

3.7 应加上乙方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和电话。

4.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工程类别:乙方施工的项目属于类工程,但乙方的取费与此无关,乙方工程结算按本合同有关计价约定办理。

(不需要)

4.3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层数:_________层

4.5 设产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范围: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劳务作业施工承包

7.工程期限

7.1 合同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2 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应于开工之日起_______个日历天(含所有在内)完成,完工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工程设立以下阶段控制点:

7.2.1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2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3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4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实际完工日期: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等所有合约项目,以书面通知甲方后,由甲方组织检查验收所确认的完工之日即为实际完工日期。

7.4 竣工日期:与甲方承建的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相同。

8.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的,应不迟于本合同开工日期前7天,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补救措施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给予答复,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

9.工期延误:对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顺延合同工期:

9.1 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开工且乙方已提前7天通知甲方者。

9.2 重大设计变更(扩大规模、改变结构、提高标准)且非乙方原因所致者。

9.3 甲方变更计划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并对乙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4 施工中,图纸间断供应,造成乙方停工72小时以上的时间段。

9.5 因甲供物资供应原因且非乙方错报、迟报、漏报物资需用计划所致者。

9.6 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中,现场连续停水或停电超过48小时且当天无法调整造成乙方停工者。

因业主原因应明确,以上原因应有书面的文件资料。

非以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推迟阶段控制点的,甲方对乙方以推迟每天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0.05%累计罚款,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与此有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0.质量等级

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程、技术规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严格按照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工程评定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评定;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的合格等级,按分项工程评定的合格率100%;

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本建设项目为业主与甲方约定的创(杯、奖)项目,乙方必须确保其施工的工程实体和质量保证资料等均不影响该项目标评定。

(质量标准应明确)

11.合同价款

11.1 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以甲方最终审定乙方工程结算书的审定值为准。

(应采用多种形式,如:固定总价、综合单价等)

11.2 签约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执行,无论任何价格上涨或其他任何原因,双方均不做任何调整。

12.图纸和技术资料

12.1 图纸: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范围有关的施工图一式一套(应有两套,其中一套为竣工资料用),或按以下期限分期提供一式一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供图纸;

12.2 资料:设计已有的有关院标(标准图)一式一套(国标、省标由乙方自行解决)。

13.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甲方工作

15.1 组建与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

统一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

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

统一向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财务结算。

15.2 组织图纸会审和工程技术交底,负责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

统一制定各项管理指标。

15.3 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规划现场平面布置(乙方的生产、生活临设费用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应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15.4 负责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

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对乙方已完分部工程和乙方全部完工工程,及时组织检查和完工认定。

15.5 建立统一的质量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区有关规范、标准和业主的质量要求。

15.6 统一向业主办理以下事宜:

15.6.1 必要的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签收、签发;

15.6.2 书面及现场交验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15.6.3 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

15.6.4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协调与处理。

16.乙方工作

16.1 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甲方ci达标和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自费统一着装和布置现场;

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规划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机具,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和施工场地整洁卫生。

按施工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并负责安全保卫。

16.2 在施工的全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和工程需要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件的熟练工人和性能良好的施工机具及检验合格的材料投入施工,确保实现本合同工期目标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指标。

16.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等级。

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检,及时做好施工日志和交工资料所需的各种原始记录。

以上资料均必须分类建档,保证完整齐全,符合交工资料要求。

16.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树木、地下管线和工地附近之交通、电力、通讯、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石油设施等保护工作。

如有损坏、破坏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6.5 做好已完工程、在施工工程和工程物资的保护保管工作和施工安全保卫工作。

乙方所有已完工程,已到位或已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

在施工已投用的工程材料,已进入工地或在乙方仓储区域的工程物资等,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均由乙方承担全部保护、保管责任,倘有丢失、损坏、变质,均由乙方负责补足、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任何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或在施工工程或工程物资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6 按照本合同和项目部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准备计划、进退场人员名册、进退场机具设备清单、月度施工作业计划、季月物资需用计划、月度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及施工统计报表、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工程事故报告、分部工程完工报告、乙方全部工程完工报告、施工图预算书和工程结算书。

16.7 乙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其员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或借口拖欠和克扣。

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员工工资的,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16.8 根据工程和甲方的需要,按甲方要求参与试车、保运。

16.9 按业主合同需由乙方承担的其他工作。

17.进度计划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1日至次月20日)施工进度计划。

必须按照工期要求及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协调、检查、监督。

18.质量与检验

18.1 质量责任:

18.1.1 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工程质量检查、检验、评定、验收业务的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大于_________元的,须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质检人员,工程总造价不大于_________元的,可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的质检人员。

因乙方未设立现场质管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质检人员的,甲方均按空缺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8.1.2 乙方发生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3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等级未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费整改并承担甲方及业主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合成处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1.4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存在明显质量通病或观感质量差而影响交工验收需返工修理的,甲方按每项次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累计处罚乙方并由乙方承担返工、修理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甲方、乙方、业主等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2 检查和返工

18.2.1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8.2.2 对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8.3 隐蔽工程验收:未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所施工的任何隐蔽工程均不能实施覆盖,当乙方施工的隐蔽工程已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隐蔽的内容、地点、申请验收的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再报请业主、监理进行隐蔽验收。

18.4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业主、监理等是否进行验收,当其任何一方认为已经隐蔽的工程需要剥离或开孔重新检验时,均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若乙方原隐蔽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则乙方剥离或开孔及发生的重新隐蔽费用由甲方承担。

剥离或开孔后查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8.5 中间验收

18.5.1 中间验收的内容包括:

a.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对应的部位;

b.交工资料有关的试验记录对应的试验对象;

18.5.2 中间验收程序:乙方自检合格,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必须于当日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组织或报请业主、监理进行检验。

19.安全及文明施工

19.1 本工程控制指标

19.1.1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负伤率小于1.5‰;

19.1.2 杜绝重大机械事故;

19.1.3 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严重环境污染,特大辐射事故;

19.1.4 杜绝火灾事故;

19.1.5 控制噪声、粉尘、渣土对环境的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

19.1.6 达到级文明工地评定标准,不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

19.2 安全责任

19.2.1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乙方应办理其自身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意外保险。

19.2.2 乙方必须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熟悉安全施工管理业务、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施工人数50人以上的,配备1名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员;

不超过50人的,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因乙方未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未按本合同要求配备安全员的,甲方对乙方均按空缺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直至设立、配备完毕为止。

19.2.3 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防护不规范等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此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罚如下:

a.死亡1人罚款_________元,重伤1人罚款_________元,超过1人次的部分加倍处罚。

b.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的,每台次罚款_________元。

c.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严重环境污染或特大辐射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d.发生火灾事故的,每次罚款_________元。

19.2.4 按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核,乙方发生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情况者,乙方除承担甲方的各种损失(包括遭受的罚款)之外,甲方对乙方另行处以每次_________元的罚款。

19.2.5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于施工开始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审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6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由甲方认定及送交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19.2.7 乙方发生十七(一)之中事故的,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19.3 文明施工责任

19.3.1 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其他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级文明工地评定的,甲方对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9.3.2 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环境整洁的,甲方有权雇工清理,其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20.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保修期内,如果在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或故障或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必须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而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若此项工作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作范围的,则全部责任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1.物资供应

21.1 物资供应分工

21.1.1 以下物资均由甲方供应

a.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

b.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估价表)中未计价而应进入预算造价的主材;

c.土建、装饰工程的钢材、木材、水泥、预制构件、铝型材、幕墙玻璃、高级卫生洁具、装饰灯具。

21.1.2 其他材料采供分工:

a.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双方供应的物资均须具有合格证,钢材水泥须有质保书。

合格证、质保书、其他出厂检测资料和装箱清单、样本、说明书等所有资料须及时分类建档,保证做到完整齐全。

21.3 乙方采供的材料与设计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产品,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费用由乙方自理。

21.4 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本月20日至次月20日)甲供物资需用计划,每季度初前10天向甲方编报季度甲供物资需用计划。

若未能按时编报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1.5 物资费用

21.5.1 永久性工程安装的设备、仪表、仪器,乙方只办领用手续,(不进入工程造价)。

如发生遗失、损坏时,乙方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21.5.2 乙方办理材料调拨及设备(仪器、仪表)领用手续后的装、运、卸、保管、看护及必要的仓储设施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1.5.3 所有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场价向乙方划价转帐,乙方亦按此价格列入工程结算。

对乙方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的材料,甲方则按市场价加价20%,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且对乙方的剩余物资,甲方不予办理退库。

21.6 材料员和领用手续

21.6.1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专职材料员,同时,该材料员必须向甲方递交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与本合同相符的乙方委托代理人)确认的任命信函原件一份,并递交附有姓名的样章印模一份。

材料员自开工至完工期间不得更换,确因可以得到甲方认可同意的原因而必须更换时,乙方要向甲方递交正式的任免函原件,且还要重复以上手续。

21.6.2 乙方材料员向甲方领用设备、材料时,必须签办调拨单(或领用手续),调拨单(或领用手续)的签字栏内,必须既有本人的签字,又要盖有经备案核准的本人印模。

21.6.3 材料员必须于每月20日(上月20日起本月19日止)编报月耗汇总报表,编报完毕后与甲方材料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签办手续。

22.施工机具等提供和非永久性工程物资等供应

甲方按21.1分工规定供应工程物资,除此之外的乙方施工、行政、后勤、生活等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用具、器材、设施、物资等均由乙方自行自费提供(解决),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2.1 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和有关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各种施工仪器仪表。

乙方欲使用甲方在现场已有的施工机械或仪器仪表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使用,若发生丢失、损坏时,则须按市场价照价赔偿。

22.2 行政、后勤、生活用车辆和上下班交通工具等。

22.3 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若乙方欲使用甲方已建有的临时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代表同意并于双方达成有偿使用协议后,乙方方可使用。

22.4 办公、空调、冷冻、家电等设备和桌、椅、柜、家具、床具、橱具、灶具、餐具、电话机、传真机等办公及营房设施及生产、生活临时用电所需配电箱、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灯具等设施。

22.5 文具、纸张、帐表等办公用品和卫生、消防、安保等器材。

22.6 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诸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皮鞋、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护罩、射线防护服、射线人员报警器、绝缘(靴、鞋、手套)、电焊手套、胶(靴、手套、围裙)、护脚、口罩、劳动防护(服、手套、眼镜)、工作服、工作帽、雨衣等及其他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等。

22.7 各专业建设工程的作业队、班组及任何工种人员施工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诸如:导链、绞磨、三角架、龙门架、滑轮、索具、地锚、卡环、钢丝绳及卡扣、千斤顶、电锤、冲击钻、射钉枪、拉铆枪、手提砂轮机、手动试压泵、吸尘器、电气焊工具、氧气及乙炔气等气瓶连表、工作台、压力钳、高凳、作业梯、手推车、工具箱等和施工所需的任何其他工具、用具、器具、量具等。

22.8 行政、后勤、生活及临时设施工程所需的任何物资。

22.9 各种周转、摊销、手段性材料,诸如:脚手架材料、模板、跳板、道木、钢平台、胎具、夹具、吊耳、楔子、加固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等。

23.工程预结算

23.1 计价计费约定(有关者填内容,无关者空缺不填)

23.1.1 按工料单价法编制,其中:

a.套用定额估价表(年版本);

b.按21.1.1中材料费下浮_________%;

c.按21.1.1中机械费下浮_________%;

d.按21.1.1中机械费不计取;

e.按21.1.1中脚手架搭拆费下浮_________%;

f.按21.1.1中超高费下浮_________%;

g.以人工费取费的综合人工费单价_________元/定额(估价表)工日;

综合人工费单价中包括人工费和23.1.3.a内容。

h.以定额直接费取费的,综合取费为定额直接费_________%

23.1.2 按综合单价(全费用单价)法编制

a.详见合同附件综合单价清单或

b.具体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综合单价中包括其他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有关脚手架搭拆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超高费、系统调试费、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有害身体健康环境施工增加费、定额(估价表)其他子目系数调增费;

未单独列项的有关施工排水及降水费、砼和钢筋砼工程模板及支架费、特型及大型机械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等和23.1.3.a内容。

23.1.3 说明:

综合人工费单价、综合取费、综合单价除包括以上内容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生产工具用具使用、检验试验、远地施工、工程排污、建筑等垃圾清理外运、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材料设备构件二次搬运等费用;

(2)生产生活临时设施费;

(3)施工机械设备保险、员工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障、住房等费用;

(4)24.5.17、24.5.18、24.5.19的费用;

(5)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及统筹费、利润、税金等。

23.1.1 及23.1.2的价格均不因任何价格上涨,国家或地区政策性调整和天气、气候、地质、场地、现场、环境等影响及其他外部干扰因素而做调整。

23.1.1 及23.1.2中,乙方均不另行计取以下费用:

①甲供和乙供物资的工地保管费。

②乙供材料检测、复试费

③向甲方办理调拨或领用手续后的材料、设备、构件等装、运、卸、清理、点件、保管、防护、看护和必要的设场、设库、及货架、道木、蓬布、栅栏、刺网、围墙等费用。

④设备单机试运(72小时)的费用

23.1.4 临时用工的综合人工单价(包含费用同23.1.1.g,每工按8小时,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不分白天和夜间,技术性用工不分工种。)

a.参加甲方牵头的联动试车或投料试车: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b.参加甲方牵头的保运:技术工人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元/工日

c.装卸搬运工:_________元/工日

d.勤杂工:_________元/工日

e.不能套用定额的用工:_________元/工日

23.1.5 关于调整工程费用的因素

a.以下变更可以调整(增减)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变更原设计标准;

(4)变更原设计的建设规模;

(5)变更原设计的建筑结构;

(6)非乙方原因,经业主批准的材料代用;

(7)因设计修改、变更造成乙方相应变更部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8)设计修改、变更单项次直接费净增(减)超过_________元者。

b.以下情况,可以调增工程费用并以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结算为准。

(1)联动试车;

(2)投料试车;

(3)保运;

(4)甲方另行委托乙方完成非乙方工程范围及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23.1.6 以下变更、签证情况,不能增加工程费用

a.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或材料代用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不但不能计取,还应承担一切责任和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b.乙方直接从业主或监理收(领)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工作委托单等

c.无效的签证单:

(1)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材料人员、材料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材料代用和拆除工程物资回收签证;

(2)甲方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科长、预算人员、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项目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不全或未加盖项目部所在单位印章的现场签证;

(3)甲方签证人员未写明具体填办内容,含糊其辞,诸如使用工程项目属实、情况属实、同意办理等用语的;

(4)甲、乙双方签证人员在签证单中自行填写有关工程实体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含其他费用)价格的;

(5)违背劳务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层文件有关约定、劳务作业层投标议标有关承诺以及与相关定额工作内容发生内容叠加重复等不应签证的错误签证;

(6)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返修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的;

(7)乙方只能提供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

(8)未编号或编号有矛盾的;

(9)事后补办的。

23.2 施工图预算

23.2.1 编报时间: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21天内。

23.2.2 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3 工程结算:

23.3.1 编报时间:于甲方组织检查且对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后28(14)天内。

23.3.2 编报份数:乙方向甲方编报一式六份。

23.4 延误处罚:乙方推迟23.2或23.3编报时间的,甲方均按推迟每天以_________元累计处罚乙方。

23.5 工程结算审核与审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乙方投标、议标商务报价及合同中规定的结算办法审核乙方工程结算,甲方对乙方的工程结算一审、二审、审计均应按乙方工程结算书原件及所附工程变更单原件、现场签证单等原件进行审理。

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的审核程序为:项目部一审,于收到乙方工程结算书后42天内完成;

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二审并在二审结算书中附列24.5扣减项费,二审应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之内完成。

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合同预算部门已经二审的工程结算项目,甲方将根据结算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甲方审计安排而进行全面审计或部分审计或有关24.5扣减项目专项审计;

甲方的审计应于二审完成后28天内确定审计内容,于确定审计内容后42天内完成审计。

凡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审计值为准,未列入审计的项目,最终结算值以二审审定值为准,只有该两种情况并加盖甲方法人单位预算专用章的工程结算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结算书,甲方将不予认可。

24.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

24.1 甲方不向乙方拨付工程预付款。

24.2 工程款拨付计算约定

24.2.1 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各期(月度)工程款拨付额=(报告期形象进度造价审定额-报告期材料费暂扣额)*60%-报告期应扣减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2 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一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一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一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6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一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3 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的合同预算部门对乙方编报的工程结算已完成二审(以下简称已完成二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二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二审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_

__70%-合同生效至完成二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4 甲方对二审后的工程结算已完成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已完成内部审计),则从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暂定额)__75%-合同生效至已完成内部审计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

24.2.5 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则从合同生效至甲乙双方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的累计拨付控制额应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按26.5计算的保修金。

24.2.6 乙方保修期已满,则从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的累计拨付控制额为:(工程结算最终审定额-甲供物资甲乙双方对帐确定额)-合同生效至已办完财务结算期间应扣减的有关24.5中的费用-保修期间应扣减有关26.4.3的费用。

24.3 以风险共担为原则,乙方承诺以下事项:

24.3.1 因甲方承建本建设项目时,对业主已垫资,故乙方同意按垫资额的比例分摊,分摊比例为____%,分摊金额为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交付完毕。

24.3.2 在甲方未同业主办清建设项目最终竣工结算之前,甲方可以不最终审定乙方的工程结算。

24.3.3 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已结清工程价款,但是,对建设项目外部审计中,审减与乙方工程范围及工程费用有关的审减费用,仍需再相应调减乙方的工程结算和财务结算,并由乙方向甲方退还审计所审减的相应费用。

24.3.4 甲乙双方虽然已办完工程结算或财务结算或保修金结算,但当期甲方对乙方的已付款占应付款的比例已不低于甲方对业主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情况下,甲方可不受24.2及24.4约束而停止拨付工程款。

24.3.5 若因业主拖欠甲方工程款,在甲方催要无果、面临形成呆帐、死帐情况下,经甲方申请或起诉后仍无法回收工程款的,甲方仅按其已收款占应收款的比例,等比例结算乙方工程款,乙方自愿承担与甲方相同的损失率所对应的损失费用。

24.3.6 业主以其实物折抵甲方工程款时,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业主折抵给甲方的实物并以业主折抵原价加运杂费计算,作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24.4 付款程序

24.4.1 乙方工程开工至施工的全部工程完工认定:

a.乙方于每月21日向甲方编报月度(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完工认定的于次月21日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1)并附该期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一式四份。

b.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编制要求:按专业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列,分部工程中仅计入其中的已完分项工程,其中的未完分项工程只有在其完工后,才能在相应的报告期(月)列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

对于没有任何已完分项工程的月份,乙方应在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上填写本月无字样而报送甲方。

c.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报送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及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甲方对乙方按推迟每天以300元累计罚款。

编报准确度低于90%的,每次按每相差1%以100元累计罚款。

d.每期付款申请均应在项目部审签后报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和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

该阶段每期完成期限均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和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2 乙方分别于工程结算经甲方一审、二审、审计完成后14天内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一式一份。

甲方项目部审签后报其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

该类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编报未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3 按23.5确定乙方的最终结算值后28天内,甲方对乙方依据最终结算值和24.5、26.5办理竣工结算。

在甲乙双方已办完竣工结算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表式见本合同附件二.2),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4.4 保修期满后14(30)天,乙方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填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尾款拨付申请表,由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及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该项工作自乙方已向甲方项目部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编报已竣工结算项目劳务施工作业层工程款拨付申请表后21天内完成。

24.5 工程款计算时,从形象进度造价审定值、已审工程结算值(一审、二审、审计)、包括各期付款和财务结算,均应扣减下列中的有关者费用:

24.5.1 甲方供应的划价转帐物资费用;

24.5.2 超过工程结算材料分析耗用量按21.5.3扣罚的超领材料费用;

24.5.3 在甲方同意情况下,乙方向甲方领用的应由乙方供应的22.4至22.9者,甲方按市场价加价20%划价转帐的费用;

24.5.4 乙方丢失、损坏的永久性工程的设备、仪器、仪表或设备安装专用工具或备品备件或配套器具等应赔偿的费用;

24.5.5 使用甲方施工机械、仪器仪表的租赁费用;

24.5.6 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的分摊费用;

24.5.7 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一般不存在,若有工程预付款情况时、每期给付工程款时、分期按比例扣回);

24.5.8 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

24.5.9 乙方发生的水电费;

24.5.10 按本合同有关处罚规定考核,对乙方的罚款;

24.5.11 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考核,乙方应承担有关方损失的费用;

24.5.12 保修金(按保修条款规定办理);

24.5.13 由甲方代缴代扣的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4.5.14 劳保统筹费;

24.5.15 总包管理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4.5.16 配合费分摊(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计算);

24.5.17 当地收取的各种规费和基金:规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综合服务费,工程(劳动)定额编制管理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建筑管理费,治安联防费,工本费、流动人口工本费、劳动用工年检费、建筑企业生产操作人员法定培训费、组织机构ic卡工本费、合同公证费、合同鉴证费、合同,噪音扬尘排污费、城市垃圾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费、绿化费等。

基金包括但不仅限于防洪保安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等。

24.5.18 当地收取的其他费用;

24.5.19 应由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24.6 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均可以暂停计价及暂停付款

24.6.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签字盖章手续尚未办理完毕之前。

24.6.2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足履约的。

24.6.3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施工图预算书的。

24.6.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的。

24.6.5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编报工程结算书的。

24.6.6 乙方进场的施工机械性能不良或外观锈、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7 乙方供应的材料缺少合格证、质保书等质量保证资料,在甲方书面通知补足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8 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甲方书面通知撤换而在七日内未见乙方执行的。

24.6.9 乙方亏欠其在本工程上的员工工资尚未补发的。

24.6.10 乙方亏欠供货厂商在本工程上的供货款尚未清价完毕的。

24.6.11 乙方将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的。

24.6.12 乙方开户行或帐号与本合同附件及签章栏内容不符的。

24.6.13 按本合同有关经济处罚和损失赔偿条款计算的费用,累计已超过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乙方届时尚未向甲方交清差额的。

25.文物、古迹和地下障碍

25.1 施工中发现古器、古物、钱币、宝藏、珍品、珍宝、埋藏物品、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或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须立即停止施工,立即通知甲方和保护好现场并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

若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擅自移动、取走或损毁,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或破坏,则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5.2 乙方在施工中,应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古迹,采取保护措施,予以妥善保护。

如因乙方施工方法不当或疏忽而致古迹损坏的,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各有关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25.3 地下障碍: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26.保修

26.1 保修范围: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实体

26.2 保修内容:本合同保修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包括:

26.2.1 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26.2.2 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安全的。

26.2.3 出现故障、降低使用效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26.2.4 其他质量缺陷。

26.3 保修期限: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和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约定而确定本工程保修期限,对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责任为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未规定年限的按50年保修责任期,其对应的保修金结算期限为5年。

其他工程保修期为保修期从业主对甲方承建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4 保修责任

26.4.1 保修期内,乙方的法人单位、本工程乙方代表、有关职能部门等地址、通讯联络等发生变动时,均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确保联络畅通。

26.4.2 保修期间,乙方须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日内派人到场修理,涉及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26.4.3 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a.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场修理而致甲方或业主另行委派或外委第三方进行修理所支出的一切费用。

b.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所有人、使用人、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费用。

c.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保修造成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甲方的罚款。

因乙方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d.因乙方的工程质量缺陷或乙方未完全履行保修责任造成业主扣罚甲方保修金的全额费用。

26.5 保修金额:按乙方工程结算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各项取费、税金等之和的5%(随业主合同定)计算,保修金不计利息。

26.6 保修金结算:按24.2.6和24.4.4约定办理。

27.商标、专利、著作权或

乙方在本工程中,如欲使用具有、专利权、著作权或版权的设计、设备、材料、技术方法时,应合法取得有关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在工程施工中或完工后,如因乙方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而遭受法律追诉或民事赔偿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28.不可抗力

2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已对工程造成破坏且被有关部门判定为不可抗力的风、雨、雪、洪、震自然灾害。

2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16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及损失情况和预计清理及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36小时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28.3 甲方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8.4 甲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机械设备、设施损坏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8.5 停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而在施工现场留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

29.保险

乙方必须对与之施工工程有关者办理以下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29.1 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

29.2 为施工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办理保险。

29.3 为自有人员办理保险。

30.乙方履约保证金

30.1 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至保修期满。

30.2 保证范围:本合同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交工验收、保修及乙方的一切责任、义务、工作等。

30.3 保证金额: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向甲方交清。

30.4 履约保证金结算:于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按本合同有关处罚和损失赔偿约定计算扣除的处罚和赔偿费用后退结余款,当处罚和损失赔偿费用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则由乙方届时补交。

31.争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31.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1.2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32.其它

32.1 乙方任何采购、购买、租赁、借款、招工(征用)等经济活动均必须以乙方名义签约、结帐、付款,甲方对乙方不提供任何担保。

如乙方发生或任何经济纠纷,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工作联系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办理经济往来。

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2.2 乙方不得串通任何单位或任何自然人以乙方名义挂靠承接本合同工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或转包或挂靠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处罚乙方且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级罚款均亦由乙方承担。

(另计)

32.3 施工中,甲方向乙方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单已达两次且乙方整改不认真、效果不佳者,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2.4 乙方必须加强其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的身份及表现,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的逃犯。

乙方必须成立治安保卫组织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

乙方必须杜绝刑事案件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因乙方发生刑事案件、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乙方及其他有关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5 乙方必须加强其现场管理工作,不得容留无的孕妇和无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拒绝计划生育登记、不服从各级计划生育管理等各类人员;

必须确保计划生育率、晚育率、节育率、育龄妇女孕情掌握率指标均达到100%,凡乙方违反以上约定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双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32.6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且甲乙双方办清竣工结算(财务净结值结算)后除保修条款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结算保修款后有关保修条款亦自行失效。

32.7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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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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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建筑装饰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简称。建筑装饰是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物理性能、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建筑装饰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人类品味生活,品人生的重要朋友。由于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快,会使人们的神经紧张,下班后,很想真正的放松一下。这时很需要家的温暖。所以,在做家中装饰时,一定要注意温暖。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范本一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1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5.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范本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室厅厨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见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预算书》。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即应付35%工程款;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后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算。(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内验收)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为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人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

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收据向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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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装修材料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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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____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____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砖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 税金(

3.41%):______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入》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________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30% _____________元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35%_____________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30%_____________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5%_____________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100%_____________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____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

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

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

三: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

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

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

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

七:工程保修单位。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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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区域建筑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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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工程地址:

3。居室规格:。

4。工程内容:施工图。

5。工程开、竣工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大写(¥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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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装修室内设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设计,全文共 2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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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室内装饰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档。

2、本合同设计专案的规模和内容

1.1、工程名称:

1.2、规模:建筑面积约㎡。

1.3、设计范围:室内公共空间。

1.4、安装工程设计范围:

电气系统:电气线路、照明器具、开关插座平面布置图、系统图。

弱电系统:按内部装修要求所需设计的网络、电视、电话系统(不含消防设计、卫星有限电视、程式控制交换机系统)。

1.5、装饰设计各阶段及工作内容(A.B.C):

A:方案概念设计阶段:

1. 设计说明;

2. 装饰设计范围内平面布置图;

3. 部分主要材料样板实物;

4. 设计方案幻灯片。

B:方案深化设计阶段

1.装饰设计范围内室内平面布置、局部平面图;

2.装饰设计范围内天花布置、照明平面布置图;

3.装饰设计范围内的主要地面拼花图;

4.装饰设计范围内的主要立面图;

5.实物样板:木饰面板、墙地面砖、大理石花岗岩、墙纸、布艺、地毯等;

6.图表样板:五金、灯具、洁具、活动家具品牌规格技术图表;

7.设计说明

C:施工图设计阶段

1.设计说明;

2.室内平面布置图;

3.地面拼花图;

4.天花布置/照明平面布置图;

5.剖面图;

6.必要的施工节点大样图;

7.照明线路平面布置图/系统图;

8.插座线路/系统图;

9.弱电线路平面布置图/系统图

10.冷、热水线路平面布置图/系统图;

11.装饰设计范围内主要功能区的部分电脑或手绘彩色效果图。

3、设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1、本合同设计费计算方式:每平方米设计费为人民币 元。按实际设计面积计算,合同总金额为: 元整。总共分三阶段支付完成,设计内容包括设计方案效果图( 4 )张以及全套施工图。

1.2、第一阶段:

乙方完成A阶段初步设计并交付给甲方且通过审查后,甲方应于次日内支付乙方第一期款,即总设计费的50%,计人民币 元整。

1.3、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一期设计费后,应于 日内完成B阶段的深化设计方

1.4、第三阶段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设计费后,应于 日内完成C阶段全套设计图纸,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次日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次日内支付设计费第三期款,即总设计费的20%,计人民 币 元整后,图纸归甲方所有。

4、设计时间

1.1、在甲方提供所有所需资料后开始做室内设计施工图时间约为 天。

1.2、 在装修施工进场后,全程跟踪,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逐步做施工图修改,已达到设计效果。

5、甲方应完成的事项

1.1、负责提供本合同所需要的水电、空调、消防图及房屋原始结构图。

1.2、负责提供有关需要修改、变更设计得书面函件。

1.3、负责协调乙方与施工方的工作衔接。

1.4、负责组织图纸交底及有关工作验收工作。

6、乙方应完成的事项

1.1、负责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有效地通过图。

1.2、负责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按时完成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方案,按时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提交有效设计档 份。

1.3、尽量采用新材料、新工艺降以低工程造价。设计装饰标准应达到装饰要求。

1.4、负责对其内容做必要的及时的修改、调整和补充。

1.5、负责本专案施工过程中实行跟踪服务,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设计落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1.6、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有关技术说明,并参加施工工程中的部分验收及竣工验收,妥善处理有关设计与施工方的沟通问题。

7、甲方违约责任

1.1、如甲方未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影响乙方设计时间,本合同设计时间顺延。

1.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乙方设计费用,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应付未付部分 X %的违约金,设计时间顺延。

1.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1.4、甲方中途不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

8、 乙方违约责任

1.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设计图纸,每延误一天,减收设计费的 X %的违约金 。

1.2、乙方未按本合同进行跟踪服务和参加有关验收工作,承担设计费的5%为违约金。

9、其他事项

1.1、乙方对本合同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为:现行国家相关建筑工程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

1.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档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应该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3、 因人力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甲方委托乙方为本合同内容之内的工作,新增加部分另行计算。

1.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方案、档、资料图纸、资料、计算软体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档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於本合同外的专案,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责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6、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定,有关协定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0、甲方应以施工图纸为最后验收标准,效果图仅作为参考图案,不作为验收标准。

1.11、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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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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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芜湖XX公司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面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施工工期:土建工程未完善,需至________年____月份完工)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7、合同价款:参照工程立项清单(合同附件),即人民币元,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应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要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时乙方应及时向甲反应,甲方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要和样本一致,如有变动要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善自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加以处罚。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并加以处罚,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6、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

7、甲方在本工程中对分项工程有改动,但在分部工程之内不另计价。得另计价部分乙方要提前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同意甲方不给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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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0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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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合同编号

(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__]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 元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 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

3.3 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 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4.4 项目经理具体职权:

第5条 发包人工作

5.1 在开工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 份,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 在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

5.3 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 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 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 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 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5.9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 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 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 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 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 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 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 施工进度与工期

7.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 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 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 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 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 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 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 试车

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

9.2 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 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 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 安全生产

10.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 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 材料设备供应

11.1 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 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 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

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 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 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

12.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 工程变更

13.1 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 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 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 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 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 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 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 质量保修

15.1 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 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 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 合同解除

17.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 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 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 不可抗力

18.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 合同终止

20.1 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 合同份数

2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

附件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 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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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物装修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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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

5、工期:___________

1)工程施工工期为___________

2)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按约定的工期完成,竣工工期每延期___________天按___________元处罚。如遇不可抗力,乙方须及时报告甲方现场代表,经甲方现场代表书面认可后,方能顺延工期。工期予以顺延后,工程价款不予增加。

3)工程完工后,甲方审批竣工验收报告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如一次验收即通过质监验收,以甲方认可的申报竣工验收日为本工程竣工日期。如一次验收未通过,则以最终质监部门验收日为竣工日。

第二条:产品及材料要求

1、满足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1)防盗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要求,五金配件齐全,并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2)防腐材料、填缝材料、密封材料、水泥、砂、连接板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防盗门码放前,要将存放处清理平整,垫好支撑物。如果门有编号,要根据编号码放好;码放时面板叠放高度不得超过___________;门框重叠平放高度不得超过__________;要有防晒、防风及防雨措施。

3、金属厚度:___________门框:___________内门板:___________镀锌板:___________。

4、内填充物:高级航空铝箔

5、防盗筋:按国家要求标准

6、锁具:符合国家防盗要求

7、配件:配件必须齐全

8、铰链:可调铰链、每单扇门必须配四片铰链承重,安全可靠、调整方便

9、质量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才能安装。乙方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资质证、营业执照、检测报告书等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维修卡,以便备查。前述证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

三、工程量、单价及总价款

1、单价包括运输保管费、上下车劳务费、维修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及厂家对用户的承诺、售前售后保修等费用。

2、工程量以具体实际安装的工程量为准。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当所有安装材料到达甲方施工地后,定金自动转为货款,甲方付到总工程款___________%;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结清剩余工程款。

五、安装质量及质量保证期要求

1、安装质量要求:

1)主控项目

①防盗门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防盗门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防盗门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④防盗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

2)一般项目

①安装必须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框与墙体连接所用膨胀螺栓与留孔相符。

②门框与墙体间缝隙应嵌填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③门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无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注:安装完毕,乙方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所有安装工程经甲、乙、监理三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三方代表签字确认。乙方当场将所有钥匙交付给甲方。

2、质量保证期、保修:乙方对所订购的各类门保修期一年,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计算,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修,所支出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安装质量。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工程项目进度进行安装。

有权接受乙方交付的所有防盗门钥匙并自行保管。

提供堆放场地和协调施工现场工作。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

2、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在材料到达工地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9项的约定提供相关证件作为合同的补充说明。

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规定进行施工,积极做好安全施工工作,从进场安装至安装完毕,因安装施工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配合甲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进行安装施工,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

承担安装所发生的运输、上下车劳务费等相费用。

因安装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产生的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按照工程验收规定要求负责竣工验收等有关资料的编制,经甲方、监理方确认后并入土建方工程资料。

保证提供的防盗门质量,实行三包政策。

在质保期内,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___________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做好维修工作。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应积极遵守并履行,如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合同总价款项。

八、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互谅互助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如有需要可以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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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装饰装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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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建工街道办事处

承包方(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 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 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约定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约定

1、 结算方式:(1)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 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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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区域建筑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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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东莞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地址:__市__镇___路___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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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广州大学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建筑装修、维修、修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建筑,工程,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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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建筑装修维修修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按国家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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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物装修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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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寓__________号房屋,工程已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装修工程质保合同范本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装潢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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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室内装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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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丰县凤鸣职业培训室内装修

2. 工程地点: 丰县人民西路中阳商城S4-2-402

3.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5.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5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千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5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 年1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xx年 1月10日。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 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

(3) 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 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 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

(2) 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 委托史志鹏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 开工前 1 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 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 乙方责任:

(1) 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 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 委托杨硕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5000 ( 伍仟元整 )。

4.支付采取 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 20 %,计¥:1000 ( 壹仟元整 );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 计¥:4000 (肆仟元整 );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 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 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 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 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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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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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磋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建筑装修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双方有关事且宣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 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概况及质量要求。

1、 装修标准:住宅楼室内装修:

2、 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各工程施工程序严格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及做好有关保养工作,凡隐蔽工程均需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各项工作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努力争取优良。

三、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一切施工程序均按单包方式进行施工及管理。

2、 工程施工承包内容:

住宅楼室内外装修:

四、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征地、折迁、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报建等有关建房的行政手续和三通一平工作,按时保量将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运到工地50米以内,适时装配所需施工机械备,按规定做好甲方本职内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2、 乙方职责,乙方依据承包施工内容,认真组织好工程施工所需达标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和制订施工计划等施工前期的相关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时间第一,成信合作,文明施工的管理宗旨。按时保质完成不同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施工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施工单价:

2、结付方工式:

六、工程有关事项: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分工和指挥,实行层级管理,如有违约和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民事、刑事、经济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同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 安全生产: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如有违反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如有出现任何人为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3、 工程材料、用具、设备等一切用料,均由甲方依据工程所进行分配并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 甲方提供地切机械、用具和领原料,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并按规范保养好,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按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5、 任何员工不得在工地吵架、斗殴、汹酒、赌博、闹事等一切违规行为,做到尊上爱下,文明施工,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均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

6、 未尽事宜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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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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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承包范围: 等工程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1.5、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二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甲方指令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安全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单位(住户)的关系。

第四条:工期约定

4.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甲方指令、设计变更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

(1)固定价格。

(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工程规定和 工程建筑计价规定计算总造价,并按实际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调整和总价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支付工程款:

(1)工程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2)工程工作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工程款 元整;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作量经审计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工程审核总价的95%,5%的余款为质量保证金,半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定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没和防火的约定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的相关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连续停工7天以上,甲方应按照国家及上海市建筑工程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怠工费。

8.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赔偿金。

8.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工程竣工结算

执行上海市20__定额;费率参照上海市发布的费率参考标准并考虑到夜晚加班施工、民工涨价因素,土建装修执行9%(记取基数为直接费)、安装执行48%(记取基数为直接费),措施费按5%执行,抹灰油漆工98元/工日、木工106元/工日、砖瓦工90元/工日、其余工种80元/工日,加班费不再另计;材料按合同工期内市场综合信息的有关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其规格、式样、主材价格须经甲方认可。总工程款按总队审计部门审定金额结算。

10.2、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所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技术及质量标准。

10.3、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场地及水电费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实结算。

10.4、其他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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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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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元整;

2、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_____%,计(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3、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合同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维修约定

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个工作日。

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偿维修。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偿服务。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发包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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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室内装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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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 居室规格: 房型___________ 平方米。(附: )

三、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项目单》和施工图、效果图等。

四、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包工不包料)。

五、开工日期:20 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20 年____月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其品种、规格、名称需经双方认可。

二、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三、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书面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四、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五、 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对乙方的全部施工活动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同意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的监督及管理,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向______________缴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在质保期满后返还乙方。

第四条:材料供应

本工程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材料管理,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进行监督。

一、乙方依据甲方所确认的施工图纸向甲方提出书面的材料采购计划书,明确所需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

二、甲方根据乙方所报计划采购材料。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对材料的保管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将工程价款交予___________________保管,并委托__________________按期支付乙方。

二、 甲方逾期付款系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三、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对工程价款的支付予以监督。具体方式如下:

第六条:工程工期

一、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总价款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二、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一、甲方责任

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相关图纸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二、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负责把施工产生的垃圾运出施工现场。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乙方因工程施工出现乙方人员伤亡及施工现场周围人员的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向本合同中甲方装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工程完成后,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委托________________将余款交付乙方。

第十二条:自交付之日起,装修质保为两年,在此期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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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装修材料供货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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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3)单价(元/3)货款金额(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作为收货确认。但签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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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区域建筑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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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2、工程范围:该工程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施工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工程期限:工程期限为______天,开工日期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______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______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______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顺延:(1)工程量变化;(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3‰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等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保证居室内上、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6)乙方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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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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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合同编号

(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                                  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          元以下(含                )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 元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3条 语言文字及运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国家标准、规范和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的有:

3.3 国内没有相关标准、规范的部分: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提出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发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工程师及项目经理

4.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受委托的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等详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全面履行。

4.3 承包人委派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4.4 项目经理具体职权:

第5条 发包人工作

5.1 在开工前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 份,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技术交底。如使用国外图纸的,其翻译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2 在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被修缮或装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场地内各种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或施工场地滞留的家具、设备、陈设及其他物品采取保护措施。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

5.3 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5.4 协调处理保护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5.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气、电讯设备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及其他要求。

5.6 协调做好施工场地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协调好周围邻里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 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应有相应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并报有关部门审批。非结构修缮或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及设备管线,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5.8 发包人应完成5.2、5.3、5.4、5.5、5.6、5.7各项工作或其他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具体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5.9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验收和检查,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其他各项事宜。

第6条 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参加图纸及作法说明交底,拟定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交工程师审定。

6.2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规定、环保规定认真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场地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工作;做好质量验收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3 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及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及施工场地内不易移动的家具、设备、陈设不受损坏。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关系。

6.4 不得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及设备管线。

6.5 工程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对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家具、设备、陈设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6 凡因承包人原因,违反6.2、6.3、6.4、6.5款的规定,造成损坏和罚款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7 协助发包人完成5.8款约定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7条 施工进度与工期

7.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内容和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能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承包人按照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顺延,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申请,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作答复视为同意延期开工申请,工程师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顺延。

7.2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以内给予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承包人可以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3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因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7天内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误的,经工程师认定,工期顺延。

7.4 承包人应按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提前竣工协议,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价款并为提前竣工创造条件。

第8条 质量检验与隐蔽工程验收

8.1 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标准,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实物依据。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图纸及作法说明要求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封存,其制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2 双方约定该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 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在自检之后的4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由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时验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8.3 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样板间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随时接受工程师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8.4 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含隐蔽工程复检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拆除、剥离、开孔、返修、重做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5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师指令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隐蔽工程要求复检仍为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工期顺延。

8.6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9条 试车

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内容及范围应与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范围及费用计算:

9.2 设备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试车。凡具备试车条件的,组织试车一方应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共同为试车提供便利条件。试车合格后,在试车记录上共同签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试车的一方应承认试车记录。

9.3 因设计原因或因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应该修改设计或重新购置设备。承包人协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发包人应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原因,致使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施工或购置设备的各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5 工程师在试车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后24小时,视为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0条 安全生产

10.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防火规范要求,并对其在施工场地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凡因发包人原因违反安全及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10.2 承包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及防火规范组织施工,做好现场设备管线、通道等防护围栏,在危险地段安装警示牌或警示灯,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环境、不停止使用建筑以及在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10.3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11条 材料设备供应

11.1 双方约定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凡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附件二规定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的要求进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材料的验收、试验和保管工作,发包人支付保管和试验费用,费用的计算: 凡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规定或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1.2 凡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质量和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因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给工程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

11.3 双方约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 应提供材料的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共同封存,做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凡材料不符合样品或样本的,由供货方承担资任。

11.4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12条 合同价款与交付

12.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12.2 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原因等。双方约定具体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计算方法:

12.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价款,尾款待工程结算时一次支付。

第13条 工程变更

13.1 因发包人原因,需要对图纸及作法说明,工程量进行变更的,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通知及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及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13.2 承包人不得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的设计、材料作法和设备变更,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工程师同意而擅自变更的,应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发包人损失。

13.3 工程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均应积极办理变更洽商手续,并应按变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 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确认后14天内,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内容提出工程价款变更报告,报经工程师确认,工程师在收到变更合同价款报告后14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没提出处理意见,视为同意变更价款。

第14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4.1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4.2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损失责任。

14.3 竣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因特殊原因,双方约定或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协议。

14.4 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不得使用。因发包人强行使用致使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及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

14.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竣工结算。

14.6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款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的,从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4.7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14.8 双方对竣工结算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第15条 质量保修

15.1 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关于质量保修的规定;对已交付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保修书的时间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保修书(附件三)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16条 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16.1 发包人未按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或未达到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还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16.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6.4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和索赔证据。

16.5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索赔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意见及要求延长工期或经济损失赔偿报告及相关资料。对方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证据,在规定时向内未作答复或进一步提出要求,视为索赔已经认可。

16.6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采用以下其中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单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双方接受、仲裁机构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7条 合同解除

17.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3 承包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约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其他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 一方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17.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撤出提供便利条件,支付以上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7.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18条 不可抗力

18.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当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8.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19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20条 合同终止

20.1 除本合同条款第15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0.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21条 合同份数

2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1.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份。

附件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 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7.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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