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林荒山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随县殷店镇 村委会
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 西:
南: 北:
二、转让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20xx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20xx年后(即 年 月 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
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 受让方:
见证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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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山林流转合同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合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 )的荒山 亩流转给乙方使用。林权证号( )。
二、土地流转期限:流转期限为3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41年 月 日止,共计30年。
三、土地流转方式及流转用途:
流转方式:转让
流转用途:发展经果林、种植业、养殖业。
四、土地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按所得进行“二八”分成,即乙方卖树除税后的所得,甲方得两成,乙方得八成。
2、土地流转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费用现金一次性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约定流转款。
2、监督乙方依法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行
3、甲方应当保证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水、电、路通(电只提供220V照明用电)。
4、乙方有权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目的,他人不得干涉。
5、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财政继承权,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在承包期内有合同转让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7、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阻止国家及各类企业事业建设用地,对占用园地、苗木、地面附属物等赔偿费用应归乙方所有(标准应按当时市级政府补偿标准),地皮赔偿费用归属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果树等一切附属物应归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必须及时处理。
8、在承包期内,乙方不承担合同外任何附加费用。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乡级司法机关公关公正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司法机关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2:2025年农村山林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开发山林坡地,发展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发包林地的面积、位置:
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体面积、位置以山林证附图为准)发包给乙方使用,该林地四至范围:位于东江山的林地,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计______亩;附发包林地的《林权证》及四至范围图复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经营范围:
乙方承包期内林地用途为发展生态农业、种植茶叶、果树、兴建茶叶生产加工厂房、仓库和宿舍,开发经营农业科技园艺、旅游观光业,农艺科技培训等。
三、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叁拾伍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林地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1、该林地______年承包款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担地上附着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甲方原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2、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原甲方地上附着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由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砍伐手续,手续到位之后三个月内砍伐完毕。无需办理砍伐手续的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清理完毕,不得拖延时间妨碍乙方进场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归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满后除由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花木苗场内培育的苗木归乙方处置外,地面不动产(包括厂房、宿舍、办公处所等所用房屋、水电及道路设施、观光景物以及茶园、果树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毁坏。
六、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包的林地必须为无争议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完成国家发包林地的有关手续、解决村民因发包林地引发的矛盾,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的问题。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现有道路畅通,并无偿提供现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承包期内国家对农村林地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自负盈亏,并负责缴纳经营生产过程中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缴的各种税费,承担修缮通往林地通路的责任和义务,如需改变道路现状(扩大路面,改变走向等),甲方应提供协助,但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在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在不影响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承包范围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山洞)为乙方开发利用,但不得破坏。
5、乙方经营生产的项目、品种,如遇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归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为确保甲乙双方用水安全,山溪两侧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转让
在承包期内,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资或重新发展,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和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开发,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妨碍本合同的执行。
3、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或变更,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及政策性征用该林地时,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种农作物,建筑设施等林地附着物,政府给予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因甲方人为随意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水资源紧张时,乙方应先满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后,才能取水生产。
6、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约,双方应提前_____个月进行协商。同时,甲方有权公开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不成时,乙方应按时依约迁出,逾期不迁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迁出后乙方遗留的财物超过一个月,甲方视作乙方放弃物权处理。
十、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严重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其一切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应作说明,未作说明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为准,补充协议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扩大经营范围,不得种植对环境及生态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树,亦不能让原有的桉树再生。不得进行工业生产。不得在林地内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和存放各种违禁品。
2、 乙方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包括养殖的禽畜的粪便,不得污染环境,尤其是水源,各种排放物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 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任何矿产资源的挖掘和开采,包括土方,应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变。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证机关保留_____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篇3:郊区山林护林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顺德市**镇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泡沫加工厂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概不负责。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XX年8月日起至XX年8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1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年。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承包款8300元,尾数在最后一个月结清;第一次缴交承包款时间为XX年9月5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20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纳30000元保证金。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30000元。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影响,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处理。
2、甲方将原购买的其他厂的废泡沫(包括蚬华、福星、等)移交给乙方购买,但乙方不得自行与厂家重新洽谈价格或签订合同,如有价格等因素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前去与厂家处理解决,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3、甲方以前购买的厂货废泡沫,如受价格变动和其它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厂货不能再继续购买的,甲方不负责任,不减少承包费。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新找到的废泡沫货源和购买的废泡沫厂货,在合同期满后,必须连同以前的废泡沫厂货全部移交给甲方购买,并且乙方二年内不得在甲方工厂周围方圆30公里范围内开设废泡沫加工厂。
5、甲方负责提供一台泡沫拉丝机给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它物品由甲乙双方在接交时签订清单,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将物品交给甲方,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6、合同期内,如因现厂房不能继续租用或政府有关部门干涉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生产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协调有关关系或另外租厂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厂租标准支付厂房租金;因搬厂房造成停工期间按270元/日扣减承包费。如甲方不能协调好关系,无法让乙方继续开工,则双方按终止合同处理并进行结算,此种情况不按违约处理。
7、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顺德地区提出诉讼。
8、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顺德市**镇泡沫加工厂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年月日
篇4:自家山场山林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资源,甲方将所属场地租赁给乙方进行使用,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
甲方所属山场, 镇(乡) 村自家山场。
二、租赁时间及租金:
甲方山场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即从 ______年______月
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 ______年总计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租金作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元,剩余______________元,______年后每年______________元付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山界,与相邻山场主一起予以确认,如发生山界纠纷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2、甲方须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山上树木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一律由乙方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五、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没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2、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行终止。
3、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协议,需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篇5: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点、四至及面积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_____。四至:东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__;北至_____;面积_____亩。林地详细四至界线见附后的万分之一地形图。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拥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双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_____%,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_____%(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须扣除采伐时的税收、人工费、搬运费及其它杂费)。承包期内,在不损害甲方利益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林木所占份额由子女继承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拦。
四、责任和义务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完成造林任务并承担管护责任,并使成林。其生产人员安排及生产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无权过问。造林和管护所需资金由乙方金额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权属清楚、无山林纠纷,并协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灾和人畜破坏。若发现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为毁坏林木,乙方一经查实有权依乡规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内从事其它非林业生产活动(如放牧、挖矿、取土等)或出让给第三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林权证书。
五、甲方林权证不能抵押出卖,如果抵押出卖,后果自负。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在林地承包期内发生争议的,尽量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七、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县林权办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山林转让合同书_山林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厦门x公司
乙方:厦门y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元支付,并于每年月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
(盖章)
乙方:x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篇7:农村山林荒山承包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篇8:自家山场山林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为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资源,甲方将所属场地租赁给乙方进行使用,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
甲方所属山场,镇村自家山场。
二、租赁时间及租金:
甲方山场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年租金____________元,______年总计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租金作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元,剩余______________元,______年后每年______________元付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山界,与相邻山场主一起予以确认,如发生山界纠纷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2、甲方须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山上树木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一律由乙方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五、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乙方没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2、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行终止。
3、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协议,需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篇9:农村山林荒山承包合同书
___村民委员会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 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 南至
东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 年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 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 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100元以上,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村委会 公章
甲方代表人 (签章)
乙方代表人 (签章)
年月日
篇10:山林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二0X×年××月××日
篇11:山林买卖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二处山林,座落在黄沙累村三组。(小地名枫木山、过水冲水沟上)。经甲乙双方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共同协商,自愿买卖二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后乙方、土地权属方的管理、处置、收益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 买卖山林四界权属份额。第一处山林。小地名:枫木山。山界为:东至岚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顶,北至岌下河(蒋汉阳屋南边岌)。此山面积为三十一亩。甲方土地权占十五点五亩,权属内所有杉松全部卖给乙方;尚仁里乡卿家巷村五组所占十五点五亩,被甲方租赁所造林杉林权属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权证复印附后为证)。第二处山林。小地名:过水冲水沟上(邓家屋后右边进家冲)。山界为:东至大岌龙玉青山,南至岌邓姓门口村公青山,西至邓姓家挑水吃水沟,北至漕卢宗豆山,此山面积为四十一亩,土地权属为尚仁里村八组。甲方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权证复印件附后为证)。
二、 买卖管理年限。上述二处山林的权属、管理、采伐期限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底终止,为期拾陆年。买卖期内四至界限内所有杉松均归乙方所有,采伐时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现象和合同期内山林所发生的天灾人祸,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 采伐时分成约定。按甲方与土地权属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规定分成。本合同期内有关采伐修山抚育、间伐所需要的费用乙方必须与土地权方协商按分成比例分担,甲方不负任何经费。
四、 土地、分成纠纷责任。若甲方租凭土地造林时,与山林权属方没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时,土地权属方提出与本合同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权属另有其人)等,买卖期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与土地权属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但任何责任。
五、 上述二处山林买卖价值。(甲方:刘吉生所占土地权属山林、租凭土地造林所占份额)总价值壹拾陆万贰千圆整(1620xx.00元)人民币卖给乙方。不含土地权属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额。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组代表、尚仁里村八组代表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额一付清给甲。
甲 方 代 表签章:
乙 方 代 表签章:
在 场 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12:山林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山林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 乙方:XX公司 为振兴本地经济,尽快把国家重点支持扶持的造福子孙后代、造福全人类优质项目落到实处,既达到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目的,又能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生产经营手续,甲方属于集团核心公司、紧密型公司、半紧密型公司、松散型公司或集团公司一般成员合作单位。
2、甲方无偿为乙方派驻人员提供临时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办公费用、食宿场所和食宿费用,待新办公楼建成后,取消临时办公场所。
3、凡属甲方能生产的零部件按图纸要求产品质量必须达标,产品出厂价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出厂价格。
4、甲方负责制定产品售后服务条款,注明保修期限和正常寿命期限。
5、及时向乙方通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便于乙方安排向客户供货和按排生产加工安装施工工作。
6、积极配合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做到甲乙双方工作的协调和互通情报。
7、甲方安排乙方派驻技术人员和协调工作人员与甲方相关人员配合对接,乙方派驻人员为2名工程师、3名副总经理、1名外部市场总指挥、4名财务主管。
二、乙方的39;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主甲乙配合,把双方共同的事业所需各种各类资金操作到位,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尽最大努力满足双方共同事业的资金需求。
2、乙方负责组织联系项目技术专家提供各种配件生产过程中所需技术图纸和技术参数。
3、乙方负责组织联系项目技术专家教授,现场讲课培训甲方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
4、乙方负责产品推广销售工作,负责在各地设立营销推广机构、安装施工机构,维修保养机构、培训指导机构。
5、乙方负责及时把销售订单报甲方,根据销售订单数量多少做出生产计划、供货日期。
6、乙方负责及时向甲方通报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类问题和产品技术改造意见,及时修改让用户满意。
7、乙方负责组织联系2 名项目技术专家、2名协调配合人员,1名财务监管人员,1名外部市场总指挥,1名市场拓展人员。
8、乙方负责策划运作过程中各种各类实施方案,长短期发展规划,经双方相关负责人审查后及时实施。
三、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全力协作配合,尽快把双方共同的事业做大、做强,双方求大同存小异相互谅解以大局为重。
2、甲乙双方委派专人成立生产领导班子和财务领导班子。遇事尽快协调协商,不许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3、甲方把主要精力用在生产、研发、产品升级换代上,乙方把主要精力用在销售、推广、资金筹措和售后服务上。
四、股份分红和财务监管。
1、生产纯利润甲方占50%,乙方占25%,技术研发股25%。
2、销售纯利润由各地销售分支机构自主分配。
3、甲方委派2名财务总监,2名财务主管;乙方委派2名财务总监,2名财务主管;技术方委派1名财务总监,2名财务主管;财务账目日清月结,总监和主管监控帐目和项目资金。
五、甲乙双方及相关合作单位和个人均属集团一个大家庭,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无连带责任。合伙做的事业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必须立合伙协议规范合伙行为。
六、凡属成员单位独立操作、独自开办的业务,各自均有独自生产经营权,相互不干涉,风险收益各自承担。
七、凡属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本协议未尽事宜,相关各方及时提出,经协商协调达成相关补充条款,另立协议共同执行,补充条款与原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发生重大分歧协商协调不成的,均可以通过当地司法机构出面解决。
九、出现违约现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不可抗因素除外。
十、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
一、本项目总投资 亿元人民币,分期分批到位。 十
二、本协议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XX公司 主办人: 主办人:王 代表: 代表:张X
篇14:河堤山林对外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乡镇及村委的整体规划进行合理整治,河堤上栽培花草树木。
二、甲方同意将河里的一切资源由乙方经营和管理。
三、河堤两侧承包延线由河北吴家村大桥向下至小邓格村没水桥向上60-80米处,总长度为000米左右,河堤上两侧面至村民耕地向外3米处都由乙方管理。
四、甲方同意将河堤上现有山林木归乙方所有,看护、经营和销售。
五、承包期限为十年,自__年月日至__年5月3日止。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费用按每年柒万元人民币计算,共0年,总承包费用为柒拾万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乙方先交纳__年至__年的承包费用贰拾壹万元人民币,剩余承包费用按每年平均交纳或每三年交纳一次。
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将河堤承包给乙方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正常工作,负责村民与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如有类此情况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承包给乙方期间,要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3、甲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中所规定条款,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的义务和责任。
1、在承包期间要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将河堤按照乡镇整体规划进行整治,搞好河堤治理与维护。
2、要处理好上层建筑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履行协议中所有条款。
九、甲乙双方在承包期间内如有分歧,双方应及时提出相应的方案,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解决,保留各自采取法律措施解决的权利。
十、以上条款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__年月日
篇15:2025山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承包山林合同范本。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四至为:
面积:
二、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 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章):
_年 月 日
篇16:农村山林荒山承包合同书
承包合同(Cac)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承包合同,喜欢的来多多学习哦 表达荒山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鲜鱼村一社 乙方:鲜鱼村一社社员袁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根据其情况给予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年,即从年____月份起至年____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________年起算,________年交纳(50)伍拾元正,________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包费(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____月三____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误费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据自己的意图进行种植任何经济林木,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________年以后,不能再继续种植庄稼,如有在荒上种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丧失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自己的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现有在荒山内的粮食种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东树伍米,其它叁米。
七、乙方承包期满,乙方可继续承包,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定合同。20满后,承包费按有当年产植
四、六分层,即四层归集体,六层归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负责转包给别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种植费,但必须有记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归乙方,五分公以下归甲方,计费标准按每窝伍角,竹子老的90%归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当年产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归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确伐嫩竹及其它,否则给以罚款当年产值的百分之三十(30%)给甲方,水果按当年产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得进行毁灭性的砍伐和其他行为。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要进行集体建设,占用土地,土地费全归甲方,集体进行建设在半亩以内,不付乙方任何代价,如有大型的建设,青苗费归乙方所有,还有必须保持好电视台的输电线及其电杆,不得对输电线路的修整进行任何阻拦或敲诈。
九、承包期中,甲方干部如有变换,合同仍然生效,不得变换或更改仍按合同执行。
十、合同签定,经过乡、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
一、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监证单位: ____县车辋乡人民政府(公章上签了:同意按此合同执行) ____县车辋乡鲜鱼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上签了:同意按合同执行) 甲方代表:王(生产队长) 乙方代表:袁 承包荒山合同范本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发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三、承包费为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总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四邻商议,同意四至界限无纠纷。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可以种树、开荒、开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 。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全额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有关荒山承包合同阅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
篇17:山林租借合同
________俱乐部(以下简称甲方)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和本俱乐部的章程、规定,临时租借由_________公司代理的_________籍运动员(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俱乐部职业运动员,签订合同如下,此合同对所有足球活动具有权威性。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下达_________年度_________级_________组联赛、足协杯及其他比赛的指标任务。
2.甲方对乙方思想教育、训练、比赛、生活实行领导、管理并进行全面考核。
3.甲方保证向乙方支付年薪_________美元。
付款方式:签约即付_________美元,其余部分分为12个月,每月_________美元,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4.甲方提供乙方本人及其夫人、子女在合同期内两次回国的往返机票费用。
5.甲方在乙方合同期内免费向乙方及其家人提供_________公寓一套,水、电、国内外长话费由乙方自理。
6.甲方同意每年给予乙方_________天假期(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联赛日程)。
7.甲方为乙方的训练、比赛提供运动装备及其他相关的物质保证。
8.甲方拥有乙方团体及个人肖像、电视、广播、新闻采访、音像、服装广告等传播媒体的权利。乙方需服从甲方的安排,在任何场合不得有损害此条款的行为。
9.甲方对乙方严重违反合同及俱乐部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与罚款、降薪、直至解除工作合同的处罚。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下达的全国_________足球联赛、足协杯赛及其他比赛的指标任务。
2.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其的思想教育、训练、比赛、生活的全面领导和管理,完成甲方规定的全面考核指标。
3.乙方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国足协制定的运动员管理规范及甲方制定的“合同制运动员管理条例”。
4.乙方应按照中国有关条例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稅。
5.乙方必须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比赛和集训或特殊安排的训练、讨论会及其他训练和比赛有关的各项活动,并应按照甲方要求身着甲方提供的服装与装备,不允许出现与本俱乐部无关的产品广告标志。
6.在公开场合不允许出现有损害俱乐部、协会和足球队声誉的行为。特别在接受电视、广播和新闻采访时,其内容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允许对外随意谈及俱乐部内部训练与比赛事物。
7.在合同期内发生损伤和生病必须立即按甲方要求接受治疗,并有义务随时向甲方通报健康情况。
8.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足协关于竞赛方面的纪律规定,参与训练和比赛要有良好体育道德,无条件服从裁判员和主力裁判员做出的一切判罚的规定。如触犯足球比赛纪律而受到中国足协的经济及停赛处罚,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因触犯中国法律被有关部门处罚,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解除,并随之报中国足协,通告乙方所在国足协,并报国际足联仲裁。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中国法律及中国足协的规定按有关条款执行,凡属中国法律及中国足协没有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修订后,同样有效。
四、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或直至中国_________赛季全部比赛结束,为乙方临时租借有效期。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如果_________公司/俱乐部推荐乙方到国外俱乐部踢球,并能取得经济效益的话,甲方将同意乙方转会并得到这次转会所得利润的_________%。
六、本合同书中文、英文各一式四份,每方执中、英文各一份,副本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农村山林荒山承包合同书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年12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四、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亩,亩/元。
2、荒坡地: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
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
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公证(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篇19:山林合作开发合同
立协议当事人:
甲 方:重庆桦x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注册号:5001x10000x9
法定代表人 何-桦x 职务 董事长 住所地重庆市xx区双x路
房地产开发叁级资质,资质证号:
乙 方:刘,身份证号:x9
住垫x县xx街道办事处北环二路中段x号,
乙方系甲方职工,职务项目部经理。
丙 方:万x钦,身份证号:x12
住
丁 方:李,身份证号
住
协议签订时间:20__ 年2月 28日
协议签订地点: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合作方式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
第三章 出资方式、金额、时间及利益分配
第四章 项目管理模式
第五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六章 工程建设
第七章 房屋销售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十章 其他约定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仁和民居”项目,经各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方式
1.1 经甲方股东会(董事会)20__年2月28日会议决议,对重庆市垫x县xx街道办事处三星8社37.5亩土地进行投资开发,成立“仁和民居” 项目经理部(申请工商登记为重庆桦林物业有限*任公司*棠分公司,以下简称海棠*公司)。
1.2 “仁和民居”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甲方委派乙方出任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乙方对内对公司负责,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1.3 甲方与丙、丁方共同合作开发“仁和民居”项目,甲方利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和现金出资,丙、丁方利用现金出资。在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中甲方与丙、丁方按出资比例对内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对外共同互负连带责任。
1.4 海棠*公司在建设银行设立独立银行账户,甲方与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之间,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非经乙、丙、丁方一致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之财产设定抵押、对外提供担保。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得涉及丙、丁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丙、丁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1.5 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受第三方追索使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受到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该方承担。
1.6 海棠*公司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房屋产权证等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由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统一实施。
1.7 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仁和民居”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但丙、丁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按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仁和民居
2.2 项目地址:重庆市垫x县xx街道办事处三星8社(现人武部对面)。
2.3 占地面积:37.5亩。37.5亩土地的构成为本条第2.31款、第2.32款、第2.33款之和。
2.31 地块名称:20__第2号 使用权人: ,面积10亩,证号: 使用期限: 使用权性质:
2.32 地块名称:20__第08023号使用权人: ,面积 25.25亩,证号:使用期限: 使用权性质:
2.33 地块名称: 使用权人: 面积2.25亩,已取得 号批文,使用权证书正在办理之中;使用期限: 使用权性质:
2.4 土地用途:商住,拟打造垫x县城一流居家住宅小区。
2.5 容积率: 3.0; 绿地率: %。
2.6 建设周期: 暂定3年。
2.7 项目现状:已取得的批文有
第三章 出资方式、金额、时间及利益分配
3.1 “仁和民居”项目总投资约 万元。甲、乙、丙、丁同意在建设银行设立海棠*公司基本账户。
3.21 经 评估机构以 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仁和民居” 项目37.5亩土地使用权价值6000万,甲方首期以37.5亩土地使用权作价6000万出资。在20__年 月 日前交付海棠*公司使用,并且于20__年 月 日前完善37.5亩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手续,办证和办证之前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3.22 丙、丁方首期出资3000万,在签定合同后10日内全额支付到建设银行海棠*公司首期出资结算账户。
3.23 未按本协议第3.21款、第3.22款履行义务的违约方,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24 甲方保证“仁和民居”项目的37.5亩土地在本协议签订前不存在用于抵押、担保等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甲方向丙丁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或赔偿损失 万元。
3.25甲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甲、丙、丁方在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出资比例为甲方2/3,丙丁方1/3。甲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甲方可以通过减少出资或乙方通过增加出资的方式,变更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出资比例为甲方50%,丙丁方50%。
3.26 “仁和民居”项目的后续资金渠道一: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始,以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名义向银行贷款,该项债务按甲方50%、丙丁方50%比例分担。
3.27 “仁和民居”项目的后续资金渠道二:按甲方50%、丙丁方50%的比例在约定期限内自行出资;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应按守约方本条款出资金额的 %进行赔偿。如逾期超过60 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投入资金的 %作为违约金,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28 本协议第3.26款、第3.27款的后续资金存入建设银行海棠*公司专项资金结算账户中。
3.29 甲、乙、丙、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建设银行海棠*公司专项资金结算账户中提取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的事项或要求退出合作提取资金。
3.3 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3.31 本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乙、丙、丁三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
3.32 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利润分配按照甲方50%、丙丁方50%的比例享有;债务按甲方50%、丙丁方50%比例承担。
第四章 项目管理模式
4.1 “仁和民居”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部管理制度,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
4.2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
4.21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担任,月工资___________元,乙方的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签署设定财产性权利的法律文书时须经丙、丁方签字确认。
4.22 设副总经理2名,由丙、丁方担任,月工资分别为 、 元。
4.23 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下设行政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
4.24 财务部会计1名,由乙方委派,出纳1名,由丁方委派,被委派人出现问题的,由委派人承担连带责任。
4.25 其他部相应人员由乙、丙、丁方协商委派适当人员担任,工资大家协定。
4.3 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议事规则:
4.31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例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
4.32 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召开会议时,由行政部专职记录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行政部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行政部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
4.33 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以 方式予以表决。
4.4 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财务规则:
4.41 支票预留乙方、丙方、丁方三人的印章。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超出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乙方、丙方、丁方共同签字方可支出,5000元以内的支出由乙方、丙方二人共同签字就可支付。
4.42财务人员未经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委派方按实际支付费用的2倍承担违约责任。
4.43 财务部应每60日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44乙、丙、丁方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5 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合同规则:
4.51 合作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4.5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总经理牵头,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资金额超过10万元的合同须经乙、丙、丁方或其委派人书面指示后实施。
4.53 本项目所涉及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4.54 行政部门在合同签订前,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4.5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6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资料均是合作的重要原始资料,应由行政部专职人员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账,及时归挡保存。
4.6 项目部制度
4.601 岗位责任制度
4.6021总经理岗位职责
4.603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4.604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4.605各专业岗位岗位职责
4.606各部门岗位职责
4.607 财务制度。
4.608合同管理制度
4.609印章管理制度
4.610其他管理制度
第五章 项目前期工作
5.1 本项目启动前应向垫x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缴纳的税、费由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缴纳。
5.2 项目前期工作由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实施,乙、丙、丁三方共同决策。
5.3 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5.301 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性研究报告
5.302 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5.303 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5.304 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305 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306 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5.307 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5.308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309 施工单位招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310 监理单位招标,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5.311 委托质检工作;
5.312申办《施工许可证》;
5.3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第六章 工程建设
6.1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乙、丙、丁三方协商一致后,由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选择。
6.2 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乙、丙、丁三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6.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原则采用《重庆市99定额》基价下浮2%(人工费不调整)。
6.4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行政部专职人员保存,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
第七章 房屋销售
7.1 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房屋以甲方名义与购房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的购房款全部进入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的预售资金专项账户。
7.2 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未经乙、丙、丁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
7.3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及专业人员负责。
7.4 由丙方选定专业营销公司进行策划和销售,营销公司销售提成(含策划费用)不得超过总销售额的1.5%。
7.5 经乙、丙、丁三方统一定价后,任何一方不能随意调价及办理打折业务,如为办理某项工作而必须打折的须经三方同意,否则折扣部分由提出方单独承担。
7.6 如房屋未销售完毕,由甲、丙、丁三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尾房,各自完善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各自承担。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8.1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向第三人转让,任何一方亦不得要求退出合作。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各方签字的会议记录等材料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8.4 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8.5本项目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原则性问题并且各方无法协商时,按 处理。
8.6 本项目不能继续履行,各方投入的资金处理办法:
第九章 违约责任
9.1甲方未经丙、丁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在三方解除协议或违约10日内支付丙、丁方违约金 万元。
9.2 各方在合作期间应加强沟通,友好协商,以大局为重,克服小分歧。不得以合作不愉快、思想不统一等抽象的概念为由要求终止合同,如果以此为由单方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出资金额2倍的违约金。
9.3 “仁和民居”项目所属37.5亩土地不管将来市场价上涨或下降,甲、乙、丙、丁方任何一方都不得以此理由要求改变合同内容,更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另外的合作方赔偿合作方出资金额2倍的违约金。
9.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经另一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就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则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万元,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9.5 因协议一方的原因导致项目进展延迟障碍的,应对就此产生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其他约定事项
10.1 合作项目完成后,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出资比例分配。
10.2各方的通讯以本协议载明的住所、电话、传真等为准。在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因住所、电话、传真等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此住所、电话、传真通知即视为已经进行了通知并送达,另一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能及时收悉通知的全部法律责任。
10.3 甲方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资产重组或其它可能影响丙、丁方权益等重大事项时,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丙、丁方。
10.4 乙、丙、丁方共同预留签章、签字文件于甲方和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存档,甲方作为合作方在有关文件上签署确认时,首先应由乙方在有关文件或者该文件的副本上签章,以表明乙方保证该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签署设定财产性权利的法律文书时须经丙、丁方签字确认。
10.5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履行完毕。
10.6 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 本协议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各方对此协议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或涂改部分,除非经各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
10.8本协议生效后,无论各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各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相关义务。
10.9 本协议共 页(加盖骑缝章),一式捌份,每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0 本协议附件
10.101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10.102 甲方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10.103 甲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10.104 甲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10.105 甲方委任乙方出任海棠*公司项目经理部总经理文件
10.106 三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10.107 三地块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
10.108 “仁和民居”项目批文
10.109 乙、丙、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10.11以下为签名项,无正文
甲方(签章):重庆桦林物业有限*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捺印):
联系电话: 传真:
住址:
乙方(签字并捺印): 身份证字号:
联系电话: 传真:
住址:
丙方(签字并捺印): 身份证字号:
联系电话: 传真:
住址:
丁方(签字并捺印): 身份证字号:
联系电话: 传真:
住址:
篇20:农村山林荒山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xx县x乡xx村xx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年承包费用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xx县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