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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管理规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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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3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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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学风,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及公共道德观的公共场所,是学生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同时也是学校各项措施能否发挥效用的检验基地。

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推动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 宿舍管理组织

三、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

四、学生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的宿舍管理部门在学校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要求能经常主动与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中去,了解掌握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

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学生综合治理小组,宿舍楼设楼长,楼面设楼面长,寝室设寝室长。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公开竞聘产生楼长、楼面长、寝室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协助宿管人员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住宿规范

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清洁、整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成材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门实行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生处转各二级学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评,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作登记,一旦遗失或损坏,责成修理或赔偿。

九、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十、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卫生规范

1.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门窗“四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阳台、天花板墙面无污点。

2. 书籍排列整齐,桌面无杂物,凳子要靠写字台,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叠放统一、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3. 暖瓶、脸盆一律放置在规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脸盆内,毛巾一律对折挂在毛巾架或放在脸盆内。

4. 不准在宿舍楼内或往窗外抛掷瓶罐杂物,不准向楼道倒水,不随地吐痰,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点投放。

(二)安全规范

1. 为保证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容量的电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点燃明火,不准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烧废弃物。违者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2. 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线、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险丝容量。室内电源接线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台灯)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两次劝告不听,没收灯具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3. 严禁学生爬越阳台,出入公寓,一经查实,取消住宿资格。

4.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学校有关规定交予有关部门代为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电灯、饮水机、电风扇等,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宿舍管理部门、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

5. 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随意搬移,非学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进宿舍。

6. 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值班室钥匙时,要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归还钥匙时,同时归还证件。钥匙只借给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得借用。

7.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用水3立方。闵行校区、闵行校区(西区)每月20日抄水、电表,月底之前张榜公布,并收取超额部分的费用;临港校区学生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按季度以宿舍为单位充入计量系统,不足部分自行购买用点数。住宿学生若有疑问可及时与宿舍管理部门联系。

8. 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带入宿舍前应到保卫处办理手续,并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同时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生活。

9. 宿舍内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电话机应有本室成员自行购买配置,费用由本室成员合理分担。电话机使用中发生故障,修理费用自理,维修电话机遇到困难可报请宿舍管理部门协助解决。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线路等设施,一经发现,采取停机措施,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10. 电话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住宿学生应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三)文明规范

1.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学生宿舍6:00点开门,22:00关门。22:0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22:00以后寝室内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2. 宿舍区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境。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抽烟,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饲养宠物。

3. 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租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

4. 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

5. 宿舍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不得在门窗玻璃上贴、挂遮盖物。

6. 不准在宿舍楼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学校统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违者,经劝告无效,所堆放的物品作无主物处理。

7. 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宿舍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8. 宿舍的调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应有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二级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调动。

第四章 住宿管理

十一、学生宿舍只供在册学生住宿,由学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级院(系)提出下一学年住宿申请(新生除外),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宿舍;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不得擅自变动宿舍。

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本条例,填写由宿舍管理部门发给的《学生安全文明住宿承诺书》,若不填写或严重违反承诺及本条例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三、住宿学生须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张,填写《学生住宿登记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按学校的规定交纳住宿费。

十四、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系(院)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假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宿舍管理部门报请有关二级学院(系)进行批评教育;旷宿累计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门上报有关二级学院(系),会同学生处作违纪处理,并与学校的各项评优挂钩,对屡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五、住宿学生在一年内不得退宿,(除住宿学生提前结束学业或因故退学、休学外),因上述原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后,应及时搬离宿舍。

十六、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的宿舍内留宿。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21:30分之前必须离开宿舍(除特殊情况外)。男、女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第五章 违章违纪处罚

十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住宿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

1. 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的,给予批评教育。

2. 对于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进行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本条例,造成恶劣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门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核准后,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 说明

十八、本规定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定自20xx年九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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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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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前期工作

1、负责配合生产执行总裁处理项目生产过程所发生的资料、文件往来。

2、负责配合生产执行总裁核对项目备案报建人员和责任人员以及图签人员的合规性。

二、项目设计阶段工作

1、负责配合生产执行总裁组织和准备项目会议,做好各类项目专题记录。

2、负责进行对本部和协作单位具体协调和联系,并负责保管完整的文电资料以备存档。

3、负责文印会议纪要等文件,保管公司内部项目文件。

4、设计完成,及时将资料整理,按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要求移交资料室。

三、相关工作

1、负责协助生产执行总裁编制公司生产-质量管理文件。

2、负责协助生产执行总裁的专题项目资料收集、分析,以及做好咨询项目的助理事务。

3、负责协助完成总工办相应的工作,协且完成图纸的会审及传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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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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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住校教师提供安全温馨的环境,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教师入住条件

1、遵纪守法;

2、入住需园长批准;

3、服从园长管理;

4、设置舍长,舍长管理一切事务;

5、宿舍人员相互友好,尊重他人风俗习惯;

6、宿舍人员无打架、打骂、相互侮辱行为。

二、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从事犯罪活动;

2、严禁留宿他人(异性);

3、严禁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

4、严禁点燃蜡烛、焚烧纸张、使用明火等;

5、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观看色情、反动音像制品及书刊;

7、严禁从事一切不安全的行为;

8、防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防抢劫等。

三、职工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1、每天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清洁;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在宿舍内搁置大量现金;

3、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5、离开宿舍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关闭一切电器,随手锁门,保管妤钥匙。

四、职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1、不乱拉电线,确需使用插排,其功率应高于电器总功率;

2、禁止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

3、使用电器需经园长许可,电器应符合国家标准;

4、宿舍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

5、违反规定用电,使用人承担责任。

五、职工宿舍其他管理规定

1、宿舍人员应当遵守但不限于以上规定,未尽事宜口头传达;

2、一切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行为,由责任人承担。

3、宿舍人员外出及归宿安全,一切事宜由个人承担。

4、幼儿园仅管理工作时间内工作区域内事务,除外非幼儿园责任。

5、违反以上规定需作出书面检查直至不准住宿,严重者予以辞退;

6、未尽事宜根据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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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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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

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

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

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

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____________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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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教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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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教室是师生进行电化教学的场所,应设有电教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二、电教室务必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对贵重的电教设备,应按使用说明书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注意防潮、防尘和防磁。防止异物和液体进入机内,造成断路而烧毁设备。

三、电教专职人员务必保障电教设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根据教学安排,做好所需电教设备的准备工作,协助和指导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教学服务。

四、学生进入电教室,务必自觉遵守纪律,按编写位置就座,持续室内安静。上课时专心听、看,细心观察教学图像,做好学习笔记。下课时在教师的组织下清洁教室,并将桌凳摆放整齐。

五、爱护公物,注意安全。电教室内设备未经管理人员或教师许可,不得随意搬动和操作电教设备,不能随意触摸电源,以防触电。对违犯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赔偿或纪律处分。

六、电教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防止扩大故障,及时送专门维修人员或部门检修。

七、电教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所有设备切断电源,拔出电源插头,关关掉电源总闸,罩好机套放入柜内,当面向电教管理人员清点移交,做好设备使用状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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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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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特做如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 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上晚自习要保持静。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1.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2.住宿生节假日回家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的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宿舍内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习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头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从家带饭者)不得在宿舍进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内以保持房内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室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优秀寝室评比。

三、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友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 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 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 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 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室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学生宿舍的奖罚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条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4)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5)尊敬老师,听从指挥。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七、对住校学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处理好既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水平帮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多读消费,不要让孩子随声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老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三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值班室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钥匙自行打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请称呼“老师”,请勿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请家长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校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作传呼电话使用。请勿用办公室电话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违纪备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 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己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时联系。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重病需送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安全和康复,学校老师有权按照医院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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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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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日常行为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及制度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 保持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切实体现现代企业员工的精神面貌,展现公司现代企业的社会公众形象。

2. 女士上岗前要着淡妆,保持卫生干净,不宜佩戴过多饰品,不宜艳妆浓抹,要统一配穿高跟鞋(严禁穿拖鞋),夏天穿工服裙子要配长筒袜(禁止穿超短裙)。领口过低、过短的衣服工作时间不易穿着。

3. 男士上岗前不能留胡须,保持面部干净,头发长不能过耳朵,夏天男士不能穿短裤上班。长袖衬衣要塞在裤腰内,袖子最好不要卷起。根据情节程度决定处罚。

4. 鞋袜:鞋面应保持清洁,颜色以单色无图案为准,男士不穿使脚部过于暴露的鞋子,如拖鞋、凉鞋等,女士穿裙装的鞋跟以半高跟为宜,配以与肤色相近的长筒丝袜。男士袜子必须为深色。

5. 上班前使用香水不易过浓刺鼻,将香水涂在耳后、膝盖内侧、手腕内侧。

6. 上班时间,员工不得吃零食、睡觉、扎堆聊天、不得在店面内吸烟,违者每次罚款50元。

7. 上班时间严禁上网聊天(私人网页、QQ聊天、QQ空间、游戏),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8. 办公时间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闹、扎堆聊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9. 员工尽心尽力服务好客户,不得无故让客户吃请,情节严重者每次罚款100元,严重者开除。

10. 接待来访人员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客户来店面时应说:“您好!”。如有工作应暂停起立打招呼。若让对方等候时间过长应道:“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11. 工作期间必须礼貌用语,早晨上班与同事第一次详见应主动招呼“您早”或“您好”,下班互道“再见”等用语。同事之间交谈不得语言粗俗,带有攻击和侮辱性质。

12. 办公环境干净整洁、室内物品、办公用品、办公时及离开办公桌后须保持桌面摆放整齐有序,不得杂乱无章,发现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13. 员工要求廉洁自律,有贪污受贿等经济违规者,一经发现没收当月工资立即开除,并在本市或本行业有关媒体曝光。

14. 员工之间团结互助,有恶意扰乱办公秩序及其他员工情绪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没收当月工资。

15. 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违者罚款100元。

16. 打接私人电话时要长话短说,禁止用公司电话私人聊天,违者罚款20元。

17. 当要求别人接电话时,不得远距离大声喊叫,应当走至近前轻声告知,违者罚款20元。

18. 对待工作应积极主动,不得拖延,并主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按时完成任务;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警告一次,多次拖拉者劝退。

19. 请示、汇报工作时应带全资料,接受任务后,如发现承接的工作在执行上有困难,应及时、直截了当的提出来,如不提出仍不按时完成任务造成损失者,依照事情严重程度做出经济及行政处理。

20. 没有特殊情况不服从上一级领导管理,先说服教育,仍无理由不改者,扣除当月工资的20﹪,并记过一次,情况严重者开除。

21. 调离原工作岗位,应主动与各部门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不完善不全面者扣除当月工资的50﹪,离职人员离职后下个月度结清当月工资,如在离职前未交接的没收当月全部工资。

22. 爱护公共设施,本部门使用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负责人照原价赔偿,并记过一次。

2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留宿,违者罚款100元。

24. 每个员工学会礼貌用语、文明办公,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上班时间要讲普通话,接打电话要用标准语言,违者一次各罚款50元。

25. 员工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器和电脑,收检好文件、资料,抽屉、文件柜箱等,违者罚款50元,办公室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26.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保证公司所有财产的安全,值班期间关好门窗、电灯、电脑及电器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并记过一次,值班期间财产损坏的由值班人员照原价赔偿。

27. 值班期间要使用值班交接表,确保公司事务的正常运转,值班期间不能按时到岗均按迟到处分,值班人员应处理好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宜,及时做好信息记录及传达工作,如发现因值班人员失职而造成工作失误及损失的,依照损失轻重做出处罚,并警告一次。

28. 不得在公司设计谈判区及办公区睡觉,不得工作期间坐姿不端,一经发现,每次罚款部门负责人50元。

29. 公司来客(包括工长、施工人员)一律热情接待,及时解决问题,如有冷漠对待或态度不好者违者罚款100元。

30. 认真做好日报周报及月度总结,员工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主管罚款100元。

31. 员工请假要避开周六和周日,各部门来合理安排员工休假时间。

32. 同事之间沟通须真诚,沟通须注意方式和语气,不得恶言攻击,讽刺等。

33. 员工被投诉的,每次扣除100元,每月投诉达2次者(含2次),扣除工资全额的30%。

34. 工作期间禁止饮酒,如饮酒无论任何程度或情况每次罚款100元整。

35. 客户谈判时,必须执行客户谈判环境管理制度,否则每次对店面负责人处罚100元。

36. 营销人员和设计师及任一员工,不得未经公司同意对客户私自承诺,否则因承诺内容引起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以上制度必须严格认真遵守,如违反按照相关条款处罚,如本月累积三次及以上违反者:除罚款外也将记入岗位考核,罚款财务列专户,用于员工奖励及集体活动基金。

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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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警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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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店面形象规范检查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店面形象,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促进公司的全面工作。在广大消费者面前充分展示装饰企业的良好形象,确保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为在以后的公司日常管理中方便,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员工着装

第一条:员工工作时间(包括轮班人员),参加公司重大活动一律着公司统一工作服,并保持着装整洁。

第二条:对未按公司规定着装者,视情况给予负激励

1、未按规定着上衣(冬季未着衬衣或西服、夏季未着衬衣或短袖T恤者),负激励15元;

2、未按规定着下装(西裤或牛仔裤)者,负激励20元; 3、未按规定系领带者,负激励10元;

4、着装不整洁者(工作服太脏或出现破烂仍进行穿着),负激励30元; 5、全套未着工作服者,负激励50元。

第三条:员工因工作外出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着便装,但着装应大方得体,不得穿着奇装异服,回到公司后必须在30分钟内更换工作服

第四条:以上条例由每个人相互监督,由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检查2次),检查情况填写在皇饰家居内务管理检查表上。如监督人有包庇及执行不到位、员工有以上违规行为追咎其同等责任。

第三章、 卫生管理

第一条:区域划分:公司卫生区域分为公共卫生区域和个人卫生区域

公共卫生区域包括办公区、客户接待区、会议室、公共过道、材料展厅等公司场所的地面、墙面、门窗、展架及材料展厅、公用桌椅、茶几、饮水机、鱼缸和花草树木等,由公司专业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及归位。保持干净、统一,做到无烟头、垃圾、痰迹和其它杂物;无积尘、积水、对垃圾桶(篓)随时进行清理,及时给花草树木浇水、培土、清理残枝枯叶并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及时制止员工影响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二条:个人卫生区域指员工自己用(含员工合用)的办公桌椅及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除公用的打印机本周值班人员负责外,其余均由员工自行负责打扫,保持个人卫生区域清洁卫生,做到桌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电脑主机及显视器无明显灰尘。桌面及桌下无纸屑

第三条:上午8:30上班后,不能到外面吃早点,且在上班时间员工禁止在公司办公区域、材料展厅、会议室、前台等场所内吃零食。

第四条:接待客户后待客户离开后15分钟内清除所有废用物品,包括纸杯、烟灰、杂物等,必须放到垃圾桶内

第五条:前台卫生及物品由前台工作人员直接负责,标准同上,且前台只能由前台专一人负责,其余无关人中不能在前台逗留,办完事后马上离开且在前台时间不能超出10分钟上,否则追究其责任,包括前台人员

第六条: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得上无关的网站及聊与工作无关的QQ。下班后

关闭电脑显视器及主机电源。最后走的应关好灯具电源及锁好门窗

第七条:洽谈桌摆在该摆的位置,桌面布、窗帘等保持整体、统一、干净 第八条:办公网络不得擅自改动装置和进行设置,设计师的电脑其余人员在没有得到设计师本人的同意下不得擅自开启和使用且使用必须要与工作有关。

第九条:负激励 1、公共卫生区域:

1)出现烟头、垃圾、痰迹或其它杂物者,负激励10元,并立即整改; 2)非工作原因出现积尘、积水者,负激励10元,并立即清除; 3)垃圾桶满了仍未及时清理者,负激励5元,并立即清走。 2、个人卫生区域:

1)桌面不整洁,物品摆放杂乱,电脑显示器或主机灰尘较明显,乱丢乱放者,每一项负激励5元;

2)乱丢纸屑、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者,负激励10元;

3)下班后不关电脑主机或显视器,最后走的没关电源及锁门窗者,负激励每一项15元;

4)上班后到外面吃早点的,负激励一次15元,上班时间在以上规定区域吃零食、吸烟者,负激励一次5元;

5)接待客户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把烟头、废纸杯及杂物清除。桌椅及桌面布没归位者,负激励一次一件5元;

6)无关人员在前台逗留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及与前台人员闲聊,负激励每人每次10元(包括直接人及前台人员);

7)上班时间上无关网站及聊与工作无关的QQ,负激励一次20元,上黄色网站的,负激励一次50元。

第十条:以上条例由本周值班小组负责监督,由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检查2次),检查情况填写在皇饰家居内务管理检查表上。如监督人有包庇及执行不到位、员工有以上违规行为追咎其同等责任。 设计师绩效考核表 1、 绩效考核表以上考核每月一次,在次月5号前完成,通过考核评选出组长(既主任设计师),协助设计部经理管理工作,组长(主任设计师),可享受工资底薪待遇,每月加300元的职务工资,一般设计师的底薪800元,提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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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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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5、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班主任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x小学

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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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务员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全文共 5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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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xx〕2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意见》(深府〔20xx〕8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本市各级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机关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专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实现专业化的科学发展。

第四条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界定以及综合管理。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与职位管理

第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根据工作职责所属专业领域划分为若干职组,各职组可依据职位所需专业学科背景、专业工作经验、专业素质能力的差别,进一步划分为若干职系。相应职组、职系应当按照能力高低、权责轻重设置若干职级。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确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组、职系、职级、职位的设置、调整和取消。

第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任职条件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所在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职数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管理需要设定,对部分职组、职系的较低职级可不设职数限制。

第七条 所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实际,编制职位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职位名称;

(二)职位的职责要求、能力素质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

(三)通过招聘方式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四)通过逐级晋升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五)本职组、职系以外的公务员转任进入该职位的资格条件;

(六)其他需要在职位说明书中明确的内容。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招聘、履职、考核、培训、晋升、交流等均应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 职位说明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并保持相对稳定,其内容应当由所在主管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组、职系的职位特点,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并实施针对性管理。

第三章 招 聘

第九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并从本职组、职系的最低职级及其对应的最低薪级招聘。确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也可从无职数限制的其他职级及其对应的最低薪级进行招聘。

第十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任的办法进行。

第十一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明确招聘职位的职组、职系、职级与入职薪级。

第十二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根据职位说明书和工作实际设置报考资格条件,但年龄一般应当在3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招聘较高职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

第十三条 招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组织方式、权限及程序等,按照本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管理需要,对考试大纲、笔试科目、面试方式等作出调整。

第四章 考核与培训

第十四条 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考核以职位说明书为基础,按照本市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执行,重点考核“能”和“绩”。

第十五条 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能”的考核,应当以专业能力评价为核心,重点考察被考核人在专业工作中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专业技术职位的特点,在职位说明书中明确各职组、职系内不同职级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能力素质要求,作为评价其专业能力水平的基础标准。

第十六条 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的考核,应当以专业绩效为核心,重点考察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以及专业研究成果。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专业技术职位的职责要求,在职位说明书中明确各职组、职系内不同职级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基本绩效指标,同时结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作为考核其年度专业绩效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 所在主管部门应当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考核的程序、方法、指标体系等内容,制定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培训按照公务员培训的有关规定执行,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应当作为其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并针对不同的职位职责和能力素质要求,安排培训内容,重点培训与履职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对能力素质要求差异较大的不同职级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分级开展培训。

第五章 职务任免

第二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按照任免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内和有相应的职位空缺时进行,且符合交流、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一人一职,不得兼任。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位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一)新招聘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晋升或降低职级的;

(三)转任的;

(四)挂职锻炼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二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其职级,其任职时间自任免机关讨论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免职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免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职级升降

第二十七条 所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盘活存量、适度空缺的原则,科学、合理地使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职数。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任现职级时间已达规定的基本任职年限;

(二)在基本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专业能力评估结果达到晋升上一职级的要求;

(四)拟晋升职级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在其晋升职级前开展专业能力评估。 专业能力评估是对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二)、(四)项规定条件人员,在现职级任职年限内的工作绩效和专业素质进行的综合评定。评估结果符合上一职级的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的,可参加当次职级晋升;未达到要求的,不能参加当次职级晋升,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能力素质培训。专业能力评估实施细则由所在主管部门制定,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有职数限制的职级,原则上应当实行差额选拔。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职组、职系特点制定选拔方案。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无职数限制的职级,可实行按比例选升,即每年在符合晋升上一职级基本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择部分人员晋升职务。具体选升比例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所在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无职数限制的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提出任职建议;

(二)组织实施专业能力评估;

(三)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任职,并进行任前公示;

(五)按照规定办理任职和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职级晋升的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晋升职级的。

第三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晋升。破格晋升的条件由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各职组、职系的职位说明书予以明确。

第三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降低1个职级任职,并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降职手续。

第七章 交 流

第三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交流方式为转任和挂职锻炼。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不适用公务员调任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本市其他职类或其他专业技术职组的,应当在本专业技术职组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并具备拟转任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三十八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可通过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方式,转任同一主管部门内最低一级领导职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所在单位最低一级领导职务层次高于同一主管部门内其他内设、下设机构和派出机构最低一级领导职务层次的,也可通过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方式转任其所在单位的最低一级领导职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可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转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领导职务的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转任所需的资格条件应当在职组、职系管理办法中予以规定。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领导职务后,任职时间重新计算,工资按照新任职务确定。

第三十九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本市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的,确定为科员,任职时间重新计算,工资按照新任职务确定。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本职类其他专业技术职组、职系职务的,按照拟转任职组、职系的管理办法执行。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本市其他职类职务的,其转任条件及转任后的任职定级按照拟转任职类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其他职类公务员具备拟转任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可转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其职级一般定为拟进入职系的最低职级,薪级定为该职级的起点薪级。曾任该职系专业技术类职务的,可按照其最后所任的专业技术类职务任职定级。

已在所在主管部门连续担任主管或分管技术工作领导职务满3年且转任时仍在领导岗位任职的,可在本主管部门内转任相应专业技术类职务,转任后的任职定级按照职组、职系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职类公务员转任专业技术类职务后,任职时间重新计算,薪级按照新任职务确定。

第四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挂职锻炼,按照公务员挂职锻炼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

第四十二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与职级挂钩的薪级工资制度,每一职级对应若干薪级,每一薪级确定一个工资标准。各薪级工资标准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对个别需要聘任高层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另行确定工资标准。

第四十三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薪级与职级的对应关系,以及薪级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晋升和因职务升降相应调整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

第四十四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休假、退休、养老,按照国家、省、市的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保健等福利制度,由市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制定。

第九章 其 他

第四十六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辞职、辞退、解聘、辞聘、回避、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市机关违反本办法作出决定的,由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人员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务员,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的职组、职系管理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在所在单位实施分类改革时,根据改革要求统一套转为专业技术类职务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其套转后的任职定级、职级薪级晋升或转任等有特殊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十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所在单位机构改革或职能调整时,根据要求统一转任为其他职类职务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其转任后的任职定级、职级晋升或转任等有特殊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为聘任制公务员的,应当同时执行本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参公管理人员,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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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宾馆票据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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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早教中心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6、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二、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早教中心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三、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饭前,保育员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师带领幼儿饭前安静活动。

7、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8、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保育员介绍菜名。

9、教师值好班,保证每班有一名教师值午睡,注重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 ,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将被褥摊开晾晒一次,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拆洗更换。

12、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四、安全

1、严格遵守早教中心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受新生的教师,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 儿必须进行家访。

2、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 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3、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4、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5、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早教中心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6、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7、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8、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委员会、伙委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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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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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3.职责者

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管理部门。

4.管理细则要求

4.1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管理。

4.2安全组织台帐

4.2.1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

4.2.2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

4.3安全会议台帐

4.3.1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

4.3.2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4.4安全教育台帐

4.4.1企业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管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

4.4.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4.5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

4.6隐患治理台帐

4.6.1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

4.6.2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

4.7事故台帐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

4.7.2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

4.7.3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项目(资料)、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景、考核部

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4.9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景。

4.10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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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力资源管理师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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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上级建立全公司招聘、人员补充、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制度建设;

2、执行招聘工作流程,协调、办理员工招聘、入职、离职、调任、升职等手续;

3、建立、维护人事档案,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

4、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实务的操作流程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实施,配合其他业务部门工作;

5、收集相关的劳动用工等人事政策及法规;

6、协同联系组织外部培训以及培训效果的跟踪、反馈;

7、帮助建立员工关系,协调员工与管理层的关系,组织员工的活动,条件团队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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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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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货梯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货梯安全检查工作和对公司财产、人员安全管理,结合物业有关货梯使用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货梯的使用

3. 使用管理

3.4即日起,各部门正常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4小时由部门直接联系物业使用,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

3.4 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1-2天申请,系统上填写《货梯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行政部门备案后,由前台联系物业方可开通货梯;

3.1货梯由物业专业人员操作管理,物业对于使用货梯提供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种; 无偿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有偿服务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每小时收费4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5大型货物(集装箱、仪器设备、家具、大批量货物)需从货梯运送,小型货物(快递、小推车可装货物)可从客梯运送;

3.6货梯只限于载运货物,运货时允许送货人员(最多2人)跟随货物上下货梯,货物出电梯门后请随手按关门按钮关上货梯,以便其他楼层使用;

3.7运送货物时尽量避开高峰期,运送过程中由物业派人进行监管;

3.8不得随意开启,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备,不得载运未经妥善封闭包装的液态物体、扬尘物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本通知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物业公司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监督装运;

3.9行政部门负责货梯使用费用的结算,每月前台将根据物业提供的货梯有偿服务使用记录与各部门提交的使用申请进行核对,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物业;

3.10各部门不得私自联系物业开通使用货梯;行政部没有备案申请单的,费用一概不予结算,各部门自行承担。

3.11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行政部处理,牢记行政部人员通讯方式。

4.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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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煤矿,全文共 1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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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发〔20__〕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我矿在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等各个方面,积极响应该文件要求,坚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具体落实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五落实”组织机构:

总 指 挥:刘正民

副总指挥:张林川 张发全

成 员:张万仓 刘广才 胡延广 薛海法 蒋双全

温中来 张俊德 宋万清

对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当日检查、当日闭合”。并以书面形式下发到各个相关部门,积极完成隐患闭合。

二、“五落实”落实情况:

1、整改措施落实:

1.1、矿长、副矿长每旬必须组织召开一次中层副职以上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1.2、煤矿安全检查后,要将全煤矿各系统存在隐患,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制定复查责任人及日期,并由调度室做好记录、存档。

1.3、上级下达安全文件要召开全矿安全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1.4、各区队每班要组织一次安全会议,对煤矿安全检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并完成安全隐患闭合。

2、安全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2.1、凡是在所辖区域发生事故,则要对所辖区域的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按所负责任的大小进行处理。

2.2、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汇报,首先要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实际情况,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追查,查明原因、性质和责任,对直接责任者或间接责任者及领导者进行追究并处理。对隐瞒不报者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于在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者加重处罚。

2.3、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者及有关领导要从重处罚。

2.4、对于发生“三违”现象,本单位不予重视的,要对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2.5、对于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对责任者及主要负责人进行追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2.6、建立矿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具体如下:

2.6.1、矿长主持全煤矿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6.2、矿长分管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6.3、各分管矿长对全矿井下所属生产单位实施安全包保(按矿井包区、区包班组、班组长包工人)。

2.6.4、包保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到位,检查各单位是否坚持带班作业情况;负责包保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彻底整改,要研究整改措施,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职工岗前安全教育是否坚持,要有记录。

2.6.5、保包辖区内出现事故,追究包保人员相关责任,对包保辖区安全无事故的人员年终给予安全奖励。

3、安全隐患排查资金落实情况:

3.1、按规定提足生产费,维修折旧费用。

3.2、年初要制定好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

3.3、煤矿财务科设立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3.4、发现重大隐患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保证隐患整改资金及时到位。

4、安全隐患排查时限落实情况:

4.1、按采、掘、机、运、通成立五个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月20日为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日,排查组人员按五大系统进行细致的排查。22日召开专项会议,通报排查隐患内容、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25日排查组人员进行复检,并通报复查情况。复查未整改的隐患单位,予以停产整顿

4.2、每月26日由安检科就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组织书面材料上报矿井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要综合材料上报季度隐患排查情况,出现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县煤炭局,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4.3、煤矿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员临时性入井检查时,对所检查地点隐患必须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予以停产,负责通知生产单位及相关单位,并负责跟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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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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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条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计算相应加班工资。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第五条 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标准薪资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

第七条 销售人员计算提成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八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安装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员不计加班,周日和国家节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九条 办公室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安排继续工作,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第十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报酬已包括在标准工资中。不计算加班及调休。

第十一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请和记录

第十二条 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视为没有相应的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 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四条 周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五条 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

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六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第十七条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

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八条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

班申请单》并由分管领导加以额外说明。

第十九条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日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二十条 因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并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第二十一条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没有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二十二条 《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五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四章 加班限制

第二十四条 加班时间限制:

(一)生产一线人员(生产制造课)每月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可超;

(二)后勤服务保障人员一律不得超过36小时,自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加班时间。否则视为工作效率低下。超过36小时的,按36小时计加班工资。

第二十五条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五章 加班补偿标准及计发

第二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计算加班工资两种,调休时间按1:1计算。

第二十七条 周日或节假日加班的,如员工当月缺勤的,先作调休扣除缺勤后再计加班。 第二十八条 办公文职人员加班调休应在两个月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以后月度。凡调休的文职人员均应填写《调休申请单》(附表二),并经主管、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审批。

第二十九条 加班工资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工资;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加班工资;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加班工资。

第三十条 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力资源中心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予加班。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三十二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三十三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资,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三十四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可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处以200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中心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于20xx年一月十日发布,自20xx年一月十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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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院停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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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内部文件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

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 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 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则上不算加班。

六、 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七、 执行原则: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员必须记录好当日《加班工作内容记录》,并于加班结束后的两天内提交给人事部,无加班日志者其实际加班视为无效。相关负责人应切实负责加班申请的审批,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加班出勤者一律严惩。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批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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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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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舍卫生

1、地面(内外)整洁,无垃圾、污水。

2、门窗、墙面、瓷砖干净、无污渍。

3、床上、床下物件干净,摆放整齐。

4、生活用品干净、摆放整齐。

5、不准向窗外扔东西。

6、寝室长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值日,其余学生应配合寝室长监督值日生搞好值日工作。(如值日生特殊情况请假不在,寝室长应重新安排值日生)

二、宿舍纪律

1、按时起床,按规定时间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

2、提前五分钟就寝,睡觉铃响后应及时安静入睡,寝室长和任何一个同学对违纪学生应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应及时报告教师。

3、任何同学不得乱串寝室,睡觉时不得串床。

4、爱护公物,损坏按规定赔偿。

三、宿舍安全

1、在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必须带好钥匙、锁好门。

2、宿舍内禁止学生乱拉电线、插座及使用手机等小电器,发现电路、电闸、灯头等有不安全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

3、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

5、严禁喝酒、吸烟、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注:其余末定之内容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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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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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设施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体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和课外训练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体育器材保管人员。

二、所有体育器材必须启封使用,并且入学校资产账、总务管理账、器材保管账,做到实物与账册数据相符。每学期末清点一次,每年底对帐一次。每学期(年)或期中因教学与训练需要,增购体育器材,保管员必须在明细帐中登记入帐。

三、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仿照射等工作。体育器材大致按体操类、田径类、球类、其它类归类摆放整齐,器材管理人员要熟记所有器材的种类和件数,做到心中有数,熟知所有器材的功能。

四、经常维修养护健身器材、体操垫等所有体育器材,并做好维修养护登记,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使之体现出学校的管理水平,以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五、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六、任课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申请。保管人员应按时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体育课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所借器材设备在使用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转借或持物离开教练场地,如发现,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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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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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洗衣机由宿舍长统一管理

2、洗衣机属公共财物,要爱护使用。使用前要细心阅读使用声名,禁止随意拆卸,以免损坏。居心损坏者,原价赔偿。

3、使用前搜检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有水,避免触电。经常搜检洗衣机电源插座,发现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实时断电并当即报修。

4、洗衣机每次洗衣量不得超过规定重量,禁止超负荷量操作,如因个人超负荷量操作导致洗衣机损坏,原价赔偿。

5、经常搜检洗衣机运转情形,发现异常或故障,实时上报,放置等待专业人员维修,确保洗衣机正常运转,放置期间不得私自拆开维修,因私自拆开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拆开者承担。

6、放置洗衣机的房间严禁抽烟和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严禁使用明火。

7、宿舍长应经常搜检,发现异常情形,当即陈述上报。

8、洗涤衣物后必须将洗衣机擦拭干净,如在检查宿舍卫生时,发现洗衣机内有杂物不干净,取消该宿舍的使用资格。

9、洗衣机使用时间9:30-23:00,其他时间不得使用,以防止使用时的声响打扰到周围居民的休息。

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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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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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xx省汽车行业协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由xx省各类汽车销售集团,汽车生产企业销售部门,汽车4S店,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二手车有形市场,汽车、二手车电子商务,汽车美容及用品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经纪公司、汽车金融保险等相关汽车流通领域的企业自愿组成,并经xx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实行行业自律,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双向服务,为促进xx地区汽车流通行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受xx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xx省商务厅等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活动地域为xx省。

第六条 本会住所设在海口市内。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管理;

(二)开展行业基础资料、行业信息的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研究汽车流通规律、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探索适合我省的汽车流通模式,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行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汽车流通企业实际运作提供指导;

(三)制定行规行约及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才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交易大会,总结推广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推动汽手车市场健康发展;

(六)开展与相关团体的合作与交流,组织企业到国外进行学习考察;

(七)引导和促进国外、地区间汽车企业的合作,组织经贸洽谈;

(八)组织编写汽车流通经营管理方面的资料和书籍;

(九)创办会刊、网站,组织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发布行业信息,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企业提供信息及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十)组织xx地区的汽车交易会;

(十一)创办实体;

(十二)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凡是经xx省汽车销售集团,汽车生产企业销售部门,汽车4S店,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二手车有形市场,汽车、二手车电子商务,汽车美容及用品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经纪公司、汽车金融保险等相关汽车流通领域业务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书面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给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一)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二)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三)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四)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五)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xx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出本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审议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六)改变或撤消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人数为会员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筹备和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入会的审核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在五十人以上的,根据需要可以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项职权。常务理事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监事二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任期不限。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二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监事二名。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本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领导检查秘书处的工作;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副会长或秘书长行使其职权。

第三十一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 聘任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并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同意;

(五) 处理协会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及购买服务;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它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回,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按照《xx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赠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三十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会章程经x年4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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