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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管理规定(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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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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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

足浴城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

足疗店卫生管理制度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

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墙面、天花板、电视机、音响、挂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和蜘蛛网。

(4)对各类毛巾、拖鞋、足疗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6)做好灭蚊、灭蟑螂、灭老鼠的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用品、果茶要按规定撤换。

(8)掌握消毒柜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9)对员工更衣室进行紫外线消毒。

(10)主管每天必须对所管理区域的卫生负有最后责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挂图、宣传品的摆放。

(11)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10%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电视机、空调、音响等)、设备等。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

①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②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3)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外、窗外走廊、电线、煤气管、水管等。

4、足疗店卫生措施及标准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足疗店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8)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9)随时供应冷、热水,并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

(10)水、电设施应适当设立。

(11)屋内保持清洁,绝不可有老鼠、跳蚤、苍蝇等蝇虫。

(12)工作区不可用于煮饭、住宿。

(13)地板上的脏东西应随时清理。

(14)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肥皂、纸巾以及卫生纸,同时也要准备带盖的垃圾桶。

(15)足疗师在服务顾客前及使用洗手间之后要洗净双手。

(16)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还没有用过的东西混在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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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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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造一个优美、整洁、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增强学生公德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内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卫生。

二、学生宿舍卫生采取日常专职卫生保洁、学生自我卫生清扫和开展卫生突击清扫三种管理方式。

三、对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按不一样区位和项目分别制定不一样规范,实行不一样检查标准和评比、奖惩办法。并定额包干,职责到人(室),量化管理。

(一)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规范

1、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由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

2、每一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和擦洗楼道、楼梯,做到地面清洁,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

3、每一天擦拭一次楼梯扶手,做到无尘土、无污物。

4、每一天清扫和擦洗水房、厕所,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污水、墙面干净、上下水畅通、无跑冒滴漏、水池内外干净无污物、大小便池干净无便迹、无异味,水房厕所门干净。

5、每周擦拭一次楼内公共门窗玻璃、窗台窗框,做到干净、完好、无积尘。

6、每两周擦拭一次楼道墙裙,打扫楼内墙壁顶棚,做到无积尘、无蛛网。

7、每月用草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

8、认真做好季节性消毒、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9、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所用卫生工具等要妥善保管谨慎使用,尽可能修旧利废。

(二)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规范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要勤洗澡、勤洗衣,持续个人床铺整洁、卫生。

3、门、门框、窗框、纱窗干净见本色,无污物。

4、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

5、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阳台干净无杂物。

6、床、桌、凳、书架等家具摆放整齐、干净。

7、灯具、墙壁、顶棚、暖气设备无尘土,无蛛网。

8、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无污物。

9、桌上、书架上、桌洞内行李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10、床上物品干净整洁,被子叠成方块状,枕头放在被子里侧。南面宿舍被子统一靠床南头外侧摆放,北面宿舍被子靠床北头外侧摆放。

11、脸盆、暖瓶、饭碗、水杯、牙具、肥皂、毛巾等摆放有序。

1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干净、不零乱。

13、宿舍内无床帷,无乱挂、乱拉绳线、乱张贴等现象。

14、宿舍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无赌博等违纪现象。

15、宿舍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

16、各宿舍门前三包,墙上无球印、脚印、乱写、乱画、乱贴,门口外无乱泼污水,无垃圾,三包范围以二室(对门与隔壁)的中心为界。

17、上课时刻内不准在宿舍睡觉(有证明或特殊状况除外)。

(三)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室内洁净明亮(45分)

(1)地面洁净见本色,无痰迹、杂物、污水、死角。地面不干净扣5分,发现痰迹、杂物、污水、死角一处扣2分。

(2)门口外三包区域干净,地面无垃圾、污水,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发现一处扣3分。

(3)各种用具清洁,门、床、桌子、凳子、窗台、门窗框、书架、暖气设备等显本色,无灰尘污迹。一处灰尘污迹扣2分。

(4)窗纱、玻璃干净明亮,无积尘。窗纱、玻璃不洁净扣8分,一处不干净扣2分。

(5)灯具干净无灰尘。一处灰尘扣2分。

(6)墙面干净,顶棚无蛛网,无积灰,无乱贴、乱挂、乱钉。发现一处蛛网或乱贴等扣3分。

2、室内物品放置和谐有序(40分)

(1)床上物品摆放有序,被子方正,床面平整。被子不方正、床上乱放、床面不平整一处扣5分。

(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乱堆放扣5分。

(3)桌上、书架上、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一处乱放不齐扣5分。

(4)各种家具摆放合理规范。摆放不合理、不规范扣3分。

(5)无乱拉电线绳索,无床帷。一处乱拉扣2分。

3、其它(15分)

(1)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有异味扣3分,有苍蝇扣1~2分。

(2)室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缺一种表格扣1分。

(3)室内簸箕、笤帚、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齐全。缺一种洁具扣1分。

(4)向走廊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并责令清除。

4、说明

(1)单项卫生严重不合格者,该项目扣分直至扣满标准分为止。

(2)凡有下列违章项目之一,均为总分不及格:

房间未清扫;门口、室内有垃圾;被子未叠;室内有床帷;查房睡觉未起(特殊状况除外);使用违章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有经商行为;留宿外人;毁坏或私拆宿舍设备;室内存放自开车;私自换锁;对检查人员不礼貌;其它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奖惩办法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采取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方式。

2、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由专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管理员负责,各系定期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公布张贴于楼内。

3、宿舍内务卫生定期普查由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汇总公告于布告栏内。

4、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一般60-75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每两周总结、每学期和每学年总评并将结果公布于楼内和布告栏内,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6、定期进行“卫生先进系”评比。对评比结果运用摄像机、数码相机在校电视台、宣传栏上公布。

“卫生先进系”的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凡在一学期的宿舍内务检查成绩按月统计总成绩列在前三名的系,授予“卫生先进系”称号。

7、凡在上级检查中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加重处罚。

8、以上各项的评比结果,均直接影响所在班级参加优良学风班、优秀班群众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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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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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__09)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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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目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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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分工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二章 职责和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职责:负责审核和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

第四条 安全环保部职责:

(一)负责提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二)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第五条 各单位职责:负责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本单位目标,并逐级进行分解,编制实施计划,并监督落实。

第三章 管理及要求

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每年12月份制定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和实际,目标应体现持续改进的要求。

(一)在设定安全目标时,应考虑:

1.法规和其他要求;

2.上年度风险控制效果;

3.可选择的安全技术方案;

4.财务、运行和生产要求;

5.同行业的安全管理指标;

6.历年安全管理统计数据;

7.前一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8.上级部门等相关方的意见。

(二)确定的安全目标应能够:

1.更好地控制风险;

2.突出对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

3.尽可能量化和可监测。

第八条 安全目标制定原则

(一)整合一致原则。公司安全目标是各单位分目标的依据,各单位的目标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二)均衡协调原则。各单位制定的目标,要注意协调均衡,正确处理好主次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各分目标之间任务、范围、职责、权限关系以及各个目标实施进程上的同步关系,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三)分层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目标实现负责,同时对各单位的分目标提出要求,各单位的厂部长、科长、主任、班长对本单位的目标负责。

(四)可量化原则。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公司安全管理方针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且目标必须可量化、追踪、考核。

第九条 为确保目标的严肃性,原则上不得对已确定的目标进行调整,如确因法律法规、上级政府要求等因素造成目标不适宜,由安全环保部提出调整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第十条 各分厂和职能部室应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解到各部门、车间、科室、班组(工段)、员工;针对目标编制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层层落实,一级向一级负责,实现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和全过程管理。

(一)各分厂应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逐级进行分解,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各职能部室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本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分解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实施计划的编制和修订

(一)实施计划是针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途径和方法,应明确实现的目标、工作内容、质量要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时限等;

(二)分级制定实施计划时,上一级与下一级之间应相互衔接;

(三)若实施计划颁布后需调整或修改,由计划编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公司和厂部安全生产目标和实施计划应以文件的形式颁布实施;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进行明确和细化;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第十二条 目标的实施和考核

(一)各单位按照制定的目标和实施计划,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检查督促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各厂、部室、车间每月总结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编制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根据安全经济责任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二)每季度安环部组织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和检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并写出书面评价意见,作为季度单位考核评价依据。

第十三条 安全环保部每年应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一)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时;

(二)新增重大安全隐患;

(三)上级政府及相关方要求;

(四)其他需调整的原因。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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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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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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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就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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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加工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敷设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墙裙;地面防水、防滑、具有一定坡度。

3、烹调加工人员佩戴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4、烹调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加工出售感观异常或腐败变质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6、烹制大块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食品烹调后至出售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不超过24小时,在确认末变质情况下,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7、加工后的熟食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8、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案板、盆、框、抹布等,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及时洗净消毒。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台面、地面。

10、有“三防”设施,废弃物弃置于污物桶内,污物桶加盖。

11、工作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负责人定期检奎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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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教育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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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各班主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求有教案 、有记录、各班级必须有安全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并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学生上课情况登记表对学生每天的上课情况进行统计,发现问题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如学生没有到学校而班主任又没有及时做好记录和通知家长的,出现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全部责任。

二、学校教师轮流值周,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记载 ,每个星期一课间发表旗下讲话,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三、上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维护好课堂纪律。必须做到每节课都有老师在。如在上课上课时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四、上课教师必须在开始上课之前清点学生到位情况,如有学生没有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学生,如果学生没有上课但任课教师又没有通知班主任的,出现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五、教师不能随意利用课余时间要求学生补课,如果因为不可而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六、放学后教师不能把学生留在学校,如果留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七、上课时间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教室,在谁的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八、教师不能随便带学生外出游玩,如果因为外出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九、教师不能随意体罚学生或变项体罚学生,把学生赶出教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责任。

十、一切由于教师的失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由该当事人负全部责任。要求各位老师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发生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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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前台值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前台,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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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车辆停放指定车位及区域:

员工食堂正面、侧面停车位,1#、2#仓库旁停车位,c栋宿舍区停车位及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右侧顺序停放。

二、管理细则: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球会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球会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球会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违规处罚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物业管理部。

2.物业管理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物业管理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球会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物业管理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物业管理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四、其他:

本管理规定从XX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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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就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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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第一条 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二条 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三条 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条 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第五条 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第六条 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销货台帐制度

第一条 由专职员工(质量检查员)负责填写《商品进货台帐》、《商品销售台帐》,督促销售人员填好《销售流水帐》,并按工商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建好档案。(上述两套台帐一式二份,一份本店存档,一份送报工商部门,涉及商业秘密的名目不予报送)

第二条 《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

①进货时间;

②商品名称;

③商品规格;

④商品数量;

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第三条 《销售流水帐》主要内容有: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规格;

③产品数量;

④产品单价;

⑤销售去向(购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售后服务记载;

⑦质量跟踪情况。

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

第一条 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 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 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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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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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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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厂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食堂,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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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1.办好职工食堂,要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2.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迟下班的职工要做到有热食供应。

3.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4.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签字)。

5.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性后再恢复食堂工作。未经健康检查证明无传染病者,不得调入食堂工作。

6.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地面和墙壁应用便于冲洗的材料制成。

应当有防蝇、防尘、防鼠、洗涤、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质(垃圾)的设备。

7.食堂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

8.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9.定期召开伙委会,广泛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9、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障病员、职工、陪客的身体健康。

10、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腐败变质食品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

11、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防蝇、防尘设施。

12、原料、辅料、食品盛器不着地放置,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与杂物隔离,墩板刀具必须生熟分开使用。

13、餐具、茶具严格清洗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食堂餐具消毒要有专人负责。

14、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持证上岗、上班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

15、食品仓库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防鼠灭鼠,食品堆放离地离墙,调料、辅料有专间或专橱保管,分类存放。

16、保持室内外清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检查。

二、饭堂承诺

饭菜卫生承诺:所供饭菜均依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五四”制度制做,确保员工饮食卫生安全。

饭菜品种承诺:经多年开拓和积累,已拥有适合不同品味,不同阶层用餐之需要的厨师队伍,早餐以中、西早餐结合,中、晚餐则提供较丰富的多样选择,并根据季节变换合适的营养菜式。

饭菜价格承诺:物价变化无常,但始终恪守承诺,履行合约,顺应客户需求,保证质量和份量,提供价廉物美的饭菜(大都乐保留沟通协调之权力)。

饭菜质量稳定承诺:“开始做得好,以后渐变差”,这是很多饭堂承包后出现的现象。为此,承诺:始终如一!我们会定期委派专业质察员对各饭堂的饭菜质量作突击追踪和员工调查,并随时与您们沟通、交流,顺应您们员工要求更换大都乐相关人员,及时修正、完善饭菜品味及质量,以满足员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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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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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单身宿舍住宿人员休息、生活、学习环境,保障住宿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 住宿人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综合办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并到保卫部门备案,由总务根据床铺情况进行安排。住宿人员应服从总务处的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和房间,如有私自调换者,则令其立即恢复原位,否则取消住房资格。

二、 住宿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规定,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剩菜剩饭,不准在楼道墙壁上乱涂乱画,每周定期擦拭门窗、玻璃,不许在门窗玻璃上贴报纸或广告画,按时清扫卫生,保持公寓内清洁干净,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三、 住宿人员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注意用电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用完后关毕总门,防止发生泄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加重处罚,并取消住房资格,宿舍内严禁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在宿舍内吸烟人员,要注意吸烟安全。

四、 加强治安管理,做到群防群治,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宿舍,不准留外人在宿舍内住宿,加强互相监督,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出门时应锁好门,防止发生盗窃现象。

五、 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不准聚众赌博和做其它损害公共道德的违法事情,不准影响他人休息,爱护公物,外出关好门窗,防止被风吹坏,单床、衣柜、学习桌保持完好,发现人为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分不清责任的由本宿舍人员共同赔偿。

六、 调离本公司人员应及时到总务处退回自己床位,交清公寓内公用物品,并交回自己的钥匙,否则总务处拒绝在调离单上拒绝签字,长期出差者(两个月以上)要通知总务处,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七、 此规定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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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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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本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学校于20xx年暑假期间投入大量资金,在每个教室安装了立式大功率空调,供师生们夏季防暑降温使用。为合理使用空调,节约用电,特制定空调的管理与使用规定,本规定从20xx年秋期起执行。

一、使用条件

我校采用空调与风扇兼用的办法度过夏季,根据天气情况,最高气温超过30℃时,根据学校安排统一打开空调电源,由班级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5℃。

2、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班电教委员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空调的使用和管理。空调遥控器由电教委员负责,遥控器不得丢失、损坏、否则,将按原价赔偿。空调使用期结束时,遥控器要及时交到后勤处,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班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课间、午休时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第一节上课前、大课间、午休、课外活动期间各班必须将空调关闭,遇有不在教室上课的情况,也必须将空调关闭。晚自习结束后,各班应确保将空调关闭。

5、后勤处负责空调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及空调维修工作。各楼层管理员负责送电和断电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移动空调、调高或降低空调温度,要保证空调使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处报告。

6、空调使用时间及温度设置:按照国家有关办公及公共场所空调使用的有关规定,夏季气温超过30°C以上方由学校统一安排可使用空调,教室空调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5°C,以防止学生进出教室时温差过大,影响身体健康。具体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习:18:30—21:50(高三可延迟到22:20),若遇特殊情况另外申请。

三、违规情况处理

学校对各班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班级量化考核,白天大课间或上其他课离开教室时没有关机的,扣5分/次;中午放学时人走未关机,扣10分/次;晚自习结束后人走未关机的,扣2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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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1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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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为了控制生产成本,规范公司物料管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物流畅通,加强仓储人员责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二、运用范围:公司所有仓库及涉及部门

三、内容:

1、物料管理包括:物品购买程序、物品入库程序、物品领用程序、工具管理程序、仓库管理制度。

2、物品购买程序:

(1)凡因生产或工作需要,需购置原材料或其它物品,必须由需求部门组长提出申请,并填写《请购单》,统一由主管审核,厂长批准以后采购部门方可购买,否则由采购部门负责。

(2)玻璃原片由生产部计划文员申请,生产厂长审批;五金、辅料、劳保用品由其仓管员申请,采购经理审批;机械零配件、电器由机修工负责申请,生产厂长审批,百叶原材料、辅料由其仓管员负责申请,技术部经理审批;其它由各部门负责。

(3)各部门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必须确定合适的数量,保证所需的物品不应发生囤料。造成仓库占用大量资金。为避免数量严重超标,各责任部门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采购周期,制定安全库存量上报审批。

(4)采购人员必须按照《请购单》上写的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进行采购,并确保按时到货。

(5)仓管员在到货时凭送货单验收到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供应商的名称、到货时间等内容。做好与质检部门的联系,填写《入库单》并会同质检人员签字,同时做好电子档台账。

(6)采购员必须做好返工与退货的跟踪,以免使公司造成损失。对本公司造成实际性损失的,则须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3、物品入库程序:

(1)玻璃原片由生产部叉车司机负责点数接收,仓管员进行质量检验、签收,填写《入库单》会同叉车工签字。

(2)玻璃辅料及公司工具由仓管员签收并填写《入库单》,采购经理签字。

(3)百叶原材料、辅料由其仓管签收并填写《入库单》,技术经理签字。

(4)仓管人员进行数量清点,确定要入库的材料数量与《送货单》、《入库单》相符。如仓管员没有进行清点,而将货物入库时,造成的损失由仓管员负责赔偿。

4、物品领用程序:

(1)各部门领用材料必须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材料,严禁私自到仓库领用材料。

(2)《出库单》由用料部门组长开具,由各部门主管或厂长审核批准,仓库才能办理发料。

(3)各部门主管在审核时,必须抱着对公司负责任的态度,严格把关,审核所要领用的材料是否真是工作所需要,是否需要那么多的量。

(4)仓管员发料时,必须根据《出库单》上载明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进行发料,不得多发。属于连续性的物品,不得多发给一个部门(例:手套,护腕等)。

(5)各部门的仓库领用材料必须指定专人,并经各部门主管同意,领用人员名单在各部门主管,公司管理部备案。

5、工具管理程序:

(1)工具管理涉及工具保管、购买、使用、报废、调换、退回等内容。

(2)仓库须建立专门的工具账本,对每件工具祥细记录,工具的入库、在库、出库、退回、报废、调换等详细内容。

(3)员工领用工具需填写《工具领用单》经各部门主管批准同意后仓库才能发放。没办理手续仓库私自发放的,由仓库管理员负责。

(4)员工领用工具由本人保管,在使用时应文明操作,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凡使用不当或丢失、损坏的由本人负责赔偿。

(5)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须先到仓库办理工具退库手续,并有仓库管理员签字。人事部门才能办理离职手续,对缺损的工具由人事部门在核算工资予以扣除。

(6)仓管员在办理退库手续时,仓管员仔细检查工具的好坏,如不能确定则叫设备管理员共同确定。否则损失的工具由仓管员负责。

(7)因使用时间或其它原因工具要求调换的,则应填写《工具调换申请单》同所在部门主管及设备管理员审核同意,才能到仓库办理调换手续。

(8)各部门提出所要的工具,须有各部门提出填写《请购单》,报请厂长同意,采购员才能采购。

6、仓库管理制度:

(1)要求各部门,特别是各仓管员必须严格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序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更改。

(2)财务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立即汇报厂长,并提出整改意见。

(3)对不能按本制度进行操作,视情况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又屡次屡犯的,作调离工作岗位或开除出厂处理。

(4)对提出完善意见被公司采纳的,特给予公开表彰并给予经济奖励。

四.其他规定

1.本制度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属公司管委会

2.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公布执行。

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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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班级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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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室纪律:

1、课上交头接耳,说话,过分接教师话茬、起哄,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被教师点名批评等行为的或被逐出教室的,扣1分;

2、外出学校不请假的,每次扣1分。

3、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不按老师要求,被老师点名、照镜子、打扮化妆、吃东西、喝饮料(水除外)、传纸条、乱借东西,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玩通讯工具、听mp3mp4等扣1分;

5、自习课(晚自习、午间自习),在自习时间无所事事,乱收拾发出噪音,说话、出座位、出教室、乱扔东、打闹、发怪声等不遵守自习纪律的,班干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分。

6、每旷课一节扣1分,请假(急病或家人要求等情况)需有班主任签字,另外以请假名义外出,不在规定时间内回来,当旷课计算。

7、课后适当休息,严禁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过分追逐打闹,破坏团结,损坏班级、学校公物、践踏草坪等,每次扣1分;

8、在教室、走廊等随便丢垃圾、吐口水抹鼻涕的,经发现让其打扫干净,否则每次扣1分。

9、在教室电子白板、黑板、墙壁、书桌椅子,他人书簿等乱写字,乱图乱画的,每次扣1分。

10、爬围墙外出或冲击校门,每次扣2分。

11、打架、欺诈、偷东西每扣3分。

12、给老师、同学起外号,以强凌弱者每次扣3分。

13、不服从上课老师、班干管里,辱骂老师学生,打击报复,甚至发生师生冲突、学生冲突的每次扣3分。

14、上课时间打瞌睡每次扣1分。

15、班干部或团员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二、卫生纪律:

1、教室值日生不履行职责(职责含打扫干净教室、走廊且倒掉垃圾,擦净白板、讲台、扛开水每天2-3次,倒掉已满的废水)的每人次扣1分。

2、各宿舍每天打扫两次(早上早餐后一次,午饭后一次,要倒掉垃圾)不按时完成的,室长或老师促其完成,仍不完成每次扣1分。

3、清洁区每天打扫一次,一般是早操前完成,不按时完成经班干或班主任促督仍不完成的每人次扣1分。

4、严格执行卫生打扫时间,若值日迟到、超时,每次扣1分。

5、检查时不合格,值日班干迅速让责任人清理干净,在不超时的情况下不扣分,否则扣1分。学校检查时被扣分的,相关责任人相应扣分2分。

6、座位底下或周围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扣其1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分。

三、集会纪律:

1、升国旗、早操等集会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扣1分。退场时,不按要求退场,追逐打闹,擅自离队者扣1分。

2、早操或者其他体育活动,无故旷操者扣1分,不服从安排、不按要求做操者扣1分

3、集队时你推我拥,不按老师指定位置排队,随意说话的,每次扣1分。

四、个人纪律:

1、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分。

2、敲诈勒索、恶性打架、抽烟、喝酒、偷窃他人物品的扣3分。

3、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每次扣3分。

4、午休、晚休班主任检查后即要安静休息,如仍然说话、玩手机、听音乐或干其他影响他人休息的事,经室长劝说两次无效的每次扣1分。

5、午晚休不服从值日教师、行政管理的每次扣2分。

6、休息时间乱调床位、到处乱窜其他宿舍的每次扣1分。

7、提早起床、不按时起床睡懒觉或上课时间在宿舍逗留、睡觉的经查实每人次扣1分。

8、携带不该带的物品(手机、mp3mp4、管制凶器、不健康书籍、录象带等)到校的,扣2分,手机当场收缴!!!

五、奖励办法:

1、 连续一周无迟到早退、缺勤积分加2分。

2 、连续一月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10分。

3、 考试总分进入班级前10名或成绩较上次级排名前进5名以上的加5分。考试单科冠军加3分。

4、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5分

5、受到学校表扬者,加5分。

6、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依照参加态度、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1-10分。

7、被教师重点表扬者,每次加1分(负责人记录)

8、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每次加2分。拾金不昧者加分(看贵重而定)。

9、班级学习、纪律、卫生、宣传等工作做的出色,酌情给相应班干部或志愿者加2-4分。

10、举报坏人坏事,经核实每人次加2分。

说明:扣分情况每周由班委会组织统计,于班会课上公布。对于扣分情况较严重的制定以下惩罚措施。

(一)一周内扣分达15分者;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写出深刻检讨向班主任汇报(不少于300字,说清对这件事的原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好不好,对这事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罚抄班级管理制度一遍。

(二)一周内扣分满二十分者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班会上向全班作深刻检讨!(不少于400字,说清对这件事的原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好不好,对这事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罚抄班级管理制度两遍。

3、通知家长,与班主任商讨教育方法!

(三)一周内扣分满三十分及以上者

1、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班会上向全班作深刻检讨!(不少于500字,说清对这件事的原因,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好不好,对这事的反省,对今后的打算

2、罚抄班级管理制度三遍。

3、如有必要的请家长到校,或班主任家访将情况向家长汇报!严重的再交由学校政教处处理!

(四)全期扣分满50分的不能参加评优,满60分的不能参加困难学生补助申请。

学期末,根据各同学的累积总分,评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操行文明学生,学习积极进步奖等荣誉称号并记入学生档案。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x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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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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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对于迟到、矿工考勤记录较多的员工除规定扣罚外给以警告、面谈或辞退。

2、办公室人员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需要除外)、吃零食等,发现一次扣罚20元。

3、接待外来人员要文明大方、不卑不亢、谈吐文雅、与客户协调工作要用礼貌用语(如:您好、再见等),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4、办公室人员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元;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如厕不冲、乱扔纸屑等破坏公司整体环境的行为,违者一次扣罚100元。

5、工作时间离岗(超过15分钟以上1个小时以内),需向主管领导请示。

6、工作期间须穿戴工装,不穿工装者,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以此类推。三次以上给予辞退处分。对着装不整齐者,提出警告,仍不改正者对部门负责人每次扣罚100元,责任人处罚办法见《罚则》。

7、办公室人员应加强团结、文明办公,杜绝吵架、斗殴事件,

8、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及时锁好门窗,切断电脑、风扇、空调等用电设施的电源。

打架斗殴者每次每人罚款500元、屡教不改者除扣除剩余工资外,坚决辞退。

破坏公司财物,乱踩乱扔破坏办公物品按价赔偿外一次扣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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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车间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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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勤事项

l 迟到:迟于规定上班时间者视为迟到,迟到五分钟(含)以内者扣罚1小时工时,迟到三十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小时工时,迟到4小时以该天出勤不计。

早退:下班时间提早5分钟(含)以内者为早退,扣罚2小时。超过5分钟(不含)以上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以一小时起计。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处以书面警告一次.如再次反复则处以扣罚壹佰元。

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销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连续旷工二日(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满三日以上者,开除。

二、请假事项

上班中若临时有事、病而请假离工厂时,须得现场领班和组长同意,须持按规定签准之请假单并签一张出门单,方可出门。

平时请事假(除非自然因素外),一次不得超过5天。否则,会倒扣本月工时,直至扣完。(注:每超过一天,就倒扣一天工时)

员工请假除婚、丧假、事假之外,一次满五天以上者,在请假期中,如遇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应合并计算。

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具请假单,按请假规定办理,经核准后于请假前一日送交人事单位登记,除非有不可抗拒之事故,得以电话于上班前报备,且事后补缴证明,不得补办请假手续,其余未依规定预先请准者,概以旷工论处。而所谓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车祸、天灾、急病等。

三、员工就餐事项

员工基本福利:根据上班时间的不同分别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若当天该员工没有上班,不得在公司就餐,否则,需交一定就餐费用。

注:每次就餐时间原则上为半小时,此时间不计入工时。

四:员工离职事项

普通员工离职:若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员工离职时,需交接完毕就可离职!若合同期内,双方须提前三周书面申请,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注:离职员工须至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填《离职工作交接表》和《员工离职审批表》(或此二表合一表)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五:奖惩事项

注: 为培养和激励员工的优良品德及敬业精神,奖惩的核定应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办理,评定奖惩事件要衡量情节轻重。

(一)奖励范围

说明: 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 车间主管可以为员工申请予以嘉奖

1) 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 改善员工安全卫生或其他有益事项者

3) 品行端正、工作勤奋、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之工作任务者

4) 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

5) 拾金不昧者

6)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 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

7) 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8) 检举揭发违反制度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9) 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10)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11) 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本部室内事务成绩卓著者

1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附: 车间卫生奖励制度

① 每日评选出本部室卫生综合考评及设备、工器具、环境各项评比最佳负责的员工;(记点)

② 非品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上道工序产品中有异物,避免公司损失;(记点)

③ 连续两个月未取得“红色圆点”的员工;(记点)

④ 连续一个月未被记惩罚点的员工;(记点)

⑤ 非品控人员发现产品中存在质量、卫生隐患的,向上级报告的员工;(记点)

⑥ 连续三个月个人卫生综合考评及设备、工器具、环境的各项评比都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的员工;(记点)

⑦ 非品控人员在产品出货前,发现其中有异物或有异常,避免公司损失;(记点)

⑧ 非品控人员发现产品中存在质量、卫生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质量、卫生改进起作用;(记点)

⑨ 非品控人员发现员工中有违反作业指导书、程序文件、公司规定的行为;(记点)

⑩ 非品控人员对工艺提出合理化改善方案,并被确认是有效的;(记点)

? 非品控人员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重大过失,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记点)

? 连续一年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设备、人员、环境检查没有超标现象,公司给予该团队每人另外核发奖金;(记点)

注: 依附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记点,并按下述方法进行奖励,点的基础金额为叁元;

(1)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1~3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并予以表扬;

(2)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4~6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2,并予以表扬;

(3)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7~9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3,并予以表扬;

当月点数不累计到下个月中,下月1日点数重归为0个。

(二)惩罚范围

说明: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车间主管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此执行相应的处罚。

1)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2) 浪费公物造成公司损失者

3) 在厂区未按规定穿制服、工作鞋或穿拖鞋工作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识别证者、或着装不规范者

5) 言行不检、不守秩序,破坏环境卫生者

6)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超过两次(不含)以上且不按规定请假者

7)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未产生意外事端,且没有悔改之意者

8) 擅离职守导致变故者

9) 工作期间聊天耽误工作者

10) 故意吐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引起事端者

11) 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如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

12) 对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性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对交办事项经督促仍执行不力者;拒绝听从主管的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命令者;执行特定交办事项有重大疏忽、产生不良影响者

13)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而妨碍他人正常工作者

14) 因管理不善或防范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5) 对同事恶意攻击、威胁、诬告或造伪证制造事端者,同仁之间谩骂吵架者

16) 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不接受门卫检查或对其有侮辱威胁行为者

17) 导致较大产品品质事故的责任者;导致严重产品品质客诉事件的责任者;疏忽监督致下属人员有不周或违规情事,经查明属实者

18) 在工作时间内卧睡或伏睡者;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者,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在公司内部聚众赌博者

19) 直属干部对下属人员之违规|、舞弊行为明知而隐瞒或不经举报者

20) 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或图片、聚众闹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21) 故意毁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2) 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附: 车间卫生惩罚制度

① 员工进车间前若不按要求戴内帽、穿工作服、戴口罩、粘灰;(记点)

② 员工工作靴不洁净,更衣柜不整洁或员工所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不洁等(即有“红色圆点”标识);(记点)

③ 员工在进车间前着装完毕并在镜前自检、粘毛发后,被品控员发现身上仍有毛发者;(记点)

④ 员工在车间非故意的头发露出内帽外者; (记点)

⑤ 员工进入车间戴首饰、手表、手机、化妆、涂指甲油,男员工蓄胡须;员工手部指甲太长不符合要求,且不听劝告的;(记点)

⑥ 员工在车间未戴口罩、或口罩没有完全遮盖口鼻;(记点)

⑦ 员工在工作期间用手摸耳朵、挖鼻子、搔头发或接触制品以外的物品后不洗手消毒,或直接对着食品打喷嚏;(记点)

⑧ 一个月内个人卫生指标超标(指手部涂抹发现菌落总数超标、或有致病菌),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卫生指标超标;若个人卫生指标超标,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卫生指标严重超标、或发现致病菌,或人员手部涂抹一个月内连续3次发现不合格、或半年内累计5次不合格;(记点)

⑨ 员工在工作时间没有征得在线主管的准许随意离开岗位的行为;员工在工作期间没有征得在线主管的准许随意串岗,甚至到其他区域的行为;(记点)

⑩员工在工作时未按照标准文件的要求进行作业或由于个人疏忽等,造成产品规格与标准不符、包装污染、外形不佳、净含量不足等缺陷,但能够及时发现,没有流入下道工序,没有造成大的影响的情况下;(记点)

? 员工没有按照更衣程序、进车间程序、洗手程序、上卫生间程序规定操作; (记点)

? 员工对落地产品不按规定处理; (记点)

?员工手部受伤(即头部帽沿上贴有绿色圆点标识)没有适当包扎,且未汇报上级主管知晓,仍然接触食物;如果汇报了上级主管,但主管并没有对此员工的工作做适当调整,其上级主管负连带责任同时受到处罚;如果现场品控没有及时查出,品控也一并同时受到处罚;(记点)

? 员工的个人原因造成产品保存不当、变质或过保质期;(记点)

? 若成品抽检时发现数量不符、内容物与外标示不符,库房管理没有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在出厂前被及时发现返工;(记点)

?由于员工个人问题,造成产品抽检时发现有衣服纤维、手套碎片、塑料、纸屑等异物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严重超标,例如有头发、玻璃、昆虫、金属等异物的发现;(记点)

?工作完毕后,没有及时清理现场,清洗设备,或清洗后结果不符合要求,被其他人员发现的行为;设备、场地清洗马虎,屡次发现员工工作时消极怠工,影响恶劣;(记点)

? 员工在车间内严禁打闹嬉戏,不论上班时间还是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拉邦结派;随意讲脏话粗话者;员工故意挑起事端矛盾,不利于团结的行为和各区域之间配合极端不利,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员工有盗窃公私财产,他人财物的行为;工作场所辱骂员工、质保、主管,举止行为不当,造成恶劣影响,打假斗殴,故意假造、欺骗上层主管,威胁或向他人索取钱物的行为;(记点)

? 员工在工作场所饮食、嚼口香糖等物;(记点)

? 在工作场所内随意吐痰、车间内随意取下帽子、脱去工作服的行为;(记点)

注:依附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记点,并按下述方法进行罚款,点的基础金额为叁元;

(1)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1~3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并予以口头警告;

(2)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4~6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2,并予以口头警告;

(3)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7~9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3,并予以口头警告;

当月点数不累计到下个月中,下月1日点数重归为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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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省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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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高速公路的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统一、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管理的具体工作。

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取得高速公路收费权或者利用贷款、集资建设高速公路经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单位(以下统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从事高速公路养护、收费、经营、服务等活动。

第六条 省公安机关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交通事故处理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养护管理

第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高速公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高速公路养护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和检测。发现危及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状况的,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第八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的养护质量及其附属设施的状况进行检查。对达不到高速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限期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在高速公路上从事养护作业,施工路段工作面超过2公里且相邻工作面的间距少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预案,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施工前7日通过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发布施工地点、起止时间等有关信息。

第三章 服务与收费

第十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服务设施完好,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安全、快捷、文明的服务。

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住宿、餐饮、车辆维修、加油等经营性服务和停车、洗手间等公益性服务。

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保障救援电话畅通。接到清障、救援信息后,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清障。

实施清障、救援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可变信息板,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交通状况、施工作业、气象变化等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有权收取车辆通行费。

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其通行费可以采用计重收费的方式收取。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五条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在收费站入口处领取通行凭证,驶出时在收费站出口处交回通行凭证,不得冲卡和中途更换通行凭证。

对无通行凭证、行驶时间超出最低时速所需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或者u型转弯的车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可以按照其可能行驶的最长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

第十六条 收费站应当根据车流量开启足够的收费道口,保证车辆畅通。

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当与收费道口的数量、车流量相适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收费站区从事与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但不得影响高速公路收费及交通安全。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辆通行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其他费用;

(二)强行提供商业性服务;

(三)擅自放行未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

(四)违规操作收费系统。

第十八条 全省高速公路实行统一的联网收费。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和拆分账结算工作。

第十九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经营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管理规范要求的,应当责成高速公路经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改正。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收费人员应当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条 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管理和保护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依照本条例规定检查、制止破坏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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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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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货梯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货梯安全检查工作和对公司财产、人员安全管理,结合物业有关货梯使用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货梯的使用

3. 使用管理

3.4即日起,各部门正常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4小时由部门直接联系物业使用,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

3.4 非上班时间使用货梯需提前1-2天申请,系统上填写《货梯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行政部门备案后,由前台联系物业方可开通货梯;

3.1货梯由物业专业人员操作管理,物业对于使用货梯提供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种; 无偿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有偿服务时间:非正常上班时间,每小时收费4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3.5大型货物(集装箱、仪器设备、家具、大批量货物)需从货梯运送,小型货物(快递、小推车可装货物)可从客梯运送;

3.6货梯只限于载运货物,运货时允许送货人员(最多2人)跟随货物上下货梯,货物出电梯门后请随手按关门按钮关上货梯,以便其他楼层使用;

3.7运送货物时尽量避开高峰期,运送过程中由物业派人进行监管;

3.8不得随意开启,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备,不得载运未经妥善封闭包装的液态物体、扬尘物体和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本通知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报物业公司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监督装运;

3.9行政部门负责货梯使用费用的结算,每月前台将根据物业提供的货梯有偿服务使用记录与各部门提交的使用申请进行核对,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物业;

3.10各部门不得私自联系物业开通使用货梯;行政部没有备案申请单的,费用一概不予结算,各部门自行承担。

3.11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行政部处理,牢记行政部人员通讯方式。

4.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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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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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上班,统一时间下班。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有事离校须请假。

二、凡学校要求教职工参加的会议、集会和活动,均属考勤范围,如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的,均作迟到一次处理。有事不能参加的须请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应请假。批条的权限:半天以内向生产组长请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的,事后应充分说明理由补假,否则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结果处理:

迟到(早退或离岗)在5分钟内扣款5元;5分钟以上每分钟加扣0.5元,一天累计6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每月请假一天扣工资15元(厨师及司炉工25元),二天累计扣40元(厨师及司炉工 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当月奖金按日平均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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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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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八、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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