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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管理制度优秀8篇 规章制度内容(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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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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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三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奖励每次20元;

2.对商场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商场经营、 管理带来效益的予以每次5元奖励。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10元每次;

4其他对商场作出贡献,总经办给予奖励。

第四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五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

2. 商场总经办审核;

3. 商场总经办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

第七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一.发生以下情况给予口头警告;

1.员工上岗须着工装,佩戴工牌,工牌不得破损、涂改或符合佩戴规定。

2.女员工淡妆上岗,不允许浓妆艳抹,发型简洁自然,不允许剪怪异发式,染异色头发;留长指甲、染有色指甲油;男员工短发不得过肩,不允许留胡须和长鬓角;

3.员工上岗应穿深色皮鞋,鞋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女员工鞋跟你可过高

4.员工在营业现场化妆、照镜、扎头发、换衣服者、戴双耳环、大耳环或佩戴过多夸张饰品。

5.员工现场行走时须缓步、轻声、三步一步小跑、快、稳。

6. 店铺清洁用具、私人杂物不得同商品混放。

二.现金处罚;

1.员工上班迟到一分钟一元、迟到一小时按旷工、旷工处罚200元、早退50元、上岗期间到其它区域串岗发现一次10元。

2.员工上岗时踩或爬靠柜台、货架、双手抱肩或插衣兜者,坐着接待顾客20元; 3员工上岗时不得吃东西、嚼口香糖、将食物带入现场发现一次10元。

4员工上岗时不得看书报、听随声听、打电脑、玩游戏、玩手机、睡觉发现一次20元。

5员工在开店前必须完成准备工作,包括卫生清洁、换衣服、未完成每次10元;

6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处20元罚款。

处20元罚款。

8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处以50元罚款。并给予赔偿商场经济损失。 9占用、挪用商场财物;处予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除扣罚工资外,直接追究 法律责任。

10泄露或商场机密,使商场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处予500元的罚款。情节 严重者,除扣罚工资外,直接追究法律责任。

11代人签名考勤的,处予双方各50元的罚款。

12.漏做计划,每样10元,(罚领班,领班自找责任人 )

13.收银区(开票台) 位于卖场中部,须保证视线的无遮挡;台面无杂物,抽屉和柜 子应放常用的物品(如当月帐本、护鞋用品,纸袋、少量陈列道具)并保持整洁,

出现问题一次10元。

三. 辞退

1.旷工当月累积三次以上,作自动离职。

2.违反商场相关制度经领导指出后不修正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第一次20元第二次 30元, 当月违反3次以上做辞职处理。

3同事间或上下领导间吵架、斗嘴,不听劝告或协调,扣双方当事人当月工资各100 元,相互打架斗殴者,扣双方当事人当月工资各200元。情节严重者,除扣罚工资 辞退外,直接 追究法律责任。

4开展工作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者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元,当月投诉3次以 上,确认属实者,加倍扣罚,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劝退或辞退。

5接到商场领导指令后推诿或实施不力,指挥不动者,每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元, 扣当事人主管100元,当月违反3次以上者,辞退处理。

6自动离职或商场辞退员工当月业绩归零。

四:请假制度

1. 请假员工无全勤奖。

2. 请病假员工两天以内,不扣除工资。三天以上扣除当天工资,需出示医院病历证明。

3. 请事假一天扣三天工资,并无全勤奖。

4.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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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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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区“职工之家”活动室设在大会议室,由工会负责管理,主要带给学习书籍、杂志、报刊、棋类等活动用具。

二、室内的电器设备、书籍及娱乐设施等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操作、保管。景区职工进入“职工之家”参加活动时,须向

管理人员办理借阅、领取登记手续,活动结束后,须将书籍、娱乐工具交还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带出。

三、重要书籍因借阅时间较长,需带出活动室的,需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得超过三天归还。如有遗失则双倍赔偿。

四、室内各类书籍、各种物品电器设备、娱乐设施要留意使用,爱惜保护,如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五、持续室内整洁卫生,不乱仍废弃物,纸屑,不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

六、参加活动的人员应举止礼貌,有礼貌,遵纪守法,严禁任何人以娱乐为名,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七、景区大力支持各工会小组在“职工之家”活动室开展活动,但需报经工会批准方可。

八、职工之家活动室内的设备、设施要建立台帐,管理人员变动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九、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或聚众闹事。如出现上述状况,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职责。

十、开放时间:9月15日起,每日中午:12:30—14:30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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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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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贴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务必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务必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务必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务必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持续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一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职责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状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下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务必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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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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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110)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在校园内决不允许焚毁资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毁的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问题和用电器故障等引起火灾。

6、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严禁在办公室内私自应用电热饼和电热玻璃插座等电器设备,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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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服装店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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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服装店店员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保持愉快精神,和气待人。

2.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3.保持店面整洁,天天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每周一进行店内玻璃的清洗。

4.注意辨认假币,如收取假币将在月结工资中扣除同等数额的货币。

5.妥善保管好客人财物和店内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存货发现货品被盗,按照被盗商品的成本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6.作好店面货品整理,陈列货品需精心搭配和摆放。

7.按时上班,吃饭时间不超过1小时。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资。

8.任何因主观原因引起的货品退换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释清楚:“物品如无任何质量和品质问题,我们均不接受退换。”

9.店内有客人及生意时尽量不要接听私人电话,影响销售。

10.上班时间尽量不要异性朋友探访,特别是不要逗留在店铺内,影响销售。

二、服装店薪酬奖罚制度

1.店员试用期定为1个月,薪酬为底薪1200+2%销售额提成。

2.店员过了试用期后以半年为一个时间区间进行绩效评定后做薪酬调整。

3.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每月提成+浮动补贴+指标分红

1)基本工资在半年内定为1200元,每半年调整一次。

2)每月提成为当月销售额的2%

3)浮动补贴包括电话补贴,医疗补贴,生日补贴,过节补贴等。其中过了试用期可获得100元的电话补贴,而医疗补贴,生日补贴,过节补贴等则由店主灵活发放。

4)指标分红是指店主对整一个年度的销售总额设立一个目标,若年度结束核算的年销售总额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则店员可以得到对应比例的年销售总额分红。 销售总额目标区间

分红 比例

660000~720xx0(月均销售额5.5万~6万) 1‰

720xx0~780000(月均销售额6万~6.5万) 1.5‰

780000~840000(月均销售额6.5万~7万) 2‰

840000以上(月均销售额7万以上) 3‰

4.每月工资结算区间为每月1号到下月2号,工资分两次发放,每月17号发放基本工资,2号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工资。指标分红的年销售总额的计算区间为当年的11月至下年的10月,计算出来的分红奖金发放日为过年前,即大年三十之前几天中的任一天。店员若是中途辞职,将不予发放所有的指标分红奖金。

三、服装店工作日及假期安排

1.店员每月可以享受3天带薪假期,要提前安排假期日并告知店主。

2.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休下月假期。若当月假期休完后确实需再请事假,所请事假将在下月假期中扣除。

3.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2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销售提成。所请事假超过5天,将扣除当月提成。

4.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了3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销售提成。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5天,将失去获取年末指标分红奖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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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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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 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 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 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 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 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 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 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⑻ 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 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⑽ 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 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⑿ 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 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 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 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 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 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 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 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 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3. 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 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 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 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 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 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 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 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 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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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办法,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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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第十五条 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

第十六条 贷款人在不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将贷款调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项审慎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但必须明确第三方的资质条件。

贷款人不得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发放低风险质押的贷款的,贷款人至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真实身份。 ?

第三章 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八条 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质)押比率、风险程度等。 第十九条 贷款风险评价应以分析借款人现金收入为基础,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动态地进行贷款审查和风险评估。

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

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第二十一条 对未获批准的个人贷款申请,贷款人应告知借款人。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根据重大经济形势变化、违约率明显上升等异常情况,对贷款审批环节进行评价分析,及时、有针对性地调整审批政策,加强相关贷款的管理。 ?

第四章 协议与发放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借款合同应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个人贷款法律风险。

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应当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范担保流程与操作。

按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的,应对抵押物登记情况予以核实。

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加强对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

第二十八条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第五章 支付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三十条 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

第六章 贷后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个人贷款支付后,贷款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第三十六条 贷款人应区分个人贷款的品种、对象、金额等,确定贷款检查的相应方式、内容和频度。贷款人内部审计等部门应对贷款检查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和评价。

第三十七条 贷款人应定期跟踪分析评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并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个人贷款可以展期。

一年以内(含)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第四十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息。

对于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贷款人应采取措施进行清收,或者协议重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采用格式条款未公示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第四十二条 〖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一)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的;

(二)签订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

(四)将贷款调查的全部事项委托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贷款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的;

(七)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八)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以存单、国债或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金融产品作质押发放的个人贷款,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贷款,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用于生产性贷款等国家有专门政策规定的特殊类个人贷款,暂不执行本办法。

信用卡透支,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按贷款用途适用相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贷款人应依照本办法制定个人贷款业务管理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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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1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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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公司视需要安排员工统一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处的实际状况及宿舍所处的特殊周边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员工务必遵守。

一、员工入住相关规定

宿舍的调配由管理处统一负责,员工入住需先到办公室办理物品领用及入住手续。入住具体规定如下:

1.宿舍内床位位置不可随意搬动。

2.每间房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房租、管理费由管理处负责。

3.实行宿舍长负责制,由宿舍长安排房间内卫生的清理,房间设施的检查,日常维修的申报,入职人员床位安排,离职人员物品清点等。原则上,宿舍长由安保领班兼任。

4.宿舍长有变动时,部门需与管理处办理交接及继任宿舍长的确认手续。

5.公司配备的设施,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管理处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管理处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6.公司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公司财产,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7.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故意破坏的按照《奖惩规定》处理,非故意损坏的职责人照价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二、宿舍规定及要求

为树立公司形象,规范全体员工之行为,全体员工须互相尊重、互相爱护、遵守社会公德,严禁检点自己的行为,树立主人翁精神,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对全体员工在宿舍内的行为作出以下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衩等有损公司形象之不雅行为。

3.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4.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6.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宿舍值班制度

一、宿舍长负责制

管理处指定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监督值日员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分类摆放物品,自觉打扫宿舍卫生,做好室内保洁,并得以持续。各班领班具体实施本班宿舍管理事宜。宿舍长具体工作如下:

1.将每周值日的工作状况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向主管汇报。

2.将本宿舍成员的合理化推荐及需报修的资料汇报主管(宿舍内报修所需费用,由宿舍成员支付或确定当事人承担)。

3.及时将留宿人员和离职人员上报。

4.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工作。

5.负责各宿舍有关维修、协调处理事项的登记、上报;

6.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宿舍的清洁卫生。

7.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宿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不假外出、超时不归等状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8.定期组织舍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

二、宿舍值班员制度

宿舍值班员由管理处、部门安排当日休息人员担任,一般由各班领班、副领班轮流担任,各班在休息日明确宿舍值班员,值班员当日值班时间为清晨6:30-次日06:30,值班员不能够请假外出,如确需外出需安排好接替人,交接好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确认宿舍外出人员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凭经批准的《请假条》放行,宿舍值班员须在请假条上签名,无请假条不予放行,外出人员销假确认;

2.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3.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不定时地对各房间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异常气味及声响、门锁是否有损,有无未经批准之留宿人员,及时发现状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根据上级指示,采取有效的措施。

4.如须紧急集合,由安保主管以上人员发出指令,宿舍值班员负责实施。

5.如发现宿舍内的不假外出、卫生较差、未办理留宿手续留宿等违机违规状况将追究当日宿舍值班员职责。

三、卫生值日员

全体队员轮流值日,当日休息的领班负责安排,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按宿舍内统一标准摆放物品,及时清理,打扫室内卫生,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到达整齐划一。

四、宿舍物品的管理

一、公司配发物品的管理

公司配发的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如有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物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视其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

二、个人物品的管理

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职责自负。

关于物品的管理,关键要做到定人、定位、定物、分类管理体制,确保公私财物无损坏、无丢失。

三、离职人员物品管理

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全体人员务必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主管,将状况反馈办公室,予以结算工资。

五、人员的管理

公司内部员工须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及要求执行,其他人员管理如下:

一、来访人员

员工的亲朋好友来访,需注意场合,把握好时间,不要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二、外来人员留宿

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员工直系亲属来访或其他特殊状况下,需提前书面申请,呈报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此期间该宿舍的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

三、请销假规定

四、离职人员的管理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日之内务必离开宿舍(辞职或解聘人员宣布后,应张贴于告示栏,知会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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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自我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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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我管理制度

一 、 做好计划和总结

做好每五年、每年、每月、每周、每天的计划,并及时总结和修正。周报必须在星期一之前完成,月报必须在每月3日前完成,年报必须在次年元月5日前完成。周报少一次罚款20元,月报少一次罚款50元,年报少一次罚款100元。完成年度任务,奖励自己买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未完成年度任务,罚款100元。

二、 时间管理

做好时间管理。首先不准迟到、不准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年内累积10次以上,每增加一次罚款提升至每50元/次。事情分轻重缓急,集中精力做重要的事,有足够的时间做重要的事。

三、学习管理

每年至少读三本以上的书。少读一本书,罚款100元。每天至少读三页书,未完成罚俯卧撑100个。读书以经营管理类书籍为主,同时要兼顾其他,在博的基础上精。每月至少写一篇博客,少一篇罚款50元。鼓励多读书,如果年读书超十本,可以允许奖励自己消费一次。

四、健康管理

养成天天锻炼的习惯。每天俯卧撑100个以上(特殊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除外),如未完成,加罚俯卧撑100个,合计200个,累积到下一天执行。每周锻炼一次(散步不算锻炼),锻炼时间在20分钟以上,少一次罚款20元。

五、人际关系管理

每年至少结识三个以上有稳定联系的新朋友,扩大自己的人际关系圈,未完成罚款100元。每年重要的假日期间(春节、端午、中秋,元旦、五一、十一),必须通过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和自己的老朋友联系,少一次罚款50元。

六、家庭责任

每周向父母打电话询问情况,关爱父母,未完成每次罚款20元;每年带父母逛一次街或旅游一次,未完成每次罚款100元。忠诚爱情,忠诚婚姻,有爱人后,每天花时间和她沟通,未完成罚俯卧撑100个;有子女后,每周和他们沟通并进行指导,未完成每次罚款20元。

七、社会责任

每年年底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00元以上。自己要多帮助他人,多做好事,争取月积一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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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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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制度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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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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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

为适应改革的新状况新变化,深入推进职工之家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各公司、直管站段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有效载体。今后一个时期,集团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推进铁路跨越式发展和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依法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党政支持、职工信赖,富有生机和活力的“职工之家”。

第二条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用心争取行政支持,广泛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构成党政工齐抓共管、职工群众热情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三条为加强对建家活动的统一领导,集团成立建设职工之家活动领导小组,董事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总经济师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工会常委组成,组织部承担日常组织工作。

第二章职工之家标准

第四条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完善(17分)

1、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制定《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加强企业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实施办法》,突出维权基本职责,保障企业职工主人翁地位。

2、按规定召开职代会,每年至少一次,认真落实提前审议、书面票决、逐级申报等制度;全面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生产经营管理重要事项和涉及职工利益的改革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透过或讨论决定;公司制企业建立并落实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作用发挥好。

3、职代会联席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作用发挥良好,开展活动经常;职工代表提案办理率到达100%,提案人对提案处理和整改满意率达90%以上;

4、职代会民主评议监督领导干部制度健全,评议资料贴合要求,程序规范,坚持口头述职,评议结果向职代会公布,并与干部奖惩、任免挂钩。

5、厂务公开组织制度健全,党委统一领导、行政负责主抓、纪委监督检查、工会日常工作、职工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和发展,公开载体、资料、程序规范,监督考核措施得力,职工对厂务公开测评满意率到达90%以上。

6、日常民主管理形式多样,渠道畅通,车间、班组民管制度健全;加强职工代表队伍建设,落实培训制度,职工代表每届培训率到达100%。

第五条以群众协商群众合同制度为重要手段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规范(17分)

1、健全完善群众协商和群众合同制度,按规定进行群众协商、签订群众合同,群众合同资料规范,建立监督检查、履约职责和违约职责追究制度,合同兑现率到达9O%以上。

2、加大工会依法维护、源头维护力度,在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各项政策办法中,工会全过程参与,充分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维护、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有力。

3、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开展工作正常;依法调处劳动争议,调解率到达100%,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六条以“阳光、月光、星光”为主题资料的送温暖爱心活动成效显著(17分)

1、认真履行帮困“第一职责人”职责,帮困救助机制健全完善;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和领导干部联系包保困难职工制度,开展帮困助学、医疗救助、灾害救助活动;深入开展“阳光、月光、星光”送温暖爱心活动,热心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兑现部党组“三个不让”的承诺。

2、建立大病医疗互助合作保险基金会,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补偿按规定及时到位。

3、不断巩固、完善和发展“四线”建设成果,生活、文化、健康、体育线建设项目落实,设施齐全,使用状况良好,沿线站区职工吃水难、用电难、看电视难、看病难、体育锻炼难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职工满意。

4、关心解决女职工特殊困难,女职工特殊权益得到保障。

第七条以火车头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为重要载体的群众建功立业活动深入开展(17分)

1、深入开展多形式的人人争当“火车头”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用心性和创造性,在确保运输安全生产、提高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2、用心开展合理化推荐、难题攻关、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技协活跃,管理规范,在提高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素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降低成本、增进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

3、注重模范先进人物的培养、选树和表彰,日常管理规范,待遇得到落实,权利得到保护,创先争优活动持久深入开展。

4、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组织和队伍作用,用心运用“三书、一表、一卡”等形式,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和协助行政不断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确保职工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先进文化建设切实加强(16分)

1、经常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形势任务以及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培训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配合党委用心做好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

2、努力开展建立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职工读书自学等活动蓬勃开展,构成了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

3、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加强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的“三德”教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典型、有整体效果。

4、繁荣和发展群众文化,群众文体娱乐活动资料丰富、礼貌健康;文化体育阵地和设施不断改善,坚持为职工服务,加强对阵地和设施的管理,使用效果良好。

第九条以基层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为重点资料的自身建设不断强化(16分)

1、基层工会、车间工会、工会小组各项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女职工组织与本级工会同期换届),程序规范;新建、改制企业同步建立工会组织,临时(劳务)工入会到达集团规定要求;工会干部按规定及时配备,专兼职工会干部(含女职委主任)的各项待遇得到落实,职工对工会班子和工会主席满意率到达85%以上;

2、兼职工会主席管理、考核、培训等制度完善和落实,按要求开展工会干部岗位培训,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思想和业务建设不断加强。

3、深入开展职工小家建设活动,合格职工小家到达100%以上,先进职工小家、模范职工小家分别到达30%和10%以上;加强工会用心分子队伍建设,作用发挥突出。

4、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管理工作贴合《铁路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资产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合理,工会经济活动自觉理解经审组织审查监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无职责违纪行为。

5、工会工作实行方针目标管理,各项工作有序,信息上下畅通,资料台帐齐全。

第十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不能评选模范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

(1)末按规定召开职代会,应经职代会审议的重大事项未提交职代会审议的;

(2)下属单位或车间没有100%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

(3)未经上报同意没有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改选的;

(4)未进行群众协商、签订群众合同的;

(5)未在职代会上评议领导干部,被评议领导干部未在职代会上口头述职的;

(6)年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考核不达标的;

(7)公司制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未按有关规定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

(8)未能完成集团和上级工会当年布置的重点工作的;

(9)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工会组织维护不力,酿成严重后果的;

(10)未能完成上级下达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任务的;

(11)发生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或职责职工因工死亡事故的,一般事故和人身轻伤事故超过了规定指标的;

(12)发生职责重大路风事件的;

(13)发生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被上级通报的;

(14)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超过规定控制件数的;

(15)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事件导致矛盾激化,发生职责群众上访、越级上访事件的。

第三章建家考核

第十一条职工之家建设实行区分档次考核命名和动态管理。职工之家的档次分为合格职工之家、先进职工之家和模范职工之家三个档次。非直管站段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的检查、考核、验收,由各公司工会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模范职工之家的检查、考核、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第一范文网网。验收由集团工会制定标准,组织实施。各直管站段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的考核、验收和命名,由集团工会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职工之家建设实行百分制考核,并以分数区分档次:75分—84分为合格职工之家;85分—94分为先进职工之家;95分以上为模范职工之家。

第十三条集团级模范职工之家和直管站段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每年检查验收一次。检查、考核、验收主要程序是:听取申验单位党政工领导对建家工作状况的汇报;查看有关建家工作基础资料和职工小家建设状况,以及文体活动阵地、设施建设的状况;召开部分职工代表、劳模和工会用心分子座谈会,了解和征求对建家工作的意见和推荐;按建制车间(班组)50—70%为调查面,采取抽样调查方式,组织不低于职工总数30—60%的员工参加民主评家活动,发动职工对建家成果测评打分(高度流动分散的大型站段,测评面视状况适当掌握);验收组综合状况后,与申验单位交换意见。

第十四条基层工会申报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务必上报以下材料:

1、建立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工作汇报材料;

2、申验报告;

3、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登记表。

第十五条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申报程序是:

1、向单位党组织汇报,征求同级党政意见。

2、组织工会干部和工会用心分子按职工之家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写出建家工作报告。

3、组织职工之家建设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合格职工之家职工认可率低于70%不能申报;先进职工之家职工认可率低于80%不能申报;模范职工之家职工认可率低于85%不能申报(高度流动分散的大型站段,测评面可适当掌握)。

4、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由工会主席向大会报告建家工作状况,组织代表讨论审议并构成大会决议。

5、写出申请验收报告上报上级工会。

第十六条集团和各公司工会原则上每年一次对获得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复查到达标准的单位予以确认,持续称号;达不到标准的单位,撤销其称号,并收回奖状。

第四章命名表彰

第十七条集团工会每年检查、验收、命名一批模范(先进、合格)职工之家,并颁发奖状,各档次的职工之家一律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连续三年评为模范职工之家的单位,授予集团级模范职工之家标兵称号,并在推荐省、部级模范职工之家时优先思考。

第十八条对命名的模范职工之家和集团直管站段的先进职工之家,除颁发奖状外,分别给予必须的奖励;模范职工之家增拨必须的活动经费。

第十九条对200*年以前命名表彰的**级模范职工之家、公司级先进职工之家,一律按照新颁布的职工之家标准重新组织检查、验收、命名。

第二十条因生产力布局调整、企业重组等原因被成建制合并、撤消的单位,凡已被命名为模范(先进)职工之家的其称号自然消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号文《职工之家考核标准》同时作废。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工会组织民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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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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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重点,也要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

二、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辩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三、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辩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的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必理疾病和正确处置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障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五、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类型学校及学生的年龄特点,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进行。同时,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特点,定期进行防火、防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集中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的方法、技巧和自救自护方法。学校设安全教育课,教师要认真上好。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进行安全宣传和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

六、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十分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防止因心理障碍而发生的自伤、自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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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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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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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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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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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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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关系,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发。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与其受聘人员建立聘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 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条 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符合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聘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对聘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人员的聘用

第七条 聘用单位应当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就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具体事项提出意见。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相关专家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

第八条 聘用单位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聘用人员,可以优先在本单位现有人员中公开选聘,也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人员的除外。

第九条 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百科。

第十条 人员的聘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聘用单位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组织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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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酒店员工手册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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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事资料

员工须将以下个人变更事项报知人事部门:

1、 更改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家庭人员变更;

二、 个人仪表

员工应在工作中保持衣着整洁。男性员工不可留须,头发应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不盖及耳部与衣领为宜。女员工之发型与化妆保持清雅。酒店女员工饰物限于手表、一枚订婚戒或结婚戒及耳钉。

三、 铭牌

酒店将发给每个员工铭牌一枚,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应佩带于胸前。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办理补领手续,费用为人民币十五元。

四、 更衣柜

1、 酒店将安排每个员工更衣柜一只,以作更衣使用;

2、 员工须经常保持更衣柜清洁整齐;

3、 员工应将更衣柜上锁,酒店不负责任何财物之损失的赔偿;

4、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贮藏饮料、食物及贵重物品;

5、 员工应使用酒店发给的更衣柜锁,不得私自换用自己的锁或加锁;

6、 员工不得私自相互调换更衣柜;

7、 员工不得在更衣柜内放置易燃危险品;

8、 酒店管理人员将不定期连同保安人员检查更衣柜;

五、制服

1、 酒店将按照员工之工种发给其制服;

2、 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出酒店;

3、 员工应在岗前或下岗后更换制服,不得在岗位工作时间内更换制服;

4、 员工应按要求定期更换制服,应保持制服整洁;

5、 员工制服脱线,应及时缝补,损坏制服,按价赔偿。

六、酒店设施

酒店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使用宾客卫生间。

七、员工签到、签退

1、 各酒店除总经理以外,所有员工均需在上下班时间,执行签到、签退手续;

2、 代人或托人签到、签退者,均属违犯店规,将受严重处分;

3、 因公未能及时签到、签退者,应及时与值班经理签名确认。

八、值班时间表

1、酒店员工必须按照酒店编制的时间表当值,不得擅自调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2、值班经理以下人员调班须征得值班经理同意,值班经理以上人员调班须征得总经理同意。

九、事假申请

1、 员工如无充分理由,不能无故请事假;

2、 员工如有事需请事假,应向总经理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休假;

3、请事假期间作无薪处理。

十、无故缺勤

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或擅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餐厅

1、 员工应按企业之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和餐厅用餐;

2、 员工在工作时间享有每日一正一副免费膳食供应。

十二、保安检查

1、 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指定之通道进出;

2、 酒店授权保安人员有权检查员工手袋及包裹,员工应接受检查;

3、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进酒店应在值勤保安人员处登记;

4、 员工携带私人物品或非私人物品离开酒店时,应出具由总经理签署的出店证明,并交保安人员验证。

十三、私人财物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的财物。贵重物品不宜带进工作场所,倘有任何损失,企业恕不负责。

十四、拾遗

1、 员工在工作场所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交上级;

2、 员工在酒店范围内若有私人物品遗失,应立即向上级和保安报告。

十五、维护声誉及爱护酒店财物

1、 员工不得擅用企业名义在外从事任何活动;

2、 员工应注意在社会上的言行举止,以免损坏企业之声誉;

3、 员工必须爱护企业之财物,不得故意损坏或偷拿。

十六、吸烟

员工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十七、通告

1、 企业各类通告及指示将张贴于“员工告示栏”内;

2、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在企业内张贴任何告示;

3、 员工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更改任何通告。

十八、离职手续

1、 凡离职员工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交还企业发给的有关证件及物品;

2、 员工如丢失有关证件或物品,应按价赔偿;

3、 员工如不交回有关证件及物品,未按规定退赔有关费用,企业将拒绝发给有关离职证明并保留其法律上的追索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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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地食堂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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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舒适,的就餐环境,把公司对员工的关怀落到实处,结合公司食堂目前的运行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在公司食堂就餐的全体员工与食堂工作人员。

一、餐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2、采购员每日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在保质期内;厨师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3、厨师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熟食尽量不要隔夜食用。

4、厨房内的所有用具及锅碗瓢盆每日使用完毕后需清洗并消毒。

5、采购员每日填写《食品采购清单本》,并于每周五交财务部主管张宁处办理签字手续。

6、厨师于每个星期六交下个星期的。

7、每天的就餐人数,由财务部薛娜娜当日早上九点半之前餐厅。

8、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闭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

二、餐厅用餐人员管理制度

1、员工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午餐:12:00—13:00。费用12元/顿,公司补助4元,员工每人8元。

2、餐费实行签到制,就餐员工每日进行签到,每周五由财务室薛娜娜核算后统一缴费。

3、员工打饭/菜须排队,吃多少打多少,力行节约原则,杜绝浪费。

4、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将食物残渣倒至指定垃圾桶,并将餐具放到指定的位置,不能随意乱放。

5、餐厅内禁止吸烟。

三、食堂卫生要求:所有处于食堂区域的卫生清洁

1、食堂内要摆放整齐,及时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2、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

3、食堂内部地面、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应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4、每周五进行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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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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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交通法规,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结合每一次大型集体活动,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自救自护能力。

2.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学校的安全预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交通安全的具体措施。

(2)建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当师生发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时,应按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3)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实行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三级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二)、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1.车辆、行人进出校园必须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内骑车,自行车进出校园须推车慢行,礼让行人,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尽量靠边走,不在马路上打闹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时注意力要集中,还要注意脚下的沙井盖。

4.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5.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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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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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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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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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 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 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 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 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 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 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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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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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各个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各个工地的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此制度。

一、工地食堂应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食堂卫生管理。炊事人员须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持《健康证明》上岗,作业时穿白色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食堂内不许住人。

二、食堂应距离厕所、垃圾箱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场所30米以外,并做到四周平整清洁、无积水及污染物。

三、食堂应按规定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排气扇以及白钢水槽,并设置地漏及排水沟,地面及炤台铺设白色瓷砖,食堂用的工具、容器要标志明显,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食堂不得制作凉拌菜,剩饭剩菜要用专用容器集中处置,禁止采购销售腐烂变质的食物。严禁乱扔乱倒,保持环境卫生。

四、食堂要设有通风良好的主食储备间和副食储备间,粮食蔬菜和肉类等其它食品应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要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储备间。 五、各个工地食堂严禁采购、加工、食用下列食品:

1.野生鲜蘑菇;

2.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

3.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成品、半成品)、调味料;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六、工地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拉水、贮水工具及容器须符合卫生要求,要定期清洗、消毒。

七、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要立即向卫生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保留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保护好现场,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八、各个工地要将现场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当作工地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连市建筑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管理标准,积极向建筑工地每名职工宣传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同时,要设置专人负责食品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工地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工地食堂能够充分保障全体职工用餐的质量,减少浪费以及方便食堂日常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1、食堂将采取储存卡充值,就餐时刷卡计费方式。

2、由于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故采取定费购买、人员有调动(离场或进场)必须到食堂进行登记。

3、实行每人一卡,实名登记,为确保食堂准备用餐数量以免造成浪费(比如,施工人员100人,食堂做的饭菜量只有60人,给施工人员就餐带来不便)充值后每人每天限最低刷卡数额为每人每天20元。

4、为满足就餐人员工作需要,做好服务,确保午餐和晚餐荤素搭配,至少六个菜以上,考虑工地施工作业人员来自不同地域,各个班组及时与食堂管理人员沟通,可按南北差异和民族习俗提供适当的菜品。

5、每天早晨食堂将午餐和晚餐的菜单张贴在公示栏上,就餐人员可及时查询餐卡中余额并及时充值,如餐卡丢失请到食堂进行挂失并补发,保证每人一卡实名登记,不允许转让。

大连博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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