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合同范本2024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NC
甲方购置乙方厨房设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总价包括设备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安装调试、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起预付总合同款的%,调试验收完毕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款的%。
二、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规范要求:设备销售合同范本1、设备清单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单列明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为甲方制作厨房设备。
3、乙方制作的厨房设备用料必须按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产地质量、技术标准等制作。
三、运输: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将甲方订购的厨房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负责卸货及就位。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规章制度,并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
四、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质量: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所有费用。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
五、安装调试:
1、甲方委托乙方对定制的厨具及订购配套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计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将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乙方须保证将优质全新的产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须派负责人(技术人员)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厨房设备进行规格、型号和质量进行初步验
收,初验合格后,乙方开始安装。
4、乙方的安装调试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工程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五日内,必须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须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在五日内作出书面应答,逾期视为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双方责任:
1、供方的责任:
(1)从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须安排壹名技术全面的工程人员,进驻甲方现场壹周,负责厨房设备调试及保养,以保证设备达到的运行状况,乙方驻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逾期交货的,按合同总价的5%每天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维护的条件下,产品保修十二个月(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易损件及人为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
(4)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维修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证长期为甲方优惠供应零配件及易损件,协助甲方维护好该设备。
6)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材料未达到合同要求,影响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权力。
2、需方的责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装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影响安装的问题,需要需方解决的,需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法。
(2)需方必须按供方提供的水、电、气位接驳图将管线接驳口预留在离设备壹米范围之内。
八、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辖区内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篇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三】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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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本合同共__页第__页签订地点___签订时间__年_月_日合同编号:____号 ┌─────────┬────┬──┬─────────┬────┬─┐ │需方│代表人││供方│代表人││ ├──┬──────┼────┼──┼──┬──────┼────┼─┤ │订货││邮政编码││供货││邮政编码││ │单位││││单位││││ ├──┼──────┼────┼──┼──┼──────┼────┼─┤ │结算││电报挂号││结算││电报挂号││ │单位││││单位││││ ├──┼──────┼────┼──┼──┼──────┼────┼─┤ │通讯││电话││通讯││电话││ │地址││││地址││││ ├──┼──────┼────┼──┼──┼──────┼────┼─┤ │结算││帐号││结算││帐号││ │银行││││银行││││ ├──┼─┬──┬─┼──┬─┼──┼──┴─┬────┼────┴─┤ │结算││结算││到│整││代签合同│││ │方式││期限│││车││单位代表││质量标准│ ├──┼─┴──┴─┤├─┼──┼────┴────┤验收方法及│ │收货││站│零││记事│期限:│ │单位│││担││││ ├──┼──────┼──┼─┼──┤│运杂费需方│ │通讯││交│供│││承负:│ │地址│││方││││ ├──┼─┬──┬─┤货├─┼──┤│包装费用及│ │运输││交货││方│需│││要求:│ │方式││地点││式│方││││ ├──┴─┼──┴─┼──┼─┼─┬┴─┬───────┤│ │││││单│总价│交(提)货时间││ │││││价│├─┬─┬─┬─┤│ │产品│型号│单位│数│││一│二│三│四││ │名称│规格││量│元│元│季│季│季│季││ │││││││度│度│度│度││ ├────┼────┼──┼─┼─┼──┼─┼─┼─┼─┤│ ││││││││││││ ├────┼────┼──┼─┼─┼──┼─┼─┼─┼─┼──────┤ ││││││││││││ ├────┼────┼──┼─┼─┼──┼─┼─┼─┼─┤│ │││││││││││鉴(公)证│ ├────┼────┴──┴─┴─┤├─┼─┼─┼─┤意见:│ │金额││││││││ │总计││││││││ │(大写)││││││││ ├──┬─┴───────────┴──┴─┴─┴┬┴─┤经办人:│ │违约│供方不能交货,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争议││ ││货款总值%的违约金│解决││ ││需方中途退货,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方式│鉴(公)证)│ ││货款总值%的违约金││机关(章)│ ││其余违约责任,供需双方均按《工矿├──┤│ ││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的规定承担。│││ │责任│││年月日│ ├──┴─────────────┬───────┴──┴──────┤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另附,│此合同一式份,供方份,│ │本合同附件__份│需方份,鉴(公)证机关份。│ └────────────────┴─────────────────┘
篇2:产品购销合同书对公转账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元)
合计(________元)
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 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 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 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________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篇3:地质机械仪器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_________”牌水泥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 供货时间
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供货数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三、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目前价格P.C32.5等级袋装水泥包到包下价格为_________元/吨。往后价格在此基础上随行就市。如遇市场价格涨跌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供货方式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将水泥运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因道路不通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由甲方负责;搬运距离超出正常搬运距离(即_________米)时,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水泥验收
甲方在对水泥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甲方在当天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时甲方予以签收。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水泥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应的水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因乙方所供应的水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后确属乙方责任(以国家质检部门的鉴定为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每次所供应的水泥重量必须保证数量,甲方应每车进行抽检,如果检查数量的磅差在_________%以内,按出厂数量计算,超出_________%,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计算。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本品牌的水泥与其他品牌水泥混合使用,以免产生纠纷。如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或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_________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_________%工程款,余_________%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留底。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篇4:配电箱产品购销合同书
买方: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__________
第一条 名称、规格和质量
1. 名称:____________ ___
2. 规格:_____________ 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3. 质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__________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4)售后一年内,若该产品无人为或自然不可抗力损坏,对该产品进行保修。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数量:________________。
2.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 __。
3. 合理的损耗安实际铺装量计算损耗由购买方承担。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 _ ;
2.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
3.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 ;
第五条 损失风险
如果约定乙方送货的,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单价:___________ _______;总价:__________ _(大写)。
2. 货款支付: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 ___ 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_____;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 ___:__________。
3. 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 该预付款视为定金,按产品总付款的30%预付。甲方在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无重大过失解除合同的,不得要求乙方返还定金,并按以下第八条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4.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_____ _____ ___ 。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但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或口头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 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或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 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 _ __
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_ __乙方代表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_ 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产品购销合同机器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种、数量(清单附后)。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价款
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报价书内容。
2、合同款总价为: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含水电安装,不含合同外的设备。
第三条:产品交货方式、运输方式、出货期限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上)项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B、乙方代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C、甲方自提自运。
2、出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天,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之日起计算。
3、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货款30%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收到甲方定金后开始生产。
2、安装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仲裁机构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6:常用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低于8%,挥发份≥17%,灰份低于35%,含硫量低于25%。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湘华化工厂仓库。
四、包装标准:散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验收为准。
六、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九、发生合同纠纷、同意按下列(3)项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定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法院起诉;
3、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需方:
日期:
篇7:2024年门产品购销合同参考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鉴于甲乙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甲方向乙方购货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2、乙方责任: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时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至延误交货时间,每预期一日,乙方按照预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0.5%向甲方偿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由于乙方送货到达甲方所指定地点。
3、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需向乙方首付定金5万元,剩余货款,货到付款。
4、不可抗拒: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原因造成的无法交货或违约。
5、若由于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向当地法院提起申诉。
6、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gf--91--0106)
煤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需方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要求交货期
合同价格
单价:
合同交货期
总价:
主辅机型号规格:
需 方
供 方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单项工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代表人
邮编
代表人
电报
电话
电话
电话
结算银行及帐号
结算银行及帐号
质量标准:
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验收方法及期限:
运杂费用承担:
包装要求及费用承担:
运输方式
交货方式
供方
到站
整车:零担
交(提)货地点
需方
结算方式
违约责任
鉴(公)证 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选择供货厂家
记事: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另附,本合同附件 份
此合同一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鉴(公)证机关 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
篇9:产品购销及验收协议
购货单位: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2、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
2、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
的规定办理。
七、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验收手段: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甲方。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
术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
签于:______
篇10:购销产品合同2024年
甲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行为,确保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的食品价格合理,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商相关资质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负责送货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同时加盖乙方公章。
二.供货数量、时间、价格、地点
供货数量:视甲方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采购时,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及时告知甲方。
供货时间:按照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供货价格:乙方每周报价一次,价格应低于当周市场价格,同时不得高于本市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食品及食品原料价格。
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食品送至企业食品库房。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一)乙方所供的食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证认可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并附有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合格证”,同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与该产品有关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5.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8.未经过安全性评估的食品;
9.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添加了药品的食品。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所提供的食品,由甲、乙双方逐样过称,净重量误差范围不得超过±3﹪,如发现有不足称的,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四)验收时,如有上述乙方向甲方承诺中包含的不得提供的食品,乙方要自行收回。
四.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仓库,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发票或销货单据,货款在双方协商的时间结算支付。
五.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如因食用乙方所提供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如在主管部门日常监督及抽样检验中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现象,一切损失及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11:产品购销合同书
供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产品购销合同书_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_年_月_日订
购销合同书范本2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 (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 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书范本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由供方组织生产,需方负责收购下列商品,为保证协商的条款得以严格履行,特签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总产值、具体品名、规格,分期、分批交货计划详见附表。供方要根据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需方也要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按量接货,并及时支付货款,不得影响供方的生产。
2.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详见附表。以供方检验为主,需方配合抽验,如有异议,写出抽验记录,双方签字备查。生产中和保修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交货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由需方负责。
(1)产品交货前,供方应严格检验,附合格证、装箱单,以示负责。
(2)抽验,如有不符合标准,有关调换、挑选降价等损失,由供方承担,接受罚则。
3.产品价格规定
根据国家的有关物价政策,按上级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执行,详见附表。对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标准的产品,本着合情合理、以质论价的原则定价。
4.产品交货结算
产品实行送货制,供方将货送到需方指定仓库,运费由需方负责,点验入库签章后,当即在需方结算付款。
5.包装规定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要求为准绳。
(2)如因包装不当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负。
(3)包装完整,如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需方查询,供方应给予解决。
6.违约责任
(1)供方无故延期交货或提供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由此造成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应付需方延期货款总值______ %的违约金。
(2)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供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______%违约金。
(3)需方中途退货,应付给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额的总和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请求有关机构予以适当调整。
7.附则
(1)一方如因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法律变更不能履行合同,应于15日内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
(3)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订。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解决。
① 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 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
篇13:医药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根据《_____》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订购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甲方提供抽样标本,由________委托______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二条?交货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四条?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三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一)合同总价位为?;
(二)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三)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
户银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第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4:2024年简单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 合同编号: )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xx月 xx日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库房。
四、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
七、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篇15:常用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数码产品购销合同履行期内,因原因,致原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下列条款进行变更:
1、
2、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其他协定:
1、
2、本协议一式三份: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6:产品加工承包合同
甲方:上海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酿酒有限公司乙方:上海x厂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镇
篇17:购销合同协议书工矿产品
销售单位:(供方)
购货单位: (需方)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用途:质量为国标 等以上,用于需方 。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散装。
第四条 结算数量、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结算数量以发货库地磅称重为准。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需方到供方货物储存库内提货,并承担装车费。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需方安排车辆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以供、需双方认可的 库内实物为准。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先打款,后拉货。以双方签字的发货明细表结算。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另签协议。
第十条 给付定金数量、时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交易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X年 月 日;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X年 月 日至2X年 月 日,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关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产品购销热门版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产品品名、品牌、规格、数量及金额(人民币)
序号 产 品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小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金额
第二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第三条: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货到 月 日后,送货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乙方授权代表当场试验货合格后,乙方收到产品向甲方付 %设备款, 月 日结清全部货款。如乙方违约拖欠甲方货款,每月付甲方总货款 %的管理费。
第四条: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 的质量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定的性能、技术参数的要求。
2、卖方提供厂家生产证明,保证正厂真货。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合同中所订 ,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执行: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天内如有质量问题可包退、 天可包换。其它售后服务按照相应产品保修手册三包凭证执行。
2、买方维修 需保存好保修卡和购机发票。丢失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后果由买方自负。
3、由于买方和消费者人为损坏(如摔坏、雷击、其它物件受潮、灰尘、通风不好、散热不良毁坏)或其它自然灾害毁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买方必须在 个月内清扫一次灰尘)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不会直接或间接导致侵犯任何国家、地区的第三人拥有的或使用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合同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适用于中国法律。
3、本合同的任何改动、修改、补充,须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任何经买、卖双方同意的有关合同的改动、修改、补充的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份。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点: 地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19:产品代加工协议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
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
(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
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二、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二、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______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______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0:手机产品购销合同
订货方: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1.1 方在具体交易中,应以本协议书为基础签订产品订货合同,订货合同应明确规定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单价、总额、验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货日期、地点、方法等具体内容。
1.2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书及双方认同的订货合同向甲方提供产品,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甲方保证按订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
1.3 在交易过程中,如产品价格、规格、包装、数量等事项发生变动,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一致确认后方为有效。
1.4 双方确认的《订货合同》、《报价单》一经签署,即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保证
2.1 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标准依甲乙双方签订的《产品承认书》做标准;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质量标准的,不得低于约定的质量标准。
2.2 乙方应保证出厂的产品为合格品,产品应贴有合格标识、出厂时间。 2.3 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 价格
3.1 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
3.2 由于乙方之产品主要结构材料(如变压器、PCB板、IC芯片等)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价格调整按双方《报价单》内规定执行。
3.3 价格以人民币计,如有变动,以《订货合同》的补充说明为准。
第四条 包装
乙方所供应产品的外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合格证明、出厂日期及其它说明。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5.1 甲方在订立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订货合同的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完成交货。 5.2产品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如需托运的,应注明托运公司)。
5.3 每次交货时,乙方应同时提交该批产品的送货单。甲方验收合格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加盖收货章,同时开进仓单后,产品才算完成。
5.4 运送产品到指定交货地点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货物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5.5甲方在验收时认为产品不合格时,可拒绝接受产品。(质量要求参照本协议的第二条)
5.6《订货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产品数量,(除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乙方的产品。 5.7甲方在验收产品时,检验出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达到10%或以上的,可以拒绝验收剩余产品,直接将当批次产品全部退回乙方,待乙方整改处理好后,再次送货检验,因产品送检时发现不良退货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投入生产及交货带来的损失,乙方应按照该批货款的10倍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6.1产品的所有权及丢失、损坏的风险在甲方验收并完成收货手续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出现产品滞销乙方不应接受退货和换货。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滞销不良品可无条件退回乙方。
6.2 对于一些特殊定制材料,而且有最低起订量要求的材料,当甲方订单数量不足材料的最低起订标准时,多出部分的库存材料由甲方承担(如PCBLCD液晶屏等专用材料)。
第七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7.1 甲方在结算日向乙方发出货款支付通知,并按照本协议的汇款地址支付。
7.2 结算方式: (举例说明:月 日至月日的货款,在月日前付清。)如逾期不能付清货款,则按所欠货款总额的天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8.1 由于甲方未按本协议书、订货合同履行其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8.2甲方中途无故退货,甲方应向乙方偿付退货产品总价值50%的违约金。
8.3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无故延期验收超过2天即按收货处理。
8.4 甲方应严格遵守付款时间:延期付款1个月以上应支付供方5%的滞纳金,延期2个月以上的`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货款。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9.1
乙方交货的数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货限期,乙方交货期逾期15天以上按不能交货处理,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交货时间按照双方协定时间,乙方必须按时按质交货,拖延一天扣货款的2%。
乙方为甲方开发的系统,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展厅、展会及其它场所展示,更不得提供样品或供货给非甲方指定的公司或个人,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按经济法相关规定赔偿。
9.2
第十条 生效
10.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0.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