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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家庭纠纷(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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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家庭亲子阅读主题活动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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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

在社会不断进步,人类文明迅速提升的今天,培养孩子思想健康、品行端正更加显得尤为重要。其中与孩子一同读书是良善其身的一个好方法。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我们要让孩子拥有善良,养成好习惯,就要从小教育。

在杨晨还不懂得什么叫作对与错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按年龄买一些图文并茂的故事书、儿歌、好习惯等,将他放在自己的怀里给他读,他就会根据你所讲述的内容指示书上的图画。其中有一篇“小猪讲卫生”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小猪从来不洗澡,别的动物们就不和他玩,小猪开始讲卫生了,才重新拥有了伙伴。从这个故事以后,孩子对卫生开始有了概念,知道要经常洗手、刷牙,还不能把衣服弄的脏兮兮的、不乱扔果皮纸屑,将垃圾扔进垃圾箱,做一个文明的好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就要让他学会开动脑筋,“小马过河”、“小黑三宝”都是很不错的范文,让他知道如果在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要自己想办法,要有主见,不同的情况要有不同的对待方法。从“自私的兔子”里面懂得了自私是可耻的,团结友爱是快乐的。《枕头里的故事》、《伊索寓言》、《格林童话》中每一个故事都阐述一个意义深刻的道理,给他讲完故事就帮助他阐述其中的道理…

每个孩子都喜欢听妈妈讲故事,你给他讲完一个故事他总会问:“妈妈,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那样?”从而他在乐趣中知道了公鸡因为骄傲以致于从飞翔的冠军变成了现在不会飞的鸟;小熊在寒冷的雪中让十多个小动物躲进了他12平米的小屋,帮助他人度过了难关……

从小和孩子一起读书可以告知道理,培养好习惯,增进读书的兴趣。既然有了读书的兴趣,那么到了少年时代他会自己主动去读书,便可以学习知识,陶冶情操,增进本领。

让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在快乐中懂得道理,学习本领,那么让我们一同加入学校倡导的“亲子读书”活动中来吧。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孩子感受到阳光的灿烂、爱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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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庭护理招工劳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招聘,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3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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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即从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担任职务,乙方具体工作范围为,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原则上实行《劳动法》规定的每日8小时工作制,如有特殊情形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另外安排加班时间,甲方必须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支付乙方加班费或安排补休。乙方在其工作范围内必须主动配合甲方的安排,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法定节假日依法安排乙方休假。否则按照法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1、福利待遇

2、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或正常月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收入,不低于东莞市当年公布生效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按公布的本公司规章制度,确定乙方的工种津贴、职务补贴和奖金数额,并根据生产经营效益,参照当地物价指数的变化,结合乙方所作的贡献和工种、职务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4、因工作生产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进行合理加班。小时加班工资基数标准不低于当年本市小时工资最低标准,乙方小时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约定为____________(仅供参考)元小时。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应承担部分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上、下班时间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上班时不得故意怠工,否则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管理而妨碍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下,公司一律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分。

4、严禁乙方在公司内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如经发现者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且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八、合同的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变更本合同的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办理变更合同的相关手续。

九、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擅自离职3天后或一年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试用期内经审核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被记过、警告3次以上,本条所言的“重大损失”指人民币0000元以上;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8)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9)甲方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10)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1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

(1)乙方因结婚或家庭因困难而要照顾家庭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

(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约:甲方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合同,乙方有权要求其履行,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规定,符合解除条件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如乙方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甲方同意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已投入的专项培训费用损失,双方确认投入给乙方的专项培训费用初计为:职工500元、普通员工00元(仅供参考),造成甲方其它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

1、乙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学习甲方员工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并自愿遵守员工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之内容,如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愿意按照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接受相应的处罚。

2、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考核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在相应的工作岗位的工资调整幅度内提高或降低乙方的工资标准。无正当理由,员工必须服从调动。

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合法(个人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简历、技术证书等),否则,双方劳动合同自始无效,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或培训费用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涉及刑事犯罪的,并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乙方保证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需承担竞业禁止或保密的义务,如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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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廉洁家庭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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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家庭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唐山海港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维护好配偶的形象和家庭幸福,创建廉洁家庭,我愿积极参与我区“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尽心尽责,争做一名反腐倡廉的宣传员、拒腐防变的监督员、清正廉洁的守门员。现在我谨以个人家庭的名义,郑重做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廉洁自律,不收受钱物。不利用自身职权和配偶的职权收取他人的好处费和礼品礼金,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和其它支付凭证等,以对党对人民对工作对家庭高度负责的态度堵住“后门”,不给他人提供行贿的机会。

二、厉行节约,不奢侈浪费。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利用自身职权和配偶的职权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外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借婚丧嫁娶、生日、迁居之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个人重大事项如实申报,不请客,不收礼。

三、淡泊名利,不跑官要官。不为名利所困,扎扎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干预配偶的干部人事工作。与配偶共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健康娱乐,不参赌聚赌。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认真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精神,做到不参与,不旁观,多规劝,常监督。

五、坚守本份,不假公济私。不介绍工程、不在服务对象、企业报销医疗费、招待费、电话费和其它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在自己和配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利用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并从中谋利。

六、爱岗敬业,不庸庸碌碌。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为建设廉洁和谐环保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单位、承诺家庭、海港开发区妇工委各存一份。)

单位负责人:(签字)家庭承诺人:(签字)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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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家庭保姆雇佣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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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保姆雇佣合同范本

甲方(雇主):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雇员):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丙方(家政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负责每日早、中、晚餐

2. 家务(室内保洁、衣物洗涤、买菜做饭)。

3. 其他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定而定。

二、服务要求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协议规定服务内容履行服务职责,如临时需要请假或休息需要提前告知甲方,具体请假或休息时间由双方共同商定。

三、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月甲方于每月日前付给乙方。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按照上诉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予以留用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诉服务项目;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反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付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皆属工商,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相应规定实施赔偿。

六: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利要求甲乙在合同签订后付给丙方所产生的服务费用。 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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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家庭装潢装修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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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家庭装潢装修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安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承包,采取下次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 日(以水电工作结束的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预算表应当以《深圳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2.3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3.3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3.4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4.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反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5.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6.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6.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二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6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3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7.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桂、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7.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5%交付对方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8.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8.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8.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9.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备注:

1、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两年;

2、 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的原因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 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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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庭教育培训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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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学校听胡玉敏校长的讲座,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家庭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我树立了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我会好好配合学校和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在这堂讲座上让我深感受益匪浅。

在每位家长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同时,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是多么的重要,同时也让我体会到当教师难,做家长也难,做一个合格称职的家长更难,就像胡玉敏校长说的:教育,最缺的是称职的家长。做称职的家长真是任重而道远,也是要跟着孩子学习成长,以适应孩子的每个成长阶段。这次的讲座使我对家庭教育有了更深,更新的认识。在尽力做好家长的同时也让我有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是教育观念的改变。以前觉得把孩子交给学校,老师,孩子的学习就靠老师的教育。通过讲座,我明白了家长要积极的投入到孩子的家庭教育中,要和老师多沟通,多交流,从而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已取得教育的最好效果。

第二是要给孩子营造好的成长环境。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通过言传身教教育孩子礼貌待人,遵守各种行为规范,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三是关于孩子的成才看法。时代要求社会造就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型人才,我们就要把孩子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不能单纯的追求高分,高学历而忽视孩子的个性,意志,创造力的培养。

教育先教做人,做人与学历同等重要。

现在我已深深体会到做家长是一门终身要学习的艺术,在关心孩子的衣食住行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在各方面对他能真确的引导,耐心的教育让孩子将来成为有用之人。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根本,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就很难搭起良好的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反过来也影响着家庭教育,同学的交往和老师的鼓励将影响孩子一生的成长。孩子的成长必须靠家校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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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长葛市第三粮油供应站诉杭州铁路分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4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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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第三粮油供应站诉杭州铁路分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长葛市第三粮油供应站(以下简称粮油供应站)于1998年4月23日在郑州铁路分局长葛站托运玉米五车,货票记载到站为杭州铁路分局宁波北站,货物重量及计费重量均为61吨,每车玉米670件,每车运杂费543551元,五张领货凭证的收货人均是张岩(河南省粮食贸易公司工作人员)。随后,粮油供应站依收货人张岩的要求,将五张领货凭证邮寄给在宁波市良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茂公司)任经理的同学薛飞。承运当日,粮油供应站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南长葛市支公司货运险长葛市代理处投保货物运输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张岩,投保金额30万元,交纳保险费1200元。同年4月28日、5月1日、5月2日,五车玉米到达宁波北站后,该站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市政(1988)55号文件批转的《关于宁波铁路北站货物疏运暂行规定》,将五车玉米交宁波铁路北站客货运输服务公司,该服务公司在上述日期内又将五车玉米交于宁波市汽车运输总公司。1998年5月7日,良茂公司向宁波北站出具介绍刘孝君提货的介绍信,从宁波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将五车玉米提走。1999年4月7日,粮油供应站到宁波北站查询时,宁波北站货运安全室阮时平向其出具了“请客货运输服务公司查交付情况,共五车”的字据。1999年4月16日,收货人张岩向粮油供应站出具证明称:至今未收到这五车玉米,未给任何单位、任何人出具有关身份证件。

1999年4月26日,粮油供应站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所属宁波北站在未见到领货凭证及张岩身份证明情况下,将争议货物让与其没有关系的“宁波铁路北站客货运输服务公司”提走,致使货款无法收回。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货款及包装费损失43.3万元,赔偿运费及保险费用67881.60元,赔偿追索货款支出的差旅费5000元。

被告杭州铁路分局答辩称:原告是于1998年4月23日托运的货物,宁波北站至次月2日先后将货物交付给持领货凭证的收货人,已交付完毕。原告于1999年4月7日才来人查询货物,已超过《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五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所规定的索赔时效,丧失了实体请求权,应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货物运单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形式,故《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货物到站应向货物运单内记载的收货人交付。本件货物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为良茂公司,又有良茂公司的介绍信及有关领货凭证,故对持证人办理了交付,此不构成误交付。因按货规规定已将货物运单随货交给了收货人,现已无法取证。但根据编组记录、卸货记录、发站回函,均能证明货物运单载明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特别是良茂公司提货时出具了与五车货物票号、车号相符的领货凭证,表明原告已将领货凭证即领货权利交给了良茂公司,良茂公司是真正的收货人。原告因发货后未收到货款,欲将商业风险转嫁给已履行正常交付义务的铁路运输企业,不符合《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

【审判】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按铁路运输的规定填写了运单,提交了所运货物,交纳了运杂费,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了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未按货票和领货凭证记载的收货人交付,属于误交付。被告辩称五车玉米运单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却又提供不出该运单,应负举证不能的责任。误交付行为发生后,被告未编制货运记录。原告于1999年4月7日到北站查找货物时得知误交付,至同月26日向法院起诉,不超过《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关于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的时效期限180日的规定。除去丢失的1件货物不属于到达站的责任外,被告应赔偿原告五车玉米款37991656元、运杂费2667755元、货物运输保险费1200元。原告请求被告支付的包装费及其他费用因缺乏证据不予认定,其主张的差旅费因不属于货物运输规定赔偿的范围,亦不予保护。依照《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三款,《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该院于XX年1月31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杭州铁路分局赔偿原告粮油供应站玉米款、运杂费、运输保险费407794.11元。

二、驳回原告粮油供应站关于运输玉米包装费、利息及差旅费的诉讼请求。

杭州铁路分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1)被上诉人对领货人张岩未如期提到货早已“知道”,其诉状中的表述即是明证。拖了近一年的时间因货款未收回而到宁波北站查找该批货物由谁提走,原判关于被上诉人在时效内不知权利被侵害的事实认定,显然不能成立。(2)《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五十四条第一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对赔偿时效期限起算均有规定,且其内容经国家公布,明示于众,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被上诉人“应当知道”。被上诉人未在已知的法定索赔期限内向上诉人主张权利,其实体权利已经丧失。2原判适用法律不当。3本案不构成误交付。上诉人向法庭提交了多份按货物运单记载的书证,均记载本案所涉货物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交付时已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三十四条规定办理,货、单一并交付给了运单记载的收货人。4上诉人企业已依法分立,原所属宁波北站已移交萧甬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萧甬公司),上诉人现已非本案诉讼主体。请求二审法院裁定变更萧甬公司为本案诉讼主体,依法改判上诉人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上诉人粮油供应站答辩称:其是在张岩明确答复未收到货后前往宁波北站追查时才知道张岩确未收到货。从1999年4月7日宁波北站书面同意查询至我方起诉未超过六个月,未丧失追偿权。铁路货物运输中运单、货票和领货凭证所记载的收货人是相互吻合的,未经发货人同意,他人无权变更。上诉人称运单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但又不能提供运单,所罗列的编组记录、卸车记录及货运记录,都不能和货票、领货凭证对抗,应负举证不能的责任。

一审判决正确。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还查明:1998年4月24日,粮油供应站作为供方与需方良茂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约定品种玉米,以实收数为准;供方货到需方宁波北站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价格、数量以双方协商后需方电报为准。1998年5月4日上午,良茂公司收到粮油供应站吴金刚发来的传真件,内容是五车玉米的车号。1998年5月15日,良茂公司以汇票方式给吴金刚汇款16万元。另上诉人提交的编组记录、卸车记录上记载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180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粮油供应站于1998年4月23日办理托运五车玉米,随后将领货凭证寄给良茂公司经理薛飞,5月4日良茂公司收到粮油供应站发来的关于五车玉米车号的传真件,5月7日良茂公司从到站将五车玉米提走,5月15日粮油供应站收到良茂公司给付的部分玉米款16万元,此时粮油供应站就应当知道所托运的玉米不是由领货人张岩领走,粮油供应站即应在自此时起180日内向铁路运输企业请求赔偿。但粮油供应站于1999年4月26日才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显然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故上诉人关于本案已过诉讼时效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上诉人关于其现已非本案诉讼主体的上诉理由,因上诉人未当庭举证,故不予审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该院于XX年9月1日终审判决如下:

一、撤销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粮油供应站的诉讼请求。

【评析】

处理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一切赔偿都无从谈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托运人向铁路运输企业的索赔时效为180天,但诉讼时效如何起算,有不同的理解:第一种意见认为应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起算;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自铁路企业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起算;第三种意见认为应自原告向到站查询得知误交付时起算;第四种意见认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第二种意见明显不妥。因为本案情况特殊,承运人一直未编制货运记录,当然不存在交给货运记录的事实,所以不能以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作为起算日期。第三种意见也不妥,因为从本案情况看,托运人并非在查询时才得知误交付。第一种意见的不妥之处在于其引用的自第30日起算,是司法解释对于承运中的货物发生损失或逾期的一般规定,并非对误交付的专门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交(1993)14号《关于运输货物误交付法律责任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承运人应编制而未编制货运记录交给收货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因此,第四种意见是正确的。原告作为托运人与良茂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后又将车号告知,随后又收到良茂公司的汇款。在其于5月15日收到良茂公司的汇款时就应当知道货物已被良茂公司领走,其权利被侵犯。所以,以此时间作为起算日期,是恰当的。

被告能否构成误交付也是处理本案的一个难点问题。被告向法庭提交了多份按货物运单记载的书证,如编组记录、卸车记录,这些记录均记载货物的收货人是良茂公司。但是,领货凭证上显示的收货人是张岩。根据《铁路法》的规定,应以货物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为准,但双方都不能举出货物运单。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判定哪个证据效力更高。通常来讲,领货凭证与货物运单是一致的,并且在发站经过承运人的检查,在效力上高于编组记录、卸车记录。但难点在于,本该托运人举证的货物运单,其未举证,却只举证了领货凭证,给法院认定事实带来了难度。

责任编辑按:

在本案中,原告托运的五车玉米,从其与案外人良茂公司签订有玉米的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的到站为宁波北站、1998年5月4日原告向良茂公司传真五车玉米的车号、此后收到良茂公司的部分货款以及原告依领货凭证上收货人张岩的要求将五张领货凭证寄给良茂公司的经理薛飞这些事实来看,实际是为了履行与良茂公司的供货合同中其作为供方的交货义务。在其已实际收到良茂公司给付的部分货款时,无论是货物运单,还是领货凭证均已失去了主张提货权利的效力,且表明其从此时起应知其权利(全部货款的差额)受到侵害。也就是说,无论货物运单、领货凭证上的收货人记载为谁,只要托运人(发货人)与真正的实际收货人,也即托运人作为合同供方与合同需方之间发生托运的货物交付的有关指示和实际结算关系,就应该认为托运人已放弃了凭货物运单向承运人主张误交付的权利。特别是在本案这种情况下,作为托运人的原告的有关行为,实际上已成为作为到站的被告向良茂公司交付货物的基本原因。因此,在原告自己十分明确真正收货人是谁,且又在真正收货人提取货物中起了帮助作用,并接受了真正收货人的合同部分对价的履行情况下,原告就尚未收到的部分货款向到站的被告主张权利,应属转嫁商业风险的行为,是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的,原告只应当向其合同需方主张供货合同下的权利,不能再依运输合同主张其作为托运人的权利。从上述意义和本案事实上认定,被告向良茂公司交付货物的行为是构不成误交付的。故而既便原告依运输合同享有的追索时效尚未超过,其诉讼请求也是应当被驳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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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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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联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 公司地址: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书

1.2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1.3 工程期限_____天,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

2.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物业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3.2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3.3 合同签订后,乙方指派项目经理做为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设计变更书,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4.2 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管件接头、开关等)、石材、瓷砖、洁具、灯具、厨柜、开关插座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6.2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未能及时到场影响工期或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GB50210—201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过期视为认可。

8.3 工程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的进度款为合同金额的60%;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的进度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7%;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的工程合同余款,即施工总金额的3%;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2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规定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乙方保管。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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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家庭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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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居室规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⑵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⑶_____厨房,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⑷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⑸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⑹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⑺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7.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天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1.材料款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元;3.设计费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5.搬卸费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第四条:材料供应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元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2.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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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个人家庭保姆雇佣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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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雇主):身份证号:

乙方(雇员):身份证号:

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务(室内保洁)。

二、服务时间

1每天时分至时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元月,甲方于每月

2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则甲方须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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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024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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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016版)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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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家教,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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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礼仪之邦,五千年的文化传承至今深深铭刻在中国人的心中。无规矩不成方圆,好的家训、家风,不仅承载了祖祖辈辈对后代的希望,对后代的策鞭,也同样体现了中华民族优良的民族之风。

家风,以德立家,以德治家,良好的家风对社会而言就是一种道德的力量。道德是天地的规律,本分是个人的规律。自古以来真正有勇气的人他的德行一定很高,源于他们自身相信“男儿当自强”,相信用自己的双手去劳动去创造,他们的成功就是从自己的道德开始的。道德就是用来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也是一种精神财富,无形的东西。

家训,尊敬老师、长辈、同学和任何有残疾的人,勤劳节俭、懂得持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但能真正做到的人却少之又少。生活中,我的家训也有很多,如捡到钱包等贵重物品要上交,做完作业才有娱乐时间,自己的事自己做,当天的事情当天做,见到长辈要问候,每天读课外书等。正是有了这些家训、家风,我才有了今天的成绩,我也希望我的家风、家训能世世代代的传承下去,有朝一日实现幸福的四大目标:和谐、文明、健康、富有。

时间在递减,生命在轮回,青春在消失,道德在希望!希望我们都要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真心祝愿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拥有美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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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家庭装修承揽协议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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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承揽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系发包方,乙方系承揽方,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就房屋装修方面,特此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大竹县竹阳镇东湖湾f1幢27楼5号,房屋面积为110平方米。

二、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三间卧室、一客厅,一个饭厅)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客厅和饭厅吊顶,其他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客厅安装防护栏和厨房安装雨棚及防护栏;客厅贴磁砖、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墙面漆两次。

2、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集成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做酒柜和鞋柜及一个隔断。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施工,甲方负责提供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标准。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XX年8月15日到XX年11月14日,如不能按期完成,乙方将每天承担 违约金。

五、工程造价:

所有装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人工资都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房屋装修费总价为 元,大写 元, 甲方先预付装修费用 元,大写 元,剩余部分由甲方竣工后,经检验符合上面要求后一次付清。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和乙方雇佣的工人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八、其他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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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买卖纠纷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2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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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无锡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对贵院受理的(20__________)苏0__________2民初字第3__________2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无锡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判令被反诉人立即向反诉人支付货款¥158665.91元以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自20__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58665.91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

2、请求判令被反诉人承担违约金¥60000元;

3、请求判令被反诉人承担反诉人律师费损失¥16000元;

4、本诉及反诉的诉讼费均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反诉人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20__年与反诉人无锡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主购货协议》,认为反诉人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要求反诉人承担6万元违约金。反诉人认为与事实不符。

一、被反诉人与其关联公司组成YKL总部,彼此间法人人格混同,被反诉人作为YKL总部的代表对外签署《主购货协议》,反诉人有权向被反诉人主张YKL总部拖欠的货款。

YKL总部先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个法人:_________________

1、20__年8月14日,被反诉人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1号)工商注册而成立,股东顾__________兼法定代表人,20__年7月9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__________;

2、20__年7月9日,江苏YKL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2号)进行工商注册而成立,股东顾__________兼法定代表人,20__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单__________;

3、20__年5月27日,宜兴市YKL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3号)工商注册而成立,法定代表人兼股东为王__________,20__年1月23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周__________;

4、20__年4月11日,宜兴市YKL自选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KL4号)工商注销登记,法定代表人为王__________。

(一)人员、组织机构混同、经营场所一致

上述4家公司工商注册为同一住所,即宜兴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负责经营管理的是同一套组织机构,人员混同。对外统称“YKL总部”(见《铺底单》、《主购货协议》签署页),同时《主购货协议》第一条“定义”中解释“YKL”是指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江苏YKL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其商品采购的关联公司。第二条“协议”中载明“协议是由各供应商和YKL就商品买卖经过友好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订单及其订单所有附件都是协议附件……”,第二十七条“甲方同意,乙方将来可以其相关或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取代其在本协议中的法律地位……”。

(二)经营范围基本一致、业务混同

反诉人于20__年开始与YKL总部发生交易,业务联系人始终为顾__________。20__年也曾与以YKL3号为代表的YKL总部签订过书面《主购货协议》(见铺底单备注第4点)。依据《主购货协议》第二十九条第13点“物流配送”的要求,反诉人供应的商品是经YKL总部统一采购的。各法人业务混同,经营范围基本重合,均行使了作为货物买方的合同权利,对外均以“YKL”的身份从事经营、宣传活动。

(三)财产及财务管理混同

20__年、20__年YKL总部出具给反诉人的《铺底单》上是YKL4号的盖章(该印章已作废)及YKL3号的落款,被反诉人提交的证据《主购货协议》是YKL1号签署的。反诉人在与YKL总部交易过程中,根据其要求,曾向YKL3号、YKL1号开具过增值税发票发票,YKL2号、YKL3号曾反诉人支付过货款。可见各法人财务混同,用于支付货款的资金支配不作区分。

根据贵院(20__________)宜民初字第1__________4号《判决书》中查明的事实,YKL4号变更为YKL3号。

本案中,关联公司利用人格混同来逃避债务,为维护债权人的正当利益,实现公平,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各关联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反诉人逾期支付货款,应担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双方的协议,货款以30天为一期支付一次,付款日期为每月5-10日或每月5日、10日。被反诉人逾期支付货款,经反诉人多次催讨无果。反诉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反诉人不承担迟延的责任。

三、被反诉人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担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当返回铺底金(包括固定铺底及临时铺底)。

被反诉人与各包括反诉人在内的供应商是通过“YKL信息辅助系统”网站进行交易,供应商通过被反诉人提供的用户名(供应商编号:_________________0__________7)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据下载的订单等文件进行供货。在反诉人多次催讨货款后,被反诉人停用了反诉人的用户名,反诉人因无法再下载并获取订单而无法供货,被反诉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单方解除了合同。

四、反诉人作为守约方,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应当由被反诉人承担。

《主购货协议》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载明“任何一方违反本主购货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承诺、声明或保证,违约方保证守约方不受损害,并赔偿守约方由此所招致的任何一切求偿、诉讼、责任、损失、费用、支出或任何其他费用(违约赔偿金、律师费用)”。反诉人与江苏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江苏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江苏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及江苏__________律师事务律师作为第一审诉讼代理人,所支付的律师费¥16000元,依据合同约定应由被反诉人承担。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无锡市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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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孩子家庭教育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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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许多父母很难忘却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他们把孩子当孩子看,是需要管束的对象;把孩子当学习机器看,是需要填鸭的对象,但绝不会把孩子当人看,是需要尊重的对象。他们不愿意蹲下来,从孩子的角度分析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除了庞大的期望和沉重的爱心,父母根本就是蛮横不讲理,他们反而一天到晚都跟孩子讲道理。

一份调查显示,孩子最最反感父母的就是唠叨,“一天到晚就讲些破道理”“大事小事都要讲一百遍”“从幼儿园讲到现在”,这给孩子带来什么感受?

人是情感动物,他只相信自己的感受,从心理学上说,并不是真理照亮了我们的成长,而是感受引导着我们前进,孩子尤其如此。

当孩子说“我饿”时,父母说“才吃的,不饿”;当孩子说“我热”时,父母说“今天不热”。除了否定孩子的感受,父母还会把更多负性情绪带给孩子。当你问玩笑地问“是爸爸好,还是妈妈好?”孩子满脸疑惑地看看爸爸又看看妈妈,他的感受是:爸爸还是妈妈做了什么坏事吗?当你说“我花那么多钱供你上学,你知道吗?”孩子的感受却是:家里的钱都被我用来读书了,爸爸妈妈为此很痛苦,我可能就不应该读书。当你说“这次考试那么差,不许玩!”孩子的感受是:我学习学不好,玩也玩不好,我是无用的人。当父母天天吵架时,孩子的感受是他们不爱我。当父母随意侵入孩子的个人空间时,他的感受是世界末日,这个世上没有属于我的东西,我是没必要存在的!

我们都说,“好的亲子关系胜过一堆教育”,亲子关系不好是从哪里开始的?不尊重孩子的感受!可以说它是亲子障碍的第一杀手!当孩子的感受被否定时也就是他的情感流动被阻断,他的沮丧、对成人的不理解、对世界的恐慌将长久地笼罩在心头,不要说学习了,他对一切都没有兴致,像软骨病一样瘫痪了,父母把心掏出来,孩子无动于衷!

不在于你说什么,在于孩子听到什么,不在于你做什么,在于孩子感受到什么。注意孩子的感受,体验孩子的感受,肯定孩子的感受,表达孩子的感受,你就是伟大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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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全文共 3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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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小马坊村1号。

法定代表人苏志国,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福,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艾华,男,汉族,1964年9月1日出生,莱芜市九洲货运代理配载站业主,住莱芜经济开发区顺河大街。

委托代理人张宪明,山东省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永,山东省众成仁和律师集团(汶水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博瑞公司)与被告王艾华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腾博瑞公司委托代理人赵福,被告王艾华委托代理人张宪明、张永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腾博瑞公司诉称,XX年3月21日,其需要从山东莱芜运送一批钢材到北京市海淀区,收货人为北京沧孟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孟海公司)。腾博瑞公司在网上查询到莱芜市九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公司)具有运输企业的良好信誉,于是腾博瑞公司打电话与九洲公司联系,并用传真形式与莱芜市九洲货运代理配载站(以下简称九洲配载站)签订了委托运输合同,合同上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公章。九洲公司没有告知腾博瑞公司九洲配载站是具有独立经营主体的运输单位,并且九洲配载站的负责人王艾华就是九洲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运输过程中,九洲配载站没有尽到运输合同中的义务,致使货物灭失,给腾博瑞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腾博瑞公司与王艾华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我院,诉讼请求:1、要求王艾华赔偿货物损失人民币170 472.96元及利息(自XX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王艾华承担。

被告王艾华辩称,其没有和腾博瑞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其不是适格的被告;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不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在腾博瑞公司与轩兴旺之间只起到媒介作用,运输货物的车不是王艾华也不是九洲配载站的,运费是由轩兴旺与腾博瑞公司商量的,轩兴旺装货后给九洲配载站信息费,而轩兴旺至今没有支付信息费。即使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也是居间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的经营范围为货运配载和信息服务,不包括普通货运,九洲配载站不具有签订运输合同的资格;腾博瑞公司要追究责任也只能向轩兴旺追究,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已经立案侦查,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本案应该中止审理。

经审理查明,XX年3月20日,沧孟海公司与腾博瑞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沧孟海公司向腾博瑞公司购买28.992吨h型钢材,价款为170 472.96元。

XX年3月21日,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通过传真的形式签订了《委托运输合同》,合同落款处委托单位由腾博瑞公司盖公章,承运单位由轩兴旺和徐向华两人签字,并且提供了轩兴旺的身份证号:130203630329331,九洲配载站在收货单位的位置盖了公章。《委托运输合同》中填写的收货单位为沧孟海公司,到货地址为北京,装运时间为XX年3月21日,运费结算方式为货到付现金,委托产品规格为h588*300*12*20,材质为q345b,重量为28.992吨,运输方式为汽车,始发地点为莱芜,运输单价为3500/车。《委托运输合同》备注中约定,如属承运人造成的货物质量、安全等责任,由承运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货物到达目的地,请收货人在此单上签收;提供司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回传保存。

XX年3月21日,司机轩兴旺从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提走了28.992吨h型钢,钢材金额合计为168 153.60元。轩兴旺在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上签了字。

XX年3月22日以后,腾博瑞公司和王艾华均无法联系上轩兴旺,而收货方沧孟海公司至今没有收到该批h型钢。

XX年3月25日,腾博瑞公司工作人员王征向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就该批h型钢丢失一事报案,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于当天对王征进行了询问,并于XX年5月9日和XX年8月11日对王艾华进行了询问。王艾华在询问中承认了如下内容:1、腾博瑞公司打电话到九洲公司让王艾华找车往北京拉钢材;2、王艾华让轩兴旺、徐向华二人用九洲公司的电话与腾博瑞公司通话谈货物种类、数量、拉货及卸货的地点、运费等事项,双方达成一致后,腾博瑞公司向九洲公司传真了一份《委托运输合同》;3、轩兴旺和徐向华在承运单位处签字,王艾华在最后一栏右下方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公章后将合同回传给腾博瑞公司。

庭审中,王艾华称轩兴旺是其通过网上联系到的,王艾华给轩兴旺介绍货运的活,轩兴旺给王艾华中介费。

另查,九洲配载站的设立方式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货运配载、信息服务。

腾博瑞公司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委托运输合同》传真件、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九洲公司的网上宣传资料、电话记录单、《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

王艾华向本院提供了如下证据:XX年3月25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征的询问笔录、XX年5月9日及XX年8月11日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两张。

庭审中,王艾华认可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及电话记录单中王艾华电话号码的真实性,本院对这三份证据予以采信。但是王艾华否认《委托运输合同》、《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的真实性,本院认为,王艾华承认其在《委托运输合同》上盖了九洲配载站的章,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盖章的不是腾博瑞公司提供的这份《委托运输合同》,故本院对《委托运输合同》予以采信。而《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能够互相印证,并且与《委托运输合同》、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询问笔录的相关内容一致,故本院亦予以采信。

腾博瑞公司认可王艾华提供的三份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的真实性,本院亦予以采信。

腾博瑞公司提供的九洲公司网上宣传资料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不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以上事实,有原告腾博瑞公司提供的《委托运输合同》、XX年5月9日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王艾华的询问笔录、电话记录单、《销售合同》、莱芜市金都物资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档案、沧孟海公司出具的证明,被告王艾华提供的三份询问笔录、网通电话费发票及本院开庭笔录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否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二、王艾华是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三、九洲配载站是否应当承担货物丢失的赔偿责任。

关于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否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九洲配载站业主王艾华承认其在《委托运输合同》上加盖了九洲配载站的章。从《委托运输合同》内容来看,符合《合同法》关于货运合同的规定。九洲配载站在最后一栏收货单位处盖章,但收货单位为沧孟海公司,显然不是九洲配载站,九洲配载站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且腾博瑞公司的电话和传真均是打给王艾华和发给王艾华的,综合本案情况本院认定九洲配载站为承运单位,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对于王艾华辩称腾博瑞公司与九洲配载站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本院不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需要获得国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但九洲配载站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故九洲配载站与腾博瑞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应为无效。对此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运费还未支付,故运费不必返还,但九洲配载站应返还腾博瑞公司所收货物,因货物已丢失无法返还,故九洲配载站应当折价赔偿。

关于王艾华是否为适格的被告,本院认为,九洲配载站的设立方式为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王艾华作为九洲配载站的经营者,是适格的被告。

王艾华辩称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对轩兴旺已经立案侦查,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本案应该中止审理。本院认为,对轩兴旺的立案侦查不影响腾博瑞公司向九洲配载站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故对王艾华的该项辩称本院不予采纳。

至于损害赔偿的数额,腾博瑞公司要求王艾华赔偿货物损失170 472.96元及利息(自XX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本院认为根据出库单的记载,腾博瑞公司的货物价值168 153.60元,故应当按该金额计算折价补偿款,至于利息,因合同无效腾博瑞公司亦应负有未尽审查运输许可证的责任,故对利息损失其应自行承担,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艾华之间于XX年三月二十日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无效;

二、被告王艾华补偿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十六万八千一百五十三元六角,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王艾华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三千七百一十元,由原告北京腾博瑞贸易有限公司负担五十元(已交纳),由被告王艾华负担三千六百六十元(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并提供副本一份,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三千七百一十元,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贾 $t

审 判 员 赵维华

代理审判员 刘 洋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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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家庭装修合同书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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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合同书范本

立协议人 为装修房屋(四小区10-2-12),经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由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x年八月二十日至二○x年十月十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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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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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官方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无锡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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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款支付后债务纠纷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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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______,1981年6月12日出生,汉族,__________市人,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1984年2月5日出生,汉族,__________市人,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家属院。

男女双方于20__年9月27日在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断加剧,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财产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存款:_________________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其他财产:_________________LG柜机空调、长虹液晶电视、海尔洗衣机、海尔冰箱各一台归女方所有;沙发一套、新大洲本田125摩托一辆、LG挂机空调一台和柜子、床、梳妆台及吊椅各一个归男方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确认,在财产分割上,上述已作出明确列明,双方财产分割已完毕,并无争议。

三、债务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夫妻共同债务1万元由男方承担,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四、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女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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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庭教育宣传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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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组织开展好20--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按照全国、省市妇联有关要求,我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在7月28日举行了一场主题为“小手牵大手,走进大自然”的农家亲子活动。活动得到家长和小朋友的支持和参与,得以圆满举行,现将活动进行简单总结:

一、 因地制宜,精心组织

接到上级有关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后,召集我村妇委开会商量活动细则。为了既能注重实践特色、贴近生活又能体现亲子互动,我们决定举行一场主题为“小手牵大手,走进大自然”的农家亲子活动。而我村的最大特色就是种植蔬菜,为了让小朋友可以深入本村本土文化以及能够亲身体验“粒粒皆辛苦”,我们决定选取菜地作为本次亲子活动的主要场地。

为了较好的开展此次活动,我们制订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及日程安排,以家庭为单位指定各项活动的负责家庭,在活动前让每位家长和孩子充分了解我们的活动内容、注意事项及负责人的职责等,整天活动安排合理、有序。

二、 宣传到位,互相配合

活动计划拟好就马上通过村内宣传板及派发活动单张等形式进行活动宣传。活动得到了村内广大家长和小朋友的积极响应,也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有的愿意提供菜地做场地,有的积极出谋划策。正是由于家长们的重视和不辞辛劳,以及和我们的互相配合为此次活动的圆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回顾这次活动,整个过程是顺畅而成功的,既让孩子们体会到了粮食的来之不易,又让孩子们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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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农民和村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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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村民与村土地纠纷调解协议书要怎么写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系该公司董事长。

乙方:_______________城关镇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系该村村委会主任。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信访局、城关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商贸办及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和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五十五万元整(¥55000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今后在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__________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政府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协调单位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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