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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后康复治疗费用怎么办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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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器械医院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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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经三方共同反复商讨研究决定,于__年__月__日正式达成协议,愿意合作开办一所新的小型的小规模的私人民营私立医院,具体协商如下:

一、甲方为开办医院的领头开办人、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

前期大部分工作主要由甲方负责办理。如:医院执业许可证的办理、城镇医保、市医保、区医保、农村合作医疗等手续的办理、医院的筹建。甲方应为医院大股东,占60%的股份,包括技术股、创办股、领导股。

二、乙方、丙方为协助甲方共同开办医院的入股合伙人,各占20%的股份。共同协助甲方办好医院,把医院办得有声有色。

三、投资方式:

在资金暂时不足的.情况下,从最小做起,慢慢发展壮大,现每方暂只投入资金各贰拾——万元,共计投资陆拾——万元整。如以后根据医院再需要补贴和资金周转的情况下,再按每方平均1:1:1各投入多少。

四、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制。

共同承担所有的风险,共同承担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所出现的医疗纠纷,责任事故。任何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自已的责任。

五、如有一方因其它原因在一年或两年后要求退出,另外两方应在共同商讨同意下,医院及时办理退出手续。

20万元本金如数退还,不得有任何拖欠,但应提前两个月提出。

六、医院由甲方全权负责管理。

医院发展的好坏与甲方有着重要的责任,所以甲方应起着任重而道远的作用。甲方应主动承担起这艰难而艰巨的任务,甲方应有全心全意、全力以赴、不惜牺牲一切代价把医院搞好的决心和信心。克服一切困难。

七、医院由三方共同协作。

尽量做到每人尽职尽责,力所能及,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把医院搞好,以经济建设为中收,以安全第一为宗旨,把医院建设好。

八、三方共同参与,做到共同努力、同心同德、相互尊重、相互信仰、相互谅解,有事共商讨、虚心接受别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取长补短、虚心学习。

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营销工作,以医院为家,扎根医院。每人保证做到做好。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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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收条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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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吉利区施工工地施工时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抢治,经治疗后复查,现无大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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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伤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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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满足公司日常营运周转的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短融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根据目前市场利率水平,本次短融券的预计年综合融资成本在×%左右低于公司的综合财务成本,预计每亿元节省财务费用人民币××万元。

公司拟授权公司总裁在有效发行额度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宜(包括但不仅限于每一次发行的数量、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利率、承销商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并签署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股份有限公司

××××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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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伤认定答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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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本局提交的_____________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以打“√”为准):_________________

一、不属本局工伤认定管辖范围,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超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包括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未满16周岁(即童工),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应当转送法院等有关部门处理。

四、当事人受雇于自然人,用工主体不合法,未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后被依法吊销。

五、双方属于劳务关系或者承揽关系,不属工伤认定受理范围,应按民事损害案件转送法院依法处理。

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事实不清,用工主体不明确,没有提供劳动关系有效证据,书面告知补正后逾期未送交,以致无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至今已超过法定申请时效。

鉴于上述情况,本局依法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对此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签收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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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费用会计的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4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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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邛崃市村组代理会计核算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成都市财政局、市农委的具体指导下,以深化和完善村组代理会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工作重心,以认真做好村务公开和理财工作,规范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财经行为,确保村组集体资产安全为目标。在监察、财政、农发等部门紧密配合和各镇乡的支持下,经过一年的努力,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村组代理会计核算工作,为邛崃市的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全市24个乡镇、261个行政村、3594个村民小组全部纳入财务代理体系,其中:当年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156个,集体经营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村有136个,集体经营收益在5-10万元的村有14个,集体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上的村 6个。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市村级集体货币资金10649412.04元、短期投资186572元、应收款16046428.63元、内部往来27791697.69元、林木资产8547315.29元、长期投资1140935.60元、固定资产37712122.31元、在建工程6321341.42元、短期借款2499716.93元、应付款34673095.58元、长期借款2361252.2元、公积公益金47352253.87元。20xx年四个季度全市所有村(社区)、村民(居民)小组均已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财务公开。群众反应较为良好,维护了基层管理制度。

二、20xx年度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基础工作

邛崃市委市政府对村组代理会计核算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专门的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由市级领导总负责,财政局局长、农发局局长专门负责,并由财政局和农发局具体负责实施,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全市各村(社区)、组的财务代理核算工作由村(社区)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到人。各村组成立专门财务代理工作小组,加强日常的财务公开工作和相关财经法规纪律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村组财务的实际状况,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权利,取得群众的信任,自觉地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

(二)规范运作,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在实施村组代理会计核算工作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资产分类管理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再次明确村组集体资产“三权不变”的基本原则;明确各村(社区)代理会计核算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求定期对货币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完善各村(社区) 、组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程序和相关制度;加强村(社区)会计人员、报帐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

在实施村组代理会计核算过程中,我们向全市群众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严格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和杜绝挪用、挤占村组集体资产,挥霍浪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既维护了群众利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村组财务的审计、监督和查处力度,确保村组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

邛崃市以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和村(社区)书记离任审计为契机,加强和完善了村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村组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对村(社区)审计工作采取了积极稳妥的指导思想,认真指导和监督各村(社区)、组对银行存款及现金、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林木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并严格要求各村(社区)、组按要求将各项审计结果在村组财务公开栏进行规范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全市52个村进行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四)抓好培训,提高中心人员的业务水平

根据农村财务工作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和目前农村财务队伍的实际情况,我们认真抓好了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一是举办会计核算培训班和对财务软件升级安装,提高业务素质尤其是电算化水平,更好适应目前的业务工作;二是到乡镇进行业务指导,尤其在开具各种收入支出票据和有关办理票据相互领用、核销,结算等业务手续方面,进行监督、培训,较好地提高了各村(社区)报帐人员的业务水平,大大地推动我市村组代理会计核算工作的实施。

三、取得的成效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进一步完善了集体财务的监管制度,促进了理财、科学理财和廉政建设,最大限度提高了村集体经济的效益,用之于民,造福于民,让群众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其主要表现为:

一是提高了农村会计信息质量。基本上杜绝了少数单位会计信息不真、数字不实,凭证手续不全,一些集体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虚报虚领等不良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单位会计基础管理,加强了法制建设和《会计法》的贯彻实施。

二是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通过完善村组财务代理,有效地抑制了不规范的村组财经行为,同时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切入点,解决了多年来难以杜绝的私设小金库、滥吃滥用等违纪违法问题,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预防和治理。实施村组财务代理核算两年多以来,全市没有发生这方面的违纪案件。

三是集中财力搞好农村经济建设。实行村组财务代理,强化了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公开收费项目,按文件规定收费,有效遏制了乱收费、滥开支,从而减轻了农民负担。确保了村集体的资金有效使用,改善了农村的交通条件和村容村貌,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是逐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向基层的延伸和落实。实行村帐乡(镇)管,促进了农村对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招投标制度在农村的顺利开展。如我市已建和在建的近十个村两委活动室,就是在镇纪委和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监督下进行招投标的,较好地提高了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是还干部一个清白,给了群众一个明白。实行村帐乡(镇)管,村(社区)里的一切经济收入和费用支出情况定期公开,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之下,给干部一定的约束,有效地避免和防止因失去群众监督而滋生挥霍浪费的行为,提高了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农村的稳定消除了不安定的因素,促进了基层的稳定。

四、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考核情况

20xx年2月27日至3月11日,由邛崃市财政局牵头,邛崃市农村发展局、邛崃市监察局三家联合组成了镇乡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考核组,对全市24个镇乡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了镇乡20xx年度中心主任、代理会计的岗位职责、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村组代理会计核算的帐、证、表的规范运作管理情况。通过考核,及时发现村组代理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的推进我市镇乡村组代理会计核算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而打下良好的基础。

(1)考核组对镇乡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下发了中心主任、代理会计20xx年年度考核表,先由镇乡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主任、会计对20xx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制度、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打分,全市24个镇乡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中:前进、水口、油榨、火井、高何、道佐、夹关、卧龙、孔明等9个镇乡属于中心主任兼任会计。从考核打分情况看:75分4个;75分至89分26个;90分至93分9个。

(2)考核组对镇乡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下发了20xx年度村、组代理情况统计表,从收集汇总情况看,村、组代理涉及全市261个村,3594个村民小组,村组代理资金总额(现金、存款)达到2617.43 万元。

(3)考核组按照《成都市村组代理会计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按年度分解量化工作指标,采用百分制考核,情况如下:

①中心岗位责任制(包括:中心职责、中心主任的岗位职责、中心会计职责)是否上墙。

搞得较好的镇乡有:高埂镇、羊安镇、桑园镇、平乐镇、大同乡、卧龙镇、油榨乡。

②中心是否按规定分季度上报财务报表。

根据农发局收集报表的时间及准确程度看:

交表比较及时准确的镇乡有:临邛镇、回龙镇、高埂镇、宝林镇、冉义镇、茶园乡、夹关镇、平乐镇、油榨乡、天台山镇、孔明乡。

③中心计算机帐、手工帐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年度存档。

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看:

这项工作搞的比较好的镇乡有:高埂镇、羊安镇、回龙镇、桑园镇、茶园乡、临邛镇、天台山镇、油榨乡、平乐镇、道佐乡、卧龙镇。

④中心财务报销流程及授权审批制度是否规范。

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看:

这项工作搞的比较好的镇乡有:前进镇、羊安镇、桑园镇、临邛镇、天台山镇、平乐镇、油榨乡、道佐乡。

⑤中心使用各种专用票据领取是否规范,使用是否合规。支票与财务专用章是否由不同人员分别保管。

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看:

这项工作搞的比较好的镇乡有:高埂镇、羊安镇、回龙镇、茶园乡、临邛镇、天台山镇、油榨乡、平乐镇、道佐乡。

⑥中心是否建立各种资产明细帐或台帐。

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看:

这项工作搞得比较好的镇乡有:高埂镇、羊安镇、临邛镇、回龙镇、桑园镇、茶园乡。

⑦定期进行财务分开,村组的财务收支情况至少每个季度必须公开一次,公开内容全面、真实、详细。从这次调查情况和上墙公示照片的情况看,各镇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每季度都进行了公示。

综合以上镇乡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全面考核情况:

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搞得比较好的镇乡有9个:高埂镇、临邛镇、平乐镇、羊安镇、回龙镇、天台山镇、桑园镇、油榨乡、道佐乡。

五、存在的问题

目前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五点:

1、村(社区)会计、报帐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缺乏专业人才,尤其是对新的会计准则、会计电算化等知识了解不够,责任感淡薄,给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日常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2、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有些镇乡不按时间要求报送报表,有些乡镇报表未审核平衡就上报。

3、个别镇乡没有按照要求领取正规票据,存在收、支发票白条多,无理财小组人员、负责人签字审核的现象,容易造成财务的混乱及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4、个别村、组财务还未完全实行代理。有的虽然表面实行了代理,但实际运作上还存在收、支失控,坐收坐支现象,失去了会计代理核算中心的监督管理作用。

5、有些镇乡的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岗位、责任制度未按要求上墙,电脑软件也未按时升级,还存在科目不准确就上报的现象。

六、20xx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建设的意见》(成财会[20xx]23号),规范完善农村财务会计行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抓好如下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村民代表、村民理财小组的沟通合作。根据《村民自治组织法》和《农村财务管理条例》,村民拥有财产的使用权。因此,要加强和村民代表、村理财小组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把这项工作抓好。

二是要健全收费制度。对村组“一事一议”收费要经镇乡会计代理核算中心审核,报农发局备案后方可收取并采用财政部门合法统一票据,坚决取缔一切增加群众负担的不合理收费。对于村组收取发包费、租金、捐赠款、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要使用农村发展局统一制定的专用收据,镇乡会计核算中心要控制好村组收入情况是否完全到位。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及时处理软件问题。将分片区组织镇乡会计代理核算中心人员到工作开展得好的镇乡会计代理中心进行学习、培训、现场指导。对于镇乡因软件问题等原因导致的软件不能升级等问题,财政局将派软件公司人员到镇乡进行统一调试。

四是尽快理清债权债务。对各村组多年经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所引伸出来的手续不清的问题,要彻底予以审查清楚,加以解决。

五是规范使用票据,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其它支出的额度。村组收支票据,必须使用正规发票,收付款凭证及费用报销单。各镇乡会计代理核算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村组管理费用、其他支出额度。对于超出额度范围的生活费、干部补助、办公费等要坚决予以拒付,以维护财务制度的严肃性。

六是要提高村(社区)报帐员的业务素质。各村(社区)要逐步提高报帐员的综合素质。财务工作是一项业务性、技术性强的工作。目前,各村(社区)的报帐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缺乏专业人才,责任感淡薄,给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日常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七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作为指导和监督农村财务管理的业务管理部门,要从强化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入手,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市财政局、农发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互相配合,增强管理职能,深入持久地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完善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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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伤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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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了解决乙方工伤事宜,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承赤高速西平台隧道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乙方经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已经由甲方全部支付。

2、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后解除劳动关系。

3、甲方一次性对给予乙方赔偿_________元。该款包括本合同签定后乙方的停工留薪工资、交通食宿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中发生的挂号费、住院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因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相关补偿等各项费用。

5、本协议签订后,关于本次工伤赔偿及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解决完毕,双方不得向对方主张其他权利。

6、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自愿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经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翻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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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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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一:

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本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由于当时对购买社保意识不足,从x年xx月至x年xx月从事x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参加社保,现申请补缴这段时间的社保费,本人愿意从现在起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望批准补缴。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二: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 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 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总计:_____个月

个人确认: 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 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 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

经办人: 办理日期: 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 办理日期: 盖章:

养老保险费用补缴申请报告三: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办公室:

本人 李(身份证号码:372501)于20xx年06月---20xx年12月在济南市槐荫区新宇生产服务公司工作,单位并未为我办理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因原单位已经倒闭多年,加之本人家庭条件困难,所以,本人自愿放弃补缴20xx年6月—20xx年12月中断的职工养老保险。

申请人: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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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申请工伤鉴定

范文类型:申请书,鉴定书,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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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问题申请工伤鉴定材料写法,这边为你提供一份作为参考,希望能够帮到你。

工伤鉴定申请书

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劳动和社会保障局:_________________

我叫_______________,今年__________岁。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员工。

我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在工作中致工伤,造成........,经过__________天的治疗,现伤情已基本好转,但造成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现特申请工伤鉴定,以确定伤残程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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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地工伤死亡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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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死亡原因:__________________

直系亲属: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为妥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死亡赔偿金等等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2、自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______________万元赔偿款之日起,甲、乙方双方同意终结______________的死亡赔偿纷争,自愿放弃基于______________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3、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甲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______________万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4、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同意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提供相关有效资料给甲方,将死者务工期间雇主为其投保的保险受让权利全部转让给甲方(即归甲方所有)并保证不持异议。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效力,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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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进出口货运代理费用结算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2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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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电话: 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 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 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第二条 操作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 服务。

1、 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 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 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第三条 费用(另行约定)

第四条结算

甲方选择 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4对于乙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甲方应立即与乙方协商,并于乙方书面异议的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该新费用结算清单的交接,适用本第2款,第

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 ,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第五条 担保措施

1、 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 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 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 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 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 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 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 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 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 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 元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期限从 至 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 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双方协议的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 月___ 日_____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_ 日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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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康复科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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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年我科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质量管理是科室管理的核心,把把减少医疗质量缺陷,及时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减少医疗事故争议,杜绝医疗事故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

2。参加院质控科组织的会议,积极配合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要求。接受质控科的检査并认真改进。向质控科反应本科室的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质控科的指导帮助下逐渐完善各项工作。

3。严把医疗质量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坚持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疑难病人会诊、重危病人讨论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医疗活动中的动态分析,做好各种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针对当前患者对医疗知情权要求的提高,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质控管理,住院病历书写按《病历书写规范》和评分标准执行,处方书写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处方评价执行。

4。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以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优化医疗流程,方使病人就医上下功夫,求实效,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5。实施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是加加强医疗质量的基础。每月科室医疗质量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诊疗操作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两大方面。加加强科室医务人员的素质教育使全科职工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需要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同情心树立牢固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意识。

6。规范医疗行为是核心。严把环节质量关,确保终末质量关。“抓三基”、“促促三严”、落实“三级医师”査房制度。

通过开展以医疗业务管理,努力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目标的全方位质量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达到综合目标责任制预期日的,医疗质量逐步提高,安全隐患逐渐减少,无医疗事故发生,医疗纠纷少,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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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申请工伤鉴定

范文类型:申请书,鉴定书,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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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联系电话、地址)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工商注册登记名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要具体明确)

1。

2。

3。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和经过等,争议的具体内容和争议的焦点;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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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工伤辞职报告怎么写

范文类型:辞职信,汇报报告,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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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writing to inform you about my decision to resign from my…我写信是要告诉您我决定从……辞职了。I have accept an offer by another firm and have decided to tender my resignation.我意见接受另一个公司提供的职位,并且决定辞职。My best wishes for the company’s continued growth.祝公司生意兴隆,蒸蒸日上。Please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at any time if I can be of further assistance in helping with a smooth transition.如果我能为实现平稳的工作交接提供帮助,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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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伤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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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__________年被甲方聘为工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在工作时不幸受伤,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业、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备查,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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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放弃工伤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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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因工伤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与乙方协议约定,针对乙方在甲方因工所受的五级伤残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总计赔偿金额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玖万千(96000)元整;以上赔偿金额只有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为乙方重新安排“开电梯”的工作。

三、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经济要求;

四、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自愿放弃就工伤赔偿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双方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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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次性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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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__.01.01,截至20__年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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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康复科个人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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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句屈原的诗歌用在我身上是很恰当的,我在信用社工作了很多年了,虽然工作的任务和内涵我早都知道了,可是我还是觉得自己学的还是不够,还要认真努力的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做的还是不错的,虽然“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但是我经受住了这些考验,我在工作中达到的一定的高度。

20xx年,在联社信贷科与信用社领导的关心及全体同志的帮助下,我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积极主动的履行工作职责,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在思想觉悟、业务素质、操作技能、优质服务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现讲本年度的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诚团结,为提高经营效益尽心尽力。一年来,我与同事们能搞好团结,服从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的做好其他工作,为全社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而同心同德,尽心尽力。

1、勤勤恳恳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我还按照领导的安排做好其他工作,如每天的上门收款,旺季时深入到学校代收学费等,都能够与大家一起协调好,共同完成任务。

2、千方百计拉存款,我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走亲串朋动员储蓄存款,为壮大信用社实力不遗余力,全年共吸储多万元,较好的完成了信用社下达的任务。

3、积极主动的营销贷款,我不断强化贷款营销意识,破除“惧贷”的思想,寻求效益好的贷户,在保证信贷资产质量的前提下,主动做好贷户的市场调查,对于那些有市场、讲信用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信贷支持,全年累放贷款多万元,年底余额x万元,无一笔逾期。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一年来,我能够认真学习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能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精神,能较好的理解了“三个代表”精神的内涵,在“三个代表”学习过程中,能及时的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对“三个代表”精神领悟不透的地方并及时加强学习,予以改正,使我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同时,利用工余时间认真学习金融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的工作经验,对于联社下发的各种学习资料能够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业务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履行职责,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我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去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把党和国家的金融政策及精神灵活的体现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能够采取积极主动,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给各项的工作任务。

1、提高工作质量,及时准确的做好信贷基础资料的管理。搞好信贷基础资料的记载、收集、管理,是信贷内勤重要的工作之一,这项工作即繁琐又重要,需要经常加班加点来完成。我坚持做到了当天帐务当天处理完毕,从台帐、分户帐,到插卡、抽卡;从销帐、记息,到登记贷户经济档案,全部核对从不过夜。

2、严格规章制度,把好信贷资产质量的第一道关口。作为一名信贷内勤,我深感自己肩上的担子的分量,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出现信贷风险。因此,我不断的提醒自己,不断的增强责任心。针对城区居民集中,贷款户身份证容易使用混乱的状况,我建议领导将贷户的证件按申请先后顺序登记名字、号码后,在城区信用社全部核查,确定无贷款后再办理手续。一年来无论是炎热的夏季,还是寒冷的冬天,我坚持到其他信用社核查,对于多户贷款者、垒大户者坚决不予办理。同时,为了更好的把关守口,我还通过关系,向有关单位的同志,学会了真假身份证的辨别能力,只要是假的证件,我一眼就能辨别出来,从而把好了信贷资产质量的第一道关口。

3、坚持信贷原则,做好贷款的审查。我深知:信贷资产的质量事关信用社经营发展大计,责任重于泰山,丝毫马虎不得。一年来,我坚持贷款的“三查”制度和联社制定的信贷管理制度,对每一笔贷款都一丝不苟地认真审查,从借款人的主体资格、信用情况、生产经营项目的现状与前景、还款能力,到保证人的资格、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合法有效性;从库存的检查、往来账目的核对到房屋和设备的实地考察;从资产负债情况的计算、产销量和利润的分析到经营项目现金净流量的研究、贷款风险度的测定,直至提出贷与不贷的理由,每一个环节我都是仔细审查,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在贷前审查时,我做到了“三个必须”,即贷款条件必须符合政策、贷款证件必须是合法原件、贷款人与保证人必须到场核实签字,并且做到生人熟人一样对待,保证了贷款发放的合规、合法。

回顾一年的工作,自己感到仍有不少不足之处:

1、只是满足自身任务的完成,工作开拓不够大胆。

2、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对新的业务知识学的还不够、不透;

3、本职工作与其他同行相比还有差距,创新意识不强;

一年来,本人在支行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政治信念,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金融知识学习,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廉洁自律,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本人分管、协管的股室较多,工作范围广、任务重、责任大,由于本人正确理解上级的工作部署,坚定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支行的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了作为行政职务和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的职责,发挥了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较好地完成了分管和协管股室全年的工作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在专业科和信用社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开拓,履行工作职责,服从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与全体职工一起,团结一致,为我社经营效益的提高,完成将来一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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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住院治疗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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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医院:乙方(或患方直系亲属):_________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院号:患者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

住院_____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后造成纠纷。经过协商,双方就该争议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放弃上诉、申诉、起诉、医疗事故鉴定等权利,同意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或调解解决。

二、由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生活补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补偿款给付时间:

乙方或直系亲属凭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打领条领取补助款。

四、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则需向对方支付补偿金额五倍违约金,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公证一份,报卫生局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或直系亲属):

见证律师(或公证):

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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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左手大拇指受伤工伤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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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______公司

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_____,男, 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工作期间不慎发生伤害事故,左手大母指骨折。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治疗,并妥善处理与解决乙方受伤事宜。__年__月__日,经乙方主动提出,要求甲方给予一次性赔偿伤害费用,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此日签订的赔偿协议为____(例如工伤)赔偿协议。

2、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办结和赔偿伤残待遇、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误工费用等依法应由甲方给予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由甲方在协议双方签字时一次性付完。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终止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均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所有约定项目与内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手印)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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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伤申请重新鉴定

范文类型:申请书,鉴定书,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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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公司工作

住址:_________________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交通事故索赔一案已诉至人民法院,现已受理。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请人乘坐本市第__________路公交车行至__________路时,因司机突然紧急制动,致申请人摔倒在地,头部、腿部、腕部等多处受伤,在本市__________医院住院三十多天,花费了大量的费用仍未康复,至今还经常感到胸闷、头晕,需要进一步的治疗。

基于所述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法医鉴定机构确定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等。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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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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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4月,杜某到陕西长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铁塔公司)镀锌车间工作,20xx年7月27日,杜某在上班时被空中落下的钢材砸中左脚。经治疗,于20xx年7月14日出院,共住院336天。

20xx年7月16日,杜某母亲(张新会)向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因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未签订任何书面的合同,不具备工伤认定的基本证据要求。所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杜某先行证明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xx年8月31日,杜某正式向高陵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xx年10月8日,仲裁委作出高劳仲案字(20xx)19号裁决书,裁决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后,长城铁塔公司不服,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20xx年4月12日,高陵县人民法院以(20xx)高民一初字735号判决书,判决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长城铁塔公司仍不服,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20xx)西民二终字第02104号判决书维持了一审判决。后长城铁塔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以(20xx)陕赔民申字第00094号裁定书驳回了其再审申请。

20xx年1月9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认字(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认定杜某为工伤。20xx年4月23日,经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杜某伤残为七级,停工留薪期三个月。杜某将工伤认定书邮寄送达给长城铁塔公司,长城铁塔公司对工伤认定书不服,认为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20xx年2月28日,长城铁塔公司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

20xx年7月6日,杜某依据工伤认定书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向仲裁委提出工伤待遇申请,请求长城铁塔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并要求单位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20xx年10月30日,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高劳仲案字(20xx)32号裁决书,部分支持了杜某的仲裁请求。双方均不服,起诉至高陵县人民法院,高陵县人民法院认为,首先,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由该院(20xx)高民一初字735号判决书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西民二终字第02104号判决书得以确认,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高陵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20xx)第074号工伤认定书,已认定杜某所伤害为工伤,长城铁塔公司辩称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因为长城铁塔公司作为劳动争议一方,放弃申请鉴定也不申请复查,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因而其辩称观点不能成立;三、各项赔偿数额问题,双方争议较大,本院依法判决长城铁塔公司支付杜某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9377.5元。后双方又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20xx)西中民二终字第00843号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

现该案判决已经生效且已履行。至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工伤赔偿案件历经四载,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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