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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后康复治疗费用怎么办【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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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小指工伤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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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人:____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__________年被甲方聘为该厂工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乙方在工作的车间厂房盖瓦时,不慎从房顶上摔下致头部受伤。事发后,甲方将乙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15日,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再次到医院做后续医疗手术,现已痊愈。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业、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备查,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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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左手小指工伤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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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男,_____岁,住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午__________分左右在甲方办公室打扫卫生,因地板较滑不慎在楼梯间滑倒,导致右胫腓骨骨折,甲方将乙方及时送至_______________人民医院就诊,为让乙方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治疗,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乙方转入专业的_______________骨科医院住院治疗,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A1]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期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6、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__________‰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20%。

7、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9、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1、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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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伤辞职报告怎么写

范文类型:辞职信,汇报报告,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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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怀着不安的心情,我写下了这封辞职。

去年我来到了这家建筑公司,您和各位同事待我如亲兄弟,在这样的工作氛围中,我很愉悦地工作着。看着公司一步一步稳健地发展着,大家都很欣慰。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上个月在工地上,我不幸从工地上的架子上摔下来,造成右脚严重骨折。您获悉情况后,马上将我送至医院,并嘱咐我好好养伤,其他一切都不用挂心。就这样,我在医院呆了将近一个月,您和诸位同事经常来探望,这让我很感激。

出院的那天,您放下手头工作来接我,我更是感动。除此之外,公司对我也根据《工商保险条例》予以了相应的赔偿,我很庆幸能在这样的公司工作。然近日来,发现腿脚仍有些不适,被告知这是伤后留下的后遗症。虽然您为我安排了相对轻松的工作,但是也回不到以前的工作状态,这让我很苦恼。于是,我想到了辞职,很感激您的竭力挽留,但是我不想为公司增加负担,而自己也已经有了阴影,所以想换一个环境。

再次向您表示感谢。祝您和公司各位同事工作顺利!祝公司的明天更加辉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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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残疾人康复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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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中江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残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我县认真贯彻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康复工作配套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配套实施方案,围绕康复工作的核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一、科学指导、思路明确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高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高度,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整体工作之中。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完善康复服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康复技术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二)坚持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实现各司其职,资源共享,为康复对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坚持立足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本社区残疾人的具体需求制订适宜的康复工作计划,为康复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以较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尽可能获得较大的服务覆盖面,保障康复对象的基本康复需求。依托康复机构,以科学、简便、适用的康复技术,使大多数残疾人享受到方便、快捷、廉价的康复服务。

二、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年来,全县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482例;全免费手术1800例。为69名低视力患者配用了助视器;使62名聋儿接受了听力语言训练,培训聋儿家长60名;为贫困肢残者安装普及型小腿假肢29例;安装普及型大腿假肢31例;装配矫型器26件;供应用品用具1681件。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使67名肢体残疾儿童、56名智残儿童、13名(0—6岁)的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得到了康复训练,从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三、期间康复规划具体落实情况

(一)积极开展白内障复明工程

视力残疾康复是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工程项目,五年来我县进一步加大视力残疾康复工作力度,进行了经费投入,派车下乡,组织眼病医生到全县各乡镇进行为患者体检服务。在做好低视力康复工作的同时,我们把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当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使更多的贫困白内障患者通过手术告别黑暗,重见光明。五年来,全县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482例,其中全额免费手术1800例。低视力配镜69名,低视力家长培训20例。取得了良好康复效果。社会各界称赞开展白内障扶贫复明活动是政府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播撒光明的一项慈善义举,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切实关爱。

(二)加大康复扶贫力度,为特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为确保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针对我县部分特困残疾人因经济困难康复无着落的普遍现状,残联根据残疾人的贫困程度和康复需求,将全县重度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30元,全部纳入财政购买。

(三)开展假肢装配、矫型、肢体康复训练及用品用具服务

五年间,开展肢体康复训练34例,肢体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5人,安装普及型假肢60例(其中,大腿假肢31例,小腿假肢29例),装配矫型器26件,供应用品用具1681件,轮椅475辆。

(四)加大残疾人康复工作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普及全民防残意识,提高残疾人自身康复意识,围绕“爱耳日”、“爱眼日”、“国际聋人节”及“世界精神卫生日”的主题,残联在“爱耳日”及“世界精神卫生日”期间,组织有关单位在县城中心地段设点,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及义诊咨询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介,向市民广泛宣传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内容、意义及有关的康复科普知识,使残疾人康复工作能够家喻户晓,从而唤起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理解、参与和支持。

四、存在不足

残疾人康复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发展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其他先进地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乡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发展不平衡,没有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导致部分康复项目的任务完成难度加大。二是康复经费投入不足。虽然县财政对我县的康复工作一贯支持,但由于当前经济形势的影响,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与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不相适应,有限的康复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多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三是无残疾人康复中心,开展相关康复工作有难度。四是康复训练与服务能力及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是基层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机构的建设及网络尚未健全,无康复中心培养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导致开展技术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的力度不够,未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残疾人康复需求。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文明、进步、高尚的事业,残疾人康复工作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圆满完成工作的同时,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统筹康复规划,进一步把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得更好,不断推进中江县残疾人康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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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伤一次性补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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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私了协议书: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同志在___楼施工完一道工艺后背着电线和电箱从__层乘室外人货电梯下来,去北侧水电库房换工具,为抄近路准备从楼内穿过,途经___段南侧黄沙堆时,被楼上掉下的临边防护钢筋网片砸中,___同志受伤后,公司及时派人将其送入___进行诊治,现基本恢复___同志于________年____月中旬出院,现据___本人愿意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⑴公司承担___同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中旬在院期间的全部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和伙食营养费共计______元合计:(大写:______整)。

⑵公司另外补助___同志的日后误工费、后期手术费及其它各项费用共计______(大写:__元),___

同志同意一次性处理。

⑶___同志领取一次性补助款后,自愿与公司劳务单位解除所有劳动合约,离开施工现场回原籍自行进行补养及二次手术,日后同公司及劳务用工单位不在发生任何的费用纠缠。

日后不在向任何部门和单位投诉,若再投诉相关单位与公司及劳务用工单位无任何责任关系,用工单位概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双方签字认可后,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劳务用工单位,伤者家属,伤者及家属代表各保留一份。

单位负责人签字:

伤者签字:

伤者家属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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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自来水费用结算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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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号:_________

用水方:_________

总表户号:_________

为便于水费结算,适应银行电子资金实时清算系统运行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通过银行特种委托结算,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应每月按实抄见水表读数,并正确计算水费向乙方开户银行结算。

2.乙方对甲方委托银行收取的水费均应无条件全部承付。乙方如对水表计量性能有异议时,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具体规定》办理;如对水表抄见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会同乙方复验。

3.因乙方银行无款、销户、账户冻结,或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变更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法通过银行及时收款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办理。

4.如要变更协议,须在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双方的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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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伤赔偿调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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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在工作过程中,被切割机将左手小拇指及无名指夹伤,后至_______________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无名指第二关节处脱位、动脉及神经断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乙方与甲方达成下列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但不限于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款项后,应将身份证复印件,此次事故产生的住院病例原件交与乙方,双方就此事件的赔偿事宜就此终结,甲方不再向乙方请求其他任何赔偿。

三、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自行办理__________法院受理的__________诉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撤诉事宜,并保证就此事件不再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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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书推荐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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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人:x厂(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____年被甲方聘为该厂工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乙方在工作的车间厂房盖瓦时,不慎从房顶上摔下致头部受伤。事发后,甲方将乙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15日,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再次到医院做后续医疗手术,现已痊愈。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业、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X元整(小写);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备查,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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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员工发生工伤向总部申请赔偿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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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_______……(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职务)。

复议机关:_________________……(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职务)。

_______________(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申请_______________(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要求)。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主要是认为赔偿义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造成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事实和根据;已经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认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作出决定错误的理由,或者逾期不作出决定的事实和证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获得国家赔偿的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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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费用分析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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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公司《关于个险渠道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分析说 明的通知》 (国寿人险冀办发[20xx]78 号)文件要求,结合 省公司下发的《5 月个险渠道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反馈表》 , 我公司个险渠道对本单位的短期险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现 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短期险业务发展情况

截止到 20xx 年 5 月末,我公司个险渠道共收取短期险 保费 2273.8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 45.94%。其中短期 意外险保费 1682.76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 52.92%;短 期健康险保费 591.1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指标的 33.40%。 意外险占比 74%,与上个月意外险占比 79.22%有所降低。

二、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情况

截止到 20xx 年 5 月末,我公司个险渠道短期意外险直 接销售成本支出 288.13 万元,实际支出率 17.12%,与省公 司批复预算 370.21 万元相比节余了 82.08 万元;短期健康 险直接销售成本支出 82.06 万元,实际支出率 13.88%,与省 公司批复预算 94.58 万元相比节余了 12.52 万元。整个渠道 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一共节余 94.60 万元,与截止到 4 月末 节余的 99.55 万元相比降低了 4.95 万元。

经过认真分析, 节余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 系统维护比例原因

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实际支出不仅包括系统中产生的 直接佣金支出,还涉及到分摊的基本制度支出。省公司批复 我公司的短期意外险直接销售成本比例是 22%,短期健康险 直接销售成本比例是 16%。20xx 年 1-3 月份我公司在系统中 维护的短期险直接佣金率是 10%,从 4 月份开始将短期意外 险直接佣金率由 10%提高到 15%。1-3 月份短期意外险保费 914.17 万元,因系统维护比例原因直接佣金支出就节余了 45.71 万元(914.17*5%) ,同时分摊的基本制度支出也相应 减少。总之,系统维护比例原因导致节余很多。

(二)账务处理错误原因

经查, 月份长安支公司有 12.22 万元的短期险直接销 5 售成本误记入团险渠道,导致个险渠道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 多节余了 12.22 万元。

(三)部分团单不能计入考核原因

因系统原因,短期险团单直接佣金支出可以计入直接销 售成本,但是团单(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种除外)不能参 与考核,也就是说其不能参与计算基本制度支出。截止到 5 月末,我公司除国寿综合意外伤害外团单保费收入 438.70 万元,其中意外险为 220.68 万元,健康险为 218.02 万元。 这样也会存在一小部分节余。

(四)保费收入数据计算区间原因

2 短期险保费收入是根据财务系统按照自然月提取的,即 取数区间为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5 月 31 日;而短期 险直接销售成本支出是根据 AMIS 和 SZIS 系统提取的,计算 保费收入区间为 20xx 年 12 月 21 日至 20xx 年 5 月 20 日。 据统计,我公司在 20xx 年 5 月 2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短期 险保费收入 116.22 万元,20xx 年 12 月 2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短期险保费收入为 121.75 万元,相差 5.53 万 元。在计算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预算时少计了 0.79 万元, 对节余影响不大。

(五) 直接销售成本数据提取原因 现在《5 月个险渠道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反馈表》中的 直接销售成本支出反映的是 1-4 月份的实付数据和 5 月份的 计提数据。既然 5 月份当月的直接销售成本是计提的,肯定 会与实际支出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以后工作措施及建议

针对前三个月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节余很多的情况,我 公司采取了一定措施。首先,我公司从 4 月份起将短期意外 险直接佣金率由 10%提高到 15%,考虑到省公司批复比例及 赔付率问题,短期健康险直接佣金率仍维护为 10%;其次, 高度关注短期险的直接 每月对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进行监控, 销售成本的使用情况,认真进行分析, 查找直接销售成本节余 和超支的原因;最后,我公司争取把短期险直接销售成本用 3 足、用活、用好,做到销售成本与促销奖励费用的科学统筹, 实现业务发展与费用有效投入的双赢。

同时,建议省公司在技术上给予支持,将 AMIS 和 SZIS 系统中的所有团单保费收入全部纳入考核,这样既可以用 足、用好直接销售成本,调动营销员的积极性,又可以节省因补足这部分保费少分摊的基本制度支出而花费的促销奖 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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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拐杖上的歌者 ——记晋城市康复医院小儿科主任张敏勤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儿科,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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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杖上的歌者 ——记晋城市康复医院儿科主任张敏

拐杖上的歌者

——记晋城市康复医院小儿科主任张敏勤

正值花季,他失去了左腿,从此拄着双拐高唱出一曲自强不息的奉献社会的人生之歌。这位拐杖上的歌者,因其突出业绩先后被授于“省自强模范”、“市自强模范”、“十佳青年岗位能手”、“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他所经管的康复门诊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残疾人之家”。

1996年,张敏勤身怀晋东南卫校以及和平医院给他的真才实学远离故乡--------平顺,落户晋城市康复医院,这一干就是8年多。8年来,他回家不够8次,晋城成了他的第二故乡,康复医院成了他温暖而亲切的家。他主治儿科病。儿科是一门复杂的临床学科,诊疗难度极大。治疗上也须小心谨慎。张敏勤在医术上精益求精,把儿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临床治疗发挥得无可挑剔。他的中西医结合疗法,对儿童积食、厌食、腹泻、高烧等症状,疗效显著,省时又省钱。送走一个患儿,又迎来一个病儿,重复望闻问切对症下药等单调而严谨的过程,一天下来,浑身就像散了架似的,那支撑着身体的右腿,更是说不出的难受,但只有甜蜜。他把别人用来看电视、聊天的时间都用在为之钟情而奋斗的儿科事业上。借着灯光,他捧着厚厚的医书,啃上几口,不断给自己充电、输血。八年来,经他亲手诊治的患者高达30万人次,治愈率90%。他以高超的技术和博大的爱心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了久违的笑声,渐渐地他得到了社会的承认。谁家的孩子病了,了解他的人首先想起的是他。不知道的人也会指点说找康复医院的小张大夫……

某单位一位职工的孙子患“病毒性肠炎”,大医院跑了几次,孩子病情不见好转,急坏了一家人。有人介绍说到康复医院找小张大夫。他们抱着一试的态度来到康复医院,经过张敏勤的独特治疗,终于痊愈了。患儿家长由衷感叹:真了不起!

家住五楼的一个孩子晚上十一点突然高烧,家长急打电话给张敏勤,他二话不说,拄着双拐就上了五楼。可想而知,这是多么艰难的事,但看到高烧的孩子能安静的睡下,张敏勤笑了。他就是这样,不论刮风下雨,路途遥远,随叫随到,热情上门服务。百姓们赠送锦旗或寄感谢信表达心中的敬意,沁水一家长在信中说:张大夫救了我们的孩子,我们给孩子起名叫“慕勤”。

爱拼是敏勤的个性。康复医院深层次改革管理体制,投资承包康复门诊,实行自主经营,张敏勤认为这种体制把经营权和责任感统一起来,风险效益一致,适应了市场竞争,是挑战也是机遇,必须拼一拼。院办经过各项指数的综合审评,最后正式任命他为门诊部主任。当时,门诊部刚重修开业,困难重重,许多人担心他撑不住,打退堂鼓。但他认为,既然承担了就要做好,他详细而认真地分析了医疗市场发展形势,制定了依托按摩拓展康复立体交叉发展模式,建立了相应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医务管理,狠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基层关心职工生活问题,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职工们比、学、赶、超极大地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形成“六心、七声”等崭新的服务模式,社会影响力迅速扩展,外地患者也慕名前来,通过精心治疗,顽固性椎间盘突出、颈肩腰腿痛、冠心病、糖尿病得到了有效的康复。中风偏瘫、外伤截瘫、小儿脑瘫、骨折后关节挛缩等疾病经过先进的pt、ot康复训练也不再被成为“头痛”的疾病。患者朋友们赞誉门诊卫生整洁,手法娴熟,服务一流,认为终于找到了康复的圣地,坚信希望就在这里。同时经济效益逐年攀高,XX年创下了80万元的记录,使门诊40%的残疾职工享受到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平均每月工资800元以上,超过了健全职工的工资,而且残疾职工的半边天都是健全人,过上了幸福小康的生活。卓越的成绩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他所经管的康复门诊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残疾人之家”。他本人也荣获省、市“自强模范”的称号,被市直工委评为“十佳青年岗位能手”,“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等。市残联也特别赞赏他的敬业精神,把价值XX余元的假肢赠送给他,前残联理事长苏才生拍着他的肩膀说:“好样的,继续努力!”但他并不满足这些成绩,用他常说的话就是“医无止境,学须先进。”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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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申请办公费用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申请书,请示,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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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今年,县水利局在县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水利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水利职能有效发挥,为全县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产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刚闭幕不久的xx届三中全会上,国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项目前期申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同时,受农作物价低卖难的影响,导致全县水费征收率极低,仅为全额水费任务即580万元的1、07%。办公经费申请报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水利工作量相对明显增加,经费不足已造成各项工作相对滞后。

鉴于此,恳请县人民政府予以考虑,能否给予补助资金5万元,以缓解我单位在交通、办公等方面目前急需解决的困难。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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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伤补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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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宋*生(身份证号,电话1303x35、1303x751)。

乙方:**有限公司。

20__年7月21日,甲方在本溪中心拌和站现场施工时,不慎从3米高的运输油罐车上摔下。经本溪市第一人民医院初步治疗,后转入**市骨科医院手术治疗,最终确诊为左股骨髌骨折及左股肌腱断裂。双方就这一事故为工伤的定性及工伤等级为六级的认定均没有异议。由于甲方提出了终止劳动关系及要求工伤补偿的申请并得到乙方的同意,因此双方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补偿范围及金额

1、甲方于治疗期间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共计3.9985万元(乙方已向医院支付,票据保存于公司财务部)。

2、甲方于住院期间所需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器械费、等共计0.7348万元(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详见附表一)。

3、一次性补偿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偿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二次手术费、后期康复治疗费、异地安置费等共计12.4980万元(乙方未向甲方支付,详见附表二)。

二、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三、甲方义务

1、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并提出与乙方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在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上签字后,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2、甲方于收到全部的一次性补偿金后,给乙方出具证明手续。

3、由于乙方在伤残等级、补偿范围及费用金额上,均符合规定标准或高于规定标准,因此自本协议达成之日起,甲方不再向乙方索要任何费用,不再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四、乙方义务

1、根据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的约定,乙方需全额支付甲方工伤的全部一次性补偿金。

2、乙方收到甲方终止劳动关系申请后,向甲方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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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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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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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费用会计岗位说明书精选范文

范文类型: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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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会计岗位职责是什么 众多周知,会计细分下来有成本会计、财务会计、税收会计等多种。每种会计的岗位职责都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如果你准备应聘费用会计,那建议你先了解其岗位职责是什么。

1、熟悉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门对各项费用开支的有关规定,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掌握费用开支标准,坚持原则,节约费用,不该支付的费用不予报销;

2、认真审核各种费用单据,授权审批人和经手人签字齐全,原始单据数字清楚,业务情况反映明确;

3、收到费用单据及时填制记帐凭证,金额和摘要清楚,按照规定分清各部门和各项费用的小细目,制单和复核手续齐全;

4、每月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有关费用预结入帐;

5、对各内部营业口的对内服务费用进行分配;负责每月工资的审核;

6、和往来及时进行对帐;

7、对使用年限1年以上,单位价值2019元以上的或价值未到2019但认为有必要做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财产作为固定资产;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按类别设专栏,正确反映各类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变动;定期与使用部门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年末必须清点实物,做到帐帐、帐物相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在规定的折旧年限内,确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8、月末编制部门费用汇总表,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对每月的费用进行预警,对超当月预算的费用,提请各部门关注;

9、对预算的执行进行总体跟踪和控制,保证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开支,对异常费用做专项分析,编制相关的管理报表;

10、承办经理或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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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工伤案件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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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赵某1981年8月20出生于莒县棋山镇某村,后曾就读于淄矿集团高级技工学院。20xx年9月,赵某回到县城所在地的山东某能源公司工作,平时住在单位职工宿舍。20xx年1月23日(大年初一)16时30分,赵某驾驶摩托车从山东某能源公司下班回棋山镇某村家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20xx年3月1日,赵某之妻何某向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其丈夫赵某的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山东某能源公司对该工伤认定不服,于20xx年7月10日向法院提起工伤行政诉讼。

争议分歧

关于赵某的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形成了两种意见。

一是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此情形中“上下班途中”是指从居住地到工作场所之间的正常路线,赵某平时住职工宿舍,并非下班之后便回老家居住,因此,其死亡不认定为工伤。

二是认定为工伤。赵某家庭住址在棋山镇某村,其父母妻子均在该村有固定住所。20xx年1月23日又适逢中国传统节日春节,赵某下班后自单位回家过年合情合理,其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要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法院在审理涉及“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时,要体现保护职工权利的原则,正确理解《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应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上下班途中”应理解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赵某的父母妻子均在棋山镇某村居住。在农历春节期间,赵某返回棋山镇某村,符合民俗常理,赵某回棋山镇某村家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应确定是在“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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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伤赔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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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性别: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身份证码: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于年月日在石家庄工地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受伤一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石家庄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

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已支付甲方两次住院医药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还已支付甲方停职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部分赔偿款_______元。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关系之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后续医药费、医疗器具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甲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双方从此无涉。

二、付款期限: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确认的款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即付人民币;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人民币;余款人民币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乙方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上述款项,甲方的银行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乙方任何责任。

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八、以上条款双方均自愿遵守。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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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费用会计岗位说明书精选范文

范文类型: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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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并执行财务预、决算,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经费。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2、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记帐、算帐、凭证真实可靠,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帐目清楚,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如实全面反映学校资金活动情况。

3、进行财务分析,给领导提供财务数据及报告。

4、按期按计划拨款,按时结帐,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给领导当好参谋。

5、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装订,按期送档案室收档保存。

6、模范遵守、热情宣传、忠诚维护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不假公济私,不挪用公款,不营私舞弊,不贪占国家资金。与出纳配合,搞好财务工作。

7、月末结帐、对帐,出月报表。年终结帐和编制年报表。

8、编制财务报告。

9、管理学校基建帐务的处理:编制、凭证、拨款、月报表、对结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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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伤案件争议案例分析

范文类型:议案,材料案例,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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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案情:20xx年7月21日,刘某在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班时,因电力公司在抢修电网,临时叫刘某过去帮忙,由于事先没有交代好,刘某误爬上没有断电的的高压杆上被高压电击伤。后被送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住院治疗,双臂被截肢。20xx年11月25日,经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作出(20xx)临鉴字1943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刘某损伤达一级伤残;属大部份护理依赖,护理期限为20xx年。

争议焦点:刘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受伤,但刘某不是电力公司职工,是电力公司为了抢修电网,临时叫刘某过去帮忙,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件结果: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某电力公司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刘某136万元。

法律依据:20xx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的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法[20xx]139号)第四条规定:“关于工伤认定类行政案件的处理:(一)临时雇用员工的工伤认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应、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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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伤死亡事故赔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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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身份证码: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由于_______________导致受伤一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__________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乙方任何责任。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的仲裁、诉讼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条款双方均自愿遵守。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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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轻微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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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与就此事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_元。

二、付款时间及办法: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九、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十、其它:

甲方:盖章乙方: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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