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车辆租赁合同协议
主合同编号: __________
本单编号: 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与出租方已签订《租赁合同》(“主合同”),现双方经协商达成本洗车器交接单。
第一条 租赁蒸汽洗车器
本合同所指的租赁洗车器(“洗车器)为: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__________月,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按月计算,每月RMB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承租方应于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租金,并在签约同时一次性收取押金RMB__________元/台。
第四条 使用限制
保证洗车质量,机器的使用限制为: □ 无; □ 每灌限使用不得少于_____台车。
第五条 机器的保养、维修、更换
合同期内,保养:每清洗_____台车或每隔_____月,车辆应当到指定地点免费保养一次。
维修:机器出现故障,经公司检验非人为情况下可免费维修。超过六个月机器出现大故障并影响使用时我公司可以更换调整。
第六条 司机及其劳务费
司机由出租方委派。司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司机的劳务费。劳务费由固定劳务费和额外劳务费两部分组成,固定劳务费RMB_____元/月(已含在租金中)。额外劳务费为:
A.司机在正常工作日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的,额外劳务费:RMB _____元/日,_____以后继续工作的,额外劳务费为:RMB _____元/日;
B.周六、日及法定节日工作的,额外劳务费为:RMB _____元/日。每月_____日承租方与出租方结算上一个月的司机劳务费。
在书面提前通知出租方后,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调整司机的劳务费。
第七条 其他
本机器交接单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印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 授权代表人:____
职务: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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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货车车辆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
单位或姓名:______ 单位或姓名:______
车牌号:鲁Q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底盘号:______登记日期:_________厂牌号:______车身颜色:白色
协 议 内 容
一、 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 经双方协商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整
三、 此车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 此车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 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 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 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月日
篇2:货车车辆买卖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买受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车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轿车一辆出卖给乙方,车牌号: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行使里程数 公里。该车辆无任何经济债务纠纷,无抵押、质押、司法查封。
2、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对车辆状况已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确认,并对车辆状况完全充分知晓,并同意按照车辆现状购买。
3、按照车辆现状,甲、乙双方商定该车辆转让价格为叁万伍仟元整(¥:350000元),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车款给甲方。
4、在乙方全部支付车辆价款后,甲方将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车辆交付后,该车辆产生的一切问题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5、因车辆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
6、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时____分之前,有关该车的一切交通事故责任及经济纠纷、违章和罚款、扣分,由甲方负责处理;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交通事故责任及经济纠纷、违章和罚款、扣分,由乙方负责。
7、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3:半挂车辆租赁合同书
甲方: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乙方:张家界中国国际旅行社 合同编号:000 号
甲方自愿租凭乙方的旅游车辆,为保证租车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拟租凭乙方的旅游车辆,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租凭时签订本合同。
2、甲方在确定租凭后,应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如乙方取消租凭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⑴、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⑵、要求乙方另行安排车辆。
4、如甲方无故退租车辆,乙方可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
车 型 :
用车数量:
用车时间: 使用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营 运 模 式 : □ 一天包租 □ 多天包租
租车行程说明:
用车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费用合计: 支付方式:
预 付 金: 支付方式:
2 营运服务保证:
车容干净整洁;准时准点;司机礼貌热情;服务舒适、方便、经济、快速; 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用车注意事项:
1、机场接送有人同去加收50%
2、市内包车为9小时110公里
3、超时由第十个小时起计算
4、超公里每公里按车型收取6至18元
5、以上费用包括司机餐费
6、车辆提前10分钟到达预定地点
甲方: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篇4:借款车辆抵押合同
甲方:
乙方:
一、车辆品牌 ,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颜色 ,抵押价格为 元。
二、抵押期限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还款,乙方有权处理该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三、甲方保证是上述车辆的原车主,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有权处理该车辆的使用权。
四、抵押车辆时甲方向乙方交付相关的权属,权利证书以及相关手续。
五、甲方保证该车辆以后不会变质为盗抢、诈骗、租赁、逃逸车辆,如发生的与保证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该车辆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车辆所有人抵押的,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七、该车辆抵押前,应当面把车内的贵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间甲方车内的遗留物品丢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者,24小时后,乙方将享有该抵押车的转让、出售、再次转押以及其他方式的处理权和车辆使用权。
九、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租赁、盗抢车辆,是属于合法手续车辆,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5:车辆挂靠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xx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营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 车(车辆型号),(车牌号:x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吨位: ),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应的义务。
二、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五、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七、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八、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 月 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十、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
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
甲方: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签章)
乙 方: 电话:
签约地点:xx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6:2024车辆租赁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其他合同范本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库车辆租赁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合同范本,欢迎访问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网站!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和《车辆交接单》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用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 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用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用登记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用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用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用登记表》、《车辆交接单》、《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车租用合同书》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外埠系指成都以外的地区、下同)应遵循的权利与义务,出租方与承租方在《汽车租用合同书》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去外埠的客户,在客户交纳相关费用后,为客户提供合同、有效的证件,并在租用登记表中确切著名客户离开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户的大致去向。
2.长途附加费指因车在外地发生事故、故障及其他问题后处理费用将相应提高而收取的额外附加费。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距成都市区里程 普通客户收费 会员收费
300公里以内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普通客户为10000元,会员为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户发放购置附加费证明。
4.对租车去外埠的客户发生救援需求时提供有偿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必须事先告知出租方,并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
2.承租方租车去外埠发生车辆故障或出险,必须当即与出租方联络。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时,应交付相关费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纳长途附加费及购置附加费证明押金,收费标准为:
救援出车费 单程拖车每公里收费 现场抢修费,不含配件费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内 200 8 1000
距市区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2) 承租方若违反本补充协议第二项1、2款的规定,除须补交长途附加费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费按本规定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篇7:最新的公司车辆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 工程车(车牌号: ) 辆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为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标准及保证金
1.在租赁期限内,月租金标准为 元/月。
2.支付方式即时间:乙方承诺在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本月的租金交付给甲方,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
3.合同签定后,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履行保证金 元于甲方,做为本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约,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保证乙方有权合理地、充分自主地使用该车辆。
3.出租期内,甲方不承担因车辆使用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管理费用。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将租金支付给甲方或转至甲方指定帐户。
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甲方要求下,有义务把该车辆恢复租赁初始原状交还给甲方(正常耗损除外)。
3.乙方有义务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车辆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及设施损坏的,乙方有义务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乙方租赁期间经营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违法违纪事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预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解除前后其实际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租金与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3.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如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六、车辆的收回
本合同期满后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以收回车辆。
1.本合同期满前,需要继续租赁的,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仍要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年限及租金标准,届时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2.乙方有义务于车辆租赁期满后当日,将承租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通过补充协议订立。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私人商务车辆抵押担保合同书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年_月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元,评估值为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
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
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
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XX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
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邮编:__传真: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篇9:车辆安全驾驶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我司研究决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安全要求
1.凡我司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
2.严禁私自使用公司车辆拉私活,违者扣取当月全额工资。
3.车辆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闯红灯,在行驶中必须系好安全带等防护用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4.凡是因驾驶员操作失误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由当事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
二、工资待遇及奖励方法
1.驾驶员每月底薪4000元(含淋水费200元、电话费200元)。附:渝BQ3660、渝BM2193按当月收入3万元保底,超出部分按12%提成;渝BQ3890按当月收入2.5万元保底,超出部分按12%提成。
2.安全奖每月400元,要求驾驶员必须保证当月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3.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修理费(含补胎、更换零配件、交通罚款)每月不得超过3000元,凡当月控制在3000元以内者,奖励300元。
三、车辆日常维护要求
1.如因机器缺水、缺油、刹车鼓破、钢板断裂、轮胎人为损坏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驾驶员全额赔偿。
2.如因驾驶员不按时更换机油、空气内芯或打黄油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驾驶员全额赔偿。
X年XX月XX日
篇10:车辆转让协议书合同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龙小伟的三桥车,牌号,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成交前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出现一切交通事故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篇11:汽车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出租方将 牌汽车 辆,车辆号牌 ,从 年 月 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租赁期共 年 月 日 小时。
2.车辆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 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计算。
3.车辆每月租金_________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________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_____元。
4.承租方接收租凭车辆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车辆天数的全额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xx至3000元,违约金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第二条 出租方权利和责任
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
2. 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方式使用。
3. 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并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3)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并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
4. 应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协助承租方处理其因使用承租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5. 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处罚单的情况下才退还违章保证金。
6.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方不积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罚款等处罚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违章保证金。
第三条 承租方权利和责任
1. 有权选择欲租车辆和决定性签订本合同。
2. 于合同规定的租赁时内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
3. 对承租车辆前已存在的车辆操作和责任不承担维修和赔偿义务。
4. 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停车和保管费、违章处置金等费用。
5. 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违法、违规、违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或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在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将承租车辆交与第三方使用,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 承租方若遗失所租车辆的证照,应承担补办费用人民币1000元。
8.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意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 租赁车辆维修、保险及损伤赔偿条款
1.如无其他约定,出租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车辆按期检审。
2.承租方承租期间超过一个月,应在承租车辆每使用5000公里或车辆检审期,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和检审,承租方不按要求进行保养或检审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开时《租赁车辆交检表》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正确使用所租车辆,在每天 使用车辆时应例行检查水、气、油等情况,行驶中注意相关仪表指示,若车辆出现异常,故障应检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决,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自行维修,否则由于操作不当或擅自维修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时,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免赔部分与车辆折旧费,车辆加速折旧费相当于事故车辆核定修理费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或免赔,则所有事故损失及相关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以上情况下,造成车辆停驶修理的,修车时间按租车时间计费,由承租方承担车辆停驶费。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租车辆若发生被盗、被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前,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赔偿出租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买价(含量购置税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在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权获得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项。
第五条 担保人条款
1.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资料、担保凭证,经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担保人须签字认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担保责任。
2. 担保人就承租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任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都应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2.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办理运输报关手续委托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货物委托乙方代理收货进保税区及港口代办转运等一系列报关、报检、运输、代运分拨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在每批货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船运单证(即b/l海运提单及报关单证),双方确定专人交接并纪录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清关,应提供正确、完整的报关单据,内容包括与船运单证相符的货物中文品名、税则号码、数量、金额、重量等。如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立即解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换取港区提单过程中所有发生的问题。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商检,应提供正确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申请单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等文件,以利于乙方及时办理商检并进行报关。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应以出口标准妥善包装,应适应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任何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原则上,甲方对每批货物的操作要求中,运输计划需在作业前一天12小时前,收发货指令至少在作业前2个小时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实,特殊情况下,乙方应尽力配合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运提单后到船公司(或代理)调换港区提货单,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解决。
2.遇到货物必须商检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报单等单证后代理甲方申报商检。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齐全的报关材料后缮制报关单并负责报关,如遇到仓单错误并负责解决。
4.对于甲方委托的保税区海关报关业务,乙方在正常情况下非法检货物在船到后四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对法检进口设备在船到后五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应积极协调及时解决。
5.乙方负责报关后办理有关港区提货手续,同时安排集卡到港区提箱至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负责对海关事物提供必要的详尽咨询服务。
7.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垫付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fob条款海运费。
8.若货物至乙方仓库后应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验收并拆箱入库(货物的外包装、件数等以上海外轮代理理货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9.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后应有乙方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包或开箱,在保管期内,如果……
三、作业确认规定
1.书面确认是双方公司具体操作人员所具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无论哪一方提出对某项操作要求书面确认时,另一方都必须相应,否则提出方有权停止相关操作进程,直到获得书面确认。
2.新发展物流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每月____号、____号(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往后顺延)开两次账单到crcshipping部门。crc相关部门在十天内核对完账单后,每月月底书面通知________物流公司开发票,在核对过程中,crc相关部门有权对账单中的任何一个费用项目提出查询,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如________物流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任何一个费用项目的正确性,crc有权对此项目拒付,但不影响其他费用的正常确认。费用账单一经crc确认,________物流公司将不再承担查询账单及其相关单据的义务。
3.对于超期费的事宜,________物流公司必须先行向crc进行书面确认,否则crc有权拒付。crc在收到新发展物流公司确认单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明确的答复,否则________物流公司视为crc自动确认。至于目前还存在一些超期费用的问题,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观事实清楚的,crc必须全部确认。
4.为了在今后核对帐单中提_____率,以及单证的准确性,经征询________物流公司财务部以及________物流公司供应商意见和可操作性,决定代收代付的费用今后一律开“________物流代ge”或“________物流代crc”,新发展物流公司凭复印件向crc报销。
5.关于费用超期问题,只要在整票业务操作完毕后(尤指pc粉落箱)____个月内结算,都应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况逾期,则需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6.在今后具体操作过程中,凡是合同中没有列明的费用项目,当以双方经办人员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四、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负责每周对已完成作业的项目按提单号开具发票,并分别列明海运进、出口或空运进、出口发票清单每周五交于甲方专人核对,每月____日前将前一月操作费用清单交甲方,额外费用(指超期费,修箱费等)另计,甲方核对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票的一个月内付清发票所列款项,付款时应传真乙方付款凭证。
2.对乙方开具操作费用如由实报实销部分需附有关发票并注明费用标准。甲方审核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专人联系解决,如乙方发票开具错误,应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领取该发票并保证在第二天将正确发票送至甲方专人。
3.对乙方应甲方要求支付的费用则按第二条的七款执行。
4.由于甲、乙双方的一方未能执行以上费用结算规定,责任方按发生额每月度以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以示公允。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政策因素发生费用变化,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妥善处理。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正须经双方书面以备忘录形式同意方为有效,修正部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七、附件一、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甲乙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13:杭州车辆租赁协议书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________汽车,车牌号码_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 租金
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____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4:车辆抵押借条怎样写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篇15:车辆买卖的合同书
卖方: 手机:
营业地: 电话: 传真:
1:买方
全称: 性别: 国/户籍:
证件/公司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代理人全称:
证件/编号: 联系电话:
指
定
提
车
人提车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提车人应交付资料:
A、全款支付凭据;
B、本合约书原件;
C、提车人证件原件;
D、买方授权委托书(买方在此未指定提车人的);
E、卖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手续完备后方能办理交车手续。
备注:
①卖方特别提示,买方应亲自办理提车手续为宜;
②提车人未经卖方同意,不得转授权第三人提车。
2、购车约定
品牌: 数量:壹辆 交车地:卖方营业地 交车方式:买方自提
车型: 车身颜色: 或 内饰色调: 或 (色调均以厂商所定为准)
配置:
车辆首次上牌区域: 车辆: 现车选购 或 合约定购; 交车期于: 年 月
3、买方应付款
3.1 车辆约定售价:¥ 元/辆 3.2 其他应付款项:
其他约定:
合约合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
4、付款约定(提示:买方必须在卖方收款台/财务室办理付款手续,或通过银行转款至卖方单位账户)
4.1买方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4.1.1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全额支付上述购车款;
4.1.2买方签订本合同的当日支付定金____万元;余款于______________付清。买方应按前述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完毕余款,逾期的,每日按未付款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买方所需支付违约金,卖方有权在定金中直接扣除买方所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部分买方仍应补足。逾期超过30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定金。
按揭付款:买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 元,签订合同后的 日内支付首期款 元(含定金),余款由买方自行负责在签订本合同后30日或本合同约定的交车期前(前述二者以先到者为准)向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且全部按揭款已支付至卖方账户,否则即视为买方违约,每逾期一天,按未付车款万分之四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签订本合约时已清楚并了解办理按揭贷款所需条件和手续,有关全部贷款手续由买方自行负责办理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因买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予以赔偿。
4.2 买方未按本合约支付款项的(含购车贷款到账),卖方均有权按逾期天数顺延交车时间。
5、本合约自卖方盖章,买方签字立即生效。
6、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提车,否则,每逾期一天,按车款总额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7、任一方无合同约定或法定原因而单方终止合同的,除按本合约其他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该方还应按车辆总价款的4%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合约条款》系本《广西桂海汽车品牌车辆买卖合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约壹式肆份,买方执壹份,卖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法定事由解除合同,卖方有权对收受的定金不予退还或有权要求买方按车辆总价款4%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两种责任形式中择其一行使)。卖方在合同终止后的十日内,在直接扣除买方应承担定金、违约金、责任、损失后,余款退还买方。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销售顾问核对:
③声明:本人经比对选购,确认上述内容与销售人员陈述一致,认可卖方提请注意背页合约条款,同意签订本合约。
买方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④收款额:
¥ 元(大写: )
方式:“√”
口现金 口POS 口转帐 口 其他;
卖方财务部盖章,合约生效:
日期: 年 月 日
②销售主管复核:
合约条款
1、车辆质量
1.1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汽车产品标准,达到出厂检验标准,能在公安交通部门检验上牌,以及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1.2 车辆质量整车或部件的“三包”、保修范围及期限,执行国家生效法律法规及生产厂商的保修政策。
1.3 生产商及工信部公布油耗参数,同型号车辆部件或车辆使用效果之间存在差异等,不作为质量标准。
1.4 生产商对产品技术及工艺的持续调整,以及非原厂加改装件,不作为本合约车辆质量检验的标准。
1.5 车辆配置及相应技术标准以车辆生产厂商公布的为准。
2、车辆检验
2.1 交车时里程表真实记录应小于五十公里(不含送车上门、买方检验车辆或车辆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2.2 买方提车前应当场对车辆型号、外观、内饰、加装用品以及基本使用功能,特别对制动、转向、灯光、水、电、油、气等状况进行检查,如有异议,应当场向卖方提出;买方提车即视为认可卖方所交付车辆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
2.3 买方应阅读车辆及用品的使用说明,正确使用。
2.4 在买方提车前车辆经有资质的单位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缺损,卖方有责任参照国家或厂商产品质量标准检测及修复。
3、资料交接
3.1 卖方交付:A、销售发票;B、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手册;C、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D、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E、车辆合格证或进口关单,前述单证于交车后五日内交付。
3.2 双方签署车辆交接单或买方签收车辆钥匙,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车辆所有权及风险责任转移至买方。
4、权属登记
4.1 买方贷款购车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办妥上牌手续,车贷买方一并办理抵押登记;卖方不承担入户、车贷等费用。
4.2 买方提车后完成上牌前,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法规使用车辆,以避免造成上牌手续延误。
5、违约责任
5.1 卖方未按期限交付车辆,每逾期一日,买方有权按已付款万分之四,要求卖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达三十日,买方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方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十日内,按全部车价款的4%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两种责任形式中择其一行使),并在合约终止后十日内连同买受人已付款交付给买方;如买方于约定的交车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十日内无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视为其放弃解除权,本合约继续履行。
55.2 车贷买方应在签订合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申请贷款资料及费用并办理完毕全部贷款手续,如未按期办理完毕,每逾期一日,卖方有权按买方未付款额万分之四,要求买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达三十日(现车为十日),卖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买方解除合同,买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十日内,按全部车价款的百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卖方有权从买方已付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退还买受人。
买方实际按揭金额及年限以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如金融机构按揭金额低于买方所申请的按揭金额,买方须在金融机构通知后5日内向出卖人付清差额车款;买方逾期不支付完全款或补齐首期款差额的,卖方有权收取违约金。逾期在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期限 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部履行约定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天,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须按车辆总价款4%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由此产生的责任损失由买方承担。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履行约定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5.3 因卖方车辆原因致使交付后四十五日内无法上牌的,卖方负责换车或退车还款;买方违反车辆首次上牌区域约定,按合约总额百分之十计付违约金。
5.4 车辆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说明书使用功能,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无偿修复,或减少相应价款,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检测、维修。如属买方(包括第三人)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加装、改装、事故受损等造成或引发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5.5 保修期内,买方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在三十日内未能修复而影响买方使用的,此后每延期一日按车辆价款的万分之一标准赔偿买方因延误使用车辆造成的损失及所发生的费用,除前述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损失。
5.6 买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召回范围,买受人应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方案办理,卖方有积极协助办理的义务。
5.7 一方遇有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约时,应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事件发生或完结后二十日内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
可申请消协调解,也可通过诉讼解决,以诉讼方式解决的,双方应向卖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院起诉;如一方采取妨碍秩序,诋毁名誉等侵害行为,受害方有权按合约总额百分之二十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约定
7.1 生产厂商、第三方对车辆的各类报道,以及卖方非承诺性宣传等,不构成卖方有效承诺。有关所购车辆的任何广告、宣传单张、推介资料、或其他媒体形式的信息仅供买方参考。
7.2 买方保证联系信息(含电话)及申请车贷资料等真实有效。
7.3按买方通讯地址寄送各种通知文件的,自发出之日(以邮寄回执单记载时间为准)起第3日即视为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如无法送达或遭遇拒收的,视为已送达。卖方也可以向买方在本合同记载的电话发送短信,发送短信内容为通知内容,发送时间为送达时间。通讯地址方式有变应提前通知,否则自担责任。卖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买方在卖方办理业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结算员在结算处进行收取并开具收据,费用直接支付至卖方银行账户。
卖方严禁员工私下代收或转收任何费用。买方向卖方结算处结算员以外的任何员工支付费用或委托交付费用的,视为未向卖方支付,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买方将费用支付至卖方银行账户以外的账户的(无论是否通过卖方结算处结算员支付),视为未向卖方支付费用,卖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卖方:
买方:
年月日
篇16:车辆管理工作总结
一、__年主要工作成绩
(一)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
结合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岗位责任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党支部建设,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制定了创建文明处室计划,并在日常工作逐项落实。加强廉政建设,__年度车管处未发生商业贿赂或不正当交易等不廉洁行为。
(二)完成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资格申报、现场评审和资格审批工作。
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资格申请及受理工作于__年10月份开始,目前共完成41家机动车检测场的资格申报受理、现场评审和资格审批工作,为获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许可的41家检测场颁发了资格许可证和检验专用印章;并为2家安检机构办理了变更手续。剩余朝开小关、蒋台联合2家检测场因搬迁改制停业未申报资格。
(三)完成检验人员考核、审查员培训考核。
分期分批,逐步完成了全市2400余名机动车安检人员的上岗资格考核工作,包括以前已取得市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的检验人员和新增检验人员,合格率92.9%,并为2200余名考核合格者颁发了上岗证。
完成了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员年度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通过举办检测场监管工作培训班,召开执法检查现场会,与市环保局、市交管局交流座谈以及各区县局之间交流,使广大执法人员逐步掌握了机动车检验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水平,为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基矗
(五)加强业务研究
开展了信息联网、安检机构设置规划、地方标准、执法检查规范、比对试验等研究项目。
1、信息联网
依托市局信息中心,与中科院力学所等专业单位就机动车检测场与我局信息联网问题进行了反复调研和讨论,并多次到市环保局、市交管局调研学习。通过对市交管局机动车安检信息监管网络、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检测信息监管网络和检测场现场调研,编制了质监部门与检测场信息联网草案,并逐步论证修改。
2、安检机构设置规划
委托北京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我市机动车安检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大量调研,编写了北京市__年机动车安检机构设置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等规划草案。已组织质监、交管、环保有关专家对规划草案进行了初步研讨,目前正挂在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
3、安检机构地方标准
委托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承担我市安检机构管理地方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已完成标准草稿,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初步修改,目前正挂在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
4、执法检查规范研究
组织各区县研究讨论,编写了安检机构执法检查规范,并邀请公安部、总局有关专家进行了研究,统一了执法检查要求。
5、比对试验
委托市计量院,研究检测设备比对试验方案,以加强检测设备监管,提高执法技术含量。__年底,对全市检测场检测设备技术指标符合性情况进行了抽检。
(六)与有关部门配合,与外省市质监部门交流,严格监管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
与市交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大力发挥各区县稽查队的优势和主动性,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机动车检测场实施严格监管。依法查处机动车安检机构违规行为,全年共查处投诉举报等问题18起,涉及11个机动车检测常车管处成立至今,全市未发生机动车检验安全责任事故。
与市交管局、市交通委配合,办理了市政协委员关于新车免检问题、免收养路费等问题的提案。通过提案办理,进一步加深了对机动车安检工作重要性和广泛性的认识,增强了忧患意识,开阔了管理思路。
我们还及时与外省市质监部门沟通,了解各地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工作情况,积累参考材料。与重庆市质监局、河北省质监局等兄弟单位交流,重点结合重庆市4.23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就如何发现和堵塞检测软件漏洞、监督处罚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相互吸取了经验;并在全市检测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安全责任意识专题教育活动,规范了检测场内部管理。
(七)加强安全监管手段,设立流动式起重机便民检测站。
近年来流动式起重机事故呈上升趋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为有效控制流动式起重机检验情况,减少事故发生,经与市交管局等有关部门沟通,经特设处、法规处商定,由车管处具体操作,在我市北部的望京北检测场和南部的富多鑫检测场设立了2个流动式起重机一站式便民检测站,并向社会公告,为流动式起重机起重设备部分定期检验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大力支持。
(八)与时俱进,开展迎奥运保安全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邀请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领导参加,指导朝阳区质监局组织区内8家机动车检测场,开展了“迎奥运保安全机动车安检知识竞赛”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正面报道,在全市推广,促进了检验人员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九)因势利导,鼓励安检机构公开向社会推出服务承诺。
围绕奥运中心工作,引导机动车安检行业加强自律。3月29日,全市43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自发组织,开展了“严格验车迎奥运 优质服务建和谐”承诺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标准、价格透明、优质服务、欢迎监督”。这是安检机构监管职能划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来,我市机动车安检企业首次公开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标志着我市机动车安检行业在“企业自律、规范服务”上又迈进了一大步。
(十)完成总局和市政府相关委办局的有关工作。
完成了总局质监司下达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修订,和有关规划调研、监督抽查等配合工作。
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完成了北京市平安畅通区县检查、黄标车管理研究、非法营运车辆治理、校车等车辆标准修订研究、企业减负检查、民运运力国防动员等工作,为首都交通安全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主要问题:
(一)与年初计划相比,联网工作进展仍显缓慢。
(二)关于检测场的投诉举报多。主要反映服务态度不好、检测弄虚作假、申报材料造假、收费不透明、擅自降低外观检验标准等问题。
(三)少数检测场对评审整改要求不够重视,不是积极去整改,而是要求放宽政策,要求开口子。
(四)相当一部分检测场内部管理记录不全,质量体系和管理制度运行不畅。
(五)部分检测场领导法律意识淡薄,忧患意识不强。职工缺乏人性化服务意识,服务态度不到位。
(六)价格尺度不尽合理,需通过市场经济杠杆作用,使机动车安检行业既能自律,又能适当盈利发展;
难点:
(一)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地方标准,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二)机动车安检机构检测信息管理落后,需加快检测信息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建设;
(三)提高机动车安检技术含量,增加执法检查技术手段;
(四)全面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素质;
三、__年工作初步安排
工作目标:加强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研究比对试验方案,完善监督管理技术手段,逐步实施联网和数字化管理,合理规划布局,逐步提高检验人员综合素质,规范经营行为,完成全年机动车安检任务,为首都经济和奥运会做出更大贡献。
重点任务:
(一)加强安检机构资格和检验人员管理。编写检验人员新版教材,认真开展安检机构资格监督审查和检验人员考核工作,加强安检机构检验资格监督管理和检验人员上岗资格管理。
(二)日常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明年计划对每个安检机构月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全年执法检查总数732次。与中国机动车辆安全鉴定检测中心、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合作,研究完善比对试验方法,增加监督管理技术手段,挖掘深层次问题,确保经机动车安检机构检验放行的每一辆车都是合格、安全的。
(三)信息联网研究。联网草案已完成,__年将重点研究解决我局机动车安检信息网络与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i/m(检测/维修)监管系统接口的有关技术问题,及介入公安网链路问题,共享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监管网及公安网有关信息内容,逐步实施联网。
(四)管理标准化。__年上半年完成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管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将机动车安全检测及其管理规范化、标准化;__年下半年宣贯标准,通过实施标准化全面提升管理层次,提高监管效率。
(五)执法队伍建设。研究修订执法检查规范,规范执法检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是机动车安全检验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管理水平。
(六)研究论证设置规划。结合我市检测场分布、检测线数量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__年上半年研究论证安检机构设置规划,修订后向社会颁布。
(七)审核安检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年底前将对各检测场进行年度考评,审核年度工作报告,做好年度总结工作。
重大举措:
与市环保局协调两局机动车检测场监管网络系统整合及资源共享有关问题,研究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i/m(检测/维修)制度监管系统,协调市交管局网络资源共享问题,探讨我局机动车安检管理环节及联网监察技术重点和难点,应用网络技术和信息智能卡技术对检测场实施动态监管。
__年是奥运之年,车管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局领导有关指示,积极与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协作,积极与外省市兄弟单位协作,夯实基础,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水平,完成好全市310多万辆机动车的安全检测任务,为首都交通安全保驾护航,为首都经济建设、为奥运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篇17:分包合同甲方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篇18:工程车辆租用合同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辆开至______供乙方用于______使用,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将车开回公司。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__________元,乙方先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______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19:分期买卖车辆合同书
售车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车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一辆 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一辆(车牌号为: )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将 车转让价格为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元(大写: )。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甲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汽车购置发票、使用说明、车辆行驶证等,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第四条 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六条 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等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20:保管合同:车辆保管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车主或被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保管方):___停车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车辆保管协议由上列各方于××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车辆保管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 年× 月×日至××月×日。
第二条 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型号为×,车辆号为××,汽车购买时间为×年×月×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协议日)为××公里。
第三条 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第四条 乙方承担对甲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第五条 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天内交一次,协议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第六条 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天内末交清车辆保管费,协议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七条 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第九条 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 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第十条 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停车场;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保管费,则乙方可不负保管义务。甲方应按乙方已保管天数支付保管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3.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好保管义务,则应退还保管费给甲方,如甲方因乙方行为有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车辆保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议附件
16.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6.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停车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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