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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世界旅游路线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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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5.31世界无烟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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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根据文卫电41号《关于开展第二十四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被动吸烟和环境烟草烟雾危害的认识,营造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公共环境,我院精心部署、积极准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增强影响和扩大宣传覆盖面上狠下下功夫,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锲机,以“烟草致命如水火无情,控烟履约可挽救生命为口号,以保障广大公众身体健康为目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控烟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控烟宣传有序进行

卫生院领导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加强了无烟日活动及控烟履约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无烟日宣传活动及控烟履约工作,协调组织各站所扎实有效地开展控烟履约工作,为世界无烟日活动及控烟履约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创造了积极有利条件。

二、营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知识宣传

1、结合第二十四个世界无烟日主题精神,5月29日上午,恰逢腻脚街天,我院组织有关成员在学校、车站、十字路口等场所围绕“性别与烟草—抵制针对女性的市场营销”主题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宣传控烟健康教育知识,并当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动员和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地方的吸烟行为。共计活动共组织各站所及群众1200多人,印发宣传资料1000千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张,办黑板报2余期,黏贴宣传画10余张,宣传标语20余条。

2、重点抓好学校禁烟宣传。与中小学联系发起了中小学生“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学生宣传活动,充分发动广大学生“小手牵大手”的宣传员作用,让学生回家劝阻身边父母兄长及朋友早日戒烟,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不让家庭成员及朋友被动吸烟,真正让家庭与社会大环境紧密相连,关爱健康。

三、典型引领,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单位创建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控烟工作要求,我院统率先启动了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1、成立了卫生系统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了无烟卫生院标准,为有序推进无烟卫生院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明确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建成无烟机构的时间表;确保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全面建成无烟卫生院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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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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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降低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倡导大家关怀帮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高全社会对防治工作的认识,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本院体检科开展了艾滋病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医务人员在体检科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两个小时的咨询活动共接待了150余位群众,该活动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同时我们还拉了关于“珍惜生命、关爱他人”的横幅1条;有关“艾滋病的危害”、“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艾滋病的临床表现”等板报联展共3块;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橱窗板报1块;发放“相互关爱、共享生命”的预防艾滋病宣传资料200份。

此次宣传活动,使防艾知识得以在群众中传播开来,我们还将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追求科学、礼貌、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的预防艾滋病的流行蔓延。透过宣传使居民进一步加强了对防治艾滋病的认识。提高了对艾滋病的了解,大家认为预防艾滋病,提高身体素质,要从自身做起,要与那些不良的生活行为进行斗争,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珍爱生命增强全民健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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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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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

3、出境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招徕、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

(3)合同约定需旅游者另行支付的游览项目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组织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酒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中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游览项目的价格、参加该游览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游览项目应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游览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旅行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旅行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第二十七条 委托代理约定

本合同系 旅行社接受

(出境社)依照法律法规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组团社与代理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等,所约定的旅行社权利由组团社和代理社分享。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

名称

旅行社

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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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5.31”世界无烟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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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5月31日是第__个世界无烟日,为广泛宣传烟草危害知识,营造无烟单位的良好环境氛围,近日,安达公司分批次组织开展了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宣传会上,公司向全体员工发出了倡议,动员和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控烟行动,做控烟行动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远离烟草,珍惜生命,共建共享无烟环境。同时,安达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在公交车内、公交场站、充电桩棚、办公楼等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倡导全员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提高员工对吸烟有害健康的强烈认识,共创健康文明无烟生活,为公司创建文明单位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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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吴江市散客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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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 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委托内容与标准

一、 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 托 项 1. 目 用 √ 2. 选择 3. 代订国内国际飞机票 代订出境签证 代订国内国际保险 4. 5. 6. 提供导游服务 提供国内国际酒店住宿 提供租车业务

二、 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 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 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其他约定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西城区法院提 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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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8世界红十字日活动总结_世界红十字日活动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心得体会,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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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一面旗帜,不分国籍、不分种族、不分政治体制,只要出现了天灾人祸、只要出现了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事件,那一面旗帜就会高高飘扬在那里。这一面旗帜就是飘扬的红十字会旗。

明天,5月8日是世界红十字会日。红十字会是由瑞士银行家亨利杜南成立。红十字会将他的生日5月8日订为世界红十字日。

亨利杜南在1859年,亲眼目睹了在意大利北部小镇索尔弗利诺发生的惨不忍睹的战役,战场上尸横遍野,死伤者达四万多人,无助的伤兵在烈日下痛苦挣扎,他组织居民抢救伤兵、掩埋尸体。就在这时,一个伟大的设想在他心中萌发了。他向国际社会呼吁,制定一个国际法律,对交战双方的战俘要实行人道主义,保证伤员中立化,一旦发生战争,应不分国籍,不分民族和信仰全力抢救伤员,减少死亡。这一人道主义的提议在欧洲赢得了广泛的共鸣,1863年10月26日,欧洲16个国家的代表在日内瓦召开了首次外交会议,并一致通过了《红十字决议》,决定在各国建立救护团体,为了表示对瑞士的敬意,其标志定为白底红十字(瑞士国旗为红底白十字)。

千百年来,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在战争和灾难的陪伴下,一步步走向文明与昌盛,人类为了减轻战乱、天灾、人祸而进行的拼搏和抗争从没有停止过。147年来,国际红十字运动,因其关爱生命,倡导和平的宗旨,赢得了全人类的认同和信赖,因为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人道主义行为,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甚至不同宗教已经取得共识的呼唤。

今年5月8日,是第65届世界红十字会日,今年世界红十字日的主题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高举人道旗帜。学校政教处向全体学生倡议,主动了解红十字知识,参与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参与以红十字宗旨及人道理念为核心的相关募捐等公益活动。从而学会关心自身和别人的健康,树立为他人服务的思想,发扬团结互助的友爱精神,进而认识并接受公民对人类应有的责任感,承担起未来公民应该承担的义务,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成为中国红十字会强有力的后备军。红十字会旗虽然不是天天飘扬在旗杆上,但我们要让她永远飘扬在我们心中。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伸出热情友爱的双手,去帮助那些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让红十字的光辉映照的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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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暑假旅游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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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分析

1、概况:

__河又名__河,原名__。因县邑位其北,“山之南,水之北,谓之阳”,故称__。__又因__城而名__河。全长__公里,流域面积__平方公里。

2、旅游资源:

(1)自然资源

__河:十曲九弯,两岸青山翠枝,紫霞丹花。

__河漂流:__河第一湾(__市__乡境内)。

特产:__花炮闻名中外,还有菊花石、夏布、湘绣、豆豉、茴饼、纸伞、竹编。

(2)人文资源

__寺、__汉墓、__庙、__故居、__故居、__故居、__故居、__文庙、__算学馆、__等文物。

(3)红色旅游

走出了一大批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走出了中国第一个为__变法而流血牺牲的志士__,走出了民国先驱__、__。还走出了数十位挽民族之危亡、救生灵于水火的铁血将军和数万名革命烈士。可见,__的“红色旅游”氛围浓厚,发展潜力不言而喩。

二、区域优势/劣势

1、优势:

(1)__市社会经济基础雄厚,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__市的道路状况良好,区位条件比较好,可进入性较强。

(3)__河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强劲。

(4)优美动听的《__河》,掠云越波,传遍了五湖四海,__河的知名度较高。

(5)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国家将“红色旅游”提上日程,可以使__河的“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2、劣势:

(1)__市整体形象缺乏明确定位,对外宣传不够。

(2)__河景区的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比较薄弱,服务水平较低。

(3)__河的旅游资源缺乏有效的保护,开发不足。

三、策划目的

1、市场分析:一句“__河.......”,伴随着中国的一代伟人响遍了祖国的每一个角落,传遍了世界各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对“__河”都有一份额外的亲切和敬仰。因此,“__河”的目标消费者群非常庞大。无论男女老少,都是“__河”的目标消费者。港澳台喜欢文化交流的年轻人以及老一辈革命老人,亚洲甚至全世界热爱中国文化,喜欢到中国旅游的外国游客都有可能成为目标消费者。

2、最终目的:提高__河的知名度,使__河走出__省,唱响中国,走向世界。

四、策划原则

1、目的性原则:

(1)把__河打造成国内的休闲旅游景点。

(2)将__“红色旅游”资源和其它“红色旅游资源”整合为经典“红色旅游”线路。

2、可行性原则:

(1)__市的道路状况比较好,交通便利,旅游者可进入性比较好。

(2)__河经过多年发展,有良好的口啤,现在正在不断完善之中,其发展潜力较大。

(3)__市政府有足够的资金和信心把__河“推出去”,走出省门。

3、特色化原则:

《__河》唱响了全中国,它特有的“诗歌”情怀是其它旅游资源缺乏的。因此,加强《__河》的宣传和推广,让人们产生去__河旅游的动机,

4、政府主导和市场结合的原则:

(1)政府主导,依靠__市政府,甚至__省政府的强烈支持和推广。

(2)提高__河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五、主题口号

唱响古今,璀璨__!

六、组织形式

主办:__市政府

承办:__市旅游局

协办:__电视台

七、主要活动

1、音乐晚会:其中有大合唱《__河》版,以及抒情版的《__河》,小品等。

2、放烟花:音乐晚会结束后放烟花。

3、征文比赛:要求参赛者围绕__河这个主题写文章。通过这个征文比赛,来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一代)对__河的认知。在音乐晚会当晚会给优秀作品的参赛者颁奖。

4、举行音乐晚会当天__市旅游局以__折的价格出学生票,以__折的价格给其它消费者。

5、以__河的名义捐款__万给当地的慈善公益机构,在当天中午举办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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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英语专业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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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专业实习报告

11年我很有幸来到南邮吴江学院,在院校期间我学的时间旅游英语专业。很感谢院领导和老师们的细心指导和教育。三年学习期间,我顺利的通过了学校的专业考试,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

匆匆时光转眼间就来到了11年。这是我们即将实习的一年,在学校的精心安排下,我们在离校的前几个月期间,除了认真完成院校学习任务外,还多次组织我们参加校内的招聘活动。

离校后,我返回了家乡,回到家中,我也在为我以后工作伤透脑筋。在经过一段彷徨与思考后,我决定留在家乡,我要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知识与实际运用相结合,为自己家乡的繁荣贡献自己小小的一份力,也为自己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在经过一段应聘后,我很高兴成为扬中市中远有机硅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员。我们公司是扬中市一家私营企业,我主要的工作是前台接待。

在这三个月中,我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公司前台文员的具体业务知识。首先总结一下我的所有具体工作内容:

1、负责前台电话的接听和转接,做好来电咨询工作,重要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人员,不遗漏、延误;

2、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基本咨询和引见,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

3、负责公司前台大厅的卫生清洁及桌椅摆放,并保持整洁干净;

4、送文件至各级领导,签收文件,收发报刊;

5、打印、复印办公文件,收发传真,制作办公表格等;

6联系公司各项目部人员,收发公司内部文件;

7、领导安排交付的其他工作。

工作收获及体会

(一)、在实践中学习,努力适应工作。这是我毕业之后的第一份工作,作为一个新人,刚加入公司时,我对公司的运作模式和工作流程都很生疏,多亏了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和帮助,让我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前台的工作内容还有公司各个部门的职能所在。也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

都说前台是公司对外形象的窗口,短短的三个月也让我对这句话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接待公司来访的客人要以礼相迎,接听和转接电话要态度和蔼,处理办公楼的日常事务要认真仔细,对待同事要虚心真诚……点点滴滴都让我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受益匪浅。

(二)、学习公司企业文化,提升自我。加入到神州长城这个大集体,才真正体会了“勤奋,专业,自信,活力,创新”这十个字的内涵,我从领导和同事的敬业中感受到了这种文化,在这样好的工作氛围中,我也会以这十个字为准则来要求自己,以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中,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地和部门沟通,认真听取领导及同事的意见,争取把工作做好,做一个合格,称职的员工。这也一直是今后工作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三)、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不断完善自己。三个月的工作也让我产生了危机意识,工作中会接到一些资料和客户打来比较专业的咨询电话,所以单靠我现在掌握的知识和对公司的了解是不够的,我想以后的工作中也要不断给自己充电,拓宽自己的知识,减少工作中的空白和失误。初入职场,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领导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杜绝类似失误的发生。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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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最新世界无烟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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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沾益县爱卫会《关于做好“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无烟环境创建宣传动员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爱卫会《关于做好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契机,认真保持县级无烟单位积极创建市级无烟单位,全面推进全局开展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创建无烟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我局高度重视无烟环境创建工作,为营造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局领导班子对开展第_个世界无烟日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专题召开会议对无烟环境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要求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广泛动员和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大力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

二、明确目标、完善制度

我局提出了“一个目标”、“两个带头”、“三项制度”、“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一个目标:即大力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和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和谐单位。两个带头:即领导带头不吸烟,党员干部带头不吸烟。三项制度:即控烟制度、控烟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控烟工作奖惩制度。四个结合:即把创建无烟环境工作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行政效能建设、与年度考核评比相结合,形成了科学完善的管理模式,促进了我局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积极宣传、落实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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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4.22世界地球日主题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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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地球活动起源于美国。自1970年4月22日以来。每年世界各地都举办各种活动来纪念世界地球日。今年是第四十个世界地球日。主题为:绿色世纪。我们两协会特围绕此主题开展了第四十个世界地球日的纪念活动。活动内容分四项:写真展、发环保知识宣传单、现场播放环保主题歌、许环保心愿。现就我们的活动在此稍作下总结。

活动内容:所有活动前的准备在9:50基本全部结束。上午10:00本活动正式开始。现场分三个区:写真展区、许环保心愿区、环保主题歌播放区。

当上午的课程都结束后,参加活动的会员们都站在了自己的岗位上。三食堂前广场的行人络绎不绝。

事先安排好的环保知识宣传单发放者们很快进入人群中向来往的同学们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单。让同学们了解我们此次活动的目的及意义。并通过宣传单来普及环保知识。加深我校大学生的环保理念。

同时我们写真展的讲解人正孜孜不倦的向前来参观展览的同学们讲解。

期间在我们的许愿区也围了许多的同学正积极地参与我们的活动。

纷纷写上自己的环保心愿并贴于环保许愿树上。

现场播放的环保主题歌也声声的叩响我们的心门。在音乐中我们向同学们传播环保知识以及我们的环保理念。我们以我们的方式纪念这第四十个世界地球日。活动一直持续到下午一点半。

活动结束之后,我们两协会在一起合影留念,为此次纪念活动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活动意义:

1、通过此次活动提高在校大学生对我们地球母亲及我们身边环境的认识。

2、增强在校大学生的环保意识,加深环保理念。

3、普及环保知识、丰富校园生活。

活动特色:此次活动以写真展为特色吸引众多眼球。以写真活现环境现状,扣人心弦,发人深省,从而达到唤起更多人们保护地球的目的。因为只有一个地球!

经验与不足:虽然活动总体效果不错。但有些问题在活动前未考虑详细,遇到突发状况时才发现问题,使得我们颇有些不知所措。例如:

1、环保知识宣传单的份数不够。在人流高峰期宣传单一会就发完了。不能满足人流需求。

2、人员安排还不是十分到位。例如:在安排中午到的人员时由于未考虑到在不同的教学楼下课时间的不同,造成中午到的人员不能及时就位。

不过,在今后的活动中我们会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我们将会再接再厉。请老师指导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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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小学世界读书日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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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高尔基以往说过:“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这话一点也没错。

有了书籍我们就会获得许多知识;书籍带我们去探索自然的奥妙;书籍让我们吸取智慧的精华。书籍使我改掉了许多坏毛病。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真的是我的知心朋友啊!我喜欢读书,并且从书中得到了无穷的乐趣。我即使遇到了什么悲痛事,只要看到书一切事情都会迎刃而解。无论我去那里都要有一本书陪伴着我,书成了我的好朋友,书陪伴着我走过人生漫长的道路,书让我明白了人世间的善、恶、美、丑,每当我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我会悲痛哇哇大哭,看到智慧老人惩罚坏人,我都会开怀大笑……

读书,能增知、获趣、致雅。打开一部史书,犹如展开一部历史的长卷,谛听历史的脉搏,咀嚼人生的甘苦;翻开一册文学经典,如同走进一片风景胜地,诗情画意呼之欲出,古贤今哲所论述的广泛空间,纵横万里,上下五千年,读之陶冶性情,益人心智,发人深思。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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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世界肝炎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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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7月28日是“世界肝炎日”,今年我国“世界肝炎日”的宣传主题是“战胜肝炎从我做起”。为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关注肝炎防治工作,共同抗击肝炎,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疾控中心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开展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战胜肝炎从我做起”宣传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组织县医院以及我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芦台镇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常识,提高公众对防治病毒性肝炎的认知,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不断提高我县居民肝炎防治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传染病在我县的发生。

为使本次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制作宣传展板3块。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现场讲解教育等宣传肝炎相关知识,营造全民抗击疾病、维护生命健康的氛围。使居民更加深入的了解了肝炎的传播情况以及预防措施,加强了防护意识以及对待肝炎的积极态度,现场宣传的气氛很融洽,不断的有群众询问肝炎的一些防控知识以及治疗情况,我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县医院医生都耐心的详细做了解答,群众对此次宣传活动评价很高,也更加的激励我们的工作热情。

本次活动共发放肝炎防治知识宣传手册400余份,宣传T恤50件,宣传手电40个,在人群较多的地点张贴肝炎宣传画20张。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对提高我县群众对肝炎防治知识等相关疾病的认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后,我中心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传染病防治宣传活动,并把这项工作常规化,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高人群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保护全县人民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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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精选旅游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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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产品名称 。

团 号 。

组团方式(三选一)

□ 自行组团

□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 )。

□ 拼 团(其他社全称 )。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经停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 ,标准 。

游览交通 ,标准 。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

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用餐次数 ,标准 。

地接社名称 ,地址 ,

地接社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 元,大写 元。(含导游服务费用 元/人,合计 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安全警示规定,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2.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甲方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9.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应与本合同团号一致,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在出团前,如实告知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时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可另附安全告知书,由甲方确认签字)。

4.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委派的导游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六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二选一)

□(一)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2)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 %。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 )-( )-( )-( )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选一)

□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2)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 2.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行程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旅游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 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行程单、安全告知书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 充 条 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住 所: 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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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世界环境日个人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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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萌生环保意识,结合“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主题,幼儿园开展了一系列环保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前各班教师讲解了我国环境发展存在的问题,让幼儿懂得“环境日”的意义。随后号召幼儿与家长手拉手,从身边小事做起,让绿色消费贯穿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小班和大班幼儿联合开展“保护环境,我们在行动”活动,教师带领幼儿在幼儿园各个角落进行了一次大清理,如花坛、走廊、操场等。同时大班幼儿走上街头进行环保宣传,号召行人和自己的父母,从身边小事做起,让绿色消费贯穿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用自己稚嫩并充满力量的小手呵护着那一片土地,还地球妈妈一份干净清爽。

中班幼儿在志愿者助教的带领下,开展了“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活动,志愿者助教列举数字讲述了我国及世界各国水资源使用情况,通过生动的实例让幼儿懂得了地球上的水资源是有限的,每一滴水都来之不易,萌发了幼儿爱水、惜水、节水意识。活动最后幼儿制作节水标志图,谈节水护水好方法,了解到了很多日常节水小常识。

在世界环境日开展的系列环保活动,体现了幼儿园为了让幼儿从小树立环保意识,坚持将环保理念融入日常教学,使之常态化、长久化。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幼儿的环保意识,孩子们理解了世界环境日的含义。活动不仅给孩子们营造了一个欢乐的节日氛围,也使他们在快乐中学习了环保知识,培养了孩子从小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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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校“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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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总结5篇

艾滋病宣传日能让人们知道艾滋病在全球范围内是能够加以控制和预防的。下面是由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总结”,欢迎阅读。

学校“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总结(一)

20x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 我校开展了一系列主题为“预防艾滋,共建和谐校园”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效果

活动中学校认真领悟关于《XX新区20xx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的精神,,要求全体师生提高“防艾”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并把12月2日——12月6日定为“艾滋病宣传教育周”,把“防艾”宣传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制订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20xx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教育活动

1、根据XX省卫计委、xx市卫计委、XX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要求于20xx年12月1日在财经xx大学校园内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活动中学校认真领悟关于《XX新区20xx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的精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制作艾滋病防控知识宣传相关展板2块,携带本单位的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现场开展义诊咨询;广泛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规政策。

2、我校红十字协会于12月1日当天在校园广场开展“‘艾’与被爱,连着红丝带”艾滋病宣传活动。尽管外面寒风凛冽,但爱心社的成员们仍然不惧严寒,拉起了预防艾滋病的横幅,早早拿出了准备好的宣传资料,逢人便向他们发放资料,向全体师生发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倡议书,在全校举行“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的签字仪式活动。意在通过校园宣传讲解的方式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到艾滋病的相关知识,让学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抗击艾滋病的行列中来,让艾滋病远离大学生,远离青年;同时,我们也以多种方式让同学们对艾滋病患者有了清晰客观的认识,给予他们双手,赋予他们希望,与他们携起手来共同抗击艾滋病病魔。

3.发挥学校宣传阵地的作用。

为了提高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有关艾滋病基本知识水平,增强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进行有关知识讲座,内容包括:

(1)艾滋病流行态势及对人类危害的普遍性、长期性及毁灭性。

(2)艾滋病的基本知识:着重介绍了艾滋病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一种叫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艾滋病的传播途径;艾滋病与HIV感染者区别;艾滋病临床表现;艾滋病毒的体外消毒方法。

(3)艾滋病预防原则:洁身自爱、拒绝毒品,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4)同情艾滋病人和HIV感染者;告知同学们目前全人类的敌人是艾滋病,而不是艾滋病人和HIV感染者;我们要关心他们。

利用黑板报、展板和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艾滋病的有关知识和传播途径等;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了“携手抗艾,重在预防”的宣传标语;利用校园广播向师生宣传了艾滋病防治知识,使大家知道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今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让学生更好地知道艾滋病防治的重要性,从而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遏制艾滋病蔓延的全球行动中来。

4、利用我校红十字协会开展了以“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为主题的的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向学生介绍了搜集到的艾滋病的相关知识,使学生得到了潜移默化地教育,进一步树立了“青少年与艾滋病密切相关”的信念,加强了对自身保护的意识与能力,提高了大家参与控制艾滋病社会活动的积极性。

5、在艾滋病宣传期间,发放《艾滋病防治基本只是小册》、《艾滋病防治防护知识读本》、更多的了解到艾滋病宣传活动情况,从中吸取经验与知识,用科学知识教育广大同学。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艾滋病防治知晓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于学生培养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以及社会责任感,意义深远。

学校“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总结(二)

20x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 艾滋病已成为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重大传染病,为有效遏制艾滋病在青年学生群体中的传播,切实做好校园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一中于11月28日-12月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以“携手抗艾,重在预防”为主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对于一中开展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宣传工作是学校开展的预防艾滋病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只有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力度,才能进一步扩大该校学生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1、 悬挂了““携手抗艾,重在预防”宣传条幅。

2、学校为了提高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有关艾滋病基本知识水平,增强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利用学校大屏幕播放了艾滋病反歧视纪录片《在一起》观看活动,并在观看后开展一次主题班会讨论。

3、生物教师张x利用健康课向学生讲解了艾滋病防控知识。

4、将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与校园禁毒有机结合,共创文明校园。

学校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全校师生都受到了教育,大大加强了教师、学生对艾滋病的了解。通过活动,教师和学生澄清一些模糊的认识,知道了对待HIV感染者、艾滋病人不应歧视,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今后,学校将在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艾滋病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继续努力探索和实践,力争为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总结(三)

20x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xx中学作为xx市预防艾滋病教育试点学校,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预防艾滋病的相关知识,提高全体师生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营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今年的世界艾滋病日主题 “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近期,学校开展了预防艾滋病系列教育活动。

11月20日下午,学校组织各班级开展了以“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为主题班会活动。学校安排了心理教师温倩艺制作课件,由班主任在班会课上进行讲授。课件通过丰富的图片、详实的文字说明,系统地介绍了艾滋病的起源发展、感染症状、传播途径、如何正确对待艾滋病人、如何接受健康的性教育、如何远离艾滋、健康生活等等相关的知识。学生们认真听讲,对艾滋病这一世纪绝症有了系统的认识和了解,懂得了如何正确预防艾滋病,如何与艾滋病患者和谐相处。

课后,学校利用《初中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测试题》,组织全校师生对学习预防艾滋病知识情况进行了检测,经过统计,师生知晓率达100%。

除此之处,该校还开展了预防艾滋病知识专题讲座进校园活动,特聘请三角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何见雄医生为师生作预防艾滋病知识专题讲座;利用小册子、校园宣传栏宣传“防艾”知识;利用广播、晨会时间宣讲关于预防艾滋病知识;组织学生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手抄报评比等活动。

通过开展系列预防艾滋病教育宣传活动,师生们更加清楚地了解了艾滋病传播途径,在日常生活中与艾滋病患者共同进餐、握手、拥抱并不会感染上病毒,同时也懂得了如何与艾滋病患者相处,艾滋病患者与我们同样生活在这片蓝天下,同样有着与人交流,正常生活的权力,也同样有着想要拥有朋友获得快乐的美好愿望,因此我们不仅不该孤立他们,而且还要以一种健康正直的心态去和他们相处,更多地去关爱他们。

本次预防艾滋病教育系列活动,营造了一个让学生进一步了解艾滋、认识艾滋的平台,树立了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的意识,提高了全校师生预防艾滋病的水平。

学校“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总结(四)

为提升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充分调动起广大师生参与防艾宣传教育的积极性,推进防艾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在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来临之际,我校自12月1日起开展了一系列防艾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一:进行了一次国旗下的讲话

标题:《禁毒防艾珍爱生命》

目的:利用国旗下的讲话,进行预防艾滋病宣传。

时间:12月1日

主讲人:陈X

活动二:开展宣传艾滋病防御知识黑板报比赛

标题:珍爱生命,预防艾滋

时间:11月27日 ——12月1日

地点:各班后黑板

出板报:各班团委

活动三:进行了一次主题班会

时间:12月1日班会课

地点:各班教室

主讲人:各班班主任

活动四:播放宣传片

片名:《飘动的红丝带》

时间:12月8日班会课

地点:各班教室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全校师生准确了解了预防艾滋病的有关知识,提高广大师生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增强了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艾滋病侵袭的能力,强化了预防艾滋病的社会责任感,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奠定了基础。今后,我校再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艾滋病预防工作的长效机制,继续努力探索和实践,力争为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学“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工作总结(五)

20xx年12月1日是第XX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活动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病迈进。”为了让学生掌握更多的防治艾滋病知识,提高师生预艾意识形成正确的关爱观,11月28-29日实验中学开展了一系列“世界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合力抗艾,共担责任,共享未来”主题班会,各班在小主持的带动下活动气氛热烈,掀起了勇于承担防治责任,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尽其力,各负其责,同心携手,加强合作,共同防治。二是校领导胸带红丝带“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的即兴演讲,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三是通过国旗下讲话,进一步加大防艾的宣传力度,让学生知道如何去关爱艾滋病患者,不歧视他们。青少年如何从自己做起,远离艾滋。

这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师生参与到预防艾滋病的行动中来,合力抗艾,洁身自爱,共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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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1世界睡眠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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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上午,我中心在台东步行街举办大型义诊宣传活动,为广大市民朋友,尤其是长期受睡眠问题困扰的人群送帮助、送健康。

今年,我国世界睡眠日的主题是“健康睡眠平安出行”,提出这一主题,是因为注意力不集中、疲劳和白天过度嗜睡导致的警觉下降、反应迟钝是引发许多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今酒驾人人喊打,但疲劳驾驶却未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困驾与酒驾的危险一致,危害甚至猛过酒驾。因此,通过此次大型义诊宣传活动,我们呼吁要保证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必须保证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对患有失眠、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驾驶人员,应及时到医院就医,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睡眠,科学管理睡眠。

此次义诊宣传活动,我中心安排6名心理专家为来往市民提供面对面咨询,为受睡眠问题困扰市民释疑解惑,提供科学应对技巧和用药指导,并耐心解答市民的其他心理健康问题。另安排6名礼仪护士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发放健康知识资料,并免费测量血压。义诊现场气氛热烈,来往市民积极参与,还有诸多市民慕名前来咨询。活动当天共接待咨询市民300余人,发放健康知识资料3000余份,整个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为“世界睡眠日”的延伸,自今年3月份以来,心理健康教育基地积极推出“健康睡眠大讲堂”活动,整个3月份共安排5期健康睡眠主题讲座,同时安排心理咨询志愿者提供免费咨询,讲座现场座无虚席,深受市民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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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世界献血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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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4日是第_个“世界献血者日”,也是世界献血者日十周年纪念日,世卫组织鼓励所有国家突出讲述那些通过献血而使其生命得以挽救的人们的故事,借此鼓动常规献血者继续献血,并且动员那些健康状况良好但又从未献过血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开始献血。

1、宣传月期间,我院利用周末集市,在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在各主要街道的商场、街道口等位置悬挂庆祝“世界献血者日”和宣传定期献血的标语。

2、新制作一批无偿献血宣传流动展板共5块,在每周末集市上摆放进行宣传。向居民发放无偿献血宣传小册子,在街道、学校、医院张贴无偿献血宣传海报。

3、向居民讲解献血知识,活动期间发放宣传材料300余册,宣传画180余张。通过宣传无偿献血、成份血的捐献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等内容,使广大居民更多地了解了无偿献血的意义,为确立稳定的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支持国家献血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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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世界献血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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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6月14日是第_个“世界献血者日”,嘉峪关市中心血站联合中国平安嘉峪关分公司紧密围绕“世界献血者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专题宣传活动。通过专题活动向自愿无偿献血者表达了敬意和谢意、向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了感谢、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了无偿献血知识、解答了市民们有关无偿献血的有关疑问,努力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将本次“世界献血者日”专题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突出主题、周密安排

为了搞好本次世界献血者日的宣传活动,中心血站多次召开站务会对本次专题宣传活动进行了周密安排,并与中国平安嘉峪关分公司积极沟通,由站领导负责,各业务科室积极参与,中心血站全员密切配合。在5月初就确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了责任明确到人,所需物质提前到位,相关新闻单位提前协调,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的扎实周到。全体工作人员换发了崭新的工作服,规范了文明用语,强调了优质服务。

二、形式多样,营造氛围

(一)组织部分无偿献血志愿者参与宣传活动,并现身说法,向广大市民宣讲自己的献血经历,真实打动现场群众,并发展了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人员3人。

(二)为群众检验血型,测量血压,称量体重等。免费总计服务市民近三百人次。

(三)大量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传单,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氛围。本次专题宣传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30条,在活动两天前就悬挂在雄关广场、火车站、新华路、各医疗单位等地。制作宣传展板6块,散发传单近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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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旅游销售工作计划范文_销售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销售,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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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旅游销售工作计划范文

一、 销售代表招聘途径

通过与高校合作,录用高校旅游专业 学生实习 ,通过培训成为一个合格的销售代表,优秀者晋升客户经理。通过人才市尝网络进行招聘。(高校:扬州职大旅游管理系、镇江高专旅游系、镇江旅游学校)

二、 岗位概述

负责分管地区的市场调研、销售,掌握市场动态,完成片区销售指标。

三、 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1、参加公司新员工培训,了解、熟悉、掌握《员工手册》内容、公司文化、公司产品;(如:《员工手册》、礼仪素质训练、心理心态训练、公司简介和景点景区知识)

2、部门培训,了解、熟悉、掌握企业经营知识、销售途径、销售方法、市场调研方法、提高开拓和执行能力;(如:熟悉旅行社产品、旅游线路操作流程,了解旅行社计调工作等)

第二阶段

1、根据市场目标,细化并制定所辖区域旅行社调研内容,确定拜访计划,做好调研表及拜访日志;

2、负责对所辖区域的旅行社及各类客户进行拜访、洽谈,确定目标旅行社及客户;

3、邀请重要旅行社及目标客户参观考察,确定合作方式,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在实际操作中熟悉市场动态;

第三阶段

1、掌握市场动态及合作旅行社、客户的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递交书面报告;

2、认真做好访客日志记录、了解近期旅行社线路推荐情况、旅行社收客情况、旅行社广告上线情况、旅行社的特殊要求,从中了解客户对公司的各项意见和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反映;

3、负责了解所辖区域的市场信息,积极寻找 和发现潜在的客户并及时整理、汇报,以便公司对该区域的市场掌控、调整;

4、负责重要团队、大型团队的衔接、接待工作;

5、及时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公司接待质量,并将问题反馈至公司;

6、积极参加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技能;

7、建立合作旅行社的档案;

8、负责所辖片区广告投放的跟踪工作;

9、负责公司政策调整、重大活动举办的信息传达工作;

10、负责催收所辖区域合作客户的欠款;

11、每周日下班前将上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计划提交旅行社市场主管审批;

四、重点业务片区及辅助业务片区

中国人口主要密集省份在:河南、山东、四川、广东、江苏、河北、湖南、安徽、湖北、北京,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主要是:广东、浙江、江苏,主要是沿海、沿江省份。所以重点业务片区在:华东、华北、华中、华南及台港澳地区。辅助业务片区在:西南、西北及东北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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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9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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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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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关于4.22世界地球日活动心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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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当年的家乡环境,是那样令人赏心悦目和心旷神怡:水,清澈见底,鱼儿在自由自在游来游去,干净得可以跳下去尽情的游泳嘻戏,渴了甚至可以去喝一口甜甜的河水;两人合抱的大树随处可见,茂盛得夏天站在树底下晒不到一点太阳;还有碧绿的草地、鲜艳的花儿、清新的空气和自由飞翔的各种鸟儿,一切的一切都没有一点污染,真是美丽极了。

可是现在的环境已经和以前截然不同了:水再也没有以前的那样清了,没有了小鱼小虾,只看见浑浊的泥沙,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空气灰朦朦的,让人有透不过气的感觉。有些厂家把不经过处理的废气、废水和垃圾随便的排放到大气、河海湖塘和土壤,常年累月的排放和扩散,影响了人类的生活和生物的生长,比如说把废水排到河海湖塘里,就会有大量的鱼虾会死亡,排放到农田里,庄稼就会枯萎,没有好收成。现在,在我们的家园,几乎没有一个镇、一个乡,甚至一个角落不被污染。

为了我们的家园,我们从现在开始就要注意保护好环境,我们要向人们宣传保护环境的意义,唤醒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并养成良好的习惯,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小事做起:绝不随手乱丢垃圾,而将垃圾送到指定的地点;将拆开的包装盒、旧瓶子,废弃的纸箱等一一收集起来,发挥充分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使生活废弃物重新组合成一件有价值的新物品;养花植树,美化环境,不吃青蛙,保护野生动物…..让我们不懈努力,珍惜自己的家园,一定会拥有一个更加美丽、更加繁荣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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