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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的决定作文题目(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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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优秀教师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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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

20xx年是我国第24个教师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在全国教师代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对罗建辉等12位“优秀教师”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教师以教书育人,科教强镇为己任,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镇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附:蔡场镇优秀教师名单。

蔡场镇人民政府

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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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给予单位通报批评的决定怎么写

范文类型:通报,决定,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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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特殊气候条件下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成房发〔〕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于x年6月2日对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武侯区""项目进行了防汛准备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XX公司未按照"通知"要求对地下车库的排水管道、抽排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未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度、重点部位巡查制度,未制定特殊气候条件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未储备沙袋、雨具、照明工具等应急物资。并未整改到位,经研究决定,对XX公司在全市物管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并按《XX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予以信用记减10分的处理;对XX公司派驻""项目物业服务负责人予以信用记减10分的处理。

希望在本市从事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务必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精神。各区(市)县房管部门、高新区规划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检查和指导,切实做好汛期来临前物业服务项目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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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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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200x年,市分行机关各部门及全体职工紧密围绕党委提出的“上总量、求质量、调结构、创机制、强管理、增效益,把发展作为硬道理”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储蓄要上新台阶、清收管理要有新突破、经营效益要有大提升、机制改革要有新举措、内部管理要规范”为重点,牢固树立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思想,认真组织并主动参与全行“服务营销年”、“迎新春优质服务竞赛”、“保险代理业务集中营销竞赛”等活动,狠抓部门包县和激励考核等重点措施的落实,不断加大对全行各项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直接经营等职能作用,为全行各项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发挥了重大作用,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经业绩考核和民主评选推荐,党委研究决定,对公司业务部等X个先进单位和等6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网中网友情提示:发表论文请选择正规刊物)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市农行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市分行机关各部室及全体职工,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努力开创市分行机关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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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关于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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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全面实施“”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教育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的一年。一年来,全乡教育系统在各级各类教育主管部门及乡中心学校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创建“规范化学校”和“依法治校先进单位”为抓手,以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效益优质化”为重点,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学管理,努力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教育,圆满完成了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其中,张三楼小学常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被市教育局授予“市级规范化学校”荣誉称号;刘屯小学能以法治示范校创建活动为契机,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卓有成效,被市教育局授予“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镇里固小学、刘屯小学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被中共虞城县委、县政府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授予刘屯小学、镇里固小学、张三楼小学特别贡献奖。同时,希望此受表彰的三所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戒骄戒躁,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再创新业绩,再攀新高峰,为加加强学校法制管理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中心学校

x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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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支部处分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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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女,汉族,1967年6月出生,河南省人,本科文化程度,1983年12月参加工作,20xx年6月入党,历任二建劳资科科长、劳务站副站长、经营管理部副部长、劳务管理公司经理,现任二建企业策划与管理部部长。 主要错误事实

1、违规使用董元金劳务队承包劳务

董元金劳务队20xx年5月5日被集团禁入,按照规定自禁入之日起,三年内(20xx年5月前)不得进入集团市场。蔡晓萍20xx年3月至20xx年2月任二建劳务管理公司经理,继续让董元金的劳务队在二建从事劳务作业,违反了集团《劳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2、没有及时与董元金签订劳务合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xx年4月、6月,董元金劳务队先后中标哈密太阳城项目和五家渠君豪项目劳务施工,二建没有按制度规定与其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就允许其进入现场施工,致使董元金在施工过程中一再提出涨价要求,而二建又无合同制约。这中间在签订劳务合同环节的主办人是蔡晓萍,蔡晓萍在明知董元金没有与二建签订劳务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口头通知君豪项目经理董元金的劳务队中标,并同意安排组织施工事宜。在得知董元金劳务队已进场太阳城项目施工的情况下,也未采取任何措施予以清场。20xx年4月12日、30日,二建先后召开了君豪项目、太阳城项目董元金劳务价格商讨会。

由于二建没有及时与董元金签订劳务合同,把中标价固定下来,所以在商议中始终处于被动,最后接受了董元金提出的大部分涨价要求,其中:君豪项目决定地下�野炊鹜侗瓯?劢崴恪�1-2层按董元金提出的涨价(现报价)结算,分别是模板支拆投标报价101元/㎡,现报价143元/㎡; 砼浇注投标报价40元/ m3,现报价58元/m3; 钢筋制作绑扎投标报价900元/T,现报价1100元/T、3层至封顶按投标报价加涨价部分的75%结算,分别是模板支拆132.50元/㎡,砼浇注53.50元/ m3,钢筋制作绑扎1050元/T。20xx年4月13日,董元金与二建签订了三层至封顶的劳务合同,并补签了基础至二层的劳务合同。太阳城项目决定以董元金提出的327元/㎡定案。会后,二建与董元金补签了太阳城项目的劳务合同(合同时间20xx年7月25日)。

经测算,按以上两个项目迟延签订的劳务合同确定的劳务价格结算,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工作量,君豪项目增加工程成本452.64万元,太阳城项目增加工程成本27.33万元。以上两项工程的劳务结算,共计增加企业成本479.97万元。

蔡晓萍身为党员领导人员,在担任二建劳务管理公司经理期间,本应认真履行职责,在劳务队伍的选择、签订劳务合同、劳务队进场方面严格审查、认真把关,但却放松责任、疏忽管理,致使二建使用了禁入的队伍,违规进场施工,为后续问题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同时劳务合同迟延签订,使主动权始终掌握在董元金手中,为董元金要挟二建提出涨价要求找到了借口,最终给企业造成了479.97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是此问题直接责任者,对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起决定性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失职、渎职错误。为严肃党纪,教育本人和党员领导人员从此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集团纪委会20xx年2月6日讨论,并经集团党委会20xx年5月20日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5月20日起生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如本人对本决定不服,可向集团党委、纪委或总公司党组、纪检组提出申诉。

中共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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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教师节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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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学年中,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典型。为肯定成绩,激励先进,推动工作,在庆祝全国第33个教师节之际,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等103名教师予以表彰,对等8名教师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希望被表彰和骨干认定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立足各自的岗位,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全体教职工同心协力、团结一致、积极进取,进一步掀起争先创优的热潮,扎扎实实把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推上新台阶。

一、县级受表彰人员

教学质量先进个人:7人

模范班主任:5人

优秀教师:6人

二、校级受表彰人员

2.模范班主任:8人

3.优秀教师:7人

4.优秀教研组长:3人

5.优秀后勤工作者:2人

6.优秀教案:18人

7.优秀听课记录:(17人)

8.优秀业务笔记:(5人)

9.县级骨干教师(9人)

10.校级骨干教师(8人)

xx县中心小学

x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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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撤销行政处理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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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xx镇xx村桃坪组。

代表人:刘c、刘x

被申请人:xx镇xx村甲村组

代表人:刘、刘x

申请人xx镇xx村桃坪组与被申请人xx镇xx村甲村组因地名为“一碗水”的土地权属争议申确认所有权,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称:x年落实县林改登记时,地名“一碗水”,林地面积约80亩左右,刚填到这块林地时,被申请人(代表)刘x出面到林业站向勾图人员打招呼,阻挡不予填表,称此林地有争议。此后,申请人多次向林业站反映要求填证,都因刘x出面于预未果。x年12月21日又向xx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x年3月10日,镇人民政府指派镇林业站、司法所、综治办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综林地进行实地调查。我组村民刘太林、刘太坤等12户村民均出示了x年5月在土地承包到户时,由正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明细登记》证原件及《耕地承包登记表》,《山林(荒山)承包使用权证》。所争议林地的荒山,弃耕地共计面积约80亩左右应归属于我桃坪组。

被申请人刘,村委会主任(代表刘x:村民无授权委托书)除在调查中口头声称该争议林地属于甲村组外,无书面证据提供。

调查取证情况:

x年4月21日,县法制办、县林改办、xx镇司法所、林业站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所争议的林地地名:“一碗水”进行再次实地调查发现:

一、申请人桃坪村民组村民:等11户村民均提供了x年由正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耕地、荒山、水域承包使用权证》。由刘安轩提供的正安县人民政府1952年颁发给当时的村民刘庆光《土地房产所以权证》。该证中明确将荒山“一碗水”改给村民刘庆光。在调查中,被调查人原退休干部郑周华以书面形式陈述了该争议林地在x年3月承包过程中的具体经过,认定该林地、荒山、弃耕地属桃坪组村民集体所有。

二、被申请人在调查中,没有能证明该林地、荒地及弃耕地属于被申请人的书面证据,而该组村民代表徐世文认为;该争议林地系解放初期属于谢坝区,但无证据证明;村民代表(组长)刘认为:争议地74年——79年全部弃荒就没有人管了,83年没有分到户,也没有人管,成了放牛山,面积约700亩;村民代表刘太培认为:我们“没有土地证,入社证据我们不清楚(具体是谁的我们不了解)。

综上所述,本府任为,根据林业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土地改革时期,人民政府依法颁发的土地证”;贵州省《林木林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争议各方只有一方持有有效证据的争议的林地,应当明确给保持有效证据的一方,证据中面积以四至不相符的以四至为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十四条之规定,对该争议林地作如下处理:

一、争议林地地名:“一碗水”。

二、争议林地面积及四至界畔:以调查组现场所勾草图,争议双方及在场人签字认定的四至界畔为准。

三、争议地内的林地、荒山、弃耕地归申请人集体所有。

四、当事人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正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决定一式 八 份,送双方当事人各一份,县林业局、林改办、xx镇人民政府、xx村委会、存档二份

x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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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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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了公司第 次(临时)股东会。

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召集,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 (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 (职务)主持。 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反对、代表 %的股东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公司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 组成,其中由 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股东(法人)盖章

(自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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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五四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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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校机关青工委、后勤青工委: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从共青团工作特点出发,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青年、高效组织凝聚青年、先进文化涵育青年、多维实践锤炼青年、优质服务关爱青年”,在团的自身建设、校园文化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创建优良学风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奋发图强、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建设高水平大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数学科学学院团委、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xx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文学院中文1201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xx大学“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文学院中文1203团支部等163个团支部xx大学“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文学院文学院中文1304团支部等331个团支部xx大学“特色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张云榕等1011名团干部xx大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张云榕等2647名团员xx大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举交流对话火炬扬传统文化之光”等20个主题团日活动案例xx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案例”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校广大团支部和团员青年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成才,努力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xx大学“五四”系列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共青团xx大学委员会

x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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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教师节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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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教师节的到来,在全校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经支委会研究决定在教师节期间表彰20xx——20xx学年度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管理工作者、岗位明星。现对拟表彰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师德标兵:王红敏、王泓、杨媛媛、周华

优秀教师:王倩、王世红、吕楠、余美红、张强、刘兴杰、陈凯、赵秉娟、高瑛

优秀班主任:王锦秀、王商春、王倩、张强、李莉、赵瑞福

优秀管理工作者:崔雨风、孙超

岗位明星:仇晓玲

青岛第五十七中学

20xx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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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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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县社会各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护林防火和城镇消防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全年森林无火灾、城镇消防无重大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好成绩,为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局势稳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表彰先进,学习典型,发挥榜样的表率、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县社会各界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授予*县林业局等 个单位“护林防火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边防检查站等 个单位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护林防火突击队等 个集体为“护林防火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 等几名同志“护林防火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授予 等几名同志“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县森林防火和城镇消防做出新的贡献。全县社会各界要向先进集体学习。

学习他们顾全大局的政治意识,学习他们无私奉献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勇战火魔的英勇品格。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和城镇消防工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边境稳定和发展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县森林防火及城镇消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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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行政复议决定书参考模板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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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本

发布时间:20xx-01-04 编辑:吴俊标 手机版 申请人:易××。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因案情复杂,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处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申请人房产系50年代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辩称:

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充分。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xx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申请人搭建房屋的行为未经规划审批,属于违法建设,且该违法状态一直存在,可以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二、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不当,造成其身心伤害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申请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且不属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复议机关应依法驳回其申请。

综上,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和赔偿请求。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房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龙泉居委会董家段。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为154.67平方米,2层。80年代末、90年代初,申请人在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房屋两旁先后搭建了厕所、厨房和抽水房、主楼第三层隔热层,面积合计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5日,株洲市芦淞区拆除违法建筑综合管理大队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线索进行立案调查。20xx年1月15日,被申请人作出株规罚告字〔20xx〕第0000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20xx年1月24日,被申请人举行听证会。鉴于处罚告知书没有明确申请人违法建设面积的具体数额,20xx年7月12日,被申请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明确了违法建设面积为126.36平方米。20xx年1月18日,被申请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51条的规定,作出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申请人在10日内自行拆除搭建的126.36平方米违法建筑。

我厅认为:申请人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搭建的房屋为违法建筑。被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进行了调查、告知、听证,处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申请人扩建房屋的行为发生在上世纪80、90年代,被申请人适用20xx年生效的《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综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我厅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调查处理。

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6月16日

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二

行政复议决定书

申请人: 张某等七人

被申请人: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于20xx年3月9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决定书,本局已依法予以受理。

申请人诉称:

张某父母已经去世,未婚未育,申请人系张某的兄弟姐妹。

20xx年8月张某入职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工作,工作岗位是杂工。该公司并未为张某购买工伤保险。20xx年1月26日早上7时许张某打卡来上班。20xx年1月26日下午4时许,申请人家属接到该公司经理的来电称,张某被送到广州市黄埔某医院,后被转至广州某医院治疗。20xx年1月30日20时许,张某经医治无效死亡。20xx年2月13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张某主要是因左额头、左顶枕部受到较大接触面钝物作用(如碰撞、摔跌)后致脑内出血死亡。

20xx年6月19日,申请人一签收被申请人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该认定书认定第三人员工张某于20xx年1月26日死亡为非工伤。20xx年7月3日,申请人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分别于20xx年8月11日、11月16日进行开庭审理。在20xx年11月28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的部分录像不能完整直观地反应事发的时间、地点,以及被申请人未经程序确定第三人拒不提供的情况下就依自身调查做出决定属于程序违法,因此做出行政判决如下:撤销被申请人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被申请人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上述判决后,被申请人并未上诉,于20xx年2月24日再次作出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该认定书认定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员工张某于20xx年1月26日死亡为非工伤。

申请人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在广州市120院前急救病例中显示120接到急救电话时间为20xx年1月26日16时30分,结合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截止到14时39分的录像,那么张某死亡时间应该在20xx年1月26日14时39分至16时30分,从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提供耳朵录像可知,在工厂门口、厨房及工厂内均设置有监控录像,然而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只能提供部分录像。在20xx年11月16日的行政诉讼开庭审理中,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明确表示不能提供其他的录像资料,而在申请人一签收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时,被申请人曾告知申请人去了派出所调取录像所以再次认定为非工伤。但是申请人也曾经去了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珠吉派出所观看了录像,在行政诉讼开庭审理过程中也主动提到该录像,申请人认为该录像也不能完整、直观地反应事发的时间、地点,因此张某于20xx年1月30日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现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病历》等。

被申请人答称:

一、我局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我局在收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所以该决定书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二、我局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完全正确的。

1、我局在收到增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后,重新向广州某饮食服务公司发出举证通知书,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了证人陈某、潘某的证词及该公司对张某死亡的意见书。

2、我局工作人员于20xx年2月23日专门到某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找到后勤主管陈某做了调查笔录,陈某证明在20xx年1月26日上班期间没有收到关于张某受伤的情况。结合我局在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的调取的询问笔录和其他证据,可知张某的死亡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之规定,并没有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局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完全正确的,请给予维持。

被申请人提交的主要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营业执照及商事登记信息》、《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穗增人社工伤举字[20xx]*号)、《调查笔录》、《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大法鉴中心[20xx]病鉴字第*号)、《送达回证》等。

本局查明:

死者张某于20xx年8月入职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任杂工一职。20xx年1月26日下午4时左右,张某被同事发现昏迷在宿舍,后被送往黄埔区某医院、广州某医院抢救。20xx年1月30日经医治无效后死亡。20xx年5月19日死者家属以《工伤认定申请表》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被申请人受理后即展开调查,并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认定死者张某为非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申请人不服向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增城区人民法院“(20xx)穗增法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增城区人社局于20xx年6月16日作出的“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并在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被申请人收到判决后即重新展开调查,并于20xx年12月18日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穗增人社工伤举字[20xx]*号),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随后向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及相关意见书。

被申请人经重新调查并取得新的证据后,于20xx年2月24日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再次作出不认定、不视同张某在宿舍休息时昏迷在地经抢救后死亡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并分别于20xx年2月25日、3月23日依法送达死者家属及广州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认为:

死者张某20xx年1月26日下午16时左右,在公司宿舍昏迷倒地后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月30日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经调查后于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所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符合法定管理权限,本局应予以支持;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出应认定张某为工伤等主张,却无任何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对此,本局不予采信。

本局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一)项规定,维持被申请人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

申请人如不服本局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穗增人社工伤认[20xx]*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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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非法经营行政复议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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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你(你单位)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对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自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收到本告知书之日止的时间,不计入法定申请期限)。

特此告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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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表彰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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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室、部、中心: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科协的关心支持下,我单位各部室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以“三服务一加强”为主线,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重点,以科普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为中心,改进作风,创新思路,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考察,经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普及部被评为20xx年度科协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三名同志被评为科协工作先进个人,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开拓进取,再接再厉,奋发有为,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再创新佳绩,为全县科普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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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员工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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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各中心、办,各子公司:

x7年,电器集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集团董事长郑元豹的领导下,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带领下,积极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集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员工在集团的发展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分别授予卢伟等115名员工“创新创优奖”、“最佳技能奖”、“爱岗敬业奖”、“突出贡献奖”、“最长工龄奖”的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懈努力,再创新业,再立新功。希望广大干部员工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创新的精神,不断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x7年度优秀员工名单》

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x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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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人有限公司同意担保股东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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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_________________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议题:_________________协商表决本公司_____________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经本次股东会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增资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由股东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股东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万元,分别由股东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股东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________%。

三、同意在公司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属材料、棉纱、纱线、棉花、纺织品、纸浆、纸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煤炭、焦炭、木材、电脑、电子配件的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钢材、瓷器、矿产品、塑料制品、通讯器材、计算机配件设备、粮食、蔬菜、瓜果批发兼零售;电脑维修、局域网组建维护;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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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学生处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高中,中学,学生,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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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三位同学,至开学以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视学校校纪校规,经学校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在1103班学习期间,经常旷课迟到,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从班主任老师管理,顶撞老师。学校为了挽救他,将其调到1104班,仍然我行我素。特别严重的是仅x年11月1日,连续三次出现违纪行为。一是上午第二节课时,在课堂上玩手机,被科任老师发现,经教育管理,拒不接受,态度恶劣。二是上午第三节课时,又伙同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三是中午午休时间,在306寝室将课桌有意损坏。该生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学生管理条例,并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记大过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30分。

:该生在新生军训期间不积极参加军训,想方设法逃避。不服从教官和班主任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学习期间又经常旷课迟到,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x年11月1日中午,在306寝室伙同有意损坏并将损坏的桌子扔向居民区,差点砸到小孩,在社区造成不良影响,。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赔偿损坏的课桌。扣除学分20分。

:在校学习期间,经常惹是生非、旷课迟到,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尤其是在x年11月1日上午第三节课期间,组织他人在课堂上玩扑克牌。为了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学校研究决定,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扣除学分20分。

以上三位学生处分后,如在校三个月内,确有悔改的决心和表现,可提出书面申请,报班主任、学工处审批,撤销其处分。如再有违纪行为,开除学籍。

江汉油田职业技术学校

学工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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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处分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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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单位:

刘,女,xx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学号20xx x x x x.

20xx年4月12日,刘盗走同寝室一位同学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并于当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机城、百货商厦苏果超市等地进行消费,金额达3660元,经校保卫处调查,确定了刘盗窃事实,刘本人也衬此事供认不讳。

刘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在学院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事发后刘认错态度良好,并及时退赔,现根据《xx大学xx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

给予刘记过处分。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处分决定后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据《x x大学xx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xx大学xx学院

20xx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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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行政处罚立案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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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本单位依法调查,现查明: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认为: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

的行为已违反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____之规定,本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_____________缴纳罚没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处罚机关(印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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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处理处分决定范文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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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负责监理的东方明珠二期B1号楼工程,由森源实业(随州)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地址位于明珠路北侧。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你公司未按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理,导致一层柱砼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行为发生。

20xx年12月10日,市质安站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层柱存在质量问题,当即下达了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告知你公司一层柱砼下部存在大量蜂窝、孔洞、露筋的现象,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其行为已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2月27日,我委依法立案查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对总监理工程师责令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如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随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xx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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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优秀志愿者表彰决定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志愿者,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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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集中学关于表彰优秀志愿者决定

开学初学校招募了45位志愿者,一学期以来,他们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服从指挥、任劳任怨、不计回报、热情服务,充分体现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

为更好地发挥模范作用,鼓励学生自我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的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 燕少海 龚 敬 龚士玉 朱 玉 杨士月 程思莉 戚国翠 吕孝悦 赵孝梅 陈 雪 王 洁 范 瑞等 同学“优秀志愿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积极参与学校的工作,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校同学向可爱的志愿者学习。

吴集中学

20xx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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