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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土方开挖合同(精选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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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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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公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编号】GF―20__―02022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 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 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

汉语

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作出解释。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内。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人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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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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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 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 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 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 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 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 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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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土方工程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运输,全文共 2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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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总量: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施工内容

(二)工程运距:_________________

(三)装卸地点:_________________上料点,卸料点。

(四)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装料,运料(不含炸药爆破)。

(五)机械车辆:_________________车辆数:_________________。

(六)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车计算。

(七)甲方指派统计结算员:_________________。

(八)统计结算以双方现场人员签字的票据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1/5页

(一)合同单价:_________________

清运价按每车元人民币计。

以上价格均为税后净价,乙方不负责税费和开具发票。

(二)运费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运费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以现场甲、乙双方统计结算员签字的单据为准。每二十四小时结账一次,结账日下午三点前结算支付前两日的所有完成工作量的工程款,结款率为100%。

2

(三)本合同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不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因素限制。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乙方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在贰小时内安排乙方车辆投入正常运行。甲方给乙方实际到场的每辆工程车元人民币调车费,在工程结束后甲方在工程款内扣回。工程车需加油时,乙方通知甲方安排加油车现场加油,每次结算时甲方扣除乙方之前所欠油款。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车辆进场必备的手续及乙方施工的一切证件,确保乙方设备进场后能够正常运输及运转。

3、甲方保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干扰。凡由甲方安排装运的所有物品,如因超载原因,导致环保、交警、交通、城管、卫生等政府部门查扣,造成扣车停运,产生的罚款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2/5页

4、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设备及人员遭到社会闲杂人员的骚扰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运输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损坏,甲方应按照实际治疗费及维修费用给予实价赔偿,同时,由此造成的人员误工损失予以赔偿。

5、甲方因拖欠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暂时停工,因此造成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料场至公路间硬土路面的日常维修和维护。

7、工程如遇变更,甲方应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办理施工签证。

8、甲方在乙方车辆入场前一日必须把施工现场整理完毕,包括运输道路,装车现场,保证道路行驶畅通,如运输工作不能畅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9元人民币赔偿乙方;如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导致合同终止时,甲方按每天每车叁仟元赔偿乙方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甲方负责安排乙方驾驶员的住宿。

(二)乙方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确保在日内将该工程所需车辆驶入甲方指定位置(上料点: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在该合同有效期内合理的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

3.乙方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或责任人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5页

4.乙方在合同期内,在甲方无过错情况下,不停工、不旷工、不无故刁难,确保运行正常,确保工期顺利进行,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将给予乙方每天(24小时)每辆运输车元/辆罚款。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5.乙方不得私自转卖所运输的物品如发现乙方私自转卖,则给予乙方每车贰仟元罚款,并追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乙方在合同期确保一切安全,加强驾驶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现一次将给予元罚款。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和责任,必须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

8.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与总承包方或同一工地其他施工单位私自联系,如有事须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联系,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与总承包方协商,如乙方违约,甲方将对乙方元罚款,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进度、作业时间、作业面、运输装卸地点、路线等完成各项装运任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果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乙方所有人员在当地要遵纪守法,如有违法,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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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附加条款

(一)乙方根据工程量和工程运距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调配运输车。

(二)工程总车量:_________________以实际情况每天运输推算,须满负荷运输。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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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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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条例、施工规范,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务必严格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资料价款以及工期

1、承包资料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自开工内完成承包全部承包资料。

三、付款及质量

1、污水地底板验收合格后付_____%,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发包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_____%,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2、工程质量:合格

四、甲方职责

帮忙乙方解决水源电源,协助乙方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给乙方带给施工图纸并交底。

五、乙方职责

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务必遵守安全礼貌施工相关规定,承担因为安全和质量造成的职责和费用。

六、保修期及质保金

1、保修期:发包方竣工验收后日历天共计六个月。

2、质保金:承包总价的_____%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全部承包价款。

4、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满质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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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土方工程开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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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本工程地块土方开挖、运弃、平整。

二、承包方式:包挖、包运、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开挖、运输土方________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在____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挖、运、填土方均需按图纸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结算方式: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与调解: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____________承包班组长(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策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相关需要,甲方经招标,现将房东大圩内国家农业开发项目的土方运积、平整承包给乙方负责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运积、平整土方按实际塘方计算施工。运挖平土价格为________元/ m3,标段内甩方价格为________元/ m3。(含施工段面内的杂物清理)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0个晴日内需将土方运、平整到位。桥头土方待桥竣工后按村委会要求进行加土。

3、乙方所缴________元工程保证金,待工程完工、村委会验收合格后退回。

4、付款方式:工程进行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的25%,年底付25%,余款________年底结清。

5、乙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甲方指定区域取土,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俞垛经管站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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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土建工程提成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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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 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 转让和分包

3.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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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简易土方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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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 (以下简称乙方)

因20_年5月10日下暴雨,造成__段发生了塌方,非机动车道无法行人、行车。经请示领导同意,将此塌方地段的土方挖运及清理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1、承包内容:清理及挖运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内的土方,修整该段边坡,避免再次发生塌方。施工时,发生的工程量以我委委派的人员计量为准,工程造价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2、工程结算办法:挖机费按270元/小时计算,土方挖运按100元/车计算,以上单价含一切税费。

3、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把握质量,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并负责竣工后道路的清洁。

4、工期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力、物力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保证在今日内顺利完工。

5、安全施工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6、付款办法:要求乙方全额垫资建设,在工程验收合格付清。

7、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自签合同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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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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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土建、装饰、机电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自筹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1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土建、机电、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全部工程内容。

其中:

1.1土建施工承包范围为________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_______一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图纸范围内的除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外的土建主体工程、建筑屋面部分工程、初步装饰装修工程。

1.2机电安装、幕墙、高档装饰、景观等其他专业工程,待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

2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3工程师指令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项目。

发包人如有正当理由时,保留对以上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暂定)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28天(暂定),详细分期交付工期约定见专用条款。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各项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总体质量符合《建筑工程验收统一标准》(

50300—20__)的规定。

质量目标:确保市优,争创国优。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暂定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万元(暂定)此价款为暂定价,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以双方确认的价款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预算书

9.其他合同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其他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政府部门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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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土方工程标准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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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是指物业自建成到报废为止的整个使用过程中,为了修复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对物业造成的损坏,维护和改善物业使用功能,延长物业使用年限而采取的各种养护维修活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物业维修工程标准合同范本篇,欢迎参考阅读! 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一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

第二条

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____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编码: 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代表人: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

第二条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法定代表人:___注册地址:___联系电话: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座落位置:___市___区___路(街道)__号四至: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条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

2、保洁费:__

3、保安费: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

5.维修养护费: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

(2)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

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

1、房屋外观:__

2、设备运行: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

4、公共环境:__

5、绿化:__

6、交通秩序:__

7、保安:__

8、急修:__ 小修: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元或按套每户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附: 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____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 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

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

一、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 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 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 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 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 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 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 随意停放车辆; (1

1) 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

2) 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

3) 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

二、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

三、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

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

五、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

六、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维修工程合同范本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结构类别: 预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决算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业管理企业:

3、施工单位:

4、监理单位:

5、其他:

第二条 合同内容(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 ( )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2、甲方委托乙方审核该工程预算(或概算); (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工程造价技术经济鉴定; ( )

4、其他。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技术经济报告;

2、甲方可向局方询问委托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政府有规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5、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7、其他。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

第二条

第三项委托内容的,应当加强维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检查;

5、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6、其他。

第五条 合同费用

1、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____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基本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额费: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取费基础,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双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确定,不另调整。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费用不得同时计取,如发生差异,应按其中金额最大一类收费。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有余款,待合同履行完毕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合同时效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双方确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内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

3、双方完成工作,付清费用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乙方______%违约金;

2、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_________支付给甲方______%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一致意见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编码: 编码: 合同订立日期: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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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简易土方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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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 )和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合作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名称、地点及施工范围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范围

范围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 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包括法定节假日)。

四、合同金额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各子系统价格明细见附件)。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

五、合同付款方式

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之日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预算金额的 ________%作为

2、中续款:乙方设备到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算金额的_________%。

3、施工验收合格付款: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实际工程量的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书。在结算书经双方签署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

4、质量保证金:合同结算总价款的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

六、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七、乙方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2、工程经竣工验收(包括中间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由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作为

3、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

5、乙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透露

6、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八、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_____天内给予认可或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九、售后服务及保修

1、在工程验收后,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______________实施保修及售后服务,免费维修期为________年。 ______年后,乙方定期负责____________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且只收取施工费和设备成本费。

2、在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外,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指导,双方可另行商定。

3、售后服务其他细则详见公司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甲方对售后服务有其他合理要求,需与乙方另行商定,经乙方认可后可作为合同条款。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害、因施工造成的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文本;

2、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三、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四、违约处理

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

3、其它违约责任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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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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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方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接受并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单位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方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监理单位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单位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增加额外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方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单位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方重新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其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6 承包方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方不按第23.3和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单位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单位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4.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方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方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承包方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验收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方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方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指派监理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

监理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方延期验收或批准承包方认真作好现场记录后自行覆盖。

25.3 验收后重新检验

监理单位按第25.1款规定验收后或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而承包方按第25.2款规定自行覆盖后,若监理单位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验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按第23.5款(2)项的规定办理。

25.4 承包方私自覆盖

承包方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单位有权指示承包方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单位在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承包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单位的上述指示,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7.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不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方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方。

27.2 施工测量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方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方将不为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27.3 监理单位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方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方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并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资料。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应按第39条规定作为变更处理。承包方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应负责组织一个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29.2、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方或委托承包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在其施工工地和生活区内配置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发包方或委托监理单位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方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方的要求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工作。

30.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河道的防汛标准和本工程其他承包方的正常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计量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实际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单位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单位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和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单位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部分工程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核实,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单位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署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或分阶段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署后21天内,并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经发包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发包方应在支付前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复印件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付款证书交发包方作为支付凭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方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方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应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④到达工地的材料应由承包方保管,若发生损坏、遗失或变质,应由承包方负责。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平均扣还。

33.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方应在每月末按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永久工程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其它金额。

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单位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进行核查,并向发包方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方的金额。

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单位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3.4 支付时间

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单位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方。

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第31.5款规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应付金额列入第33.1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34.保留金

(1)监理单位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方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2)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单位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方。在签发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临时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方。

(3)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单位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35.完工结算

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方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若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付给承包方。

36.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方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方认为应付给他的其它金额。

(2)若监理单位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向监理单位正式提交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为止。

36.2 结清单

承包方向监理单位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方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单位。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方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方已付清监理单位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方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它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方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方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方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方。若确认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付款,则发包方应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收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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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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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在通羊镇黄金咀村陈家湾的一幢四层私人住宅楼承包给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施工,乙方包工项目:泥工、模板工、钢筋工、要包以下材料:即模板、顶木、方条、升机架和一切施工机械等。经双方友好协商如下:

一、工程质量要求:施工方必须按照严格的建筑施工规范来施工、工 人不能穿拖鞋上班、垃圾要及时清好、不能故意损坏财物、保质 保量完成工程项目.

二、乙方承包工程如下:乙方需要提供工人住宿、或工棚,施工队工 人进场后一定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甲方如 有更改图纸,应提早通知乙方,需双方协议后才进行施工。

三、乙方工价:进场施工、甲方提供水电、乙方按建筑实际面积计算、 每平方米按:贰佰伍拾元计算(¥250.00元)。

四、甲方付款方式:乙方建筑工程进场后开工,每倒好一层楼面甲方 须付工程款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五、装修工程严格按图纸施工,批好内外墙水泥档,甲方须付工程款 壹万伍仟元人民币。以上工程按85%结算、完工验收合格后三 个月内一次付清全部工程余款。

六、竣工时间:每层按15天的工程量计算,从8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封顶,不得延迟。

七、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工程 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乙方负责解决。

注:工程施工责任:乙方施工队应该按正规建筑操作程序施工、不得马虎,如施工队工人发生工伤或安全事故都由施工方负责,施工 队、工人自己承担一切费用与一切后果,一切与甲方无关,施工 队和工人也自愿承诺放弃一切民事与法律追究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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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土方工程开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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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是术语 是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有时还要进行排水,降水和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土方工程标准合同范本篇,欢迎参考阅读! 土方工程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水标合同字____第____号 项目名称:甲方: 乙方: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水利标准化工作有关管理规定,合同各方就以下内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要求

1、甲方指水利部或其授权机构;主管机构为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主持机构为水利部有关业务司、局。

2、乙方指由各标准主持机构指定并符合国家基建前期费和财政专项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或主编单位。

3、标准编制工作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遵照《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标准的技术内容应符合审定的编制工作大纲要求,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报批文件为合同标的。

4、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应按合同约定的计划和时间要求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宣贯培训工作总结报告为合同标的。

5、标准专题项目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实施,其工作内容见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专题项目成果为合同标的。

6、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将标准编制工作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提交甲方,并通过水利科技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主管机构和主持机构)书面报告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含工作进度、存在问题、经费使用情况等)。

8、合同各方应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乙方严格遵守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经费使用要求和国家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

9、其它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列出项目实施工作条件和要求、方式、协作事项等其它内容)。

二、合同各方的义务和权利

1、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拨付补助经费。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按阶段向甲方(主管机构和主持机构)提供项目成果。

3、编制标准的进度拖延________年以上时,若主持机构无正当理由,主管机构可采取更换主持机构等处理措施。

4、当项目涉及保密问题时,合同各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5、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6、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返还剩余经费。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各方同意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大写): 付款方式:一次付清

五、其它

1、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十份,主管机构六份,主持机构、项目承担单位或主编单位各两份。 附件:(略) 土方工程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宝鸡项目

2、工程地点:____市

3、工程质量标准:按甲方施工方案、指令及施工图纸施工,达到合格。

二、工程承包范围 龙居1区

1、

2、4室外土方回填(含土源采购、挖、装、运输到场内指定地点,进行分层压实)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运输车辆、包洗车、保洁、包安全、自带机械、不得转包等。

四、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按照实际用量进行结算。固定综合单价:23元立方(含一切包干费用,不另计取任何费用)

2、合同中未标出的工程细目,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完成未标出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工程结算和支付。

五、付款方式 所有土方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全部工程款。每支付一笔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属地地税正式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六、合同工期 施工有效工期分两个施工段流水施工,每一施工段施工有效工期分为5天(遇暴雨天与政府禁运日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要求所有的部位必须合格。严格按照甲方安排及图纸、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予以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有关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水。

2、甲方在施工中负责排水。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管理、规范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回填土方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6、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取土场取土,土质不得含垃圾杂物、20c以上大石块、淤泥。

7、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 200元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8、如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9、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相关手续,承担政府和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并获得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需文件,在施工中遵守市容、城管、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发生违章、处罚等经济罚款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10、乙方为显示信守合同及承包工程的诚意和实力,自愿要求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 5000元的保证金。待结算时若乙方无任何过错,没违反合同条约后一并返还。

九、工程结算(按实结算)

1、施工图、设计变更。

2、甲乙双方现场测量资料。

3、经甲方规定的程序审核的工程量。

4、甲方实际签收数量。

十、安全施工 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善后事宜,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

一、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止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甲方发出的撤场通知起____日内自动撤场,且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本合同失效。因乙方不作为使得无法完成本合同交付的任务或因乙方行为使甲方名誉、工期等受损,乙方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保证甲方发出撤场通知起____日内自动撤场,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

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土方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三、其它

1、工程结算完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关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单或(手印)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龙居建项目部 签约日期: 土方工程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

三、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 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 ,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 工程预算价: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 (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____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____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 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________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份。

8、其他约定 : 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____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

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

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____日内进场维修,____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7、 十

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 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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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土方工程开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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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___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

1.2 工程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48-7号(原重庆通风设备厂)。

1.3 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实地测量,按竣工图计算确定。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内容

2.2.1 土石方爆破、开挖、装载。

2.3.2 土石方运输、弃碴。

2.4.3 办理所有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手续。

2.2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按综合单价包干。乙方自行落实弃碴场地,弃碴费用由乙方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3 工程施工范围

详见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第三条 工程工期

3.1 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20天(此工期为包干工期,不因开工后发生的任何原因而延长)。

3.2 开、竣工时间

3.2.1 开工时间:20__年5月1日(暂定)

3.2.2 竣工时间:20__年5月20日(暂定)

第四条 甲方、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4.1 甲方现场代表: 郭__ 联系电话:132___1078

4.2 乙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乙方保证在20__年5月20日内工程提交验收,开挖范围符合工程施工图要求,质量标准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1-8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及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执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 工程合同综合包干单价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人民币 元/立方米。

第七条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的内容

合同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7.1 乙方实际施工时的土石成份与乙方开工前考察施工现场所获悉的情况不相符时的风险费用。

7.2 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输量,以及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距超过乙方在开工前自行确定的土石方运距所带来的风险费用。

7.3 乙方为堆放外运土石方发生的所有弃碴场地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一次或多次更换弃碴场地所发生的费用。

7.4 施工实际开挖量超过施工图确定的范围所发生的费用,施工出现垮塌土石方清除和危岩清除等所发生的费用。

7.5 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爆破手续、环保手续、环卫手续、占道手续等所有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相关的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7.6 在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各个管理部门对本工程的收费和罚款,无论直接针对甲方还是乙方,都由乙方支付。但属于项目开发的费用除外。

7.7 乙方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便道、大型机械进出场及施工水、电搭接和安全保卫等费用。

7.8 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内地下管网进行安全保护的费用和因施工损坏管网设施发生的赔偿费用。

7.9 施工过程中造成周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的赔偿费用及为保证安全加大施工难度而增加的费用,对周边单位和个人、过往行人造成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赔偿费用,施工人员的伤亡赔偿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处理公众投诉所产生的费用。

7.10 施工中为保证正常施工(包括抢工)所发生的一切施工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

7.11 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费用。

7.12 由于执行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各项要求(如施工噪音控制、运渣车辆密闭、限制车辆超载、车辆清洗等)而产生的费用。

7.13工程完成后在场地移交给甲方前的场地临时围护、安全守护、场地移交前积水的抽排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7.14 工程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的所有费用。

7.15 因为市场及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种价格变化风险。

第八条 对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及竣工日期的认定

8.1 工程竣工资料的提供

乙方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即根据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核定单进行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移交叁套竣工资料给甲方审核、会签。

8.2 竣工资料的审核会签

竣工资料必须下列人员审核会签后生效。

甲方:甲方总工程师、现场代表。

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8.3 竣工日期的认定

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签字认可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条件

工程需达到以下条件,甲方才予以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否则不支付工程款,不予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

9.1.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已施工完毕。

9.1.2工程施工所遗留的危石和垮塌土石方已清除、场内积水已抽干。

9.1.3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毕并经甲方审核、会签。

9.2 工程验收办法

由乙方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参加验收。

第十条 工程材料

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费用包括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内。

第十一条 工程资金支付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乙方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可以保证工程施工期间包括人工工资在内的全部资金供应。

11.1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

11.2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分期。

11.2.1工程按期竣工,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如工程延期竣工(以甲方认可的竣工日期为准), 甲方按延期天数每天3000元处以罚金,罚金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11.2.2主体工程断水后15天内,甲方支付扣除应扣款后的剩余工程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处罚

12.1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中标后、签订本合同前,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时存入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作相应冲抵)。

12.2 以下情况属违约

12.2.1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2.2.2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

12.2.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12.2.4 工程进行中,乙方终止施工,拒不执行合同。

12.2.5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工程。

12.2.6 工期延误。

12.2.7 质量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

12.2.8 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

12.2.9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及时支付工程款。

12.3 违约处理

12.3.1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2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自动丧失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4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撤场,且已完成的土石方工程量不予结算,不付工程款:

12.3.4.1乙方中途停工。

12.3.4.2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安排明显不能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乙方拒绝按甲方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12.3.5 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达到要求,未达到质量要求视为未完成;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6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的,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7甲方不及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款的,每天以迟付款项金额的0.5‰作为罚金进行计算,在工程结算时连同工程尾款一并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程工期。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惩罚

以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确定实际施工的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延后竣工一天,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金额为工程包干造价5‰的延误工期罚金,该项罚金不设限额,按乙方实际延误天数计算。

延误工期罚金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安全责任

14.1 甲乙双方确认,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中已包括全部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从综合包干单价中开支。

14.2 甲方、乙方双方办理各自人员及财产的保险业务,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和保险受益。

14.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人员受伤、相邻建(构)筑物受损、地下管线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15.1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线连接及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保证安全。水电由甲方指定接驳点,并确保水电的容量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水、电表的安装费用和给排水、输电、通讯线路的搭设、照看、维护、拆除费用(无论远近)均由乙方承担。承包人用电量按抄表数量加6%用电损耗量计算。施工水电费由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水电损耗由乙方承担。

15.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必须由乙方按税法规定缴纳税金,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15.3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严禁使用未密闭的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市政府第164号令对承包商进行责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5.4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将终止合同,并且已完工程量不予计量。如乙方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调换。

15.5如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能按施工组织施工的要求保质、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15.6如乙方未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从承包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15.7乙方应在不影响施工现场附近居民楼房安全和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15.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余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15.10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①《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②《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

③《永年·高九领地地下管网图》

甲方:___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二○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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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土方工程装载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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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现租乙方装载机壹部,现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用:月租金 元(大写: )

四、租赁时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本项目钻孔施工完。

五、租赁计时方式:以30天为壹个月。在施工期间,如遇天气影响或其它人为影响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耽误的时间必须计为租赁时间)。

六、 付款方式:每月甲方付乙方一定数额的租金,做为乙方临时周转费用,余款工程结束退场时一次性付清。

七、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司机的食宿和装载机燃烧的柴油 (进场时乙方加满柴油,退场时甲方为乙方加满柴油),施工期间装载机手的工资和机械的保养、维修等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开工条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在停工期间,甲方也必须按相应租赁费用计费。

3、乙方负责装载机的进、退场,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机械设备。如果由于乙方机械损坏,修理时间太长,影响甲方施工,甲方有权扣除其停工修理影响的工作日,或视情节辞退另租其它机械,租金不足月可按日结算。

4、机械手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的一切机械事故和安全事故及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5、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械手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没有甲方专职管理人员调遣,杜绝擅自动用挖机,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注意各自的安全。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工程结束,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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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土建工程钢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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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每分项工程的进度,确保质量、安全的有序进行,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将该工程各分项工程分包给各班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承包的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利,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楼层6+1,层高3米,总高度约23米,楼板全现浇。

二、承包性质:包人工费、焊条和扎丝。

三、承包工程范围

1、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

2、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以及技术核定单的全部内容。包括预制构件的钢筋制安工作

四、双方职责

(一)发包方

1、提供建筑材料和施工中所需的起吊机具。

2、负责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的检查与监控。

3、负责各班组和外来单位等的协调工作。负责施工的抄平、放线。

(二)承包方

1、负责所承包内容的施工工作和安排。

2、负责配合施工班组的抄平放线

3、服从施工组的指令和安排

4、负责所承包工作的人力和技术人员的组织、安排和自需的劳动工具的组织

5、待塔机起用日起(含电费)由承包人负责。(各班组按总人工工资摊销,主管人员占20%),若提前交接塔机,节约费用以相同方式分摊给各班组。

(三)、双方责任:如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双方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如工地发生事故,各作业小组都应无条件及时处理好本组的一切事务。

(四)、责任认定:由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认定,按各自承担比例分摊责任。

五、承包单价

按竣工结算面积以每平方米 元进行发包结算。此单价包括塔机基座的钢筋制安,工人的加班工资,人工工资的调整,工人的劳保和福利等经费。

六、工程款的支付

按每月工程进度完成的工程量,(以各栋号主管人结算单为准)以单方量价的90%借支人工工资,剩余部分,待工程竣工两个月内,由发包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给承包方。

七、质量要求与工程返工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图施工,自主更改图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并处以罚款,因施工人员的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返工费用由施工员负责,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而返工的费用、材料费用等由承包方负责。

2、因设计变更而造成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3、14以上的钢筋必须焊接,若不焊接其搭接长度自行负责

4、其他钢筋不按规范搭接者,其损失自行负责,并处理罚款。

5、材料的搭配做到工完料尽,材料搭配不当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八、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组员10元/人次、班组长30元/人次施工员50元/人次、主管员100元/人次

3、酒后严禁上班,违者罚款1000.00元

4、施工现场若有打架、斗殴者、罚款500.00元/次(不计事由,双方都罚),待解决后造事者给予另行再罚款。

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次

6、由上往下抛物者,罚款100元/次

7、如有偷盗行为,罚款20__元/次

九、进度控制

若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若因承包方管理不当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方负责赔偿每日的所有租金和管理员工资(工期期限按发包方的工程进度网络图),若未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工作而影响到下一个工种的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十、本合同签订时,承包方向发包方缴纳人工工资保证金 万元,待工程竣工后三月内退还(不计息),若人工工资不发放给工人者,其保证金一次性作为罚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合同签订后,承包方不得将此工程转包给其他人,否则视为违约,双方终止合同,违约者赔偿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按印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算手续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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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土方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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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将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间”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间项目

1.2工程地点:玉溪市中心城区玉水河畔

1.3工程内容:玉溪市玉水金岸水云间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所包含之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开挖、凿除、修边、场内转运、场外运输、倒土场费用、道路清理、协调当地政府关系等等。

2、工程承包范围

2.1包括图纸、标单所示之全部土石方工程,含一切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折旧、工程管理、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检测费及税费、利润等。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结算时代扣代缴。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1.1地下室基坑挖、凿土石方并外运,工程量按图纸所示面积乘以实际开挖深度计算。

2.1.2开挖深度按现场甲方要求。

2.1.3所挖、凿土、石方类别乙方在报价时自行考虑,所报综合单价视为挖、凿土石方综合单价,实际施工时不再因现场任何实际情况调整综合单价。

2.1.4外运距离及倒土场乙方自行考虑,其费用一并计入报价的综合单价中。

2.1.5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堆土场进行堆土且乙方中标单价仍然维持原价,不另计任何费用。

2.2本合同为闭口单价合同。乙方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随市场人工、材料、机械、燃料等的变动而变动。

3、合同工期

3.1本工程工期为 天。

3.2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工期相应可以顺延,但不计任何停工费用及其他任何补偿费用;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金50000元/天,工期不予延长。

3.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不可抗力、恶劣天气(依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可停止工作)及由此产生影响达二天以上的;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即可办理延期要求,延展工期由甲方核定,乙方不得异议。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须承担延期违约金,延期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五,工期违约金限额为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五。

4、施工质量要求

4.1土石方开挖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要求分区分层开挖。

4.2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乙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时,应先请甲方代表解释,若仍有重大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时,由双方根据责任分别承担。

5、合同综合单价: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元/立方米。

6、合同文本及解释

6.1合同文本包括:

6.1.1本工程投标须知

6.1.2本合同含契约条款及附加条款、补充说明、施工图。

6.1.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

6.1.4确定工程造价的施工图纸、经批准的变更及修改通知。

6.1.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数据、技术要求。

6.1.6投标前澄清解释文件

7、甲方职责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开工条件,开工后按照工程施工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甲方委派 张启胜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对工程工期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 。

7.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7.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资料。如由于乙方措施不当,管理不善造成地下管网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如工程地质或地下管网资料与实际不符而造成地下管网损坏影响施工正常进行,乙方需提供非乙方责任的证明资料。

8、乙方职责

8.1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解决具体事宜。联系电话: 。

8.2按合同约定完成约定之工作。

8.3开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表、施工计划及施工质量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施工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

8.3土石方开挖应与围护施工协调一致,不允许超标开挖。

8.4施工期间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环卫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如因保洁不能满足地方规定而发生的罚没款项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6乙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规及缴交所有税费(包括地方附加税等),亦应履行及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后果、损失及罚款皆由乙方负责。

8.7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停工并与甲方发生争议。如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文明施工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文明施工要求的规定。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9.2、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工完场清。同时,应按甲方的CI战略中对企业形象的具体要求,实施企业形象工程, 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

9.3、如在达标检查中达不到文明工地的要求,乙方必须整改至达标,进入现场必须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土方车在运送和回归的过程中,造成污染道路,被相关部门罚款和导致我项目部被相关部门罚款,均由土方施工队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因此而造成我项目评省文明工地而带来的影响责任。导致甲方被罚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内扣除。

10、付款方式

10.1本工程无预付款,付款采取按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的方式:土石方开挖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价的80%,地下室外围回填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价的20%。乙方在向甲方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同等数额的发票。

11、设计和工程变更

11.1乙方对已确认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施工中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发出对已确认设计进行变更的通知,乙方须按通知进行变更。

11.2无论何种原因,在设计变更通知生效后,乙方将做出下列配合: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3)、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4)、综合单价不调整。

因以上变更,工程变更总量达到10%以上工期可相应顺延,顺延工期的确定由甲、乙双方商定。因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事故、错误定位等事故所引起的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动,乙方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并承担因工期延长而应承担的违约金。

12、决算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工报告,甲方批准后3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办理完工决算。甲方相关部门收到决算报告后30天内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决算完毕,甲方应按合同支付款项。

13、违约处理

13.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甲方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2%计算)。

13.2发生违约事件后,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3.3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已明显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时(主要体现为乙方不能按约定节点完成工程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完成工程量按60%予以结算,工程款在全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予以支付。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做出任何不利于工程事情。

14、施工安全及保险

1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开挖工程中、装运土方倒车时更要注意安全,避免地下管线及人员伤亡。

12.2乙方应做好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12.3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资的损伤或损坏,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它开支,但下述各方面或与之有关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1)、经甲方验收完成的工程。

2)、甲方或非乙方雇员或其它承包人的行为疏忽所造成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坏与损伤,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

3)、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无法避免的财产损坏或损伤。

15、地下障碍物和文物

15.1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应在1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4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5.2其它无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障碍物须由乙方负责清除,不构成工期延误的理由。

16、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17、保险

17.1乙方和乙方聘用人员和机械设备保险及第三人责任险由乙方负责,如有意外及天灾造成工程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7.2乙方人员的身体在现场受到任何损伤,无论乙方是否已申请赔偿,乙方必须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甲方代表,但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7.3乙方使用的劳务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

18、争议

18.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以和解方式解决。如双方不能和解可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玉溪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后结清工程款自行终止。

20、解除合同

乙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2)、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复工,或开工、复工后进行迟缓,或人工、材料、机具设备不足,甲方认为不能按期完工;

3)、乙方违背合同,或有偷工事实,经甲方书面通知改善,仍然未改善者,或发生变故,不能履行合同责任时;

4)、乙方工人技能低劣,工作懈怠或工地负责人不听甲方工程监理人员指挥,而酿成纠纷,情节重大者。

甲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所完成之工程待工程完工再行结算。

21、其它事项

21.1夜间加班:本工程施工时间安排为24小时不间断施工,乙方必须按照此要求拟订施工进度并承担因夜间加班所需一切设备及增加之开支。

21.2工地管理:

21.2.1乙方保证甲方代表的人身安全,乙方所属人员若有对甲方代表的人身攻击,除应负责完全赔偿责任外,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1.2.2乙方必须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工地负责代表人,常驻工地,负责督促工地施工,并应约束工人,严守纪律,如有越轨行动,或触犯地方治安法令引起的纠葛,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每次纠纷的违约金。

21.2.3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应由乙方料理,与甲方无涉。

21.2.4乙方所派工地代表人,非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离工地;如甲方认为乙方所派工地负责人不称职时,要求乙方撤换,乙方不得异议并立即更换。

21.2.5乙方工程人员数量、组织机构等须经甲方核实认可。

21.3工程进行中,如发现下列事情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派驻工地的负责人及工程人员未能称职,致工地秩序混乱,施工草率,经通知更换而延迟不履行者;

2)、工作迟缓,不能依照预定进度进行,经通知改进而无绩效者;

3)、甲方代表或有关人员督办之事项,乙方施工人员概不履行者。

22本合同所发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罚金,甲方有权在给付乙方工程款时扣除。

2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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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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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工程地块土方的开挖、运弃、平整。

二、承包方式

包挖、包运、平整,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

开挖、运输土方_________元/m3(石砂)。

四、工期要求

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自月日开始施工,在天内完成基地土方的挖、运、填土方均需按图纸要求整平。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基地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2、做好水沟和排水设施。达到位置、尺寸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3、回填土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4、土方挖完后须经设计、建设(监理)、公司、质监站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雨季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挡土板。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七、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开挖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八、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本协议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反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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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土方开挖回填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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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甲方将新厂厂址上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含运输)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攀枝花市远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土石方挖、填工程

2、 工程地点:南山园区橄榄坪

3、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场地标高1190.00米以上所有的土石方开挖及场地标高1190.00米以下的土石方回填;

(2)在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理工作;

(3)在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施工道路铺设和挖除工作;

(4)在开挖过程中如遇10平方米以上,厚度在1米以上(含1米)的坚石时,由甲方代表现场确定开挖单价及工期增加。

(5)在土石方开挖,回填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乙方应做好环保、环卫、协调、临设、安全、临时用水、电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承包单价、方量、总价

挖、填方(含运输)按6.50元/m3单价(含税价)包干。乙方另需支付甲方现场施工负责人(1人)工资,工资标准按300元/天计算,天数按施工天数计算(此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土石方挖、填量按成都西南冶金测量工程公司攀枝花分公司20xx年 月 日的测量成果 14 立方米加边坡放坡开挖土石方量的总合为准。工程总价为 2 元。

三、工程技术要求

乙方按工程现状和施工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自行进行组织施工。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场地内的道路维修、场地内及道路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期要求

甲方要求10天工期即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9月30日。另考虑下暴雨及其他一切因素再增加5天,总工期合计为15天。之后,不论何种原因而导致工期拖延,甲方对乙方实行每延一天按总价款的1%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的人员、车辆及设备等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应为此合同的实施对其相关人员购买安全方面的保险并承担费用。

六、工程款拨付

开工后第五天拨付工程总价的50%,其余款项在开挖与回填标高达到1190.00米并经验收后的3日内付请。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八、合同纠纷及解决

如遇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仁和区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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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土方运输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运输,全文共 1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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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土方运输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 (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 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5.3米、车箱宽2.3米、车箱高1.4米运距: 公里 运费: 元/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__%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方运输合同范例2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基坑土方外运(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用车外运至工地外)。

三、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基坑开挖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五、合同单价及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土方外运元/平方米按实际方数乘以单价1土方单价以实方计算;

2本单价含施工时的有关机械台班费用,外运装车等费用;

3本单价含外运泥尾场地清理费用;

4本单价含一切乙方机械进退场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完成量的80%,结算时扣除相关罚款及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

2、当主体基坑到底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完成工程量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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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土方回填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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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宝鸡项目

2、工程地点:宝鸡市

3、工程质量标准:按甲方施工方案、指令及施工图纸施工,达到合格。

二、工程承包范围

龙居1区1#、2#、4#室外土方回填(含土源采购、挖、装、运输到场内指定地点,进行分层压实)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运输车辆、包洗车、保洁、包安全、自带机械、不得转包等。

四、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按照实际用量进行结算。固定综合单价:23元/立方(含一切包干费用,不另计取任何费用)

2、合同中未标出的工程细目,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完成未标出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工程结算和支付。

五、付款方式

所有土方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全部工程款。每支付一笔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属地地税正式的建安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六、合同工期

施工有效工期分两个施工段流水施工,每一施工段施工有效工期分为5天(遇暴雨天与政府禁运日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要求所有的部位必须合格。严格按照甲方安排及图纸、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共同把好质量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予以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有关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水。

2、甲方在施工中负责排水。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付款。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管理、规范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回填土方时,应清除草皮、杂物和排除积水,并应分层夯实,夯实后的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6、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取土场取土,土质不得含垃圾杂物、20以上大石块、淤泥。

7、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200元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8、如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9、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相关手续,承担政府和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并获得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需文件,在施工中遵守市容、城管、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发生违章、处罚等经济罚款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10、乙方为显示信守合同及承包工程的诚意和实力,自愿要求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5000元的保证金。待结算时若乙方无任何过错,没违反合同条约后一并返还。

九、工程结算(按实结算)

1、施工图、设计变更。

2、甲乙双方现场测量资料。

3、经甲方规定的程序审核的工程量。

4、甲方实际签收数量。

十、安全施工

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善后事宜,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止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甲方发出的撤场通知起三日内自动撤场,且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本合同失效。因乙方不作为使得无法完成本合同交付的任务或因乙方行为使甲方名誉、工期等受损,乙方除需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保证甲方发出撤场通知起三日内自动撤场,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本合同履行地(土方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

1、工程结算完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关的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3、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单或(手印)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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