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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规定(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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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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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关于动产抵押物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表

_________号《抵押合同》项下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及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万元)

备注

抵押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建设银行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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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附期限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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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投资经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期限.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丙方作为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借款从事个体经营投资,保证无条件给予甲方固定回报,连同本金合计自借款日起,每____日为壹周期 ,还款 元给予甲方至借款期限日前全部还清,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追回借款。

五、提前还款 借款期限内乙方可提前还款,按第四条约定,按每周期为结算点(未满壹周期计壹周期),扣除已付款项双方另行结算之。

六、违约还款

1.乙方需按第四条约定还款,若当期未还款,按每周期付甲方违约金 元,累计至借款到期日一并合算计入本金,一次性还清。

2.上述所约定的第1条,乙方需偿还金额未付款或部分金额未付款,乙方同意自动累计转为续借款本金,续借期为壹个月,还款约定按本合同约定还款时间周期,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

3.以上所约定乙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则甲方将合算累计欠款金额____日后向法院起诉。

4.还款期限到期后____日内,乙方须主动与甲方协商。

5.诉讼期间利息按月息

七、权利义务 借款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39;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借款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八、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借款方的借款,借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款。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九、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三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本合同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二、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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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对私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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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对私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_______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约定为________年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万元

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_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______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账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

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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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正规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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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大写) 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

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 【附】个人和企业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

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二、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些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三、还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内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四、担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尤其在个人出借款项给公司的时候,为了避免空壳公司陷阱,应要求公司股东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担保时建议约定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时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而避免约定为一般保证,即仅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条件下,出借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没有财产可供偿还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应特别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时,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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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像员工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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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

第四条、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

年利率: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到期还本付息,本合同约定利息合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生效日

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至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附件: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___做为抵押物交于甲方。

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额借款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向甲方全额返还借款款项及应付利息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借据或出具收条结清双方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银行账户往来不作为主张双方债权债务的法定依据。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__年___月____日

以上是关于借款合同公司范本相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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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短期小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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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借款目的),甲乙双方就借款事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签订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________(银行转账现金)方式交付。

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借款人必须出具签署收到钱款的收据。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约定的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为:____月年。

3、(月年)借款利率为:______%。

4、还款日期:乙方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归还本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银行转账现金)。

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约定的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到期未支付本息的,每逾期____日支付本息总额的_____%滞纳金。

7、借款人部分偿还债务的,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9、如有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庆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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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企业间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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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伍(月息)。

第三条 借款期限: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3.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1份,送甲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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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民间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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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款 人:

出 借 人: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

借款担保合同

编号:20xx年(银邦)借字第 号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出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 担保方(以下称丙方):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3层1307室 法定代表人: 李小平 联系电话 :0371-88881309 反担保方(以下称丁方):

1、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2、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3、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 %,期限为 个月,自 年 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收据为准。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 ,借款人应按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提款和还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在本合同生效并办理完合同约定的登记备案手续或将担保物交付相关权利人后3日内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汇入丙方账户后转汇入甲方账户。

本合同项下借款还款付息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 1、每月 日付息,到期偿还本金。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具体还款付息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还款付息时间表。

二、担保条款

第四条、 担保方式、期间、范围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安全,丙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6个月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等费用。

三、反担保条款

第五条、 反担保方式

为确保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丁方各担保人向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

1、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2、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3、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上述丁方各担保人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共同保证。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既有抵押(质押)担保又有连带保证担保的,为连带共同担保。

丁方具体担保人信息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担保人信息明细表;抵押(质押)物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抵押(质押)物明细表。

第六条、反担保期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连带共同保证时,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不一致时,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其他担保方式以法律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反担保的范围

丁方各担保人反担保的范围为:

1、丙方履行保证义务代甲方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款项;

2、上述代偿款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

3、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4、丙方实现追偿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交通费等费用。

第八条、登记、交付 丁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质押)反担保需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办理。需将质押物及权利凭证交付丙方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交付丙方占有。

四、权利义务条款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约定及时付息还本;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3、甲方保证借款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并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同意借款的书面文件。

4、本合同生效后至甲方还本付息完毕之前,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1)甲方转让、出租、出售、赠与、出资(合资)、或以其它方式处分财产;

(2)甲方提前清偿其他债务; (3)甲方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5、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登记、保管、公正等费用;

6、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付息和偿还本金,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追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所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丙方。丁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借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汇入丙方账户后由丙方转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因甲方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要求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无论是否存在其他担保人或是否同时存在其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及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质押等担保),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代偿。

3、丙方代偿后,可向甲方追偿,也可向丁方任何反担保人追偿。丁方提供抵押(质押)的担保人同意由丙方变卖、拍卖抵押(质押)物,变卖、拍卖所得实际价款(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拍卖、变卖等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按以下顺序清偿:支付保管费用、清偿代偿后的利息、违约金、借款本金和利息、支付其他费用。不足以部分,丙方仍可以向丁方其他担保人追偿。

4、丁方担保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抵押(质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丁方各担保人是抵押(质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依法对抵押(质押)物享有处分权。

5、抵押(质押)物不存在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况,并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抵押(质押)期间不得转让抵押(质押)物。

6、丁方担保人应对抵押(质押)物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

五、违约条款

第十一条、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以未偿还借款及利息的总额为基数,自借款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实际归还借款本息止,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如因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累及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向丙方支付代偿款项的利息外,还应以丙方代偿款项的总额为基数,自代偿之日起至甲方偿还完代偿的借款本息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50%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向甲方追偿而支出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借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应以借款总额为基数,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丁方提供的抵押(质押)物存在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存在争议导致丙方无法实现抵押(质押)权的,由甲方和丁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丙方的损失。 六、 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的签订地为: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城国贸大厦1307室,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办公室 。 第十七条、补充条款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留存 份。

「特别提示」本合同各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各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丙方: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丁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还款付息时间表

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合同编号:编号:20xx年(银邦)借字第 号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元

合同各方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

丙方: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丁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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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借款抵押担保合同买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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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抵押人(全称):_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借款金额: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______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借款期限内不变。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______日。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______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担保条款:本借款由______用______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本借款由______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五条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_____、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_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终止: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声明条款: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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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股权担保借款合同书格式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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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担保借款合同书格式范本

出质人(甲方):合作典当行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邮编:

质押权人(乙方):青岛新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28-36-01室

电话:400-619-7007

债务人(丙方):合作典当行实际控制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青岛新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网络新博贷P2P平台,丙方欲和乙方就利用乙方平台融资事宜进行合作。基于丙方与乙方之间的融资合作,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本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以作为丙方利用乙方平台进行一系列融资后按照还款的保证。

甲乙丙各方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进行磋商。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质权利

1.1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为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注册资本金 万元的出资份额,即股权。

1.2本合同项下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权之孳息。

第二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2.1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0

2.1.1乙方按照与丙方签订的居间合同之约定提供的融资租赁金额;

2.1.2乙方向主合同的承租人行使追偿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1.3乙方保管质押权利凭证的费用和实现质押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2甲方同时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违约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第三条 合同的生效

3.1本合同项下权利出质依法律法规之规定需要办理质押登记,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到规定的登记机关办妥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原办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期限

4.1甲方依据本合同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可撤销,期限为:主合同期限届满后两年。

第五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占有

5.1甲方应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材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乙方占有保管。

5.2质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出质权利凭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材料,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质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5.3乙方在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履行主合同之约定后,乙方应及时将出质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权属证明材料返还甲方。

第六条 质押权的实现

6.1约定期间签署的主合同项下承租人违约,乙方可主张质押权利。

6.2乙方在主张质押权利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质押权利进行折价或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也可将质押之权利直接转让至乙方。

6.3乙方依据前款之约定处分质押权利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6.4乙方依本合同之约定处置质押股权,可以优先要求甲方以现金方式购买质押股权,购买价格为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实际应支付的融资租赁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损失及各种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7.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之完全的、合法的、有效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出质权利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7.2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之目的,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具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质押担保的决议,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7.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所出质权利设定过质押、赠与或转让等法律处分。

7.4股权出质,甲方保证做到:

7.4.1出具该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的决议。

7.4.2该公司涉及增资、减资、营业范围变更、质押给乙方的股权增减变更、对外提供担保以及其他涉及重大资产变动事项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7.4.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质押股权。

第八条 乙方的承诺

8.1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权利凭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材料。

8.2乙方主张质押权利时,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在偿还主合同项下融资租赁款的全部金额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的价款退还甲方。

8.3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之商业秘密,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保管与处置所持有的甲方各类资料,不得对外泄漏。

8.4(特殊情况下才有此条款)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配合主合同下承租人的股份上市申请工作:必要时甲乙双方可先行办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但甲方或承租人须提供可供乙方接受的替代质押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出质权利凭证灭失的,应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2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应向对方当事人按主合同项下租赁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并负有继续履行的责任;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不足以保障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3如因甲乙双方的

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双方应在质押担保责任范围内重新签订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以保障主合同顺利实施。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如主合同在执行中被确认无效,则甲方仍应对主合同项下租赁金额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如主合同项下的承租人违约,不影响甲方的质押担保责任,甲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质押担保责任。

10.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做出书面变更;变更方式为签订本合同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10.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0.4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相关约定后或甲方向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合同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登记机关执一份,各份合同内容相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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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实用个人抵押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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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姓名(名称) (以下简称为“乙方”)

(抵押人)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用途: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类型):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产价值:___________元整

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地号:__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数额(当金):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协议)。

月利率:____________ %,月综合费率:____________ %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当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公证处公证,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特别约定

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续当凭证》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典当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二十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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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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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协议

个人向公司借款协议书?什么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借款需要提供担保吗,借款合同纠纷由谁管辖?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看看借款合同,不知道的要来参考一下哦

个人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关于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个人借款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日,从年月起至年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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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银行,信贷,全文共 7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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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__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

(以下称“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羊子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审查,“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经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批准和授权,“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

合同。 第一章 贷款金额、用途及期限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美元)(以下称“贷款”)。 第二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政策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出日卖方信贷试行办法》的规定,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专项用于“项目合同”项下的资金需要。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变更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 第三条 本合同贷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提款计划约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称“贷款期限”) 第四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提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特殊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贷款利率和利息计收 第五条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本合同所执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满一年确定一次。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从首次提款日起,每满一年后执行的年利率,应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的贷款利率执行。

本合同美元“贷款”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执行,按________个月浮动,本合同第一计息期的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个计息期执行的利率,由“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贷款人”按季计收人民币“贷款”利息。“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贷款”账户,并在每季度末月 日以前将利息付至“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贷款期限”内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规定的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人”按季计收美元“贷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将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计收罚息。 第七条 本合同规定的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三章 贷款的提取 第八条 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才能申请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九条 “借款人”提取本“贷款”,应事先向“贷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确定的提款通知书及贷款人要求的有关文件、材料,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条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6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若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款,“贷款人”有权取消本合同所有“贷款”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第一笔提款以后各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3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相应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间内,“借款人”未办理提款手续,“贷款人”有权取消该笔“贷款”直至全部未用“贷款”。 第十二条 未经“贷款人”同意,提款计划不得更改。 第四章 借款人的声明与承诺 第十三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

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借款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四)“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权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七)“借款人”未隐瞒下列任何事件:

1.“借款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或发生了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与其他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重大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与“借款人”有关的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5.“借款人”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6.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十四条 “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并保证,“借款人”应完成下列事项:

(一)“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贷款人”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每年 月底之前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在每季度向“贷款人”报送一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项目”的执行和“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充分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开立专用于上述“项目合同”资金收付的专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应专款专用。

(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调整的行为,均应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

于:

1.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2.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

3.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

4.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5.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六)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债务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七)在法定期限内或“贷款人”要求的期限内,“借款人”应及时办理与“项目”有关的登记手续,并向“贷款人”提供登记文件复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办理。

(九)“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或“项目合同”有关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兑汇票等)存放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处。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任何情形,则“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东分配股息或红利。

(十一)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在得知该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时 日内立即通知“贷款人”,并对所发生的违约事件采取合理、及时的补救措施。 第五章 代理行的参与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专款专用和按期偿还,“贷款人”委托_____________银行作为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代理行(以下称“代理行”)。“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 )进出银(信代)字第________号)。经“贷款人”总行授权,“贷款人”另与“借款人”和“代理行”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以下称“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号:( )进出银(信代)字第________号)。

“借款人”除应遵守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外,还应受“委托代理协议”的约束。如“委托代理协议”与本合同有任何不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贷款人”将委托“代理行”负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拨付、监督“贷款”的使用和“项目合同”的执行,以及将“借款人”的出口结汇资金及时划付至专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人”的“贷款”。 第六章 贷款的偿还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规

定的“贷款期限”内严格按还款计划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情况外,“借款人”如提前还款,应提前________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第十九条 对于任何提前偿还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借款人”应确保“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应专项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借款人”如提前收回“项目合同”项下的货款,应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二十条 如“借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应在“贷款”到期日之前两个月内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展期申请和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同意该“贷款”展期的证明文件)。经“贷款人”审查后,如“贷款人”批准“贷款”展期,“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定“贷款”展期协议。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时应按“贷款人”要求填写汇款单据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注明本合

同的合同编号)。 第七章 担保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采用如下担保方式

由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保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应将本“贷款”项下有关的设备、建设工程、出口货物货物运输以及“项目”运营期间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并且“借款人”应将或安排将保险权益转让给“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偿清之前,“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承保人索赔。由于没有及时通知或及时索赔或未履行保险单项下义务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情况决定保险赔款是否可以继续用于“贷款”支持的“项目”或贸易;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欠“贷款”本息不构成对“借款人”应偿付债务的免除。 第九章 违约事件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提取“贷款”。

(四)“借款人”违反了“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对“借款人”的有关规定。

(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或担保人在有关担保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六)“借款人”或担保人违反了在本合同或有关担保合同中作出的承诺或保证。

(七)“借款人”自筹资金未及时到位。

(八)“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九)“项目”产品质量被认定为不符合“项目合同”规定的标准。

(十)“借款人”在其为一方的其他合同项下严重违约。

(十一)“借款人”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十二)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抵押物或质物贬值、毁损或灭失。

(十三)“借款人”或担保人被合并、分立或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未能做出令“贷款人”满意的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

(十四)“借款人”或担保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

(十五)“借款人”未将以下情况及时通知“贷款人”:

1.其“项目合同”的重大变更;

2.其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经营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3.其会计原则的重大修改;

4.其及其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经济和其他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借款人”的,且在“贷款人”看来可能对“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能力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十六)“借款人”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 上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由“贷款人”作出判断并通知“借款人”。上述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

(二)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三)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货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贷款”的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费用;

(四)要求“借款人”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物、质物;

(五)从“借款人”在“代理行”或其他银行境内外的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币种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划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和利息);

(六)宣布实施或实现有关“贷款”的任何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针对“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二十六条中的第1和2项,除“贷款人”在上述第二十七条项下的权利外,“贷款人”有权进一步行使下列权利:

(一)对所有逾期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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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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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范本

下面是由应届毕业生网推荐的合同范本了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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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第三方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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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三方就借款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一)、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___%。

(四)、借款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一次性偿还借款及利息。

第二条:保证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二)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三)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及出借人,借款人应提供新的担保。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4、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借款人应立即提前偿还全部借款,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

第四条:纠纷解决及其他

(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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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反担保借款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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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一、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款小写: 元,(大写: 圆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 元(大写: 圆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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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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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贷款

第四条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第三章还款

第九条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第四章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第五章保险

第三十条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第六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七章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第九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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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际外汇担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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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担保借款合同

编号: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贷款方)

(以下简称借款方)

(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_____》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贷款。

第二条?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年?个月,自起至止。

第三条?借款用途:为。

第四条?借款利息: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国规定的浮动利率按?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借款偿还:借款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担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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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购房担保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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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注意本合同涉及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的条款。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贷款行咨询,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农业银行客服热线:95599。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特别条款所列各方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基于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 借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二十三条。

1.2 借款用途。

1.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见本合同24.1。

1.2.2 借款人购买房产的具体情况见本合同24.2。

1.3 借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1.4 借款利率

本合同适用之利率浮动幅度、执行利率、利率调整方式等信息见本合同第二十六条。

1.4.1 本合同适用浮动利率,即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浮动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具体见本合同26.1)确定执行年利率。借款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按借款人自下述方式中所选择的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见本合同26.2。各方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

(1)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生效当日起调整。

(2)以本合同26.2约定的月数(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次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一个月,以此类推;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为次月最后一天)为一个调整周期。在一个调整周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借款执行利率自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进行调整,如无借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则自该月最后一天起调整。

(3)自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调整。

1.4.2 本合同执行利率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下浮的,在借款期限内,如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出现连续90天(含)以上或累计18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贷款人有权取消利率下浮,并自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止,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1.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 借款时,各方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1.6 除本合同1.4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形之外,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26.1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确定相比约定更低的执行利率。

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或调整该更低的执行利率的执行期间,亦有权调整或取消该更低的执行利率。

1.7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约定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先决条件

2.1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1)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3)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购房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5)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担保及/或保险的,(预告)登记及/或保险等有关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抵押、保险持续有效;

(6)借款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7)借贷双方在第二十七条约定的其他条件。

2.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借款人未能落实2.1中所约定条件的,贷款人有权采取调减或取消本合同项下借款额度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重新审批、解除本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三条 借款提取

3.1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账户。借款人承诺: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

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导致借款资金支付差错、失败或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借款人自行承担责任。

3.2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按贷款人的要求告知借款资金支付情况,并按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借款资金使用记录和与用款相应的合同、发票及其他凭证等相关资料。贷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借款支付核查。采用受托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限制借款人相关账户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非柜台渠道的自助贷款功能。采用自主支付的,自主支付的适用范围和额度有约定的从约定,未作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法律法规调整个人借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借款人发生信用状况下降,借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违反合同的借款支付约定,以化整为零、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补充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发放和支付,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

3.5 提款回转

3.5.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

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相应的借款资金。

3.5.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借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借款资金。

3.5.3 借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一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 还款

4.1 借款人按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本合同借款本息:即以第二十九条约定的月数为一个还款周期。自借款发放后,每期末月的20日/每期末月借款发放日对应日(具体见二十九条的约定)为还款日。借款发放日没有对应日的,以该还款周期末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选择下述方式之一归还借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借款期数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 (1+期利率)

(2)等本递减还款法:

借款本金

每期还款额= ———————— +(借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___期

(3)第二十九条约定的其他还款方式。

4.2 借款人应于还款日17:00前在第二十九条所述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及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款项。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的,该期借款作

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的,须经贷款人同意,并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

4.3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

4.3.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3.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4借款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借款人承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提前还款。借款人确需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提前归还金额加收一个月的贷款利息(如第三十条就提前还款补偿金另作约定的,则借贷双方按该约定执行)。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5.2 借款人已知悉贷款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与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借款人同意按照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要求将提前还款款项优先偿还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的无担保信用借款,待无担保信用借款清偿完毕后再行提前归还保证或抵质押担保借款。

5.3 借款人应先支付加收利息、补偿金、违约金、罚息、复利及当期借款本息以及其他需要优先支付的款项,再提前偿还借款本金。

5.4 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最低数额为壹万元,并重新计算剩余借款的每期还款额和还款期限。

5.5借款人与贷款人就提前还款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六条 债权债务转让

6.1 贷款人有权依法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有权选择是否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6.2 贷款人或中国农业银行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授权或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或将本合同项下借款划拨归中国农业银行其他分支机构承接管理,借款人对此表示认可,贷款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再征得借款人同意。

6.3 借款人要求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按贷款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借款人声明与保证

7.1 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购房行为真实性,保证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7.2 借款人声明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配偶或所购房产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7.3 借款人未向贷款人隐瞒任何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和担保负担、诉讼、仲裁、其他行政程序或索赔事件。

7.4 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监督检查和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 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归还借款本息和支付有关费用,不将借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银期转账、银商通等具有股票性质账户或供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使用的签约借记卡。

7.6 借款人未按约定及时归还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和费用的,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依据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不得划收的账户除外。

7.7 当借款人、保证人、抵押物出现本合同21.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7.8 接受贷款人的贷款管理检查与监督。

7.9 发生下列事件时,借款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改变住所、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信息;

(2)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或者已经被确认无效、解除、撤销;

(3)售房人无法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或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4)借款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或因违法行为涉入刑事案件;

(5)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7.10 借款人实施下列行为,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可以参与实施:

(1)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

(2)借款人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的其他重大不利情形。

7.11 借款人不以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等任何方式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不从事损害贷款人利益的其他行为。

7.12 借款人同意接收贷款人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借款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以免借款信息泄露。若未来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执行。

7.13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可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借款人和担保人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7.14 借款人需要转让所购房产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转让的,所得款项首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7.15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各方约定行使其他权利、履行其他义务。

第八条 合同中止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至借款发放前,若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的权属、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或者出现可能导致借款人还款能力恶化的事项,贷款人有权决定中止本合同的履行或终止本合同。

担 保

第九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方式见第三十一条。

9.1 保证

9.1.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9.1.2 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1.3 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项下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9.1.4 保证人声明、保证和承诺:

(1)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贷款人对保证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3)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关款项抵偿债务;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保证人行使抵销权或扣划相关款项的,所抵销的债务及

抵充顺序或扣划相关款项,由贷款人确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发生以下事件时,保证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保证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保证人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或因违法行为涉入刑事案件;出现本合同21.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或者已经被确认无效、解除、撤销;出现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5)除延长借款期限、增加借款本金金额两种情况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协议变更本合同担保条款以外其他条款,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变更而减免;

(6)保证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保证责任;

(7)保证人变更主体资格、资本结构、经营体制,或者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者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者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保证人应提前十五日通知贷款人,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相应债权保全措施。

(8)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9)保证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保证人的给付不足以清

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保证人同意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1.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约定足额清偿债务;

(2)贷款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保证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保证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5)借款人、保证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保证、承诺或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9.2 抵押

9.2.1 抵押人与抵押物共有人同意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所列财产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抵押房地产的权属证书尚未办妥,则“房地产权属证书编号”等尚不能确定内容在本合同签订时不需填写。

9.2.2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加工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9.2.3 抵押人声明、保证与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物可依法流通或转让;

(2)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或其他影响贷款人行使抵押权的情况。抵押期间,抵押物出现被查封、扣押等影响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情形的,抵押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3)抵押人已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出租、设定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6)抵押人发生或知悉7.9和9.1.4(4)所列事件时,将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7)抵押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9.2.4 抵押物占管

9.2.4.1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抵押物,贷款人有权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9.2.4.2抵押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需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9.2.4.3 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9.2.4.4 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9.2.5 抵押(预告)登记

9.2.5.1 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所述财产设立抵押,抵押人、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协助配合贷款人按相关登记管理机构规定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预告)登记。抵押人、借款人的协助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人以本合同项下借款所购房产作抵押,且未委托售房人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在贷款人通知的期限内办妥房地产权属证书;

(2)依据当地登记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书、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

(3)按贷款人通知时间到登记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办理登记。

9.2.5.2 抵押物的预告登记证明、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预告登记后,自抵押物权利证书办妥之日起,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期限内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9.2.5.3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在抵押物办妥房屋权属证书前,将所持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交由贷款人保管;同意在办妥抵押物房屋权属证书后,办妥抵押登记前,将房屋权属证书及所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交由贷款人保管。

9.2.6 抵押权转让

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抵押权。贷款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9.2.7 抵押权的实现

9.2.7.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贷款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并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

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约定足额清偿债务;

(2)贷款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借款;

(3)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5)担保期间,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保证、承诺或义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9.2.7.2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人/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9.2.7.3 抵押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抵押权人确定,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2.8 关于抵押房屋拆迁的特别约定

10.2.8.1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屋发生拆迁、征收或类似情形(以下统称“拆迁”),借款人、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10日内通知贷款人。

9.2.8.2若拆迁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借款人、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以拆迁调换的房屋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贷款人为调换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应当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9.2.8.3 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关协议。

9.2.8.4 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条承诺或约定的,应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比例见本合同第三十四条,同时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担保责任。

9.3 阶段性保证担保+抵押

借款人以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房产做抵押的,由第三十一条约定的阶段性保证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除阶段性保证人按第三十五条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外,其他有关保证和抵押的约定按9.1、9.2约定执行。

违 约 责 任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在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人、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11.1 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伍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调整。

11.2 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

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壹佰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核查贷款用途或违约使用之日无法查明的,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调整。

11.3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11.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提前行使担保权,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并有权在遭受损失时要求借款人、担保人全额赔偿。

(1)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借款;

(3)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4)借款人、担保人声明不实或违反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5)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6) 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人债权或担保权实现的情形。 11.5如借款人对其家庭范围内房产套数声明不实,贷款人有权依借款实际发放日的法律法规规定,对本合同项下借款适用的利率进行调整,该调整自借款发放之日起生效,并无需另行通知借款人。贷款人有权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提前偿还借款数额为:依借款实际发放日的法律法规,购买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约定房产所需首付款与借款人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2)向借款人追缴应付未付借款利息。应付未付利息金额为,依调整后的借款利率计算,借款人在已履行的合同期限内应付利息金额与已付利息金额的差额。

11.6 非因贷款人原因造成房地产权属证书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办妥,或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申请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提出,或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抵押预告登记未在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办妥的,借款人、抵押人应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对借款剩余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伍的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上述违约金,并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1.7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声明与保证或其他约定,造成贷款人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1.8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其 他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售房人之间就本合同第二十四条所述房产的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方面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合同项下所有承诺、声明、保证、义务和责任等约定仍应正常履行。

第十三条 借款人与售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变更、撤销、解除的,贷款人有权根据情况单方面解除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本合同被解除时,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要求售房人将借款人结欠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由售房人账户直接划至贷款人指定账户,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如售房人将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直接返还贷款人,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其他剩余债务;如售房人未将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直接返还贷款人,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或/和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任何迟延或违约行为作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本合同项下贷款人应有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限制或损害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也不视为贷款人对延误或违约行为的认可/许可,不视为贷款人现在或未来放弃采取追究或救济行为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贷款人为追索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款项时,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保险

17.1担保物是否办理保险以及险种、期限等内容由各方当事人另行约定。商定办理保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17.2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义务。

17.3抵押期间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17.4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费用收取和承担

农业银行的服务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和调整,并在营业场所和门户网站公示。农业银行将严格按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调整的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农业银行调整服务价格或变更服务合同,借款人不同意的,可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合同内容。为履行本合同需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由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各方协商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9.1 本合同生效后,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约定,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9.2 借款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利率种类、保证人、抵押物、还款账号等借款要素的,需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

20.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第三十八条约定的方式解决。

20.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21.1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1.2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或担保物出现权属纠纷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

21.3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人指向对象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涉及业务术语的,各方同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惯例办理。

21.4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级次调整,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形态分类及其调整、贷款逾期信息等)和借款人、担保人的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适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使用。任何适格第三方因信赖或使用上述信息对借款人、担保人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贷款人不因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21.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任何法律法规的颁布或修改,导致贷款人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部分条款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因此所产生的责任由各方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各方协商确定。

21.6借款人和担保人应留存真实有效的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更,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因借款人和担保人留存信息有误或未及时通知贷款人变更信息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1.7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解除权或扣划相关款项(约定还款账户扣划除外)或解除权的,借款人、担保人的异议期间为

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之日起计算。

21.8本合同所称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

21.9其他约定见本合同三十九条。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数见本合同第四十条。

第二部分 特别条款(涉及选择项的,请划√选择)

合同编号:

特别条款用于确定前述通用条款的相关内容。各方当事人承诺严格遵守以下约定内容:

第二十三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十四条 借款用途

24.1 借款用途为□购买房产/□归还购买房产的借款/□ 。

24.2 借款人购买的房产位于 ,购房合同编号 。

24.3 借款人声明:上述房产为借款人家庭(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范围内的第 套房产。借款人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理解并自愿承担因做出上述声明产生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借款期限 个月,实际借款期限和具体起止日期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第二十六条 借款利率

26.1 借款执行利率以借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 (上/下)浮百分之 (大写)后确定。26.2 借款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执行利率按1.4.1约定的第 种方式进行浮动,选择1.4.1条第(2)种方式的,利率调整以 (1/3/6/12个月为一个周期。

第二十七条 其他先决条件为 。

第二十八条 借款提取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申请并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直接划入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二十九条 还款

本合同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周期为 ______个月,还款日为每

期末月的借款发放日对应日。

借款人的还款账户账号/卡号 。

第三十条 提前还款

借贷双方对提前还款的特别约定为 。

第三十一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以下 所列担保方式:

(1)保证。由_______(保证人全称)按9.1约定提供保证担保。

(2)抵押。由在本合同签章的抵押人按9.2约定提供抵押担保。

9.1和9.3约定提供保证担保,由在本合同签章的抵押人按9.2和9.3约定提供抵押担保。

第三十二条 抵押

第三十三条 抵押(预告)登抵押人应协助配合贷款人按以下第 项的约定办妥抵押(预告)登记: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办妥抵押预告登记,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办妥抵押登记。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办妥抵押预告登记;自本合同第二十四条所述房屋满足借款人与售房人约定交付条件之日起 日内办妥房地产权属证书。自房地产权属证书办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保险

借贷双方对抵押物保险的约定为 。

第三十五条费用收取和承担

各方对费用收取和承担的特殊约定为 。

第三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第 种。

(1)由 人民法院管辖。

(2)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三十七条 其他约定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贷款人代为办理以下 所列事项并支付相应代办手续费:

(1)委托贷款人从售房人处代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同意在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前,由贷款人留存房地产权属证书。

(2)委托贷款人办理以本合同项下对应所购房产的抵押预登记手续及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借款人壹份,贷款人壹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担保人声明:贷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关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借款人: 身份证: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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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书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金融,全文共 1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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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书范本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 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按______个月浮动。乙方每三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 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__次还清。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帐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于(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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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借款合同补充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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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 年冲还贷字第 号 )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 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 __年 __字 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 年 _字第 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对于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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