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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洛夫寓言故事读书笔记怎么写(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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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和大树》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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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先生的《孩子你慢慢来》中的安安才几岁,一个刚开始做母亲的妈妈充满欣喜和好奇的看着儿子的成长,岁月悠悠,可爱的安安已长成亲爱的安德烈,在《亲爱的安德烈》中,母子的书信交流,龙应台对正处于叛逆的青春期孩子的教育给我深刻的启示。

读了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有一种找到了知音的感觉,更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书中那些关于父母与子女的关联的描述,那些在我独到的见解令我耳目一新,书中那个既有成人的老道,又不乏孩子的偏激,既睿智幽默,又不失天真烂漫的安德烈更是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在此书中作者讨论的话题包罗万象,例如对感情世界的迷惑、自我价值的追结、对全球化的看法及讨论,也有读者的回应引申出人省思的议论。不仅仅动人,而且涤荡人的胸怀啊!

现实生活中,孩子的教育问题令多少人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压抑?身为教师的我也不知道如何去触动孩子的心灵,《亲爱的安德烈》中母子之间的睿智对话,触及了我的神经。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对孩子的尊重和肯定是多么的重要:菲力浦在第34封信《独立宣言》中总结归纳出一个十分精辟的结论:欧洲人看人是看年龄的,只要满十四岁了,连老师也要用“您”来称呼学生。但是,中国的家长和老师却往往忽略孩子的年龄,而是刻意的去强调辈分、尊卑,不管孩子是不是已经长大了,只要站在爸爸、妈妈或是老师身边,他的身份就永远只能是“孩子”,永远不能得到尊重,永远只能选取服从。难道在中国人眼里,孩子只能算一个成人们随身携带的物件?中国人之因此不肯尊称一个14岁以上的少年为“您”,仅仅是为了保全那点少的可怜的面子吗?顺着菲力浦的遭遇探究下去,我又发现了一点,那就是中国的父母在夸赞孩子时总是对他的父母说:“你的儿子真厉害!”,“你的女儿真棒!”诸如此类,真是可笑,这到底在夸谁呢?由此看来,在东西方在对待孩子的观念真的有着巨大的差异。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篇章是《给河马刷牙》,资料是作者安德烈对他的母亲说:“我觉得我将来的事业必须比不上你和爸爸……,要理解一个事实,那就是,你有一个极其平庸的儿子。”而龙应台回答:“对我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你是否有成就,而是你是否快乐。我要你用功读书,不正因我要你跟别人比,而是正因我期望你将来能拥有有选取的权利……”“平庸”是跟别人比,“心灵的安适”是跟自己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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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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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观看了一部爱国主义教育片《小兵张嘎》,影片主要讲了张嘎从普通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八路军小战士的历程。给予我很多启发。

最初,嘎子和他的奶奶相依为命,是个懂事的孩子,每天都帮奶奶做事。之后,因为日本鬼子杀害了嘎子的奶奶,还抓走了在嘎子家养伤的八路军老钟叔,所以,嘎子变成了一个痛恨日本鬼子、渴望加入八路军的少年。后来,嘎子终于加入了八路军,并且在部队受到了教育和锻炼,使他成为了一名机智勇敢的八路军战士。

看完《小兵张嘎》这部影片,再回想一下自己,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张嘎虽然出身贫寒,却十分坚强。他没有贵重的玩具,没有美味的零食,他也不可能受到教育,可以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学习,他的童年是在枪林弹雨中度过的!但是生小兵张嘎读后感450字活的苦难并没有让他退缩,他变得更加坚强和自信,更加乐观与勇敢!拿自己和他一比,真是天壤之别,我显得是多么渺小。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现在我们有幸生活在这样没有战争的时代,生活的条件变好了,父母、老师对我们关怀备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呢?还有什么理由在生活中的困难面前气馁呢?

如果我们都能像嘎子一样勇敢地挑战所有困难和挫折,不达到自己的目的誓不罢休,我们就能战胜前进中的一切阻碍;战胜所有困难;战胜所有不可能完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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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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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书架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散发着淡淡的书香,书香中蕴含着黑人追逐自由的执着,母爱的力量,忠心耿耿的悲剧下场……朱自清先生说得对,黑人,白人,黄种人都是人,都是平等的,无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追逐自由的权利,关键是自己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先生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先生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要将汤姆叔叔,还有伊莱扎唯一的儿子哈里当钱一样,把他们贩卖给赫利。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奴,无论主人怎样处置他,他也毫无怨言,但伊莱扎并不是,她是一个勇敢去追逐自由的女子,所以母爱让她有意识地带着孩子逃走,最后成功抵达加拿大。汤姆一次一次地被人贩卖,在一路贩卖的“旅途”上,汤姆认识了纯洁得就如荷花的伊娃,伊娃很喜欢这个曾逗她玩的汤姆叔叔,就连她父亲对汤姆也非常满意,汤姆以为这下他可以抱回回家的希望了,可好景不长,伊娃因病重而永远地合上眼睛,男主人给人杀害了,黑奴的自由的权利就交给了自私的女主人了。汤姆最后一次被贩卖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的黑奴生活了。后来,他在这里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强烈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死亡,当乔治少爷赶到的时候,汤姆叔叔已给莱格里鞭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随着乔治少爷的祷告悄悄地走向那没有奴隶,没有痛苦,只有平等相处的天堂,那幸福的天堂……

汤姆叔叔已经给“黑奴贩卖是理所当然”的认识洗脑了,就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权利去争取自己的自由,所以才被人任意控制,最终以结束生命告终。而勇敢去追求自由的人,却往往会遇到一所不到的惊喜,最终能实现自己想要的东西。

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不但需要你辛苦的付出汗水,有时还要你抱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那份决心才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不能只等着天上掉馅饼,而是勇于追逐才可以获得成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600字

十九世纪末叶,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

这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许多温馨感人的情节!好了,不多说,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动、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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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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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拥抱幸福的小熊,读着读着,我情不自禁的留下了眼泪。

里头的主人公叫小念,原本她和她妈妈和爸爸可以生活得很的很幸福,但这时小念的爸爸却甩下她们母女走了。这让小念收到了很大的打击,还好,她有一个茶色熊公仔每天接送她上学下学,这让别人以为他是神经病,她的同学也经常嘲笑她,说她和一个什么也看不见的小熊说话。但在她的生活中也遇到了许多好人,林医生,林莫阿姨,咪咪姐姐,还有她的知心好友霍雨欣。他们都给予了小念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这让小念感到万分亲切。

林医生预言说她会有很多的小熊和很多的幸福,最后尽然全灵验了。

最后我要说的是:拥抱小熊就是拥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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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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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去反复思考同一个问题,不要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一个人身上,你还有父母,有朋友。

认识我的人以为我很静,了解我的人以为我很疯,只有懂我的人才知道其实我很忧伤。

你随时要认命,因为你是人。

不要和一个人和他议论同一个圈子里的人,不管你认为他有多么可靠。

秋天在落叶里,落叶在秋天上,秋风颯颯,是谁遗忘了幸福的方向?为何忘了那么久的事,会在不经意之间惊醒岁月的封尘,然后没有任何原因,就回到了从前。

往事留下我温婉的笑容,覆盖的灰尘早已死去。

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以彼此为不可替代;我们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那样用力的爱,直到哭了出来。

你走后我总对自己说:我会找到个更好的,其实我只不过是叫自己别哭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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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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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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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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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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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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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作者是萧红,她的原名叫张乃莹。文章写了她年幼时在祖父花园里的一些事情,看起来写得很散,但突出了其中心——自由。在祖父的园子里,可以不受一点拘束。文章用最简朴且童真的语言写出了一些顽皮的事。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感觉写得太散了,有些地方重复啰嗦,比如第17自然段中的一些句子:“黄瓜愿意开一朵花,就开一朵花,愿意结一个瓜,就结一个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我觉得很奇怪,这么啰嗦的语言它究竟好在哪里呢?我又反复读了几遍,渐渐地,发现前面有一句话:“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一切都活了。一切都自由了。”这段话概括了整篇文章,也点明了中心。再反复读这些句子,突然感到那些黄瓜啊,玉米啊,一切真的就是那样的自由,我觉得,是作者心里感觉自由自在,才看什么都是自由自在的。我好像也跑到祖父的园子里去了,这是一个多么自由幸福的花园啊!那些漏洞就在不经意间溜走了。

我最喜欢4—13自然段。最能体现出那种不受拘束的,就是“我跑到屋里,拿了一个谷穗,远远地抛给祖父。”看起来作者对祖父是不礼貌的,但就是这种不礼貌才体现了与祖父之间的亲密,也看出祖父对作者很宽容,读到这里,我不由想到我在爷爷面前也是很放肆的,我感受到作者在这里是多么自由自在啊!

这篇文章使我懂得了其实用简朴、天真的语言也可以写出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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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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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一篇小说,关于动物的,很有意思。

我感谢马术表演家娄阿甲想到了办法让白珊瑚免去了屠宰的厄运,我敬佩白珊瑚的勇气,它在娄阿甲的坟前苦守,可能是为了还当年的‘债’吧。进入正题。

娄阿甲和白珊瑚可为是一对‘朋友’,娄阿甲是马术表演师,他的马,便是白珊瑚,他与白珊瑚有深厚的友谊。那次,他们来到一个地方表演马术,这次表演有很多高难度的动作,但他相信白珊瑚会完成的,在一系列动作就要完成的时候。灾难不幸发生在了他的头上。在最高难度一个动作时,一条花蛇窜了出来,白珊瑚(包括其它马)都害怕蛇,白珊瑚一个激灵。娄阿甲被甩了下来,临近死亡是,他让马戏团不要屠宰白珊瑚,马戏团同意了。

白珊瑚成了罪马,他身上背负了一条人命。尽管娄阿甲在临终前已经原谅了它,可它还是无法释怀吧。他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娄阿甲在它身边,20xx年的友谊,他们已不是普通的主仆关系,他们是亲人,他们是朋友。白珊瑚终于离开了马戏团,白珊瑚找到娄阿甲的坟,在坟前苦守。最终他变成了一匹野马。

我佩服白珊瑚,动物的情感好真实,喜欢便是喜欢,他可以为了赎罪而苦守坟。我们人又有几个可以做到?动物的情感在我们人身上好难寻找到?说我们不重情义,可我们又不是,只能说我们没有动物真实。没有动物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不喜欢的断然。

我喜欢动物,我承认我没动物真实。但我会记住,我会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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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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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朱自清是位诗人,也是一个散文家,又是一名学述界的学者。

《荷塘月色》算的上是名篇,使人久久不忘,就在于写出了景致。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煤路”读到此处,我的脑际中不知不觉的浮现出一条小路,曲曲折折。

“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这一句话看似矛盾,并非矛盾,朱自清先生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描写的,使人耐人寻味。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直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泻字用的极好,如果换成我们的话,可以用个散落就已经不错了。它值得我们去学习。

“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此段运用了对比手法。使人情不自禁的想起夜空中悬挂的月亮的月光使黑影也变得斑驳起来。

《荷塘月色》中有许多地方还运用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甚至梁元帝的《采莲赋》也被朱自清运用到恰到好处,结尾还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

《荷塘月色》写的好。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写得很好,他虽然只活了50岁,但是散文领域留下的遗产,值得我们去学习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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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屁孩日记》500字读后感

范文类型:日记,读后感,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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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美国普通初中生格雷的日记。他因为自己个子矮而显得有些自卑,可是他又喜欢时时处处和别人耍小聪明,想投机取巧和偷懒。有一次,他妈妈给他买了个日记本,他就幻想着等他长大后如何拿这个日记本去面对蜂拥而来的记者。于是,他的日记生活开始了……

从分班为了能轻松点,想耍小聪明分到基础班,到半夜听歌忘记插耳机插头;从他爸爸让他出去活动他却拿水龙头将自己淋湿来假装出汗,到“虫子事件”事发后嫁祸于他的好朋友——罗利,我感觉他不像是一个好孩子。当然,他的以上种.种行为结局就俩字儿:不成。但就是这个不懂事的初中生,让我理解了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有不如意之事。比如有一次我三年级的时候,考试只考了70多分。卷子发下来的时候,我发现每道题答案都对,可就是只写了答案,没写答,没写单位名称,甚至连算式都没写。我找老师评理,当然,要我有理那是不可能的。倒是我回家之后就干了一件事:哭,一直哭到7点才开始写作业。可是哭并不能解决办法,我就改正了错误,再有一次考试中考了100分。

还有一次,是我的品社书丢了。我到处找都找不着,就这样折腾了一个星期,我的科学书又弄丢了。我感觉很失落,怎么好端端的就弄丢两本课本了呢?我暂时放弃了寻找。可就在第二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架的夹层中发现了这两本课本。

对这些生活中不如意的事情,我就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一种生活态度,那就是一种轻松的态度。我们在生活中也可以拥有这种态度,对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不失望的态度。像书中的主人公格雷一样,即使调皮,但对待生活永远是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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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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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我一直在你身边》这本书的书名的时候,就觉得特别暖心。很多时候,美丽的情话不是说一句我爱你。而是说一句,我会一直在你身边。人的一辈子谁不想等一个愿意守护自己一辈子的人呢?

傅北辰第一眼见到程园园的时候,便知道她就是他要遇见的人,要相守一辈子的人。傅北辰时常会梦见千年前的自己,但片断模糊,他记不清楚千年之前到底有没有负了宛玉,这让他难以入眠。尽管记忆已经模糊了,但他知道他这一生,只认定一个人,程园园。

像大部分韩剧中,总会有一个被称为暖男的男二号,无疑程白便是这个男二号。但他不是暖男,对所有事情都很冷淡,挖苦讽刺程园园是他的一贯作风。在漫长的童年中,程园园很喜欢程白,一直粘着他,放学就跑到程白的学校门口等他,把她认为最好的都送给程白。只是程白就是不领情,还很反感程园园的这一系列行为。有一次,有歹人想用钢管偷袭程白,程园园为他挡下了这一棍钢管的时候,程白似乎也没有一丝感动,并未对为他受伤的园园表现出应有的关心。园园也因此心灰意冷,她不知道程白是为了不牵连她,而选择了冷漠她。

在我看来,园园一路走来都是幸运的。他有一个爱她如命,一直帮助她的傅北辰。还有一个虽然说话刻薄,但一心想守护她的程白。也许这就是千年前,宛玉的善心得到的回报吧。所以,她今生注定和他们俩相遇,也注定会负其中一人。

程白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年少的时候,就是厌烦程园园。无论程园园对他有多好,他就是喜欢不上她。后来,喜欢上了,程园园却不喜欢他了。看到最后,才明白这都是千年之前留下来的缘由。千年之前,宛玉就是如今的园园,她执意要买下作为奴隶的玄白(如今的程白),并放他自由。宛玉最后因失意的爱情而殉窑,她为情而死,被窑火烧得灰飞烟灭,魂魄注定是损了。若是要护她转世不痴不傻,须给她一魄。玄白义无反顾的给了她这一魄,所以他生生世世都不懂情爱,每一世都将孤独终老。直到哪一世,宛玉遇到那个人,把欠她的情还给她,两人相亲相爱,玄白才能得回那一魄。也就是说,程白不是不爱程园园,而是他没有情欲,不懂爱。所以当程园园遇上傅北辰,并且相爱时,傅北辰欠她的情还她了。程白才明白自己是爱着程园园的。只是这时的程园园已经不再喜欢他了。所以,这一世,程白注定孑然一人。

他们三人的早在千年之前就已经相遇,只是程园园和程白没有千年前的记忆,而傅北辰则带着千年的记忆去寻找宛玉。这一世,傅北辰终于没有负她。

那下一世呢?她会和谁在一起呢?是和傅北辰继续前缘,还是和已恢复情欲的程白在一起呢?这样的未知,谁都不知道。

但是无论轮回多少次,傅北辰一直都在,程白也会一直守护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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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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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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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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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的日子有多漫长,安宁的日子又会有多久,这是托比发出的呐喊,岁月会改变人,会让人变得成熟、稳重。

橡树对于只有1。5毫米的托比来说,任何树洞都可以躲藏,可是偏偏自己从小到大的挚友背叛了托比,他无依无靠,陪着他的那片星光都为他悬起了心。

活泼、挂念父母的小托比,天真,勤快、聪明的艾丽莎,肥硕、残暴的乔。密西,正直、阳光的尼尔。阿芒,每个角色无不展示着自己的魅力。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托比的民族定居在大橡树,托比在这广阔浩瀚的橡树王国里无忧无虑地成长着,他的父亲为了保护橡树的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发明的技术问题,为此全家被流放,继而父母被捕入狱,只有托比一个人得以逃脱,面对族人的追捕,他遇上了艾丽莎,艾丽莎想尽办法只想让托比见一眼离别多时的父母,故事由此开始……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托比的经历不仅让人打起寒颤,托比遇到了可怕的黑寡妇蜘蛛,她用尖利的爪子拍打着树枝,恨不得立刻把他拍昏过去,用吸盘把他吸进去还不容易死里逃生,想向奥尔梅西夫妇求助时,却遭到了他们的背叛,乔。密西的队伍差点就让托比成了狱中犯人……这些都让托比惊悸不已。

这漫长的日子还有多长,安宁的日子还有几天结束?日趋成熟的托比让我深有感触,他面对困难总是能迎刃而解,持之以恒,若是我,便会因为见不到父母而伤心欲绝。托比从哪一面看都是坚强的,我认为他还是个孝子,总是想救出父母。艾丽莎也散发出一股英气,如当年武丁皇帝的妻子妇好一样,在面对困难时冷静对待,让托比一次次逃过灾难,艾丽莎在我看来和托比一样坚强。他们用自己的恒心、孝心、天不怕地不怕的英气找到了自己最终的出路,这是让我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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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詹天佑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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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三只小猪》的故事。书中讲的是:从前,一只母猪生了三只可爱的小猪。母猪对它们说:“你们已经长大了,该自己生活了”。小猪说:“好啊”!妈妈又说:“记住,你们的第一件事就是盖房子。”小猪说:“记住了”。第一只小猪出门碰到一个抱着一捆稻草的人,他上前请求说:“亲爱的人啊,请你把稻草给我,让我盖一座房子吧 ? ”那人就把稻草给了小猪,小猪用它盖了一座舒适的房子。狼从它门前经过说:“小猪,小猪,快让我进去”。小猪说:“我可不让你进来”。狼说:“那我就把你的房子吹跑”。

于是,狼吹呀,吹呀,吹倒了稻草房子,一口把小猪吃了。第二只小猪出门遇见了一个抱着一捆柴火的人,它上前请求说:“亲爱的人啊,请你把柴火给我,让我盖一座房子吧 ? ”那人就把柴火给了小猪,小猪用它盖了一座漂亮的房子。狼从它门前经过说:“小猪,小猪,快让我进去”。小猪说:“我可不让你进来。”狼说:“那我就把你的房子吹跑”。

于是,狼吹呀,吹呀,把柴火盖的房子吹倒,一口把小猪吃了。第三只小猪出门看到了一车砖,他对拉车人说:“亲爱的人啊!请你帮我盖一所砖房吧 ? ”那人说:“好啊!”房子盖好了,狼又来了,她说:快让我进去。小猪说:我不让你进来。狼说:“我把你的房子吹跑”。狼鼓起腮帮子,吹呀 , 吹呀,可是房子怎么也吹不倒,狼生气了,从小猪家的烟囱里爬进去了,一下就掉进开水里了。小猪盖上大锅盖,再压上重东西,一会儿就把狼煮熟了。小猪还吃了一块狼肉呢!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肯动脑筋,坏事就有可能变成好事。同学们,我们在学习和做事时都要动脑仔细思考、分析,才能成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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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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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带了一套书回家,我一看是一套历史书,还是厚厚的七本,它们的书名叫《明朝那些事儿》。我心想:又是一些枯燥的历史书,还这么多,又这么厚,什么时候才看的完啊?妈妈还强力推荐:“看过这套书的人都说写的很好看,你一定要慢慢看、细细读!”我只好应着妈妈的要求,心不甘情不愿的捧起了书。

翻开《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页,我就随着作者来到了1344年。朱元璋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和尚,通过自己卓越的军事才能_元朝的统治,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朝代——明朝。明朝从创建到灭亡经过了三百年。这本书对明朝17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对战争、_治、当时的经济政治制度等用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进行了细细的描述。

在书中描绘了一系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雄人物。如“不世出之英雄”李如松,临危受命敢当大任的名将李舜臣,是死不退、以身殉国的老将邓子龙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被人家称为“海青天”的海瑞,百姓们为了能见“海青天”一面,可以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磨破了十几双鞋,徒步赶到京城。海瑞两袖清风,廉洁公正,想到的事就义无返顾的去做。最后他因为直言犯上,被罢官。抄家时家里只有几件补满补丁的破衣服。在百姓的心中:海瑞就是一位能为百姓着想,不屈服于的好官。

这套书作者写得也非常有特色,不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都枯燥、看不懂的。它简单、易懂、语言幽默,情节生动。作者还时不时的调侃几句。原来历史书也可以这么好玩、好看,真可谓是轻轻松松读历史,舒舒服服品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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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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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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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史玉柱我的营销心得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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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拿到一本书的手稿《史玉柱自述:我的营销心得》,算是史玉柱唯一公开的著作,离公开出版还有一段距离,提前给大家曝点干货。

史玉柱是一个产品和营销的高手,可能是中国这些产品家里最接地气的,有的方法很土,却很管用。对史玉柱,我不仅关心他的产品真经,更关注他真刀实枪的工具。

从产品角度,史玉柱是一个深耕用户的人性大师,而且被认为是“暗黑系”的,其实,他也是“苦逼系”的,1万小时法则的辛苦践行者:

1、最好的策划导师就是消费者

史玉柱:不仅送礼这个概念是这么到老太太那儿聊出来的,我觉得整个过程都离不开消费者。我一直跟公司内部的人强调,最好的策划导师就是消费者。我每出一个广告语,每拍好一个广告,比如像老头老太太那个电视广告,我拍出来之后,就把全国分公司经理、总部的骨干全部召集到一起看。最后上不上我有否决权,但是我没有同意权。五六十个人投票,只有2/3都举手了,说好了,才能播。

工具:每周访谈50个消费者。史玉柱公司内部有规定,所有广告部的人,所有搞策划的人,必须要每周访谈50个消费者。史玉柱要求全国各地的分公司经理、总部的部门负责人,每个月都要访谈30个消费者。而且会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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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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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读了《小桔灯》深受感触。那里的小姑娘更是让我深深敬佩。

本文主要讲了一位与我素不相识的小姑娘,在家庭困难时镇定、勇敢、乐观的面对,用弱小的身躯,撑起了整个家。最后,又以小桔灯相送,让“我”的眼前一片光明,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读了这篇文章,我仿佛看见了一个令人怜惜的女孩,但她并不消沉,并不脆弱,在她父亲失踪,母亲重病的情况下,勇敢地担起了整个家庭。她坚强、乐观、镇定,她的精神给人带来极大的震撼,同时给予我力量,让我觉得前面一片光明,那一句话也一直回响在我的心田:“天黑了,路滑,这盏小桔灯照你上山吧!”。这小小声音里,包含了多少,她的善良;这短短的一句话中,包含了多少,是她对明天的向往,对美好生活的无限渴望!在黑暗中,明灯指引我们方向,热情帮助我们勇敢面对困难,乐观使我们轻松走出困境,镇定让我们脱离危险。我们只有向这位小姑娘一样,具备了这些,生命的道路上,才会“一帆风顺”。

在生活中,我们也该如此。看了《小桔灯》我也渐渐学会了积极面对困难,在学习中,只有具备了这些,才能胜不骄败不馁,才能取得成功。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学会这些,待到你学会了,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正如朱熹所说:“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建议大家去读一读,去感受一下我所说的“此日中流自在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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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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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拖拉》这一本书写了要计划性的合理安排时间。

小姑娘叫马明月,在向天小学五年级三班,她是一个迟到大王,还是一个太平公主。她几乎每天都迟到,明月还真是太平公主。她迟到了,班主任在说她的时候,她也不害怕。还没开始上课,马明月就已经犯了六项错误,罚扫一个月的厕所。安娜和娜娜要去广播台面试,准备去当主持人。明月为了让生病的妈妈开心起来,也要去面试,当主持人……她们三人都考上了,明月也不用扫厕所了。明月本来就是迟到大王,去广播台早上七点多就要到校,在妈妈的建议下,明月做了一张计划表,但是,里面的内容和明月以前做的事完全不一样。三天下来,她已经心力交瘁,魂不守舍,又迟到了,当她捡到师兄的日记本时,她对计划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就是计划要有可实施性,并且要坚持下去“。 她这样做了,她真的成功 了。

一张小小的计划表,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我们一定要把计划坚持下 去并把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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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关于《呐喊》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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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大字报读了。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后感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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