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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政策【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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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工作总结[页2]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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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㈨在开展“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工作中,有时做得不够完善,督查、检查有时不到位,对企业财务工作不重视,认为企业业务不多,好坏与企业关系不大,有时导致企业财务工作华而不实,失去了监管的意义。

㈩XX年1--10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①经营总额:XX年1-10月完成销售总额14625万元,其中:农业生产资料销售5338万元,日用消费品3930万元,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5357万元。

②农资经营:XX年1-10月供应各种化肥销售完成31369吨,其中:尿素16187吨、碳铵1029吨、普钙9404吨、复合肥4571吨、钾肥178吨、各种化学农药销售143400公斤。

③食盐、烟花爆竹等特殊商品经营:XX年1-10月销售食盐972吨、烟花爆竹70万元。同时,我社与盐业、工商、公安、安监、技术监督等部门紧密配合,以强有力的措施防止了劣质盐,低碘盐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经营做到安全无事故,保证了全县人民过上安宁、祥和、喜庆的节日。共查收伪劣烟花爆竹500件(箱),并进行了烧毁。

④XX年1-10月发展“两社一会”19个,其中综合服务社12个、专业合作社7个,农资农家店10个、培训各类人员402人。“两社一会”挂牌40家,其中:标准化综合服务社8家。

⑤XX年1-10月全系统实现利润61万元。

以上几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还很不乐观,与上级的要求及目标还有差距,我们必须加大马力,按时完成XX年的各项指标。加大督查力度及检查工作,做好对项目资金的跟踪,检查和工程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和干部职工都不出问题。

二、整改方向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要按照胡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健全作风规范,加强作风教育,强化作风监督,把县社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事业心强、团结奋进的战斗集体,更好树立推动工作的形象、为民负责的形象、公正廉洁的形象。 要加强学习,根据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务实创新的能力。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供销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责任,扎扎实实为供销社改革发展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想方设法为改制后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继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努力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2、加强作风建设。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及上级社的要求上来。要清醒的看到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危害性,认真对照检查和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实际、形式主义、软弱涣散等方面的问题,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按照上级提出的“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增强党性,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立足当前,常抓不懈”的要求,切实把作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和领导方法,把干部职工引导到加强理论学习和为群众办实事上,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不接受高标准高接待,不增加基层的负担。要带头抓落实,对看准的事情、定好的目标、咬定不放松,抓紧实施,抓出成效,一步一个脚印地把供销合作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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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办站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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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 信代( )第 号

甲方: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大力拓展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三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_____县 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办站代办员,委托乙方为甲方办理吸收储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

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

三、甲方的权利:

1、有权根据国家和县联社规定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

2、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通报、罚款等处理,并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权对乙方办理的全部业务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

四、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2、按照规定足额支付乙方的代办手续费;

3、在乙方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并经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

五、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合法、合规开展吸收储蓄存款业务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

2、有权取得按照县联社规定标准计付的代办业务手续费;

3、有权享受县联社规定的荣誉、奖励和福利待遇;

4、有权接收甲方和县联社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5、有权向甲方介绍、推荐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户贷款;

6、有权对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乙方的义务:

1、交纳1000元风险抵押金;

2、服从甲方及县联社的领导、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

3、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不得违法、违规办理任何业务;

4、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业务专职负责,不经批准不得擅自交给他人办理;

5、不得自办企业,从事股票、债券、期货等投机性投资,外出经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亲属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代办与甲方委托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7、不得透支、骗取、挪用、侵占储户存款或业务周转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贷款不入帐,不得擅自发放贷款谋取利息,不得进行帐外经营;

9、不得弄虚作假,以虚报存款或者息转本、以贷收息等方式骗取手续费;

10、严格按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凭证、帐簿,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帐;

11、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经济利益和社会声誉的行为;

12、严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许他人使用;

13、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从事不正当竞争;

14、不得擅自多收贷款利息坑农、害农;

15、不得通过介绍贷款吃、拿、卡、要,损害甲方形象;

16、积极接受甲方或县联社对其贷办业务的稽核;

1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帐款安全;

18、本合同解除后,将以前业务 中使用的各种凭证、报表、资料全部移交甲方,不得作任何保留;

19、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称或利用乙方代办站、代办员的名义,或者相似名义,从事任何原有关业务及任何损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20、遵守甲方及县联社已经制定和今后制定的有关代办站管理的各项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

七、丙方的责任及保证义务:

1、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经常性教育,并对乙方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

2、发现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3、不得单独或者和乙方串通损害甲方的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声誉;

4、对聘用期间内因乙方违法、违规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利息,损害赔偿金,甲方为此支出的调查取证费、案件代理费等。

九、丙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各方之间互负连带责任。

十、本合同保证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其他条款无效,保证条款依然有效。

十一、丙方保证责任期间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十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对乙方予以解聘;

1、在规定期限内存款余额达不到要求;

2、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严重违反甲方及县联社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4、因负有重大债务到期 不能清偿;

5、被发现有赌博、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6、因业务需要对信用站进行整顿。

十三、本合同适用《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保的各项规定。

《______县农村信用社代办站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修改内容,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经甲方审查同意,可以续签。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三方应本着平等互谅、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当事人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关甲、乙、丙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向乙、丙方做了详尽说明,并就乙、丙方提出的疑问做了详细解释,乙、丙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已经详细阅读并理解其内容,甲、乙、丙各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

甲方: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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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扶贫到户政策措施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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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到户政策措施调研报告范文

按照市扶贫局《关于开展XX年度扶贫调研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我局组成扶贫到户政策调研组,分别深入到乡镇、贫困村组和农户家中进行了实地调研,对贫困村、贫困户扶贫到户政策的落实和需求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在此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形成扶贫到户政策专题调研报告如下:

一、扶贫到户工作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和综合分析,我们感到:近年来,国家对扶贫工作进行重大调整,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以来,国家全面推行“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更加关心关注民生问题,在产业扶贫、移民搬迁、小额扶贫贷款等专项扶贫工作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教育、医疗、基本社会保障等行业扶贫方面,加大扶贫到户力度,努力使扶贫政策全面覆盖低收入人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事实证明,现阶段实施的扶贫到户政策是切实可行的。

但是,通过日常工作和本次调研活动的分析研究,我们发现,当前开展扶贫到户工作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生存条件差。贫困户大多数居住环境恶劣,资源贫乏,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匮乏,即使有资源也多因交通闭塞、信息不畅,难以得到有效开发。这既是贫困的主要原因,又是一些贫困人口初步脱贫以后又大面积返贫的根源。二是脱贫意识低。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思想观念陈旧,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还有一部分人有一定智力障碍,生活上往往靠帮靠救济,脱贫意识极其薄弱。三是发展技能低。农村专业技术人员极其缺乏,贫困人口中能掌握到1-2门实用技术的群体只有很少一部分,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四是收入水平低。多数贫困户是纯农户,贫困劳动力多数从事第一产业,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种地,缺技术、缺资金、缺门路,日常生活比较艰难。五是教育负担重。一个高中生每年需要一笔不小的支出,贫困户家庭往往为了上学负债累累,上大学负担就更重,极易形成贫困→辍学→再贫困的恶性怪圈,使贫困户家庭难以摆脱弱势地位。六是因灾因病返贫现象严重。在贫困户收入来源中,贫困户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过大,一遇干旱、冰雹、冻害等自然灾害,收入便大幅下降,迅速返贫。家庭中有住院或慢性病的,既要支出高额医疗费用,又减少了家庭收入,这一增一减,对于贫困户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

二、扶贫到户政策措施探讨

鉴于目前贫困户存在的诸多问题,扶贫到户政策措施的研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能更加合理有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应加强以下几方面扶贫到户政策措施的落实:

(一)专项扶贫到户政策

专项扶贫到户政策主要以贫困户发展种养业项目为主,在种植业项目上,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种子、化肥、农药等,尤其是便于管理、效益好的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发展养殖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种苗、防疫、场地建设,同时要求贫困户加入村级专业合作社,走统一防疫、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之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不论发展何种产业,规模不要贪大求洋,而要与我县的产业基础、资源或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为主,有市场,有销路,有效益。

在贫困户的项目确定上,要通过村组干部、农户和产业部门技术人员共同商定的方式,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贫困户的人口素质、经济状况,以及自然环境和市场情况,为每一个贫困户提出项目建议,最终由农户自己决定发展何种项目。通过以上方式,使确定的项目更加符合本地和农户实际,从而有效提高项目成功率。

在资金来源上,可通过贴息贷款、互助资金、产业直补等渠道解决。同时,鼓励农户自筹解决一部分。

在扶持资金到户途径上,实行一卡通直接到户最直接、最方便、最有效。

(二)行业扶贫到户政策

要进一步整合交通、水务、电力、教育、卫生、国土、能源及民政等各部门力量,尽可能地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聚集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的投入,力求做到全覆盖。让贫困区域群众早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奠定基础。对贫困户子女上学除了免学费之外,还应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实行奖励政策,确保顺利完成学业。对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对临时性贫困给予救济,对大病实行医疗救助,尽可能减少贫困户家庭经济负担。

(三)领导干部包扶低收入村

1.明确包扶措施。以市级、市直部门领导,县级、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为主导,县直部门相配合,形成包扶领导负责协调引进项目和资金,包扶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采取党员干部直接帮扶的形式,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档案为基准,分别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承担帮扶任务。

2 .创新包扶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因户制宜,实施项目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科技帮扶,充分调动包扶领导、包扶单位、包扶村三个积极性。

3.注重包扶成效。对包扶工作要一抓到底,不可半途而废。每年都要确定一批包扶重点村,包扶一批,消化一批,脱贫一批,逐步实现低收入村脱贫致富。

4. 强化包扶责任。要把帮扶贫困户作为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进行落实。包扶工作建立台账,一定五年不变,贫困户不脱贫,党员干部不离开,并将此项工作做为选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扶贫到户的组织机制

1、建立扶贫到户的组织保障机制。县级政府要统筹扶贫资源,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扶贫到户组织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和发挥扶贫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扶贫责任,并监督落实。

2、建立扶贫到户的跟踪管理服务机制。充分利用贫困户建档立卡成果,强化贫困户动态管理,因户制宜地进行扶持,对到户扶持资金一律实行“一卡”通直达,确保贫困户及时足额地获得资金扶持。严格党员干部帮扶到户制度,对于“一对一”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要明确责任,实行不脱贫不脱钩,确保贫困户五年内脱贫。

3、建立扶贫到户工作的群众监督机制。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方针,从贫困户确定项目资金扶持到脱贫退出机制等都要坚持程序。要利用张榜公布、网上公示等形式进行公开,使扶贫到户工作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4、建立扶贫到户工作的考核机制。可由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落实和执行扶贫到户政策情况实行年度考核。通过对包括贫困户能力建设、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收入状况等各方面指标的提升幅度来衡量工作成效的好坏。通过考核各级领导和部门包扶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包扶工作与领导干部政绩挂起钩来,进行奖优罚劣,确保扶贫到户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五、当前扶贫到户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近几年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全县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但也面临着一定的矛盾和困难,特别是扶贫到户工作推进难度大,效果不理想。其主要矛盾和困难是:

(一)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以我县XX年我县贫困户有户27270人,由于到户资金很少,贫困程度深,底子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压力大,大多资金只能主要用于以公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其他生产发展项目就没有资金投入了,到贫困户手中的资金更有限了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 以前到重点村的资金就更少了。至于整合资金到贫困村就更困难。上级给资金部门多,安排的资金也不少,但由于各部门强调各部门的资金使用范围,管理分散,仅仅依靠扶贫部门一家,光扶贫资金很难在改变重点村的面貌。有时扶贫资金还被整合到别的部门,资金严重短缺,扶贫到户难度很大。

(二)扶持标准低,贫困户受益面小。新阶段扶贫开发方针虽然要求的是“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可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事实上是很难落实的,到重点村的资金主要是用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即便是用在到户项目上由于扶持资金少,贫困对象多,又要强调公平,无论是生产发展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贫困户自己配套一部分,这些户无力配套,到户政策就成空的了,还如扶贫贷款贴息,真正的贫困户在银行是贷不到款的。在现行整村推进项目选择操作过程中,很多真正的贫困人口就因参与项目的门槛过高而被排斥在外,受益率相当低,而中等户与富裕户在很大程度上占用了扶贫资源。

(三)到户项目难规划、难实施。贫困县贫困人口存量大、对象多、贫困程度深、基础薄弱,这些都会导致到户项目难规划难落实。贫困户贫困的根源主要在于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稳定的收入来源又主要靠一定的产业作支撑。扶贫到户,应首先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但如果县域经济没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一个区域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基地,没有一批明白人带动,没有供销一体化服务,贫困户的产业是发展不起来的,即使是规划了项目有资金支持也难以落实,难以实施,难以发展起来,产生效益。所以县在发展上首先考虑的是事关全局的大项目,集中资金建龙头企业,实行龙头带动,以大带小。走“公司+基地+农户”的路子。扶贫到户再加上扶贫部门力量有限,手段单一,这涉及到千家万户的项目,如果仅靠扶贫部门是难以完成的。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村贫困现象突出二是产业发展水平低,产业扶贫入户率低。一是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产品流通渠道不畅。二是产业集中度不高,主导产业规模小,龙头企业少,产业链条短,产品多为初级产品,增值率不高,部分产品处于微利或无利状态,比较效益低。三是科技含量不高,科技服务体系不完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附加值低。四是产业扶贫入户率低,享受金融支持的农户数少,享受产业扶持的农户占60%, 四是劳动力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据调查发现,在参与调查的重点村中,劳动力中文化素质普遍低下, 小学占41.7%,初中占36%,高中占12.7%,大专以上文化9.6%,

六、对扶贫到户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贫困地区基础条件和生产发展现状,对于今后扶贫到户政策落实,建议:

(一)创新扶贫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扶贫到户的组织保障机制。县委、政府要统筹县直部门、乡镇、村的力量,形成一个"以县级政府为主导、县级扶贫开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农村基层为实施载体"的扶贫到户组织保障机制。扶贫部门应增加力量,增设机构,特别是要在乡镇设立扶贫办,配备2-3工作人员,专职专业的做业务工作,使扶贫工作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二是建立健全扶贫到户的跟踪管理机制。扶贫资金应重点扶持贫困户,对不属于贫困户的对象不能享受扶持,其中包括扶贫搬迁资金,贷款贴息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对到户的扶持资金一律实行财政拨款、银行直达农户"一本通"的做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千名领导干部帮扶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帮扶到户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帮扶效果与评先表模、提拔晋升挂钩。四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科学制定考核评估机制,每个村成立一个扶贫考核评估小组,对照考评细则对扶贫到户情况进行评估。

(二)重点扶持产业发展。

1、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是解决贫困户稳固脱贫并逐步致富的根本途径。贫困户只有生产发展了,有了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从根本上脱贫。在扶持方式上:一是扶持种、养、加项目,每年在申报项目时,要明确规定,有30%以上的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种、养、加有周期短、见效快,贫困户易接受、有基础优势。二要大力推进互助资金覆盖面。试点实践证明,互助资金是支持贫困户生产发展非常好的平台。三是大力培植龙头企业。要树立培植龙头企业就是支持农民的意识,每个重点县重点扶持2-3个产值过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采取加大专项发展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力度等方式,促使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让农户广泛参与产业化建设中遇到的产、销、技等方面的问题。使村企共赢、贫困户受益。 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以村为单元,采取全面户动,同时推进,分步实施比较好,但必须把握一个最主要的原则就是:实事求是的制定贫困户扶持、发展方案和规划,将项目真正履盖到应该帮扶的贫困户,将资金、优惠政策确确实实的落实到贫困户,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2、 扶贫本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虽然我们大多数贫困户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相对贫困、贫富悬殊越来越大,我们根据贫困户也是人的四种需求(生存需求、生产需求、精神需求、实现理想需求)进行初步概算,对贫困户直接扶持的平均额度在4-5万元/户比较合适,其构成为:一建三改0.5万元,发展经济3.5-5万元,当然这些不能把公路、基本农田建设、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计算到其中,其操作办法可采用:成立农村贫困户联盟生产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和五户连户形式进行。

3、在对贫困户扶贫资金的投入上,银行或信用社虽然在有国家贴息时,其仍然是扶富不扶穷,90%以上贫困户根本不可能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信贷资金帮助和扶持,所以,对贫困户的资金扶持上主要是财政扶贫资金,在其投入时,可为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一建三改投入无偿资金1 万元,为其发展生产和产业建设投入1-5万元。这些资金在投入时,首先由村民代表按国家标准评选出贫困户,在由村、乡将花名册报县政府,在县政府核审属实后,一次性将扶持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再由乡镇扶贫工作员、财政所工作员、县驻村干部、乡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直接对贫困户扶持使用,对贫困户多元化投入资金除财政扶贫资金外,目前尚未其它渠道来源。

4、我们现在的扶贫模式是“参与式”扶贫,既然是群众参与,那么在以村为单元的项目选定过程中,既有党员代表、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参加,他们本来对自村的贫困户都十分清楚,再加上每个村选择的项目等也都进行了公示,因此,在对贫困户制定“扶贫政策项目菜单”时,首先应根据贫困户的文化程度、劳动力构成、家庭经济状况、社会资源状况选定不同的扶持项目,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建议让贫困户“看单点菜”。

最后是到户途径:实行扶持资金直达。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申报、扶贫部门考察论证能否扶持并确定扶持标准、立项的程序,确定每年扶持的对象和范围。对立项扶持的农户,项目完成经验收后,扶持资金直达该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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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作社股东会决议

范文类型:决议,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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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股东会决议范本

会议时间: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会议地点:________

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共计两个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确定了公司名称为:

一、确定了本公司股东人数由、两人组成;

二、决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向房地产企业投资。

四、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选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选举为本公司监事,聘任为本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兼任)。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连选或连聘可以连任。

六、经审查,以上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成立后,五日内向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八、同意委托同志前往市工商局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100%通过。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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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二胎放开计划生育_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计划生育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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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区计划生育宣教工作紧紧围绕全区人口计生中心工作,坚持以完善“内容求实、载体创新、满足需求、保障有力”的宣传教育机制为工作主线,以深入开展“新农村新社区新家庭”计划,大力推进幸福家庭创建,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宣教阵地建设等工作为抓手,多措并举,务实创新,为全年宣教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巩固和拓展计划生育宣传阵地

今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宣传阵地的建设工作,对前期建成的文化园区、新家庭文化屋、计生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宣传阵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更新。在此基础之上,今年我区严格按照实事工程任务要求,按照出精品、出特色的原则和思路,加大投入、自排进度,文化园区、新家庭文化屋的建设工作在全区全面展开。截止6月份,新型生育文化园区规划建设2个,目前正在施工之中;新建成新家庭文化屋6个,另有7个正在规划建设之中。

二、精心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两节期间,全区八个街道因地制宜,各有特色文的举办了以“红红火火过大年人口计生送温暖”为主题的计划生系列宣传活动,宣传计生国策、开展便民服务、走访困难计生家庭,为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活动期间,彭城街道小光社区里摆上了饺子宴,扭起了大秧歌,让社区的老人们吃上社区计生工作者们亲手包的饺子,区领导、计生局和街道领导还将一碗碗热腾腾的饺子亲手送到困难计群众的手中。大郭庄街道在下河头的生育文化园区里搞了一场热热闹闹的民俗会展,书法爱好者为居民挥毫泼墨写春联,民间艺人现场缝制香包,还有老年朋友们的旱船表演,社区的计生工作着忙着发放计生药具,犹如庙会一般,好不热闹。

举办5。29计生协会纪念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全区共组织进行了大大小小8场社区文艺演出及便民服务活动,发放宣传品4000余份,计生药具800余份。子房街道的金狮小区举办了“美丽子房粽是情,和谐计生谱新篇”大型宣传活动,现场包粽子比赛、计生猜谜、香包制作、便民服务、文艺演出等项目样样精彩,将计生国策的宣传和活动有机的相融合,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受到广大居民的普遍欢迎。

三、加大开展对外宣传

通过奖惩兑现,制度管理,进一步调动全区计生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热情。一是对去年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宣传任务的办事处进行了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进行了扣分。二是实施《区计生系统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新闻宣传月通报制度》,促进全区计生宣教工作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任务。三是主动与我市新闻媒体记者建立联系,长期合作,及时报道我区开展的工作。今年以来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20余篇,其中400字以上的12篇,在市级媒体刊发报道60余篇,其中400字以上的26篇,电视台、广播电台分别报道3次。

四、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区幸福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区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创建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二是借助市委宣传部“送文化进社区”平台,邀请省梆子剧团走进社区进行人口文化专场演出,将人口计生知识宣传、便民服务、计生药具发放等内容有机的融入到文艺演出之中,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动同时,宣传了计生国策,宣传了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截至目前,我区共组织了4场“幸福家庭创建文艺演出”,今年计划安排16场演出计划。三是着力打造“翟继法爱心辅导站”的“幸福家庭播撒幸福”的典型,对爱心辅导站进行包装升级,对其所在的崔庄进行“幸福村”创建试点。

五、继续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

继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全区各个办事处、社区(村)均大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更新宣传栏内容,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打击两非有奖举报制度公告》等宣传资料,积极营造浓厚的打击“两非”的宣传氛围,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截止6月份,今年共查处两非案件8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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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部工作总结_财务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信贷,财务,全文共 2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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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工作总结

2010年,市郊联社信贷管理部在省联社、郑州市农信办等上级信贷管理部们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紧紧围绕业务经营目标,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适度扩大信贷规模,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了信贷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了规模、质量及效益的良性发展。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组织资金。截止2010年6月底,市郊联社组织资金达1442829万元,较年初净增 30403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98000万元的 153.55%。

2、贷款。总贷款(含贴现)1057382万元,较年初净增238195 万元,完成阶段计划的103.12%;其中贷款573784万元,较年初净增78841万元,贴现483598万元,较年初净增 159345万元。抵质押贷款 62350万元,较年初净增61303万元,余额占总贷款的5.90%。

全年累放各项贷款2713423 万元,同比净增2140991万元;累收2475228万元,同比2064627万元;净投放82493万元,完成阶段任务的103.12%。存贷比73.28%。其中“三农”贷款累放325232万元,同比净增91844万元。

3、不良贷款清收及下降。截止2010年6月底,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3548万元,较年初下降1086万元,余额占比为3.36%,较年初下降1.4个百分点;不良清收任务完成总额为3651.9万元,完成市办下达任务的121.73 %,其中表内清收2589.9万元,表外清收1062万元。

4、截止2010年6月底,市郊联社实现贷款利息收入总计24735万元,实现利润17089万元。完成市办上半年考核利润任务的131.45%。

5、至六月底,全辖实现中间业务收入879.04万元,完成联社中间业务收入进度计划750万元的117.20%。

二、工作措施及开展情况

(一)夯实基础,促进业务规范。

1、2010年上半年,信贷管理部结合个人业务部及公司业务部等其他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并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有关精神,对各社部上报贷款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规范,使各社部上报手续时有据可依,标准规范。

2、2010年5月底,信贷管理部针对按揭贷款发放中出现的问题,根据4月份国务院提出的“国十条”和其他专业银行按揭贷款经营模式,提出了一系列的风险提示和操作办法,使按揭贷款的发放得到进一步规范。六月底我部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按揭贷款管理的通知》对按揭贷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按揭贷款的管理进一步加强,风险得以控制。

3、6月份,信贷管理部结合对辖区内职工贷款检查的结果和辖区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职工贷款管理的通知》。通知体现了既要为职工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又要手续规范,进行风险控制,这一规定,有效地杜绝了绕、冒、挪、超等违规行为,控制了职工贷款中潜在的风险。

(二)加强信贷监督管理,防范信贷风险。

信贷管理工作是各项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信贷资产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为防范信贷风险,夯实基础管理,今年上半年信贷管理部加大了对新发放贷款的审查监管力度,确保了信贷资产的安全。

1、2010年,信贷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完善制定贷款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各社(部)上报的各类贷款资料进行了及时、认真、细致的审查、审批和上报。在贷款审查、审批中,按照上级部门及市郊联社有关精神,对于不符合贷款规定要求的贷款进行发回重审或否决,将贷款风险控制关口进行前移,从而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安全归流。

2、根据市办要求,信贷管理部于2010年5月初对辖区内单笔3000万元以上及单户1亿元以上的信贷客户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审贷手续、贷后管理档案、经营情况、资金用途及监管等方面,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加大了风险提示的频率,加大了违规贷款的惩处力度,辖区依法合规经营,风险控制意识不断得到加强。

3、2010年5月,信贷管理部对辖区内各社(部)办理的职工贷款进行了检查和规范,明确了职工贷款的使用范围和金额权限,并督促不符合借款条件、多头使用、不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职工限时归还。

4、借助真实性检查等其他检查的机会,对辖区内贷款进行摸底检查,主要针对抵质押贷款的手续完善情况、贷后检查跟踪情况、大笔借款资金使用情况、按揭贷款的后续房本办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情况督促办理社及时整改,降低风险的产生。

(三)以信用工程为载体,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环境的好坏是制约信贷双方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重要因素之一。市郊联社非常重视信用环境的建设。5月份,信贷管理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辖区内企业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了重新评定,并在评级的基础上给予合理授信。本次评级授信,市郊联社共为459家企业进行综合授信82.58亿元,其中aaa级企业32家,授信22.33亿元,aa+级企业73家,授信29.07亿元,aa级企业298家,共计授信28.17亿元,a级企业56家,共计授信3.01亿元。2010年,我们将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体系,着力解决银企双方在授信、管信、用信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有效期内,授信企业只要符合条件,我们将按照最简便的审贷流程,对企业贷款优先受理,快速审批,对还贷能力强,还款信誉好的企业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可允许在授信额度内循环周转使用。市郊联社将对信用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行更加灵活的利率优惠,不断扩大授信企业群体,推动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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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合作社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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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

第一条本社名称:种植专业合作。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种植、储藏及销售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X万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X万元人民币;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

第四条本社成员共X名。其中,农民成员X名,所占比例100%。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自愿申请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

(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曰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

(二)监事提议。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成员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处理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

(七)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第十九条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协议、合同等。

第二十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1人。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本社理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财务和盈余返还

第二十五条本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第二十六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二十七条本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受时的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社的发展。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的社会捐赠,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八条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帐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一)该成员的出资额;

(二)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三)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第二十九条本社当年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

第七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条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提出,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八章解散事由清算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予以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本社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本社决定解散后十五曰内,由成员大会推选成员组成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章公告事项与发布方式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曰起十曰内通知本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认真核实并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四条本社清算完毕后,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第十章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成员或理事会理事在章程上签字后生效,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修改。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本社设立之日起执行。

设立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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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形势政策课心得体会2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3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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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大党的纯洁性

保持党的纯洁性 是党领导全国人民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前提和基础?是我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我党千锤百炼更加坚强的重要原因。一个政党?如果失去了先进性?将被历史淘汰?如果失去纯洁性?就会被社会湮没。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执政几十年的老党、大党之所以会先后失去政权?有的甚至走向衰亡?其原因之一就是其执政党的纯洁性不够?鱼目混杂?在大是大非面前违背党的基本要求?经不住考验?丧失了立场?导致一个政党的机体发生了质变。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以保持纯洁性为目标?深入推进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又一个胜利。回顾中国共产党90年的建设历程?就是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过程。

保持党的纯洁性?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目标

保持党的纯洁性?也是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大意义?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使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保持纯洁性、增强先进性。

二、国际形势

纵观世界经验及发展形态,会发现目前局势并不是很稳定,且正处于低迷状态。据相关专家分析,20xx年世界经济前景并不乐观,未来两至三年,发达经济体都难有好的表现,美国财政整顿难以避免;欧元区金融市场虽有安定迹象,但是实体经济紧缩仍会持续,重债国家的财政整顿还将继续;日本公共部门债务占GDP的比重过高,同样面临着财政整顿方面的压力。但多数新兴经济体能够成功避免“硬着陆”,一方面是因为新兴经济体具有较高的增长潜力,另一方面是因为新兴经济体仍有进一步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扩张空间。

20xx年世界经济的前景主要取决于三大因素:欧洲能否有效地阻止债务危机蔓延、恶化;美国能否止步“财政悬崖”;新兴经济体能否避免“硬着陆”。

一、美国经济呈“锯齿”型波动。

二、欧洲经济难复苏。欧洲经济已失去活力,很难走出下滑“漩涡”。

三、新兴经济体:挑战与机遇并存。

身为大学生,我们应当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通过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用自身的发展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努力促进全人类社会和谐。我们需要的不仅是国家和政府的努力,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共同努力,特别是我们当代大学生,要改变原有的精神面貌,树立自己的人生目标,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努力奋斗。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未来伟大祖国的美好未来,尽职尽责,在有一天你可以对自己的良心说,我可以肩负起保卫国家,让祖国更加民主富强,让人民更加幸福美满的责任,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精神建设

20xx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确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将于20xx年11月8日在北京召开。

五年一次的执政党代表大会,无疑是中国政治生活一件大事。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中共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

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我们必须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有力舆论支持、良好文化条件。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

大国崛起离不开文化思想的崛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崛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我们要在经济奇迹、经济崛起的同时,实现文化复兴。因为大国发展,不仅是经济现象,而且是文化现象;不仅是经济增长,而且是文化增长;不仅是经济发展,而且是文化发展;不仅是经济繁荣,而且是文化繁荣;不仅是经济复兴,而且是文化复兴。当今中国不仅应是经济大国,而且更应该应是文化大国。而中国文化强国之路又面临的极大的挑战和机遇!

一、文化全球化趋势带给中国文化的挑战

(一)是文化认同危机。

(二)是中国的文化赤字。

(三)是精英文化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威胁。

(四)是国家文化安全。

二、全球化时代中国文化发展面临的机遇

(一)是可以以此为契机营造一个有利于我国和平崛起的国际文化环境。

(二)是有利于我国文化产业快速迈进国际市场,提升国家的文化影响力。

(三)是有利于我国自身文化产业融资。

(四)是有利于提升我国文化产品质量和档次。

(五)是有利于扩大文化发展空间。

(六)是有利于文化消费习惯的养成。

四、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xx大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强调要“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把生态建设上升到文明的高度,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文明趋势认识的不断深化。建设生态文明,不仅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科学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体现了人类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它有助于唤醒全民族的生态忧患意识,认清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地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最大可能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五、总结

形势与政策学习不仅让我认识到了解国内外形势,准确把握政策的重要性,培养了我对认识世界,了解世界的兴趣,更教会了我如何去准确的判断形势,正确的理解与把握政策。形势与政策课教会了我用联系的眼光看待独立的事件。国内国际的一些重大时事不同程度的影响着,改变着世界的或者中国的当前形势。

最后,我想说学校开设形式与政策课是我的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这门课教会我认识世界,了解世界的第二个方法便是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对形势本质的剖析,让我们能够过滤现实世界纷繁复杂的细节,抓住事物的本质,更好的理解当代的形势,把握政策的真正本意本源。通过联系的眼光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方法,我不再像过去那样,登陆网络就被铺天盖地的信息所掩埋,我懂得如何去筛选已有的信息,如何去寻找需要的信息,使自己不再人云亦云,有了自己看待事物,判断形势的逻辑。此外,在学习了形势与政策课,掌握了一定判断形势把握政策的能力后,我们在课余时间,在焦点事件发生时,也学会了互相交流一下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在交流中互相学习。他不仅提高了我的综合素质,开阔了我的视野,同时还培养了我的能力与责任感,让我清楚地认识到当代中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使自己在大学生活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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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大学生学习形势与政策心得体会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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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新时期。

当前的经济形势在波动中实现平稳增长、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现状是投资、消费和出口增长都比较稳定。中西部经济增长速度快于东部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内需对经济的增长的贡献度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经济发展实现了量的扩展与质的提升。但是,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消费需求的扩张力不够强劲,投资的接续能力不足,出口面临的国际环境偏紧,结构性矛盾依旧突出,消化过剩的产能,节能减排的压力还比较大;地方政府债务和国际金融风暴有待化解和防范。

从当前我国的发展现状看,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一方面,对此,为稳定经济的发展,我们应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纵观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导致腐败增生,腐败是人类尚未攻克的顽疾,它的出现时经济发展带来的结果。对此,我们现正在积极应对,以来,党中央对反腐败从战略上予以高度重视,实施了多项措施,包括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上打出“组合拳”,扎实推进反腐败行动,反腐败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再次是反腐败不留死角,法律面前不分国企、外企、和私企,反腐子弹不长眼,不管你是教授、官员、医生还是高人,击中谁就是谁,打‘老虎‘’苍蝇’绝不手软。国内大学毕业生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外部原因影响了大学生就业的大环境,高等教育体制、培养模式和学生就业观念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不相匹配。造成了大学生就业的结构性困难,还有一些大学生虽然落实了工作,但就业状况不好,进退维谷。这一批不得志的大学生构成了“蚁族”等“族化”群体,破解“族化”应从几方面入手,政府上,健全相关政策措施,加大相关领域的改革力度;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有利于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环境;教育主体上,结合社会需求全方位培养大学生;大学生自身层面上,正确定位,做好自身发展。我国还面临着产能过剩的现状,产能过剩呈现着全面化特征,传统产业和部分。战略新兴产业均出现了明显的产能过剩,部分产业出现绝对和长期产能过剩。

当今形势下的中国面临着国内外的复杂环境,只有不断加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以事业的发展,不断开阔周边外交工作新局面,积极应对世界经济结构大调整,才能更好的建设好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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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作社养羊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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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村委会:

在村委会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们深入学习了科学发展观,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作为农民我们应该坚持“思想解放,改革创新”,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调整结构,优化品质,提高效益,突出特色”的号召,以“一村一品”为发展思路!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响应市政府的号召也为了推动我村养殖业的发展我们几位农民现申请创办农民养殖产业合作社

通过考查我们几位农民决定充分利用我村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水资源通过对闲置戈壁滩的重新开挖创办农民养殖产业合作社。该项目的包括三期工程:

第一期工程我们将建设鱼塘用于喂养四大家鱼,鲤鱼,带鱼,鲢鱼,鲫鱼等。年产成鱼10万斤,产值40万元!

第二期工程我们将建设可容纳300头猪的养猪场,年产值40万元!

第三期工程将建设肉鸭场,年产值35万元!

该项目落成后既无任何环境污染又可对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猪排出的粪便可用作鱼的食物而鱼的粪便及其浮生物又可作为鸭的最佳饲料)从而大大减少资源浪费降低饲养成本。同时随着该项目的进行可为周围农民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从而带动我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现我们八位农民经过周密思考和全面考查申请注册总投资220万元的农民养殖产业合作社。望村委会能够批准!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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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作社蚕茧订购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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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人(甲方): 合同编号:

收购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同:

为有效提高蚕茧单产和质量,确保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蚕茧订购合同。

一、订购蚕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如下:

品种名称规格数 量

(公斤)质量标准及要求备注

二、订购蚕茧的价格

中准级质量标准蚕茧实行最低保护价格。

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蚕茧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按市场价收购;收购日蚕茧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按基准价收购。

三、桑种、蚕种、蚕需物资提供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桑种、蚕种、蚕需物资。

乙方提供的桑种数量、时间: 。桑种价格: 元/ (单位),共计: 元(大写金额: )。

乙方提供蚕种的数量、时间: 。蚕种应满足的条件: ;蚕种价格为 元/ (单位),共计: 元(大写金额: )。

乙方提供的蚕需物资为: ;价格为 元/ (单位),共计: 元(大写金额: )。

(二)甲方付款方式。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前款;

□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蚕茧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交货方式:

甲方将所订蚕茧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五、蚕茧验收

(一)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蚕茧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蚕茧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二)验收地点:甲方交货地。

(三)验收标准:

1、中准级质量标准:上车率92%、茧层量10.1克、化蛹率90%、茧层含水率不超过15%

2、

3、

(四)自然损耗:蚕茧自然损耗应在订购蚕茧总数量的 %以内(含 %)。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蚕茧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交付的蚕茧少于所订数量的,且少交蚕茧数量超出自然损耗范围的,按少交蚕茧数量扣除自然损耗部分的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所订蚕茧的,按逾期交付蚕茧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因甲方拒交、少交、逾期交蚕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蚕茧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乙方损失。乙方仍需要的,收购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蚕茧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少收所订蚕茧计划的,按少收蚕茧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收购所订购蚕茧的,按逾期收购蚕茧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收购超过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乙方拒收、少收、逾期收购蚕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继续结清货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成都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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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_申请报告_网

范文类型:申请书,汇报报告,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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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

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一:

xx市国税局:

合作社于20xx年7月15日成立,合作社现有社员13名,经营范围为:组织收购、清洗、包装、销售社员生产的水果、蔬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税[20xx]81号第一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本社特申请贵局给予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感

申请单位:合作社

申请日期:20xx年8月22日

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二:

尊敬的税务局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兰考县根良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的农副产品应以免税。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xx年7月1日起,其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必须品也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我社符合免税条件,请批准我社免税申请。

等 候 佳 音

申请单位:兰考县根良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三:

尊敬的**县国家税务局:

我们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社于20xx年4月20日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于20xx年5月5日在贵局办理了税务登记证,本社成员有150户,种植玫瑰400多亩,所产玫瑰花蕾及系列产品销往全国各药材市场及公司。本社财务制度健全,有固定财务人员,能够准确的核算各种税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成员的农副产品应以免税。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81号的规定,我社所种植及销售的玫瑰系列产品符合免税条件,因此特申请免交本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05-06至010-12-31的增值税,希望能获得贵局批准。

此致

敬礼

玫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20xx年5月6日

合作社免税申请报告四:

新民市国家税务局:

新民市中俊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XX年9月14日成立,并办理税务登记,主要种植生产黄瓜、西红柿、芸豆、各种叶菜等蔬菜。属于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系自产农业初级产品。根据相关政策,我社享受免税政策。

特此申请免税备案。

新民市中俊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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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作社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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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的活动行为,根据《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 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本社名称: 专业合作社。

本社住所:

第三条 本社由 、 、 、 、 、 、 等 个社员组成,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 本社经营范围: (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 本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社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本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努力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组织社员开展 生产经营,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品品质,提高社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降低风险,依法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

本社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第七条 本社的主要任务:

(一)统一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

(二)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三)统一组织采购、供应社员需要的种子种苗、生产原料和农用物资等农业投入品,开展社员需要的运输、储藏、保鲜等服务;

(四)统一组织销售社员的产品;

(五)统一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广告发布和市场开拓;

(六)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和地方名牌等,提升产业和品牌;

(七)统一开展社员需要的法律、保险等服务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

第二章 股金设置

第八条 本社注册资金由社员认购的股金组成。

第九条 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作价出资(实物、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出资认购股金的,必须经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评估作价出资认购与货币出资认购享受同等权利。

第十条 社员认购的股金,本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作为所有者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本社注册资金为 万元,每股股金 元。单个社员(含团体社员)认购的股金不高于 股(单个社员的股金不得超过总股金的20%)。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的股金不低于 股(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的股金应占本社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

社员之间可以联合认购股金,联合认购股金的社员应推选一名社员,并由其进行注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社员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金、出资方式、所占比例(附后):

第十二条 社员部分或全部股金,经理事会审核,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在社员之间转让。

第三章 社 员

第十三条 凡从事与本社同类或相关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自愿提出入社申请,认购股金,经理事会(合作社成立前由发起人)讨论通过,成为本社社员。

第十四条 以组织名义入社的社员,其权利和义务由该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行使。

第十五条 社员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交售权;

(三)享有按股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权;

(四)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五)有权建议本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六)有权拒绝本社不合法的负担;

(七)有权申请退出本社;

(八)享有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第十六条 社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及本社各项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二)按本社规定认购股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严格履行与本社签订的各项协议或合同,按规定的生产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提供产品;

(四)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学习、培训等各项活动,积极向本社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五)根据社内分工,发扬互助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六)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财产,爱护本社的设施;

(七)承担本社认为需要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七条 社员退出本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担保字据,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退社后,其入社股金于该年度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经营盈余,可参加盈余分配;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合作社公共积累不能分配。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不履行社员义务;

(三)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第十九条 社员死亡的,其社员资格和股金可由其具有入社条件的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不愿意入社或难以继承的,可按本章程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本社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二十一条 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社员人数的 分之一。代表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 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修改章程;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会、监事会(监事)成员;

(三)决定增减注册资金和股金转让;

(四)决定合并、分立、终止、清算;

(五)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决定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规划;

(七)决定社员认购的股金总额、每股金额、单个社员认购股金最高份额和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的最低份额;

(八)决定重大财产处置;

(九)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需要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一)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议;

(二)监事会(监事)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第二十四条 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第二十五条 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或者按交易额与股金额结合的一人多票方式。但单个社员最多不得超过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六条 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代理,一个社员(代表)最多只能代理2名社员(代表)。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 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5天向社员(代表)书面报告会议内容,否则社员(代表)有权拒绝参加。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理事 人(单数)组成,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 人。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

(三)讨论决定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四)讨论决定入社、退社、除名和继承;

(五)讨论决定对社员与职员的工资、奖励和处分;

(六)根据本社发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

(七)聘用或解雇本社职员;

(八)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

(九)履行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 理事会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如有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事会应严格执行各种报告制度,按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本社生产、经营、服务和内部管理、财务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应邀请监事长(或监事代表)列席,必要时可邀请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二条 理事长的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议;

(二)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三)组织拟订本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

(四)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五)提请聘请或解聘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六)组织落实本社的各项任务;

(七)履行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由监事 人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1人,副监事长 人。(社员人数较少的合作社,可以只设1-2名监事)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监事)的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及盈余分配情况;

(三)监督社员履行义务情况;

(四)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五)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议由监事长主持,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应在接到通知10日内作出响应,否则为理事会失职。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通过,方能作出决议。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三十七条 本社理事、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

第三十八条 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决定事项和执行情况,应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向社员报告。

第五章 财务管理与盈余分配

第三十九条 本社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本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社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十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

(一)社员股金;

(二)盈余分配中提留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

(三)未分配利润;

(四)金融机构贷款;

(五)政府扶持资金和接受的捐赠;

(六)其它资金。

第四十一条 政府扶持和其他组织、个人增予本社的资产,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帐,作为本社的财产,用于本社的发展。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平调本社资产。

第四十二条 社员向本社交售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实行验收定级记帐。资金结算可以待本批次产品销售完毕后进行,也可以按本批产品销售时的时常平均价预付。

第四十三条 本社按日历年度进行会计核算。理事会须在每一季度(或每月)终了时将上期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员公布。理事会须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交上年经监事会(监事)审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

根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向其上报有关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 扣除当年生产成本、经营支出和管理服务费用等,年终盈余按下列项目分配和使用。

(一)公积金,按盈余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扩大服务能力、奖励及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按盈余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三)风险金,按盈余一定比例提取,用于本社的生产经营风险。

(四)盈余分配,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后,按交易额和股金额进行统筹分配。

上述分配项目、提取比例和分配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

第四十六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用风险金、公积金弥补。风险金、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可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因补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社员(代表)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第四十七条 本社财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会计和出纳不得相互兼任,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四十八条 本社根据社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的决定、监事会的要求,可委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专项、换届审计。

第六章 变更和终止、清算

第四十九条 本社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股金结构、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时,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等相关手续。

第五十条 本社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予以终止。

(一)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的;

(二)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本社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本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五十一条 在确定终止后,理事会应在1个月内向社员宣布解散。

第五十二条 本社决定终止时,由社员(代表)大会选出 人组成清查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社员(代表)大会批准。本社共有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所欠职员劳动工资;(3)缴纳所欠税款;(4)抵偿债务;(5)按社员认购股金比例返还股金;(6)按社员认购股金比例进行分配。清算完毕后,应及时向社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有关条款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负责修订,也可以制定补充条款,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由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社员(代表)或合作社理事在章程上签字,并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社员(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

合作社社员出资和股本结构表

姓名(名称)

认购股金

出资方式

出资比列

签 名

注:1、社员可以以货币、实物、技术、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式出资。

2、从事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应当占股金总额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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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社员入合作社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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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国家对农政策的转变,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制定农户加入合作社与本社的有关协议。

二、本社以服务本社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国家对农补贴政策的变化,本社成员可以根据自已的意愿,自由种植或交入合作社托管种植。国家补贴部分,原对农户补贴不变,新增部分根据种植的责任主体来进行分配。若本社成员自己种植,新增补贴部分由合作社留存,若交入合作社托管种植,新增补贴部分由本社成员所有。

五、合作社首先照顾本社成员,在本社经办的实体入股、用工、收购、销售农副产品,加工、运输、储藏等,本社成员有优先权。

六、合作社将给每个合作社成员办理帐号,本社成员将成员自己种植的面积或托管的面积有义务报入本合作社,便于建立本社成员的档案,本社根据成员的档案将成员应得的受益直接存入本社成员的账户。

七、合作社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本社在土地流转享有优先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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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大学生形势与政策心得体会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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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49年中国台湾问题形成以来,我们始终把解决中国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中国的发展从此进入历史新时期。《告台湾同胞书》就是在这样一个重要历史背景下发表的。

30年来,中国为促进中国台湾问题的解决提出了一系列对台方针政策:邓小平同志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在毛泽东同志、周恩来同志关于争取和平解决中国台湾问题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为确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提出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丰富和发展了对台方针政策。党的xx大以来,我们就对台工作做出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一系列新主张、新举措,赋予对台方针政策新的内涵:《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和实施,把我们关于解决中国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法律化,表达了我们坚持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和最大诚意,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坚决反对、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告台湾同胞书》发表以来,在两岸同胞和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关系发生重大变化。1987年底两岸同胞长期隔绝状态被打破,两岸同胞交往日益密切,两岸经济合作蓬勃发展,形成互补、互利的格局;1992年两岸达成“九二共识”,双方在此基础上举行首次“汪辜会谈”;20xx年国共两党领导人实现历史性会谈,达成《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

20xx年3月中国台湾局势发生积极变化,两岸关系迎来难得历史机遇。5月以来,本着“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的精神,两岸协商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得到恢复,并取得重要成果,两岸全面直机双向“三通”迈出历史性步伐,双方妥善处理一系列问题,保持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势头,推动两岸关系展现出和平发展的前景。今天两岸同胞往来之频繁、经济联系之密切、文化交流之活跃、共同利益之广泛是前所未有的,中国人民维护台海和平、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事业,日益赢得国际社会理解和支持,世界各国普遍承认“一个中国”的格局不断巩固和发展。

30年来,两岸关系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最重要的是要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绝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绝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中国台湾人民”的方针绝不改变,反对分裂活动绝不妥协,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听了教授的的讲座,真是受益匪浅!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我们应该意识到中国台湾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或者意识形态问题,而是一个牵涉多方利益的复杂历史问题。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动摇,在此基础上以大学生独有的开放眼界对两岸关系的未来做出大胆但合理的设想。并且在祖国需要的时候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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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合作社蚕茧订购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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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__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注:上述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选择进行。]

第八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成员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注:业务范围内的主业农副产品名称]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吸收团体成员,此类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______。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等。具体可表述为:养殖规模达到______以上或者种植规模达到______以上等。]

第十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不设理事会的情形,以下雷同注解同此)]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成员,在本社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__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__个月内[注: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注:也可以依照退社时与本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 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决定设立、撤消分支机构。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九条 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选举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注:可具体规定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的总数,或规定每______名成员选举一名成员代表,或者其他详细的规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______、______等[注:指第十八条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注:成员总数达到一百五十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如不设立,此条可删除]

第二十条 本社每年召开______次成员大会[注:至少于会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____________注: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______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项可删除]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与第二十条对应]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款可删除]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______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注:成员代表大会依本章程规定行使成员大会职权的,可参照上述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的程序和规则作出具体规定,且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成员表决权总数须符合上述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四条 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______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______人。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 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理事会。如不设立理事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中的相关内容可删除。]

第二十六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社设监事会,由______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注:或者执行监事(不设监事会、只有一名监事的情形)]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______年后[注:填写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理事长任期]方能当选监事。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执行监事和监事会。如不设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相关内容可删除。]

第三十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三十一条 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______日[注:或者每季度第 ______月______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 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______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 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经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 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

第四十四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______。[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益金。]

第四十五条 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六条 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______[注:依法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四十七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八条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的决定[注: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本社委托____________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九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五十条 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五十二条 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______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______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五条 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本社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十七条 本社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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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双减政策学校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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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

活动前言:为了给大家亲近大自然,为我们的世界装点绿色的机会,我们为此举办意义重大的植树活动。

一、主旨与主题:

贡献力量,奉献绿色

以植树节为契机,奉献我们的力量,进行植树节活动。

二、活动时间:xx年3月12日星期日

三、活动对象:公司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四、活动意义:为了创造蓝天碧水的绿色环境,开展本次志愿者绿色行动。以三月份植树节为契机,做到人人参与,宣传与实际行动相结合,从而令职员在活动中体验成功的喜悦,增加对植物生长的了解,增强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以达到为“北京的后花园”增添绿色,净化、美化环境的目的。

活动准备事宜:

1、活动宣传:网站

2、活动所需物品的准备: 铁锹、锄头、尖头镐、水桶等由校提供

3、活动的组织:通过由各公司宣传并统一进行协调安排

活动经费预算:

1、树苗的购置:杨树30/棵

2、劳动工具:由我公司提供

3、宣传:合影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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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大学生形势与政策心得体会8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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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责任、以前感觉这个东西离自己太遥远。感觉自己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只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学生。经过形式与政策这个课程的学习之后,我们应该有对国家对社会的历史责任。我们是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满腔的热血应该为祖国挥洒。

或许每个时代的使命都不同。在以前抗战时期,外来入侵,祖国有危险。人们有救亡图存的使命和责任,而在当今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的主题的时代,当代大学生的使命不再是为了国家抛头颅,洒热血,但这不代表我们就没有历史责任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肩负的责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过这样一个使命,似乎不切实际,和我们的生活不太贴近。当代大学生的责任,抑或是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责任。

每个人,都有自己需要负的责任。我们也应该对自己负责。人活着,虽然活着不全是为了自己,却有着对自己的责任,那责任是别人任何人也取代不了的。对自己负责,就是要做一个无悔无愧的人。短暂几十年,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成名成家,也不是成名成家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所以,对自己负责,远不是成名成家那样简单,而是要活得充实,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价值何在,也许只存在于自己的心中,也许在别人的评价中。总而言之,不能让自己委屈,也不能让自己遗憾。

我们作为一个家里的一员,有着一份不可推卸的对家庭的责任。尽管家庭不会刻意要求。而正是因为以前对家庭尽到的责任太少,成为大学生后,就更应该增强责任心。家是一个一出生就有的小环境,是一个永远的归处。都说“当你失意时,第一个想到要回去的地方就是家”。家也是我们的避风港。在家里,我们的关系式很单纯的,不会参杂着任何利益观念,是都甘愿为其它家庭成员奉献的。父母对我们就是如此,不求回报的付出。所以,尽一个家庭成员应尽的责任,既是对生我养我的父母的报达,也是给予自己心灵的反馈。

同时,对国家、对社会,同样有着责任。且不论公民的义务,单就国家的培养来说,知恩图报就已经是必然的了。对国家的责任,也就是历史使命。天下兴亡,匹夫有则,更别说是国家为之投入了的大学生,更别说是在这个相对和平的年代。也许这一目标是远的,可是,只要坚定不移,就也是近的了。作为国家的人民,作为未来的接班人,我们无法也无须逃避我们的使命。只要能够坚持着自己的方向,所有的人一道努力,就不会有无法实现的目标。而社会主义中国,才是我们奋斗的热土,才是我们永远的向往。或许,我们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但一点一滴的力量凝聚起来就是大力量。我们应该义不容辞的贡献出来,威慑推,为国家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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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合作社商品鸡饲养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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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村九组

乙方:__村十二组村民

__合作社于  年搬迁到九组,该址对换给九组集体所有,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  米,南北长  米,面积为  亩,现有破瓦房  间,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  元,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  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为    年  月  日一    年  月  日,为期__年。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 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__村九组 乙方:__村十二组村民李__

代表人: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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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合作社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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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增加股东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由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本社的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本社名称:xx村农业股份合作社

第四条 住 所:xx市xx镇xx村

第三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本社宗旨

第六条 经营范围:机械化种植、规模养殖、农机具修理制造、小型农产品后续加工、发展旅游服务业。

第四章 本社的设立方式

第七条 本社的设立方式:新建

第五章 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合作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合作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

2、查阅合作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了解本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

4、依照规定获取股利及转让出资;

5、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认购本本社新增股本;

7、本社终止后,依法分得本社的剩余财产;

8、同等条件下,优先进本社就业。

第九条 合作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缴的全部出资额承担本社债务;

3、本社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本社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 本社的注册资金、股份种类、各类股金的总额、每股金额

第十条 注册资金:100万元

第十一条 股份的种类:现金

第十二条 各类股金的总额:200万元

第十三条 每股的金额:2万元

第七章 合作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十四条 合作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第十五条 合作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本社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本社成立后,向合作股东签发股权证书。

第八章 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 本社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定期向合作股东公布账目。

第十八条 本社税后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提取公积金;

(三)提取公益金;

(四)按照本社章程规定的比例,提取职工积累基金;

(五)向合作股东分配股利。

第十九条 本社按照国家规定健全财务、会计、统计制度,按期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二十条 本社遵守税收法规,依法缴纳税款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本社当年没有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和提取职工积累基金。

第二十二条 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按照股份比例量化为每个股东所有的份额。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三条 公益金、职工积累基金用于本村的集体福利。

第二十四条 股金分红中相当于储蓄利息部分,企业按有关规定列入生产经营成本。

第九章 本社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五条 合作股东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或者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二)审议批准本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本社年度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审议批准本社股份调整方案;

(五)审议批准本社增减注册资金方案;

(六)审议批准本社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

(七)决定修改本社章程;

(八)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 合作股东大会实行一股一票制。合作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半数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社设理事会,成员为5人,由合作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会对合作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本社的发展计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二)确定本社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批准本社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并审查经理的工作报告;

(五)审查本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本社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分立、合并或者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七)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和财务主管;

(八)决定对本社经理、副经理和财务主管的奖惩;

(九)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社设经理1名,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权负责本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组织实施合作股东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三)拟定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草案;

(四)提出本社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设置及规章制度草案;

(五)提出本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本社副经理及财务主管,任免本社其他管理人员;

(七)决定对本社副经理(不含本社副经理和财务主管)以下的员工的录用、辞退和奖惩;

(八)列席理事会会议;

(九)本社章程或者理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本社设监事会,成员为3,由合作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半数以上成员由职工股东出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监督理事、经理的工作;

(三)检查本社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必要时,建议召开临时合作股东大会;

(五)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十条 本社的理事、经理和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章 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 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合作股东大会和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和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本社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十二条 遇有下列情况即行终止:

1、被依法撤销;

2、破产;

3、不可抗力;

4、合作股东大会决定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社终止时应按有关法规对财产进行清算,并按下列顺序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

1、清算工作所需费用;

2、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所欠税款;

4、所欠贷款和其他债务。

第三十四条 本社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合作股东的股份分配。

第十二章 本社章程修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社根据需要或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本社章程,修改后的本社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方案,制定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经合作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三章 合作股东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本社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社登记事项以本社登记机关核定内容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全体合作股东共同订立,自本社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 3 份,并报本社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合作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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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退休审批工作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保险,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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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退休审批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退休审批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了增强养老保险政策的严肃性,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和退休审批等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从9月20日起,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及退休审批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我县在退休审批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审批。企业在呈报退休前,将拟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在企业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报企业主管部门。由企业主管部门携带本人档案,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能够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拟退人员档案,严把缴费、工龄、年龄关。特别是对按特殊工种退休和病退人员的审核,一律坚持以档案记载为准,对档案中无记载,不予审批。同时,我局坚持了正常退休职能科室审核把关,提前退休由局长办公会审定,报省市审批的程序。几年来,我县在办理职工退休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违规办理退休现象,也没有接到群众对办理退休工作的举报信件,较好地维护了退休政策的严肃性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问题。我县能够严格按省政策规定的口径进行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核定和缴纳。职工和个人缴费比例及调整时间能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申报缴纳不及时,有瞒报、漏报现象;企业非劳动合同关系用工人员的工资没有进入企业缴费工资;企业缴费公示制度虽已实行,但在执行中因部分企业长期停产,改制后企业职工不能上班等原因,效果不明显。

三、养老金计发问题。我县在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中,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政策,不存在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养老金问题,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按新办法覆盖率达到了全覆盖。但个别1959年以前参加工作,1992年前后办理退养顶工人员,仍需按老办法计发养老保险费。

四、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问题。我县能够严格执行省规定的统筹项目及标准,没有超标准支付问题。

五、职工个人帐户对帐单问题。我县按要求于每年年初将个人帐户对帐单打印(公布)一次,并要求企业收到对帐单以后与职工个人见面、核对,并在本人手册上由本人签字。

六、基本养老金发放问题。当前,我县企业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的各项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正常,不存在滞后发放和拖欠问题。同时,对这些人员全部建立了数据库,按离休、退休、退职,享受遗书补助人员的所在单位分别录入微机,已经买断身份后退休的人员,统一划归职业介绍所建立数据库。

七、养老保险范围和基金分帐管理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分立帐户、分帐管理、单独核算,无相互占用问题,不存在企业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参保和机关事业单位在企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参保而执行机关事业标准的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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