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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包工包料多少钱一平方【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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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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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渝房中介(

)字[200  ]第(      )号

甲方(委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及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主要事项 (选项打“√” )

□全程代理    □市场调研      □营销策划    □代理销售

第二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       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       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     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策划费及结算方式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                 万元(大写)(¥     万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        万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   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        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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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婚夫妻买卖商品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新人,全文共 15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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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NO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买受人购买荣和·林溪府的下列 1 项房产:

(√)1、住宅: ,建筑面积 m2,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

( )2、商铺: 栋 号商铺,建筑面积 m2,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套内面积计算)

( )3、车位: 地下室 号车位,建筑面积 m2, 套内建筑面积 m2, 单价 元/m2,总价 元;(价格按个计算)

合同总价款为 ¥ 元。

该房产单价和总价均为含增值税价,该房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 %的税率计税并开具相对应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买受人为个人的,出卖人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买受人为单位的,应在签订《合同》同时主动向出卖人书面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证明、单位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出卖人有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出卖人已依法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依法应向房产买受人出示的全部规定,“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买受人对前述规定、文件等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

现就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付款方式:

买受人自愿选择以下第 项约定的付款方式,原签约定金转为合同价款。

(一)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应按《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二)分期付款:

1.首期付款:买受人须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同时交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已付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2.第二期付款:买受人须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3.第三期付款:买受人须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方可办理房产交接手续。

4.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或拒绝付款,买受人迟延或拒绝付款的,出卖人有权拒绝向买受人交付房产使用,买受人还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逾期收房之风险。

5.买受人逾期付款的,逾期在 3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在 6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在 90 日之内,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应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累计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90 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出卖人解除《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三)银行按揭(商品房担保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1.买受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及手续。

2、买受人须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首期付款,计人民币 元整(¥ ,已付定金抵作首期付款)。

3、其余 %的房款,计人民币 元整(¥ )由买受人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4.出卖人负责联系提供贷款的银行,买受人的按揭申请、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由银行审批确定。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并交纳首期款之次日起3日内到出卖人联系的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提交符合银行要求的全部资料及缴纳相关费用;经银行审批符合要求并同意发放贷款的,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3日内须到银行指定的地点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或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5.如银行要求买受人提供其它个人相关资料或银行批准的按揭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按揭金额的,买受人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10日内向银行提交资料及向出卖人补齐首期款差额。逾期不交资料或不补齐款项,视为买受人违约,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如买受人的按揭申请不能通过银行审批的,买受人应另行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并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通知后10日内到荣和?林溪府客户服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上述期限内,买受人未能选定新的付款方式并与出卖人签订协议的,视为买受人不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7.买受人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办理银行按揭的,自签订《合同》取得合同备案证明之日起5日内(如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自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银行提交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向出卖人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单和受理号码。买受人签订《合同》取得合同备案证明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如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自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公积金贷款银行联系取得批准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放款手续等)。在前述期限内,买受人未完成公积金贷款审批并通过审批的,买受人应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出卖人另行确定付款方式,并就新的付款方式重新签订合同;如在5日内买受人与出卖人未能就另行付款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又未获得新的银行按揭贷款来付清购房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8.买受人所获公积金贷款实际金额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确定,如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买受人须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第二日起5日内付清,或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第二日起15日内与银行就差额部分另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并完成向出卖人发放贷款。如买受人未按上述期限交清差额款或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并完成发放贷款的,视为买受人违约,逾期超过5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9.出卖人负责联系提供贷款银行,但对买受人的贷款申请是否能通过银行审批以及银行最终是否实际发放贷款并不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仍有义务自行联系贷款银行,并在前述第4项至第8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应的银行贷款手续办理义务并足额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否则买受人按前述第4项至第8项约定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10. 买受人必须配合贷款银行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转现房抵押(正式抵押),包括但不限于:在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刷脸识别认证授权办理抵押等。买受人应在贷款银行或出卖人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邮政快件等)之日起3日内配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转现房抵押(正式抵押)。如买受人未在该期间内配合办理,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按房产实际成交总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11.买受人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买受人申请的银行贷款仍未足额发放至出卖人银行账户的(出卖人原因导致除外),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与出卖人另行确定付款方式,并就新的付款方式重新签订合同;如在5日内买受人与出卖人未能就另行付款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又未获得新的银行按揭贷款来付清购房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2.买受人因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买受人因未依约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而导致出卖人承担阶段性还款担保责任代买受人还贷(如直接扣划出卖人保证金代偿买受人应支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等),买受人应在出卖人的保证代偿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出卖人偿还代偿款项(包括本、息);否则,自出卖人代偿行为发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买受人应按出卖人代偿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为追索前述代偿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如因买受人拖欠银行贷款本息导致银行向出卖人提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要求的,出卖人亦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另行处理,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非住宅的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因上述原因解除的,买受人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撤销“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全部手续,向出卖人交回房产(如买受人已对房产进行装修的,装修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对买受人进行补偿;如房屋内有家具或其他物品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通告后限期内搬离该房屋,若买受人怠于搬离的,房屋内的所有物品将视为遗弃物,出卖人有权强制将其搬离并自主处分上述物品,无需做出任何形式的赔偿),否则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交回房产的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前述合同解除和手续的办理事宜,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为此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前述撤销“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全部办结后,出卖人在扣除其已支付的前述代偿款项(包括银行贷款本、息、违约金以及因银行追索前述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买受人应承担的前述违约金后,将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余款无息退还(如买受人仍有银行贷款未还清,出卖人有权将应退房款直接用于偿还买受人尚欠银行贷款本、息、违约金等,具体还款金额以银行实际收款金额为准,余款无息退还买受人)。

14.买受人所购房产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前,该房产所有权属归出卖人所有。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该房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预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并因此损害到出卖人权益的,出卖人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将该房产收回另行处理,并要求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非住宅的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3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5.买受人保证其支付给出卖人的所有购房款为其合法所有,来源合法,不会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或任何有权机关追索。如因买受人已付购房款被有权机关追索、冻结或导致出卖人丧失占有,出卖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另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应赔偿出卖人全部损失。

16.由出卖人提供担保,买受人办理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必须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委托出卖人代为办理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不动产证)及抵押他项权证,并承担代办费用。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出卖人提交委托书(包括:委托出卖人办理不动产证、委托出卖人至银行及房产等部门查询该房产权利状态信息)及办理不动产证、抵押他项权证所需的各项材料(含产权登记机关认为买受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并按办证时政府或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缴费标准预交办理房产不动产证、抵押他项权证所需费用(多退少补);买受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出卖人提交契税发票原件。出卖人代办不动产证前,如需买受人补充提交办证材料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后5日内按出卖人通知补充提交办证材料。如买受人不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及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按实际成交总价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仍未提交有关办证材料及支付费用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买受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房产不动产证办妥后,由出卖人直接转交抵押银行。

17.买受人承诺其作为房产购买人完全符合国家及桂林市关于购房条件的要求,能够按照国家及桂林市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合同》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详尽告知了桂林市购房、车位的相关政策,买受人已清楚地知道桂林市对已购买过车位后再次购买同一小区车位的相关规定及限制。出卖人对买受人是否具备购房的资格没有审查义务,如买受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作虚假陈述或向出卖人、桂林市房产交易所、桂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揭银行提供虚假材料购买房产,导致与出卖人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的,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收回该房产另行出售。同时,买受人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损失自行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第二条 房产交接

1、除出卖人另有通知外,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日起10日内到出卖人本项目售楼部办理房产验收和交接手续。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及其他风险、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到买受人。买受人在出卖人提供的《房屋交接单》上签字同意接收房产或者领取房产钥匙即为房产已经验收和交接。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大、户数较多,为避免同时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过多,等候时间过长,出卖人会在《入伙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中建议买受人办理入伙手续的具体时间,由此导致的交付时间延迟,不视为逾期,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本项目售楼部地址为桂林市琴潭道9号。

如买受人在向出卖人办理交房手续前,还未将属于买受人应当提交办理房产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办证委托书、契税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等)提交给出卖人,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不交付房产使用,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在此情形下,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出卖人通知交房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交前述完整资料后,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房产使用。

2、该房产应于 年 月 日前竣工,并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五方验收合格。为利于买受人提前使用房产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经上述五方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买受人可在接到出卖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到出卖人本项目售楼部办理房产验收和交接手续,签署《房屋交接单》。签署《房屋交接单》或领取房产钥匙后,即为房产交接完成。房产由买受人占有使用,与房产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即转移到买受人。该房产的保修期及物业管理费的缴交也从交接之日起算。

3、《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出卖人根据买受人在本《合同》所留通讯地址寄出交房通知或在《桂林日报》公告交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未按通知时间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的;

(2)在房产取得房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的情况下,买受人拒不验收房产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接单》的;

(3)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的。买受人以该商品房抵押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或分期付款未付清购房总价款的;买受人未按约定办理完毕抵押他项权证的。

如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房产已经交接,与房产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转移到买受人且该房产的保修期自该日起计算。

4、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房手续,或因买受人原因造成该房产未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应按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如发生《合同》第八条中所列特殊原因或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卖人可据实顺延交房日期,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因政府部门政策变化或为遵守政府法令而引起房产延期交付。

(2)因政府部门、市政能源部门进行与该房产所在项目相关联的市政干线工程或采取临时措施而引起房产延期交付。

(3)因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某项重要措施、调整规划或遇到目前技术水平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周期延长。

(4)政府部门公布的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社会突发事件导致房产延期交付。

(5)任何其他非出卖方所能控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

6、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买受人以该商品房担保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时,或买受人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未全额支付的,出卖人有权延期交房(买受人的贷款发放后或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全额支付后,买受人应按约定自行到出卖人处办理房产交接手续,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交房时间);

(2)因供水、供电、管道燃气、排污等市政配套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该房产在交付时水、电达到使用条件(含临时水、电),因政府配套的市政管线施工延迟或项目周边市政配套不齐全等原因造成该房产水、电无法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承诺不因此拒绝接收该房产。

8、买受人已知该房产所在小区为分期建设分期交付使用,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相应的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买受人不得以基础设施未完全建成拒绝收房。同时买受人已知该房产交付时及交付后小区其他工程可能仍处于施工过程中,且该施工可能会对房产的采光、噪音、通行、粉尘及买受人的使用产生影响,买受人对此无异议,买受人确认不因此而向出卖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责任,并保证对于小区后续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的座落地点及对买受人造成的影响等问题,在任何时间不向出卖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及索赔。买受人已清楚了解该房产所在整个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并对该房产目前的物理状况、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

9、该房产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五方单体验收合格后,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对房产存在部分瑕疵的情况由出卖人进行整改,但不视为质量不合格,整改期间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买受人不得以此拒绝收房和索赔。

10、房产按约交付时,买受人自行认为房产本身或者设备等存在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应在完成交付后要求出卖人按合同约定进行整改。买受人无合法理由拒绝交接的,视为出卖人按时交付。

11、整改工作完成后,买受人应当按照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通知中约定的验收日期给予验收。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拒绝验收,否则,视通知(含通讯记录、短信)送达之日为整改维修合格日。

12、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公共通道护栏及其墙面等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和材料);不得封闭或随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烟道、给排水管、各种室内管线或阀门;不得封闭管道井的检查口。买受人或其他房产使用人在使用该房产时应自行负责安全,且不得侵犯相邻住户权利。

13、买受人应当按法律规定的要求合理使用房产,买受人使用不当(含装修原因)、擅自改动房产结构、设备位置及更换设施、设备或第三方责任造成房产质量问题,无论该房产是否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对此不承担保修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维修。由此造成房产质量受损或出卖人及第三人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14、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或其他第三人对买受人或其毗邻业主履行保修义务时,买受人应予配合,否则因此导致的扩大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5、本项目(包括该房产)内的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买受人及该房产的实际使用人不得堵塞或占用消防道路。否则,买受人应予纠正并赔偿损失。

16、 本项目中的燃气设施(如有)、电力设施、自来水设施和消防设施等配套按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设计和施工,具体的位置及样式等以实际交付时为准,买受人已知悉相关配套设施可能会位于该房产内或附近,出卖人无需事先通知买受人或取得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承诺不因上述配套的相关事宜向出卖人索赔或要求退房。

17、买受人不得在本项目(包括该房产)内私自向地下开挖私建。否则,买受人应予纠正并赔偿损失。

18、根据需要,本项目规划配套的机房、设备等,可能对买受人产生噪音、遮挡等影响,买受人对此没有异议,买受人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9、 根据建筑抗震结构安全和消防需要,该房产室内天棚局部可能有结构梁;沿墙可能有结构柱或剪力墙;房产顶部可能有明管;房产内可能有管道井;房产内可能有风机、风机管道、消防栓、燃气管、燃气阀等公用设施设备;该房产所在楼宇可能有正压风井;周边及建筑屋面局部可能设有包括但不限于自动扶梯、室外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支箱、燃气调压箱、进排风井、油烟净化机组、有线电视设备箱、室外空调机、空中连廊及其他商业经营所必需的设施设备等。前述情况最终以交房实际为准,买受人对此没有异议,买受人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20、双方同意,出卖人有权对该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含外墙、外门窗、阳台栏板、公共通道护栏、空调隔板及其墙面等部分的颜色、形状、规格和材料)等作出优化设计和改进,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收房、提出索赔或其他权利主张、解除《合同》。

21、商铺装修时严禁拆除或改动原烟管所设计的走向、大小,如需增加排烟口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另行开孔,若经发现私自将商铺排烟管道进行改造(包括但不仅限于对烟管的拆除、改变大小、改变走向、私自开孔增加排烟等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商铺一切施工行为,直至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复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再次进行施工。

22、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楼房外观(包括未经物业服务公司和政府规划部门同意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条幅、遮阳棚等),买受人如进行室内二次装修装饰必须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且应遵守物业服务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

第三条 不动产权证办理

1、买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履行纳税义务,办理房产备案、预告登记、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进行产权登记时,产权登记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买受人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第五条第1款向出卖人补交差价款外,因补交面积差价款所产生的税费(含契税)及其他产权登记须缴纳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于3日内由买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按个销售的车位或按套、按栋销售的其它房产不适用该条款补交面积差价款之约定)。

2、如买受人购买的该房产为现售房的,即使该房产不动产证已办证至买受人名下,但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应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银行贷款)等其他合同款项前,且该房产未办妥他项权证的,该房产所有权仍归出卖人所有,在该房产办妥他项权证且出卖人收到买受人应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银行贷款)等其他合同款项后,该房产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所有。

3、在该房产达到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前提下,如买受人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出卖人代办该房产不动产证前,如买受人存在拖欠银行贷款情形的,出卖人有权将代办不动产证期限延期至买受人归还其拖欠的全部银行贷款本息之后(如贷款银行已直接扣划出卖人保证金代买受人还贷的,则延期至买受人全部归还出卖人代偿银行贷款本息之后)且贷款银行出具同意办理该房产不动产证手续之日起360个工作日内,并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条 《合同》项下房产所在的土地使用权现已抵押给X,出卖人销售房产已取得了抵押权人的同意。如因贷款银行变更,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变更为其它银行或金融机构时,在不影响合同效力及不损害买受人在合同中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出卖人不需再另行向买受人发送通知。

第五条 买受人所购房产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其结构和用途。《合同》中明确房产用途为住宅、停车的,买受人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合同》中明确不得用于餐饮业经营的商铺不得用于餐饮业经营。

第六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1、出卖人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总平规划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等指标变化等),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使用功能及房产质量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不需就此另行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同意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2、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对装修物、园艺、环艺、构筑物、小品等进行修改、调整,不需通知买受人,亦不需买受人同意。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对房产的外立面进行修改、调整,不需通知买受人,亦不需买受人同意。

3、买受人同意,出现下列规划、设计变更时出卖人无需通知买受人,买受人不以此为由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或其他责任:

(1)根据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应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如消防、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要求必须进行的更改;

(2)出卖人对该房产进行的优化设计(比如:窗户或门的开口尺寸及方向变化、飘窗变化、立面设计、颜色、景观变化、空调机位变化、楼梯口位置及楼梯走向以及由于设计优化调整引起的面积、空间尺寸变化等);

(3)未影响该房产结构形式的规划、设计变更的;

(4)不需要政府审批的规划设计变更。

4、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商业区域内公共配套设施的变更,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接收该房产、提出退房或主张其他权益。

5、合同附件所示该房产所在区域的平面布局(如有)为暂定。如为优化原因进行调整,且未降低政府部门批准的规划指标,则出卖人可自主实施,不需提前征得买受人同意。

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下列情形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不需要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空间面积;

(2)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7、买受人确认,本项目红线外并非出卖人规划开发范围,不属于出卖人责任范围,出卖人对本项目红线外不负任何义务。因各种原因引起的本项目红线外的调整、变化和影响均与出卖人无关,出卖人对本项目红线外的规划变动以及市政配套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做任何承诺及承担任何责任。

8、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房产套内使用功能和房产质量的情况下,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对项目未售部分的规划和设计进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已经施工或未施工区域的总平规划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等指标变化等),出卖人无需另行征得买受人同意,也无需另行通知买受人,且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退房或者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的责任、支付任何赔偿。

9、已预售的房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不影响本商品房的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出卖人可对原有规划设计作出局部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出卖人亦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0、政府或法律要求的变更,属于不可抗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第七条 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如下:

1、本项目中的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买受人同意所购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业主享有对所附带露台或屋顶天面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露台及该房产对应屋顶天面的使用。如本合同项下房产附带露台或有屋顶天面的,买受人在使用所购房产附带的露台或屋顶天面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

2、本项目中的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买受人同意所购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业主享有对该花园园林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花园园林的使用。如本合同项下房产围蔽有底层花园园林的,买受人在使用该花园园林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本规划区内 2-1号楼、2-2号楼、2-5号楼、2-6号楼、2-8号楼、2-9号楼、2-10号楼、2-12号楼、2-15号楼及3-1~75号楼的业主单独享有对该楼栋一层架空层停车位的使用权,买受人自愿放弃对该架空层停车位的使用。如买受人为本规划区内 2-1号楼、2-2号楼、2-5号楼、2-6号楼、2-8号楼、2-9号楼、2-10号楼、2-12号楼、2-15号楼及3-1~75号楼的业主,对该楼栋一层架空层的使用范围为所购房产垂直投影所对应的一层架空层停车位面积,且在使用所购房产对应的一层架空层停车位时不得改动按规划设计安装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得违规搭建各种建(构)筑物,不得妨碍公共利益,并承担就此发生的费用及维修维护责任,自行承担因使用所可能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前述使用部位建筑应缴纳的一切费用。

4、本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地面露天停车位、地下停车位、人防车位、架空层停车位(以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设计图为准)属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如本项目有大商业、酒店、住宅或写字楼的,双方特别明确,大商业、酒店、住宅及写字楼、会所等配套的地上、地下车位(库),买受人不享有任何权益。如买受人需使用归出卖人所有的地上、地下车位(库),以有偿方式取得相应使用权,并支付相应费用。但如因出卖人将车位(库)已提供给他人使用,导致无法提供给买受人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买受人同意本项目本栋楼的电梯、屋顶及外墙广告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本项目的小区命名权、单栋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可在该房产所在楼栋的屋面或外墙设立项目标志、企业标识以及有关企业和项目信息的其他形式的广告标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6、买受人在使用房产的过程中,无论是自用还是转租他人进行使用,应保证该房产不用于从事当地政府禁止、限制经营或不予许可经营的行业或项目。

7、买受人应在该等第三人购买、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产前通知其关于本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并确保其遵守相关的约定;否则,买受人不得将该房产转让、出租或以其它使用方式予第三人。若第三人未能遵守约定的,则由买受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8、合同约定的该房产楼栋、楼层编号及房号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可能变更,最终均以产权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如有变更,不影响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履行。

9、合同约定的该房产层高非净高,该房产具体层高以实际交付时为准。如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只要实际层高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强制性规定,买受人同意按照实际层高收房,不向出卖人提出索赔或退房要求。

10、因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程序原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如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或产权纠纷等),造成产权登记机关不能如期接收出卖人所报送的资料、或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手续的,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决定取消修建本项目规划的全部或部分机械停车位及地上停车位,如出卖人取消修建本项目规划的全部或部分机械停车位、地上停车位的,由出卖人决定规划机械停车位、地上停车位的变更用途及施工事宜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或取得买受人同意,买受人同意不向出卖人主张违约等相关责任。

12、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在户内预留地热设备安装的位置距离房屋地面有一定高差高度,由买受人自行安装地热设备或自行回填装修。

13、买受人授权物业服务公司管理并同意:为营造安全、舒适的小区环境,提升小区品质,本小区实行人车分流管理,本小区园林区域、架空层内及其他区域原规划地面车位(含非机动车位)及除本小区商铺前、小区环路外其他区域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驶入(服务中心专用服务车辆及消防、救护、执行任务之警务车辆除外)。

14、小区内泳池由出卖人投资建成,使用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对泳池进行封闭经营管理,同意封闭的方式不限于用砌体砌块、铝合金玻璃构件及隔栅、铁艺围栏等,范围也不限于部分绿地、通道等,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5、小区内幼儿园(如有)由出卖人投资建成,产权及其他权益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自主引进教育机构对外招生。具体投入使用及招生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招生对象也不限于本项目业主子女,有关招生就读条件等参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以引进的教育机构通知为准。买受人对此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16、因建筑结构不同,每个单元的入户大堂、电梯厅及架空层可能存在面积、布局和装修效果差别,公共区域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17、本项目部分户型因外立面及设计风格不同,相同户型会有局部细节差异,最终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18、双方约定: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及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版本调整、限制价格、限制备案、限制购买、限制贷款)等因素不构成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前述因素也不构成本合同情势变更的理由,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

19、因地域日照原因,买受人所购房产日照率可能不足三小时,买受人在购房前已知悉并无异议,承诺不因此向出卖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

第八条 未列入公摊的房产(场地),包括但不限于荣和?林溪府小区内的商业中心、商业街、会所、综合楼、写字楼、人防车位、地面规划停车位、工具间、幼儿园、球场、泳池等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第九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桂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买受人应当按照所购买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1.买受人交存数额

该商品房交纳标准为:

按建筑面积 电梯房:70 元/平方米,非电梯房:50 元/平方米。

维修资金使用后,当买受人分户帐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额的30%时,应当及时续交。

2.交存方式

买受人应当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合同》原件和业主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

3.交存时间

该商品房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存完毕,且将缴存收据交到营销中心3楼客服部,该份资料原件用于《合同》登记备案使用。

4.违约责任

若因买受人不按规定或逾期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办理登记备案、逾期办理登记备案、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等相关流程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同时出卖人有权暂不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及暂不办理产权登记备案手续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自《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期起,承担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该房产的保修期及物业管理费的缴交也从《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起计算。

第十条 买受人援引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条款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在解除权成就之日起30日内行使,并向出卖人发送书面解除通知书,解除通知书应明确援引的具体相关条款并按出卖人要求提供充分明确的证据,否则其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行为,将不被出卖人所认可。

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后10天内,到产权登记机关撤销《合同》的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同时因购买该房产使买受人或任何第三人占用该房产所在地户口指标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合同解除通知送达或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后10天内,自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恢复该房产相应的户口指标。买受人逾期办理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撤销手续的,逾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应按房款总额向出卖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出卖人因此应向买受人退还房款或其他费用的,应在《合同》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撤销完成及户口迁出手续完成后60日内退还(可扣除买受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应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通知方式及效力

1.出卖人的通讯地址为:桂林市琴潭道9号桂林荣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部。买受人通讯地址以《合同》中所留地址为准。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在变更之第二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通讯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变更方承担。如买受人为多人时,出卖人向其中任何一人进行联系或发出任一种方式的通知,即视为向该房产全体买受人发出通知。

2.一方按对方所留的通讯地址邮寄通知的,通知寄出10日后,视为已送达对方,邮件收据、邮戳等邮寄凭证可作为相应的证据。

3.出卖人在发送变更地址、交房等通知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出卖人在《桂林日报》上发布公告、通知10日后,视为已向买受人送达通知。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税率调整、新增税费、银行贷款政策调整等)导致买受人购房成本增加或同类房产市场价格下降或银行贷款无法办理的,该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卖人提出变更购房款、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等任何请求,出卖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向守约方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十四条 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无论签约双方是否口头或书面确认,仅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其他双方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出卖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楼书、沙盘、模型、宣传资料以及展示样板间)仅供参考、仅为要约邀请,不是出卖人的要约或承诺,不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均不作为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其中涉及的资料、图示、数据等均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出卖人无需就该等变化通知买受人,亦无需就此对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沙盘模型及广告宣传资料中如有展示本项目红线内或红线外的广场、绿化、景观、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旨在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仅为示意,不是出卖人对此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如出现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的情形,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且出卖人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出卖人单方提供格式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不真实意思表示,买受人不得以前述理由主张本补充协议无效、部分无效或要求撤销,并不得以前述理由向出卖人主张任何权利或责任。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出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出卖人持贰份,买受人持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出卖人: 买受人:

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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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商品房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书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采购,全文共 20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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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购买建筑材料明细

备注:以上单价、数量均为暂定,供货单位与购货单位以进场时市场价格及实际数量进行结算(运费300元另行结算)。

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的总金额(暂定)人民币¥1117.85万元;购货单位扣除供货单位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建筑材料的质量保证金,待购货单位收到所购材料30日内未发现质量问题后给付供货单位,在购货单位收到所购材料30日内如建筑材料有质量问题供货单位负责履行退换等义务,否则购货单位有权扣除质保金作为罚款。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货单位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货单位所供的建筑材料成批量生产以前须由供货单位送样品至现场经购货单位确认后合格后方可成批量生产。

2、供货单位所供的建筑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进场提供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材料采购合同规范》(GB50411-20xx)标准。如购货单位收到材料后发现有不合格材料(外观、尺寸、质量等出现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样品不符),供货单位应无条件负责更换。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供货单位根据购货单位要求的供货地点和方式,(书面通知)分批提供,交货地点汉阳铁厂至施工现场,若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由供货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装卸费用负担:由供货单位负担全部费用。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供货单位负担全部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运输过程中所有损耗由供货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国家标准、双方确认的样品、diyifanwen.com技术交底函件、洽商记录或其他书面约定等;货到指定地点三日内,购货单位组织并完成验收,若有异议当即书面通知供货单位,24小时内将标的物全部退场,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以及工期延误的损失(含经济损失)。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随标的物备齐,与标的物一并移交。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7天内支付人民币贰佰万元保证金到甲方帐户。

2、购货方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将剩余资金1000万元转入供应方指定的帐户。

十三、违约责任: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供货的或因标的物不符合要求退场重新加工订货的,每延期一天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十四、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书面仲裁合同的,可向武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供货单位贰份,购货单位贰份。

十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卸货。若未取得购货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合同总价款 5%的罚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由供货单位承担。

2)供货单位在施工现场卸货时,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3)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将建筑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处合同总价款1%/天的罚金,并承担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供货单位无条件退换。若供货单位未能及时退换不合格建筑材料,处合同总价款 10%的罚金,由于出现不合格建筑材料所给购货单位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且购货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5)若在双方未协商的条件下,供货单位中途停止供应建筑材料,对供货单位处建筑材料合同总20%的罚款,赔偿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且购货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6)购货单位和供货单位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在购货单位未验收交接之前均由供货单位保管,无论丢失、损坏与购货单位无任何关系,供货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购货单位购买的建筑材料,经购货单位现场人员验收后发生的建筑材料损坏、丢失与供货单位无关。进场未验收的建筑材料由供货单位负责保管,损坏、丢失供货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9)本合同是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认可的资料,如有更改,须另立书面洽商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报价单、洽商记录、往来函件和售后服务记录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合同一并执行。

10)材料进场时间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以及结算依据。

供货单位单位(章): 购货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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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品房买卖协议书有地下室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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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编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__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条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依该契约的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已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除尚未归还之银行贷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实际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银行贷款部分款项共计________元由甲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直接返还予贷款银行,并向乙方提供银行的收据,做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

2.双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将除银行贷款部分外的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计_________元直接返还款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计_________元直接返还款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计_________元,以及交付返还全部银行贷款后银行所提供的收据。

3.乙方如系以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契约正式注销之日,每月应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抵押贷款月均还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归还。

4.甲方按本协议第2条第款约定执行完毕后,双方另行签订解约协议解除该契约。自该契约解除后,乙方不再对该契约项下的房屋及其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契约项下房产。在该契约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约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计_________元之后,并且双方签订解除该契约的文件生效后,乙方应授权甲方至____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办理该契约注销登记手续之全部所需文件。

6.甲乙双方同意该契约之注销登记手续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直接返还款项后15日内办理。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还款计_________元到达乙方账户开始生效,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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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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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所(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区/县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上述商品房已具备《_________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号_________层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且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_________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2、_________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1、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2、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甲方承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1、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

第十三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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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商品房营销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4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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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任何的策划方案的目的和宗旨都是在于提高产品的销售,塑造、提升品牌形象。本方案在于为“站前广场”提供一个准确的定位与广告方向,作出全程战略性的指导。

在对__房地产市场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和研究分析的前提下,找出“站前广场”项目的资源问题与机会,以达到或超出“站前广场”原定销售计划,并为__定兴房地产公司塑造品牌。

第一节 市场分析

一、__市房地产市产基本状况

(一)20__年以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大幅增长。

20__年1-8月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达16457万元,同比增长87.4%,是近年来增长较快的。

(二)房地产业开发的三个组成要素即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资金、市场同步增长。

1、土地前期投入增加。

20__年1-8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面积10.88万平方米,土地购置费3057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4.5%和19.9%;土地开发投资1250万元,已完成土地开发面积9.7万平方米。

2、开发规模扩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

20__年1-8月份,全市房地产施工面积43.23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18万平方米,本年新开工面积13.3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7.9万平方米,增长145%。

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645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674万元,增长87.4%,对全市国有及其它经济投资增长贡献率为2.1%。从投资用途看,住宅投资完成6630万元,增长1.2倍,办公楼房完成投资542万元,增长3.9倍。

3、企业融资能力有所增强,资金到位状况较好。

20__年1-8月房地产开发共到位资金22266万元,同比增长2.6倍,从其构成看,利用外资资金增长最快,企业自筹资金最多。1-8月企业自筹资金13152万元,增长3.8倍;利用外资资金1050万元,增长69倍,其他资金8004万元,增长2.5倍。

4、住房销售高速增长。

今年全市商品房现房销售,在去年增长27.8%的高基数基础上,保持高增长势头,20__年1-8月份全市共销售现房1.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2.7%,其中住宅销售1.72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2倍。

5、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城市化建设紧密,城市化建设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我市北扩南移的外延式城市扩展建设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在我市今年从事房地产开发的20家企业中,娄星区内集中了14家,新化县3家,双峰县2家,涟源市1家。

二、房地产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

今年1-8月份全市商品房竣工面积超过商品房销售面积0.6万平方米,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空置0.61万平方米),占当年施工面积总量的2.5%,空置面积增长63.6%。从商品房空置时间来看,空置时间在一年以上商品房面积占全部空置面积的比例增长,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空置房增多占用了企业的开发资金,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是房地产企业素质良莠不齐,企业开发规模小、持续开发能力低,竞争力差。

近几年来城市化建设的发展推动了房地产开发的发展,存在一个项目孵出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问题,其开发规模小。

20__年全市参加年检的企业达65家,而今年来真正有开发任务的仅20家,仅占全部年检企业的30.8%。就目前有开发工作量的20个企业而言,开发任务在3000万元以下有10个,占总数的50%;开发任务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有5个,占总数的25%;开发任务在5000万元以上有5个,占总数的25%。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以负债经营为主,严重依赖银行资金,有的开发项目前期靠施工单位垫资、中间靠银行贷款开发、后期靠个人按揭贷款,缺乏后续开发能力。

三是物业管理落后,配套设施不全。

房地产的开发应该成龙配套,我市尽管有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开发,但大多数是开放式、松散型的卖完房就走人的开发,即使有物业管理,其配套设施不全,管理也不规范,一些零星插建开发的住房没有物业管理,用水、用电、行路、管道跑、冒、滴、漏、墙体裂缝等问题都不能妥善解决,抑制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影响了持续开发。

四是外部因素制约。

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贷政策调整,房地产贷款由开发性贷款为主转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主,国家对商业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个人住房贷款适用率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房地产开发贷款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等四证,开发企业取得这四证,实际投入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个人住房贷款要求贷款人有30%以上的首付款,有的项目要求项目主体结构封顶,才可以放贷;还有就是居民收入低,抑制了住房需求,影响房地产业市场的扩大;再有就是二级市场放而不活,房屋交易手续繁多,收费项目多且杂,税费负担比例过高,影响二级房产市场发展,从而影响整个房地产业的发展。

总体看来,我市房地产业具有巨大的现实和潜在需求,发展空间较大。

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城市化建设需要产业支撑,首先需要房地产业的支撑,20__年我市城市化率仅26.4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5个百分点,若每年全市城市化率提高一个百分点,至少增加住宅需求84万平方米以上;国际经验表明:当一国人均GDP达到300-1000美元时,居民的住房需求进入加速增长期,20__年我市的人均GDP为5208元(651美元),是房地产业加速发展的时期;目前我市城镇人均建筑面积仅20.05平方米,离国家“十五”规划的20__年城镇人均建筑面积22平方米,人均还少1.95平方米,若达到这一标准,需求住宅在208万平方米以上,显然,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潜力十分巨大。20__年__市城建投资公司成立,__城市建设项目开发实行市场化,通过项目招标,实行市场化经营,推行以地生财、招商引资、民间融资的方式,彻底突破资金“瓶颈”,使城建坐上了“特快列车”,加速了__市房地产业特别是商业地产的发展。

三、__市同类产品调查统计

“同类”定义为具有商业广场、写字楼、宾馆等的商用大厦。现将__市__开发区,__市城西区及娄星区进行大体对比分析如下:

1、__开发区。

由于__为新开发城区,在整个大环境的绿化、城市规划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总体来说,__开发区地段房地产都在卖自然环境。

明源大酒店:

核心竞争力:五星级酒店标准概念

其周边自然环境好;

用绿色和五星级酒店标准来吸引白领、外来投资者、社会成功人士等;

其定位为社会高薪阶层。

2、城西地带。以新开发的项目-城西农贸综合市场为主。

城西农贸综合市场:

核心竞争力:__市、区两级政府批准兴建的城西唯一农贸综合市场。

规模大,规划齐全,有功能优势:

拥有15亩的面积,其中有320个摊位,2480平方米生活超市,108个铺面,1200平方米仓库,48套配套住宅,40各农副产品批发车位。

住房均价718元每平方米。门面2580元至4380元每平方米。

定位:集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加工、仓储、大型超市,商住、饮食为主的大型农贸综合市场。

3、城区地带。

环球商业广场:

核心竞争力:

1.八万平方米湘中地区超大规模财富街区;

2.原老街批发市场,主楼统一经营,超大规模优势。

有功能优势:

总建筑面积面积8万多平方米,门面主力面积30多平方米

住房均价500多元每平方米。门面20__元至11000元每平方米。

定位:湘中地区经营规模大型化、经营手段现代化、经营环境规范化的超大型、多功能财富街区。

国贸商城:

核心竞争力:位于火车站正对面,有地位优势。

四、消费者分析

根据《__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的结论,以及日前操作地区地产经验,我们得出消费者购房心理和对住宅(办公楼)要求如下:

1、环境规划一定要好,配套要齐全,各种活动场地、场所要足够;在规划时,一定要有超前的思想,更具现代化气息,特别要注意智能化;在楼盘外立面的设计上要新颖,色调要协调,风格要跟上潮流;92%的消费者倾向于入住全封闭式的管理;

2、住宅(办公楼)及其周围的配套设施的基本要求为学校、幼儿园、菜市场、超市、医院、篮球场、网球场、图书馆、棋牌室等;

3、67%的消费者选择多层住宅,因为多层住宅的价格相对高层住宅便宜。而且以后的管理费用也相对较低。有一部分消费者选择小高层住宅,

4、消费者对物业管理的要求

a、提供保安、清洁卫生、房屋维修、园林绿化和一些特色服务(如家政、订购车票、托儿、托老服务等);

b、物业公司应与小区内住户增加联系,加强沟通。

第二节 “站前广场”项目分析

一、项目优势分析

1、环境:坐拥__火车站正对面,坐享人流物流优势。洛湛、湘黔铁路在这里呈十字交汇,东至杭州、上海,南至广州、深圳、西去重庆、昆明,北达首都北京。__火车站是一编组站,每日接发客运和货运列车200多对,是长江以南第二大铁路枢纽,现有楼盘中少有的。

2、地段:位于火车站正对面,附近楼盘以明珠商业步行街、金海商贸城为主,该地区已聚集相当的人气和居住知名度。临近商业繁华地带,酒店、宾馆、火车站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大市场,形成较高具影响力的火车站商圈。

3、发展:据有关信息__火车站四年后有五六趟火车从这里始发,火车站周边的土地、建筑物升值在即,同时,餐饮业、娱乐业、旅游业、物流及零售业将飞速发展。

4、物管:智能化管理,保证了业主的现代化要求,符合本案的定位主题。更是目标消费者着重考虑的主题。

5、住宅(办公楼)设计建设:小区的设计以天然为主题,各种楼层合理布置。更有现代艺术广场,艺术、休闲与自然融为一体、相得益彰。

6、配套设施齐全,(高档会所、银行、超市、停车场、幼儿园、亲子乐园、运动场所、艺术长廊等)。

7、__市消费市场楼价有上升趋势,消费者认为手头资金用于购买不动产保值是最好的选择。

8、本地市场楼盘不多,具有商住楼或专业写字楼更少。

二、项目劣势分析

1)品牌号召力:

__房地产市场起步较迟,开始有竞争态势,开发商优胜劣汰局面已开始形成。现在以巨龙、金海、海汇、中兴、民基为代表的房地产公司经过房地产操作的成功,已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在消费者中有着不错的口碑。定兴房产进入房地产市场较晚,在这一方面并没有太强的品牌号召力。

2)市场承受能力:

由于__市消费偏低,市场上如此高档的楼盘还未出现。是否能够把高收入人士吸引过来,是相当关键的问题,这要取决于本案品质是否拥有高品质这一因素。

3)竞争因素:

由于近年来许多开发商为了赶上房地产加速发展的潮流,盲目开发,低价销售,造成价格波动及销售困难。

三、竞争对手分析

第三节 推广策略界定

一、目标消费群界定

从“站前广场”项目本身的定位和素质出发,结合中高档住宅(宾馆、写字楼)的销售特点,界定“站前广场”的目标消费群及其相关特征是:

1、目标消费者:418建材市场业主,果品批发市场业主,电脑大市场业主,通讯市场业主,城区附近投资置业者;以及自身具有经济能力较强的阶层。

2、年龄:年龄大约在35到55岁,

3、家庭结构已进入中年期,居住空间之娱乐性与休闲性较大,对生活要求很有质感。

4、对家庭(办公)环境有着高档次的要求,有“物有所值”的消费心理,他们追求品位,但他们又是商人,有商人的交易本性,既有“物有所值”。

5、有强烈的虚荣心,喜欢攀比和玄耀,,但喜欢附庸风雅,希望通过外在条件来追求文化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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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品房环保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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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环保装修合同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商品房环保装修合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交易更加公平的进行,无论是哪一方利益亏损,只要签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交易更加顺利并且完美化。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有关合同的信息,仅供参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中山市西区__装饰

甲方有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房,现委托乙方对该商品房进行室内装修。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形式。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对该商品房的装修进行设计。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及水电工程。

二、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形式。施工项目以预算表项目为准,施工中如有漏报项目或增加项目,则按实际结算项目数量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总造价:按图纸及工程项目预算表甲乙双方暂定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正

五、付款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支付总工程款的20%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月____支付总工程款的10%______________元)。

六、施工期限:从甲方缴交工程定金并水电开通之日起________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工程款不到位、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遇台风、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顺延。

七、保修期:保修为年,保修期内属工程质量损坏,乙方需无偿保修。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定“工程移交报告和质量保修协议”。

八、责任:因甲方修改图纸或变更施工方案而造成的工期未能按期完成及材料、人工损失等费用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改变施工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双方签定的变更项目为准。

甲方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以及水、电源接口,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并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乙方需指定施工负责人,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频繁撤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保证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由于甲方所选购的材料导致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工程未经双方验收确认,甲方不能入住,否则示为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只对甲方履行保修责任。

附工程的验收标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中山市西区__装饰工程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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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商品房产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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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销合同

推荐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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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购房合同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_楼房_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____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_________/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_________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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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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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简装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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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2.合同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合同自订立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应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4.本合同不得翻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区、县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设计用途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层。建筑面积

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元(币种:_______ ),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币种: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

2.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气:(气源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 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_______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_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登记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四条 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 商品房屋平面图

附:商品房方位图;分门分层平面图(1:100或1:200),将该商品房圈红,加盖骑缝章。

附件二 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

附件三 商品房质量、设备等情况

附件四 商品房房屋设计、环境布局等情况

附件五 补充合同

合同登记备案栏: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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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市商品房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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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现在甲方将一套位于 小区 单元 室,一商品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1、房屋只限住6至8人(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50岁。

2、不得转租或经营非法的事(只限居住)。

3、损坏东西按原价赔偿,贰仟元(小写: 元)作押金。

4、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租金为 元,分两次付,半年一付。

5、乙方租期内不得以任何要求推迟或拒付租金,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退回押金。

6、租赁期间乙方承担一切水、电、煤气、网络、网络电视及各种费用,拖欠或拒付甲方有权切掉水源与电源。水、电费按单结算。

7、乙方要续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预付下年租金)。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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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手精装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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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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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重庆市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官方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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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渝房中介(_________)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主要事项(选项打’√’)

□全程代理

□市场调研

□营销策划

□代理销售

第二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_________;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_________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 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策划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_________万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项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_________%,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_________%

2、佣金=(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3、佣金=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_________,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__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起的乙方前期准备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天,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_________万元整,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_________%或销售额少于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四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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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商品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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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租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栋_________房,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_________,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_______元,房屋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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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私人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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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________________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每平方米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比价格包含办理房产手续时,乙方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公共维修基金)

二、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过户,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合法齐全的房产证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四、其他事宜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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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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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__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字第_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____%(含)时,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种(大写)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利息按________利率计算。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

3.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上述预售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元。付款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乙方同意按双方签订的付款方式如期将购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甲方售楼款监管银行____________,银行帐号为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三付款方式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同时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__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若双方约定交付初装修房屋的,须按照《__市公共建筑工程实施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__市住房工程实行初装修竣工工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要洋,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证件和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符合本条款所述条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之日起30日内除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全部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利率计算。

第六条甲方交付房屋的装修、设备与附件规定的标准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补偿。

第七条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向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支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利息计算同第五条)。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变更其建筑设计而影响乙方购买房屋的套内面积、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间的,应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须将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及利息退还乙方(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甲方变更建筑设计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利息计算同第五条),并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承担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_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十条乙方同意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__市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转让所预购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预售转让书面协议,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三条双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条件时按规定共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共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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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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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提供的所购标的物的《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之样本,并无异议。

甲方开发建设的仁恒江湾城×项目, 已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并领取宁房销第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甲、乙

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认购×幢×室,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单价为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大写) 元(¥ 元)

付款方式:

1、按揭付款方式:乙方于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总房价30%的房款,余款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2、 一次性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总房款计 元。

三、乙方同意签定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伍万 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担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四、甲乙双方商定,甲乙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签定《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

五、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限内,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六、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协议后,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乙方有权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

2、甲方在认购期间,将乙方认购的房屋另售他人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

八、甲乙双方在遵守上述条款基础上,补充如下约定:

(一)按揭付款:1、乙方按银行要求及时提供合法完整的申请资料;2、按甲方和银行通知的时间办理贷款手续;3、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则乙方应另行筹款按时支付购房款,逾期则按乙方违约处理,处理方式详见所购标的物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样本第五条。

(二)《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即《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三)本协议中的价格不含优惠,具体优惠按《仁恒江湾城一期第一次开盘优惠实施办法》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明确。

九、甲乙双方未按约定期限内签署《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的,认购协议自动终止,认购备案自动注销。

十、本认购协议在双方签署了《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后自动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 乙方一份,甲方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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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商品房转让购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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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人):姓名,性别,年龄,族别,身份证号,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人):姓名,性别,年龄,族别,身份证号,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法就商品房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于甘肃省兰州市 区 的商品房转让给乙方,该商品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由 开发商开发。

二、合同标的商品房产权现状及转让变更手续办理:

1.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开发商 公司签订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预购合同,商品房在建,预计 年 月建成交付业主。首付款 万元由乙方给付甲方后,由甲方向开发商交付,抵押按揭贷款手续由乙方负责以自己名义办理(包括抵押担保及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负责),按揭贷款总额为 万元。

2.甲方应在开发商向其交付房屋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交房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给付转让费柒万元及购房款余额 万元,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给付的转让费及商品房转让价款余额之日起三日内办理该商品房的提前还贷赎房手续,及时付清按揭贷款后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积极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转让申请手续,待房管部门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双方必须共同到房管部门签订商品房转让合同、办理过户及权属登记手续,因该房产权属过户到乙方名下所应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签名等过户登记手续。

三、甲方应对任何第三人基于该商品房提出的权利要求向乙方提供担保,以确保乙方合法受让的房产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到期如逾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转让金总额(包括转让费和转让价款——含首付款)以每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甲方到期拒绝向乙方交付房屋或逾期一个月以上仍不交付房屋,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有权要求甲方给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到期如逾期向甲方给付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转让金总额(包括转让费和转让价款——含首付款)以每日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乙方到期拒绝向甲方给付价款或逾期一个月以上仍不给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给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如甲方无故不为乙方办理该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给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已收取的转让款应当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并从违约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向乙方计付利息。

4.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中途反悔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除了一次性支付守约方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外,造成该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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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商品房回购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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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

买受人:

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友好协商,就出卖人回收买受人所购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回购对象:

2、总房款: 元,

3、买受人付款方式:

首付款:买受人支付 元 替买受人支付 元。 贷款 元,贷款期限 年。

4、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回购时买受人已实际支付房款的100%,另外再给予买受人已实际支付房款的10%,作为部分损失补偿。剩余的银行按揭贷款由出卖人负责向银行偿还。 实际支付房款的组成:实际支付房款等于买受人支付的首付款和已实际还本金额之和。 每月向银行实际支付金额=贷款额)/(贷款年限*12) 实际支付房款不包括以下费用:

房屋装修费

各种税费:

(1)、契税

(2)、物业维修基金

手续费

评估费

抵押费

公证费

出卖人替买受人支付首付款

按揭贷款利息

入住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

5、回购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6、双方责任和义务:

(2)、买受人必须在本协议规定时间内办理回购事宜,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回购。

(3)、以房抵债的房屋不在回购范围内。

7、回购程序:

(1)、 买受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必须有买受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夫妻)签字, 并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此《协议书》。

(2)、在拟回购的住宅符合本《协议书》要求,买受人携带物业公司出具的各种缴费 证明到出卖人办理回购手续,出卖人在7天内给予办理完毕。

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受人一份,出卖人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人 民法院起诉。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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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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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个时,各地在示范文本中可以增加以上买受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 ( 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 ,建筑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基础挖槽】【正负零】【地下 层】【地上 层】【结构封顶】。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第 层 单元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的,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地址为准。房号的变化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及位置图见附件一。

4、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设施具体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 ,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 。( 2 和 3 可以同时选择)

1、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部门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 ,抵押登记部门为: ,抵押登记日期为: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房屋权利状况

1、该商品房没有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2、该商品房没有销售给除本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4、 ;

5、 ;

6、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买受人不能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支付不低于已付房价款一倍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元,总价款为: (币)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元,总价款为: (币)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3、按照套 ( 单元 )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4、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佰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大写)。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部全部房价款,首期房价款金额( 币) 元(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银行按揭贷款】。

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余款¥ 元向银行申请贷款。买受人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45 日内办理完成银行按揭申请与审批手续、房屋产权管理局房屋抵押与预告登记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余款¥ 元向 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买受人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90 日内办理完成公积金按揭申请与审批手续、房屋产权管理局房屋抵押与预告登记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以自有资金补交差额购房款,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在15日内不予答复或不以自有资金补交差额购房款的,出卖人在 15 日内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并按总房款的 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后,出卖人应在 30 日内,将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买受人。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双方应当在15日内就具体付款期限与付款方式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出卖人退还已付款项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息。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 15 日内,出卖人将已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率计算利息一并退还给买受人。

4、其他方式: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 预售资金监管情况(是否需要 )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预售资金,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根据本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规定,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

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买受人将房价款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出卖人收到房款后应及时将预售款缴入监管账户内。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和(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60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7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60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总房款的 10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7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交接手续

第十条 交付时间和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 、 、 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合格证明文件;

2、 ;

3、 ;

4、 ;

5、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表》。

第十一条 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时间与使用条件

(一)城市基础设施(具体有什么根据实际自行增减)

1、上水、下水: 年 月 日 达到 ;

2、供电: 年 月 日 达到 ;

3、燃气: 年 月 日 达到 ;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3、4、5、6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使用手续。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使用条件或与其书面所做出的明确具体的说明和允诺不符的,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理,出卖人应按规定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交付,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遭遇不可抗力;

2).后续法律变化,致使本合同项目开发被迫停止的;

3).政府及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发布停工命令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

4).发生对整个社会之工作、生活秩序有全面、根本性、持续性影响之重大事件,致使本合同项目开发被迫停止的。

5).因政府原因导致的本合同项目开发停工的。

第十二条 交接手续

(一)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

( )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出卖人按合同填写地址向买受人挂号邮寄或快递材料视为书面送达,交邮日即为送达日;出卖人在项目所在地公开发行的潇湘晨报或长沙晚报刊登公告的,刊登日视为出卖人书面送达日。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接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交接手续办理地点。

双方进行房屋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二)查验房屋

1、买受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日内,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

2、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所购买的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

3、查验该商品房时,买受人对以下除该商品房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外的房屋质量缺陷提出异议的,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自查验该商品房之次日起 30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完成后再行交付。且出卖人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

(2)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3)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4)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5)管道堵塞;

(6)洁具开裂、漏水;

(7)灯具、电器开关失灵;

(8)防盗及对讲系统失灵;(上述事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增减)

(9) ;

(10) ;

(11) ;

(12) 。

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买受人对房屋的正常使用的,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自查验该商品房之次日起 30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理。修复后或经多次维修仍存在严重影响买受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查验该商品房后,买受人对出卖人所交付的商品房无异议,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

第十三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 (1)、(2)和(3)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小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 /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的第1(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 %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5% 。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双方同意按 ( 2 ) 方式处理:

(1)、出卖人按逾期每天 / 元向买受人收取房屋管理费,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 该房屋自交付使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满30日的,视为已交付买受人,该房屋有关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同时转移给买受人,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等应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四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其委托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 3% 以内 ( 含 3%) 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 以内 ( 含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 - 预测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 = x 100%

预测建筑面积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双方自行约定: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实测建筑面积根据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单价多退少补 ;

第六章 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五条 买受人所购该房屋的建筑层高为 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建筑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同意该房屋的建筑层高有5%以内的误差;房屋的建筑层高差超过5%的,出卖人按总房款的1%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所述房屋建筑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七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六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承诺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该商品房项目,不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出卖人确需变更且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变更之前的买受人 :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平面布局;

3、 ;

4、 ;

5、 。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年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七条 商品房质量的约定

(一)主体结构

该商品房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合格。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二)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交付的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应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如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拒绝出卖人的交付行为,且出卖人应按第十三条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并按约定标准在 30日 内完成整改。

(三)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是否需要 )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__)标准。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30日内完成整改,并按合同第十三条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八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九。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与赔偿责任:

1、因人为破坏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不当使用,或者在装修房屋过程中,对房屋结构、水电气管线、防水层、保温层、粉刷层及部品零件造成的损害;

3、第三人因不当使用、装修房屋,对本商品房造成的损害。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 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保修期按出卖人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执行,但该《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四)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否则,违约者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

第九章 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 房屋登记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预告登记和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买卖双方应向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申请预告登记或预售合同备案登记,逾期未办理和申请的,买受人可单方申请办理。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后 2年内,完成该幢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后 2年内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完成房屋所有权证后 365 日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为买受人办理上述手续并取得相关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项处理:

1.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5%。

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出卖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上述登记手续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项处理:

1.出卖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 日内将买受人的已付房价款(含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按已付房款的 /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手续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房款的5%。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应当在解除合同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另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房屋登记的相关约定见附件十。

第十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 ,资质证号为: 。

(二)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 。物业费价格为 / 月·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 、 、 。

其他事项、服务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内容,由双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十一)进行约定。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章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双方对共有权益的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楼栋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本楼栋产权人共有;

3、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全体产权人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4、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归产权人共有;

5、 ;

6、 ;

7、 ;

8、 。

第二十二条 税费

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交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第二十三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2、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二。(如:该商品房公共管道检修口、柱子、变电箱等有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

3、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4、 。

5、 。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补充协议见附件十四),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所称“已付款”,包括买受人的自付款、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称“利息”,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出卖人 ( 签章 ) : 买受人 ( 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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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品房购买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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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

上列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买商品房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购买的商品房概况:

1、上列两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该商品房合同实际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含契税总价为 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元)。

2、本协议在合伙商品房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第二条:各方出资及产权份额:

1、甲方出资百分之六十,乙方出资百分之四十购买该商品房的产权;(甲方享有60%房屋产权,乙方享有40%房屋产权。重大事情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享有最终决定权)。同时双方约定如因该商品房产生其它未预计到的费用,该费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2、双方约定该商品房以两人名义共同办理产权登记,该商品房

3、双方于每月____日按各自拥有的房屋比例付清房屋贷款。

4、以下事项必须由合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1)合伙商品房的转让、买卖;(2)合伙商品房的抵押事项;(4)其他有关合伙商品房的占有、使用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房屋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因本协议发生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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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方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编号为no:__________。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条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依该契约的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已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除尚未归还之银行贷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实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银行贷款部分款项共计元由甲方____年___月___日直接返还予贷款银行,并向乙方提供银行的收据,做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

2.双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将除银行贷款部分外的购房款直接支付给

乙方:

(1)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2)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3)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4)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5)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计元直接返还款项。

(6)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计__________元,以及交付返还全部银行贷款后银行所提供的收据。

3.乙方如系以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契约正式注销之日,每月应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抵押贷款月均还款(下称“月均还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归还。

4.甲方按本协议第2条第(6)款约定执行完毕后,双方另行签订解约协议解除该契约。

自该契约解除后,乙方不再对该契约项下的房屋及其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契约项下房产。

在该契约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约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计元之后,并且双方签订解除该契约的文件生效后,乙方应授权甲方至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称“房地局”)办理该契约注销登记手续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签署递交房地局的解约协议、返还甲方开具的付款票据和合同等)。

6.甲乙双方同意该契约之注销登记手续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直接返还款项后15日内办理。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还款计元到达乙方账户开始生效,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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