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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怎么写可以有法律效益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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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委托加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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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工业产品委托加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工业产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乙方:日期:

工业产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产品型号款式_________________,数量为________个,单价______元/个,合计_______,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 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日期: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工业产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三

定作人: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产 品 名 称规? 格? 型? 号计 量 单 位数 量单 价总 金 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定做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时间、: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盖章(签字)通过传真方式签订即生效,高于任何的书面口头协议。

定作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 编码:

承揽方单位名称: (章)

单位地址

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 银行:

帐 号:

邮政 编码:

税 号:鉴(公)证意见经办人: 监(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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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吸收合并律师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律师,服务,全文共 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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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议定:

四、乙方的权利:

(一)了解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权利义务有影响的甲方管理制度,对相关管理制度的补充、修订享有建议权;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五、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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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劳动合同变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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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新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旧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经甲乙丙三方协议一致,对乙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的劳动合同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丙双方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终止,乙丙双方均无任何异议。

二、丙方与甲方签署劳动合同后,甲方同意丙方原在乙方的工作年限与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丙方自愿终止其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承诺除工龄连续计算外放弃向乙方及甲方主张任何经济补偿要求。

三、劳动合同变更三方协议甲、乙、丙三方均应遵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新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旧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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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吸收合并律师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律师,服务,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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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_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__________、李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_________________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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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插件加工厂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1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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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厂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为石材加工与销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万,此后五年每年人民币万,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

五、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作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赁押金,以 万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税收、员工招聘、工资、设备维修、厂房维修,变压器维修等一切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负营亏,独立核算,因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提供变压器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每月提供的电表度数将产生的电费按月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与石粉处置粉、污染治理费等一切政府收费均由甲方代缴,乙方应当将款项在产生后七天内及时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责任事故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工伤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诉讼费等等。

4、不得对所承包的厂房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履行,如确有需要改造,必须得甲方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就无偿移交给甲方。

5、不得在租赁的厂房周围堆入石料及杂物,以免影响车辆及人员通行。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厂房分租、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抵押承租厂房。也不得以合伙、合资入股的方式将厂房转由他人承租。不得用承租的厂房用作工商登记使用。

7、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厂房从事黄、堵、毒以及走私、贩私、制毒、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村放易燃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厂房和场地上村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和环保要求。

8、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厂房内应当公告设备安全操作指示,如乙方违反操作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承租期间内的消防、用电、生产加工、工人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等甲方不承担责任及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如遇到天灾、战争、政府征地需要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的各项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合同未到期间内甲方不可用任何形式收回厂房场地使用。在合同期间内购置增加的机械设备,乙在租期满后有权拆走,甲方只是提供空厂房。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变压器和水电到厂内,及工厂经常所需的有关证件。

11、乙方租赁后,应当以自行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名义对外经营,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辉祺”商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使用。

1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将厂房及设备完整移交给甲方,厂房内新增加或者安装的机器设备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任何厂房机器设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甲方有权直接扣押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作为部分违约金。

2、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作为损害赔偿使用。

七、本合同若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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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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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议定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其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负责办理有关法律事务,以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证据和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服务,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就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六、根据《律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服务费收费方法为:

七、代理律师办理委托案件支出的交通食宿、调查等费用,由甲方负担;代理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资料费、通讯费、文印费等必须开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九、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管辖。

十、如双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 代表:

年 月

代表: 年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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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外包加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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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

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5.2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它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

6.1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

6.2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理,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

6.3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10.为正常履行合同,在标书中,承包人应承诺按要求取得保险公司或银行的保单或保函,或其它业经认可由承包人向业主负连带责任的担保,其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的保单或保函额,上述保险公司、银行或担保以及上述保单或保函的条款必须经业主认可。此种保单或保函的取得或担保的提供,以及缔结保单或保函的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承包人也必须被视为已视查了工地及周围环境,查阅了可获得的有关工地资料,且在提交标书前,对一切实际情况,从形式到性质,包括地质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范围和性质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达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食宿等感到满意,总之,承包人必须被视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资料,除涉及上述情况外,还涉及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它一切可能其投标的情况。

12.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叛乱、革命、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暴动、骚乱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21.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保险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2.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保险,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3.3保险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保险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保险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4.1业主不对因承包人或任何转包人的工人或其它雇用人员的任何事故或伤害而根据法律应予支付的任何赔偿金负责,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其代表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玩忽职守引起的。除上述规定外,承包人得保护业主不因所有此种损害赔偿,以及因与此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4.2承包人必须就此种责任投保,保险公司得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故不予同意,承包人必须在工地雇用工人的整个期间继续保险,并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就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如分包人已经就此种人员的责任投保,且以业主为保险补偿对象,则承包人上述的投保义务得被视作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必须要求此分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5.如果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第21、23和24条的规定投保和继续保险,或未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就应由他投的其它任何保险进行投保,在任何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购买和继续任何保险,支付此种必要的费用,且随时从

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业主上述所支付的费用扣除,或将此作为承包人的负债追偿。

26.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州一切有关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规、或任何条例、或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地方法规以及所有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费用。

26.2承包人必须遵守以上任何制定法、法令或法规,可适用于工程的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一切地方法规,以及上述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任何此种制定法、法令或法规、条例或地方法规,不得让业主受任何惩罚和承担任何责任。

26.3如工程师证实业主应偿还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种费用,业主应偿付或同意偿付承包人所有此种金额。

27.所有在工地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址或物品,均应被业主和承包共同认定为是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转移或破坏任何此种物品,并在物品发现后不待转移,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并执行工程师代表的有关处置命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28.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设备、机械加工、或材料,从而侵犯与之有关的专利权、外观设计、商标或商号或其它应受保障的权利而遭索赔或被起诉,并必须保护业主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支出或费用的损害。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头、沙子、砂砾、泥土或其他材料的运费、沙石产地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或补偿(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动,凡符合合同许可证的规定,必须开展,从而保证不无故妨碍公众的便利,或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道路是通向或是在业主或其他人的地产上。倘若发生此类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事件,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30.1承包人必须采取各种合理手段,防止连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桥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转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尤其必须挑选路线、选择使用车辆,限制和分散装载量,从而使因往来于工地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而必然造成的异常交通尽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对公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0.2如承包人必需经部分公路或桥梁一次或多次运送建筑设备、机械或工程预制件或预制部件,如不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此种运送很可能损坏公路或桥梁,承包人运送货物通过此公路或桥梁前必须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告之运送货物的重量及其他具体情况,以及其拟对上述公路或采取的保护和加固措施。除非在接到通知14天内,工程师以取消通知的方式指示不必采取此种保护或加固措施,承包人将施行此种方案或施行经工程师要求修改后的方案,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含有一项或多项已由承包人标价的上述公路或桥梁保护或加固的必要项目,否则其费用得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30.3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0.4如果工程性质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规定必须按“公路”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包括船只来予以解释,并由此而施行。

31.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3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骚乱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8承包人必须负责让其转包人遵守上述规定。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36.2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而

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在上述情况中)没有如此详细规定,或

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独立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37.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合同另行规定的,或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41.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1除合同另有规定的外,就承包人应随时获得的工地的范围及授权他使用此部分工地的命令而言,业主应根据合同有关施工命令的规定,随同工程师的书面开工命令,提供承包人必要范围的工地,使其能够开始并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的方案施工,此外应根据承包人给工程师的书面通知上的合理建议(如果有),在施工期间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更大范围的工地,以保证承包人能按上述方案或建议迅速施工。如承包人因业主不按本条规定提供工地而误工或发生费用,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期,并由他确定一笔补偿此种费用的款项,该款项应由业主支付。

42.2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信息,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1本条款中“维修期”一词指标书附录所指的维修期,从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规定确认的竣工日开始计算,如工程师根据上述条款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就维修期而言,“工程”一词须作相应解释。

49.2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49.4如承包人未完成工程师要求的上述此种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完成,如工程师认为,按合同规定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业主应向承包人追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或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50.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指令,对施工过程或维修期内出现的任何欠缺、不足或缺陷进行检查。除非根据合同,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否则上述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如上所述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上述检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本合同第49条的规定,自费对其进行修理、修正和补救。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所有按零工计价的工程,在工程进行期间,承包人必须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注明此种工程雇用的所有零工的姓名、职务和工作时间,以及两份说明书,标明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按上述细目表纳入增加费用计算内的设备除外)。如清单和说明书正确无误,工程师代表将认同且在其中一份上签字,然后退还给承包人。

每月底,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所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上述规定的除外)的价目清单,如不按时提供完整的价目清单,承包人将无权得到支付。如工程师有理由认为承包人无法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他将有权决定把此种工作或作为零工,按工时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支付,或按他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予以支付。

52.5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凡未包括在报告中的工作或费用不能在中期或最后给予支付。但如承包人在最初曾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想就此种工作要求索赔,即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也有权要求对此种工作或费用给予支付。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从工地将所有上述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及按合同所提供的材料的剩余部分清理走。

53.3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建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概不负责,本合同第20条和第65条规定的除外。

53.4如承包人因工程所需而要进口任何建筑设备。业主必须应承包人要求协助其从政府处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述规定清理现场时重新出口此种建筑设备。

53.5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本合同

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

55.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57.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

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指定分包人应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的过失而受任何损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不当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或临建工程而受损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赔而受损害。

59.3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除非承包人:

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

如工程师已出具证书,且业主已直接作出上述支付,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出具任何其它证书,应把业主直接支付的上述款项扣出,但工程师不得拒绝或延误出具按本合同规定应出具的证书本身。

59.6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

61.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被四,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

已经撤销合同,或

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

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说明某些材料不适用或某工程应予否决后__天内未从工地搬走这些材料,或未拆毁此种工程重建,或

不按合同施工,或长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尽管工程师已书面提出警告,或

不顾工作质量,或无视工程师的指示,分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时,业主可在书面通知承包人__天后进驻工地,并将承包人逐出,由此不会造成合同无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或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为完成工程,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认为合适的,按本合同规定被视为是专门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将出售收入抵付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或可能支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63.2业主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单方面,或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或在作过他所认为恰当的调查或咨询之后作出安排或决定,并证明到此种进驻与被逐时为止,按事实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获得或理应获得的款项(如果有),以及计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设备和临建工程的价值。

63.3如果业主按本条规定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应在维修期满,且所有施工和维修费、延误完工赔偿费(如果有)、和业主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被核实,且经工程师证明后,方才负责对承包人按合同进行支付。此时,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如果有)仅为工程师证明因他妥善完工而应得的款额减去上述款项之差。如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妥善完工应得的款额,经要求,承包人得向业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额,超出部分应视为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维修期间,因工程或部分工程发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需马上进行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此种工作或修理,业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必要的此种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师认为,业主所进行的此种工作属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自己付费完成的工作,业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或从其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在此种任何紧急事件发生后,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根据情况,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风险

65.本合同任何条款均服从以下规定:

65.1任何责任,不论属于赔偿或其它,也不论其是有关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条宣布为不适用的工程除外)、业主或第三当事人的财产的毁坏或损坏,或有关或涉及人员伤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规定的特定风险导致,承包人概不负责。业主必须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从附近运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它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财产因上述特定风险受到毁坏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下偿付:

因此而被毁坏或损坏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

以及,只要工程师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费加上工程师证明合理的利润为基准支付;

恢复或补偿工程被如此毁坏或损坏的部分;

恢复或补偿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种材料或其它财产。

65.3因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它射弹、导弹、弹药、或军用炸药的爆炸或冲击(不论时间和地点)所导致有毁坏、损害、受伤或死亡应被视为是上述特定风险的结果。

65.4除本条以下关于战争爆发的规定外,业主应偿还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风险而发生的任何施工额外或附加费用,在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按合同第39条视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种费用增加,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65.5特定风险指战争、战争状态(不论宣战予否)、侵略、外国敌对行为、本合同第20条第2款规定的核危险和声波风险、或与正在或即将施工或维修的工程所在地国有关的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雇员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骚乱、或混乱。

65.6在合同执行时,如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宣战予否,是否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重大影响,除非本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否则承包人都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随时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旦此种通知发出,除本条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和第67条的规定外,合同应当终止,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与以前任何违约有关的一切权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向其分包人提供同样的转移设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终止,应承包人所得的暂付款项中尚未包括的在终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项,业主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支付给承包人,此外还应支付:

所有有关临时单据应予支付的款项,只要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已经完成,如此种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只完成一部分,则只支付经工程师确认的应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项。

因工程而订购的材料或货物的合理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材料或货物,业主向承包人付款后,这些材料或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种费用未将此费用包括在内。

本条第1、第2和第4款所规定的追加付款。

本条第7款所规定的搬迁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此设备运回到承包人注册国的主要设备堆置场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但此费用不得超过运回注册国的费用。

合同终止时,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与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款项下业主应予支付的款项,业主有权用承包人的应付款来抵冲,包括建筑设备及材料的预付款的未偿余额,以及其它任何在合同终止日按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项。

失效

66.如合同缔结后爆发战争,或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其它情况,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的

法律,双方被解除了继续履约的义务,由业主对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额应当等于按本合同第65条规定之金额,即如果合同根据第65条之规定终止时,应当支付的金额。

争议的解决

67.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施工中还是在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撤销或违约前后,首先应当提交工程师解决,应任何一方要求后__天内,工程师必须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规定提出仲裁外,此种有关上述所有事项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的,且立即对业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并尽一切应有的注意,无论他或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规定提请仲裁。在工程师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后,如__天内未收到业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请,上述决定应作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如工程师未按上述规定应要求在__天内通知其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此种决定不满意,在此后或此种情况下,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__天内,或在最先所说的__天期满后__天内,视情况而定,将争议事项按下述规定提交仲裁。所有争议或分歧,凡工程有关决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均应由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按该规则规定予以最终解决。上述仲裁员(们)有权评论、修正和复审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员(们)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出决定而采用的证据或论据。不论工程师按上述规定曾作过何种决定,均不得剥夺其被传唤作为证人,且就按上述规定提交仲裁的争议或分歧的任何有关事项向仲裁员(们)提供证据的资格。不论工程尚未或认为尚未完工,均可提请仲裁,但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得因在施工进程中提起仲裁而改变。

通知

68.1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给予承包人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命令均应邮寄或送交至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条款给予业主或工程通知均应邮寄或送交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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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正规2024汽车买卖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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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卖方姓名(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姓名(乙方):---电话号码:-----------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二手车的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颜色:--

初次登记日期:20--年--月--日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km使用年限至20--年--月--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20--年--月--日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征税、免税)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20--年--月--日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20--年--月--日(证号------)

车辆保险险种:---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20--年--月--日

配置:------

甲方声明:车辆非重大事故车辆(包括泡水、严重撞击、火烧、发动机改动等)

二、车辆价款及过户

1、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等款项。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承担(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支付)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20%)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3、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前,选择以下第(-)项方式使用和保管:

(1)继续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4、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本车办理过户□/转籍□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付给-方(做好签收手续),由-方负责办理手续;-方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时,由---方负责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5、自过户、转籍手续完成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价款人民------元(大写-------元),同时-方付清过户手续费。支付方式:(现金□/转帐□)

6、如由甲方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日内将有关证件交给乙方;如车辆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应于收到全部车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车辆交给乙方(交付地点------)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2、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车辆所有权在甲方名下期间,如果有因车辆而与第三人产生的债仅债务和抵押担保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偿还第三人款项,与乙方无关。

3、甲方保证该车过户给乙方前,车辆没有中断过车辆检验和中断过交付车辆交强险的情况。

4、车辆过户给乙方前的一切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后的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与甲方无关。

5、甲方保证车辆卖给乙方之前,所有国家要求必须交付的税费及保险费用均已付清,保证车辆在卖给乙方后在车辆到期检验时不产生车管所、保险公司等部门要求补交的费用。

四、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元。

3、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元。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5、如任何一方违约或侵权,另一方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或侵权方承担。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六、其它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户名:---开户行:----

账号:------------------

乙方:---

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户名:---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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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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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3.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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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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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方:(下称甲方)

受聘方:律师事务所(下称乙方)

前言

根据甲方陈述和提供现有资料表明,甲方作为企业,依法对 进行经营。根据政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对xx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经甲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作出《xx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

现甲方拟与第三方协商并协议,由甲方将xx企业整体资产的部分及转让与第三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对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产权交割等事宜作出约定。

鉴于以上事实,甲方拟聘请乙方律师担任项目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指派律师律师作为甲方的项目法律顾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换。

2、项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2应要求就委托的事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2.3协调甲方在等各环节草拟、修改、审查、见证有关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

2.4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与本项目有关谈判,制定相关法律文件;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承办律师出具与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权委托书。

4、承办律师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行为。

5、承办律师必须忠于职守、仗义执言,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甲方必须如实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证据,不得故意隐瞒、提供伪证。

7、甲方应向承办律师提供办案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确认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8、依照《xx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xx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规定,双方确认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律师办案所需车旅费及其他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结案时双方据实结算。

9、因承办律师超越代理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预收的律师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0、甲方隐瞒事实、提供伪证,违反法律规定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或者未经乙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条规定预付律师代理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11、本合同内容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双方均有保密之责。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第三方协议签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聘方:

代表人:

受聘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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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日常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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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人):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_____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1)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2)元包干;

(3)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_____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采取差旅费用包干模式时)。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_____用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_____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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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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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

受聘人员: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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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型餐饮商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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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门面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应维持门面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门面。

(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门面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门面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门面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 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门面,甲、乙双方均应提前 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 元,全年租金 元(大写: )。从 年 月 日开始 ,每 个月,交纳租金一次 元。每 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门面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门面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门面租赁期限以甲方退门面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话: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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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通用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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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x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 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 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乙 方: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风险告知书

致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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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服务协议书专项法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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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顾问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

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

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

。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

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

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

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

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

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

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

,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

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

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

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

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

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

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

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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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北京市商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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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常需要对商铺进行租赁,这时,我们都会通过商铺租赁合同协议书来保障我们的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____个____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____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____元(大写:____)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X年X月X日签约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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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报纸会刊广告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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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插播广告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将共同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并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

一、双方承担的责任

甲方责任

1、同意与_________电视节目中的_________电视片做片头片尾的随片广告。

2、同意在_________电视节目中做片头片尾的随片广告,播出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符合技术标准的成品广告片,并同时支付广告播出费用。

乙方责任

1、在收到广告播出费用的二十天内,完成广告在_________的播出时间安排,并通知甲方播出时间。

2、在广告最后播出的一个半月内,返还广告片播出带。

二、宣传等项工作

为配合电视节目展播,甲方需要不需要在播出地安排宣传、考察、培训、会议等多项工作内容,由乙方提供出入境的配套手续及接待等相关活动。此项内容将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该认真遵守执行,任何单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应负责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因素,造成甲方广告片的遗播漏播,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有费用,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合同单方中止,应视为对乙方广告时间安排的空白,按播出费用对乙方进行赔偿。

4、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国家政策变更等)无法执行合同时,经双方同意可以修改,变更,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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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班组承包协议泥工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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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 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 分项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约定,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内容

1、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工具及小型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实体检验合格。

2、承包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包括现有图纸和以后图纸修改、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中砼的浇注:包括地下室及上部工程所有的垫层、承台、底板、剪力墙、柱、梁、板砼的浇注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的浇注,及其养护、清理、工程验收等。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二次浇捣的后浇带、栏板、外墙饰线、天面压顶、二次窗飘板、女儿墙、机座等砼,但不包含构造柱、卫生间反梁。桩芯砼、后浇带清凿、找平层(防水保护层)砼单独计价。)

3、承包要求:

⑴ 砼垫层包含基坑内土方平整、夯实,砼浇捣前的基坑排水、塌方清理,承台四周及底板回填土及夯实,捣垫层砼;

⑵ 结构砼包含本层和下层混凝土表面漏及时清理脚手架及安全网冲洗;;

⑶ 工具及小型设备包含所有工具及除垂直运输设备和搅拌设备、砼泵、水泵、斗车以外的小型机具(如磨光机、平板振动器、插入式振动器、拖板线和移动照明灯具等)。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包价格

1、工程量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砼垫层按有垫层部分水平投影计算;承台、地下室底板、无地下室部分的架空板及以下砼按立方体积计算,按搅拌站结算数量为准;地下室底板以上、无地下室部分承台面以上(有架空层时架空板以上)按楼(屋)面水平投影计算(花架、飘板不计面积);桩芯砼、后浇带清凿、找平层(防水保护层)砼单独计量。)

2、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以砼立方体积计价的按_____元/ m3计算;按水平投影面积计价计算的砼垫层按_______元/m2计算,其他按______元/m2计算; 桩芯砼:______元/根;地下室底板后浇带清凿:______元/m(单边计);其他部位后浇带清凿:______元/m(单边计);找平层(防水保护层)砼:______元/m2。 如出现施工过程中零星签证,按_____元/工时的综合单价。本合同承包单价一次性包干,不因市场人工费用的上涨等因素而调整。)

3、承包价格已包括班组工人社保、加班费、夜餐补贴、施工中塞管处理费用、配合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第四条 施工要求

1. 实测实量及质量要求:按地产公司与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及设计要求施工,集团标杆项目整体实测数据不能低于85%,非标杆项目整体实测数据不能低于70%。分水、坡度、排水沟的设置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要求无蜂窝、无孔洞、无露筋、无夹渣,振捣密实,施工缝留设要求符合规范,混凝土板面浇灌后打磨及扫毛或收光,垂直度、平整度等相关实测数据应达到甲方要求,无积水现象。不能出现因过度振捣造成漏浆或爆模的情况,楼面清理必须确保混凝土结构楼面无杂物、余渣及浮浆。地产公司及甲方具体实测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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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要求:

垫层砼浇灌前进行场地平整(不包括基坑开挖和土石方工程);承台土方回填应分层夯实;结构砼浇筑前必须先自行清理干净梁板、柱墙内的垃圾,并且用水淋湿模板方能浇注砼;工作要求中还包括施工缝、后浇带位置的余渣、杂物等凿除与清理,钢筋粘浆的清理,本层和下层混凝土表面漏浆混凝土清理要及时,混凝土浇灌后脚手架和安全网的清理。

3. 验收要求:乙方须负责成品得验收工作和工程实体检测合格,一次验收通过实体检测。

第五条 工期要求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或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进度计划要求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验收的竣工报告为准。

其他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参考:地下室底板及顶板必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按施工计划配合执行。其余各栋号楼层混凝土浇筑时间不超过——小时。)

2、暂停施工:如果出现停水、停电、机械故障、停工待料、自然危害、设计变更等情况,视为在乙方承包风险范围内,不向甲方计取任何损失费用(不可抗力除外)。

3、工期延误:本工程工期安排须严格按照甲方月计划、分段目标、总目标进行控制,施工计划均含节假日及气候条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气候、甲方因素及其它任何因素的影响为由而拖延工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是指有确凿证据证实因下列原因而直接造成乙方的原定工期计划延误:(1)不可抗力;(2)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3)施工图纸移交时间影响工期进度。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期延误,乙方应在——天内提交工期顺延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视为不影响工期。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每延误一天支付  —— 元的违约金。

4、如出现甲方与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停止施工,本合同相应解除,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单价及符合质量要求的已完成工作量结算,乙方在——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如乙方在累计 周均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已完工程按合同单价的——%进行结算。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 (国家、地方标准) 。

2、 (行业标准及要求) 。

3、 (我司具体要求) 。

4、乙方对质量达不到要求却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方法处理:

(1)拆除。

(2)组织其他人员整改,工资按 元/工计算,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支付。

(3)罚款——元。

(4)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5)由乙方整改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主体封顶前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班组工人 元/人每月___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保证用以支付班组工人工资,甲方向工人直接支付的工资,乙方认可作为工程款的组成部分。主体封顶后工程款支付:完成屋面以上结构后支付至完成产值的80%(包括已支付的班组工人工资及乙方预支款项等),余款在本项目模板工程(包括尾工)全面完工后三个月内付清。)

2、乙方按工人的产值和实名制考勤表做出工资分配表,并将《工资表》《考勤表》经工人签名后交甲方,由甲方将乙方工人的工资发至乙方或发至乙方班组工人,如甲方直接将乙方工人的工资发放至乙方的,需乙方工人签署委托书,委托乙方代收。乙方如不按量、按时发放工资、不按要求提供工人《工资表》《考勤表》交报甲方财务存底,甲方有权按照电子考勤机原始考勤数据为准,并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并按当期发放金额的5%罚款处罚乙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按合同单价的80%结算。

3、甲方将乙方工人的工资发至乙方或发至乙方班组工人的,乙方或乙方班组工人应配合甲方财务签署收款收据或收款回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人工资至乙方或乙方班组工人。

4、乙方必须至少___个月提交一次工程量结算,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进行阶段性结算,确定工程量,并计算工程款,乙方视为认可。超出施工图范围的工作量必须当月办理确认签证及报进度或结算,逾期不办的不能补办,一律作废。

5、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 %工程款后,必须将内部工人的工资支付完毕。如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甲方代乙方支付工资给乙方的工人,除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外,需向甲方支付工程承包总价1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本合同承包工作内容范围内不允许发生记时工,除本工程外确需发生的记时工,须经项目部需用工部门负责人或专业工长记时工当日签证的形式核定,三日内由项目负责人审查确认生效,按 元/工日包干计算;超出签证时间的计时工均不予计算。

7、如所签定计时工的工作内容已包括在乙方合同工作范围之内,项目所签定的计时工均无效,既使通过结算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追回。

8、乙方收到项目部开具罚款单的短信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需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将视为默认该罚款单。

第八条 安全教育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书面的合理化建议,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班组工人,乙方必须进行班组书面安全教育,并由工人签字后上报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考试后,乙方方可安排职工上班,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令其停止工作。若班组工人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人伤亡的,赔偿费用在______元内,由乙方承担,超过______元的,甲方承担____%,乙方承担____%,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乙方班前应对每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主要工序特别安全交底,进行“三上岗、一讲评”,并及时做好记录。

4、如乙方下属工人因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或者劳动争议需要进行赔偿的,甲、乙双方按照以下 条方式处理:

(1)工人的赔偿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先由甲方进行垫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 元内的工伤赔偿费用由甲方负责,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如超出部分先由甲方进行垫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劳动争议赔偿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先由甲方进行垫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

1、混凝土浇筑时,混凝土泵管不准向排栅外直接打浆,防止混凝土向排栅下坠落伤人。

2、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在拆卸混凝土泵管时,操作工人不准利用身体任何部位直接支承混凝土泵管,防止混凝土泵内的材料过重或突然打浆伤及人体。

3、混凝土浇筑施工中,须要清理混凝土泵管时,没有得到准确的通话联系,不准混凝土泵机司机打风或送混凝土材料,拆卸混凝土泵管时须要打风清理时,混凝土泵管的进、出口处要有防射击装置,混凝土泵管的进、出口处的前方或左右两边不准站立操作工人,防止泵管内的混凝土打出伤人;

4、乙方自带机械必须符合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安全使用规范要求,服从甲方的检查管理,并对自带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负全责任。

5、混凝土浇筑时,混凝土泵管不准向排栅外直接打浆,防止混凝土材料向排栅喷射污染外排栅,浇筑过程中如出现污染外排栅安全网必须及时清洗。

6、混凝土浇筑施工中的混凝土浆,乙方要把流(掉)落的混凝土浆收集回使用不准浪费。

7、楼层上的漏浆及掉落的混凝土要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清理,并配合项目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乙方没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标准(达到水工施工要求)清理,甲方有权另安排人员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8、每次砼浇筑后,必须清理泵管保证每条泵管无明显的残留余浆,每次浇筑完砼后要将管卡清洗并归堆放好。如发现有没清干净泵管造成泵管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9、外排栅上严禁堆放泵管、管卡、配件等任何物品,砼浇筑完成后乙方必须及时完成外排栅的清理并将相关材料、机具回收堆放至指定位置。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⑴ 向乙方提供有关图纸资料,负责对乙方完成的产品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的竣工验收手续;

⑵ 协助乙方合理协调各种工序的关系;

⑶ 向乙方进行安全、质量及技术的三底并有权对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违反政府有关规范、规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及不文明行为做出处罚;

(4)及时提供工程材料和设备;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6)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工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7)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该分项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负责乙方班组人员在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落实项目部安全例检时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宣传落实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

2、乙方班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统一采购,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乙方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及与甲方规定要求不相符的劳防用品。对甲方提供的机电设备和劳防用品,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或有权提出要求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

3、认真做好各施工部位施工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或汇报甲方,将隐患整改后再安排人员施工;有权拒绝甲方安全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指挥者越级上报。

4、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

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如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7、工程全部内容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工程交付甲方,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本工程交付甲方。

8、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配备足够劳动力按需进场施工,若不能满足施工需求,经甲方督促后仍无法及时组织人员进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9、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及监理的监督检查,执行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贯彻甲方的质量、安全、环境方面的方针和目标。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工程款,直至甲方要求整改完成为止,如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有权按影响程度对乙方进行罚款。

10、乙方为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日常工作。乙方须长驻现场,如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向项目生产经理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工地,并准时参加甲方每周例会及其它临时性会议,同时需派一名管理人员配合管理、验收等日常工作。

11、及时足额向班组工人支付工资。

第十二条、纪律要求

1、场地一切电器设备不得乱动,需用电器、照明时,由电工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2、不管任何原因,乙方人员不能私自拉工地的电源开关,如发生拉电源开关断电事件,罚乙方3000元/次。乙方必须对所有属下工人做好交底教育工作。

3、每阶段完工后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任何材料不准堆放在外排栅上,余料按指定位置堆放,做到工完场清。

4、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证(胸卡)上下班,否则每人每次不戴安全帽或穿拖鞋上班罚款50元,不佩戴工作卡(胸卡)罚款10元。

5、乙方班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聚众闹事及赌博,如出现,则甲方对乙方处以每次罚款10000元,若情节严重的则送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班组不得在工地及宿舍周围内大小便,经发现每次罚款乙方100元。

7、不得在工地、宿舍范围内赌博,经发现每次罚款乙方10000元。

8、乙方人员入住宿舍严禁自带电器、厨房用具,如有必须由乙方收好并在工地外保存,严禁自带电器和厨房用具进入工地,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并由甲方收好代管,完工后返还。

9、严禁乙方人员带小孩(18岁以下)或家属以及外来人口进入施工现场以及生活区住宿,如违反则罚款500元/人?次,因此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10、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男性年龄必须为18至55周岁,女性年龄必须为18至45周岁,必须带齐上岗证、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当地劳务证等有关证件,并将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否则不准聘用,如因上述原因发生有关单位来检查罚款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1、如发现乙方人员偷材料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乙方每次5000元或以上的罚款。发现乙方有三次以上偷料行为的,按本合同工程总价的10%扣罚乙方。

12、如乙方与甲方因劳资发生纠纷的,乙方应与甲方积极协商解决,若乙方直接跳过项目部与公司直接上访劳动局或行政主管部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万元每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或拆除重新施工,所有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负责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另选班组进行处理,按第五条第5款处理。

2、乙方施工部分,不得再行转包,经查获,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损失。

3、乙方未能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应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4、甲方未能按约支付工程款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主持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1、履约保证金: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服从甲方管理,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万元。发生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⑴ 支付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工期、安全事故损失;⑵ 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⑶ 乙方未及时足额发放班组工人工资。

2、乙方授权 为常驻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签证结算等事宜,代表乙方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后终止。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甲方盖章方可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班组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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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并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服务,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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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由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具体法律事务,达成如下条款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具体事务: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资料:_________________(标明是否复印件及件数)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__即代为发送律师函、起诉立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事项、代为和解、参与调解、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商账款、提出上诉。

(普通授权):_________________

四、代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选择其中之一)

(1)风险代理:_________________委托合同订立时委托人无须先行支付律师代理费用,且签订代理合同之前可行性调查准备阶段的费用可由律师先行垫付,双方确认以乙方按约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并向甲方交付代理成果后后收取约定代理费的方式。如清欠工作无任何成果,律师事务所分文不取,先期投入的调查等费用由其自行负担。

(2)试费代理:_________________即由甲方先行承担乙方办理委托事务所需的差旅及办案实际支出等费用,在完成委托事务并交付代理成果时再收取律师酬金的方式。

(3)付费代理:_________________按照合同约定由甲方一次性付清约定的代理费及实际费用,乙方按约定完成委托事务并向甲方交付不再收取任何费用的代理方式。

(4)缓费代理: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先由甲方承担部分代理费,完成代理事务后补交差额的方式。

五、代理费收取原则及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收费原则:_________________考虑法律事务的工作难度、律师工作量、律师事务所承担的风险收取代理费。

2、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共同选择本约第四条第项代理方式,甲方应承担的代理费为:_________________元,实际差旅费及办案费为:_________________元。

3、付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指定的律师向甲方调查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

1、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社会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动产、不动产、其他投资、其他债权等状况。

2、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材料。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清欠方案。

七、乙方指定的承办律师向委托人分析委托具体事务说明及制定的代理方案:_________________

1、说明事项:_________________对于风险代理的,经过尽职调查后律师认定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结案的乙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自解约通知到达甲方时代理合同解除,其他代理行为的解除由双方协商处理。

2、制定有效方案:_________________律师审慎调查→发送律师函→协商谈判→诉讼准备→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及时冻结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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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房屋拆迁非诉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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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

(1);

(2);

(3)甲方需要委托其它法律服务事项时,应当另行以书面形式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一般授权: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受托事项具体情况,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代理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及处理代理事项的各项工作;

3.甲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及时提出代理要求,甲方对乙方代理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具体、合理;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委托事项承办行政机关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各种符合行政机关要求的材料,准时参加各项代理活动;

4.乙方律师应当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转达和解决承办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各项要求,及时通报代理事项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应当严格保守获知的甲方资料的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事件中,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7.乙方律师应当为甲方代理事项单独建立文书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甲方索要时应当及时归还甲方,

第五条律师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标准结算律师费用(选择项):_________________

1.计时收费□

乙方律师每人每一标准工作小时计收人民币元。

乙方律师每月三十日向甲方提交《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填报完成工作内容、计费时数和付费金额,甲方确认后,应当在次月五日前将律师费汇寄乙方账户,甲方对《律师标准工作小时计费单》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

2.计件收费□

律师费为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

律师费为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分期支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第一笔律师费计_____________元;于时,支付第二笔律师费计_____________元;于时,支付第三笔律师费计_____________元。

3.风险代理□

律师费分为基本律师费和资励律师费。

基本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乙方。

奖励律师费为的_____________%(基本律师费计算其中或者不计算其中),应于_____________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支付乙方。

4.关于费用的其他约定

委托事项行政机关与其他中介组织收取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不予垫付。

乙方律师经甲方同意的外地出差所发生的交通、通讯、食宿等费用由甲方凭票据实报实销。本地交通、通讯费用包含在甲方所付律师费中。

第六条收款银行

甲方支付的律师费用在乙方没有其他书面指令的情况下,应当汇入乙方下述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到后,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七条工作联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负责转达各方对对方的请示或者要求,转交各种通知、文件和资料,办理各项事务性工作,各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第八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如果需要补充、变更或者终止,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

3.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委托事项或者指示、要求违反法律、违反律师执业规范;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案件事实等情形;

3.甲方逾期日,经催缴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或者保管规定,具有代理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经有权机关确认,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用或者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律师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用。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这就是一本侵权赔偿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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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正规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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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领域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5、应甲方请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剂;

6、 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任务

1、乙方委派 与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调换律师担负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5、乙方律师在担负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供给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运动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担负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载,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当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任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供给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材料;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请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接洽人,负责转达甲方的唆使和请求,供给文件和材料等,甲方调换接洽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断定、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供给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丧失,非因乙方律师毛病运用法律等失职行动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法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干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批准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耽误、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的;

3、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者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捏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况,致使乙方律师不能供给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供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二条规定的任务,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耽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或者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矩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束缚力。或者甲乙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友爱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 国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合同期满前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

时 元国民币标准联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给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法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法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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