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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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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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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 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2章 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4条 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条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①参保员工缴纳的部分费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奖励基金。

(2)企业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员工工资总额的××%,员工每月缴费为其月工资总额的×%。

第6条 各种补助或补贴

(1)工作餐补助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2)节假日补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企业为员工发放节假日补助,正式员工每人×××元。

(3)其他补助

①生日补助:正式员工生日时(以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企业为员工发放生日贺礼×××元,并赠送由总经理亲笔签名的生日贺卡。

②结婚补助: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给付结婚贺礼×××元,正式聘用未满半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企业服务的正式员工贺礼加倍。

第7条 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公费进修和出国考察等。

第8条 设施福利

旨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9条 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企业必须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企业时,须到人力资源部交还劳保用品。

第10条 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2)带薪年假

员工为企业服务每满1年可享受×天的带薪年假;每增1年相应增1天,但最多为××天。

(3)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如下表所示。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假日 相关说明 薪资支付标准

婚嫁 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 全额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

产假 女职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事假 必须员工本人亲自处理时,方可请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扣除请假日的全额工资

病假 1.员工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

2.规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 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标准工资的××%确定

第3章 员工福利管理

第11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必须将福利资金支出情况编制成相关报表,交付相关部门审核。

第12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元以上者需提交总经理审核。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审核部门修改日期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三、名词术语解释:

1.法定福利——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2.统一福利——是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专项福利——是指公司为特殊条件职位的员工提供的专门福利。

四、制度执行者:

1.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统一福利的发放。

2. 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福利进行综合预算。

3. 总经理——负责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五、法定福利:

1. 社会保险

①. 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②. 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③. 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六、统一福利:

1. 午餐补助

①. 公司员工每天可享有12元午餐补助。

②. 午餐补助按实际出勤与当月薪资一起发放。

2. 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举办生日庆祝活动,标准为200/人,以等额生日蛋糕、礼品等方式发放或集体举办庆祝活动,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3. 年节礼品:元旦、春节、十五、端午节等假日,员工享有节日礼品。

4. 健康保障

①. 健康体检: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每年提供的常规体检。

②. 健康医药箱:公司为员工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突发疾病需求。

5. 员工业余生活

①. 部门活动:公司定期利用非工作时间组织各类活动增进交流。

②. 公司组织各种郊游踏青、集体文娱活动、岁末聚餐联谊年会等,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③. 培训进修: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公司将组织各种培训进修活动。

④. 图书角:公司统一为员工征订杂志图书,提供便利阅读条件。

6.休假福利

①.婚假:入职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7天。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无其它福利。

②.产假:入职一年以上女员工可享有90天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假后另行安排工作。

③.护理假:正常生产享受3天带薪假,剖腹产享受7天带薪假。

④.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受三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员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两天带薪丧假。

七、专项福利

1. 通讯津贴:

①. 公司员工按职级享有一定的通讯补贴。部门经理每月享有150通讯津贴,总监每月享有200元通讯津贴,特殊人员每月享有元通讯津贴。

②. 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③. 每月15日前向财务部提交正规发票后方可享有通讯津贴。

2. 特殊津贴:

①.结婚礼金: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可享有结婚礼金,标准为500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领取一份。

②.慰唁金:有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可领取吊唁金,标准为200元/人。

特殊津贴标准

八、附则

1.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2. 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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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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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1]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五、六条

第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八、九条

第七条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十一、十二条

第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

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十四、十五条

第十三条 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四)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须说明其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非货币出资权属转移情况;

六)全部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七)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六、十七、十八条

第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的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非公司企业按《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二十、二一条

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类型;

三) 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 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五)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进行评估作价。公司实收资本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第二二、二三、二四条

第二十二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予以处罚。公司的

股东或者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罚。公司成立两年后,其中,投资公司成立五年后,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额交付出资,且公司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二五、二六、二七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撤销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动的,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第二八、二九条

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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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产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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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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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员工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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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聘用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用,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

第四条公司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张。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机关管制或在案被通缉者;

3、身份不清或无身份证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龄者(十六周岁);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有重疾无法恢复健康者;

6、公司认为不宜聘用人员者。

第七条公司聘用人员应先经试用六个月(特聘人员除外),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员工的权利:

1、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2、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3、享受对公司发展提合理化建议和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提意见的

权利;

4、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权利;

5、对违法违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九条员工的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充分发挥各自的聪明才智、尽心尽责地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工作,

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3、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

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4、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5、发现事故隐患和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及

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有效防止;

6、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节约,杜绝浪费;

7、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

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四章请假

第十条公假:

1、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

2、须应到政府有关部门急需办理的事情;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

1、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

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主动消假。

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资,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业负责

介缴的社保费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

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组长签名,车间(部门)核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权限审批进行消假。一个月内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发给合同日工资的70%;十一天以上的发给合同日工资的65%;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发给合同工资60%;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法》和按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必须在家疗养休息,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工伤假:

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五章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其考勤办法:

1、上班前员工本人须在门卫考勤机内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记考勤,必须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否则作为迟到一次记录;

2、员工必须本人考勤,不得叫别人代考勤,如有发现类似情况对舞弊行为者两人均扣除一天工资;

3、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4、中途离厂,须凭中途离厂准假单,到考勤人员处刷卡后离厂,

并注明事因,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5、员工如遇迟到或早退必须补办和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每

次不足二小时的按二小时计算,超过二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按四小时

计算,当月累计后作缺勤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当月旷工在二天以内按工资200%扣除,超过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条厂区内严禁吸游烟和随地大小便。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第十九条工作时间不得看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籍等。

第二十条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生产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有规定的部门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六章文明生产、安全保卫

第二十四条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烟蒂、杂物,保持厂区、车间和生产班组现场,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拿为己有或私吃公司产品、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第二十六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第二十七条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上班和工作时间、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赤膊或穿着不整齐等不良行为。

第二十八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

常生产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十条厂区内严禁骑自行车、助动车、摩托车,进出厂门应下车推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携带各类物资、产品出厂时主动出具产品出厂证,不准带小孩进入公司生产(工作)场地。

第三十二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十三条入厂新工人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上岗,专业岗位或特殊工种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消防管理细则,不得私自动用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器具,禁烟区内严禁携带火种入内。

第三十五条安全用电,非电工人员不准乱接、拆装电器,严禁使用非生产(工作)性电炉。

第三十六条保安人员有权在厂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生治安案件,及时进行报告和查破,有关人员都应积极协助,对外来人员未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同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奖励

第三十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和情形之一者予以奖励:

1、在改革、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有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成效显著者;

2、在节能降耗、节约原辅物料有具体成效者;

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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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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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在生产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可千万不能乱,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依法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所必需的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了解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停止现场作业,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

(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发生次生灾害的必要措施;

(四)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五)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收集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四)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五)依法发布事故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救援指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十九条 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救援人员。

第二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被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符合享受工伤保险条件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

(二)未按照受理备案的机关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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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印刷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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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范围:公司所有设备。

职责:公司所有部门及所有岗位员工

规程:

1、设备选购

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2、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4.2.2设备、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状况良好。

4.2.5建立设备保养日志,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2.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5、设备检查制度

5.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计划修理工时,完工时间,准备配件材料及维修所需工具等。

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上作好记录。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6.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6.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6.1.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6.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6.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6.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按照设备报废规程申请报废。

6.2设备报废手续

6.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6.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6.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7、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记录,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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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_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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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集团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在6月份将着重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紧紧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安全”的主题,结合行业特点,把问题反思持续改进、自查自检问题整改、普及全员安全知识、应急演练联动响应和培训工作作为开展活动的关键环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强化领导,强化落实,强化责任,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活动

1.主题明确,计划周密。6月4日,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根据活动方案计划,部署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了工作重点。利用6月一整月时间,发动全员从增强活动认识、加强安全隐患管控、提高安全知识技能水平三个层次,分五个阶段全面展开。五个阶段分别为:动员与落实、宣传与反思、演练与

响应、培训与自查、总结与改进。

2.责任落实,强化领导。以成员企业、项目部领导一把手建立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四个强化。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责任清楚。

3.全员参与,增强意识。按照“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突出特色,突出人人参与安全、事事尊重安全”的原则,要求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并且正做安全员,组织实施了自学安全知识的活动。一是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

性的认识,引导和启发全体员工高度重视人的生命价值。二是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目标,重在全面加强安全隐患的管控,提升置业集团对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控制能力,从而杜绝恶性事

故发生。

4.宣传发动,营造氛围。6月1日至14日,安全月活动在第一、二阶段大力动员、宣传,创造安全文化氛围。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活动中,悬挂安全生产条幅5幅;粘贴安全标语、图画5张;集中动员会2x次,内外部参会人员250x人;制作安全漫画橱窗;安全文化墙报6套;创建安全文化宣传报刊。通过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员工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二、问题反思持续改进,检讨总结,强化措施,务实管理。

1.问题反思,形势严峻。重点把问题反思与存在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中。根据1-5月份发生事故的情况,当前集团安全生产形势还比较严峻。上半年发生治安事件,比去年下降;发生火灾事故,比去年下降;发生非责任交通事故,比去年下降。总事故发生率比去年下降;今年经济损失650,比去年下降94.。要求各单位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激发全体员工参与意识,强化员工自我、车辆、食品、应急、教育、检查、隐患等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检讨反思,总结整改。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实基础管理,营造宣传氛围。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检讨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计2x项,重点如下:

一是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由于几年的发展战略转型影响,安全管理部门建了撤,撤了建,形成队伍不稳定状态,管理标准、制度、流程不健全,不规范化,不标准化、不体系化,安全管理滞留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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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生产领导讲话稿范文_工矿企业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生产,领导,企业,全文共 22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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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导讲话稿五篇范文

【导语】:在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小心的注意自身安全,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安全生产领导讲话稿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领导讲话稿】一

这次视频会议,主要是通报国庆“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当前存在的问题,对10月份及第四季度的工作进行部署,确保全年目标的实现。

刚才,同祥同志通报了国庆“黄金周”期间以及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天津安全监管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就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做了发言。天津对危化品企业提出的四个百分之百、两个提升、两个取消、一个淘汰的做法;内蒙古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做法,都很有特点,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学习和借鉴。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的指示精神,深化专项整治,加大监管、监察力度,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前三个季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继续下降。国庆“黄金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大部分市区安全状况比较平稳。

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仍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一些行业特别是煤矿安全问题仍很突出。1-9月,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369起,死亡1542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但死亡人数增加8人。其中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171起,死亡768人,同比分别上升了4.9和11.6;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12.9;重大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88.9和83.3。一次死亡3-9人的农业机械事故起数同比持平,但死亡人数上升10.7。

特别是国庆节“黄金周”期间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按事故类型分,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均有发生;按事故类别分,有道路交通事故、有煤矿事故,也有烟花爆竹等其它行业事故;按事故单位性质分,有生产单位,也有建设单位;按隶属关系分,有中央企业,也有地方企业。特别是10月1日,**市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公司,一辆客运班车坠落桥下,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10月6日,宜宾市芙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7人受伤。接连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

对“双节”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做出了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做好四季度的工作,毅中同志昨天专门主持召开了党组碰头会,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形势和当前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党组讨论的意见,我讲三个问题。

一、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今年以来,总局党组把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实践“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监管,依法行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状况正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基础逐步改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全市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同志们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目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愿望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5月份以来,全市3人以上重大事故出现反弹。8月份,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重大事故,同比明显上升。9月份,煤矿重大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126.3;火灾事故起数增加了5倍,死亡人数增加了9倍。特别是十月一日在发生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损失十分惨重。

二是少数行业领域的事故量上升。1-9月,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6;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8.4和16.9,仅第三季度,就发生了5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17人受伤,暴露出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

三是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有所抬头。1-9月,因无证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事故105起、死亡449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的28.5和29.1;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33起,死亡76人,分别占总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6.7和50.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都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重大未遂事故多发。1-9月,全市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155起,涉及煤矿、危险

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消防、石油、天然气、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电力、市政工程等行业和领域,造成1000多人住院治疗,6万多人涉险、疏散。此外,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多有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的严重损失。

现在已经进入第四季度。大量的事实表明,每年的最后几个月,往往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去年“11.27”黑龙江七台河

东风煤矿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12.7”某唐山刘官屯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至今历历在目。20xx年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四季度45起、1089人,分别占33.6和35.7。去年“10.3”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瓦斯爆炸,“12.2”河南洛阳寺沟煤矿透水,以及某邢台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火灾、四川都江堰市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这一系列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四季度。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四季度事故多发,有一定的规律性,造成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有的甚至更为严重。

一是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进入四季度以后,各地区、各单位为了能够完成全年的各项考核招标,必然要在最后的几个月内加大强度,加快速度,开足马力,突击生产。加上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惯性作用,后几个月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仍会很旺盛,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现象难以有效遏制。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增加很大压力。

二是高危行业安全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都有一些重大隐患没有得到治理。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滑坡的状况尚未真正扭转。一些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小作坊,以及一些建筑施工包工队、交通运输户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还比较严重。一批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的矿山项目加紧施工或试生产,管理松弛甚至混乱。稍有放松,就可能发生伤亡事故甚至重特大事故。另外,处于秋冬季节更替时期,天气干燥,采暖设施的启动也会对安全构成影响。

三是由于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个别单位产生了盲目乐观和松懈情绪。较之去年的这个时候,社会舆论反映安全生产事故的密集程度有所下降。一个时期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战线、各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等部门,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成绩面前,个别单位、个别同志产生了盲目乐观情绪,对面临的困难、潜在的危机缺乏应有的警觉,甚至放松了安全管理工作,这是最危险的。另外,四季度重点工作、各种会议多,也会导致精力分散,容易造成管理失控,应引起同志们的高度重视。

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前三个季度的成绩来之不易,渗透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希望同志们保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思想上要始终绷紧防范重特大事故这根弦;治之于未现,防患于未然,越到年度后期,越要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打好两个攻坚战,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煤矿安全始终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攻坚战取得了重要进展。进入第四季度,攻坚战也到了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推进,完成既定的任务。

(一)切实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以及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抓好落实。

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国办的《通知》实质是去年《紧急通知》的继续和深化,是指导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重要的政策性文件。这个文件的一个重要精神,就是在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基础上,还要关闭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这是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深入推进的重要标志,要通过宣传形成全社会的共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打好整顿关闭第二仗。这一仗打好了,就可以巩固发展第一仗的成果。

二是政府要加强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地政府要组织研究制订本地区煤矿整顿关闭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到20xx年允许保留的小煤矿数量限制目标。要按照调整和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实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建立小煤矿退出的有效机制,并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配套措施。

三要对照《意见》明确的16种关闭矿井类型,认真清理确定上报关闭矿井的数量和名单。要把关闭煤矿的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到市(地)、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并执行规范的工作程序和实施细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关闭的矿井名单,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并认真核实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四要加强和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从严控制新开工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安全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20xx〕48号)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必须是合法矿井对有开采价值的资源进行整合,已关闭或者属于上述16种关闭范围的矿井原则上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所有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差,整合后矿井规模的底线绝不能突破。整合后形成的新矿井只能有一套生产系统,杜绝一证(矿)多井。要加强新建煤矿的监管,抑制低水平盲目建设。对所有在建煤矿项目要按照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1538号)规定,抓紧进行清理,凡属违法、违规或者越权审批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

(二)贯彻全市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抓好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工作。9月28-29日,总局和煤监局在兖矿集团召开了全市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座谈会,对加强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基础管理、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进行了全面部署。国有重点煤矿是煤矿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但是在安全基础管理上也存在很多漏洞。近几年煤矿发生的一些特别重大事故,特别是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许多都是国有重点煤矿。四季度,一定要确保国有重点煤矿不出大事故。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围绕建设“两型三化”矿井(建设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做到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这一总目标,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单位、到个人,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督促各国有重点煤矿对照先进找差距,打牢安全生产的基础,使国有重点煤矿在全市率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奋斗目标。

(三)继续按照“十二字”方针的要求,抓好瓦斯治理工作。治理煤矿瓦斯是煤矿安全的重中之重,一刻也不能放松。要认真贯彻落实晋城现场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抓好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要在继续抓好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的基础上,把以风定产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来抓。抓好“以风定产”,关键要抓住三个环节:一是搞好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把通风能力作为限定矿井生产能力的前置性因素;二是改善生产系统,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随意断电停风,杜绝“循环风”和不合理串联通风;三是严格现场瓦斯浓度监测,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真正做到“宁停三天,不抢不一秒”,瓦斯一旦超标,立即停产作业,撤离人员,保证安全。

(四)认真抓好节后复产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今年国庆期间,全市有三分之一的煤矿停产放假或检修。节后复产的安全工作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各地要切实抓好、抓细,要借鉴春节后复产的经验,督促复产煤矿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批。必须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和各项防范措施到位。特别对复产前的瓦斯检查,一定落实到人、到采掘面、到有可能产生瓦斯积聚的场所。凡发现瓦斯超限,必须按规定排放,达到标准方可恢复生产。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节后复产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抓实细节,防患未然。

三、切实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今年以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四季度和年底,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转变作风,强化监管,把工作抓实抓细,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近来,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针对“10.1”**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发生的一起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联合发出《通报》,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通报》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要加强对公共交通和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客运安全。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下大决心清理整顿违法行为。要抓紧危险路段的安全整治,通过增设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安全警示和防护设施、工程改造等手段,消除安全隐患。

(二)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要对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按照安监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文的要求,9月30日是地方化工企业解决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得排放问题的最后期限。各地安监机构要会同环保部门,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针对一些地方的化工行业目前存在的盲目投资、忽视安全的情况,安监总局最近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危化品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接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三同时”竣工验收。不符合安全标准、未得到安全许可的项目,尚未建设的不得开工,在建的要停止,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这方面的工作,请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十月份还要组织专门督查。

(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今年以来,受市场拉动,烟花爆竹事故上升,非法生产抬头。特别是国庆期间还发生了广东梅州和安徽安庆两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进入四季度以后,烟花爆竹生产开始进入旺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刻不容缓。国务院安委会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相互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犯罪行为。安监总局将会同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上升势头,确保旺季到来之后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稳定。

(四)认真开展好火灾隐患的普查与整治工作。9月30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认真组织一次火灾隐患的全面普查,模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要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方案》对普查整治的重点、工作步骤,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各市(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督促各地政府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整治。

(五)落实危险路段整治任务,推广g道路监控系统。关于20xx年危险路段整治任务,交通部最近已经下达到各市区市。要求市区安全监管机构,积极配合交通部门,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今年整治任务的完成。安监总局最近对四川市以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大型货车为重点,安装道路运输g监控系统的经验进行了总结,下一步要与公安、交通部门联手,加大在全市的推广力度。继续以治理超载、超限和非法载客为重点,深化道路交通的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的安全督查。前一时期,有关部门已经对房屋市政、公路、铁路、水利、通讯、电力6个方面的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整治情况,分头进行了自检自查。10月份,安监总局将会同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和电监会,组织6个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安委会办公室已就此发出通知。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工作。同时,安监总局还将配合国防科工委,以查处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为主,对辽宁、某、山东、河南4市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凡存在“四超”现象的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转产。对其它各市区市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四超”问题,由各市区市的安全监管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督查工作。

(七)继续做好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资源开发和生产秩序的整顿规范、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农机安全整治等方面的工作,都要按照已经做出的安排部署,在主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下,继续抓紧进行。

最后强调一点,就是要抓好“”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科技规划的落实工作。要对照规划,及早编制20xx年的专项计划,重点项目要及早上报,力争在规划的落实上取得突破。同时进入第四季度以后,各单位要对今年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既要总结经验,更要查找不足,吸取教训;同时,要着手谋划明年的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为明年的工作有个好的开局做好准备。

xx届六中全会结束之后,总局党组还要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和贯彻。十月份学习、工作各项任务繁重。希望大家以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按照党组的部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打好两个攻坚战,推动煤矿和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安全生产领导讲话稿】二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领导的讲话精神,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落实国家和省会议精神,做好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网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查活动,使得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385起、死亡315人、伤1135人,同比分别下降32.2%、4.8%和28.1%。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19起、死亡281人、伤1126人,同比分别下降37.7%、8.7%和30.7%;火灾事故337起,同比上升26.6%,死亡3人,同比上升50%,伤9人,同比上升125%;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无伤亡;海上渔业事故4起,同比上升33.3%,死亡2人,失踪3人,同比下降16.7%;非煤企业事故23起,同比下降8%,死亡23人,同比下降14.8%;煤炭企业事故1起,同比下降50%,死亡2人,同比持平。到目前为止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计全年将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双控”目标。

虽然我市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12月6日,新文区墟沟林场黄草沟采石场发生塌方致使一死一伤;12月7日,新浦区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又发生山体塌方事故,死亡1人、重伤1人;12月11日,达龙世贸城建筑工地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死亡1人。接连三起事故暴露出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共性问题:一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12月4日夜间曾发生过一次塌方,云台乡安监所的安监人员在巡查时发现12月4日塌方后的山体仍存在隐患,要求工地负责人进行排除,在工地负责人已同意进行排险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停产排险、设立警界标志等进一步的措施,未能阻止死伤事故发生。二是安全措施不到位。凤凰采石一厂12月4日塌方后,12月5日、6日连续阴雨,采石场山体受雨水渗透,岩层间摩擦力减小。7日下午,塘主竟然凭经验认为只要发生过一次塌方,短期内该处不会出现再塌方,贸然在未进行排险的情况下,安排14名工人在原塌方的滑坡体下方作业,另安排一名安全员现场监管。二次塌方时,幸亏安全员发现及时,大声呼喊,在原塌方体下方作业的12名工人方才脱险,但仍有一名凿岩工因手持机械躲避不及,当即被塌方山体砸埋死亡,另有一名拖拉机手被砸成重伤,同时有6辆手扶拖拉机被埋。如果不是安全员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三是教育培训不到位。12月6日,新文区墟沟林场建筑采石场事故中排险人员在对山体上部险情未排尽的情况下,就在山体下部进行排险;12月7日新浦区云台乡凤凰采石一厂事故中在场的15名职工(含安全员)在原塌方体下方进行作业;12月11日九龙世贸城建筑工地事故中5名工人在无法系安全绳、天窗下安全网被拆除,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从事高空作业,有关人员都未拒绝违章指挥或提出相关的安全措施要求,这反映了职工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差,对什么情况下安全,什么情况下不安全不清楚。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今年以来,全市除交通、火灾事故外,发生了30多起亡人事故,除了直接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外,仍有一部分单位的领导责任没有追究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安全生产就不可能得到重视。这三起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说明安全生产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由于春节是在1月22日,两节间隔时间短,民工返乡、学生放假、探亲访友,客流多方汇聚,客运高峰将提前到来。另一方面,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份雨雪天气可能较多。这都将给我市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压力。对此,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这次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全面落实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根据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方案,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二、注重实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1月12日,市政府召开了市安委会扩大会议,部署了以防火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目前正在进行之中。安全检查经常搞,但要在提高效果上下功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这“三率”是环环紧扣,必须配套推进。刚才所说三起事故的发生就说明,安全生产工作中虽然事故知情率有了,但整改率没上去,整个安全工作的成效一样是“零”。检查要取得实效,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组织领导要到位,检查要到位,整改要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就是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引起全社会的普遍重视;检查到位,就是检查要严、细、实,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当前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针对我市路多车多的实际和春运工作特点,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海事等部门和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安全检查,根据客流量调整车次、船期和航班。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现象。要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座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严厉打击乡镇私渡行为,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决不能心慈手软。

二是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我市山多林多的特点,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扑火队伍及护林员上岗情况、扑火器具配备情况和防火基础设施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湖南衡阳11月3日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学生宿舍、居民住宅楼、商住一体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影剧院、网吧、歌舞厅、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救生设备完好、有效,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要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意外事故处置预案,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及重特大事故。

三是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针对冬季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彻底排查“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杜绝产生瓦斯积聚隐患。各煤炭生产企业都要向安全生产条件a级标准冲刺,加大安全投入,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原则,继续更换无“煤安”标志的旧设备,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监管和领导跟班制度,搞好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度。非煤矿山要重抓冬季露天矿场塌方事故防范和职工防寒保暖,雨雪过后开工要切实贯彻先排险后生产的原则,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坚决取缔非法开采的矿山企业。安监部门要严格新建矿山的“三同时”审查制度及在采矿权拍卖、转包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查生产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积极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管理,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实现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规范化开采。到20xx年,全市年产5万吨以上采石企业才具备开采资格,并且必须实现机械化分层开采。

四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冬季是锅炉压力容器运行的重负时期,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动态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吸取上海12月3日个体浴池锅炉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杜绝常压锅炉承压使用。质监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检查,除常规检查外,要重点对个体餐饮、浴池、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开展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或监督拆除,坚决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是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重点危险部位、重点岗位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加大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做好冬季“三防”工作,严格按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责任措施,坚决杜绝为赶工程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遏制建筑事故多发势头。海洋渔业要认真检查、清理“三无”、“三证”不全的渔船,加强监管渔船进出港签证情况,严查非法海洋捕捞行为。当前气候寒冷,更要强化安全教育和检查,未按规定配足救生器材的运输器械、未配备救生设施的人员不得下海从事养殖和捕捞生产作业。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化工、石油,以及水、电、燃气、热电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和设备设施要进行反复、深入、细致的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严格生产、储存、运输、销售、鸣放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存、私运和私销违法行为。

三、未雨绸缪,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抓好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要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的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根治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严格的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

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评估(评价)和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评估(评价)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开展好安全评估(评价)工作,特别是非煤矿山和化工企业的安全评估(评价),要确保达到100%。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企业,要坚决进行停产整顿,直至关闭。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对今年以来这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工程),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不执行“三同时”制度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20xx年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

四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树立抓好监管,就是为企业、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减少事故,就是为企业增加效益的观念,从宣传、培训、检查、整改、事故处理等环节体现监管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深入基层和生产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罚力度。各级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查处要有力,真正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今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又将开始。12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市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明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措施。做到既要治标,又要治本,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元旦、春节临近,全市上下要高度警惕、严防死守,切实行动起来,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和影响较大的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安全生产领导讲话稿】三

同志们:

年末岁尾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当前,今年各项工作已经进入了扫尾阶段,如何在这关键时刻始终确保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关乎我们一年来的辛勤努力和付出能否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认可。我和周玲副县长商量,不管大家有多忙,今天都要把大家召集到这里,主要就是要再敲一下大家的警钟,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马虎和大意,同时也借此机会传达一下近期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认真吸取其他地州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仔细查找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为完成全年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安全保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

10月20日国务院、省政府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安排布置,特别是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布置。11月25日,我省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8人受伤。针对这一事故,11月28日上午,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常务副省长罗正富作了重要讲话,对曲靖市富源县昌源煤矿“1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全省当前及下步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州人民政府王承才州长也作了重要讲话,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州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出了当前我州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在下步工作中,要继续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管安全”的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通过综合治理,使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和加强,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事故防范做到扎实有效。同时要求全州上下要认真吸取曲靖富源县“11·25”事故教训,以此为鉴,继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高度重视事故的救援工作,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扎扎实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28日上午,省人民政府还召开了全省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从今年11月起,用7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这里先通报一个情况,11月26日,我县大栗树乡嘎白村就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烧毁大房子4间,小房子2间,烤房一座,粮食7000斤,电视机、洗衣机各1台,现金6000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万余元。这一起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非常大,农户辛辛苦苦积攒大半辈子的家产,一场大火化为灰烬,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各乡镇要借年终各项工作检查之机,要求各工作队下到农村后要广泛宣传农村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农村群众的防火意识。)我县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出来了,今天就要印发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具体的工作要求我在后面还要仔细讲。

28日下午,州人民政府还组织召开了全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会上,胡荣副州长明确了全州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全民防火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强化火源特别是野外火源的管理,努力降低火险隐患,认真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严格防扑火措施,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夺取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胜利。

在同一天内,省州党委、政府针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分别召开了三个会议,专门就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这充分说明,越是接近年末岁尾,各级党委、政府越是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更重要的位置,人民群众在享受一年劳作成果的同时,也对我们各级政府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群众安居乐业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双丰收。

【安全生产领导讲话稿】四

我就贯彻落实好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调四点意见,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要在领会精神,统一思想上狠下功夫。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也是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刚才,张德江副总理全面总结了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系统部署了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迅速传达学习张德江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本次会议精神。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特别是分管安全生产的同志和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同志,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会议精神的实质。要通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全新部署和要求上来。在学习中,要认真对照要求,找出差距。张德江副总理讲安全生产工作的“五个不到位”,对各级各部门有非常强的针对性,我市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就是“五个不到位”出的问题。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在1月20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在一季度的市政府安委会例会上,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汇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安委会也要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一次专门检查。

第二,要在抓好结合,认真贯彻上狠下功夫。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实际,在结合上下功夫,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贯彻实施意见。要把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平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要把我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和全国“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我们实施“335工程”(即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基层组织领导能力等“三个能力”建设,继续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强化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监察执法、应急救援等“五大保障”措施)符合全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三个行动、三个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照要求,认真检查,融汇贯通,要通过做好结合这篇文章,使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更清、目标更明、重点更突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三,要在增添措施,促进落实上狠下功夫。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部署,采取更加务实、更加有力的举措,拿出实招、硬招,狠抓落实。为什么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应该抓些什么重点?这些问题,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是很清楚、很明白的,全市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也是比较清楚的。现在缺什么?缺怎么抓落实,缺工作措施。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以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能够得到落实,难点能够有效破解,制约因素能够有效解决。

第四,要在抓好当前,把握主动上狠下功夫。今天距春节只有9天了。对确保老百姓过一个平安、详和、欢乐、安全的春节,张德江副总理作了特别强调,提了明确要求。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市政府已经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四项工作。一是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这是大头,是难点,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各行业(领域)、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全面按照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对道路交通安全、水上安全、民航安全、铁路安全、轻轨安全的要求,务必落实严格的安全措施,严加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客运企业、车站码头、机场、轻轨站、火车站要按照北京奥运会安保工作的要求来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要加强对旅客的安检。春运已进入高峰期,要把所有措施上上去,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明查暗访。二是切实做好防火消防安全。对所有的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要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研究针对性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火灾事故。三是切实做好群众性大型商贸文化活动安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大型商贸文化活动,主办单位和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负责,务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垮塌、踩踏、拥堵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四是切实做好旅游安全。春节期间是亲戚聚会、朋友出游的时候,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定要严格落实旅游景区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请大家按会议要求抓好落实。要特别抓好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还有一些重点,但这几项工作是重中之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业单位一定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抓好当前各项安全工作落实,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形势稳定好转,把握今年的主动权,一个月一个月的把握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就有希望。就提这么几点要求,希望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安全生产领导讲话稿】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讲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沉甸甸的话题。刚才省安监局贺德安处长对耒阳市泗门州新坡煤矿“11.8”事故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分析,切中要害,入木三分;陈滨处长通报了对耒阳市煤矿安全生产的督查情况,所列事实触目惊心;严寅初副局长对我们的工作作出了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今天召开的这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就是要进一步认清形势,认真贯彻省安监局严寅初副局长的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全民动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吸取耒阳“11.8”事故和祁东“12.5”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摆在当前工作的首位。

发生在耒阳新坡煤矿“11.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正值省党代会刚刚召开,全省震惊,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省安监局谢局长、许冬生副局长、严寅初副局长以及省煤炭局领导亲自坐镇指挥。经过全力抢救,仍然导致9人死亡、4人失踪。就在前天下午5:40左右,祁东县归阳镇邱塘村羊山鞭炮厂又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性质非常恶劣,影响极坏。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先后发生2起重特大事故,不能不引起我们在座的每位同志的深思。我们应该更加认真地吸取这两次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彻底地排查清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我们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始终牢记这些事故的教训,更加切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时时刻刻意识到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如果这些惨痛的教训都不能使人警醒,如果我们还不殚精竭虑地抓好安全工作,那就对不起党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对不起千千万万的衡阳老百姓,那就是工作严重失职渎职,就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把安全工作这项“人命关天”的大事时刻放在心头,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不容乐观。1-10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573起,死亡415人,受伤1629人,不完全统计直接经济损失980.4万元,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呈现出“两升两降”态势,“两升”即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9.5、7.45;“两降”即事故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05和19.37。最近两起重特大事故更说明我市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同时我市煤矿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煤矿企业伤亡事故41起,死亡58人,同比上升28.13、28.89;烟花爆竹伤亡事故4起,死亡8人,同比上升300、62。

另一方面,我市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仍然很多。我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工业城市,煤矿、非煤矿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多,全市现有200余个煤矿,900多个非煤矿山,130多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00余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800余家危化品经营单位,还有20xx多个市属和民营企业,潜伏着大量安全隐患,一些困难企业拿不出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整改。20xx年10月,衡阳市橡胶厂45米烟囱严重倾斜,目前还没有完全整治到位。20xx年9月22日,衡阳市尚卿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坝面坍塌,坝下64户村民被迫紧急撤离。20xx年6月7日至8日,常宁市龙鑫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连续两次发生大面积滑坡。目前,全市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整改到位的还很多,市政府办衡办发传电(20xx)83号和衡政办传电(20xx)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所通报的64处重大安全隐患,仍然还有41处没有整治到位,其中非煤矿山5处,消防火灾12处,危险化学品11处,水上交通9处,其他4处,这些重大安全隐患如果得不到整治,可能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是市委、市政府基于我市安全生产现状和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的大背景下而采取的非常措施,这项行动从11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之后,全市各级各部门都高度重视,各县市区都立即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指出的“活动要有行动方案,要有专门队伍,要有工作声势,要有舆论监督,要有工作成效”“五要”要求,做到了决心大、声势大、震动大、效果大,但是发展还不平衡,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摆在当前工作中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真正把安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煤矿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重点,坚决杜绝同类事件再度发生

煤炭是我市的一大产业,尤其在耒阳支柱产业地位突出,耒阳是全国百个重点产煤县(市)之一,是湖南省最大的产煤县(市),煤炭远景储量5.6亿吨,保有储量3.7亿吨,现有煤矿110对,主要分布在三都、南阳等16个乡镇,常宁煤矿主要分布在盐

湖、三角塘等乡镇。尽管近年来全市通过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行为,“四整顿、五关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利益驱动,合法矿大量突出生产,非法开采仍屡禁不止。刚才陈滨处长对耒阳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所反映的问题是实际存在的。前天,我和市安监局、煤炭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同志在对矿山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中,发现耒阳市东湖乡非法煤矿反弹严重,现场发现,文言华煤矿、谢长根煤矿、周乙富煤矿、陈奇阳煤矿等四个非法煤矿有反弹迹象,用圆木、木板、塑料布将井口掩盖,再用碎石覆盖井口和铁轨、卷扬等设备设施,工棚中有晾烤的湿衣,也有刚吃剩的饭菜和热水。这四个非法煤矿已经多次被取缔,但都不彻底。今年5月市政府组织的联合执法时曾发现反弹,东湖乡政府随即于5月28日予以炸毁。不久前,市煤炭局在进行日常督查时再次发现死灰复燃。至此,东湖乡四处非法煤矿已是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五次发现反弹,当地政府均未取缔到位。可见,问题严重到何种程度,为什么耒阳泗门洲镇新坡煤矿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刚才贺处长讲的,不就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吗?还有什么比这更痛心的呢?与此相反,烟花爆竹不是我市的主导产业,却也为什么接二连三地出事呢!珠晖区“5.24”酃湖烟花爆竹厂燃爆事故,致5人死亡,祁东县归阳镇印塘村羊山鞭炮厂“12.5”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痛定思痛,我们必须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部署,集中力量,突出抓好煤矿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全面消除煤矿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一)采取断然措施,坚决关闭非法煤矿。对督查中发现的东湖乡文言华煤矿等4家非法煤矿下达市长督办令,责成耒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在12月10日前将东湖乡四个非法煤矿严格按“六个标准”坚决关闭到位,对东湖乡主要领导要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耒阳市政府务必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煤矿,坚决按标准依法关闭到位,严防非法煤矿反弹,对非法煤矿打击不力,关闭不到位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将按照国务院446号令严肃查处。

(二)集中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煤矿安全要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要把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要坚持把瓦斯治理作为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头等大事来抓,针对顶板事故多发的实际,要研究和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有效遏制顶板事故的发生。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在今年底完成46家整顿关闭任务,明年完成20家整顿关闭任务的基础上,全市煤矿数控制在96家以内。

(三)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凡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取缔,非法的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已办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复查,经复核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进行整改,该吊证的吊证,该扣压的扣压;打击非法使用氯酸钾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经营,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同时,严格控制新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单位。各级各部门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一律不得新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经营单位。

三、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隐患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必须做到“预防为主、事前把关”,“防”在安全工作中始终是处在第一位的。因为一旦出了事故再来追究责任就为时已晚,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所以,我们抓安全工作,必须把百分之九十九的功夫下在事先预防上、下在事前防范上。要仔仔细细排查每一处安全隐患,认认真真整改每一处安全隐患,这来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丝毫侥幸。在狠抓煤矿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的同时,要举一反三,全面推进其他领域各种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进行。

(一)扎实抓好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及尾矿库的检查监管,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打击超深越界开采行为,要深入细致摸排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防止矿井透水、尾矿库垮坝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列为关闭对象的49处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目前尚有32处没有关闭,要抓紧工作,年底之前关闭到位。要按照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联席会议的部署,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整顿规范的督查验收工作。

(二)扎实抓好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季节性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抓好道路和水上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运输企业、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时堵塞客运车辆安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疲劳驾驶、故障车辆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规违章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水上交通安全要对载人船只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进一步在制度上规范运输行为。

(三)扎实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管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公安机关对举办大型聚集活动要严格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抓好其他相关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同时,要对冶金、建材、电力、军工、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关闭。此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

四、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安全工作事关人命财产。我们党和政府是为人民谋利益的,而生命财产安全是保障人民利益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安全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放到当前阶段性工作的首位来抓。

(一)要强化领导责任,层层负责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屡改不变、走过场、监管不严的不利局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亲自研究解决。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方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对各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主动、工作上不落实、效果上不显著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按照活动“既要有声有色,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的要求,再造宣传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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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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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校,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财务管理制度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会计、出纳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出纳都必须自觉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规定。

二、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与财务档案资料,并及时立卷归档。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仔细审核每张收据,力争每笔业务均符合财务收支标准。

四、支票及财务专用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即安全又牵制。

五、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预算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有根据,报表及时准确,情况真实可靠。

六、参与并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节约使用资金,检查资金使用效果,检查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要求。

七、对各项收入,及时定额入账,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八、物品的采购须统一编制采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再行采购,财务会计对审批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实物清单及购物发票进行审核。属于控购审批的物品须事先办理报批手续。

九、急用物品的采购须由使用人申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经批准购买的物品由总务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派人采购并予核定其价格。

十、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均由财务会计购买并保管。出纳存放未使用的转账支票不得超过五张,存放未使用的现金支票不得超过一张。财务会计负责随时检查支票使用情况。因公使用支票和现金凭用款申请单报经领导批准,方可在财务部门办理规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续。个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现金数额较大时,借款人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打招呼,财务部门到银行支取现金须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

十二、查阅、借阅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由查阅、借阅人写出查阅、借阅的理由和事项,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帮助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室外。

十三、上级财务检查调用会计档案,财务账目及相关资料须经财务主管批准,由财务人员经手办理,并做好登记。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财务资料。

十四、财务主管、财务会计和出纳应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

十五、自觉接受和配合物价、审计、税收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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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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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XX公司各车间、部门。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3.2各车间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编写会议记录。

3.3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4.安全会议组织

4.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4.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副总经,各车间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4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单位自定。

4.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4.7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本月十五号,若与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发生冲突时顺延一天,具体时间以安全环保部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4.8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4.9 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5.会议内容:

5.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5.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5.3 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5.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5各部门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5.6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5.7部门每周进行的生产例会,由各车间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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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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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为指导思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市交通局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以下为本年度安全生产规划:

一、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

1、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杜绝机械设备重大事故;

3、杜绝火灾事故;

4、杜绝食物中毒和重大传染病事故;

5、轻伤事故率不超过3‰;

6、维护现场达标率为100%;

7、三级安全教育率为100%;

8、所承修的维护项目符合文明安全维修服务评比标准的要积极争创文明单位。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公司将成立“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姚仲平担任、副组长由罗玉亮担任、各部门主管为小组成员,具体安全事项由质安部和各部门安全员负责,逐层监督报告。以便能更有效的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活动并要求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为进一步确保“谁主管,谁负责”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高速公路养护处质安部将严格按管理办法的要求与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重新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考核落实到人,日常管理要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三、安全教育

为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人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养护处质安部将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对养护处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养护处将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安全检查

养护处质安部将对所有养护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平时则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各项专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如季节性安全检查、防雷电、防火、防中暑等,发现问题后开展检查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效果。

五、安全生产例会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总结、解决、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六、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三标体系的正常运行。对职业安全健康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收集、并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程序准备实施应急演习,保证若在维护生产中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工作。养护处严格按照程序文件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所属养护项目顺利通过内审及外审。

七、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根据各个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各养护项目应建立各项目的危险源清单,同时“重点问题重点管理,重点问题专人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八、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养护处质安部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着重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教育,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教育,加强各个工作岗位操作规程,遵章作业教育,以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将“安全工作”这个核心思想落实每一项工作,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九、各项安全工作重点

各项目根据自身特点在安全工作方面要有侧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工作重点如下: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项目奖励要严格按照维护组织设计、专项维护方案的要求组织维护。在维护前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维护中加强检查,维护完毕后座好验收工作。

4、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维护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5、对新进场的维护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

6、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加强对维护现场安全工作的检查,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及时督促项目部队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7、维护现场建立义务消防队消防制度,加强用火管理,定期对维护现场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

8、夏季维护做好防汛、防雷、防暑工作;冬季维护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

9、根据本养护处养护工程特点,制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0、“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值班、确保节日安全。

11、做好内业资料,配合好各部门迎接“20xx年国检”。

20xx年各养护项目都必须时刻将“生产必须安全”这个核心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当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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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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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一、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的定义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办法。

二、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的职能

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信息反馈职能,发挥计划、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下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信息反馈中心。

1、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结算职能

——内部银行对下属各核算及其之间的经济往来,诸如: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成品与半成品的转移、劳务提供、器材设备的供应、商品采购、库存、销售、服务及营业费用发生,以及各种费用支出、解缴,资金调拨,都运用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和相应的内部支付手段,及时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

——效果:对原来内部各单位相互经济往来,缩短了结算时间,尤其原各单位在社会上的银行多头开户,结算时间长的局面大为改善,活化了资金,减少了在途资金占用。

通过强化内部结算纪律,解决内部资金相互拖欠问题。

原来企业内部单位之间实物形态转移,体现为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通过内部结算变成模拟外部市场核算的商品交换、结算关系,树立直观的价值观、成本观、商品观。

2、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融资信贷职能

——以资金有偿占用的原则,引入信贷机制,运用利息杠杆调节作用,促进企业内部资金使用效率、效益。

——集中和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的货币资金,利用信贷杠杆进行内部资金融通,并尽量减少对外借款。

——效果:改变了原来内部各单位分头向银行贷款、内部不能相互融通的情况,改进了资金多余与紧缺、苦乐不均的局面,减少了对外贷款,节省了对外银行贷款利息。

发挥横向拆借和纵向调剂职能,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促进各下属单位精打细算、少贷、早还,提高企业支付能力。

3、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监督控制职能

——监控职能主要通过企业核实的各项资金定额、财务收支计划、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结算制度、结算程序、内部结算价格体系、内部合同、经济纠纷仲裁制度等实现。

——效果:通过监督、控制,使许多不合理开支、资金外流问题、违法乱纪现象得到遏制和改善。通过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核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弥补传统财务会计事后算帐的不足。

4、企业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信息反馈职能

——通过内部银行核算资料,准确反映企业和下属各单位的收入、支出、节余情况和经营业绩,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为企业领导决策和调整信贷计划提供依据。

——效果:对各下属单位收支、结存情况反馈及时。公司通过建立资金收、支、存制度,每天对各单位资金收、支、存情况统计上报,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动态、销售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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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公司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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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恒安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办公室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理解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恒安规定就餐职工(七人)带给一日两餐。原则上按每人每一天13元计算。

第五条: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一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六条:公司来客需在职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当天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务必提前一天申请。办公室受理搭伙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如公司员工亲友需就餐按20元一餐计算。

第七条:如来客,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请食堂人员另外解决。

第八条: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准确掌握食堂工作人员和炊事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用心性。

二、搞好主副食调配,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搞好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份量足、价格合理,经济实惠,花样多,品种多,质量好。

四、搞好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五、经常听取员工对食堂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

六、监督做好厨具、餐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和伙房内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

七、监督检查炊事员的个人卫生。

八、注意节约、杜绝浪费,经常检查、保养所有的食堂设备,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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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2024安全生产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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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目标

工作思路:20__年我镇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预防,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此,我们将突出“四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抓基层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二是抓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三是抓重点防范。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大节日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四是抓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国发23号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全民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等活动,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主要控制目标: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以防控一般事故为核心,杜绝较大事故的发生,各项控制指标在枝江市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以内。

二、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力度。按照《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引导、督促各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同时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加强以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重点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为主要内容的事故防范,特别要加强外施队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强指导和检查,杜绝“以包代管”现象发生。二是加强以水陆交通为重点安全整治,确保乡镇船舶安全面100%。三是加强化工生产企业为重点的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认真做好危险源的普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力争在内容、形式、效果上有新的突破;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依法抓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对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力争三类人员的培训面达100%;三是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园区、进村居”活动,突出抓好企业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培养树立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

(四)转变作风,推进自身能力建设。一是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监察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自觉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提升监管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改善安全生产监管硬件条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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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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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在安全生产的工作中,要做好隐患排查。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 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xx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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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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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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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生产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经理,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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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部门目标与计划,进行本组年度、季度、月度目标和计划、财务预算制定、分解及监控实施;

2. 根据生产统计的数据制定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的现场改进措施;

3. 负责协调生产设备周期性IQ、OQ验证工作在生产车间的实施。负责组织新项目的投产准备、运行等系列工作;

4. 全面负责生产计划的实施和管理,控制物料平衡,不断降低成本,负责定期统计、分析各车间的产能,优化加工周期;

5.监控规范操作方法,确保生产现场的有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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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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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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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生产,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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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副总经理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生产副总经理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决定。

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煤矿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3、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煤矿质量标准化各项活动,协助总经理组织好季度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4、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经常检查并督促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对生产中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制定措施;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5、督促检查生产职能部门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6、参与重大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制定措施。

7、参与审查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参与审查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经营副总经理是公司矿用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的主要负责人。经营副总经理要掌握矿用物资、设备的管理要求,熟悉维简费、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等规定。经营副总经理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保证公司采购的矿用物资、设备证件齐全、质量合格、供应及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负责基建安全工作。

2、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挖潜、专项基金、技措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时,负责组织对矿建项目承包单位安全资质的审查,认真贯彻“三同时”原则。安全设施未达到要求,不予验收移交。

3、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负责组织人员对经营工作中的重大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5、参与重大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

6、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副总经理是公司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机电、运输系统工作全面负责,机电副总经理必须熟悉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切实保证公司机电的安全、可靠、稳定以及运输系统的可靠。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决定。

2、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全公司机电、运输、给排水、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负责,是全公司机电、运输、供排水、供电安全运行工作直接责任者。

3、经常深入现场,每月应对管辖范围以内的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4、严格对管辖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做到人员现场交接班。对违犯劳动纪律的予以经济处罚。

5、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矿井建设工作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6、负责组织人员对矿井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7、参与重大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

8、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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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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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公司最新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对事故的防控能力和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为公司的平安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主要措施包括8项:

一、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

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

三、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规范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生产管理档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保证对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五、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要在公司、车间(班组)设立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并保证有一定的时间用在安全生产上。

六、不断完善安全应急运行机制,提高安全应急防范能力。

七、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追究和惩治制度。

本计划自公司总经理签字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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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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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食堂,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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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食堂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员工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物质采购,要计划采购,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禁采购烹调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并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工作,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食堂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食物不得乱堆乱放。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五、坚持按时开膳,食堂用膳一天二餐,品种要经常变化,进行食物品种调节,讲求营养均衡,每周日制定下周食谱,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六、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须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七、每30日进行盘点,定期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每餐收取就餐人员就餐费 元,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主动自觉按规定标准缴费。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食堂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负一层)卫生。

十、就餐一律在食堂进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进餐。

十一、严格按食堂就餐时间进餐,其食堂开放时间如下: 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

十二、员工就餐时要自觉排队,并且要有良好的姿态,不得在食堂内大声喧哗,不得挥动筷、匙、叉防碍邻桌。

十三、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类。

十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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