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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三伏天的三伏时间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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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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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学者钱鹤滩有诗云:“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可见,古人对时间利用不当的感叹,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珍惜时间。

珍惜时间是对生命的尊重。

巴尔扎克在五十一岁时,心脏病发作,医生说他的生命只剩下短短几天,面对这些,他没有抱头痛哭:“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多活几天?”而是抓紧时间,继续工作,当他离开时,留下的是九十六部中长篇小说组成的雄伟史诗——《人间喜剧》。从中我们可以知道:珍惜时间就是对生命的尊重。

珍惜时间是对事业的尊重。

一个人,无论是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都有自己的事业,对于艺术家,艺术是事业;对于文学家,文学创作是事业;对于科学家,研究事物是事业……任何人,只要珍惜时间,努力奋斗,才能创造自己的价值,为人类的文明发展,开拓新的知识天地。简而言之,这是对事业尊重。

珍惜时间,是对他人的尊重。

鲁迅说过:“浪费别人的时间,等同于谋财害命。”一代文豪言简意赅地阐释了珍惜时间就是对他人的尊重。他把浪费时间比作了谋财害命,可见对他人的尊重是珍惜他人的时间!

珍惜时间,是对自己的尊重。

古人云: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戏剧家莎士比亚也曾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可见,珍惜时间、有效利用时间,尽可能多地做有意义的事,使人生多姿多彩,才是尊重自己的方法。

但倘若人人都不珍惜时间,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

公车司机,交警等不珍惜时间,交通会混乱,人们无法正常工作;学生天天不完成作业,长大后一事无成……这一切就会造成全球经济、科技等系统全部瘫痪,最终使人类文明陨落。

古人闻鸡起舞,成就了一个个大艺术家、大文学家、大科学家……作为他们的后代,我们难道不该将这种精神发扬光大吗?

朋友们,让我们尊重生命、尊重事业、尊重他人和自己,在有间里做无限的事情,一起珍惜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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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班时间做其他事情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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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经理:

您好!

对于我今天中午外出洗发而未及时到岗的情况,我做出检讨并致以诚挚的歉意。虽说一个美丽的发型对女孩子是很重要的,但我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而占用了上班时间,辜负了同事们的期望,也辜负了经理您的信任。

我会吸取这一次的教训,以后一定严格律己,不迟到早退(无论早晚),不无故旷工,上班就做上班的事,积极完成经理交代的任务,协同帮助其他的同事,为了把xx部门建设成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优秀集体而努力!

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希望我的这封检讨信能对其他同事起到鞭策的作用,让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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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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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是偶然的风沙,一吹吹到月光之下,在记忆深处,折一枝桃花。

推开第一扇记忆之窗,看到的是一道美丽的风景,那是儿时的风景。银色的月光如一层薄纱笼罩着大地。院子里,那桃花正开得恣肆风流,又显得端庄雅淑,周围是正吐露着芬芳的迎春花。花旁,年幼的我和慈祥的奶奶正坐在椅子上。夜,是那么宁静,那么安详,只有奶奶的声音和时有时无的狗吠声。我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听着奶奶讲嫦娥奔月的故事。奶奶的声音好似在用心地歌唱,字字句句都像鲜花那样温柔,鲜艳和丰润,让我忍不住遐想起来:那在广寒宫里的嫦娥,那捣药的玉兔,那伐桂的吴刚。奶奶的故事在我心中埋下了一粒种子。

再推开一扇窗,我见到的是一幅绚丽的画面,这是我的小学时代。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充满了酸甜苦辣。春天伴随着第一只回到南方的燕子,第一朵露出笑颜的鲜花,第一棵探出脑袋的小草归来了。大家脱掉那厚重的棉袄,欢快地在校园里奔跑,嬉戏,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放学后,三五成群结伴去郊外放风筝。累了,就靠着一颗棵粉得似霞的桃树休息,沐浴着阳光,享受着轻风,无忧无虑地谈天说地。至今仍忘不了当时那高飞的风筝和大家脸上童真,无邪的笑意。六年的学习生活,灌溉了幼年时的那一粒种子,它已开始冲破土层,冒出淡绿色的嫩芽。

轻轻推开最后一扇窗,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熟悉的情景,这,是现在。如今,年龄的增长使我变得更加成熟。课间,我不再像从前那般肆无忌惮地追逐打闹,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笑风生,而是在堆积如山的作业前奋笔疾书。可这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只有这样人生才能更加充实。当年的嫩芽,如今已根深蒂固,被汗水与泪水浇灌着,已长出了几片新叶。

燕子飞了,还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还有在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还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时间匆匆,不会为任何事物所停留,趁现在时间还很多,一定要抓紧时间,给自己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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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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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光》

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同学们,春天是播种的季节,只有此时播下希望的种子,丰收的时候才会有满意的收获。那么,同学们,何不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撒下努力学习的种子呢?

常听身边的人抱怨时间不够用,许多要干的事都还没干,真的是时间苦短吗?高尔基曾说过:“时间是最公平合理的,它从不多给谁一分一秒。勤劳者能叫时间留下串串果实,懒惰者时间则留给他们一头白发,两手空空。”我们不能让时间停留,但可以在每时每刻做些有意义的事。“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人人都懂,可为什么还有人虚掷光阴、荒废生命呢?同学们,我们应该学会做时间的主人,紧紧抓住时间。抓住时间,就是要科学安排时间,巧妙地利用时间,上课,自习做作业都要高度集中注意力,排除干扰,提高单位时间利用率。抓住时间还要善于抓住今天。

在今天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住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不足,去实现明天的理想。在今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要问问自己,我真正做到珍惜时间了吗?早读时,是否因老师在别的班而不认真?上课时,是否因为知识枯燥而开小差?上自习时,你是否因为自己意志薄弱而小声讲话?在家中做作业时,你是否禁不住电视或电脑游戏的诱惑而虚度时光?周末,是否因为贪玩而无暇顾及书本?也许,大家认为这些都是小事情,但时间就在一句句闲话之间,一个个走神之际,轻轻而又飞快地从我们指尖溜走了。

岳飞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鲁迅说:“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在时间的注视下,有人在努力,有人在消磨;有人积极进取,有人自甘堕落;聪明的人,抓住今天,愚蠢的人,挥霍今天。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惜时如金,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珍惜这个美好的春光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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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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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臶。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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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固定时间租赁班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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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购买的__________公寓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__________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__________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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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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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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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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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幼儿园管理,确保全园师生在园安全。幼儿园按上级要求配置保安警用器械,为确保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一、幼儿园保安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为教育局配置五件套,包括警用钢叉、橡胶辊、警棍等警用器械。警用器械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和制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二、所配警用器械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三、严禁将警械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幼儿园批准,严禁将警用器械带出。严禁用警械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械交于他人玩耍。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四、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械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五、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六、保安人员要定时、定点武装上岗。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七、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园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八、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园长汇报。

九、器材如有机械故障,应及时上报幼儿园说明情况并进行更换。

十、以上制度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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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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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在我们还来不及回味20--年的丰硕成果时,20--已经迎笑走来。在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时,你是否已经满怀希望和憧憬,做好奔向20--的准备。是啊,岁月如梭,年复一年,我觉得无论做什么,都要懂得珍惜时间。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步曲。但我说,人的一生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珍惜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一年过去之时,给我们带来的感受决不像撕去日历上一页小小的纸片那么简单。过去一年,我们在老师和家长的呵护下,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快乐与悲伤、成功与失败……都化作人生的财富。而今天,成长中的我们将又一次迎来充满希望的新年。我们不禁要感叹时间过得太快了。期中奋斗的硝烟似乎刚刚消退,期末考试的战鼓又敲响了。面对紧张的期末考试,有两个办法教给大家:一是统筹计划,惜时如金。二要见缝插针,持之以恒。只要我们有恒心与韧劲,锲而不舍,就一定能把枯燥变成愉快,把有限的时间变成无限的力量。那时,我们就能充满自信地、捧着优异的成绩奉献给我们的父母,奉献给辛勤的老师,奉献给即将扣响的新年的钟声!

同学们,让我们在新的一年即将来临之际,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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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冬季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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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8号)文件安排,现将我县x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事项

从x年10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执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调整为: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三、工作要求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国庆节应急值班安排表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同时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防范等相关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x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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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固定时间租赁班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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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解决西安西仪管道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上下班的交通问题,经___公司与协商就租赁班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车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租车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每天接送职工上下班(早接晚送)。

2、用车线路如下:

去: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

1、租用__座金龙空调车一辆,年租金壹拾壹万元整。(现油价按__元测算,如遇油价上涨或下跌,双方可协商适当按公里数增减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现金 。

3、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应预付乙方全年租车费的30%租金。满6个月时,付租车费的20%。余款到期后一次付清,付款时,乙方出具相应金额正式发票,甲方按时支付。

3、由于客观原因(市政修路等)造成临时改线不另行增加费用。

四、要求:

1、乙方须按规定时间到达乘车点,将甲方上下班职工安全正点接送到地点。

2、甲方的职工乘车时,必须遵守乘车规则,爱护车辆设备,保证安全乘车。

3、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送甲方人员,乙方承担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甲方人员在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死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所派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能,并且是国家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所派驾驶员必须有驾驶证,为合格司机(附件:车辆保险单,行驶证复印一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

5、所派驾驶员必须有相应级别驾驶证,为合格司机。

6、乙方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车辆。

五、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合同所需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办人:委托代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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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多长时间_论文格式_网

范文类型:开场白,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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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多长时间

最近很多人咨询论文答辩的问题,可能是临近毕业的缘故吧,都想可以顺利的毕业,所以对于论文答辩很是重视,所以都求助于百度,但是现在百度上对于论文答辩的回答很是不统一和规范,那么今天就是要和大家说一下有关论文答辩的一些问题,因为近期咨询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需要多长的时间才算合适的这个问题,所以今天就着重说一下这个问题。

论文答辩都是要有一段开场白的,这个是针对不同的答辩和不同的院校都有所不同的,具体的是要根据自己院校和毕业的级别进行深入了解,但是大致的情况还是一样的,所以下面就说一下大众的开场白的形式,首先就是开头的敬语,一般是尊敬的什么什么什么,大家好,也可以不说大家好这三个字,就直说尊敬的什么什么什么之后就是冒号,因为咱们今天要说的是博士的论文答辩的开场白所以敬语中要有专家、评审还有同学这三个主体,之后就是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感谢,感谢大家可以来参考自己的毕业答辩,再介绍一下自己是几级的博士毕业生,自己的博士毕业论文题目是什么,之后就是说一下自己接下来要从几个方面进行陈述自己的毕业论文的,可以从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所整理的资料、论文的重要内容、和论文最后结论对现实的影响及创新性在什么地方。

之后就是对这几个方面进行逐个的介绍,比如自己的选题,自己为什么会选择这个选题来作为自己的博士毕业论文的论文主题,通过自己的对选题的研究,之后所得出的结论,对现实有什么样的影响,还有就是论文选题的依据是什么,等等都要表达一下,因为咱们无论是写什么样的论文,包括毕业论文,学术性论文,选题都是一样的选择方法,一个是要选择自己所了解的,有兴趣去进行研究的,在这个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自己的见解的选题进行研究。之后就是说一下写作论文所整理的论文资料都是来自什么地方,简单的说一下自己论文的主要内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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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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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听老师和父母是要珍惜时间,也听了许许多多的名言警句、诗句、词语,可还是不会珍惜时间,也不懂的要如何去珍惜时间。

老师经常对我们讲,要如何如何的珍惜时间。如要在别人玩的时候学习;要在别人聊天时读书;要在别人发呆时放松。而我总是在别人学习时玩;在别人读书是聊天;在别人放松是发呆。我总是在一点一点的浪费时间,有时我觉得浪费一点点时间没什么大不了,可一点一点积累下来却是好几天还几小时或好几个月,就算是这样,我还是在一点一点的浪费时间。

当老师在上课时,我总是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当下课时我总是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当考试时,我总是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当放假时,我总是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可就算我这样那样的想,时间却还是按照它的速度一点一点的走着。

当老师上课时,我总是想着赶快下课,一直看着时间,一直在桌位上发呆。周而复始,我才知道我浪费的多少的时间。小中考马上就要来了,有着急有兴奋——生物和地理都还不会,考完就不用再上这两门科。我时常对自己说:从下一刻必须要好好珍惜时间了,可还是做不到。正当初中生活在悄悄的走过时,玩耍的时间越来越少时,学习越来越紧张时。我懂得了要如何的去珍惜时间。我也懂得了珍惜时间其实并不难。

离小中考只有几个星期时,我知道我必须要加紧复习,才能考出好的成绩,才能考上好的高中。小中考前是期中考,这奠定了我的学习成果,也为我的小中考提前做准备。那几天,我总是特别的紧张,但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珍惜时间。

当我在等车时,我会把英语书拿出来背单词、句子;当课间时,我会把提纲从头到尾的看一遍;当在讨论的时候,我会多问几个不懂的问题。在这种生活中,我感到了时间的紧迫和学会珍惜时间的快乐。

“时间就是金钱”这句名言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也许你现在并没有金钱,当你只要学会珍惜时间,你就会从中赚取许多的金钱。

珍惜时间吧!时间是宝贵的。也许你觉得时间很多,可以从下一刻开始珍惜,可是你知道吗,世上有许多的下一刻,那你知道你的下一刻到底是什么时候。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珍惜每一刻时间。时间在身边无声的溜走,所以我们必须学会珍惜时间,也得要每时每刻的珍惜你身边的宝贵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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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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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发言的题目是《珍惜时间》。 小时候,老师曾经出过一个谜语:“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珍惜的东西是什么?”年幼的我们瞪大了双眼,不知怎样回答。老师没有说话,转过身去,在黑板上郑重地写下了两个大字:“时间”。从此,“时间”这两个字就深深地刻在我心中,那么深,那么难以磨灭。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什么?农民说:“时间是粮食。”工人说:“时间是财富。”军人说:“时间是胜利。”我们说:“时间是进步,时间是荣誉”,“时间就是力量。”任何工作都要在时间中显现,任何生命都要在时间中诞生,任何财富都要在时间中创造„„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

时间是公平的,又是可伸缩的。如果我们用分来计算时间,就会比用“时”来计算的人多了59倍的时间!

同学们,珍惜时间将会赢得一切。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今天做起,珍惜自己的每一分钟,不浪费别人的每一分钟,做一个守时、守信的人!

我的发言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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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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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我想起这千古名句,就暗自提醒自己,一定要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珍惜时间。因为时间不会倒流,浪费时间如同浪费生命。

在课堂上,如果我们不珍惜时间,不遵守纪律,东张西望、开小差,老师讲的内容你就不可能理解掌握;写作业的时候,如果不珍惜时间,拖拖拉拉,一心二用,写着作业再想着别的事情,作业就不可能很好地完成。有的小朋友就有这种情况,家长叫他做什么事情,总是说“明天吧,明天吧”,可到头来还是什么也没做好。今天的事情拖到明天、后天去干,难道明天、后天就没事干了吗?就像一首《明日歌》中写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不仅我们小朋友要珍惜时间,我们的爸爸妈妈也应该这样。如果你妈妈是一名医生,挽救病人时更要分秒必争。如果她在救治过程中,浪费时间,就会贻误病情。就会受到病人家属的谴责,领导的批评。因此对医生来说,时间如同生命。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对我们小朋友来说,时间就是知识,我们一定要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汲取丰富的知识,为将来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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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时间管理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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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意识到了时间管理的重要性,知道必须对自己的时间做一个合理的安排,才能更好的利用有限的时间,提高工作与生活效率。但如何对时间进行最大程度的利用,却一直没有一个更好的办法,这次参加时间管理的讲座,终于有所感悟。

我参加了罗利英老师讲授的时间管理讲座,一起参加的还有学校各个系各个年级的学生。授课的是一位很有气质的女老师。她用游戏的方式,将时间管理的知识慢慢地传递给我们。

很多人都明白时间管理的重要性,甚至还有人也实施过类似于学习计划等,却没有很大收获,为什么呢?因为有效实施时间管理存在很多需要克服的东西。这些需要克服的东西都存在于人的心中。有人认为,计划赶不上变化,时间不好控制;也有人认为,时间好象掌握在别人手中,自己没法控制;还有人认为,时间管理太麻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很难管理等都会导致时间管理失败。因此,时间管理需要很大的毅力和恒心,同时也要有强的时间管理意识,如果对时间的管理持无所谓的态度,那么就谈不上如何对时间进行管理了。

爱默生曾说过:“一心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为他让路!”这句话在我心中引起了很深的思考,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想要活得有意义,就必须有一个远大的目标,在目标实施的过程中,要不怕困难,敢于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奋斗。

接着,谈到如何管理时间。通常管理时间的办法有:艾维.利时间管理法、日程表时间管理法、abc象限法、2/8时间管理法、柏金森定律、生理节奏法等。其中abc象限管理法是我比较赞同的,它根据事情的价值及紧迫性,将时间分为四种:一是重要而紧迫的,二是重要而不紧迫的,三是紧迫不重要的,四是不紧迫不重要的。如何将时间在这四种事情之间合理安排便是时间管理。显然,重要又紧迫的事情是需要立刻做的,不紧迫也不重要的事情可以稍微放下,但对重要而不紧迫的事情如何安排,确实是要慎重考虑的。我们应该明确什么事情是重要的,什么事情是紧迫的。评价一件事情是否重要和目标的联系程度有关,如果联系紧密则重要,如果没有很大联系则不重要。人的发展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行的,如果每天都能把握重点,将重要的事情做好,那么,其事业必能成功,但只做紧迫事情而忽略了重要事情,将可能出现南辕北辙、事倍功半的情况。

在充分理解时间管理的办法后,就是实施了,实施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好的计划没有实施也是空谈。在日常时间管理计划中可以将一件事情分段管理,设定完成期限,在每完成一段时间时给自己一个奖励,不断给自己动力,使自己坚持下来。另外,在实施过程中也要排除他人的干扰,不让别人浪费自己的时间,并善用省时工具,提高利用时间的效率。

最后,老师进行了总结。实行有效的时间管理,要确定目标,安排进度,反复练习,持之以恒;概括为16个字:珍惜、记录、诊断、分配、计划、节约、抓住、核算。最终达到管理时间把握人生。结束了一个多小时的讲座,我们也深信,今后在时间管理方面,能更好地安排和管理时间,提高自己的工作与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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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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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 把握今天》。

东晋诗人陶渊明曾有过这样的感叹:“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有同学迎着晨光,伴着朝阳,大声背诵、朗读;有同学却显得无所事事;有同学在课堂上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有同学却忙于聊天,摆弄桌底的玩物;有同学在作业、复习中,书写自己的刻苦;有同学却身在教室、心在其它地方玩耍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青春是有限的,但是智慧是无穷的;要珍惜短暂的青春,去创造无穷的智慧。”同学们,时间老人是公平,慷慨的,每人每天都24小时。可时间老人却又是不公和吝啬的:朗朗书声的晨读课,时间老人会无意停下脚步,与你一起合奏美妙的交响曲;聚精会神的课堂,时间老人会作暂时逗留,和你共享知识的芳香;全身心投入的晚自习,时间老人会放慢步伐和你一起品味学习的乐趣懒惰、散漫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下刺眼的分数,留一头白发,两手空空,留下遗憾,悔恨和痛苦

同学们,“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学习是一种艰苦的劳动,不下苦功是学不好的。一个真正渴望得到知识的人必须珍惜时间,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

历史上流传着很多古人苦学的故事,如凿壁借光、悬梁刺股等等。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宋朝诗人陆游一生酷爱读书,在他房中,柜里装书,桌上堆书,床上铺书,他睡觉枕的还是书。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晚上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爱迪生因为勤奋,一生有1000多项发明。当79岁生日时,他说按常人的工作,他已经135岁了。

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所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时光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当熟悉的铃声又在耳畔响起、琅琅读书声又响遍菁菁校园的时候,同学们,珍惜时间,辛勤的耕耘吧!努力学习一定会给你带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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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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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是暖冬,街道上却是行人稀少。微风拂面,街边红灯笼随风摇摆,今年春节,既热闹又冷清。

屋内,我盘坐在房间的窗台上,手中的手机不断更新着实事新闻。我随意打开一个链接,却是“血雨腥风”的,“新型冠状病毒”已致死亡41例,疑似的和确诊的更是数不胜数,布满了整个大中国,看到这儿,我不寒而栗。打开下一个链接,是利用高科技治愈了许多人,看到一张图片是几位穿着隔离服的医护人员和治愈病人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原本眉头紧缩的我也露出了笑容。

“晨依!”听到妈妈在叫我,瘫在窗台上的我爱搭不理。“老妈去超市买些蔬菜水果,你在家好好待着啊,别乱跑!”一向懒散的我为什么不待在家里看看手机而要跑出去玩呢,又不搭理,低头继续看手机,就把目光又放在了手机上,再想想,不对劲。我像“鲤鱼跳龙门”一样一跃而起,跑出去双手叉腰,拦住正准备出门的妈妈,用一种小大人的语气对妈妈说:“妈妈,你知道现在又开始了那一场战争吗?”“战争?知道啊,不就是病毒嘛。对了,你突然问我这个干嘛?”

老妈风轻云淡的态度让我非常不满:“那你知道你要怎么保护自己吗?”我一边说着,一边跑回房间拿出一个未开封的一次性医用口罩。

“不就是个口罩嘛,没那个必要吧,福建也没像湖北武汉那么严重,没必要一上街就戴个口罩,多浪费!”听到这儿,我更生气了,老妈却头也不回的想要走,却被我一把揪住了。“福建都10例确诊了,整个大中国都沦陷其中了,已经致死41人啦,你还无动于衷吗?”“那些人不都被隔离起来了吗?怕什么?”妈妈脸上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

没法子,对老妈只能使出我的杀手锏——悲情:“病毒感染后有潜伏期,不是被感染了就会立马发病,发病后会有发烧、四肢无力、呕吐等症状,可难受了。还有那些白衣天使,大年三十奋战在一线上,你总不能去给人添些麻烦吧。再说,我也不希望你离开我!”说到这儿,我对老妈眨了眨眼,做欲哭状。

老妈看着我红红的眼眶,接过口罩,默默地带上。

临走前,不放心老妈,便再唤了一声,老妈转过头来。还好,口罩依旧规规矩矩地待在老妈脸上,我便欣然地回房间去了。

打开窗户,微风拂面。我在心里祈祷着:愿专家们早日研发出对付“新型冠状病毒”的妙方,消灭病毒;愿病毒感染者,战胜病魔,早日康复;愿我们伟大的祖国国泰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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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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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工作人员就餐质量,根据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并结合工作人员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公司食堂的就餐时间规定如下:

早餐:07:50——08:20

午餐:11:50——13:00

晚餐:18:00——19:20

提醒:

1、(为了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厨房在职工作人员必须在每餐前5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提前安排好饭菜,以免耽误工作,特殊情况除外。)

2、(为了准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用餐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时用餐,超出用餐时间概不等候,在外或特殊情况除外。) 3、(为了给全体工作人员创造健康、安静、卫生的用餐环境,厨房工作人员一定要搞好厨房及餐厅卫生,其他在岗工作人员也需帮助厨房工作人员一起搞好我们的食堂卫生。) 以上管理规定望各位工作人员严格准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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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冬季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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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顾客:

您好,值此新春佳节之际,xx户外祝您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为了方便您在春节期间的购物体验,请您关注以下营业时间调整信息:

xx户外网站:

2月9日至15日期间商城按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暂无在线客服支持,您可照常下单,您的订单我们将会在2月16日开始依次处理,为此给您带了不便敬请谅解。

全国连锁店:

2月9日(除夕)17点闭店。2月10日至15日早11点到晚19点之间正常营业。

感谢广大顾客多年来对xx户外的支持与喜爱,欢迎您在节日期间莅临全国连锁店,我们会竭诚为您服务。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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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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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

蓝天下,迎着初升的晨曦,我们在这里举行庄严而隆重的升国旗仪式。再过几天就是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纪念日。我们祖国走过了58个年头的辉煌道路,回顾历史,每一个中国人都会为此感到骄傲与自豪。滔滔的长江,滚滚的黄河,连绵不断的山脉,都属于我们伟大的祖国。祖国的山川雄奇,祖国的河水秀逸,祖国的胸怀无比广阔。曾经,当侵略者的铁蹄践踏我们美丽山河的时候,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脸上流着泪,心中淌着血。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祖国,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在屈辱中抗争。千千万万的赤子,撑起了我们民族的脊梁,祖国的希望。正是他们用满腔的热血,谱写了无愧于时代的《义勇军进行曲》,才使得我们今天的共和国国歌响彻神州,气势磅礴,雄壮嘹亮。国旗,在新世纪升起;国歌,在新世纪奏响。祖国正走向繁荣昌盛、前途一片光明。让我们沐浴着五彩的晨光,伴着鲜艳的国旗,更加努力地学习吧!祖国需要我们,世纪需要我们,未来需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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