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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三伏天的三伏时间【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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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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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生日蛋糕上逐渐增多的蜡烛;是无法挽留却又一次次重复的春秋与冬夏;时间催促沧桑的巨变;时间扬起未来的风帆;时间是生命的黄金海岸;时间是获得成功的基石;时间是人类生命的航船……珍惜时间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有一次爸爸让我写作业,我当时正在玩儿手机,玩到关键的地方。我说:“等一会儿我马上写。”又玩了十分钟,爸爸又催促我,我不耐烦地说:“嗯,等一会儿,就一会儿。”最后爸爸不耐烦地说:“你爱什么时候写就什么时候写!”我听了,不亦乐乎,一直玩儿。玩儿到了晚上六点才开始写作业,但老师留的作业看起来少实际非常多,我从六点一直写到九点。这件事让我懂得不能荒废学业,浪费时间迷恋手机。拖延中的时间可以做许多的事。

我在新闻上看到许多人只要几秒钟就可以签一个大合同,就可以盈利100多万,这证明一秒钟可以挣许多钱。在医疗手术上只要早几分钟,可能就挽留住一个人的生命。我懂得了时间比金钱还要可贵,生命是可贵的,生命却是由时间构成的。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时间是宝贵的,也是过的飞快的。所以要珍惜当下,趁着大好时光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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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生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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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成功从珍惜时间开始”。 有这样一个童话故事:在美丽的草原上,曙光刚刚划破夜空,一群羚羊从睡梦中惊醒。领头羊说:“新的一天开始了,我们得抓紧时间跑,如果被猎豹发现了,就可能被吃掉!”于是,羚羊群起身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飞奔而去„„羚羊群奔向远方的同时,一只猎豹也惊醒了,它起身摇摆了几下,抖去身上的灰尘说:“已经有两天没吃东西了,我得立即开始寻找昨晚没有追上的猎物,如果今天还追不上它,我可能会饿死!”于是,猎豹望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大吼一声,狂奔而去„„

就这样,每当一天刚刚开始,地球上便出现了一副壮观的景象:猎豹紧紧追赶着羚羊群,它们各自拼命的奔跑,在它们身后扬起滚滚黄土„„这场角逐的结局只有两种情况----羚羊快,猎豹可能会饿死,猎豹快,羚羊就会被吃掉„„但是,哪怕羚羊只比猎豹早跑上30秒,就有可能保全性命,这30秒就意味着羚羊或猎豹是活着还是死去„„

这个童话告诉我们,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效率”“时间就是金钱”“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诸如此类的描述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脱口而出,对待时间的方式,可以决定我们的命运。我们的手中握着的可能是失败的种子,也可能是成功的无限潜能。如果我们随波逐流、得过且过将一事无成,相反如果我们全力以赴就会有所成就,成功是从珍惜时间开始的。

时间伴随着我们的一生,我们可以自由支配。然而我们当中的很多人都忽略了时间的存在。我们需要做的是学会管理好自己的时间,虽然我们无法阻止时间的流逝,但是我们可以充分利用时间。我们要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是成为时间的奴隶。

陶渊明说:“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岳飞在《满江红》词里大声疾呼:“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古人对时间的感慨,是他们对时间的感悟,也是对后人的勉励。对于作为学生的我们来说,就是要管理好自己的时间、充分利用好时间,珍惜时间,努力学习。时间将贯穿于每个人的一生。时间是最容易流失的。“时间就是生命,”成功从珍惜时间开始! 同学们,时间是有生命的,我们只有保护它、珍惜它!他才会成长。那样我们才有可能去完成更多的事情,才能取得成功、实现自己的梦想,也才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同学们,为了让你的梦想闪亮起来,请珍惜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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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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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两件事不能等:一是孝顺,二是行善。如何才能孝顺父母呢?我们应该要做到以下几点:尊重父母、做好本分、体贴父母和理解父母。

尊重父母,首先,我们一定要听父母的话,父母说话时,我们一定要用心聆听。受到父母的教育时,应当恭敬地聆听,接受父母的意见。

然后,做好本分。要努力读书,“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诗句告诉我们,年少时不努力读书,到了老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体的发肤是父母给我们的,我们不能让我们的身体受到伤害,让父母担心,所以我们要爱惜我们的身体。当父母不在我们身边时,我们要学会独立自主,减少父母对我们的担心。

其次,要体贴父母。父母工作辛苦,我们可以为他们做家务,减少他们的负担。每当父母赚到钱时,我们不应该乱花钱,养成节俭的习惯。

最后,要理解父母。当父母下班时,我们可以为父母按摩。我们要理解父母的辛苦。除了帮父母按摩外,还可以帮父母做饭,培养负责心,也怀有感恩的心。

百善孝为先——是中国的古谚。这是指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事亲至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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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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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三)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明显位置。

(十四)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五)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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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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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是生命,鲁迅先生说:“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这就说明了珍惜时间的重要性。

时间对于学者来讲:“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学者只有珍惜时间才能创造自己的价值,为人类的文明发展,开拓新的知识天地。科技才能进一步发展,为祖国腾飞奉献自己的才华。反之,不珍惜时间,碌碌无为的过日子,明日复明日,不但毁了自己的前程,还给国家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总是感叹时间过得太快,纯真的童年时光还历历在目,转眼间却已成为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伙子。有时看着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会感怀自己哪一天也会垂垂老去。但人生不能只由伤怀组成,我们应该微笑。正因为人生短暂,我们才更应珍惜每一个美好的瞬间和每一丝真诚的感动。

珍惜亲情,它让我们的生命之湖漾起美丽的`涟漪。早已熟悉了母亲关怀的问候和父亲沉默的眼神。但只因熟悉,却忘记了在母亲为自己盛饭时说一声谢谢,忘记在父亲抚摸自己的头时有一丝感动,甚至愚蠢地认为这是他们应该做的。直到那天,母亲在夕阳余晖中散开头发,我看到几丝苍白的银丝在绯红的晚风中飞扬,不禁泪流满面。在我看来爷爷奶奶的老是可以接受的,而父母的老却是难以接受的,因为他们曾经如此年轻和美丽。翻着老照片,看着那些风华正茂的笑容,我告诉自己,要珍惜这份亲情,这样才不至于在失去时太难过。

珍惜青春,它让我们的生命之歌传到遥远的地方。我们之所以幸福,是因为我们已懂事,但还不用为家庭操心,我们有许多真挚的朋友,我们拥有灿烂的青春。虽然现在的学习生活看起来有些单调,但我却不愿拘泥与此。我喜欢在父母出门时偷偷看场球赛,并为之兴奋或遗憾;我喜欢和朋友们酣畅地聊天,聊过去,现在和遥远的未来;我喜欢在星光的照耀下独自回家,仿佛我就是黑夜的游侠;我喜欢在星期天呼呼地大睡,尽情地享受那份慵懒。我喜欢这种活力和激情的感觉,我想好好珍惜这青春岁月,这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珍惜一切美好的事物,它让我们的生命之屋绚丽多彩。我常常站在阳台上,看着夕阳中美丽的云霞,那份静谧让我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和忧伤。我喜欢看纷纷扬扬的大雪从遥远的天国飘落人间,那些纯洁的天使让人不敢低俗,情不自禁的高尚。我也会在晴朗的夏日坐在河边,静听河水趟过鹅卵石的欢畅,那种轻快让我想到小时候的快乐时光,禁不住直想笑。如果我们珍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个世界真的很美丽。

珍惜亲情,珍惜青春,珍惜一切的美好的事物,生命的步伐在欢快地舞蹈,舞过鲜艳的百花,舞过荡漾的荷塘,舞过飘落的枫叶,舞过纯洁的飞雪,舞向美丽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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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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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星星们:

“五一”假期马上到来,根据国家201x劳动节放假安排,结合咱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x劳动节国家法定假日一天,五月休息日为:考勤周期内正常休息日+1天法定节假日;

二、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假期,如有跨月调休,请务必在oa系统提交调休申请,以便考勤计算;

三、放假期间,各部门管理层按调休计划轮流在岗,并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四、自五月一日起,正式调整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8:00

五、五一节后开始穿夏制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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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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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所演讲的主题是《珍惜时间》。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

诗人的高歌,伟人的教诲,哲人的感慨……时间,曾有多少文人墨客为它赞美,为它歌颂!

有人把时间比作金钱,为了言极它的珍贵,却无法突出它的价值!或许有人反驳:人一生劳碌,无非就是为了金钱,从而得以生存,是在以时间换取金钱为代价的。可是人生在世,难道就只为了生存吗?还在于活得幸福,活得鲜明!金钱失去,可以由时间换回,然而,却从来没有人能用金钱买到时间。

有人把时间比作智慧,为了说明它是用金钱买不来的,还需经过努力,拼搏、思索、创造……但,即便费了这番心思,仍旧无能由魔掌中夺回时间!它太渺茫了,无影无形,漫天飘摇,可世间一切物质却又无一不是在它的控制下生存。

“花开堪折则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只有善于用时者,才能取得胜利!

在时间的注视下,有人在努力,有人在消磨;有人迎向进取,有人自甘堕落;有人将年华虚度,有人勤恳奋发……有人满腔热血,毕生充实;也有人华发早生,无为而终。时间有一颗明事理,辩黑白的心,它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时间喜欢有志气,敢和它竞争的人;痛恨任人摆布,随波逐流,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不思进取的懦夫!

闲散而过,终日重复碌碌的衰败,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辜负了所有寄予期望的人!亵渎了时间,负了它的债,就将受到它的严惩!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愿青春江河滚滚奔向大海,百花年年开不败!

经历了沧海桑田的旷世巨变,我们要扬起未来的风帆,勇敢地迎向挑战,面对考验,无畏风暴,劈风逐浪。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阳光大道,达到海岸边的天堂!

机不可失,时不等待。虽然我们欠缺了很多,尽管我们并不完美。但我风华正茂,朝气蓬勃,我们满怀信心!我们会竭尽全力去开拓,填补缺陷!即使失意,也坦然。

年轻的一代,有愁畅,懂得缅怀,但不等于是悲观妥协,一蹶不起!朋友们,列宁曾说:“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让我们都长一双透视眼,在无形中捕促时间,同它斗争!

我们把握每个时刻,将它紧紧抓牢,共创辉煌!

谢谢,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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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多长时间_论文格式_网

范文类型:开场白,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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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多长时间

最近很多人咨询论文答辩的问题,可能是临近毕业的缘故吧,都想可以顺利的毕业,所以对于论文答辩很是重视,所以都求助于百度,但是现在百度上对于论文答辩的回答很是不统一和规范,那么今天就是要和大家说一下有关论文答辩的一些问题,因为近期咨询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需要多长的时间才算合适的这个问题,所以今天就着重说一下这个问题。

论文答辩都是要有一段开场白的,这个是针对不同的答辩和不同的院校都有所不同的,具体的是要根据自己院校和毕业的级别进行深入了解,但是大致的情况还是一样的,所以下面就说一下大众的开场白的形式,首先就是开头的敬语,一般是尊敬的什么什么什么,大家好,也可以不说大家好这三个字,就直说尊敬的什么什么什么之后就是冒号,因为咱们今天要说的是博士的论文答辩的开场白所以敬语中要有专家、评审还有同学这三个主体,之后就是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感谢,感谢大家可以来参考自己的毕业答辩,再介绍一下自己是几级的博士毕业生,自己的博士毕业论文题目是什么,之后就是说一下自己接下来要从几个方面进行陈述自己的毕业论文的,可以从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所整理的资料、论文的重要内容、和论文最后结论对现实的影响及创新性在什么地方。

之后就是对这几个方面进行逐个的介绍,比如自己的选题,自己为什么会选择这个选题来作为自己的博士毕业论文的论文主题,通过自己的对选题的研究,之后所得出的结论,对现实有什么样的影响,还有就是论文选题的依据是什么,等等都要表达一下,因为咱们无论是写什么样的论文,包括毕业论文,学术性论文,选题都是一样的选择方法,一个是要选择自己所了解的,有兴趣去进行研究的,在这个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自己的见解的选题进行研究。之后就是说一下写作论文所整理的论文资料都是来自什么地方,简单的说一下自己论文的主要内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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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页2]_国旗下讲话稿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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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花儿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树木枯了,有再青的时候;可时间却如滚滚长江东逝水,奔流到海不复回。时间是人类的财富,是全部财富,正如时间是国家的财富一样,因为任何财富都是时间和行动化合的结果,居里夫人说过:“我只惋惜一件事,日子太短,过得太快。一个人从来看不出做了什么,只能看出来该做什么。”倘若给居里夫人更多的时间,她会创造出世上更灿烂的辉煌,为人类创造出更多的财富。

“浪费时间等于谋财害命”。千千万万的人因虚度年华而最终悔恨,到头来只能“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现在的我们却还未体会到这些,待到体会到时,已经晚了,逝去的时光再也不会回返。为了不致将来后悔,现在请珍惜时间吧!

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三: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今天,明天》

同学们常这样谈论明天:明天地球会比现在更清洁、明天我会成为一名科学家,明天我会非常非常有钱,明天我会成为一名歌星……

明天是美好的。但美好的明天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不要以为只要自己长大了,这些理想就会实现。不,理想的实现它要靠今天每个人的智慧和勤劳,只有今天的努力,才能换来明天的美好。

达•芬奇小时学画蛋感觉很单调,但他坚持不断发奋练习,打下了坚实的绘画基础,终于成为世界上伟大的画家。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也是在小时候不懈努力,做了无数次实验,才成为最伟大的发明家。

古人曾写过首《明日歌》:“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明天对人类来讲是用不完的,但对一个人来说,却是有限的。没有今天的努力就没有明天的收获,没有今天的努力那么明天就会变成空想。

“一寸光阴一寸金”,同学们,请珍惜这笔财富吧:上好今天的每堂课,做好今天的每一节操,读好今天的每一本书,做好今天的每一件事,时刻准备好,才能迎接明天美好的太阳。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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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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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我的理想有很多。小时候,我相当一名空姐,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一直都认为空姐长得很漂亮。所以从我有了这个理想后,就天天都要妈妈帮我抹护肤品。而且我还希望能够成为白雪公主一样美丽、漂亮。所以我小时候皮肤特别的好、滑,每个人见到我都说我的皮肤好好哦。我上了幼儿园后,我的理想变了。

那是在一个夜晚。那天我生病了,发烧到三十九度多,爸爸见了,抱起我就往医院跑。医院里冷冷清清的,只有几个小孩在打吊针。看完病后,医生说我得打吊针,我一听浑身发冷,因为我从来都没有打过吊针,而且我一直都认为打吊针比打屁股针还痛。

当时医院里只有两个护士和一两个医生,护士都在帮一个很小的小孩打针,没人给我打针,当时我心里非常的高兴,想:没人给我打针,我就可以不用打针了。可是,事情并不是这样。刚才帮我看病的那个医生走了过来,说她来帮我打针,我一听哭着闹着不肯打针。医生就温柔地对我说:“小朋友,不用怕,打完了针,病就好了,也可以跟着爸爸妈妈回家了。你看,别的小朋友都在笑你哭鼻子呢。”

我一听别人在笑我哭鼻子,我就马上擦干眼泪,把小手伸了过去。医生见了微笑地说:“这就对了嘛。”我也是从那时开始,想当一名白衣天使——医生,想当一名技术高超的白衣天使。所以从那时起我对医学很感兴趣,对人体器官更感兴趣。

我将来考上大学后,一定要读医学系,我要用我的智慧救更多的人,用我的双手挽救更多的生命,当一名人人心目中的白衣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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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班时间做其他事情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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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公司领导: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上班上网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再也不在上班的时候上网的决心。

首先,在上班时间,我不该使用gogo的电脑,不去做销售,为此,给上级领导造成的困扰,我深感抱歉,我会深刻的做自我检讨,好好反省,不会在这么贪玩,在上班时间,我会做好本职的工作,做好销售,为公司多增业绩,做事都要先三思而后行的。

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不应该在上班的时候上网,不应该违背公司的规定,我作为员工应该听从公司的安排,而我没有严肃的重视到公司的规定,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公司领导及同事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

我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公司领导及同事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上班时间上网。

其次,我在上班的时候上网的行为也是一种对工作的不尊敬的表现。公司的规章制度,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我这样做,对其他员工也有一种不好的影响,所以,我深刻的体会到自己的错误,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

1.在同事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有可能影响公司纪律性,让其他同事也上网,都没有好好的做销售,这实际上也是对公司的不负责.

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

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总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未能达到一个现代营业员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公司带来更好的效益,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业绩,在上班的时候绝对不上网地同时,做好销售业绩。

作为在上班的时候上网,我觉得有必要对我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公司的要求缴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望公司能念在我认识深刻而且平时表现也不错的份上,从轻处理,请关心爱护我的同事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

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做销售的,上班不上网,并且积极为公司做贡献,为拉夏贝尔添光彩!请公司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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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时间管理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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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管理这个词对我开说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我从来都没有好好地考虑过这个问题;熟悉的是有时候又很得意时间的流逝。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而时间也是最容易被浪费的资源。通过这次时间管理的培训学习,我深刻地体会到时间管理的重要性。它能提高工作效率,使人远离懒惰,从而形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

正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具有永不停滞性,过去了就再也不能返回。我要在有限的生命里精彩的过活每一天,让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有价值。

当然了要想管理好时间光靠这一节课的培训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自己认真的体会,继续深入的学习、理解、再运用到实践中去。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努力地做好时间管理,以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也使自己生活更有规律。

作为苗圃的一名工作人员,我认为时间管理体现在这里就是领导安排干的工作分几天能完成,平均每天干多少,中途若有临时任务时,需要花费多长时间。把这些都规划好,就是对时间最好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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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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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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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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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部曲,.但我说,人的一生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感怀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乐观的人,喜欢描述明天的美好憧憬;悲观的人,总担心明天发生什么不测.但生命的内涵只在于今天.生命是宝贵的,它是有一分一秒的时间堆积而成的,珍惜今天就是珍惜生命,荒废了今天就是荒废了生命.

昨天已是过眼云烟,再也无法挽留,如果在昨天,你取得了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或是因为做错了一件事情而愁眉不展,那么,你就永远陷进了昨天的泥潭.同时,你今天的时间也会从你的沾沾自喜或愁眉不展中悄悄流逝.每个人都会乘坐"今天"这班车驶向明天,一天一个驿站,一天一处风景.趁着明天还未到来,我们就应抓住今天,这样等待着你的才会是果实累累的明天.

我们不应该在昨天寻觅什么,也不应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天!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空隙,去实现明天崇高的理想.在这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家应当认真反思你在这一得的所作所为,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珍惜时间.老师上课时,你是否因为知识枯燥难懂而放弃听课,再上自习课时,你是否因为自己意志薄弱而心不在焉在家中做作业时,你是否禁不住电视和电脑游戏的诱惑而虚度时光,在周末,你是否因为贪玩儿而无暇顾及书本毕业班的同学们,你们现在更应该惜时如金,认真利用现在的每一份每一秒,努力学习,以饱满的激情来迎接中考,实现自己的理想.非毕业班的同学们,你们应当利用今天的时间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自己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聪明的人,检查昨天,抓紧今天,规划明天,愚蠢的人,哀叹昨天,挥霍今天,梦幻明天.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朋友们!让我们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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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精选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页2]_国旗下讲话稿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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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

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二:

两千多年前,一位哲人立于河边,面对奔流不息的河水,想起逝去的时间与事物,发出了一个千古流传的感叹:逝者如斯夫。

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它,地位留不住它。虽然它限制了人们的生命,但在有限的生命里,人们可以充分地利用它。鲁迅先生说:时间,每人每天得到的都是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树枯了,有再青的机会;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刻;然而,人要是用完自己有限的时间,生命结束了,就再也没有挽救、复活的机会。朱自清说:“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里过去。我觉得时间去的匆匆了,便出手遮挽时,它又从遮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它伶伶俐俐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当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

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一起珍惜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时间!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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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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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在学习、生活中,不大注意时间的流逝,以为时间总是有的,用也用不完。

“时间”嗒嗒┄┄一秒一秒的向前走着,像流水一样,永不停留,永不后退。时间不偏不倚,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它不会因我们没做完一件事情而等待,也不会因我们对某件事后悔而后退。在我们的生活中,时间是宝贵的,只有尊重时间、珍惜时间,才能赢得时间。医院里为了抢救危重病人的生命,医生要跑在时间的前面,争取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来救治病人,抢在了时间的前面,这个病人就有可能获得新生;当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们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火灾现场,他们就是在与大火抢时间,与时间赛跑,早到一分钟,就能及时的抢救被大火围困的人们和国家的财产,就能及时控制和扑灭大火,防止火势的蔓延,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时间对于人们的生命和财产是多么的宝贵。

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做到和时间赛跑。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大学,我们可要读十几年的书呢,这十几年是我们的一个学习、掌握知识的时间,也是我们人生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个时间看似很漫长,但一愰就会过去,如果我们不充分的利用这个阶段,珍惜时间抓紧学习,我们就会失去这一掌握知识的机会,那时后悔。

也来不及,有的同学没有把学习当回事儿,上课的时候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不认真听老师讲课,还怎么掌握知识呢?这样一来他就不知不觉的被时间甩到了后面,浪费了的时间是永远也补不回来的。因此,我们只能珍惜每一次学习的机会,抓紧时间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作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因此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金钱。我们要同日月同行,和时间赛跑,让时间在我们手里,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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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冬季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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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商铺:

经公司研究决定,春节放假时间定于20xx年1月25日(大年二十五)至20xx年2月7日(正月初八)共计13天。20xx年2月7日(正月初八)上午10点整开门营业,现将各专柜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xx年1月24 日18:00商场放假停止营业,各商铺须将贵重物品带离商场;

2、商铺工作人员须将专柜商品以外的物品(含饰品)用纸箱打包编号,自行处理或存放于商铺内;

3、商铺工作人员须在20xx年1月24日18:00前清理商铺内所有垃圾到指定地点;

4、商铺工作人员须在20xx年1月24日18:00关闭专柜总电源(配电箱处),拨下专柜所有用电插头并将专柜入口用封箱胶带或其他物品封好,放假后任何人员(包括本专柜人员)均不得入内;

5、所有专柜人员在20xx年1月24日18:00后须无条件离开商场,到20xx年2月7日10:00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商场;

6、20xx年2月7日10:00所有专柜员工在大门口集合,按顺序进入商场开始清理卫生,10:30分开始正常营业;

深圳市X有限公司

二○xx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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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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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也是最容易被浪费的资源。作为一名中层管理者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整天被一些琐碎的事情缠身,一天下来却是该做的没做。究其原因,应是没有能对时间进行有效的管理。要成为一名高效的管理者,就应是对时间有科学有效的管理。高效管理者的时间管理并非是对时间这一资源进行管理,而是对管理者自身进行管理,通过提高管理者的时间使用效率,减少浪费,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通过学习使我了解到时间管理的意义、重要性和对管理者自身进行管理的一些基本方法。

1、掌握工作的关键。高效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尽管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不尽相同,但管理活动却是一致的,可简单归结为三个掌握,即掌握关键工作,掌握关键人物,掌握关键活动。高效发展目标能否实现的重点不在于每个环节、每个步骤,而在于制约性因素。制约性因素往往体现在关键工作,关键人物和关键活动上,抓住了这三个关键,高效管理者也就解决了制约性因素。所谓“大智有所不虑,大巧有所不为”之所以成为大智大巧者,在于能够扬其长而避其短。高效管理者无论职位、社会地位、学术水平高低,都是普通劳动者,不可能是全能的,也不需要面面俱到,因此,只要掌握了关键也就抓住了时间管理的要诀。具体地说,出现重要而且紧急的事情时,高效管理者应首先进行处理,但要避免成为工作常规,应保证高效管理者的大部分时间花在重要而不紧急的事情上。高效管理者专注于处理重要的事情说明抓住了影响整个部门乃至整个高效的工作全局,主要精力放在不紧急的事情上则意味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简化工作程序。工作流程越简化,越不容易出问题,执行部门及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会越加细致,执行效果越好。同时,简化程序有利于解决高效中出现的“文山会海”现象,不该发的文不发,不该开的会不开,提高行文和会议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就开会而言,会前必须明确会议的目的,是分享信息、辩论还是决策,决策性的会议材料应该在会前几天分发参会者,让参会者能尽早熟悉会议内容并有足够的考虑时间,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速度,避免会议流于形式,避免将会议时间浪费在泛泛而谈上却做不出任何科学决策。

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应该做好每天、每周、每月以及每年的工作计划,列出每一时间单位内应该完成的工作,排出优先次序,突出重点并确认完成时间,并适当安排“不被干扰”的时间。高效管理者常常需要整块的时间去思考一些重要决策或完成重要的任务,在进行这些任务的过程中,不能被外界打断,否则重新进入深度思考与完全工作状态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高效管理者集中时间不受干扰地处理一些重大事项而把其他事情都推到一边,可能会给本部门甚至整个企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但如果能有足够必要的时间,不受任何人任何事干扰地思考或者从事对整个部门甚至整个高效至关重要的工作,那么这些可能的麻烦将是微不足道的。

4、合理授权。任何一位高效管理者都不可能独自完成本部门乃至整个高效的所有工作,也不可能独自对所有的事情做出科学决策,因此将一些事情指派或授权给别人,让其他人对工作进行分担,是提高时间使用效率的有效方式之一。列出工作中所有可以授权的事项,并授权于适当的人来决策和执行,会提高整个企业的工作效率。高效管理者的授权必须充分,同时必须重视监督和检验,保证被授权者的行为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在授权过程中,管理者应避免出现把别人当成自己提高效率多做事的资源或者障碍、干扰者的倾向,否则可能会出现控制他人的欲望,倾向于让被授权人按照要求做事,或者让“他们”不要妨碍“我们”做事。从而使授权行为适得其反。在授权中必须要克服“办事拖延”的鄙习,推行“限时办事制”。办事拖延是浪费时间的重要原因之一,实际工作中,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往往都会超出预期。因此,严格规定每一件事情的完成期限,并要求被授权者在限定时间内报告处理结果,授权效果会更为有效。

我想我必须把时间管理运用到人生中,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让我工作更有绩效,使学习时间更充裕,把生活变得更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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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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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惜时间,从今天做起》。 如果你问我时间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时间一旦失去就不会再拥有,只知道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快又最慢,最长又最短,最平凡又最珍贵,最被人忽视又最令人后悔的神奇的东西.我只知道我们应该珍惜时间。珍惜时间就是节约时间,合理地利用时间,时间是飞逝的,它不会为任何人而停留:当你早起穿衣服的时候,时间从你衣服中穿过;当你骑车上学时,时间从你的车轮前闯过;当你吃饭的时候,时间从碗边溜过;当你在校学习的时候,时间从你的笔尖上飞过;当你晚上睡觉的时候,时间从你的身上跨过;当你再次早起时,时间已不知不觉地过了86400秒.可见时间是如何之快地从我们的身边飞逝。

不知不觉我们已身处最令人羡慕的年龄——17-18岁,正是我们将青春的光芒,毫无保留地,充满活力的释放出来的,人生中最黄金的年龄。因为这时正是由少年变为青年,由孩子变成大人的临界点,我们有着比孩子们多一点的成熟与思想,又有着成年人多一点的童稚和调皮,有如此的性格优势,我们难道不该珍惜青春,珍惜这似水般流走的日子吗?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花儿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树木枯了,有再青的时候;可时间却如滚滚长江东逝水,奔流到海不复回。时间是人类的财富,是全部财富,正如时间是国家的财富一样,因为任何财富都是时间和行动化合的结果,居里夫人说过:“我只惋惜一件事,日子太短,过得太快。一个人从来看不出做了什么,只能看出来该做什么。”倘若给居里夫人更多的时间,她会创造出世上更灿烂的辉煌,为人类创造出更多的财富。

“浪费时间等于谋财害命”。千千万万的人因虚度年华而最终悔恨,到头来只能“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现在的我们却还未体会到这些,待到体会到时,已经晚了,逝去的时光再也不会回返。为了不致将来后悔,现在请珍惜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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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实行夏时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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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便于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厅局工作衔接,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调整安排自3月21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作息时间调整适用范围

(一)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组成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国有、集体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不违反《劳动法》规定和不缩短劳动时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予调整。

三、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和群众尽快适应作息时间调整,并及时协调解决因作息时间调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做好对外衔接,加强日常管理和各方的沟通联系,严肃工作纪律和规定,确保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x人民政府办公室

x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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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图书出版合同授权时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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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版社)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作出版的图书

(1)书名:_______________

〖原书名〗:_______________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_______________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_______________

(3)估计字数:_______________

(4)发行方式:_______________

(5)预计出版日期: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保证:

(1)从该书的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到印刷和校对的全部工作质量,均应达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由甲方按国家版权局和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规定,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和样书,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3)本书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没有剽窃、侵犯他人版权,也不得一稿两投;否则由著者(或译)和甲方对后果负责,并赔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该书由甲方独立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在该书出版后一个月内,按码洋___________%向乙方交纳管理费;重印时按_______________%交纳管理费。首次出版的管理费最低额为__________元。

(5)根据新闻出版署对协作出版规定,甲方在书籍开印前应将本次印数及时通知乙方。

(6)该书如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有关事宜。该书的出版营业税由甲方承担(出版营业税=码洋_____70%_____1.5%),如委托乙方代交,应在出书后三个月内交付乙方。

如由甲方自办发行,应有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营业税=码洋_____3%),税款可在三个月内委托乙方代交,或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缴纳。

(7)该书出书后,甲方应向乙方赠送第一次印刷的样书_____本;重印时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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