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村民自治章程是什么(经典20篇)

浏览

6411

范文

215

中国古典舞教学大纲章程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1764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古典舞教学大纲章程细则

古典舞是在民族民间传统舞蹈的基础上,经过历代专业工作者提炼、整理、加工、创造,并经过较长时期艺术实践的检验,流传下来的被认为是具有一定典范意义的和古典风格特点的舞蹈。一般来说,古典舞都具有严谨的程式、规范性的动作和比较高超的技巧。

我国舞蹈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进行的对中国古典舞的研究、整理、复现和发展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建立了一套中国古典舞教材,创作出一大批具有中国古典舞蹈风格的舞蹈和舞剧作品,形成了细腻圆润、刚柔相济、情景交融、技艺结合,以及精、气、神和手、眼、身、法、步完美谐合与高度统一的美学特色。

一、腰的练习

腰是身体运动和舞蹈动作的轴心,而腰的动作又是掌握繁难舞姿和技巧的动作基础,如:风火轮、卧鱼、斜探海、探海、紫金冠跳、双飞燕跳以及翻身等都是以腰为主的动作。腰的训练目的是增强舞蹈演员腰部柔韧性和灵活性。此外,腰的动作也常是舞台表演上直接采用的舞蹈动作。

教材内容:

大八字步前、旁、后下腰后丁字步拧腰。1、大八字步涮腰(女,1-3次);2、弓箭步涮腰(男,1-3次);3、踏步旁腰;4、大踏步旁腰;5、单腿重心前、后下腰;6、单腿跪前、后下腰;7、卧鱼;8、八字步风火轮(女,1-3次);9、弓箭步风火轮(男,1-3次)

教材的组织范围:

1、腰的训练先可采用慢速或中速音乐伴奏,然后再用快速音乐,这样可以训练腰部具有灵巧的运动能力。

2、可将两项以上不同舞姿的腰的动作,组合起来练习。

3、常用的组合如:涮腰卧鱼,穿掌扑步风火轮

4、可以作为各种舞姿、大踢腿、旋转和跳跃等组合的衔接动作或结束动作。

二、蹲的练习

“蹲”是腿的屈伸和弯直的训练。通过蹲的练习使腿的关节韧带与肌肉富有柔韧的弹性,这是男、女舞蹈演员掌握技巧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不仅跳跃要有弹性,几乎所有的技巧都离不开蹲的动作。同时“蹲”还具有增强后背力量的作用。

教材内容:

双腿蹲:1、小八字步半蹲、全蹲2、大八字步半蹲、全蹲3、踏步半蹲、全蹲4、弓箭步蹲(正、旁)5、移动穿掌扑步(男)

单腿蹲:1、端腿蹲2、掖腿蹲3、跨腿蹲4、环动掖腿蹲(旁腿环动到后面成后抬腿后再掖蹲的动作)

教材的组织范围:

1、“蹲”是离把练习的第一个动作,要求练习时的动作徐缓、连贯。因此,宜采用慢速或中速音乐伴奏。

2、分别将双腿蹲或单腿蹲中的2至4项动作组合起来练习。

3、双腿蹲可与下列动作组合起来:大八字步的前、后、旁下腰及涮腰。在小八字步蹲和大八字步蹲之后立半脚尖。蹲后接90度以上前、旁、后腿的舞姿。

4、单腿蹲可与下列组合练习:单腿前、后下腰。踏步旁下腰;大踏步旁下腰。蹲后接90度以上的前、旁、后腿,斜探海,后腿侧身等的碾转。蹲后接各种单腿变身和90度以上的抬腿环动动作。

三、大踢腿练习

中国古典舞蹈中的一切舞姿和技巧都需要有腿部的深厚功底。“大踢腿”是训练“腿功”的重要教材。通过大踢腿练习,可使舞蹈演员腿部肌肉柔韧、有力而富有弹性,并可增强腿、腰、背等的控制能力。这部分练习动作也是舞台表演可以直接使用的舞蹈动作。

教材内容:

1、踢前腿(勾脚、绷脚);2、踢旁腿(勾脚、绷脚和向左、右转身四分之一的踢旁腿);3、踢后腿;4、踢十字腿(勾脚、绷脚);5、踢蹁腿(勾脚、绷脚和带转身的蹁腿);6、踢盖腿(不转身与带转身的盖腿);7、踢紫金冠;8、踢冲天炮(男)

教材的组织范围:

1、大踢腿是腿部超过90度较大幅度的动作。由于运动量较大,每条腿在每一姿态上不宜连续超过8次。用不同舞姿连接起来的大踢腿动作或左、右两腿交替做时,不宜超过24次,先采用中速音乐,之后可以采用快速音乐伴奏。

2、首先,结合每一种手的姿态单一的反复踢腿(可以原地做也可以行进做)

3、然后,可以将两种姿态或两种以上的姿态组合起来进行踢腿练习。

4、常用的组合如:

(1)踢前腿可接:后腿、探海、踢紫金冠,踢冲天炮、悠后腿翻身等。

(2)踢旁腿可接:斜探海、拧身探海、踏步翻身等。

(3)踢后腿或踢紫金冠可接:踢前腿、快踹燕。

(4)踢十字腿可接:踢旁腿、踢蹁腿、踢盖腿等。

(5)踢梅花腿(将踢十字腿、踢旁腿、踢前腿、踢后腿、踢蹁腿、踢盖腿连接起来,用一条腿做,每种姿态各踢1次)等。

5、连续做单一的踢腿动作或组合练习时,都可以用下列动作衔接或结束:如各种身法动作;各种姿态腰的动作;旋转和翻身等。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企业章程变更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103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地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

第五条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公司注册资本约定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约定如下: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⑴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⑵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⑶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和监事; ⑷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 ⑸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⑹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⑺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⑻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⑴ 遵守公司章程; ⑵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⑶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⑷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二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⑴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⑵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⑶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⑷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⑸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⑹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⑺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⑻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⑼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⑽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⑾修改公司章程; ⑿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 股东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X人,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叁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 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⑵ 执行股东会决议; ⑶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⑷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⑸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⑹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⑺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⑻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⑼ 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⑽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⑿、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X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⑴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⑵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⑶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⑷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⑸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⑹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公司设立监事X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纪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③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N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⑴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⑵股东会决议解散; ⑶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⑷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⑸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⑹宣告破产。

第三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关于小区乱作为自治管理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39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小区作为自治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一、前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居住小区已日益成为城市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基本社会单元。在这个社会单元中,是以居民的自治管理为主,社区管理为辅的基本特征。小区自治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每户居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小区居民的主人意识、社会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建立和培养。作为以“市民社会”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规律和方向,市民组织的发展完善,是衡量一个城市发展与否的极重要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区自治管理的状况和能力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也关系到城市发展水平和政治文明的建设问题。作为首善之区的区,不仅是全国最早开展社区建设的城区之一,也是社区建设成效最好的城区之一,因此,更应该努力关注这些来自社区的基本的社会治理问题。

但就目前而言,我们城市小区的自治管理还相当不完善,其突出地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业主大会发起组织机制缺乏。就区而言,几乎没有一个小区召集过真正意义上的业主大会和规范的书面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组织能力欠缺。目前,区范围的小区中,绝大多数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都是名存实亡,不能正常的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和业主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其选举产生和发起组织的程序,存在着明显的不公正、不合理之处,使得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信任,业主委员会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四)涉及业主切身利益的收费问题、帐目管理问题,不透明、不公开,缺乏有效的业主监督制度。

(五)业主对自治管理缺乏热情与信心,加剧了业主呈一盘散沙的状况,意见难统一、不团结、不配合,使得业主自治实际处于被悬置的状况。

以上这些问题的普遍存在,使得小区管理水平长期在低水平徘徊,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业主的社会参与热情受到伤害,不满情绪却有增无减,不仅造成了小区自治管理中普遍存在着的各种矛盾,还造成了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场地、绿地被不法占用、改作他用和损毁,造成小区环境、形象和质量指标的严重下滑。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目前,区城市建设速度较快,新建小区比较多,新建小区的设计规划要求也比较高,有比较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场所、绿地等要求。同时,小区治安、防盗等安全管理问题,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的使用问题,以及小区里面摆摊设点经营问题,也为小区居民们普遍重视和关注,并直接涉及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这些都对小区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小区的管理成为我们社会管理中,尤其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小区管理水平和状况,成为城市发展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纵观目前小区管理中普遍存在的自治管理不完善,严重影响小区和谐稳定的诸多问题,纵观其原因在于:

(一)管理思路上,在对小区自治管理的关系中,存在着强调以物业管理企业为核心,业主自治管理机制为辅助的问题

首先,在由传统的房管理念发展为住宅私有化后所出现的专业化、企业化、服务性的物业管理模式过程中,人们并没有完全改变物业“管理”的观念,而把现代物业管理当成传统传统房管模式的延续。从而在对小区自治管理的模式设计上,自觉不自觉地突出了以物业管理为核心。

其次,在实践中,由于目前的小区业主相对松散,彼此不熟,业主大会的召集机制不完善,业主委员会工作机制和责任不明,使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难以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现实中,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就在于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而物业管理合同一旦签订后,物业管理企业便成为小区管理的中心和主宰。业主大会由于难以召集,业主委员会也由于自身地位和组织机制的松散,且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又大多是兼职、义务工作,因而难以发挥其有效的作用。相反,物业管理企业却往往利用其完善的企业法律组织行为和较复杂的背景,自觉不自觉地改变了其受广大业主聘用,为广大业主服务的法律本质,反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广大业主的管理者。

再次,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纠纷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也都更多的从维护物业管理服务的延续性出发考虑问题,而很少从尊重广大业主的意愿和维护广大业主的选择性角度考虑问题。

(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产生机制存在严重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既体现了对广大业主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又直接决定着业主委员会能否真实代表业主的根本利益,在维护广大业主权益过程中能否主动发挥作用的问题。目前,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机制或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选举产生,或是由物业管理企业组织选举产生。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有着特殊的利益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和广大业主之间是一种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因此,这两种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方式就难以将物业管理企业的利益与业主的权利真正剥离,很难保证其公平、合理。

在目前选举方式下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仅难以获得广大业主的信任,也使得广大业主逐渐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做法丧失信心,这是目前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中广大业主参选率不高,参选敷衍了事的重要原因。据调查,占八成多的小区居民对业主委员会是没有信心的,同样有超过八成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不热心和不能认真对待。

这一状况还导致了广大业主对维护自身在小区中切身利益的高度关注和对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机构的不信任,以及对利益代表机构产生的无奈选择之间的社会矛盾。同时,也使得广大小区业主逐渐对小区公共管理事务和公共利益维护的社会意识日趋淡薄,以及个人主义的不恰当上扬。在调查中,绝大部分业主对小区公共事务和公共财产的管理,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而一旦涉及个人利益,则事已关己、高高跳起。甚至目前不少小区中普遍存在的车辆被划、被砸的现象,皆由这种矛盾引起。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增加收费,把很多公共场所,甚至绿地作停车之用,而一些业主既不能有效发表意见,却又心有不甘,于是就采取类似手段以泄心中不满。

(三)小区的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相脱节

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的思路基本是建立在以物权为核心的法律制度的构建上,而忽视了小区自治管理的社会性和其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意义。在这样的认识思路下,对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和工作机制的实践,也都是建立在以对不动产为核心的工作机制上的,其工作指导单位归属于房产管理部门。而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业务上也受房产管理行政部门的管理。这样的管理一方面存在着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的弊端,另一方面也使得小区自治的管理模式逐渐脱离其合理的社会性要求。

事实上,从社区管理的角度,其本身就包含着以小区为单位的,包括对人管理和对物管理在内的最基层的社会管理。但是,目前小区自治管理和社会管理恰恰是相脱节的。作为社会管理重要内容的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社区管理无法介入其中,也无法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所存在的松散性、非常设性的弊端却又得不到和小区管理最为密切的社区管理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小区自治管理长期处于一种涣散、低效和无力的状况,不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自治管理作用,也不能充分调动广大业主参与小区自治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更使得很多问题难以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在调查中,不仅绝大部分居民迫切希望社区组织能够在小区物业自治管理中发挥作用,支持和指导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工作,以有效改变小区业主自治组织的名存实亡和组织无力的涣散状况,而社区组织也普遍认为由社区组织指导、支持小区物业自治工作既能够有助于社区工作的开展,也能更好的发挥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作用。

三、建议

(一)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治管理工作,应调整为不同机构指导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性质,就决定了作为全体业主利益代表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利益对立性。因此,只有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机关分属于不同的行政主体,才能在维护各自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调整和促进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之间正常、平等的工作关系。事实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自治工作的指导、管理者,既可以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因此,为有效解决目前小区自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尽快将小区自治管理工作由现在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主导,调整为由街道办事处或其委托的社区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尽快施行小区物业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效结合的管理模式,并建立在社区指导和支持下的业主委员会选举制度。

在区全面推进社区工作的努力下,区已成为全国社区建设成效最好的社区之一。在进一步建设更高水平和谐社区的工作中,小区自治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状况的改善,无疑应成为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构建小康型社区体系的必由之路。建立街道委托社区指导和支持下的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制度,既能够使小区的自治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有力、便捷的工作指导,也能够有力地强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更能够将小区自治管理和社区管理有机地融合,从而更好地发挥社区工作的作用,取得社区工作更好的成效。

(三)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委托代理的管理制度。

目前,业主委员会由于多为兼职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机制难以保障,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责任难以落实,这往往导致业主委员会工作效率的低下,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能力不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制衡性显得软弱。为此,从维护广大业主权益、提升广大业主主人意识和社会管理意识的角度出发,可以探索建立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制度。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制度的建立,将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专业性、组织性和法律服务性的优势,能够有效地代表和体现广大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意志。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页7]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12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村民自治工作调研报告

(五)进一步扩大宣传,树立正确的村民自治观

农村干部群众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施主体。要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广泛深入的向农村干部群众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村干部群众增长村民自治的知识。使他们懂得如何尊重群众的意愿,如何进行村民自治基本制度的建设,如何依法有效实施各项自治活动;懂得如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遇到违法行为时又如何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从而提高民主实践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起健康的村民自治观念,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统一的观念,明白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发扬民主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要纠正那些认为农村实行自治了,可以不受约束,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错误思想。

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要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多样性和针对性。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报道村民自治的典型事例,批露违法问题,营造全社会尊重、支持农村民主建设的良好氛围。

共7页,当前第7页1234567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村民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四川华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流县黄甲镇340亩土地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凭任乙方担任该地块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按确保甲方300万元/亩底价计算,其超出底价部分的价差做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用(不含提高容积率的费用和解决发票问题的费用)。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该地块的股权转让成功后,甲方按照土地股权转让费回收的比例同比支付。如果乙方为甲方争取到更优惠的条件,甲方可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一切配合乙方做好土地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土地股权转让成功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

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否则,按违约责任的条款处理。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_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5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十

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份,股东留存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份。

第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53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进一步完善______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内容,对______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

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___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已到会。

董事会一致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如决议未经与会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议归于无效。

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董事会决议设计业务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司章程;否则董事会决议当属无效。

______公司

董事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705 字

+ 加入清单

(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机构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其他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 (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     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执行董事的职权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或其他产生方式,章程要明确产生办法)。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十九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则第二十四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原件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含其他股东)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乡村,领导,全文共 1908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代表(居民)、同志们:

大家好!

本届北路社区(新城、曼它拉、景岗)居民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关于“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及时举行换届选举”的规定,今天,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在这里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其重要目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州、县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居民自治和居民民主权利,选举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班子。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这次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大会的选民和为本次换届选举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这次社区换届选举在县社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组、全体社区党员干部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下,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操作,顺利完成了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报名招选、择优推荐、居民(代表)选举等前期准备工作。这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大会,是在县乡党委顺利换届后召开的一次重要选举大会,是在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进行的,是全体社区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换届选举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社区各族干部群众寄予厚望。开好这次选举大会,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完善和提高城市基层管理与服务,促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体现到开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大会上来,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让县委、县政府放心,让社区各族干部群众满意。

二、认真行使民主权利,客观公正地投出自己手中神圣一票 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县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实践活动得到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性自治机制得到完善,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较大发展。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召开社区居民委员会大会(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干部,就是加强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社区居民民主权利的集中体现,我们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参加投票选举的每一位同志要行使好自己的参与权、监督权,客观公正地评人论事,客观地评价上届居委会班子三年来的工作。要讲党性,讲原则,出于公心,秉公投票,不以亲亲疏疏,不以个人利益、个人好恶来取舍干部。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是基层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实践者,县委、县政府在社区开展工作,必须紧紧依靠社区居委会来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在此次换届选举中,能否使一大批思想好、有文化、威信高、能干事的同志选进新一届居委会班子,直接影响到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因此,县委、县政府希望,全体选民本着对社区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社区主人翁的姿态,切实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作用,选出自己的当家人。

三、严格遵守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选举的成功与否,也是大会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为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请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在这里,我强调几条会期纪律:一是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做到无特殊情况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接受宴请,不请客送礼,不去办与会议无关的事;二是不准任何人在会议期间,未经组织批准召集代表以任何形式私下聚会,进行非组织活动;三是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可能有碍于其他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投票权利的活动;四是不准以任何借口对其他同志进行人身攻击和散布谣言,不准散布小道消息和散发匿名信或诬告信。坚决防止拉帮结派,拉票贿选或搞非组织活动的现象,更不允许借机搞打击报复、造谣中伤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坚决查处,确保选举工作健康进行。

同志们,过去,同志们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积极进取,辛勤工作,为社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今天,又将是一个新的开始,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投入到这次社区选举工作来,相信各位选民一定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庄严而神圣地投出自己手中一票,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次选举大会一定能够圆满成功。

傣历1374年新年节来临之际,我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你们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祝愿大家心想事成,幸福安康!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认识_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55 字

+ 加入清单

学习贯彻党章活动中,本人结合近一个阶段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党章的涵义,及其对党员的职责要求。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主要是通过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各项规定体现出来的。总纲部分开宗明义地规定了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原来党章对党的性质的规定相比,这样以"两个先锋队","一个核心","三个代表"对党的性质做出规定,并不是根本原则的不同,而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始终如一的党的性质规定的逻辑发展。xx大关于党章修正案的决议指出:"这样表述党的性质,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新发展.xx大更是浓墨重彩的将科学发展观加入了党的章程,明确的共产党的发展方向。

党章篇幅不长,但每段内容,每个观点甚至每句话,都是以科学的理论和宝贵的实践经验作支撑的,经过了高度概括和提炼,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广大党员要遵照中央的要求,把党章摆上重要位置,自觉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学,反复读,细心领会,深入思考,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认真学习和履行党章,是每个党员的毕生要求.希望通过这次对党章的普遍的深入学习,全党几千万党员贯彻执行党章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进而带领人民群众更好的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团结奋斗。

然而,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不相称的一个情况是,近年来,部分共产党员因组织观念的淡薄、党的观念的淡薄,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特别是对具有根本意义的党章的学习也逐渐淡化。有些党组织也有意无意疏忽了这一点,学习活动很多,却很难见一两次对党章的学习。不少党员对党的xx大修改党章一事不清楚,更不要说掌握党章里面的内容了。

如此重要的法规在某些党员的心目中变得可有可无了,束之高阁了,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一种不良倾向。党章是什么?是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法规,是全体党员行动的准则。它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最终目的、基本路线及党的组织、党的纪律、党的干部、党的关系等都作了具体详实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原则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是到了补好党章学用这一课的时候了。古有“金壶丹书”的故事,说的是纪国将丹书藏在金壶里,不识其价值,不付诸实施,结果亡了国。“丹书”不“丹”,那刻在精美金壶里的丹书成了毫无意义的摆设。我们今天不能再做丹书藏金壶的事情了。因此学习党章的课程显得尤为重要,即使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也要不间断的学习党章,这样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才会成为可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才会落到实处。

通过这次的党校学习,使我对新的党章有了一定的认识,特别是xx大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写入了新党章,对我党今后的学习工作起到了指导的作用,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目标任务的高度概括,体现了我们党最大的先进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食品公司章程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973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___________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由法定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并由股东会确认其出资额价值,并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在公司注册后______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______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二十条本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成员为人(三至十三人,单数)。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______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董事任期年(每届最长不超过______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董事参加。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参加,可由董事或股东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参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对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八)、(九)项作出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______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监事会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第三十条监事会由监事3名组成(不得少于3人,单数),其中职工代表名。监事任期为______年。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所作出的议定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三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①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②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③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________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八条公司分配当______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_______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四十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四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二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_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四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执业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经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修改时,应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订本,经股东签名,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于金华市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97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订立承包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四条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 基本条款

第五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六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七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八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进行控制结算。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0%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三条 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四条 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0%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十七条 由于检验部门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 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 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条 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资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条 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三条 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四章 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又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其他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章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由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7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订立承包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四条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 基本条款

第五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六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七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八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进行控制结算。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0%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三条 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账,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四条 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0%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十七条 由于检验部门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 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 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账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条 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资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条 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

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三条 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四章 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订立承包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又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后;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其他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章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程序颁发生效,修改亦同。有关法律问题由经济法律顾问室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实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2024年2月村民入党申请书范文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1626 字

+ 加入清单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我衷心地热爱中国,她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最忠实的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及共产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为行动指南,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进一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党。中国*要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的革命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的领导,中国人民就不可能摆脱受奴役的命运,成为国家的主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思想指引下,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建设实践证明,中国只有在中国的领导下,才能走向繁荣富强。建国后,我国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尽管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过曲折,但党用她自的力量纠正了失误,使我国进入了一个更加伟大的历史时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国的领导下,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生产力迅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中国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要体现时代的要求,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作贡献;刻苦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要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

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正面临新的局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我们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作为一名村民,今后会我更加努力地工作,认真学习思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党关于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农业科技,努力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本领。时时刻刻以党章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农业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农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群众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现象作斗争。

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农村政策,遇事同农民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反对*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不做侮辱祖国的事,不出卖自己的国家,不搞封建迷信的活动,自觉与一切邪教活动作斗争。只要党和农民群众需要,我愿奉献我的一切!

请党组织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企业章程变更请示

范文类型:请示,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280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址: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年。

第六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自然人或者企业)

姓名(名称)住址、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由下列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 %

自然人:姓名: 出资方式: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方增加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参加股东会会议并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股东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股东在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四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

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将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股东

只有两个的,转让出资必须征得另一股东同意);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全力机构,依照

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对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

使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年 月份召开

第十六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情,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与会议展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本公司因规模较小,所以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第五十

一、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设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一名,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监事 一 名。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包括其他雇聘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中第六、七项的方案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实施,执行董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规模较大需要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由公司按照公司法有关章程的规定,参照本规范章程另行拟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已经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公司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

第二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的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同时,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公司股东。

第二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六条: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根据本章程第五章第十九条,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条: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清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券。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工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四条: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首届全体股东会议通过,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除本章程规范章程载明的事项外,股东还可以另行拟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如: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等。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村民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84 字

+ 加入清单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 月 日在 签订:

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前 言

鉴于,上述甲方与公司其他股东于 年 月 日在 注册成立了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该公司自注册成立至今一直合法存续;

鉴于,甲方为公司具有合法地位的股东,甲方于公司所占的股权为 %;

鉴于,甲方由于自身经营策略调整需要,拟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对外转让;

鉴于,公司其他股东均表示放弃对该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鉴于,就公司的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公司股东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鉴于,上述乙方由于自身投资策略需要,表示愿意购买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因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正式协议: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前提(包括但不限于第二条中所列的先决条件及第四条中所列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各方同意,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出售并转让,受让方将购买未设立任何债权、抵押权、质押权、追索权或其他任何担保协议或第三方权利的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下统称“转让权益”)。

2、以所转让的公司的转让权益为对价,受让方应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中所列的支付方法和条款向转让方支付万元人民币(不含公司转让时所剩的净资产额,该净资产额调整为货币资金资产归转让方即原股东所有),作为购买所转让股权的价款(下称“转让价款”)。

3、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金额暂时不变,但其构成比例如下:

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 万元人民币,其中: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

第二条 先决条件

1、各方特此确认,受让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相关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各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均以下述事项的全部成就或者取得各方的合理认可为先决条件:

(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注册,并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转让方为公司合法股东,并持有公司 %的股权;

(3)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章程,转让方转让其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批准本转让权益的转让;

(4)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规定,受让方能够在支付对价(全部转让价款)后,顺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公司将继续正常经营;

(5)公司能够顺利通过 年度工商年检;

(6)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合法且已足额到位,相关的验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法人代码登记等手续齐全且合法;

(7)公司原股东、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均未以公司名义对外设置任何担保事项,也未设置任何债务或第三方权益主张,以及也不存在其它可能使公司承担任何义务的情形;

(8)公司自成立时起至在完成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前未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

(9)公司除所列债务清单外,并无其他债务负担,公司相关财物帐册资料齐全,所有印章、发票、证照、合同或协议、报告、批文、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保存完整。

2、各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合作,以确保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先决条件能够尽快满足。如果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的任何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90日内仍不能得到满足,则受让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协议或延长一段合理的时间以满足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先决条件。

3、虽有第二条第1款之规定,受让方仍应有权放弃第二条第1款中所述之任何先决条件。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所约定的转让价款以下列方式支付:

本协议经转让方、受让方及相关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三日内,受让方向甲方所指定银行帐户支付转让价款 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并直至依据本协议规定完成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价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转让方向受让方、受让方向转让方作出以下陈述和保证:

(1)转让方对转让权益所拥有所有权是基于其对公司股份的合法持有,转让方承诺其对公司的出资是合法、有效和足额的;转让方对其转让权益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上述转让权益上未设立任何债权、抵押权、质押权、追索权或其他任何担保协议或第三方权益;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履行的债务,也不拖欠任何税费、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保、劳保款项。

(2)转让方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拥有签订、履行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充分权利和授权,本协议已构成合法、有效、对转让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依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3)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交或已促使公司向受让方提交与公司有关的注册成立、财务、经营活动、法律、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文件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且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成立及运营的情况和业绩。在受让方接受公司股权的协商过程中,转让方没有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受让方对公司的商业及法律风险评判的事实。

(4)受让方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拥有签订、履行本协议并遵守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的充分权利和授权,本协议已构成合法、有效、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依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并直至依据本协议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甲方承诺尽其最大努力(包括使用其在公司中的表决权)做到:

(1) 促使公司正常合法存续(但相关经营业务暂不开展);

(2) 使公司不从事任何将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活动;

(3)使公司不处置其任何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所称违约责任是指: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相关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因转让方或受让方的过错(包括推定过错)行为,致使本协议不履行、不能履行或无效、或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

2、如转让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受让方有权选择要求转让方:

(1)继续履行本协议,配合并协助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或,

(2)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并向受让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如受让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转让方有权选择要求受让方:

(1)继续履行本协议,向转让方支付约定的转让价款;或,

(2)终止履行本协议,并向转让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4、如本协议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损失的,守约方仍享有继续求偿权。

5、各方在此同意,对转让价款支付之日以前公司的所有费用支出、债务和责任以及对公司提出的索赔要求使公司受到损失,从而最终导致受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受本协议规定的违约金额限制。如果该等索赔之诉讼或仲裁之争议程序发生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或受让方由此遭受赔偿之损失后,仍享有权利向转让方追索。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的变更

1、各方同意,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自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将享有作为公司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自本协议约定的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将依据其股权比例继承转让方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其它相关注册文件中所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3、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对公司的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第七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中国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项, 应适用国际惯例。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由于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提出该等事宜后六十(6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仲裁协议,则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方式解决该争议。

2、除非仲裁机构、法院的裁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应由各方继续履行。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由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之后即具法律约束力,自 管理局批准登记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

2、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各方之间就转让权益的转让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理解。在此之前各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协商、谈判、承诺或意向、协议等,如与本协议不一致时,应以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为准。

3、变更

本协议(或依据本协议签订的任何文件)的变更或修改只有在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正式生效。

4、保密条款

本协议的协商过程、内容、履行以及因为洽谈、签订、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知晓的相关资料、情况均应保密,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其授权的代表、经办人等)非经对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透露,否则受损方有权请求赔偿。

5、本协议的正本一式五份,公司保存一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其余文本用于工商变更记和___公司存档。本协议由各方的授权代表于本协议开端所述日期签署,特此证明。

(以下为签署处,无正文)

转让方: 受让方:

甲方: 乙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中外合资公司章程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951 字

+ 加入清单

中外合资公司章程(2)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国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__公司

__省__市__路__号。

乙方:__国__公司

__国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产品,达到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 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__年__(表示量的单位)

__年__

__年__

第九条 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元。

第十一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厂房__元;

土地使用权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

其中:现金__元;

机械设备__元;

工业产权__元;

其它__元。

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

(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九条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写。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颁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的职工,可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劳动部门同意后,由合营公司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试,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合营公司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合营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六十三条 合营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和合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合营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合营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五条 合营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营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六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合营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营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七条 合营期限为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 甲、乙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内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九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注:每个合资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三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七十四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五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所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七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八条 合营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签字。

中国__公司代表 ×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关于村民的发言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824 字

+ 加入清单

x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我县第六届村委会任期届满,依法要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天专门召开会议,就是按照区、州党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动员,同时对换届选举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刚才,张军x宣读了《x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x宣读了《关于成立x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队的通知》、对全县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如何做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举措。党的x大提出要确保到20x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区、州党委要求,实现县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县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坚持4583长期发展思路不动摇;以粮食转化、畜牧业发展推动第一产业;以优势产业培育推动第二产业;以提高服务水平推动第三产业”,到20x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结合全县农村工作实际,动员各方面力量,团结一心,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必须着力在建设高素质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方面狠下功夫。近年来,中央、区、州党委多次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求在农村基层“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把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村民自治,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工作摆到同样重要的位置谋划安排。随着中央减免农业税、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增加农民收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国家对农业、农村投入和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基层农牧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的热情高涨,对选什么人当干部,选出来的干部能否做到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把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都十分关心和关注。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把县委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成功经验,联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税费改革、机构设置调整、村民委员会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查找和解决好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类问题,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矗要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通盘考虑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达到村民委员会结构改善、素质提高、能力增强、作风转变、人员精干的目标要求。

二、把握关键,依法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作,只有明确任务、抓住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工作,才能保质保量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我们要认真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依法做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超前谋划,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区、州党委明确要求,要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对此项工作县委的态度是坚决的,这项工作也很复杂,有特殊情况不能实行“一肩挑”的村只是个别的,并要详细说明原因,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前调查了解,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把握,扎实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村级党组织摸排整建工作,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班子,特别要提前做好村党组织书记选配工作,对不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党组织班子,坚决进行充实、调整和整顿,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党性观念,激励他们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信任感,为换届选举奠定良好的基矗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规范党组织的议事决策程序和村委会土地发包、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等敏感村务的管理,防止在换届选举前出现新的隐患。要认真解决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决不?把问题带到选举过程中。四是要扩大群众民-主监督。认真执行村级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张榜公开财务审计、审查、清理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消除群众的疑虑。

(二)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换届选举骨干培训工作。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关键在干部,关键在是否有一支素质较高、熟悉农村及选举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的骨干队伍。从以往换届选举的经验看,由于一些乡、村干部不懂法、不熟悉选举程序、指导不力、把关不严、违规操作等,给选举工作造成一些不利影响。从表面上看,这是基层干部素质不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较低造成的,从客观上分析,这与我们培训工作抓的不扎实有直接关系。另外,随着农村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参与换届选举干部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迫切需要我们的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素质,以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今天,县委将各乡镇科级领导干部、换届选举驻村工作队队长及全体队员集中进行动员和培训,主要目的就是为换届选举工作培养一批骨干,通过骨干指导、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发挥,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此前,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参加了自治州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的培训,都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换届选举的注意事项。会后,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培训计划,抓好换届选举驻村工作组成员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集中培训,培养更多的换届选举骨干;村党组织也要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帮助各级干部提高认识,使他们对选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原则、方法、程序、步骤熟记在心,懂得怎么去依法操作,如何严格按程序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矗要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内容上要突出《组织法》、《实施办法》,重点学习新修订的《x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力求学深、学透,全面掌握;方法上要采取集中培训与阶段性培训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与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针对换届选举每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对选民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领导观念,在换届选举中紧紧依靠和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熟悉选举的程序和要求,掌握必要的投票方法,消除家族、部落、地域、派别的不良影响,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强、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具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才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

(三)严格操作规程,高质量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法律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必须严格掌握选举过程中法律所规定的每一个环节和所完成的时限,既不能拖延选举时间,也不能提前选举,更不能走捷径。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讨论决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政策法规办理。要把握好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重点把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依法推选关、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关、候选人提名和预选确定关、投票选举关。特别是在选民登记和候选人酝酿过程当中,必须严格遵守选举办法中的规定程序。

(四)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这对我们实际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不依法办事,就容易出问题、出乱子,群众就要上访。所以,我们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办事,所有的工作环节和工作步骤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这是我们搞好这次换届的工作准则。同时,要尊重村民的意愿,不断完善选举制度。要严禁宗教势力、家族势力干预、介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防“贿驯等违法违纪现象。对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对在换届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村选举委员会要设立举报信箱,对反映的贿选问题,及时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按时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各村的下派干部和驻村换届工作队,要切实发挥作用,做好村民调查摸底、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遗留问题等工作,决不能出现群众上访,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

(五)做到“四个结合、四个有利于”,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实效。通过换届选举,完善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把换届选举过程与贯彻落实党的x大、国务院32号文件、区、州、县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狠抓实,有利于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的紧迫感;与增加农民收入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结合起来,更好地实现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与培养农村致富能手结合起来,把村民公认、有致富本领、能带动群众奔小康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有利于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与依法治村、加强群众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村民法律意识,维护农村稳定,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团结一心,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合力。

三、加强领导,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县委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在3月15日前完成所有村的村委会成员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算,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党委、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就是抓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一定要保证在3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一定要保证换届选举平稳实施不出问题,一定要保证按法定程序选举成功。通过这次换届选举,也是一次对我们乡镇领导班子驾驭全局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组织领导能力的考验。各乡镇党委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挂帅,扎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每个村的情况,特别是重点分析研究上次换届选举群众上访较多的村、可能出现问题的村,及早研究应对措施,确保一次选举成功。在选举中,决不能出现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要把问题解决在乡镇、村一级。哪个乡(镇)因工作不细、操作程序不严密出现了问题,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县委、县政府就要追究那里的主要领导责任。各乡镇要尽快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尽快启动各项工作。联系乡镇的县领导要及时指导乡镇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抽调的工作队队长、工作队队员要与原单位脱钩,下乡(镇)驻村协助乡镇开展工作,抽调单位要无条件派人,各单位在车辆使用等方面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各乡镇及工作队要指导各村及时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尽快开展工作。

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发挥合力。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协助乡镇、村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县换届办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抓好重点工作的指导推动;县人大、民政、司-法-部门要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程序的解释工作,受理基层的咨询;县信访局要切实做好化解矛盾和纠纷工作;县宣传部、广电部门、政府网站要积极发挥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营造健康、热烈的舆-论环境;县纪检、公安、民宗局、政法委等部门要组织力量,积极协助维持换届选举的秩序,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利用威胁、恐吓、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选举工作的不法分子,认真查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迁就,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因此,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要加强督查,强化指导。落实好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抓好督促检查是关键。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门成立督导组,抽调人大、组织、纪检、政法、民政等部门的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组督查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县委督察室要制定立项督查方案,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环节进行专项督察。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协助乡镇及时纠正,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汇报,对于工作开展不利、问题较多的乡镇要及时进行通报,并依纪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选举工作的严肃性,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x们,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事关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努力把我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x县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认识_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16 字

+ 加入清单

学习、理解党章,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是我们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党章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的,因而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它是党的活动和自身建设的基本依据,对全党各级组织、全体党员都有约束力。党章告诉了我们党的性质、成为党员的要求、党员的义务与权利。党章对党的活动和党内关系的基本方面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党章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了完成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这一艰巨的历史使命,党不仅需要有正确的纲领、路线和政策,而且需要把自己组织成为一个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的高度集中统一的战斗集体。为此,就需要有一个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科学基础之上的章程。科学的党章是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统一、行动一致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存在、发展和夺取胜利的一个基本条件。党章是基础,它确定党内一切法规的指导原则;而其他法规是对党章的具体化和必要补充,并对全面执行党章起保证作用。

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80多年来始终高度重视保持党的先进性,总是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无论是在夺取政权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取得全国执政地位以后,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都把党的先进性建设作为我们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性建设。我们党充分认识到,离开了这种先进性,我们党不可能在旧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长期斗争和反复较量中胜出,不可能始终保持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可能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长期拥护和支持,也不可能成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坚强领导核心。抓住了先进性建设,就抓住了党的建设的根本,就抓住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

党的先进性与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密切相联的。党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上,体现在党始终主张的“三个代表”上。党员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每个共产党员按照党的先进性的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上。人民群众对党的先进性的认同,不只是看党的理论、纲领、路线和主张,更多的是看党员的行动,看这种行动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可见党员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载体,党的先进性最终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

所以,学习和研究《党章》对任何一个党员来说都是一门必修课。没有吃透党章的深刻内涵就难以从思想和行动上真正地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通过学习党章,我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作为一名教师,我今后更应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把握时代脉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学校章程核准请示范文

范文类型:请示,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28 字

+ 加入清单

章程起草组织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各年级组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会代表、退休教职工代表参加。章程起草过程中,在校内公开听取意见;涉及到关系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管理体制,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充分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章程,其内容包含:一、学校管理体制;二、学校机构的设置;三、教育教学管理;四、学校总务管理;五、教师和职员管理;六、学生管理。

章程草案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X年XX月X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村民股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53 字

+ 加入清单

转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称“乙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转让方合法持有的某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转让给受让方的相关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1条 某某有限公司的简况及股权结构:

1、公司简况:

某某有限公司是 年 月 日在依法成立的内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号为: ,注册资金: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 。

2、股权结构:

某某有限公司共有 股东,分别是: ,持有 %的股份; ,持有 %的股份。

第2条 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转让方应提供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股权转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如实告知或如实提供某某有限公司相关情况。

第3条 股权转让的份额、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由相应的受让方支付给相应的转让方。

第4条 股东身份的取得

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和其所附的权利,自某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原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日起转让予受让方,同时获得某某有限公司股东身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某某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享受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相应地,自某某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日起: a) 转让方丧失其根据某某有限公司公司的股权而享有的权利,受让方将作为某某有限公司公司的新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b) 转让方不可再对外声称自己为某某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经理、或雇员;

c) 转让方不可使用某某有限公司公司的任何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商号、标记、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

第5条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

转让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某某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此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承诺他们将根据本协议,尽其全力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在某某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机关获得合法的登记。为此目的,受让方承诺签署和/或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同时保证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如果登记机关要求各方对本协议或对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其他文件进行修改,则各方应当在不违反本协议的目的的前提下,根据登记机关的要求对有关的文件进行修改。转让方、受让方应积极及时提供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要的一切文件资料,并相互给与积极配合或协助 本协议签署的同时转让方应同时签署委托律师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事项的授权委托书,转让方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后该授权委托书即刻生效。

第6条 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受让方承认原某某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依法承担原甲方在某某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包括转让前某某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该转让股权应当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其股权,在现在和将来已享有的或将享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委派执行董事的权利,对某某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分配利润等权利。

第7条 保密义务

转让方和受让方在本协议的谈判、签署、履行等过程中知悉的双方的一切事项以及某某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第8条 违约责任

受让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如数缴付股权转让价款时,应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照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第9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30日内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各方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项下股权和其所附的权利的转让为不可撤销的转让。

第11条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12条 费用承担

与此次股权转让有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应当由股权转让后的鞍山某某承担。

第13条 陈述和保证

1、转让方保证其合法拥有本协议项下所转让的某某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及具有合法的资格和权利向受让方转让该股权;

2、转让方保证在转让的股权上无任何的留置、抵押、质押和其他第三人可能主张的权利。

第14条 公司在终止、解散或破产后的资产分配

在本协议生效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公司终止、解散或被破产清算,某某有限公在清算后的剩余的财产应当均无一例外的分配予受让方。

第15条 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16条 通知

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向对方发出的正式的通知,要求或其他信息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至对方以下的地址或传真至以下的传真号:

转让方:甲方地址:传真号:

受让方:乙方地址:传真号:

第17条 其他

1、如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不应因此受到影响。

2、本协议一经签订,则应取代在本协议签订前各方就股权转让而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备忘录、意向书或其他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