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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有法律责任吗(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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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书范本版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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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设备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投放单位):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______________设备的投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放设备名称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序列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约定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合作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______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的________。

2、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3、配备专门的设备使用操作人员、并对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

4、使用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并按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取得收入。

5、甲方提供以上______设备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服务,设备所有权归___方使用和所有。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设备要求无偿提供附合设备要求的经营场所(包括水电、地坪、操作员住宿),并提供甲方办公室一间,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经营期间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八、费用结算

1、费用收取在乙方收费处办理,次月____日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日不得提前或延后。

2、费用支付标准,甲方按上月净收入___%上交乙方,作为管理费用。

九、争议与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采用以下____方式解决(注:只能选一种):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当甲方设备进驻乙方安排的场所时,乙方必须出具设备接收确认书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其他相关证照,手续的复印件。

2、本协议需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付未违约方设备相等的经济赔偿(政策因素除外)。

3、对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赢原则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具有共同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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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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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总则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和四方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一)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 公司名称为: ,成立于 年 月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 公司住所为:;

③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④ 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 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 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身份证:,住址:

乙方:,身份证:,住址:

丙方:,身份证:,住址:

丁方:,身份证:,住址: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rmb);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持股比例:%;

乙方:;持股比例:%;

丙方:;持股比例:%;

丁方:;持股比例:%;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146条、第147条等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七)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丁方(签字):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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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个人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投资,全文共 1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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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用、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投资合作。现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签订以下协议:

一、投资项目风险提示:

为避免项目资金被花在与项目无关的事务中,更为降低项目资金被合作方卷跑的可能性,应在合作协议中对项目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包括项目名称、经营范围、地址等等。项目名称:_________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注册资金人民币:______万;小写:______万;

三、项目总投入金额人民币:______万;小写:______万;

四、个人投资合作方式和内容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经过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人民币)投入:______万;小写:______万;持有公司股份______%。乙方以现金(人民币)投入:______万;小写:______万;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

五、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________年,合作期满后自动解除合约,如双方自愿续约可另定协议续约。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乙双方拥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持股比例参与分红,同时自愿承担赢亏责任。

2、甲方全权负责公司的财务,库存管理。公司日常操作运营管理,事务,由乙方全权负责。

3、乙方享有一万元资金预支使用权限和三万货品使用权限。(限公司业务发展使用)

4、甲乙双方均可在公司任职,任职薪资按照员工薪金制度执行。

七、公司基本管理和财务制度

1、甲方拥有公司经营状况知情及事务决策权,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计划和月度报表。月度工作计划须经甲乙双方商讨签字后执行。

2、公司公关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原则上执行月基本公关费用上限1500元。如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

3、甲方拥有公司财务管理权,但甲方支出一万元以上资金仍需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八、增资、退出等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撤资退出,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2、公司增融资、质押、担保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3、甲乙双方均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发展独立项目。如公司要增设项目,需甲乙双方共同协议通过,并签字确定后执行。

九、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为公司经营过程的净利润(扣除公司经营过程中含税收、法定公积在内的所有成本);

2、利润分红按季度计算,利润分红按甲乙双方所占有的股份比例分红:甲方分公司净利润的:__________%;乙方分公司净利润的:__________%,剩余________%,用作公司持续发展。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中的条例规定则视为违约处理,违约方应赔偿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不得在正常经营期内抽出资金退股,任何一方违反规定需赔偿损失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对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如因各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时,双方可协商后续事宜的处理或解除本协议。

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公司注册地区人民法院起诉。十

一、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热门协议书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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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游戏推广合作框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游戏,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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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_____er_____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该信息由__________(合作方网站)提供"字样,并建立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

3、甲乙双方在有关_____er_____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如有产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7、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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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创型和投资人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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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2: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1和甲方2合称为”投资人”或”投资方”)

(2)

乙方1: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2: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3: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1、乙方2和乙方3合称为”乙方”或”创始股东”)

投资人、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各称为”一方”。

鉴于:

1.乙方为创始人,拟设立一家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定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营业务”)。

2.投资方同意作为天使投资人,支持乙方的创业行为,共同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有鉴于此,根据《公司法》和其它法律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公司设立

1.1.投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条件和条款,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投后估值为______人民币(除非特别说明本协议货币均为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甲方1以人民币________元认缴出资额_____元,占比______%,其中______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甲方2以人民币______元认缴出资额______元,占比______%,其中______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乙方1认缴出资额______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

乙方2认缴出资______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

乙方3认缴出资______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

甲、乙方在工商登记时承诺认缴时间为______年内。

1.2.各方认缴明细如下:

1.3.交割: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豁免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支付投资款计______元。

1.4.在交割日的工作:

1.4.1.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___日内到银行开设立公司基本账户或临时账户。

公司应在在付款日前至少______个工作日向投资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在付款通知书中列明银行账户的付款路径。

1.4.2.各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签署公司章程,列明投资方的名称,认缴和实缴的注册资本金额,股权比例等信息。

1.4.3.公司应向各方提供一份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的原件。

公司章程的格式和内容应与本协议相关约定一致,公司章程未包含的部分,以本协议的约定准。

1.4.4.公司应向投资方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名册、董事名册。

1.5.资金用途。

公司于本次收到的投资款仅得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业务拓展,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2条 先决条件

投资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付款义务在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为投资方豁免之后履行:

2.1.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投资方委派的人士。

2.3.确保公司核心人员已经签署内容和格式为投资方满意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任职期限不少于三年。

2.4.乙方已向投资方提交一份详尽的商业计划书,并且内容为投资方书面认可。

2.5.创始股东书面同意预留投资后__%的股权用于激励未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且该部分股权不会来源于投资方的转让。员工股权激励的具体名单、分配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3条 承诺和义务

3.1.创始股东承诺在公司全职工作,将所有商业时间和精力用于公司的经营和开拓公司业务上。除非在得到投资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从公司离职,也不得再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从事任何其他业务或其他类似兼职行为。

3.2.创始股东在终止作为公司股东或终止与公司雇佣关系前(二者中以较晚发生者为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包括通过其关联方、与他人合作或通过任何实体)从事与公司(或公司关联方)有竞争的行业和业务。竞业禁止义务为在职期间及终止作为公司股东或终止目标与公司雇佣关系一年后(二者中以较晚发生者为准)终止。各方确认公司无须就竞业禁止义务另行支付费用或补偿。

3.3.创始股东承诺,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条 需投资方批准事项

4.1.在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完成前,以下事项须经投资方批准:

4.1.1修订或废除章程;

4.1.2主营业务变更;

4.1.3进行清算或宣告破产;

4.1.4兼并、合并任何第三方或分立及业务整合,或对外投资,或签署任何合伙协议、合资协议或其他利润分享协议;或出售重要资产或主营业务及相关的资产,或任何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行动;

4.1.5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4.1.6创始股东转让、质押或其他方式处置公司股权;

4.1.7向股东宣布或支付股息或红利;

4.1.8批准公司的详细年度预算、决算、资本支出计划、薪酬计划和业务年度计划书等;

4.1.9任何单笔超过______元或者______个月内累积超过50万元的预算外支出;

4.1.10任何融资方案、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

4.1.11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实施办法、及股份分配;

4.1.12管理层变更,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及任何管理层人员的月薪高于_____元且1年内涨幅超过__%。

4.2.管理和董事安排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董事由投资方委派的人士担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只要投资方或其指定的主体继续合计持有公司股权超过__%,投资方有权至少委派一名董事。

第5条 股东权利

5.1.知情及检查权

5.1.1.投资方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查阅公司财务记录、文件和其他资料的权利。

投资方可定期获得与创始股东相同的财务知情权。

(1)在每财务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提供未经审计的该季度的管理层报表;

(2)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的六十日内,提供经股东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3)在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前三十日内,提交下一年度的年度预算报告。

5.1.2._若投资方认为有必要,投资方有权要求对公司进行独立审计,乙方应当全力促成公司合。

5.2.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和共同出售权

5.2.1.未经过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创始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2.2.创始股东转让股权,投资方按照其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投资方有权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优先于创始股东进行该等股权转让。

5.2.3.各方确认,公司发行新股份或增资时,投资方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对应的优先认购权。

5.3.创始股东股份兑现及回购:

5.3.1.创始股东股份兑现:创始股东(包括任何未来新引进的任职股东)应在公司服务期至少为3年时间,创始股东服务期满1年、满2年、满3年分别兑现的股权比例_40%。

服务期届满前创始股东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个人主动离职或辞职;

(2)未经投资方同意存在兼职行为;

(3)违反竞业禁止。

违约股东未兑现的股权可由投资方和其他股东共同认可的主体,按照名义价格1元人民币回购。

违约股东应无条件配合并在三十日内完成交割,各方应通过届时各自在公司的表决权促成前述事项。

如违约股东不配合,各方可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5.3.2.1元回购的股权作为期权池,用于激励在职的及未来的管理层及核心团队。股权激励的具体名单、分配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5.4.获得公司境外优先股的权利:经各方同意,公司可在适当的时候转为境外结构,届时,投资方应在境外被授予与其届时在公司持股比例相同的优先股,该等优先股应具有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方享有的全部权利、权力和特权。

5.5.清算优先权

5.5.1.投资人优先清算权。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公司出售、转让全部或核心资产、业务或对其进行任何其他处置,并拟不再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的;

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5.5.2.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____%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第6条 保密

6.1.各方承认及确认有关本协议、本协议内容以及彼此就准备或履行本协议而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均被视为保密信息。

6.2.各方应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而在未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但下列信息除外:公众人士知悉或将会知悉的任何信息(但并非由接受保密信息之一方擅自向公众披露);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股票交易规则、或政府部门或法院的命令而所需披露之任何信息;得到投资方书面许可而披露之任何信息;

或由任何一方就本协议所述交易而需向其股东、董事、员工、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之信息,而该股东、董事、员工、法律或财务顾问亦需遵守与本条款相类似之保密责任。

如任何一方股东、董事、员工或聘请机构的泄密均视为该方的泄密,需依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7条 违约责任

7.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行为,由过错方对守约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如各方均有过错,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相应民事责任。

7.2.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违约方;除非违约方在一周内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守约方有权对其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

第8条 法律适用及纠纷解决

8.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8.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尽量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公司已经设立,则向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起诉;如公司未设立,则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 其他事项

9.1.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各方应各自承担己方引起的各种费用和开支。

9.2.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未经本协议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解除本协议。

9.4.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不合法或无法通过任何法律或公共政策进行强制执行,则只要本协议中所拟议交易的经济或法律实质未发生任何会对任何其他一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本协议中所有其他的条款和规定仍将保持完全的效力。

在确定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后,各方应通过善意协商修改本协议以求以一种可以接受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反映出各方的本意,从而使得本协议中所拟议的交易能最大限度按照最初的计划完成。

9.5.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存在任何冲突,在本协议各方之间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并各方同意在法律及实践允许范围内立即修改公司章程,以使其最大限度与本协议约定实质保持一致,并在修改之前,各方同意不会依照章程之相关约定主张或行使相应权利。

9.6.如果因政府登记或备案之要求,各方需就本次交易另行签署满足政府登记或备案要求的协议,则本协议仍应全面优先于登记文件在各方之间适用,登记文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9.7.协议首部载明的电子邮箱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须及时告知其他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9.8.本协议一式___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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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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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3篇

当很多小的重复交易建立了长期合同,就需要一个特殊的合同机制涵盖这种关系和单个交易的需求。这被称为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合同在一定时期内,为每笔单个交易作为一个框架进行运作。以下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3篇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一

甲 方:福建永春东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永春县桃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建设___________区域联通宽带合建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合作投资建设___________区域联通宽带合建项目。

2.合作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3_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 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建设、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4.甲方职责

4.1提供本合同项目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________项目部的独立帐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4.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经营场所。

4.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4.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4.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4.6负有对本项目建设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5.乙方职责

5.1负责配合甲方开拓项目合作区域内的销售渠道。

5.2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3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5.4 协助甲方对项目合作区域内的客户投诉的处理工作。

5.5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进行监督、审核。

6.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6.1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建设及销售进程,项目建设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6.2项目建设成本、维护成本、酬金支付成本由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6.3项目建设、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6.4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________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帐户内。

6.5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双方可以就前期资金回笼及利润部分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6.6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7.7合作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8.利润分配

8.1本项目和税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8.2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乙双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后。

8.3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8.4每年度利润核算后,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应及时划各自账户。

9.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

11.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可自动续约2年。

12.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福建永春东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二

甲方:市人民政府

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在某市建立“某某产业园”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项目名称:某某产业园。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能源区;汽车园区;文创园区;配套商业及生活区等。乙方前期投资预计亿元以上。

三、项目范围:初步选址在城东、城南新区。项目按阶段分步实施,总占地面积规划 亩以上,具体以各项目实际用地示意图为准。

四、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的整体规划并遵守节能环保等基本要求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入园企业要符合甲方企业入园标准并经甲方审核认定后方可入园。

五、甲方将本项目投资列为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并协助乙方就本项目建设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国有土地使用和林地占用等相关手续,并负责交付本项目所有的水、电、气、道路、电话、互联网、移动通信、邮政和场地平整。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抓紧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经甲方审核认定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同。

七、乙方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相关产业、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等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政策的项目,享受相应的优惠和奖励政策。

八、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为本项目成立推进专班,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工作,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推进项目顺利进展;乙方承诺在正式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新法人单位。

九、本协议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

十、本协议是双方的合作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及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二月 日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三

甲方: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 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给于对方战略合作伙伴地位。

2、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约定的合作范围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二、 合作内容

1、工程管理

甲乙双方建立工程管理交流平台,就钢结构专业工程管理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以期提高双方的工程管理水平,降低工程管理成本,研究探讨符合钢结构专业特点的工程管理模式。

2、市场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随着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甲乙双方均有扩大市场辅射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强烈需求。甲乙双方在企业所在地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生产资源、技术装备方面互补性明显。双方同意在市场开拓方面相互支持,在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生产安装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具体合作方式结合工程项目,本着“友好、互惠”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3、技术合作

甲乙双方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交流小组,就轻钢、网架、工业重钢等钢结构专业的技术设计、生产工艺、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双方承诺在对方生产过程中存在无法独自克服的技术难题时,由双方总工程师负责成立技术攻关小组,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技术上给予对方强力支持。在合作过程中取得的技术成果,由双方共享。

4、生产合作

甲乙双方同意在对方生产能力、施工能力无法满足市场需要时,以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给于对方加工制造资源和施工资源的支持,且双方应优先考虑对方的需求。

三、其他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2月18 日 20xx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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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粤港合作框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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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是指广东省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在 年 月 日,双方签署了一种

合作框架协议

,具体的协议目的和内容和实际意义是什么呢?详情了解以下的

范本:

【基本信息】

【协议名称】

【英文名称】Framwork Agrmnton Hong Kong/Guangdong Coopration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协议双方】

【签署代表】

【协议特色】

一,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牵头的粤港两地经济合作协议

二,全国第一份省和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合作协议

三,首次明确提出粤港两地金融合作以香港为龙头,这被视为粤港合作的一大新突破

【协议目的】

落实和明确粤港两地合作,打造世界级经济区。两地将更加紧密融合,经济上也会各自提升到新台阶,达致“粤港双赢、国家有利”的局面。

【协议内容】

协议在经济、社会、文化、民生方面对广东省和香港两地的角色分工作出清晰的定位,在环境、医疗、养老、教育培训、应用工业设计、旅游、软件设计承包服务等方面,协议提出多项构思,协议列出六个发展定位,如“世界级新经济区域”、“金融合作区域”等,首次清楚罗列粤港双方的分工和互补,可以遏止过去香港和珠三角地区重复投放、浪费资源的情况。

协议中比较进取的内容包括:

■支持和鼓励香港的保险业机构在广东省开业;

■容许香港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在广东省开办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

【协议背景】

经过十年的竞争和磨合,港粤官方就两地的定位达成了共识,在金融方面以香港为龙头,带动广东省的现代服务业。这既有助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又有利粤方融资和贸易、合作互利。香港只有融入珠三角地区,才能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的金融合作区域,才能与广东携手打造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形成世界级新经济区域。

【历史意义】

是关于粤港合作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是粤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里程碑,是一国两制实践的新发展。协议扭转了香港过去因“两制脱节”、“两地分隔”而导致的边缘化趋势,赋予了粤港合作新的内涵。在框架协议之下,粤港可就一些措施先行先试,这对粤港合作应对竞争有重要意义。框架协议打通了粤港合作的经络并清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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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多人投资合作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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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X东): 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出资买甲方所持百分之

一、 X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X东会,按出资源比率行使表决权。

2、每月30日按X权比例计算上月红利。(元月份除外)

3、可查阅X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4、按X权比例分取酒店清算后可分配的资产。

5、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6、甲乙双方在店内消费总额按8折计算,重大节日除外(节日当天按9折计算)签单不得超过3000元。

二、 X东的义务:

1、为了使酒店良好的运营,各X东应遵守酒店整体运营策划安排,各尽其职,为酒店创造更好的效益。

2、按时足额缴纳应缴的追加投资金,按X权分配。

3、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按X权比率以现金支付方式分担。

4、各X东对酒店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相同的,但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动。

5、保守酒店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6、遵守法律法规和酒店规章制度。

三、 组织管理:

1、酒店最高权利为X东会,X东会有全体X东组成,为更好的经营管理好本酒店,聘请甲方经营管理本酒店。

2、乙方不得直接参与酒店管理及运营,若有建议和异议可通过X东会提出,全体X东商议后敲定,甲方负责传达落实各管理负责人调整纠正。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其行为妨碍店内正常运营,若造成损失,自行以现金支付方式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无偿要求乙方退出X权。

4、此X金为原始X,入X后这X,不得抽回X金,若乙方转让X权需通过甲方签字同意,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无偿放弃X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终止乙方参与分红。

5、乙方如不听从店内整体运营和策划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X(并赔偿损失)。

6、乙方本人

四、 自年月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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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股票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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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于_____省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持股比例半数以上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丙三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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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作投资开采铁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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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合同关系.现就位于宁夏中卫开采铁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西街。: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采_____开采铁矿,合同要求,双方拟定由甲方初步投资万,负责此次铁矿开采的资金支持。

乙方在本合作协议中,负责提供开采铁矿的技术、协调与当地的人情关系、办理开采铁矿的一切合法手续、保证能够开采出铁矿和有利润。

3、在本合作过程中,甲方所占股份为60%,一方所占股份40%,利润分成按照各自所占的股份分配。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二、双方权利义务:

1、在该合作项目中,甲方有义务负责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并有权对该项目的账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2、在该合作项目中,乙方有义务负责技术的支持,有权进行利润分配。

3、若乙方没有实现对甲方的承诺,若是甲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且危及到了甲方的资金安全等问题,甲方有

有权利撤回所投全部资金,并可以依法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在投资过程中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保证甲方的资金有合理和正当的用途,倘若乙方涉嫌贪污甲方所投资金的嫌疑、或者对甲方的资金有诈骗的行为,甲方不仅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可以向法检机关指控甲方的诈骗行为,诉求刑法解决。

三、制度管理

1、本项目合作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管理方案、业务规章以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2、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矿山项目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3、合作人不得从事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矿山项目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1、对外订立合同

1、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1、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1、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矿山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5、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6、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投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其他。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三份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全体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作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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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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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形式:_________________联合经营,均等投资,共担风险,共同收益;

四.资金投入:_________________400万元。即合作人每个出资100万元;

五.资金到帐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六.项目经理:合伙人一至同意樊春俊为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实施运行。

七.相关规定:

1.项目经理应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尽心尽责,不弄虚作假。每月须将项目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合伙人汇报,并接受合伙人的检查监督和质询;

2.合伙人在项目实施中不得撤离投入资金,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3.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经营不善或出现重大失误,合伙人有权作出更换项目经理的决定;

4.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对项目的扩大、项目的增加及10万元以上支出必须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未尽事宜,届时由全体合伙人以会议形式再行协商,并对协商结果形成书面决议,由全体合伙人签字认可,予以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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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投资合作协议书含管理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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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工商总会企业法》、《香港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深圳XX公司,XX公司,海南XX公司,深圳XX公司,深圳XX公司,济南XX公司,深圳市XX公司等发起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亚太国际众筹研究院,特制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

1·亚太国际众筹研究院

2·经营范围:______

3·法定代表人:

参股计划及规则:

第二条 募股规模:

第三条 参股限制:

一、 每股人民币10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25股,发起人可增至30股,对外融资募集股暂由法人代持,代持股总数不得超过10股,代持股并且不具有表决权。

二、 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

第四条 股权转让:

一、 经全体股东同意可退股及转让。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

二、 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

三、 投资方式

深圳XX公司出资现金200万,XX公司出资现金170万,海南XX公司出资现金130,深圳XX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XX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济南XX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市XX公司出资现金20万,运营团队以薪资及奖金折现80万出资,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运营工作;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

第五条 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董事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___)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公司管理方发起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股:

___) 无不可抗拒力量一年内不得退股;

b) 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占比股份。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给与公司有经营业务冲突及竞争对手的第三方公司或个人。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 职勇先生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___) 对外业务开展指导及审核批准合同订立;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公司所有资金的安全负责审核审批;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事务。

2、 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___) 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与报告的审核及表决;

b) 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f) 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 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所有股东可向运营团队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 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___) 公司经营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经营;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___)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成功注资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公司投资方股东各执一份。

公司法人签名:______ 盖章

全体股东签名:______ 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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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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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

投资合作协议书

原股东(甲方):

住址:

身份证:

投资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

甲方现因受让第三方转让的云南x有限公司旗下位于中心E幢二层201-5号轮滑俱乐部经营,需要一笔运作资金,现就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享有该轮滑社股权及分红权之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 项目简介及投资

1、甲方通过有权第三方转让,以人民币_____元合法持有云南x有限公司旗下位于中心E幢二层201-5号轮滑俱乐部全部经营权、所有权、股权,甲方有权将其持有的该目标店铺____%经营权、所有权、股权以人民币______元转让于乙方。

2、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将投资合作资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

3、乙方做为投资人,在乙方将全部投资合作款支付至甲方后即持有该俱乐部_____%经营分红权及该俱乐部店内设施设备_____%所有权。

第三条 入股比例

乙方持有分红股份比例为 该俱乐部40%纯盈利分红权及该俱乐部40%股权。

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按投资持股分红比例持有该轮滑俱乐部的利益及责任,甲方经营管理该轮滑俱乐部的运营,乙方做为投资人享有分红利益。

2、甲乙双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比例分配分红(即除去一切开支成本费用后)。店铺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3、盈余结算,店铺内盈余每个月(盘算)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成本按约定比例(甲方60%,乙方40%)分配,甲方于每月     日进行盈余结算,并将净盈利(除去运营成本、采购成本、人工成本、宣传成本等)的40%于每月    日以         形式支付至乙方。

4、为保证店铺稳定性,甲乙双方不得将其股权抵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

5、双方有权检查公司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另一方有义务向检查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甲乙双方投资人出资形成的公司财物及孳生物为双方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共同处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如有此类行为一律视为无效。

7、若协议终止或者清算时,共同投资人按持股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8、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个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资或退股、转让。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强行撤资、退股或转让,视为其自行放弃该俱乐部经营以及分红的权利,该俱乐部不承担(承认)任何责任。如其行为有对俱乐部造成损失,俱乐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_____年后,该俱乐部正常经营后,如投资人某一方提出申请,经全部投资人同意后,可转让或退出其在公司的股份,具体事项须另行商议签约。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支付逾期部

分总价款千分之         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2、如违约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约定条款,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

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原股东(甲方):                    (签字)

日期:

投资人(乙方):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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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意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3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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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__________________(或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新公司法以立法的形式对公司运作进行了重大改革,按照国家的新司法、民法典精神,____________集团以昆明______机电能源研究所的技术项目作为核心支柱,决定以采取集团统一组建企业吸收股份的战略运作,以图在国内外全面实施开发______所有项目。双方已认可______的“对等公平、险利均担、平等占股、年度许可”和《经济技术合作规则》内容,双方合作建工厂或有限公司。经过协商,达成合作协议条款(包括双方共识)如下:

1,组建企业;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省市建立《____________集团省市区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原则下具体名称按工商要求设定),普通实施项目。经济技术总投资额为

________万元(______%),其中货币投________万元,占______%无形资产占______%,计划年产规模。计划年产值计划年税利________万元,(按政策本项目可免税)。按此投资生产规模可在级区域范围内实施。

2,现金注册方式;本合作公司注册资金为________万元,本公司的注册资金采取净现金注册方式,只要是在工商规定的下限额以上,有多少资金就注册多少资金,不必与实际总资产及各方实际股份比例匹配。凡知识产权无论是否估价都一律不抵占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可以低于实际总资产。(若要求必须评估无形资产的,由合作公司支付评估费)。

3,年分红方式;根据情况公司从年利润中提出______%作为股份分红,其余留作扩大再生产和技术开发等费用。

4,按区域实施和衡量技术价值决定货币投入;投资数额是按不同区域等级实施规模和技术价值与经济之间平等、平衡的原则,以及货币仅占总资产______%以下的原则制定的。合作方可按“全国、省市、区县”等若干等级范围实施决定投资额。无论那一种等级,均实行大投入大产出,小投入小产出,大投资上大规模(或提高实施区域等级),小投资上小规模(或降低实施区域等级)原则。在投资人仅有少量资金的情况下,所投入货币也可低于______%,但必须高于______%;新公司法中有新规定;“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或总资产)的______%”,即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不得超过总资产的______%.各方利益与风险均投资比例承担。各个人股东最低投资额不低于________万元。

5,保本付息加分红的双保险特优制;______子企业吸收当地股份加入,

为了鼓励投资,所投股金无论是赢亏,都保证支付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保本年息。可以一人或多股东投入,以达到所需资金为准,公司各股东仅凭协议(或合同)和〈股份证明书〉按股份分红、分享产权和承担与股份相应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也按股份比例清算。

6、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合作公司为厂长经理聘任负责制,______集团可以聘用股份较多,并有能力者任董事、董事长、总裁、经理、厂长、以至企业法人代表。

7、子企业享受优惠:

______集团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均是集团下属相对独立的法人子企业,子企业可以在每年检验授权书的条件下实施______技术项目,并可享受所实施项目不断创新改进而无需再重复交入门费的待遇,以及有后备项目防市场风险的优惠(也可以不需要优惠待遇而成为独立企业而不隶属于集团子企业)。

8、关于《______专有技术制》和专利权:由于法制还不十分健全,为了防止技术机密被专利局公开,______技术项目历来效仿“云南白药”配方的做法,一般实行《______专有技术制》。但若合作方一定要求报专利,也可在合作成功后在隐匿关键机密的条件下申请专利(但一般机密会因此泄漏,泄漏损失由主张者自负)。

但凡本公司实施的专利权、技术后续改进权、同类或类似产品项目,(包括与项目有关的附属品)专利申报权一律属______研究所和技术原创人所有,任何合作方有实施权或参与实施权。

9,认股程序;各愿投资入股者可先下载填写“意向书”,也可直接填此协议书并认购股份。同时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如实填报认股。所认股份在十日内必须缴至合作公司专用账户上(具体办法另外行财务规则文件),并获相应的股份证明书。可以邀约投资但不得当股东代表。

在合作实施期内,股东的股权永远有效。个人股东在1至200人以内。公司一但成立,一律不得增认股份。

10,技术保险金(入门费)不再由投资人个人支付;相当于投资总额______%的技术保险金(入门费)不再由投资人个人支付,而是改由用合作公司的共同资产向技术权利人支付,此费可经集团和研究所相关人代收转给技术权利人。此费用在本公司“启动资金”中列支,(此费

也可由投资人或他人暂垫支付,公司运作后由公司财务按收条数额赔还垫付人)。

11,法律责任;按民法典和专利法规定;若合作公司按技术权利人提供的技术方图纸或资料小试未成功,双方必须查清责任,若属技术有假,必须如数退还技术保险金或科技资助费(或入门费),______集团给合作公司另上其他项目。若属于合作公司生产条件或工艺差等原

因所至,则技术权利人可以协助解决,无论反复或出动多少次,历时多长,都不得厌烦和反悔,直到成功为止。出动费等所需经费按规定由合作公司支付。无论技术权利人和任何投资人,若反悔则按入门费额的双倍至十倍以上罚赔被反悔方,小试成功即技术合格验收。

12,运作程序;当技术权利人全额收到费用时可由______集团或______研究所给合作公司签发“每年检签有效”的钢印《授权书》,收费十天内必须向合作公司交付图纸技术资料作技术交底。签约起10天内,所认股资金中启动资金部份________万元必须到合作账户。一但资金已达启动数额,公司即按董事会资金概算安排,着手建厂、购置设备、聘用人员和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开始试验性生产(小试样机)以作为规模投产的决策(若需培训操作人员的,培训费按有关规定由合作公司付)待生产资金到位即开始规模性生产。建厂与基地建设同步进行。合作企业启动日(或筹建日)以钢印授权书签发日为准。

13、合作期限和解体分配:,按照公司法和国际国内贯例,合作期内无论任何原因,股东一律不得提出退股或变相退股,也不得强行要求公司购买股份(即变相退股)。但必要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动员他人购买其股份。合作期限一律二十年,期满双方认为必要时再续定。因期满不续定或中途因何种原因合作失败解体时,属于共同产权的合作厂财产按原股份利润分配比例清分。原进行之项目、技术、商标、名称等均无条件停止。

14,非原创禁止法;,由于目前盗窃他人技术成为时代时髦,防不胜防,故双方均有责任保护知识产权,应严防雇员有意无意扩散、转移技术或他人以购买试用样机、考察、合作为名侦察。严禁他人参观合作厂基地或生产线。工厂产品必须批发出厂,严禁零星出售样机样品。

凡曾经合作过的项目无论合作成功与否,除技术原创方以外,与合作有关联、接触的他方用此类技术申报专利的,一律按窃取和诈骗论。

15,违约;未按本协议实行即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以自动解除协约而不退已支付额,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6、本协议为总协议,均按国家根本法制定,其中无论是按国法或企业规则制定条款,又属双方确认了的,均具法律效率,其中具体事项可以本协议为基础另行签定具体协议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可以另行补充修定。凡本协议各时期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执行(传真或电邮签署有效)。

____________集团

投资人股东签章

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认购)股额__________________元

(技术项目方)

(投入资金方)

公章:

(公章或手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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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技术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投资,全文共 2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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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主要经营。公司住所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3、责任承担:出资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注册资本

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出资为形式,其中: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分次缴清,即首次出资人民币元,于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日内存入公司临时账户;年月日前出资;年月日前出资;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分次缴清,即首次出资人民币元,于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日内存入公司临时账户;年月日前出资;年月日前出资;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分次缴清,即首次出资人民币元,于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日内存入公司临时账户;年月日前出资;年月日前出资;

2、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3、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及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4、出资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出资的转让

第五条公司登记

各出资方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六条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监事会_____、召集人由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名,副总经理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出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各出资人因个人原因对外承担债务或者因个人原因可能导致第三方执行其在新公司的财产的,该出资方应积极处理对外债务,避免对新公司的财产造成损失。

2、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出资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有关公司设立的事宜及将来公司设立后的股东决议等必须由签署本协议的出资人参与,除非有特别书面授权,否则包括其家属在内的其他人不得代为签署相关决议。

第八条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出资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出资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九条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各出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各出资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个月仍未提交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二条利润分配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

3、暂按利润的%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4、支付股东股利。

5、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三条亏损负担

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的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出资各方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亏损不承担责任,发生亏损时,各方以投入的出资额为限,按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出资的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其他各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将有关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出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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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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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

住址: 。

乙方: ,身份证号: ,

住址: 。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KTV名称)事宜,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KTV概况

名 称:

地 址:

面 积:

经营范围:

性 质:

二、双方投资入股情况

企业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金额为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实物),乙方出资 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实物)。

以上出资义务,双方确定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履行完毕,其中实物出资由双方登记造册并签字确认,货币出资汇入指定银行账户,由 负责管理。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者抽回投资。

三、双方职能分工和权责分担

1、甲方提供经营场所、全套设备和其它必要设施,保证其不含有任何权利瑕疵。

2、双方一致同意设立 (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甲方应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及时办理KTV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消防合格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等必要许可手续。

3、乙方作为投资合作事务的执行人,全权负责KTV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招聘员工、管理财产账务、制定管理制度、宣传推广、签订合同等。

4、甲方对外签订合同、支出费用,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

5、经营期间,相关事宜如需由甲方出面协助解决的,甲方应全力配合。

四、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

1、除KTV营业所得利润在 万元范围内优先满足乙方全部投资回本之外,其余经营利润由甲、乙双方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按照 : 的比例进行分配。

2、在保证乙方全部投资回本的前提下,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按照 : 的比例承担。

3、如因KTV因政府行政行为、市场环境因素或者甲方原因而无法继续经营、决定停止经营并注销实体的,乙方有权优先从店内现有财产中收回其投资部分 万元。

4、本协议签以前、甲方经营KTV期间所形成的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新的合作方(合伙人)加入,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决定。

2、经双方一致同意,合作双方可以转让其在全部或部分出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对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如向第三人转让,第三人为新的合作方,应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3、任何一方出现难以继续参与经营的事由,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退出合作。因擅自终止合作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全部损失。

4、任何一方不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双方共同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置、抵押KTV店内财产,或者以KTV店内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2、KTV经营期间,如因许可手续问题而被政府机关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由于经营场地、设备设施存在权利瑕疵而造成对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的,由甲方妥善处理,并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全部责任。

3、任何一方不得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不得未经授权私自以合作项目KTV名义进行业务活动,不得与KTV进行关联交易。如违反该约定,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于本合作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因各自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纠纷处理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KTV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九、其他

本协议履行期间,KTV因设立或变更为个人工商、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公司,另行签订的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除非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抵触,应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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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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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促进域经济的发展,加快山水旅游资源的统一开发与利用,推动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前提下,共同达成旅游____区合作开发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在 共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的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第二条 甲方提供位于 由乙方设立的目标公司进行旅游度假、酒店 开发建设,具体面积以勘测部门实际勘测面积为准,具体位置与四至见附件规划图。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该宗地的征地拆迁、用地报批、办证等一切必要的手续,并保证通过挂牌的方式对该宗地的国有使用权进行出让,乙方目标公司参与竞标,中标后,目标公司以工程项目置换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该宗地进行开发建设,甲乙双方互不补偿。

2、甲方确保该宗地在挂牌时规划设计应满足如下要求:

3、甲方负责协调规划、国土、房管等职能部门工作,确保目标公司顺利开展相关工作,并同意免交各项政府规费。

4、该宗地涉及拆迁部分,土地征用费与安置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拆迁房屋面积大小提供回迁房或实行货币补偿。

5、甲方确保该宗土地国有使用权按评估价每亩 元作为在土地交易中心的挂牌底价进行出让,以其顺利完成开发该宗地块。该宗地每亩元的挂牌底价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地补偿费、征地管理费、契税、交易费、评估费、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招拍挂费用、____市教 文化教育 技能教育接受良好的教育,已成为人们生存发展的

第一需要和终身受益的财富,甚至决定一生的命运。 58183;广告 查看详情育附加、测量费等税、费以及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至乙方目标公司名义前未列明的一切税、费。

6、甲方确保该宗地具备开发条件 ,地块内基础设施及土地平整由乙方负责。

7、甲方负责协调征地、拆迁、安置等一切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议签订、乙方目标公司拥有该宗地块使用权后,应按约定分期分批完成置换项目建设工作。

2、乙方目标公司以项目工程置换的方式缴纳出让金,置换的项目工程为:

第五条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办理好各项手续,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在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该宗土地。

第六条 若该宗地中标出让价超出每亩元的部分,甲方享有超出部分10%的收益,乙方享有超出部分90%的收益。乙方依据本条约定享有收益分成,无论乙方目标公司是否中标均为有效。

第七条 若乙方目标公司中标,则乙方应积极筹措资金进行开工建设。若乙方目标公司未能中标,则甲方在收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土地补偿款元并一并支付土地收益分成。

第八条 双方同意,若乙方目标公司中标后,由目标公司另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第九条 实际勘测结果、该宗地的位置四至范围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战争、自然灾害,不含国家政策)。

2、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元。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争取甲方早日向乙方供地。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便于项目的开发建设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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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标准公司投资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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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科技公司投资合作终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达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向乙方 煤矿投资________万元,乙方按照甲方投资总额40%每年向甲方支付投资收益。

2.现甲方要求退出投资,乙方同意甲方退出。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退出煤矿投资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信守。

4.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项后,不再对煤矿享有任何权益,不承担任何煤矿的债务,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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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证券投资交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3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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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银行

_____年_____月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成立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15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3)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1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后生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

(2)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百分之五十)通过。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八)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的;

(2)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退任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上投摩根__________″的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作出决议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基金托管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新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托管人应妥善管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联合公告。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的面值:每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行方式: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行公告)公开发售。

存续期限:不定期。

十、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三)基金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前款规定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四)投资者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申请的认购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五)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法,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 + 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六)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设立失败

若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满足成立条件,则本基金成立失败。本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资产承担本基金的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利宣布该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订立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销售代理人。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开放日办理申购与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约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确定。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确定。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应当在当日下午三时之前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它时间之前提出;

4、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以书面方式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它方式进行;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基金销售机构如允许基金投资者进行预约或其他形式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其申请的处理方式按有关业务规定进行。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款按有关规定自成交确认日起在t+7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它公告中规定。

(六)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平,实际执行的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指基金赎回份额与转出份额之和减去基金申购份额与转入份额之和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本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即确认成交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连续两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本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即确认成交的)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本基金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当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或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准备或采用估值或稍后进行估值;

(4)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

(5)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体实施方法以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规则为准。

十四、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有)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遗赠、司法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1、“继承”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2、“遗赠”指基金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3、“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生效法律文书之规定主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人。

(二)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其指定的网点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确认,该确认一般情况下应在非交易过户申请经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四)基金持有人可以以同一基金账户在多个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认购)基金份额,但必须在原申购(认购)的基金销售机构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转出成功后,一般情况下转托管份额可于t+1日在转入方网点办理转入手续,投资者可于t+3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六)在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业务,并会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制定、公布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其他有关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之间在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销售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取得注册登记费;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15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以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风险管理手段,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投资时机有效结合,精心选择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通过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投资,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国际水平的理财服务,最终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随着中国经济正在全方位的融入世界经济,“中国主题”投资概念日益引起全球投资者的密切关注。本基金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150余年的资产管理经验,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深入分析并挖掘其中行业与公司的比较优势,通过投资资产的灵活动态配置,在实现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争取基金投资超额回报。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a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股票类品种,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债券类品种。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20-50%,现金为0-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重点是那些动态发展比较优势而立足于国际竞争市场的上市公司,该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除去以现金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外,其余基金资产可全部用于股票投资。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全球行之有效的投资理念和技术,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将国内行业发展趋势与上市公司价值判断纳入全球经济综合考量的范畴,通过定性/定量严谨分析的有机结合,准确把握国家/地区与上市公司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评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的正确实施。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体,在股票选择和资产配置上分别采取“由下到上”和“由上到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国内市场的具体特点,本基金积极利用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在全球市场的研究资源,用其国际视野观的优势价值评估体系甄别个股素质,并结合本地长期深入的公司调研和严格审慎的基本面与市场面分析,筛选出重点关注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配置层面包括类别资产配置和行业资产配置,本基金不仅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资产类别间实施策略性调控,也通过对全球/区域行业效应进行评估后,确定行业资产配置权重,总体紧密监控组合风险与收益特征,以最终切实保证组合的流动性、稳定性与收益性。

1.优势价值分析

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长期以来贯彻精细入微的基本面研究,逐日累积利于投资决策的信息优势,结合ddm(ddrs)、dcf等价值评估模型,全力辅助合理的证券资产选择。基于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的全球性研究资源,本基金通过优势价值评估,综合考察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比较优势,在对构成上市公司比较优势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研究后,结合其当前的市场表现,来确定个股投资价值与投资时点的判断。根据重点研究的结果,本基金将最终建立明显具备投资价值的备选股票池,并构建出符合本基金投资风格的证券组合。 2.关注五大优势上市公司

根据优势价值分析的结果,现阶段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五大类优势上市公司。

1)具备比较成本优势的上市公司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将至少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得到保持。实际上,“全球劳动力套利”令中国成为全球制造业的外包平台之一,中国已是引人瞩目的世界性制造基地,成本优势会继续巩固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

2)受惠于多样化与高成长内需优势的上市公司

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刺激内需,国内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仍然可以保持相当长时期。其中,消费升级是拉动内需的重要因素之一,住宅、轿车、传媒、娱乐、旅游等需求旺盛都是消费升级的典型表现,相关上市公司将受益匪浅。

3)具有相对垄断优势的上市公司

具有垄断特性的上市公司多为行业领袖,它们不仅对市场价格有相对控制力,在长期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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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婚庆公司与影楼合作的框架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婚庆,企业,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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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 新娘: 婚礼日期: (中□ 晚□)

婚礼地点: 桌数: 联系方式:

仪式区:

婚礼道具:

迎宾区:

灯光音响:

宴会通道区:

舞美烟火:

租车时间:

行驶路线:

主车车型:

价格:

主车花型:

价格: (手捧花□ 胸花□)

其他车型:

价格:

车辆合计数: 辆 当天用车时间:上午: 至: 下午: 至:

主持人

姓名:

价格

摄像

姓名

价格

化 妆

姓名:

价格

摄影

姓名

价格

演艺节目:

备注:

总计金额

定金

余款

于当天婚礼付清

温馨提示:1、在婚礼结束前,双方均应保持通讯,如有改动及时通知对方。 2、酒店向我公司收取保证金、进场费、用电费等费用由新人承担。 3、如遇人为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4、如单一方面无故终止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解释权为六安金梦缘婚庆公司所有。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地址:

婚庆喜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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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合作投资经营项目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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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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