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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有法律责任吗【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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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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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方: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授权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决定建立O2O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结成长期发展之联盟,为此,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如下:

一、合作宗旨

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进行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三、合作内容

1、平台运营与经营,乙方为甲方以及甲方下属机构提供企业O2O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天猫及淘宝等店铺的开设(须符合店铺开设条件)、微淘账户开通(含装修)、数据采样分析等,并提供培训支持以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

2、会员体系沟通与绑定,甲方与乙方共同将品牌的在线上基于天猫或淘宝店铺的会员以及线下的店铺会员体系的打通,生成电子会员卡、电子优惠券,商家操作后台开发,使客户享受相应同等的会员权益。

3、线下支付与移动支付,乙方提供基于支付宝钱包的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与线下销售卖场支付环节有机结合,提供消费者安全、方便、快捷的交易体验,甲方应配合乙方于其线下收银台设置消费者通过支付宝进行付款所需的二维码等物料。

4、营销活动与品牌活动合作,在线上与线下的营销活动中,可以进行深入的合作,在甲方线下大型活动包含O2O合作的发布等,甲方及甲方下属机构设置的WIFI页面,连接上WIFI。

5、配送与安装等后端服务合作,涉及到产品配送与安装环节,结合甲方自己的渠道分布与物流配送网络,涉及到乙方提供产品化的接口服务或完成客户端产品方案等多种形式合作模式,甲方将按照乙方具体合作模式调整自身业务系统的适配方式。

6、甲方负责自由软件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管理,硬件设备采购及维护采购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无软件集成和硬件部署,并提供自身软件说明资料。

7、甲方承诺在会员绑定和数据交换方面与乙方进行独家合作,具有排他性,即甲方会员权益只于消费者绑定其淘宝账户后享有,绑定其他账户不得享有,在相关商业数据方面亦仅向乙方开房共享。在淘宝客户的快递包裹,客服服务的通道等使用用户数据的时候,为了数据安全与客户的隐私,需要使用淘系认可的信息渠道。

8、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具有独立经营权及市场竞争优势。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天内,若甲乙双方没有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续签,续签次数不限。

五、本协议未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文件,也是双方签订具体合作合同的基础。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本协议附件或其他合同的形式提现,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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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证券投资交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0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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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银行

_____年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批准。

中国_____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_____: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_____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_____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_____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_____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_____、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_____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_____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_____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_____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_____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_____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_____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_____,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_____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15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_____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_____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_____,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_____;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_____;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_____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_____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_____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_____、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_____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_____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_____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_____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_____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_____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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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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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为“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为“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甲方)是具有国家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备案资格。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为用能客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评估改造等服务,并与用能客户共享节能效益。

xx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节能环保为主营业务。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就共同发展长期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1.合作目标

1.1.甲方在电力需求侧管理领域的客户资源、销售平台与乙方在节能环保领域先进的产品和应用方案可以形成优势互补;确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互利共赢为合作目标,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系统解决方案。

1.2.通过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和资源互补。加强合作联盟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2.合作范围

2.1市场领域

国内市场。

2.2项目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变压器、电机变频节能、企业(建筑)能耗监测与治理、新能源应用等项目。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入,双方可以拓展其他项目领域的合作,以补充协议为准。

3.政策依托

在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和支持下,觅得市场契机,主要依托以下政策法规: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六部委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

4.合作条款

4.1.在同等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价格和商务等方面的优势不低于其他同类厂商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项目的合作伙伴,并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客户或第三方资源。相关事宜视具体项目再行友好协商。

4.2.甲方在其选用乙方产品或技术方案的项目手册或宣传文件上注明乙方品牌,并标注甲方Logo。

4.3.在双方合作的项目中,乙方要给予甲方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交流、方案制作、应标书的编写、技术协议的签订等),必要的时候,可以以甲方的身份参与客户的技术、商务交流活动。

4.4. 甲、乙双方主动创造合作机会和条件,共同维护双方权益。在合作领域内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双方的品牌、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

4.5.根据合作的需要,甲、乙双方定期交叉举行产品培训和市场培训,提高双方对彼此的认知,培训时间由双方人员共同确定。

4.6.甲、乙双方将合作常态化,成立合作团队并指定团队负责人,对合作的进展状况及时沟通并迅速解决差异。

4.7.加强合作双方的企业文化交流,包括高层互访和必要的市场活动等。

5.排他条款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排他性,对于双方已确认并达成共识的合作项目,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6.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所获得的对方(包括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分支机构)相关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及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其中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等。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客户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各类计划等。

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3年内仍然有效。

7.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具有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以后,双方(包括其附属企业)均不得单独或以合作、合营或合伙的形式在任何地区冒仿、生产或销售对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本协议框架下,双方通过合作产生的全新知识产权,双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8.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和终止

8.1.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保留贰份。

8.2.在本协议到期之前,如双方没有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于到期日自然终止。

8.3.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按照本协议已经各自签订的销售合同效力,上述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其履行完毕。

9.争议解决

9.1.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协议的成立、变更、解释以及争端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9.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9.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生效。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按时间顺序,以后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

9.4.本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书面形式修改。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正文签字盖章标志理解、承认并将切实履行本协议正文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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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投资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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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于20xx年9月18日-19日在北京举办的“20xx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甲方发起并主办“20xx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乙方作为本次推介会的代理合作单位与甲方合作,推介会举办地点为北京、举办时间为20xx年9月18日—19日。

第二条双方合作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策划、演讲嘉宾的联系和确认、场地的落实与布置、对会场进行总体控制与协调,并负责保障本次推介会圆满顺利完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商之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媒体支持。

4、甲方对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演讲嘉宾及用于招商的宣传材料,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5、乙方利用本身掌握的客户资源为本次推介会作招商工作,以付费客户为准。

6、乙方招商收入,由乙方或参会人员直接以电汇形式在开会前一周内将会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7、乙方招收参会人员的会费,甲方按标准对招商价格7折与乙方进行结算。(注:甲方标准的对外招商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人)。甲方扣除乙方收入的应缴税金。

8、乙方对外招商应保持和甲方一致或高于甲方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降价,如甲方发现乙方有降价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作代理资格。

第三条法律责任:

1、推介会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受到参会代表起诉,中国科技财富杂志社负责解决有关纠纷并承担责任。

2、推介会期间如因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而非协议约定的事由导致本次推介会无法举办或无法如期举行,则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代理方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处理事宜,包括退票和协调。

第四条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批漏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协议之不可转让性:

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义务具有不可转让性,任何一方在取得对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协议书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转让,否则实施转让方将视为严重违约,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协议书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2、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双方签署如下:

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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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方投资合作经营公司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2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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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方:

第一条 合伙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合作经营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齐。

(二)乙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齐。

(三)丙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齐。

(四)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金额为依据,三方按33、33%比例平均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金额为依据,按平均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两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①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②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③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转让,第四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双方均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张*磊或委托第四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日常支出;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第四方见证方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见证方:(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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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证券投资交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27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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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协议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协议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协议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协议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协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

基金协议是规定基金协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协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协议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协议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协议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协议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协议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协议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协议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协议上书面签章为

必要条件。基金协议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协议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协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协议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协议或基金协议: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及对该基金协议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协议当事人:指受基金协议约束,根据基金协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协议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协议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协议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协议终止日:指基金协议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协议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协议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协议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协议生效日至基金协议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协议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协议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协议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协议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协议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协议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协议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协议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协议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协议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协议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独立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协议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协议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

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协议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协议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协议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协议以及依据基金协议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协议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协议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协议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协议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协议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

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协议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协议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协议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协议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协议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协议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协议;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协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协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协议和依据基金协议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协议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协议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协议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协议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协议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协议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协议的规定查询或

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协议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协议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协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协议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协议或提前终止基金协议,但基金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协议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协议进行修改;

4.对基金协议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协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协议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协议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

基金协议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

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协议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协议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协议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协议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协议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协议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

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3)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1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后生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特别决议

对于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通过。

(2)一般决议

对于一般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百分之五十)通过。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协议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八)计票

1.现场开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为召集人授权出席大会的代表,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推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九)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表决通过的事项,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的;

(2)依照基金协议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管理人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退任后,本基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上投摩根__________″的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须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被

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依照基金协议的约定作出决议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基金托管职责,并依法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的其它情形。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新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可出任,原基金托管人须经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退任;

(4)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原基金托管人应妥善管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与新任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5)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联合公告。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份额的面值:每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发行方式: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行公告)公开发售。

存续期

限:不定期。

十、基金的募集

(一)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网点公开发售。

(三)基金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协议及其他有关文件。前款规定的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四)投资者认购原则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申请的认购在募集期内不允许撤销;

(五)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法,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某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六)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十一、基金协议的生效

(一)基金协议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协议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本基金协议生效前,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设立失败

若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

月内未满足成立条件,则本基金成立失败。本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资产承担本基金的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权利宣布该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本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并保管。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协议的规定订立托管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销售代理人。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本基金协议规定的开放日办理申购与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约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它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确定。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确定。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应当在当日下午三时之前或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其它时间之前提出;

4.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以书面方式或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它方式进行;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基金销售机构如允许基金投资者进行预约或其他形式的申购或赎回申请,其申请的处理方式按有关业务规定进行。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日及之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销售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款按有关规定自成交确认日起在t+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照基金协议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它公告中规定。

(六)基金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水平,实际执行的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指基金赎回份额与转出份额之和减去基金申购份额与转入份额之和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本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即确认成交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4)连续两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本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即确认成交的)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本基金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发生本基金协议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5)当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或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准备或采用估值或稍后进行估值;

(4)发生巨额赎回,本基金协议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

(5)发生本基金协议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3.发生基金协议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体实施方法以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布的业务规则为准。

十四、基金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如有)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遗赠、司法执行等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1.“继承”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2.“遗赠”指基金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3.“司法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生效法律文书之规定主动过户给其他人,或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人。

(二)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其指定的网点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

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确认,该确认一般情况下应在非交易过户申请经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四)基金持有人可以以同一基金账户在多个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认购)基金份额,但必须在原申购(认购)的基金销售机构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转出成功后,一般情况下转托管份额可于t+日在转入方网点办理转入手续,投资者可于t+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六)在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业务,并会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制定、公布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基金的销售业务指接受投资者申请为其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其他有关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应与基金销售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之间在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销售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投资者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享有如下权利:

1.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

2.取得注册登记费;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承担如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协议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

3.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记录年以上;

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以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风险管理手段,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投资时机有效结合,精心选择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具有国际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通过精选证券和适度主动投资,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国际水平的理财服务,最终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理念

随着中国经济正在全方位的融入世界经济,“中国主题”投资概念日益引起全球投资者的密切关注。本基金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资产管理集团150余年的资产管理经验,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深入分析并挖掘其中行业与公司的比较优势,通过投资资产的灵活动态配置,在实现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争取基金投资超额回报。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a股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股票类品种,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它债券类品种。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为20-50%,现金为0-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重点是那些动态发展比较优势而立足于国际竞争市场的上市公司,该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除去以现金形式存在的基金资产外,其余基金资产可全部用于股票投资。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借鉴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全球行之有效的投资理念和技术,以国际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发展,将国内行业发展趋势与上市公司价值判断纳入全球经济综合考量的范畴,通过定性/定量严谨分析的有机结合,准确把握国家/地区与上市公司的比较优势,最终实现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评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的正确实施。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体,在股票选择和资产配置上分别采取“由下到上”和“由上到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国内市场的具体特点,本基金积极利用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在全球市场的研究资源,用其国际视野观的优势价值评估体系甄别个股素质,并结合本地长期深入的公司调研和严格审慎的基本面与市场面分析,筛选出重点关注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配置层面包括类别资产配置和行业资产配置,本基金不仅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资产类别间实施策略性调控,也通过对全球/区域行业效应进行评估后,确定行业资产配置权重,总体紧密监控组合风险与收益特征,以最终切实保证组合的流动性、稳定性与收益性。

1.优势价值分析

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资产管理集团长期以来贯彻精细入微的基本面研究,逐日累积利于投资决策的信息优势,结合ddm(ddrs)、df等价值评估模型,全力辅助合理的证券资产选择。基于摩根富林明__________的全球性研究资源,本基金通过优势价值评估,综合考察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比较优势,在对构成上市公司比较优势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分解研究后,结合其当前的市场表现,来确定个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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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股票投资业务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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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深圳市 私募投资有限公司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提供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会员类型_____类,股票投入金额______元整,须交纳会员费_____元,甲方协作乙方,即从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_日止达到投入金额___%至___%盈利。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股票信息时,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所有股票信息,乙方不得私自泄露信息造成甲方利益和商业秘密受到损失。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股票信息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实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等信息,须提前1个小时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合作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可以提出投入金额的10%经济赔偿要求。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盈利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应退还会员费____元,并赔偿乙方的股票损失,同时赔偿乙方时间损失金。

六.本协议有限期暂定____日,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盈利达___%以上另行交纳盈利部分20%作为佣金。

七.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均可向合同签属地法院起诉。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属地为深圳。

八.本协议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深圳市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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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投资合作协议书含管理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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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工商总会企业法》、《香港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深圳XX公司,XX公司,海南XX公司,深圳XX公司,深圳XX公司,济南XX公司,深圳市XX公司等发起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投资亚太国际众筹研究院,特制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

1·亚太国际众筹研究院

2·经营范围:______

3·法定代表人:

参股计划及规则:

第二条 募股规模:

第三条 参股限制:

一、 每股人民币100000元,每个股东最低持股数为1股,一股一票,单个股东最高持股数为25股,发起人可增至30股,对外融资募集股暂由法人代持,代持股总数不得超过10股,代持股并且不具有表决权。

二、 股东可同时在分公司参股,规则与此相同。

第四条 股权转让:

一、 经全体股东同意可退股及转让。如放弃股权,则该股权收益列入公益活动捐献。

二、 股权可以溢价转让,为保证新股东的"赢利"系数,应以股东、候选参股者、其他人员的顺序转让。

三、 投资方式

深圳XX公司出资现金200万,XX公司出资现金170万,海南XX公司出资现金130,深圳XX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XX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济南XX公司出资现金100万,深圳市XX公司出资现金20万,运营团队以薪资及奖金折现80万出资,自愿入股参与有限公司的运营工作;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年终按照参股份额比例予以分红。

第五条 盈余分配

盈余分配:管理方负责公司的全权管理,其他股东不得参与,管理方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保证股东每年收益率分红,管理方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向董事会作财务汇总及财务报表,如果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股东有权取消管理方的管理资格。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___)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公司管理方发起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股:

___) 无不可抗拒力量一年内不得退股;

b) 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约定,股东有权提出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诉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占比股份。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运营届时所有资产比例核算。不得转让给与公司有经营业务冲突及竞争对手的第三方公司或个人。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 职勇先生为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

___) 对外业务开展指导及审核批准合同订立;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公司所有资金的安全负责审核审批;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事务。

2、 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___) 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可行性方案与报告的审核及表决;

b) 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公司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f) 股东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各股东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g) 在公司正常运营的时间内,所有股东可向运营团队提供有效建议或意见;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 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___) 公司经营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经营;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___)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成功注资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公司投资方股东各执一份。

公司法人签名:______ 盖章

全体股东签名:______ 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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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6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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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在合作上的强烈愿望,甲方确定乙方为其第一顺位战略供应商。

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公平、公正、互利、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以互惠互利为基础,为更好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本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在后续所有采购合作方面的产品和服务。

二、定义

1、协议:指本协议以及与其相关的生效订单和补充规定或附件。

2、采购订单:指甲方向乙方提供并经乙方确认的包含订单编号、物料编码、产品名称、产品规格、订货数量、订货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内容的正式有效的订货通知,是授权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交货义务的文件。

3、产品和服务:指甲方下达给乙方并经过乙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中或经过双方有效授权人签署并加印各自公司公章的《产品采购合同》中所列的,由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证合格的相关的产品和服务。

4、价格:指在《采购订单》或《产品采购合同》中标明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产品价格,是甲方支付乙方相应订单中产品和服务费用的依据。

5、物料编码:是甲方针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所指定的编码。

6、交货期:甲方在《采购订单》或《产品采购合同》上注明,并经乙方确认的交货时间。

7、交货地点:甲方在《采购订单》或《产品采购合同》上约定的交货地点。

8、产品序列号(批次):是为了便于产品的售后跟踪,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生产序列编号或生产批次,该编号具可追溯性并且是唯一的。

9、小时或天:本协议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本协议中的“天(日)”系指一个日历天,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记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限的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整。

三、合作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采取的合作方式如下:

□ 乙方按甲方图纸和要求加工;

□ 乙方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和生产的服务;

□ 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指定具体生产厂家的标准产品;

□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供应产品的技术支持和开发辅导。

□ 其他方式

四、产品规格和产品销售

1、产品规格书以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规格书等资料为准,以及在乙方网站上公布的规格资料等。乙方不能提供规格书的,以甲方发给乙方的标准为准。如果有双方相关部门和授权人签字确认的《物料承认书》,也作为产品规格书之一。

2、乙方制造或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或部件必须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要求。产品生产中若涉及到甲方的标识、字样、LOGO等都应由甲方预先书面许可。

3、一旦产品的材料、外形或制造工序等需要进行实质的更改,可能改变产品的设计、外观、特征或功能,或者会产生与双方已经确认的产品规格不符的任何情况,乙方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授权代表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

五、关于价格

1、本协议规定的价格特指双方后续以《产品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具体价格。

2、报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针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报价并发出询价单(传真和电子邮件有效),乙方接到甲方询价单后,需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邮件形式按照甲方询价单要求的格式向甲方报价。乙方需详细列出物料成本构成表。所有单价应以含税价报价,但须注明税率。

3、价格均以《产品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上价格为有效价格。双方同意,若《产品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中价格有冲突时,以《采购订单》价格为准。

4、价格变更:在甲方确认市场及相应需求发生变化或其他甲方认为有必要的时候,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同时,若在类似的供货条件下,乙方以更低的价格向其他用户提供同类产品和服务时,所述报价生效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通知甲方,该报价于对其他用户生效时对甲方生效。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在三日内通知甲方,乙方应返还从乙方以更低价格向其他方提供同类产品和服务之日起甲方多支付的价款。乙方保证乙方的价格至少应是在业界有竞争力的。由于各种原因,乙方要求价格进行调整的,应事先以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做出正式《产品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后方可实施。

5、若双方就价格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且在甲方认为有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和本协议,但终止本协议,并不影响双方在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条款的执行。

6、价格保密:乙方价格只能报给甲方采购系统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员,严禁向其他部门报价。乙方不得将经甲方确定的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对其员工负有约束义务。同时,甲方也不得将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六、订货

1、采购订单变更:对于所下达的采购订单,原则上甲方有责任负责全部接收。但在甲方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引起的订单交货或推后、推迟、变更、取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订单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订单并同时回传给甲方(传 真件有效)。超出48小时乙方没有书面确认的订单,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或变更。

3、协议执行期间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且满足本协议不可抗力声明的规定,一方可通过有效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变更及撤消已生效订单;

4、订单的不可转让性: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权利将订单转移给第三方。本协议的第三方包含但不限于其他法人实体或个人、关联公司、下属公司、分公司、协作厂家等。

5、双方同意:在甲方有备货需求时,乙方应保证给甲方备货,以保证甲方随时交货的要求。备货具体数量与方式、交货方式以双方后续签署的《产品采购合同》为准。

七、交货和收货

1、双方约定,乙方将产品运到相关生效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办理交货手续,并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送货单应当包括订单编号、物料编码、物料描述、交货数量;若交货地点变更,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如乙方委托第三方交货,乙方应在办理货运手续后立即通知甲方,该通知应包括发运时间、货号、货物名称、交货数量、指定交货人及其联系电话、交货地点以及其他应当告知的信息。

2、双方约定,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前的所有保险及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交付前,产品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承担。

3、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紧急交货通知,乙方承诺尽力配合甲方。甲方向乙方发出交货通知,该通知包括物料编码,交货时间,数量,乙方承诺24小时内对交货要求进行确认回复。没有列在通知中的物料,乙方按订单交货要求进行交货。

4、甲方同意乙方的实际交货(即到货)日期比原定日期提前3天或推后1天时均视为按订单如期交货。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提前3天(含本数)以上交货的,视为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风险与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无法按期交货,乙方至少应当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确定新的交货时间。因乙方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7、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货迟延,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交货迟延,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交货期限可作适当的推迟。

8、乙方在超出交货期超出1天(含本数)以上无法将货物送到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视为乙方无法交货,甲方有权解除订单,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未经双方事先确认,乙方所交货物超出双方确认数量的,甲方有权拒收多余货物,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与费用。

10、未经双方事先确认,乙方所交付货物数量少于双方确认数量的,乙方应立即补齐差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1、甲方收货时,甲方只核对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等,办理收货手续。甲方按照国家标准在到货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来货进行验收。

12、甲方验收货物时,将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物料承认书》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物料承认书》未作规定的,将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付款

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在合作方面采取如下条款:

□ 预付50%,余款货到付款;

□ 预付30%,余款货到付款;

□ 月结________天;

□ 月结________天;

□ 月结________天;

□ 按照后期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九、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要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而导致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严重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同一批次产品不良率达 1%以上,甲方认定此为严重质量事故,乙方应立即更换新品,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损失,将由乙方予以全部承担。

3、为确保本协议规定的规格、质量要求、其他条款以及其他标准的行业规范和程序得到遵守,甲方有权自己或者委托代表,在正常工作时间对乙方的硬件设施、质量控制程序以及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应有完整的加工工艺文件,甲方可随时到乙方检查其加工过程、加工进度和加工质量等;

5、当乙方的生产场地发生变化时,应该书面通知甲方,并且从新的交货地址交货前,必须取得甲方的重新评估许可通知;

6、甲方不允许乙方提供不良品,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并必须明确注明此批为不良批;

7、甲方提供不良品供乙方分析,乙方有责任认定不良类型及提出改进计划,并随时告诉甲方;

8、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的批合格率必须大于99 %,若批合格率小于该指标时,按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9、双方约定,因质量体系考核需要或法规需要,甲方或第三方机构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场地等进行考核,乙方应给予配合。

十、产品保修

1、乙方保证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后续产品的保修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2、产品的保修保质期为不低于国家标准。

十一、乙方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协议产品有关的资料、信息是真实和正确的。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是乙方拥有所有权且没有在其上设定抵押权、质押权,没有任何权利瑕疵。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是合法生产的,不是违法产品。

4、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符合甲方的技术规范要求;如果属于乙方标准目录产品,则应符合乙方自身的技术规范要求,不存在设计上(甲方提供书面设计,且设计本身不是完全基于乙方技术规范的除外)、材料上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

5、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全新制造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

6、乙方提供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安全标准。

7、乙方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主张或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各项直接、间接损失。

8、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其制造过程和使用中对环境的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若乙方提供的产品违反上述1至8项保证中的任何一项,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或官方指控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该指控支付的赔偿和其他所有费用,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自身因此遭受的损失。

9、 乙方积极配合甲方按月统计乙方提供的产品的交付及时情况和在甲方的入料检验情况,乙方承诺的来料合格率为99%,及时交付率为99%,若无法实现目标,且无明显改善措施,由双方协商处罚措施,促使乙方改善,改善不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10、履约保证金:

⑴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整。若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4日内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⑵若乙方未能按照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因乙方违约应支付的违约金)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甲方有权对超出部分要求进一步的赔偿。

⑶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本协议终止日之后的15天。

十二、协议有效期、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在没有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书面提出终止的情况下,每年自动连续生效。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任何时候都有权提前3个月提出终止本协议,当一方提出终止时,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2、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且本协议终止后,双方签署的《产品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也将随之取消,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无须赔偿乙方任何损失,乙方返还甲方预付款及其利息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_____

⑴乙方所供货物连续三批或六批交货中有三批不合格时;

⑵乙方连续三批延迟交货的;

⑶甲、乙双方签署的《产品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有显失公平条款或价格高于市场行情或高于乙方其他客户价格,且乙方拒绝甲方调整价格要求时;

⑷需方对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达到3次并经调查属实的,或者乙方有本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违约行为(包括未履行本协议与采购合同的任何义务)达3次的;

⑸在甲方选择供应商的竞争中,乙方采用行贿、弄虚作假、使用未经许可的替代产品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供应商资格的;

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各项产品样本、以及报价中各项经济技术参数等在现场使用过程中进行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抽检中,被发现与乙方先前承诺不符,或者超出甲方认可的允许误差范围;

⑺乙方及其下属公司、关联公司等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资质文件、书面报告等;

⑻任何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任何一方已提出破产申请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的

⑼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合同,导致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经甲方催告后10天内不予答复的或无法履行的;

3、如一方对本协议条款有异议,须在协议执行满前3个月通知对方,提出修改意见,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下年度生效。

4、本协议的变更、补充、或终止都需由双方协商并由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以协议的附件的形式生效。

5、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附件条款中与本协议约定条款不一致的,以附件内容为准。

十三、重大信息通报

1、双方发现对履行本协议及依本协议签订的订单会发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尽量努力减少可能给双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所采购的乙方产品出现停产、改型、工艺更改或技术变更时,乙方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交货时间可以根据甲方订单的要求安排在通知日起之后的1个月内。在此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介绍改型后的产品或相关替代产品建议。

十四、一般条款

1、任何对本协议中违约行为不追究并不导致对该权利的放弃。

2、本协议中任何条款若被有管辖权法院认定为非法、不适用、无强制力,其它条款仍为合法、适用和具强制力,其效力不受任何影响和削弱。

3、协议书各方相互独立,协议中任何条款均不导致协议双方形成合伙或合资关系。

4、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之权利义务。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因本协议产生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6、未尽事宜经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协议附件的书面形式对协议进行补充,补充的协议附件与本合约具同等法律效力。

7、任何一方对于因火灾、意外伤害、水灾、战争、罢工、停工、传染病、暴动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而直接或间接造成协议书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双方均不负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尽量减少损失;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通讯中断,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于通讯恢复之日起2日内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90天,任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书或订单之部分或全部,并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书及其附件均为一式四份,均为正本,甲方与乙方各持二份。本协议在双方正式签署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月为签章页,无正文

甲 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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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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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住所地:乙方:住所地: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鉴于乙方拥有___________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___________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一、合作内容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___________产品。首批生产________套(其中________系统_____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二、合作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年。

三、合作体制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________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四、知识产权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__________;英文:__________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五、权益平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___________产品。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__________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_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六、甲方职责

1、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________项目部的独立账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账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__________㎡标准厂房)。

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七、乙方职责

1、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2、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3、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套内,其中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_元套内。

4、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5、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6、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对项目部独立账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八、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1、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项目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2、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每月工资经项目部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人员和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3、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4、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________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账户内。

5、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货款回笼的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甲方可以逐步收回初期投入的__________万元基本资金。增值部分资金必须经过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用(包括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等)。

6、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7、指纹产品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九、利润分配

1、本项目和税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2、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的_____%(以账面统计为准)后。

3、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双方各占_____%。

4、甲、乙双方每期所得的利润扣除_____%留作本项目发展基金外,其余_____%应及时划入各自账户。

十、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如不能解决,则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十

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十

二、其他事宜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的合作权和续约权。十

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联系电话: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联系电话: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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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作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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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

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

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第5篇】停车场双方合作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最西面约________平方米(见附图)停车场地及其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并有偿提供办公楼内指定套间给乙方作宿舍和办公使用。

甲方按每______月收取乙方场地使用费合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即场地押金),甲方在双方协议合法终止后_____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二、场地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场地使用费按______月缴纳,且在每______月_____号前缴纳当月的场地使用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规对停车场地的车辆进行管理(严禁非乙方车辆进入停放),乙方须予配合。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地内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

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并违规不予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的使用管理服务,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须遵守甲方车场的管理制度、听从指挥。

3、甲方负责车场场地及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场地的正常使用功能,以及车场的清洁卫生工作(含宿舍公共地方)并配合和协助乙方对外协调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及办理相关证照。

4、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的面积合理使用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对乙方车辆进行管理,甲方要尽到对车辆油和轮胎的保管责任,如因甲方责任造成损失的,须予相应赔偿。

5、乙方车辆分固定、临时停放,固定停放的车辆应提供行驶证向甲方备案,若乙方需变更所停放车辆,乙方应带车辆行驶证到甲方处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临时停放车辆需乙方确认并向甲方门卫报告。

6、乙方应在租用场地内停车,停车时车头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车,不得将车辆停于停车场进出口处,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7、乙方车辆须办理相应保险手续,并经常检修车辆,以便防盗、防火、防漏油等,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责任。

四、甲方拥有该使用场地的合法使用权,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周期内正常使用,场地内除乙方以外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同时,非因不可抗力,甲方不能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使用合同约定的场地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合同期满后,乙方仍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停车场地并缴纳约定的场地使用费,乙方享有优先使用权。

六、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时生效。

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备注: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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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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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项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项目

软件项目名称:

开发内容:根据甲乙双方合作的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___软件的功能开发,该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

二、合作时间

启动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启动。

完成期限:自项目正式启动之日起,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

三、合作分工

1、双方采取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软件开发专业技术人员,由甲方进行统一软件开发管理并支付乙方合作费用的合作模式进行。

2、甲方应当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并对乙方的开发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

3、甲方应当提供软件开发所需要的所有数据交给乙方,并保证数据的正确性。

4、甲方应当及时支付软件合作开发费用,保证软件合作开发费用及时到位。

5、甲方应当依合同约定,及时检验、测试所开发的软件。

6、甲方在软件符合约定时,依合同约定接受软件。

7、乙方应当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并及时向甲方说明开发进度及情况。

8、乙方应当制定<软件开发研究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按照<软件开发研究计划>的约定及时、正确的完成系统的开发。

9、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

10、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系统的非主要框架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改变更内容。

11、乙方有义务自行准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设备、开发数据。

12、乙方在其开发的范围内有为甲方提供培训及维护的义务。

1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委托或外包给他人完成。

14、乙方对本软件的开发及在开发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

15、乙方不得在程序中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

16、乙方在开发出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后有权要求甲方依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四、技术、市场保密

1、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项目开发成果及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对本次开发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3、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4、乙方有责任对为甲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它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五、验收条款

1、开发阶段的验收:

甲方应当按照开发计划在每一个开发阶段对乙方所开发的产品进行检测和验收,在不符合开发计划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2、产品交付的验收:

3、验收标准为:

程序正常运行;

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

项目按时完成;

文档和源代码齐全;

将系统架设到甲方指定的服务器上;

验收期限为30天时间。

六、知识产权归属

1、因本协议产生的开发成果(含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文件,软件,数据等)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

2、乙方承诺使用合法的、正版的开发工具。

3、乙方保证其开发过程、开发完成的软件及相关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继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5、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如乙方擅自改进操作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仍归甲方享有。

七、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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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证券投资交易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9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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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发起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三十三、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__________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__________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_____”)批准。

中国_____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二、释义

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__________基金;

2.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本《__________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招募说明书:指《__________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国_____: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及/或中国;

6.《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_____》: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

8.《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9.《暂行办法》: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_____批准发布并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0.《试点办法》: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中国_____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11.元:指人民币元;

12.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3.基金发起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基金管理人:指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基金托管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

16.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1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18.《公开说明书》:指《_________________基金公开说明书》,即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的有关本基金的简介、投资组合公告、经营业绩、重要变更事项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事项的说明;《公开说明书》是对《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21.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本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2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之规定参加的会议;

24.设立募集期: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净认购额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且认购户数达到_____人的条件下,基金发起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_____办理备案手续后,______________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6.基金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_____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27.存续期: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8.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9.认购:指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0.申购: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1.赎回: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2.转换: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要求基金管理人接受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33.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某一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号指定到另一交易账号进行交易的行为;

34.投资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35.销售代理人: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6.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销售代理人;

37.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38.指定媒体:指中国_____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

39.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0.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4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4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4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和;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6.标的指数:指本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对象指数,本基金以__________指数为标的指数,但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变更标的指数。

47.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其他对本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48.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_____、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发起人

名称: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总经理: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_____证监基金字[______]_____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_____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总经理: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_____证监基金字[______]______号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_____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

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

存续期间: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_____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基金;

2.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发起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公告招募说明书;

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4.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承担发行费用;

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冻结、质押、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3.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或委托收取投资者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事先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4.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5.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7.依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对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呈报中国_____和银行监管机构,并有权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更换基金托管人,或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代理人,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作为或_____违反了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基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依法为基金融资;

11.依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法》,代表基金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13.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订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14.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

4.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进行基金的注册登记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资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资产相互_____,保证不同基金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_____;

7.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委托其他人运作基金资产;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法进行的监督;

9.按照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10.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2.按基金合同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和分红款项;

14.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5.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17.保管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15年以上;

18.确保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_____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其受到的损失,应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防止在不同基金间进行有损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及资源分配;

25.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6.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的投资运作,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应呈报中国_____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除非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否则,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有权对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投资指令不予执行,并向中国_____报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将遵守《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基金托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地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相互_____,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他基金资产相互_____;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_____;

4.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基金托管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基金资产,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得将任何基金资产转为其自有财产,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所涉及的基金资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5.除依据《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7.以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以基金的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8.对基金商业秘密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进行基金交易有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等;除《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_____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作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9.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本基金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1.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_____和银行监管机构;

12.在定期报告内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3.保存有关基金托管事务的完整记录15年以上;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7.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_____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8.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其受到的损失,应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_____报告;

21.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2.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查询或获取公开的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

4.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5.在不同的基金直销或代销机构之间转托管;

6.获取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8.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依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10.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承担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5.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_____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决定终止基金;

5.与其它基金合并;

6.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8.更换标的指数,但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9.中国_____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情形不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2.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在中国_____允许的条件下调整_____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二)召集方式

1.在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在更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未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情况下,可由持有本基金_____%(不含_____%)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召集;若就同一事项出现若干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则由提出该等提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推选出代表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通知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_____天,在至少一种中国_____指定的至少一种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2.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四)会议的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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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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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3篇

当很多小的重复交易建立了长期合同,就需要一个特殊的合同机制涵盖这种关系和单个交易的需求。这被称为框架协议(framework agree-ment):合同在一定时期内,为每笔单个交易作为一个框架进行运作。以下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3篇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一

甲 方:福建永春东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永春县桃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建设___________区域联通宽带合建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合作投资建设___________区域联通宽带合建项目。

2.合作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3_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 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建设、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4.甲方职责

4.1提供本合同项目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________项目部的独立帐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4.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经营场所。

4.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4.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4.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4.6负有对本项目建设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5.乙方职责

5.1负责配合甲方开拓项目合作区域内的销售渠道。

5.2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5.3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5.4 协助甲方对项目合作区域内的客户投诉的处理工作。

5.5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进行监督、审核。

6.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6.1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建设及销售进程,项目建设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6.2项目建设成本、维护成本、酬金支付成本由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6.3项目建设、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6.4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________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帐户内。

6.5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建设、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双方可以就前期资金回笼及利润部分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6.6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7.7合作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8.利润分配

8.1本项目和税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8.2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乙双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后。

8.3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8.4每年度利润核算后,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应及时划各自账户。

9.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

11.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可自动续约2年。

12.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福建永春东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二

甲方:市人民政府

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在某市建立“某某产业园”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项目名称:某某产业园。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能源区;汽车园区;文创园区;配套商业及生活区等。乙方前期投资预计亿元以上。

三、项目范围:初步选址在城东、城南新区。项目按阶段分步实施,总占地面积规划 亩以上,具体以各项目实际用地示意图为准。

四、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甲方的整体规划并遵守节能环保等基本要求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入园企业要符合甲方企业入园标准并经甲方审核认定后方可入园。

五、甲方将本项目投资列为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并协助乙方就本项目建设办理规划建设许可、国有土地使用和林地占用等相关手续,并负责交付本项目所有的水、电、气、道路、电话、互联网、移动通信、邮政和场地平整。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抓紧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经甲方审核认定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合同。

七、乙方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相关产业、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等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政策的项目,享受相应的优惠和奖励政策。

八、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为本项目成立推进专班,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审批工作,积极配合乙方争取国家相关政策,推进项目顺利进展;乙方承诺在正式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新法人单位。

九、本协议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相关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

十、本协议是双方的合作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是甲、乙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不得对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及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二月 日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范本三

甲方:

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 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给于对方战略合作伙伴地位。

2、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约定的合作范围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二、 合作内容

1、工程管理

甲乙双方建立工程管理交流平台,就钢结构专业工程管理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以期提高双方的工程管理水平,降低工程管理成本,研究探讨符合钢结构专业特点的工程管理模式。

2、市场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随着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甲乙双方均有扩大市场辅射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强烈需求。甲乙双方在企业所在地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生产资源、技术装备方面互补性明显。双方同意在市场开拓方面相互支持,在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生产安装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具体合作方式结合工程项目,本着“友好、互惠”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3、技术合作

甲乙双方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交流小组,就轻钢、网架、工业重钢等钢结构专业的技术设计、生产工艺、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双方承诺在对方生产过程中存在无法独自克服的技术难题时,由双方总工程师负责成立技术攻关小组,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技术上给予对方强力支持。在合作过程中取得的技术成果,由双方共享。

4、生产合作

甲乙双方同意在对方生产能力、施工能力无法满足市场需要时,以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给于对方加工制造资源和施工资源的支持,且双方应优先考虑对方的需求。

三、其他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2月18 日 20xx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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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方合作投资项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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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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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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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合作投资经营餐饮公司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餐饮加盟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使用权,且拥有饮食技术密方,乙方拥有资金。现双方决定利用各自优势在__________地区成立一家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经营,共同获利。

二、公司股东为甲乙双方。公司经营地址在北京,具体地址暂定位于________市_____区_____号。公司名称暂定为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执行董事为: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经营场地由乙方负责承租解决。

三、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___元。甲方占注册资金的_____%,乙方占注册资金_____%,并按此比例承担风险,分享利润。

注册资本金全部由乙方缴纳,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出资_____%部分亦由乙方代甲方支付。如公司成立,则乙方不要求甲方偿还该_____%出资额,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赠与。

四、“__________”品牌的使用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使用权系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加盟合同而来。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但可以续签。首期加盟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由甲方支付完毕。现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______万元的______%既__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甲方。

2、使用权使用依据决定于加盟合同,甲方不作特别保证。

3、公司成立后,在______地区仅限公司独立使用该品牌,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使用该品牌进行餐饮经营,否则既视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约行为,该违法经营行为的所得利益应归公司所有。

4、公司由甲方实际经营管理。乙方负责投资及战略扩展规划。具体分工双方再行制定公司制度。

五、甲方所有的饮食技术密方属甲方个人所有,不属公司财产,但甲方可授权公司使用,授权期限由甲方决定。但该授权使用非独家、排他使用,不能限制甲方的其它使用。

六、本协议为构架协议,未尽事宜,则双方应友好协商,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公司仍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则本协议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本协议,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如有争议,交由_____________仲裁院管辖处理。

甲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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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投资合作协议书含管理费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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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____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________)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2、甲方以风险投资方身份向乙方提供经营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整,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整,占出资总额的____%。乙方以负责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作为出资资本,占出资总额的____%。

3、各方一致同意,参与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总额比例为:甲方____%,乙方____%。

4、甲方作为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工资支付: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3、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

(2)在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亏损时弥补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按照甲占70%、乙占30%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4、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XX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XX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XX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需根据运营情况继续合作经营投入, 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另每月付予乙方作为项目市场经营管理人工资作为酬劳。工资金额由双方商协。

第七条 安全保密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合作涉及到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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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3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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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_________合作开设餐馆,具_____置为:____________(见附图),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合作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共同出资合作经营该餐馆。其中,甲方以现有租用的场地(该土地由甲方向________租用并支付租金)以及已有的配套设施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首次投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作为合作的出资。并从双方合作经营的餐馆营业额中每月支付甲方租金作为场地租金,另每年应向甲方支付____万元的土地管理费用。合作经营前三年甲方占合作经营总股份的____%,后六年占总股份的____%,乙方合作经营前三年占合作经营总股份的____%,后六年占总股份的____%。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内投入的各项资产、资金,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三、双方在该协议生效后____日内建立餐馆经营的共同账户,同时由乙方汇入资金____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开始正式进入设计规划实质性操作阶段。并向甲方指定的账户上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作为合作经营的风险抵押金,协议的生效期以收到乙方风险抵押金为准,合作经营的风险抵押金在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前____,由甲方将该笔费用中的____万汇入餐馆经营的共同账户,剩余____万继续作为甲方的土地管理费用。第二年的同一日期,无论亏或赢利从餐馆经营额中支付____万管理费。两年后,____万元管理费可做为土地租金进行抵扣。协议生效一个月后,乙方应向餐馆账户汇入____万元资金作为餐馆开工建设费用的支出准备,并开始开工建设。在第一期完工,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前,乙方剩余____万或超过____万的资金应全部到位餐馆的共同账户,并且由该账户完成所有前期费用支出。从设计到建设完工开业不得超过____个月。否则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开业后由该账户支出的费用不视为第一期前期费用,由股东其它账户支出的餐馆开支费用也不视为第一期前期费用。双方约定以不少于____万的前期投入为股份核定基准数,如第一期前期费用少于____万元,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以实际前期费用为基数,重新核定双方股份。不得在对外营业开张后乙支付开业前的前期开支。

四、财务管理:餐馆的经营银行帐号由双方代表完成开户,为了财务正式对外营业开张前,乙方的第一期前期投资不得低于____万元。第二期的建设开发视营业情况由股东商议酌情决定,开发资金共同按股份分别支出管理的安全性,该账号应该为双控账号,作为前期合作资金和营业收入支出账户。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归乙方负责,财务人员在该账号正式启用时开始进入财务管理,为了便于分成核算,甲方将派一名财务协助乙方共同管理财务账务及会计核算工作,餐馆所有开支经由双方财务签字方可支出。

五、双方约定从双方合作经营的餐馆营业额中支付甲方每年____万元的场地租金和管理费,为减少经营风险,甲方同意免前两年租金,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两年后提前____个月开始收取场地租金。年租金前三年按____%递增,后七年按____%递增。首次支付甲方的月租是以____万元年租为基准,而后以此方式类推。租金支付方式为:首次应支付前____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并另行支付____个月的租金,之后每月定时支付总租金额的平均数为月租金。

六、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期满后,店铺及所有设备物资属于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的合作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派代表全面担任餐馆的现场管理日常工作,甲方派代表参与其协助管理,管理方式方法以乙方观点为主。但甲方应参与在餐馆的前期建设工程和装修招标,其余经营设施采购及日常超过一万元以上的采购乙方应知会甲方,甲方视情况参与或监督。另餐馆的正常利润不得低于营业额的____%,在盈利的情况下低于____%属乙方管理不力,甲方利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一定责任。经营两年后如发生亏损,应以在支付甲方土地租金与管理费的前提下,共同承担亏损。由此,在双方继续经营合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否决乙方的的管理决策。在一年内无法改变亏损局面,双方应考虑转让经营。在盈利的情况下两年内乙方发生出资转让则需支付甲方前两年减免的土地租金和管理费后作为违约处置。

八、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从餐馆正式对外营业开张起计,每月营业额除去餐馆人员工资及成本开支外产生的盈利,以甲乙双方的占有股份为依据,按比例每月分配到双方指定帐上。在餐馆按规划第二期投资时,双方各按比例出资。

2、债务承担:前期投入债务由各方按各自的出资责任各自承担,不得将前期债务列为合伙债务;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在执行第七条合同条款前提下,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在盈利的状况下四年后方可整体转让经营,四年内发生整体装让经营,乙方与甲方共享有除建筑外的装修及设备转让财产权,房屋建筑的财产转让权属甲方拥有。

十、在合同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餐馆无法营业,双方共同承担风险。

十一、?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十二、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十三、?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十四、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或出现政府和土地方重大政策变化。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伙的债务;甲方的土地管理费和土地租金;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八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八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五、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十二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行政_____委员会_____,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合伙人(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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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投资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6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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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投资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权摄制或与他人共同投资摄制电影故事片的公司法人,其法定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权投资和从事影片摄制的独立公司法人,其法定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促进文化交流,繁荣电影创作,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投资摄制电影片《______________》(下称电影片)。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预算、投资和投资比例

电影片总投资预算初步确定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预算的百分之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预算的百分之_________。

第二条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的方式,包括以货币直接投资,或以劳务、实物、广告时间等折价作为投资。以上投资款,支付至双方指定帐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双方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如果一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书,并与第三方签订类似合同书。

项目确定、《拍摄许可证》取得后,开机前一周内,甲、乙双方即付清投资余款,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

甲乙双方应按时、足额的履行各自的出资义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任何权利,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摄制组人员组成

电影片的前期创意、剧本写作等主要创作要素由双方协商确定,电影片主创人员(编剧、制片人、导演、主要演员等)由双方协商确定,此外甲乙双方还应共派有关技术人员参与全程拍摄。

1、摄制组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

2、双方商定本片出品人甲方为_____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______;

3、本片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主要演员有_________;

4、本片演员均由_________(甲或乙)方指定并提供,经另一方同意,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资料报批;

5、摄制组全体人员、设备及重要拍摄场地的安全进行保险,保险费由摄制组承担。

第四条拍摄和后期制作

(一)本片的拍摄周期,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完成;

1、开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停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片送审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出片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片的拍摄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需移至他地点拍摄,变更后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片的底、样片冲印及后期制作应在中国内地完成。如因技术等特殊原因,需在境外进行部分后期制作,应由双方提出申请,报送中国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本片在中国内地拍摄期间,摄制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拍摄地风俗习惯。

第五条剧本的确定

对于双方共同确定的电影文学剧本未经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文学剧本中人物和情节进行实质性更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擅自更改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署名权

甲乙双方、制片人、编剧、导演、演员等演职员以及鸣谢单位等在电影片字幕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由于署名而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专职负责人

甲方委派_________、乙方委派_________作为专职负责人参加电影片的拍摄,由其全权负责电影片拍摄的日常管理工作;财务支出的票据和其他财务报销单据,均须取得该被委派的两名专职负责人的共同签字确认。

专职负责人的酬金享受本片制片待遇(甲方/乙方详列工作内容及薪酬标准)。他们在协助协调本片拍摄的各项工作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电讯等费用由摄制组承担,实报实销;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专职负责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专用帐户的设立和监管

双方委派的专职负责人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工作,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开立拍摄电影片专用账户,该账户随拍摄工作的完成(包括应要求修改补拍工作的完成)统一结算后即予废止。对于专用帐户由双方委派的专职负责人共同管理,以监督投资双方资金的投入及支出情况。专用账户资金的支取程序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条利润分配与亏损负担

因联合摄制电影片获得的利润或形成的亏损净值应当根据约定在合资双方之间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所谓净值,指联合摄制电影片取得的总收入(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总和)减去拍摄电影片的支出总额。计算净值时,所有列支项目必须是为拍摄直接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项目。

所有应缴税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由甲乙双方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电影片利润的分配或损失的承担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财务与会计甲乙双方应在电影片的主要拍摄地点保存有关的运营情况的账簿和会计记录。账簿与会计记录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当报送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派的专职负责人有权在不妨碍电影片摄制工作进展的情况下可随时阅览、检查及核实会计帐簿以及其它会计记录。受委派的专职财务人员有义务向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派的专职负责人提供定期财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年报)和特殊情况下的应要求提供的临时报表。

第十二条财务结算

甲乙双方应按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做到一年一结账。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就联合摄制电影片做一份全面准确的会计结算。该年度会计结算应当确定本会计年度内联合摄制的利润或亏损的净值,并视具体情况将其按规定的比例记录在会计账簿的贷方或借方上。

在年度会计结算时,若联合摄制专用账户资金总额超过拍摄工作所需储备资金总额的,应当由甲乙双方按照约定进行分配。任何一方对联合摄制项目负有债务的,应当首先从其应得分配额中针对其债务予以冲抵。

第十三条财产及其衍生权利归属

因联合摄制电影片所形成的全部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甲乙双方共有。其中,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片著作权、商业运作、电视剧宣传推广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

对于因联合摄制电影片而涉及的作品创作、商业运作、影片宣传、发行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权利及其衍生权利,甲乙双方拥有同等的权利进行管理和控制,即此类权利必须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决定才能实施。同时,对外宣传、发行推广一律以双方的名义进行。

第十四条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电影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资产转让和抵押的限制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抵押或出卖关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任何财产、资产和无形权利,不得将其在电影片中的权益转让或抵押,不得将用于联合摄制电影片的资金信贷给任何第三方,不得产生与电影片有关的任何费用、责任和义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已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或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片取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竞业禁止

在保证为联合摄制电影片投入必需的时间、资金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参与电影片以外的独立于对方当事人的其他任何类型和性质的电影和电视业界的商业营运,但不得参与与联合摄制的电影片有竞争的电影片或电视节目的投资项目。

一方参与上述商业运营,无须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对其在该商业运营上的.所得拥有绝对所有权,同时亦无须给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商业投资的机会。任何一方当事人皆不得因此向对方当事人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八条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其他免责:

1、非因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出现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双方当事人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片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商确定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片的拍摄,甲乙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片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保证不真实;

2、甲乙双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4、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使电影片无法开机或摄制完毕后的电影片无法获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第二十条合同的终止

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履行:

1、本合同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电影片拍摄完毕后未能通过电影审查机构审查或经修改仍不能通过的;

6、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7、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另一方当事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8、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合同终止后的清算

本合同一旦终止,甲乙双方应当结束与本合同相关的商业活动,并对相关财产进行清算。与电影片相关的资产、收益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算:

1、支付清算费用和创作人员的工资及其相关保险等费用;

2、支付所欠税款;

3、清偿对外债务;

4、按照甲乙双方投入资金的比例分配剩余资金。

对未能处理的财产权利及衍生权利将作为未分配的共同产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第二十二条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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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婚庆公司与影楼合作的框架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婚庆,企业,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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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 新娘: 婚礼日期: (中□ 晚□)

婚礼地点: 桌数: 联系方式:

仪式区:

婚礼道具:

迎宾区:

灯光音响:

宴会通道区:

舞美烟火:

租车时间:

行驶路线:

主车车型:

价格:

主车花型:

价格: (手捧花□ 胸花□)

其他车型:

价格:

车辆合计数: 辆 当天用车时间:上午: 至: 下午: 至:

主持人

姓名:

价格

摄像

姓名

价格

化 妆

姓名:

价格

摄影

姓名

价格

演艺节目:

备注:

总计金额

定金

余款

于当天婚礼付清

温馨提示:1、在婚礼结束前,双方均应保持通讯,如有改动及时通知对方。 2、酒店向我公司收取保证金、进场费、用电费等费用由新人承担。 3、如遇人为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4、如单一方面无故终止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解释权为六安金梦缘婚庆公司所有。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地址:

婚庆喜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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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贸易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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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品牌拥有者):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投资者):

联系方式: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对投资___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投资额及股权分配

1、乙方经过细致考察后,同意对由甲方承租并经营管理的__________项目进行投资合作

2、该项目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

3、乙方投资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拥有该项目_____%股权。

二、投资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的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指定账户注入资金_____(人民币)元整。

三、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__________项目享有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不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

四、利润分配及负责清算方式

1、利润分配方式

该店在正常经营后每半年分红一次,在留取正常经营管理所需的流动资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后,剩余利润_____%留存店里作为经营风险金,______%按甲乙双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红。

2、负债清算方式

若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负债达到__________(人民币)元时需进行清算。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承担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该店享有收取品牌管理服务费的权利,费率为每月营业额总收入的______%,按月收取。

(2)甲方对该店享有收取品牌运营利润的权利,费率为每月折旧前利润的______%,按月收取。

(3)甲方享有该店的经营管理权。

(4)甲方负有开展宣传和营销的义务。

(5)甲方负有物资采购及供应的义务。

(6)甲方负有向乙方公开该店财务报表的义务,初定每月______日召开股东会或财务分析会(乙方派员参加)。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经营状况、财务报表及监督甲方经营管理的权利。

(2)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约定的分配方式获取利润的权利。

(3)乙方负有不对外公开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的责任,并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

(4)乙方不得擅自以投资人的身份对本协议项目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干涉,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可在列席管理会议上向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提出。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让乙方提前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并遵守本协议条约,如违约则按乙方总投资额的______倍赔偿给乙方。

2、乙方违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股(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中赋予的权利和责任义务,如违约,甲方有权提出赔偿,并依法无偿收回乙方所拥有的所有股权。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退股均属违约(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外)。

七、本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协议约定收到乙方的总投资款项之日起生效。协议的终止以合作项目的消亡或清算为截止。

八、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商定结果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诉至________人民法院。

十、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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