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工程招标招标【优秀20篇】

浏览

5184

范文

526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088 字

+ 加入清单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

工程设计单位:  l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 组长 :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

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

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 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

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

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 技术组 5~7人(单数)

主机设备: 7人/%业

聘请专家 4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辅机设备: 5人/专业

聘请专家 2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 商务组  3一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  2—3人

招标人  2—3人

组长、付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 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

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 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 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 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

公室核备。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

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

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

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

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 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

共6页,当前第2页123456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建筑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协议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采购,招投标,全文共 1977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法律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相关的合同范本·办公家具采购合同·水果(苹果)采购合同·粮食竞价采购合同·农副产品采购书·茶叶采购合同·食品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建材采购合同·木材采购(订货)合同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3卷:附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095 字

+ 加入清单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Ⅳ部分(招标文件第3卷:附件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招标文件

第三卷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运用于_____设备,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

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锅炉与压力容器、高电压设备等)。

1.3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13“差异表”中。

1.4 供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3个月,一规范46要求,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适、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

认。

2 工程概况

2.1 总的情况

(本节说明地理位置、工程规模、分期清见工程现状等)

2.2 本期工程简介

(视设备情况时下列内容进行取舍)

2.2.1 燃料供应及其运输

2.2.2 水源

2.2.3储灰场

2.2.4 厂/场区总布置及交通运输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填写本设备所在的系统以及与之相应系统的简况,和相关设备的情况)

3.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3.2.1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3.2.2 厂/场区地质

3.2.3 厂/场区地震

3.2.4 燃煤

3.2.5 灰渣特性

3.1.6 燃油

3.1.7 水质

3.3 安装运行条件

4 技术条件

(根据具体设备的填写)

4.1 参数、容量/能力

4.2 性能要求

启停、运行、寿命、变负荷等内容

4.3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4.4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4.5 仪表和控制要求(l&c)

4.6 标准

4.7 性能保证值

4.8 安装调试要求

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见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6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7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附件2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

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供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

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投标方工程质量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工程,全文共 1040 字

+ 加入清单

本公司对贵单位建设的云盘湖大道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质量承诺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若达不到上述标准时,除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办法处理外,若属我方的责任,愿接受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三、质量保障:

1、原材料控制

所有原材料确保每批进场原材料都严格检验达到合格。

2、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材料质量影响砼的主要因素,必须严格控制,粗、细集料必须分开堆放,每个料源的材料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尽量缩短砼运输的时间,运料车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运料到现场时,须尽早选定位置卸除砼混合料,以免砼初疑后难以卸除;铺筑现场的砼,应在当天或当班完成;现场应准备足够的移动式遮雨防晒篷。加强交通管制。加强现场巡视,防止人为破坏或窃取已成型的路面砼传力杆。

四、质量保证

1、路基土方施工质量控制

路基填筑严格按照试验段试验结果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数据和填筑工艺组织施工。路基施工中除保证达到规范要求压实度外,还要达到层层找平,即每层均有一定的平整度,随时防止雨水聚积,影响填方质量。保证碾压时达到最佳含水量。路堤基底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得开始填筑,下一层填土未经工程师检验合格,上一层填土不得进行。

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应超出路堤的设计宽度50c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缘有足够的压实度。

2、路面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路面工程是公路工程的关键工程,路面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影响通车后的行车质量和道路使用寿命。因此,我们对路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加倍重视,其具体措施是:

认真做好路槽验收工作。路槽是路面的基础,它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路面施工质量,所以路槽验收必须对其顶面标高、横坡、密实度等指标严格按规范要求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返工重来。

做好路面各结构层施工试验段的工作,从中取得有关路面各结构层施工的技术参数,用以指导全路段的施工。

路面垫层、基层采用厂拌机铺法施工,摊铺机摊铺成型,以提高施工质量。 配备先进的路面混合料拌和及摊铺设备,为搞好路面工程质量提供良好的物资基础。

3、特殊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路基土方施工时,暴雨来临前应组织施工机械将已摊铺完毕、未来得及碾压的填土进行罩面碾压。暴雨过后,及时翻松凉晒,含水量达到或接近最佳含水量后,再进行碾压密实口。

路面垫层、基层摊铺遇暴雨时,立即通知拌合站停止拌合,已经拌合好的混合料尽快运输至摊铺现场摊铺、碾压成型,并覆盖塑料薄膜,防止雨淋。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2024建筑工程招标工作计划怎么写_招标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924 字

+ 加入清单

2015建筑工程招标工作计划怎么写

一、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必要性

包括国内外现状、知识产权状况和发展趋势;技术突破对产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项目可能形成的产业规模和市场前景。

二、国内外市场分析

包括国际市场状况及该产品未来增长趋势、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产品替代进口或出口的可能性;国内市场需求规模和产品的发展前景、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三、项目主要开发和建设内容

包括项目的主要科技攻关内容、项目目标及开发任务。

四、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

包括项目的技术路线、工艺的合理性和成熟性,关键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点;产品技术性能水平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比较;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本项目的优势。

五、项目实施的现有基础

包括项目承担单位注册地点、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情况、员工构成、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主要装备和技术水平、近年来经营状况;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的后续开发能力;企业资质、信用和融资能力等。

六、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

包括项目的组织形式、产学研联盟运作机制及分工安排;项目的实施地点;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项目领军人物主要情况;项目开发的人员安排。

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包括项目阶段考核指标(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可能取得的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和国外专利情况)及时间节点安排;项目的验收指标。

八、项目资金需求及来源

包括项目新增总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含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科教兴市专项资金、推进部门配套资金等)、投资使用计划。

九、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包括项目未来三年或五年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和利税估算;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财务净现值等指标的动态财务分析;社会效益分析。

十、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包括项目技术、市场、资金等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二、有关附件

1、项目承担单位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专利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和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4、项目银行贷款承诺书、自有资金证明材料(原件);

5、项目若有基本建设内容,还需有项目规划、土地、环保意见(复印件);

6、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最新工程建设投标邀请书

范文类型:邀请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2260 字

+ 加入清单

交易号码:__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__

甲方(中英文全称):

_________(资金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英文全称):

_______(项目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支持乙方的工程项目建设(交通、能源、农业等基础设施),就美元贷款及质押履约保证的有关事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一致协商,特订立以下合约:

一、甲方将美元资金贷给乙方,乙方银行(五大专业银行二级或以上分行或广发、浦发分行、沿海及经济发达省份除外地区)出具由双方认可金额的美元定期整存取存款单(此存款单即C/D单必须是银行统一印刷单,存款单上必须有中英文注明:不可撤消不可更改,不可提前支取,可转让),此存款单的复印件经背书后转让给甲方,同时把银行开具的保管单正本经背书后交给甲方,作为归还贷款的有效质押品。

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亿美元,由甲方分两批汇入甲方认可的中国境内(分行)的乙方指定的外汇账户上。

时间为四十五个银行工作日,每笔金额及付款时间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计划为准。

三、还款期限:十年零一天(每两年自动转单一次)。

自款项划入乙方账户时起至十年期满时止。

存单到期限归还贷款本金。

四、利息:乙方向甲方每年支付贷款利息。

年利率按双方协商确定的百分之四点五(4.5%)执行,十年内利率固定不变。

利息以款到乙方帐号之日起开始计算,由甲方银行在每年底向乙方银行收取一次(可按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牌价卖出价用人民币计付)。

五、费用:乙方收到每笔贷款当日的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一次性贴息及手续费。

第一次过款时退回千分之一点五(1.5‰)的过款移动费给乙方。

六、操作程序

1.双方签约的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资金证明及身份证明供乙方查询。

2.合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贷款总额的千分之零点七五(0.75%)作为此项贷款业务的第一笔过款移动费,甲方暂具收条,待财团出具收据时,乙方把甲方的收条退回甲方。

3.签约后的七至十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财团下达贷款批准文书连同动款移动费的收据,以特快专递直接寄给甲方代转乙方签收(邮递时间为八至十日)。

乙方在收到批准文书之日起五至七天内,再向甲方支付贷款总额的千分之零点七五(0.75‰)作为第二过款移动费。

4.当甲方财团收到第二移动费后的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即将动款移动的收据以特快专递寄给甲方代转乙方签收,并要求乙方在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提供详细资料同时退还第二笔过款移动费的收条。

5.乙方向甲方财团提交的资料有:

a.乙方接款银行(分行级)美元定期整存整取款单空白正反面复印件(即C/D单),反面加盖乙方公章,作为款项到达后存单的票样:

b.银行地址、电话、电传、负责人姓名(中英文):________________

c.乙方在该银行开户的开户名(中英文),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d.乙方的用款计划(中英文)。

上述资料一律通过甲方转交给甲方财团签收(邮寄时间为上同)。

6.甲方财团收到乙方提供资料后的四个银行工作日内,由财团银行通过TT咨询乙方接款银行。

咨询无误后,甲方财团即在三至五个银行工作日内将百分之一(1%的保证金划入接款银行乙方账户上,在七至十个银行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贷款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第二笔款在第一笔款到帐后的九个银行工作日内到帐(以上划款以乙方提供的用款计划为准)。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甲方财团收到过款移动费后未按本合约的第六条之3款,不能下达批准文书,甲方即退还乙方已缴付的全部过款移动费。

2.届时甲方财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贷款金额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属违约。

3.咨询无误后,若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贷款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由乙方银行替乙方向甲方银行直接收醛

4.咨询时,乙方银行不同意替乙方接款,或乙方不能将美元定期整存整取单(C/D单)复印件按时提供,属违约。

5.乙方无法缴付或延期缴付过款移动费,属违约。

6.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可涂改或伪造,如发生,属违约。

7.款到乙方账户后,如乙方未按合约支付甲方一次性手续费,甲方财团有权终止合约。

8.任何一方违约,该方履约的所有费用作为补偿守约方损失,一律不予退还。

八、若甲、乙双方履约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国际惯例。

九、本合约是双方协议基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乙方应严格按照巴黎国际商会ICC500/600条款执行,不逾越、不诈欺和不泄漏。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证件号: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946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合同条件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

赋予它们的涵义:

(a) (1) “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

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

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

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

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

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

__ 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

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

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

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

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

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

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

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

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

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

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

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

(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

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

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

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

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

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

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

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

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

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

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

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

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

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

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

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

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

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

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

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

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

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

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

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

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

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

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

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

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

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

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

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

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

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

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

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

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

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

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

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

(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

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

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

、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

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

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

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

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

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

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

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

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

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

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

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

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

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

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

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

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

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

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

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

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

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

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

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

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

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

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

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

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

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

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

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

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

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

(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

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

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

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

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

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

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

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

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

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

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

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

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

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

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

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

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

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

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

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

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

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

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

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

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 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

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

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

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

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

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

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

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

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

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

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

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 、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

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

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

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

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

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

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

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

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

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

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

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

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

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

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

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

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

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

.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

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

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

(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

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

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

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

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

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

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

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

的责任承担。

21.4 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 (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

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

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

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

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

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

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

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

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

限。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

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

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

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

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

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

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

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

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

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

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

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

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

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

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

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

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

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

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

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

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

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

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

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

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

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

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

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

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

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

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

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

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

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

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

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

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

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

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

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

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

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

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

任何道践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

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

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

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

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

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展开阅读全文

篇7:2024工程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508 字

+ 加入清单

招标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建筑面积

工期要求

一、简要说明:

二、工程概况:

三、工程范围:

四、承包形式及结算方式:

五、材料供应:

六、工程拨款:

七、质量要求:

八、工期要求:

九、奖惩办法:

十、解释招标文件及领勘现场日期:

附:

招标书的正文,要写得概括,必须写清楚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应知事项(如招标的项目、方式、程序、要求等),其写作顺序,一般情况下是由“小序”、“内容”、“结尾”三部分组合。

“小序”开宗明义,说明招标的原因、招标工程的简况;“内容”是主体部分,要写明招标的条件和要求、投标的截止日期、开标时间等;“结尾”要写清招标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电挂以及联系人或联系方法,以便投标者报送投标书,参加招标投标的活动。由于招标的项目不同,招标书的写法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但一般均应具备上述三部分的内容及结构形式。

招标书仅起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作用,开列条件比较原则,不可能也不必要将各种情况和盘托出,逐一说明,因此具体条件需另用招标文件说明,发送(或出售)给投标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2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5728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2部分)

劳务

34.1职员与劳务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务及职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职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安排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承包商的外警劳务及职员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接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

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招募、交通和食市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人员费用支付。。

(a)承包人所在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成员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等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时,承包人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中,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力的部门(见条款16.2)签订劳务供应协议,协议副本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

34.4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工程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法律与规章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将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人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财产免遭行为的破坏。

34.7供水

承包人应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其职员和劳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

34.8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根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9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5.1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表

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文详细的书面报表,其格式和时间隔由监理工程师预先规定,报表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表。

35.2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35.3健康和安全及其记录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井在监理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冈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

36.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当地和进口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在尽可能合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b)接监理工程师要来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接监理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样品以供试验。

36.2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定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未规定检验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b)(在如上所述的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监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料或设备的地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未按合同规定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监理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获得任何工期延长;以及(b)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36.6业主可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材料(包括工程机械):

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定的价格选择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应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求。

37.1操作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入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入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检查和试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按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试验不应免除台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检查和试验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监理工程师安排的检查、试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和时间及地点,监理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试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检验。承包人也即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监理工程师未参加检验,他应承认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推确的。

37.4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试验作好准备,或者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不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师用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监理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实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业主发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所需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37.5独立检验

监理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检查或试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出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监理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覆盖你的工程检查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付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蔽,承包人应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除非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测量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5.2剥露和开孔

当监理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覆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覆盖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监理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剥露、开孔、穿洞、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仔何其它情况下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39.1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运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搬走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交付但监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工程拆除并重新建造。

39.2承包人未遵守指令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时),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成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监理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暂时停工

40.1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成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的规定办理。

40.2暂时停工后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可以决定: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合同费用的增加;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暂时停工持续120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井里自停工之日起120天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1款的(a)、(b)、(c)或(d)的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监理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允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未得到此项允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1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程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监理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1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开工及误期

42.l工程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人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款规定的计划,或按承包人在给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及进行施工。

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另有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按报业主。

42.3道路通行权及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2.4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附加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临时工程附加用地需求表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冈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推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竣工期限

所有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d)业主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或(e)其他不属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而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延长全部、或任问段落或部分工程的竣工期限,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的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l 44.2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监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及(b)在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28天内或其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第44.2款(b)

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监理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监理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监理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1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的情况外,任何工程无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要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1施工进度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骤,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监理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标,承包人须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监理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47.1误或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投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赔偿费(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项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投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赔偿费。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移交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移交证书以后出现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赔偿费的数额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赔偿费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47.3竣工奖金

如果承包人在第43款规定的时间前完工,业主则应根据第48款颁发的竣工移交证书和签署日期与第43款规定的完工时间之间的天数,按照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数额,支付承包人每天的奖金。

为使业主能在完成全部工程之前占有并启用工程的某些区段,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该区段完工的日期。为使承包人有权得到奖金,要求将被实施工作的细节及奖金总额在规范中规定。

为了便于计算奖金数额,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关于区段完工的日期应固定不变,除非另有协议,不得以第44款或本条件其它任何允许延期的条款为由,对竣工日期给予调整。_一如果监理工程师发证书证明,到证书中注明的日期为止,该区段合格完工,则按照第60款,承包人有权得到根据技术规范计算的奖金支付。

48.1移交证书

在整个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已圆满地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人要以预定速度向监理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报业主,同时应附上一份在保修期内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书面保证。此项通知和保证应视为承包人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给工程移交证书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于该通知收到之日起的21天内,或给承包人发出一份移交证书,其中写明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基本完工的日期,同时给业主一份付本;或者给承包人书面指示,说明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发给移交证书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所有工作。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发出该书面指示之后及证书颁发之前可能出现的,影响该工程基本完工的任何工程缺陷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完成上述的各项工作及维修好所指出的工程缺陷,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后的21天内有权收到工程移交证书。

48.2分段或分部移交

同样,按第48.1款规定的程序,承包人可提出要求,监理工程师就下列工程发给移交证书:

(a)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有单独完工工期的任何部分工程,或(b)监理工程师表示满意认为已基本完成,且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被业主占有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或(c)业主选择占有或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对这种先行占用合同中的未作规定或作为临时措施未被承包人同意)。

48.3部分工程基本竣工

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基本竣工并圆满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则监理工程师可于整个工程完工之前就该部分发给移交证书,而且一经发给这类证书后,承包人即应被视为保证在保修期内以预定速度完成该部分永久性性工程的任何未完工作。

48.4要求修复地表

在整个工程完工之前发给的关于永久工程任何区段或部分的移交证书,不应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上或地表面的工作已经完成,除非证书对此有明确的说明。

保修

49.1保修期

在本合同条件中,“保修期”一词应指投标书附件中指定的保修期,其时间自:

(a)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又第48款规定发给了证书工程基本竣工之日算起,或(b)在监理工程师根据本文第48款规定发给不止一份证书的情况下,应从各证书的签发之日分别算起。与保修期相关的“工程”一词的含义应按此作相应理解。

49.2完成未完工程及修补缺陷为了在保修期满时或在保修期满后的尽量短的期间内,将工程以合同所要求的(合理的磨损和消耗除外)状态并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移交给业主。

(a)如在发给移交证书的竣工之日尚余留有任何未完工作,承包人应在竣工日期以后尽快予以完成。

(b)接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内或期满后14天内根据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在保修E终了2前的位变结果发出的指示进行修补、重理及维修缺陷、裂缝及其它不合格Z儿49.3修补缺陷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这类工作是由于:

(a)所用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或(b)应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存在任何错误,或(C)承包人一方忽略或未遵守合同对承包人一方明确或隐含规定的任何义务时。

则所有按49.2(b)款规定的工作,应由承包人以自己的费用进行。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进行上述工作的必要性是属于任何其他原因,则应据第52款决定增加一笔金额到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9.4承包人未能执行指令

如果承包人一方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上述指令,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从事此类工作并付酬。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该类工作根据合同是理应由承包人自费进行的工作,则所有由此造成和伴随产生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由业主向承包人索取,或由业主从其应付给承包人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9.5保修期延长

该条款的规定适用于承包人为修复缺陷和损坏而对工程设备进行的更换或修复而这种更换和修复在完成之日已经移交。工程保修期延长的时间等于由于缺陷或损坏而引起的工程不能使用的时间。如果只是工程的部分,则保修期的延长只适用于那一部分。

(a)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保修期均不应超过从移交之日算起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年数。

(b)当发生第40款所述的工程设备方面的进度暂时中断时,本款规定的承包人义务将不适用于任何发生于竣工时间(中标函签发之日确定)后投标书附录规定的年数以上时间发生的缺陷。

50.1承包人的调查

在保修期终了之前,如果工程出现了任何缺陷、裂缝或其他不合格之处,监理工程师可指示承包人并通知业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调查其原因。

如果这些缺陷、裂缝或疵病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决定承包人进行上述调查的费用,将此费用加入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如果上述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属于承包人责任,则上述一切有关的调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本文第49款规定,自费修复这些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

变更、增加及省略51.1变更

监理工程师在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成、质量或数量任何变更,并为此目的或他认为适当的任何其它理由,适宜做出变更时,他有权命令承包人执行,而承包人应进行下述任何工作;

(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b)省略任何这类工作(不包括被省略的工作由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C)改变任何这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e)实施工程完工所必要的任何附加工作;

(f)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次序或时间。

任何此类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有效变更应按第52款规定估价。

如果变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引起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则变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2变更指令

无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执行本条规定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工程数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者,则该项增加或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变更的估价

52.1估价的基本原则

所有有关51款规定的变更及据52款(为此条起见定义为“变更工作”)规定对合同价的增加,如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规定的单价和费用予以估价。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单价或费用,则合同中的单价及费用只要合理可作为估价的基础,如果上面情况均不成立,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一个其认为适合的单价或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上述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意见或决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决定一个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60款规定发出支付证书。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2监理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力

如果任何变更工作的性质或数量关系到整个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质或数量,在此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作项目的单价或费用由于上述变更,不恰当或不适用时,则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和费用。在双方意见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情况定出他认为恰当的单价或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单价或费用未取得一致或确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或费用,以便按照60款发出支付证书。

但是,包括在计日工费率表中的单价或费用不得作任何变更(尽管该表中的工程已经实施),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或费用也不得作任何变更,除非这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已超过中标通知书中所列明的合同价的5%,以及该项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时,如果没有监理工程师按第51款规定发出的变更工程指示,则无需用第52.1款」

或本款进行估价,除非在发出这种指示的14天之内(且不属于省略工程情况),在变更工程开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将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调整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或(b)由监理工程师把其改变单价或费用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上述任何有关确定或决定单价或费用的协议,应包括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3超过15%的变更

如果在签发整个工程移交证书时,发现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规定定价的变更工程;及(b)对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概算量进行计量所做的全部调整费用,不包括所有暂定金额,计算工作费用及按第7O款规定所作的价格调整。

而不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使合同价的增加或减少值合计超过了“有效合同价”(就本条而言应指不包括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的合同价)的15%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在考虑据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骤后,再将合同价减少或增加一笔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的金额,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监理工程师考虑承包人的工地费用及总管理费开支,确定这笔金额。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据本条做出的决定。这一数额应仅以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的数额为基础。

上述任何金额的调整或确定,均应适当考虑有效合同价中的任何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4计日工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或可取时。可以指令任何变更工程按计日工作进行施工。对这类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项目及亩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定的单价和费用支付承包人费用。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收据或其他凭证,证实已付出的款项,并在订购材料之前,向监理工程师呈交订货报价单,以供批准。

对所有按计日工作制施工的工程,承包人应在上述工作持续进行的过程中,每天向监理工程师呈交一式两份确切的清单,其中开列受雇从事该项工作的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种及工时以及一式两份的报表,其中写明该项工作所用的材料,所用承包人的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前文中提及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附加百分比数中包括的承包人的设备除外。)如果清单和报表中内容正确或经同意后,监理工程师将在其上签字并将清单和各一份退还给承包人。

每个月末,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交一份除上述以外的所用劳务、材料、承包人设备的标价的报表。如承包人未能将此类清单与报表并列齐全,准时提交,则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付款。但是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按上述规定,承包人的清单或报表的呈报由于任何原因而实际无法做到,则监理工程师仍然有权核准此等工作付款,该项付款或按计日工计算(监理工程师须对该工程所雇的劳力、时间、所用的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情况表示满意)或按监理工程师认为公平合理的该项工程的价值计算。

索赔程序

53.1索赔通知

尽管合同另有规定,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条件或其他文件索取任何追加付款时,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

53.2同期记录

一旦发生53.1款规定的情况,承包人应保存该事件的同期记录,这对于他以后希望提出索赔而支持其索赔理由可能是相当必要的,在不必承认业主责任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接到53.1款中规定的通知后,应检查这些同期记录并指示承包人继续保留记录(由于是合理并对已提出索赔是重要的)。承包人应允许监理工程师查阅据本条规定承包人保持的所有有关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向其提供复印件。

53.3索赔的证明

在发出53.1款规定的通知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带有对索赔数额的详细说明和证实材料的帐单。在影响索赔的因素不断发生的情况下,这一帐单应看成临时帐单,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以临时帐单的形式,送交监理工程师上述有关的证实材料及累加索赔款额,并在这种影响因素全部给束后28天内送交同样内容的最后索赔帐单。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业主提供所有按本条送交监理工程师的帐单的复制件。

53.4未能遵守

如果承包人未按本条的规定要求索赔,则承包人最多只能得到监理工程师或按67.3款规定委任的仲裁人员,根据同期记录(无论这些记录是否有监理工程师据53.2和53.3款规定的注释)决定的款额。

53.5索赔的支付

只要承包人已提供足够的证据,使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能够确定此款额,则承包人有权获得包括该索赔款额在内的根据60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证明的任何临时付款。

如果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只能部分满足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只证明有关部分的索赔。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有关本条的决定应送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

54.1工程专用的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

一切承包人的设备、由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至工地后,即被视为专门供该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工地之间转移外,若无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应将上述物品或其一部分移往他处。这些规定不包括运输任何人员、劳务、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工程设备及材料进出工地的车辆。

54.2业主不对损坏负责

除第20款和65款提及者外,业主无论何时均不对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54.3结关

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尽力协助办理好工程所需的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海关结关手续。

54.4承包人设备的再出口

当承包人将其为工程施工进口的任问承包人设备按合同规定搬离再出口时,在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协助承包人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许可。

54.5承包人设备的租用条件

根据63款规定,发生合同终止时,为保证能继续使用为工程施工目的而租赁的承包人设备,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租用的承包人设备带至现场,除非有一租用此类设备的协议(应认为此协议不包括一项租购协议),该协议包括一项规定:即在上述终止生效后7天内,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人后,除据63款规定业主有权授权其他承包人完成施工和维修缺陷外,所有人应将这些设备,按承包人与所有人签订的协议条件,租赁给业主,继续为工程施工使用,并由业主支付费用。

54.6用于第63款的费用

如果业主按54.5款规定与设备所有人签订租赁协议,则业主按这一协议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印花税),应认为是根据63款完成工程,维修工程缺陷所支付的部分费用。

54.7编入分包合同的条款

当承包人将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时,在分包合同中(通过参考资料或其他方法),应加入与本款相同的分包人带入工地的有关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的条款。

54.8不意味对材料批准

本款的执行不意味监理工程师对其中所涉及的材料或其他事情的批准,也不应妨碍任何时候监理工程师拒绝采用任何这类材料。

计量55.1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简行合同规定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工程量。,56.1应计量的工程

除另有说明外,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并确定工程的价值,并按60款规定支付给承包人。当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某一或几部分进行计量时,他应合理通知承包人委派的代理人,该人应:

(a)立即参加或派出合格的代表前往协助监理工程师从事上述计量工作,并(b)提供监理工程师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

如承包人不参加,或由于疏忽遗忘而未派上述代理人前往,则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对这一部分工程的正确计量。为了对需要采用记录和图纸计量的永久性工程进行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准备该工程的记录和图纸,而当承包人被书面要求进行该项工作时,应在14天内参加审查,并就此类记录和图纸和监理工程师达成一致,在双方取得一致后,在上述文件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出席进行有关图纸和记录的审查与承认时,应认为这些记录和图纸是正确无误的。在对上述记录和图纸进行审查以后如果承包人对该图纸,记录不予同意,或不签字表示同意则这些图纸与记录仍被从为是正确的,除非承包人在上述审查后14天内向以理工程师书面由辩,申明承包人认为上述记录和图纸中不正确的各个方面,以求监理工程师作决定,在接到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并确认或变更这些记录和图纸。

57.1计量方法

无论一般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57.2包干项目明细表

为提交根据60.1款规定的报表,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包含在标书中每一包干项目的明细表,该明细表应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暂定金额58.1“暂定金额”的定义

“暂定金额”是合同中包含的一项款额,在工程量清单中以该名义列出,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供应,或供不可预见费之用,这项金额可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承包人只有权得到包括本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决定的与上述暂定金额有关的工程、供应或不可预见的费用额。监理工程师应将据本条作出的任何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58.2暂定金额的使用

对于每一项暂定金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出指令由下列人员把这种金额用于工程施工,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

(a)承包人有权得到根据第52款规定决定的与上述相应价值的金额。

(b)由下文中定义的指定分包人。为此而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根据第59.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凭证等的出示除了是按投标书列出单价或价格作价的以外,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单与收据等。

指定分包人59.1“指定分包人”的定义

可能已由或将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所指定、选定或批准的进行合同中所列暂定金额的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所有专家、供货商以及其他人员,以及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承包人将任何工程分包给他们一切人员,在从事这些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过程中,均应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并在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指定分包人:对指定的反对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应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应有任何义务雇用承包人有理由反对其雇用的任何指定分包人或雇用任何拒绝按下述规定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a)分包人将对承包人负责执行有关工程,供应货物、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分包合同的内容,其对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同于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义务和责任。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在上述义务与责任方面不受伤害,并使之免于承担任何由于分包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未恪定述职责而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失赔偿费、诉讼费、指挥和其他开支。及(b)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指定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和服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损失,并保障承包人避免分包人或其所属上述人员对承包人为施工提供的任何临时工程的违章操作,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上述索赔要求。

59.3设计要求应明确规定

如果要提供与任何暂定金额有关的服务,包括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或要装入永久工程的任何工程设备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则这种要求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并就包括在指定分包合同中。指定分包合同应规定,提供上述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上述事项,以及任何由于指定分包人的违章或失职引起的一切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挥费和其他开支。

59.4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对一切由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完成的工程或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承包人有权得到下列款额:

(a)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并根据分包合同规定由承包人付给或应付给的实际费用。

(b)工程量清单中如开列有由承包人提供有关劳务费用或由监理工程师按本文第52款确定并按本文第58.2款规定,指个支付的费用。。

(c)关于一切其他费用与利润,按已支付或应支付的实际价值的百分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对该暂定金额规定有比率时,即按承包人对该项目填写的比率计算;或者当未作此项规定时,则按承包人在投标书中附录中填写的比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为此目的在某一专项中做出这种规定时,也应在该处重复填写此比率。

59.5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证书

在根据第6O款规定颁发包括关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已做的工作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和任何费用的支付证书之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明,证明以前的证书中包括的关于该指定分包人的工作或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费用(扣除保留金)均已由承包人支付或偿请。倘若承包人未曾提供上述证明,除非承包人:

(a)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他有合理的理由扣留或拒绝支付该项款额及(b)向监理工程师送交合理证明,证明他已将上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指定分包人,业主应有权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书直接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中已规定的而承包人未曾支付的一切款项,但扣除保留金,并以冲帐方式从业主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业主支付的上述金额扣回。

在监理工程师已发给证书,且业主已如上述直接付款的情况下,在发给承包人的任何进一步的证书时,监理工程师应从该证书的付款中扣除上述直接支付的款额,但不应拒发或拖延按合同条款规定应发的证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3571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

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内按中标金额结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

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

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

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187 字

+ 加入清单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

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

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

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 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

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

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 初评

3.11.4 祥评

3.11.4.1 技术评标

3.11.4.2 商务评标

3.11.5 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

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

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

预审、复审报告。

3.12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

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

告。

3.13 定标

3.13.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

(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

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

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

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共6页,当前第5页123456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170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 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 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 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 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1)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

(2)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汇率:_________

(3)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4)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国际工程招标说明书格式

范文类型: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668 字

+ 加入清单

日期:

合同投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从申请获得贷款,用于支付 项目的费用。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工程建筑、 等各种合同。所有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都可参加招标。

二、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和服务。

三、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可从以下地址获得更多的信息,或参看招标文件:

中国XX公司

(地址)

四、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 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从上述地址获得招标文件。

五、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 (时间)提交给XX公司。

六、所有标书将在 (时间)当着投标者代表的面开标。

七、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业主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选定的国内承包人。

八、标前会议将在 (时间) (地址)召开。

投标者须知

一、工程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

二、资金来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以下简称IFI)申请一笔贷款,用以支付 工程。其中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此合同工程。只有应中国政府的要求,根据贷款协议的条件,IFI才会同意付款。除中国外,任何组织不能从贷款协议中获得权利或取得贷款。

(二)贷款只用于支付瑞士和与中国有商贸关系成员国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

(三)贷款不足的部分将由业主用中国政府提供的资金支付。

三、资金要求

(一)所有根据"采购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均可投标。

(二)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上述具有资格的国家。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三)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四)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业主提供(一)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业主和中国XX公司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建设构想细节。

(五)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六)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七)国内投标者、中外合作、合资投标者申请取得7.5%的优惠时,应按二十九条的要求提供证明合乎标准的材料。

四、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业主和其代理人中国XX公司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五、现场参观

(一)建议投标者去工程现场参观,以便获得足够的信息准备标书,撰写合同。

现场参观费用由投标者自己承担。

(二)业主或其代理人XX公司将准备一份现场参观交通、食宿安排协议,在标前会议上向投标者宣布。详细情况在第十六条有规定。

(三)业主或其代理人XX公司将为投标者提供通行证,允许其到工程现场作安排。如果业主或其代理人因发放这样的通行证,造成投标者或其代理人、人员遭受人身侵害(致命或不致命)伤害,财产遗失或其他损害、开支时,业主或代理人不负责。

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内容

(一)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 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卷一投标者须知

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卷四图纸

(二)投标文件还包括按条款八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按条款十六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三)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四)项目承包人、生产者、供货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标文件,不要直接与中国XX公司联系,应从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处获得。

(五)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 %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 %返还。

(六)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七、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XX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地址:(略)

业主或其代理人XX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

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八、投标文件修正

(一)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二)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XX公司附录已收到。

(三)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业主或其代理人XX公司可按条款十九的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投标准备

九、标书文字

标书和投标者与业主及其代理人XX公司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英文。投标者标书中的一些辅助文件或小册子可使用另外的语言,但与投标有关的段落要有英语译文。在标书翻译时,以英文为准。

十、组成标书的文件

(一)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2)投标保证书(3)标价的工程量表(4)补充信息目录库(5)资格证明材料(6)(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应一律使用本文件卷三中的表格,工程量表和目录表。(除了按同样格式延长目录表和按条款十四(二)的规定使用可供选择的投标保证书格式)

(二)条款六(一)描述的投标文件和按条款八发出的附录均被视作标书的组成部分。不需签字和按条款十七、十八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期限到期前归还发行者,但不要与标书合在一处。

(三)投标者应随标书提交一份按合同条款第十四条要求的形式写就的初期计划。

(四)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十一、投标价格

(一)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合同包括条款一所述全部工程,以投标者提供的项目单价和总价为基础。

(二)无论工程量是否标明,投标者应对工程量表中的每项工程标明单价和总价。对单价和总价未标明的项目,在建设中业主不予以支付,其价格视作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其他的单价、总价中。

(三)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关税、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业主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四)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投标者应完成表三--价格调整条款--并按合同条款的要求与投书一起提供这样的配套文件。

十二、投标和支付货币

(一)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投标者以其他货币支付中国以外提供的工程投入(称作"外币需求"),要在表一外币需求中写明投标价格的百分之几(不包括临时款项)将用于这样的外币支出,无论(1)全部用投标者所在国货币或其任选货币;(2)全部用美元。如果投标者在一部分外币需求中使用除(1)(2)以外的货币,且希望业主以同种货币付款,则应写明其在投标价格中的百分比。这一比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在合同条款换算和计算投标价格时,占不同比率的各种货币按下条规定的汇率进行换算。

(二)投标者用以兑换货币的汇率为提交标书最后日期前30天当天中国公布的官方卖出价。如果某种货币的汇率未公布,投标者应提供汇率并说明其来源。

投标准备中使用的汇率适用于合同期的支付。

(三)投标者应在表一(A)外币与当地货币需求及附录中详细说明需要的外币和当地货币数量。投标者应说明如何使用这些货币,用于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外币

(1)工程直接雇用的外籍人员;

(2)外籍人员的社会收费、保险金和医疗费用及其往来中国的旅行费;

(3)工程需要进口的临时或永久性材料;

(4)工程所需设备的折旧,包括备件;

(5)进口设备、材料及备件的保险费和运费;

(6)一般管理费用,国外发生费用当地货币

(1)当地劳力;

(2)当地采购材料;

(3)其他服务;

(4)一般管理费用,国内发生费用。

(四)业主可以要求投标者说明其外币需求的情况,提供证明,证明其单位价格和表一中所需部分是合理的。

(五)投标者应在表二写明预计合同支付款额,且在表中附上工程进行过程中预计的工作量。

十三、标书效力

(一)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二)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业主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业主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X。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X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X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十四、(一)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X,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二)投标保X根据投标者的意愿,可采用以下机构开立的担保支票、汇票、不可撤销信用证或保X的形式:

(1)中国;

(2)中国任何境外代理行;

(3)在中国经营的其他中国、外国;

(4)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前即肯定XX公司可接受的其他外国。

保X还可以是保险公司或同地的债券公司的付款保证书。保X和付款保证书必须采用本文件包括的样本形式;其他形式须事先得到业主或其代理人XX公司的同意。信用证、保X和投标保X的有效期应比标书有效期长一个月。

(三)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X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四)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X的标书都将被XX公司拒绝。

(五)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X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六)成功的投标者的投标保X将在其开始进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约保X后返还。

(七)投标保X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或(2)成功的投标者未签约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约保X。

十五、供选择的方案

(一)投标者可提供一份完全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基本标书。根据自己的意愿,投标者还可在以下几项上在基本标书之外提出供选择的方案:

(1)起动贷款

在开始建设工程前,提供无息贷款,可相当于投标价格的10%。业主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存款按条款二十八计算。

(二)在基本标书之外还可提出供选择的方案。为了在评标中把供选择的方案考虑在内,每一方案应伴有价格细目表,说明与提交给业主的基本投标价格相比投标者估计会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将对基本报价给予比较、评估。评价最低的投标者的供选择方案将得到考虑。如果供选择方案是业主可接受的,将写入合同。未标价或未提供足够细节的供选择方案不予接受。

(三)供选择的技术方案应伴有供全面评价的必要信息,包括设计计算、图纸、方法及原技术规范中未涉及的材料、工艺的规格,以及供选择方案的标价细目表和供选择方案的合同价格。

(四)只有对那些在基本报价基础上提供另外的财务、经济和技术好处的供选择方案,业主才在评标中给予考虑。

十六、标前会议

(一)建议投标者或其正式代表参加于 年 月 日 时在 举行的标前会议。

(二)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三)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XX公司。

(四)会议记录,包括提出的问题及答复的文本将迅速提供给与会者的全体索取了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

(五)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一)项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业主或其代理人XX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前会议记录来进行。

十七、标书格式和签字

(一)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一)规定的标书的一个原本和两个副本,并分别注明"原本"和"副本"。如果两者之间有不同,以原本为准。

(二)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应打字或用不能抹掉的墨水书就,并由一名或多名有权责成投标者遵守合同的人士签字。与标书一起应有一份书面委托书用以证明授权。写有条目和修订内容的每一页标书都要有在标书上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三)全套标书不应有改动、行间书写或涂抹的地方,除非按议程的指示或为改正投标者的错误,但这种情况下改正的地方应有在标书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四)每位投标者只能提交一份标书,不包括按条款下五提交的供选择方案。

投标者对一个合同只能投一次标。

十八、标书封缄和标记

(一)投标者应把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分别各装入一个内信封和一个外信封,且在信封上注明"原本"、"副本"。

(二)(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以下地址:

(XX公司地址)

(2)注明以下事项:

为建设合同工程投标 项目

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前打开

(三)内信封上应写明投标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标书误期的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四)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XX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业主或其代理人XX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十九、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一)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寄至XX公司。

(二)业主或其代理人可通过发布条款八规定的附录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业主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二十、逾期标书

XX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二十一、标书修改和撤销

(一)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予以撤销,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标通知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送达XX公司。

(二)投标者的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应按有关提交标书条款的规定准备、封缄、标记和发出。撤标通知可以通过电传、电报送达,但随后应提交一份有签名的确认件,且其邮戳上日期不能晚于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三)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四)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和标书有效期满之间的时间撤标将按条款十四的规定失去投标保证书。

开标和评标

二十二、开标

(一)业主或其代理XX公司将于 年 月 日 时在办公地点 当前出席会议的投标者代表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者代表应签到。

(二)按条款二十一提交了撤标通知的标书将不再打开。业主或其代理人将检查标书是否完整,是否提供了要求的投标保证书,文件是否签字以及是否有条理。

(三)在开标时将宣布投标者姓名、投标价格及修订、投标保证书、撤标通知(如果有)以及其他业主或其代理人认为适宜宣布的事项。

(四)业主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

二十三、过程保密

(一)在公开开标后,在向成功投标者授标前,有关对标书的检查、解释、评估及比较以及对授标的建议等信息不应让投标者或其他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士知晓。

(二)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业主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十四、对标书的解释

为了帮助检查、评价和比较标书,业主和XX公司可要求投标者就其标书作出解释,包括单位价格细目表。提出解释要求和相应在回答均应是书面的,或通过电传或电报进行。除非按条款二十六的规定,应要求对业主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教学计算错误进行更正,不得对价格或其他标书要素进行修改。

二十五、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一)在详细在评标前,业主和XX公司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二)符合要求的标书是符合投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格,而没有实质上的偏差或保留。实质偏差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管理有实质影响,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对合同中业主的权利和投标者的义务有实质性限制。纠正这样的偏差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投资者的竞争力有不公正的影响。

(三)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将业主和XX公司拒绝。

二十六、改正错误

(一)被判定实际符合要求的标书,将由业主检查是否有教学计算方面的错误。

以下错误将由业主改正:

(1)当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同时,以文字表示为准,除非文中明确以数字表示为准;

(2)当单价和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不同时,以单价报价为准,除非业主认为单价存在严重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为准,改正单价错误。

(二)业主可按上述步骤对标书所列数额错误进行更正,如此更正得到投标者的首肯,则对投标者有约束力。如果投标者认为更正的数额会给其造成困难,可撤标。不过撤标使投标者面临失去投标保证书的危险。

二十七、换算成一种货币

投标价格指应按一定比例以不同货币向投标者支付的款额。为了评价和比较标书,业主可把不同货币表示的数额(不包括临时费用,但包括加班费)以中国开标日人民币卖出价将其换算成人民币。

二十八、评价和比较标书

(一)业主和XX公司只评价和比较那些被判定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只对基本报价进行评比,对评价最低的标书授予合同。

(二)在评标中,业主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份标书的投标价格:

(1)按条款二十六改正错误;

(2)除去临时费用和相关条款。如果发生临时费用,计入工程量表中的偶发事件。应包括有竞争力的加班费用;

(3)换算成一种货币;

(4)按条款二十八(三),估加起动贷款费用;

(5)对在标书价格和上述调整中未得到反映的,其他数量变更、偏差或替代报价进行适当的调整;

(6)其他业主认为对执行合同、价格和支付有潜在巨大影响的因素,包括标书中不平衡、不现实的单价的作用。

(三)在评标中,每个投标者按条款十五(一)的规定要求的不同的起动贷款给业主造成的费用,按年贴息率9%计算,应加在投标者的投标价格上。

(四)业主和XX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更、偏差和替代报价的权利。超出投标文件要求的变更、偏差、替代报价和其他因素,或将给业主带来非主动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五)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六)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际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业主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按条款三十四提交的履约保X增加,使业主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二十九、国内投标者优惠

(一)国内投标者满足以下条件,即在评标过程中有资格享受7.5%的优惠:

(1)在中国注册;

(2)中国国民占有大部分所有权;

(3)不将超过50%的合同工程(按价格算)分包给外国投标者。

(二)国内及外国公司联合或合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有资格享受优惠:

(1)国内合伙人满足上述资格标准;

(2)根据安排,国内合伙人至少完成50%的合同工程(按价格算);

(3)没有外方参与,在技术或金融方面国内合伙人没有资格进行合同工程。

(三)实行优惠须遵守下列程序:

(1)在按条款二十八全面评标后,合乎要求的标书被分成下列几组:

甲组:国内投标者的标书,满足上述(一)的标准;和合资投标者的标书,满足上述(二)的标准;

乙组:其他投标者的标书。

(2)在进一步评估、比较中,相当于投标价格7.5%的数额(按条款二十八调整后)将被加在B组标书的投标价格上。

授标

三十、授标标准

按条款三十一,业主和XX公司将把合同交给标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且按条款二十八和二十九(如果适用)评价后价格最低的投标者,且该投标者有能力和资源来有效执行合同。业主和XX公司不保证报价最低或任何标书将被接受。

三十一、业主的权利

尽管有条款三十,业主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三十二、授标通知

(一)在业主规定的标书有效期结束前,业主将用电传或电报(事后用挂号信书面确认)通知成功的投标者其标书已被接受挂号信(合同条款中称作"接受证书")中应明确业主在考虑工程建设、完成及维修等因素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合同条款中称作"投标额")。

(二)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三)在成功投标者按条款三十四提交一份履约保X后,业主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三十三、签订合同

(一)在通知成功投标者后28天内,业主将寄去两份投标文件提供的协议,双方同意的规定已写入。

(二)收到协议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签字、封缄使协议生效,把两份都还给业主。业主签字协议生效后,还给承包人一份。

三十四、履约保X

(一)在收到接受证书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应按合同条款向业主提交一份保X,保证将执行合同。保X可以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也可使用其他业主接受的格式。

(二)如果成功投标者提交的是一份保X,则保X应由一家当地,或外国通过一家当地代理行,或投标者认为业主可接受的一家外国开具。

(三)如果保X采取债券方式,债券应由投标者认为业主可接受的债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发行。

(四)如果成功投标者未遵守条款三十三、三十四的要求,将构成充足理由使业主取消对其授标,投标者还将失去投标保证书。

在此情况下,业主可向其次的评价最低的投标者授标。如果没有其他投标者,可重新招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投标邀请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邀请函,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52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19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19_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618 字

+ 加入清单

委 托 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该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地 点:

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内容

总投资额:约 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中标价为人命币¥ 元,其中包括暂列金额:¥ 元。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国际工程招标说明书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说明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8798 字

+ 加入清单

国际工程招标说明书格式

日期:

合同投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世界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用于支付______项目的费用。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工程建筑、______等各种合同。所有依世界银行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都可参加招标。

二、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和服务。

三、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可从以下地址获得更多的信息,或参看招标文件:

中国A公司

(地址)

四、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从上述地址获得招标文件。

五、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_(时间)提交给A公司。

六、所有标书将在______(时间)当着投标者代表的面开标。

七、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业主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选定的国内承包人。

八、标前会议将在______(时间)______(地址)召开。

投标者须知

一、工程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

二、资金来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世界银行(以下简称IFI)申请一笔贷款,用以支付______工程。其中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此合同工程。只有应中国政府的要求,根据贷款协议的条件,IFI才会同意付款。除中国外,任何组织不能从贷款协议中获得权利或取得贷款。

(二)世行贷款只用于支付瑞士和与中国有商贸关系世行成员国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

(三)世行贷款不足的部分将由业主用中国政府提供的资金支付。

三、资金要求

(一)所有根据世行的“采购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均可投标。

(二)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上述具有资格的国家。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三)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四)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业主提供(一)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业主和中国A公司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建设构想细节。

(五)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六)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七)国内投标者、中外合作、合资投标者申请取得7.5%的优惠时,应按二十九条的要求提供证明合乎标准的材料。

四、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业主和其代理人中国A公司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五、现场参观

(一)建议投标者去工程现场参观,以便获得足够的信息准备标书,撰写合同。

现场参观费用由投标者自己承担。

(二)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将准备一份现场参观交通、食宿安排协议,在标前会议上向投标者宣布。详细情况在第十六条有规定。

(三)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将为投标者提供通行证,允许其到工程现场作安排。如果业主或其代理人因发放这样的通行证,造成投标者或其代理人、人员遭受人身侵害(致命或不致命)伤害,财产遗失或其他损害、开支时,业主或代理人不负责。

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内容

(一)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卷一投标者须知

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卷四图纸

(二)投标文件还包括按条款八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按条款十六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三)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四)项目承包人、生产者、供货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标文件,不要直接与中国A公司联系,应从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处获得。

(五)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返还。

(六)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七、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地址:(略)

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

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八、投标文件修正

(一)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业主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应回复潜在投标者的解释文件的要求,发布附录修改投标文件。

(二)附录将用邮件、电传或电报送达每个持有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这些文件对他们是有约束力的,潜在的投标者应即时用电传或电报告知A公司附录已收到。

(三)为了使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时间考虑附录文件,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可按条款十九的规定延长投标期限。

投标准备

九、标书文字

标书和投标者与业主及其代理人A公司之间的一切联络均使用英文。投标者标书中的一些辅助文件或小册子可使用另外的语言,但与投标有关的段落要有英语译文。在标书翻译时,以英文为准。

十、组成标书的文件

(一)投标者准备的标书应包括以下几部件:

(1)投标表格和附件(2)投标保证书(3)标价的工程量表(4)补充信息目录库(5)资格证明材料(6)(如果有)可供选择的报价(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应一律使用本文件卷三中的表格,工程量表和目录表。(除了按同样格式延长目录表和按条款十四(二)的规定使用可供选择的投标保证书格式)

(二)条款六(一)描述的投标文件和按条款八发出的附录均被视作标书的组成部分。不需签字和按条款十七、十八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期限到期前归还发行者,但不要与标书合在一处。

(三)投标者应随标书提交一份按合同条款第十四条要求的形式写就的初期计划。

(四)按合同规定可要求中标者讨论修改其计划。

十一、投标价格

(一)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合同包括条款一所述全部工程,以投标者提供的项目单价和总价为基础。

(二)无论工程量是否标明,投标者应对工程量表中的每项工程标明单价和总价。对单价和总价未标明的项目,在建设中业主不予以支付,其价格视作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其他的单价、总价中。

(三)在提交标书前28天承包人应付的关税、税收和其他税负应包括在单价和总价及投标总价中。业主在对标书进行评估、比较时,也应如此考虑。

(四)根据合同条款,投标者提出的单价和总价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调整。

投标者应完成表三——价格调整条款——并按合同条款的要求与投书一起提供这样的配套文件。

十二、投标和支付货币

(一)投标者应以人民币对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投标者以其他货币支付中国以外提供的工程投入(称作“外币需求”),要在表一外币需求中写明投标价格的百分之几(不包括临时款项)将用于这样的外币支出,无论(1)全部用投标者所在国货币或其任选货币;(2)全部用美元。如果投标者在一部分外币需求中使用除(1)(2)以外的货币,且希望业主以同种货币付款,则应写明其在投标价格中的百分比。这一比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在合同条款换算和计算投标价格时,占不同比率的各种货币按下条规定的汇率进行换算。

(二)投标者用以兑换货币的汇率为提交标书最后日期前30天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官方卖出价。如果某种货币的汇率未公布,投标者应提供汇率并说明其来源。

投标准备中使用的汇率适用于合同期的支付。

(三)投标者应在表一(A)外币与当地货币需求及附录中详细说明需要的外币和当地货币数量。投标者应说明如何使用这些货币,用于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外币

(1)工程直接雇用的外籍人员;

(2)外籍人员的社会收费、保险金和医疗费用及其往来中国的旅行费;

(3)工程需要进口的临时或永久性材料;

(4)工程所需设备的折旧,包括备件;

(5)进口设备、材料及备件的保险费和运费;

(6)一般管理费用,国外发生费用当地货币

(1)当地劳力;

(2)当地采购材料;

(3)其他服务;

(4)一般管理费用,国内发生费用。

(四)业主可以要求投标者说明其外币需求的情况,提供证明,证明其单位价格和表一中所需部分是合理的。

(五)投标者应在表二写明预计合同支付款额,且在表中附上工程进行过程中预计的工作量。

十三、标书效力

(一)从特定的投标结束期起6个月内投标书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二)在特殊条件下,在原标书有效期结束前,业主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标者延长其标书有效期。业主的要求和投标者的答复均应是书面的,或采用电传、电报形式。投标者可以拒绝这样的要求,且不会因此失去其投标保函。答应这样要求的投标者不得改动其标书,但被要求顺延其投标保函有效期。条款十四中有关投标保函的返还和失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延长期。

十四、(一)投标者应随其标书提交一份人民币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投标价格的2%。

(二)投标保函根据投标者的意愿,可采用以下机构开立的担保支票、银行汇票、不可撤销信用证或保函的形式:

(1)中国银行;

(2)中国银行的任何境外代理行;

(3)在中国经营的其他中国、外国银行;

(4)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前即肯定A公司可接受的其他外国银行。

保函还可以是保险公司或同地的债券公司的付款保证书。银行保函和付款保证书必须采用本文件包括的样本形式;其他形式须事先得到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的同意。信用证、银行保函和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比标书有效期长一个月。

(三)如果投标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则应相应地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延长到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一个月。

(四)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标保函的标书都将被A公司拒绝。

(五)不成功的标书的投标保函将尽快返还,不得迟于标书有效期结束后三十天。

(六)成功的投标者的投标保函将在其开始进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约保函后返还。

(七)投标保函在下列情况将失去:

(1)投标者在标书有效期内撤标;或(2)成功的投标者未签约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约保函。

十五、供选择的方案

(一)投标者可提供一份完全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基本标书。根据自己的意愿,投标者还可在以下几项上在基本标书之外提出供选择的方案:

(1)起动贷款

在开始建设工程前,提供无息贷款,可相当于投标价格的10%。业主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存款按条款二十八计算。

(二)在基本标书之外还可提出供选择的方案。为了在评标中把供选择的方案考虑在内,每一方案应伴有价格细目表,说明与提交给业主的基本投标价格相比投标者估计会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将对基本报价给予比较、评估。评价最低的投标者的供选择方案将得到考虑。如果供选择方案是业主可接受的,将写入合同。未标价或未提供足够细节的供选择方案不予接受。

(三)供选择的技术方案应伴有供全面评价的必要信息,包括设计计算、图纸、方法及原技术规范中未涉及的材料、工艺的规格,以及供选择方案的标价细目表和供选择方案的合同价格。

(四)只有对那些在基本报价基础上提供另外的财务、经济和技术好处的供选择方案,业主才在评标中给予考虑。

十六、标前会议

(一)建议投标者或其正式代表参加于____年__月__日_____时在_____举行的标前会议。

(二)会议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问题,并使投标者有机会检查现场的情况。

(三)投标者书面或通过电传、电报提出的问题要求在会议前一周到达A公司。

(四)会议记录,包括提出的问题及答复的文本将迅速提供给与会者的全体索取了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

(五)如果根据标前会议,要对条款六(一)项所列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应由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过发行条款八规定的附录来进行,而不能通过标前会议记录来进行。

十七、标书格式和签字

(一)投标者应准备条款十(一)规定的标书的一个原本和两个副本,并分别注明“原本”和“副本”。如果两者之间有不同,以原本为准。

(二)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应打字或用不能抹掉的墨水书就,并由一名或多名有权责成投标者遵守合同的人士签字。与标书一起应有一份书面委托书用以证明授权。写有条目和修订内容的每一页标书都要有在标书上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三)全套标书不应有改动、行间书写或涂抹的地方,除非按议程的指示或为改正投标者的错误,但这种情况下改正的地方应有在标书签字人士的缩写签名。

(四)每位投标者只能提交一份标书,不包括按条款下五提交的供选择方案。

投标者对一个合同只能投一次标。

十八、标书封缄和标记

(一)投标者应把标书原本和两个副本分别各装入一个内信封和一个外信封,且在信封上注明“原本”、“副本”。

(二)(1)内外信封均应注明以下地址:

(A公司地址)

(2)注明以下事项:

为建设合同工程投标_______项目

请勿在___年__月__日__时前打开

(三)内信封上应写明投标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标书误期的情况下不用打开即可退回投标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标者的信息。

(四)如果外信封未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一旦标书被错误处置或提前打开,A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提前打开的标书将被业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拒绝,予以退回。

十九、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一)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_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寄至A公司。

(二)业主或其代理人可通过发布条款八规定的附录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业主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二十、逾期标书

A公司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之后收到的标书都将不被打开,退回投标者。

二十一、标书修改和撤销

(一)投标者在提交标书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予以撤销,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标通知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送达A公司。

(二)投标者的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应按有关提交标书条款的规定准备、封缄、标记和发出。撤标通知可以通过电传、电报送达,但随后应提交一份有签名的确认件,且其邮戳上日期不能晚于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三)按条款二十四的规定,任何标书在最后期限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四)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和标书有效期满之间的时间撤标将按条款十四的规定失去投标保证书。

开标和评标

二十二、开标

(一)业主或其代理A公司将于___年__月__日__时在办公地点______当前出席会议的投标者代表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者代表应签到。

(二)按条款二十一提交了撤标通知的标书将不再打开。业主或其代理人将检查标书是否完整,是否提供了要求的投标保证书,文件是否签字以及是否有条理。

(三)在开标时将宣布投标者姓名、投标价格及修订、投标保证书、撤标通知(如果有)以及其他业主或其代理人认为适宜宣布的事项。

(四)业主或其代理人将根据自己的记录准备开标会议记录,并将尽快与评标报告一起递交世界银行。

二十三、过程保密

(一)在公开开标后,在向成功投标者授标前,有关对标书的检查、解释、评估及比较以及对授标的建议等信息不应让投标者或其他与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士知晓。

(二)如果投标者试图在此过程中对业主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十四、对标书的解释

为了帮助检查、评价和比较标书,业主和A公司可要求投标者就其标书作出解释,包括单位价格细目表。提出解释要求和相应在回答均应是书面的,或通过电传或电报进行。除非按条款二十六的规定,应要求对业主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教学计算错误进行更正,不得对价格或其他标书要素进行修改。

二十五、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一)在详细在评标前,业主和A公司将判定每份标书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

(二)符合要求的标书是符合投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格,而没有实质上的偏差或保留。实质偏差是指对工程的范围、质量、管理有实质影响,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对合同中业主的权利和投标者的义务有实质性限制。纠正这样的偏差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标书的投资者的竞争力有不公正的影响。

(三)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将业主和A公司拒绝。

二十六、改正错误

(一)被判定实际符合要求的标书,将由业主检查是否有教学计算方面的错误。

以下错误将由业主改正:

(1)当数字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同时,以文字表示为准,除非文中明确以数字表示为准;

(2)当单价和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到的总价不同时,以单价报价为准,除非业主认为单价存在严重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总价报价为准,改正单价错误。

(二)业主可按上述步骤对标书所列数额错误进行更正,如此更正得到投标者的首肯,则对投标者有约束力。如果投标者认为更正的数额会给其造成困难,可撤标。不过撤标使投标者面临失去投标保证书的危险。

二十七、换算成一种货币

投标价格指应按一定比例以不同货币向投标者支付的款额。为了评价和比较标书,业主可把不同货币表示的数额(不包括临时费用,但包括加班费)以中国银行开标日人民币卖出价将其换算成人民币。

二十八、评价和比较标书

(一)业主和A公司只评价和比较那些被判定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标书。只对基本报价进行评比,对评价最低的标书授予合同。

(二)在评标中,业主通过下列对报价的调整,确定每份标书的投标价格:

(1)按条款二十六改正错误;

(2)除去临时费用和相关条款。如果发生临时费用,计入工程量表中的偶发事件。应包括有竞争力的加班费用;

(3)换算成一种货币;

(4)按条款二十八(三),估加起动贷款费用;

(5)对在标书价格和上述调整中未得到反映的,其他数量变更、偏差或替代报价进行适当的调整;

(6)其他业主认为对执行合同、价格和支付有潜在巨大影响的因素,包括标书中不平衡、不现实的单价的作用。

(三)在评标中,每个投标者按条款十五(一)的规定要求的不同的起动贷款给业主造成的费用,按年贴息率9%计算,应加在投标者的投标价格上。

(四)业主和A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更、偏差和替代报价的权利。超出投标文件要求的变更、偏差、替代报价和其他因素,或将给业主带来非主动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五)在合同执行期内适用的价格调整条款在评标中不予以考虑。

(六)如果成功投标者的报价与工程师对合同工程所需实际费用的估计相差很远,业主将要求成功投标者自己承担费用,把按条款三十四提交的履约保函增加,使业主能避免成功投标者今后在执行合同中因错误引起的损失。

二十九、国内投标者优惠

(一)国内投标者满足以下条件,即在评标过程中有资格享受7.5%的优惠:

(1)在中国注册;

(2)中国国民占有大部分所有权;

(3)不将超过50%的合同工程(按价格算)分包给外国投标者。

(二)国内及外国公司联合或合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有资格享受优惠:

(1)国内合伙人满足上述资格标准;

(2)根据安排,国内合伙人至少完成50%的合同工程(按价格算);

(3)没有外方参与,在技术或金融方面国内合伙人没有资格进行合同工程。

(三)实行优惠须遵守下列程序:

(1)在按条款二十八全面评标后,合乎要求的标书被分成下列几组:

甲组:国内投标者的标书,满足上述(一)的标准;和合资投标者的标书,满足上述(二)的标准;

乙组:其他投标者的标书。

(2)在进一步评估、比较中,相当于投标价格7.5%的数额(按条款二十八调整后)将被加在B组标书的投标价格上。

授标

三十、授标标准

按条款三十一,业主和A公司将把合同交给标书符合投标文件的要求,且按条款二十八和二十九(如果适用)评价后价格最低的投标者,且该投标者有能力和资源来有效执行合同。业主和A公司不保证报价最低或任何标书将被接受。

三十一、业主的权利

尽管有条款三十,业主保留以下权利:接受或拒绝任何标书;在授标前任何时候取消招标,拒绝所有标书,且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者不负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告知投标者他的行为动机。

三十二、授标通知

(一)在业主规定的标书有效期结束前,业主将用电传或电报(事后用挂号信书面确认)通知成功的投标者其标书已被接受挂号信(合同条款中称作“接受证书”)中应明确业主在考虑工程建设、完成及维修等因素后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合同条款中称作“投标额”)。

(二)授标通知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三)在成功投标者按条款三十四提交一份履约保函后,业主立即通知其他投标者他们的投标不成功。

三十三、签订合同

(一)在通知成功投标者后28天内,业主将寄去两份投标文件提供的协议,双方同意的规定已写入。

(二)收到协议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签字、封缄使协议生效,把两份都还给业主。业主签字协议生效后,还给承包人一份。

三十四、履约保函

(一)在收到接受证书后28天内,成功投标者应按合同条款向业主提交一份保函,保证将执行合同。保函可以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也可使用其他业主接受的格式。

(二)如果成功投标者提交的是一份银行保函,则保函应由一家当地银行,或外国银行通过一家当地代理行,或投标者认为业主可接受的一家外国银行开具。

(三)如果保函采取债券方式,债券应由投标者认为业主可接受的债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发行。

(四)如果成功投标者未遵守条款三十三、三十四的要求,将构成充足理由使业主取消对其授标,投标者还将失去投标保证书。

在此情况下,业主可向其次的评价最低的投标者授标。如果没有其他投标者,可重新招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滑坡治理工程联合投标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395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获取_______滑坡治理工程的施工任务,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滑坡治理工程。

1.2 工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

1.3 施工内容:该标段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即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承建的所有工程量以及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变更工程量。

第二条 承包方式

2.1 中标完成后,实行现场施工总承包。由乙方组织施工队伍,在甲方管理指导下,完成所签订施工任务。乙方作为甲方下属的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2.2 甲方委派4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名,指定由________担任,财务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现场安质人员1名)参与现场管理,并成立组织机构。该组织机构全权代表甲方行使为施工和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权利、义务和责任。

2.3 乙方完成该项目施工内容的工程造价m为以最终甲方与业主的工程次算价作为基数a,其中①扣除甲方管理费b=5%×t;②甲方上缴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费c=3.0%×a(提取系数3%暂定,最终确定系数以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收取甲方比例为标准);

即:m=abc

m即为乙方与甲方的工程结算总价。

2.4 项目部费用

2.4.1 项目部4人的工资由乙方承担:

工资按4500元/月·人包干计算,工资基金费用由甲方缴纳。

2.4.2 办公费、差旅费、项目部经营费、固定资产折费、收尾费、广告宣传费等一切与该项目施工管理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4.3 乙方与甲方的工程结算总价已包括乙方为完成上述施工任务所投入的机械设备、试验设备、材料、工具、水电费、人力、利润、劳保、税金、保险、风险及协议双方明示或昭示的费用和其他一切需投入费用及应获得的相应报酬。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4.4 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上述计提比例用各项费用。

第三条 工期与工程进度

3.1 按业主要求工期按期完成。

3.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计划和每周下达的施工任务精心组织施工,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施工组织安排,确保协议工期的实现。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精心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使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0%以上。

4.2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质量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乙方同样有权要求甲方更换管理人员以确保工程质量。

4.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施工全过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同时也必须接受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相关检员的监督与检查。

4.4 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5 所有单项工程质量检验、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按业主合同要求执行,但不得低于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标准。

第五条 协作和配合

5.1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协议执行期内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协商处理。

5.2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应作好所管各班组的联系和配合,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干扰,减少不必要损失。

5.3 乙方承诺:对于施工过程中,工序作业时间,次序临时调整,工艺交叉平行作业干扰,气候影响等多发常见现象和突出性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失等,都是乙方应考虑的风险。

第六条 验工与计价

6.1 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在银行开设共同账户,财务负责人印章及单位负责人印章由甲方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乙方保管。

6.2 甲方在每次中期计量(支付)后,视建设单位资金拨付情况,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作为计量依据,甲方按合同比例计提后支付给乙方。

6.3 甲方在中间计量支付中按建设单位所扣除持保金数额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中按比例扣除,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建设单位向甲方退回的质保金数额按比例支付给乙方。

6.4 甲方给乙方拨付验工计价款时,乙方必须具备完备的手续,同时持协议书,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其财务手续的委托人必须是与合同书明确一致的乙方授权代表,并持委托书。甲方给乙方拨付验工计价款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付款时间,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民工工资支付拖延,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5 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须办理初步结算手续,凭末次计量单及结算签单和协议书进行末次债权债务清算,办理退场手续。验工计量余款甲方视业主资金拨付实际情况按比例支付,不计利息。

第七条 材料设备

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自行承担。工程所需材料的质量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才能使用。材料的质量最终由乙方保证,甲方不承担其质量不合格的责任。乙方若需甲方帮助提供材料,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对乙方的工程计价中扣除。

第八条 甲方责任

8.1 投标过程中以“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编制标书,并输一切投标及中标后与业主的有关事项。

8.2 在施工前,为乙方提供技术图纸和其他有关资料,并配合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8.3 甲方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履约保函。

第九条 乙方责任

9.1 搞好公共关系,协助投标,确保中标。

9.2 根据本工程工期、工程数量及各项协议条款,乙方必须按协议条款及时组织足够的施工队伍和施工机械进场,保证开工后形成均衡生产能力。

9.3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监理规定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等部门检查、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其所发生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自检体系,配备相应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如自己无法完成的检验实验,经监理批准后可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检测,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工伤、周围建筑物的损坏,安全事故等,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施工过程中,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环保合同》,《施工保通合同》做好环保及保通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合同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

9.7 使用爆炸品、易燃品按安全规定执行,并接受甲方及当地职能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9.8 乙方签约的负责人必须长期坚持在现场管理,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工地时,必须事先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同时要妥善安排现场管理事宜。

9.10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及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名义从事与该项目无关的各种活动。否则,互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 乙方必须为其下属人员输社会事业保险和人身保险。由于此条违约所造成的后果均同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安全与文明施工

10.1 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宣传,并按本协议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工程特点,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避免作废事故。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管理不严、安全防护意识差以及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处罚。

10.2 为保障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标识牌,并安排安全责任员现场指挥,费用由乙方自理。

10.3 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形象,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现违规者,甲方将给予违章罚款,屡教不改,无纠正效果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当事人清退出场。

10.4 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并报甲方安质部门存档。

10.5 乙方必须加强运输管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工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10天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1 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第一次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整改无效果,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警告;同时给予乙方5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11.1.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维修,返工、警告仍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

11.1.3 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标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由此对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1.4 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11.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有权收回工程,勒令其退场,同时处以乙方已完工验工计价总额2%的罚款,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损失。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

乙方向甲方交纳30万元整保证金,如乙方无上述违约情况,甲方在工程交工验收后15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金

按业主要求办理。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在正常履约条件下,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双方办理末次清算后本合同关系终止。财务结算后若有剩余资金则转化为债权、债务关系,不计利息。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2024建筑工程招标工作总结_招标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933 字

+ 加入清单

2014建筑工程招标工作总结

本人近期参与了一个x项目的投标,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以及整个团队的辛勤工作下,该项目投标工作已经由五进二,进入了最后一轮,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以下,我从投标启动,设计与设计管理,团队建设,标书准备,报价管理几方面,谈谈自己的感受与看法。

1.投标启动

xx年9月5号,收到招标文件,项目投标工作启动,根据客户的招标要求,承揽商应于xx年10月18号递交标书。那么不扣除中间的假期,仅有43个工作日,对于一个建造面积约5万平米的半导体厂房,时间非常紧张,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样一个投标任务,项目投标的启动显得尤为重要,这儿介绍大概的思路与体会:

1. 在资格预审期间,应该确定我们的目标,即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锻炼队伍?是为了配合其他公司?寻找新的发展方向?还是为了拿下项目?如果是第四个目的,那么,我们的关系应做到项目执行的最高层,否则,难以成功。

2. 拿到标书后,用两天时间,粗略了解招标文件,捋出思路,并将招标文件按照合同条件,设计要求,投标要求,参考文件分类;如果是英文招标文件,应同时将其翻译为中文。

3. 投标启动会议,概括介绍招标文件,并发布一个详细而客观的计划,勾勒出重要节点,指明方向,并对团队形成压力。

4. 将招标文件按类别分发给团队中相关责任人,要求每个责任人透彻了解本人工作范围内的招标文件;投标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尤其是投标负责人应全盘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随时将相关补充信息发给相关责任人。

5. 请合作单位负责人配合做好安抚,动员及推动工作,让项目团队参与成员放下包袱,开动机器。

6. 将投标团队名单和联系办法,投标阶段计划书,通过email发给公司费用控制部和材料部。

对于本次项目启动工作,总体上我们的线路清晰,目标清楚,但是也出现了如下几点问题:

a)招标文件翻译安排滞后,导致设计师在对标书理解不透彻地情况下,仓促开始,设计建议方向把握不准,迷失重点;所以,在以后的 项目投标中,应在拿到标书的第一时间,将关于设计的招标要求翻译成中文。

b)必须通读并吃透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在宏观上把握业主的要求。本项目投标时,在以下方面有待提高——信息的完整性,需将招标文件中比较离散的信息,收集归类,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854 字

+ 加入清单

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4.1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共9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42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共35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975 字

+ 加入清单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 或 转 账 ,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