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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比例高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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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的抵押担保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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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现值为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法偿还。首期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期还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六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七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的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1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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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际借款合同附件参考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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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借款合同附件参考

×××公司,借款人

×地联邦首都里德街100号

电传:____

传真____

×××银行,代理行

纽约100015,纽约市华尔街

电传:____

传真____

(银行名称)

------

_____

_____

电传:____

传真____

各行:(银行名称)

------

____

____

电传:____

传真____

附录2

本票格式

本票

____美元 19__,__

×××公司谨此无条件地允诺,根据____的指示,于19__年__月__日在____以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支付____的数额。

出具人放弃与本合同有关的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绝承兑证书和通知的义务。

×××公司

签字人:____

职务:____

附录3

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根据1982条3月29日借款合同第8.1条(1)项(以下简称“合同”)规定,对×××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借款人证明:

(1)附件1至____是借款人的章程以及下列文件真实而正确的副本:借款人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而作出的所有决议和其它决定,借款人为签署和提交有关本合同以及借款人履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所有其它文件,所有上述文件和决定具有完全的效力。

(2)附件____至____是证明合同第9.1条(4)项的文件真实而正确的副本。

(3)代表借款人签署本合同或代表借款人签署与本借款合同有关的任何其它文件(除证明书以外)的各人的姓名、职务以及签名式样宣布如下,上述各人在该日任职并得到正式授权。

姓名和职务 签名式样

----- ----

_____ ____

_____ ____

_____ ____

(4)除非借款人在贷款支付之前通知代理行本合同有任何变化,否则,代理行和各行得在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得始终继续信赖本证书,如同本证书每一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本证书已于19××年×月×日签署,以资证明。

×××公司

签名:____

(名字和职务以印刷体定)

附录4

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19××年×月×日

×××

及本合同规定为银行的

若干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

转交:

纽约100015,纽约市

华尔街×××银行(作为代理行)

敬启者:

作为×××公司(借款人)的律师,我已经审查了关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简称合同)的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满意的副本。合同规定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以及

3.其它我认为作为意见书的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它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意见限于根据×地法律及其政治分支机构产生的问题,我并不想对根据其它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

本文所使用的全部术语,其定义见于合同,在此不另作定义。

根据前述事项,我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并有权拥有自己的财产,从事目前从事的营业并进行借款合同中规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经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合同的其它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合同已由借款人正式签署并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该条款,可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没有发生或没有继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或由于发出通知或时间届满,或由于两者而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借款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对所借款项或提供信贷的义务或保证,而在贷款时并没有发生违约事件。

6.借款人或作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条款,不要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债权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据的签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履行,或本合同预定的交易的进行。上述签署、提交、履行和进行不会违反任何对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或其财产适用的判决、命令、法律法规或条例或构成不履行行为。

7.目前没有尚未结案的,或据我所知,也没有或将提起的诉讼或审理程序,此类诉讼案件或审理程序,一旦败诉可能对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据项下义务的能力,或影响本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力。

8.除了在本公司第10.6条但书所指的留置权类型,借款人对其财产拥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权,财产上没有一切留置权和其他抵押权。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与其所借款项或发放信贷的所有其它义务,至少应该按平等比例排列次序。

9.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由×地或×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或登记税款及其它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的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缴任何性质的税款。

10.无论借款人或是财产均无权以主权或其它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11.根据×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管辖。

12.合同当事人选择纽约州法律作为管辖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通知代理行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前,你和你的顾问可以从本日起到贷款支付之时(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____谨上。

附录5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格式

19××年×月×日

××××

及本合同规定为银行的

若干其它银行和金额机构

转交××银行

纽约100015,纽约市

华尔街×××银行(作为代理行)

敬启者:

我们作为您关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的专门律师。该合同规定向×××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义而不在本文定义的所有术语具有其在合同中赋予的意义。

作为专门聘请律师,我们已经审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以下简称票据);

3.根据本合同第8.1条(2)项提交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即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4.根据本合同第8.1条(4)项提交的×××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书(即纽约律师意见书);

5.我们认为作为本意见书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限于根据×地法律发生的问题。我们不想对根据任何其它管辖地法律产生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我们信赖关于与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相关的纽约法律事宜的纽约律师意见书。经你们允许,我们已经假定所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

我们对我们的意见书陈述的事宜是就我们所知,未作专门调查,而信赖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人的律师意见书。

根据前述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借款人是根据×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权从事合同规定的交易,而且就我们所知,有权拥有其财产并从事其目前从事的营业。

2.借款人已采取了为授权签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签署与提交的有关本合同的其它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据项下的义务以及进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动。

3.本合同已经借款人正式签署和提交,票据在借款人正在签署和提交后均构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根据其各自条款可以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付、改组及类似法律的规定。

4.为批准贷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据的有效性或对借款人的执行所规定的任何种类的政府授权和行动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据的签署和提交免于缴纳由×地或×地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机关征收的任何印花税款或登记税款及其它费用,不需要从合同或票据项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的税款。

6.无论借款人或是其财产均无权以主权或其它事由就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诉讼或审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辖,在判决前后不受扣押或执行的豁免权。

7.根据×地法律,借款人有权并已根据本合同,合法、正当、有效和不可撤销地接受纽约州法院以及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管辖。

8.合同当事人选择纽约州法律作为管辖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们贷款支付之时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之前,你们可以从本日起到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____谨上

附录6

代理人及各行特聘的纽约律师意见书格式

19××年×月×日

-- - -

××××

----

及本合同规定为银行的

若干其它银行和

金额机构,

转交×××银行

纽约100015,纽约市,

华尔街×××银行(作为代理行)

敬启者:

我们作为你们关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的专门聘请的律师。该合同规定向×××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总额为5000万美元的贷款。这里使所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义而不在本文定义的所有术语具有合同中赋予的意义。

在形成本文表示的意见时,我们已经审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经证明或认定的令我们满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据本合同提交作为合同附录2的本票格式,

3.根据合同第8.1条(2)项提交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即“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4.根据合同第8.1条(3)项提交的当地律师意见书(即“当地律师意见书”)

5.作为本文所发表的意见的根据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文件。

本意见书所表示的意见限于按照纽约州和美国的法律产生的问题。我们信赖有关本文所示意见的×地法律事宜的当地律师意见书和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我们对此没有作独立调查。我们已经假定但未经认定并且尚未证实已审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签名是真实的。

基于前述事项,对于法律进行我们认为适当的调查后,兹通知,除下述指明的以外,我们认为本合同是,而票据则在借款人签署并提交时是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根据纽约州法律的各自条款,可以对借款人执行。但须依照适用于破产、无力偿付、延期偿还及一般地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以及衡平法的一般原则(不论是按照衡平法或法律的审理程序要求执行)。

我们认为,纽约州法院将确认纽约州的法律为管辖、释义和解释的法律。

除非在我们贷款支付之时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见书有任何变化之前,我们可以从本日起到贷款支付之日(包括该日在内)的所有时间内信赖本意见书,如同本意见书每一次都在当日作出,并提交。

我们仅为你们利益提供本意见书。本信件不得利用、流转、引用或用于任何其它目的。

____谨上。

附录7

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

2019年×月×日

×××

及在合同中规定为银行的

若干其它银行及金额机构

转交

纽约100015,纽约市

华尔街×××银行(作为代理人)

敬启者:

2019年3月39日,×××公司(借款人)、×××银行(代理人)有其他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我们已被不可撤销地指定为借款人收受传票或其它法律传唤文件的代理人。我们在此不可撤销地接受该指定。

谨上

×××信箱

签字人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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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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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参考格式)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中国分行印制

中国小额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城卡卡号:____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具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资格的中国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机构);

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各分支机构取得消费贷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请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向甲方发放小额信用消费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币别)?万?仟?佰?拾?元?角?分。

-------------------

第二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借款利率为(月/年)息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不变。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贷款的适用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信用消费贷款可用于正常消费及劳务等费用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在中国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后由甲方用于消费。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还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法,贷款到期后,甲方应按约定将贷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账户,并授权甲方将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划扣。若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法,甲方授权乙方在每个还款期规定时间自动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中扣除还款本息。

第八条?提前还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允许甲方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还款承担费。

第九条?展期贷款处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应于还款到期日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展期申请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乙方有权对展期贷款加收利息及罚息。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乙方身份证影印件、购物发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及合同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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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双方短期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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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

抵押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百分之二即:__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还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十条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元。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贷款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抵押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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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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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传真:______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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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内部借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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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向集团申请资金,经集团批准,由乙方借款给甲方,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从_____年 月 日至_____年 月 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结息_____ 确定借款月利率_____ 。

资金占用费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单》给甲方,甲方借以计提资金占用费。

第五条 还款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第六条 逾期

甲方无法按时归还借款的,集团可以按以下标准提高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利率,同时由集团加收额外管理费。

逾期期限:

调高幅度:

额外管理费(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计算):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提交集团财务管理部协调解决。

第八条 适用对象

本合同适用于经集团批准的资金申请借款,签订双方应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本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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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双方短期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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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 仟______元(¥:________ )。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按_____结息。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将款项以现金交付乙方使用。

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月,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前全部结清。

七、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2、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

八、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保证人:

乙方:

保证人:

证明人: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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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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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预计用款为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五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与银行规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七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第八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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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汽车借款及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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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一辆,排量:_______,颜色: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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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打包贷款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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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打包贷款合同

重要提示

借款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贷款人予以说明。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打包贷款额度,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额度”,指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可能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余额的最高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的最高额(一次性额度下),该额度根据合同约定可以是循环额度或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或可多次使用)。

“循环额度”,指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贷款余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

“一次性额度”,指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一次性或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累计提用的贷款总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

“贷款余额”,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取得且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之和。

“额度余额”,指额度扣减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后的金额。

“授信期限”,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期限,属于贷款的发生期间而非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指双方在相应的《交通银行打包贷款额度使用申请书》(以下简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确定的每笔贷款的期限。

“打包贷款”,指为支持借款人在国际贸易项下作为出口商备货出运,应借款人的申请,贷款人根据其提交的符合条件的正本信用证和全部修改件(若有)以及对应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向其提供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商品备货、备料、生产、加工和装运的专项贸易融资。

“银行工作日”、“工作日”,指贷款人所在地的银行对公业务的开门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节假日调整而营业的除外)。放款日、还款日、付息日和到期日等义务履行日遇非银行工作日的,相应顺延至后一银行工作日。

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__〕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中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条 额度的使用

2.1、借款人需使用额度时,应至少提前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额度使用申请书》,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2、额度的每次使用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为前提:

(1)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未超过额度;

(2)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额度余额;

(3)申请日和放款日在授信期限内;

(4)贷款期限和贷款的到期日符合本合同约定;

(5)申请的贷款用途限于打包贷款;

(6)提交申请贷款所对应的信用证及其修改(如有)正本,信用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a.开证行为贷款人的代理行;

b.信用证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c.信用证项下受益人为借款人;

d.信用证中没有限制他行议付或其他不利于收汇的软条款;

e. 信用证应为交通银行的任一分支机构通知的信用证;

f. 信用证开证行/保兑行资信状况良好,所在国家/地区政治、经济状况稳定;

g. 信用证条款和出口合同/订单要素应当一致,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双方名称、商品、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

(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且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及/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设立并持续有效;

(8)借款人已办妥申请贷款时依法必须办理和贷款人要求办理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手续且该些手续持续有效;

(9)在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0)借款人的申请符合贷款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11)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12)贷款的支付方式符合本合同约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同意支付;

(13)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指定专门的资金回笼账户并签署了账户管理协议。

▲▲2.3、贷款人同意发放贷款的,最终放款信息以《额度使用申请书》银行打印栏内容为准。《额度使用申请书》代作《借款凭证》。

▲▲2.4、《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的币种与额度币种不一致的,仅为确定额度余额的目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每日日始的汇率折算,若没有可直接适用的汇率,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合理方式确定的汇率折算。

▲▲2.5、借款人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后,在担保人提供贷款人接受的其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前,贷款人有权暂停或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

第三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3.1、确定利率的基本规则

3.1.1、利率由双方在每次使用额度时协商后在《额度使用申请书》内约定。除非双方在《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具体数值的利率,每次贷款的具体利率将根据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基准利率种类、基准利率适用日期、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利率浮动规则、利率浮动周期、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及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如需)确定。

3.1.2、“基准利率”种类及定义:

(1)“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2)交通银行LPR报价,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

(3) LPR报价平均利率,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

3.1.3、币种为人民币的,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币种为港币、英镑和澳大利亚元的,日利率=年利率/365;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以及贷款人接受的其他外币币种的,日利率=年利率/360。

▲▲3.2、放款利率

每笔贷款放款时的贷款利率在约定的“基准利率适用日期”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确定。以《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基准利率适用日期为T日,用于确定该笔贷款放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3、利率的调整

3.3.1、《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固定利率的,该笔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均执行所记载的利率。

▲▲3.3.2、《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浮动利率的,该笔贷款按《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利率浮动规则、利率浮动周期、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及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如需)确定贷款利率调整日,自贷款利率调整日起适用调整后的利率。

3.3.2.1、贷款期限内遇基准利率调整的,按“利率浮动规则”处选择的“按贷款入账日浮动”或“特定起始日浮动”,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调整的周期。利率浮动周期空栏填写利率浮动的周期数,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可以选择按日或者按月。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1”,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日”,则以基准利率调整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值填“3”,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日”,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3天的当天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1”,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月”,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1个月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3”,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月”,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3个月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依此类推。

3.3.2.2、贷款利率调整日的贷款利率在贷款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基础上确定,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不变(双方协商一致调整上下浮幅度或加减点数值的除外)。以“贷款利率调整日”为T日,用于确定调整后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3.3、基准利率选择“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如遇调整后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浮动利率或取消基准利率的,双方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人民银行调整日起超过1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基准利率选择“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如相关基准利率根据监管要求被取消或相应发布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停止发布该基准利率的,双方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相关基准利率被取消或停止发布日起超过1个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

▲▲3.3.4、双方可在每个贷款利率调整日经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贷款利率的加减点数值/上下浮幅度。

3.4、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自逾期或挪用之日(含)起,计至本息清偿之日(不含))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100 %。浮动利率贷款遇基准利率调整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各笔贷款适用的罚息利率,自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3.5、利息的计算

3.5.1、正常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占用天数。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含)计算至到期日(不含),到期日为非工作日时顺延,顺延期间计入占用天数,仍按本合同约定计息。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还款的,占用天数计至提前还款日。

如遇计算出的利息小数点后位数较多的情况,贷款人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6、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相应利率档次不调整,仍按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

3.7、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的确定、利率的调整、逾期及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以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为准。

第四条 贷款的支付

4.1、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如是开立在贷款人处的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仅用于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对外支付,只出售“结算业务申请书”凭证,不可以办理支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不得用于其他结算。借款人自主支付办理贷款资金划拨时,必须在开户网点柜面办理。该账户的存款利息计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4.2、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用贷款时,应明确支付方式(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每次提款只能采用一种支付方式。

4.3、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受托支付委托书,在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后,直接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单笔付款金额超过自主支付限额或符合第19.3约定条件之一的,应采用贷款受托支付方式。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额度使用申请书、相应的受托支付委托书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发票和收货单据等交易材料),明确提用贷款的金额及付款的对象和金额,提用贷款的金额应与需付款的总额相等。

▲▲借款人拟进行的支付不符合本合同或相应的商务合同约定或有其他瑕疵的,贷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并退回借款人提交的受托支付委托书。

▲▲贷款人同意支付的,如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有误而无法对外支付或发生支付退款的,借款人须在贷款人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载有正确信息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因此导致支付延迟或不成功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4.4、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额度使用申请书、资金使用说明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借款人应按时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须配合贷款人的核查。

第五条 贷款的偿还

5.1、借款人应按相应的《额度使用申请书》所记载的还款日期和金额还款。

▲▲5.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提前归还贷款。

▲▲5.3、借款人和贷款人在《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约定的本金和利息的还款安排均为双方经协商后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双方选择的还款安排下,本金是否先于利息偿还完毕,不影响借款人对应付利息的还款责任,借款人不得因此对应付利息的偿还提出抗辩。在任一还款安排下,借款人均应对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承担偿还责任。

▲▲5.4、借款人归还款项(包括借款人主动还款和贷款人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借款人有多笔债务(包括借款人在其他合同下对贷款人的债务),贷款人有权自行决定借款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贷款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贷款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借款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6.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未涉及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

6.4、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自最新的财务报表报告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5、借款人具有合法的出口经营权,出口收汇及核销记录正常,相应的出口商品在批准的经营范围之内。

6.6、信用证项下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出口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借款人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6.7、借款人及其关联方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和挪用贷款的罚息等),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收回贷款,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办理支付而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7.3、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并办理支付。因下列任一原因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贷款或办理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将及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冻结、支付对象账户被冻结、不可抗力、通讯或网络故障、贷款人系统故障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借款人的义务

8.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及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的时间、金额、币种及利率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借款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借款人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8.2、信用证项下收汇或押汇所得款项应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如果前述款项在贷款到期日前到账的,借款人应将款项用于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除前款约定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提前归还贷款。

8.3、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额度,并按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确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应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借款人应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监管机关的要求在合理时间内使用贷款,贷款资金支付应符合合同约定。

▲▲8.4、借款人应承担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结算费用(如有),具体收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及贷款人公布的届时有效的《交通银行服务收费名录》执行。

放款账户是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不属于在交通银行开立的账户的,资金支付可能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同城交换系统办理。

放款账户不是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为异地他行账户的,资金支付均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

▲▲8.5、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以及对贷款使用情况和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准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因贷后风险管理需要而要求的财务报表、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环境和社会风险报告、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8.6、借款人应当按照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发运货物,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贷款人交付全套清洁单据正本。

▲▲8.7、信用证的一切通知须经过贷款人办理,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要求或接受信用证和出口销售合同的一切修改或撤销信用证。

▲▲8.8、贷款项下所有本外币结算业务均应通过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办理,借款人不应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交由其他银行议付。

▲▲8.9、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清偿方案及担保前不能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重要资产;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产权转让、减资等;

(3)对外投资或增加债务融资超过约定限额。

▲▲8.10、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及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或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若有)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或者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或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4)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经济状况、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或优先清偿其他到期债务、为其他已有债务新增抵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作出任何有类似效果的安排或签署相关文件;

(7)借款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8)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员失踪、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或有异常变动;

(9)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或其关联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或经济状况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发生关联交易,且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

(11)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借款人成为或可能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

(12)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或行业标准等造成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

(1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

(14)借款人的关联方与借款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

(15)借款人或关联方发生重大股权变更;

(16)借款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17)借款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8)借款人或其关联公司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的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的名单;

(19)发生影响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不利事项。

▲▲8.1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若有)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合并、分立、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担保物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担保人为个人的,担保人失踪、死亡(宣告死亡);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未设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8.12、借款人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前,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外部机构评级和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始终符合合同约定,生产经营资质/许可需年审的,应按时通过年审。

8.13、借款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贷款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8.14借款人保证,借款人及借款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贷款人或贷款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贷款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借款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九条 额度的调整、贷款的提前到期及风险重定价

9.1、下列任一事件发生时,均视为本合同的“提前到期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项下任一《额度使用申请书》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或支付利息;

(2)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第8.10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一事项实际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人债权的安全;

(4)贷款期限内,信用证条款发生对贷款人不利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金额减少、付款期延长、信用证撤销等情形;

(5)信用证被开证行拒付;

(6)因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致使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构成或可能构成违法或违规的;

(7)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间的其他合同或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时,有违约行为或债务可能或已经被宣布提前到期的;

(8)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9.2、当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多项或全部措施:

(1)调低、暂停或取消本合同项下额度;

(2)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提用的贷款;

(3)对借款人已提用但尚未使用的贷款,停止办理支付;

(4)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

(5)要求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变更支付方式;

(6)按第9.3条约定执行贷款的风险重定价;

(7)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9.3、根据借款人在本合同签署时的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了本合同约定利率及其调整。借款人同意,在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按本条约定执行贷款的风险重定价。

9.3.1、风险重定价包括协商重定价和直接提高贷款利率两种方式,本合同采用的风险重定价方式由双方在第二十一条约定。

9.3.2、“协商重定价”指,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提高贷款利率,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重定价日”及相关利率的具体约定。

9.3.3、“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指,贷款人有权按本条及第二十一条约定直接提高贷款利率。

9.3.3.1、自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的“重定价日”起,对借款人截至“重定价日”尚未偿还的各笔贷款均执行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9.3.3.2、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各笔贷款的基准利率种类不变,在“重定价日”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第二十一条约定的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确定各笔贷款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以“重定价日”为T日,用于确定提高后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①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②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③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9.3.3.2、贷款币种为外币的,按第二十一条约定确定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9.3.4、贷款人按前述约定执行风险重定价后,自“重定价日”起执行新的利率。在此利率基础上,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浮动调整,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有关约定的,按变更后约定执行。贷款逾期(包括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或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或挪用的,在新的利率(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浮动调整后的利率)基础上确定逾期及挪用的罚息利率,计算复利的利率也相应调整。

9.3.5、执行“风险重定价”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贷款人放弃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债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第9.2条约定的各项措施。

▲▲第十条 违约

10.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依合同约定调整的,计算复利的利率也相应调整。

10.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扣划约定

11.1、借款人授权,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贷款人有权扣划借款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1.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1.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按本合同约定确定所清偿抵充的债务款项。

11.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的币种不一致时,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借款人有义务按贷款人要求协助贷款人办理,汇率风险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通知

12.1、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借款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贷款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12.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贷款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贷款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贷款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1)公告,以贷款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借款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12.3、借款人同意,除非贷款人收到借款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借款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的,以借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借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12.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3.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借款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贷款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或支付利息时,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借款人同意或授权贷款人进行披露的。

13.2、借款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贷款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13.3、在本合同第13.1条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外,借款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借款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借款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13.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构成

15.1、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项下双方签署的《额度使用申请书》、《受托支付委托书》和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3、《额度使用申请书》是对本合同的补充。除《额度使用申请书》另有约定外,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额度的具体内容

16.1、额度币种: ;大写金额: ;可用于□人民币 □ (外币币种)该额度属于□循环额度□一次性额度(可多次使用)□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

16.2、额度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用于支付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备案、备料、生产、加工及装运款项,具体为 。

16.3、授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七条 其他利率约定

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的确定、利率的调整和逾期及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相关约定如下:

第十八条 账户约定

18.1、借款人指定下述账户为放款账户,该账户□是□不是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门贷款发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18.2、借款人指定:

(1)还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2)资金回笼账户为: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支付及偿还的具体约定

19.1、本合同下提用的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 □月□天,且全部贷款的到期日不迟于 年 月 日。

19.2、本合同下自主支付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19.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9.4、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在贷款发放后 日内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第二十条 财务限制、外部机构评级和生产经营资质/许可

20.1、借款人对外投资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增加债务融资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20.2、关于借款人财务指标的合同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20.3、关于外部机构评级的具体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20.4、关于借款人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的具体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风险重定价的具体约定

21.1、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种风险重定价方式:(1)协商重定价;(2)直接提高贷款利率。

21.2、采用“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方式的:

21.2.1、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提高后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为:□基准利率(不上下浮/加减点)□上浮 ﹪□下浮 ﹪□加 个百分点□减 个百分点。某笔贷款对此另有约定的,该笔贷款提高后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以适用的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的记载为准。

21.2.2、贷款币种为外币的,提高后的贷款利率为: 。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借款人接收第十二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若有)各执 份。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24.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13.3条。

借款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负责人: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借款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借款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借款人_______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_______(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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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银行短期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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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

1.用款计划:

2.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3.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4.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

1.还款计划。

2.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3.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00%.

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账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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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借款 借条 格式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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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款 协 议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大写:      )  。

二、借款利率:   (月/年)利率                   。

借款利息按         (月/季/年)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   日,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出借人支付到期利息,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借款期限:   年,即从           至             止

四、还款

1、还款方式为

A、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B、分期归还借款本金,按   (月/季)归还本金即每个   (月/季)必须归还借款本金为   万人民币,最后一次还款还清余下本金,还款日为每个月的   日。

2、借款人如逾期未归还借款本金或者利息的,还款顺序按照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五、违约责任

1、借款人如逾期未归还借款本金或者利息,或者有本合同其他违约行为的,每日按照借款金额     的利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除违约金外而发生的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催讨费、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等等费用。

2、如乙方在借款期内未能及时支付利息,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本金及利息。

3、乙方财产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或者借款人发生的其他可能影响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事件,甲方有权宣布借款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费用。

六、此借款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交付,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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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银行短期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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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法人代表:

贷款人:

身份证号:

甲方是一家实收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临时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柒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 __年 月  日至 __ 年  月  日止,借款到期后本合同终止。

三、借款利息及还款方式:

1、借款为无息借款

2、 借款人在资金充足时还清上次借款。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处理:

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借款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共贰份,

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 贷款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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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易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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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一倍加计的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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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国际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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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借款合同(四)

目录

条目 条款

1.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1.2 释义

2.承诺、付款

2.1 贷款承诺

2.2 通知与借款承诺

2.3 付款

3.还款

3.1 还款

3.2 自愿提前还款

3.3 非法行为

4.利息

4.1 基本利率

4.2 延迟支付的利息

4.3 替代利率

5.费用

5.1 承诺费

5.2 管理费

5.3 代理费

6.税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补足条款

6.2 印花税

7.付款;计算

7.1 款项的支付

7.2 计算

8.先决条件

8.1 付款日前应满足的条件

8.2 付款时或付款之前应满足的额外条件

9.声明与保证

9.1 声明与保证

9.2 重复声明与保证

10.约定事项

10.1 收入的利用

10.2 政府许可

10.3 财务报表

10.4 检查权

10.5 违约通知

10.6 留置权和抵押权

10.7 保险

10.8 免税通知

11.违约事件

11.1 违约事件

11.2 违约补救

11.3 抵消权

11.4 非排他性权利

12.适用、分配以及支付额的分摊

12.1 适用以及支付额的分配

12.2支付额的分摊

13.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3.2 偿付的约定事项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资金

14.补偿

14.1 开办费

14.2 修改和强制执行费用

14.3 其他费用

14.4 增加的费用

15.一般条款

15.1 法律的选择

15.2 管辖权

15.3 贷款货币

15.4 票据的替换

15.5 通知

15.6 补救和弃权

15.7 变更

15.8 转让

15.9 代理行或任何银行的决定

15.10 继续有效

15.11 语言

15.12 条款的可分割性

15.13 副本

15.14 术语的统一性

附录1 地址表

附录2 本票格式

附录3 (略)

附录4 借款人证明书格式

附录5 借款人的律师意见书

附录6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当地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7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纽约律师意见书格式

附录8 代理行的传票接受格式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_______银行(简称“经理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银行”)签署。

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

1.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为本合同目的,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伦敦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而不是纽约市法律规定或许可的停业日。“伦敦银行工作日”指伦敦同业银行和伦敦银行进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

“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视具体情况而定)终止的时期。

共26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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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短期家政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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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特聘请乙方到甲方家中做家政服务,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照看孩子,做家务,做饭,做清洁。

2. 甲方按月付给乙方工资,试用期_______元(一个月),第二个月工资_______元/月。甲方不得苛扣、拖欠乙方工资,乙方不能无故让甲方增加工资。如乙方的工作让甲方满意,乙方工作满一年后,甲方可以适当给乙方奖励。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正常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保证乙方节假日的合理休息。乙方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4.为保证甲方的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乙方的身份证自愿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工作期限满后,甲方应主动交还身份证。未经过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带外人到家中参观、住宿。

5. 乙方要热心工作,勤快,有责任心,有爱心,爱卫生,积极主动多承担事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6.乙方不得擅自外出,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乙方自负责任。

7.乙方需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赛花家政服务公司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如有擅自离岗,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8.乙方要全心全意负责好小孩的安全,不得虐待小孩,不得恐吓小孩,对孩子要尽可能有耐心。乙方不得与其他人员(如小区其他保姆、保安等)随意谈论甲方的家庭情况。

9. 乙方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协议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乙方医疗、医药费用。乙方的感冒发烧等疾病需上医院就医,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10.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在协议期限内中止协议。如有违约,其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负责,并作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将负违约责任(将扣除当月工资);如其中一方确有理由要中止协议,则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要妥善解决好相关事宜。

11.如在实际工作中碰到条款中没有谈及的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积极解决、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

1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有效期为一年,如有必要可以续约。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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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无担保短期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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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李四向甲方张三(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私人借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借款总额为:拾万元整(¥元)。

(2)原借款时间为一年(年月日—年月日)。

(3)借款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到一致,将借款时间延期一年(年月日—年月日)。

(4)利率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从年月日起计算)。

(5)乙方以____项目,面积为____㎡,作为借款担保抵押,即年月日若乙方不能如数(本金+利息)归还,则项目归甲方张三所有。乙方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6)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各自定立一个旁征人见证相关事宜,以作今后某一方违约的见证担保。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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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消费借款抵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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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中国建设银行印制

抵押人(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押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行

住所:

电话:

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元及利息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号《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权证书及编号

处所

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万元)

备注

、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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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银行抵押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4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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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约人(以下简称承押人):__________

银行代表人(以下简称抵押人):__________

(抵押人资料详见附表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以下简称合约),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贷予港币(以下简称该笔贷款),并已签署欠单一份。抵押人愿意将附表二所列之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抵押给承押人,赋予承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约全部条款。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款,应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须依照该欠单及附表(三)规定之方式,照规定期数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时缴交应还款项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缴债务,且履行合约全部条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条之规定,向承押人赎回本合约抵押给承押人之房产。

(2)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内涉及借款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承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应付利息,并对依约所收之手续费,不予退还。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缴,系本合约首要条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则须补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计收,利率由承押人决定,最低按月息2%计收,由到期之日计至该款收到之日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缴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时,则全部所欠款项及利息不论届期与否必须立刻一次偿还给承押人。

(4)该笔贷款未清还前,抵押人必须按本合约规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利率,利率经调整后,立即生效。该笔贷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贷出款项后一个月开始,照规定期数,每期付款金额及付款日期按月摊还。利率如有改变时,将由承押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抵利率,承押人认为有必要时,有绝对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应缴金额按照规定摊还期数,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单方面决定,最低按月息2%计收。

(6)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有押品,包括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7)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授权承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8)所有应付予承押人之款项,应交银行分行或经由该行之总行或分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币缴交。

(二)在合约期间,抵押人必须:

(1)依期清还本合约内所有到期款项,无须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权继续享有该房产;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决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3)准许承押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4)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承押人;

(5)对该房产之损毁,不论原因如何,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承押人之损失;

(6)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7)在按揭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8)遵守一切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及保持该房产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

(9)先行咨询并取得承押人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产出售、转让、抵押、按揭、舍弃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该房产或本合约规定关于该房产之权益或该房产之承购权。

(10)在本合约签订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买该房产价值之全险,该保单不得附有任何特别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数目(除非该等条件或数目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认可者)。保单须保障该房产不受意外损毁,火灾及天灾之损失,直至本合约停止生效为止。保单须过户承押人,订明承押人之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对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项。抵押人如违反本条规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费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为其代表人,接收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承押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且此项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将该房产之房产权证书之权益抵押给承押人;

(12)将上述房产权证书保险单据及有关文件,在本合约有效期内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费;

(13)在承押人认为必要时,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等保单俱以承押人为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上述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额(包括利息),或抵押人应付与承押人之其他款项时,不足之数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所有款项结清之后,本合约即告终止,在无损于保险公司权益之前提下,该房产即归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该房产之损毁均不能使本合约失效,亦不影响本合约规定抵押人之债务责任。

(五)(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约,承押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认为合适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酬报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将有以下之权力:

(甲)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乙)接管人可依据承押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条款,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之程序拍卖,此等拍卖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承押人不须负责。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出售该房产之权力:

1.承押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清缴全部或部分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缴交地税或有关部门所征收之其他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约;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6.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7.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8.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4)当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5)承押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需理会承押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於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酬报)。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人士,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承押人有权另行追索。

(7)承押人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承押人概不负责。

(8)承押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品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作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承押人高级职员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不得异议。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件者,承押人应将该房产所有权转归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承押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1)抵押人自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此与承押人无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损失或损伤之索偿,承押人不负任何责任。

(2)本合约所用(抵押人)一词,其涵义包括一家公司、或两位或两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应共同及个别负担合约之责任。

(九)承押人在执行本合约各项条款时之宽容、延缓或容忍,或给予抵押人额外期限,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本合约所规定承押人之一切权利及权力;不能作为承押人对任何破坏合约行为之弃权,亦不能作为对以后任何破坏合约行为放弃采取行动之权利论。

(十)抵押人使用该房产不论自住、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书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进行,如出租给任何人,抵押人必须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约第(十一)条之规定签具承诺书办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内任何条款,承押人得要求该房产住客,不论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三十天内迁出,抵押人特此授权承押人得同时呈报有关部门,由该有关部门考虑是否将抵押人(业主)因购置该房产而获准从外地迁移户籍之住客户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担,住客向承押人追讨赔偿时,抵押人亦须补偿承押人一切损失。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时须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时必须与住客订约,阐明抵押背约时,接到承押人通告一个月即须迁出。

(十二)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一切关于此合约所涉及之事宜纠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决。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承押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托给承押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承押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无效或被视为非法,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他规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为本合约之一部分。

抵押人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并承认收妥该笔贷款,以下签章作实:_____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约条款,以下签章作实:_____

银行代表人签章:_____

公证处见证人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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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劳动合同短期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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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劳动合同

甲方:_                            _________(单位/公司)

乙方:_________                             (学校/实习学生)

为共同做好学生的实习工作,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实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实习学生)_____  ____到甲方实习,实习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实习学生的实习工作时间。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到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工作。

实习期间,甲方应安排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对实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实习。

三、实习工资

1.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学生的实习工资,月工资人民币______元。

四、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因实习学生造成实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3.乙方如有事请假,应按工作单位规定提前请假。如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

4.节假日及实习(工作)以外的时间由乙方自由支配,乙方的一切个人行为、后果责任自负。

五、培训

1、甲方负责乙方实习(工作)前的有关培训,以帮助乙方进入用工单位顺利实习。

2、甲方对乙方有进行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安排上岗前培训的义务。如需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应经过专门培训再上岗。

六、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因学生在实习期间已在学校购买了意外及疾病保险,实习期间乙方发生意外或疾病的,由乙方向学校及投保单位索赔损失,不需甲方承担责任和损失。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实习期间,甲方也不需要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七、合同解除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

2、乙方离职时,需依甲方的规定办妥移交手续。

3、乙方离职手续未经核准前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4、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学生履行实习工资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合同。

5、乙方离职后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已阅读甲方的《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签署此协议。

九、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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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循环额度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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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出借人同意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_贰佰伍拾万元整 的人民币借款,借款种类为 ,借款用途为 。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间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上述借款额度,但在该期限内任何一时点上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该借款额度。具体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借据、借款借据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出借人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出借人实际情况调整上述额度。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天)利率 5.7 ℅。

第四条 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出借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下列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第五条 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 (月、季或年)付息,每 (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 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也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使用,整贷零还或整还,零贷整还或零还,按借据及银行对账单的实际发生额,点对点、日对日计收利息,到期本息全清。

第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出借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出借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借款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八条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 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出借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出借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本合同出借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的,当出借人主张债权时,出借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

五、保证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

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提供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

七、出借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

第十条 监管方式: 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管人的监管,委托监管合同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保证人同意后,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另行签订借款展期还款协议。借款展期后,借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其利率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

第十二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的;

二、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出借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四、未按期向出借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六、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委托经营、托管、租赁、合资、兼并、合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出借人的;

十三、发生偷(逃)税、破产、解散、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发生第十二条四至十四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未到期借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未按期偿付借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对挤占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借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出借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公司指定银行开设账户,出借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时或给付现金,即视为履行了发放借款之义务。

二、出借人收回到期借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保证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六条 信息使用:借款人、保证人同意出借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保证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 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其他:

一、本合同第一条中借款额度指最高额借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但如因本金计息、费用承担等原因而使债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在保证担保的范围。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及其他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四、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七、本合同一式 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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