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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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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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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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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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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支票的管理规定

一、建立银行支票的购入、领用、结存登记、作废注销制度。购入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后,应先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逐张登记支票号码,并由主管会计审核签章。

二、使用银行支票时,应同时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并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以备检查,并在银行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年末,将本年度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整理装订、归档。

三、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购入支票、批准签发支票、具体签发支票和加盖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一人办理。不得将支票及全部印鉴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转帐支票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印章上的单位名称相符。不得开据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的开出日期、收款单位、支付金额(大写及小写)、支付用途要填写齐全、准确,不得留空。

四、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领用制度,因特殊情况要携带空白支票时,需经法人代表批准,并办理借用支票的登记手续,填明接收该支票的收款单位、划定最高限额和款项用途。持票人应根据支付凭证及时报帐。银行支票的借用期限为一天,不论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领用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门报帐。已使用的,将支票底根及审批过的发票或单据一并报帐;未使用的,则应将支票完整地交回财务部门。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银行帐核对,如发现银行支付金额与支票底根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如有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借用支票仅限于本单位公务,私人及外单位不得借用本单位银行支票。

二、财务印鉴的管理

一、财务专用印鉴要分别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购支票及其他单据时,需盖财务印鉴的,要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将印鉴交由一人办理。

二、使用印鉴时,须在填写完整的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盖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提前盖齐印鉴。财务印鉴必须是专章专用,不得将财务专用印鉴用于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盖章。

三、财务专用印鉴的管理,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凡因印鉴保管不善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印鉴保管人员的责任。

三、现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会计必须认真细致审核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并入帐核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应予以退回,待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

二、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单位公务借款须以正规借条审批后入帐,严禁出现以借条、白条抵库现象。

四、财务开支审批办法

为了加强财务开支管理,严格财务监督,规范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财务开支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的节省管理费用,用于发展业务。

二、各项财务开支,坚持实行法人代表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凭单报销。

三、各部门人员报销费用时,应先到财务部门进行单据初审,合格后,填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法人代表审批,财务报销时间定在每周一和周四两天。

四、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须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并持采购单、发票报销。

五、凡报销员工都应事先填写用款申请单,并报法人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财务人员应根据合法的、要素齐全的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后再办理。

七、每月货款付出前先做预算报法人代表审批方可付出,货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况除外。

五、单位及职工个人借款的管理办法

一、加强对借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数额,原则上借款只用于本单位公务需要,职工个人不得随意向单位借款,如确因个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单位说明原因后申请借款。

二、本单位借款金额可视公务需要而定,但必须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其借款数额不得超过本月该员工的工资额。

三、用于单位公务需要的,经办人员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据,写明具体原因,还款时间。

四、无论是本单位公务借款还是职工个人借款,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或者凭合法的票据报销,单位公务借款及个人借款期限均为15天,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清者,财务部门将从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职工个人以前借款未还清者,不得继续借款。

六、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交通费、住宿费标准

二、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三、交通食品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费开支办法

由于工作原因参加会议、培训或办理其他公务的,出差人员可凭往、返的车票据实报销。

四、招待费开支办法

员工因公务出差(市内),报销餐费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补贴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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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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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办法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电、水、油、煤、压缩空气等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

2 总则

2.1 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2 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

2.3 各部门必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2.4 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与和履行节能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力对浪费行为进行检举和制止。

3 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3.1 组织机构

3.1.1 能源管理涉及到公司各个方面和生产的全过程,他是一项高度综合的管理工程,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

3.1.2 能源管理实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四级管理体制。公司设能源管理领导小组,对能源管理进行决策;各部门、车间(科室)、班组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逐级管理机制能源管理责任人,这样形成全公司能源管理网络。

3.1.3 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经营常务副任组长,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安全能源部为专职职能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能源管理员或技术员一起,负责办理和协调日常事务。各部门、车间(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分别设置兼职能源管理员。

3.2 岗位责任制

3.2.1能源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① 协助和督促公司法人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律、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② 负责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审查与执行监督;

③ 负责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

④ 考核监督公司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 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

⑥ 结合生产、经营状况,对能源管理工作作出决策,并审批实施方案。

3.2.2 能源管理员(包括兼职)的职责:

能源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能源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① 协助和督促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贯彻执行公司的能源管理相关规定;

② 协助责任人作好本单位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③ 协助领导作好本部门能耗统计、分析,报告情况;

④ 协助领导考核监督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 组织、监督本单位能源使用和节约规定工作的落实;

⑥ 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表。

3.2.3财务部职责:

①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② 参与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③ 参与本单位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

④ 负责公司能源使用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⑤ 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照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⑥ 考核、监督下属各车间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3.2.4机动部职责:

①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② 参与起草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③ 负责公司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和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

④ 考核、监督下属各车间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 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用能分析、节能测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⑥ 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

⑦ 负责公司水、电等能源的初步统计,定期汇总、上报;

⑧ 负责能源计量设备的定期检验的组织和实施;组织能源计量工作,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的原始记录和台帐;

⑨ 负责能源使用和计量等设备或项目的请购(立项)、改造或报废的组织的实施。

3.2.5安全能源部职责

① 监督有关能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及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 按照能源领导小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③ 协助组织能源节约监测部门完成对所有单位的能源节约监测任务;对监测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

④ 参与有关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有关报表的核实、上报工作;

⑤ 协助能源领导小组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⑥ 组织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⑦ 参与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

⑧ 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进行节能信息交流,积极推进新型节能技术的推广和使用;

⑨ 完成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工作。

3.2.6生产部职责:

① 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执行相关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② 负责本部门各下属车间制定和执行能源管理制度和并进行监督;

③ 参与生产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

④ 考核监督下属车间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 组织生产用能分析,协助节能管理工作部门完成节能监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

⑥ 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

⑦ 组织编写并报送生产能源利用状况统计报告;

⑧ 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

3.2.7采购部职责:

① 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的相关制度;

② 负责能源使用、计量设备等的采购;

③ 参与公司增够用能设备或能源计量设备的筛选;

④ 考核监督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 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3.2.8各车间(科室)职责

① 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的相关制度

② 负责本单位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③ 负责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参与本单位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

④ 考核监督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 协助节能管理工作部门完成节能监测,积极参与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参与进行整改;

⑥ 组织编写并报送相关能源利用状况统计或分析报告;

⑦ 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

⑧ 监督检查本单位做好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能源统计台帐,准确及时地上报;

3.2.9各班组职责

① 执行公司相关能源规定,合理使用能源;

② 组织全班组人员完成班组的节能指标,积极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改活动;

③ 监督班组人员认真填写原始记录,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妥善保存各项能源原始记录。

4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1能源计量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责任制

4.1.1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由机动部计划检查科负责。

4.1.2每月月底公司水、电的一、二级计量由计划检查科负责抄表、统计、汇总并上报财务。

4.1.3计划检查科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配备、检定。

4.1.4电修车间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校准工作。

4.2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入库、报废管理

4.2.1机动部计划检查科,依据最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xx)所规定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进行选型。

4.2.2通则规定准确度等级静态计量衡器准确度0.1级、动态计量衡器准确度0.5级、电能表0.5级。

4.2.3对公司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正确选型后由计划检查科申报请购,由采购部安排采购计划,检查科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4.2.4当能源计量器具到达使用年限或因故障无法使用时由计划检查科鉴定后提出报废深情报主管部门审批。

4.3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

4.3.1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根据生产、经营和成本核算的实际需要,按公司级、车间级、重点耗能班组或机组三级计量要求进行配备。

4.3.2能源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依据说明书正确使用,提供良好的使用环境,并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4.3.3当能源计量器具出故障时由计划检查科统一安排维修校准。

4.4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4.4.1能源计量器具中法定要求检定的计量器具属强检范围,由计划检查科联系相关法定单位依据法定周期进行强检。静态计量衡器校准检定周期一年。电能表由供电公司首检。

4.4.2能源计量器具中计量皮带秤的检定依据皮带秤实物标定方法进行检定。

4.4.3皮带秤实物标定方法

① 清除皮带秤上的物料,检查秤体,清除各传感器积灰以及秤体间夹杂的

物。记录标定系数K值。

② 依据说明书进行空标定。(分别进行皮带环行、出皮、挂码标定)。

③ 将皮带秤计数器清零。启动皮带秤使一定数量的物料通过配料秤,秤中计数器显示值为Wh将物料送标准秤称重值为Wb。

④ 计算被标定皮带秤误差值。D=(Wh-Wb)/Wb*100%

⑤ 若|D|(绝对值)小于1%仍需要标定一次验证标定结果。连续两次标定D小于1%则可判定秤合格,可以正常使用。

⑥ 若D大于1%应计算新的标定系数K。K=Wb/Wh*K1(K1为原标定系数)并将新的标定系数K输入控制仪表。重复步骤3-6直|D|小于1%.

⑦ 标定完毕后填写《皮带秤实物标定记录》BSCR402。

⑧ 皮带秤实物标定每半年一次。若皮带秤故障维修后及时标定。以皮带秤实物标定方法进行。

4.4.4公司无能力检定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计划监察科依据具体情况决定如何检定。

4.5 计量数据采集、处理、使用、保管及监督制度

1、公司水、电的一、二级计量由计划检查科每月月底负责抄表、统计、汇总上报财务。

2、原煤进厂的使用的数量的计量由财务部磅房处负责记录、上报;

3、油品进厂及使用的计量由库房负责记录、上报;

4、各车间热风炉每月的煤耗由生产部盘查,核定后报送财务部,进行成本核算;

5、一级(进厂的)电能计量和二级(车间级)电能消耗的计量数据,由机动部负责采集、填写报表并报送财务部和能源部;

6、燃油和成品油的采购、供应的数据,由采购部按月报送财务部和能源部。

7、生产用水的计量数据,由机动部负责采集、填写报表并报送财务部和能源部。

8、三级能源消耗由班组填写能耗台帐并报送部门能源管理员,对于重点能耗机组的能源消耗数据,如果要求报送能源部,则有车间确立专人及时报送。

5 能源的统计及报告、分析制度

5.1 统计是计量与测试结果的汇总,是计量测试信息的宏观表达。是代表一个特定时间段或一个特定范围的性质。

5.2 企业能源消费统计是指系统地收集整理计量资料与信息,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经济核算,如实地反映能源活动的过程及其规律的整个工作。

5.3 实施程序

1、能源消耗品(电、水、油、煤)的进厂及消费数量由相关部门统计后上报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专职统计人员汇总统计报出。

2、电、水消费数量由计划检查科专人根据总表及分表数据按月统计上报。

3、油品(柴油、汽油)消费数量分别由铲车班、烧成车间及司机班,根据实际使用量按月统计上报。

4、原煤进厂数量由磅房根据磅秤记录逐日上报;原煤消费数量由烧成车间根据统计秤数按日统计上报。.

5、低硫煤消费数量由机修车间所属锅炉房专人根据实际情况按月统计上报。

6、计划检查科要建立主要耗能设备台帐,并准确填写耗能原始记录。

7、财务部要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台帐。

8、各部门上报能源消费数据要做到准确、及时。

5.4 企业能源统计的内容如下

5.4.1统计的原始记录

① 燃料的进、销、存原始记录。

② 能源的加工转换原始记录。

③ 重点能耗设备原始记录。

5.4.2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措施台帐。

① 节能奖惩台帐。

② 能源计量仪表台帐。

③ 能源计量仪表周检台帐。

④ 企业燃料的进、用、存台帐。

⑤ 企业能源消费台帐。

⑥ 企业的设备台帐。

⑦ 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措施台帐。

5.5企业能源统计的报告

1、一类是对外呈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

2、另一类是企业内部统计报表(要较为详细)。

3、这两类报表的共同部分应数据一致并与台帐相符。

5.6企业能源统计分析

通过定期对主要用能设备、公用系统以及全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并采用必要的测试和能源消费统计分析相结合,确定用能水平,查找节能潜力,明确节能方向,为改进能源管理,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提供科学依据。

1、我公司所涉及的能源消费产品主要有电、水、油、煤。

2、电、水消费分析主要由计划检查科负责,燃油、原煤消费分析主要由生产部负责。

3、各相关部门对出现的能源消费异常情况,要及时分析上报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财务部根据当月的能源消费情况汇总编制月报,用以能源消费考核。

4、根据国家能源消费政策,各相关部门提出能源消费改进措施并跟踪实施情况。

5、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能源消费政策,控制能源消费。

6 能源使用及节能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为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调动职工的节能积极性,进一步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安全合理的利用煤、水、电等资源,保障生产经营的合理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6.1用电管理

6.1.1机动部负责全公司供电、用电管理。组织制定生产工序用电指标,制定节约用电措施和奖惩办法。负责对外电费用的结算。

6.1.2机动部必须努力确保全公司的电力正常供应,并督促与检查各车间及其各部门经济合理用电。

6.1.3生产部应对公司生产合理调度,对一些重大耗电设备,有效控制开停时间,尽量提高负载率,降低其单位电耗。主要生产设备的开停,由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用电统一调度,平衡全公司的用电负荷。各用电部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使用电各项指标达到供电管理部门规定的要求,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电能和费用支出。

6.1.4机动部要指导生产车间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日常保养工作,做到有计划地预修和检修,减少设备临时停车,提高设备完好率;生产部要协同车间加强磨机的级配、优化工艺参数的管理,减少故障,提高运转率和台时产量,降低工序电耗。

6.1.5各单位必须严格节电制度,控制办公及公共区域用电的合理开停时间,各处照明设施的用电功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电能的浪费,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与处罚。

严格控制电加热器、电扇的发放、使用、回收,凡必须用电加热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6.1.6外单位或其他独立核算单位用电,需经机动部批准,并按机动部指定地点接表,按表收费。电表的购置和安装费用由申请单位负担。

6.1.7各用电单位应努力开动脑筋,提出节电新建议,并积极配合设备动力处搞好节电工作。

6.2用油管理

6.2.1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成品油的管理规定;

6.2.2采购部应根据公司的生产部门提出的、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各种供油计划,及时购进生产所需的符合使用要求的成品油料;

6.2.3机动部负责维修用油的管理,应制定使用计划,节约使用;

6.2.4成品油进公司后应由油库统一贮存保管。油库对每次进油都要过磅、记账,并及时与进料单据核对。如有差错,应通知采购部及时处理。

6.2.5各单位领用油时,必需持领料单,领料单各栏不得涂改,库房管理人员在发放油料时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严格计量。

6.2.6全公司油料实行定额发放,节约使用,严格控制,按实际需要,经过分管公司领导的批准,核实供应。

6.2.7库房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油料的收发制度,根据计量结果,据实填写票据和台帐,减少损耗。

6.2.8使用的油料按使用单位每月底分别统计,单独核算,并将统计结果上报;

6.2.9行政部门、生产部、机动部车辆用油,应进行单独核算,积极鼓励车辆节约用油。

6.2.10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润滑管理制度》,作好润滑油品的管理、使用和保管工作。

6.3用煤管理

6.3.1质量部负责原煤质量的管理;

6.3.2生产部制定生产煤耗指标及相应的节能措施;

6.3.3采购部在充分了解原煤矿产资源及煤质指标后,选择满足生产要求的优质煤进公司;

6.3.4原煤堆场和联合储库存煤由生料车间负责管理,质量部应根据不同的品种和质量划分若干存煤区;

6.3.5原煤进公司后,财务部磅房通过地中衡对其数量进行验收。

6.3.6原煤进公司后,质量部取样分析,质量部及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采购部,并确定次批原煤是否继续进货;

6.3.7机修车间锅炉房应制定用煤计划,及时购进原煤;

6.3.8锅炉用煤进厂程序同生产用煤;

6.3.9锅炉房职工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减少浪费。

6.3.10锅炉房耗煤量及库存量应及时报送计划检查科,以便进行统计上报。

6.3.11所有计量、上报、统计程序执行能源相关管理制度。

6.4 用水管理

6.4.1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节约用水的有关政策、规定;

6.4.2 全公司职工积极参加节约用水活动,增强节约用水自觉性,杜绝长流水现象;

6.4.3 机修车间对公司自来水管道、水龙头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6.4.4 全公司各单位应全面做好节水工作,发现管道、水龙头有损坏漏水的,应及时通知机修进行维修;

6.4.5 计划检查科负责整体用水的统计、管理、监督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7 奖惩

为鼓励和调动企业职工对节能的积极性,大力开展计划用能、节约用能,以节能求增产、以节能增效益,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奖惩规定,内容如下;

7.1 处罚

一、警告

二、行政记过

三、处罚

四、更严肃处理。

1、 出现以下行为的,将参照《公司奖惩制度》评定方式和程序或《奖金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给予行为责任人门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或处罚,同时对责任单位扣罚一定奖金比例。

(1) 未及时落实节能岗位责任制,将煤、电、水等能源指标管理纳入各车间、班组日常指标管理体系的;

(2) 出现能源浪费现象未按期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3) 故意毁坏能源计量设备的;

(4) 不按要求记录能源消费数据或进行统计的;

(5) 不正确使用能源计量设备的;

(6) 存在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水电现象的;私拉乱接线路的;不及时关闭电脑、电扇、空调等办公设备的;存在其他浪费现象的;

2、 出现以下情形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能源消费统计资料的;连续多次不积极落实公司节能管理规定的或落实效果明显的;汇报能源管理领导小组报请公司总经理给予严肃处理。

7.2 奖励

一、表扬

二、现金奖励

三、优先参与评定先进集体或个人;

1、参照《公司奖惩制度管理条例》程序、方法对以下行为和行动的给予奖励:

(1)在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进步创新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单位和个人;

(2)在清洁生产的跑、冒、滴、漏综合治理活动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通过小改小革,实现节能增效,取得明显效果的;

(4)符合认定程序的其他节能突出行为。

7.3 本条例在数额、认定方式等与公司工艺、设备及生产计划奖金考核办法出现分歧的,以先发布并有效的制度为准,争议较大的,由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以会议形式进行讨论。

8 能源计量检测的管理

8.1生产区水、电的二级计量由能源课负责抄表、汇总并呈上级有关部门。各部门内部视具体情况做二、三级计量统计。

8.2公司内部的生活区及厂区宿舍的水、电计量由部门主管负责抄表9 附则

9.1 本办法由公司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给予解释。

9.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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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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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动。员工不得私自换班,换班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取得店长同意方可,没有同意申请误般按矿工处理,员工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员工换班。

2. 所有员工应于营业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月迟到3次以上者通报上级给予处罚或辞退。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所有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进店后5分钟内换上工作服,淡妆上岗:需画眉、腮红、唇彩和眼影(颜色统一、协调),员工用餐后要复查个人的仪表,及时补妆,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5.所有员工必须礼貌用语,招呼迎接进店的顾客,使用迎宾语,如“上午好,欢迎光临_”等,如果有明显看见顾客而不热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

6.营业时间内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扎堆、闲聊、吃饭、吃零食、坐柜,乱抛杂物等不雅行为,所有员工不得上班时间上网,经发现员工上网罚款20元,店长、店助不予提醒监督一并罚款,金额是员工的2倍。

7.所有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不得私自会客,上班时间员工电话统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屉,由店长和店助给予监督和提醒,员工亲友来访,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过10分钟。

8.各专卖店每天必须召开早晚班交接会,每日交接会中由店长告知个人员的销售情况,表扬销售好的员工,鼓励并协助销售不好的员工,找出其销售不好的原因,并及时跟进。

9. 卖场内个人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凡在卖场内与顾客发生争吵者罚款50元。

10.所有员工必须完全熟悉店内货品的基本情况,陈列位置。每天的货品挂通整理要到位,特别是拉链、纽扣、下摆、色系等不得杂乱,随时对货品进行整理,店长拟定员工货品考核制度,每周考核人员货品熟悉情况,如:货品零售价,库存,颜色,FAB等,连续两次考核货品知识不合格的员工罚款5元。

11.卖场内必须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如果有明显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应给予提醒或警告。每周一安排大扫除,将地板上所有难洗的污渍擦拭干净,包括模特、空调、试衣间、仓库等每一个卫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后由店长亲自检查。

12.顾客试过的样衣要及时归还原位,货架不许留有空衣架,如放错位置或直接将货品收仓,造成没出样,营业员罚款5元,店长翻一倍,顾客试衣服时试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试衣间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丢失人员照价赔偿。

13.所有员工不允许私自拿_的购物袋装私人物品,发现者罚款5元一个,如果需要者应及时还回。员工要爱护店内财务,不得损坏或取为己有,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按原价赔偿。

14. 工作中应保持愉悦气氛,良好的精神状态,应让同事心情舒畅笑脸迎人,不得将工作以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来影响其他同事,违者店长给予提醒或警告。

15. 各专卖店每月由店长和上级协商定制月销售目标,并将月销售目标分解到个班次、个人员。连续3个月个人销售业绩不达标者直接降工资或自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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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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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内容及范围

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统计

行政人事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五、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加班补贴的发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支付,调休时间对应加班时长来安排。

6.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附:《加班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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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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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三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规范公司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1]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 公司的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或者股本总额。

第四、五、六条

第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八、九条

第七条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十一、十二条

第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

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十四、十五条

第十三条 设立公司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类型;

三)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四)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认缴或者认购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和该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公司实收资本额、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股东或者发起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货币出资的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时间、出资额、公司的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以非货币出资的须说明其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以及非货币出资权属转移情况;

六)全部货币出资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七)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十六、十七、十八条

第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的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 非公司企业按《公司法》改制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原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十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股东出资数额或者发起人的认购额、出资或者认购的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二十、二一条

第十九条 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类型;

三) 变更前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四) 变更前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

五)增加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以货币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开户银行、入资户名及账号;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说明股东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况、评估情况;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

六)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公司履行《公司法》规定程序情况和股东或者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补交其差额。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重新进行评估作价。公司实收资本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资证明。

第二二、二三、二四条

第二十二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予以处罚。公司的

股东或者发起人拒不改正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公司限期办理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处罚。公司成立两年后,其中,投资公司成立五年后,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仍未交付或者未足额交付出资,且公司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七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二五、二六、二七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撤销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动的,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第二八、二九条

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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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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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满足生产要求。

二、适用范围:

1、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

2、模具及其附带设备。

3、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

4、其它有关用水、电等设备。

5、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三、管理部门职责:

1、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保养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2、模具车间:负责公司模具的维护、保养、领用等管理。

3、理化实验室:负责公司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的使用保管、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管理。

4、车间等使用部门: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5、办公室:负责设备台帐、档案管理。

四、设备的购置:

1、申购:

(1)新设备的申购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需求规划书、详细规格表及请购单。

(2)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设备动力部提出请购单。

2、订购:

设备动力部按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向经评估认可的厂商下单订货,并确认交期、品质要求(性能、指标等)、验收条件、付款方式等。

3、进厂验收:

(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设备动力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管理。

(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设备动力部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4)自制设备的验收:在制造完工后,设备动力部会同办公室、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设备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建卡编号:设备验收完成,设备动力部将设备编入《设备台帐》,并建立“设备卡”及“维护记录卡”等档案。

五、设备的维护、保养:

1、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1)一级维护保养: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换与修理记录。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并对设备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3)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点检表》内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4)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须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种,如:行车工、电工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后上岗。

2、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二级修理:现场无法自行更换且需专门技术才能恢复机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并记录。

(3)设备动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依计划做好《定期保养记录表》。

3、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需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机构做精度检查或保养修理。

(2)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送修,并记录。

4、预防保养:

日常保养:如加油点检、调整、清扫等;

六、巡查点检;

定期整理:调整、换油、零件交换等;

预防修理:异常发现的修理;

更新修理:损坏的修理。

备件储备:由设备动力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按公司物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经生设备动力部审批后领用。

备件应验收入库后,再领用,并严格入库、出库手续。

备件应分类、分区、分机型保管,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定期核对帐物相符。

七、设备的移装、借用:

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技术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2、设备的借用: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八、设备的封存管理:

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使用部门要求启用封存设备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九、设备的报废:

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设备报废的审批: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3、销帐:设备经报废后,应在《设备台帐》等表单中予以销帐处理,应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批准人、报废执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

1、操作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违反规定使用设备。

3、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精度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设备动力部备查。

4、特种设备须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按国家规定年检和审核。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培训合格后操作。

十三、设备事故处理:

1、事故类别: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损失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事故处理: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设备动力部,经鉴定记录后处理。使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动力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大小,形成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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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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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三、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七、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八、室外人员在推垃圾车、上垃圾时,应小心操作,以免伤及身体。

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遵纪守法,遵守员工手册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部门考勤制度和保洁操作程序。

三、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上班穿工服、戴工号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五、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七、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八、未经许可,不得擅入住户家中。

九、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收取住户或业主的钱物。

十、绝对服从上级的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一、爱护公物,损坏、遗失工具照价陪偿。

十二、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十三、做好每日工做记录。

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园区楼道梯级、车棚(库)、马路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二、负责楼道、扶手、门窗、电表箱、信报箱、楼道开关、灯具的擦抹。

三、负责楼道杂物的清理。

四、负责垃圾的收集、转运集中。

五、负责垃圾桶的清洗工作。

六、负责垃圾中转房的卫生及消杀工作。

七、对园区内发生的违章现象进行劝阻和及时汇报。

八、负责员工活动室、更衣室的清洁。

九、负责工具设备的清洁及保养工作。

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领班岗位职责

一、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及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检查保洁员的仪容仪表和到岗情况,作好考核评估记录。

三、根据当日工作任务,负责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各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状况。

五、负责随时检查保洁员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各种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负责对保洁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作出恰当的批评、纠正、指导,并作出正确的评估。

七、负责对清洁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指导。

八、负责检查设备、工具的清洁保养工作。

九、协助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每日工作记录的填写及交接班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主管职责

一、负责监督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规定。

二、负责制定园区清扫管理和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方案。

三、负责制定园区各清洁项目和绿化养护的实施执行标准。

四、负责编制人员的计划安排。

五、负责制定消杀服务实施方案。

六、负责核实工具用品的申购计划。

七、定期巡查园区,检查保洁和绿化任务完

成的情况。

八、对一些专用设备进行使用指导。

九、负责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各种清洁、绿化业务的接洽。

十一、负责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日常考勤

1、严格执行部门作息时间表现行为:

2、员工上下班按规定签到、打卡,须提前10分钟到部门列队、点名出席班前、后例会。

3、员工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及擅自涂改情况发生均按有关规定处罚。

4、员工按规定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5、员工请假(包括病、事、婚、伤、丧、产假等)均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6、员工应服从上级安排的加班否则视为旷工。

二、公休:

1、员工采用轮休制,每周工作六天,日期当月固定。

2、员工休息日有所属部门主管按月安排。

3、部门主管在月底前将下月排休表以书面的形式报物管处及行政人事部,并出表示众。

4、员工须换休时可在指定范围内自找对象,并提前填写换休单,由双方签名后上交部门,待批准后方可换休。

5、未经部门批准,不可以加班或攒公休,自愿加班按尽义务考虑。

三、班次:

1、员工的班次采用轮换制。

2、员工的换班原则与换休做法相同。

四、节假日:

1、逢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时,原则上赶上工休的可以休息;未赶上工休的补休,但以能否排开工作为准。

2、节假日补休审批手续要提前填写书面补休申请,由部门审批。

奖惩制度

1、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纪录并圆满完成任务者,发奖金二十到三十元;完成任务标准如下:工作服干净并佩带胸卡;地面干净:无水迹、无污迹、无垃圾;凡是能用手摸到的部位不得有灰尘;所有垃圾容器的垃圾不得外露;不在地面上推拖物品行走;厕所内的粪便不得留超十分钟,小便池内不得有尿锈;无违章纪录。以上七条标准,公司领导和领班员必须严格检查登记,并作为每月发放工资和奖金的依据,如有虚报,扣除领班全部奖金后撤职!

2、提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益者、工作中受到领导和顾客好评及受到新闻单位公开表扬、拾金不昧等,视情给与不同的奖励;

3、白天干户外单项活儿按正常出勤计算,赶上用餐时间每人补助餐费五元;高空作业人员的工资应在原平均日工资的`基础上加至与聘请施工人员日薪平等的水平;

4、领班员以上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各方建议或问题反映并及时予以答复解决,发现拒绝一次,扣发本月奖金五十元,发现两次扣发全部奖金解除职务;

5、除上级领导主动了解或本部门领导不予答复外,越级向上反映问题打乱管理秩序的任何人员,每次扣奖金二十元;

6、不服从领导而无理取闹者只发基本工资立即开除!

7、所负责卫生区域没完成七条标准中任一项,每次扣奖金五十元;只要甲方因卫生问题口头或书面向公司领导提出警告一次,经公司查证属实,当事责任人当月无奖金,并扣除主管和领班员当月奖金的百分之三十;本点警告两次,领班员和主管均无奖金;警告三次,撤换领班员并扣发主管两个月的奖金;同一责任员工连续受到甲方两次警告者,当月无工资并开除!

8、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者,追回经济损失、只发基本工资予以辞退!

9、在员工中散布不良影响、挑拨离间、拉帮结伙、打架骂人影响团结者,发现一次罚款一百元,发现两次予以开除;

10、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工作中偷懒耍滑,每发现一次罚款二十元;

11、不许私自变卖公家物品、不得私自调换工作、不得偷干私活儿,违反任何一项,除追回经济损失外,当月只发基本工资,是领班的撤销其领班职务;

12、公司所有人员如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否则当月只发基本工资;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应提前声明是否续签,否则以自辞对待;当月违章三次者,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凡是违章被辞者,只发当月出勤天数的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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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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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树立鼎信装饰公司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乱扔烟头、注意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漆工进场时候要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发现有损坏的地板砖和其他物品及时报告;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地板砖和各种管道,不得损伤和损坏。发现随地吐痰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乱扔烟头一次罚款五十元;现场开罚单。

二、漆工进场时候要仔细验收前一道工序的质量;发现前一道工序质量不合格或则影响漆工施工的情况下必须先和公司负责该工地的管理人员或则设计师联系。

三、漆工施工时候要注意保持清洁卫生;材料不得乱堆乱放,摆放要整洁有序;油漆辅料不得随意放置。批腻子时候,用过的腻子袋不得随意丢弃;白漆之后,报纸需要清理干净;涂乳胶漆之前必须把地面清理干净。换掉的`衣服和鞋子需放在地上指定位置,不得放进衣柜里面;违者发现衣服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鞋子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四、要注重细节,补钉眼不得漏补,边角必须修正,钉头不得裸露,刷漆必须到位;处理乳胶漆基层腻子前,要认真检查墙体情况,处理不平整的墙面;腻子包装袋不的随意乱扔,要统一摆放。

五、乳胶漆第一遍面漆之后,一定要找补墙面;木器漆底漆时,一定要找补到位。

六、漆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同时也不得浪费材料;要做到合理有效利用装修材料。

七、施工过程要规范、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不得图省事私自篡改施工工艺。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八、按时上班下班、不能无故旷工;有事需提前向设计师请假;下班时候要关好窗户,关掉电源。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九、鼎信装饰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理及违规将及时通报批评和按照规定处罚;并命令限期整改。在限定期限内不整改者,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不准收受客户任何赠送的烟酒礼品,不准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宴请,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一、不准向客户索取任何物品,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不准窃取客户和公司的任何物品,发现一次即行辞退。

十二、不得发布任何不当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客户的言论,不得与客户无礼争吵,发现违规一次严重警告或者即行辞退。

十三、漆工进场需先熟悉本制度;如进入本公司工地施工,即认为对本制度认可。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地施工的所有漆工。

十四、被罚人员不服处罚的,有本公司经理裁决,如果经理裁决不应该处罚的,罚单即行失效;如果经理裁决应该处罚的,该罚单即行生效。

十五、本制度规定的被处罚人统一规定为工长;工长对本工地发生的一切违规行为负责。

十六、工长认真阅读本制度并认可后需签字;签字之后,即表示对本制度完全认可和接受。

公司经理(盖章、签字):工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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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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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三、制度内容

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 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3.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保持鱼缸清洁,定期换水和给鱼喂食。

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5.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后,行政文员及各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生清洁。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文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3)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清扫总经理办公室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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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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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资料: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资料:

(1)公司日常运作状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状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召开,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3、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资料: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状况,如工作具体资料、工作任务执行状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四)、其他会议

1、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状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群众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资料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3、员工发起的会议

公司员工能够发起必须级别的会议,员工对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时,能够提请适当级别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议纳入临时会议的范围,并由主经理批准。

四、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行政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状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4、各部门工作例会务必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状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资料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行政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个性重大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资料:

3。1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3。2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3。3会议场所布置;

3。4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3。5会议签到;

3。6会后事项安排。

3。7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三)、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就应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状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就应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资料。

5、与会人员务必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状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状况。迟到则赞助10元,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无故缺席者,赞助50元。

2、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迟到的则缴纳1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决策层人员共同参加的为高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务必到场,迟到的则缴纳5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发现有以上状况者,一次赞助10元,成长10次。

5、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状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就应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第三十三条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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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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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维护公司物品的安全,保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财产达到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使用门锁钥匙的部门(含行政楼、开发中心、各生产部门、仓库、宿舍,及各重要文档存放的钥匙)。

三、保管原则

行政部保管公司备用钥匙一套(财务重要部位钥匙由财务室负责人保管),各部门钥匙由其部门第一负责人保管使用,特殊重点部门房间钥匙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安排专人保管。

四、具体保管内容

1. 行政楼、消控室、大门钥匙 由监控保安负责管理;

2. 行政楼各部门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公司任何人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下复制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该部门负责人应负相关连带责任;

3. 特殊部门(含门禁)需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给予开通;

4. 办公家具(含存档案橱柜之钥匙)由使用人保管,不得外借

5. 5.厂区生产部门、各仓库钥匙由该部门第一负责人管理、签发。

五、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6. 任何保管、合理使用,高度负责、严肃认真;

7. 不得将钥匙随处乱放,以防止被盗或仿制;

8. 不得随意借用他人使用;

9. 如钥匙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及行政部报告,并采取补救保护措施;

10. 宿舍钥匙由宿管员统一安排发放,员工退宿时应及时交回钥匙。出门忘带、遗失由宿管核对身份后给予开门,严禁宿管对陌生人员开启宿舍之门;

11. 项目部负责公司所有门锁的维修保养;

12. 公司宿舍橱柜请员工切勿放入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六、钥匙保管人员应遵守下列条例

1.离职时应将钥匙交行政部负责人;

2.钥匙遗失是,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备,个人不得私自配制;

3.公共区域钥匙(门禁)由总经理批准,报备行政部,由人事部负责开启;

4.门锁坏了,应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开具工作联系单,由项目部维修更换,其余人不得私自拆装;

5.不得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七、奖惩措施

1.如发现钥匙丢失,该员工需按价赔偿其直接损失;

2.如遇该员工利用钥匙做违规违法之事,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连续发生3次丢失钥匙情况,将取消其对钥匙的保管权利。

嘉兴恒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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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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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 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 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 职责

(1) 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 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 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 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 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 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 《车辆使用登记表》 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 ,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车队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 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 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 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 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 《加油卡使用登记》 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 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 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5)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公司驾驶员务必了解本规则之一切内容; 管理规则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 本制度解释权归贵州省金宸祥企业集团所有。

集团总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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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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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是公司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隐患只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加强管理力度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每位员工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为确保员工、公司、客户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制定了安全守则和防火措施。对于违反安全、消防措施和制度的人员,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

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在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使用效果好,能科学的指导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责成有关人员分头检查实施情况。

三、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执行情况,对上级安全部门的工作指示,应主动布置、检查,并给予大力支持。

四、深入现场,在检查作业进度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限期解决,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五、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必须走指定通道并佩戴保安部门发放的胸卡。

六、遵守吸烟的规定,严禁随意乱扔烟头、火柴棒,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七、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接通电线。必须将放置在蒸汽管路,散热器、加热器及热的管路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位置或用隔板覆盖。

八、严禁将有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作场所,发现以上可疑物品或人员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或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工作。

九、保护宾客和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位员工的义务。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部门主管和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十、上下班途中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不得在机动车道或两人以上谈话并行,过往路口必须看清楚红、绿灯后方可前行,时刻注意天气变化,注意防雨、防雪、防雷电及大风天气对周边的树木、建筑物、水坑、电线杆等设施的影响造成的各种隐患。(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员工小心慢行)

十一、上岗前检查好操作中所需的工具是否能安全、正常运转。

十二、室内保洁员要注意水、电、登高擦拭,合理运用“小心地滑”标示牌。

十三、在需要使用化学药品时首先仔细看清楚说明书,是否对要清洗的物品有无不良影响,并在使用时不得低于两人操作。

十四、在使用专业清洗设备时(如:洗地机、吸水机、抛光机等)首先要仔细检查线路是否安全,按照操作流程使用机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十五、库区保洁员注意前后停车区域装卸货物行驶车辆的躲让等。

十六、外围保洁员注意高处坠物伤人。

十七、高位清洁(如:玻璃、天花板、出风口等)首先应将“工作进行中”标示牌放置于现场,一人扶梯一人清洁,作业期间应留意来往人员,注意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不能碰到人员并注意个人安全。

十八、高墙清洗,应将安全带保险绳拴在牢固点并掌握重心。

十九、如遇到工作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二十、要重视各项环节,结合自身安全工作经验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确保保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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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招待所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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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

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

七、交接-班内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并统一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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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8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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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帐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帐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帐和保管帐,及时与对方对帐以确保帐帐、帐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__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帐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帐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帐)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帐。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帐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帐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帐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___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帐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__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帐15年、明细帐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辅助帐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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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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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机关卫生基本要求

1、每周一、五或逢节假日,各部门要彻底清扫卫生区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2、每天必须打扫办公室及部门所负责的楼道卫生,并保持环境卫生的洁净。

3、不允许在室内外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不允许随地吐痰。

4、个人着装要整洁,搞好个人卫生。

5、要爱护室内外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设施。

二、检查内容

(一)对环境卫生的检查:

1、清扫的是否彻底,有无遗漏;

2、是否将垃圾倒进指定地点。

(二)对办公楼内卫生的检查:

1、墙壁是否清洁,有无明显的污迹;

2、楼梯扶手是否清洁。

(三)对办公室卫生的检查:

1、地面是否洁净;2、桌面是否洁净;3、日光灯是否洁净;4、门窗是否洁净;5、办公室内墙壁是否干净;6、垃圾是否清理干净;7、办公室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三、检查方式或处罚办法

由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部门有关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各部门室内卫生、楼道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特别差的,对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清扫,卫生打扫好的在机关通报表扬。累计有3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当年不能评为文明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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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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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费上缴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每季度10日前,将上季度本企业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40%上缴集团公司党委(汇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账户)。其中党的关系属于双重管理的,每季度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30%上缴集团公司党委,10%上缴所在地方党委。

集团公司党委每年2月底前,将集团公司党员上年度实交党费总数的20%上缴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汇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组织部账户)。

党费利息作为党费自留部分不必按比例上缴。

二、党费使用和下拨

党费使用和下拨,实行预算管理,严格审批手续。

1、使用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2、使用范围。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学习、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预算审批。每年3月底前,在上年党费决算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需要,由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提出年度使用党费预算建议方案,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实际数进行安排,报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党费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部分组成。预算收入包括:(1)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上缴党费;(2)上级党组织拨款;(3)利息;(4)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1)上缴国资委党委党费;

(2)下拨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组织党费;(3)集团公司党务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列出项目)。

4、预算的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减收支的可对预算进行调整,预算调整每年以一次为限,一般可在第三季度末以前调整。预算调整方案由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提出,报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5、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预算内党费支出,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部长审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审核;预算外支出,由集团公司党委会决定。

6、党费使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审批手续一般是:使用党费的单位和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理由、用途和数量,报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根据党费使用原则、范围,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党费使用后,经办人将发票等单据按要求粘贴在粘贴单上并签字,按财务制度规定,经党委工作部(组织部)负责人或党委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报销。

7、党费支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不得任意滥用党费,不得把党费作为其他费用的周转金或垫付款挪用。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凡是违反规定的一切开支,主管党费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并向上级党委反映。有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党费管理人员责任。

8、党员电化教育经费,按照中央组织部和财政部组通字19892号文件的规定,可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党费作为不足部分的补充。

三、党费管理

1、专人管理。党费由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代集团公司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费必须单立账户,实行会计、出纳分设;会计负责账簿和凭证管理工作,出纳负责现金管理和办理银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党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重点核对单据凭证、日记账、银行账单、现金结存等是否相符;记账凭证、报表、单据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交接清单应一式三份,存档一份,交接双方各存一份。

2、账簿管理。严格按照会计账目管理规定,做好建账、记账、用账和账簿归档工作,做到月清、季核对、年决算,及时准确反映党费增、减、结存情况。

建立党费收支明细账,及时将每笔党费收入、支出金额登记入账。启用新账簿时,应在账簿内侧附启用表,并编印页码,不允许缺页跳号记账。

《党费日记账》由专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有关收、支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每发生一笔收、支业务,都应及时结出余额。《党费现金日记账》由专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有关现金收、支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每发生一笔收、支业务,都应及时结出余额。

记账前要严格审核凭证。党费的收入支出,应有原始凭证,支出报销应有规定的单据凭证(发票、收据、账单)。符合规定,方可记账列销。

党费对账一般每季度账证核对、账实核对,将《党费日记账》与党费会计凭证相互核对,确保账目数据准确无误。

党费管理人员要根据《党费日记账》、《年党费决算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党费日记账》、《党费现金日记账》必须长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销毁,用完后要及时审核、整理,按规定归档。《党费日记账》和各类会计凭证保存20xx年,《党费现金日记账》保存20xx年,保存期满,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销毁。

3、现金管理。在银行设立党费账户,及时将收入或留存的党费存入银行,严禁个人长期保管现金。配备专用保险柜,将按财务有关规定限额的少量现金妥善保管。

4、党费年度决算工作主要是对全年的收支结余进行分类计算,写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年度决算的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5、检查报告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党委要在党代会(党员大会)上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党代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组织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集团企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党委会每年在审批当年党费预算时,要听取对上年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按照管理权限,所属企业和集团公司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分别于次年2月底和3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和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报告内容应包括: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6、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事项未在本办法规定的,按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委有关规定执行。集团所属企业应注意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可参照此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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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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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对20xx年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总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党委办对总公司20xx年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织及党费收缴及支出的基本情况

1、党组织基本情况:总公司党委20xx年共有党支部6个,其中在职党支部4个,离退休党支部2个;党员117人,其中在岗党员44人,下岗党员21人,离退休党员52人。

2、党费收缴的情况:20xx年共收缴党费7552。4元,上缴总局党委组织部元,结余元。

二、主要做法

1、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总公司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总公司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在党费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总公司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党委办设专人负责,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党委书记多次过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少数个别党支部重视该项工作,并要求年度支部评先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

3、认真遵守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总公司党委认真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对在岗党员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离退休党员按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年党委办都会从人事科核对在岗人员的工资总额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并严格按比例造表计算好每个党员的交费标准发到各党支部收缴党费;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将当年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广大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于少数个别经常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对一些身体条件不好,居住不在公司驻地的党员,党支部或党委办亲自到家里收取党费。(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较好地做到了:一是统一管理。各党支部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党委办,党委办再集中上缴公司财务部,由财务单独做帐;二是专人负责。党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了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三是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党费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包括收缴、管理、使用审批等规定。

(3)党费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在单位规定留存的党费使用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认真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严格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支,由党委书记审批,所有开支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20xx年,用于购买党员教育资料和开展各种党员的活动经费主要从行政开支。从行政共划拨28848.20元。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主要不足。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个别基层党支部未能及时收缴党费,往往是半年才收缴一次;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等等。

今后,我们将在总局党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政工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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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企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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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制度

一、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各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籍由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状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三条任何学校(含民办)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入籍手续。

第四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

二、新生入学

第五条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省统一格式的学籍号。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务必及时办理入籍手续。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学校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

第七条凡没有纳入当地就近入学范围的民办(含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与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同时进行。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能够接收贴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

第八条新生入学的办理

1、农村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由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7月底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光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

2、城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光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居住状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

3、农村乡(镇)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每年七月,将全乡(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乡(镇)中心初中,并填写交接表。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小学、中心初中、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中心初中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在七月底前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光到指定学校报到。

4、城市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七月底前,根据户籍和住房分布状况将本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按施教区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根据接收的新生名册,经核查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光到指定学校报到。

5、民办学校招收小学、初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光、地域范围招生,新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城市小学向初中带给毕业生电子档案的具体方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7、小学、初中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应做好跟踪调查和详细记录,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不让一个孩子辍学。

8、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须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学籍号为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县编码,第7位表示学校类型,第8位表示学校性质,第9-11位表示学校编码,第12-15位表示学生入学年份,第16-19位为学生在学校中的编码。

9、适龄儿童、少年,因故未及时上学或在外地上学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确属应在本地入学的,应安排学校就读或准予参加毕业和升学考试。

10、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规定在本市理解义务教育的,家长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暂住证、务工证、住房协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享受当地居民待遇。起始年级的能够建立学籍,非起始年级的按转学处理。

11、民办学校跨市(区)录取小学、初中新生的,由学校在新学年9月15日前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来源于该地的学生名单。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名单即予备案。

12、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须向学校交验更改后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学校更改备案后在规定时光(小学、初中在升学报名前)持复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13、残疾儿童入学年龄能够适当放宽。能够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也能够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14、学校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务必入籍,不能作为借读生处理。

三、转学

第九条学生家庭户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区)、乡(镇)迁移的,准予转学。学生单人户口迁移不视作转学理由。初中学生在本市(区)、本乡(镇)内不转学。

第十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后,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第十二条转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

流程二: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开出同意接收转学证明。并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流程三:学生或监护人持同意接收转学证明与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到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出转学证明。

流程四: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连同学

生登记表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说明:

1、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带给同意转入证明。

2、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档案。跨省转学的须经泰州市教育局同意,并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学生登记表》,学校要及时将转入学生信息输入计算机。

四、借读

第十三条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借读的,须双方学校同意。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条起始年级学生务必在录取学校取得学籍后方可外出借读,任何学校不得理解没有学籍的学生借读。借读过程一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十五条借读操作流程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提出借读书面申请。

流程二: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理解借读证明。

流程三:本人或监护人持同意理解借读证明交到原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借读证明。

流程四:本人或监护人将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学校凭同意借读证明安排借读。

说明:

1、同一地区小学、初中原则上不办理借读手续。

2、借读生的数额不得多于在籍生数的5%,不得影响正常在籍生的学习。

3、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4、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

5、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籍所在地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借读学校;学生回到学籍所在学校时,借读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6、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五、休学和复学

第十六条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能够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应回原级就读。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条休学和复学操作流程

学生因伤病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住院病历(原件)

3、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状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说明:

1、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2、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3、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须回原级就读。

4、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六、留级和跳级

第二十一条根据省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能够跳级。小学、初中跳级学生毕业时视为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学生跳级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七、毕业和修业

第二十三条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和有关考查考核成绩合格,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书由学生六年级就读学校免费发放。初中毕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免费发放。未毕业者由学校免费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修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补考后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予毕业,只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小学修业证书或初中的义务教育证书:

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条毕业证书、修业证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章并经电子认证后生效。

八、升学

第二十五条小学毕业学生免试升入初中学习。

1、跨市(区)借读的小学、初中毕业生,一般都应回学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领取文凭、安排升学。

2、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能够升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公办初中,也能够到户籍所在地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民办学校初中就读,不能升入非户籍所在地学区的公办初中。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公办初中的,需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初中。跨区县就读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要先将学籍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九、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六条学校依照规定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1、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予以奖励。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学校应根据规定,民主、公开、公正地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应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劳动教养的学生,服刑、教养期满超过十六周岁的,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能够取消学籍。

3、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进步显著,确实改正了错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能够撤销处分。处分一旦撤销应在学生电子档案上加撤销记录。

4、学生留校察看时光最长不超过一年,在留校察看期内仍无改正表现的初中学生,经监护人同意可送工读学校托管。

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可按规定送工读学校。

到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留在原校,参照借读办理有关手续。

5、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十六周岁的,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不再继续上学的,学校审核,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能够取消学籍。

6、学生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理期满,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者,可持批准处理单位有关证明,向原校提出书面申请回原级就读,原校应予接收。

十、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潜力的,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注销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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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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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食堂管理,给就餐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就餐管理

1、 用餐时间:

早餐:7 : 30——7:45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2、 非就餐时间员工不得随意进入食堂。

3、 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 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5、 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浪费饭菜罚款处理一次10元。

6、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7、 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8、 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 公司实行双休日工作制,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就餐人员每人每天就餐费定为10元,每人每月220元。并于每月11日前将当月伙食费交公司财务室。

2、 公司就餐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尽量在食堂就餐,每月缴纳伙食费后,只要在食堂就餐达到5日,非工作调动,一律不予退伙。

3、 外来人员就餐除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外,员工一律不得随意带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员,由财务室按每人每餐10元收取就餐费用。并自觉遵守就餐相关管理规定。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2、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办公室验收记账,财务室对账结算。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根据当天的食谱计划采购,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4、 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确保各类餐具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 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6、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相关知识和常识的学习应用,自觉养成用后随手关闭液化气总阀门和及时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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