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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法律规定(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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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律顾问聘用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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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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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集体合同规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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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__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郑*林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 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工资支付办法;

(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工资调整办法;

(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五)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二)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三)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四)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四)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七条 奖惩主要包括:

(一)劳动纪律;

(二)考核奖惩制度;

(三)奖惩程序。

第十八条 裁员主要包括:

(一)裁员的方案;

(二)裁员的程序;

(三)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

(二)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 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

第三十一条 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第三十四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第三十七条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第六章 集体合同审查

第四十二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三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第七章 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五十一条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因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协调处理,必要时,劳动保障部也可以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第五十二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五十三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四)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五)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五十四条 《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调处理申请、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双方当事人就某些协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将继续协商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协调处理协议书》由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于20__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4年12月5日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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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专业实习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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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的最后的一个假期里,我来到了我自己的家乡实习,实习的时间是xx月xx日-xx月xx日,在这段时间里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是我自己以后要认真的改进的。

这次实习我主要是在我们刑事审判庭,在和庭里的同事相处的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多了很多我课本里学不到的内容,其中有很多的体会是我在上课的时候是无法理解的,到现在为止我有几点的体会是让我自己都很吃惊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发现我们书生是有很多的东西是很不切实际的,想出来的东西在实际的应用中是无法进行的!

其实在实习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许多都是我一辈子的财产的,在去的联系中我们知道了许多检察的内容的,还有我还去了几趟的看守所的,和里面的干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内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费,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时间里要家里出钱的,但是他们在看守所的期间还是要干活的我就有点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干活了难道就不算钱了么?为什么还要家里来承担费用呢。还有在对待的关系中我也有多认识,在一些小的知识上的学习就是更多了。

最后还要说的一点是,我在实习前曾经是听x老师说我们实习就去学了订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么都没学好,我就在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订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东西,我来不是出卖劳动力的,我要做我们法学院应该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争取到了写上诉状的机会了。后来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还是在期间学会了订案卷了。还是很复杂了。但是我绝对不是把它当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

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

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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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树立职责意识抓好党建工作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全文共 1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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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探索建立“能力在一线培养、业绩在一线考核、用人在一线选拔”的选育干部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到条件艰苦、局面复杂、任务繁重、服务发展的一线施展才能、干事创业,积极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党员干部。

到条件艰苦的一线,磨砺干部坚强意志。把农村一线、脱贫一线作为磨砺干部、检验干部的重要平台。今年选派84名年轻干部、科级干部到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经济落后的贫困村任第一书记,让县直机关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到农村一线经风雨、见世面、接地气。一方面建立日常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管理,从严要求,每两周进行一次随机抽查,通报第一书记到岗履职情况。就任职村的脱贫攻坚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与第一书记签订责任书,明确做到不完成不撤离、不达标不调整。另一方面,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第一书记的心声,帮助他们化解思想疙瘩,解决工作上、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保证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

到局面复杂的一线,提升干部工作能力。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啃“硬骨头”、收拾“烂摊子”和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今年,组织开展“双优选” 县直单位干部(即优选年轻干部、优选科级干部)到各乡镇街道挂职工作。9名科级干部分别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12名科员级干部到乡镇街道一线岗位进行锻炼,合理安排挂职干部的岗位与分工,尽可能做到干部的工作特长、专业特长与乡镇街道工作岗位相匹配,为党员干部施展才能提供舞台,开辟年轻干部成长的“快车道”。注重从社会治安、信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紧要关头上锻炼和考验干部,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积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到任务繁重的一线,检验干部责任意识。把全县十条重点工作线作为年轻干部的“试金石”,建立“百名年轻干部参与推进”的工作机制。针对“两城同创”重点任务,安排28名责任心强、卖力肯干的年轻干部作为一线联络员,让他们在督导检查、沟通协调、攻坚克难等具体工作中砥砺品质、历练成长,增强服务中心工作的本领和才干。对在双城同创、安保维稳、拆违攻坚等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经得起考验的干部,认真落实“两个打破、三个倾斜、五个优先”机制,在全县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到服务发展的一线,培养干部专业素质。注重干部专业能力的培养,根据干部的专业和特长,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相匹配的一线工作,使他们学有所用、各尽其才。今年抽调19名具有一定经济背景和招商经验、视野开阔、社交能力强的后备干部到招商一线培养锻炼,着力提高他们在新形势下招商引资的能力。实行领导干部帮包企业机制,对20家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企业,各安排一名具有专业特长的科级干部靠前服务、帮扶指导,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干部在项目一线提升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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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活动个人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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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和人民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全国动员、全面部署、快速反应,采取了最全面、最严格的防控举措,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坚持下去,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发挥火线上的中流砥柱作用,绘浓战“yi”色彩,心无旁骛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

努力构建滴水不漏、密不透风的防护网,绘浓战“疫“色彩。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把问题想得严重一些,把风险想得大一些,把措施定得更周密一些,制定出全面系统的防控方案,筑起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闻令而动、冲锋在前,勇挑重担、攻坚克难。要善于沟通上下、互通有无、加强协调,深入考察调研,研究防控策略,打通防疫瓶颈,推动解决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措施,从制度层面构建起结构严密、有序运作的疫情防控法治机制,有效保证疫情防控时的社会稳定、安宁有序;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谋划部署,落实责任,把战斗进行到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能打胜仗的“硬核担当”向党和人民交出胜利答卷。

严肃问责只说不干、填表防疫的伪干部,绘浓战“义”色彩。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的敌人是狡猾的新型冠状病毒。当前,疫情防控中的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看似是落实责任、处处“留痕”,实则是装腔作势、有名无实,不仅背离了工作初衷,而且影响了防控措施的落实。要把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要加强明察暗访,对履职不力、玩忽职守、违纪违规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用心不用力问题,对只说不干、填表报数而不解决实际困难等问题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立起来、严起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坚决打赢用心防疫、人文关怀的心理战,绘浓战“抑”色彩。新冠肺炎不仅对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也让不少人陷入心理焦虑中。现在不仅战“疫”一线的医生护士、工作人员、确诊病例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与疫情没有直接关系的普通人,近期的心理压力也远超平常。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迫在眉睫。要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中,在疫情期间分层分类为群众提供专业心理援助服务,做到分类处置、精准援助,共同搭建“线上心理援助平台”,助力打赢心理战“抑”。切实让广大群众和一线抗疫工作人员感受到细致的关爱、家庭的温暖,有信心、能安心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

当前,正是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力以赴,绘浓战“yi”色彩,抗“yi”到底,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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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体工商户租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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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在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优惠至每季______元整(大写数字/元整),乙方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给甲方。

2.租金先付后用,一季一付。

3.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甲方提供设备如下:全装修房一套,含:(家里的电器,桌椅)

五、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及时清付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2、乙方保证不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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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财务副经理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经理,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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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管理本酒楼的日常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 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2、监督本酒楼各部门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参与审批资金的使 用审批财产物资的请购申请。

3、 负责本酒楼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推行会计电算 化管理方式等。

4、 参与本酒楼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5、 根据本酒楼的经营计划和实际经营情况, 每月准时编制财务分 析报告, 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作分析, 为公司领导提供 经营决策依据。

6、 负责审查原始单据, 密切与各部门联系, 研究并合理掌握费用、 成本,做好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工作。

7、督促有关部门、员工做好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资金的回 笼。

8、负责公司财产管理工作,并组织每月月中、月末两次盘点及每 年度的财产大清点工作。

9、定期组织核对银行存款,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完整。

10、定期组织对本酒楼借款及备用资金的清查、核实,确保资金 的安全性。

11、参与每月月末的询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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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树立职责意识抓好党建工作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全文共 2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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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我就xx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请予评议。

一、xx年度履行党建职责情况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宗旨意识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系列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大专题开展了讨论,个人做交流发言三次。同时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了党课,身体力行完成党员承诺。

(二)抓班子带队伍,确保党建目标任务的落实

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需求、政治要求和精神追求,不断提升班子的政治修养、理论素养。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政治学习,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xx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全面提升党员政治理论水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镜鉴》、《永远在路上》、《榜样》专题教育片,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努力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各项精神、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政治大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把审计法规业务知识学习作为主线贯穿全年,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心齐风正气顺的良好局面。

同时,按照“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我们坚持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职责。年初制定了相关文件对党建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和安排部署,确保了任务落实。一年来严格按照“七项全面过硬工程”和“七项重点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三)抓作风建设,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一年来,我作为局党组书记,带领班子一起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与其他班子成员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加强联系与沟通,积极协调各种工作关系;在处理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偏听偏信,不拉帮结派;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取长补短,虚心接受批评与监督,办事公道,不搞特殊化;在廉洁从政上,自己能长期认真执行和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做到在生活上廉洁俭朴,在经济上公私分明,在工作上秉公办事,严格约束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并积极参加班子和机关廉政建设,不占用公物,不走后门,不大吃大喝,不计较个人得失,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局机关的健康工作秩序。

(四)结对帮扶,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联系实际,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为切实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开展局班子成员包村住村工作,深入xx村,并制定了具体帮扶计划;多次组织局班子成员到该村了解调查村级情况,汇同村两委共商脱贫致富,我局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一定的资金,为帮扶村办实事,解决民生实际问题。一年来为贫困户送去慰问物资x元,通过党员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政绩观出现偏差

主要表现在日常工作中重审计业务轻党建,很少认真谋划党建工作,很少主动破解党建工作难题。认为党建工作务虚较多,不如抓业务工作来的实在。有时甚至认为抓党建工作不容易出政绩,既使抓出了成效也很难被上级领导和普通群众发现,是“潜绩”,而抓业务工作则很容易出变化、出面貌,是“显绩”,没有履行好“一把手”的党建职责。

(二)党员队伍发挥作用不够明显

主要表现在党员的爱党、忧党、兴党、护党的意识正在退化。有的党员满足于“平平淡淡”,在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方面信奉“既不出事、也不多事”,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党员在参加党员活动、履行党员义务时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只关注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

无论是政治观念出现偏差,还是党员队伍发挥作用不够明显,其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2个方面的原因:

1. 对党建工作主观上重视、要求严,但抓细节、抓具体问题的解决关注不够,满足于交任务、压担子、求结果,对过程的指导不够,帮助解决困难、传授方法还不够。

2. 认识错位造成氛围不浓。近年来,“一切以利益为导向”的市场经济原则深入人心,部分党员的理想信念开始动摇、政治思想开始滑坡。认识上的错位造成不重视、不在乎基层党建工作,某些党员参与党建活动的积极性明显不足。思想上的不重视导致抓基层党建的氛围不浓。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转变思想观念,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

要克服和纠正自身及党员干部中普遍存在的重审计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建具体工作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同审计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二)多措并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力度,改正认识错位问题

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不动摇,组织全体党员采取集中学习、上党课、专题讨论等形式,有计划的组织好集体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同时,发挥公务员网络学习的作用,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学习的途径,加强党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转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坚持把思想教育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学习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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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4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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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1986年1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为了进一步搞活管好城乡集市贸易(以下简称集市),根据《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集市规划和建设

第一条 集市场地必须纳入上海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实施。集市场地规划按下列规定:

(一)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应当按公建中心菜场使用面积的50%另行配建室内集市商场。

(二)旧城区改造,应当根据改建基地的条件,配建面积适当的室内集市商场或者棚顶集市商场。

(三)郊县,可以根据县属镇每2万人建1个集市,乡镇和新建农村集镇每镇建1个集市的原则,进行规划。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另外规划设置专业或者批发市场,并配备必要仓储、住宿等服务设施。

第二条 集市建设资金和材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手段筹集。

新建住宅区和卫星城镇集市的建设资金和材料应当纳入公建配套计划内。

集市商场内的柜台布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资金从集市管理费收入中支付或者用集资办法解决。

第三条 设立集市,按《上海市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 已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暂时不能迁入室内的露天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城建、公安等部门和街道的配合下,建造简易棚顶和必要的服务设施;在环卫部门配合下,设置简易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章 集市管理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五条 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区、县长任主任,下设副主任若干人,委员会成员由工商行政管理、商业、供销、粮食、农牧水产、物价、计量、税务、卫生、环卫、公安、市政工程等部门人员组成。

乡、镇基层集市管理委员会的设置和组织形式,由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六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全体会议和主任、副主任会议制度;会议的各项决定应当及时下达给各有关部门执行。

第七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集市的专职机构,应当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执行集市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八条 集市管理委员会职责是:

(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管好集市。

(二)监督、检查有关集市管理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规划集市建设。

第三章 集市管理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第九条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集市建立集市管理办公室,税务、物价、公安、卫生、环卫、畜牧兽医和计量等部门可以派员参加或者组成联席会议,协同加强集市的管理。

第十条 经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集市管理办公室可以聘用退休职工担任集市协管员,从事公益劳动,协助管理集市。

集市协管员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由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业务、技术和法规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分别由工商行政、公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环卫、计量等法规和政策。

(二)对集市管理人员定工种、定岗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服务、财务、统计、内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对在集市设摊营业的商贩加强教育管理。

(四)建立监督岗,受理群众反映和检举,及时处理违章违法行为,保护群众利益。

(五)调查研究,积累资料,掌握动向,按时将商品购销,以及集市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情况,向区、县集市管理委员会报告。

(六)领导集市服务工作,做到方便购销,疏理渠道,引缺泄余,繁荣市场。

第十二条 集市管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管理,做到: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集市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二)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勇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坚持文明管理,礼貌待人。

(四)执行任务时,必须按照分工佩带有关主管部门制发的标志或者穿着标志服。

第四章 集市入场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凡需进入集市营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集市管理办公室的审核,并主动出示如下证照:

(一)国有、集体企业应当出示本单位证明。

(二)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饮食的还应当出示卫生许可证和本人体格检查证明,经营肉品的还应当出示宰前检疫证明、宰后卫生检验印章。

(三)行医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部门开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出售中药材的应当出示本市区、县卫生局的中药材鉴定证明。

(四)出售大牲畜的应当出示村民委员会以上基层行政单位和兽医检疫证明。

(五)农民出售自养家畜应当出示兽医检疫证明。

(六)出售自有旧商品的,要出示身份证明,出售旧车辆的还应当出示车辆牌证。

第十四条 在职职工、在校学生,以及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退休职工、待业青年、无业居民,不准在集市设摊营业。

第十五条 集市管理办公室对同意设摊的国有、集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含帮手、学徒)、行医和卖药人员等,按证换发设摊证和场标;临时照顾设摊的,由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临时设摊证和场标。

第十六条 设摊证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集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发证和管理。

第五章 交易活动和价格管理

第十七条 在集市设摊营业,必须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准许自由上市、自由交易商品的,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不准随地设摊;批量交易的只准在指定的贸易货栈、批发市场和集市内进行,不得场外交易。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在本市粮店、商店、菜场以零售价格购得的商品,加价后再在本市集市上出售。

第二十条 凡在集市进行批量交易,均应当使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作为进货者的进货凭证。

第二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购进商品,必须有进货凭证;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帐册。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按质论价,买卖公平。

国有、集体企业在集市出售商品,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价格规定。

个体工商户出售从国有、集体企业批购的商品,应当执行国家的价格规定。出售自产或者自行组织的商品,政府物价部门有限价规定的,应当执行限价规定;没有的,由购销双方自由议价。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集市经营商品,必须保证质量;经营副食品、食品和饮料还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并接受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管理。

集市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管理。

第六章 集市管理费和兽医检疫费

第二十四条 集市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是:

(一)单位和个人出售大牲畜,国有、集体工业销售自产产品,国有、集体商业销售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1%计收。

(二)单位和个人出售农副产品、旧货、副业产品,个人出售工业品、手工业品,均按商品成交额的2%计收。

(三)凡经营修理服务业或者饮食业,按营业额的1%计收,行医、卖药的按营业额的2%计收。

第二十五条 国有、集体商业受命出摊营业,调节供求,平抑市价的,可以免缴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 兽医检疫费标准,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兽医检疫部门在检疫时收取。

第二十七条 收取集市管理费及兽医检疫费时,必须发给与收费额相同的收据,收据上必须有收费单位印章。

第二十八条 集市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集市收费的监督、检查;发现乱收费和徇私舞弊现象,应当立即制止、纠正。

第七章 违章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区别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一)未经批准,从事购销活动或者无证经营的,予以教育制止;不听教育的,处以商品价值30%以下的罚款。

(二)经批准进入集市设摊经营的固定商贩,不按规定亮证经营、明码标价的,予以教育;不听教育的,处以当天商品销售额20%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不按指定地点设摊交易的,劝其到指定地点交易;不服从规劝的,处以商品价值20%以下的罚款。

(四)偷逃集市管理费的,责令补交,并可以根据情节,加处应交管理费1至5倍的罚款。

(五)出售文物、珠宝、玉器、金银及其制品和国家规定不准上集市的外货的,责令其到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交售;已售出或者倒卖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六)出售不准自由上市交易的工业品和农副产品,如商业部门需要,可予收购;已售出的,处以销售额50%以下的罚款。

(七)从本市粮店、商店、菜场套购计划粮食或者工业品、农副产品,在集市上加价出售或者换取其他商品的,没收其部分或者全部的商品和货款;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八)买卖计划票证或者以票换物的,没收票证、商品及非法所得;屡教不改的,加处其非法所得或者换取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

(九)抬价抢购,转手倒卖的,按规定处以罚款。

(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缺尺少秤的,责令其赔偿消费者损失,没收以假充真商品;屡教不改的,处以出售商品值1至5倍的罚款,其中属工商企业或者有证个体工商户,可以并处短期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一)无证游医、药贩在集市行医或者卖药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及药品。

(十二)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

第三十条 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欺骗消费者,非法牟利的,由计量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出售幼鱼、幼蟹及偷、抢、毒、炸水产养殖品的,按《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卫生管理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分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本市卫生、市容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税务管理的,由税务部门依照税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兽医检疫管理的,由畜牧兽医部门依照《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

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七条 集市管理人员纪律松弛,工作不负责任,假公济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屡教不改的,是派驻干部,由派出部门进行处理;是集市协管员,除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外,应当及时撤换;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也适用于经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菜场附近交易点。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的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四十条 本细则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自198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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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律顾问聘用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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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希望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请,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主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 张选辉 律师作为主办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2、乙方指派的主办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业务暂时无法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另行安排其他合格的律师及时处理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项目

1、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针对甲方的经营活动,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甲方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提出处理意见。

2)、提供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3)、为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协议、合同、章程、规章及解决法律问题所需的其它法律文件。

4)、参加业务谈判,协助甲方做好有关谈判的准备工作。

5)、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6)、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三、时间安排

1、根据业务需要,甲方可随时与主办律师取得联系,委托乙方办理具体的法律业务;根据办理业务需要,主办律师可到甲方单位、出差外地为甲方提供服务。

四、保密

1、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服务时,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

五、业务酬金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顾问酬金人民币 **万元(¥ )。

甲方应当每个合同年度的 平均分 次将本年度的基本法律顾问酬金支付给乙方,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当提供税务发票。

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业务,出现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双方将按照《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协商增加支付法律顾问酬金,届时,双方将单独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予以确认:

六、费用支出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法律顾问酬金包含了乙方主办律师往返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交通费。

七、合同期间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如果双方都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将以三年为周期不断地予以顺延。

八、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 日 年月日

根据《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湖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服务重点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应甲方聘请,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合同期间,甲方的职责为:

(一)、甲方应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本单位法律方面的事务,收集本单位有关资料提供给法律顾问参考研究,及时处理。

(二)、甲方有关会议、业务洽谈、签订合同等经济活动,应请法律顾问参加并听取有关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避免经济纠纷和损失的发生。

(三)、甲方发生经济纠纷应及时和法律顾问联系,并请法律顾问代理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并按规定承担差旅费。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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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雇佣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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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

公司: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员工”)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及生效条件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公司和员工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员工和其先前的工作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条 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1. 员工职位为_______________。该职位的工作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董事会或董事长所确认的其他范围的工作职责。员工应按公司确定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决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2.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或员工工作能力及表现调整员工之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及安排员工休假时间,同时可依员工工作表现按规定给予奖励或处分。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 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定员工每月工资为税前人民币 元。各类津贴、奖金或待遇是否给予、如何发放,均按公司的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员工每个月的工资于下个月的第10日发放。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对发薪日作临时的调整而下不构成公司的延迟发薪。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适时调整员工的薪金。公司实行个人薪资保密制度,任何员工薪资不仅属个人隐私而且也属于公司的保密资料,禁止员工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

2. 在合同期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或综合保险等由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非国家规定的福利,依照公司制定的并不时修改的制度执行。

第四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以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第五条 劳动时间

员工具体工作时间可由公司根据需要进行安排或调整。鉴于员工所在职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该职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度,本合同规定的员工工资中已经包含了超时和延时工作的加班工资。

第六条 劳动纪律

员工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包括在本合同、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和补充约定、规章制度、以及公司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传达给员工的特别规定。

第七条 职业教育和培训

为使员工适应特定工作岗位的需要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向员工提供适当的培训。

第八条 解除、终止、续订

1.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辞退员工,并无需作任何赔偿:(1)在试用期内公司决定不再录用的;(2)严重违反员工手册、劳动纪律或公司的规章制度;(3)因员工的故意行为或严重失职,对公司利益造成任何损害的;(4)员工将公司的财产据为己有,或因其他营私舞弊行为给公司利益造成任何损害; (5)员工触犯刑事法律或被劳动教养;(6)在本合同期间员工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7)与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8)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或所允许的其他情形。

2. 员工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公司的生产或经营达到公司确定的目标。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列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可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予以修改。为此,员工应当接受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无需作任何赔偿:①每年利润未达到指标80%;②产品质量每年未达到指标95%;③满意度调查每年未达到指标80%的。

3.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5)由于公司经营目标调整导致用工需求发生变化,或公司遇到重大经济困难;(6)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或所允许的其他情形。

但是,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款第(1)到(5)项规定解除本合同:(a)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b)因工负伤或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考虑到员工职位的特殊性,员工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六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员工可以隨时通知公司解除本合同:a.政府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b.公司以暴力、威吓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c.公司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5. 不论本合同任何条款作如何规定,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或者员工因涉嫌进行或参与职务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则公司有权:(1)要求员工继续履行本合同而不理会员工的辞职申请,直至前述事项妥善处理完毕,或者(2)虽然本合同已解除或终止,但公司有权延迟办理离职手续,直至这些事项妥善处理完毕。

6. 本合同于期限届满时或者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自动终止。双方如需续订,须提前通知对方以便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如本合同于自动终止时,双方未续订新的劳动合同,员工继续为公司工作,并为公司所接受的,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三个月。

7. 如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或员工因任何原因离职,则员工应立即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将公司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交还公司,并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此后方才办理退工手续。

第九条 员工信息

员工在入职前须向公司提供其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证书等证件原件以及劳动手册、健康检查证明书等公司要求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及所填写的申请表的内容以及所提供的信息均属实。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而不予员工任何赔偿。

第十条 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公司在本合同期内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在本合同期内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员工经公司出资招用、培训或享受公司提供之特殊福利待遇者,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并约定必须服务期限等事项,并严格履行。该协议期限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如有违反合同或培训协议的有关规定,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在员工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因从事本合同下的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设备或资源作出任何发明或与工作有关的任何文字或图形作品及商业信息等属于公司的专有财产。员工应及时向公司披露该发明、文字或图形作品及商业信息,并应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有关文件使得公司取得该发明、文字或图形作品的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

第十二条 保密

员工对于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公司可能向员工披露的任何与公司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有关的所有资料,公司或公司关联实体的促销或财务资料,与公司产品、程序、业务或服务有关的资料,员工同意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员工同意不得介绍或推荐公司其他员工到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工作,但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指派公司其他员工到本公司不同营业地点或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除外。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两年内,员工不得到公司的竞争对手处工作。本条义务与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利益冲突

员工保证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并时刻避免利益冲突。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 员工的近亲属有与甲方业务相竞争的投资或业务;(2)未经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批准,员工在其他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3)员工在其他单位兼职;(4)员工或其近亲属拥有公司业务合作方(包括供应商、代理商、被特许人、承包方等)的股权、股票或任何其他利益;(5)员工或其近亲属与公司业务合作方有任何性质的业务往来,而未经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同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确定的有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应按照法定的程序予以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签署

员工手册及员工根据公司要求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构成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这些附件若与本合同有任何差异,除在该附件或本合同中有特别规定外,则本合同的效力优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公司的签署为公司的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司的公章,员工的签署为员工本人签字。双方中最后之签字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签署日期。

公司签署:上海××××有限公司 员工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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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法律顾问聘请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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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指派 律师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事实与法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顾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选择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这种咨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头处理意见,也包括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供甲方决策使用;

2、为甲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关方面法律的设计与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为甲方起草或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协议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

4、协助甲方,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

5、参与甲方的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协助甲方处理谈判与协商中的有关法律事务;

6、为甲方引进外资、技术转让、兴办合资或合作企业、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项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

7、为甲方开展或涉及的重大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提供法律策划方案,这些经营活动或法律行动包括:

(1)工业产权的取得与保护;

(2)市场占领与开拓;

(3)形象确立与广告宣传表述;

(4)债权债务安排与重组;

(5)侵权损害赔偿与追索;

(6)重大投资决策风险预测与评估;

8、企业改制、公司并购;

9、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络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机构共同办理)

11、协助甲方办理涉及调解、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所需要的各种程序性手续。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控制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即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确认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量记录。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第六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顾问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七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八条 乙方律师在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重大执业过错而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协助向已经为乙方办理了执业保险的有关保险机构索赔。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空白)

第十一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惟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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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顾问年底工作总结样本_顾问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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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年底工作总结样本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二 0 ×× 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 ×× 县 ×× 镇潘 ×× 拖欠货款案,二是廖 ×× 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 ×× 县何 ×× 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前一案,经我们与 ×× 县人民法院的积极、主动配合,并多次、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使得执行法官出工又出力,最后取得了法院及时退回了我公司的诉讼保全保证金,潘 ×× 所欠的货款也依法执行完毕的园满结果。

后两案,执行工作很不顺利,至今未果,其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居无定所且现下落不明,我们目前还未掌握他们的行踪及定所,法院也因我们提供当事人的住所不能而无法开展执行工作,使得后两案的执行尚未了结。从而无形中导致了公司的眼前损失。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积极主动多方打探上述两案当事人的踪迹,催促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早日挽回公司的该项损失。公司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由第一范文网提供!

二、依法出具了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要求客户履行约定义务及指导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序开展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表现如下:

(一)向河南省 ×× 股份有限公司等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出具律师催款函,要求拖欠我公司货款的公司及时清偿货款,以使得公司货款及时回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公司员工人身权利,应公司的要求,依法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

20 ×× 年 10 月份,前公司员工孙 ×× 多次以不同方式、手段威胁我公司主要领导李 ×× 并进行敲诈勒索钱物。接到公司的通知时,我们深感事情的严重性,即刻同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同公司领导研究孙平的行为性质及其法律后果。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孙 ×× 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于是向公司明确表示:孙 ×× 的行为性质严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其已涉嫌犯罪。

为制止不法行为发生,保障李 ×× 人身安全,我们建议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由公安司法机关介入侦查,以追究孙 ×× 的刑事责任。为此,连续两次向公司出具了两份关于孙 ×× 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法律意见书,以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为规范公司管理,合法有序生产经营,继续出谋划策。

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别是大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对其进行规范,使其科学、有序进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个大公司,且日益发展壮大,为此,对我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规范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必要。因此,我们积极、主动同公司法律事务部联系,及时调整、修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细化,使公司、员工的行为尽量做到规范化。

同时,针对个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进行重点调整和修改,比如,在农药行业管理方面,我们依法向公司修改并提交了《对中国 ×× 行业管理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一文,供公司参考。四、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一)制定和完善了公司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 对公司历年的营销人员的担保制度进行了总结,并进行了完善,制定了《担保工作操作规程》、《保证合同》、《内部销售承包合同》、《担保人基本情况表》、《担保财产清单》等。

(二) 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20 ×× 年 3 月份,分别到桂林、玉林、贵港、柳州等地,办理了部分营销人员的担保手续。

(三)、为维护公司利益,挽回经济损失,继续对李 ×× 等人拖欠公司款项纠纷一案的申诉、抗诉。李 ×× 等人与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裁决为公司内部事务,由公司自行解决。我们认为,法院裁决依法无据。现案子已申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已将案件移送至 ×× 区检察院立案审查,并将做出抗诉。

四、举办法律讲座,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20 ×× 年 12 月 29 日,我所在夏威夷国际大酒店举办新公司法法律培训讲座。

以上是我们一年以来的顾问工作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尽管有些货款得不到及时回笼,已结的案子亦执行不回,但我们欣喜看到,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公司的运行行有序规范,诉讼事项明显减少。这在客观上,与我们顾问律师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深表歉意,并真诚希望在未来的 20 ×× 年内,我们能通力合作,尽心尽力地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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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个人借款合同个体经营户借款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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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公司):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三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30%比例从甲方每月劳动报酬中扣还,直至全部还清本息为目。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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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年终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_顾问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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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

20xx年度,我担任贵公司法律顾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供贵公司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

一、处理诉讼案件情况

20xx年我与公司综合部王某某经理、赵某某副经理一起,为贵公司处理民事诉讼案件三起四件。即赵某诉我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二审,我公司诉张某擅自拆除广告牌恢复原状案,以及王某秋诉我公司手机过户返还财产案。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坚持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为圆满的结果。

1、赵某诉我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0xx年9月13日下午2时许,原告赵某在横过其就读学校高中门前公路时,被我公司司机杨某某所驾驶的213吉普车撞倒。经公安机关认定,其应当负主要责任,我公司负次要责任。赵某不服,要求行政复议。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我公司负主要责任。同时赵某被认定为九级伤残。一审时原告要求给付20余万元,某区人民法院在双方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判决我公司赔偿其损失3.5万元。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此案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年月日公开开庭审理,至今尚未做出判决。此案两审中,原告做工作的迹象较为明显。我们对办案法官考虑双方承受能力而有所侧重的作法,明确表示理解,但同时也明确表示不能超过限度。因此,在一审判决并没有过分,二审中也较为慎重。

2、我公司诉张某恢复广告牌原状案。xx年9月23日下午,中国网通公司某市通信公司房屋承租人张某认为我公司在通信分公司西侧营业厅的广告牌对其承租的通信市场遮光,经与出租方有关人员请示后,未经我公司同意,擅自将我公司广告牌拦腰截断。在本人与其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公司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广告牌系我公司工程部经理李某娟、副总经理张晖与网通公司有关负责人陈某某、张某龙达成口头协议后树立的。张某在没有征得我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法院同志主持下,我公司张某怀副总经理、综合部王某某经理和我本人与被告张某进行过一次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对方不得已,主动将我公司广告牌恢复原状。我公司于是申请撤诉结案。此案以我公司达到预期目的的圆满结局而划上了句号。

3、王某秋诉我公司手机过户返还财产案。手机店店主王某秋于xx年11月4日,以其向彭某某购买的手机卡13942772222被我公司过户给他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归还该手机卡,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00元,以及精神损失10000元。经我们调查,该手机号码确实是王某秋于xx年7 月17日从彭某某处过户,但该机原机主为田某,xx年5月16日有人用假身份证冒充田某过户给吕某某,吕某某于5月19日又过户给彭某某。原机主田某提出投诉后,我公司即以此事涉嫌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确认,机主田某所持身份证系真实证件,在公安机关派员到场的情况下,我公司遂于xx年10月29日将该手机卡过户给原机主田某。某区人民法院于xx年2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尚未作出判决。我们的答辩理由是手机卡过户的买卖行为发生在彭某某与王某秋之间,我公司的过户行为仅仅是保证服务质量,并不能对交易标的的权利瑕疵负责。

二、处理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xx年度与综合部、市场部一起共同处理客户投诉事件多起,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手机卡过户等类事件。经我们共同努力,均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使客户负气而来,满意而去,或者虽不满意但对我们的处理意见也表示认可,将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在诉讼之前解决。同时还审核了部分合同。

1、水上交通事故案。xx年4月份,我与工程部戴某等同志共同处理了一起水上交通事故案件。二界沟一孟姓船主的船只在港区内河流入海口附近夜航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只的桅杆将我公司总裁在二界沟港区内跨越河流的光缆撞断,桅杆也被折断。该船主意欲向我公司索赔。经我公司按法定程序向二界沟港监部门报案,并与该船船主交涉处理善后事宜,明确表示对方如对我方处理不满,可以到大连海事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该船主最后同意我方的处理方案。

2、代扣缴税款案。xx年11月,某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立即同公司财务部兰某某经理联系,为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具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并无法律依据,即便应当代扣代缴也应当由税务机关事先核定代扣代缴对象,由企业承担税款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在兰某某经理的努力交涉下,市地税局终于收回成命。

一年的工作中,在公司领导和广大职工的大用支持下,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公司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合作愉快,使我的法律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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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团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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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五四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引领凝聚团员老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20__年5月1日,合肥市双岗幼儿园教育集团团支部以“青春共筑防疫长城”为主题,进行了一次线上团课宣讲活动

本次团课分为“牢记初心使命”、“感悟榜样力量”、“承担重任,筑起青春防疫长城”三个部分。新时代中国青年的初心是什么?通过学习“牢记初心使命”这一部分内容,让青年教师体会到习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要求,也让我们对初心和使命有了更明确的认知。在“感悟榜样力量”的学习中,我们了解到疫情期间全国各地涌现出的无数感人肺腑的凡人善举,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铸就生命的精彩华章,擦亮了道德星空,树起了时代标杆,挺直了民族脊梁。在最后一部分“承担重任,筑起青春防疫长城”中提到: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英雄,而疫情当前,这些逆行者就是这个时代的英雄。作为青年教师,我们要像他们一样,与祖国共进退,用自己的爱国行动来展现我们对英雄们的敬意。

本次团课宣讲活动中青年教师们认真学习、用心笔记,并积极参与线上讨论,发表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平凡的事成就不平凡的人,在牢记初心不忘使命的同时我们也在平凡的人身上看到了不平凡的力量,引发了我们对于自身平凡岗位如何成就不平凡的思考。

作为新时代中国青年,我们要牢记初心使命,不负青春韶华。希望通过本次宣讲活动能够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坚定信心、尽己所能,彰显团员本色,释放青春光芒,在平凡的幼儿教师岗位上贡献力量,成就属于我们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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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的法律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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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并履行一定的手续。

劳动合同的内容:

(1)用工单位的名称(全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注册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号码;

(2)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劳动纪律。包括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厂规厂纪,以及奖励惩处办法等;

(3)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上应该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或者应当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

(4)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5)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工作环境等;

(6)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包括劳动者在合同期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者、工伤、医疗等保险待遇等;

(7)劳动者的工种、职务或职称;

(8)变更、解除、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手续;

(9)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10)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书上盖法人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名盖章;劳动者本人签名盖章;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意见及盖章;

(11)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如住房、幼儿入托、子女入学等;

(12)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

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经理,人事处、科长等直接协商,共同起草。

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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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服务所管理2024年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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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管理2016年工作计划

根据新司发{}8号,新城区司法局XX年度公正律师法律管理工作部署,自强路司法所结合地区现实,对XX年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管理制订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成长观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方法为手段,充分发挥自强路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成长,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新城、平安自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具体目标及措施如下:

1、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按照工作现实,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积极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根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填写有关资料,开展自查;二是配合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认真按照区局年检工作公告,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利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情况开展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矛盾激化,及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矛盾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规定: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配合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及时开展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应该援助的对象,及时援助,不符合援助条件的,根据情况开展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积极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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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员工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惩处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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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生产管理秩序,明确岗位职责,优质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对生产管理负总责。

第二条公司设立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生产技术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经理全面指挥生产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总经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1、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2、全面负责种植、田间管理、采摘收获等生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和推广工作,审定技术方案和标准,积极指导科技创新,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

4、监督和检查各生产组种植和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生产目标的落实完成。

6、协调综合部做好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安排各生产组和员工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的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7、制订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9、对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第五条生产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技术标准,并在开工前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应优先使用技术熟练的工人,对经反复培训不能掌握生产技术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作的组织开展、工人管理和生产任务的验收落实。具体组织落实基地苗木种植、田间管理、劳力聘用、日常生产事务管理等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生产组,每个生产组可指定1-2人为工作组长,协助生产技术部进行生产管理。生产技术部经理要对基地生产作业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条应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阶段性生产作业计划。应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产作业计划,并在开工前准备好生产工具,安排好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

第九条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对各生产组落实公司阶段性作业计划和作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按时完成生产进度或没有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的生产组和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需要定期召开生产组长和工人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不好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条生产技术部要按照生产需要及时向综合部上报生产资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计划。

生产技术部确定主要生产资料投入的种类、使用数量、范围和方法,经总经理审核后,由生产技术部和综合部共同采购。

第十一条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由综合部安排专人管理。生产工具的领取和归还施行登记制度。按照谁领取谁使用并负责管理的原则,对造成生产工具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领取人应予以赔偿;属于生产工具自然损耗无法使用的,领取人不予赔偿。

工作人员应爱惜并合理使用生产资料。人为造成生产资料浪费或不能使用的,应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对单元地块要实行“五统一”生产,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施肥用药标准、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标准质量。达到栽培模式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精细化。

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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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树立职责意识抓好党建工作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全文共 1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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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今年以来,我委先后组织党员及干部集中学习了党的xx大、省、州全会等政策理论及业务学习共计30次;举办了基础综治维稳干部专题培训班4次、学习《党章》10次,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培训备案制度和干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制度;上半年,干部职工全面完成了各项学习计划、答题及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任务;副科级领导干部完成两篇以上调研文章;在《今日贵德》报刊投稿20篇,采编新闻稿件4篇;在省、州公开刊物上发表图片及新闻稿件3篇,并及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时观看了电教片《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西宁市综治基层基础及平安建设专题片等;学习杨善洲、多杰宽等个人先进事迹,每名党员认真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在工作当中切实做到了学有所用、活学活用、学用结合;

二是认真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我委先后向各乡镇、政法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单位及非党人士发放意见征求表60份,收回60份,梳理归纳意见建议6条。会上严格按照县委、县纪委、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文件要求,逐一检“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既从自身工作上查摆问题,又从思想、党性上剖析原因,直面问题、不躲不绕。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同时,也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从而达到了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目的。会后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一进行了整改和落实。三是大力开展结对共建工作,打牢群众基础。今年我委先后两次向河西镇加莫台结对帮扶村贫困户捐赠米、面、油共700斤,共计300元;并为其解决了篮球架一副,目前正在拟解决象棋桌、乒乓球桌,并在加莫台村村委会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宣讲维稳政策、了解民生,听取了村干部和群众对县委政法委今后结对帮扶工作和政法、综治、维稳及平安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群众反映好、满意度较高。

二、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我委因人事变动,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责任领导体系。同时,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与全体党员签订了《责任书》,进行了公开承诺,形成“一级一级抓、一级带一级”的责任体系和抓落实、讲实效的工作机制。二是深化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我委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制定出台了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拒腐防变实施方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关于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防止小金库工作意见的通知》、《党务、政务、财务、事务四公开》等反腐倡廉、廉洁从政等有关制度。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接受“每周一廉”、“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等教育活动,并在政法部门举办了演讲比赛、篮球比赛、书法比赛和开展廉政格言进单位等活动,进一步牢固了政法干警廉政意识,牢固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三是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做到廉洁从政。自年初从以来,我委利用每周学习日,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1条》、《州委24条》、《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党性修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种不廉洁行为,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在办理来信来访工作中,我委严格按照《信访工作制度》热情接待每名来访人员,认真对待来访人员所阐述的问题,同时进行办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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