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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考核细则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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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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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数100分,其中包括:

一、黑板:20分

1、板面未擦 扣10分

2、板面未擦干净(有粉笔痕迹) 扣5分

3、板槽内有粉笔头、粉笔灰等杂物 扣5分

二、桌椅:40分

1、桌面有杂物 扣5分

2、桌堂内有果皮,纸屑等杂物 扣10分

3、桌堂内书本未摆放整齐 扣5分

4、讲桌上粉笔盒、板擦未摆放整齐 扣5分

5、桌椅未摆放整齐 扣15分

三、地面:25分

1、讲台地面未清扫 扣15分

2、门后卫生角不干净 扣5分

3、清扫工具摆放不整齐 扣5分

四、窗台:10分

1、窗台有灰尘 扣5分

2、窗台有水杯、书等物品 扣5分

五、各班负责人配合情况: 5分

一周评比一次,根据各班级每周成绩评出一个“卫生先进班级”,颁发奖状以此鼓励!学期末根据班级获的“卫生先进班级”次数给于全班同学德育成绩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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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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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标准及细则适用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中药商业企业二级仓库”。

二、本标准分五项(第二部分65条细目),共500分。其中“领导班子和精神文明建设”项80分;“质量管理”项90分;“仓储管理”项170分;“基础管理”项80分;“安全生产”项80分。

三、验收采取逐条检查评分方法,每条得分等于该条基本分乘以系数。

系数分5个等级:按规定内容做得很好的为1.0;较好但尚需改进的为0.8;按规定要求勉强及格的为0.6;刚刚起步的为0.3;没有做到的为0。

四、验收得分率在80%以上(即400分以上);刚起步和没有做到的细目条款在10%以下(即不超过7条),作为管理条件合格。

五、本细则所涉条款在验收评审时一律以原始记录、各类凭证和事实为依据。

六、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中药商业企业仓库均可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商业企业二级仓库”:

(一)各省(区)市级的先进(等级)仓库(包括四好仓库);

(二)具备独立核算或内部核算(内部银行)、定额管理、经济承包等核算形式之一者;

(三)在申报或考核年度内,无重大质量、伤亡、爆炸、火灾、交通、偷盗丢失等事故和因保管不善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注释附后)。

(四)五项经济指标,其中单位面积储存量、帐货卡相符率、收发货差错率、平均保管损失等四项,必须达到指标的标准。平均保管费用项必须具有月报或季报的原始台帐或汇总报表。

(五)五项管理工作标准(共计24条款),必须有20条以上(含20条)达到标准。

(六)各项申报内容清楚齐全,数据正确,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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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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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省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xx〕296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二)内容: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⑴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⑵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⑴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一律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⑵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⑶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⑴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⑵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⑶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⑴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⑵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⑶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⑸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⑴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⑵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⑴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⑵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⑴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⑵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按属地化管理与行政隶属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全省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管理直属医疗机构以及在省卫生厅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设区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直属医疗以及负责在设区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监督管理直属医疗机构以及负责在县(市、区)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医德考评制度,成立由院领导和人事、纪检监察、医务、护理、质控、预防保健等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事部门为医德考评工作具体经办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监督医德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四、考评方法

(一)医疗机构按《江西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试行)》(详见附件)的要求对医务人员医德评分。评分按“基本要求”、“加分依据”、“扣分依据”计算得分后累加,累计得分高于100分的按满分100分计算,扣分后低于0分的,按0分计算。根据得分将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得分≥90分,且没有扣分;良好:得分≥80分,且扣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医德考评中“一票否决”:

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办或新闻媒体曝光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

3、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

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

5、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

10、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11、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宴请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14、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的;或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的;

15、对医务人员在用药、检验、检查中提供各种形式开单提成的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

16、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7、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18、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19、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20、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的;

21、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

22、各单位认定的其他行为。

(三)实行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医疗机构各职能科室按照责任分解,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日常检查,如病历、处方、用药等情况的检查,收集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和表扬奖励等相关资料,为本单位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年终时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时,提供考评依据。

(四)各医疗机构要将医德考评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对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医德考评,按照个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程序,最终由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参考个人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结合各职能部门所提供的材料,做出综合医德评价,填写综合评语,确定考评结果。

五、考评结果应用

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的人员,必须在医德考评等级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医德考评等级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1年。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德”的分数,按照医德考评的分数进行折算。

医德考评等级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级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

执业医师、护士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考核周期内,连续两年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或一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各级医疗机构要对医德考评“较差”等级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级的人员,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六、考评要求

(一)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要坚持客观、科学、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医德考评与医务人员的其他考核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各设区市卫生局和省直医疗机构要将此项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落实。要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针对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量化考评内容,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本单位具体操作的医德考评工作方案,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将医德考评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应当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在医德考评制度试行阶段可先使用纸质档案,等条件成熟后开发电子档案,有条件的医院可直接试行电子档案。医德档案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保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结果报送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机构(如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设区市卫生局加强对所辖医疗机构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医德考评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医疗机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医院等级评价、评审或复审不合格等处罚,并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医疗机构职能科室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为年终医德考评提供准确、详细、真实的依据,如因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年终无法提供本应该提供的日常检查结果和资料或提供虚假检查结果和资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省卫生厅将对各设区市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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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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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医德考评的对象是各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各医疗机构都要开展医德考评,并将结果上报卫生局。卫生局负责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以上考评内容共20项,平均每项5分,共计100分。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有所侧重,合理调整分值。

医疗机构应将医德考评内容作为医务人员集体服务承诺,向患者公布,接受监督。

四、考评的组织实施

卫生局成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推进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德考评机构,由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负责,办公室、财务、医务、护理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医疗机构要将医德考评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

卫生局对所辖医疗机构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抽查和考核工作与医院等级评审、医疗机构校验、年度工作考评相结合。

五、考评的主要方法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

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医德考评登记表格按省卫生厅提供医德考评登记表格参考式样(见附件)。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医德考评内容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医德考评电子档案。

六、医德考评结果及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对维护公众利益或对医院发展、荣誉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在考评的相应内容中加分。每人加分合计不得超过五分。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至十五之内。优秀等次在考评获得九十五分以上者中按得分顺序排名产生。得分在八十五分以上,以及得分在九十五分以上未进入优秀等次的,考评等次为良;得分在六十分至八十四分的,考评等次为一般;得分在五十九分以下的,考评等次为较差。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认定为较差,不再参与计分排名: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参与套取、侵占各类医疗保险资金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须将职业道德考评作为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卫生局将加强对所辖医疗机构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医德考评工作顺利进行。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卫生局审核备案。对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考评办法,由医疗机构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对乡村医生医德考评,由卫生局依据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结合本办法内容一并进行。对城镇个体医生的医德进行考评,参照对乡村医生医德考评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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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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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试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以学生养成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和生理、心理素质。加强学校德育的科学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品德基础。

三、德育内容

依据《小学德育纲要(试行)》,小学德育的主要内容有: 1、 热爱祖国的教育; 2、 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 3、 热爱人民的教育; 4、 热爱集体的教育; 5、 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的教育; 6、 努力学习、热爱科学的教育; 7、 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的教育; 8、良好的意志、品格教育; 9、 民主与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 10、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启蒙教育。

四、实施途径与措施

(一)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与领导

1、调整、充实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张文江主任主管德育工作、少先大队辅导员及班主任为成员,每学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健全落实德育工作责任制,每学期开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一学期的德育工作,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班主任的培养、选拔和管理,每学期开学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学习班主任工作职责,布置德育工作任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培训会议,通过理论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艺术和管理水平;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活动,不断增强班主任工作的荣誉感,补偿班主任工作的艰辛。

3、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少先大队要不断加强少先队工作队伍的建设,一是大队辅导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少先队工作的研究,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大队辅导员要注重对中队辅导员的培训,每学年要组织一次专题培训活动;三是要注重对大队部干部、各中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同时,大队部要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和身心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锻炼中培养优良的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4、努力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每一位校园人都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点,充分认识德育工作的重要性,立足本职岗位,做到"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5、积极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小组、学校关工委和家长学校的作用。加强对"三结合"教育小组、学校关工委和家长学校的领导,每学年调整、充实组织成员,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教育经验交流会等,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联系,努力形成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校园环境、家庭环境和社区教育环境。

6、全体教师,特别是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班主任要增强德育科研意识,把德育作为课题来研究,以真正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认真落实常规教育活动

1、认真贯彻和落实《国旗法》,坚持每周星期一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星期五举行降旗仪式。少先大队部在每学期开学初做好《国旗法》的宣讲和仪式礼仪的培训,指导四至六年级各中队训练好旗手,安排好学期的"国旗下讲话"的内容,要求系列化,突出德育主题,增强针对性。

2、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适时开展行为规范的专项训练;每月底进行一次行为规范的量化评价,将其结果按一定比例纳入学生期末品德素质评价之中,并以此为依据,每学年评选"行为习惯标兵";推行升班旗制度,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学生干部负责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实行量化评分,每周各年级行为规范得分最高的班级获得升班旗资格。

3、认真开展文明班级、示范文明班级创建活动。学校每学期两次评选文明班级、示范文明班级,各班通过达标创建、自评申报,促进班级的建设。

4、坚持每月一次主题班(队)活动。开学初,学校少先大队部拟定每月班、队活动主题,提供给各班选择。各班也可根据班级实际,自行确定活动主题。每学期队活动不得少于一次(一年级上学期除外)。每周班队活动时间也要组织一些趣味性、教育性兼具的活动。活动的主持人要填写要活动记载表。

5、坚持每天早上定岗劳动,一是对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教育,二是进行热爱劳动的教育。

6、坚持每天课后整理活动。班主任或助理班主任要对班级学生一天的表现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指出差距,特别是要引导学生自我总结、自我教育。也可在课后整理时组织开展一些小型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教育的实效性。

7、认真开展校园之星、优秀学生干部、进步显着学生的评选活动,每学期末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进步显着学生,颁发奖状,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评选校园之星,以树立榜样,培养学生的积极上进精神,促进良好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

8、认真开展打造书香校园活动。学校图书室要做好图书借阅工作,为学生提供阅读的方便。学校将各班开展读书的情况纳入文明班考核之中,以鼓励学生的积极阅读。

(三)适时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1、三月五日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学生读雷锋日记,讲雷锋故事,唱学雷锋的歌曲,学习雷锋精神,做新时代的小雷锋。

2、清明节组织缅怀革命先烈的活动,如请老前辈讲长征故事、抗战故事,观看爱国主义影片,牢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革命前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从而珍惜今天,报效祖国。

3、六一组织庆祝活动,展示个人特长,感受老师、父辈的关爱。

4、七一组织庆祝党的生日的活动,让学生初步了解党的光辉历程,认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正确、光荣,激发学生对党的感情。

5、十一组织国庆歌咏会,感受"祖国巨变"、"家乡变化",激发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增强建设祖国的责任感。

6、香港、澳门回归纪念日组织认识香港、认识澳门的活动,通过阅读书籍、听专题讲座,不忘那段屈辱的历史,感受今天飞速的发展,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

7、元旦组织迎新年游艺活动,感受生活的幸福,展望美好明天,增添进步的动力。

8、每学期举行一次运动会,每两年举办一届艺术节,每学年组织学生参加市、县科技节活动、黄鹤美育节活动。通过科技活动,培养学生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倡导科学精神;通过艺术活动,陶冶学生情操,提高他们的审美情趣;通过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集体意识、合作精神。

9、深入开展德育基地活动。学校在乡敬老院、各村村委会等地建立德育基地,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品德发展。每学年活动时间在一天以上。

10、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结合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心理问题,每学年至少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提高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学校将设立心理咨询室,对少数学生在学习、生活及人际交往中碰到的一般心理问题给予辅导和帮助。

(四)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实现环境育人。

1、通过办学理念、发展目标、校风、学风等引导学生。学校在显眼位置张贴办学理念、发展目标、校风、学风,并利用学生集会、国旗下讲话等时机,大力宣讲,让其深入师生心中。

2、加强教室、橱窗文化建设。教室正前方悬挂国旗、班训;布置好两块专栏,每月办好一期黑板报。橱窗由少先大队部和艺术组教师负责,张贴学生书画作品或其他宣传资料,一月一更换。教室里张贴悬挂名人画像、语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书画作品。

3、办好学校红领巾广播。学校成立红领巾广播工作小组,稿件由各班学生提供,教师负责选稿,学生播音。栏目包括校园新闻、德育小故事、民族文化大观、安全常识等。每学期对优秀播音学生进行表彰,对积极投稿的班级在文明班考核中给予奖励。

(五)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德育工作中,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的做法,全体教师要增强德育意识,坚持教书育人,在课堂教学中结合学科内容、特点,挖掘教育素材,任课教师在制订教学计划、备课时,要努力挖掘教材中的教育素材,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良好的意志、品格,促使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等十大德育内容与教学内容之间产生有机的联系,在潜移默化中给学生以春风化雨般的教育。思想品德课是向学生比较系统地直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门重要课程。它着重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培养道德情感,以指导他们的行为。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教师要发挥品德课的优势,联系学生实际,自觉地突出品德课的德育功能,有的放矢地进行品德教育,解决学生认识上的一些偏差,给学生以正确导向,对学生提出适当的行为要求,为学生的成功人生打好底色。

(六)认真做好品德评定工作。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品德评定是德育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评定可以衡量学生品德所达到的实际水平,引导他们学习正确评价自己和别人,激励他们不断进步。学校要制定评价方案,将学生的品德课考核成绩和行为表现的考核结合起来,同时,在行为表现的评价标准中,应根据学生的年级、年龄特点制定。评价中,应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综合学生个人、同学、教师、家长评价的结果。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应对学生的行为表现、发展状况做出书面评价,即写出评语,并告知学生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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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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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办法

1、招引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项目或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文化产业项目的。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75%或以上的得10分,未达75%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2、完成村庄规划建设与管理任务,确保农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推进得5分,未完成任务的,视其工作量和评议效果适当得分。

3、完成村集体新增经营性收入5万元的得满分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4、未完成农田水利建设和绿化造林工作任务的,视其工作量和评议效果适当得分。

5、未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的,视其工作量和评议效果适当得分。

6、未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的,视其工作量和评议效果适当得分。

7、未完成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任务的,视其工作量和评议效果适当得分。

8、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等工作视其工作量和评议效果适当得分。

9、村级财务管理视其工作量和评议效果适当得分。

10、五保对象入院集中供养、居民养老保险覆盖、广电村村通、征兵、合作医疗等民生实事工作按完成比例得分。

11、组织党员正常开展活动,新发展党员、文明村创建等工作视其工作量和评议效果适当得分。

12、新农村服务中心七室两超市一广场建设视其工作量和评议效果适当得分。

13、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视其工作量和评议效果适当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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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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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机电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特制订机电工区维修班组管理制度。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时刻牢记安全为天,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互保联保。

二、 严格执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大班的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为14:00-18:00.严禁迟到早退。

每天早晨8:00为大班人员点名时间,严禁迟到,无故迟到者,每次罚款20元,开会期间,保持会议秩序,严禁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影响工作安排,如对工作分工等有异议或疑问,会议结束后,单独提出,工区领导根据工作计划,或临时加派任务,安排当日需要完成的工作,并传达矿会议精神,强调需要注意的安全,技术等事项,由班长做具体人员分工。

三、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需要休班人员,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班长提出休班申请,经班长同意后,方可休班,原则上,不允许直接向区队管理人员请假,无故休班不请假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班中严禁脱岗,如确有急事需请假,必须向班长或区队管理人员说明请假原因和需请假时间,不请假私自离矿,按脱岗处理,扣除当日出勤,当月累计请假时间满8小时,扣除当月出勤一天。 每天早会安排的工作,和班中临时安排的工作,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并向安排工作人员汇报,当日无法完成的工作,在下午下班以前,及时汇报班长,说明没有完成的原因,无故完不成者,扣除当日出勤,罚款100元。比较大的工作,由多人合作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安排,协调,杜绝消极怠工,推诿扯皮,因为以上原因影响检修计划时间,除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所有参加人员每人罚款30元。电工与机工配合作业时,既要责任明确,又要互相协助,不得以电工或机工身份为借口,划分工作量.包机人对所分管的设备巡检要及时,认真,杜绝走马观花,,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个人无法处理,及时上报,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

四、 对转动设备的检修工作,检修前必须对设备电源开关停电,上锁,挂牌,此项工作电工在现场,由电工负责,电工不在现场,由施工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有影响其他单位的工作,开工前由负责人向调度室提出工作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开工,并在工作结束后,立即向调度汇报,不提申请或结束不汇报,每次考核负责人50

元。

五、 遵守值班制度,机工,电工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矿,各种调度电话要及时接听,夜间出现的临时情况,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到现场,了解解决问题,当班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影响生产.出现一次不接电话者,罚款20元人,接到电话后,拒绝执行工作安排,每次考核200元,并取消当日出勤。

加强皮带机维护,滚筒保证不变形,损伤,轴承转动灵活,不缺油,连接螺丝紧固可靠,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电机与联接筒,联结筒与减速机,必须连接紧固可靠,检查发现缺一条螺丝或松动,考核责任人20分,运行中皮带不得打滑,跑偏,检查发现皮带与支架相磨,汇报不处理者,有一处扣责任人4分。

六、 对工区内所分管的大型设备的管理,分管各责任人要做到定期巡检,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对主扇,空压机,瓦斯泵的各项参数,基本性能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问题,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做到精,细,确保机械转动部位灵活,不缺油,表面卫生清洁,物件本色,电气接线牢固可靠,符合设备完好标准。

七、 节约材料配件,杜绝铺张浪费,加强对易耗品的管理,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加工失误,材料浪费,费工误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一定处罚,各种仪表要爱惜使用,无故损坏,按原价赔偿,再加罚20元。

八、 每天下午收工前,要清理好工作现场,所用工具收好,切断检修电源,关好氧气,乙炔瓶,检修车间及时锁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井下作业后,所产生的工作垃圾及时清理上井。

九、 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坚决杜绝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发现一次,立即开除,严禁酒后上岗,杜绝班中喝酒,发现后,立即停止工作,取消当日出勤,并罚款100元. 以上规定,机运工区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努力把机运工区建设成为一支工作扎实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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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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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二、负责班级、园所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工作。

三、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班级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四、在保健医生和班级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五、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六、自觉按要求做好每天、每周、每月及每学期的常规工作

1. 每天的常规工作

(1) 清洁工作

①教室内的卫生工作 各类橱、桌,窗及安放的物品,必须湿性扫除,做到无积灰、无积垢,地面清扫至少 2 次以上,玻璃窗保持清洁明亮,工作结束清倒垃圾,并关好门窗和电源。 ②教室外包干的卫生工作楼梯、扶手、走廊、场地、绿化带、儿童工作室(每周一下午彻底清扫)、游艺厅(每月第一周的周三彻底清扫)等擦扫工作及清拖工作,玻璃窗保持清洁明亮。

③厕所的卫生工作 按照幼儿用厕规律及时冲洗,保持清洁干燥、无臭味、无污垢,并能在幼儿离园后做好消毒工作。

(2) 消毒工作

①幼儿杯子,茶杯架,擦嘴、擦脸、擦汗毛巾每天清洗消毒。

②幼儿餐桌在用餐前必须提前 20 分钟进行桌面消毒。

③卧室、活动室每周紫外线消毒3次;玩具每周84消毒液一次,每周紫外线消毒或太阳暴晒3次,每天幼儿离园后的空气消毒。

(3) 餐前餐后的工作

①餐前准时发放幼儿的餐具,并分好幼儿的饭菜,水果要用盘子放。

②餐后及时擦桌、扫地,将餐具送回食堂,教室不允许留餐具,餐具做到无油腻。

③按季节不同做好饭菜的温度适宜 。

④用餐时不能批评孩子,不能催促孩子,教孩子正确的用餐姿势以及用餐习惯。

(4) 午睡工作

①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如发热等),检查是否带有物品上床。

②午睡时随时观察每位幼儿的情况,纠正不良睡姿。

③午睡时不许离岗。

(5)起床

①清扫地面、整理铺好床铺,起床后收拾整齐,开窗通风,并根据天气增减衣服。

②小、中班的保育员与教师相互配合,起床后帮助幼儿穿衣穿鞋。

(6)户外活动

①协助教师做好户外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如检查器械、场地的安全性。

②做好幼儿的准备工作,入厕、穿衣、整理装束等。相互协作看护好幼儿。

(7)离园

①相互协作帮助幼儿整理服装。

②照顾好迟接的孩子。

③做好卫生、消毒,关好门窗、电源。

2. 每周的常规工作

(1) 每周大扫除 1 次 ( 包括擦玻璃窗、消毒玩具等卫生工作 ) 。

(2) 每周 3次清洗消毒幼儿擦手毛巾。

(3)每周五提醒家长将孩子的衣物带回家清洗。

(4)活动室:(每周一下午彻底清扫)保持地面干净玻璃窗清洁明亮。

(5)责任区:(清洁地面、窗台、运动器械)

3. 每2周的常规工作: 夏天每 2 周日光晒垫被 1 次。

4. 每月的常规工作: 清洗幼儿被单或被套 1 次。

5. 日常工作

(1) 及时打扫责任分担区,及时处理幼儿呕吐、大小便弄脏衣裤的情况,做到脏衣、脏裤洗净后带回家。

(2) 管理好幼儿的生活用具、室内的设备以及自己的工作用具,并按固定地点安放,经常清点、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保修和替换。

(3)要做到不怕麻烦,多给幼儿喝水。

6、检查落实工作

(1)每天一次常规检查,每周将检查具体情况进行公布。

(2)每月一次卫生大检查,由幼儿园安全卫生小组成员进行检查,并当场进行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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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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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后勤管理,健全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安全和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后勤保障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鹤峰县境内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均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 学校开办食堂、超市、创建文明宿舍和绿色生态校园的目的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以人为本、精细服务”是学校后勤工作的基本原则;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肯定是学校后勤工作追求的目标。

第四条 学校食堂、超市的卫生安全管理坚持 “预防为主、分层负责”的原则。卫生安全管理由县卫生局监督指导,县教育局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

第二部分 学校食堂

第一章 食堂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学校食堂的建筑布局应合理。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储存间、食品出售间及学生用餐场所;食堂建筑面积:中学生均不低于1平方米、小学生均不低于0.8平方米;食堂离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

第六条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加工操作间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就餐人数,面积应宽敞明亮,有利生产工艺流程顺利进行。加工操作间可分为准备间和烹调间;其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白瓷砖墙裙,无污渍;地面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且具有一定的易排水坡度;有符合卫生标准的灶、灶台、案板;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防蝇、防尘、防鼠、防虫的设施,有污水排放通道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要分别建有洗菜池、洗肉池、学生洗碗池以及供餐饮具洗刷、消毒的池子和消毒柜,并分别标示清楚;食堂要保证自来水和污水排放通畅。

第七条 食堂原料储存间主、副食仓库应分设。主食仓库以存放大米、面粉和食用油等需求量较大,储存时间较长的物品,副食仓库以储存鱼肉蔬菜类物品为主;仓库应当建有离地lO公分以上的防潮层、分类架、隔墙。有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尘、防蟑等设施。

第八条 食堂饭菜的销售间应隔离密封,门窗安装有纱窗,有安全卫生的销售平台、窗口,有饭菜保温设备。饭菜销售间要有“三防”(防鼠、防虫、防蚊)和相应隔离设施。

第九条 学生用餐场所要有就餐的桌椅,其数量应不少于进餐学生数的三分之一。要有与就餐环境相适应的名言、警句、温馨提示等文化氛围。

第十条 食堂内装修简洁优美,通风明亮,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并配备有消防安全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食堂外部应建有封闭的垃圾箱和排污沉淀池。

第十一条 学校食堂要有安全、节能、环保的锅炉。要有向学生提供热水、开水的安全设备。

第二章 食堂管理与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学生食堂不得采取承包的方式经营。食堂必须实行保本核算,微利经营,优质服务的原则。食堂应建立统一核算,分堂结算,质效挂钩的分配激励制度。

第十三条 食品卫生安全实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清洁区包干到人,有定期检查、奖惩的记录。

第十四条 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无关人员、有害物品禁入制度;逐级签订卫生责任状,建立安全与卫生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制度上墙。

第十五条 学校聘请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后才能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如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锅炉运行期间坚守岗位,并作好运作情况记录。食堂防火器材设施齐备、有效,摆放到位,防火、防盗、防毒措施落实。

第十六条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应切实做到:

㈠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清洁剂或流动清水洗手。

㈡穿戴整洁,有工作服、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㈢不得留长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从事加工食品。

㈣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不随地吐痰。

第十七条 食堂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挂牌上岗,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和蔼可亲、言谈举止规范文明。食堂设有意见簿收集意见,并有答复。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㈠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县卫生局报告。

㈡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㈢保护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常

㈣配合县卫生局进行调查,按县卫生局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㈤落实县卫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二十条 严格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细则,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必须严把采购关。食堂大宗物资如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实行公开招标或择优遴选,定点采购,集中配送;食品供货商必须有合法的经营资质,有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批量供应的食品物价总体上低于市场价。

学校采购食品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并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采购单位索取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保证其质量的可靠性。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应做到:

㈠必须有两个采购人员同时到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㈡食堂原材料的采购必须新鲜洁净,感官良好,无异味,无腐败变质。

㈢采购员应有详实食品原材料采购记录并填好《采购单》,两个采购人员同时签字后与所采购食品原材料一起交材料保管员验收。

㈣材料保管员对采购员采购的所有材料及物资认真验收,对照《采购单》核实品种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填制《入库单》,由采购员、材料保管员签字,并对食品原材料分类存放、生熟分离,并采样存查。最后登记到《材料账》,按月向会计报送《材料出入库汇总表》。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学校应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处理。

食品采购支出单据须经采购员、保管员、食堂管理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账,非食品支出单据还须分管校长签字后方可入账。采购的米、面、油、蔬菜等商品价格应每星期公布(填写统一做好的公示牌),主动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食品原材料的贮存:

㈠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且有标示(品名、出厂日期、保质期)。

㈡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㈢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㈣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严禁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混放,必须分柜存放。

第二十三条 食堂原材料的领取加工:

㈠由炊事员和食堂管理员同时填写《领料单》领取原材料;供加工的原材料必须新鲜洁净、无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

㈡饭菜质量好;主、副食烹调制作规范;配菜时注意营养搭配。能为学生提供各类特殊的服务,如病号饭等。

㈢小学中晚餐至少应向学生提供一荤三素一汤、中学中晚餐至少应向学生提供两荤四素一汤供学生选择。

㈣饭菜出售前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小时,若超过1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成品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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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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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分办法

(1)引进重大项目被县考核部门认可的加10分,加分总额不超过加10分。

(2)服务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的,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3分。

(3)单项工作获得国家、省部级、市厅级、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4)培育县级典型的,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3分。

(5)引进贸易公司对镇财政有突出贡献的,视项目体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加10分。

(6)镇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每通报表扬1次加0.5分,每通报批评1次减0.5分。

(7)注册农产品品牌或建设300亩以上家庭农场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每增加一个加1分,加分总额不超过3分。

(8)承担春季沿海高速和324沿线植树造林任务,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2分。

(9)承担324沿线墙体出新和环境打造任务,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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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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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作风建设,促进创业创新,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晋中市20xx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我局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一、 组织领导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榆次区人民政府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监测点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原则

效能建设考评工作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评对象

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

四、考评方法

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分两项考核:一是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监督,权重为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的30%。二是效能与作风建设日常工作考评,权重为机关效能与作风建设工作的70%。

(一) 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监督

被区机关效能与作风监督员查到并被通报的,扣30分

(二)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考评

1、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工作落实情况、执行制度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监督网络建设及监督情况、处理群众投诉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情况。

2、考评办法

对照考评标准自评,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检查考评和局效能与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审评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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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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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经理的绩效考核

一、设计一套考核的指标体系。

仅从业绩去考核营销经理,显然有失偏颇。这里设计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指标,五项相加,总分数为100分。

1、 销售计划完成率(40分)。

指销售经理所负责市场的实际销售量与目标销售量的比例,也就是他的实际销售收入与目标相除,得到的一个评估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营销经理刚好完成指定销售额,就可以得到这项指标考核的满分40分;如果他完成的销售额超过计划一半以上,则可以得到60分;但如果他实际销售额达不到目标额的60%,那这一项的考评分他只能是0 分。

2、 考核营销经理管理的营销人员的达标率(20分)。

营销经理作为经理,他的重要任务是要带队伍,因此必须考核其领导手下的业务员去实现销售的能力。有些营销经理为了完成业绩,整天自己做业务,不管业务员,但这只表明他是一个优秀的业务员,不能说他是个称职的经理。

这项指标就是考核他领导下的营销人员的达标率,参考分值是20分。

具体来说,他的销售人员达标人数达到90%以上,就可以得到20分。

如果90%以上都合格的话,就得满分了;如果80%以上合格,得18分;如果70%以上合格,得15分;如果60%以上合格,得10分;如果低于60%,就是0分,说明这样的经理领导能力太差,只能做业务员不能带队伍。

3、 销售费用使用率(20分)。

所谓的销售费用使用率,就是公司给他的规定的销售费用的预算和实际花出去的费用的比例。如果他节省了销售费用,分值就高;如果费用超额,分值就低了。

4、 信息系统管理(15分)。

这个信息系统管理,包括营销人员的日报表、客户档案的管理、市场信息反馈、服务信息的反馈等等。作为一个优秀的销售经理,销售是一方面的职责,另一方面,他还必须为整个公司提供营销信息和营销决策。更关键的是,如果营销经理从不在信息系统上下功夫,公司对地区客户就没有任何了解,非常容易出现业务员和经理辞职,带走大批客户的情况。

5、 工作态度(5分)。

即销售经理本人的态度,如积极进取、服从指挥、团队精神、企业文化等等,这是一个综合的软性的指标。

二、结果和过程并重

销售管理要对结果和过程并重。所谓结果,就是上面说的指标体系。那么销售过程呢,主要是每周进行销售总结,也就是我们说的销售周会。由于销售经理是分布在各地的,所以可以开展多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实体会议。就是销售经理从各地回到总部开会。

第二种方式,电话会议。

第三种方式,发电子邮件。就是各地的销售经理把市场信息发过来,填报若干规定的表格。

不管是实体会议,还是虚拟会议,总之是要把营销例会限定在每一个周。

比如每周的周末,都要有这样的营销例会的举行。然后,从中发现问题,找出难点。他解决不了的,公司总部、公司市场部都可以给他提供支持。他出现了问题,市场部可以给他协调。这样,就保证每个销售经理都在公司总部的监控之下。

三、考核与个人发展相结合

把考核和经理的个人生涯规划结合起来,促进个人和公司共同成长。考核可以评定经理们是否合格、是否优秀,但如果仅仅只发现经理们的欠缺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切实的方法帮助经理们提升能力,这就涉及到非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力资源技巧。

比如说每一个销售经理,都由他的上级经理同他做面谈沟通,设计他的生涯规划,然后按照他的生涯计划和他目前的业务计划进行对照,看看哪方面实现了,哪方面没有实现?没有实现的原因是什么?哪些是素质问题,哪些是态度问题?对素质问题采用什么培训方法,对态度问题又如何进行培训?总而言之,就是要在考核的同时,帮助经理们不断发展。光用人,不培养人的企业是不能吸引经理长期为其工作的。

对销售员的绩效考核

销售员的考核主要通过工作任务考核书分阶段进行考核。作为过程管理的核心措施——填写销售岗位工作任务考核书即是实现绩效这个目的的有效措施。要求每个销售人员每个月都必须填写,在召开销售例会时,销售经理和销售人员必须明确自己下月度的工作任务,并思考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

一、工作任务考核书的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与目标

按公司年度销售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各销售人员的月度销售计划。各销售人员根据本地区计划分解,填制全部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目标等内容计划,包括常规性工作与非常规性工作。具体含5类任务:年度列入公司大事分解为本岗位的岗位任务;公司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日常工作和月初可预见的所有工作(本月目标);本岗位应建立健全的文档或管理制度;以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年度常规工作内容为基础,本着每月应有新的提高与创新的原则,提出当月5~7个重点解决的问题。

2.工作步骤与措施

针对第一栏对应的工作列出具体工作步骤,制定出实现该目标的具体对策或措施。

3.完成时间

体现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要求,跨月工作应在工作任务内容与目标栏列出本月准备完成部分的工作内容。

4.设定分值

按工作的重要程度对各项工作划分分值。总分值为100分。

二、工作任务书的审核

销售员本人完成工作任务书的填写后,交由考评者进行审核,保证目标实现、措施切合实际和各岗位协调一致。最终尽量形成可行的、具体的、量化的和可衡量的岗位工作任务,其中量化包括具体时间、数额和是否结束。

三、工作任务书的实施与控制

销售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工作,考评者要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任务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进行具体指导,以保证各项工作的进展,并作为考评依据。

四、工作任务书的评议

考评者根据被考评者的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最终考核评分。

指导意见由考评者记录,目的是促进上下级之间的沟通,提高和改进下属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式,使整个团队形成协调、团结、互助的工作氛围。考评者将被考评者日常工作中的主要事件(积极与消极事件)记录下来,写出考评意见。月末将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如被考评者不理解,可经过协商与沟通,尽量达成共识。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沟通、积累原始记录,并有利于定性评价一个人的能力与业绩。

表扬加分、差错扣分(此部分销售经理和销售员均适用)

一、表扬加分。

鼓励所有员工为公司和本部门的发展出谋划策、尽心尽力,对于能够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以及研发水平的创新方法和行为进行奖励加分。

1.出色完成工作受到公司级嘉奖,加15分;

2.出色完成工作受到公司级表扬,加10分。

表扬加10分,由部门领导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确定;加15分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所有公司级表扬,均需有正式文件公布,表扬加分汇总下发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入档后制作工资单转财务部兑现。

二、差错扣分

为保证日常工作尽量不出现差错,必须设立差错扣分项目。包括两类:一是工作效果低于设定的岗位定额指标标准;二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严重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受到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扣100分。

2.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受到批评的,扣20分。

3.违反管理标准、规章制度的,扣15分。管理标准、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数额的,按规定执行。

4.工作任务书填报质量不好的,扣10分。包括:公司年度计划没有分解到本岗位;本岗位常规工作任务偏离岗位说明书规定;任务目标没有量化;任务措施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表现为每项任务的分值平均化。

填报质量由企业管理部审定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入档后制作工资单转财务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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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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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审查行为,严格行政裁量权,保证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工作质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xx年8月27日修订)第四十五条第四款,结合相关技术规范及审查工作实际,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X市市本级从事和参与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审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行政许可相对人。

第三条 市水务局负责本级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的审查工作。

第四条 市一级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审查权限:

市水务局负责闹市域内穿越两个以上县(市、区)并在X市范围内河道的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事项。

第二章 审查环节

第五条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审查环节: 窗口受理(初审)—转行政审批办公室经办人审查(技术审查、现场勘查)—办负责人(或主任办公会)审核—主管局长审批(重大项目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审定)—窗口送达批复文件

第三章 审查内容

第六条 行政审批相对人提出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2.符合该流域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

3.建设规模等级(别)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4.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行政审批相对人应按照上述条件向市水务局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提出审查申请。

第七条 行政审批相对人提出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

3.水工程所在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报告和相关批复文件或水工程建设专题论证报告原件和复

印件2份;

4.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

第四章 审查标准和审查要点

第八条 受理(初审)

完成时限:2个工作日。

窗口负责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工作。

初审内容:

1.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审批事项;

2.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局职权范围;

3.申请材料要件是否齐备;

4.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格式;

5.申请材料是否有明显的打印错误、装订错误或其它错误。

窗口经办人员对上述内容初审后填写《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初审表》,并针对具体情况做以下处理:

1.受理:对属于本级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合格的予以受理并向行政审批相对人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2.补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行政审批相对人。可以当场补充更正的,应当场通知行政审批相对人补充更正。行政审批相对人当场不能进行全部补充更正的,向行政审批相对人出具《申请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一次性书面告知行政审批相对人,并退回全部申请材料。

3.不予受理:对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行政审批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属于其它部门受理的,告知受理部门和具体信息,并向行政审批相对人出具《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交行政审批相对人,一份由审批办(窗口)存档。正式受理的,窗口将《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附申请材料转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查(审核)。

第九条 审查(审核)

完成时限:11个工作日。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经初审予以受理的,窗口应及时将受理后的申请材料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转审批办进行实质性审查。

审批办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进行审查,并结合不同情况特点确定审查重点。

审查(审核)方式为现场勘查、技术审查等。

审批办应对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间做出安排,对需听证的应依法组织听证,并将相关内容告知行政审批相对人。

现场勘查、技术审查由审批办组织,分别填写《勘验意见表》、《技术审查意见表》,现场勘查、技术审查人员在表上签署意见。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审查工作采取回避制度,与该审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审查人员应依法回避。

几种情况的处理:

1.经现场勘查、技术审查符合规定的,经审批办负责人核准并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相关栏目填写意见后转审定环节。

2.经现场勘查、技术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的,行政审批相对人应根据修改意见整改后提交审批办审查。经审批办负责人核准并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相关栏目填写意见后转审定环节。

3.经现场勘查、技术审查不符合审批要求,经审批办负责人核准并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相关栏目填写意见后转审定环节。

第十条 决定

完成时限: 1个工作日。

(一)审查通过的,分下列情况进行审定:

1.授权审批办的,由审批办主任(或主任办公会)审定;

2.局主管领导审定;

3.局长审定,重大项目由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审定;

4.对有重大特殊疑难和法规界定不清有争议的审批事项,召开联席会议审定。联席会议由局领导、审批办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等人员组成。

经过审定的,审批办填写《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及编制批准文件,并将批准文件转窗口送达行政审批相对人。

(二)审查不通过的

由审定领导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相关栏目签发意见,审批办制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连同申请材料转窗口送达行政审批相对人。

第十一条 送达和办结

完成时限:1个工作日。

窗口负责批准文件的送达和办结工作。

行权决定作出后,经过公示,窗口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内送达行政审批相对人并填写《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和《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送达方式以行政审批相对人到窗口领取为主。送达同时窗口将审批事项抄告市水政监察局。

行政审批相对人领取困难的,经行政审批相对人同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送达:

1.由行政审批相对人委托的代理人凭行政审批相对人签与的委托书及行政审批相对人有效身份证明代为领取;

2.邮寄送达;

3.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采取公告送达。

第十二条 窗口应在送达批准文件的同时将办结情况抄送水政监查局。

第十三条 审批办应在审批办结后30日内完成审批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第五章 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

第十四条 审查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工作。

第十五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的,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1.因审批机关方面原因。由市水务局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延长十日。审批办填写《延期办理行政许可通知书》说明延长的理由并经审批办窗口向送达行政审批相对人。

2.因行政审批相对人方面原因。因行政审批相对人整改等自身情况导致审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由行政审批相对人出具延误说明,审批机关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审批。

第十六条 审批环节中无正当理由出现超时办结、错件、误件和漏件等问题,由该环节具体承办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或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行政审批相对人、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其他单位或组织对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审查有异议并提出复审要求的,审批办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复审,如确实需要复审的,按照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审批审查程序(可简化不必要的环节)组织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

第十八条 审查人员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在局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对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手续完备的申请,无故超延法定时

限或拒绝办理的;

2.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行政审批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3.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擅自搭车收费或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或变相收费的,向行政审批相对人提出不正当要求或乱收费的;

4.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5.未履行本机关审批服务承诺,受到行政审批相对人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6.故意刁难行政审批相对人,应作为而不作为以及将即办件作为承诺件办理的;

7.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因不作为而影响审批效率,导致严重损害审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8.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的,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不按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

9.因审批行为责任过错导致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的;

10.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对审批相对人态度 “生、冷、硬、撞”的;

11.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向审批相对人索要钱、物、礼品,私自占用审批和服务对象财物的;

12. 其他影响审查的行为。

第十九条 行政审批相对人提供审查的材料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行政审批相对人负责。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X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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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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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办公室、产业科教科、法制科、经营管理科、农技110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局、粮棉站、蔬菜办、农机管理总站、特产站、土肥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

二、考核内容

执行纪律、廉政建设、服务企业、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三、计分办法

执行纪律30分,廉政建设20分、服务企业20分、行风建设10,效能建设20分,总分为100分。各单位考核实际得分乘以15%后计入综合考核分。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特色,获得区级以先进单位或被上级、领导批示推广的,按照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法规定直接加分。

四、考核程序

1、自评申报。各单位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考评,并填写《衢江区农业局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细则(考核评分表)》,向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申报。

2、组织核查。由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3、结果应用。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对各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结果计入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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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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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所各科室、分所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科室、分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 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纳入对各科室、分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办事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监督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内容:

(一)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办事公开的宣传:本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级刊物的投稿情况,办事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三)办事公开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以及《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度。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办事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办事公开的实效:本所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办事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办事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本所落实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 办事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监督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办事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九条 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

第十条 将办事公开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参加,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分所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分所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分所。

第十二条 对办事公开监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表彰;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宝应县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使本所各科室、分所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办事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科室、分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 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纳入对各科室、分所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办事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监督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内容:

(一)办事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所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办事公开的宣传:本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办事公开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级刊物的投稿情况,办事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三)办事公开的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以及《扬州市卫生监督所办事公开目录》的公开度。

(四)办事公开的形式:办事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办事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办事公开的实效:本所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办事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办事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办事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本所落实办事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第六条 办事公开考核的标准是:办事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公开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

第七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监督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八条 办事公开的监督考核工作由所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办事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九条 办事公开工作考核可实行全面考核,也可实行重点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科室。

第十条 将办事公开评议与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起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代表参加,对办事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15天向被考核科室、分所发出考核通知;

(三)被考核科室、分所接到考核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四)考核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基础上,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意见及结果通知被考核科室、分所。

第十二条 对办事公开监督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表彰;对在办事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科室、分所,给予通报批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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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规章制度: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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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考 核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制剂厂、泥浆站、研究所、修保厂、特车队、生活公司和机关各科室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实行月累计考核,季度平衡兑现,年终总考核兑现的办法。

第二章 考核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 考核原则

1、突出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2、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与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效益工资为各基层单位工资总额的20%)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

2、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

3、安全生产(占效益工资的10%)。

4、质量综合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5、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占效益工资的10%)

第三章 考核标准

一、工资的考核发放

第六条 公司在完成钻井工程技术公司季度承包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将核定的基本

工资和效益工资按月(季)分解后同五项考核内容挂钩考核兑现。

第七条 生产组织与管理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当月得分不满85分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八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度挂牌和事故罚款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月度挂红牌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黄牌者,扣发5%月度效益工资;月度挂黑牌者,扣发10%月度效益工资。

第九条 质量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当月得分85分以上者,预拨10%月度效益工资;75-84分者扣发单位5%月度效益工资;不满75分者扣发单位10%月度效益工资。

第十条 生产经营成果以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指标为基数,按月(季)分解考核。

(一)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四个单位的考核

1、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预拨月度基本工资和70%月度效益工资;完不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完成月度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百分之几。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

2、季度考核平衡后,完成季度上缴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季度基本工资和70%季度效益工资;完不成上缴管理费且发生亏损,扣发季度全部效益工资;完成上缴管理费,但发生亏损,效益工资的扣发标准与月度相同。

3、年终累计完成承包指标,返还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年终累计完不成承包指标,扣发的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公司不再返还。

(二)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的考核

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针对各单位月(季、年)完成承包指标的实际情况,公司按合同规定对以上单位进行发、扣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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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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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安全常识,服从保安公司、镇政府和幼儿园的领导;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

2、熟悉保安岗位职责,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熟悉并掌握保安工作器械的性能及使用、保养;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

3、工作纪律严明,严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不睡岗,按要求统一着装,态度热情礼貌待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不准在上岗执勤时饮酒、闲谈、会客及容留无关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

5、外来闲散人员和车辆未经许可不得放行进入园内;正常办事人员进入要先与幼儿园园方人员联系,并认真查验、登记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

6、对可疑物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定期检查园内水电线路设施、消防设施,及火灾隐患、建筑隐患等,及时汇报,排除隐患。在突降暴风雨等意外灾害时,及时查看,有效监控。

7、上、放学期间,要提高警惕,持械室外执勤,校园师生要在视线范围以内。

8、靠近校园的精神病人,醉酒、可疑人员要及时劝离或报警处置。

9、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园门时,必须经带班老师同意,保安人员方可放行并登记存档备查。

10、时刻掌控校园及其周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治安状况,维护和处理园门口的交通秩序,做到师生进出大门的道路畅通,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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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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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家书屋须悬挂湖南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匾牌,并在醒目位置张挂管理员职责及出版物借阅管理制度。

二、农家书屋所有出版物及配套设施设备要分类登记造册,并作为村财务公开内容定期向村民公布。

三、认真做好农家书屋防火灾、防偷盗以及出版物防潮、防虫、防尘等各项工作。

四、农家书屋由所在村委会负责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爱好学习,乐于助人,有为公益事业奉献的精神。

五、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提供较好的照明条件出版物摆放整齐,分类清楚,每周开放不少于3天的借阅时间。

六、建立农家书屋信息反馈机制,将村民的读书和学习需求及时反馈,以增强配供出版物的实用性。

七、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读书活动和农业科技普及教育等活动。

八、要充分发挥农家书屋“扫黄打非”工作监督岗和前沿阵地的作用,坚决抵制非法违禁出版物,严禁向读者提供非法违禁出版物。

九、具备经营出版物条件的农家书屋可申请办埋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增强农家书屋的自我发展能力。

十、接受各级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全体村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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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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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市局绩效考核中的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考核,根据《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xx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局科室牵头重点工作考核,主要是市局工作要点或省局对口处室部署的重要专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单位的便于量化的任务;以及市局各科室制定的本科室、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中便于量化的任务。市局科室牵头重点工作考核项目由市局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并设定具体分值。

第三条 市局科室重点工作考核项目的设定:

(一)对各县区局(包括三个分局筹备办)的市局科室牵头重点工作考核项目,由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别提出考核项目、考核细则,报考核办,由考核办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批确认,批准下发。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提出的考核项目以每项100分设置分值,由考核办按考核办法确定的权重换算计入总分。

(二)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自行提出本科室、单位的科室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提出具体量化考核指标、分值和评分标准,形成本科室、单位《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分值表》初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考核办。《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分值表》按100分设置分值,按权重计入总分。考核办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提交的《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分值表》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批确认,并予以公布。

(三)上级部署的重大专项工作分解到各科室、直属单位的便于量化的任务,将在半年和年终考核前,由有关科室、单位提出,经考核办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补充到对市局科室重点工作的考核细则中,并会商有关科室、单位重新设置分值权重。

第四条 各科室、直属单位在草拟《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分值表》时,应认真研究确定“考核内容”,突出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防止轻重颠倒甚至避重就轻;要科学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分值”和“评分标准”等项目,避免采用过于宏观或模糊的表述,防止对类似工作内容的重复列举和多项拆分,使《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分值表》充分体现主要工作绩效,确保考核操作切实可行。考核指标设置应可测量、可比较。要通过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具体的完成标志或成果,规定工作完成的具体阶段、数量要求或百分比例等方法,尽可能地量化绩效考核指标。

第五条 市局科室牵头重点工作考核,由年初设定考核项目的市局科室或直属单位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取两次考核的平均分值计入总分。考核得分情况提交市局考核办,由考核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批准确认。

第六条 市局科室重点工作任务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确需调整的,各科室、直属单位应在年终考核开始前及时向考核办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考核办初审后报领导小组审批方可调整。

第七条 本细则由考核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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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作风纪律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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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从严治理“庸、懒、散”问题,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上下班考核

1.上下班必须坚持正点,遵守上下班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干部职工必须在上午8:30分以前上班进行指纹签到,超过8:30签到视为迟到,下班指纹签到不能早于17:10分(夏令时不能早于17:30分),迟到早退每达到15次记一次旷工。

3.各科室、站、队、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管理本部门工作人员,在考勤中通过询问科室主要负责人和被考勤人员去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未给予证实的,或者证实不一致即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一个月内科室人员出现3次以上迟到、早退的、1次旷工的,追究科室、站、队、局主要负责人责任,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绩效考核和文明科室等考核。

4.各科室、站、队、局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考勤由分管领导审定。

5.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考勤由局长直接负责。

6.干部职工考勤每周公布1次,每月通报1次。

7.借用人员、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反,借用人员退回原单位,合同聘用人员按照有关合同进行处理。

二、请销假管理

8.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站、队、局主要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统一填写请假条,事后请假条须交人事科留存。

9.除政策文件有规定外,原则上请事假每次不超过5天;请3次以上事假或者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以上每天扣年终奖励30元,年终个人考核考评记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10.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要履行请销假手续,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休假期满后履行销假手续,特殊情况可先可口头请假,事后3天内补齐请销假手续。

1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凭会议通知和领导安排履行派遣手续,旅差费报销需提供会议通知复印件或分管领导的签批。

三、违纪违规处理

12.受到上级明察暗访、作风建设及其他违纪违规通报、查处的个人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和机关文明等奖金的50%,并对所在科室站队局主要行政负责人问责,扣除主要负责人奖金10%。

13.旷工1次扣年终奖金10%,旷工2次扣20%,依次类推,直至扣完,旷工严重的,依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列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分。

四、考核机构

成立纪律作风考核领导小组,领导考核工作。

组 长:高文化

副组长:贾圣 孙波 张嘉生 朱才茂 米承生 姚波

成 员:符辰益 向长珍 滕建帅 唐世林 莫克明 谷四新彭英学 张自立及局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负责干部职工考核日常工作。

五、本办法从20xx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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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作风效能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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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安人员要文明执勤,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24小时值勤,值勤时衣着整洁、精神饱满,须站岗时要始终保持站立姿态。

2、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查验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热情、礼貌地接待来校办事人员,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写好会客单。离校时要收取回执单。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应来访者要求,可以与园办公室或者有关老师联系。

4、对交代转达的事项应及时传达,交代转交物品应及时通知接收人前来领取,交接班时应对寄存物品和转达事项进行清点交接。

5、做好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

6、对从学校运出的物品,进行核查,手续完备方可放行。

7、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上学、放学和经批准车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开小门。

8、上学时间须注意幼儿动态,在园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严禁家长携幼儿外出。

9、认真做好当班的各种工作情况记录,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学校领导报告。

10、按时开启和关闭所有通道。按时布防周界及报警装置,并做好记录。

11、熟悉巡逻区域的基本情况。重要部位,重点巡查。特别是控制和使用水、电、气、化学物品的部门和存放贵重物品的房间。

12、巡逻时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

13、按规定定期巡逻,巡逻时必须以高度之警惕性实行多看、多听、多闻、多问之做法,发现可疑之人和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控制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及可疑人员的个人资料。巡逻时必须按所规定之线路、位置巡查各区域,并按要求进行各项登记。

检查内容包括治安情况、消防设备设施情况、车辆停放情况、照明设施情况,屋顶和各楼道、安全门关闭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每次巡查后应做好巡查记录,负责盘查可疑人员,及时将闲杂人员劝离,非上学时间负责检查门窗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14、每日晨7:20之前、晚6:30之后为校园封闭时间,任何外来人员不得在校区逗留。有特殊情况需进出的人员或遇施工加班的民工应登记入册备查。

15、通过监控系统监视校园情况,做好监控记录。

16、监控时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前往查看和处理,如发生紧急事件或案情应立即报"110"、校办和管理处,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17、监控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禁止非监控人员操作设备。

18、有人强行闯入园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幼儿和老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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