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1月3日下午,xx市公证协会四届第二十一次理事会会议在协会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理事21人,实到18人。市司法局副局长、协会党委书记王协,市局公管处副处长兼协会副秘书长徐青等出席会议。会议由黄群会长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x年度xx市公证行业“服务民生 岗位创优”活动的相关事宜,决定授予王琦等五名公证员“xx市公证质量标兵”、万晓雯等十名公证员“xx市公证服务标兵”、冯晓尧等十名公证员助理“xx市优秀公证员助理”,并予通报表扬。
二、会议推选了出席中国公证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和理事候选人名单。根据中国公证协会中公通()31号文《关于召开中国公证协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日起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申报的地方标准《公证机构服务规范(送审稿)》。
四、会议通报了本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最新情况,与会人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会议认为,各公证机构应根据市局的部署,做好相关配合工作,保持与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与沟通。
五、会议通报了公证在线服务平台启用准备工作以及月、年报表电子版上报情况。会议认为,公证在线服务平台即将于20xx年初试运行,为确保公证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各公证机构应于春节前执行使用xx市公证业务软件的所有模块,所办公证事项必须全部在公证业务综合应用系统中完成。会议决定,此项工作列入机构考核内容,不完成的将予以行业惩戒。
六、会议通报了xx市公证协会关于信息化建设、档案寄存托管和数字化项目的相关进展情况。
七、会议通报了协会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咨询工作情况。会议决定,协会统一安排全市公证机构参与线上咨询的解答工作。对参与咨询的公证员给予补贴,对未按规定操作的公证员,二年内不得参与协会组织的会员活动及评优活动。同时,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布局调整专题会”的会议精神,自20xx年1月起行政服务中心(小木桥路470号)的现场咨询工作交由东方公证处负责,协会不再统一安排其他公证处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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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信用联社理事会工作报告范文_工作报告_网
各位代表:
我受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就理事会工作思路、经营目标与措施提出建议,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审议。
一、工作回顾
一年来,联社理事会在市委、市政 府和上级联社的领导下,在人行、监管部门的监管、支持下,认真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既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改革、管理、发展并重的方针,带领全体员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稳健经营,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经营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法人治理结构日臻完善。一年来,理事会共组织社员代表大会2次,向大会报告工作2次,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分配方案、财务决算方案和股金分配方案等重要文件;召开理事会4次,通过了“三定”方案和员工薪酬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今年8月,根据上级联社的指导意见,依据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理事长、监事长和经营班子;遵循“制衡有效、民主决策、程序清晰”的原则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分工,理、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更替完全在规范的程序下开展的,体现了广大社员的意志。
——资金运用深入推进,资金组织平稳增长。信贷投放、中间业务、内控管理、不良清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累计发放贷款26.4亿元,各项贷款突破25.9亿元,增长23.9%。累计收回不良贷款2.9亿元,不良贷款占比下降了个百分点,各项存款突破41亿元,比上年增长%;存贷比例%;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增长%;中间业务收入突破亿元。利息收入连续年递增,实现拨备利润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结算品种不断丰富,结算服务更加完善。省农信银系统成功上线,联社成功签发了第一张银行汇票、成功办理了第一笔异地通存业务,标志着结算渠道进一步拓宽,掀开了结算服务新的篇章。
——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正在形成。通过引导、沟通、学习等形式倡导团队精神,树立集体、大局和营销观念,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正在形成。
——人事管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开展了“三定两聘”,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完善请销假等制度,加大考核,人事管理更加合理,管理制度更加科学。
——取得了案件风险隐患清查和国庆安保的胜利,确保了全年安全无事故。
这些成就,标志着联社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增强了联社的竞争实力,必将激励全体员工在新的历史征程上继续奋勇前进。
一年来,理事会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更新认识,树立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理念。
理事会从整体上正确把握员工的思想动向,从提升机构健康水平的高度出发,采取一系列促进思想转变、建立现代企业理念的措施,努力增强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我们组织培训、业务练兵和技术比赛,提高了员工的整体素质,通过会议、学习和加强沟通,引导员工树立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和营销观念。编制了《优质文明服务实施办法》、《制度禁令》等知识手册,对员工的日常操作进行规范和指引。年初,对全体在岗人员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随后结合“提素质、提水平、提形象、提效率、提质量”为内容的“五提”活动的开展,建立了全体员工的定期学习制度,把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列入日程。下半年,联社确立了突出重点,分级培训,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培训思路,部室抓一线业务人员的基础培训,重点掌握应知应会知识;联社抓信用社负责人及联社中层干部的培训,重点是提高管理技能与水平,提高经营意识。一年来,共办班 期,培训 人次。年底前,联社邀请行风监督员、部分社员代表、代表、企业代表等召开听证质询会,就服务城乡、信贷政策等方面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这些措施对增强员工信心、树立形象、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理念,保持经营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半年,针对部分员工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纪律涣散的苗头,采取了加强沟通、目标激励等措施,倡导团队精神。12月份,联社又果断实施积极鼓励的政策,迅速推出经营发展、促进目标增长的措施,争分夺秒地加以落实;接连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快了集体观念和大局观念的形成,团队精神的振兴。
(二) 加强人事管理,坚定不移地推进薪酬机制改革。
下半年,联社对业务量较少的2个网点进行了临时停业,开展了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的三定两聘,三定两聘后,我们对原来的劳动用工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出台了一些适应目前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大对制度执行的考核;
(三) 统筹安排,谋划目标,全面提升竞争力。
在信贷投放方面
在优化信贷增量方面,联社去年主要抓好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贷后责任公示、到期责任提示、逾期责任警示、责任追究及责任追究的公示制度,严格和规范大额贷款的管理。这一制度有效地改善了存在多年的贷后管理不到位和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检查监督。去年,放宽了信用社的贷款权限,明确规定 万元以下的贷款可以直接发放,但同时加强了对贷款收回情况的检查,加大了清收责任的追究。
在盘活存量方面,上半年,通过协调,市政 府专门组织召开了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会议,明确了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对公职人员不 良贷款加紧清收,确保限期完成。十月份,联社专门布置了职工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职工不 良贷款限年底前完成,不能完成的离岗清收。12月,修订了不 良贷款清收办法,从人力和机制上加强了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二是突出重点,打响了清收盘活的攻坚战。去年,共盘活不 良贷款 万元。先后举办7次贷款资产拍卖会,盘活资产 万元。诉讼执行案件 起,金额 万元。
在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推行增盈目标责任制。把任务量化分解,严格奖罚兑现,从目标和机制上保证了收息定时足额到位。二是全面推行成本管理。去年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 工作方案》,加强了对资金头寸的调度管理,实行了大额开支审报制和大宗物品购置招标制,实现了辖内资金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无效或低效资金的占用,降低了营运成本。三是推进中间业务发展,培植新的收入增长点。四是完善会计委派制,重点抓好了对委派会计的动态管理,使会计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四)全力整合资源,打造经营环境,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全市出现了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这一变化,理事会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提出了“稳定、挖潜、争优”的战略,着力推行差别化服务。一是坚持开展领导示范工程。去年理事会重点加强了与市委、市政 府的沟通汇报,与乡镇党委、政 府的联系协调,与企业客户的交流互动。变被动为主动,揭开了全员营销多级推进的局面。二是整合经营资源,培育精品网点,提高网点辐射力与吸引力。同时加快了精品网点建设步伐。三是围绕重点客户,推行差别化服务,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指导、监督经营班子的经营工作。
按照 “从严治社、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夯实基础”的要求,理事会根据职权分工,监督经营班子对理事会决议的执行,并指导经营工作。去年来,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签订了责任书,同时对存款、贷款、收息、盘活等12个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信息签报、决议督办、催办事项的管理,全面掌控经营工作内容和进度,有效地解决了团结协作、工作落实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 毫不放松地履行检查职责,确保安全稳健经营,全年无事故。
,理事会坚持以业务为中心、以内控为保证的思路,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监督。在安全保卫方面,是建国,安保工作比往年更重,联社坚持防、建并举的原则,一是强化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与技能。签订安全保卫责任状;对一线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统一考试,组织 名守押人员参加了防爆枪使用培训班。二是推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检查,强化制度落实。强化领导带班和日常检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检查、金库管理等检查,发现并消除了各类隐患;加强案防教育和防暴预案演练;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物防、技防水平。对 个网点的安防监控进行了整改和维护,改造装修网点 个,报警安装升级改造 套,技防设施维修保养 个次。在内控建设方面,通过加强制度约束,提高执行力,从思想上树立了合规守制的心理防线。这些政策措施在保护经营的安全性、有效控制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在上级联社正确指导下,理事会统揽全局的结果,是联社全体干部员工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联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仍未摆脱危机的阴影。的信贷需求疲软,不良贷款增速加快,外部经济环境更加严峻,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二是宏观经济影响,如何明确发展方向,保持联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已成为影响全局的主要矛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一些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新品种,向农村阵地推进,致使金融市场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上升,经营形势十分严峻,保持持续发展的难度加大。三是长期制约联社健康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有的还很突出。结算业务品种单一,信贷产品创新能力不强,资金组织成本高,人均利润额较低。四是员工的工资水平还维持较低水平,信用站撤并、办公楼建造等方面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五是贷款存量的管理还不到位,不良贷款占比仍维持较高水平。
理事会一定会深刻认识内外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绝不辜负社员们的期望和重托。
二、工作总体部署
是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综观内外部经营形势,联社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联社经营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本届理事会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克服困难,战胜挑战。
,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市联社的工作布置,围绕“3421工程“这个三年规划,努力实现监管指标的达标升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支撑,深入实际的开展工作,配合市委市政 府打造一个工程,两个市场,两个开发区建设,促进个体工商业、民营企业发展,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经营工作,提高资本充足率,避免流动性风险,防范操作风险,科学配置资产负债比例和期限结构,确保监管目标的实现,推动整体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联社的主要经营目标是:存款增长 左右,存款结构进一步优化;贷款投放增长;拨备前利润实现;不 良贷款下降;中间业务保持。监管指标是:
做好经营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调结构、上水平。坚持把推进信贷结构调整和业务自主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变压力为动力,坚定不移地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保增长和调结构、增效益相统一,增强联社整体经营实力和发展后劲。二是抓改革、增活力。坚持把深化改革、转变观念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信贷投放、资金组织、不良清收、案件防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三是重视队伍建设、促进和 谐发展。坚持把提高整体经营实力与促进社员收益提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实力增长与股权收益和员工收入紧密结合起来,让全体社员和员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实现上述目标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发挥“三会一层”职能作用。
发挥“三会一层”的职能作用,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点:一是要发挥好“三会一层”的职能,解决好理事会建设和法人治理建设的关键性问题,完善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和授权、授信制度,建立以理事会为中心的信息传导机制,理事会要不折不扣的把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下去,同时把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议案,提交代表大会审议,真正做到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互相制约,共促发展,体现社员的意志。二是要加强理事会自身建设,提高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水平,保证理事会履职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勤勉尽职,并做好理事会运作和理事履行职务情况的评估。三是要遵循“制衡有效、民主决策、程序清晰”的原则明确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职责分工和决策程序,发挥各种审批委员会的职能,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二)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人人要有大目标、大气势、大作为。
抓基础工作,促进监管指标的及早实现。
要从提升整体机构健康水平的高度出发,将达标升级作为完善法人治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各项监管指标进度,完善激励机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确保监管目标的实现要以省联社提出的建设“四好班子”为目标,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建设步伐;要继续把资金组织工作抓紧抓实;要牢记服务宗旨,切实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贯穿于全年信贷工作始终;要切实做好信贷风险源头防范,切实抓好不良贷款“双下降”;要狠抓增收节支,把效益提升落脚在推动职工收益和社员收益增长上;要突出固本强身,不断推进基础规范工作向更深层次迈进;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把信用社改革引向深入;要加强it建设,内控管理和案件防控,努力提高风险识别监测和控制水平;要提高资本充足水平,降低信用风险,避免流动性风险,防范操作风险,严控单户贷款比例。
(三)强化责任,加强考核。
抓政策执行,做惠民政策的传播者和执行者。
要结合网点遍布城乡的实际,确定三个观念。一要确立为大农业服务的观念。在重点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建好特色基地的同时,支持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支持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要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龙头企业、农村青年创业、新民居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同时要继续保持小额农户贷款的发展势头,做好小额农户贷款的营销工作,简化放贷程序,缩短发放周期;二是确立求效发展的观念。要处理好支持“三农”与提高自身效益的关系。支持“三农”是信用社的责任,提高自身效益是信用社的目标;支持“三农”发展是提高自身效益的基础,提高自身效益是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三是树立服务全局的观念,近两年政 府纷纷出台了一些惠民、惠农政策,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上体现在资金支持上,这些资金要发放到市民、农民手中,信用社要发挥这方面的优势,把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把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做惠民政策的传导者和执行者,同时要通过发放资金牢固与农民的关系,不断拓宽我们的市场。
(四)抓存款,扩大资金规模
抓思想政治工作,深植文化管理理念。靠思想文化来管理员工、管理企业。通过企业文化的深入推广,强化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对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增强规范员工行为的自觉性。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企业文化为载体,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线,着力解决工作涣散、情绪低落、凝聚力不强的现象,塑造优良企业文化。一是要倡导遵章守纪、爱岗敬业、自重守法、艰苦奋斗精神。通过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和执行素质;通过落实奖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二是铸造 “勤奋、忠诚、严谨、开拓”的企业精神,树立以“敬业”为核心的企业价值观,打造业务发展,管理严格,服务高效,风险可控的道德环境、文化氛围和制度体系,为改革发展目标实现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持。三是开展“讲团结、比奉献、赛成绩”活动,树立榜样和模范,引导职工树立艰苦创业、勤奋进取的作风。
(五) 抓营销,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抓市场,做好人员和网点布局的调整,实现业务经营新突破。要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切实改进服务、降低成本、优化结构、增加收入,推动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一是大力组织资金,增强资金营运实力。要确立区位发展的观念,坚持面向区域抓存款、面向区域放贷款、面向区域求发展,不断巩固农村阵地、站稳乡镇阵地、突破城区阵地,实现城区农村信用社同步发展。把组织资金的重点放在新兴市场和新兴行业上,通过抓优质黄金客户、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全员营销存款,争取新的突破。二是加大信贷营销力度,抢占贷款市场。要围绕一个工程(会战道改造),两个市场(铝材市场、钢材市场),两个开发区(开发区、牛村开发区)建设,进行客户细分,努力寻找多元产业和多元客户,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达标、经济效益好、信用度高的骨干企业,大力支持黄金客户。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增加品种、减化手续、合理约期、科学定价,提高自身服务水平,送金融知识进下乡,巩固和企业商户的双赢关系,牢牢站稳市场。四是开发经营品种,拓展市场领域。发挥动产浮动抵押、财团抵押、林权抵押、仓单权利质押、票据贴现等的优势,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前提下,以综合业务系统为平台,充分运用系统功能,向专业银行看齐,丰富自身经营品种,努力缩小与专业银行在服务功能上的差距。五是要围绕整体规划做文章。规范网点布局,对成本高、业务少的网点进行调整,或者把部分业务归并到其他网点,推进网点布局调整和优化重组,提高业务的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
(六) 抓收息,提高盈利水平。
抓客户经理队伍建设,打造能征善战的客户经理队伍。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打造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强力推进营销理念。一是开展系统的培训。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抓好信贷制度落实,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分层次组织培训,要通过培训树立营销观念、效率观念、廉洁理念、效益理念;要通过培训提高素质适应业务需要;要通过培训提高能力做到正确判断、准确把握。二是建立客户经理考核制度,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增强客户经理的紧迫意识、主动意识和竞争意识。
(七)降不 良,提高资产质量
抓沟通协调,为经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要重点加强与市委、市政 府的沟通汇报,与乡镇党委、政 府的联系协调,与企业客户的交流互动。要大力支持政 府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项目,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要处理与人行、银监部门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落实监管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加快改革步伐;要解决好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执法与经营的关系,做到合规守法经营;要协调好与企业银企之间的关系,实现双向共嬴。变被动为主动,为经营培植良好的环境。
(八) 抓风险防控。
抓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力,努力造就一支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人才队伍和员工队伍。重点抓好五件事:一是开展系统培训。通过培训、业务练兵和技术比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提升经营理念,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要强化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完善,重新规范各项工作流程,一切按流程办事。把业务、财务、人事、稽核、政务、保卫等工作全部纳入流程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同时狠抓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奖惩,树立正向表率,抑恶扬善,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提高执行力,增强全员的风险意识。三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团结务实的职工队伍。考核的重点要放在责任目标完成和岗位职责履行上。要强化对信用社负责人和中层管理人员的监督,提高政治素质和廉洁意识。要加大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重点是要做到“五个不放过”:对不团结、搞内耗、形不成合力的不放过;对创新意识差、工作长期被动、甘当太平官的不放过;对不清正廉洁的不放过;对信贷资金出现重大损失的不放过。
(九)抓风险防控,保证经营安全。
风险防控是发展的有力保障。要坚持风险防控不动摇,通过加强风险防控破解经营发展的难题,确保发展的质量。抓案件防范、行为排查,重点人员监控。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确保稳健经营。要坚持以业务为中心、以内控为保证的思路,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监督。要组织开展内控质量检查活动,真正使每个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知道自己干什么、如何干、干到什么标准,切实使内控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全面推行流程化管理,努力使管理工作达到业务流程化、权责明晰化、过程控制化、行为规范化、考核定量化的标准。要强化检查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稳健运行。要加强信贷的前、中、后管理,防化信贷风险。要抓好内外部各项检查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切实使内控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加大对信贷、结算、现金等重点业务的检查和操作层面的风险管控力度,严防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充分发挥自律监管职能作用,在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严格规范自身经营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再监督作用,确保收到实效。
各位代表、同志们!改革发展的形势令人鼓舞,市场同业的竞争催人奋进。做好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抢抓机遇、扎实苦干、乘势而上,继续发扬开拓进取、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就一定能实现发展目标!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愉快、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篇2:合作社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__________市路号大厦内,房号为号,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装修及设施,以实物为准。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仅作办公场地使用。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及其支付时间
1、租金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元/平方米计算,物管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15元/平方米计算。
2、上述费用以每个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首期费用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以后每期费用,乙方在上期费用支付届满前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人民币。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的。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物管费等费用超过十个工作日。
3、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符合本合同约定。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的性质,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5、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7、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机构对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费用,除每日按每期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乙方搬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4、租赁期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所交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守大厦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的,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3:2025中国棉花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各位理事:
根据《中国棉花协会章程》,现提交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理事审议。
一、XX年工作回顾
XX年,我国取消棉花临时收储政策结束,启动新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总体看,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市场机制已经形成,内外棉价基本接轨,棉农利益得到保护,没有出现“卖棉难”问题。但另一方面,改革试点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试点方案设计精细,但操作成本相对较高,长此以往恐难持续;二是棉农利益得到保护,但流通环节风险增加,棉花销售持续清淡;三是棉花质量有明显改观,但仍难满足纺织企业需要,疆棉质量优势面临挑战。
中国棉花协会立足行业总体利益,积极建言献策,广为行业代言,争取扶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参与宏观调控,推动行业发展
一是配合XX年度临时收储扫尾工作,监测、发布籽棉收购参考价并监督企业执行;规范大单交储,制定《棉花企业大单交储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规定的20家企业及所属的近400家加工厂和24个仓库进行公示、监督。截至3月底收储结束,大单交储累计成交193万吨,占收储总量的31%,有效缓解了国家储备棉库容紧张的情况,加快了交储进程。二是参与棉花目标价格试点改革政策制定和实施。在方案研讨制定阶段,积极参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组织的“取消临时收储、实行目标价格补贴”调研,提出操作性方案,派员参与文件起草;多次参加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召开的棉花工作会议,研究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建议多获采纳。在方案实施阶段,协会承担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跟踪调研与市场监测工作,制定了《中国棉花协会新疆棉花市场价格监测方案》和《中国棉花协会新疆棉花市场价格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开展监测人员培训、建立监测上报系统、每日采集核校上报数据。为密切关注市场和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情况,协会加强宣传工作并三次督导,及时反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二)完成棉花物流规划编制工作,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为提高我国棉花物流现代化水平,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由供销合作总社建议、国务院领导批示、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的全国棉花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于XX年1月份启动。XX年,协会作为项目的主要承办单位,在有关部门、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全国棉花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由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供销总社办公厅联合发文征求意见,预计即将出台。
(三)开展行业培训,服务企业需求
XX年上半年,为进一步宣传推广新版本的中棉协进口棉条款,协会分别在协会理事会、中国棉业发展高峰论坛和非洲马里棉花培训班上,以专题培训班、演讲、讲座的形式对《中棉协—进口棉条款》进行介绍,鼓励国内企业在涉外贸易中使用该条款,维护自身权益;并于4月下旬开展“进口棉贸易规则培训”,来自国内棉花贸易企业的5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班。此外,除了举办预警系统信息员培训以外,协会还在新疆对价格监测人员开展全面培训工作,以保证新疆目标价格数据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及时发布信息,指导企业经营
XX年,不断完善中国棉花预警系统建设,通过协会网站发布信息4600多条,编辑棉花快报52期,被中办国办采用量较上年增长1倍以上;向新华社、经济日报等多家媒体及中农办、纺织协会等多家单位提供稿件20多篇。
制定《中国棉花协会国产棉质量差价定期公布办法》,每月公布国产棉质量差价,为企业的棉花交易结算提供参考依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直接采用11月份的质量差价表,作为其期货交易的升贴水。
(五)搭建沟通平台,加强业内交流
为做好棉花形势分析、反映行业情况、研究棉业发展政策,协会两次召开全国棉花形势分析会,召开协会二届六次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通报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政策及配套措施,交流当前棉花及纺织形势。根据总社领导安排部署,为整合棉花管理资源,协会完成中国棉花流通经济研究会的换届工作,为其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5月协会成功举办’中国棉业发展高峰论坛,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的700余名农工商代表参加,会议影响力不断提升。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6月,接待美国棉业高级代表团来访,就中美两国新年度棉花形势进行交流;7月,赴乌兹别克斯坦参加中乌经贸分委会第三次会议,就推动双边合作项目进行交流;8月,与乌兹别克斯坦对外经贸部签署双方棉花贸易合作谅解备忘录;10月,参加国际棉花协会年会,并举办“中美棉业政策研讨会”。另外,根据国外行业组织反映,多次与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就进口棉执行gb6975-《棉花包装》国家标准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取得较好效果。
(七)加强中国棉花品牌推广,鼓励国产棉消费
做好现有“中国棉花”标志产品的宣传、维护工作,加强对授牌企业的监督;继续接收加工企业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中棉工业新疆棉业有限公司等13家加工企业授权使用“中国棉花”标志;举办 “中国棉花”的宣传推广活动,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鼓励国产棉消费。
(八)圆满完成中国棉花协会换届工作
XX年12月16日,中国棉花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及其领导班子,审议通过一系列决议案,并对新一届的工作进行展望。
二、XX年工作要点
(一)配合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提出前瞻性政策建议
按照XX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以及“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导向性和效能”的精神,协会将继续配合今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提出前瞻性政策建议。一是配合做好政策调研工作。从完善财政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方案,通过补贴引导棉花产量、质量提升,引导棉花种植向优势区域集中,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同时,从产业安全和生态保护角度出发,争取内地宜棉地区的扶持政策,鼓励其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跟踪调研和市场监测,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三是做好信息监测工作。作为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牵头的新疆棉花价格监测工作主要成员单位,继续在新疆增加监测点,完善监测系统软、硬件平台,对信息员开展培训,做好面积、产量、价格监测工作。四是提出建立我国棉业长效机制的建议。在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比较效益持续下降、资源环境压力日益趋紧的新形势下,探索符合我国棉花生产经营特征的扶持政策,明确补贴的原则和导向,一定三至五年不变,为棉花经营者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鼓励植棉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心大胆地投入棉花、发展棉业,以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促进机械化、现代化、可持续化。
(二)推动棉花物流规划出台,争取扶持政策
XX年的工作重点是推动棉花物流规划出台与实施,并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物联网专项行动计划相结合,争取棉花物流方面的扶持政策。一是培育骨干企业,发挥其在现代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支持骨干企业在棉花主要产销区建设棉花集散地、物流园区和棉花交易市场。二是推进棉花物联网的应用。与中科院合作,构建涵盖棉花全产业链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平台,研究探讨包括棉花生产、检验、物流在内的专业性技术难题,促进棉花产业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更好地为农民、企业、政府提供信息服务,实现应用平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动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国产棉消费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棉花行业需要尽快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上打开局面。关于加快培育消费增长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XX年,协会将借助供销总社发展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的契机,建设“中国棉花”标志产品网上商城,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中国棉花”挂牌企业入驻经营,引导棉花产业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拉动优质国产棉消费。
(四)整合信息资源,建立棉花预警服务平台
与业内相关单位合作,整合信息资源,成立棉花信息预警中心,建立棉花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以解决信息数据分散、多头统计发布等问题,增强信息的前瞻性、针对性、时效性,更好地为行业、为政府服务。对协会网站进行改版,完善会员服务栏目,增强网站的专业性、实用性。开发协会官方app,扩大信息覆盖范围。
(五)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促进国际交流合作
作为国际棉花协会合作委员会(cicca)主席,中国棉花协会将投入更多精力,维护国际棉花贸易秩序,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完善、推广贸易规则,协调解决贸易纠纷,营造良好贸易环境;加强与产棉国棉业组织在经贸考察、商贸洽谈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帮助国内企业“走出去”;继续举办中美棉业政策研讨会,把国际专家“请进来”,探讨建立棉花产业发展长效政策机制。经国务院批准,举办中国国际棉花会议,提高中国棉业国际影响力。
(六)加强协会组织建设,提升协会服务水平
一是扩大会员发展,侧重于吸收棉花专业合作社、植棉大户、仓储物流和纺织企业入会。二是成立贸易分会和纺织分会,将分支机构覆盖棉花全产业链,使农工商各个环节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体现。三是建立会员随访制度,通过多种通讯方式,做好信息及时发布与定期收集。四是在协会网站开设会员专栏,建立会员资料数据库,增进会员间了解。五是完善协会议事决策机制,重大问题决策通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提高会员参与协会民主决策水平。六是为会员争取项目课题,在研究行业政策,向政府提出宏观调控建议时多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共同解决业内难题,提高会员的参与感。七是加强会员培训,可采用网上视频讲座方式,对会员关心的行业形势、最新政策、专业技术等内容制作成课件供下载。
(七)完善协会各项管理制度
利用民政部对协会评估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建立协会和秘书处相关制度,对协会的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印章使用制度等进行修订,制订和完善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棉花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提高工作的规范性。
篇4:合作社养羊申请书
________畜牧局:
我叫,男,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系横山县石湾镇姜清滩村姜前组村村民。
我村位于石湾镇政府西北十公里处,大理河两岸,307国道穿梭而过,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了使人民生活奔向小康,带动全民富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紧跟形势,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奋发图强,创业致富,政府制定了舍饲的畜牧政策,成为畜牧业发展的方向。为此,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为畜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我响应党的号召,发展养殖业是我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一梦想,我从________年____月开始建设羊厂,________年____月底建成。该厂占地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羊舍12个,占地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存草房一个,粗,细饲料房各一个,内设人工受精站一所,青除仓一个,现有农用三轮车一辆,杂草机,粉碎机各一台,割草机两部。现已种草约35亩,玉米24亩,现以投产养羊354只,能繁殖母羊298只。建羊厂共投资48000元,买羊226000元,其它设施投资54000元,该养羊厂共投资328000元。在这期中,由于我生活贫困,经济困难,上属投资额还是靠借贷,确系承受能力有限,故请贵局给予经济支助立项解决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合作社蚕茧订购合同书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由__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注:上述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选择进行。]
第八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成员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注:业务范围内的主业农副产品名称]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吸收团体成员,此类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______。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等。具体可表述为:养殖规模达到______以上或者种植规模达到______以上等。]
第十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不设理事会的情形,以下雷同注解同此)]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成员,在本社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__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__个月内[注: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注:也可以依照退社时与本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 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决定设立、撤消分支机构。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九条 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选举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注:可具体规定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的总数,或规定每______名成员选举一名成员代表,或者其他详细的规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______、______等[注:指第十八条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注:成员总数达到一百五十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如不设立,此条可删除]
第二十条 本社每年召开______次成员大会[注:至少于会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____________注: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______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项可删除]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与第二十条对应]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款可删除]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______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注:成员代表大会依本章程规定行使成员大会职权的,可参照上述成员代表大会选举或作出决议的程序和规则作出具体规定,且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成员表决权总数须符合上述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四条 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______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______人。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 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理事会。如不设立理事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中的相关内容可删除。]
第二十六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社设监事会,由______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注:或者执行监事(不设监事会、只有一名监事的情形)]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______年后[注:填写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理事长任期]方能当选监事。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执行监事和监事会。如不设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相关内容可删除。]
第三十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三十一条 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______日[注:或者每季度第 ______月______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 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______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 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经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 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
第四十四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______。[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益金。]
第四十五条 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六条 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______[注:依法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四十七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八条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的决定[注: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本社委托____________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九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五十条 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五十二条 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______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______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五条 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本社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十七条 本社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6:协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4月2日下午,协会在集成担保会议室召开理事会,市经贸局李科、金融办主任倪全宏、蔡科以及各理事单位负责人参加。协会会长吴列进主持会议,协会秘书处汇报了近期工作情况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理事会对秘书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还讨论了即将进行的培训、考察、联谊和加强同业合作与自律等一系列有益于提升担保行业整体素质的活动方案。会议一致通过广东集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成为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通汇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申请成为协会理事单位等提案。会议就担保行业整体形象宣传、信用评级、业务合作、行业自律与监督等达成一致共识。市经贸局、市金融办领导对协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表示将一如既往的支持佛山担保行业发展、支持协会工作,希望担保行业为活跃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理事会已通过但仍然需要修改完善并且开始运作的议案:
1、关于培训。一是尽快发通知要求各公司推荐专业人才进入讲师团。二是高管培训:按照方案,培训于 4月12日如期进行。详细情况拟于周五前发送培训通知。三是尝试与其他协会联合举办高规格的培训班。物权法培训,省协会近期将举办专项培训。我协会届时将组团参加。
2、关于考察学习。到深圳、广州考察将于4月26--27日如期进行。有关情况拟在高管培训班上通知。(邀请人员:经贸局(2人)、金融办、人行、银监、联社以及四大商业银行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共10人、协会2人,各担保公司20人。经贸局、金融办领导由吴会长出面邀请。
3、关于行业画册。7月份前完成印发,高层培训、深圳广州考察结束后,即着手收集补充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4、关于人行信息查询系统。拟于近期与刘科和李科沟通,召开座谈会,研究操作性,要抓紧时间推进。初步意向查询一笔按20元收费,以维护协会增加人手的费用。
5、关于调研报告。按照吴会长提出的修改意见,尽快完善调研报告。
6、关于《担保行业自律公约》。按照规定,担保费一年期一般按3%左右收取、二年期按5%左右收取、三年期按6.5%收取。但有的公司一年期按6%收取,其中3%经办人员个人收取。建议一年期担保费以3%为基准上下浮动。按照《担保行业自律公约》规定,收取客户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15%。推动行业自律,在理事会上已形成共识。有的担保公司违规收取高额保证金和担保费,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为了避免这种状况,建议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和保证金的信息透明,同时与员工签订反商业贿赂合同,防止个别员工的不规范行为,
7、关于《担保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已经形成共识,但具体内容还要细化。要求各担保公司将人员状况表报协会备存,协会秘书处将建立《佛山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料库》,对担保从业人员进行动态跟踪,各担保公司人员流动情况要报协会备案,同时说明人员流失的真实原因。拟设计一张表格填写,详细情况另外说明,供拟录用的会员单位参考。对犯有经济错误的人员,参照银监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聘用条件,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限制进入担保行业,以保证担保行业人员队伍的纯洁性。各理事一致认为: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各担保公司要立足于自己培养人才。另外:担保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人员流动公约》。为了维护公约的权威性,各担保公司需向协会交纳3-5万元保证金,对违反公约约定的行为,在进行通报批评的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8、关于业务创新组。会议通过吴会长兼任组长。组员先由各公司自荐,再由协会挑选。拟于五月中旬召开一次新业务研讨会。投诉核查组和业务宣传组职能暂由协会秘书处兼。
9、关于《协会网站建设方案》。已与李科沟通,培训班后将安排时间与李科推介的公司具体沟通协商。可免收网页设计费,租其服务器。
10、关于信息员稿费。倾向于每条10元稿费,年底在会员大会上表彰奖励先进,一等奖1名奖300元,二等奖2名各奖200元,三等奖3名各奖100元。
11、关于协会队伍管理。向30个会员单位发通知,征求关于集成为副会长单位、通汇为理事单位的意见。
12、关于推动同业合作,促进更大发展。因为佛山担保业务不存在恶性竞争,例如中盈盛达与其他兄弟担保公司,一年碰在一起的业务不足十笔,为了提升担保能力,分散担保风险,可以尝试开展联保与互保。
13、关于市经贸局贯彻90号文意见的征询意见等其他工作。征求意见本周内再发一次提示通知到各担保公司。整理理事会通过的决议,拟于本周下发动态信息纸板和电子版。
协会秘书处
.4.3
篇7:协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时 间:x年4月14日上午
地 点: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10楼会议室
主持人:教学评估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湖南工业大学副校长金继承
一、参会情况
除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请假外,其余常务理事单位的常务理事和代表共27人参加了会议。省教育厅高教处唐利斌处长、省教科院李倡平副院长应邀出席会议。
二、会议内容
1、省教科院副院长李倡平致欢迎辞,向参会代表表示热忱的欢迎。李倡平简要介绍了省教科院的基本情况。经过多年奋斗,省教科院整体实力和社会影响已居全国省级教育科学研究机构第一方阵,正朝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新型高水平教育智库的目标努力。
2、因人事变动,根据各常务理事单位推荐,会议审议通过湖南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李勇军担任常务理事、副理事长,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评估建设办公室主任彭分文担任常务理事,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陈楚淘担任常务理事。
3、会议审议通过增列长沙师范学院为常务理事单位。
4、会议对专业委员会x年的工作进行了研究,确定了x年工作计划。x年,学会将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5月,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x年度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评审工作。会议要求按照“集中学会力量重点研究教学评估与教学质量监控领域的重大实际问题”的原则,做好推荐评审工作。学会要确定研究选题,在各理事单位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项目主持单位与主持人,并根据申报情况,确定项目参与单位。
(2)6月—9月,开展论文征集与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论文征集范围为教学评估、高校内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
(3)11月,由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承办召开专业委员会x年学术年会。学术年会将聚焦“高校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将邀请知名专家作专题学术报告,并开展典型经验交流与学会推荐立项的省级教改课题中期成果汇报。
(4)加强与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联系,密切关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审核评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工作动态。
(5)围绕审核评估、专业认证、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小规模的、有针对性的省际交流活动。
5、会议深入探讨交流了高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各参会代表纷纷介绍了各校开展课堂教学评价的举措与办法,提出了优化课堂教学评价的建议和意见。
6、省教育厅高教处唐利斌处长对评估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各高校重视内部质量保障与评价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我省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各高校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工作重心要下移,责任要层层分解,任务要层层落实。他希望,学会工作要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核心,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同时要加强总结、宣传与推广;要集中力量做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体系的构建与实施》这一委托项目的研究工作,为我省x年开展审核评估试点奠定基础;各高校也要积极主动、深入开展工作,全面做好迎接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篇8: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
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
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
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签字审批。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
(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
(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
(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
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
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
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
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
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变更后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
篇9:合作社法人变更会议纪要
一、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二、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_
四、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
五、会议内容:_________________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铁路有限公司决定于__________年月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已于本次会议前15日书面(电话)通知本公司全体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同意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23.78亿元,新增出资由上海铁路局出资4.69亿元;**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资7.498亿元。
1、同意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18.47亿元,新增出资由上海铁路局出资4.69亿元;**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188亿元。
2、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篇10:2025中国佛教协会学诚法师代表第八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XX年4月19日上午,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代表第八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各位代表:
现在,代表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对此次会议十分关心、高度重视,全国佛教界对此次会议极为关注、热切期待。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的途径,坚持以戒为师、正信正行,努力践行“人间佛教”思想,不断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本届理事会自XX年由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以来已经五年了。五年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方面都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五年来,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的直接领导下,中佛协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密切联系广大信教群众;坚持以戒为师,倡导正信正行,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巩固发展了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增强法律法规意识。
中佛协带领全国佛教界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了将佛教事业圆融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自觉性。
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自XX年起,中佛协带领全国佛教界连续三年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41号)、《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国宗发〔〕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开展活动、依法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
(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切实维护佛教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教制建设持续推进。本届理事会先后制订或修订了三大语系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和《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办法》《南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推动了《条例》在佛教界的贯彻落实。同时,本会通过总结《条例》颁布五周年和十周年来佛教界的实践经验,对《条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国家宗教事务局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目前,全国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备案工作已基本完成。配合国家宗教事务局贯彻落实《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和《宗教院校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简称“两个办法”),制定了《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细则(试行)》《全国汉传佛教院校学位授予细则(试行)》和《全国佛教院校职称学位工作小组工作细则(试行)》,指导中国佛学院进行“两个办法”试点工作。通过这些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佛教寺院、佛教院校、佛教教职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切实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中佛协通过议案、提案、代表建议等多种形式建言献策,推动解决佛教活动场所及宗教界兴办的公益慈善机构、宗教文化机构、自养事业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民事权利主体资格,佛教财产权等关系佛教界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得到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些意见被吸收采纳。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佛教名山被承包、被上市,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假冒僧尼抹黑佛教,借佛敛财、以教牟利以及娱乐界和大众传媒恶搞佛教等违反宗教政策和法规规章、侵害佛教界合法权益、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的现象,中佛协代表佛教界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协助党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加以纠正,并通过新闻发言人、网站表明严正立场。支持、指导和协助地方佛教协会和寺院,通过合法渠道和方式,应对侵权事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些工作,对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依照章程履行职能,会务工作有序开展。
落实会议制度。本届理事会任期内召开理事会会议3次,常务理事会会议3次,会长会议或会长扩大会议7次,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总结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和财务情况,制定修订佛教界各项规章制度,研究、部署重要工作,有力推动了本会工作的开展和全国佛教事业的发展。发挥专委会作用。本届理事会南传上座部佛教工作委员会、汉传佛教教务委员会、佛教教育委员会、公益慈善委员会、权益保护委员会、海外交流委员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居士事务委员会均召开会议,制定了各自的工作规则。其中,佛教教育委员会和公益慈善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佛教教育委员会制定了五年工作规划,组织编写了全国佛教院校本科生通用教材。公益慈善委员会到青海玉树等灾区进行了慰问并捐赠善款。文化艺术委员会组织了“中国佛教协会首届书画慈善义展”,先后在江苏无锡灵山梵宫、北京民族文化宫、陕西西安进行了展出。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南传上座部佛教工作委员会,为《藏传佛教寺庙主要教职任职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办法》和《南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的制定,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向全国藏传佛教界发出了以“护国利民,共创和谐”为主题的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倡议书,推动了藏传佛教的寺院建设。各专门委员会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佛教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强直属寺院管理。本届理事会重视直属寺院工作,换届后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直属寺院事务,草拟了《中国佛教协会直属寺院管理办法》,指导直属寺院完成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开展“教风年”和谐寺院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活动场所挂牌等活动,使直属寺院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换届以来,北京广济寺承担了会中佛协大量后勤保障工作;灵光寺发挥佛牙舍利供奉圣地的独特优势,为中佛协对外交流工作作出了贡献;法源寺承担了中国佛学院后勤服务工作;深圳弘法寺于XX年3月接管尼泊尔中华寺后,投入资金4000万元进行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达9438平米。XX年12月,深圳弘法寺、尼泊尔中华寺联合举行传授三坛大戒法会,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陆佛教界首次跨越国界在海外传戒。各直属寺院为中佛协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助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对省级佛教团体和全国重点寺院的指导。中佛协先后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150余座全国重点寺院和有重大影响的寺院,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困难,促进了省级佛教团体和全国重点寺院的建设。
(四)重点工作取得实效,重大活动完成圆满。
因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佛教事业前进的新形势,本届理事会将加强自身建设、引导信众正信正行、积极探索弘法利生新模式和新手段、提高中国佛教的国际影响力作为工作重心,积极开展了一系列重点工作,成功举办了一系列重大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加强规范传戒工作。本届理事会坚持以戒为师,努力端正道风、树立学风,不断提高僧团的综合素质和修学水平。举办“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研讨班”和“全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开堂陪堂研讨班”,对中佛协统一管理规范传戒工作以来的成绩和经验进行总结,对传授三坛大戒的戒本、仪轨、师资、传戒寺院的资格、戒期管理和戒子教育等问题深入研讨。在此基础上,对《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从源头入手确保佛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近年来,在中佛协提倡下,一些寺院积极开展律学典籍的研究、整理、注疏、出版工作,全国佛教界学律、持律的良好风气逐步形成。
深入开展讲经交流活动。中佛协连续5年举办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组织讲经交流巡讲,召开讲经交流工作座谈会,设立汉传佛教讲经交流基地,举办三大语系佛教代表主讲的讲经示范,发现和培养了一批中青年弘法人才,引领全国佛教界逐步形成读诵、研习、讲授、实践经典的良好风气,在促进佛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探索与时俱进的讲经弘法方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汉传佛教界弘法利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引导信众正信正行。中佛协针对社会上的附佛外道和愚昧迷信活动,积极引导信众正信正行,提高鉴别和抵制附佛外道的能力,自觉远离愚昧迷信。同时,对社会上歪曲佛教教义、玷污佛教声誉的现象,坚决给予揭露和批驳。中佛协连续多年向全国佛教界发出文明敬香倡议,通过会刊和网站专题、与中国道教协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宣传佛教敬香的正确观念,指出烧高香、烧头香不是佛教本身的内容,也不被佛教所提倡,不赞成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倡导“慈悲护生,合理放生”,呼吁全国佛教界开展放生活动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科学合理方式。上述工作传播了佛教的正知正见,澄清了社会对佛教的误解,为促进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力推动中国佛学院项目和中佛协办公场所项目。“两个项目”建设作为本届理事会的重点工作,对进一步夯实本会工作和佛教教育事业的硬件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中佛协办公会所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北京市文物局已将白塔寺西路建筑面积500余平米的房屋移交本会,部分建筑在第27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大会筹备期间投入使用。中国佛学院项目取得可喜进展,完成土地征购移交和总体方案的论证、审批工作。
举办本会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总结60年来本会工作和全国佛教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提出更加注重发挥团体职能作用、更加注重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更加注重在当今时代发挥佛教积极作用的工作要求,为本会未来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俞正声主席接见了本会领导班子成员,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刘延东副总理出席纪念会并作重要讲话。会后,全国佛教界认真学习俞正声主席、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举办佛教生命观研讨会。针对XX年底和XX年初四川、青海、甘肃三省交界地区个别藏族人员的自焚事件,传印会长在与云南省三大语系佛教界人士座谈时指出,自杀和劝诱鼓励他人自杀,都违背佛教戒律,也与佛教人身难得、慈悲护生的教义背道而驰。
XX年1月,中佛协在四川成都举行了以“慈心悲愿、善待生命”为主题的佛教生命观研讨会。佛教三大语系和四大名山的高僧大德及专家学者4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从三大语系佛教经典和戒律出发,有理有据地对xx集团蛊惑、煽动自焚的言论进行驳斥,指出自焚和劝诱、鼓动、胁迫、支持自焚,违背佛教教义和戒律,三大语系佛教界一致反对。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维护藏区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举办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作为本届理事会对外交流的重点工作之一,XX年4月,中佛协与香港佛教联合会、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联合举办了以“和谐世界、同愿同行”为主题的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和嘉宾参加论坛。论坛的成功举办,提高了我国佛教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展现了佛教在增进两岸四地佛教交流,促进世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方面的积极作用。
承办第27届世界佛教徒联谊会大会。XX年10月,中佛协与陕西省组委会、宝鸡市组委会联合承办了以“佛教与公益慈善”为主题的第27届“世佛联”大会,来自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佛教代表、嘉宾600余人参加会议。大会获得了圆满成功,受到国际佛教界高度赞誉。“世佛联”大会首次在我国内地成功举办,是中佛协对外交流工作的新突破,进一步拓展了我国佛教界参与国际佛教组织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护侍佛舍利赴海外供奉瞻礼。中佛协充分发挥佛陀舍利在世界佛教徒中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加强佛教海外联谊和对外友好交流。XX年4月,为配合第三届世界佛教论坛在香港举行,中佛协组织护侍佛顶骨舍利赴香港、澳门供奉瞻礼。XX年11月至12月,组织护侍佛牙舍利第四次赴缅甸供奉瞻礼。这些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内地与港澳佛教界的联系,巩固和发展了我国与缅甸等东南亚、南亚佛教国家的传统法谊。
(五)道风建设常抓不懈,教务工作取得实效。
传戒工作有序进行。中佛协在修订完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基础上,严格做好汉传佛教传授三坛大戒的审批和指导工作,把好佛教教职人员入口关。五年来,全国汉传佛教界共举办传戒法会59起,受戒僧众27574人,为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和谐寺院创建工作取得佳绩。中佛协指导全国佛教界大力开展以“教风年”为主题的和谐寺院创建活动,一批管理有序、道风端正的寺院在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中受到表彰。在XX年6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召开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上,中佛协和上海玉佛寺、五台山普寿寺、北京雍和宫、无锡开原寺、深圳弘法寺代表佛教界介绍了寺院管理的成功经验。全国寺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普遍提高。
(六)佛教教育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佛教人才培养体制获得突破性进展。
教学规模有所扩大。据统计,迄今为止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或认可的佛教院校已有34所,在校学生4000余人。自XX年来,每年招生和毕业的学僧各有1100余人,均比XX年增加10%以上。
教材编写进展顺利。以中国佛学院为主,完成了《中论基础教程》《华严五教章基础教程》《大乘百法明门论基础教程》《教观纲宗基础教程》等本科生教材的编写出版任务。目前,该套教材已开始在佛教院校使用。
“两个办法”试点工作全面展开。目前,中国佛学院已经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取得佛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资格,开创了我国佛教教育的新纪元。经过不懈努力,佛教人才匮乏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为佛教事业的发展打下了人才基础。
(七)新闻宣传工作创新机制,佛教文化事业成绩喜人。
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实效。本届理事会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力求主动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应对社会环境的新变化。五年来,中佛协新闻发言人通过发表谈话、答记者问、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分别就假冒僧尼抹黑佛教、娱乐界和大众传媒恶搞佛教、西安兴教寺被违规处置、“世界末日”谣言、拍卖“头香头钟”以及提倡文明敬香、抵制附佛外道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新闻事件和中佛协重点工作,发布信息、表明立场,传播正知正见、消除误会误解,对创新佛教宣传工作、维护佛教社会形象产生了良好效果。
新媒体作用日益突显。中佛协网站自XX年4月开通上线以来,通过即时新闻、专题等方式及时报道本会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全国佛教动态,成为弘扬佛教文化、倡导正信正行的网络新媒体平台。目前日均浏览量已近3000人次,影响遍及全球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传统媒体作用继续发挥。五年来,《法音》编辑部编辑出版《法音》月刊60期,有效发挥了会刊职能;《佛教文化》重视突出佛教的文化品位,时代感和可读性增强,受到读者欢迎。
文化机构稳步发展。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开展学术研究,整理馆藏文物,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完成。金陵刻经处完善了规章制度,完成了经版楼改造及经版回架工作,经书流通量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佛学研究成果丰硕。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承办了“纪念赵朴初居士逝世十周年座谈会”“法显的足迹——纪念法显西渡斯里兰卡1600周年学术研讨会”,与韩国天台宗合办“第3届中韩佛教学术论坛”,赴日本出席“第13次中日佛教学术交流会议”,主办“第14次中日佛教学术交流会议”,与日本灵云院国际禅交流友好协会联合主办两届“中日临济禅学术研讨会”,编辑出版《佛学研究》年刊。中国佛学院编辑出版《中国佛学》半年刊、《刘峰全集》等佛学研究出版物,组织召开了“纪念正果法师诞辰百年座谈会”。
(八)公益慈善事业创新模式、扩大规模,佛教服务社会空间进一步拓展。
中佛协响应国家宗教事务局号召,倡议全国佛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参加国家宗教事务局举办的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经验交流会,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中佛协公益慈善委员会到青海玉树等地震灾区进行慰问并捐赠赈灾善款,参加第27届“世佛联”大会“佛教与公益慈善”研讨会,举办“中国佛教与公益慈善展”。中佛协文化艺术委员会举办了“中国佛教协会首届书画慈善义展”。各地佛教界纷纷成立佛教慈善基金会、慈善功德会等公益慈善机构,踊跃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仅XX年至XX年,全国佛教界就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善款约18.6亿元,占全国宗教界捐款总额的62%。佛教公益慈善事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内容日益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已经成为全国公益慈善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九)海外联谊工作进入新阶段,对外友好交流取得新成果。
持续开展与港澳台和海外华人佛教界的联谊。中佛协组织赴中国台湾出席“中华国际供佛斋僧大会”,参加中台禅寺举办的海峡两岸和平祈福法会;赴香港出席首届“中华佛教宗风论坛”和宝莲禅寺万佛宝殿开光法会暨赵朴初“人间佛教”思想研讨会;接待了惟觉、星云、觉光、圆宗、智慧长老等港澳台佛教界知名人士。在港澳台佛教界新老交替之际,增进与中青年佛教代表人士的交流联谊。加强与海外华人佛教界的交流互动。为维护两岸和平、促进祖国统一,增强中华文化凝聚力作出了重要贡献。
进一步巩固中韩日佛教“黄金纽带”关系。中佛协举办了第13次、第16次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会议,组织赴韩国出席了第14次、第17次,赴日本出席了第15次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会议。赴韩国出席了XX年“莲灯节”庆典活动。接待了韩国曹溪宗总务院长慈乘长老一行。日本“3?11”大地震后,向日本佛教组织发去慰问电,并捐赠赈灾善款。接待了“日宗恳”会长持田日勇长老一行,并共同举办“中国二战死难劳工超度法会”。赴日本出席了“京都爱国爱教 正信正行 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全面发展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佛教音乐祭”和“水谷幸正先生追思会”。传印会长先后率团访问日本、韩国,进一步巩固了中韩日佛教黄金纽带关系。
加强与各国佛教界的友好交流。五年来,中佛协接待了世界各国佛教友好访问团110余批次、1470余人次,接待了缅甸总统吴登盛、泰国公主诗琳通和“世佛联”主席潘·瓦那密提等国际友好人士。同时,对外进行友好访问,首次访问澳大利亚等国家,加强了与各国佛教界的友好关系与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佛教组织和宗教和平组织的活动。中佛协组织赴泰国出席了第九届联合国卫塞节世界佛教大会、庆祝泰僧王智护尊者百岁寿辰暨“联合国卫塞节”庆典10周年纪念大会;赴缅甸出席了佛陀成道2600周年庆祝活动;赴斯里兰卡出席了“世佛联”第25届大会暨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赴孟加拉国出席了国际和平大会;赴哈萨克斯坦出席了第四届世界和传统宗教领袖大会;赴美国出席了首届纽约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和“中华佛教会”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赴奥地利出席第九届“世宗和”大会;提高了我国佛教界在国际佛教组织和宗教和平组织的话语权和参与度,增强了我国佛教的国际影响力。
五年来,中佛协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显著的进步,受到了党和政府及全国佛教四众弟子的充分肯定,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面临困难和挑战,离党和政府对我们的要求、离信教群众对我们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中佛协作为全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爱国团体桥梁纽带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务组织监督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三大语系佛教交流有待进一步增进。佛教界信仰淡化、戒律松弛、道风不振等现象依然存在,在某些地区、某些寺院且有发展蔓延的趋势,侵蚀着佛教的肌体,损害着佛教的形象和声誉,佛教自身建设尤其是道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借佛敛财,圈占佛教名山大寺进行过度商业开发、滥建大佛,社会上假冒僧尼招摇撞骗、过度消费佛教乃至恶意抹黑佛教等现象时有发生,佛教合法权益有待进一步维护。佛教人才培养存在办学规模小、合格师资少、生源困难、缺乏整体规划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佛学研究存在基础薄弱、资源整合欠缺、人才队伍不足等问题,佛教文化传播不能满足新媒体时代佛教信众和社会大众的需要,有待进一步提升。佛教寺院讲经弘法仍不普遍,引导信众正信正行的化世导俗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公益慈善事业组织化、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与港澳台佛教界尤其是中青年一代的交流有待进一步增进。发挥佛教文化黄金纽带作用,推动中国佛教“走出去”的方法和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取得的每一分成绩,都要归功于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归功于各级佛教团体、各地佛教寺院的大力支持,归功于全国三大语系佛教大德长老们的共同努力,也归功于全国佛教信众和社会各界的鼎力相助。在此,谨代表中国佛教协会第八届理事会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二、主要经验体会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佛教界的积极作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佛教的兴衰存亡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国家兴则佛教兴。爱国爱教,体现了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只有始终高举爱国爱教的伟大旗帜,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保证佛教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使佛教事业不断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二)坚持“人间佛教”发展方向。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就要奉行五戒十善以净化自己,广修六度四摄以利益人群,自觉地以建设人间净土为己任,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坚持“人间佛教”的发展方向,佛教才能历久弥新,彰显对现实社会人生的积极意义。
(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依法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是本会的重要职能,也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为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方式。佛教界不仅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还要关注和参与立法进程,积极向党和政府建言献策,坚持通过法治方式、合法途径解决涉及自身权益的重大问题。
(四)坚持正信正行,不断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正信正行,是佛教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的基本要求。正信,就是皈依三宝、深信因果、树立正知正见;正行,就是以戒为师、勤修三学、觉悟解脱,就是护持三宝、敦伦尽分、奉公守法。只有坚持正信正行,不断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才能树立佛教清净庄严的社会形象,巩固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好局面。
(五)努力发挥积极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是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殷切希望,也是当前社会历史条件下,践行“人间佛教”思想的必然要求。只有充分发挥佛教界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文明和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才能体现佛教的时代价值,为佛教事业的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六)密切联系信教群众。信教群众既是佛教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佛教团体联系服务的对象。佛教团体只有本着“知恩报恩”精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和切实服务信教群众,满足信教群众的信仰需求,引导信众正信正行,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充分调动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为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这些经验和做法,对佛教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该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
三、今后五年的主要工作
我们正处于一个伟大的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党和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鼓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文明和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佛教界践行“人间佛教”思想,投身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伟大事业提供了宝贵机遇、开辟了广阔空间。佛弟子要积极响应时代呼唤、勇于担当历史使命,推动佛教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今后五年,中佛协围绕《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任务,应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发挥团体职能作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中国佛教协会和地方各级佛教协会,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组织保障。要继续发挥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的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国佛教徒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继续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订和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继续推动以法律方式解决关系佛教界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拓宽佛教界服务社会的渠道和空间。密切联系三大语系佛教四众弟子,切实维护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佛教团体的教务管理职能,加强佛教界内部事务的自律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省级佛教协会的指导、支持,推动省级佛教协会建设迈上新台阶。进一步推动三大语系佛教交流,密切各民族佛教徒的感情,维护佛教界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充分发挥三大语系佛教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祖国统一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全面发展。佛教自身建设是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加强佛教自身建设,要以信仰建设、道风建设、人才建设、教制建设、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为纲要,以戒定慧三学为依归,以正法久住、四众和合、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目的。
汉传佛教界要继续抓好规范传戒工作,配合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做好佛教教职人员备案和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不断加强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传戒的统筹安排和审批工作。强化对传戒师资、受戒戒子、承办传戒法会寺院资格的审查监督。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受戒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建立相关数据库,实现受戒信息网络化。主办传戒法会的省级佛教协会要加强传戒指导,规范传戒仪轨,培训传戒人才。承办传戒法会的寺院要严把僧人素质关、传戒法会质量关,做好戒子的教育引导工作。各地寺院应始终坚持早晚课诵、过堂用斋、半月诵戒、冬夏安居等基本宗教生活;发扬六和精神,促进僧团和合,大力开展和谐寺院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僧众在严持戒律的基础上,学修并重,解行一致,不断提高僧众的形象威仪、品格气质、佛学造诣和修证境界。
藏传佛教界要努力发挥藏传佛教在维护藏区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佛教团体建设,协助政府做好藏传佛教管理工作,更好履行在活佛管理、僧尼资格认定、经师评聘、学经班管理等方面的职能,推动藏传佛教寺院管理规范化、长效化、机制化;带领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学习了解中央治藏政策方针,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大局意识;督促藏传佛教寺院认真落实《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经师资格评定和聘任办法》等法规制度,巩固“两个专项”工作成果;加强联系服务工作,关切和回应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的现实需求;积极发挥藏传佛教爱国代表人士的引领作用,对教理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新阐述,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出新的贡献。
南传佛教界要加强人才建设,针对僧人数量减少、空寺现象增多、佛寺教育萎缩、高素质僧才匮乏等现象,积极制定南传佛教人才培养方案,协助和推动政府加快建设中国巴利语系佛学院,继续选送优秀学僧到东南亚、南亚佛教大学留学深造,以及采取在云南举办讲经交流会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办法,从整体上提高南传佛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要组织力量开展南传上座部佛教典籍的编译整理工作,将其系统地转化为民众可理解和掌握的文字,并在南传佛教地区推广使用;推进南传佛教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南传佛教在保持当地文化传统、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以及促进与东南亚、南亚佛教国家友好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佛教弘法事业,引导信众正信正行。要积极开展契理契机的弘法利生活动,充分发挥佛教文化疏导心理、净化人心、涵育道德的独特功能。在全国佛教界继续提倡“文明敬香”、“慈悲护生,合理放生”。支持和引导寺院开展居士教育,引导在家居士正信正行、护持三宝、敦伦尽分、奉公守法,自觉抵制附佛外道和迷信思想的不良影响。继续举办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和讲经交流巡讲活动,充分发挥讲经交流基地的作用,引领全国佛教界大力开展讲经说法,深入挖掘和弘扬佛教缘起、因果、平等、慈悲、中道、圆融等有利于社会和谐和健康文明的思想观念。鼓励地方佛教协会和寺院开展讲座培训、禅修净心等灵活多样的弘法利生活动,面向社会,接引大众,向社会传递清净和谐的正能量。
(四)发展佛教教育事业,加强佛教人才培养。发展佛教教育,加强人才建设,是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的工作,关乎佛教的发展与未来。要探索新时期办好佛教教育的规律和方法,优化配置全国佛教教育的资源和力量,探索建立院校布局合理、功能多样互补的佛教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中国佛学院新校舍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为成立佛教大学创造条件。继续推动佛学院教材编写工作。在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国汉传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和全国汉传佛教院校学位授予工作。继续支持藏传佛教和南传佛教人才建设。鼓励支持各地寺院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修学环境。
(五)发展佛教文化事业,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三大语系佛教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中华优秀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佛弟子要勇于担当历史使命,努力传承佛教文化,积极弘扬中华文化,为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中华文化走出去发挥应有作用。佛教界要将文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重视佛学研究和佛教文化事业,充分挖掘弘扬佛教文化宝藏中适应时代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内容,为公民道德建设作出新贡献,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添正能量。
继续办好佛教媒体和佛教文化机构。本会要继续办好《法音》《佛教文化》《佛学研究》杂志和中国佛教协会网站,办好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金陵刻经处等佛教文化机构,推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发挥佛教媒体和文化机构在宣传宗教政策、弘扬佛教文化、流通经典法宝、开展佛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加强佛学研究。发挥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在佛学研究领域的作用,整合教内外研究资源,联合学术界积极开展多角度、跨学科、系统化的佛学研究,编辑出版佛学研究论著和期刊,通过设立研究课题、举办学术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推动佛学研究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促进佛学研究国际交流,不断提高佛学研究的国际化水平。
发展佛教文化事业。进一步发挥理事会文化艺术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佛教文化艺术创作、展示、研究和人才培养,做好佛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佛教团体和寺院成立佛教文化艺术机构,举办佛教文化艺术展演,创新佛教文化的载体和表现形式,进一步推动佛教文化事业发展。
(六)大力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拓宽佛教服务社会空间。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是佛教的优良传统,也是践行“人间佛教”、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理事会公益慈善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宗教慈善周”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引领作用,促进佛教公益慈善活动从分散化、个体化、单一化,向规模化、社会化、多样化发展。鼓励支持各地佛教界成立公益慈善机构,创新运作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拓宽慈善领域,挖掘慈善内涵,将佛教公益慈善活动常态化、深入化、持久化。积极倡导“依正不二”、“身土不二”的佛教环境理念,鼓励支持全国佛教界将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爱生护生等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行动作为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内容,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不懈努力。积极传播慈善文化,使佛教慈善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吸引更多佛教善信和社会人士投身慈善事业,汇聚向上向善的力量,既发挥济世利人的功能,又起到化世导俗的作用。
(七)继续开展与港澳台和海外华人佛教界的联谊工作。佛教是两岸四地人民和海外华人华侨共同的精神纽带。要充分发挥佛教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佛教界和海外华人佛教界的交流联谊。更加注重与港澳台中青年佛教人士的交流互动,继续完善两岸四地佛教界联谊机制,不断拓展交流平台,为维护港澳社会的繁荣稳定,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发挥积极作用。中国佛教要积极走出国门,在海外华人社区开展弘法活动、传播中华文化,进一步增强海外华人的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向心力。
(八)继续开展对外友好交流。佛教是中国与东亚、南亚、东南亚各国人民友好往来的文化桥梁,也是与世界各国佛教徒友好交流的精神纽带。我们要继续办好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会议,完善交流平台和机制,加强中韩日佛教黄金纽带关系。巩固发展与南亚、东南亚佛教国家和地区的传统法谊,增进人民感情,促进睦邻友好。进一步开拓与世界其他地区,特别是欧美佛教界的友好往来和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佛教组织和宗教和平组织的活动,参与世界宗教对话,不断提高中国佛教界在国际佛教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继续办好世界佛教论坛,不断增强中国佛教的国际影响力。古代陆上与海上丝绸之路不仅是中外贸易之路,而且是佛教弘扬之路、文化交流之路、民族融合之路。佛教界要发挥独特优势,开展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关国家的文化交流和宗教对话,推动佛教文化遗产的区域共享与联合保护;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关国家佛教界的友好交流,推动中国佛教走出去,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实施贡献力量。通过对外友好交流,为促进世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发挥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我们的事业神圣而伟大,我们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高举爱国爱教伟大旗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勇猛精进,开拓创新,为开创中国佛教事业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努力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11:专业合作社养殖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基地建立水产养殖及水产品加工销售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苗种(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纯度≥95%,成活率≥90%),种子价格每公斤20元,亩用1000公斤,折合人民币20000元/亩;乙方负责养殖技术,技术员月薪按5000元发放,先由乙方垫付;因苗种质量问题或养殖技术不到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甲方负责提供生产用地,土地按每年每亩1500元计入成本;工人及技术员生活费按每月500元计,先由甲方垫付,用工数量及人员工资由双方根据生产情况协商确定,工人工资及生产费用先由甲方垫付。
三、乙方负责产品(成品)的加工、销售、出口,销售价格须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确定其售价,产生的利润(除去各种成本后)按甲方占51%,乙方占49%的比例进行分成。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免责。
五、双方合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市场等情况再协商是否继续合作。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2:协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于x年10月26日在广西南宁召开。会期一天,与会人员34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副巡视员谢日万先生代表驻会单位主管—广西文化厅致辞,学会理事长覃溥女士作-x年工作报告,秘书长农学坚、常务理事吴伟峰、常务理事霍巍分别主持相关审议和讨论,议题主要有审议增选理事会新成员、“x年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第五次国际学术讨论会”筹备、会费缴纳标准、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中国古代铜鼓研究通讯》组稿工作及研究会未来展望等。现纪要如下:
一、广西文化厅副巡视员谢日万先生致辞
谢日万副巡视员充分肯定了学会在组织开展古代铜鼓调查、研究、保护、展示、交流、宣传等方面,为传承铜鼓文化,促进地方经济文化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他指出,在文化厅高度重视和覃溥理事长的带领下,研究会完成了补登记和秘书处重建以及广西馆藏铜鼓调查记录等一系列工作,并将研究会的研究触角向世界馆藏铜鼓调查及研究延伸。希望研究会同心同德,秉承宗旨,认真谋划,加强协作,开拓创新,把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二、理事长覃溥女士做-x年工作报告
覃溥理事长就研究会-x年的工作情况做了详细汇报,她说,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是传承性很强的学会,尽管沉寂一段时间,但研究工作从未停止,而且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研究会自x年以来,开展了六项主要工作:一是健全学会组织机构;二是牵头完成广西全区馆藏铜鼓调查工作;三是复刊《中国古代铜鼓研究通讯》;四是出版并发放《中国古代铜鼓实测、记录资料汇编》;五是借助互联网、数据库等手段,搭建学术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资料的网上共享;六是顺利通过社团年检。覃溥理事长还就未来三年研究会的发展进行了规划:一是加强研究会内部建设,包括对团体会员、会员的重新登记和确认、发展新会员,完善社团财务管理和秘书处工作制度;二是积极推进学术研究,争取明年出版《广西铜鼓》、《古代铜鼓装饰艺术》、《广西铜鼓精华》等专著,推动x年“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及青铜文化第五次国际学术讨论会”的召开,以多种方式鼓励和培养新人,组织研究课题,建设世界铜鼓资料数据和信息中心;三是促进铜鼓文化研究国际合作;四是积极筹办铜鼓文化联展;五是加强宣传,构建良好社团形象。
三、审议增选理事会新成员
在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秘书处函请推荐基础上,会议增选了副理事长一名(谢日万);常务理事两名(阮华端、梁志敏),理事九名(田军、刘成基、陈明、钟仕民、起国庆、黄槐武、廖国一、潘汁、李米佳)。
四、讨论“x年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第五次国际学术讨论会”筹备
(一)主题内容。 会议认为,会议名称“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第五次国际学术讨论会”具有延续性和传承性,“铜鼓文化与海上丝绸之路——铜鼓文化的交流·传播·传承”主题紧扣中央“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与时俱进,但研讨内容的设定有一定的局限性,除铜鼓本身,应在内容的设定上进一步挖掘和扩展。建议将青铜文化,中国南方及东南亚青铜文化跨区域、跨民族文化交流,中国与东盟技术交流,铜鼓文化形态学研究,铜鼓音乐性能研究,铜鼓文化的生态保护及开发利用、铜鼓文化产业、铜鼓及青铜文化研究理论和方法等纳入研讨内容,拓宽铜鼓研究领域,吸引更多专家、学者的关注,扩大研究队伍,提高国际讨论会论文投稿和参与的积极性和广泛性。
(二)会议地点。与会理事认为,会议地点选在广西南宁市,并纳入“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有助于将铜鼓文化研究提升至国家层面,并可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政治背景、外交平台及综合影响力加强中国与东盟的学术交流。除广西南宁市,与会理事还提出了若干会议举办地,如贵州省麻江县、云南省楚雄县、广西桂林市等。贵州省麻江县副县长胡晓平表示,麻江县历史悠久,文化深厚,麻江型铜鼓便是以该型标准器出土地点——麻江县命名,麻江县交通便利,有举办大型会议的基础和经验,故向大会提出由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贵州政府、省文化厅联合主办,贵州省麻江县承办“x年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第五次国际学术讨论会”。此外,与会理事还提出会议轮流在各地举办有助于扩大铜鼓研究的影响力和传承性,有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为地方文化保护及文化交流服务。
(三)专家邀请。与会理事提出应尽快启动参会专家、学者的遴选及邀请事宜,尤其是海外专家学者的调研和邀请,建议尽可能考虑更多国别的专家学者,多方搜集国外相关领域专家的信息,综合考虑其在学术领域的国际性、权威性和代表性,并进行“一对一”的联络及跟进,确保邀请专家的数量和质量。
(四)其他。 与会理事建议为鼓励年轻学者,该国际学术讨论会应为硕士或博士设立研讨专场;建议配合会议主题举办南方铜鼓使用民族(各支系)大展演;进一步加强省际、东南亚国家间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服务国际学术讨论会。
五、审议《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会费缴纳标准》
与会理事认为,会费缴纳为会员义务,审议稿中的会费缴纳标准较为合理。部分理事提出团体会员会费缴纳标准偏低,应适当提高。另外,应尽快对会员及团体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和确认,以便开展活动。
六、审议《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与会理事指出,审议稿还需细化和推敲,对评选范围、刊物等级和奖励金额要进行更科学、详细的界定,可参考借鉴国家级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奖励金额不宜太少,以提高研究学者的积极性,对铜鼓研究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成就奖以精神奖励为主,建议增加“创意奖”,鼓励铜鼓文化产业的发展;增加“学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会员”等奖项,鼓励事务性学会工作人员、会员或会员单位。另外,评奖时间也要进行明确界定,可两年一次或五年一次,以保证评奖的可持续性。
七、讨论《中国古代铜鼓研究通讯》组稿工作。针对审议材料中提到的《通讯》组稿稿源等问题和困难,与会理事提出如下建议:
(一)稿源。1.各省区或理事单位指定联络人(由常务理事或理事担任),负责稿件的搜集和投稿,每年义务提供稿件一篇以上。2.《通讯》挂靠某正式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作为其附刊、增刊,以提高年轻学者或需进行职称评定者的投稿积极性。但目前对附刊或增刊的要求较为严格,铜鼓研究内容有一定局限性,依靠附刊或增刊的方式较为被动。3.以书代刊,形成年度或专题性质的文集,如《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文集》,组稿的时间较为宽裕,可保证稿源数量和质量,但文集成本较高。4.对发表于《通讯》的文章择优推荐至核心期刊发表以鼓励投稿积极性。5.跟进国家新闻出版局等相关单位关于撤刊取号的时机,为《通讯》争取刊号。
(二)内容。1.稿件内容应进一步拓宽范围,强调其多层次和丰富性,如青铜文化、文化交流、青铜修复、保护技术类文章等。2.适当减少学术性论文数量,增加通讯、消息、文献介绍、选译等内容,强调《通讯》的资料性。
(三)其他。 办专题培训班,普及铜鼓知识,培养年轻的铜鼓研究学者及铜鼓研究爱好者。
八、畅谈中国古代铜鼓研究会发展前景
与会理事对研究会的未来充满信心,对今后的发展提出具体的建议,一是在铜鼓研究上,要利用国家大背景,将铜鼓研究平台提升至国家乃至世界层面,在学术上多学科、多角度有所突破;二是要重视铜鼓及相关研究的人才培养,防止出现研究人才断层,组织培训,为铜鼓研究注入更多新鲜血液;三是要加强文博系统、教育机构的资源共享,加强与国外相关机构、研究人员的联系和交流。四是研究会顶层设计和决策要更具战略眼光,为今后研究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覃溥理事长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地区古代铜鼓和青铜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对铜鼓研究、人才培养、铜鼓学的设立等将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会议时间、地点、规模、主题内容设定等将从国家文化安全、国际视野等重新深化,准确把握。建议未来可在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数据基础上,各省区联合编辑《中国铜鼓精华》或《中国铜鼓》图录,条件成熟时联合举办铜鼓文化全国巡展等,通过国际研讨会、铜鼓专著、铜鼓展览等方式提升铜鼓研究影响力,为铜鼓学的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篇13:协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一、时 间:20xx年10月26日
二、地 点:长沙市经济开发区秀峰商贸城九栋201—204室
三、出席股东:王、长沙广告有限公司(胡、刘、戴)、彭、吴
主 持 人:王
四、会议决议事项:
1、公司名称:长沙广告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王 40万元 40% 货币
长沙广告有限公司 30万元 30% 货币
彭 20万元 20% 货币
吴 10万元 10% 货币
3、公司经营范围:
4、通过公司章程。
5、公司设董事会,推选王、刘、彭、胡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6、公司设监事会,推选吴、彭、彭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7、一致同意以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在长沙市经济开发区×201—204室)作为公司住所。
8、全权委托天心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公司工商登记事宜。
全体股东签名:
篇14: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担保合同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范本仅供参考。
本示范章程的中括号内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或示范性范例,其他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_______[注:业务范围内的主业农副产品名称]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吸收团体成员,此类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______。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等。具体可表述为:养殖规模达到______以上或者种植规模达到______以上等。]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不设理事会的情形,以下雷同注解同此)]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成员,在本社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__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__个月内[注: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注:也可以依照退社时与本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_____;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决定设立、撤消分支机构。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九条?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选举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注:可具体规定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的总数,或规定每______名成员选举一名成员代表,或者其他详细的规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______、______等[注:指第十八条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职权。成员代表___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注:成员总数达到一百五十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如不设立,此条可删除]
第二十条?本社每年召开______次成员大会[注:至少于会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____________注: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______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项可删除]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与第二十条对应]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款可删除]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______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__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______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______人。理事会成员__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篇15: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 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 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 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 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 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 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 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 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 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 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
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 产折旧。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 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 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 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 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 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 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管理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 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 _______ 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 _______ 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 在 _______ 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 作社出资额度 2 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 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 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 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扎帐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 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开办法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 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 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 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 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 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 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篇16: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部工作总结_财务工作总结_网
2010年,市郊联社信贷管理部在省联社、郑州市农信办等上级信贷管理部们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紧紧围绕业务经营目标,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适度扩大信贷规模,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了信贷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了规模、质量及效益的良性发展。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组织资金。截止2010年6月底,市郊联社组织资金达1442829万元,较年初净增 30403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98000万元的 153.55%。
2、贷款。总贷款(含贴现)1057382万元,较年初净增238195 万元,完成阶段计划的103.12%;其中贷款573784万元,较年初净增78841万元,贴现483598万元,较年初净增 159345万元。抵质押贷款 62350万元,较年初净增61303万元,余额占总贷款的5.90%。
全年累放各项贷款2713423 万元,同比净增2140991万元;累收2475228万元,同比2064627万元;净投放82493万元,完成阶段任务的103.12%。存贷比73.28%。其中“三农”贷款累放325232万元,同比净增91844万元。
3、不良贷款清收及下降。截止2010年6月底,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3548万元,较年初下降1086万元,余额占比为3.36%,较年初下降1.4个百分点;不良清收任务完成总额为3651.9万元,完成市办下达任务的121.73 %,其中表内清收2589.9万元,表外清收1062万元。
4、截止2010年6月底,市郊联社实现贷款利息收入总计24735万元,实现利润17089万元。完成市办上半年考核利润任务的131.45%。
5、至六月底,全辖实现中间业务收入879.04万元,完成联社中间业务收入进度计划750万元的117.20%。
二、工作措施及开展情况
(一)夯实基础,促进业务规范。
1、2010年上半年,信贷管理部结合个人业务部及公司业务部等其他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并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有关精神,对各社部上报贷款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规范,使各社部上报手续时有据可依,标准规范。
2、2010年5月底,信贷管理部针对按揭贷款发放中出现的问题,根据4月份国务院提出的“国十条”和其他专业银行按揭贷款经营模式,提出了一系列的风险提示和操作办法,使按揭贷款的发放得到进一步规范。六月底我部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按揭贷款管理的通知》对按揭贷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按揭贷款的管理进一步加强,风险得以控制。
3、6月份,信贷管理部结合对辖区内职工贷款检查的结果和辖区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职工贷款管理的通知》。通知体现了既要为职工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又要手续规范,进行风险控制,这一规定,有效地杜绝了绕、冒、挪、超等违规行为,控制了职工贷款中潜在的风险。
(二)加强信贷监督管理,防范信贷风险。
信贷管理工作是各项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信贷资产的质量直接影响着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为防范信贷风险,夯实基础管理,今年上半年信贷管理部加大了对新发放贷款的审查监管力度,确保了信贷资产的安全。
1、2010年,信贷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完善制定贷款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各社(部)上报的各类贷款资料进行了及时、认真、细致的审查、审批和上报。在贷款审查、审批中,按照上级部门及市郊联社有关精神,对于不符合贷款规定要求的贷款进行发回重审或否决,将贷款风险控制关口进行前移,从而保证了信贷资金的安全归流。
2、根据市办要求,信贷管理部于2010年5月初对辖区内单笔3000万元以上及单户1亿元以上的信贷客户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审贷手续、贷后管理档案、经营情况、资金用途及监管等方面,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加大了风险提示的频率,加大了违规贷款的惩处力度,辖区依法合规经营,风险控制意识不断得到加强。
3、2010年5月,信贷管理部对辖区内各社(部)办理的职工贷款进行了检查和规范,明确了职工贷款的使用范围和金额权限,并督促不符合借款条件、多头使用、不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职工限时归还。
4、借助真实性检查等其他检查的机会,对辖区内贷款进行摸底检查,主要针对抵质押贷款的手续完善情况、贷后检查跟踪情况、大笔借款资金使用情况、按揭贷款的后续房本办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情况督促办理社及时整改,降低风险的产生。
(三)以信用工程为载体,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信用环境的好坏是制约信贷双方贷款难和难贷款的重要因素之一。市郊联社非常重视信用环境的建设。5月份,信贷管理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辖区内企业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了重新评定,并在评级的基础上给予合理授信。本次评级授信,市郊联社共为459家企业进行综合授信82.58亿元,其中aaa级企业32家,授信22.33亿元,aa+级企业73家,授信29.07亿元,aa级企业298家,共计授信28.17亿元,a级企业56家,共计授信3.01亿元。2010年,我们将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体系,着力解决银企双方在授信、管信、用信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在授信额度和授信有效期内,授信企业只要符合条件,我们将按照最简便的审贷流程,对企业贷款优先受理,快速审批,对还贷能力强,还款信誉好的企业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可允许在授信额度内循环周转使用。市郊联社将对信用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行更加灵活的利率优惠,不断扩大授信企业群体,推动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持续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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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农村信用合作社聘用代办站合同
甲方:?农村信用合作社
乙方:
丙方:
为大力拓展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三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代办站代办员,委托乙方为甲方办理吸收储蓄存款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
二、丙方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
三、甲方的权利:
1、有权根据国家和县联社规定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
2、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通报、罚款等处理,并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3、有权对乙方办理的全部业务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
四、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2、按照规定足额支付乙方的代办手续费;
3、在乙方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解聘或者乙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并经甲方同意的,退回乙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
五、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合法、合规开展吸收储蓄存款业务和代收到逾期贷款业务;
2、有权取得按照县联社规定标准计付的代办业务手续费;
3、有权享受县联社规定的荣誉、奖励和福利待遇;
4、有权接收甲方和县联社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5、有权向甲方介绍、推荐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户贷款;
6、有权对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乙方的义务:
1、交纳元风险抵押金;
2、服从甲方及县联社的领导、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
3、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不得违法、违规办理任何业务;
4、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业务专职负责,不经批准不得擅自交给他人办理;
5、不得自办企业,从事股票、债券、期货等投机性投资,外出经商、打工;
6、乙方及乙方近亲属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代办与甲方委托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7、不得透支、骗取、挪用、侵占储户存款或业务周转金;
8、不得吸收存款、代收贷款不入帐,不得擅自发放贷款谋取利息,不得进行帐外经营;
9、不得弄虚作假,以虚报存款或者息转本、以贷收息等方式骗取手续费;
10、严格按规定使用甲方提供的凭证、帐簿,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帐;
11、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经济利益和社会声誉的行为;
12、严格保守工作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披露或者充许他人使用;
13、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从事不正当竞争;
14、不得擅自多收贷款利息坑农、害农;
15、不得通过介绍贷款吃、拿、卡、要,损害甲方形象;
16、积极接受甲方或县联社对其贷办业务的稽核;
1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帐款安全;
18、本合同解除后,将以前业务?中使用的各种凭证、报表、资料全部移交甲方,不得作任何保留;
19、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称或利用乙方代办站、代办员的名义,或者相似名义,从事任何原有关业务及任何损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20、遵守甲方及县联社已经制定和今后制定的有关代办站管理的各项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
七、丙方的责任及保证义务:
1、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经常_____,并对乙方的业务行为进行监督;
2、发现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3、不得单独或者和乙方串通损害甲方的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声誉;
4、对聘用期间内因乙方违法、违规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利息,损害赔偿金,甲方为此支出的调查取证费、案件代理费等。
九、丙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各方之间互负连带责任。
十、本合同保证条款_____于本合同其他条款,其效力不受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其他条款无效,保证条款依然有效。
十一、丙方保证责_____间自甲方聘用乙方之日起,至乙方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十二、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对乙方予以解聘:
1、在规定期限内存款余额达不到要求;
2、因违法_____被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3、严重违反甲方及县联社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4、因负有重大债务到期?不能清偿;
5、被发现有赌博、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6、因业务需要对信用站进行整顿。
十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保的各项规定。
《?县农村信用社代办站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修改内容,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两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经甲方审查同意,可以续签。
十六、本合同自甲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三方应本着平等互谅、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当事人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甲方已就本合同有关甲、乙、丙各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向乙、丙方做了详尽说明,并就乙、丙方提出的疑问做了详细解释,乙、丙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已经详细阅读并理解其内容,甲、乙、丙各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
甲方:?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约地址:
篇18: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_规章制度_网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
一、 合作社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或设1名执行监事),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五、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议事规则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社员资格。
四、社员联系制度
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统一生产计划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
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
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
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3、在产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确保信息畅通,按市场行情,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使社员及时组织采收、整理、分级、包装,使产品适时进入市场。合作社要确定专人,定期对收购、储存、调运的产品以及待交售的产品,分社员、分生产场,分产品种类、分质量规格,分客户、分市场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以指导、调度好加工、储存和销售。
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管理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_______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_______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_______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轧账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开办法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2、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和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确定为社员的份额向社员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不超过可分配盈余的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按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记载登记。按交易量(额)比例分配盈余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一、项目投资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投资是指与本社生产经营有关项目的内部投资。
二、投资项目的立项
理事会接受投资项目建议后,确定专人组成项目论证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提出项目是否建设建议。论证小组认为项目可行的,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程序及权限审核和审批。理事会对报送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审核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核并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项目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市场状况分析、投资额度、投资资金筹措、投资回报率、投资风险、投资占用时间、政策优惠条件、收益分配等。
三、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
凡超过理事长个人在本社股金额度2倍以上的投资属于重大投资。本社的重大投资项目由理事会审核,社员(代表)大会批准,理事会组织实施。一般投资由监事会审核,理事会审批,组建项目部实施。
四、项目投资资金的筹措管理
1、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以实现本社最广泛的社员及其最大限度的收益为原则,来确定资金筹措渠道和范围。
2、在国家部分投资,合作社有能力配套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不得动员社员再入股投资和贷款投资。
3、项目投资优先本社社员在规定时间内入股投资。部分社员不愿入股投资的,其它社员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理事长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团体社员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40%。
4、项目投资额度在社员入社出资总额30%以内的,合作社经理事会决定,可以直接利用贷款投资。使用政府贴息贷款和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项目投资,理事会审批投资权限额度可提高到社员在合作社入股出资总额的80%。
5、采用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社员入社总出资额的80%,并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
五、投资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
监事会负责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结束后,要组织项目建设验收和项目建设资金内部审计。
六、建成项目的经营管理
项目建成验收后,由理事会负责将该项目纳入合作社一体化经营管理,属社员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即本制度第七条第3款类型)要单独核算。
七、投资项目收益分配
1、项目投资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
2、本社使用国家扶持资金、其它捐赠资金、合作社公积金、社员未分配盈余和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均属合作社对项目的投资,其投资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社员在合作社按盈余分配制度分配。
3、由社员在本社完成基本出资入股的基础上,又直接投资入股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社员的再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的社员,合作社投资所分得的项目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
八、该制度由本设理事会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社活动的章程、管理制度、社员情况、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证本社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资料实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归档立卷”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二月份为档案资料归档立卷期。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立卷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部门应积支持极配合。凡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必须按规定另外归档存放。档案管理员根据有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的,本人提出申请,非密级的由理事会成员审批;借阅密级档案的由理事长审批,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再外借;本社外的人员借阅档案,一律由理事长审批。借阅者要保持整洁完整,不得涂改遗失;要注意安全保密,未经允许,不得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六、档案的销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到了销毁期,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清理,写出书面销毁报告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报告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销毁登记表永久保存。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监事会成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二、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社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六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三、学习培训方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培训要求
1、学习培训要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2、理事会负责社员学习培训的组织和领导,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为社员统一免费配置笔记本。
3、加强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入社人员学习培训,经测试通过后方可入社。
4、社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凡无故缺席1次(或者迟到早退3次),扣除相当于农民纯收入2天额度的盈余分配 (用于学习培训奖励),一年内连数3次(或者累计5次)无故缺席的,理事会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学习培训测试,对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内容
1、本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情况。
3、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情况;社员在合作社入股情况,公积金、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其它捐赠量化到社员个人账户份额情况;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情况;社员盈余分配、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
4、国家对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它捐赠收支、使用、管理情况。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工作业绩情况。
6、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本社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
7、本社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等、宣传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8、涉及本社社员利益,社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社务公开的形式
1、公开栏公开。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设置社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会议和公开信公开。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发放社务公开内容资料,宣读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合作社定期印发社员公开信公开社员应知内容。
3、填写发放社员证公开。设计制作集注明社员身份、股金证明、社员个人账卡、社情员意、明白卡等于一体的社员证,适时填写发放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社务公开的时间
基本社务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开四次。财务公开内容每月公开一次。填发社员证公开,一般一年一次。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布。
四、社务公开的程序
1、监事会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依照政策法规和社员的要求,提出社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理事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公布;
3、监事会建立社公开档案备查。
四、意见反馈
每次村务公开后,理事会负责收集、听取、接受社员反映的询问、意见和投诉,并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理事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于7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社员对社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人员调查、核实、纠正,督促整改落实。
五、监督管理
对不按规定进行社务公开的,监事会可以责令其限期公开;对弄虚作假、欺瞒社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以及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可以建议理事会按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罢免职务和除名;对社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侵占、挪用、合作社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其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篇19:合作社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会议地点:________
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共计两个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确定了公司名称为:
一、确定了本公司股东人数由、两人组成;
二、决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向房地产企业投资。
四、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选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选举为本公司监事,聘任为本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兼任)。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连选或连聘可以连任。
六、经审查,以上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成立后,五日内向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八、同意委托同志前往市工商局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100%通过。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20:农村信用联社理事会工作报告_工作报告_网
各位代表:
我受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就理事会工作思路、经营目标与措施提出建议,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审议。
一、工作回顾
一年来,联社理事会在市委、市政 府和上级联社的领导下,在人行、监管部门的监管、支持下,认真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既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改革、管理、发展并重的方针,带领全体员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稳健经营,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经营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法人治理结构日臻完善。一年来,理事会共组织社员代表大会2次,向大会报告工作2次,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分配方案、财务决算方案和股金分配方案等重要文件;召开理事会4次,通过了“三定”方案和员工薪酬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今年8月,根据上级联社的指导意见,依据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理事长、监事长和经营班子;遵循“制衡有效、民主决策、程序清晰”的原则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分工,理、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更替完全在规范的程序下开展的,体现了广大社员的意志。
——资金运用深入推进,资金组织平稳增长。信贷投放、中间业务、内控管理、不良清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累计发放贷款26.4亿元,各项贷款突破25.9亿元,增长23.9%。累计收回不良贷款2.9亿元,不良贷款占比下降了个百分点,各项存款突破41亿元,比上年增长%;存贷比例%;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增长%;中间业务收入突破亿元。利息收入连续年递增,实现拨备利润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结算品种不断丰富,结算服务更加完善。省农信银系统成功上线,联社成功签发了第一张银行汇票、成功办理了第一笔异地通存业务,标志着结算渠道进一步拓宽,掀开了结算服务新的篇章。
——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正在形成。通过引导、沟通、学习等形式倡导团队精神,树立集体、大局和营销观念,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正在形成。
——人事管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开展了“三定两聘”,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完善请销假等制度,加大考核,人事管理更加合理,管理制度更加科学。
——取得了案件风险隐患清查和国庆安保的胜利,确保了全年安全无事故。
这些成就,标志着联社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增强了联社的竞争实力,必将激励全体员工在新的历史征程上继续奋勇前进。
一年来,理事会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更新认识,树立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理念。
理事会从整体上正确把握员工的思想动向,从提升机构健康水平的高度出发,采取一系列促进思想转变、建立现代企业理念的措施,努力增强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我们组织培训、业务练兵和技术比赛,提高了员工的整体素质,通过会议、学习和加强沟通,引导员工树立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和营销观念。编制了《优质文明服务实施办法》、《制度禁令》等知识手册,对员工的日常操作进行规范和指引。年初,对全体在岗人员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随后结合“提素质、提水平、提形象、提效率、提质量”为内容的“五提”活动的开展,建立了全体员工的定期学习制度,把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列入日程。下半年,联社确立了突出重点,分级培训,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培训思路,部室抓一线业务人员的基础培训,重点掌握应知应会知识;联社抓信用社负责人及联社中层干部的培训,重点是提高管理技能与水平,提高经营意识。一年来,共办班 期,培训 人次。年底前,联社邀请行风监督员、部分社员代表、代表、企业代表等召开听证质询会,就服务城乡、信贷政策等方面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这些措施对增强员工信心、树立形象、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理念,保持经营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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