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国际性的法律关系,它至少涉及买方和卖方国家的法律,有时还涉及第三国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其主要规定如下:
①买卖合同应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的管辖,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协议必须是明示的,或者必须根据全部情况,能够从合同的规定和当事人的行为推断出来。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可以仅适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当事人未选择买卖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合同应受卖方在订立合同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的管辖。
③在下列情况下,买卖合同应受订立合同时买方设有营业所的国家的法律管辖:合同是由当事人亲临该国进行谈判,并在该国签订的;合同明示规定,卖方必须在该国履行其交货义务;合同主要是依
买方确定的条件,并且是同由买方邀请其来投标的人签订的;凡属以拍卖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内进行的买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卖地国或交易所所在地国法律所禁止的范围内,方可适用于其合同,如果当事人对应适用的法律没有作出选择,或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为上述国家所禁止,则应适用拍卖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国的法律;关于当事人对选择应适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应由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来确定,如果根据该法律,当事人所作的选择是无效的,则应按上述第二项规定,确定管辖该合同的法律:关于买卖合同或其任何条款的存在及其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应在假定该合同有效的情况下,由按照本公约应予适用的法律来确定。
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移转货物的所有权。公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指定具体交货地点,则在合同涉及货物运输的情况下,卖方的交货义务是把货物交给第一个承运人;如果合同项下的货物是特定物,或从指定存货中提取的货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已经知道这些货物处于某一特定地点者,则卖方应于该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其订约时的营业地点把货物交给买方。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采用某种贸易术语来确定交货地点时,应适用贸易术语的解释,而不适用公约的上述规定。公约还规定,卖方应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货;如果合同规定了一段交
货的期限(如1个月),则卖方可在这段时间内的任何一天交货;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订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至于何谓合理时间,公约未作具体解释,须按具体情况确定。
卖方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对货物的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即卖方应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证他对出售的货物拥有合法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公约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公约规定,付款地点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买方应在卖方的营业地付款;如果是凭交货或交单付款,则应在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付款。付款时间如果合同没有作出规定,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或交单时付款。但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以前,没有支付货款义务。这项规定同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有矛盾,因为在国际贸易中,特别是以 CIF 条件成交时,通常都是凭单付款在先,货到检验在后,买方必须在卖方提出装运单据时支付货款,不能以未检验货物为理由拒付货款。故公约规定,如果上述买方检验货物的机会与双方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则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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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书CFR条款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____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______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篇2:买卖货物风险转移惯例原则_合同范本
货物风险转移这个古老而又现代的问题迄今悬而未决。从罗马法的经典巨着《法学阶梯》出台至今长达1400多年的时间里,货物风险转移一直是各国买卖法或合同法中争议不休的问题。为保持商业惯例和商人习惯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称《通则》)XX年修订本对国际买卖货物象征交货术语fob、cfr和cif的风险转移界限也不作变更,仍旧采用了“船舷为界”原则。
对此,当代买卖法、海商法和国际航运与贸易惯例是如何进行处置和相互予以协调的呢?
“船舷为界”原则在当代是如何实现的
“风险随交货转移”乃当代国际贸易普遍推崇和广泛应用的理论与原则。风险既由交货决定,那么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其界限划分标准便理所当然地成为货物风险转移问题的关键。在国际货物买卖实务中,对此的规定除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方法外,一般还有由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如《通则》和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如《公约》以及各国法律来加以规范和规定的方法。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通常仅限于对买卖惯例使用的贸易术语进行规范解释,要通过将之选入合同才能起规定作用;国际贸易法律一般避开对贸易术语的解释,试图制定出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准则,就买卖交易中的原则问题作出规定。
国际商会《通则》乃是当代国际贸易术语统—惯例的权威,其最新版本,即XX年修订本仍将交货方式分为实际交货和象征交货两大类共13个术语加以规范和解释。由其性质所致,卖方在实际交货中的交货责任一般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的实际控制之下,风险于此时同步转移。在货物“适当地交付”之前,风险由卖方承担,之后,由买方承担。承运人及装运方式的差异对交货和风险的转移并无实质的影响。象征交货依据装运方式和卖方交货责任可细分为传统方式(包括fob、cfr和cif一组术语)和现代方式(包括fca、cpt和cip一组术语)。
“船舷为界”原则,通常是指在象征交货传统方式中,装运方式限制为散装水运,卖方的交货责任是将货物在装运港交给承运人,以装上船越过船舷为界;货物风险也以此为界同时转移。买方之所以也积极支持、乐于采用象征交货传统方式,关键在于国际贸易实务界建立了完善的辅助服务支持体系与之配套,承运人和承保人分担了买方的风险责任。作为补偿,象征交货传统方式下的货价,一般相对实际交货低很多。
“船舷为界”原则在当代是如何实现的呢?在象征交货传统方式中,承运人在装运港从卖方手中收货装运后,有条件地承诺在目的港将货完好无损地交给买方;承保人也保证有条件地承担货运途中的风险及损坏的赔偿责任。换句话说,承运人和承保人有条件地代替卖方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责任,运输交接货的货运保险机制有效地“部分替代”了买卖交接货机制。试想,如果不是这样,买方如何会同意和接受这样不公平的交货安排呢?
上述“部分替代”的条件限制值得高度重视。“替代”的基础是指买卖交接货和运输交接货、货运保险交接的责任界点至少要相一致,货物交承运人装运越过船舷以后至买方提货前这一段的货物风险必须由承运人或承保人替代卖方承担责任,即便这种替代是有条件的。“部分”的含义是指不完全性。在运输交接货中,当买方从承运人手上接收货物时,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直接原因是诸如包装不良、质量内在缺陷之类时,承运人不用承担责任。风险因卖方违约在先而不能正常如期转移给买方,货损由卖方自己承担。在货运保险交接中,虽然采用“仓至仓”条款,但当船货遭受意外损坏或灭失时,如果导致损毁的直接风险超出了承保范围,承运人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损毁属于承保范围,如果此时保险受益人不享有对货物的保险利益(如fob或cfr项下,货物装船前发生的意外损失,买方即便买了保险,由于不享有对货物的保险利益,承保人也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货物损毁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部分替代”主要由运输交接货中的清洁提单签发机制和“船舷为界”或“钩至钩”原则来维系。前者是指不能期望承运人对其承运的每一票货都具有像其每一个货主那样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承运人只能根据所收货物的表面状况是否良好来决定清洁提单的签发与否,并且即便卖方拿到的是清洁提单,也并不表明万事大吉;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货物损毁是卖方而不是承运人的直接责任造成的,卖方便不能从已与承运人交接货完毕为由而逃避承担风险责任。
后者中的“船舷为界”和“钩至钩”原则分别是买卖和运输交接货的责任界定,表面上看来两者好像并不一致。但根据海商法和国际货运惯例,在港口装卸货时,如果使用船上的吊机设备,承运人承担“钩至钩”范围内的责任;但如果使用港务当局的吊机设备,承运人的责任则以“船舷为界”。由于现代国际运输使用船上吊机设备进行装卸的情形鲜见,因此“钩至钩”原则与“船舷为界”实质上并无区别,它们的责任界点实际上是一致的。
“船舷为界”虽然是理论上的一条界限,但在国际货物和运输实务中也已有相应的业务惯例和做法来与之相配套。为了获得承运人签发的清洁提单以保障顺利结汇收款,对货物吊装越过船舷前后的损失,只要不是价值不菲的,卖方一般都是设法先补足货物数量以便及时领取清洁提单,有关的索赔事宜压后处理。只有对价值昂贵或无法及时修补或更替的货物,在吊装越过船舷后发生的损失,卖方才会立即会同港务当局、承运人和承保人等当事人,针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清责任并出具证明,及时通知买方。总之,“船舷为界”在实务中也并不是不可克服的。否则,象征交货传统方式怎么能够延续200多年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普遍应用,并对国际贸易的拓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呢?
在象征交货现代方式中,由于集装箱革命等装运和通讯技术的不断变革与进步,国际商会将卖方的交货责任界点从“船舷为界”提前到“货物被收入运输系统之时”。不可否认,国际商会为规范国际贸易术语所作的不懈努力和做法确实是值得赞赏的。但从近XX年来的国际贸易实践看,现代方式至多只在发达国家间的贸易中得到应用,并未获得广大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在内的青睐。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于现代方式的实务运作机制超出了国际贸易商人和现行辅助服务支持体系的认同和接受范围。商人们或者不习惯,或者不愿意,或者无法采用现代方式及做法。
结果,现代方式不仅未推广开,反而造成了商人滥用贸易术语的混乱局面,即虽然采用集装箱等现代装运方式,国际商会1990年《通则》中统一规范的现代方式术语却不被采纳,商人们在买卖实务中采取“旧瓶装新酒”的变通办法,在合同中大量使用传统方式术语,因此引起的贸易纠纷数不胜数,不规范使用术语的风险隐患防不胜防。国际货物买卖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仍然处于贸易术语无“例”可依的过渡时期。
当代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和各国的买卖法均避开对贸易术语和交货方式的具体规定,试图制定出国际货物买卖法的一般准则。这背后隐藏着如下的历史背景:早期为避免对表示交货责任的常用贸易术语产生误解,有关术语的解释规则是包含在各国的买卖法中的,当时以某种术语如cif成交的合同,在法律上被称为具有这种术语性质的合同如cif合同。后来由于贸易术语的种类、名称及其表示的具体做法时时更新,而法律又不可能随时修订,有关贸易术语的规范解释与规定便退出了法律法规的范畴,相关的规范解释转由有关的国际商贸民间组织如国际商会等出面制订,并由它们根据国际贸易实践的不断变化适时地进行修订。
以联合国1980年《公约》为例,由于避开了对贸易术语和交货方式的规定,该《公约》第四章第66至70条只能原则地规定货物风险转移问题,风险界限划分的具体标准则说不清楚。应该指出的是,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和各国的买卖法的这种局限性,正好为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和买卖双方的自我约定方法留下了足够的空间。这三种方法实际上并不冲突,只要将惯例和约定合同化便可与法律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完善和促进,而法律同时又起着限制惯例和约定的作用,即符合法律规定的惯例和约定才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也是当代国际贸易迅速扩展的制度保障机制之一。
篇3:涉外货物买卖合同
全文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
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
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
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 卖方:____
签名:____ 签名:____
篇4:树木货物买卖合同正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原因。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信,互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意向书基础上补充合作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修改部分为:
1、“三-2”需要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
2、同上写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意向书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意向书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意向书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篇5: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乙方(买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市镇村______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乙方在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 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中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
篇6:般货物买卖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乙方:
日期:
篇7: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本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清单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5.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6.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供货时间及数量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供应该批次货物;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五金建材数量由双方工作人员现场查验为准,质量需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第四条 货物运输
(一)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运费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自交付甲方之日起,该货物损毁灭失风险随之转移。
(四)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甲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货物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______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六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约________万元。每批次五金建材供应货款按________%付款,余款在半年内结清。供方应按需方要求供货,每延误一天按________元损失给付需方。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双方应认真遵守,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换,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供货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
合同号码: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__________原油
二, 数 量:__________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_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__________%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__________%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__________
第1季度 __________吨
第2季度__________ 吨
第3季度 __________吨
第4季度 __________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电 传:
22553 CHEMI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
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__________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__________小时和__________小时及__________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 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 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 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 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 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 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 滞期费:
①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 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 AFRA 运费率计算.
②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 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 商品检验:
①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__-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篇9: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或CIF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__________组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每组_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_?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________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0:单位货物买卖合同格式
买方: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一、合同概述
1、买卖双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经友好协商,就买方购买卖方___________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2、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销售的本合同中详述的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
3、买卖双方同意,本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买卖双方不得在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方。
5、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
6、合同正本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7、合同设备的生产厂商为___________。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之间所有信函应通过传真或ems发送。当一方要求书面正式函件时,确认文件应通过ems快递。
二、货物名称、数量、价款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价款: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
货款的支付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双方的结算方式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当卖方收到买方全额货款后发货给买方。
四、包装、运输、验货标准
1、卖方发运的___________应牢固包装,使其适宜长途运输、多次操作和装卸。应采取措施,使其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确保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地点。
2、卖方应在适宜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体书写以下内容:装运标记、收货人、目的地、件数、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及设备名。
3、根据___________的特点和对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装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国际通用的标记注明“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
4、收货标准如下:
(1)外包装盒完好无损,无挤压、无受潮。
(2)___________及相关配件外观完好、无损坏、无短缺。
五、交货时间、地点、风险转移
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在______日内把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
2、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签字,以作为双方确定责任的根据。若卖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双方同意的日期参加检验,或委托买方检验,买方有
权单方开箱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双方在场时同样有效。货到7天内买方未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产品验收交货完毕:数量属实、质量合格。
如发现箱内设备部件和技术资料短缺或损坏,且属卖方责任,则由卖方负责及时补足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3、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以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为分界点。即验收前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归卖方,验收后归买方。
买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卖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六、质量标准、保修条款
1、卖方提供的______,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3、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六个月(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在三个月内出现无法解决的故障,由卖方负责包换(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
4、卖方所提供产品由______公司全权负责产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返修、送修地址:______
收货人:______
电话:______
邮政邮码:______
七、不可抗力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商定,可视情顺延完成本合同的时间或终止执行。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用ems邮寄由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另一方审查、确认。
3、不可抗力:地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翻船、空难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其它不可抗力。
八、违约责任
1、买方若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货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卖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2、卖方若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货款的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买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3、由于卖方自身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及收货人,卖方应承担错发期间货物毁损和遗失的风险,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保险费用。
4、若因买方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及收货人,买方应承担错发期间的货物毁损和遗失风险,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保险费用。
九、知识产权、商业秘密
1、卖方保证:向买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正确的,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具有合法性,若第三方对其提出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买方对卖方所提供产品的宣传资料和技术资料只享有非独占使用权。非卖方同意,不得对其进行任何修改。
3、买方不得将卖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但若附件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以主合同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章争议解决
若对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力求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后争议仍未解决,双方同意诉于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买方: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篇11:货物买卖合同书范本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 买卖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 价金:__________组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__________每组__________元整,合计__________ 元整。
三、 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 送货日期:乙方应于某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 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________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某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瑕疵,应于某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 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 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2: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篇13:国内货物买卖合同
甲方:
乙方:
兹甲方向乙方订购__,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次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合价
1.1货品详见下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元整,即¥80000元;不包括运输费,但是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装运并联系具有合法承运能力的物流公司。详细报价见本合同第一条。
第三条供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货物验收
3.1乙方收到订货通知单后三日内生产完毕并交付给双方授权的物流公司启运内蒙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工地。
3.2供货时间要求于月日前送到施工现场;
3.3交货地点:甲方到乙方初步验货,乙方负责装车及做到要发的货品包装完整和各方面的提货准备等;
3.4在上述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5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的货物保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保管方承担。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付款方式:
货品到达现场经各方验收无误,无质量争议两周之内100%付款。
第五条技术要求
5.1产品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第六条售后服务
6.1施工过程中,乙方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施工及示范,并协助甲方检查施工质量;
6.2乙方提供详尽的产品说明书和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等;
6.3乙方对甲方的指定人员进行技术和操作的免费培训。
6.4首批货品到达现场乙方派出样板工前往现场示范打样以确认相关产品与业主方认可的真石漆的技术配套无误。
第七条验收
7.1验收标准按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无条件承担退货或换货带来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2乙方提供的样品须经甲方、监理确认并封存,此样品将作为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供货,每延误壹天扣除合同额的5%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
第九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起诉或仲裁的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的修改和其他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意见方能生效。
10.3本合同自签订日至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并履行完成全部工作,供货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__年x月x日20__年x月x日
篇14: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当事人情况】
第一条 合同目的描述
1. 鉴于买方有意向卖方采购【 】设备/材料,用于【 】项目的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设备/材料。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合同术语定义与解释
1. “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货物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2. “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的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3.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
4.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5. “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6. “验收”指为证明合同货物已完成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且试运行合格而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活动。
7.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
8.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9. “元”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合同计价货币单位。
10. “日(天)”指公历日。
第三条 货物本体描述
1.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 】
品种:【 】
规格:【 】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四条 货物明细描述
1.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1)本合同价款是卖方设备/材料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价格。
(2)全部设备/材料及附件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设备/材料及附件从出厂至交货地点期间的全部质量及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
(3)图纸交付计划详见技术规范。
第五条 交付方式
1. 交货、安装地点:【 】
指定联系人信息:
买方:【 】
电话:【 】
邮箱:【 】
卖方:【 】
电话:【 】
邮箱:【 】
业主:【 】
电话:【 】
邮箱:【 】
具体交货地点见附件【 】。
合同货物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收货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第六条 交付期限
1. 因业主和买方的原因造成设备的交付日期拖期(拖期时间由业主、买方、卖方三方签字认可),设备交付时间按签字认可中的时间相应顺延。如设备已发货,顺延时间应计入质保期。
2. 合同货物交货时间见合同附件【 】。附件【 】未规定交货时间的合同货物应按照实际安装进度的需要发货。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30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要求并征得买方同意。
第七条 货物的包装、运输与标记
1. 【 】(货物名称)由 □买方 □卖方 负责包装(如选择“买方”,本条下面内容无需填写)。
外包装质量要求:□包装牢固 □适宜装卸运输。
(1)如外包装为纸箱,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品名 □品种 □净重 □等级 □产地 □种植户、合作社或销售公司地址电话
□采摘日期 □包装日期 □注册商标(无注册商标可不选此项)及注册商标名称
□ 【 】
(2)外包装为【 】 材质应当符合【 】。
内包装容器为【 】,规格:【 】,包装容器应当清洁、无毒、无异味,对【 】(货物名称)应当具有良好保护作用。
本合同第【 】条“单价”中 □包含 □不包含 包装费用(如选择“包含”,以下内容无需填写)。
包装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
包装费用由 □买方承担 □卖方承担 □【 】。
2. 1.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出厂编号/出厂序号;
(3)到货站;
(4)收货人名称;
(5)设备及部件名称;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
(8)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9)货物运输警示标识;
(10)其他应标记内容。
2.凡重量达到2吨的合同货物或特殊形状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3.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货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第八条 货物的验收与异议
1. 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到交货地点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合同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且经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处理。买方应提前【 】个工作日将现场到货检验的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费用由卖方自理。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可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第九条 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1. 交付前,如卖方已将全部或部分产品放置于交付地点,该些产品不视为交付,所有权仍属卖方所有;但因该些产品已实际处于买方控制下,买方应妥善保管上述产品,在交付前因买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即使有以上关于交付问题的约定,但是,在买方全部履行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付款义务前,标的物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卖方所有。
第十条 其他交接货规则
1. 在合同货物备妥发出前24小时内(含本数),卖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式向买方提交发货通知单,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货物发运日;
(3)货物名称及编号;
(4)货物总毛重;
(5)外形尺寸;
(6)总包装件数及箱号;
(7)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8)本批货物的装箱清单两份;
(9)毛重超过【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 】×【 】m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重心、起吊点、体积和件数;
(10)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货物对价范围
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价款构成详见合同附件【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本合同总价见合同协议书,含卖方将合同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 】。合同总价在本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本合同的计价货币是人民币 。
第十二条 货款结算规则
1. 材料部分
(1)合同生效后,在收到卖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2)全部合同货物运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买方开箱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签发的收货单支付合同价格的40%。
(3)全部合同货物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签发的验收证书、卖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100%合同价格)支付合同价格的40%。
(4)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后),支付合同余款。
2. 在买方发出通知设备生产的书面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向卖方支付该批设备合同总价25%的预付款;同时,卖方提供金额为该批设备合同总价25%的银行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货到工地止。
第十三条 运输、卸装、仓储等费用的承担
1. 自双方确认的交货日期起一周内,卖方提供仓储。如因买方调整交货日期导致卖方仓储超过一周或因买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货超过一周的,买方须在发运前向卖方支付超过部分的仓储费(按电/扶梯每台每天人民币【 】元计算)。
第十四条 税务及其他行政费用的承担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变更本合同所涉发票的规定,则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新规定的发票。因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未能达到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要求致使采购商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商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十五条 付款与收款规则
1.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本合同项下货款按下述条件支付:
(1)计价货币及支付货币:人民币
(2)支付期限:经采购商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之日起【 】个日历日
(3)供应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地址:【 】
户 名:【 】
账 号:【 】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商的指令和采购订单的要求及时向采购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便于采购商付款。
第十六条 金钱保证
1. 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整(RMB【 】)。交货结算时,定金转作货款的一部分。同时,卖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5%的银行履约保函,有效期至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止。
第十七条 售后服务等质量瑕疵担保
1. 售后服务:若产品在保修期限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及时维修,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书/电话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派相关工作人员前往买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若经维修仍不能保证产品持续正常使用或经过多次使用的,买方有权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卖方更换同种型号的同类新产品,相关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或
(2)要求退货退款,所涉相关费用(如运输费、税费等)由卖方承担。
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等权利瑕疵担保
1. 合同货物所含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有关【 】日常运行和保养的控制软件所含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卖方及其所属的【 】集团。卖方允许买方(或代表买方管理【 】的单位)为自身使用【 】而使用上述软件,但买方对上述软件不享有其他利益,不可对其进行复制、逆向工程或买卖。
第十九条 其他保证与担保
1.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规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合同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卖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 合同履行完毕后,在买方要求时,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修理和维修合同货物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在合同范围内,继续向买方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货物的所有技术资料。
3. 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保险受益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险种为合同货物价值110%的“一切险”,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4. 双方各自保证其为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依法授权的机构,具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的一切权利和资格,同时保证双方根据本合同进行的一切活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条 保密
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可能让对方了解到不为公众所知的有关对方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研究、发展、商务活动、产品、服务、经济事件、技术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和其他信息。有鉴于此,特制定以下细则:
(1)卖方有对买方技术方案及数据进行保密的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卖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其雇员、工作人员、代理商及分包商遵守此条款,承担保密义务。
(3)所有保密信息在(A)合同服务一经结束或 (B)买方要求归还或销毁的情况下,包括复印件在内的所有现有保密信息应归还或销毁,并不得保留任何形式的副本。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 本条规定适用于诉讼、仲裁过程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向任何一方送达文件。
2. 1.任何为本合同所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应以快递、EMS、电传、传真、挂号信函、或邮资预付的方式发出。任何该等通知应发至下列地址:?
(1)若发往采购商:?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2)若发往供应商: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2.或者发往一方通过以上所规定的方式通知另一方的任何其他地址。所有该等通知应视为收到,一旦:(a) 已为收信人实际收悉;(b) 已经实际发送至适当的地址;或 (c) 发信人发出传真并由收信人以传真确认页数,构成收悉无误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 履行过程的监督
1. 合同签署后,卖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买方拟进行监造的合同货物的生产监造信息定期向专用条款约定的监造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报送。合同货物中【 】等设备的监造信息每两周报送一次;【 】等其他设备/材料的监造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货物质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2. 卖方报送的监造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货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
(2)监造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
(3)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4)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5)买方驻厂监造代表名单及联系方式;
(6)原材料到货情况;
(7)生产进度计划;
(8)实际生产进度;
(9)出厂交、验货情况;
(10)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3. 买方有权对任意项目签约的合同货物(包括原材料)进行抽检,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买方对抽检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权利凭证的交付
1. 在铁运/空运/海运情况下,卖方发货后即邮寄领货凭证、发票、装箱清单、保险单给买方。
2. 在汽车发运/送货情况下,卖方装运后连同送货单、发票、保险单等资料一齐带给买方。
第二十四条 技术资料与服务
1.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 】的规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权处理现场开箱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加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协调或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并使买方技术人员应能达到熟悉产品的运行,并能进行一般的维护。参加试运行的人员能够全权处理设备所有问题。卖方技术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服务人员。
买方如需上述技术服务,以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部分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一般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1. 卖方违反合同规定迟延交货的,应按以下规定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
(1)迟交1-4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4‰;
(2)迟交5-8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8‰;
(3)迟交9周以上(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10‰。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10%或者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货物迟交超过3个月(含本数)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部分终止合同的,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 在任何情况下,双方相互承担的各种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总和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的总金额。
3. 若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将全部产品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每迟延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的【 】%的违约金,直至货物交付之日。若卖方迟延交货超过【 】日,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则卖方还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4. 违约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守约方在发现该情况后,可立即以书面形式要求违约方更正,违约方应立刻更正。违约方若未按守约方要求及合理期限更正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特殊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1. 除本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外,若卖方未取得业主、买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包含本合同附件),或因卖方的原因拖期造成业主、买方终止合同(见本合同条款【 】),卖方应向业主、买方退还已支付货款和自付款之日起至退款之日止按银行有关规定计算的利息以及相关手续费,并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
2. 如卖方延期交货,应按延期天数向买方支付每天延期交货的货物总价万分之三的逾期交货违约金(但逾期交货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如买方未按期支付定金或货款,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交货或安装延期,卖方可以顺延交货和/或安装日期,同时买方应按延期天数向卖方支付每天延期付款所涉的货物总价万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积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 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尽可能迅速的通讯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 】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凭此证明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具体免除范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1. 生效期限
(1)本合同于三方法定代表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三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设备质保期满并双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时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三方各两份。
(2)下属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
附件二:【 】
2. 本合同自采购商及供应商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或至【 】年【 】月【 】日止,以较晚时间为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1.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非因卖方原因需对合同货物进行重大变更,或扩大供货范围的,买方可向卖方发送书面变更通知。卖方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买方的意见,并与买方一起尽早完成对合同的修改。买方的变更要求应考虑卖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
第三十条 合同的解除
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以下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第三十一条 纠纷解决程序与管辖
1. 本条项下仲裁所涉语言为中文,仲裁地点为【 】。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并应补偿对方合理的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第三十二条 基于合同特殊标的的条款
1. 备件:
(1)业主、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质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业主、买方,使业主、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卖方应按照附件【 】备件清单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并在五年内以优惠的价格供应,其单价不得超过备件清单中列明的单价。
第三十三条 其他特殊条款
1. 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被合并、改组、分立或者转让,其受让人或承继人应当履行该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也不影响另一方或其受让人、承继人根据本合同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2. 反商业贿赂:?
1.供应商在此承诺并保证,绝不会直接或间接提供、给与、支付、承诺支付或授权支付:(1)贿赂;或(2)佣金、礼金、抽成费、中介费、回扣金、馈赠、有价证券、股权股份;或(3)以出借名义供占有使用财物;或(iv)提供宴请、旅游、娱乐、健身活动;或(4)其它任何不正当利益等方式,诱使采购商及其关联方之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人或代表等人员与供应商签订协议或达成交易或为任何不当之影响。?
2.供应商在此同意,若有采购商及其关联方之董事、经理、员工、代理人或代表等人员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索取、要求或要求承诺双方合同、订单或交易明确约定之外的任何不正当之利益,供应商应立即书面告知采购商或其关联方。?
3.供应商若有任何违反本条约定之行为,采购商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应商单方解除本合同及其与供应商相关的一切订单及交易。
第三十四条 签署信息
1. 买方:【 】(盖章)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税号:【 】 税号:【 】
第三十五条 授权委托
1. 买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卖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卖方公章并有卖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者不存在双方之间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存在且生效书面合同的约定的情况下,卖方任何业务经办人员无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作出的任何业务承诺、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卖方授权以卖方名义、以卖方业务员名义发出业务订单,接收、验收或确认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卖方,该种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对于本条所述个人行为所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买方仅向作出上述行为的个人主张权利,不向卖方主张任何权利。
【签署条款】
篇15:企业货物买卖合同文本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1、品名: 数量:
2、品质规格:虎皮( ) 裂口( )黑油点(老鼠屎)( )果锈( ) 水烂伤( )
3、价格: 定金:
4、起货时间:
5、付款方式:
6、双方责任:乙方应努力配合甲方按收购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起货之前有义务妥善保管,保证果品完好无损。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
7、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约合同,按合同定金总值处以 %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争议,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对方。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办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高发举一家老小)自愿将自己新建的房屋转卖给乙方(王一家老小)。上卖空间,中卖房屋(包括水、电等设施),下卖基地和交通道路,乙方永久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立此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金____县____镇玉屏村二组金龙小区内,属自建新房。此房乃是钢筋水泥、砖木结构的一个排面直进,高两层楼面的一栋平房。内外装修完备,
第一层地板砖全贴,前门是卷帘门,外有车路通道而进。
第一间是客厅,
第二间是楼梯间和卫间,
第三间是厨房,并且每一间的灯饰、门窗、刮瓷粉皆完备。
第二层的内屋共有四间,前有一间客厅,中间是楼梯间,后面两间卧室皆由通道而进,通道上有一卫生间。从前一间到后两间的门窗、灯饰、刮瓷粉皆完备。从二楼往上走,就是楼顶。楼顶面积与
第一层的建筑面积相等,上有一个雨棚。此房从前门到后壁长 米,前抵公共过道,后抵高发举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该壁各占二分之一);宽 米,左抵陈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该壁各占二分之一), 右抵 高发举自建房(共基不共壁,该壁各占二分之一)。总面积约为150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此房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价为 334600.00元整,大写:叁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首付定金壹万元(10000.00元),余款叁拾贰万肆仟陆佰元(324600.00元)与签订合同之日,经在场人当面一次性全部付清,不欠分文。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签订合同之后,甲方必须立即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将房屋产权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并保证在一个月内过户给乙方,过户费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一律归乙方所有。甲方保证在交易时及以后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转卖给乙方的房屋因不合法而被相关单位强拆,所有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如果是与甲方同年代修建的房屋也均被强拆,与甲方无关。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房屋被国家占用,皆由乙方自己承担接受,甲方无权干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由对方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玉屏村委会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空口无凭,特此协议。 甲方: 乙方: 在证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手机: 家庭住址: 宅电: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 家庭住址: 宅电: 经双方自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 车型,牌照号为: ,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二、甲方将车卖给乙方之前的有关该车的债权、债务(抵押贷款),交通违章、违法处理、事故责任包括隐藏和因信息滞后未
篇16:航运货物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货条件________________
6.货物生产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装运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目的港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保险当交货条件为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当交货条件为______________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______________%投保________险;附加险:________。
13.支付条款
13.1 信用证支付方式: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在________银行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________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 托收支付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付款期限为________后________,按即期承兑交单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13.3 汇付买方在受到卖方依本合同第4条规定提交的海运的海运单据后__________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14 单证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交下列单证:标明通知(收货人/收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提单。
商业发票________份;在______________条件下的保险单/保险凭证________份;装箱单一式________份;品质证明书;原产地证明书。
15.装运条件
15.1 在________条件下,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装船期前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________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
15.2 在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向买方及买方指定的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期和预计到达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货物系危险品或易燃品,也应注明危规号。
15.3 (允许/不允许)部分装运或转运。
15.4 卖方有权在________%数量内溢装或短装。
16.(质量/数量)不符和索赔条款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一旦发现货物之质量、数量或重量与合同规定的不符,买方可以凭借双方同意的检验组织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但是,应由保险公司或航运公司负责的损失除外。有关质量不符的索赔应由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__________天内提出;有关数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赔应在货物到港后______________天内提出。卖方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30天回复买方。
17.不可抗力 卖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卖方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卖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_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 ______________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间,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条款应继续执行。
19.特殊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篇17: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品质保证:原厂包装、原厂标准。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公司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
五、产品保修责任: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保修24个月,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除外,保修期满后供方负责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有偿维修。
六、付款方式:货到当日内支付总额的80%,十日内付清其余20%。
七、违约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需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需方于付款之日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货物买卖协议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_____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___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9:货物买卖合同书仿古茶具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 的 名 称
牌 号商 标
规 格型 号
生 产厂 家
计 量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符合 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交付产品按 标准检验,有异议在30日提出有效。
第四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物由出卖人提供,不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 标准检验。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 依法成立时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
出卖人(章):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淮安市西安路十八号
法定代表人:邢光仁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代码:
委托代管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签(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篇20: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
双方同意买卖,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
2.产地:
3.数量:
4.商标:
5.合同价格:...
6.包装: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
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
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
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
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卖方:
证人:证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