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2024汽车买卖交易合同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余款 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至 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 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附:
汽车的标示:牌照号码:
颜 色:
型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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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劳动担保合同的效力分析
__________阁下:
因你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履行还款义务,严重违约,所以依照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借款合同。现向你函告如下:
您与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市________支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借款额为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期,并以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和亲苑小区12号楼一单元二楼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第二公证处对合同办理了(________)________二证内字第________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现________支行已经合并到新华支行。截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你已连续三个付款期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另外,您已经累计47期没有按时还款,所以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的规定,现通知你提前终止借款合同,要求你三天内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本金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元,罚息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否则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从拍卖、变卖该房屋的价款中优先收取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违约金、赔偿金、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复利),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特此函告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法律顾问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法律顾问,依法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及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对甲方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四、乙方协助甲方审查或代拟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合同、声明、诉状、意见书等。地产项目开发法律服务具体内容提供:律师根据对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的理解,对房地产开发中的法律服务内容概括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公司组建
包括但不限于:
1.申报注册:协助拟定公司章程等注册所需各种法律文件,指导或代理公司申请公司注册登记与资质申报。协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与过户事宜。
2.建章立制:协助公司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尤其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达到管理制度化、文本格式化、履行规范化、监督责任化。
3.员工培训: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尤其是签约与履约管理方面,重点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范本适用问题。
(二)用地及前期开发
为公司进行项目用地征用、出让、转让等程序设计、文书拟定与有关法律文件的审查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洽谈、拟定与审查。
2.房屋委托拆迁协议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洽谈、拟定与审查。对被征地、拆迁单位及其人员进行政策法律宣传,促成早日达成协议。
3.国有土地出让(含宗地与成片开发)合同的拟定与审查。
4.土地合作开发、转让协议的洽谈、拟定与审查。
5.参与市政配套谈判,进行有关市政配套合同的拟定与审查。
6.对贵公司前期开发中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三)房屋营建
律师将凭借自身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规章与基本操作程序的熟练把握,从运作程序、文书制作到合同履行管理上严密设防,保障合法,加强制约,提高效率。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项目招标文件的制定,审查投标文件,确保招投标行为的合法性,为评标、决标提供咨询意见。
2.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起草、修改、审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4.起草、修改、审查工程财务监理合同。
5.代表贵公司与承包商洽谈、草拟、修改制定工程承包合同,同时协助公司进行合约管理,收集与妥善保管反索赔资料。
6.设备采购、安装招投标及其合同起草与修改。
7.协助公司做好有关设计变更对预销售合同履行的影响的控制与弥补。
8.协助公司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调贵公司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
9.协助公司审查工程量增减的签证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调公司与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
10.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工程保险事宜。
11.协助公司建立切实有效的工程保修体系,妥善设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12.参加公司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四)房地产交易
1、开发项目转让
本律师根据双方的不同需求,分别确定股权转让、合同权利转让等不同模式与程序,设计合同条款并拟定合同文本,协助合同履行与申办各项手续。
2、商品房销售
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公司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公司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协议书。
(2)协助公司审查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内容。在实现广告目的的同时,确保广告内容的适当性,避免因广告问题引发日后纠纷。
(3)协助公司起草、修改《订购书》、预售合同补充条款等相关法律文件。在前述文件中充分注意到有关订购书的性质、定金的约定、有关补充条款的适当与可行性等,以免陷己方于不利境地。
(4)在公司进行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解答公司或购房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书而提出的法律问题。
(5)为公司组织预销售展示、交易活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6)为公司设计《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空白条款的填写内容,既体现出公司的诚信,打消购房人的顾虑,又能做到对敏感问题的避让,加强对公司自身的保护。
(7)协助公司办理有关预、销售合同的公证手续。
(8)协助公司办理有关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包括借款担保合同、公证文件、保险手续等),并根据需要出具咨询意见。
(9)协助公司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产权登记备案等手续。
(10)协助公司完善房屋交接手续,处理有关房屋交付争议。
3.商品房租赁
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制定楼宇租赁方案。
(2)协助公司办理有关租赁备案(许可)手续。
(3)参与公司与承租人的合同谈判,拟定、审查并指导签订楼宇租赁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4)协助公司处理租赁合同履行与物业管理合同履行的关系。
(5)协助公司处理有关租赁合同转让等有关事宜。
(6)对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五)项目融资
根据公司的不同情况,在办理抵押贷款、抵押物置换、商品房按揭贷款、抵押权实现等不同方面,为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1.拟定、审查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2.拟定、审查在建工程抵押抵押合同,协助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
3.参与公司与银行谈判,拟定、审查提供按揭贷款协议,审查有关商品房按揭贷款的法律文件。
4.协助公司审查、调查按揭贷款购房人的经济收入与信誉,以降低贵公司在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的风险。
5.协助公司处理房地产抵押与销售的关系及变更完善有关手续,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性,避免遭遇欺诈指控的风险。
6.协助公司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有关抵押问题。
7.协助公司处理有关银行抵押实现的问题,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六)物业管理法律事务
物业管理企业的选定、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物业租售效果。本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物业管理模式,并根据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制作有关法律文件。
(二)必要时,协助公司组建自己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我们可以帮助公司拟定申报注册文件,为新公司建章立制、培训员工等,为公司实现以开发品牌带动物业服务品牌的目标。
(三)参与公司选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的谈判,拟定、审查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四)参与公司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关售后服务委托事宜的谈判与合同拟定。
(五)协助公司与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办理有关委托物业管理合同转让、物业移交手续。
五、律师的承诺
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在取得公司的指示及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后,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和诚信及时完成各委托事项,并信守如下承诺:
1.诚实勤勉、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法律事务;
2.以应有的专业技能和职业判断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权益,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3.在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期间,不为其他方提供任何不利于公司的咨询意见;
4.在公司作为当事方的仲裁和诉讼案中、以及在公司作为当事方的长期投资和融资业务中,不担任与公司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和/或代理人;
5.在服务期间,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担任在商业上与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第三方的法律顾问;
6.严守在业务活动中接触到和了解到的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除公司事先同意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或信息,更不得利用该秘密或信息从事任何有损公司权益的活动;
7.为公司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档案,完整保存贵公司送交的法律事务文书,在从事委托事务过程中建立详细的工作记录。
六、律师费用支付标准
(一)取费原则
就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费用标准,根据业界的通行做法,一般需在考虑企业规模、工作量大小、对专业素质的要求程度等几个因素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律师认为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标准应遵循“既有效保证法律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考虑律师的积极性,更要切实维护公司权益,保证服务质量”的原则来确定。
(二)费用标准
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之日起,每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为 万元人民币。该费用包括律师费及律师为开展工作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用等,不包括贵公司为办理有关事务中向有关机关单位支付的诸如申请费、登记费等费用;如律师为开展工作需至外地出差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三)支付方式
法律顾问服务费在每服务年度开始之日起五日内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货物承揽加工协议书
预付定金物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产地等级单位数量价格合计交(提)货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外观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⑴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送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地点)。
⑵实行提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通知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地点)提货。
2、验收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验收办法 ________________ 。
4、货款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担保方式
1、定金: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一方逾期交货或延期支付购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____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偿付未履行货款总值____ %的违约金;需预付定金的,预付定金方违约,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收定金方违约,应双倍偿还。
3、乙方无故拒收产品或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被拒收货款价值 ____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4、甲方逾期交货或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因受气候原因影响交(提)货时,经双方协商,交货日期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2、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即视为认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____ 起生效。
买方: 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4:2024模具加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塑胶模具制造以及注塑生产,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 甲方负责提供塑胶零件设计图纸,乙方负责落实塑胶零件模具加工和注塑加工.
2. 乙方所加工的模具制造出来的零件必须达到甲方提供的塑胶零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3. 乙方要提供给甲方模具设计方案图纸并必须得到甲方的审查认可后才能开始模具加工。
4. 本合同签订之制造模具明细附后。
5.
6. 本合同签订之塑胶零件货品单价为人民币:¥ 元(包括胶料, 人工, 机器等成本)。
7.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模具总价的30%(¥ 元 )作为定金, 乙方提交零件首次试模样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模具总价的40%(¥元 ),模具经甲方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模具总价30%(¥元 )。
8. 甲方连续试产5天或产量达到5000件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5%,模具无异常,啤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甲方应确认模具合格并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9. 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如又乙方原因造成, 由乙方修正或重作,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如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根据要求予以修正或重做,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10. 模具制造时间:由收到定金付款起, 天内交提交合格零件样品。
11. 乙方提供货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交货的实际数量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甲方另发出采购订单)。
12. 在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期限内交模, 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超过5个工作日,甲方将收取乙方该模具总款的2%滞纳金。
13. 模架采用标准合格模架,镶件材料采用德国738进口钢材。
14. 模具生产使用寿命保证50万模/次。
15. 乙方生产过程中负责该模具的维修。
16. 乙方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将该模具订单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转让或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证本合同下的一切信息(无论属于技术性质或是商业性质)都将被视为保密信息,乙方保证对上述的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7. 乙方只是提供模具及产品给予甲方,关于盗版或其它版权问题,乙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18.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篇5: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经济和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常年经济和法律顾问。
二、经济、法律顾问应每月与甲方联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决的事宜,可随时与乙方联系。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经济和法律咨询,就甲方决策、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应甲方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指导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4.代理甲方参与调解、_____和诉讼活动;标的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按规定_____;
5.帮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为甲方培养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6:公交车体广告出租协议
甲方(广告主):
乙方(广告商):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市______区
鉴于:
1、乙方拥有____________市部分公交线路(下称媒体)车体广告发布权。
2、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十五、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
附件:广告费及线路明细
线路
单价
数量
备注
合计总价:
篇7: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_____、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_____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13.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15.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适用于客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经常性法律咨询服务;若客户需要委托律师进行代理活动,尚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2.签约之前,客户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咨询。
3.本合同书所列条款由浙江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篇8:常驻法律顾问协议
一、指派律师及聘期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如果指派律师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暂无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条件的律师临时接替指派律师的工作。聘期为壹年,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顾问律师的任务和服务范围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甲方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1、规定费用项下的服务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为甲方就其日常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书;
(2)根据甲方要求,审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
(3)就甲方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应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应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向;
(6)依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
(7)就甲方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8)根据甲方要求,审查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
(9)参与并协助甲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经营和业务进行沟通。
2、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
在规定费用的服务以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业务服务,费用应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有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1)就甲方在运营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书面法律意见;
(2)就甲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代表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件;
(3)在甲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表甲方参与协商、调解、申诉、仲裁或诉讼。
(4)其它经双方确认的重大专案法律服务。
三、顾问律师的工作方式
顾问律师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询办理的事务,甲方可随时电话或EMAIL方式通知顾问律师;如需顾问律师到甲方处办理,需提前1天预约;顾问律师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四、顾问律师的权利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为了正确履行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享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特定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便利。顾问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顾问律师的义务
顾问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除了承担《律师法》规定的义务外,还承担以下特定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认真履行职责;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
3、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6、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随时通知乙方正在处理的法律事务的进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七、法律顾问费及付费方式
甲方聘请乙方壹年的法律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元,甲方选择方式支付顾问费:_________________
方式一: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元;
方式二:_________________甲方分批支付顾问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规定费用项以外的服务,双方另定协议,乙方给予优先服务。
八、其他费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机关或指定组织规定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条项下的法律服务而产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机关规定的费用,如登记费、工商查询费、公告费等,由甲方承担。
(2)长途旅行费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承担乙方人员为办理甲方法律事务而发生的长途旅行交通费用、食宿费和通讯费等,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出租车费、机票实报实销,住宿费按当地三星级宾馆住宿标准实报实销,津贴人民币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况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代理行为非法或无效。
3、甲方基于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所付费用结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违约或基于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未提出不续签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篇9:外包加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外包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 材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第五条 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_________,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_________,或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_____,alq为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 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 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 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 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_________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 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质量,交货期,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 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应找(乙方资本额二倍)殷实铺保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0:聘请法律顾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应甲方聘请,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是: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拟制、审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本。为甲方内、外纠纷的调处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为甲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法律顾问有权查阅甲方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报表等。在办理法律事务期间,法律顾问还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
四、在顾问工作中,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或委托事项所涉及到的事实,不得隐瞒或者捏造事实。法律顾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依照约定,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聘金元,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自觉共同遵守,不得违反或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务时,在无特殊情况下,法律顾问还应保证随叫随到,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额据实报销;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年;
八、补充事项:
九、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分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篇11:服务协议书专项法律
税务顾问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
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
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
。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
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
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
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
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
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
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
,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
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
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
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
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
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
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
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
篇12:法律服务委托建筑合同
聘用单位:律服务所 (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 (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篇13:网吧证转让合同
甲方:(法人)
乙方:(法人)
为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甲方决定将昆明市金丛林公众电脑屋的相关证照整体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内容:
网吧相关证照所有权。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含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法人代表变更和乙方制定的网吧经营地址的相关变更手续。
三、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网吧其他证照法人代表变更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乙方负责网吧所要变更地址的租房协议。
五、 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同时付给甲方订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在乙方协助下,在甲方办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变更手续的当天,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人民币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七、在转让之前网吧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在转让之后网吧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在协议履行期间与第三方洽谈转让事宜。如在办理转让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此协议的,乙方付甲方的订金不予退回,办理手续中途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在办理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此协议的,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的订金,办理手续中途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所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且如果因为甲方单方面原因不能过户成功的,此合同作废,甲方退还乙方所交订金。
九、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 如需要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或终止此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14: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_____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号《律师服务_____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_____;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_____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累计3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厂房租赁合同书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4.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2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篇16:委托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 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如果必要)的固定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 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服装定制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加工物______、数量______、报酬______、交货期限______、项目名称及内容____________、计量单位数量______、工作量______(工时)报酬交付期限单价______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三条 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 ______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______
第六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
第七条 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及期限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 定作人在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前交定金______(大写) 元。
第十条 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 作 人承 揽 人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公)证机关(章)
日期: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篇18: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协议合同
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邮编:210002 电话: 传真: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被委托方): (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手机:
乙方: (委托方):(盖章)
地址: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加工标准》标的:。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
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广州市番禺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
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天、包装材料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公民身份证:
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委托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公民身份证:
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20:市场白皮松批发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年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期满,现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合同终止之日,甲方于合同终止当日一次性结清支付给乙方。
3.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以现金(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终止的证明。
6.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