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机动车辆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车主)
一、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应优先满足甲方的用车要求。
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用车质量和服务规范。
(一)车辆的要求:
1.乙方提供的客运车辆,车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行驶的标准,保证车辆的运行良好;随车证件和司机资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乙方提供的客运车辆必须调查清楚车辆的安全、合法的使用性。
3.乙方提供的客运车辆必须保证合理的座位数、座位宽度,坚决不使用座位狭小的改装车辆。并配备备用轮胎、千斤顶、灭火器以及简单维修工具,保障甲方安全顺利出行。
4. 乙方提供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好各类卫生清洁用品,要始终保持好车辆内部和外观的卫生清洁。
(二)服务要求:
1、按时把学生送到目的地,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驾驶员不能疲劳、酒后驾驶、杜绝无证和有不安全驾驶记录的驾驶员驾车,且车速要适当行驶。
3、所乘车辆性能必须稳定。
4、在路上注意交通安全,消除安全隐患,路上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5、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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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私家车辆转让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车号:_____颜色:_____产地:_____型号: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拓印粘贴)底盘号码:__________(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 币_____万元。
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_____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_____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住址: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车辆安全驾驶责任书
甲方(用人单位或车主):
乙方(驾驶人): 车号
为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道路行车安全,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均有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安全行车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行车管理,努力实现无重、特大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目标的义务和责任。
二、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政府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加强安全行车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安全行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行车管理责任,切实履行驾驶人的监督和安全教育责任,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法律法规及本市道路交通状况、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的教育培训。乙方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应当负责监督乙方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认真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三、乙方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树立“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文明行车意识,不违法行车。自觉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行车教育,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行车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加强机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况安全完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坚决不开问题车、病车上路。出车前须认真检查车况,对存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甲方提出修理要求,车辆未修复前,乙方有权拒绝驾驶车辆上路行驶。
四、甲方聘用乙方前,应当查验其驾驶资质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情况;有权不录用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对符合条件的由甲方统一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驾驶人备案登记证》。乙方应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并提供办理《驾驶人备案登记证》所需的材料和真实身份证明等。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
(一)乙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记满12分、吊扣驾驶证6个月(含)或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或一年内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次以上,或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二)乙方属“三类车”驾驶性质的,工作中出现不符合“三类车”准入条件的;
(三)乙方不按规定参加安全行车教育,年度内学习次数达不到80%的;
(四)乙方违反甲方安全行车管理制度,经教育不改的。
六、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由甲方保管、一份由乙方保管,一份在办理《驾驶人备案登记证》时由辖区交警大队留存。
七、本责任书按年度签订,与其他劳动用工合同、租赁承包合同等有关协议书一并实施,同时生效。甲乙双方有保证本责任书有效贯彻落实的义务。违反规定,按责任书有关条款处理。
甲方: (章) 乙方: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单位(车主):
篇3:车辆保管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停车场地点: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合同。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型号为______,车辆号为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为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 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如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纠纷交由停车场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有关工程车辆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一、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互惠互利的平等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负责所租车辆的启动费用,即负责油费、过路费及生活费、以后不在租金中扣除。
三、乙方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的油料、维修、保养,以及零部件的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乙方必须完全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由此产生手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租赁期间的误工:修车5小时不计时,超过5小时按实际时间计,每月累计72小时为正常修车时间。
如遇修车、买零部件、待工延误时间等不计算之内。
七、租赁费用及时间:
1、每天租赁费:双驾20__元。
2、租赁期限: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
九、付款方式: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的司机经甲方打招呼不听指挥的,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
2、如甲方不及时按上述约定执行的,乙方有权撤出工地,甲方赔偿乙方往返的一切费用含误工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新版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其送货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年审交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及时、恰当地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更换没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装置及设备。
三、所有服务项目、更换设备/零部件及其价格均需征得甲方车辆管理负责人及司机的同意,并当面拆卸,以书面的形式共同签名确认;服务完成后,须经甲方负责人、司机验收合格并签名确认后方可结算费用。
四、提供服务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专用发票方可结算。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结算一次,单次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结算。
五、车辆年审的有关费用由乙方凭相关单据实报实销。
六、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单据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比乙方同行的相关收费标准,若发现乙方的收费价格超出通常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换的零部件及设备均需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在发票上注明免费维护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业贿赂约定:
乙方不得以各种方式拉拢贿赂本公司相关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过往已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每次对乙方处以一千元罚款,甲方同时保留其他追索权利。
十、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签订本协议后,双方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若双方均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转入正式合作期;试用期结束后,若一方有异议,可另行协商或随即终止协议,试用期终止协议后,双方随即结算相关费用;
十一、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20--年--月--日
篇6: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章 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入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第四条 其他
本附加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赔款,续保时,不影响除本附加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第三章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自燃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三)轮胎爆裂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四章 自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因保险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五章 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 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 赔偿处理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第六章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停驶,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未及时将保险车辆送修或拖延修理时间造成的损失;
(二)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约定的赔偿天数确定;约定的日赔偿金额最高为300元,约定的赔偿天数最长为60天。
第四条 赔偿处理
全车损失,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实际天数超过双方约定修理天数的,以双方约定的修理天数为准。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第七章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第三条 责任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 赔偿处理
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第八章 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二)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第三条 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运单、起运地货物价格证明等相关单据。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起运地价格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九章 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赌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二条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第十章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第一条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下列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每次增加的;
(四)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盗抢险或附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或附加自燃损失险中约定的。
第十一章 救助特约条款
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的车辆,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故障,保险人给予下列赔偿或救助:
(一)下列情况下,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 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保险 人负责赔偿:
1.车辆损失保险中,因不足额保险而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施救费用;
2.根据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的约定,按驾驶人员在保险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应予免赔而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施救费用;
3.应由第三方承担的施救费用,被保险人支付后又无法追回的。
(二)在约定的救助区域内,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险车辆无法行驶,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车(将车辆拖至距出险地点最近的修理场所);
2.简单故障现场急修;
3.保险车辆因缺油、缺电而无法行驶时,保险人提供送油(每次以10公升为限)、充电;
4.更换轮胎。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因车辆损失保险条款责任免除中约定的情况造成的车辆救助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非保险人提供的救助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油料和更换的零配件、轮胎等成本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法律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保险人不负责救助;
(五)其他不属于本特约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 在保险期限内仅发生过本特约条款第一条(二)的赔款的,续保时,不影响本特约条款以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篇7:电力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_____
借款人: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因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万元整,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抵押车辆品牌:_____,型号:_____,数量_____台。车牌照号:_____,车架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
第三条:抵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所有与借款有关费用。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金额:_____整。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费用:月利率_____%。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支付利率为借款金额的_____%。
2、乙方如需延长借款时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每月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六条借款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在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后的_____日内,甲方将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抵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在甲方指定地点封存,并将车辆手续交甲方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验车、拍照,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抵押车辆在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
4、抵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5、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辆强制险、机动车辆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燃险。
8、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9、乙方承诺,本合同订立之前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以任何形式抵押、赠与、转让。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转让和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车辆。
第九条借款到期的处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后,乙方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上述抵押物变卖。其变卖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担保款项及其它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条违约
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经甲方催告_____日内未与完全补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发出通知宣布借款到期,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送的借款本息,处理抵押车辆,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除应向甲方归还全部本息外,还应另行按借款总额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费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费用直至清偿完债务为止。
第十二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电话通知,通知电话为______,备用通知电话为____________。
2、若乙方提供电话号码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的,则甲方可视为已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附带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抵押车辆资料及其个人资料真实有效。以上条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阅读,并知悉,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_____乙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车辆租赁经营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经营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车辆权属、价值、用途
甲方将其所有的价值 万元的 型的鲁L 号货运车辆出租给乙方从事甲方组织的物流运输业务,乙方同意承租。乙方在保证完成甲方组织的运输任务的前提下可自货源承运。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6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车辆交付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甲方应于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 日将出租车辆及营运证照及手续交付乙方使用、经营。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期限、方式
三十六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并按年利率 %计息。每一合同年度租金为 万元,利息 元。乙方应按月等额支付租金及利息,应于本合同生效的次月 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租金及利息,以此类推。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扣划;若其营运收入不足以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划,被扣划的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齐。
第五条 经营方式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享受益。
第六条 货源组织、车辆调度、管理费提取
一、租赁期间,货源由甲方统一组织,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提供较为稳定的货源,且优先安排乙方承运。
二、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车辆及其所雇用的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确保甲方安排的承运任务。
三、乙方承运甲方统一组织的货源,由甲方统一结算,甲方从乙方运费总额的 %提取管理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运费余额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自组货源承运的,由乙方自行结算,但不应影响甲方安排的承运业务。
第七条 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出租车辆的证照审验,营运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承担经营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燃油费、维修费、走路过桥、违章罚款、有关部门对车辆征收的其他费用等。运营所产生的税金由甲方从乙方经营收入中代扣代缴。
第八条 车辆保险
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交强险按国家规定办理;车损险投保金额为车辆价值;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不低于 万元;驾乘人员险投保金额不低于 万元∕每座;货物险、集装箱险予实际投保。保险手续由甲方办理,保险费由乙方承担,首期保险费乙方应于应当续保日前三日支付,甲方应自收取保险费之日起三天被办妥保险手续。
若乙方逾期支付保险费时,甲方有权自行办理续保手续,保险费从乙方的运营收入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划。当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赔款应优先支付对外赔偿费用及甲方为乙方对外垫付的赔偿费用,余额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车辆维护、保养及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
租赁期间,乙方应定期对所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营,严禁严禁带病行车,如乙方疏于对车辆的维修、保养,车辆出现影响安全时,甲方有权强令停运,进行强制性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具备适格的证照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有效证照。乙方应与其雇佣的司乘人员签订雇佣合同,并支付劳动报酬,及承担社会保险费用,该雇佣合同应交甲方一分备案。乙方雇佣的驾驶员应经甲方考核方能上岗。
乙方所雇佣的驾乘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亦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第十条 事故处理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货损事故、商务事故等行车事故对外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事故发生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会同甲方处理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结果乙方应于认可。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食宿费等。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及利息,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2、甲方有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监督乙方安全运营,合法经营。
3、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承担的车辆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
4、甲方有义务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运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合理、安全使用所承租的车辆从事营运并享有所产生的收益。
2、乙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期时足额支付租金,并承担车辆在运营中产生的税费。
3、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承租车辆的安全运营,不得实施有损车辆的掠夺性行为运营。
4、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及相关规定、行业规章和甲方制度的规章制度,保证合法营运。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事项
一、租赁期间,非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转租所承租的车辆,不得对承租的车辆设定任何权利负担。
二、租赁期满,若乙方交清了租金及利息,且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及清偿全部对外债务时,车辆归乙方所有时,甲方应配合乙方于10天之内办理车籍过户手续。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分之四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不能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于乙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及时为乙方承租的车辆及驾驶员办理证照审验手续,严重影响乙方运营的,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乙方运营收益的,甲方除应全额支付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连续 个月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及利息,逾期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或者营运收入亦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按期对承租的车辆进行维修、保养,致使车辆存在不安全情形的,或者乙方实施掠夺性运营损坏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甲方 个月的租金。
六、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清偿对外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维修费、罚款等)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且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车辆租赁免费使用合同书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就推土机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 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二万四千元整(¥24000.00元),主油(柴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推土机其他费用。
二、 安全条款:推土机操作手必须持有有效上岗工作证件,务必安全生产,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 推土机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260个小时(最低26个工作日),超过按台班计算。
四、 乙方负责推土机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费用乙方自理。
五、 乙方保证在报修后的48小时内推土机能正常工作,如果在48小时内不能正常工作,乙方需按工价(800元/天)补偿甲方。
六、 如在48小时内,属于正常维修时间,甲方不予追究乙方任何责任。超出48小时,原正常维修时间48小时按两天算,乙方需按工价(800元/天)补偿甲方。
七、 租赁期间,乙方操作手需遵从甲方的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不得随意外出工地,如需外出,须经过管理人员同意,不能耽误工地正常工作。
八、 付款方式:甲方应每月付给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月租金的80%,其余20%租金在施工完成后结清。
九、 运输费用:进场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退场费用乙方自理。
十、 交接地点:衡阳市。
十一、 施工地点:张花五标施工现场。
十二、 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篇10:汽车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责任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出租方将 牌汽车 辆,车辆号牌 ,从 年 月 日时起租赁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租赁期共 年 月 日 小时。
2.车辆每天租金 元,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 元,超时部份每小时租金 元,超出6小时妈以一天计算。
3.车辆每月租金_________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使用不足30天按30天结算)行驶不得超过8000公里,超出部份每公里租金________元,超出月天数按每天租金_____元。
4.承租方接收租凭车辆时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使用车辆天数的全额租金。
5.承租方接收租赁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付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预付的押金在车辆归还时可抵扣违章押金20xx至3000元,违约金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应承担的其它费用。
6.承租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日期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二天未交付租金的视为违约。
第二条 出租方权利和责任
1. 向承租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必须各种证照,规费缴讫齐全有效并符合我国法规对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各项规定。
2. 应在本合同签订完成及收到承租方足额租金与押金后将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按合同约定方式使用。
3. 有权在租赁期间对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并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随时随地收回被租车辆,将不予退还押金,并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3)承租方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并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三日。
4. 应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协助承租方处理其因使用承租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
5. 出租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星期后且未收到任何的交通处罚单的情况下才退还违章保证金。
6.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承租方不积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一旦涉及到扣分、罚款等处罚的,出租方将有权不予退还违章保证金。
第三条 承租方权利和责任
1. 有权选择欲租车辆和决定性签订本合同。
2. 于合同规定的租赁时内拥有承租车辆的使用权。
3. 对承租车辆前已存在的车辆操作和责任不承担维修和赔偿义务。
4. 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路费和过桥费、停车和保管费、违章处置金等费用。
5. 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违法、违规、违章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或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在签订本合同后,承租方若将承租车辆交与第三方使用,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 承租方若遗失所租车辆的证照,应承担补办费用人民币1000元。
8. 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意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租手续,逾期二天(含二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20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仍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 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因超速被自动抓拍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 租赁车辆维修、保险及损伤赔偿条款
1.如无其他约定,出租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和保养并负责车辆按期检审。
2.承租方承租期间超过一个月,应在承租车辆每使用5000公里或车辆检审期,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和检审,承租方不按要求进行保养或检审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应仔细检查车辆状况,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开时《租赁车辆交检表》为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正确使用所租车辆,在每天 使用车辆时应例行检查水、气、油等情况,行驶中注意相关仪表指示,若车辆出现异常,故障应检查排除或停用并通知出租方共同解决,未经出租方许可,不得自行维修,否则由于操作不当或擅自维修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时,造成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的,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免赔部分与车辆折旧费,车辆加速折旧费相当于事故车辆核定修理费的30%,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或免赔,则所有事故损失及相关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以上情况下,造成车辆停驶修理的,修车时间按租车时间计费,由承租方承担车辆停驶费。
6.除不可抗力外,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租车辆若发生被盗、被骗、报废或其他形式的损失,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前,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赔偿出租方车辆损失,车辆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车辆购买价(含量购置税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在承租方赔偿出租方后,承租方有权获得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款项。
第五条 担保人条款
1. 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资料、担保凭证,经出租方考查同意后,担保人须签字认可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担保责任。
2. 担保人就承租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任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都应向另一方付合同未履行的部份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2.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条款
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2024年个人车辆转让协议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身份证号:
买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电动车转让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____________________牌电动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三、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甲方无关。因过户手续困难,该车不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回购车款。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补充协议:__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篇12: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页4]_合同范本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特种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特种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 保险特种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
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根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20%。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特种车辆发生第五条(一)的1、2、3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20%。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 条保险特种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特种车辆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一)保险特种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第三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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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私人车辆赠与合同书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_____________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赠与物的交割:甲方将___________商务车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交与乙方,并于当天配合乙方到_____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三、乙方应在签字合同的___个星期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四、该车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4:电力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5:工程车辆租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
2.车辆司机、油料费用甲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要保证车辆一切设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使用方式、出行地点使用车辆,不得做其他用途,出车途中的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车出租费用__________元,乙方先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其他款项须出车前______小时交起,否则甲方不予以出车且不退还定金,乙方付定金后,甲方须保证乙方用车,如发生自然灾害,车辆突发性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乙方车辆使用,甲方退还全部租金,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5.本合同由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6:手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书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
2、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机动车辆保险单
三、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车辆来源合法,无经济纠纷,法院查封等记录,发动机号码、车架号及所有数据与车管所档案相符。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保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
2、甲方将该车辆交给乙方前。该车所发生的车辆事故、交通违章、违规等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合同签订日期后,该车所发生上述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转让此车必须过户,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车,乙方并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承担过户费用。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仅供过户使用。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7:私人车辆买卖合同
出卖方:王某某,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张某某,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陕汽”牌s-3315nr---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陕ah8499,发动机号为1611d110---,车辆识别代号为lzgcr2r66b-054---。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陕汽”牌s-3315nr---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20--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20--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二〇--年-月-日
篇18:手车辆转让合同
甲方(卖车方): 电话:
乙方(购车方):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买卖合同:
一、车辆型号和牌号
乙方购买甲方 一辆,车牌号 ,颜色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二、价格和结算方式
车款是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甲方必须协助该车过户,费用由 方承担,车辆档案由 方负责提档并负责费用。
三、过户手续内容
1、甲方必须向乙方保证此车来源正规,非盗抢或有经济纠纷车辆,否则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及其所发生的费用。
2、此合同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经济纠纷等任何问题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此合同签订生效后,于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该车于 年 月 日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由 方全权代理及领取所有保险赔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必须协助该车过户。否则即是违约,如有违约,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人民币 元。所有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自然归属另一方。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私人商务车辆抵押担保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订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 借款的内容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返还借款,将要多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的车牌号: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八条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年 月 日
乙方:(借款方)
年 月 日
篇20: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_合同范本
车辆抵押的时候不签合同后面会有很多不同的问题出现,下面小编跟大家分享一下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哦
表达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车辆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车辆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车辆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车辆型号及车牌号: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评估机构评估,上述车辆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车辆权属清楚最新车辆抵押合同范本最新车辆抵押合同范本。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车辆现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车辆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车辆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车辆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危害抵押车辆价值事由时、或甲方不按时履行主合同、或甲方出现财政危机,严重危害主债权的实现时,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车辆。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车辆,清偿债务本息
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最新车辆抵押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车辆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简单版车辆抵押协议书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附件: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抵押物清单
汽车借款抵押合同文本
编号: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车辆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
2、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不予办理展期。乙方到期偿还甲方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本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费用。
双方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其它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其他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 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车辆牌照号码:
车辆发动机号码:
车辆型号: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置抵押车辆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车辆抵押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七条 抵押人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车辆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乙方签订、
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至本合同签订时,该抵押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查封、行政限制、权属争议、涉及该车辆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车辆存在危及公共安全隐患等)。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一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印)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合同担保人:
本合同签订于
月 年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