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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的时间是多少【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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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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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元旦即将到了。在我们还来不及回味20__年的丰硕时,20__已经迎笑走来。在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时,你是否已经满怀希望和憧憬,做好奔向20__的准备,是啊,岁月如梭,年复一年,我们在感叹岁月快速流走的同时,是否想到20__要准备的事很多,初一初二的同学要升学,毕业班的同学还要学很多东西。我觉得无论做什么准备,要懂得珍惜时间,要更加珍惜我们的青春时光。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步曲。但我说,人的一生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珍惜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在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家应当认真反思你在这一天的所作所为,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珍惜时间:老师上课时,你是否因为知识枯燥难懂而放弃听讲?上自习课时,你是否因为自己意志薄弱而心不在焉?在家中做作业时,你是否禁不住电视和电脑游戏的诱惑而虚度时光?在周末,你是否因为贪玩而无暇顾及书本?

一年过去之时,给我们带来的感受决不如撕去日历上一页小小的纸片那么简单,一些思索在我们每个人的心湖里荡起涟漪。过去一年,我们在老师和家长的呵护下,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快乐与悲伤、成功与失败都化作人生的财富。而今天,成长中的我们将又一次应来充满希望的新年。我们不禁要感叹时间过得太快了。期中奋斗的硝烟似乎刚刚消退,期末考试的战鼓又敲响了。面对紧张的期末考试,有两个办法教给大家:一是统筹计划,惜时如金。有人说一个用“分”计算时间的人,比一个用“时”计算时间的人,时间多出了59倍!二要见缝插针,持之以恒。“见时间之缝,插学习之针”。只要我们保持“挤”的恒心与韧劲,锲而不舍,就一定能把枯燥变成愉快,把有限的时间变成无限的力量。那时,我们就能充满自信地、捧着优异的成绩奉献给我们的父母,奉献给辛勤的老师,奉献给即将扣响的虎年的钟声!

聪明的人,检查昨天,抓紧今天,规划明天;愚蠢的人,哀叹昨天,挥霍今天,梦幻明天。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

同学们,让我们在元旦即将来临之际,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认真复习,以优异的期末考试成绩迎接20__年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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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上班时间睡觉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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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本人由于上班时间睡觉,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为此作出检讨:

由于前一天晚上严重失眠,导致白天上班的时候瞌睡不断,虽然我已经喝了3杯浓咖啡和一杯浓茶,并且不断的告诫自己上班的时候是工作时间,是为公司做事的时间,是实现自我价值和努力奋斗的时候,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抵抗住瞌睡虫的侵犯,没有坚持住,一不小心睡着了。

上班时间睡觉是一件非常恶劣的事情,这不单单是对公司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和同事们的不尊重。无论之前有多么充分的理由,上班时间睡觉都是不可原谅的错误!这不单单导致自己白天的工作无法完成,也让同事们无法集中精力去工作,同时也是对公司形象的严重破坏。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只觉得羞愧的无地自容,我没办法原谅我自己,没办法去面对一直对我关爱有加的领导,没办法去面对哪些一直照顾关心我的同事!

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归根结底是自己思想里不够重视自己的工作,没有把工作作为自己份内的事情,没有认真的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如果真的做事严谨认真,是不会犯这样严重而不可饶恕的错误的!我非常感谢领导可以给我一个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的机会,让我可以从新认识自我,让我可以去努力的工作,让我可以去为自己的理想再去奋斗,让我可以为公司做出更多的努力和贡献。

经过这次的事情,我进行的深刻的自我批评,并且保证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以后一定认真勤恳的工作,为公司尽自己最大的一份力量,请大家给我一次机会,再相信我一次,也请大家监督和帮助我。我相信我以后一定可以做好,请领导很同事们观察。

检讨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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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调整夏令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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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委托送检单位

我司自x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公司全体人员工作日的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18:00);请您根据需要调整送检时间,如您需在我单位下班时间送检,请提前联系客户服务部人员,方便我部安排人员受理。

另外,周六、周日我部照常上班,上班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如您需在周六、日委托送检的,请联系当天值班人员;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客服电话:x8(传真)

x市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x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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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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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还是在我上幼儿园时侯的事情,那时我刚开始学习钢琴,每次练琴,妈妈总在我耳边唠叨这样一句话“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那时对这句话的理解还很模糊,感觉妈妈好烦的。而我对枯燥的指法练习总是磨磨蹭蹭、草草了事,就这样时间在我手中一分一秒地流逝。

上学以后,我学到这首诗,知道了整个诗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年少的时候不努力学习,那到老时将一事无成,只能在那里伤心、后悔。这时候我仿佛如梦初醒,恍然大悟,体会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就是要我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抓紧抓好每一分钟。

时间,每个人都拥有很多,仿佛很平常。但是仔细想想,逝去的时间如石沉大海,不经意间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再也不会出现。对于过去的时间,我们经常叹息,“唉,如果回到从前……”。就这样,任性的时间从你身边一分一秒地流走,一刻也不等着你。可时间白白地流逝,是谁造成的呢?是我们自己,因为我们总是希望:事情少做点,事情等会儿再做,事情明天再做。没有抓紧时间,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正如古人所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所以我们要牢记,时间匆匆,岁月匆匆,一定抓住现在的每一分钟,做好现在的每一件事,那么成功就在不远的地方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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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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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职能划分

公司值班人员负责对夜间安全生产进行总控,并根据职能、管理范畴分为煤焦区、化工区两个区域。

二、值班时间、地点

(一)值班时间

公司机关值班时间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员每晚19:00前到办公楼门厅进行视频考勤。

煤焦区、化工区值班时间统一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进入值班室签到。

(二)值班地点

1.公司值班地点在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6926668;

2.煤焦区值班地点在生产调度楼二楼煤焦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36。

3.化工区值班地点在甲醇楼二楼化工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23。

三、值班人员及顺次

公司、煤焦、化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排班顺次见附表。

四、值班职责

(一)公司值班组职责

1.负责公司夜间生产经营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值班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各门岗保卫、地磅室及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岗位夜间执勤情况。

(二)煤焦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物料质检部、车辆车间等煤焦区域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

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煤焦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煤焦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三)化工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空分车间、甲醇车间、合成氨车间、危化品库等化工区域和仓储部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化工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化工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五、值班管理细则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认真将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抽查时应由当班岗位人员签字确认。查出违规违纪的,由值班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在第二日将值班记录报公司总经理。

2.遇有值班人员出差或休班时,值班人员应提前向值班组长请假,并于当日16:00前报知行政办公室或煤焦、化工调度室,同时自行联系同级人员替换班,之后主动替回。

3.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查岗外不得离开值班区域,严禁脱岗,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组长同意。

4.生产值班由值班组长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保证每天夜间值班检查岗位不低于两次,时间自定;公司值班对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值班情况及保卫部、地磅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查不低于一次。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6. 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员);3人以上的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每天留守公司人员不低于2人(含值班人员)。

留守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调度室签字,并不得饮酒;在厂区居住的,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居住公司周围的管理人员,接通知后必须保证在半小时内赶回公司。

7.生产区域值班人员实行班中就餐

8.参加公司早上调度会的值班人员可在7:00离岗用早餐。

六、违规处理

1.值班人员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岗的,罚款200元/人。

2.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到重点岗位查岗签到,每发现一处,罚款值班人员20元/处。迟到、早退人员,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加倍处罚。

3.生产留守管理人员不签留守的,罚款20元/人次。

4.值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罚款值班人员20元/人.次。

5.值班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人,连带值班组长50元/人.次。

6.替、换班不告知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7.值班后不打扫值班室卫生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按相关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和上报;处理不当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自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起执行,原值班管理规定、调度令(20xx年5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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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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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值班管理,明确值班职责,提高值班效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职能划分

公司值班人员负责对夜间安全生产进行总控,并根据职能、管理范畴分为煤焦区、化工区两个区域。

二、值班时间、地点

(一)值班时间

公司机关值班时间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员每晚19:00前到办公楼门厅进行视频考勤。

煤焦区、化工区值班时间统一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进入值班室签到。

(二)值班地点

1.公司值班地点在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6926668;

2.煤焦区值班地点在生产调度楼二楼煤焦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36。

3.化工区值班地点在甲醇楼二楼化工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23。

三、值班人员及顺次

公司、煤焦、化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排班顺次见附表。

四、值班职责

(一)公司值班组职责

1.负责公司夜间生产经营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值班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各门岗保卫、地磅室及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岗位夜间执勤情况。

(二)煤焦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物料质检部、车辆车间等煤焦区域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 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煤焦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煤焦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三)化工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空分车间、甲醇车间、合成氨车间、危化品库等化工区域和仓储部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化工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化工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五、值班管理细则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认真将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抽查时应由当班岗位人员签字确认。查出违规违纪的,由值班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在第二日将值班记录报公司总经理。

2.遇有值班人员出差或休班时,值班人员应提前向值班组长请假,并于当日16:00前报知行政办公室或煤焦、化工调度室,同时自行联系同级人员替换班,之后主动替回。

3.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查岗外不得离开值班区域,严禁脱岗,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组长同意。

4.生产值班由值班组长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保证每天夜间值班检查岗位不低于两次,时间自定;公司值班对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值班情况及保卫部、地磅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查不低于一次。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6. 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员);3人以上的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每天留守公司人员不低于2人(含值班人员)。

留守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调度室签字,并不得饮酒;在厂区居住的,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居住公司周围的管理人员,接通知后必须保证在半小时内赶回公司。

7.生产区域值班人员实行班中就餐

8.参加公司早上调度会的值班人员可在7:00离岗用早餐。

六、违规处理

1.值班人员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岗的,罚款200元/人。

2.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到重点岗位查岗签到,每发现一处,罚款值班人员20元/处。迟到、早退人员,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加倍处罚。

3.生产留守管理人员不签留守的,罚款20元/人次。

4.值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罚款值班人员20元/人.次。

5.值班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人,连带值班组长50元/人.次。

6.替、换班不告知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7.值班后不打扫值班室卫生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按相关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和上报;处理不当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执行,原值班管理规定、调度令(20xx年5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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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关于夏令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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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夏季已经到来,根据季节变化,为了使我司员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从x年5月1日~9月30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时间表如下: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请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上述夏季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行政事业部

x年五月一日

相关知识

夏令时是一种为节约能源而人为规定地方时间的制度,在这一制度实行期间所采用的统一时间称为“夏令时间”。一般在天亮早的夏季人为将时间提前一小时,可以使人早起早睡,减少照明量,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从而节约照明用电。

基本原理是,鉴于地球在围绕太阳旋转时,地轴稍有偏斜,从而导致地球上除了赤道附近以外的地区,冬季日照较短,夏季日照较长。

实施夏令时,就是在日照较长的月份,将自然时间向前拨一个小时。从而使人们早晨可以提前一个小时起床,晚上入寝休息也提前一个小时。由此来节约夜间的照明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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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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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令人后悔的是什么呢?对,就是时间珍惜时间是我的原则。如果说,空间不那么公正,那么,时间却是相当公正的。上天赐给我们每个人的最丰盛的礼物就是时间。因为无论多么富裕的人都无法用金钱买到更多的时间。然而,就有一句话就体现了用金钱是买不到时间的,那就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而再怎么贫穷的人一天也有24小时的时间供他使用。

时间是我们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我们能够挽留朋友,却不能够挽留时间,正所谓“时间一去不复返。”时间就像那滚滚东流的江水一样一去不回头,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时间。而珍惜时间的最好办法就是,在决定如何使用时间之前,先清楚自己的人生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知道自己曾经做过了什么,这一刻正在做什么,下一刻将要做什么;喔们也将会知道如何来对待别人的时间。时间是由分秒积成的,善于利用时间的人,才会做出更大的成绩来,而不会利用时间的人,会抱怨时间不够。有人说过,时间可以获得金钱,金钱却买不到时间;也有人说过,时间不能增添一个人的寿命,然而珍惜光阴可使生命变得更有价值。

鲁迅很珍惜时间,把时间当作生命。他说:“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是我想,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鲁迅在逝世前不久,还在病床上写文章,写日记。他有一句名言:“要赶快做!”赶快做,就是不让时间白白流去。

从现在开始,你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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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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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休息室是提供给员工工作之余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员工应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报刊等物品带出休息室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4、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5、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制造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空调等设备。

7、举止文明,禁止出现躺在桌上等不雅行为。

8、衣冠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入休息室。

9、非人为原因造成桌椅损坏时,员工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工程部维修。

10、本规定至颁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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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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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我想起这千古名句,就暗自提醒自己,一定要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珍惜时间。因为时间不会倒流,浪费时间如同浪费生命。

在课堂上,如果我们不珍惜时间,不遵守纪律,东张西望、开小差,老师讲的内容你就不可能理解掌握;写作业的时候,如果不珍惜时间,拖拖拉拉,一心二用,写着作业再想着别的事情,作业就不可能很好地完成。有的小朋友就有这种情况,家长叫他做什么事情,总是说“明天吧,明天吧”,可到头来还是什么也没做好。今天的事情拖到明天、后天去干,难道明天、后天就没事干了吗?就像一首《明日歌》中写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不仅我们小朋友要珍惜时间,我们的爸爸妈妈也应该这样。如果你妈妈是一名医生,挽救病人时更要分秒必争。如果她在救治过程中,浪费时间,就会贻误病情。就会受到病人家属的谴责,领导的批评。因此对医生来说,时间如同生命。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对我们小朋友来说,时间就是知识,我们一定要珍惜这美好的时光,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汲取丰富的知识,为将来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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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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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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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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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臶。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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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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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惜时间”。

有人可能会问:“什么是时间?”

时间就是生命。医生在抢救病人使,总是争分夺秒,从死神那里夺回生命。

时间就是胜利。在硝烟滚滚的战场上,指挥员必须及时地把握战机,哪怕延误一分钟,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在熊熊烈火之中,消防战士早冲上一分钟,就可以阻止火势的蔓延。

时间就是知识。科学家牛顿从小抓紧时间思考问题,学习知识;我国著名的画家齐白石,从“不教一日闲过”,他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作画,从不间断。

说了这么多,那到底什么是时间呢?

时间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对于活着的人来说,时间是生命;对于从事经济工作的人来说,时间是金钱;对于做学问的人来说,时间是资本;对于无聊的人来说,时间是债务;对于学生、尤其是中学生来说,时间是财富,是资本,是命运,是千金难买的无价之宝。

时间可以是最长的,也可以是最短的。 最长的莫过于时间,因为它永远无穷无尽;最短的也莫过于时间,因为它使许多人的计划都来不及完成;对于在等待的人,时间最慢;对于在作乐的人,时间最快;它可以无穷无尽地扩展,也可以无限地分割;当时谁都不加重视,过后谁都表示惋惜;没有时间,什么事情都做不成;时间可以将一切不值得后世纪念的人和事从人们的心中抠去,时间能让所有不平凡的人和事永垂青史。

历数古今中外一切有大建树者,无一不惜时如金。法国作家巴尔扎克把时间比作资本。德国诗人歌德把时间看成是自己的财产。鲁迅先生对时间的认识更深刻。他说:"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无异于谋财害命。"法拉第中年以后,为了节省时间,把整个身心都用在科学创造上,严格控制自己,拒绝参加一切与科学无关的活动,甚至辞去皇家学院主席的职务。居里夫人为了不使来访者拖延拜访的时间,会客室里从来不放坐椅。76岁的爱因斯坦病倒了,有位老朋友问他想要什么东西,他说,我只希望还有若干小时的时间,让我把一些稿子整理好。

在现实的生活中,有时写作文时,刚提起笔,又不知从何说起,从哪写起,这时,时间就从笔下流过。日子就在紧张与平常中,悄悄走过。你做了什么?

时间永远在飞,也永不回头。它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但日影偏西了,月亮飘荡了,斗转星移了,秋去冬来了,每时每刻在提醒你,时间在飞。它不会回来的,你注意到了吗?

时间就像大海一样,永远在流。我们就是海边玩耍的孩子。有的人捧回五彩缤纷的贝壳,在玩耍的同时捡起几个来,就得到了一份收获。有的人却空手而归,在时间大海中只顾玩耍,时间走了,日子过了,你得到了什么?

同样地在海边玩耍,有人能够捧回五彩缤纷的贝壳,有人却只能空手而归。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有的人能珍惜时间,在玩耍的同时捡起几个五彩缤纷的贝壳;有的人却不能。

我希望在若干年后,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同学都能手捧着一堆五彩缤纷的贝壳回到这里,并告诉我说:“我每一天都很珍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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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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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xx年“五一”放假、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五一”放假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天)放假,共3天。

二、关于作息时间调整

“五一”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20xx年5月4日起执行)。

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1:40;

下午上班时间为::30——17:50;

根据作息时间调整,学校班车运行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由总务处另行通知。

三、关于假期值班及安全稳定工作

要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防火、防盗、防溺水和防交通意外事故等安全教育。要严格学生的请、销假手续,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师生,各学院应掌握其去向。放假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等,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铜陵学院办公室

20xx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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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半年时间已过,你的上半年工作总结写好了吗?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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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社区成员单位、社区居民鼎立支持下,*社区居委会一班人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团结、务实、高效、廉洁”,在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中取得了必须成绩。

一、建立工作

建立全国礼貌城市活动是从去年年中开始的。为此,社区居委会及时进行了部署,成立了建立领导小组,召开了建立动员会和社区成员单位,个性是合智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协商,进行了分工。从宣传、组织、措施、落实等各方面进行了超多工作。我们结合环保模范城市的建立,省生态人居活动小区的建立,全国绿色社区的建立等,综合性地、全方位地打造*社区。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们为营造建立气氛,在各住宅小区、公园等悬挂横幅标语三十余条(分批分次);出版宣传栏、墙报10期;举办书画摄影展览一次;评选社区儿童靓照展一次;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城市精神”、“公民道德规范”等口号、资料三十多条;举行大型联欢活动:如春节游园、“五·一”大联欢、“七·一”大联欢、腰鼓比赛等七次,参加者近达万人次。

为使社区商家、单位、居民都知晓建立礼貌城市的好处、资料,我们张贴了许多招贴画,深入各小区、楼栋、单元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结合集会活动进行建立知识问答两次;进入社区居民家庭走访五十多家;走访社区成员单位多次、数十家。

为迎检,我们对社区档案、资料进行了两次大规模整理;对重要的基础资料都输入电脑保存,个性是对居委会成立以来摄录下来的数千张图片进行归纳整理,制作了电子相册,极大地方便了工作。

合智物业公司在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等各方面也做出了巨大努力,为建立工作立下汗马功劳,成绩有目共睹。

今年以来,*社区新获得了“成都十大年度社区”、“成都楼市最满意住区”、“四川省生态人居活动小区”、“全国绿色社区”等光荣称号,迎接了街道、区、市、省和国家各级各部门的检查、指导数十次。此刻,又作为成都市的窗口,列为建立国家礼貌城市必检单位。时光紧、任务重、压力大,但我们有决心有信心继续努力,不断整改,必须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迎检任务,为成都市建立工作做出贡献。

二、居务工作

围绕“社区建设、服务居民”这个宗旨,社区居委会在上半年继续狠抓精神礼貌建设、计划生育和统战侨台三大重点工作。

在精神礼貌建设工作中,重点又放在抓社区问题活动方面。上半年我们社区除用心参与区、市、街道组织的各种文体宣传活动外,立足自身、重在参与,动员社区居民开展日常文体活动。在社区文体协会组织下,各支文体队伍都常年进行正常活动。星期一至星期五,从清晨到晚上,每一天都能看见居民文体活动的场面,个性是太极拳队、歌咏队、舞蹈队、腰鼓队以及新组建的器乐小合唱队,活动都开展的有声有色,卓有成效。在红牌楼街道辖区运动会中,丽都社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乒乓球团体第一名;男女乒乓球单打第一名;游泳十个项目,丽都社区获得了七个第一名,共十五个奖项。透过这些活动,居民们互相认识、互相交流、增进团结、增加了解,创造出了和谐的社区气氛。在此,社区居委会向各位社区文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用心分子、中坚力量表示敬佩和感谢!

精神礼貌建设还包括居民的整体素质、日常行为、邻里友善等方方面面的资料。社区居委会一班人依靠居民组长、协会成员、用心分子共同做好社区和谐工作。老人病了,我们组织群众上门看望;小孩放假了,我们联系居民志愿者组织他们活动;邻里之间发生纠纷,我们上门劝解;居民们有意见、推荐,我们耐心倾听,及时反映、解决……。上半年,我们接待、走访居民百多人次;进行家庭上门访问100余家;排解邻里纠纷二十多次;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反映问题十多次,对居民不礼貌、不和谐的行为举止,随时进行劝导、教育。

我们还结合建立工作,对居民养狗饶民、车辆乱停放等老大难问题坚持不懈地进行工作。个性是对C区后门、幸福时光周边的出摊占道、聚众打麻将、小商贩、收荒匠、无序聚集等严重影响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的现象进行了整顿,其中包括联系派出所、综治办、执法中队进行的综合整治四次,改善了该区域状况。

今年的建立任务很重,下半年的工作量肯定更大。开展第二批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已经揭开序幕。我们深深感觉到肩头的担子沉重,群众的期望,上级的要求都鞭策着我们前进。我们期望在座的代表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居委会的工作,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各项活动,共同打造社会主义新型礼貌社区,实现建立礼貌社区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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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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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俄国地理学家奥勃鲁契夫把每个工作日分成“三天”。第一天是从早晨到下午两点,他认为是最宝贵的时间,用来安排重要的工作。第二天是一下午两点至晚上六点,在这段时间里他认为做较轻松的工作为宜。如写书评或各种笔记等。第三天是从晚上六点到夜里十二点,用来参加会议、看书。所以,抓紧时间吧,一生实际上只有三天。

在我们还是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教导我们要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时间的重要性。我们上课大闹,开玩笑,丝毫没有在意时间的流逝,我们把老师的话当做废话,左耳进,右耳出,我们从来没有遵守过父母的建议,我们一直在虚度光阴。

美国夏威夷岛上学生们上课时,总是先背诵一段祈祷词:今天已经和你在一起,但很快会过去,明天就要到来,也会消逝。可见时间真的很重要。

直到一次考试的失败,我才意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因为我平时浪费时间,虚度光阴所以,我的成绩一直止步不前。平时,上课完,下课后,我的时间总是用闲聊来打发,要么就坐在原地,看着黑板静静的发呆。就连考试的时候,试卷我很快就做完了,利用剩下来的时间,我并没有把试卷检查一遍,而是趴在桌子上,看着其他的学生,默默的写着,我的心里却在偷偷地笑。后来,我的成绩怎么也上不去,都是因为我的时间观念不强,不珍惜时间吧!

后来,我开始意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我开始努力学习,我懂得了珍惜时间,我把时间一分一秒的利用在了学习上。在吃饭排队的时候,在下课休息的时候,在平时的睡觉前,我都拿着一本小本子,上面有着我平时摘抄的知识要点,我默默地背了起来。我在一丁点一丁点地把时间一分一秒的拼凑起来,坚决不浪费一分一秒,我的学习效率在一步一步的提高了。通过珍惜时间,虽然我的成绩并没有实际的提高,当我感觉,我一直在不断的进步着。

珍惜时间就是在珍惜生命,珍惜时间就意味着延长我们的生命,我们可以用节约下来的时间去充实自我,用更多的时间去做更多的,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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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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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的国旗下讲话题目是《珍惜时间》。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诗人的高歌,伟大的教诲,哲人的感叹······时间,曾有多少文人墨客赞美它,歌颂它,追逐它?

为了言极它的珍贵,有人把时间比作金钱。但是,金钱又岂能突出时间的价值!或许有人反驳:人一生劳碌,所有者无非金钱,以时间换取生存,有何不可?

然而,人生于世,又岂能只为生存而生存?还要活的鲜鲜明明,实实在在,有血有肉!金钱失去,可以用时间换取。时间逝去,挥金千万而可能其一瞬乎?

也有人把时间比作智慧,来说明时间是金钱买不来的。它还需要经过努力、拼搏、思索、创造······但,即便费了这番心思,又有谁能从魔掌中夺回时间呢?它太是飘渺!无影无形,而又漫天飘摇,世间万物只能看着它流逝,流逝,而又无可奈何。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只有善于使用时间,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

在时间的注视下,有人在努力,有人在消磨,有人迎向进取,有人自甘堕落。有人将年华虚度,有人勤恳奋发,有人满腔热血,毕生充实,有人华发早生,无为而终。

时间有一颗明事理、辨黑白的心,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时间喜欢有志气,敢和它竞争的人,痛恨任人摆布,随波逐流,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不思进取的懦夫!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愿青春之江河滚滚奔向大海,愿百花年年开不败!经历了沧海桑田的旷世巨变,我们要扬起未来的风帆,勇敢的迎向挑战,面对考验无畏风暴,劈风逐浪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阳光大道,达到海岸边的理想天堂!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尽管我们欠缺很多,尽管我们并不完美,但我们风华正茂,朝气蓬勃!我们竭尽全力,信心满怀!

列宁说过: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让我们都长一双透视之眼,在无形中捕捉时间,同它斗争!牢牢把握每一时刻,共同努力,共创辉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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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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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公司给与的这次机会能够学习到李践老师的精彩演讲,虽然在此之前也看了不少励志的演讲,但都没有这次对我的震撼。

短短数小时的短片,却使我豁然开朗,之前很多心中的疑问就此解开,我现在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有时候工作的效率不高,为什么有时感觉到目标感不明确,这就是因为我没有有效的管理好自己的时间,金钱没有了可以挣,可是时间一旦失去,将不复再来,让我领悟了管理时间即是管理自己的生命。虽然有点夸张,但是我是这么认为的。时间在一分一秒中溜走,我们的生命也在一分一秒的减少,但是又多少人会警觉呢,年轻的时候感觉时间太富裕,以为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蓦然回首,感到时间就在不经意间离我们远去,想抓住时间,但是时间不会为任何一个人停留,通过这个短片,使我受益匪浅,高效人士的管理方法和激情的演讲让我得到启发和激励。

我认为心态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要保持一个积极的心态,有了积极的心态就等于向成功迈进一步。但如果没有好的心态,有再高的能力也是不会成功的。当我们保持一个好的心态时,我们会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更有助于我们完成工作。不论我们做什么工作,我们都要保持一份热忱,认真去做,不论什么工作,如果全身心的投入,我们都会从中学到很多。每个职位都有做的最好的,我们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听了这个演讲,以后我要更加积极主动工作。我会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份事业中,以主人翁精神高效率的完成上级派给我的任务。

要事第一,日清日新,杜绝拖延,马上行动。

是我听这次演讲最深刻的体会,但是只听不行动是没有用的,因此我决定从现在起,立即行动。世界上没有懒惰的人,只有缺少目标的人。有目标如果不去行动,那只是空想,不可能成功的,按照我们每天的目标一点点去完成,用行动来实现,按照李践老师所说的激发行动的六个步骤:我们要得到什么样的结果,达不到有什么样的痛苦,不行动有什么坏处,假如马上行动有什么好处,最后制定期限马上行动!

我通过演讲的标准对照了自己的实际差距,第一点就是距离工作地点要近,节省时间,我目前住在浐灞生态区,距离比较远,每天早上6点起床去坐车有时候 还差点迟到,下午下班后回到家就已经8点多了,这样无形之中把宝贵的时间都浪费在了车上,我当即决定在周日的时候在公司附近找一个住处,这样不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使我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学习,并且可以步行到公司减少了交通拥堵带来的不便。

第二 工作时候的记录不明确,我立即从网上下载了李践老师的《时间管理空白日志》,并购买了信笺按照日志的格式进行规划,我相信今后按照日志的指引来工作,会使我的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境界。这样做到日清日新,会使我更有目标更加充满激情的投入工作当中。

第三 李老师讲的将文件和资料进行分类,我的文件和资料虽然也进行了分类,但是还是没有李老师分得那么细致,因此我会抽出时间整理文件夹以及资料,将它们详细按照类别细分。这样更有利于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我暂时就有这三点的改变,今后我将不断地重复观看李老师的演讲,仔细体会其中的含义,不断休整我的人生,使我的生命更有意义。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要想成功就必须保持一个积极进取的心态,有明确的目标,有效的时间管理,持续不断的学习,为了目标积极行动。我也是一个渴望成功的人,从现在起我就要好好规划自己的未来,按照李践老师所说的制定属于自己的行动日志,用积极主动的心态把我的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多余的时间给自己充电,同时提高自己的自律能力,让每天都过得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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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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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要和大家说说关于珍惜时间的话题。

当灿烂的阳光绽放你的笑脸,当丝丝微风拂过你的脸颊,同学们你是否感觉到:枝头上那点点鹅黄的嫩芽,是春天的微笑?天空中那欢畅可爱的小鸟,是春天的心跳?是的,春天是美好的!可是,我们永远能留住这美好的春光吗?

高尔基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时间就是合理地利用时间。时间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它不会为谁停留。当你早晨洗脸刷牙的时候,时间从水盆里溜走了;当你吃饭的时候,时间从饭碗里溜走了;当你睡觉的时候,时间又从你的美梦中溜走了。你想挽留时间吗?那就得靠自己把握时间。

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不管你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都会公平的分配给你大好的时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小时三千六百秒,就看你如何合理安排,也许有的人会在这一天里创造出一项伟大的发明,而有的人可能在一天里碌碌无为、虚度时光。那为什么在相同的时间里,人们所得到的结果不同呢?比如说:一个班的同学,每天在一起学习、生活,同样的环境,同样的课程,同样的老师,为什么有的同学学习好而有的学习不好呢?那是因为有的人充分利用好课堂上的每一分钟,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甚至把别人玩的时间用在了读书上,所以他才有了更大的收获!

花儿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草儿枯了有再绿的时候,而时间呢它还会有再来的时候吗?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我们不要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去做,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

时间既是短暂的,又是永恒的,时间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不要害怕时间的无情,也不要感慨时间的短暂。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应该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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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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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首映于 20__ 年,有着《鲁宾逊漂流记》这部经典巨著相类似的情节,有着汤姆·汉克斯这样蝉联两届奥斯卡影帝的倾心演绎,有着罗伯特·泽米基斯这位伟大导演独具匠心的创作构思……这所有元素无疑将《荒岛余生》这部电影熔炼成一部不朽的经典之作。

在观看这部电影中,从始至终,我对它都产生了极大地热情。

但生活毕竟充满了许多未知数和确定的因素, 在一次出差的旅程中,查克搭的小飞机失事,在这次不幸的空难中他幸运的成为了唯一的生存者,但不幸的是他漂流到了一个与世隔绝、资源贫瘠的无人荒岛,和他一起的只有一快镶有未婚妻相片的怀表、一个排球、一个联邦快递和一个皮划艇。

奇迹总伴在随着绝望的时候出现,就在4年后一块飘来的钢板使得他又燃起了离开荒岛的欲望,他将树皮和树木做成了木筏,将钢板做成了船帆。这次他成功了,他成功的逃过了海浪,他的船帆没了,而好友Wilson也飘走了,他又绝望了,而就在这时,一艘货轮发现了他将他救了上来

这部电影中给我感触最大的就是电影的最后几分钟的场景, 查克站在一个十字路中间,迷茫地看着4个通往远方的公路,他不知道他的未来在何方。这是整部电影中最给人以感染力,同时也是最发人深省的一幕,对于一个刚刚经历了整个肉体乃至灵魂彻底洗礼的人来说,面对这个文明社会又充满了无限的迷茫与无奈。也许已经适应了4年的荒岛的他,远离这个复杂的社会才是他内心真实的归宿。

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 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我们内心唯独必须拥有的就是对生存的渴望。我们的一生是漫长而又短暂的。说它漫长,是因为这个道路上充满了艰辛,所以我们应该具有十足的耐力;说它短暂,是因为它在我们不知不觉中一晃而过,所以我们应该更加地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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