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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的时间是多少【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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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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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要和大家说说关于珍惜时间的话题。

当灿烂的阳光绽放你的笑脸,当丝丝微风拂过你的脸颊,同学们你是否感觉到:枝头上那点点鹅黄的嫩芽,是春天的微笑?天空中那欢畅可爱的小鸟,是春天的心跳?是的,春天是美好的!可是,我们永远能留住这美好的春光吗?

高尔基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时间就是合理地利用时间。时间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它不会为谁停留。当你早晨洗脸刷牙的时候,时间从水盆里溜走了;当你吃饭的时候,时间从饭碗里溜走了;当你睡觉的时候,时间又从你的美梦中溜走了。你想挽留时间吗?那就得靠自己把握时间。

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不管你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都会公平的分配给你大好的时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小时三千六百秒,就看你如何合理安排,也许有的人会在这一天里创造出一项伟大的发明,而有的人可能在一天里碌碌无为、虚度时光。那为什么在相同的时间里,人们所得到的结果不同呢?比如说:一个班的同学,每天在一起学习、生活,同样的环境,同样的课程,同样的老师,为什么有的同学学习好而有的学习不好呢?那是因为有的人充分利用好课堂上的每一分钟,专心听讲,认真思考,甚至把别人玩的时间用在了读书上,所以他才有了更大的收获!

花儿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草儿枯了有再绿的时候,而时间呢它还会有再来的时候吗?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我们不要把今天的事拖到明天去做,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

时间既是短暂的,又是永恒的,时间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不要害怕时间的无情,也不要感慨时间的短暂。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们应该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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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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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本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学校于20xx年暑假期间投入大量资金,在每个教室安装了立式大功率空调,供师生们夏季防暑降温使用。为合理使用空调,节约用电,特制定空调的管理与使用规定,本规定从20xx年秋期起执行。

一、使用条件

我校采用空调与风扇兼用的办法度过夏季,根据天气情况,最高气温超过30℃时,根据学校安排统一打开空调电源,由班级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5℃。

2、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班电教委员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空调的使用和管理。空调遥控器由电教委员负责,遥控器不得丢失、损坏、否则,将按原价赔偿。空调使用期结束时,遥控器要及时交到后勤处,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班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课间、午休时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第一节上课前、大课间、午休、课外活动期间各班必须将空调关闭,遇有不在教室上课的情况,也必须将空调关闭。晚自习结束后,各班应确保将空调关闭。

5、后勤处负责空调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及空调维修工作。各楼层管理员负责送电和断电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移动空调、调高或降低空调温度,要保证空调使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处报告。

6、空调使用时间及温度设置:按照国家有关办公及公共场所空调使用的有关规定,夏季气温超过30°C以上方由学校统一安排可使用空调,教室空调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5°C,以防止学生进出教室时温差过大,影响身体健康。具体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习:18:30—21:50(高三可延迟到22:20),若遇特殊情况另外申请。

三、违规情况处理

学校对各班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班级量化考核,白天大课间或上其他课离开教室时没有关机的,扣5分/次;中午放学时人走未关机,扣10分/次;晚自习结束后人走未关机的,扣20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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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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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好比河中水,只有流去无流回。”这句谚语时常在我耳边响起,这是一句令我i难以忘怀的谚语。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是个珍惜时间的孩子。

“叮铃铃,叮铃铃!”我的小闹钟不停的“叫”着,把我从梦中托出来。我心想:哎呀!六点钟了,得赶紧呀!于是,我匆匆忙忙地洗脸、刷牙。用了不到十分钟!每当我拿起筷子吃饭时,妈妈总是要下楼去,虽然,我没有去问妈妈,但我的心却早已有了答案:妈妈见我吃饭最头疼了!我拿起筷子,拼命地吃,菜是解决完了,可还有一大碗饭还没吃呢!我看了看只剩下油油的空盘子,再望了望碗里白花花的米饭,心里想:将就一下吧!我要和时间赛跑,我一定要超过时间!

这样的事还不止一次,还有很多。比如有一次:

晨读开始了!首先复习第一单元!每当到了这个时候,我都会马上坐下来,急忙翻开书,聚精会神地一遍一遍地读着书中的道理,去再次回味书中的奥秘。时间一分一秒从我们身边瞧瞧地溜过,我觉得自己越是时间久,就越是害怕。怕什么呢?我怕浪费了其中的`一分钟,哪怕是一秒钟,都会造成知识上的丧失。我现在得到了数不尽的快乐,就是因为我认前曾经珍惜过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充分地利用了时间。对爸爸妈妈来说,时间是金钱,但对我们来说,时间久是知识。我认认真真地读,一字不漏地读。旁边有任何动静,我都会把它当做一阵风,当这阵风吹过后,就不留任何东西,并且,消失得无影无踪。

画动漫人物是我的一个强项,每当我把画笔拿起时,就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放映电影一般,在我心中喷涌而出,有仙女、武士、公鸡。让我都不知道该先画什么才好。我想:要是把这些想的都画出来,并用最快的速度画完,画好,那不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吗?于是,我拿起笔,在速写本上画了许多密密麻麻的图案,当你拿来看时,第一眼就会觉得这是一幅乱七八糟、稀里糊涂的线条。可是,在我画的过程当中,我数了几遍,结论一致:共画了十四幅画!共用了十分钟!我心想:潘於欣啊潘於欣,你这一次把握住了时间,虽然画的不是很明显,但是,你要知道:只要掌握了时间,你就等于获得了一切!

虽然我知道人永远不能走在时间的前面,但是可以比第一次多跑快几步路,如果再努力点,就可以快更多步路。这几步路虽然很短很短,但对未来的益处却很多很多。

如果长大以后,我有什么要教孩子们的,我就会对他们说:“假若你们一直和时间比赛,你们就可以获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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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时间简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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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我拜读了著名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史蒂芬·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读后我受益匪浅,百感交集……

这本《时间简史》主要讲述了宇宙的历史和将来、时间和时空的本性、黑洞等令人敬畏的主题,霍金用敏锐的直觉和坚定的推理直接挑战了已被广泛认同的传统量子学、大爆炸理论、甚至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探寻时间和空间核心可望而不可及的秘密这一未竟之业中,它将引导世界各地喜欢仰望星空的人探寻宇宙的秘密。

霍金生于1942年,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轮椅上完成了《时间简史》这部著作,其不屈不挠的精神实在令人敬佩。他承受了我们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和折磨,但他却以他坚强不屈的毅力在轮椅上完成了《时间简史》。我真是无法用语言表述我对他这种精神与毅力的敬佩。

霍金的身残志不残让我到终老都不会忘记!他以他的毅力书写了他生命史上最光辉的一笔!他的精神我将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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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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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 把握今天》。

东晋诗人陶渊明曾有过这样的感叹:“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有同学迎着晨光,伴着朝阳,大声背诵、朗读;有同学却显得无所事事;有同学在课堂上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有同学却忙于聊天,摆弄桌底的玩物;有同学在作业、复习中,书写自己的刻苦;有同学却身在教室、心在其它地方玩耍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青春是有限的,但是智慧是无穷的;要珍惜短暂的青春,去创造无穷的智慧。”同学们,时间老人是公平,慷慨的,每人每天都24小时。可时间老人却又是不公和吝啬的:朗朗书声的晨读课,时间老人会无意停下脚步,与你一起合奏美妙的交响曲;聚精会神的课堂,时间老人会作暂时逗留,和你共享知识的芳香;全身心投入的晚自习,时间老人会放慢步伐和你一起品味学习的乐趣懒惰、散漫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下刺眼的分数,留一头白发,两手空空,留下遗憾,悔恨和痛苦

同学们,“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学习是一种艰苦的劳动,不下苦功是学不好的。一个真正渴望得到知识的人必须珍惜时间,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

历史上流传着很多古人苦学的故事,如凿壁借光、悬梁刺股等等。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宋朝诗人陆游一生酷爱读书,在他房中,柜里装书,桌上堆书,床上铺书,他睡觉枕的还是书。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晚上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爱迪生因为勤奋,一生有1000多项发明。当79岁生日时,他说按常人的工作,他已经135岁了。

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所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时光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当熟悉的铃声又在耳畔响起、琅琅读书声又响遍菁菁校园的时候,同学们,珍惜时间,辛勤的耕耘吧!努力学习一定会给你带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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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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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营造一个良好地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素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保障公司生产运作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转而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全体职员工及相关供应商、施工人员等。

3.0职责

3.1行政部负责规划吸烟区的设置、制定辅助设施及安全文明管制措施等;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员工吸烟的督导和约束;

3.3保安负责对供应商、施工人员进公司厂区有关控烟的传达和管制;

3.4各吸烟区由行政部负责清扫日常卫生。

4.0吸烟区分布

4.1 楼顶

4.2宿舍一楼

4.3餐厅旁

4.4 说明:目前暂定3个吸烟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0吸烟区管理规定

5.1公司内除指定吸烟区外,其它场所严禁吸烟;

5.2所有人员必须配合、服从安全文明管制,吸烟必须在吸烟区,烟头熄灭后集中丢放在烟灰桶内,保持安全卫生;

5.3所有吸烟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吸烟区内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乱弹烟灰等;

5.4严禁在吸烟区逗留闲聊,非吸烟人员严禁逗留吸烟区,单次吸烟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超出时间按离岗处理;

5.5任何人员不得破坏、拆除吸烟区的各项标志及设施;

5.6所有员工均有义务监督举报吸烟人员的违规行为。

6.0吸烟区开放时间

白班员工:

夜班员工: 外来人员时间:白天按照员工时间执行,夜间严禁外来人员出入,严禁吸烟。

7.0安全文明管制

7.1根据上述要求,如有发现职员工违反以上规定将给予警告处分;

7.2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3如有损坏吸烟区的设施者,需按价赔偿;

7.4外来供应商、施工单位人员违反本规定,给予直接经济处罚,罚金直接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7.5其它未明事项,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分或罚款。

8.0附则

8.1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改亦是。

8.2本规定自签订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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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时间管理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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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凡人来讲,宝贵的东西就只有两样:时间与金钱。可小时候我们就学过一句谚语:寸金难买寸光阴。你可能记录计算过你花了多少钱,可你记录过你花了多少时间吗?

假如:

每天你醒来的时候,银行都会给你的私人账户打入86400元人民币,要求就是你必须不多不少的全部花完,那么你将如何对待?

现在是20_年6月1日。以我年龄30岁为例(我一直不想承认这个年龄,因为我87年的,我总固执的认为自己是29岁,可能是我害怕。),我的生命已经用去10950天,将于2067年80岁,那我的生命还剩18250天。我的生命已经花掉超过了三分之一。所以时间管理就是对生命的管理。

时间管理的首要前提便是明确的目标和行动计划。

我自认为自己是个目标性比较强的人,这个特点的形成时期是在读大学时看的一部电视剧《士兵突击》,我很欣赏成才这个角色。他目的性强,永远都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达目的不罢休,和木讷的许三多那种不抛弃不放弃的口号是两个层面的。我从工作到现在这七年时间也是不管做什么事情目的性都很强,迷迷糊糊中好像也知道自己要什么,但是总是深一脚浅一脚一直走在黑暗中。

目标真的很重要。曾在我们毕业时就流行这一篇文章:《毕业后五年将决定你的命运》,那时也认真看了那篇文章,到现在也还存在空间里面。也确实很努力的去工作了,可苦逼的是那时候好像定的目标是要做项目经理,结果,苦逼了。工作几年后发现项目经理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生活,只怪志向太低,入错了行。

现在对我们常人来讲,制定一个目标真不需要太长远,只需要想好自己三年后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或者获得什么样的收获。那这就是个目标。如果你从没想过,那三年后你可能合适和现在一样的状态。目标制定好了,那么就有一个很关键的事就是:每天至少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是为三年后的自己所花的,每天至少为未来的自己做一件事。而这一个小时,这一件事将是你一天中价值最高的。

目标的制定一定要结合社会环境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老师打了个很形象的比喻叫,挑一挑摘桃子的比喻。就是目标只需超出目前能力的一点点就可以了,就像有个在头顶的桃子,你只需要努力的挑一挑就能摘到,而不是在树巅遥不可及或是在你伸手就能得的位置。

在管理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设定原则——SMART原则,由分别表示确定目标的五个基本原则的英文字母首字母组成。具体这些英文解释我也不写了,英语水平太差,或许我下一个目标就是好好学学英语了。简要的说下,就是我们制定的目标要具体、可量化、可达成、有时限。

制定好目标后我们就要对目标进行分解。我觉得这个分解好难。制定目标是选择方向,方向选择的时候难,这个分解和执行的过程更难。

这堂课把目标从大到小分层终极目标——长期目标(20_年)——中期目标(5年)——短期目标(1~3年)——年度目标——季度目标——月度目标——周目标——日目标。看到这的时候我头都麻了,如果一个游戏要这样玩的话,我可能可以好好的按照这个过程玩玩,人生如戏。

看到这个目标分解后我们是否在想我每天那么多事,这个目标执行起来太难了。那么你每天有多少事,事情是否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第一类:重要紧急的事

第二类:重要不紧急的事

第三类:紧急不重要的事

第四类:不重要不紧急的事

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做事要分清重要与缓急。

你的一天有多少重要紧急的事?有多少事是从前几天的重要变成今天的重要、紧急?又有多少事是从很早前的不重要、不紧急变成今天的重要、紧急?

而我们一天80%的事情都是从重要的事情拖延成重要紧急的事。这就是著名的二八原则,好像这个在股市、在管理、在等等很多行业都出现的一个原则。

那我们一天到底要把时间花在什么事情上呢?我的建议是花在重要的事情上。老师的答案是:优先处理紧急的事,重要的事多花时间。

当一天面对很多重要的事时,就需要我们提高工作效率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当日事,当日毕。

2、 必须要有时限,有明确的完成时间

3、 养成快速的节奏感

4、 不要永远把事情只做一半。必须做到一鼓作气,否则很有可能会半途而废。

5、 力求把事情一次就做好,不要返工。

6、 第一胜过更好

一个快速的决定远远好于一个完美的决定。决定要快,而不是完美。要先把工作做起来,在做的过程中调整。最求完美永远只能是在追求的过程中,而总拿不出结果,只需要有个满意的原则。

完美主义者会给别人很大的压力,“高标准、严要求”当不耽误事情的时候就是优点,否则就是缺点。不能吹毛求疵。

听了老师讲的“猴子管理”原理后我理解到,以后面对下属,不能随便就接了下属的猴子,而是应该给他指明方向,让他自己找出解决方案。同样的我们带着猴子去找领导的时候,同时还要带着自己的解决方案去找领导。

要养成整洁的习惯

要养成有条理的习惯,做事尽量简化、编号、使用软件协助。

东西哪里那,哪里放

与他人的时间取得协作,做好提前预约,不能迟到。

善于领零碎时间,以时、分、秒、为单位,而不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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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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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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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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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光》

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同学们,春天是播种的季节,只有此时播下希望的种子,丰收的时候才会有满意的收获。那么,同学们,何不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撒下努力学习的种子呢?

常听身边的人抱怨时间不够用,许多要干的事都还没干,真的是时间苦短吗?高尔基曾说过:“时间是最公平合理的,它从不多给谁一分一秒。勤劳者能叫时间留下串串果实,懒惰者时间则留给他们一头白发,两手空空。”我们不能让时间停留,但可以在每时每刻做些有意义的事。“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人人都懂,可为什么还有人虚掷光阴、荒废生命呢?同学们,我们应该学会做时间的主人,紧紧抓住时间。抓住时间,就是要科学安排时间,巧妙地利用时间,上课,自习做作业都要高度集中注意力,排除干扰,提高单位时间利用率。抓住时间还要善于抓住今天。

在今天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住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不足,去实现明天的理想。在今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要问问自己,我真正做到珍惜时间了吗?早读时,是否因老师在别的班而不认真?上课时,是否因为知识枯燥而开小差?上自习时,你是否因为自己意志薄弱而小声讲话?在家中做作业时,你是否禁不住电视或电脑游戏的诱惑而虚度时光?周末,是否因为贪玩而无暇顾及书本?也许,大家认为这些都是小事情,但时间就在一句句闲话之间,一个个走神之际,轻轻而又飞快地从我们指尖溜走了。

岳飞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鲁迅说:“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在时间的注视下,有人在努力,有人在消磨;有人积极进取,有人自甘堕落;聪明的人,抓住今天,愚蠢的人,挥霍今天。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惜时如金,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珍惜这个美好的春光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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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冬季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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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冬季作息时间通知》(固政办发[20xx]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冬季作息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作息时间

从20xx年10月8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

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实施范围

(一)县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按本通知执行。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和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学校等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几点要求

(一)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冬季作息时间,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要加强与县直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

(三)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站、《今日西吉》等报刊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冬季作息时间,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各单位要严格制度,规范要求,准时到岗,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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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教导主任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三分钟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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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步曲。

但我说,人的一生只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感怀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乐观的人,喜欢描述明天的美好前景;悲观的人,总担心明天会发生什么不测。

但生命的只在于今天,生命是宝贵的,它是由一分一秒的时间堆积而成的,珍惜今天就是珍惜生命,荒废了今天就是荒废了生命。

昨天已是过眼云烟,再也无法挽留。

如果在昨天,你为取得了一点骄人的成绩而沾沾自喜,或是因为做错了一件事情而愁眉不展,那么你就永远陷进了昨天的泥潭里。

同时,你今天的时间也会从你的沾沾自喜或愁眉不展中悄悄流逝。

每个人都会乘坐“今天”这班车驶向明天,一天一个驿站,一天一处风景,趁着明天还未到来,我们就应抓住今天,这样等待着你的才会是果实累累的明天。

我们不应该在昨天寻觅什么,也不应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天。

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空隙,去实现明天的崇高理想。

期中考试已经结束,已经成为历史,成为了不能改变的事情,你可能受挫了,也可能失败了,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认输。

远航的水手告诉我们“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至少我们还有梦。”我们的青春是炽烈的,我们的目标是明确的

聪明的人,检查昨天,抓紧今天,规划明天;愚蠢的人,悲叹昨天,挥霍今天,梦幻明天。

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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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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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年前,一位哲人立于河边,面对奔流不息的河水,想起逝去的时间与事物,发出了一个千古流传的感叹:逝者如斯夫。

时间是最平凡的,也是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它,地位留不住它。“时间是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材料。”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同样,属于一个热闹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它一分一秒,稍纵即逝。

然而,时间是宝贵的。虽然它限制了人们的生命,但人们在有限的生命里可充分地利用它。鲁迅先生说过,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劳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我觉的这句话形象地写出了成功的人,珍惜每分每秒,成就辉煌,而失败的人正因为抱着“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的思想得过且过,消磨时间,在他们眼里时间是漫长和无谓的,而当他们回过头之后,才发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才发现时间的可贵,可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

古往今来,有不少人惋惜:时间易逝,于是长叹曰:“光阴似箭催人老,日月如梭趱少年”。的确,时间的流速真另人难以估计,无法形容。树枯了,有再青的机会;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刻;然而,人的生命要是结束了,用完了自己有限的时间,就再也没有复活,挽救的机会了。正如“花有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间就这样一步一步,永不返回。而这又正告诫我们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要珍惜时间,爱护生命,利用每分每秒,不要虚耗它。犹如朱自清所说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里过去。我觉得时间去的匆匆了,伸出手摭挽时,它又从摭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它伶伶俐俐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去了。当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这句话写出了时间无时无刻不在流逝,我们应该好好把握逝去的瞬间。“未来”“现在”“过去”是时间的步伐:“未来”,忧郁地接近;“现在”,快如飞箭地消失;“过去”,永远地停止。在伟大的宇宙空间,人生仅是流星般的闪光;在无限的长河里,人生仅仅是微小的波浪。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珍惜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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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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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各部门、子公司:

由于冬季昼短夜长、天气变冷季节因素,公司出于对员工安全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上下班时间及早晨点名做出如下调整

一、上下班时间

(一)集团公司机关、运输分公司、重卡销售、福星、房地产、物业、影视、广告公司:

1.早晨上班时间:8:20-12:00。

2.中午用餐时间:12:00-13:00。

3.下午上班时间:13:00-17:30。

(二)润滑油、永盛、海天公司:

1.早晨上班时间:8:30-12:00。

2.中午用餐时间:12:00-13:00。

3.下午上班时间:13:00-17:30。

(三)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二、早晨点到时间调整

取消早晨集体点到、早操、星期一升旗活动。生产和经营单位班前班后,会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生效起止日期

通知从x年12月2日开始实施。如有其它变动,由集团办公室另行通知。

四、要求

集团人力资源部及时调整打卡机打卡时间;行政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要做好监督执行情况。

x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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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国旗下珍惜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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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品格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不变的。优秀的品格,可以培养,可以树立,可以锻造,并且这种锻造大多不是体现在波澜壮阔的运动中,惊天动地的事业里,而是在平凡的学习和生活上,寻常的交往中。从日常学习、生活等一些司空见惯的小事中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格。所以平淡无齐的小事,习以为常的言行,都会成为培育人生命亮点的因子,决不可有半点忽视,忽视了它,就是忽视了习惯,忽视了品格,忽视了生命。

当我们吃完点心、零食,随便将果壳、垃圾扔地时,多了一分放纵,缺少的是文明和修养;当我们看见地上有果壳、纸屑却视而不见时,又多了一分冷漠,缺少的是关爱;当我们在考试时,想通过作弊使自己获得好的成绩,那就多了一分虚荣,缺少的是人应有的内在;当我们在自习课,宿舍休息时随意讲话,那就多了一分自私,缺少的是制度的遵守和社会道德意识。

态度往往是一个人成功的关键;国内、外的许多CEO之所以能成功,不仅在于过人的专业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他们坚持到底的做事态度。不论是霸气的郭台铭、还是柔软的张忠谋;他们的目标一经定下,不容任何打折,不达目标绝不终止。

在最近总经理级人物问卷调查中,有80%以上的人承认,并非特殊才能使他们达到目前的地位。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人在读书时是名列前茅的,之所以能达到目前的地位就是凭借严谨、坚持的态度。

在学校紧张学习气氛下、在老师和学校领导的陪伴下,我们要珍惜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活,因为这其中的点滴都将是人生的宝贵财富。要能理解和认可学校为我们所做的一切、认可老师和班主任的苦心和付出,只有这样每个班,每个年级,全校的师生才能统一认识、才能上下一心、才能步调一致。激情STU英语创始人祁国芳老师在这里说过:“要成功,先发疯,头脑简单向前冲!”我们的学生一定要崇拜我们的老师、班主任以及学校的领导,做到奉若神明的敬仰。这样才能更好的亲其师、信其道,在学习的路上走的更好,走的更远。

让我们从现在开始行动起来。凭借优秀的品格和坚持不懈的态度,同甘共苦、戮力同心,超越每刻、卓越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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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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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出差办事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必须”的原则,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

第二条 员工出差审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按以下权限审批:部门负责人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并委托一位副职代理主持本部门工作,同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部门人员出差,应事先经部门正职同意,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差旅费用管理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二)员工出差需要借支差旅费的,应当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事由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上按往返费加住宿费、预计要缴纳的费用和伙食补助等。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前次借支差旅费用,出差返回后未报销者,不得再借。

(三)员工出差回来后,应当在5天内办理完差旅费报销手续。职工报销差旅费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财务审批流程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报销标准的,应说明缘由,并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给予报销,否则自行承 担超过标准的费用。

第四条 选乘交通工具和交通费用补贴的规定

(一)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选择出行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级别人员出差省外经请示总经理批准可以乘坐飞机并报销经济舱机票。若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选择乘坐飞机的,最高按火车硬卧票全价标准报销。

(三)乘坐火车时间段包含夜间或日间连续乘车超过6小时以上时,可购买硬席卧铺票。

(四)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

(五)交通费用补贴标准:

1.到区外省会城市、一线城市出差,市内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除在途天数按日历出差天数计算,下同),其他地区每人每天40元。如确需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经总经理签字同意的,则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贴。

2.员工出差期间,公司派车随行的,不予报销交通费及发放交通补贴。

3.员工乘坐飞机出差的,公司未派车至机场接送的,可按单程每人80元的标准,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往返机场交通费。

第五条 住宿费报销标准

(一)住宿标准:住宿费应在以下标准范围内凭据报销,超标部

(二) 除总经理外,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时,在可以安排住标准双人间的情况下应安排住标准双人间,不得住单人间。

第六条 伙食补助费

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不分途中和住宿,按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与出差实际日历天数计算。

(一)伙食补助费区外出差按每人每天100元,区内出差地级市按每人每天80元发放。

(二)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出差可报销招待餐费,其他人员确因工作或业务需要进行招待的,应提前请示本单位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餐费。出差人员报销招待餐费的,发票日期当天的伙食补助费报销一餐的按每人每天50元发放,如当日餐费已报销两餐的,不再发放当日伙食补助费。

(三)出差人员若已报销会务费或履行合同中规定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第七条 参加会议、培训学习等的差旅费

(一)公司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交通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交通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单位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交通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交通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二)员工由公司委派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期间伙食补助标准:经公司批准的离职带薪短期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统一就餐的,一个月内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60%发给;一至三个月内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发放;在三个月以上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40%发给伙食补助费。

第八条 其他规定

(一) 员工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交通补贴和伙食补助费。

(二)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出差报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时只报销差旅费用,不得将其他无关的发票夹在其中报销。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财务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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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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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忽视而又最令人懊悔的就是时间。”

如果让你说说:时间是什么?农民说:“时间是粮食。”工人说:“时间是财富。”军人说:“时间是胜利。”老师说:“时间是进步。”医生说:“时间是生命。”

古人是怎样看待时间的呢?“此日足可惜,吾辈更应惜秒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逝者如斯夫。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花儿还有重开日,人生没有再少年。”

语文课本中有: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读着朱自清写的《匆匆》时,我们又感到时间正在匆匆溜走。

惜时、守时,也就是希望同学们珍惜时间,遵守时间。

1分钟能做什么?有的同学一分钟,可以写20个字,可以做10道口算题,可以跑200米,可以把被子叠好,可以快速默读一遍课文,可以做20个仰卧起坐,可以跳150个单摇等。你们看,一分钟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是一分钟可以干的事很多很多啊!我们千万不可以小看它哦……

每一天,每一个人,都浪费了很多一分钟;每一天,每一个人,也可以挤出很多个一分钟做点有用的事。

鲁迅先生也十分珍惜时间,他“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用在写作上”,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会有的。正是这样惜时的精神,使鲁迅成为我国一代伟大的文坛巨匠。

懂得珍惜时间的人,不仅仅要注意不浪费自己的时间,也要时时注意不能够浪费别人的时间。还要学会管理好自己的时间,充分利用每一分钟,每一秒钟。

同学们,你在上学、上课、做操、午休、大型活动等活动中都能遵守时间吗?你可曾想过,如果不守时,会给集体活动带来怎样的影响吗?如果不守时,会让你的同学、朋友怎样评价你吗?所以守时与守信同样重要,它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代表着礼貌和信誉,是人与人交流的一种桥梁,守时是一种美德。

同学们,时间对每个人来说既公平又宝贵,我们要学会做时间的主人,从小养成惜时守时的好习惯,一定会让你在生活学习中感到快乐,也必将受益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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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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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珍贵的,是极快的,也是一去不复返的。珍惜时间,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但真正珍惜他的人却少之又少,经历了这次考试我真正懂得了珍惜时间。

这次期中考试,是升入初二年级第一次的大考。特别是临近考试时的前几天,时间是那时最珍惜的东西。有了时间可以复习;有了复习,可以考个好成绩;有了一个好成绩,就可以带来荣誉与快乐。在那时,似乎人人都在抢时间。在学校里,都在争分夺秒的获取新知识;在家里也都争先恐后地做作业、做习题。考前的复习,让我懂得了珍惜时间。

坐在考场上,面对着可怕的试卷,它拥有恐怖的题量与难题,频频发出挑战。到了那时,时间是那时最珍贵的东西。有了足够的时间与难题拼搏,就像在面对一只可怕老虎时的一支枪;有了足够的时间与难题拼搏,难题也会像被猎人追赶的野兔一样慌忙逃窜。可以说有了时间,就能打败难题,就能考出一个好成绩。考试时的做题,让我懂得了珍惜时间。

现在发下了试卷,没有了考试的紧张,时间同样是这时最珍贵的东西,因为这时面对着新的学习生活、新的挑战,而且东山再起的期末考试也正盯着你,它励志血洗上次的耻辱。为了迎接它的挑战,不能松懈。这时,有了时间就能好好地预习、好好地写作业,同时好好地巩固知识。考后的新挑战,让我懂得了珍惜时间。

这次考试让我懂得了珍惜时间,时间是多么宝贵,珍惜时间刻不容缓!尤其是在学习中,更要珍惜它。

正如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会挤,就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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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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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这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好习惯,益终生》。

法国学者培根说过,“习惯是人生的主宰,人们就应努力追求好习惯。”是的,行为习惯就像我们身上的指南针,指引着我们的行动。好习惯养成得越多,个人的潜力就越强。养成好的习惯,就如同为梦想插上了翅膀,它将为人生的成功打下坚定的基石。小时候的鲁迅先生,就养成了不迟到的习惯,他要求自己抓紧时间,时刻叮嘱自己凡事都要早做。这位以“小跑走完一生”的作家,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业绩。可见,行为习惯对一个人各方面的素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同学们,今日的习惯,决定明天的你们。因此,在这天的学习生活中,同学们必须要养成一些好的习惯,比如:习惯于主动打扫卫生,构成热爱劳动的习惯;习惯于说声“谢谢”、“你好”、“对不起”,构成以礼待人的好习惯;习惯于每一天坚持锻炼,构成健美的体魄;同学交往中习惯于理解、宽容,便能化干戈为玉帛;习惯于去用心观察,才能构成好的观察潜力;习惯于提前预习,课后复习,才能构成高效的学习方法……

人们常说,“播下一个行动,便会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便会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便会收获一种命运。”我送给同学们几句话——“积一千,累一万,不如养成个好习惯”、“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礼貌谦让,让出安全,让出和谐”、“每一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同学们,期望你们从小将“好习惯,好人生”的种子埋下,用恒心去浇灌,去成就你们生命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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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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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公司给与的这次机会能够学习到李践老师的精彩演讲,虽然在此之前也看了不少励志的演讲,但都没有这次对我的震撼。

短短数小时的短片,却使我豁然开朗,之前很多心中的疑问就此解开,我现在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有时候工作的效率不高,为什么有时感觉到目标感不明确,这就是因为我没有有效的管理好自己的时间,金钱没有了可以挣,可是时间一旦失去,将不复再来,让我领悟了管理时间即是管理自己的生命。虽然有点夸张,但是我是这么认为的。时间在一分一秒中溜走,我们的生命也在一分一秒的减少,但是又多少人会警觉呢,年轻的时候感觉时间太富裕,以为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蓦然回首,感到时间就在不经意间离我们远去,想抓住时间,但是时间不会为任何一个人停留,通过这个短片,使我受益匪浅,高效人士的管理方法和激情的演讲让我得到启发和激励。

我认为心态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要保持一个积极的心态,有了积极的心态就等于向成功迈进一步。但如果没有好的心态,有再高的能力也是不会成功的。当我们保持一个好的心态时,我们会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更有助于我们完成工作。不论我们做什么工作,我们都要保持一份热忱,认真去做,不论什么工作,如果全身心的投入,我们都会从中学到很多。每个职位都有做的最好的,我们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听了这个演讲,以后我要更加积极主动工作。我会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份事业中,以主人翁精神高效率的完成上级派给我的任务。

要事第一,日清日新,杜绝拖延,马上行动。

是我听这次演讲最深刻的体会,但是只听不行动是没有用的,因此我决定从现在起,立即行动。世界上没有懒惰的人,只有缺少目标的人。有目标如果不去行动,那只是空想,不可能成功的,按照我们每天的目标一点点去完成,用行动来实现,按照李践老师所说的激发行动的六个步骤:我们要得到什么样的结果,达不到有什么样的痛苦,不行动有什么坏处,假如马上行动有什么好处,最后制定期限马上行动!

我通过演讲的标准对照了自己的实际差距,第一点就是距离工作地点要近,节省时间,我目前住在浐灞生态区,距离比较远,每天早上6点起床去坐车有时候 还差点迟到,下午下班后回到家就已经8点多了,这样无形之中把宝贵的时间都浪费在了车上,我当即决定在周日的时候在公司附近找一个住处,这样不仅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使我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学习,并且可以步行到公司减少了交通拥堵带来的不便。

第二 工作时候的记录不明确,我立即从网上下载了李践老师的《时间管理空白日志》,并购买了信笺按照日志的格式进行规划,我相信今后按照日志的指引来工作,会使我的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境界。这样做到日清日新,会使我更有目标更加充满激情的投入工作当中。

第三 李老师讲的将文件和资料进行分类,我的文件和资料虽然也进行了分类,但是还是没有李老师分得那么细致,因此我会抽出时间整理文件夹以及资料,将它们详细按照类别细分。这样更有利于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我暂时就有这三点的改变,今后我将不断地重复观看李老师的演讲,仔细体会其中的含义,不断休整我的人生,使我的生命更有意义。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要想成功就必须保持一个积极进取的心态,有明确的目标,有效的时间管理,持续不断的学习,为了目标积极行动。我也是一个渴望成功的人,从现在起我就要好好规划自己的未来,按照李践老师所说的制定属于自己的行动日志,用积极主动的心态把我的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多余的时间给自己充电,同时提高自己的自律能力,让每天都过得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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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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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和悔恨,不让自己的父母而为此伤心,那么就请为自己的父母送上一句简单的温馨祝福吧!

其实孝无处不在,孝就在我们身边。

孟武伯像孔子请教什么是孝。孔子说:“对父母要特别为他们的疾病担忧。”那么,这种孝在我们身边又有多少呢?

说道“孝”,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伟大而又熟悉的身影“我的妈妈”。前不久,姥姥因气管炎住院了,姥爷在家又感冒了。妈妈每天安顿好家里以后,就去医院和舅舅姨妈们轮流照顾姥姥,在家还要照顾姥爷。回到家,还有买菜给我们做饭。那天晚上,我看见妈妈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叹气。此刻的我,能为妈妈做些什么呢?这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孝心,但这是一个女儿对生病的父母的孝。姥姥出院以后,妈妈还是不放心姥姥的病情,每天都去看望姥姥。妈妈的孝心深深的感动了我,同时我也明白一个道理:孝顺父母是一种永不磨灭的幸福和感动!

何为孝?

孝,是在父母口渴时,递上一杯清香的绿茶;孝,是在父母疲惫时,帮他们放松放松;孝,是在父母饥饿时,做上一桌可口的饭菜……年少轻狂的我们,只要听父母的话,不把他们的教诲看作唠叨,不让他们受伤,就是给父母最好的孝。

孟子说过,“只要人人各自亲爱自己的双亲,尊敬自己的长辈,天下就太平了。”

孝,无处不在,孝就在我们身边。朋友们,世界需要更多的孝心,更多的关怀,行动起来吧!孝敬长辈,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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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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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教师和同学们,大家好!今日我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红旗飘飘引我成长”。

当我拿到这本书时,封面上的五星红旗和党旗让我有种油然而生的神圣感。今年是党成立__周年,在这__年里的拼搏里,有过收获,有过挫折,但随着近年来经济飞速发展,祖国在党的领导下已是日新月异,跻身世界强国之林。

翻到第一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只巨大的手拿着一个金黄的喇叭,这是“胜利的号角”,让我心潮澎湃,不由想起了当年那段红军抗战的艰苦岁月。在书中,我学习了很多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坚贞不屈的、铁血将军陈树湘、英雄母亲邓玉芬……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其中振奋人心的呐喊更是深深刻在我心底:“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为共产主义牺牲,为着苏维埃流血,那是我们十分情愿的啊!”!

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虽然我们做不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可是只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也同样能够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贡献的人,成为祖国共产主义事业发展事业中的一枚螺丝钉!同时,我们也要时刻抱有感恩的心。当我们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父母的疼爱时,当我们坐在餐桌上尝着美味可口的饭菜时,当我们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安心学习时,我们不能忘记是谁让我们过上了这样完美的生活,又是谁哺育了我们千千万万的花朵—那,就是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中国!

太阳冉冉升起,红旗高高飘扬,我们伟大的祖国必将迎来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多谢各位教师和同学的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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