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第一条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按照《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
申请登记表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 申请人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登记时,除户籍证明外,还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一)申请从事机动车船客货运输的,应出具车船牌照、驾驶执照、保险凭证
(二)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
(三)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工程设计、建筑修缮、制造和修理简易计量器具、药品销售、烟草销售等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资格证明
(四)申请从事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的,应提交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证明。
请帮手、带学徒的,还应当报送与帮手、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副本。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应出具保险凭证。
第四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第五条 《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的划分: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第六条 《条例》第八条所列登记的主要项目中:
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基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登记的字号名称刻制图章,并应报送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没有字号名称的,本项目不登记
经营者姓名,是指依法经核准登记的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申请人姓名。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登记
经营者住所,是指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详细住址
从业人数,是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资金数额,是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是指经核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个体工商户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与主业相反的其他业务
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代客装卸、修理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
经营场所,是指厂址、店铺、门市部的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及经批准的摊位地址或本辖区流动经营的范围。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在受理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查验有关证明,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后,应将有关文件报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使用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营业执照副本,可作为签订合同、注册商标等的合法证明;对从事客货运输、贩运及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作为营业赁证。
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异地经营,外出时必须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书面报告备案。异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接受后,收存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发给临时营业执照,并加强管理。
第十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应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对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进行验照。
在异地经营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验照。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因故停业,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暂时交回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在停业期间不缴纳管理费。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遗失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记挂失。不报告、不挂失的,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挂失后,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应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的,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并退回原登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
第十八条 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对个体工商户投机倒把和违反市场管理的行为,应按照市场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违反税务、卫生、交通、城建、公安等部门的规章,除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外,需要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有关管理机关应及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可以依照本细则以自己的名义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数额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本细则规定的范围内决定。
对个体工商户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时,必须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
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6个月后,方可申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
第二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和换领营业执照,应当缴纳登记费;办理变更登记,应当缴纳变更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一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向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费办法,按照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执行。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管理费,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收取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缴纳管理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补缴。拒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管理费的1至2倍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预收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 违反《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向个体工商户乱收费用的,应当由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退赔。
经批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经营场地,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使用单位承担拆迁费用。
第二十四条 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违章处理不服时,可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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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
转让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依据《_____》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注: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即在合同中明确授权性质是独占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对于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采取生产许可,使用许可或销售许可等形式。)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
(注:授权的技术实施范围、即授权的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注: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受让方支付年费,但应从许可证使用费中扣还受让方所支付的年费。)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
(3)(排它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
当本专利技术在实施中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指标时,转让方应退还全部(或部分)使用费,并补偿受让方由此而花费的额外开支。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8.专利权完整担保条款
转让方向受让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②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③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④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⑥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应由转让方到庭应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生专利权被告无效的情况,合同随之解除。在专利无效宣告确定之前,受让方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受让方不得请求转让方返还。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转让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的违约金。
(3)(独占实施许可使用或者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4)(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2)受让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转让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12.后续改进的分享办法
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专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权优先有偿受让和使用该技术成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13.专利产品的质量验收办法以:________。
14.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
15.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盖章)?签字: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篇2:创建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的综合治理,全力构建管理网络,有计划、有部署地推进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特制订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保安全、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必须坚持积极作为、预防在先的原则,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提高学校预防和抵御违法犯罪的能力,努力把我校建成校园环境一流、治安防范一流、周边秩序一流、学生素质一流的“平安学校”。
二、健全机构
组 长: 张胜忠
副组长:李全学 王 强
各部门负责:
教导处:宁双雁
政教处:孔刘林
总务处:李兴录
班 级:各班主任
坚持“明确责任,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落实到实处,从解决具体问题抓起,确保校园平安。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强化专项治理,强化安全考核。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做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广泛宣传,促进《校园安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等,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内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求师生平安,秩序井然。完善制度,提高认识。
四、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
学校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重心:
1、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毒品危害等教育;
2、要加强未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法制教育,切实
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要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危房、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倒屋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4、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
5、要加强对实验室、电脑室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严格剧毒品、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6、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学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
档案,开展“一帮一”帮困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保护机制,健全家访制度、家校联系制度和家长会制度,依法保护学生权益。注重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安全防范技能的培养,着眼师生安全意识的增强,安全素质的提高,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持之以恒,为师生搭建宣传、展示的平台,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规范安全行为,营造安全环境,培育安全文化,创建平安校园。
(三)、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重点是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完善制度,安全工作有章可循。结合学校实际和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完美和落实《校园安全制度》等相关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五)、排查隐患,安全工作防患未然。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学校存在的安全和卫生隐患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并一一进行登记造册,逐一
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我校实际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排查:1.危房、危墙、基建场地等基础设施。2.教学楼护栏、窗户、户外体育设施等。3.用电设施。4.交通方面。5.师生饮水、食品卫生。6.学生课外活动。7.环境卫生。8.教育不当造成的隐患等。9、后进生(特别是有不良行为的)。、校园周边环境。对以上隐患排查情况均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整顿,确保各项安全防患于未然。
(六)协调关系,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法庭及学校周边村、与村民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全体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商贩等。
(七)开展活动,创建工作不拘形式。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观看《安全与消防知识》教育影片。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4、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5、创建活动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
(八)、强化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到位。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明确学校领导、班主任、课任老师、家长及学生本人的责任。并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大督查力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篇3:平安家庭实施方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望和共同期盼,是社会平安稳定的基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建设平安社区的总体部署,制定此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社
会细胞、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促进家庭成员自觉遵纪守法为重点,通过创建、评选、表彰,激励更多家庭,投身“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领导,社区成立“平安家庭”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书记阿达莱提担任;成员由哈尼古丽、 吴志秀、阿依帕夏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宣传、协调、组织、考核、申报工作。
三、创建标准
1、遵纪守纪、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公民的权
利和履行公民的义务,无涉黄、赌、毒、邪等违法犯罪行为。
2、爱岗敬业、勤劳致富、积极进取、努力工作。
3、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宽容谦让、互相帮助、团结友善。
4、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体育
活动;讲究生活卫生,环保意识强,自觉净化、绿化、美化生活环境。
四、创建目标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为主体,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经过三年努力,达到100%的家庭参与创建活动,80%的家庭达到“平安家庭”标准,其中20xx年达到50%,20xx年达到65%,20xx年达到80%。
五、创建步骤
创建活动拟定三年,从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2月止。每年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主要以宣传学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内容为重点,签订创建责任书,提高广大家庭成员对创建活动的认知能力。
二是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通过对照“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和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开展“大家谈、大家议、大家评”等群众性活动,达到提高广大家庭成员道德素养和法制观念的目的。
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通过各种评议和调研活动,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树立榜样,达到人人讲和谐,家家创平安的目的。
六、总结表彰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每年进行一次的办法,届时由社区组织考核,并负责平安家庭的申报工作。
篇4: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为全市居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健全全市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以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基本内容,在城乡居民中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培养基本健康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其掌握自我保健的基本技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普遍提高。
(二)年度目标
20xx年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60%以上。20xx年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
20xx年项目在全市所有县(区)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健康教育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戒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站和村卫生室至少每2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健康教育是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妇幼保健、医疗机构要重视健康教育工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规定配齐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认真研究,协调各级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开设健康教育频道或栏目,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健康教育设备配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齐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宣传资料存放架、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2.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城乡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4.统一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了降低宣传材料制作成本,节约经费,保证宣传材料的科学性和质量,达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传播效果,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主要由省、市级统一设计印刷,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再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辖区居民提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负责组织社区和农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3.妇幼保健及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五、项目实施监督与考核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考核指标
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次数和参加人数。
5.城乡居民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
6.项目管理,包括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工作资料档案等。
篇5:2024年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篇6:2024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和创新学校德育工作,实现学校德育工作新提升,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遵循学校德育工作规律和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适应社套发展要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活动,把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基本素质教育贯彻始终,使学校的德育工作纵向衔接、横向贯通、螺旋上升,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教育帮助学生初步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懂得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和社会生活基本常识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德育工作形式与实施途径
(一)重点培养学生的十个习惯
1.小学生重点培养十个习惯
(1)卫生习惯 (2)礼貌习惯 (3)健身习惯 (4)唱歌习惯 (5)讲普通话的习惯 (6)守纪习惯 (7)写字习惯 (8)读记习惯 (9)作业习惯 (10)记日记的习惯
(二)系列教育
1.通过举办报告会、专题讨论、演讲会、主题班会,组织社会实践等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向往水平和意志行动水平,塑造健全人格。抓好遵守《日常规范》系列教育,每天对照《一日常规》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判断是非能力,努力做遵纪守法、有修养的文明学生。
2.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结合集体主义教育,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每年3月5目学雷锋,9月10日“教师节”等节目让学生在生活中接受自我教育,学会关心他人,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3.结合“五五’’普法,开展法制教育,根据“五五”普法要求和学校特点,对各年级学生进行校纪校规、交通安全、法治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努力使学生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4.结合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过程中表现出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了解心理特点及有关心理卫生知识,使其学会做事、做人的方法。提高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5.家庭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德育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各校要成立家长学校,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教育经验交流会等。各学校要勤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利用学生在家的时间,对孩子的行为习惯进行培养。建立“家长联系卡”,与家长随时保持联系,对孩子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矫正;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时召开家长会,进行经验交流;成立学校与家长研究小组,共同探讨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好方法、好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的校园环境。抓好校园净化、绿化和美化,建立和谐、健康的校园人际关系,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之间互谅互让,互爱互帮,共同进步;弘扬校园文化传统,培育校园文化内涵,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铸造具有鲜明时代感和学校个性特点的校园精神,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根据自身的办学理念、目标及特色,确立校训、校标、校歌,创立校刊或校报,建立校电陈列室,开辟校园文化长廊,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二)提高师德修养,发挥示范作用。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教育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爱岗教业、热爱学生,勤奋工作,乐于助人,讲公德,守法纪;提高教师的礼仪修养,教师要力求使自己做到语言文明、服饰得体、举止大方、礼貌待人、和蔼谦逊;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经常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和各类教研活动,定期开展优秀教案、优质课评比活动,培养教师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习惯。
(三)强化自主管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指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如班级管理实行班干部轮流担任制,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学科管理实行个体承包责任制,每人承包一项学习重点,组织全体同学共同学习;学习管理实行自主学习,让学生自主留作业、批改作文、出试卷、阅读。引导学生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同伴交流和分享,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养成互助合作的学习品质,形成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学习能力。
(四)加强联系,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建立家校联系制度,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饺联系卡、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同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实现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让学生把在学校训练和培养的好习惯带回家,传之能够得到督促与强化;建立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建设“书香家庭”活动,让学生养成读好书、好读书的习惯。
(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养成教育取得实效。健全和完善各项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校务日志》、《班级日志》、《学生操行情况记载》、《学生作业情况记载》、《学生读记情况记载》等各种表册,采取学校行政值周检查、教师值日检查、学生值日检查、学生互查、家长督查等办法,全面、细致、及时地了解师生的表现,并针对师生的不良习惯予以教育和指导;建立激励、表彰机制,通过日评比、周评比、月评比、学期评比、年度评比,树立榜样,带动全体师生加强良好习惯的养成训练;学校实行一月一碰头、一学期一总结、一年一次现场会的交流机制,及时总结交流养成教育工作的好的经验和作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养成教育不断系统化、规范化;建立定期检查、不定期督办工作机制,中心校每半年分层次对各学校组织两次全面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中心校每月深入学校研究、指导养成教育工作。
六、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抓好学校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明确各岗位职责。
学校全体教职工都是德育工作者,都要在不同的岗位上担负起育人的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德育工作。
2.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在校长领导下具体组织、指导德育工作方案的实施。其任务是:调查分析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确定和协调思想政治课、团组织等各方面的任务分工,组织和协调各教研组、各科教师的德育工作,争取家庭、社会各种教育力量的支持,形成学校、家庭互相配合的教育网络等。
3.班主任是班级实施学校德育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并负责对学生的品德评定。
4.品德与社会课教学要同日常的思想品德教育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教师要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品德状况、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改革教学方法,引导教学
5.各科教师、全体教职工都要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6.少先队、共青团组织要根据自己的特点,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德育工作,团结广大学生走健康成长的道路。
7.学校工会组织要在本职范围内做好教师的工怍,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严格常规管理,注重养成教育,深入开展各项活动,为构建和谐校园而不懈努力!
篇7:2024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0__年9月__日至__日是第__届全国推普周。为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普通话,进一步提高我园师幼、家长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潜力,增强全园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根据东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要求,以我园工作实际为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为主题,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用心引导全园教职员工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扎实提高师幼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意识与潜力,提高道德水平和文化品位,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__年9月__日——9月__日
三、活动目标
通过推普周活动,进一步浓厚幼儿园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养成“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幼儿园用语用字良好习惯,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作出贡献。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管理
为了推普工作落到实处,幼儿园各教研组长构成推普周工作领导小组,对宣传、推广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组 长:__
成 员:__、__、__、__、__、__、__、__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1、通过幼儿园电子屏、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海报、家园联系栏、微信、班级QQ群等宣传平台,带动家长共同参与推普活动。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进一步渲染推普气氛,扩大推普宣传的影响。
2、在推普周期间,通过幼儿园网站等形式展示宣传标语,利用电子屏播放“第21届推普周宣传视频”,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
(三)紧扣主题,创新活动
1、教师幼儿在一日生活各环节,说好普通话;
2、开展教师讲故事比赛、家长给幼儿讲故事、幼儿朗诵会活动;
3、组织“哥哥姐姐教我读古诗”活动;
4、各班组织推广普通话的主题教育活动;
5、组织教师开展板书展示活动;
6、向家长幼儿发出倡议书,调动身边的每一个人了解推普周的意义,践行推普周精神。
五、活动要求
(一)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推普周活动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认识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教师的一日活动组织、交流必须讲普通话,坚决杜绝使用方言等不规范用语,为幼儿做好榜样示范。
(二)开展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推普周活动要积极发挥幼儿的主体作用,以推普周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校内校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普通话走出校园、走进家庭、走向社会。
(三)注重活动推进的实效性
推普周活动要注重与日常推广普通话宣传和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注重集中宣传与持续推进相结合,注重创新性与实效性相结合,促进我园的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
篇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房屋登记办法差异比较
严格遵循上位法设定登记权限
《细则》制定过程中,恪守《物权法》等法律以及《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各项具体制度,严格设定登记机构各项权限、强化登记机构的责任
登记制度设计中,登记程序的启动权归属于登记机构还是当事人至关重要。不动产登记,究其本质,是在不动产权利因法律事实发生变动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就相关法律事实提出主张,登记机构确认法律事实的发生并就相应的不动产权利变动后果记载于登记簿。根据《物权法》对物权变动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登记程序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启动。《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也确认了依申请登记的基本原则。
但从不动产登记实践来看,不少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允许登记机构随意依职权启动登记程序的规定。这种做法严重损害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和交易安全,本质上是国家权力对市场的过分干预。
《细则》在遵循《物权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在第二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明确确定了依申请登记的原则;而将依职权办理登记严格限制在法定特定情形。同时,在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申请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全体申请人提出撤回登记申请的,登记机构应当将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退还申请人,从而允许当事人依照其意志终结登记程序。这就明确了当事人的意思在登记中的主导地位,充分体现了《物权法》等法律所贯彻的私法自治的精神。
此外,《细则》对登记类型的详细列举、对登记程序的缜密细化、对各类申请材料的严格限制、对登记机构审查职责的规定、对异议登记失效的规定等,无不是对登记职权的规范,无不体现了上位法的要求。
篇9:2024校园三八妇女节活动策划实施方案模板
首先来看在这一天ktv促销活动的宣言:
三八节,一个所有女性朋友珍爱自己的节日,让我们相聚在皇家,相约在三八的晚上。把酒言欢,一起交流、喝酒、游戏,皇家靓丽狂欢夜!期待你的参与!
三八妇女节促销活动方案的宣传方式:
第一种:各论坛宣传,发动所有人员,在上网时发布活动优惠的消息;
第二种:海报宣传
在促销活动方案宣传中这一种也是比较常用的方法,如果你现在还没有设计出满意的海报,那就抓紧时间来_网,让这里的专业海报设计师为你的设计一份活动宣传海报吧!
第三种:宣传单宣传方式
以上这三种宣传方式都是比较常用的宣传方式,只有宣传到位了才能够让整个促销活动的效果更好。
三八妇女节促销活动方案中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一:过道中的各种装饰
三八妇女节促销活动方案的简单内容介绍:
第一:9:38——10:00第一轮热场活动
适用于人少时的游戏,把台球放入纸箱内,所有到场女性朋友均可上来摸球,凡是摸到3或8者均可获得奖品,摸到3者,可获得代金卷100元!摸到8者可获红酒券一张,特订红玫瑰一朵。其余没有摸到的女性均可获得参与奖,小公仔一个。
第二:0:30——11:00第二轮活动,对对碰!
篇10:发改局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行动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发改局按照分步实施、科学管理,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单位和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工作岗位和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风险进行查找、分析评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4人,其中局级领导干部5人,中层干部11人,设八个职能科室。单位的主要职能是: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推进城市和镇(街道)综合配套改革和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的管理和全区招标投标等工作。根据区关于开展廉政预警防控行动工作的部署,结合所担负的工作,我局全体人员特别是班子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预警防控工作管理,倒排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共完成《单位廉政风险和防范承诺表》一份、《单位主要业务流程廉政风险防控表》5份,《个人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34份,制定和完善预防廉政风险的规章制度8项。。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行动,是区委、区政府为了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符合新都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我局党组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张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预警防控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行动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工作要求高、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在工作中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共同研究探索,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认真学习中共新都区委《关于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区领导《在区启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行动计划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行动的重大意义;二是立足实际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在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充分动员的基础上,利用组织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场合,采用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坚持把宣传教育与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问题相结合,在开展工作,部分同志在思想上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认为廉政风险只在领导干部身上存在,与一般工作人员无关;专门抽出时间查找廉政风险,影响职能工作的开展等模糊认识,针对这些情况,局党组一班人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亲自与有关人员谈心交流,澄清模糊,把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行动当做促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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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站长:储德顺
成员:陶芸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站长:丁勇
成员:加盟企业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常务主任:谢洪
成员:袁洋王子成孙桂勇杨日富
徐长祥周明福陈杰丁勇
孙子明陶芸徐雅珍干程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篇12: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24_细则_网
20xx年的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内容如何呢?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xx,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广西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20xx
第一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为领导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工作优劣,予以奖惩,以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
第三条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规定的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城区、郊区)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是乡(镇)人民政府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同级计划生育服务所挂牌办公。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保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二孩生育费、计划外生育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处罚款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二孩生育费和征收计划外生育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必须全部用于发展计划生育事业。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计划生育经费,严禁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
第六条 地区、市、县(城区、郊区)和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调动与配备,应征求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制定人口计划,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开“生育口子”,生育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无证生育。
第八条 初婚育龄夫妻要求生育的,必须持有法定结婚证,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审查,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发给生育证,方能生育。
第九条 确认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标准与第二胎优生原则和审批程序(暂行规定)》进行鉴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由地区(市)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其生育指标由地区(市)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由当地县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生育指标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条 确认因公残疾(指在抢救公共财产或他人生命财产、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以及其他因公务活动导致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市、县以上残疾鉴定小组鉴定,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 确认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和夫妻双方为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的依据,以《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为准。
第十二条 本人是父母唯一的亲生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而死亡,只剩下本人的,或夫妻终身未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均属独生子女。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独生子女:
(一)父母生育本人后又收养一个孩子的;
(二)父或母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孩子的;
(三)同胞兄弟姐妹中,有属于1982年11月25日以后超生的,但未满18周岁死亡而仅剩本人的;
(四)父或母再婚,在再婚家庭中本人继父或继母原来已生育并存活有孩子的。
第十三条 确认烈士独生子女,必须持有其父(母)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并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烈士。
第十四条 农业人口中的多女无子户招婿,只安排其中一个生育第二个孩子,由该户姐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乡(镇)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但其余各对夫妻如分别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第九、第十条有关各项规定者,也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五条 农业人口的同胞兄弟均已结婚,其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或只有一个结婚,其余均已超过45周岁且未结婚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但其中一个兄弟已收养一个孩子的,则不能安排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六条 婚后8年不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怀孕,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安排生育一个孩子;夫妻双方为农业人口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可安排生育一个孩子。但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除外。
第十七条 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定居10年以上,并持边境居民证的农业人口,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第十八条 农业人口的已婚妇女脱离农业生产到县、市或乡(镇)所在地从事个体工商、运输、建筑等行业,或在乡(镇)企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连续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执行非农业人口的生育政策。
第十九条 再婚夫妻一方原只有一个孩子(或未生育而收养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可再安排生育一个孩子。
第二十条 凡准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必须在第一个孩子年满4周岁以后才能有计划地安排。
第二十一条 已婚公民申请经营个体工商业的,必须持有原辖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申请经营个体工商业的超生者,已采取绝育措施,并具备其他条件的,方能准予经营。
篇13:小班社会活动教案实施方案参考
活动目标:
1.懂得借别人的东西要爱护,并能按时归还。
2.能使用借书和还书时的礼貌用语。
3.积极参与活动,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
活动准备:
1.图片。
2.故事PPT活动过程:
(一)启发谈话,引起兴趣。
教师:明明买了一本故事书,丁丁想借来看。丁丁该怎么做呢?
(二)看图书,了解故事内容。
(1)教师示图1教师:丁丁向明明借书时是怎么说的?(明明,这本新书借给我看看好吗?)(2)教师示图1教师:他在干什么?(把借来的书包上封面。)为什么要包上封面呢?
(3)教师示图1教师:丁丁看书时怎么样?(丁丁看得很认真,也很小心,不把书弄脏。)(4)教师示图1教师:丁丁还书时会说些什么?(明明,这本书我看完了,现在还给你。谢谢!)明明怎样说?(不用谢。)(二)情境表演,巩固经验。
1.自由组合,表演"借书"。
2.个别表演,师生评价。
3.迁徙训练,可表演借铅笔、借橡皮等,练习借和还时的言行。
(三)师生总结,提升情感。
1.教师:你喜欢丁丁的哪些地方?
2.师生针对班级实际,对幼儿进行表扬和鼓励。
3.教师小结:借了东西要爱护,要及时归还。借和还的时候要使用礼貌用语。
(四)欣赏故事:《宋 濂 借 书》,懂得"借人物 及时还 后有急 借不难"的道理。
教师:为什么主人同意宋濂随时来借书呢?
教师小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借别人的东西不仅要有礼貌,还要讲信用,要及时归还给别人,今后再问别人借,就不难了。
活动延伸:
日常生活: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孩子借别人东西时有礼貌,并且及时归还。
附故事:
宋 濂 借书明朝有一位叫宋濂的人,家里很穷,根本买不起书。宋濂为了学习知识,常常借书读。许多富有的人家藏书很多,但是都不愿意借给他。有一次,宋濂又到一家富户借书看,这家人不愿意借给他,所以借的时候讲明十天之内要还回来,可十天根本就读不完那本书。到了第十天早晨,天下着大雪,那家人以为宋濂不会来还书了,可是宋濂却冒雪把书送了回来。主人很感动,他告诉宋濂以后可以随时来看书,不再给他限定借书时间了。
篇14: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20xx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xx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修正 根据20xx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人口规划与管理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九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合理调控人口数量、人口年龄结构、人口分布的政策及制度,使人口状况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总量、人口结构、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迁移等人口变动和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工作。
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人口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下达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奖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接受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公安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工作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社区服务工作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关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在农村经济政策方面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经济。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在学生中有计划地开展人口基础知识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应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居)规民约,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五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第十九条 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二十条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二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三条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推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二十七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八条 政府免费向已婚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药具,避孕药具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发放,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接受节育手术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凭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休假期间视为劳动时间;农村居民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照顾。
第三十二条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三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享受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奖励和优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停止其奖励和优待,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六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第三十七条 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4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xx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修订的《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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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生育假
(一)天数
女职工生育假包括产假、生育奖励假和可增加假期三部分。
1.产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关于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奖励假。按照《条例》的规定生育奖励假为30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奖励假的享受条件发生变化,修正前的《条例》规定只有晚育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可享受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此限制。
3.可增加假期。《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从该条款表述看,我们认为可增加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
综上,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情况下,生育假为128天;如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二)待遇享受
1. 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现行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政策依据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xx]334号)第3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另外,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 对于《条例》规定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女职工享受何种待遇并无明确政策规定。我们理解,该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不会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因此也可以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三)劳动关系保护
按照《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休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
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存在欺诈等行为)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女职工在产假、生育奖励假期间存在以上情形,则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的条款,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假期,《条例》在第18条中单列一款进行规定,并未将其列为强制性产假,也未明确此假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倾向认为,女职工在此假期内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条款的规定。
二、女职工配偶陪产假
1. 修正前的《条例》无配偶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不属于法定休假,用人单位可通过规章制度自行确定;修正后的《条例》规定配偶享有15天的陪产假。
2. 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如女职工不休30天奖励假,女职工配偶可休该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规定了女职工配偶的陪产假,因此以上规定被删除,并不再适用。
3. 对于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我们认为,陪产假工资并未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4. 对于女职工配偶陪产假的休假时间,《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陪产假休假一般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规定。
5. 根据《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配偶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们认为,在职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职工出现前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婚假
《条例》第16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依据此规定,婚假总天数保持十天标准不变,但需要注意的是:
1.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需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方能享受增加的七天婚假的规定,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十天婚假。
2. 根据上述规定,非初婚职工也可以享受十天婚假。
3. 对于婚假的休假时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合理规定婚假的休假时间,如可规定在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
4. 对于婚假是否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法律一般应予以明确规定(如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关于法定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婚假应当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计划生育
1.“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2. 修订“二孩”外再生育的法定条件。《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3款规定,“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修正前《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女职工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
五、独生子女奖励及社会保障
1.《条例》删除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的规定,我们认为国家从政策层面将不再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特殊的奖励。
2.维持“失独父母”的社会保障。《条例》第23条修正后未做修改,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3. 新政实施前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延续。《条例》第19条规定,“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法律责任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两条规定,即修正前《条例》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对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条例》保留了以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从整体看,修正后的《条例》减轻了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责任。
实务中,部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职工违反生育政策列为职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判用人单位解除合法。然而我们认为,鉴于法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责任的导向已发生变化,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产生争议时的法律效力重新进行谨慎评估。
七、法规实施时间
修正后的《条例》正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24日,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23日期间,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职工是否适用于修正后的《条例》并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性认为,《条例》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方实施法规,因此修正后的《条例》对于上述期间应有溯及力。
篇15:厕所实施方案
根据全县创建文明县城的精神,按照《测评操作任务和任务分解手册》的要求,结合残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提高残联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六个方面的试点工作内容,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
三、创建内容
1、创建廉洁高效的办公环境。
2、创建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3、创建洁净优雅的公共环境。
4、创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四、实施措施
(一)、组建机构,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 钟友明 理事长
副组长:俞小平 副理事长
组员: 袁德奇 刘光辉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认识,自觉参与。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 严格按照我县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考评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表的考核标准,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实施创建,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好创建工作材料的积累,全面完成创建任务。每月开展一次有关文明创建工作、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活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3、第三阶段:巩固提高,整体推进。 我会将从工作机制、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坚持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及时改进,完善提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文明创建工作,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2、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目标,针对工作中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职能作用,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窗口”行业规范化。在各个岗位广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讲求职业道德,服务工作标准明确,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4、加强无障碍服务场所环境建设。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我县的城市形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5加强公共卫生管理,针对本单位目前环境卫生状况不理想、环境卫生设施相对落后、人们的卫生意识不强等现象,自本月开始将紧紧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县城这一目标,从根本上治理本单位的:“脏”“乱”“差”现象,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本单位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6、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总结表彰先进,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创建市级文明县城测评验收工作。
篇16:小班语言教案设计方案实施方案
设计背景:
语言活动“笨老鼠”是一个非常有趣而幽默的故事,通过故事能使幼儿了解到平时要用好听的声音与别人讲话,这样才能使别人喜欢。发展幼儿语言的关键是创设一个能使他们想说、敢说、喜欢说、有机会说并能得到积极应答的环境。”而这个故事中的对话比较简短有趣很适合小班孩子学说,所以我将本次活动的重点定为在理解故事的基础上学说对话。本次活动我用总分的结构并把声音区分成好听和不好听两种来开展活动。
活动目标:
1、 理解故事内容,知道讲话要用好听的声音。
2、 理解词语“板着脸、哼哧哼哧”学说故事中的对话。
3、 感受故事的诙谐、幽默。
活动重点:
在理解故事内容的基础上学说故事中的对话。
活动难点:
理解词语“板着脸、哼哧哼哧”。
活动准备:
小老鼠、老鼠妈妈、青蛙、猫的卡片;故事图片四张。
活动流程:
一、谈话引题。
小朋友们你们都看过“猫和老鼠”的动画片,看了之后感觉怎么样?猫想吃老鼠使劲地追,可就是追不到。而今天黄老师给大家带来的故事是老鼠喜欢猫。那是什么原因呢?
二、完整欣赏故事。
1、教师边出示教具边完整讲述故事一遍。
2、鼠宝宝喜欢猫小姐的声音吗?鼠宝宝是怎么说的?(你的声音真好听,我喜欢)幼儿学说此句。猫小姐好听的声音我们一起来学一学。这样的声音真好听。老鼠喜欢老鼠妈妈的声音吗我们一起再来听一遍故事。
三、分段理解故事。
1、教师出示图片一讲述
提问:鼠宝宝觉得老鼠妈妈的声音好听吗?它是怎么说的?请全体幼儿学说。我们一起来模仿一下鼠妈妈太轻的声音。
2、教师出示图片二讲述
老鼠 提问:老鼠妈妈又去请了谁呢?鼠宝宝喜欢青蛙大婶的声音吗?它是怎么说的?集体学说此句。青蛙大婶难听的声音是怎样的呢?幼儿学叫呱呱呱。
3、教师出示图片三讲述
提问:猪婆婆的表情是怎样的?幼儿学习板着脸的表情。这里还有一个好听的词语“哼哧哼哧”让幼儿一起学做动作,教师解释其意。猪婆婆哼哧哼哧是怎么说的?鼠宝宝觉得猪大婶的声音好听吗?它是怎么说的?
四、教师小结。
小朋友们你们喜欢猫小姐的声音吗?猫小姐的声音不轻也不响真好听,而鼠妈妈的声音太轻,青蛙大婶的声音又太难听,猪婆婆的声音太凶了鼠宝宝都不喜欢。看来我们小朋友说话也要用好听的声音,这样人家才会喜欢。
附故事:
苯老鼠
天黑了,老鼠妈妈摇着摇篮“吱吱吱”哄鼠宝宝睡觉。鼠宝宝说:“你的声音太轻,我不要你哄!”
老鼠妈妈只好去请青蛙大婶。青蛙大婶“呱呱呱”地叫着,在摇篮边蹦来蹦去。鼠宝宝说:“你的声音太难听,我不要你哄!”
老鼠妈妈只好去请猪婆婆。猪婆婆板着脸,哼哧哼哧地说:“小家伙,你为什么不睡觉?”鼠宝宝哭了起来:“你多凶啊!快走,快走!”
老鼠妈妈只好去请猫小姐,猫小姐唱起歌:“小乖乖,闭上眼睛……”鼠宝宝说:“你的声音真好听啊!我喜欢你!”
老鼠妈妈很高兴,去买鱼招待猫小姐。可是等她回来一看,猫小姐和鼠宝宝都不见啦!
篇17:小班语言教案设计方案实施方案
活动目标:
学说故事中的短句,体验与同伴共同分享的快乐。
领会故事蕴含的寓意和哲理。
引导幼儿细致观察画面,激发幼儿的想象力。
活动准备:
图片一套,草地背景图,小鸟录音。
活动过程:
一、出示小猪,引起幼儿兴趣。
1、小猪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胖胖,我们和小猪胖胖打个招呼。胖胖今天背了个大书包,里面有很多东西。
2、出示书包里的糖果、面包和三只大小不一样的桃子。
3、你们猜小猪胖胖会去干什么?老师小结:他要去野餐。
二、故事“小猪胖胖的野餐”。
1、播放小鸟的叫声。听听谁来了?(鸟妈妈和宝宝)
胖胖拿出一个面包给小鸟,面包只有一个,怎么分呢?(将面包一分为二)
小猪说“一起野餐真开心。”
2、引出猴子一家。
猴爸爸、猴妈妈、猴宝宝都来了。胖胖拿出桃子分给猴子一家,怎么分呢?
小猪说:“一起野餐真开心。”
3、引出小兔、小猫、小乌龟。
小兔蹦蹦跳跳跑来了,小猫静悄悄的走来了,小乌龟慢吞吞的爬来了。胖胖请他们吃糖果,一包糖果可以怎么分呢?一粒一粒的分。
小猪说:“一起野餐真开心。”
小猪看到小动物吃的那么高兴,心里乐滋滋的。
4、老师完整讲述故事。幼儿学说对话。
三、活动延伸。
今天的野餐真开心,小猪也准备了很多东西请小朋友吃。幼儿分享食物。
活动反思:
活动的目标与设计应该说是合理的,但在活动的实施过程中,我觉得我过分依赖与教案,而忽略了幼儿可能在活动中的表现,整个活动似乎就是在完成一个一个的任务,清楚小猪胖胖,清楚它的朋友们,接着在分享中结束活动,我把幼儿始终紧紧箍在自己身边,抹杀了他们隐藏的兴趣点,就像顾老师说的,孩子们还没有完全高兴起来呢,就把孩子带进了下一个环节,但是我又在考虑另外一个问题,一旦放手,怎样才能抓住孩子,不让活动走远呢?另外,我觉得每个环节自己的小结语不够简练,有些啰嗦,如果以儿歌的形式小结会更易于孩子的理解。最后,在操作过程中,过分个别化,怎样让每位幼儿都能操作到,调动每位幼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还需多多考虑,争取在今后做的更成熟些!
篇18: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兴安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兴安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达标学校评估细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行政管理
1、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的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切实抓好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学校要充分体现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生存能力和综合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学校要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学年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运行顺畅。
3、学校工作由校长全面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廉洁高效。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方式管理学校,围绕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开展工作,努力营造法制校园、民主校园、文化校园、和谐校园,将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4、坚持校务公开制度。依据教育政策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对学校全面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5、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校级领导班子均要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具有相应的职称和能力,结构合理,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求真务实,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坚持校长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坚持每周一次政治业务学习的例会制度和寒暑假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能力。
6、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按有关规定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和考核制度。认真落实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合理科学地安排教职工的工作量,组织教职工参加文体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心健康。
7、建立教师学期和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过程监控机制,定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以此作为评定职称、受聘上岗、晋职晋薪和实施奖惩的依据。建立和完善各种表彰和奖励制度。
8、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治校、依法兴校,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9、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学校档案资料建设管理。
二、学校教职工管理
1.严格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教职员工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组织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教师要树立关爱学生意识。关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便停学生的课,坚持做好家访工作,开好家长会,不得指责和训斥学生家长,搞好家校配合教育。
3.教师要恪守社会公德,规范职业行为。教师必须衣着整洁,仪态端庄,讲普通话,谈吐文明,团结同志,行为举止规范、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不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4.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习。制定校本培训规划,从学校实际出发,对教师的学历达标、教学基本功等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教师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计划和措施,每位教师要达到规定的学历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要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和学校各项改革,创造性、高质量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和现代教育意识,认真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法律、现代教学技术等知识。
5.加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促使教职工恪守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6.高度重视和加强学校班级管理。选择师德高尚、认真负责、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学期制定班务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行为习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情感教育,全方位的关心爱护学生。学期结束时,要进行认真总结,报学校备案。
三、学生和学籍管理
1.学校要按照市、县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建立新生学籍档案,办理学籍变更的相关手续。要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逐步实现学籍管理的电子化。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编制《在校生花名册》,填写学生学籍卡,按规定进行学籍登记。
2.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认真做好转学、休学、复学、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考勤和毕业证书的发放管理。
3.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各班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做好详细考勤记录。
四、学校教学管理
1.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观念,关心学生学习,注重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合理、科学课程计划,包括课程门类、课时分配、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活动安排总表及课程实施要求与评价建设等内容;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
2.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学校要建立有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的评价制度及早读、自习和课外辅导的管理措施;强化学生预习、上课、复习、作业等基本要求。
3.重视学生体育和美育工作。在教学课程的安排上要保证音乐、体育、美术课时。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举办一次文艺汇演和学生征文比赛。活跃校园文化氛围。
5.规范学校教材和教学辅导用书。严格禁止使用未经省教育厅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和未列入省教育厅教材目录的教材及各类学习辅导材料、参考读物、练习册、试题集和学具等。
6.充分发挥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及计算机室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作用。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发和利用校内外的课程资源,不断充实课程资源库。重视远程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7.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活动,重视加强家校联系,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对教学的意见,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或教学经验交流会,积极总结和推广教改成果。
8.建立听课制度,学校领导每人每学期要听课15节以上,分管教学校长、教务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要有听课笔记,从关注“教”转向关注学生的“学”,并注意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以学论教。
五、学校安全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建立安全应急机制。
2.经常开展全校性的师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自我保护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3.建立严格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和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禁止社会闲杂人员或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学生将刀具、棍棒、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学校。寄宿生住校期间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校。建立学生请、销假制度,全面掌握学生请假、到校、离校等情况。特殊环境和气候应安排专人组织路队,负责学生离校,组织学生乘坐经公安部门检验合格的交通工具。
4.加强学校校舍、设施、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设立防火防盗设施,特别要加强对宿舍、食堂、库房、财务室、电教室等重点区位的防护措施,定期检查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坚持开展校园安全排查工作,每学期开学、期中、期末分别对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等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
5.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卫生负责和检查制度,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立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做好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排除心理困惑,增强学生学习、生活的信心。
7.建立公共卫生分区负责制度。学校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配备必要的清洁卫生工具。校园将按班级划分卫生责任区,进行每天一次小扫除和每周一至二次大扫除,做到校园无杂草,墙壁无污染、蜘蛛网、灰尘;地面平整,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垃圾入箱入池,定期清除;厕所每天打扫,定时冲洗,定期消毒灭蝇。宿舍空气流通,清洁卫生,物品安放有序。时刻保持校园干净、整洁、卫生的良好环境。
六、学校校园管理
1.科学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按照布局合理、区划有序的要求对校园建设做好整体规划。校园布置要朴实美观,体现教育性。学校要有教育方针和有特色的校训。办好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认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因地制宜的对校园进行绿化和美化。
2.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窗明干净,桌椅排列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功能室标识明显,制度齐全。图书馆、阅览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摆放整齐,方便使用;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卫生有序和安全,实验器材、用品存放规范。
3.建立校园环境检查评比制度。定期对宣传栏、教室、卫生区、寝室、食堂等进行检查评比与通报,并作为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先进个人等依据。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好时事政治和实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宣传栏,办好校园广播站。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把学校建成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基地。
七、财务及资产管理
1.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并及时公示,不得违规收费。
2.认真做好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固定制度。学校的校舍、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宿舍、食堂等资产要建立台帐和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食堂、水电等生活设施及办公、教学用品采购发放等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产管理。学校财产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并落实部门、班级、个人的管理制度,若有损坏、遗失要按规章制度进行维修和冲销。各类用房要定期检查、检修,消除不安全隐患。对危房加固维修或拆除。
3.严格执行制度,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有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学校设备和办公用品采购均按政府采购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4.加强设备设施管理。
篇19: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学校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赣市教发[20xx]3号)文件精神,20xx年将在全市开展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年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常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现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现给合我校实际,制定《赣州三中学校管理工作常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育六项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立常规管理的有效机制和长效机制,消除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令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1、逐项抓好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赣州市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常规(试行)》要求,通过开展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校园“三风”建设。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使学生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全面发展。
3、建立良好育人环境。努力做到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师生行为文明规范。教师教学区内禁止吸烟,学生在校园内禁止吃零食;把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落在实处,抓出成效;大力开展“争当文明学生、争做文明班级、争创文明校园”活动。
4、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坚持规范的升旗仪式,坚持规范的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坚持规范地开展学习“八荣八耻”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
三、方法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下旬前)。学校组织教师学习《赣州市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常规(试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照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将基本要求,分别明确到各个部门,细化管理目标,明确岗位职责,找准问题关键和工作切入点,研究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2、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教育教学常规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激励评价功能,初步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3、总结迎检阶段(20xx年元月)。迎接市教育局考核评估组对我校的检查评估,积极申报市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优秀学校,并做好相应的文档整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健全检查考核制度,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加强学习宣教力度,建设学习型学校。
(四)、坚持“三个不变”,加强德育工作领导。
(五)、坚持“四个抓好”,提高教育工作成效。
(六)、坚持“五项管理”,明确教育教学目标。
(七)、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篇20:工程施工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__工程工程;属于框架结构;地上5层;地下0层;建筑高度:18.90m;标准层层高:3.30m;总建筑面积:2490.00平方米;总工期:0天;施工单位:_×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由_×投资建设,,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由_担任项目经理,_担任技术负责人。
二、材料质量要求
模板选用大型七合板,规格为1830Χ915Χ18MM,梁方木条选用截面为50Χ100MM,长20__MM的方木作为底楞木和托木搁栅。选用Φ70—80的杉原木作为支撑。
三、施工中模板系统的基本要求
1、方木条及支撑不得有弯曲变形、裂缝、腐烂现象。
2、保证结构的形状尺寸及相互位置的准确。
3、梁及楼板使用新板已周转一次板材。保证模板支撑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新浇砼质量和侧压力,以及考虑施工时各种荷载。
4、支撑系统应支承在坚实的基面上,使其不能下沉,保持稳定。
5、安装构造简单,装拆方便,不妨碍钢筋绑扎,并缝合严密,保证砼浇捣时无漏浆现象。
6、模板长向拼接应错开布置,以增强模板的整体刚度。
7、根据模板的荷载和部位的刚度布置支撑系统。
四、模板系统设计及支撑设计的依据
主要依据:
1、依据设计图纸,主要施工方法与进度计划,依据现行有关措施技术条件。
2、有关设计、施工规范、主要施工方法、质量评定要求。
3、模板工程技术安全交底及措施。
五、主要施工方法
(1)梁模板的安装:梁模板安装时,应在梁模下方地面上铺垫板,并按梁模长度等分顶撑间距,立中间部份的顶撑。顶撑底应打入木楔。安放侧板时,两头要钉牢在衬口档上,并在侧板底外侧铺上夹木,用夹木将两侧夹紧,并钉牢在顶撑帽木上,随即把斜撑钉牢。
次梁模板安装时,垂直待主梁模板安装完毕并校正后才能进行,其底板及侧板两头是钉牢在主梁模板缺口处的衬口档上。次梁模板的两侧板外侧要按搁栅底标高钉上托木。
梁模板安装时应校对正确,拉中线进行检查,复校各梁模中心位置是否对正,待平板模板安装后,检查并调整标高,将木楔钉牢在垫板上,各顶撑之间要设水平撑或剪刀撑,以保持顶撑的稳固可靠,当梁的跨度在4.0m或4.0m以上时,在梁模的跨中要起拱,起拱高度为梁板跨度的0.1%―0.3%。
(2)平板模板安装:平板模板安装时,先在梁模板的两侧板分别弹水平线,水平线标高应为平板底标高减去平板模板厚度及搁栅高度,然后按水平线钉上托木,托木上口与水平线相齐,再把靠梁模旁的搁栅行摆上,分搁栅间距,摆中间部份的搁栅,最后在搁栅上铺钉平板模板。为了方便于拆除换板,只在模板端部或接头处钉牢,中间尽量少钉。如用定型胶合板则铺在搁栅上即可。如中间设有牵杆撑及牵杆时,应在搁栅摆放前先将牵杆撑立起,将牵杠铺平。
平板模板铺好后,应进行模板面标高的水平全面检查复核标准,如有不符合,应进行调整准确。
六、模板安装时应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梁模板安装时应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1)底层梁模支架的基土地面,应夯实平整,并要求设置垫木,要求排水顺畅,多层支设时,应使上、下层支柱在一条垂直线上,支柱下也顶设通长脚手板。
2)梁模支柱的设置,由模板设计规定。模板支柱纵横方向的水平拉杆,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要求布置。
3)整体组拼的梁模板,在吊装就位拉结支撑稳固后,方可脱钩。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员装。
4)由于空调等各种设备安装管道的要求,需要在模板上予留孔洞时,应尽量使穿梁管道分散,穿梁管道孔的位置应设置在梁中,以防削弱梁的截面,影响梁的承载能力。
(2)楼板模板施工注意事项:
1)底层平面地面应夯实,并垫通长脚手板,楼面地面立支柱也应垫通长脚手板。采用多层支架换板时,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竖中心线上。
2)订架支模时,要注意架体与支点的连接,防止滑动、架体应支承在通长的脚手板上,使支点形成一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