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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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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务,全文共 1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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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卫生院管理,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增强职工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保障卫生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作息管理

第一条:科室应按时开诊,并保证随时接诊病人,科室不能按时开诊或提前收诊的,发现一次扣罚科室20-100元。

第二条:职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内,发现一次扣20元,两次30元,三次50元,三次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职半天处理,扣罚当事人100—300元,旷职一天扣罚当事人200—500元,旷职两天按落聘下岗处理。

第三条:脱岗一次(30分钟以内)扣罚本人50-100元,脱岗超过30分钟的,扣罚本人100-300元,造成极坏影响的,当事人按待岗处理,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二、工作纪律

第三条:上班时扎堆聊天、干私活、打毛衣、出科游逛、上班洗澡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50元;上班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上班喝酒、打麻将等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0-500元;上班聚众赌博,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0-800元,其中发起人和案发科室当事人扣罚1000-1500元。

第四条:医务人员上班时间应衣帽整齐,佩戴胸卡,工作服要干净整洁,应着淡妆,不要浓妆艳抹,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5元;进行医疗操作时,不准戴首饰,要戴工作帽和口罩,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在从事医疗活动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引发医疗纠纷的,扣罚当事人20—50元;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和规程执行,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100—200元;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以病人为中心,树立主动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杜绝出现生、冷、硬、顶、推现象,在工作中因生、冷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100元;因硬、顶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100—200元;因推诿、敷衍病人等与患者发生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200—300元。

三、安全生产

第六条:为保证卫生院医疗及财产安全,保证正常工作的开展,凡在医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程序、玩游戏,扣罚当事人500—10000元,找不到当事人的,以2倍扣罚科室。

第七条:在卫生院重点消防部位吸烟者,每支烟头100元,重点消防部位有药房、药库、物资库、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财务科、收费处、住院处、档案室、病案室、配电室、中控室、计算机室、氧气站、手术室(含门诊)、食堂操作间等。

第八条:宿舍、科室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子、烤箱、微波炉等),特殊情况需经院保卫科批准备案方可使用,违者没收电器并处50—300元罚款。

四、环境卫生

第九条:保持科室干净整洁,每天要搞好科室卫生,做到定室定人,在院检查中卫生不合格的,扣科室50-100元;诊室和病房内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给予警告,连续发现三次给予通报批评,连续发现五次扣罚科室100元;在卫生院消防重点部位吸烟者,按第七条处理;公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50-100元,医用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用品及食品,违者扣罚当事人100-150元。

第十条:自行车、摩托车一律不准停放楼内、室内,发现一次扣罚本人10至30元。

五、请假事项

第十一条:事假需提前24小时向科室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需出示证明,违者按旷工论处。

批准权限:各科主任、护士长向主管院长请假,职工向本科室主任请假,权限为科主任1天,主管院长3天。

急诊看病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应向科主任或卫生院人事部门出具急诊就诊医院的急诊证明、处方、收据及门诊病历手册。

其他各种休假均应事先请假并在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执行本规定第二条。

六、组织纪律

第十二条: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向职工传达各种会议精神,未传达的(三天内),每次扣罚科室领导50元。

第十三条:要在全院提倡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对于不能搞好科室之间、同志之间的团结,不能相互协作、乱传闲话、吵架者扣罚50元-200元/次,打架者扣罚100-300元/次,情节严重者同时停止其工作,按待岗处理。

第十四条:所有职工必须服从院部及科室领导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科室可处以100—500元处罚,造成极坏影响的,院部给予待岗处理。

第十五条:院部将对遵守劳动纪律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年终将给予评优选先奖励。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x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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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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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教师、学生健康,使大家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特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室地面(包括门口走廊)每天要有值日生负责卫生扫除,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二、课桌椅每天要摆放整齐无浮尘,课桌内和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本、学习用品、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

三、教室内及走廊的门、窗、玻璃、宣传橱窗要擦洗干净,做到无蜘蛛网、无残缺的标语和乱涂乱写的字画。

四、各班做到垃圾不过夜,安排同学将垃圾倒在垃圾箱内,对于乱丢垃圾的班级、个人,学校将予以处罚。

五、要经常开窗透气,室内保持空气流通、新鲜。

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由班级安全文明监督员负责监督。

七、各班依据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公约,排好卫生值日表并在班级公布。

八、各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

九、教室墙壁无鞋印、脏手不往墙壁摸。

十、搞好个人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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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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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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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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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制订安全卫生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如下:

一、负责安全卫生教育的政教处、负责安全卫生工作检查的总务处必须重视安全卫生工作,把此项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配合学校抓好安全卫生工作,做到安全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三、政教处做到每天对卫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对安全卫生工作一大查。总务处坚持每周对学校建筑设施、供水、供电设备检查一次,每遇到风、下雨、下雪天气,临时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采取措施。

四、坚持每天检查学校环境卫生的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要求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注意观察发现学校各种异常现象,如果发现,立即同学校领导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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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卫生,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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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全院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升实验中心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实验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责任人担任责任区内各实验室的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实验中心安全员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 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安装和操作,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实需要临时接拉的电线,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用后立即拆除,要经常检查维护线路。

三、 实验室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要醒目,易于提取,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四、 贵重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要定期保养,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防尘措施。

五、 实验室环境要整洁,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地面应无纸屑和香烟头等垃圾、无积水,墙面、门窗、管道、线路及开关上应无积灰与蛛网。

六、 实验室内禁止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及私人物品。

七、 实验室要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废液、废物等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八、 要不断改善和维护实验室的内外环境,满足实验要求。

九、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院(系)领导和学院有关部门,严禁隐瞒虚报事故。

十、 实验中心将每月检查两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与环境卫生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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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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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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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采购,全文共 1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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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开源节流,提高效益,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广大师生;

3、落实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和资金安全。

二、主要任务

4、科学编制预算,及时进行决算;

5、依法筹措教育经费,确保国拨经费、事业性收费及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地到帐入库;

6、做好学校各项支出的审核把关,及时办理结算、报批、付款等;

7、做好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确保教职工工资和校内津贴及时足额发放;

8、做好学生代收费项目管理和学生食堂帐目管理;

9、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0、加强会计核算,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11、建立健全财务档案,各类会计资料完整、规范、准确,记帐及时,日清月结;

12、依法做好财务公开。

三、收入管理

1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4、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15、及时组织进行各项收费,认真填写《学生收费记录卡》,对于学生缴费中的拖缴、欠缴现象,必须摸清底数,如实上报,限期缴足;

16、学校取得的专项资金,应按要求专款专用。

四、支出管理

17、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18、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严禁虚列虚报,严禁以白条及其他不规范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19、各种支出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有经办人签字,知情人初审,主管副校长核实,最后校长审批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20、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

21、会议费、招待费、公用通讯费、交通差旅费的支出,按规定的标准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各种附票、附件必须齐全,经校长批准后报销;

22、各类支出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办理报帐手续,一般当月结清,无故延期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五、资产管理

23、学校确定专人负责资产日常管理,并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和台账;

24、建立健全实物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发放、交接、维修等管理制度,及时清理债权,定期(每学期末)组织清查盘点各类资产;

25、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必须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有三人以上小组负责并签字登记,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记帐。

六、食堂管理

26、食堂的财务核算和管理,按有关规定独立建帐,专款专用,由膳食处和财务处互相配合,共同负责;

27、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非营利原则,及时核算盈亏。

七、民主监督

28、建立健全开支报批和民主理财制度,3000元以内的开支由主管副校长和校长研究批准,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校长办公会集体决定,3000元以上的购置或基建由三人以上小组集体负责,5000元以上的项目经校务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9、大力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如实地进行财务公开和公示;

30、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财税、审计等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

八、财务人员要求

31、财务人员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努力提高理财能力和水平;

32、财务室是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要在财务政策、财务管理、收支把关等方面为校长当好参谋和助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3、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正直无私,廉洁奉公,认真贯彻国家财务政策,严格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九、强调事项

34、校内各种购物、购书、维修、制作等,要按规定先行申请审批,再按规定的办法和程序操作,未经报批或不按制度办理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

3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签字消费,否则不予报销;

36、学校公款一律不得借予个人私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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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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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

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

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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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护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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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

(1)严禁本院职工在院内私自销售药品、器械

(2)严禁本院职工私收治疗费、检查费。

(3)严禁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

(4)严禁私自到药房换药

(5)严禁在职职工私开诊所。

(6)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

凡违犯上述条款之一者,罚款100-20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

(7)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办私事、带孩子、打麻将、打扑克等。违者罚款50-100元

(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空岗、脱岗或带酒意上岗。违者一次罚款50元。空岗、脱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9)不服从院领导安排,或布置的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处以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10)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

(11)全院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财、物管理办法

1、财务科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凡因个人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2、财务科主持药房、收款室的日对账和药库的每季度盘点工作。一日不对账者罚责任人50元,出现亏损部分由个人负责。

3、药库、药房库存的药品和物资,要日清月结,每季度底清查盘点一次。要做到盘点认真细致,报表真实准确,出现亏损由药房、药库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提倡勤俭节约,凡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扣罚当事人20元。

5、收费室不得出现漏收少收费现象,违者除扣除责任人漏收的金额外,给予50-100元的罚款。

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视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渍、无烟蒂。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罚科室50元。

(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1、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办事,合理检查、科学用药,严禁出具假处方、虚假病历及诊断证明,做到处方医嘱、病房存根一致。执行阶梯用药原则,合理应用抗菌素,严禁开大处方。

2、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一般医疗差错、纠纷。但未给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罚当事人100-200元。

3、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严重差错、纠纷,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扣罚当事人200-300元。

4、凡发生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原则上按医院、当事人7:3比例分担。对触犯法律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医嘱制度,发现差错医嘱一次扣罚50元。

6、凡本院能开展的诊疗项目,禁止介绍到外院治疗,违者一次罚款300元。

7、药房、药库药品必须在失效前六个月报告院长,以便及时调整,凡由责任心不强,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等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另扣当事人200-500元。

8、发错药(品种、剂型、剂量)划错价,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50元,如已服用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加重处罚。

9、放射、特检、化验等承包科室,出现差错,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及影响医院形象者,根据情节轻重扣罚当事人100-300元。

护理质量管理办法

1、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凡发生差错者扣当事人50元,严重差错者扣100元。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或未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20元;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违者每次每项扣罚10元。

3、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让病人及其陪床人员换吊瓶、拔针头等。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处罚。

4、工作期间要举止大方,仪表端庄,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浓妆艳抹,不披长发,不带耳环、戒指。不再病区内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5、治疗室要保持清洁、整齐,各种消毒液及无菌物品要定时更换、消毒,并有记录。各种物品放置有序,严禁摆放私人用品及与治疗无关的物品。违者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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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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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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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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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炊事员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炊事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炊事员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炊事员。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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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校车辆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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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有效加强对进入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车辆管理范围:

本办法所指机动车包括学校机动车辆、经许可进入校园的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以及经学校允许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

二、外来车辆管理:

1、上级机关来校检查工作车辆及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他校车辆,由校办室提前通知门卫,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点。如遇学生课间活动,由学校负责在学生活动主要路口由护导教师进行安全执勤,制止学生在行车路线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家长车辆严禁进入校园。外单位或个人车辆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特殊情况经允许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相关管理规定:

1、门卫是车辆管理的重要人员,允许进入的车辆要及时记录车辆牌号、车内司机、乘员、货物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车辆进入校园。学校门卫无权擅自放入未经批准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所有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文明驾驶,遵规停车,在校园内所有车辆均应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

3、进出校园的任何车辆,都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除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四、车辆管理部门:

总务处是车辆管理直接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门卫是车辆管理直接责任人。门卫人员要严格按照门卫工作细则严把车辆出入关,坚持登记制度,违反管理规定者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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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变电所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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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保证卖场夜间安全

二、适用范围:夜班值班人员

三、培训范围:夜班值班人员

四、具体内容:

(一)值班人员于晚上20::00--次日早上8:00为夜班值班时间,上岗后不得吸烟、酗酒、离岗、串岗。

(二)上岗后检查各楼层卫生,及各楼层、各办公室是否有滞留人员,检查各楼层的电、门、窗是否关好,未关闭的关闭做记录。(并拍照作为检查记录追踪证据)

(三)监督夜班人员检查卖场、防止偷盗事件发生。

(四)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并作记录。

(五)夜间值班负责人负责监管安保部、物业部夜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监督相关人员检查好楼层的安防、门窗、水电气的检查,检查各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理后做记录。

(六)如发现夜间有人要进出,应问清对方的来意,并作记录,如与公司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七)夜间值班人员如有事外出,需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请假,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安排其他人员值夜班。

(八)夜间值班人员需要每两个小时到三楼办公室处的人脸考勤机进行刷卡,作为夜间值班巡更依据,少打卡一次罚款100元/次。

20:00-22:00

22:00-24:00

(九)夜班值班人员需要在08:00分到岗,并与安保部夜班人员一共开例会,次日早上需要与安保部经理/队长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异常工作及时和安保部交接。

(十)夜班加班人员要求:

晚间20:00之后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商场楼内,信息部、客服部当班人员可工作至晚上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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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差旅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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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

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

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

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

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____________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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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务,全文共 8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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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的科学管理 , 制度 管理 ,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正常工作秩序,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加快我镇卫生事业发展,提升我院为全镇健康服务的总体水平。充分调动干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改善职工工作.生活 、 福利条件。坚持以公共卫生 服务为主导,以 基本医疗 为龙头,以医疗保障体系为阵地,全面加强医疗安全。努力创造条件拓宽服务范围。 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改革的要求 ,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稳定、健康、长效的发展工作机制。真抓实干,为开创 年卫生事业而努力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院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必 须牢固树立 “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 ”的思想,履行“救死扶伤、乐于奉献”的崇高品德, 廉洁奉公, 各负其责 ,使各项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条:实行院长 负总责 、院委 成员分线负责管理的 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完成 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 三 条:“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是治院的方针,狠抓内部管理,建立 健 全的公共卫生.医疗管理以及各项 卫生 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与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服务,也是预防 各种差错发生的有效措施。

第 四 条:完善全院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全面实行 服务 管理考核。

第 五 条: 不断完善各项医疗体制建设 ,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严防医疗差错发生。医务及工作人员诊治及工作期间, 因工作马虎 、 服务态度恶劣,违反操作规程以及末及时书写医疗文书所造成事故或 医疗 纠纷,使医院名声及经济利益受损,根据情节由当事人承担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 直接赔偿 和 行为 责任 ,并 取消评先、评优、晋升、晋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重大问题按法律法规及卫生院规章制度执行。

第 六条:不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公卫各线专干认真按照年初公卫管理方案和《平江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有计划有步骤的每日组织实施,并将实施进度以及下村、开会、群众反映等情况做好日记,院委会及分管负责人每月进行督查,作为发放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医务人员实行每日早会 制度 ,做好交接-班工作。同时也形成行政值班 制度 ,值班人员保证 24小时手机畅通,应急事件处理时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第八条:所有工作人员禁止从事或兼职与医疗业务有关的业务工作;禁止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经院方处理后屡教不改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 九 条:干职工因违反计划生育、“两非”工作以及违法、违纪、违章事件的将解除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将取消全年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晋升、晋职资格,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 十 条:节假日安照院委会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节假日管理办法所制订的《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

第 十一 条:干职工要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意识,人人关心集体,人人参与管理,为卫生院的发展献计献策。凡干职工争取的外援资金,院方可以在不负担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按 一定的比例进行 奖励。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十 二 条:按照时间表上下班和值班表上班,夏季作息时间从 5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实行上午 7 : 30—11 : 30 ;下午 2 : 30—5 : 30 为上班时间;冬季 10 月 1 日至 4 月 30日上午 8 : 00—12 : 00 ;下午 2:00 —5 : 00 为上班时间;其余时间 按 值班 制度 安排。

第十 三 条: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穿戴整洁,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护士加戴工作帽、口罩。做到优质服务,面带微笑,精神爽爽,待病人如亲人,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接待热心、解释耐心、观察细心、诊治精心。树立严谨务实的学术态度,任劳任怨,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勇于创新。

第十 四 条: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墙壁、窗台无灰尘,屋角、天顶无蜘蛛网等。用爱心爱护院容院貌,各自办公室整洁、清晰,资料存放有序,药、械摆放整齐、干净。

第十 五 条:不在病人面前议论病情,不泄露病人的隐私与秘密,用高度的负责态度,严肃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及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 十 六 条:每月四天假,以星期日或星期六为休假日。其他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执行。违反《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超过的天数视为旷工。

第十 七 条:我国传统节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不列入每月 4 天假内。

第 十 八 条:干职工参加单位选派各类脱产业务培训学习和出差的视为出勤。

第十 九 条:下村出公差,必须有记录,要向当班人说明,去什么地方,与什么人,干什么事,需要多久时间,并且要当事人的签名回单,且及时交当班人记录。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实行 分管院长 负 总 责 、专干具体负责制; 落实县局和各主管单位下达的全年目标考核管理 任务 ,并完成院内及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 一 条:全面加强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开拓创新搞好防病治病的良好局面,努力减少人民群众发病率,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防病控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 二 条: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制订 好 村 级管理 计划、方案 , 制订 好落实 目标任务、报酬 考核要求, 并具体组织实施。 利用例会、电话收集数据。做好村级培训工作,完善各种报表及数据,记录完整 , 及时归帐。建立健全的资料库。

第二十 三 条: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一.疾病控制工作:

1. 规范接种门诊(包括村卫生室接种门诊)的各项要求、免疫程序、指导原则,公示各种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

2. 搞好冷链运转工作,做好各类疫苗的收、发和使用记录。

3. 完善预防接种卡、证、册的登记, 7岁以下儿童 建 卡 率达到 98%, 并将信息录入计算机,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 必 须大于9 5 % 以上 。

4. 努力控制接种异常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二 .疫情报告与管理:

1. 认真做好 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 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要登记和报告好; 特别是本院及村级卫生机构发现的,一定不准瞒报和漏报。对出现突发事件一定要向院长及上级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进驻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与及时率必须保证 100%。

2 .有针对性地对结核病进行督导,有效地控制结核病发生。

3. 利用各种手段收集死亡数据,认真搞好死因病史调查及资料上报 ,死因数据上报率达 100%。

三 . 孕产妇 保健

1. 全面掌握全乡孕产妇数,通过下村和召开村及保健员例会,认真掌握全乡妇幼保健基本情况。孕产妇系统管理 率达到 90%以上,

2. 加大实行住院分娩,杜绝家庭接生的宣传力度,及时建立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各种表、卡、册的数据正确,完整。孕产妇 住院分娩率在 98%以上。

3. 落实3月9月2次高危筛查管理工作,做好产前产后的访视途径和要求。

4 .抓住妇科病普查工作,不断提高妇产科知名度。协助开展住院分娩工作,不断提高住院分娩率。

四 .儿童保健

为 0--6岁的婴幼儿建立保健手册,建档率100%; 开展 新生儿访视及 儿童系统 保健 管理 ,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儿童系统 保健 管理 率 90%; 加强体弱儿童系统管理 , 体弱儿童系统管理 率100%。

五 、健康 教育

1.:制订全年卫生宣教任务,采取多形式的渠道开展宣传教育,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2.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优生优育及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向全镇居民提供健康教育信息宣传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经常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不少於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

六 、健康档案管理

1: 新建和完善各类人群健康档案, 保障总人数的80%建立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 100%建立档案 ,建立统一、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对档案要及时更新,并实现计算机管理。

七 、慢性病管理

1: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 35岁以上 人群实行首 诊测血压,对 确诊 高血压 和糖尿 病 患患者进行系统管理, 建立高血压、糠尿病 以及其它慢病 患者 健康 档案,并定期随访。 其他慢性病要登记,有资料管理。 慢病人群健康管理率达 95%以上。

八 .重性精神病管理

1:对辖区内常住人口进行重性精神病患者摸底筛查,发现率不得低于90%,并及时指导,每月随访一次。重性精神病 患者管理率达 90%以上。

九. 老年人保健

加强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和、每年体格检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十 、卫生监督 和食品安全管理

全面掌握辖区 医疗机构、学校食堂、 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 、公共场所 及从业人员底子,建立各种表格信息登记。每年进行多次卫生监督,对每次集餐活动进行检查与指导。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数据。

第四章 临床医疗服务管理

第二十 四 条:建立 临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程序操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格按照处方书写要求开具处方。

第二十 五 条: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经常性地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安全教育,强化“三基”训练,熟练掌握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理论,健全护理管理,满足临床需求。

第二十 六 条:转变服务模式,加强临床基础服务,落实“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和人性化服务措施,努力提高服务需要。

第二十 七 条:完善各科室岗位的布局,提高重点科室的能量建设,为开展临床医疗服务提供保障。

第二十 八 条:加强医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好在职各种培训和继续医学的教育计划,满足服务需求。

第二十 九 条:加强中医服务管理,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努力利用中医药解决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服务需要。

第 三 十条:加强临床用药管理,特别是加强抗菌药品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还有特殊药物管理要求。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做到发现就报告。建立健全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第三十 一 条: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院内感染 控制 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严 防院内交叉感染发生。

第五章 药品管理

根据我院实际,为适应医疗卫生改革的要求,应对国家药品零利率的实施;努力减轻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完善药品流通手续,规范我院进药流程。制订如下药品管理条款:

第三十 二 条:进购药品由药房造具计划,报院长审批,会计进购;审核内容;

1、是国家基本药品目录之内的。

2、城乡医保报销范围之内的。

3、是治疗中需要的。

第三十 三 条:药房实物负责人应经常对药房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临近过期的,要经常提醒医师,并向业务副院长报告,哪些药品临近过期,要及时开出。

第三十 四 条:医务人员要严格控制抗生素的处方,尽量做到单联用药。要用二联抗菌素的必须经过业务副院长批准,要三联用药的必须经过医师会诊,努力控制滥用抗菌素的发生。

第三十 五 条:药房负责人应严格控制药品库存的积压,药房库存控制在6万元之内,为了这个目标,全院共同督查,医师要重点关注药品库存的动态。

第三十 六 条:医师要充分发挥传统医学的作用,努力用中医药解除疾病。

第三十 七 条:药房其他未尽事项,全部按照工作制度及工作职责执行。

第六章: 人事管理

第三十 八 条:人员进出, 经 院委会 集体 讨论 提出基本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经院长 审核后,报县局批准后聘用 。严禁非卫技人员上岗,严格行业执业制度,严禁非本专业或明显不胜任本专业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各卫技人员都应持相应的上岗和执业资格上岗,但末取得执业资格者,自签订聘约合同或劳动合同二年内取得执业资格。

第三十 九 条:全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管理办法》和《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管理,所有人员都应与院方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 四十 条:全院职工必须按照院委会的人事安排执行岗位,因事设岗,按岗定人。

第 四十一 条:凡本院须要进技术人员,必须先造具计划,报送县局人事股,答复后而定。院委领导安排按照平卫委[]16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医疗保障工作

第四十 二 条 医保工作主要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民政救助等各种政策性医疗保障报销工作。

第四十 三 条 按照国家以及平江县各种医保的政策法律以及报销方案程序进行医疗报销,严格各项操作规程。

第四十 四 条 建立院内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的院长具体负责。不定期的召开会议,落实上级有关医保政策规定。督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的人和事。

第四十 五 条 要求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用药合理,住院指针完善,特殊检查和治疗指征明确。

第四十 六 条 在医保报销过程中努力减少患者报销流程。用优质的服务,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满足被服务者的需要。

第四十 七 条 严格控制次均费用和日均费用,杜绝不必要的患者损失和医院损失,如有违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八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 八 条:全院开支实行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开支按规定标准执行,超过部分由当事人自负,原始票据要求合法,符合财会核算规定,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十 九 条:财务人员严把支出关,根据财务报表经常对本院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加强本院下设点店库存收缴力度,确保资金回笼率,努力降低药品成本、医疗成本的消耗。

第 五十 条:固定资产.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的管理。医疗器械和其他实物,由使用人或管理人造册签字负责管理,以确保财产完整,年度盘底,正常消耗的,由管理人员出示原件由院方注消;遗失的,不能明确遗失责任的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需添置的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由当事人出具书面报告,由院委会研究,添置与否根据财力状况决定。医用材料由院方统一购进,专人管理,由各科室领取,计入业务费开支。

第 五十一 条:其它流动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包括现金、现行存款、药品、应收账款等资产或现金。收费室对报账员负责,日清月结,保持500元现金备用,如有短欠参照法律、法规管理处理。

第五十 二 条:药房存品由实物负责人出具采购计划统一采购并验收入库,保证质量。月底做好库存对帐单,定期盘底,保证帐实相符,出现短款由实物负责人赔偿。医生出诊须到药房领药,在诊后24小时内结帐,并交付出诊诊金,处方及销售款。任何人不得在药房借药、兑药,如有发现,视为零售,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除特殊情况为急救外,病人欠费须由本院人员担保,无担保的视为情节由当事人追回或偿还。

第五十 三 条:干职工不得擅自拖欠院内资金,需借支的由院长批准,报账员付款,职工欠款时间较长的应付百分之一的月息,出纳员、收费室短欠视为欠款。全院实行统一收费窗口,严格票据管理,一切收入、支出纳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需领取票据收费项目,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报账员交好所收费的账款,以便报账员做报账。

第九章 绩效工资

第五十二条:绩效工资由考勤绩效工资,专业技术工资和其他绩效工资组成。目的就是要做到规范行为,提升服务,监督管理,完善制度,落实任务。

第四十九条:考勤绩效工资,每月正常假期为4天,每超过一天在考勤工资中扣20元,4天假未休息的补60元,以每天为15元计发。未请假不在岗为缺席每天扣50元,早退、迟到穿戴不整洁每根据考勤记录一次扣2元,每违返考勤管理一次扣2元,所有考勤记录在考勤工资中扣完为止,违返考勤记录情节严重的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十三条:所有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按照人事部门下发的标准执行。

第五十四条:专业技术绩效分为医务人员绩效和行政人员绩效,目的都是为了完成本岗位工作,完成上级及院内安排的任务。

1.医务人员绩效标准由高职称到低职称的业务其中提取,其目的是促使医务人员都要增考资格加强学习.

2.完成一数量的业务保障工资及绩效工资。使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比例。

按以下任务数发放1.0(1250元)绩效,跟据实际完成的任务上下浮动绩效。分配任务如下:

1.住院部(含医师、护士)每月任务3.3万元(除药品和辅助科室收入)。

2.西药房每月任务4.5万元.

3.X光每月任务0.33万元

4.检验每月任务0.8万元

5.B超每月任务0.5万元

6.妇产科每月任务0.45万元(主要是诊金、住院费、接生费、手术费)

7.中医门诊每月任务0.9万元(含西药品、诊金、辅助科室收入)

8.中医门诊每月任务0.5万元(含西药品、诊金、X光代班、辅助科室收入)

9.公卫人员及医保信息员按1.0实行绩效。

10.院委成员按1.1实行绩效。

11.付院长按1.2实行绩效。

12.院长按1.3实行绩效。

以上第9---11点按各线工作要求认真完成上级及医院布置的各项工作,年终验收工作达标按上述绩效实施;如年终验收或医院考核工作未达标,则绩效按0.8发放;如工作得到一票否决的其绩效则按0.6发放,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4.医师每看一个门诊病补助0.2元,(查门诊登记和合作医疗门诊报销记录)发现漏一个扣0.5元。

5.书写份合格住院病例补助4元,(其中护理2元)以月查看各种医疗文书以及电脑查对,按月统计补助。发现漏一例或书写不合格的病历扣10元。

6.医师发现一例传染病并按要求上报补助2元,以法定报告单为依据,按月发放。发现漏报一例扣5元。

6.值班(行政、医师、护理人员每天早、中、晚补助10元值班费,西药房每月150元,辅助科室单线的每月补80元。)

7.另时安排的医务人员工作,按另时安排的任务落实,一年统计。

8.所有无编又无资格的人员其绩效按90%发放。

第五十五条:行管公卫人员实行如下工作任务为绩效工资。

1.行政及公卫人员必须服务大局,全面按照各岗位的考核标准及分配任务完成。

①制订岗位工作计划,制订年月工作计划,制订村级管理工作计划,并向院长交写落实各项制订工作计划和年月总结及小结。

②完成各项目标考核工作,按目标考核方案一小项一小项去做,完成上级及本单位交办的另时工作任务。

③整理书写各种文书资料并归帐。

2.行管人员每月享受下列补助:

①、话费补助院长按实际发生执行、付院长120元、院委委员100元,科室主任50元。

②、院长、付院长享受每月院长津帖,标准院长180元、付院长150元,院委委员120元,科室主任100元。

③、所有下村、出差人员的补助标准按照平财行[]13号文件执行。其中下村人员按实际下村天数每天补助10元(下村人员下村必须向行管值班人员说明去向,行政值班并记录)

附 则

第 六十三 条.本院 将 成立制度管理执行办公室, 由 姜要明 同志 为执行办主任,具体负责制度落实、绩效考核统计、考核细则打分, 采 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操作原则。并每月向院长汇报执行情况及本月所出现的新问题 、 新情况, 再 具体研究解决。

第 六十四 条.本方案自x年1月1日起执行,所有条款因政策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经院长同意或 院委会讨论决定。

第 六十五 条.本方案作为奖惩、评聘、晋级、工资、绩效、福利依据。

第 六十六 条.因违反本方案、医院制度、劳动纪律。岗位职责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第 六十七 条.本方安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按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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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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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一. 课堂教学管理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 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到培训学校办公室。

二. 培训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1、除特殊情况外,任何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缺课,违者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报送总校按教学事故处理。

2、教师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课,必须经培训学校执行主任同意后才能调整课情,否则视为违纪,除扣除相应的课时津贴外,按教学事故处理。

3、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没有接到培训学校的停课通知时,各位培训教师不得擅自停课。

三、 培训学校学生安全工作

1、树立安全意识,在课堂中,如遇到学生安全事故,任课老师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培训学校分管校长,以便做好及时处理工作。

2、课堂结束后,教师应安排学生打扫卫生,清点本班教学设施,并嘱咐学生关灯、关门,做好放火防盗工作。

注:本制度从即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本校所有。

梁才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20xx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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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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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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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变电所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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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加强并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夜班生产单位的生产情况,保

障公司夜间安全,遇盗窃或其他突发事件能迅速处理及时记录并汇报真实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人员:各部门主管。

要求:责任心强,有应变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责任:1.对夜班生产单位进行督察;

2.处理夜间突发事件;

3.督察门卫人员值班情况;

制度细则:

1. 除法定节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日,都必须按规定夜间值班。

2. 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晚7:00-早7:00。

3. 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准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脱岗、不漏人、不擅离职守。因故离开半小时以上者,须在值班日志上做出书面说明。

4. 值班人员夜间对公司进行全面巡查,巡查范围包括:仓库、车间、办公室、工厂周边等。每晚不少于4次,其中下半夜巡查不少于2次。

5. 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对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公司。

6. 遇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并拨打相关公益电话,

重要事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7.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电话要保持全程畅通。

8. 值班人员如遇重要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人员必须恪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情况。

9.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值班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加强巡视、巡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灾等工作,尤其加强对夜班生产单位的督察及公司重点部位的监管,杜绝脱岗、睡岗。

10. 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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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车辆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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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落实相关责任,针对车辆管理及使用的几个环节进行补充规定。

1、车辆钥匙和行驶证管理规定:

A、派车人员在派车时,必须将车辆钥匙交给有驾驶资格(驾驶资格以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名单为准)的驾驶员。驾驶员取得钥匙后不得将钥匙随意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员。

B、除部分驾驶员可长期配带钥匙外,其他驾驶员出车返回,必须及时将车辆钥匙交车辆管辖部门专人保管。若下班时间返厂,无法将车辆钥匙交车辆管辖部门,必须将车辆钥匙交保安室保管,当班保安员不得将钥匙交给无派车单驾驶员及其他人使用。

C、部分可长期配带钥匙驾驶员在请假或不用车需外出办事时,客服车辆钥匙交客服部经理保管,其他车辆钥匙交企管部专人保管。若使用公司其他车辆外出时,原车辆钥匙交企管部专人保管,不允许出现同时带两台车的钥匙外出。

D、车辆行驶证应随车携带,车辆在厂区内可放在副驾驶前面的手套箱内方便查找,出厂后必须随身携带,防止被盗。

E、违反以上规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情况由公司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处罚结果。

2、车辆行驶安全规定:

A、派车人员在派车时,必须安排经副总以上领导审批的驾驶员开车,其他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对于公司未安排擅自驾驶车辆的人员,每次罚款1000元; 造成交通事故,由擅自驾驶车辆的人员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B、在厂区内,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含私家车)。在厂区内,私家车辆严禁借给没有驾驶资格(驾驶资格以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名单为准)的人员开车。违反规定,车主和开车人各罚款1000元;造成交通事故,由车主和开车人共同承担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C、公司安排的驾驶员在外用车期间,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由没有驾驶资格(驾驶资格以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审批名单为准)的人员驾驶,违反规定,驾驶员和开车人员每次各罚款1000元;造成交通事故,由公司安排的驾驶员和开车人共同承担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D、机动车辆在厂内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确保安全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承担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者,由公司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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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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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广州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权限与职责

第一条 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导处兼管,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并设有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状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学期向区教育局基教科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二条 各班的学籍管理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是本班学籍管理的第一职责人,负责完成(或协调班教组完成)本班学生的学籍录入、核对、变动状况的跟进等上级要求的工作,并且按照指定的时光完成。

第三条 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班主任负责联系、提醒、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

第四条 严格控制班额。贴合条件中途要求插班的,由校长审批,教导处负责安排到相应的班级就读,班主任应及时办理接收学生的相关事宜(不得拒收)。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二、管理要求

(一)、新生入学

第五条 学校管理员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统一格式的学籍号。

1、班主任负责学籍的录入:一年级新生在市系统中需一个个录入(若年龄不够的学生需家长到校填写承诺书);七年级新生录入,班主任需按照本班实际人数进行核对相关资料。

2、学籍核对:每个学期开学后进行,检查本班实际人数与市系统人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工作。

(二)、转学

第六条 转学操作办法

1、中途转入的学生,如属市内转入,班主任直接在市系统进行接收操作,接收成功后需核对学生资料;如属市外转入,则要在市系统“异动管理”中提出申请,并录入该生的学籍信息,同时需要家长带给一式四份转学表(需盖有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所在的教育局、接收学校、接收学校所在的教育局的四个章),并带给全国学籍号(L开头),由班主任交给学校学籍管理员。

2、中途转出的学生,如属市内转出,班主任直接在市系统进行接收操作;如转出市外,则要在市系统“异动管理”中提出申请,同时需要家长带给一式四份转学表(需盖齐上述的四个章),由班主任交两份给学校学籍管理员。班主任还需跟踪全国学籍系统,联系家长,要求对方学校提出接收申请,以确保全国学籍异动的操作。

说明:凡是因为转学而变动学籍的务必经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确认,所以要有转学表作凭证。

(三)、休学和复学

第七条 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住院病历(原件)、复印件

3、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状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说明:1。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2。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须回原级就读。

3。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三、其他

第八条 学生违反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或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情节较重的可给予适当处分。义务教育段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学籍。

第九条 班主任不按照指定时光完成相应的学籍工作的,则按学校绩效考核办法,扣发当月相关的班主任管理效益奖。

第十条 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保证其理解义务教育,杜绝辍学现象。学生转学而不办理转学手续的,亦作辍学处理。(如果本班出现辍学现象的,班主任取消本年评优评先资格,包括校级的优秀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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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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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安全职责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职责制”原则,制定本职责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状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务必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务必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状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职责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职责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职责人,班主任不在的状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职责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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