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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行医管理制度【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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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助理的岗位职责说明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助理,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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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面的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 负责项目前期立项技术支持、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和内外部的协调工作;

3. 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阶段性目标控制,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4. 负责收集、汇总、完善项目的各类资料,完成项目档案的归档工作。

【任职要求】

1. 年龄20-45岁,专科及以上学历。

2. 工民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3.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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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财务,全文共 2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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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八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学校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学校经济效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财务组织

第二十九条学校财务人员设专职会计员、出纳员、收银员、仓管员。

第三十条会计员

在经理的领导下,有权和必须监控出纳、收银、仓管的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既有明确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和制约。经理不能兼出纳;会计员不能兼任出纳、收银、仓管,会计只管帐不管钱和物;出纳员管钱不管帐和物;仓管员管物不管钱;

第三十二条财务人员必要时应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劳动合同,保持相对的稳定。财务人员的任命、招聘、调动和离职,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查批准,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扣发工资并追究法律的后果责任。

第三十三条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提出辞退请求,直接决定办理交接手续后予以辞退和调联动。

第三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守本单位的财务秘密,努力工作;遵守本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节财务流程

报销流程

注:1、发生的经济业务付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即可报销;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对于手续不齐备的报销单据,财务部不予付款;使用违规报销单据的,学校有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借款流程

注:

1、借款金额在500元以上时,借款人须提前2天通知出纳,以便备款。

2、借款金额在100元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100元以上都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及总经理签字。

3、未结清上次借款前,不再予以借款。

收款流程

记帐流程

资产管理流程

第四节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为适合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收入,活动经费、员工工资、借款、报销等都不可以在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三十六条学员的缴费收入,由收银员(程柳金、梁杏兰)负责代收保管。

出纳员必须每天把招生组的学费收入点算准确,与收银员交接时互相签字登记。

第三十七条收银员和出纳员必须认真点钞、验钞,事后发现短款或收取伪钞的,由当事人照额赔偿。保险箱内也不允许存放超1000元。如若超标并被盗,由直接责任人照额赔偿,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出纳工作必须凭有效凭证,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有领导和经手人签名方可支款登记。无经理、会计、经手人签字认可的支款,一律无效。每周应把所有的单证交给会计员审查登帐。

第三十九条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日、逐项分别登记入帐,发现帐帐不符或帐款不合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第四十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借款。搞宣传活动、招聘等确实需要借款的,应手写借据,征得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借款。先斩后奏无获准借款的,由出纳员承担后果。所有借款必须从本月发放工资时一次性扣还,前欠不清,后不再借。

第四十一条借款、报销等支出低于100元的,可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如果在100元以上的,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核准,出纳方可支款。

第四十二条如一次性支付500元以上费用时,必须提前通知出纳员。

第四十三条发放辞职员工工资时,必须由总经理、部门经理、后勤部签名方可发放。

第五节库存控制

第四十四条购入学员教材、饮料等,仓管员凭购货单,清点购入的教材及饮料,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给财务部,方可登记入帐。会计分品种、规格记数量和单价及总金额。仓管员分品种、规格记数量。月末时,将各自的进销存数据进行核对。

第四十五条如发现购货单与实际来货不一致时,应及时与采购人员核对,更正处理。

第四十六条仓管员必须凭学员收款收据方可发放教材书。

第四十七条仓管员应建立库存商品的明细帐,做好库存商品进销存记录。

第四十八条每月末仓管应对教材书、饮料分别进行盘点,详细填写盘点表,包括品种、规格。盘点结果必须与帐面数进行核对,如有盈亏现象,应查找原因,作出结论,再由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

第四十九条加强库存商品的管理和监控,如发生丢失,由仓管员负责;

第五十条每季度由后勤部、财务部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节费用报销

第五十一条办公教材/文具的采购本着价格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按实际需要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兼职保管发放。领用时按人登记。员工离职时如数交还(除耗用品外),欠交物品的,从工资中扣回其物品价值。

第五十二条水电费的开支须凭有关部门的收据报销,并一定要附上当月起止的用量记录、单价,以便核查分析。

第五十三条加强电话通讯管理。私人电话、声讯电话杜绝打,无关重要不该打。

第五十四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开展经

营需要与有关政部门发生的公关费,应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开支,不得铺张浪费、更不得虚报弄假。餐饮招待报销时,应注明事由、单位、个人姓名、人数,以便监察审查。

第五十五条费用报销需凭有效证据,由经手人签字,经负责人审批,由会计员审核无误,再由出纳员支付。如发现虚报多报重报的情况,按报销金额10倍予以处罚当事人。

第七节资料上报

第五十六条会计员必在每月六日前上报会计资料

第五十七条会计资料上报内容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库存商品进销存明细表

营业收入汇总表

管理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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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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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设工程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工作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四条、 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六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

(一) 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二) 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一定进度时进行。

(三) 结构施工评价。分项工程完工后作一次评价;主体工程应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完工验收。

(四) 装饰施工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 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第七条、每次安全评价前,组织班组、作业队、项目部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如实填写记录、检查情况,对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由技术、安全部门按《标准》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的”内容填写自评意见。

第八条、安全评价检查组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其中电气和机械专业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依据《标准》对现场进行各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检查组综合五个阶段的评价意见、安全事故记录,并作出总体评价结论意见,报安监机构负责人核定等级和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第九条、按规定工程施工每一阶段的各次安全评价,根据《标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文明施工单项检查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下、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竣工评价结论按历次评价评分的平均值评定等级,施工阶段发生1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2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降低一级;施工阶段发生2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3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评价为不合格。

第十条、对于各次安全评价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和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比活动,定期组织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或部按规则作业的班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不履行管理职责,弄虚作假,或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提供虚假安全评价意见的,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警告、经过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责令停工或安监机构责令整改的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不按要求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出发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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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机关考勤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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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

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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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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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必须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责任以及生产主管的责任。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必须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六、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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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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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所有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和调度,实行“派车单”派车。为方便工作,贵A H5499,贵A 17H26,贵A 82Z37,贵A 506E5直接由储运部张经理调度,车钥匙、手续由张经理管理。贵A HX413,贵A 5217B由行政部管理。

2、公务车原则上实行专人专驾,严禁擅自转驾,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指定其他专、兼职驾驶员驾驶。

3、出车回公司后,驾驶员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将车钥匙及时交回登记。未经公司领导允许,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停放到指定车库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4、派车条件:公司领导出差或外出办事;中层干部出差或外出办事;库房转货;发货、提货;三人以上销售部员工出差或外出办事;本公司人员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的用车。

5、实行“派车单”制度。用车部门公事用车须填写“派车单”,在“派车单”上签字并注明出车事由、地点、用车时间。到“行政部”办理登记领车手续。一般情况下,由“行政部”指派司机出车。公司人员私人用车,报部门领导批示后,到“行政部”办理领车手续。

6、除储运部门、收、发货之外,任何部门不得以各种理由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驾驶员一律凭“行政部”的指令出车,没有部门“派车单”和指令,驾驶员一律不准出车。

7、本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况需外借的,必须经总经理同意,驾驶员随车外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驾驶员差旅费、油费、过路费等)由借车人承担。未经批准将公车外借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后果并追究责任。

二、车辆审验、维护维修管理

1、车辆的维修、清洗、美容一律到指定地点维修、清洗、美容。

2、车辆维修。车辆维修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确需修理或更换零件的,修理费用在100元内,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行政部”认定审批维修内容后送修;修理费用在200元以上,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交办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送修(出差在外可特殊处理,但必须先行电话报告,回单位后补办手续。更换下的配件交到“行政部”,存入仓库。在维修过程中,“行政部”经理和驾驶员必须共同检查质量,核准费用,以示负责。本车驾驶员负责维修出厂的检查验收。

3、车辆美容。严格控制车内外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外设备,须报“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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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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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多人出差。

3.公司采用在核准的标准内实报实销原则。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内应该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部门主管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

3.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条:出差后必须每日向部门负责人以邮件形式汇报当日工作情况。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出差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

三、 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当日的住宿发票按实报销,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 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4.陪同领导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5.出差人员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须和出差车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发票冲抵,经财务审核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6.公司同行两人同时出差的,须合住一个房间,出差住宿标准为公司核准住宿标准的50%。

7.出差人员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1.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在出差城市要首选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况需注明详实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xx年7月19日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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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2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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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物资采购的审批

各处室或人员所需物资因学校仓库中没有存放而需要临时采购的,则须填写“实验中学物品采购、维修资金审批表”(见附表1)后报总务处,由总务处视情况报校长室、上级教育部门审批。单笔数额100以上报校长室审批,300元以上报服务中心审批,1000元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二、设备物资的采购

采购小组一律凭审批表采购和报销。采购小组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要“货比三家”,真正做到价廉物美。

(一)临时采购

“临时采购”又称“程序采购”,因每一项物资的采购都按一定的程序进行。

1.临时采购物资中经上级教育部门审批同意学校自行采购的,其中单笔数额超过100元的要求询价后确定采购,超过300元的要求两人以上共同采购,超过1000元的要求提交总务处集体讨论确定,并填写询价表。

2.临时采购物资中如果服务中心仓库有货可供的可以直接向服务中心申请领货(如一次性塑料杯、粉笔、签字笔、档案袋、跳绳等文体用品,节能灯、开关等电器用品)。

(二)集中采购

做好集中采购有利于工作安排,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每学期一次的集中采购各相关处室人员要发动有关人员科学合理的制定采购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总务处以便及时汇报。

1.每学期一次到服务中心集中领货。

2.集中采购物资中如果是经招标上门供货的(如横幅、喷绘、写真、校徽、空白奖状、荣誉证书、标牌、装订等等),由各处室研究决定后自行采购、自行验收(规格、材质等),到每月月底前把一月来的采购情况汇总到总务处,每月2号前由总务处把上个月所采购的物品按照规定的格式汇总后上报服务中心。

(三)大宗设备物资采购

每年年底总务处根据学校自身情况拟制、提交采购报告,按照服务中心大宗物资采购程序进行。

三、设备物资的验收

(一)学校设备物资采购招标验收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各类物资的验收工作,并接待上级验收小组的验收工作检查;

2.负责对验收的采购招标物资填写验收报告(见附件2或附件3);

3.对验收不合格的采购招标物资有权退回,并向学校汇报,及时处理。

(二)学校设备物资验收标准

1.数量验收(包括生产厂商、设备型号和购置台件等)和资料验收(包括购置申报审批材料、财务票据、随机技术资料等)。

2.质量验收(包括产品外观、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等)。设备物资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供货合同所规定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要求相符;采购设备物资包装密封完好、产品资料齐全、质量合格、运行状态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三)学校设备物资验收报告的填写

1.一般物资,填写完整审批表(附件1)即可;

2.固定资产,须填写“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附件3);

3.经服务中心招标采购的直接上门供货的采购物品,须按照服务中心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技术商务要求和供应商在招标中的承诺条款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并由接收人、验收人、负责人、供货人在月末共同填写签字“物品验收结算清单”(附件2)以备结账。

四、设备物资的入库

采购的设备物资到校当天,学校物资验收小组按照合同采购标准和产品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不得入库,无入库手续不得办理财务付款、报销业务。

(一)一般物资的入库:由采购人、验收保管人或总务处主任签字后入库(见附件1或2)。

(二)固定资产(教学设备)的入库:由采购接收人、项目验收人、总务处主任或教务处主任、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后入库,同时需交归档资料于仓库保管(见附件3)。

五、设备物资的出库

(一)一般物资的出库要由物资使用者提出申请,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后,凭“实验中学物品领单”到仓库领物。

(二)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管理

1.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

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出库要由设备物资使用处室或人员向总务处申请,填写“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原单(附件3),经总务主任、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批准后,才能办理出库手续。

2.固定资产设备物资的填卡记账

(1)购买的设备由总务处根据“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通过设备物资管理系统录入设备原始数据,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由总务处打印设备物资管理卡片和设备标签,卡片由总务处和使用部门各保存一份。

(2)各设备使用部门管理员凭“实验中学固定资产入库、验收、出库单”记账,负责将设备标签贴在仪器设备上。

六、设备物资盘存报损

对校内所有物资一年盘存清点一次及以上,实行资产报损制度。做到学校物资“进要入账,出要报损”,使之物尽其用,去向明确,帐物相符。

(一)一般物资报损:总负责人张追红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教师办公用品(黄进)、水电维修零件(俞树勇)、卫生工具(张启星)。

(二)教学用品报损:总负责人黄占宁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体育器材(黄爱宵)、实验耗材(张民强等实验员)。

(三)固定资产报损:总负责人楼美胜

具体管理人员如下:电教仪器(吴金良)、办公设备(徐时亮、张追红、陈剑明)

七、食堂、服务部物资管理

食堂、服务部物资按照服务中心提供的商家进货,确保价格、质量和卫生。

(一)采购:由食堂事务长、服务部店长根据学校需求提出其采购清单,直接向供货单位、服务中心申报。

(二)验收:由食堂事务长、服务部店长和学校食堂、服务部负责人(或店员)共同签字入库。发现不合格食品、商品坚决清退,并做好记录。

(三)出库:食堂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等须由事务长、使用者共同签字,并在使用前进行质量检验,以防变质食品食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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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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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验室属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或搞其它活动。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学专任老师负责。

2.学生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进入实验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要保持肃静,注意室内卫生,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辅导学生进行实验,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未按操作规程或不负责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教育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要爱护所有的实验设施和仪器。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实验完毕,任课老师应组织学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7.实验室教学人员要安排学生每天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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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务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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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地使用车辆,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做到行车安全,用车高效,节能降耗,全力支撑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总公司、分公司、各项目部的所有公务车辆。

二、公务车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全部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办公室根据公司用车需求合理调派车辆。

2、车辆驾驶原则上实行专车专用,专车专管制度。若司机请假或另有任务,办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机或持有驾照人员驾驶。

3、严禁公车私用。车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一旦发现,对驾驶员和使用人均按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同时该车司机应记录并告知借车人车辆状况,并且牢记借车时间。接客或接送本单位员工需要用车的,由办公室主任调配或请示总经理批准。

4、确保行驶安全,严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由于无照驾驶或擅自出借或动用车辆而受到罚款、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自行承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司概不负责。一年内没有受到处罚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

5、下班后及夜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特殊情况除外),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需用车,原则上由总经理安排所保留的车辆。严禁未经请示私自动用公务车,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出差人员,须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见附表1),用车一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用车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7、车辆如在公务中遇到车祸,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立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凡外人借车发生事故的,一旦获悉情况,就得向公司汇报,不得隐瞒。

三、公务车的使用

1、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务,后其他事务的原则安排。

2、专车专用。总公司现有车辆两辆,必须再借用鄂G62288 和鄂A1122两辆轿车(借用合同另订)供董事长和总经理专用

3、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4、接送公司宾客等。

5、每10天应登记车辆的行程公里数(见附2《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四、车辆用油管理

1、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使车辆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况不允许现金加油。若卡内无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现金加油后必须凭正规的税务发票报销。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

10天登记一次(见附2表《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月底登记完毕后,连同表1交给办公室主任存档备查。

4、司机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应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五、维修保养与保险

1、 本公司实行专车专管制度,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每周应定期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视方便与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3、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做到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及时发现车辆问题和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员反映,及早进行维修,避免严重的损失。尽量自己动手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加强车辆维护管理,建立车辆维修台账。车辆管理员应督促驾驶员定期进行保养检修,如实如数地登记维修、罚款情况,每次维修费用如实填入《公司车辆行程、加油、维修情况登记表》。

5、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6、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六、车辆费用报销车辆维修保养、油费、过道、停车洗车等其他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应贴好票据,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到财务部据实报销(或由办公室主任代付)。

七、 附则

1、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2、未尽事宜,由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商定增改。

湖北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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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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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劳动秩序,严格考勤管理制度,特作出以下规定:

1、事假

1.1车间员工请假

三天之内的事假由车间主任签批,四天以上(包括四天)首先由车间主任根据车间生产计划情况签字批准,再经考勤人员签批。十天以上的事假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1.2后勤人员请假(在指纹考勤机录指纹的人员)

1.2.1各部门负责人请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1.2.2各部门职员请假,一月内2天之内的事假经各部门负责人批准,超出2天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2、工伤假

职工因工伤不能工作时,由所在部门(车间)填写事故报告单,经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批后,交由考勤人员登记。

3、请假制度

3.1请假不允许口头请假、电话捎假,无请假条者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请在到岗后上午10:00前将请假条交由考勤人员。

3.2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必须请假不准私自离岗,一经发现,按旷工双倍罚款。

3.3员工因公出差,回来后三天之内务必将差旅费报销单交由财务,并将出差的请假条交由考勤人员,否则考勤按旷工处理。

3.4请假按小时计算,实行月累计,月累计超出3小时不足4小时按请假半天计算;超出6小时不足8小时按请假一天计算。

4、后勤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录指纹方式。

5、工作时间不准私自脱离生产区,有特殊情况外出时持车间主任签字批准的请假条交安检门值班员方可离开生产区,回车间时要回请假条交生产车间主任进行消假,违者按旷工处理。

6、迟到旷工处罚规定:

7、考勤管理员职责:

7.1 考勤人员第二天上午10:00前将前一天的考勤情况进行公布,违反规定者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7.2月底各车间(部门)考勤人员统一汇总后,次月的第一天张贴出勤记录予以公布,员工必须三天内核对,超出三天无人核对,则按照考勤机考勤记录考核。

8、本规定于20xx年4月1日起实行(原考勤管理规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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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倒班宿舍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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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2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7、 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现相关问题,后果由留宿者自负。

8、 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 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 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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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市场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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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快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以下简称集贸市场)建设,发展城乡集市贸易,促进商品流通,维护商品交易秩序,规范商品交易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贸市场,是指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参加,以集中、公开方式,在固定场所依法进行商品交易的各类专业性市场、综合性市场、租赁经营商场以及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时性商品交易场所。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集贸市场建设、监督管理和商品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集市贸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集市贸易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公正、文明、规范。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物价、技术监督、税务、公安、卫生、计划、建设、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集贸市场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农贸市场建设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集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按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商投资建设集贸市场。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节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八条 开办市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市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市场建设的要求;

(二)具备相应的场地、设施;

(三)上市交易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开办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需设立交易所(行)的,应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条 兴建农贸市场不得占用城乡道路,妨碍交通。

第十一条 农贸市场开办者的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市场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责任到人;

(二)逐步实现市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

(三)建立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确保市场安全有序;

(四)建立保证公平交易的有效制度,设立公平秤等计量复检器具;

(五)遵守和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六)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各类商品的成交额、成交量等有关资料,填写市场年检报告书。

第十二条 集贸市场的场地、设施和其他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破坏。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集贸市场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征地、拆迁手续,并按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章 农贸市场交易

第十三条 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进入集贸市场从事商品交易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应领取证照的,经营者必须持有并亮证照经营。

第十四条 凡是国家放开经营的商品均可上市,不受品种、数量、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十五条 依法允许交易的旧机动车船、旧农机具等旧机械设备,凭有关牌证在指定场所交易。

第十六条 集市贸易应在规定的场所进行,不得场外交易。

第十七条 禁止下列物品上市:

(一)走私物品:

(二)伪劣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以及过期失效的商品;

(三)炸药、雷管、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枪支、弹药、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电击、强光、催泪等器械;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禁止在集贸市场上经营的药品;

(六)反动、淫秽的书刑、画片、音像制品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经营的食品;

(八)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准经营的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遵守国家的价格管理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国家有规定价格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由买卖双方议定。

第十九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

(二)垄断货源,垄断价格;

(三)强买强卖,骗买骗卖,欺行霸市;

(四)克斤扣两,短尺少秤,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

(五)赌博、算命等有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集贸市场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五)收集、公布市场信息;

(六)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交易秩序;

(七)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集贸市场管理,在较大集贸市场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组织工商、物价、公安、税务、卫生、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参加,组建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部门工作,统一管理市场。

第二十二条 集贸市场的治安工作,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依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畜牧检疫、卫生防疫机构负责集贸市场的检疫、检验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应检疫、检验的商品,未经验疫、检验的不得上市。

检疫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疫费。未检疫的,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下列事项,接受经营者、消费者监督:

(一)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

(二)市场监督管理制度;

(三)市场设施的所有人及其出租、转让方式;

(四)市场管理费和其他法定收费标准;

(五)违法违章行为处理依据、处罚标准;

(六)其他应当在市场上公开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农贸市场内应当设立监督台,设置意见箱,受理消费者、经营者投诉。

第二十六条 农贸市场应当保持环境卫生,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由市场开办者负责清除。

第二十七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国家规定着装的应当着装。

第二十八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应当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奉公,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收受贿赂,不得打骂、刁难、勒索经营者、消费者,不得乱收费、乱处罚。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必须依法纳税。

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集贸市场交易的商品,成交额在50元以上的,收取市场管理费。其标准是:

(一)旧机动船、旧农机具等旧机械设备、大牲畜的收费标准不超过成交额的1%;

(二)农副产品、轻工产品和其他商品收费标准不超过成交额的2%;

(三)缝纫、修理等服务性经营收费标准不超过营业额的2%。

在集贸市场内设立农民自产自销区,农民出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成交额在100元以下的,免收市场管理费。

市场管理费要专储专用,按“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原则,主要用于宣传教育、市场建设及市场管理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 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收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设立集市贸易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对乱收费、乱摊派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予制止,经营者有权拒付。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非法侵占、破坏集贸市场场地、设施或其他财产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销售禁止上市物品的,由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有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行为的,没收非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第二项、第三项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第四项行为的,责令补足短少部分,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500至20xx元的罚款;有第五项行为的,责令其停止不法行为。对于算命等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赌博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需要给予其他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乱涨价、乱收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七条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违反本条例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二)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查处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农贸市场贸易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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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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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员工宿舍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休息环境,结合目前实际,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 卫生区域

1. 各宿舍室内卫生区域。

2. 各宿舍门口门窗。

二 清扫要求

1. 各宿舍住宿人员每日至少清扫一次,确保全天候整洁、整齐、规范。

2. 每周一为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宿舍卫生整洁,无死角。

三 员工宿舍卫生制度

1. 每周二总务课派人到各宿舍逐一检查,统计检查结果,并且两天内在公司公告栏和宿舍宣传栏张贴奖惩结果。

2. 对于优秀标准的宿舍,公司给予奖励和表扬;较差的宿舍,给予罚款。

四 评比标准

1. 优秀宿舍标准

1)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垃圾篓倾倒及时,人离开凳子后一律墙边归位。

2)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不拉电线、绳子,墙角无蜘蛛网。

3)床面:被子同一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床上日用物品摆放规范整齐。

4)桌面: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5)卫生间:卫生间无异味,地面清洁无积水、垃圾等。

6)其它:阳台保持清洁、无垃圾;洗手池洗漱用品摆放整齐;湿衣服同一挂在阳台衣架上面;门窗玻璃清洁;墙面无乱张贴、涂鸦;不私自使用热水器、电磁炉等违章电器。

2.良好宿舍标准

1)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

2)墙面清洁,无张贴物。

3)床上:被子叠放整齐。

4)卫生间:无异味。

5)其它:阳台无垃圾,室内无异味。

3. 中等宿舍标准

1)地面:室内有少量垃圾,物品摆放较乱,纸篓垃圾未及时清理。

2)墙面:墙面不清洁,墙角有灰尘、蜘蛛网。

3)床上:被子未叠

4)桌子:桌面物品摆放混乱。

5)卫生间:卫生间有异味,地面有污渍或积水。

6)阳台:阳台有垃圾,室内不通风,有异味。

4. 较差宿舍标准

1)地面:地面很脏很黑,室内垃圾很多,物品摆放很乱,纸篓垃圾溢出。

2)墙面:墙面乱张贴,有灰尘或蜘蛛网。

3)床上:被子凌乱,衣物或日用品摆放混乱,衣物很久不洗有异味。

4)桌面:桌面物品杂乱无章,电器电线乱拉。

5)卫生间:卫生间有异味,有污渍污水。

6)其它:阳台堆积很多垃圾,阳台地面有污水,室内不通风又异味。

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 奖励

对于优秀等级的宿舍,公司给予奖励,并公开张贴表扬;对于良好等级的;公司给予公开勉励和表扬。

2. 惩罚

对于较差等级的宿舍,公司给予罚款,并公开张贴批评。

总务课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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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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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九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第二十条 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20xx年。

第二十一条 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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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资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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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员工在开展工作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定岗定员标准,在编制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

2、公司招聘新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缺编缺岗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写明人数及详细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招聘计划。

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配制名额,对符合标准的招聘计划实施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筛选把关;岗位配置名额以外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3.3总部员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初试后,由分管领导复试确定。

3.3.2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进行初步面试后安排相关测试项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后,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测试项目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项目答辩小组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最后沟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4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

3.4.1部门经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4.2副总级(含)以上人员:招聘程序同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公司面试确定。

第三章试用制度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

3.1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

3.2办理入职手续:

3.2.1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3.2.2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5.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

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

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

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调配制度

1、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能力、特长,公司有权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配员工要服从大局,任何员工若无理拒绝工作调动,公司视其自动辞职。

2、跨部门(公司)人员的调配,首先应得到现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再经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协调考察后,向总经理提出调配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分、子公司内部人员岗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后,调配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任职部门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论处。

5、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接上级指派部门人员暂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调动,公司将安排审计。

第六章辞职与辞退

1、员工辞职

1.1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

1.2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1.3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4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1.6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员工辞退

2.1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2.2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3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

2.5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离职谈话

3.1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

3.2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

3.3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

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

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对旷工的处理:

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

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5.3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

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

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

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

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训制度

1、为使员工胜任岗位职责的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培训必须有效地开展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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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警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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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45

午餐:12:00——12:30

晚餐:18:00——18:30

2、 非就餐时间员工不得随意进入食堂。

3、 员工应按时就餐,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后就餐的应由本人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4、 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拖拉座椅,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严禁将剩菜剩饭倒入洗碗池,以防堵塞下水管道,违者除自己疏通下水管道外,每次罚款50元。

5、 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浪费饭菜罚款处理一次10元。

6、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私带物品到厨房加工。

7、 严禁私自带领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8、 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 公司实行双休日工作制,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就餐人员每人每天就餐费定为10元,每人每月220元。并于每月11日前将当月伙食费交公司财务室。

2、 公司就餐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尽量在食堂就餐,每月缴纳伙食费后,只要在食堂就餐达到5日,非工作调动,一律不予退伙。

3、 外来人员就餐除提前申请并获批准外,员工一律不得随意带人到食堂用餐。批准用餐的外部人员,由财务室按每人每餐10元收取就餐费用。并自觉遵守就餐相关管理规定。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

2、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办公室验收记账,财务室对账结算。

3、 食堂工作人员应根据当天的食谱计划采购,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4、 严格遵守清洗消毒程序,确保各类餐具用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就餐人员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 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6、 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相关知识和常识的学习应用,自觉养成用后随手关闭液化气总阀门和及时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人员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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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管理会计师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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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建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与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3.负责账务处理,费用审核,进行成本控制;

4.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对经营状况进行阶段性财务分析与财务预测;向公司决策层提供每月财务分析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政策并进行培训宣导,负责公司每月纳税申报,每月对公司的税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利用税收政策进行筹划,规避税务风险,依法纳税;

6.通过ERP系统等管控费用分类,管控进销库存、分折账务,发现问题,深入了解业务;

7.编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及时调整管控的实施;

8.审核年、季、月度各项财务会计报表,做好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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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收费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收银,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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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切医疗收费必须通过收费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违者加倍罚款,情节严重者按贪污论处。

二、各种收费处方和检查、治疗单必须注明收费项目,收费员按收费项目录入处方后,进行收费并在处方上盖现金收讫章。

三、药房凭粘有收费小票的处方发药,各科室凭粘有收费小票的处方给患者做各项医疗检查或治疗,并保存好处方,不得收受与收据金额不符和无ID号的处方,否则,由当事人承担经济损失。

四、患者交费后一般不准退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经治医生在处方上注明退款原因,报经院长批准签字后,由财会人员监退,并将退款手续贴在收费票据存根上备查。

五、收费处一律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不准使用其他收据,收费收据一律套写三联,严禁大头不尾,否则均按贪污论处。

X人民医院

二0七月一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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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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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食堂秩序,给全体员工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厨房之管理

l.厨工守则,卫生条例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3.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

5.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6.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7.下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8.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9.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二、管理制度

1.厨房所有物品都必须呈报行政部门指定人员采购:正常消耗物品由行政部门定期发放。

2厨房所购回食品,由行政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4.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

用。

5.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人。

三、员工用餐公约

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其他任何地方不得烹煮食物。

2.严格按照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40--08:10

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7:30

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3.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管理。不准插队,一人打多份。

4就餐时要一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妨碍邻桌。

5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6.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倒置指定桶类。

7.力行勤俭节约,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8.餐厅内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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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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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障本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XX小学

第三条 本单位是经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事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XX市XX镇XX村(居)

第五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XX市教育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幼儿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相关社会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滕州市教育局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了解本单位的人事编制、使用和管理;

(三)查阅学校支部行政委员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 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民主选举产生,经教育上级主管单位任命。

第十一条 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方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二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决策机构的决议;

(二)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四)人事工作安排;

(五)财务管理实施;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具体经费来源为: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全额拨款。

(一)财政拨款。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五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离任前,依法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学校决策机构提出终止动议,并报滕州市市教育局、滕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滕州市教育局、滕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和院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申请注销登记前,须在举办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五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六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20xx年8月3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本单位和举办单位各一份,呈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一份。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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