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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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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在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的深化。科学发展观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是新的领导集体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认识的升华。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的改革以何种观念统领将关系到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关系到中国未来发展的战略决策。科学发展观不仅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纲领,也是推动科学、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指导纲领。教育科学发展观是在教育领域,破除传统的、被长期束缚的思想观念,树立起现代化的、科学的发展观。教育科学的发展观是有时代特色的、符合时代需要的发展理念。只有具有一流的发展观,才能办出一流的教育。这是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真知见。 教育作为人类最具特色的自觉行为,都是在一定观念指导下进行的。教育科学发展观不是空洞的,它深深地嵌入教育的体制、机制和教育发展的全过程;教育科学发展观也不是主观臆想的,它是根据历史和时代所提出的主题,并围绕这个主题、密切联系当前中国教育的实践,产生构建的理论体系。我国教育正处于体制改革和新旧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教育改革越是深化,实践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就越需要科学的回答。由于教育的复杂性和周期性长的特点,只有树立科学发展观,才能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从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实践出发,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点是实事求是;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针是优先、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上三个方面的有机结合、辩证统一,贯穿于我国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创新的全过程,是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

教育的发展不仅要自觉地把握和尊重教育的客观规律,而且还要尊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我国教育改革多年的发展实践表明,教育的蓬勃发展和不断扩张是教育当前和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知识资本的形成,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教育的基础地位不断提高,特别是世纪年代中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为我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教育的需求,促进了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扩张,教育的发展处于最好的时期,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同时,教育的快速发展使传统教育体制、机制和模式面临着空前严峻的挑战,社会和市场对教育的需要,带来了教育的失范和失序。由于教育是具有先导性,且系统性很强、周期性长、牵涉面广泛的庞大的体系,要把教育的事情办好,最基本的是我们应当客观地、实事求是地面对当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如,教育观念滞后,教育结构失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教育制度和管理僵化,制约了教育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高校扩招后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教学质量都不堪重负;教育的乱收费引起群众的不满等。办教育最需要科学的、严谨务实的作风,切忌浮躁、贪大求洋、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作风,但是,不尊重教育客观规律,不顾主客观条件,盲目地追求高层次、大规模,组建了不少万人、数万人、十万人的大学,如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问题和矛盾就会越积越多。盲目、浮燥——这是教育的大忌,是与求真务实相背离的。如果我们不能清醒地看到这些问题,教育的发展及其负面影响将是长远的、不可低估的,甚至会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稳定的大局。教育面临这些矛盾和问题,究竟采取什么态度我们既不能回避,也不能采取主观臆断的态度,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教育发展观为出发点,遵循教育的规律办学,求教育发展的态势之真。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也是我党的基本思想路线,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教育的发展要从我国教育的现实基础和条件出发,寻求发展的路径。在发展的问题上,有的人存在短视行为,不顾现实条件,不管有无条件蜂拥而上规模,追求高速度和大发展,这些都是与求真务实的教育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的。

教育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深入探索、研究“教育”这个客观事物在新形势下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在实践中不断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地思考和理论研究过程;实事求是地认识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需受教育的群体庞大,而教育经费短缺的国情。彻底转变观念,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分析解决教育系统存在的种种复杂矛盾,是树立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必要前提和立足点。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满足社会大众对教育的迫切要求,一定要树立自觉的、求真务实的、与时俱进的教育科学发展观,这是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也是我们立论的基础。

二、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教育是一种以培养人为目的的社会活动,必然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一种尺度,一种价值。教育科学发展观认为:教育是人的教育,是对人的价值意义的认定,教育的目的是对人的身心发展有意识、有目的的进行直接影响,从而提高人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发展人的智慧,陶冶人的情操,使人的个性得到发展。人是教育的主体,标志着教育是人性化的、充满人文关怀的价值观。以人为本是新的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原则和根本目的,离开了这个根本原则,教育发展就成了空谈。以人为本标志着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和提升,是尊重人的地位、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的需要,一切为了现实的、社会的、具体的人。以人为本并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是单纯的、抽象的、自然存在的人,人如果停留在自然状态,仅是纯粹生物意义上的自然存在物。人是社会存在物,是社会化了的人的存在,社会是通过人的自觉、自主、自为的活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赋予了人作为社会人的意义价值。教育科学发展观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关注人的价值、人的素质和人的意义的存在。关注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要实现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主要环节是接受教育。人的力量、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受动性的,只有当人学习了知识,才有力量。每个人不仅有自我生存的需要,有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即进行自我完善、自我创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同时这也是现代社会对人的需求。未来社会的竞争,最重要的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竞争的关键是教育,教育科学发展观应该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自觉理念,这也是实现以人为本的根本路径。只有把教育提升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才能把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赢得竞争的主动权,这是以人为本发展观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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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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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

市位于湘西南部的雪峰山东麓,南岭山脉北缘,资水上游,地处邵阳市西南五县中心,总面积1549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75万多人,且80%以上的人居住在农村,属于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户籍制度的放宽,许多农民外出进城务工,劳务输出成了农民致富图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成了他们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大人进城务工了,可孩子仍然留在农村,他们的现状令人担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基本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长期外出进城务工,而孩子被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目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调查统计,**市目前17个乡镇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962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1%。按年龄段分布如下:0—5周岁33473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7.9%;6-10周岁35785人,占其总数的29.4%;11-16周岁50371人,占其总数的42.7%。

二、监护方式

根据农村世代相传的习惯,对孩子的看护及.教育,主要由父母亲承担。现在,情况出现显著变化,为了生计,父母亲要出去务工,增加家庭的收入,狠心把孩子留在家里,交给其他人进行监护。以**市的湾头桥镇、邓家铺镇两镇的情况来看,父母双方外务工后,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方式:隔代监护。主要由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进行监护。这种监护方式主要集中在0-5周岁、6-10周岁两个年龄段的孩子上。也是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要监护方式。

第二种方式:上代亲戚监护。主要由孩子的叔叔、姑姑、舅舅、姨等进行监护。主要集中在6-10周岁年龄段的“留守儿童”身上。

第三种方式:同辈监护。采取家中年龄较大的哥哥、姐姐带弟弟、妹妹的方法。主要集中在由11-16周岁年龄段的孩子负责照顾0-5周岁、6-10周岁年龄段的孩子。

第四种方式:自我监护。俗话说得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就是自我监护的最好表现形式。主要集中在11-16周岁年龄段的孩子身上。

第五种方式:寄宿制全托。就是把孩子完全托付给学校老师或信得过的其他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代管家长”,这种监护方式,各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且发展势头比较强劲。

三、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父母外出务工后,由于上面五种监护方式各自存在不同的利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状况、安全意识、理想信念、人生态度、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等10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值得注意。

1、生存状况的缺失。父母外出务工后,只是不定期地给孩子寄钱。孩子在家收到父母的汇款,由于年龄小,缺乏计划性,有钱就毫无节制地乱花一通,没钱或少钱时就饱一顿饥一顿,导致身体消瘦,营养不良,严重损害了身体的正常发育。这种现象在自我监护和寄宿制全托年龄段的孩子身上表现最为明显,几乎65%以上的孩子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现象。

2、爱的缺失。父母双方和孩子长期不在一起,缺少沟通,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孩子自己作主,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大都表现出自私、偏执、冷漠的性格特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爱心、容忍心和正义感,甚至连中国最传统的“孝心”二字也不能理解。

3、安全感的缺失。就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而言,调查结果显示,父母的外出给孩子的安全带来了更大的安全威胁。由于农村居住比较分散,孩子的自我防范能女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被拐卖、意外伤害与意外死亡等问题时有发生。逃学、上网、早恋甚至违法犯罪等现象屡见不鲜。如邓家铺镇一“留守儿童”邓某,由爷爷、奶奶监护,每天早晨吃完早饭就背着书包和同学一起去上学,下午独学按时回家。老师见他一个星期没有来上学,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或者是生病了,上门家访,一探究竟,原来上学期间,中途他就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玩去了,让人哭笑不得。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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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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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体育事业发展调研

关于加快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调研

近年来,我市体育事业围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以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努力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全市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体育组织网络不断完善加强,竞技体育水平稳步提高,场地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体育社会化进程逐步推进,体育事业得到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现将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规划汇报如下:

一、 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现状

(一)群众体育

群众体育以全民健身、增强体质为目标,以全民健身月、举办体育竞赛活动和国民体质监测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重点开展了青少年、妇女、职工、农民、老年人等五大人群体育活动,建立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配置了完备的国民体质测试仪器,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测定。学校体育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重点,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加体育锻炼。现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9所,其中省级2所,嘉兴市级2所,海宁市级5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个。目前我市有单项体育协会11个,分别是篮球协会、足球协会、乒乓球协会、棋类协会、桥牌协会、举重健美操协会、射击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木兰拳协会、网球协会、残疾人体协等。协会工作正常、活动经常、管理规范。同时我市还活跃着一支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骨干队伍,我市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50名,其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人;各体育项目等级裁判员787名,其中国家级裁判员7名,一级裁判员56名。单项体育协会举办 “篮协杯”、“乒协杯”、“足协杯”、“棋童杯” 竞赛已形成制度。

近年来我市每年承办的全国性体育竞赛活动2次,省和嘉兴市体育竞赛活动都在5次以上,全市性群众体育活动20次以上,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40%以上,市直机关、规划建设、国税等系统先后举办了行业系统运动会,郭店等镇举办了农民运动会,2004年举办了海宁市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

(二)竞技体育

竞技体育工作始终坚持“选好苗子,着眼未来,从小培养,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的业训工作方针,重视和加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形成了以市少体校为重点,体育训练项目定点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协会共同参与的业训格局,积极探索体教结合,全面落实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布局,省、市训练布局运动员人数为275名,现在训运动员人数为350人左右,开设田径、游泳、举重、射击、皮划艇、赛艇6个重点训练项目,乒乓球、篮球、足球、棋类4个社会布点训练项目,现有专职教练员10人,其中高级教练2人,一级教练6人,二级教练2人,兼职教练20余人。2004年市少体校开展了省级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并被浙江省体育局命名为浙江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近两年我市为省体工大队、省运动学校输送优秀运动员28名,嘉兴市少体校13名。2004年我市运动员赵莹莹、吴逸婧、陈超、张斯洛等在全国各级各类比赛中屡创佳绩,先后获得全国金牌12枚,银牌4枚,铜牌4枚;浙江省金牌42枚,银牌53枚,铜牌39枚,嘉兴市金牌94枚。去年赵莹莹在全国田径大奖赛南京站比赛中,以4、40米的成绩获撑杆跳高第一名,破亚洲青年纪录,达奥运会A标,参加了雅典奥运会。

(三)体育设施

近年来我市以体育中心、全民健身苑(点)、室外篮球场、室内体育活动室等为重点,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快体育中心建设,注重加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启动实施了体育中心体育馆工程,体育馆已竣工投入使用,异地新建了市少体校举重训练房、学生公寓;实施全民健身苑(点)建设工程,目前全市已建成健身苑点93个,其中健身苑14个,健身点79个,镇、村体育设施建设纳入了文化阵地建设的重要内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资料显示,我市现有各类体育场地571个,其中标准体育场地290个,非标准体育场地281个,体育场地面积为462758平方米,人均0.72平方米(截止2003年底)。2004年新建健身苑7个,健身点41个,篮球场44个,健身房8个,乒乓室93个,台球室8个均向社会开放。

二、存在不足方面:

1、体育组织网络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海宁市体育总会尚未建立,必须落实编制,配备人员、经费,以加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体育协会的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各镇、街道应建立文化体育站或体育指导站,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体育事业经费。

2、场地设施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快,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从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看,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低于全省、嘉兴市的人均数,我市现有公共体育设施人均0.057平方米,上级体育部门要求达到人均1.2平方米差距甚远,市属公共体育设施少且陈旧,71%的体育场地集中在各中小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向社会公众开放率低,社区、居住小区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滞后,公共体育设施满足不了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市属体育场馆设施满足不了市少体校的体育训练条件。

3、体育事业经费投入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我市群众体育活动广泛,竞技体育成绩显著,市少体校省、海宁市批准布点项目人数为275人,现业余训练项目布点人数到位,但业余训练经费到位率为73%,随着国家、省对体育事业的重视,以体育强县、体育强镇、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等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同时随着体育社会化进程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都急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出台一些激励政策予以扶持。

4、全民体育意识淡薄,全民健身意识不强,全民健身覆盖面还不够广,全民健身存在“两头热、中间冷”,即:少年儿童、老年人参与活动多,中年人忙于工作参与活动少;农村受环境条件、思想观念等影响,活动面不宽,参与面不广,农村体育工作还有有待于突破。

三、下一步体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任务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作为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总体要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加快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加强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完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以全民健身,全民参与为切入点,广泛开展多层次的群众体育活动;以培养、选拔、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着眼点,完善体育训练体制,强化体育训练和管理措施,加快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努力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促进整个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体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1、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群众体育以全民健身、增强体质为目标,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农村体育以镇、村为重点,城市体育以街道、社区为重点,广泛开展青少年、妇女、职工、农民、老年人多层次的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到201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总人口的45%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全市中小学《学生体质健身标准》施行面达到100%,达标率90%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社会化的群众体育网络和国民体质监测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达到每千人1名,体育协会达到15个以上,有50%的镇跨入浙江省体育强镇镇行列,有5至10个社区跨入浙江省体育先进社区行列,有1至2个社区为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市成为浙江省体育强市。“十一五”期间举办好海宁市第十二、十三届运动会。

2、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竞技体育以输送人才、全面实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以市少体校为主体,体育训练项目定点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协会共同参与的体育训练格局,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训练,使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布局达到省布局人数要求,在训人数保持在400人左右,田径、举重、游泳、射击等重点项目要继续保持嘉兴市的领先地位,在浙江省占有一席之地,力争在嘉兴市第六届运动会和浙江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上再创佳绩,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继续开展省级、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工作,力争达到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标准。

3、体育设施建设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体育设施建设以满足群众健身、体育消费、体育竞赛和符合我市中等城市发展要求为目标。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和乡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市体育中心建设,建好体育场、射击馆、游泳馆;进一步完善市少体校训练基础设施,全面改造现水月亭路老体育场,切实改善训练条件,以达到国家级奥林匹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要求;加强多层次健身设施建设,重点在街道(社区)、镇(村)建好群众身边的健身场所和设施。到2010年力争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三)对策和措施

1、 加大体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体育意识。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从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发展体育事业作为促进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全民整体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积极倡导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兴建体育场地设施、构建多元化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网络,建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搞好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营造一个政府管理体育、社会支持体育、群众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2、积极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按照亲民、便民、利民原则和政府主导、社会兴办的原则,深入实施我市全民健身计划二期工程,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举办好海宁市第十二、十三届运动会,掀起阶段性全民健身热潮。以镇、社区、学校为重点,努力构建涵盖健身组织、健身设施、健身指导、宣传教育竞赛活动和体质监测等内容的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工、青、妇、体育协会等群团组织优势,组织实施好青少年、职工、农民、妇女、老年人等人群的体育竞赛活动和体质监测工作,以开展体育强县、强镇、先进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促进群众活动的广泛开展,以此带动各项体育工作制度的落实,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参与体育锻炼活动的自觉性,不断扩大体育人口。

3、加强体教结合,加速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要以2008我国举办奥运会为契机,加大体教结合力度,拓宽训练渠道,继续完善以市少体校为主体,训练项目定点学校和体育协会共同参与的业训格局,巩固原有优势项目,拓展新的优势项目,注重体育后备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按照“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和“三从一大”的训练原则,强化训练和管理措施,积极向国家、省、市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力争在2006、2010年省、市运动会上再创佳绩。以创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抓手,改善市少体校训练条件,加强少体校的全面建设,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为申报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奠定基础。

4、 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不断完善体育组织网络

全面贯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把体育设施建设作为政府为民实事的大事来抓,加强城乡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坚持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原则,积极拓宽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途径和办法。市属公共体育设施要继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载体,提高设施利用率,探索新建体育场馆运作模式和运行机制,以不断满足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体系,加强体育总会、行业体协、老年体协、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体育指导站等基层组织,注重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抓好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等骨干队伍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裁判员,夯实群众体育工作基础,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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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区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需求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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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需求调查

为了进一步加快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x区开展了计划生育服务需求及独生子女家庭现状调查活动。调查共发出问卷2万份,实际收回18188份,回收率达90.9 %。通过汇总分析发现育龄群众需求呈现出五个最: 一是最渴望掌握避孕节育知识,育龄群众的知识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群众最需要得到的是避孕节育知识,占总服务需求9.7% ,占知识需求的31.4%,对生殖保健知识、政策法规和五期知识的需求也较大,知识需求无明显两极分化状况,呈平稳多元分布。说明一方面避孕节育始终是广大已婚育龄妇女关注的话题,是计生工作者永恒的服务主题之一,同时也表明随着时代的发展,群众的知识需求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趋势。 二是最迫切需要生殖保健服务,育龄群众的技术服务需求呈现扩大化发展趋势:对常见妇女病查治需求明显增多,占总需求13.6 %,占技术服务需求的36%。对健康保健服务、随访服务、性病和艾滋病防治等需求也呈上升趋势。说明群众已从过去单一生殖保健服务需求扩展到对健康促进需求,从关注自身发展到关注男性健康等诸多方面。 三是最急需解决就业困难,育龄群众的生产服务需求呈现出与时俱进的发展趋势:各类人群致富愿望强烈,调查中生产需求排列前二位分别是:就业技能培训占36.8%,要求提供致富信息占32.1%。生产服务需求急剧增多,说明育龄群众当今面临着就业、子女教育、养老等生产、生活方面的巨大压力。如果育龄群众生产需求得不到满足,生活得不到保障,将严重制约他们参与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生产、生活问题前置,相关服务必须先于生育服务而进行。 四是最重视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育龄群众对生活服务需求呈现出多层面化的发展方向:大家最关注独生子女的成长,选择子女教育占生活服务需求的41.6%。表明现今社会中,广大独生子女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期盼着孩子早日成才。这也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一个需要长期服务的课题。育龄群众的生活服务需求多层面化:有的对生活服务需求远远超过对生育服务的需求,对于不同的需求层面要有区别对待、有重点对待,对于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如特困独生子女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子女就学、医疗等问题的特殊需求一定要给以特别的关注、对待,才能服务好这类特殊人群,提高服务的整体工作水平。 五是最关注提供高水平的服务,育龄群众对生育服务呈现出质量化的要求:(1)要求提高服务人员技术水平:通过问卷调查及座谈,广大育龄妇女对技术服务的质量要求明显提高,希望由医疗卫生部门的医务人员提供技术服务,选择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占调查人数的84%。在行政管理方面,对依法服务、温馨服务要求更高。(2)要求拓宽技术服务内容:希望得到更多的生殖保健服务,在接受计划生育节育时要知情选择,希望得到针对性知识宣教,及时周到的随访服务。 根据调查分析,广泛调研,x区将结合实际,把群众的意愿作为工作的目标和方向,通过部门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服务,构建政策推动、帮扶拉动、部门联动的新的工作机制,有的放矢地更好服务于广大群众。做到三个贴近,即:贴近需求,把握群众需求脉搏,变我送你拿、为你需我送,强化按需服务的理念,将服务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贴近时代,掌握广大育龄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最急切的问题,为推出紧扣时代背景的政策和措施,加快计生工作机制的转换创造条件;贴近目标,通过一系列调研,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为创建省级计划生育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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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试论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及其完善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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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区自治法律基础及其完善

一、社区自治法律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社区自治的全称是社区居民自治,其来源于早期的居民自治形式—— 居民委员会。1950年,xx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居民委员会。之后,武汉、成都市也相继成立了居民委员会。1951年,上海市将多具有自治性质的联防服务队改为居民委员会,并明确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1953年,彭真向中央提交《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组织和经费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了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这一群众自治性组织的必要性。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即群众性的居民组织。195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对推进我国居民自治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到1958年,基本上每个城市都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但是,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民委员会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荡然无存,许多居民委员会被改名为“革命居民委员会”,成为阶级斗争的工具,违背了居民自治的原则。这一状况在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得到纠正。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公布了1954年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2年《宪法》正式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确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我国社区居民自治的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社区居民自治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     二、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重要性     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然而在强调社区自治的同时,不能忽视社区法治。社区“依法自治”的概念已经为我国政府所采纳,并被写入民政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指导纲要》(XX年7月27日)的附件《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城基本标准》之中。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的关系是:社区自治与社区法治同时并存,社区自治必须建立在社区法治的基础之上,只有通过社区法治才能最终达到社区(依法)自治的目标。社区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表现形式,同样适用于民主与法治的关系,社区法治是实现社区自治的手段和保障。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社区自治的目标,则社区自治仅限于空洞的口号;如果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社区自治的具体内容,则社区自治必然缺乏必要的手段和资源。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对现行社区法律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必须指出的是,社区自治的法律基础并不是社区法治的全部内涵,而仅仅是社区法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区法治的起点。     社区自治的发展必须以法律作为基础和保障,虽然其最初的诞生是自发性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律的支持,这一自治组织将缺少立法的保护,其组织形式、组织结构、运作程序、工作经费等都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从世界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依法保障自治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依法保障社区自治权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方面。     三、社区自治法律基础的现状     本文按照法律效力等级,逐一研究我国现行有效的关于居民自治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笔者认为,从效力等级上看,包含居民自治内容的法律依次为:《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有关行政法规(条例)、全国性的其它规范性文件、地区性的规范性文件,共五个等级。     1. 《宪法》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颁布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前三部《宪法》中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及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自治在当时没有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需要, 1982年《宪法》第111条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地位和作用。也就是说,居民自治已经获得《宪法》的认可,社区居民自治具有《宪法》的法律保障。     2.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性质决定了《宪法》的条文比较原则,即法理上所谓的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宪法》不可能详细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具体运作内容,这就需要另行制订法律法规来规范居民自治。同时,根据《宪法》第111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另行规定。笔者认为,这里的“法律”,应该是狭义上的法律概念,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 1989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取代了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确定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性质,并提出“三自”,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该法第6条至15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设立和组织结构。第16条、17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的费用来源及办公用房来源。第19条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的关系。第20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3. 有关行政法规     根据《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1989年发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37号令),该《条例》第2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由此可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群众性组织,是基层居民行使自治权自我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该条例早于1954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条例》,所以没有规定居民委员会可以设治安保卫委员会。然而在实践中,居民委员会普遍设有治安保卫委员会,同时1982年《宪法》第111条第二款、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均规定居民委员会设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在新的行政法规出台前,1952年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仍然适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治安保卫工作。     4. 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第23号文件)。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民政部意见》)已经得到党中央、同意,要求各地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从《通知》的内容上看,贯彻执行《民政部意见》是各地区、部门的义务,而义务是规范性文件的本质特征,所以,从法律性质上分析,《通知》所转发《民政部意见》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意见,而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指导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民政部意见》对“社区”、“社区建设”下了定义,指出了社区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居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一词频繁出现于《民政部意见》之中。值得强调的是,《民政部意见》对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做出了新规定,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取代了传统的“居民委员会”。     5. 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社区居民自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方法。据统计,全国有25个省市制定了适用于本省市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这些实施办法一方面重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内容,另一方面在某些环节制订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还包括各省市颁布的一些“意见”,例如,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xx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苏办发〔〕15号文件),继而,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委办发〔〕20号文件)。这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在《民政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方制订了一些具体的规定。     四、社区自治法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社区自治的法律已经构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完整的框架,对我国社区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从狭义的法律层面上看,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条文仅有23条,条文偏少,内容比较简单、笼统,虽然确定了居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框架结构,但是缺乏具体的规定,不易操作和实施。     第二,在行政法规的层面上,1952年《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某些条文已经非常陈旧,应当做出适当修改。例如,根据《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第6条,治安保卫委员会的职权主要针对“分子”,但是1979年《刑法》中规定的“罪”已经在1997年被修改为“危害~罪” (1997年《刑法》第102条至113条),所谓“分子”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一个有效的法律概念,《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应该根据1997年《刑法》做出相应修改。     第三,对于全国性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集中在《民政部意见》上。《民政部意见》实际上修改了1989年《居民委员会民组织法》。从法律修改的角度分析,民政部(甚至)无权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律,严格地说,民政部对“居民委员会”名称的“修改”行为是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更进一步说,由于《宪法》第111条采用的名称也是“居民委员会”,民政部将其修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为,是不符合《宪法》的行为。当然必须承认,社区自治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在《宪法》制订的时期(1982年)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订的时期(1989年),中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现在的程度,社区的概念和地位还没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视,所以《宪法》没有出现社区一词,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仅仅在第4条出现了“社区”一词,即“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这也说明《宪法》有关条款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应当做出相应的修改。然而,众所周知,修改法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而修改《宪法》更是难上加难,而社区建设不可能坐等法律修改之后才能进行,所以《民政部意见》其实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策,其中涉及的一些内容虽然与现行法律相冲突,但是是可以理解的。从短期来看,《民政部意见》是合理的,但是民政部规定不能长期与现行法律相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最佳途径是将《民政部意见》中的合理部分上升为法律。     第四,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调整后的社区规模一般在1000户到3000户。这一标准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的100户到700户大相径庭。从表面上看,江苏省的文件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但是却符合现实社区规模的基本状况,这进一步反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应当修改。     此外,江苏省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还规定,要建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社区群众性民主决策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也是3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新的提法,在《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出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0条只规定了“居民会议”,该“居民会议”既可能是“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也可以是“每户派代表”参加,还可以是“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参加。由此可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居民会议”并不等同于“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前者既包括居民代表大会,也包括全体居民会议,而后者仅仅是居民代表大会。所以,江苏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不完全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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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与加强社区建设关系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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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强社区建设关系探讨

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与加强社区建设关系的探讨 最近,我们组成调查组,先后到**区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乡镇,就社区建设进行了深入调查,共走访了20个社区居委会。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市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全力构造新型城市社区。 一、社区建设状况与城市化进程还不相适应 社区,是指城市中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地域共同体,是城市的细胞。进行社区建设,就是进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近几年来随着**市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社区建设作为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承接点,在促进经济发展,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前提基础,社区建设的落后,必将阻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近几年来,我区在社区建设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相比较,仍然存在很多不相适应。 1、单位的社会职能外移,现有的城区管理体制和功能难以承接。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着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同时,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繁重的企业办社会、单位办社会负担,各级政府也直接管理或包办着许多应由社会去办或应推向市场的事务。改革开放以后,个私经济快速发展,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两个置换,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近二十年来大批国有、集体企业推行两个置换,**市有5万多单位人丧失了单位依托,完全转化为社会人。城区先后出现了2万多家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三资企业、个私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调查,我区仅民营企业就吸纳了4863人就业。与此同时,单位的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其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不断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改革的深化,单位承担的社会事务向社会释放、转移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引发的矛盾将进一步显露。如各类单位过去对职工所承担的种种生活福利性服务不断弱化或取消,而城市家庭的各种生活需求却与日俱增;房产开发的发展,单位包下来的宿舍区服务必然要退出,而相应的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尚未完全建立等等。由于社区居委会仍处于无职、无权、无钱的境地,单位外移、释放的社会职能,社区还没有准备好承接的口袋和相应的机制,导致了城市社会中大批人员游离于管理之外,居民需求的各类生活服务得不到实现。 2、工作对象的扩展,使人口管理和维护稳定的工作难以到位。城市居委会以前的工作对象仅仅是少数的没有单位的家庭妇女和社会闲散人员。90年代以来,我市城市人口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人口中的复杂因素逐渐增多,对社会秩序形成了巨大压力。一是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全区现有下岗失业人员41700人,其中**区9000人,鼎城区移交6700人,省、市属企业移交26000人。此外,城区每年还将新增劳动力5000多人。二是无归宿人员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多。据统计,城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进城农民、外地流动人口等不在原来那种单位体制之内的无归属人员达8.2万人,占城区总人口的21%以上。三是城市贫困人群增多。目前全区居民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人口达1.9万人,占城区居民总数的4.8%,相当一部分居民生活十分贫困。而且随着今后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这类人群仍处于增长的趋势。在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和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靠人员的单位所有制和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就可以把成份比较单纯的城镇人口的社会秩序管理好,现在则面临着力不从心的局面,城区不稳定因素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 3、城市基层管理任务日益繁重,行政化的社区运行模式难以落实。由于近些年来城区的规模、功能和各种新问题都大大增加,城市管理的工作量、任务量在成倍增长,而原来的层层负责的行政性、直接性管理方式尚未改变,街道、社区基层组织承担的上级安排的任务高达130多项,实际上已经无法承担和落实。据城南街道统计,直接由社区担负的工作涉及党建工作、社会工作、经济工作三个方面、八大类、54项、130多个。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一是无职权,小庙难以管大神。社区内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由谁管、怎么管、哪些问题归口管,政府没有规范性文件,社区居委会想管也管不好、管不了。二是无地位,什么单位什么工作都可往社区装。职能部门布置工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一个文件、一个会议或是领导的一个口头指示,其任务就交给社区了。仅今年来,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各种调查摸底任务就有5次。三是无资金,有些管理工作无法开展。如离退休人员、企业置换身份的党员现交由社区管理,但社区既没有活动场地,又没有活动经费,对其管理只能是空中楼阁,更谈不上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据调查,我区50个城区居委会,有30多个每年经费入不敷出,全区社区每年共计资金缺口达23万元。四是无精力,社区干部整天疲于应付。城南方家巷社区居委会主任李立波共包保qqq~人员、战退军人、吸毒人员及其它重口对象等10人,均要求一日三访、盯死看牢,仅这项工作就可以耗去其全部精力。对此,红卫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凤梅深有感触地说:我们抓经济工作都是偷偷摸摸,主要原因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抓。 4、居民生活需求的多样化,现在的社区服务水平难以满足。进入小康生活的居民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而要追求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多方面的价值实现。据调查,城区居民对本社区的希望、需求是多方面的,除迫切希望社区提供就业机会外,还涉及到从居住环境到基本设施,从社区经济到精神文明,从社会秩序到人际关系等等。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和变化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社区服务业必须有一个突破性的大发展。而我区当前社区服务总体水平还较为低下,社区服务业投入单一,作为产业发展的运作机制尚未形成。虽然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务业的发

展非常重视,把它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点,但由于有关社区服务的优惠政策相对较少,已出台的有关规定又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限制了社会各方面对社区服务业的投入,使城区目前的社区服务业多依靠政府、集体投入,服务项目多而杂,没有形成品牌和规模,向社会化、产业化、实体化转变的步伐缓慢。此外,社区服务在社区就业安置、城市生活环境、生活秩序,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维护等方面都还没有寻求到有效的解决途径。 上述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随着我市城市的发展变化,城市中有关的人和事,已经溢出了固有的城市社会的基本结构框架。管理和服务环节上的真空地带和灰色地带越来越多,原来设置的城市基层体制、功能和运行机制,已经严重不适应发展变化了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的负担日益加重,各种日常性问题已经不能自行有效化解。因此,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应该把系统化的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工作的一个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关键和十分紧迫的任务,摆上突出的领导决策位置。 二、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呼唤社区建设的突破和飞跃 根据**市城市发展规划,近20年内,城区人口要达到100万,城市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同时,城市改革将不断深入,这都将给社区建设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它强烈呼唤着社区建设的加强,强烈呼唤着城市工作向社区化转轨。新形势下的社区建设,要在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依靠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的资源,强化社区的功能,加强社区管理,发展社区经济,开展社区服务,优化社区环境,发展社区事业。当前,我区的社区建设经过这几年的成功积累,实质上已经到了新的突破阶段,也是一个质的飞跃阶段。这种突破和飞跃主要表现为四个转向: 1、社区建设的内容转向系统化。我区过去居委会工作,内容主要限于政府所部署的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和范围还很狭窄的居民自治性事务,近些年社区服务工作范畴不断拓宽,已经从一些社会成员的特殊援助服务逐步扩展到相对广泛的便民利民服务,初步拓展了社区工作的内容。要适应城市化进程,社区建设的内容还要转向为更广泛的系统工程。它应该包括社区经济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教育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社区安全建设等等。它既包括了传统的社区行政性、社会性工作,也包括了体制变化和社会发展带来的许多新的内容;既包括了由街居组织直接抓的事情,还包括社区中应由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市场主体和居民自己去干的大量事情。还可以说是现代城市综合性的社会生志在社区这个局部上的集中表现。 2、社区管理与服务对象转向属地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改革的深入,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所表现出现的弊端将更为明显,社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增加。单位职工更加弱化对单位的依赖,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新兴的多种所有制成份的无主管企业增多;外来人员、流动人员的比例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增多;老龄人口增多;贫困人群等问题增多。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增加,迫切要求彻底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状态,要求社区管理和服务突破原来较为狭窄的范畴,在工作对象上,不仅面向少数家庭妇女和社会闲散人员,而是面向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社区的所有单位和人员,也要求所有居住于社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强化属地化与社区制意识,自觉地把自己生活的社区作为参与社区活动,实现自身权益、形成社会整合的重要基地。 3、社区管理行为转向民主化、互动化。长期以来,我们的街居组织主要是执行上级交办的行政任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正所谓上到、下到社区办、政府工作样样干。在这种格局下,居民成了社区组织完成行政任务的简单工作对象,社区组织与居民的社会生活并没有形成一体,法律上所设定的自治实际上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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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新农村发展经济需要法律保障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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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发展经济需要法律保障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实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为“三农服务”,xx县司法局从3月1日开始,发动百名司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组成“送法入户”小组,深入到43个村,近万户农户家庭,开展“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经过为期一个月扎实工作,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的法律意识大为增强,实现了由尚未涉法—初步涉法—积极学法的转变,现大多数农民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大农民、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一)    适应农村特点,贴近农民生活,在活动形式上求新。    一是多种宣传方式交叉使用。我们采取了标语、横幅、墙报、电台现场直播,家庭法律咨询、村民代表、村干部座谈会、法律讲座等多种手段,进行多方面、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广泛发动宣传,让农民眼里看得到、耳里听得到、脑里想得到。    二是实行“三个结合”,围绕一个“送”字,借助一个“谈”字,着力一个“引”字。针对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社会生产、生活活动“各自为阵”、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特点,“送法入户”小组人员按照“便民、近民、利民”的方针登门到户宣讲,一个月下来,他们走遍了43个村、215个自然村,为近万户农民送去一本“乡土普法教材”(农民学法一百问),每深入一户农家,与农民朋友坐下来谈心交心,以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和掌握当前农民增收创效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过去、现在有无涉法问题,如何解决;对农村弱势群体,需要哪些方面的法律援助;对目前法制建设和“四五”普法教育方面有何想法和建议。在一问一答中,引导农民学习了与农民经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一,涉及农民费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第二,涉及正常生活的婚姻法、继承法、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第三,涉及农民之间交流的民法通则、民诉法等。通过与农民朋友零距离的调查走访 、交流,搭准了农村干部群众需求的脉搏 ,找到了普法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普法“空对空”、农民不想学、用不上、效果差的问题,使“四五”普法工作更具生命力。    随着活动的广泛深入,广大农民法律素质、民主与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我县农村涌现出爷孙同学、母子互教,夫妻竞学的喜人局面,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民主与法治建设,其意义远远超过了活动本身。    1、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心贴近了。以往,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民搞“法律政策封锁”,实行愚民政策,怕农民懂法,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如减负、税费)的政策法律,加紧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我县通过送法下乡活动,把涉及农村方方面面的法律政策亲手送到农民手中,又不收一分钱,还登门到户宣讲,使农村干部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使农民消除了以往的不满甚至对立情绪,无形中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距离。    2、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送法下乡活动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以前,各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只讲个“理”。自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现在村民议事先要看看是否合法。东屏镇搞卧龙水库开发,涉及征地拆迁农户300多户,该村农民通过学习《土地法》,能够按照法律程序,与镇政府办理了拆迁补偿公证协议,并根据《土地法》有关规定领取了征地拆迁补偿费,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和纠纷。    3、提高了广大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 。通过“送法入户”活动,使广大农民进一步增强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石湫镇明觉村村民张某与薛某因相邻权发生纠纷,张某将薛某一家三口打伤,要求张某赔偿,张某不同意,薛某准备召集家族人员几十人采取报复行动,向张某讨回公道。在“送法进农户”活动中,通过宣传教育,使薛某知法、懂法,并打消了这一念头,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4、增强了基层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促进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村里遇到重大的事情,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5、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把法律交给农民,农民掌握了法律,将之变成生产力,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变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强大武器。“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共为全县近万户农民送去了法律读本,开展了10多场法制讲座,采用了以案释法方式向村民讲解了有关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财产权利等方面的法制案例,村民们深受启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现在,农村中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现象大幅度减少,遵纪守法“文明户、光荣户”在提升,涌现出各种经济类型的专业户、重点户等一大批新型农民。                                      (二)    经过一个多月的“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农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但也暴露出农村普法存在的难点:1、一些农民自身的思想惰性、事事求稳不求革新,宁愿吃亏只求平安的处世态度,2、一些基层执法者素质不高,执法违法、越权执法、滥用执法权现象突出,对农民理解法律精神和内容形成错误引导,使农民对法律功能和法律价值形成错误评价。从而导致农民法制观念淡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农村,农民发展经济更需要法律作保障,农民呼唤法律进农家。当前有必要把“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向我县各镇、村、各部门全面推行,趁热打铁

,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效,整合全县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力量,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普法活动网络,并结合我县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该项活动有序进行和顺利开展提高保障能力。    一、建立领导机制。“一人走百户,送法进万家”活动是我县一项社会性系统过程,必须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开展工作,做到领导到位、制定措施、精心组织、严格检查,依法积极推行。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有了目标才有了工作方向,“送法下乡”活动的全面推行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必须建立科学的目标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要科学量化,明确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制局、普法机构的作用,搞好规划,拟定措施 ,建立检查、考评制度。由人大、法制局、司法局牵头组织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各单位的送法入户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科学地评价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不断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                                             xx县司法局                                                        XX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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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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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系统法律风险岗位防控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区企业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经总同意,我们于6月中下旬先后赴大庆油田、大庆石化、吉林石化、西南油气田、四川销售、川庆钻探6家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之前下发通知明确了调研重点,6家单位做了认真准备。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各单位情况汇报,与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机构负责人、相关法律人员、部分机

关处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和研讨,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总体感到,6家单位按照总部部署都在积极推进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在地区企业中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主要亮点

目前,6家单位都完成了本部机关层面重点涉法岗位防控指引编制,大庆石化、西南油气田和四川销售还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层单位指引编制;各单位均程度不同地开始组织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总结6家单位工作组织及推进情况,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各单位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并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家普遍认为,将法律风险防控要求对应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的思路,较好地解决了“有思路没抓手”,“有要求没落实”等问题,对提高岗位员工法律意识和技能、依法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从源头避免违法违规事件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6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推进方案,组建了工作团队,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机构负责人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在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总经理、西南油气田康建国副总经理、四川销售刘华治总会计师多次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在工作组织、横向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二是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见到了较好的效果。6家单位将加强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贯穿于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风险写实、法律人员与业务人员“一对一”访谈、要求业务部门明确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定期联席会议等措施,较好地调动了业务部门的积极性,避免了法律风险防控与业务管理“两张皮”的情况,确保了工作的实效性。

特别是通过吉林石化人事、财务、商务、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会上的发言,我们切实感受到这些部门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高度认同,并已经将其作为本部门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针对主要风险源点采取了很多管理举措,有的已经见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销售营销处、质量安全处、财务处、加油站管理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不仅对法律风险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视,而且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现出较高的法律素质,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四川销售在加强法律与业务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训和实施上结合自身管理实际做了大量探索实践工作,指引培训和实施工作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大庆石化结合普法工作,按照组织自学、集中培训和组织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引培训,先后于今年3-4月份对机关200余名重要涉法岗位人员分两期组织了集中培训,对二级单位相关人员组织了法律风险防控知识考试,提高了相关人员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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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6月服装超市主管述职报告范文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超市,经理,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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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服装超市主管述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家人们。

大家好!

首先我想说的是非常感谢公司给我施展个人才能的舞台。让我从一名普通的员工步入到管理者的队伍。

时间流逝,来宝庆以近两年了,任职七波辉课长以十天有余,刚开始的时候自己心里很是没底气,一直问自己能不能把工作做好,因为开始来宝庆的时候我是再乔丹工作,那时候才开始认识品牌,了解品牌,学习销售技巧,学习商品陈列,虽然都是运动品牌但对童装不是太了解,陈姨曾说过无论干什么事都要有自信,我牢记在心。商城人的热情氛围影响着我,领导的关心鼓励着我,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把工作做好,不能辜负领导对我的希望。

来到七波辉首先要做的就是熟悉七波辉,了解七波辉服鞋的种类,大类,系列,把我曾所学到的取长补短,刚进七波辉工作的时候,压力挺大的,因为凡是都要从0开始。从我做起,要把团队带好。给大家说一个近几天发生在我们店的事情,当时有三个顾客来给孩子买衣服,顾客十分的刁难,边看边把我们的叠装散开,一会拿这件一会拿那件,衣服找了一大堆,然后又到处挑毛病,俗话说顾客就是上帝,来我们店买衣服,就会增加我们的营业额,大家都知道销量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岂能让顾客空手而归。我们利用所学的商品知识,细条方法,还有我们的售后服务,大家一起一言一语的给顾客解答,给小朋友试穿新衣服,新鞋子。直到顾客满意买单,有一句话说的好同心山成玉,协力土成金,团结就是力量。只有团结的队伍才是一个好团队。让我深有体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为公司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带好团队。我深信我们宝庆的队伍会以更专业,更高效,更真实的服务面对千千万万的顾客。让我们共同努力带好头,做好自己,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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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景区门票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景区,全文共 1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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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积极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加强我市核心景区门票管理,有力促进旅游发展方式转变,确保旅游收入稳定增长。9月中旬,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物价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前往、三地(以下简称“三地”),对其景区门票体制及门票收入的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学习。一致认为,“三地”有很多经验值得我市借鉴,对我市的管理有很好地促进作用。现就三地的管理情况和如何搞好我市景区门票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三地”景区门票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三地”景区管理模式

“三地”景区管理,主要存在两种管理模式:一是政府管理模式,即政府绝对管理国有资源,掌控景区的开发与利用,其代表是、;二是企业管理模式,即政府参股企业,对国有资源的管理保留控制权,景区运营实行企业化管理,其代表是。

1、政府管理模式

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市政府对景区行使管理权,设立了正县级管理委员会具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景区管理、经营与开发等事务性的工作。**市政府控制了景区所有的经营设施,对景区的保护与利用、整理与开发都有决策权,对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拥有强势管理权。景区内所有的经营设施,均由**市政府建设,如景区的三条索道、门票站口及道路设施等。州政府对景区的管理,与基本相似,州政府设立了景区管理局,专门负责景区管理与开发,负责景区资源经营、管理以及景区内的各项建设,直接管理景区门票及门票收入。

在财政管理体制上,**市政府对管理委员会实行市级财政管理。景区门票收入和索道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市级财政金库。对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项资金,实行定额补助,即市级财政以XX年为基数,结合当年的建设需要,给予安排。其景区门票收入大部分归市级所有,以XX年为例,景区门票收入和索道收入的安排比例,经推算,**市对管委会的资金安排比例是6:4。根据规定,对新提价的门票价格所形成的收入,90%归市级财政,10%归管理委员会。州政府对实行预算管理,景区管理局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收支相抵后,结余部分全额上缴州财政局。

在门票管理体制上。门票的印制、保管、发放由管理委员会负责;门票的印制、保管、发放均由管理局负责。

2、企业管理模式

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市政府对景区的管理通过股份制企业的管理模式来实现,**市政府占有51%的股份。

在财政管理体制上,景区属公司化运作,整个景区是一个上市企业,景区按国家规定上缴税费,政府按照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景区营运利润。

在门票管理体制上,景区门票的印制、保管、发放由旅游发展股份公司负责。

(二)“三地”对门票免票、门票优惠的管理情况

“三地”景区都有门票免票及门票优惠,但各不尽同。

1、“三地”门票免票管理

**市政府对景区门票免票的管理,实行先登记,后结算。市直单位没有接待免票,“四大家”全年接待免票实行年度控制,每年不超过3万张。凡工作接待,必须在管理委员会办理进山登记手续,年底统一结算。对于特殊情况(如救灾、抢险等)须进山的由绿色通道放行。由于口子少,管理措施得力,每年风景区免票较少。

州政府对进入景区的免票管理,实行按购票总人数定额控制,即按年度购票总人数的1%定额控制,超过定额控制指标的,由景区管理局自行负责。由于事关切身利益,每年风景区免票也非常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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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5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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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调研

按照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和县委安排,最近,我们带着干部队伍作风和干部管理两个方面问题,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召开了部分乡(镇)、县级部门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了个别走访。从调研的情况看,大家普遍反映,近两年来,我县在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和加强干部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现状和问题

从总体上讲,近两年来,经过“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绝大多数干部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称赞。但是,也有一些干部的作风不尽人意,特别是在“五风”方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思想作风不振。有的精神萎靡,意志消沉,不思进取,满足现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经常处于“混日子”状态;有的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视纪律约束,个别部门下午几乎无人上班,有的上班期间窜门子,蹁闲传,干私事,甚至打麻将、“拐三”搞赌博,将工作搁在一边,把一些歪风邪气带进机关内部;有的热衷于评头论足,乱发牢骚,不想事、不谋事、不干实事;有的争名、争功、争权、争利,讲关系,讲人情,不讲原则。二是领导作风不佳。有的部门、乡镇领导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衙门习气”浓厚,脱离实际,乱发号令,搞瞎指挥;甚至作风霸道,“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有的相互拆台,勾心斗角,搞“内耗”、“窝里斗”;有的对上级决策阳奉阳阴,消极对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患得患失,斤斤计较,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看得很重;有的唯书唯上,只对上负责,对群众的疾苦置若罔闻;有的放任自流不负责任,有的领导“走读”现象严重,随意外出,甚至几天不到岗,有的怕“得罪人”,该管的事不去管,该抓的事没抓好,造成内部混乱,工作长期滞后,徘徊不前;有的对上级三令五申充耳不闻,令不行,禁不止,特别是有些窗口单位和行业依然存在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吃拿卡要、排外卡外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制观念不强,不讲诚信,承诺的事情不兑现,随意性大,欠帐不还、赖帐现象严重。三是学风不浓。一些干部坐不下来,静不下心,疏于学习,忽视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全面深刻地了解,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知识空白”、“本领空缺”问题;有的理论学习与实际相脱节,没有从知与行、学与用的结合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造成理论学习与实践“空对空”、“两张皮”,缺乏指导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四是工作作风不实。有的坐在机关的时间多,深入基层抓落实的机会少;有的下基层晴蜓点水,没有真正蹲下来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不善于调查研究,盲目决策,造成工作随意性大;有的拈轻怕重,遇见矛盾绕道走,是非面前不开口,能拖则拖,能抹则抹,甚至上推下卸,一推了之,导致部分乡村、部门基层单位出现了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对职责内的事心中无数,思想不清,办法不多,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好大喜功;对工作只安排、不检查,“虎头蛇尾”,做样子、搞形式,应付差事,推诿扯皮,相互挚肘,人为地给工作带来了损失和影响。五是生活作风不谨。极少数干部律己不严,有的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有的用公款大吃大喝,有极个别的甚至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消费或干一些没名堂的事情等等。。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原因分析

我县基层干部队伍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从干部自身角度讲。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较差,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动摇,缺乏大局观念,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起到表率作用。个别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民本位”思想淡漠,干工作,想问题,考虑自身利益多,考虑群众的利益少,不能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脚踏实地地为群众办实事,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缺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我县基层干部作风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

(二)从单位管理角度讲。一是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不少基层单位虽然也有不少制度和规定,但执行不力,约束力不强,对违反制度和规定的干部,有时该批评的没有批评,该教育的没有教育,该处理的处理不够,甚至姑息牵就,没有起到应有的惩诫作用,这是客观上助长了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二是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有一些基层单位,人员臃肿,人浮于事,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部缺乏危机感,没有上进心,工作消极被动,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不良风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从干部管理上讲。一是选人用人视野不开阔。近两年,在基层提拔了不少干部,但总的来看,仍然存在着上级部门选拔多基层选拔少;领导熟悉的选拔多、公开选拔的少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论资排辈的问题也比较严重,还没有打破年龄、学历、身份、任职年限等界限,使一些工作出色的干部受到阻滞,在客观上导致了“熬官”现象。二是干部“下”的渠道不畅通。由于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带来的弊端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领导干部终身制还没有完全改变,危机感不强,导致干部“下”的渠道狭小,“下”的比重偏少,“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比较突出。调整不胜任干部工作难度大、干扰多,往往对不胜任干部不是被搁置,就是用批评教育的方式予以迁就,下不了调整的决心,甚至“平级调动,一走了之”致使那些平平庸庸的不称职干部反倒心安理得当“太平官”,造成干部的心理错位。其次是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目前推行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普遍存在着定性内容多、定量标准少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体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评判尺度和标准,导致实际工作中出现德才尺度难掌握、工作政绩难认定、群众公认难把握的“三难”问题,客观上给准确衡量干部政绩的优劣和正确确定干部的升降带来了困难。三是干部交流步伐较慢。我县这几年虽然加大了科级干部交流,但仍然存在着科级干部交流面小,一般干部没有进行交流的问题。有不少干部在本单位、本岗位工作时间太长,思想松懈,工作没有新意,没有上进心,难以保质保量、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对策及建议

市、县委决定,从6月底至7月底,集中进行基层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结合开展这项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转变作风的自觉性。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宗旨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继续发扬“领导苦抓、干部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真正从思想上亲民、从感情上爱民、从行动上帮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二,要坚持联系群众制度。要在县、乡机关中继续推行“三三制”工作制度,保证机关干部三分之一时间处理日常工作,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蹲点,三分之一时间进行调整研究。县级部门干部每年下基层“三同”时间不少于30天,乡镇干部每年下基层“三同”的时间不少于50天。第三,要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除县级领导带头抓好联系点外,全县所有县级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每人都要抓好自己的工作联系点,实行“五个一”制度,即“每人联系一个贫困村、联系一个贫困户、联系一个贫困企业、联系一个下岗困难职工、联系一个贫困学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身体力行,勤到点,真驻点,实抓点,真正把联系点办成各项工作的示范点。第四,要夯实责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实行部门、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部门、各乡镇要在这次活动中,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归类整理,梳理出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议定改进措施,跟踪检查,督促落实,确保干部队伍作风不断发生新的变化,以好的作风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干部管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一是更新思想观念,打牢干部能上能下的思想基础。首先,要强化干部的公仆意识。教育各级干部牢固确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坚决克服“官本位”思想,消除患得患失的心理,辩证地看待“上”与“下”的关系,真正明白凭什么上、为什么下的道理,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荣辱观。第二,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教育广大干部和民群众正确对待干部的升降去留,在全县真正形成一种尊才让贤、荣辱不惊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官能民”营造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积极疏通干部“能上能下”特别是能“下”的渠道。要根据县委《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转变干部作风的意见(试行)要求》,要从管理机制入手,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疏通干部“能上又有下”的渠道。①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以及本部门、本乡镇确定的中心工作,制定出具体的量化标准和考核指标,确定具体的责任人,把责任、任务、时限、要求细化、量化到每一个人头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和评议,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组织处理。对工作不力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工作处于末位,并带来一定失误或损失的,予以停职检查或就地免职。②实行待岗制。对工作实绩较差、群众反映有问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某一职务的干部,实行免职待岗,待岗期限为一年。待岗期满后,再视情况作出妥善处理。③实行竞争上岗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上拿出一些副科级岗位,县级部门、乡镇也可以拿出一些重要职位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真正体现优胜劣汰,让相形见绌者下。④实行谈话诫勉制。对民意测验基本称职以上得票率达不到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的干部,由有关上级领导与其谈话,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诫勉教育仍不改者,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⑤实行引咎辞职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在群众中影响较差、或因渎职、失职造成失误或损失,但又难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要求其提交辞职申请,主动引咎辞职。⑥推行交流轮岗制。对掌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领导和一般干部,进行适当的轮岗交流,可以在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横向交流,也可以在部门与乡镇之间纵向交流。总之,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①要严格按照县委“能上能下”《意见》和《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苦干规定》、《科级干部考核办法》、《一般干部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坚决调整不称职干部。②要建立以任期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以岗位分类为基础,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入手,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规范,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或一定阶段内的工作目标、实现目标的要求以及具体的奖惩措施。对能够量化的,进行量化评估;对难以量化的,采取定性民主评议来确定。做到硬化指标,强化责任,刚化考核。③要改进考核方法。坚持阶段考核与年度考核、单项考核与全面考核、重大事项及时考核与定期通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察掌握干部的工作实绩。④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经考核政绩突出者,该提的提,该升的升,有的甚至可以破格使用。对考核后认定的不胜任者,要兑现结果,该降的降,该调的调,决不能“一拉平”、“一锅煮”,失去考核的本来意义。

(三)加强督促检查。干部作风能否有效转变及这次教育整顿活动能否取得实效,搞好督查十分重要。县纪委、组织部、县人劳局、“两办督查室”等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责,认真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乡镇机关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为县委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在督查的形式上,要实行“五结合、五为主”的办法,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以抽查为主;听取汇报与走访群众相结合,以走访群众为主;查资料与看现场相结合,以看现场为主;查先进与促后进相结合,以促后进为主;多角度、全方位地检查了解活动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要重点督查,跟踪查促,直到问题解决、工作改进为止,以保证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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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校就业指导课实际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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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指导实际情况调研报告

说起大一上学期的职业生涯规划课,吉林省一所省属师范院校大二学生李晓(化名)只是清楚记得结课时老师让每个同学写一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却不太记得老师讲过什么了。“当时,专业课都没有开,还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干啥呢,咋规划啊?”李晓打趣地说,当时她是“拍脑门”把结课作业编出来。

一、拿着专业书、闲书来上课,教育部印发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的通知,提倡从起,全国所有普通高校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并作为公共课纳入教学计划,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中。并建议就业指导课程学时不少于38个学时。

目前,吉林省高校的就业指导课大都为38个学时,占两个学分,一般安排在下午的七八节课,多为一个系200人左右一起上课。

笔者在几所高校旁听就业指导课时发现,同学们的书桌上大都放着别科的书籍,有的同学更是头也不抬地认真写着别科作业,任课老师则是很认真地在讲课。当随机问周围同学为什么不专心听课时,大家反映:老师讲的多数是成功者的案例,我们在网上或杂志上都看过,知道的不一定比老师少,还有很多案例已经过时了。

很多大四学生反映,除了对如何写简历、面试如何着装等有些记忆外,老师课上讲的其他内容已没有太大印象。

小杨是一所高校英语专业大四学生。每堂就业指导课老师都要点名,以此来保证出勤率。“要是这课讲得有意思,同学早早会去占座的,还用点名吗?”学生不满意的还有任课教师用ppt授课,学生们没有教材。“就业指导课上的信息陈旧,理论又联系不上实际”。小杨大二时在学校附近书店买了《读大学究竟读什么》和《求职从大一开始》两本书,“还是书里面说得比较实在”。

在校四年,小杨感觉没有接受到有效的就业指导。现在大四开始找工作了,她才知道社会上的工作类型和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

二、大二、大三就业指导课断档?

据了解,吉林省各高校从陆续开设就业指导课。,教育部下发相关通知后,各高校把就业指导课分为两部分:一是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二是就业指导。吉林省多数高校,在大一新生入学时即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课程,第二部分的就业指导课程在大三下学期或大四上学期开设。

医学专业的刘姓同学今年即将大学毕业。她回忆,大一刚入学,学院就开了职业生涯规划课,一个系180多名新生一起上,共15课时,集中一周三天时间就全给上完了。“我还没来得及找到职业生涯规划的感觉,课程已经结束,只当是‘打酱油了’。” 现在刘同学也忙着找工作,学校承诺毕业前给他们开就业指导课,还迟迟未兑现。

正在找工作的大四学生王勇说,大一上过职业生涯规划课,但大二、大三就没有类似课程了,现在要找工作了,早忘了大一就业指导课讲了什么。

某高校材料学院的邹同学说,离毕业还有不到3个月时间,她才听说学院要开就业指导课,学生纷纷议论,“现在还开什么呀?我们大都去向已定,出国的、准备读研的,很多同学工作也已经找好了,再开不就是走形式?”

但多所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都表示,大二和大三期间,学校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并没有断档,安排有一定课时的就业指导讲座,例如请校友或就业指导专家来与学生面对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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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济运行形势状况分析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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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运行形势状况分析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刺激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的累积效应下,全市经济下滑势头有所趋缓,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工业生产仍处于调整中,市场需求不足状况仍在进一步发展,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

一、一季度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一)农业生产开局较好,畜牧、水产生产稳步增长。

一季度农业生产开局较好,农、林、牧、渔各业呈现全面增长的态势。一季度全市实现农林牧副渔业产值34.92亿元,同比(按可比价格下同)增长5.49%,其中,农业增长7.53%,林业增长4.96%,牧业增长4.92%,渔业增长3.87%。种植业中蔬菜产值增长7.53%,畜牧业中家禽产值增长12.44%。一季度,全市出售及自宰的肉禽达1333.06万只,禽肉产量达1.94万吨,同比增长14.45%。全市肉类总产为10.30万吨,水产品产量达8.26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7.90%和6.86%。

(二)工业经济低位运行,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我市工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影响,自去年四季度以来,我市工业均处在低位运行状态。3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18.8亿元,同比增长15.15%,比上月回落了16.86个百分点。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45.17亿元,增长16.7%,增幅比上月回落2.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7.0个百分点。但与去年11月、12月大幅下滑的情况相比,出现了一些好转迹象。

一是部分行业生产有所回升。一季度,全市36个行业有28个行业完成产值较上年同期增长,20个行业完成产值增幅达两位数(不考虑价格因素),一些主要行业增速仍然较低。

二是石化效益有所好转。1—2月份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82.55,比去年同期上升37个百分点,工业效益整体好转,主要是石化效益有所好转所致。1-2月,中石化分公司实现利润1.13亿元,去年同期亏损3亿元,实现利税近5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4成多,去年同期利税为负。

从工业目前存在问题看,我市工业生产形势仍然较严峻,主要表现为:

一是支柱产业生产降幅过大,经济恢复任务仍然艰巨。一季度我市石油加工炼焦业下降32.7%、电力生产供应业下降9.12%。另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行业仍处于低速增长。由于我市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生产下滑或低速增长,直接导致我市工业经济总量大幅缩水,给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增加了较大难度。

二是企业开工明显不足,企业用电量持续下降。一季度部分企业处于设备运转较低的状态。反映企业生产的重要指标用电量明显下降,3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量为41641万千瓦时,比上同期下降20.95%。1—3月份用电量为114571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1.51%,这直接反映了企业生产状况仍很困难。

三是工业品出口受阻严重,产销衔接水平降低。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产值为159.44亿元,同比仅增长2.03%,其中出口交货值为9.87亿元,同比减少7.17%,这是近年首次出现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3.76%,同比下降3.65个百分点,销售不畅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工业品出厂价格连续回落,市场需求仍显不足。工业品出厂价格(ppi)延续降势,3月份下降9.32%,降幅比上月扩大0.77个百分点。一季度平均下降8.7%(去年同期为上涨6.19%),比全省低1.9个百分点。价格的持续下降,反映出相关产品需求仍然相对不足,前期产能过剩矛盾一时还难以彻底解决,工业生产增长明显受到外需下降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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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机最新2024关于关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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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最新2019关于关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调研报告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机关文化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努力在建设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中走前头作表率。

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引领,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基础工程,贯彻到机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与行相统一,努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政治建设。

(一)抓住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讨论确立核心价值理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XX年,工委下发《关于开展“践行价值取向作表率、着重凝心聚力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价值取向,在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走前头作表率。各单位抓住机关文化建设的核心,讨论确立核心价值理念,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市审计局、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公证行业等许多单位和行业开展机关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提炼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精气神”,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注重政治文化的社会化过程,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根本。各单位坚持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同时,围绕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XX年,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通过举办青年干部党史学习专题培训班,开展“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参观上海“红色原点”、唱红歌走红路等“七个一”系列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政为民的责任感。

(三)拓展文化建设的实践载体,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各单位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紧紧抓住迎办世博等重要契机,广泛开展志愿活动,开展结对帮扶,组织赈灾、慈善捐赠工作等公益活动,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许多单位坚持把学习弘扬雷锋精神与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结合起来,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XX年,工委通过举办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骨干培训班,制定文明机关考评标准和文明机关创建管理规定,召开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大会,明确文明机关创建的工作思路。在上一轮精神文明建设中,共有11家全国文明单位、235家上海市文明单位、6个上海市文明行业、55家市级机关系统文明单位受到表彰。

二、坚持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科学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

坚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把化解“四个危险”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基本实践,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念,逐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政工团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创建工作格局。

(一)明确创建规划目标,提高机关学习文化建设水平。明确发展方向是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不断深化的基本前提。XX年,工委下发《关于市级机关学习型机关创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到XX年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保障措施、运行机制和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XX年,对应“”规划纲要,工委制订下发了《关于-XX年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新一轮创建规划和目标任务。许多单位相继制定三年或五年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规划,明确了分阶段实施的目标任务。不少单位还将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确定为每年机关党建的重点工作,明确学习目标和创建措施,推动创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二)着力调整知识结构,提高机关干部科学文化素质。及时更新知识层次,调整知识结构,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各单位坚持把创建工作与上海“”发展和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时刻关注所处行业的最新发展方向,提前规划学习内容,把调整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作为组织学习的重点,结合学习发展服务经济、培育新型产业、建设“智慧城市”、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定期举办处长论坛、创意论坛、青年干部论坛等多种形式的论坛模式,坚持创新学习载体和方式,强化本职岗位必备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促进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不断适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要求。

(三)深入推进创建工作,营造机关内部学习文化氛围。近几年,工委先后出台了学习型机关创建评估指标体系,编辑出版了《团队学习导航》介绍各种创建模式;召开全市学习型机关创建推进大会,结合应对金融危机提出创建工作新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网上展评220个学习型党支部和180名学习型党员的先进事迹;走访调研300多个基层党支部,着力培育创建示范点。XX年2月,工委召开市级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推进大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出台了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创建导向标准,选编109个优秀案例出版《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实例》。各单位逐步建立健全激励导向机制,把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奖励、选拔、任用评价体系,增强组织学习的吸引力,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了良好学习文化氛围。近几年,全市共有347个单位被评为“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其中市级机关111家。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要媒体XX年都报道了市级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经验。

三、坚持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坚持把建设廉政文化作为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初步形成了以培育廉政价值理念为根本,以廉政制度为支撑,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产品为载体,党员干部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新格局。

(一)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是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有效途径。各单位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举办廉政学习辅导报告、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形式,积极探索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岗位廉政教育的有效途径。同时,积极培育优秀廉政文化建设项目,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创作廉政文化作品等,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覆盖面。许多单位不断创新廉政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以廉政漫画、廉政广告、廉政小品、廉政屏保、廉政短信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廉政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使党员干部受到生动活泼的廉政教育。XX年9月,工委举办“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上海市市级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50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展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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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学生身体健康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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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身体健康情况调研报告

一、调查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生活习惯亦随变化。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的提高,养成挑食的坏习惯,不注重饮食结构,致使营养失衡。好吃的零食,好吃甜食在学生中是存在的,这样的饮食对学生的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

许多中学生不吃早餐,应付中餐,晚餐不在乎,使正处于长身体阶段的中学生面黄肌瘦,身体免疫力差,频繁生病。更另人担心的是许多人买吃的不看保质期,时常买到过期食品。而街头小吃的流行,更是加大了学生的饮食卫生问题。除了饮食卫生,就是中学生的校食堂的问题了,有的学校食堂卫生状况令人担忧,餐具不干净,饭菜不卫生,不时会发生学生中毒事件,使学生、家长忧心重重。

现在的中学生大多有叫外卖的习惯,或是不在学校食堂吃饭,很有一些女同学也朝这方向去发展,为了形体的美,或者是说找一些借口不在学校吃饭,说学校食堂饭菜不好吃,排队时间太长,饭菜里有不干净的东西,不过根据我们的调查一些学校食堂的卫生饮食也确实有问题,例如饭菜里有石头、昆虫,甚至烟头等这方面的问题,食堂的这么不注意,当然就加大了中学生在食堂饮食的逆反心理。问题很明显就出来了。所以说如果说住读学校要求一定要在学校食堂就餐,那么食堂就更应该注意饭菜问题、清洁工作,加强这方面的管理。至于学生呢?要改变长期认为学校食堂漏洞的问题,出现问题要及时于食堂相关部门反映。这样学生与学校双方配合,才能进一步解决这一问题。

1、关于正餐的分析。

经过校内大部分学生询问得知,有许多学生有不吃正餐的习惯。不吃正餐的主要原因是:时间仓促,其次是为了减肥。只有少部分表示不吃正餐是由于饭堂伙食差,没胃口。不吃正餐,那些中学生就选择叫外卖、面包和方便面代替正餐,更有少部分人以零食作为主食。

学习任务繁重使中学生深感时间的不足。而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更使本来就紧张的时间更显紧张。为求学业和活动间的平衡,大部分学生会从生活时间中挤压,如吃饭、睡眠的时间。于是就有学生出现有不吃正餐的现象。饭堂的伙食是经学校管理,食物安全系数相对较高,营养结构比较科学合理,价格也比较公平。选择饭堂的伙食,不仅有安全保障,而且有利于中学生的身体发育、节约金钱。然而在饭堂打饭要浪费时间,这无疑使时间紧张的中学生舍而避之。而有的中学生特别是女同学,为了追求形体美,忍饥挨饿,以至营养不足,更有甚者危及生命健康这种盲目的行为无疑是不可取的。

因此,尽管时间仓促,中学生还是应该食用正规的正餐。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中学生才应考虑以其它食品代替正餐。而正处身体发育中的中学生更不应盲目追求形体美而对身体造成伤害。

2、关于中学生食品的安全意识分析

中学生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会选择购买食品代替到饭堂吃饭,那么中学生对购买食品的安全意识又如何呢?

少部分的中学生在购买食品时会看食品的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如知晓食品过期后不会进食该食品。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中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不高。只有约为一半的中学生会注意食品包装上的信息,这无疑加大了中学生食物中毒的风险。在面对食物中毒的情况时,有的中学生会选择自行急救,或马上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有的会先找些药吃,或因情况而定,甚至有的会置之不理。由此,我们可得知大多数中学生能正确处理食物中毒的现象,但仍有少部分中学生没有意识到食物中毒的严重性并及时进行处理。所以,引导中学生正确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是十分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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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两学一做专题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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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专题调研报告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是协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黄浦区教育局党政班子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教育“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整体方案推进及区委巡查提出的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带领全系统广大党员和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改革的勇气胆识、实干的工作作风,打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攻坚战,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提振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精气神。

以问题为导向深学笃行强化责任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教育党工委将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问题意识,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坚持以上率下,树立“学做”标杆。局领导班子将通过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心组定期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基本要求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区委巡查反馈的问题建议,着重在强化管理、从严带队伍等方面,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聚焦问题查,对照问题改,坚持以学促改,以上率下,做到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深入联系点调研、解决问题;带头查找问题抓好整改;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决防止“水过地皮湿”,使党政班子成为“两学一做”知行合一的标杆。坚持示范传导,强化责任担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是事业的带头人、一线党员的领路人,也是广大群众的眼前人、身边人。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校级领导干部将通过单位中心组学习、开设党课讲座、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结合群众路线及“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中梳理的问题清单,着重在坚守底线、责任担当等方面找差距、补短板。坚持先学先改,示范带动,当好一线党员的表率。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深入联系群众,树立宗旨观念;进一步为学校发展出新招、出实招,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严守纪律和底线,知敬畏、讲规矩。引导党员干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走心入脑”,永葆政治本色。基层广大党员通过参与创先争优岗位行动、志愿行动和家园行动,立足本职工作,着重在理想信念、师德修养等方面检视自己、对标看齐,深学细照笃行,补足精神之钙、扫除行为之垢、强化担当之责,铸牢党性之魂,在修身正己的同时,发挥教师言传身教的模范带头作用,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在教书育人中彰显党员精神风貌。

以发展为目标立足岗位以知促行

“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党工委将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学生喜欢的学校”的总目标,将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办学品质,打造中心城区教育高地,服务黄浦区域发展,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两学一做的落脚点。着力落实创先争优,增强基层组织活力。以教育系统创先争优行动计划为载体,通过开展“承诺践诺”、“三亮三比三评”活动,落实“岗位行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在服务教育中心工作中建功立业;通过整合志愿服务资源,成立教育系统青年志愿者联盟,落实“志愿行动”,激励党员在引领社会风尚中争当先锋;通过基层党支部与社区“双结对”、 “双报到”制度,落实“家园行动”,鼓励党员在社区共治、建设和谐家园中贡献力量;通过开展“好班子”、“好干部”、“好党员”的评选表彰活动,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先进典型激励人、用模范事迹鼓舞人,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着力强化立德树人,提升育德育人水平。强调,“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让一代又一代年轻人都成为实现我们民族梦想的正能量”。党员教师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作为明德修德、树德立德的重要内容,“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员教师修身正己,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坚持立德树人,将价值塑造融入课堂教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强化德育为先、思想引领,强调以德育人、润物无声,不断提高学校育德育人水平,提升教育实效。着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落实区域发展目标。将“两学一做”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相结合,以学促做,知行合一,以党员队伍为先行,激发全系统教育改革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系统上下谋事创业的激情和锐气,通过贯彻落实教育“十三五”规划,逐步破解在干部队伍、资源盘整、教育公平、减负增效等方面存在的发展瓶颈,有力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化,努力打造中心城区教育高地,为黄浦区打造“四个标杆”、实现“四个前列”的区域发展目标夯实基础。

以求实为关键创新方法注重长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一项经常性教育工作,必须突出求真务实的精神,紧密结合教育实际,体现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强化分类指导,把握工作的针对性。“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这是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时提出的要求。教育系统目前所辖党员3200余名,共设有基层二级党委1个、党总支部7个、直属党支部107个。针对系统党组织种类多、人员情况复杂的特点,党工委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量体裁衣”,强化分类指导,提出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的要求,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工委也将牵头建立常态化巡查督导、全过程考核评价、跟踪式从严问责的机制,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强化方法创新,突出教育的实效性。通过创新基层党建基础性工作载体、调整党务干部选拔任用导向,有效落实学习教育的组织保障;通过引导广大党员运用网络载体进行主动自学、互动交流,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激发党员参与学习、以学促做的热情;通过利用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党员“微党课”以及各基层党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直观形象地宣传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知行合一的“学做”教育氛围。强化制度保障,注重管理的长效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能毕其功于一役,筑牢党的根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将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态度,“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坚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工委的组织领导,完善党工委对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一日调研”、党组织书记分层培训、党组织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接受评议等制度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抓好“党员进党校”——党员教育轮训、完善党员发展和组织管理、深化“三会一课” 等党的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突出“两学一做”正常化教育的特质,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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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浅谈执行案件中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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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执行案件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处理

浅谈执行案件中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    在目前的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采取离婚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执行立法中的相应条款却是一片空白,在执行中如何操作,能否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等等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笔者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如何处理谈谈看法,以求抛砖引玉。 一、被执行人离婚逃债情况简介 1、进入执行程序后,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债务产生后,未进入诉讼程序,债务人便和其配偶离婚,以逃避债务;(2)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和其配偶离婚逃避债务;(3)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未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人离婚逃债;(4)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离婚逃避债务。 2、离婚逃债途径主要有:(1)通过法院(本院或其它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3)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逃债等。 3、离婚逃债行为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离婚逃债行为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1)债务产生后诉讼前。(2)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3)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隐瞒债务。(2)分割债务未征得了债权人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3)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有的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有的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债务都由被执行人承担,以此逃避债务。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蒋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二、我国对离婚逃债强制执行制度现状 现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宏观上对恶意逃债问题,已明确了打击力度。XX年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立法解释列举了拒不执行的五种情形,第(一)为“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各级法院领导多次强调:执行工作是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真正得到实现的重要法律保障,法院要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各类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逃债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但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能否追加其为被执行人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21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第27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追加、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条款,对此类问题都没有涉及,在执行程序中未明文规定对接收逃债财产人或恶意串通协助逃债的人的强制手段,对被执行人躲避执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各种情况在法律规范方面缺乏相应的对策,只是有关实体法规定了逃债行为的无效,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财产分割约定)其约定无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第四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第七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例合同纠纷,债务人通过离婚逃债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离婚逃债问题的处理上,从我国离婚逃债强制执行制度现状看,被执行人通过与其配偶离婚逃债后,造成债权人的财产损失,现还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迅速解决。因法律还未明确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或接收逃债人财产人为被执行人,如果适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通过诉讼行使撤消权,不但给债权人造成了很多不便,易造成债权人财产损失,使逃债的人越来越多,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如何处理 在执行程序中,发现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笔者认为,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法律文书诉讼过程中或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与其配偶离婚逃债的,应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体现执行工作“效率优先”的特点,体现公平原则。具体处理,可分两种情况:一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机关离婚逃债的,应根据有关实体法认定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行为无效,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二是利用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离婚逃债的,不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先撤销被执行人有关财产分割协议后,再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 在执行程序中,虽然目前根据有关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离婚逃债的情况下可根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但离婚逃债实属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其行为应始终无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已明确规定: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看出,现有关强制执行法已规定了某些方面可依据实体法裁定追加被执行人。依据实体法行使裁判权,法学理论界原争议很大,现观点基本超于一致,承认在执行程序行使裁判权时,可根据实体法作出裁判,在目前情况下,在执行程序中,可根据实体法认定(离婚逃债)被执行人与其配偶财产分割协议无效,裁定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此做法已在执行实践中得到一致赞同,也得到法学理论界的支持。在执行程序中,裁判权可由执行局裁判庭行使(未设裁判庭的由综合科行使),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实行听证制度,在目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救济手段为允许当事人向上级法院申

请复议。体现“公正、效率”主题。对债权人起诉前,债务人便离婚逃债的,笔者认为,不能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根据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保护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就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 四、对离婚逃债的处理的立法完善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被执行人通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被执行人离婚逃债后,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依照有关实体法通过诉讼形式行使用权撤销权,其结果是债务人要么达到了逃避债务的目的,要么赢得了时间,债务人“讨了好”,债权人要么失去了债权,要么输了时间,债权人“吃了亏”。要使这一局面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必须从立法上加以完善。 离婚逃债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它既属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又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它属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列举的无效民事行为的一种,因有关实体法关于离婚逃债如何处理规定的比较原则、简单,条文较少,在执行程序中的措施没有,在具体执行时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难以找到正确处理的依据,经常出现不同的理解和歧义,导致执行工作效率大大降低,例如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通过外地法院离婚逃债,执行法院要求外地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撤销被执行人与其配偶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外地法院不予配合、支持或对此问题的处理在观念上存在分歧,则需要上级法院的协调和答复。规范不够是当前产生执行难和执行乱的相当重大原因,做出比较系统的、统一的操作性强制执行规范,是当务之急。为此,笔者建议,应用法律的形式规定凡离婚逃债的,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程序中,夫妻双方均可成为被执行人,对离婚逃债的构成,则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这样可以避免法院内部层层请示汇报,必将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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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页4]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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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1、建养并重。要顺利推进高速公路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政府部门及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首先要消除认识上的误区,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建养并重,保证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2、理顺体制。科学、高效的管理体制是做好养护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和必要条件。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已经具有相当规模,高速公路运输网络已经初步形成,为此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高速公路现行管理体制的弊端,从有利于高速公路事业的大局出发,尽快建立起精简高效、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办事规范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

3、管养分离。高速公路市场化养护模式的实施就是要通过将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价格机制等引入养护工作中,达到提高养护质量、降低养护成本的目的。为此,就应该逐步实现管养分离,将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所属的适宜于市场化养护工区、养护中心等与管理机构相分离,并通过合并、重组等形式将其培育成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我发展、自我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独立产权”的养护企业。

4、监管到位。在高速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定位,即政府部门是养护市场的“掌舵者”,而非“划桨者”,它以自己的行政权威对高速公路经营公司、高速公路养护公司、高速公路养护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制定有关政策及规则保障养护市场规范有序运转;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应该对养护市场准入、招投标、养护质量等方面加强监管,做到政府监管到位,保障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5、依法保障。市场经济本质是法制经济,在高速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中,应该以《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为龙头,重视和加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有关法规的制定。政府部门应建立一整套公路养护工程管理、评价办法及检查制度,使高速公路市场化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减少改革风险,保证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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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商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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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基本要求,也是带好执法队伍、搞好市场监管的根本保证。近年以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把晋中建成山西中部最具活力的城市群和经济带的战略目标和省局提出的“五增五创”工作思路,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追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年”主题活动,不断引深廉政文化建设,真抓实干,虚功实做,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而且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全区的改革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通过调研我们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以下特点:

一、抓摆位,全面落实廉政责任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领导。抓住了领导班子,抓住了“一把手”,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为此,我局始终把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作为首要环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重点工作任务、与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工作一起部署,任务一起安排,检查一起进行,考核一起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市、县两级都建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专门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清房、清车、制止奢侈浪费等专项工作领导组,在全系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纪检监察牵头抓,业务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

二是落实责任。市局每年都下发《晋中市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按照党组成员和局领导的工作分工具体分解,明确了每个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同时,市局与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签订了责任书,12个县(市、区)局分别与股所长签订了责任状,各工商所则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形成了市、县、所三级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体系。突出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方面根据领导的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另一方面,明确主要领导,即各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哪个地市发生违法违纪的事,先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在认真执行各级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我们根据省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整顿行业作风促进“优质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约法三章》,对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作了详细规定。并下发了《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使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抓教育,全力弘扬廉政文化

党风廉政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性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人事权、财务权、审批权,执法人员有执法权、处罚权,一旦放松理想信念教育,就有可能感染为政不勤、行政不廉的病毒。为此,我局始终注重干部的廉政教育,积极构建富有工商特色的廉政文化。

1.明确教育目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局确立了以“三型”、“八坚持”为核心的廉政文化工作思路。“三型”,即“打造主要阵地,培育传播型的晋中工商廉政文化;依托互动手段,营造大众型的晋中工商廉政文化;整合文化资源,建立推进型的晋中工商廉政文化”。“八坚持”,即坚持教育倡廉,增强思想免疫力;坚持读书思廉,树立正确利益观;坚持阵地传廉,营造廉荣贪耻氛围;坚持谈话促廉,强化法治观念;坚持典型导廉,确立先进性标准;坚持活动兴廉,培养廉洁行为;坚持网络传廉,增强廉政文化群众性;坚持环境育廉,营造廉洁勤政的廉政文化。通过细化目标,明确重点,从总体上明确了廉政文化建设的努力方向。

2.创新教育形式。采取以主题教育式、宣传激励式、警示提醒式、以律约人式、寓教于乐式的教育形式,实施了每日一句提示、每周一条廉政短信每月一个廉政案例,每季一堂廉政课程,每年一篇廉政书信的“五个一”活动,举办了以廉政文化“四上”(即廉政警示上桌面、廉政典型上版面、廉政案例上页面、廉政节目上台面)和“四进”(即廉政书信进家庭、廉政宣讲进基层、廉政论坛进机关、廉政文艺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达到了网上有廉政信息、墙上有廉政警示、纸上有廉政宣传、嘴里有廉政提醒、心里有廉政信念的廉政宣传效果,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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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暑期超市打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超市,全文共 2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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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超市打工实习报告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课外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大学生自我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方式,因此对于我们在校大学生来说,能在寒假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实践活动,给了我们一个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提高自我能力的重要的机会。作为大二的学生,社会实践也不能停留在大一时期的那种毫无目的的迷茫状态,社会实践应结合我们实际情况,能真正从中得到收益,而不是为了实践而实践,为了完成任务而实践。我觉得我们在进行社会实践之前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为自己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应注重实践的过程,从过程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因此,为了更好的了解社会,锻炼自己,感受社会就业的现状,体验一下工作,这学期的假期我根据时间及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假期期间找了一份工作,虽然仅有一个月的时间,但我觉得受益匪浅,基本上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短短的工作让我体会到了就业的压力、自己能力的欠缺及社会的艰辛,同时让我感到工作的无比快乐,一种在学校自由天地无法体会到的残酷竞争的“愉悦”。

在万众瞩目中,我们迎来了大学第二个寒假,怎样才能让假期更加丰富而有意义呢。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是服务同学们就业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们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社会实践更能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

一、实践目的

让自己面对更多的各种各样的人,增加自己的阅历,因为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需要有更多的体验,更多的阅历。毕竟身在学习,接触社会的机会较少,趁着暑假有这样一个机会何不好好锻炼下自己。让自己能体会父母挣钱的艰辛,从而让自己学会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锻炼自己与人相处和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特别是这家超市位于农贸市场附近,人流量很大,每天会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怎样和他们相处这是一门学问。

选择在超市打工是一个很好的与社会各阶层人接触的机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可以更好的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还可以为自己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虽然这个过程可能有些艰辛,但对于我们有益的事情我们要勇于尝试,用对生活的热爱来击退实践的艰辛。

二、实践内容

为顾客介绍、寻找他需要或者是他适合的商品,负责散货的商品归类以及新到货物的搬运,将货架上被顾客拿走的商品及时补齐,不定时的拖地以及抹货架,给货物打价格标签,整理花车。

比如:不可以串岗、不可以闲谈、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等等。所谓不可以串岗,就是不可以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我们每个理货员都有自己的岗位——分属各个货架。比如,我是百货这边的,就不能随便跑到食品那边去,食品上的人就不能随便走到我们百货这边。食品那边比较大,还分三个部分:饮料和冷柜、饼干类、休闲食品。为什么不可以随便串岗呢?其实是这样的:我们乡下,顾客不像大城市的市民素质高,经常会有顾客偷东西的。如果我们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那么这边的货架就没有人看着,东西就很容易少掉!同样,“不可以闲谈”也类似这个原因,如国际歌理货员没事做的时候都在一起闲谈,那么就没人看着货物了,东西少了又是损失!还有,“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

,这个规定看似严格,其实是有其中的原因的。以前超市的同事们上班互相发短信息,不认真上班,没人看着货物。所以,后来经理就规定了: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可以把手机带来上班,但要放在办公室。对于这个规定,大家还是很理解的,毕竟上班要有上班的样子的,超市的营收和自己的收入有很大的联系的。当然,还有很多的规定,比如:上班不可以抽烟、不可以坐下来等等。所有的规定我基本上都能自觉地遵守的。我认为,这些是最基本的,当然要遵守了。

三、工作体会:

第一,服务最关键。做为一个服务行业,顾客就是上帝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必须的,要想获得更多的利润就必须提高销售量。这就要求我们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提高服务质量语言要礼貌文明,待客要热情周到,要尽可能满足顾客的要求。提高超市服务水平。超市服务员的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顾客购物心情。顾客是来买东西的,不能让他买气受,要做到微笑服务、宾至如归。如果对顾客耐心、关心,能让顾客倍感温馨,下次顾客真的会再次光临,这样做能留得住客,而且顾客也会产生广告效应,为你们的服务宣传,会有更多的人光临。能获得这种免费的广告,何乐而不为?

第二,诚信是根本。不论我们做人还是做事,诚信是我们做人的根本,是我们成功的基本条件。所以说提高超市的诚信度是很重要的。俗话说“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经商信为本,买卖礼在先。”优质的产品加上优质的服务才能诞生优质的超市。经济效益固然是根本,但是社会效益也是超市发展的助推器。要兼收两个效益,需要经营者与职工共同努力的。作为经营管理着要招具有较高素质的职工,但招高学历的还不太现实,但最起码要有较好的职业操守。有了诚信的员工,就会有诚信的企业,生意也会越做越大。

第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经营管理者是一个企业的领头人,对企业起决定性作用。就像一个形象的比喻说的——由一只狮子率领的绵羊部队,能够战胜一只绵羊率领的狮子部队,足见领导者的重要角色。提高老板的素质是提高他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而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等。只有领头人素质高,才能树立起良好的信誉素质和企业形象,有利于超市的生存发展。

总的来说,在超市里打工是绝对有收获的。我进入了社会,提前了解了社会,对这个社会提前有了认识,我以后在社会上就能少走点弯路。和以往的实践不一样,这次的我真的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和优势,当我认真工作起来就会很投入,但是当我遇到挫折的时候我就会手足无措,毕竟还是学校里养着的学生,做起事情来一点也不老道。社会实践的作用就是让我提前知道自己的缺点,让我们在一次一次锻炼中学会客观地看自己,不要把自己看得比天还要高,以免以后毕业了择业眼高手低,到头来一事无成。我想这一次的打工,会永远记在我的心里,毕竟那是我第一次感到:无论什么事都不能靠别人,只有靠自己!但是这一切首先,是要拥有知识、能力还要有持之以恒的决心。没有足够的知识、能力是根本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的。而没有决心,你的一切都是徒劳,都只是纸上谈兵。因此,我要更加努力,争取成为社会的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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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国有企业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党工团,全文共 3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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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共青团工作中存在问题对策

在当前国有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的形势下,作为国有企业的共青团工作也面临着种种困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面对困难,迎接挑战,是我们企业团干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以我公司所属企业为例,79户直管单位中,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32户,有专、兼职团委书记的单位29户,其中能正常开展团的工作的单位12户,其余17户企业团的工作基本停滞。 从团员青年的结构看 ,截止XX年6月止,全公司35周岁以下青年1.1万人,团员4800名,其中:企业团员1620人,学生团员3180人。 从对团员青年的管理来看, 学生团员相对企业团员来说,这部分团员集中,较好进行管理,企业团员比较分散,加上有些单位青年流动性较大,管理有一定难度。 从公司团组织现状来看, 多数企业无正常生产经营,职工处于留守状态,超龄团员多;有的企事业单位已无团员青年,团组织无法建立;全公司共有团总支24个,团支部225个。 目前企业改制也进入了关键时期,随着改制的不断深入,我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团组织既要勇于面对各种困难的挑战,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自身的优势,我们团员青年是一个肯学习、肯创新、肯为企业做贡献的群体,作为团组织,我们有责任为青年服务,采取各种途径帮助他们多学知识,多掌握技能,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不被淘汰;开展一些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娱生活,增强团的凝聚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多做贡献。 在公司所属各级团组织的积极工作下,多个青年突击队常年活跃在生产经营第一线,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难点、关键点,为领导排忧解难;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师徒对子”、“三学一创”、“五小”活动”、知识竞赛、质量竞赛等活动,立足岗位,帮助青年成长成材;组织跳绳比赛、卡拉ok比赛、青年联谊会等活动,丰富青年的文化生活,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些活动的开展在团员青年中反响很大,收到较好成效,工作得到了单位领导的认可。虽然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是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团干思想不稳定。 在企业改制力度加大时感到前途难测,思想顾虑较多,怕一旦调整,没有岗位,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现在较多考虑的是自己的前途问题,因此工作起来没有积极性,一味地等、看。 二、活动经费严重不足。 团的活动经费主要是团费,但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团费都不能足额、及时地收缴,这其中有以下几个原因:(1)团员流动性较大,有的单位每半年或一年收取一次,等收团费时,团员已经离开单位;(2)有些团员不交团费,他们认为交团费就要组织活动,或根本不愿意交;(3)团员人数少,有些团干觉得收那么一点团费也解决不了问题,嫌麻烦,懒得收;(4)超龄团员多;(5)组织关系不明确,不便管理。 三、党建带团建力度不够。 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企业党组织在新的混合经济组织中为企业经济保驾护航的作用有所削弱,因此在带动团的组织建设方面显的有些力不从心。 四、团员青年流失现象严重。 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很多单位近十年都没有进人,即使有年轻人进来,也呆不长,纷纷跳槽,团员年龄偏大。 共青团组织要求得生存发展,就必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多与同行业、同类型的企业沟通,了解团情,了解企业自身的现状及今后发展的方向,有的放矢地进行思考,才会有针对性、实效性,我想从三个方面寻找对策: 一、组织建设要创新。 (一)、内部机构设置。 现在很多单位都没有设置单独的团委,而是并入其他的部门,这样团委工作往往被其他党务、组织、人事、宣传工作挤掉,与其这样,我们认为,团委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机构,但可以和工会合署办公,这样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工会与团委作为群团组织,工作性质相近; 2、不论哪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都有工会; 3、工会有经费保证。这样团的工作可以与工会工作相结合,借助工会的广泛性和资金优势来开展工作。 (二)、外部横向联合。 团组织属地化管理。以青年文化中心为依托,将同区域的团员青年联合起来,由团区委统一管理。 二、根据青年人的特点,采取“四个结合”的工作方法: 1、团的工作与企业的经济工作相结合。我们团的工作必须为企业的经济工作服务,这是团的工作保持强大生命力的先决条件,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特别是随着企业的改革改制,对企业职工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触动。作为团组织就要主动为企业分忧解难,从对青年健康心态和现代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入手,引导广大青年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投身改革,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2、情与理结合。“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关心与体贴并举,释其所疑,解其所难,急青年之所急,想青年之所想,忧青年之所忧,帮青年之所需,做到以诚相待交朋友,增强信任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晓之以理就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缺少理性的感情是盲目的感情,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情理结合,做到情中有理,理中含情,情理交融,以理为主。 3、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任何人既有物质需要,又有精神需要,我们不能对年轻人的物质需求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也不能忽视年轻人的精神需求,认为物质至上,认为是市场经济了,大家“重的是实惠,讲的是效益,比的是收入”,思想工作行不通了。物质资料是人们赖以依存的基础,大家都想生活的幸福一些,这离不开物质基础,“画饼不能充饥”。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否定精神的作用,信念的力量,在某些时候,把荣誉品德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说明了思想精神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就要做到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的有机结合,使激励机制发挥最大的效用。 4、团的工作要走出去,请进来。当前,我们很多企业青年人数偏少,活动难以开展,如果不走出去,自己画地为牢,那我们的路必然会越走越窄,失去战斗力和凝聚力。因此我们要突破过去那种以单位为核心的小范围活动,要积极拓宽工作领域,与外单位横向联合,整合资源,提高青年的参与度,加强单位间的合作,互相学习,优势互补,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

新活动形式,提高团的工作水平。 三、团干素质要提高。 作为团干自身,一是要在新形势下思想上进,乐于奉献,不被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所感,能够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面对企业改制,头脑清醒,泾渭分明,起到好的带头作用。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团干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而且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自觉加强个人修养,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信念不移,精神不垮,劲头不松,脚步不停。同时注意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加强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学习,把新的现代技术管理用于实际工作中,争取一专多能,提高自己在经济建设中组织、协调、预测和观察、思考、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渗透”经济、服务经济的目的。三是要尽力塑造自身形象。用高尚的品格,坦荡的胸怀,丰富的知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影响青年,教育青年,在市场经济下不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当好“探路者”。这样才能真正塑好自己的形象,也才能真正为经济建设服务,真正把企业团的工作搞好。 另一方面,企业应给团干一个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平台,让团干手里有一定的职权,然后借助这来开展团的工作,不是有句顺口溜吗?“有钱无权是工会,无钱无权是团委”,试想在这种条件下,团的工作怎么能有大的作为,虽然我们也知道有为才有位,但不是一定有为就有位,所以何妨试一试有位就有为呢? 由于水平有限,上述对策可能不尽成熟,但我们将继续探讨国有企业或者是混合经济组织中团的组织如何建立,团的工作如何有效开展,为有效推进团的组织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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