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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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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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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事人的要求及其现实情况,代拟一份合同,供情况相似者参考:

共同出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

甲方: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经营公司,现对期间事项作出相应约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共同出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信息

名称:

经营范围: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住所:

第二条、期限

合伙期限与营业执照期限一致,属于长期合同,不得任意退出,如任何一方需要退出,应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且遵循本协议的处理办法。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出资。

2. 乙方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完成出资。

3. 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

4.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公司存续期间各股东的出资属于公司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四条、持股比例

经协商,甲方享有公司    %的股权,乙方享有公司   %股权。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照其持有的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本协议约定退股、或者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双方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约定;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七条、 增加注册资本

1、吸纳其他股东

如后续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需要扩大公司规模或者其他原因,引入其他股东,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需经全体表决权股东同意;

(2)其持股比例由甲乙双方与新加入股东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书面形式确定持股比例;

(3)新入股东视为同意本协议约定内容

2、一方自行出资增加注册资本

(1)需经全体表决权股东同意;

(2)出资数额及持股比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撤回出资

1、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撤回出资;

2、如一方执意撤资,撤资需要全体表决权股东同意,并依照如下规定执行:

(1)如一方想撤回全部出资,且最终通过表决全体股东同意撤资,可另行协商可退还的出资比例及分配的利润比例;如表决未通过,一方仍执意要求撤资,则公司不退还出资款项,但可分配相应利润,具体为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扣除包括不限于人工等各项经营成本之后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如一方想撤回部分出资,且最终通过表决全体股东同意,则可另行约定撤资比例和当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且需要另行协商持股比例,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如发生本条第一款约定事宜,如剩余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同意其继承人作为公司股东,则其继承人可作为公司股东,反之,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另行协商退资事宜。

如发生第二款约定事宜,出资人不再适合作为公司股东,参与经营,持有公司的股权,但应返还出资并分配其应得利润。

如发生第三款约定事宜,出资人丧失出资人资格,不在作为公司股东。

第十条、股权转让

未经全体表决权股东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转让股权;

如满足转让条件,如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之规定,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

第十一条、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甲乙双方同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

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如由于公司运营不规范导致财务不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股东对对外承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如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合同,若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则双方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时,双方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管辖,通过诉讼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3、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后续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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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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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工业产权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特区内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胡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 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 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特区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 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 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九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决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 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____特区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 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1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省____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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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于举办制造厂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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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_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法定代表:________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________ 。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区 路 号。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对合营企业超过认缴部分的债务,无论系分别债务或连带债务,均不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________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________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________

生产 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产品。(注:________要根据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________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 。产品品种将发展 。(注:________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 外币。)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元,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________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投资:________

(注:________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应低于25%,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以上所列的各项目,除现金和土地使用费外,其价格应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方法进行评议商定:________(注:________可以采用帐面净值法或重估价值法等)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 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________(注:________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数向本合营企业缴付其出资额,则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合营企业)按下述之方法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________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________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和工人及其他人员。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协助合营企业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办理进入外国合营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签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________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________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________(注:________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 (注:________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

提成支付期限以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 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________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注:________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________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 %。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 %;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 %。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甲乙两方协商确立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甲乙双方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________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注:________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议决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外。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生产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________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提取第四十四条所列基金后,应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若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另外,对分配形式应加以规定。)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八条 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________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四十九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3条到18条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 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收取违约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七条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________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 (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________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二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________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 签字。

中国 公司代表 国 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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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资成立有限公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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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诗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乙双方保*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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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3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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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

举办合资经营公司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章 合营公司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现有企业。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当定地址在中国———— 地,邮政编码为————,法定代表性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国适用法律成立并在该国登记注册的现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第三 章合营公司的建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在中国____建立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其缩写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颁布的法律约束与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仅以现行的或日后修改的本合同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在上述前提下,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清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为: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由甲、乙双方认缴出资组成。

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厂房设施 美元

(见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机器设备 万美元

(见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表)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现金 万美元

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按缴付出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

中间值计算。由于汇率变化,甲、乙方将增加或减少设备的投入以保证出资比例不变。甲方声明,甲方出资的上述资产管理局(以简称"国管局")评估。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各方应按下述规定提供各自的投资,甲方应在取得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天内将其投入的资产移交到合营公司名下;乙方出资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天内全部缴清或按下述情况缴付,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月内缴付不少于总出资额的百分之×%)。

甲方出资以办完所需的法律手续为准:

乙方现金出资以中国银行收到汇票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合营公司经营期内,各方可以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公司再投资,各方也可从合营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再投资,直至达到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以上第十条以现金和/或实物出资后,应立即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其出资额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发给甲、乙各方邮资证明书,确认各自的出资日期和金额。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双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其已投入的资本。甲、乙双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合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其在合营公司中出资额的任何部分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证件和手续等;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1.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合同引进项目的联络以及安排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3.协助合营公司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及开拓;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5.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外籍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合营公司的场地使用权和费用

第十八条 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将按照划定的场地,交付合营公司使用。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对该场地有独立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合营公司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与甲方就水、电、蒸气、厂内通道等公用设施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见附件三),以使合营公司得到保持稳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公用设施。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在领到营业执照后,有权根据执照的规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自行销售其产品,并开展与销售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成功,合营公司应将出口销售和取得外汇收入放在优先地位。合营公司可经由下列渠道出口产品:

1.通过双方各自的销售网络或其它渠道出口;

2.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3.经过其它代理机构出口。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产品出口与材料国产化是保持合营公司外汇平衡的重要手段。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出口。

第二十三第 合营公司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措施来保持外汇平衡,这些措施包括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收取外汇。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名由甲方委派,——名由乙方委派。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一名(以下称为筐事长),董事会副董事长——名(以下称为副董事长),首任董事长由甲(或乙)方从甲(乙)方董事中指定,副董事长由乙(或甲)方从乙(甲)方董事中指定,任期四年。其后各任以轮换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从委派之日起任期四年,经提名方再次委派,可以连队。董事会中因故出现空缺时,应由原提名方及时指派人员继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当更换人选时,有关一方应于十四天前书面通在董事会和另一方。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

宜,董事会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营公司的章程和章程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与解散;

3.合营公司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兼并与联合;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5.设立合营公司的分支机构;

6.批准合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7.决定合营公司年工经营方针和计划;

8.批准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9.决定合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

11.涉及任何一方和合营公司利益冲突的事项。

对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至少——名董事通过:

1.合营公司年度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额及有关合营公司资产的购置、租凭、出买或抵押

等事宜;

2.合营公司的劳动合同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查并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

4.任免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

遇;

5.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式的福利和工资制度。

6.确定和调整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7.决定合营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比例;

8.决定合营公司的保险种类和投保范围;

9.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经营权限的授予;

10.决定合营公司职工的住房及各项福利事宜;

11.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在副董事长不在时)代表合营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名以上(含——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发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公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以通过传或传真交换书面表决的形式举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理会的四分之三。不够四分之三的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手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记录用中英文文字书写,并且每个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名。首任总经理由乙(或甲)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乙各委派×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决定,任期可相应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分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总经理代表合营公司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经董事会委派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分别担任合营公司设置的各管理部门的部门经理。他们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机构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问题:

1.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销售以及合营公司其他经营工作;

2.签订、修改或取消任何长期(一年以上)购销或分销售合同;

3.签订关于合营公司资金贷款或对合营公司提供信贷的合同;

4.签订任何借款合同;

5.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辞退;

6.组织分支机构的建立;

7.组织制定与提议修改管理员工的标准或规定;

8.有关职工养老金、退休、奖励、保险或其他福利计划的事务;

9.除第九、第十章明确规定应由董事会处理以外的与合营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所有事务;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的,经查理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筹备和组建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期间,可设立筹备处,筹备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备外主任一人,由甲(或乙)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乙(或甲)方推荐。

第三十七条 筹备处负责有关合营公司筹备和建设的具体事宜。

第三十八条 筹备处在保营公司组建完成并办理守毕移交手续后,经董理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及关员工的其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决定后发布执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享有聘用及辞退员工的劳动管理自主权。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与员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上报北京市劳动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任何时候推荐不超过×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第四十三条 工资待遇、福利补贴标准为: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每人每年美元,各项福利补贴为每人每年美元。(见附件四)。该工资及福利祉贴由合营公司支付给乙方。

全体甲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为每年美元等额的人民币(见附件五)。支付办

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中方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式业务能力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将相应提高职工工资。合营公司方退休人员的工资按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总经理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解除合同。对被解除合同的职工,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关于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工作。

第四十七条 总经理遵照董事会通过的合营公司奖励制度对职工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中外职工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个人所行税。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向当地的税务局司、合营双主及其工作人员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璺和条例。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报告应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应采用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货币。此外,对于外汇帐目,以外汇现金、盛行存款、债权、债务、收益、支出等表示的外汇实际收支或预期收支均应有详细记录和必要的报告及报表。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应每月准备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在每会计年度的年

末准备所有需的其他报表的报告。年终财务报表(用中、英文书写)应报董事会批准并报法地税务机关和合营公司甲、乙方各自的主管部门。

第五十四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这合营公司因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应对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合营公司的外部财务审查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同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依法纳税和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

第五十九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前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十四章 外汇管理

第六十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外汇平衡的事宜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存入中国银行外汇帐户,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支出将从该外汇帐户中支取,合营公司的外汇必须保征下列支出:

(1)为合营公司进口必要的机器设备、零件和材料;

(2)支付合营公司外籍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合营公司雇员的海外旅行费用;

(3)偿还合营公司外汇贷款和利息;

第六十二条 鉴于乙方以外汇形式进行投资,合营公司将从其通过出口或其它方法所得个汇收入中优先支付乙方应得利润。

第六十三条 在合营期满或终止的情况,乙方将优先获得合营公司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

第六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合营公司将努力减少乙方外汇投资

第十五章 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六十五条 合营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如经双同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公司期满前一百八十天,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公司期限。

第六十六条 董事会在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终止合营公司。该项终止应在终止前九十天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并报送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公司期限届满。

2.合营公司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继续经营。

4.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

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预计的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第六十八条合营公司在得到终止营业的批准之后,应立即进行财产清理。董事会应提出清理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有关部门审核。在清理期间,合营公司应停止其经济行动,清算委员会应负责要求合营公司遵守有关的法律程序。合营公司应首先给予债权人以优先清偿权,其余的资产应在甲、乙方中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交清算报告。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并同时对外公告。合营公司解散后,各项帐册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七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七十二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支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八(8%)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七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五条 由于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五条由于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任何一方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份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份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七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 支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八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份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 文字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正本各四(4)份,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八十条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珍

附件三:合营公司对甲方公用设施有偿使用的协议

附件四:乙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附件五: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第八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二条 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或传真发送的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邮政地址。

第八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正式授权代表在中国×地签字。

中国——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年 月 日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

举办合资经营公司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章 合营公司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现有企业。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当定地址在中国———— 地,邮政编码为————,法定代表性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国适用法律成立并在该国登记注册的现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第三 章合营公司的建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在中国____建立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其缩写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颁布的法律约束与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仅以现行的或日后修改的本合同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在上述前提下,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清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为: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由甲、乙双方认缴出资组成。

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厂房设施 美元

(见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机器设备 万美元

(见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表)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现金 万美元

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按缴付出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

中间值计算。由于汇率变化,甲、乙方将增加或减少设备的投入以保证出资比例不变。甲方声明,甲方出资的上述资产管理局(以简称"国管局")评估。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各方应按下述规定提供各自的投资,甲方应在取得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天内将其投入的资产移交到合营公司名下;乙方出资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天内全部缴清或按下述情况缴付,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月内缴付不少于总出资额的百分之×%)。

甲方出资以办完所需的法律手续为准:

乙方现金出资以中国银行收到汇票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合营公司经营期内,各方可以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公司再投资,各方也可从合营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再投资,直至达到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以上第十条以现金和/或实物出资后,应立即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其出资额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发给甲、乙各方邮资证明书,确认各自的出资日期和金额。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双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其已投入的资本。甲、乙双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合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其在合营公司中出资额的任何部分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证件和手续等;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1.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合同引进项目的联络以及安排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3.协助合营公司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及开拓;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5.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外籍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合营公司的场地使用权和费用

第十八条 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将按照划定的场地,交付合营公司使用。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对该场地有独立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合营公司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与甲方就水、电、蒸气、厂内通道等公用设施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见附件三),以使合营公司得到保持稳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公用设施。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在领到营业执照后,有权根据执照的规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自行销售其产品,并开展与销售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成功,合营公司应将出口销售和取得外汇收入放在优先地位。合营公司可经由下列渠道出口产品:

1.通过双方各自的销售网络或其它渠道出口;

2.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3.经过其它代理机构出口。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产品出口与材料国产化是保持合营公司外汇平衡的重要手段。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出口。

第二十三第 合营公司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措施来保持外汇平衡,这些措施包括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收取外汇。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名由甲方委派,——名由乙方委派。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一名(以下称为筐事长),董事会副董事长——名(以下称为副董事长),首任董事长由甲(或乙)方从甲(乙)方董事中指定,副董事长由乙(或甲)方从乙(甲)方董事中指定,任期四年。其后各任以轮换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从委派之日起任期四年,经提名方再次委派,可以连队。董事会中因故出现空缺时,应由原提名方及时指派人员继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当更换人选时,有关一方应于十四天前书面通在董事会和另一方。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

宜,董事会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营公司的章程和章程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与解散;

3.合营公司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兼并与联合;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5.设立合营公司的分支机构;

6.批准合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7.决定合营公司年工经营方针和计划;

8.批准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9.决定合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

11.涉及任何一方和合营公司利益冲突的事项。

对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至少——名董事通过:

1.合营公司年度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额及有关合营公司资产的购置、租凭、出买或抵押

等事宜;

2.合营公司的劳动合同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查并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

4.任免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

遇;

5.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式的福利和工资制度。

6.确定和调整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7.决定合营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比例;

8.决定合营公司的保险种类和投保范围;

9.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经营权限的授予;

10.决定合营公司职工的住房及各项福利事宜;

11.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在副董事长不在时)代表合营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名以上(含——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发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公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以通过传或传真交换书面表决的形式举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理会的四分之三。不够四分之三的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手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记录用中英文文字书写,并且每个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名。首任总经理由乙(或甲)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乙各委派×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决定,任期可相应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分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总经理代表合营公司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经董事会委派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分别担任合营公司设置的各管理部门的部门经理。他们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机构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问题:

1.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销售以及合营公司其他经营工作;

2.签订、修改或取消任何长期(一年以上)购销或分销售合同;

3.签订关于合营公司资金贷款或对合营公司提供信贷的合同;

4.签订任何借款合同;

5.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辞退;

6.组织分支机构的建立;

7.组织制定与提议修改管理员工的标准或规定;

8.有关职工养老金、退休、奖励、保险或其他福利计划的事务;

9.除第九、第十章明确规定应由董事会处理以外的与合营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所有事务;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的,经查理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筹备和组建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期间,可设立筹备处,筹备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备外主任一人,由甲(或乙)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乙(或甲)方推荐。

第三十七条 筹备处负责有关合营公司筹备和建设的具体事宜。

第三十八条 筹备处在保营公司组建完成并办理守毕移交手续后,经董理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及关员工的其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决定后发布执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享有聘用及辞退员工的劳动管理自主权。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与员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上报北京市劳动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任何时候推荐不超过×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第四十三条 工资待遇、福利补贴标准为: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每人每年美元,各项福利补贴为每人每年美元。(见附件四)。该工资及福利祉贴由合营公司支付给乙方。

全体甲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为每年美元等额的人民币(见附件五)。支付办

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中方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式业务能力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将相应提高职工工资。合营公司方退休人员的工资按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总经理有权对违犯合营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解除合同。对被解除合同的职工,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关于职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工作。

第四十七条 总经理遵照董事会通过的合营公司奖励制度对职工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中外职工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个人所行税。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向当地的税务局司、合营双主及其工作人员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办理。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璺和条例。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报告应用中文书写。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应采用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货币。此外,对于外汇帐目,以外汇现金、盛行存款、债权、债务、收益、支出等表示的外汇实际收支或预期收支均应有详细记录和必要的报告及报表。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应每月准备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在每会计年度的年

末准备所有需的其他报表的报告。年终财务报表(用中、英文书写)应报董事会批准并报法地税务机关和合营公司甲、乙方各自的主管部门。

第五十四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这合营公司因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应对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合营公司的外部财务审查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同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依法纳税和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利润应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的利润分配。

第五十九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前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十四章 外汇管理

第六十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外汇平衡的事宜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收入必须存入中国银行外汇帐户,合营公司的所有外汇支出将从该外汇帐户中支取,合营公司的外汇必须保征下列支出:

(1)为合营公司进口必要的机器设备、零件和材料;

(2)支付合营公司外籍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合营公司雇员的海外旅行费用;

(3)偿还合营公司外汇贷款和利息;

第六十二条 鉴于乙方以外汇形式进行投资,合营公司将从其通过出口或其它方法所得个汇收入中优先支付乙方应得利润。

第六十三条 在合营期满或终止的情况,乙方将优先获得合营公司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

第六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合营公司将努力减少乙方外汇投资

第十五章 期限、终止和清算

第六十五条 合营的期限为——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如经双同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公司期满前一百八十天,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公司期限。

第六十六条 董事会在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终止合营公司。该项终止应在终止前九十天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并报送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七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公司期限届满。

2.合营公司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继续经营。

4.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公司无法继

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预计的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第六十八条合营公司在得到终止营业的批准之后,应立即进行财产清理。董事会应提出清理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有关部门审核。在清理期间,合营公司应停止其经济行动,清算委员会应负责要求合营公司遵守有关的法律程序。合营公司应首先给予债权人以优先清偿权,其余的资产应在甲、乙方中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交清算报告。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并同时对外公告。合营公司解散后,各项帐册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七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七十二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支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八(8%)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七十二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五条 由于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五条由于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任何一方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份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份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七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 支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八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份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章 文字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正本各四(4)份,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八十条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珍

附件三:合营公司对甲方公用设施有偿使用的协议

附件四:乙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附件五: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福利协议书

第八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二条 甲、乙双方用电报、电传或传真发送的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通知,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邮政地址。

第八十三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正式授权代表在中国×地签字。

中国——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年 月 日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

举办合资经营公司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章 合营公司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现有企业。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当定地址在中国———— 地,邮政编码为————,法定代表性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国适用法律成立并在该国登记注册的现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电话————,传真:——。

第三 章合营公司的建立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及法规,同意在中国____建立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有限公司,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其缩写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受中国颁布的法律约束与保护。其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仅以现行的或日后修改的本合同所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在上述前提下,各方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的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清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为: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由甲、乙双方认缴出资组成。

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其中:厂房设施 美元

(见附件一:合营公司厂地划定图表)

机器设备 万美元

(见附件二:甲方出资的机器设备明细表)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现金 万美元

美元与人民币的折算,按缴付出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

中间值计算。由于汇率变化,甲、乙方将增加或减少设备的投入以保证出资比例不变。甲方声明,甲方出资的上述资产管理局(以简称"国管局")评估。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各方应按下述规定提供各自的投资,甲方应在取得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天内将其投入的资产移交到合营公司名下;乙方出资自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天内全部缴清或按下述情况缴付,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月内缴付不少于总出资额的百分之×%)。

甲方出资以办完所需的法律手续为准:

乙方现金出资以中国银行收到汇票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在合营公司经营期内,各方可以根据合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公司再投资,各方也可从合营公司获得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向合营再投资,直至达到合营公司投资总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以上第十条以现金和/或实物出资后,应立即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其出资额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证明。合营公司据此发给甲、乙各方邮资证明书,确认各自的出资日期和金额。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双方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其已投入的资本。甲、乙双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合营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不得将其在合营公司中出资额的任何部分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3.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5.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

6.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7.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证件和手续等;

8.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1.按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合同引进项目的联络以及安排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3.协助合营公司对国际市场进行调研及开拓;

4.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5.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外籍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合营公司的场地使用权和费用

第十八条 自合营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将按照划定的场地,交付合营公司使用。甲方保证合营公司对该场地有独立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合营公司每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应与甲方就水、电、蒸气、厂内通道等公用设施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见附件三),以使合营公司得到保持稳定生产和经营所需的公用设施。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在领到营业执照后,有权根据执照的规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自行销售其产品,并开展与销售有关的其他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成功,合营公司应将出口销售和取得外汇收入放在优先地位。合营公司可经由下列渠道出口产品:

1.通过双方各自的销售网络或其它渠道出口;

2.由合营公司直接出口;

3.经过其它代理机构出口。

第二十二条 双方承认,产品出口与材料国产化是保持合营公司外汇平衡的重要手段。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公司进行出口。

第二十三第 合营公司可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采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措施来保持外汇平衡,这些措施包括在国内市场销售产品收取外汇。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名由甲方委派,——名由乙方委派。合营公司注册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一名(以下称为筐事长),董事会副董事长——名(以下称为副董事长),首任董事长由甲(或乙)方从甲(乙)方董事中指定,副董事长由乙(或甲)方从乙(甲)方董事中指定,任期四年。其后各任以轮换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董事从委派之日起任期四年,经提名方再次委派,可以连队。董事会中因故出现空缺时,应由原提名方及时指派人员继任。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更换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当更换人选时,有关一方应于十四天前书面通在董事会和另一方。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

宜,董事会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合营公司的章程和章程修改;

2.合营公司的中止与解散;

3.合营公司与另一经济组织的合并、兼并与联合;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5.设立合营公司的分支机构;

6.批准合营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7.决定合营公司年工经营方针和计划;

8.批准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

9.决定合营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0.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免;

11.涉及任何一方和合营公司利益冲突的事项。

对以下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至少——名董事通过:

1.合营公司年度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额及有关合营公司资产的购置、租凭、出买或抵押

等事宜;

2.合营公司的劳动合同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查并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报告;

4.任免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上述人员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

遇;

5.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合营公司职式的福利和工资制度。

6.确定和调整合营公司的组织机构;

7.决定合营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比例;

8.决定合营公司的保险种类和投保范围;

9.关于董事会对总经理经营权限的授予;

10.决定合营公司职工的住房及各项福利事宜;

11.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事宜。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在副董事长不在时)代表合营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不得干预总经理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名以上(含——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发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合公营公司所在地举行,也可以通过传或传真交换书面表决的形式举行。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理会的四分之三。不够四分之三的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手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记录用中英文文字书写,并且每个出席会议的董事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名。首任总经理由乙(或甲)方委派,副总经理由甲、乙各委派×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年,经董事会决定,任期可相应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分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

内,总经理代表合营公司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一条 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经董事会委派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推荐并经董事会聘任,分别担任合营公司设置的各管理部门的部门经理。他们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机构有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下列问题:

1.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预算、销售以及合营公司其他经营工作;

2.签订、修改或取消任何长期(一年以上)购销或分销售合同;

3.签订关于合营公司资金贷款或对合营公司提供信贷的合同;

4.签订任何借款合同;

5.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与辞退;

6.组织分支机构的建立;

7.组织制定与提议修改管理员工的标准或规定;

8.有关职工养老金、退休、奖励、保险或其他福利计划的事务;

9.除第九、第十章明确规定应由董事会处理以外的与合营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所有事务;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严重失职、不胜任工作的,经查理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筹备和组建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期间,可设立筹备处,筹备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备外主任一人,由甲(或乙)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乙(或甲)方推荐。

第三十七条 筹备处负责有关合营公司筹备和建设的具体事宜。

第三十八条 筹备处在保营公司组建完成并办理守毕移交手续后,经董理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及关员工的其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由总经理制定,经董事会决定后发布执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享有聘用及辞退员工的劳动管理自主权。

第四十一条 合营公司与员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上报北京市劳动局备案。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任何时候推荐不超过×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第四十三条 工资待遇、福利补贴标准为:

乙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每人每年美元,各项福利补贴为每人每年美元。(见附件四)。该工资及福利祉贴由合营公司支付给乙方。

全体甲方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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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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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与_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协议。

第二章 出资双方

第二条 出资双方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设立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_______市设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 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_%,其中现金_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_万元;

协议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        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 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作        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二十四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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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66鸿运保险B型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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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66鸿运保险(B型)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邮寄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生效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生效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视为合同未撤销,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前项垫交保险费的本息达到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教育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4.7倍给付创业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7倍给付结婚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0倍给付养老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上述前三项保险责任可以任意选择组合,每少选择其中一项,可相应增加另一项保险金的份额。以上选择组合,由投保人在投保时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八条 被保险人在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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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化肥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农业,技术,企业,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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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化肥 名称 商标 或品牌 规格 生产 厂家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产品质量异议期限: 买受人收到出卖人的货物后,如对所收货 物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向出卖人书面提出,否则买受人 所接收的出卖人全部产品视为合格产品。在上述期限内,如买受人提出书面 质量异议,出卖人派人核实,如确有质量问题,出卖人将不合格产品调换成 合格产品。

第四条 包装标准: 内塑外编

第五条 运输方式和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铁路运输,到(新) 局 哈密站,站前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货物到站后,买受人负责接货,费用由买 受人承担。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按铁路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结算方式: 先货后款, 买受人于 20xx 年 6 月 30 日前一次性向出卖人付清上述货物的全部货款,将货款汇入出卖人指定账户。

第八条 违约责仸: 非因不可抗力,仸何一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 行合同则构成违约,未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担保人担保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仸何一方可向出卖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第十二条 : 本合同一式两仹,双方各执一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仹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签字):

居民身仹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担保人:

担保人:

身仹证号码(附身仹证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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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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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迅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3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副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己方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按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1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逾期3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载,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字。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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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计算机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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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的地址为:

甲方:中国________公司

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乙方: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________国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________产品,达到________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注:每个合营企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________产品以及对销售后的________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第八条 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____年________(表示量的单位)

________年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第九条 合营公司向国内、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销售比例如下:

________年:出口占百        分之______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______。

___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____;

中国内销售占百分之________。

(注: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甲、乙方出资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______。

其中:现金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________。

其中:现金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甲、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合营合同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后,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

(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借款等)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________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六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代理人出席时,由代理人签字。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注:每个合营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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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限公司燃气灶炉购销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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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委托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新制二台6吨燃气蒸汽锅炉整套设备,包括所有设备的伺服设备及仪电附件,设备间连接的管件、阀门、管道(包括水管道、排污及烟气管道等)和烟囱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全套系统和安装为交钥匙工程,其相关技术问题,经双方协商签定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同时,也是该设备验收依据之一。(对于协议中的须修改的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签补充协议。)

1. 设备安装现场环境条件和要求

1)厂房温度:-10~40 ℃

2)工厂供电: 380VAC(+10%/-15%) 50 HZ

3)普通工业用水

4)相对湿度:≤ 85%

5)工作时的噪音小于:85分贝

2、设计参数

1)额定蒸发量 6t/h

2)额定蒸汽压力 1.25MPa

3)饱和蒸汽温度 194℃

4)给水温度 5~35℃

5)冷空气温度 20℃

3、设计燃料(天然气)

H2N2CO2H2SCH4C2H6C3H8C2H4C4H10低位发热量

0.08%0.76%0.52%0.03%97.42%0.94%0.16%0.06%0.03%8400Kcal/Kg

天然气接口尺寸DN65(建议从调压柜到燃烧器接口处施工管道口径:DN80),压力12000~15000Pa(最佳工作压力:13000Pa)。

4、 燃烧方式

燃烧器(意大利百得/德国原装进口品牌)。

5、锅炉总体布置

1)结构原理

锅炉为卧式内燃三回程全湿背室燃燃气蒸汽锅炉。主要由波形炉胆、回燃室、平管板、螺纹烟管及锅壳等零部件组成。燃烧器喷出的火焰和高温烟气从炉胆前部流向后部形成第一回程,高温烟气在回燃室转向通过螺纹烟管从后部流向前部形成第二回程,经过前烟箱,前烟箱进入光管内形成第三回程,在后烟箱汇集后流入冷凝节能器,最后由烟囱排入大气。

控制系统

本控制系统采用PLC为控制核心,以高分辨率全触摸屏为人机界面,实现整个锅炉、燃烧器、水泵等的运行状况及火焰的变化动态;可与目前的办公自动化网络,工厂自动化控制网络互联,实现锅炉水质及锅炉运行状况的远程监视功能。具有中文界面,操作方便,控制可靠性高,功能强大的特点。

6、锅炉主要技术特性要求

6.1、基本要求

序号项目单 位数 值

1额定蒸发量t/h6

2额定蒸汽压力MPa1.25

3饱和蒸汽温度℃194

4给水温度℃5~35

5设计效率η95

6燃料(管道天然气)消耗量Nm3/h≤432

7计算燃料(管道天然气)消耗量Nm3/h≤432

8炉膛出口烟温℃931.7

9排烟温度℃≤145.8

10安全运行负荷范围%70-105

11辐射受热面面积m214.8

12对流受热面面积(含冷却节能器受热面积)m2185.8

13排烟处过量空气系数1.05

14总耗电量kw

6.2、控制要求:

6.2.1、操作简单,安全可靠,结构小巧、紧凑、美观;

6.2.2、要求有自动点火程序并有熄火保护程序;

6.2.3、电器具有中断、过电流、过电压、缺相等保护;

6.2.4、设置极低水位保护装置,避免锅炉干烧,有自动补水功能;

6.2.5、控制系统采用PLC触摸屏控制系统;

6.2.6、防误操作功能:在进入运行及退出运行状态时有确认操作画面,防止失误操作;

6.2.7、自动火焰探测、保护程序;

6.2.8、燃气压力过低保护;

6.2.9、电机过载、短路保护;

6.2.10、锅炉超压停炉、联锁保护;

6.2.11、极低水位停炉和联锁保护;

6.2.12、故障显示报警、故障停炉自锁、人工复位功能,记录故障历史,方便维护检修;

6.2.13、控制有自动手动切换功能。

6.3、其它要求:

6.3.1、安全阀、截止阀、液位计、压力表等关键附件为国内知名品牌,并具有相关部门的认证书,安全阀应进行校验。

6.3.2、锅炉钢结构的设计、制造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6.3.3、不保温的金属管道、设备表面除锈后必须刷两道防锈底漆,两道调和漆。保温的金属管道刷一道耐热防锈底漆,烟囱除锈后刷两道烟囱漆。

6.3.4、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与相应设备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50278)执行,管道安装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执行。

6.3.5、所有设备、附件、仪表在安装前进行查验,其铭牌、型号、规格、性能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外观无损、机件操作灵活及随机文件齐全。

6.3.6、所有管道、阀门安装后要作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25倍。

2、设备配置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 量生产厂家备 注

1锅炉主机WNS6-1.25-Q2台

2燃烧器TPG300P2台意大利百得

3给水泵JGGC8--8×204只靖江亚太一用一备

4仪表阀门2套宇明阀门

5电控柜YLZK-62台南京仁泰

6烟风道1套

7烟囱Φ650×10m1套满足2台锅炉并联后的排烟要求。

8全自动交换器2套

9分气缸φ2731台满足2台锅炉并联后使用要求。

10冷凝器LNQ-62台

2. 供货范围

1)需方负责将燃气管道、水管、蒸汽管道、动力电缆铺设到锅炉房内(具体位置及规格由供方提供或双方协商确定);

2)供方单位负责6T燃气炉及其辅件安装;

3)供方单位负责锅炉房内设备所有管道、阀门、仪表、电缆、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

3. 执行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第22号令)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__

《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JB/T16508-96

《锅壳锅炉本体制造技术条例》 JB/T1619-20__

《锅炉受压元件制造技术条例》 JB/T1618-1992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技术条例》 JB/T1613-1993

《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T13311-1991

《锅炉炉筒技术条件》 JB/T1609-1993

《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 JB/T10094-1999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GB/T10180-20__

《固定式锅炉建造规程》 GB/T16057-1996

《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 JB/T3375-20__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713-20__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JBT3223-1996

《工业锅炉水质》 GB1576-20__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20__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3-20__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1997

《通用阀门标志》 GB12220-198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1996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252-1994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31-98

《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 TSG G0002-20__

4. 主要零部件材料

材料类型材质执行标准生产厂家

板材Q245RGB713-20__安钢、宝钢、舞钢

管材20GB3087-20__天津钢管厂

5. 设备基本技术性能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蒸汽加热量:不小于6T/h(相当发热量360万大卡)

5.1.2、蒸汽压力:不小于1.25Mpa

5.1.3、蒸汽温度:~193℃

5.1.4、燃料:管道天然气

6. 随机技术文件

6.1、供方应提供所执行的产品设计、制造、验收等相应的国家标准及验收规范。

6.2、供方需提供以下资料:

6.2.1、合同签订后1周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安装地基图等相关资料(含电子版);

6.2.2、整机有效合格证及外配套件有效合格证各1份;

6.2.3、装箱单1份;

6.2.4、内容详尽的说明书2份(含电子版);

6.2.5、外配套部件说明书各1份(含电子版);

6.2.6、维修安装必须的相关图纸各2份(含电子版)。

7. 运输

1) 供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工作,负责从供方单位将设备运输至需方厂房内指定位置。

2) 安装设备、安装材料等均由供方负责随车发运到需方厂房。

3) 运输前应通知需方具体的日期,得到需方认可后方可实施运输。

8. 安装

1) 供方应该到需方场地采集安装信息,保证设备安装的正确性。

2) 设备到货后,由供方与需方共同开箱验收。

3) 供方负责设备在需方厂房内的报检、安装、调试工作,并最终调试合格交付卖方使用,需方给予积极配合。

4) 安装工具和附件由供方提供。

5) 在装置安装期间必需保证现场的环境整洁,服从需方的统一管理。

6) 需方提供水、电、气供供方使用。

7) 供方负责办理锅炉使用必须的所有相关许可证。

9. 技术服务及培训

9.1、供方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在需方现场对需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培训能使需方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掌握设备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需方维修人员熟练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

9.2、供方在接到需方故障信息后4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

9.2.1、 在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无偿维修并更换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损坏的零部件。

9.2.2、 质保期后,只收取维修成本费。

9.3、供方免费提供技术咨询。

10. 检验和验收

1) 供方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提供设备制造检验规程,拟订总体验收细则,经双方技术协商确认后,作为验收依据,并作为合同技术协议的一部分。

2) 验收分为预验收和最终验收:预验收为根据需方的需要,供方在设备制造完成,具备总体验收的条件下,提前通知需方,双方在供方制造现场内根据验收细则进行的初步验收;最终验收为设备安装后,双方根据验收细则共同进行整机最终验收。

3) 需方有权随时到制造现场对制造总体情况和任意工序环节的质量进行监造,供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设备其它相关技术参数按投标技术文件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六份,卖方三份、买方三份。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有效。

需 方:开封铁塔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供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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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电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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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和解释

第三章?合资公司各方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成立

第五章?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七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八章?营销、投标和技术转让

第九章?设备、原材料采购、合同及其他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一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十三章?税务、财务和审计

第十四章?合营公司的期限和终止

第十五章?解散和清算

第十六章?_____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九章?适用法律

第二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章?语言

第二十二章?其他条款

第一章?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适用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_________,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和解释

第一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本合同另有定义外:

关联公司是指:

(1)就甲方而言:从事建设业务的甲方的股东公司,在本合同签署时即:_________

(2)就乙方而言:(i)从事建设业务的乙方的股东公司,在本合同签署时即:_________;(ii)乙方持有股份的任何公司。

适用法律:指任何具有适当管辖权的中国政府机关颁布颁发的任何适用的法规、法令、政令或其它法律、规章、条例或任何规定、公告、指令或任何执照、同意、许可、授权、特许权或其他批准。

审批和登记机构:指一切根据适用法律确定的具有适当审批和注册级别的负责颁发有关授权和/或办理有关登记的主管的中国政府机关。

联系公司:就本合同任何一方而言,指受该方控制、控制该方或与该方处于同一控制之下的其他公司,此处控制指(i)直接或间接持有该方或其他公司百分之五十(50%)以上的表决权或类似权益,和(ii)有权推选该方或其他公司的多数董事,视情况而定,且该等权利的行使无须经任何第三方的同意。

股权:指各方持有或拥有的所有认缴的且已全额缴清的股权或作为向合营公司资本出资的对价而发行的其他形式的权益。

欧元或eur:指欧洲货币联盟的法定货币。

不可抗力:指第59.1条所列之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应作相应的解释。

合营公司: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股权式合资经营公司。

合资法:指1979年7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不时修改的文本。

合资法实施细则:指_____3年9月20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改的文本。

营业执照日:指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颁发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根据第五十三条(提前终止)发出的要求提前终止合营合同和解散合营公司的书面通知。

中国机关:指中国,或中国或中国任何政治分区内的任何_____、部委、部门,或任何性质的司法机关、行政或军事机构(包括任何法院),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地方政府和由中国的任何一个或数个授权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法人、公共组织、公众信托或其他法律实体。

rmb或人民币: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体系:指_________用于斜拉索和悬索结构的体系。

区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域,不包括_____、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

第二条?释义

(1)本合同中,除非出现不同的意图,否则,本合同提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a)每次提及的资产均包括财产、收入和权利;

(b)月指自公历月的某一日起截止于下一公历月与前述某一日数字相同一日的期间,但若该期间结束的有关公历月没有与前一公历月的某一日数字相同的一日,则该期间应截止于其结束的那个公历月的最后一日;

(c)日即指公历日;

(d)任何条、段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某一条、某一段或某一附件,除非另有明确说明。

(e)本合同、或任何其他文件、合同或协议亦包括经允许的对本合同、或任何其他文件、合同或协议所做的不时修改或补充;及

(f)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2)若上下文要求,词语使用的单数形式应包括其复数形式,反之亦然。

(3)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之用。

第三章?合资公司各方

第三条?合营合同各方

本合同各方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建并存续的公司,在中国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邮编: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正式被授权签署本合同;国籍:中国。

_________司(以下简称乙方),一家依据_________国法律正式组建并存续的公司,邮编: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正式被授权签署本合同;国籍:_________国。

第四条?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向另一方声明并保证:

(1)该方系为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且根据其向另一方提供的、且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其各自的营业执照、章程以及确认其正式成立、权力和授权的正式文件中所述的其他类似的公司组织文件,具有全权经营其业务;

(2)该方具有全部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

(3)该方为获准签署本合同采取了所有必要的行动,经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之后,本合同依据其条款的规定产生该方的有效权利和可对抗该方且可执行的义务。

第四章?合营公司的成立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成立

甲方和乙方根据合资法、合资法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适用法律,同意在中国_________市建立一个股权式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营公司)。

第六条?合营公司的名称及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__

中文名称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仍然是乙方的专有财产,合营公司仅在乙方是合营公司的多数股东的情况下根据附件二_____许可协议被授予使用______________的非独家权利,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部分。

______________仍然是甲方的专有财产,合营公司根据一_____许可协议被授予使用______________的非独家权利,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部分。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第七条?遵守中国法律和法规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适用法律。

合营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享有合法权利及有关优惠待遇。

第八条?组织形式

根据合资法第四条和合资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以及适用法律的规定,合营公司为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的责任仅以其各自根据本合同第六章的规定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包括根据本合同和适用法律所决定的此后任何增资中各方的出资额。

第五章?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九条?成立合营公司的目的

各方成立合营公司的目的在于根据各方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在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领域取得富有竞争力的市场地位,以便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盈利,使合营公司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十条?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促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

第十一条?生产规模

合营公司在最初_________年里的生产规模预计达到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投资总额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

第十三条?注册资本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_________)美元,相当于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一(71%)。

在这笔数额中:

甲方认缴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三(33%);

乙方认缴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六十七(67%)。

第十四条?各方的出资

14.1?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如下:

甲方:以相当于_________万美元(usd_________)的人民币现金出资。甲方现金出资时人民币和美元之间所用的汇率应为甲方的银行转帐之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买卖中间价来计算。

乙方:以_________万美元(usd_________)的现金出资。

14.2?在符合下面第14.3条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根据下列日程分期并根据上面第14.1条的规定支付其各自的出资: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五(15%)应当在营业执照日之后三(3)个月之内全部付清;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应当在营业执照日之后十八(18)个月之内全部付清;

14.3?各方同意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应当在下列所有前提条件得以满足或由各方书面放弃之后才能进行:

(1)由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的本合同以及各方为合营公司成立和运营而准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被审批和登记机构全部批准;合营公司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已经取得营业执照;

(2)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_____许可协议和作为附件三的技术许可协议已经被合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一致正式批准,其形式见附件;

(3)各方在上面第四条中的声明和保证自作出之日起一直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的变更

15.1?各方实际缴付的每次出资均须由一家在中国正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合营公司收到满意的验资报告后,须向各方颁发由董事长签字的出资证明,以证明各方在合营公司中的股权。验资报告的费用均由合营公司承担。

15.2?在得到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合营公司可依据本合同第30.2条的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各方有权根据其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认缴或缴纳注册资本的增资,但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的情况除外。

15.3?合营公司可根据适用法律并依据本合同第30.2条的内容和条件减少注册资本,但减少注册资本须经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额外融资

16.1?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即_________万(usd_________)美元(以下简称债务融资),相当于投资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须通过各方根据其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提供股东贷款(以下称为股东贷款)和/或金融机构贷款筹措。

16.2?各方在此同意,为了筹措债务融资资金,合营公司可能需要以其自己的固定资产,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下称担保)。

16.4?若董事会确认合营公司在债务融资之外还需要额外融资,董事会须根据第30.2条通过决议批准注册资本增资并须向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申请批准各方依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各自的股权比例认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资。

16.5?一经获得全部所需的授权和完成全部所需的备案和登记,各方须立即向合营公司提供或责成他方提供注册资本增资项下的资金。

第十七条?股权的转让

17.1?只有经董事会事先批准后,一方方可有权就其在合营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直接地或间接地设置质押或义务(下称质押)。

17.2?在不影响第53.2条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欲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转让、转移或交付(下称转让)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下称待转让股权),必须得到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以及审批和登记机构的批准。任何向第三方的转让须遵守第17.3条至第17.8条的规定。

17.3?若任何一方(转让方)有意向第三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该方须将其意向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下称非转让方)和董事会(转让通知)。转让通知须包括以下信息:欲受让方(受让方)的全称和地址,受让方的章程及其经正式审计的前三(3)年的资产负债表;建议价格、付款方式和任何其他与转让有关的内容和条件;受让方不可撤销地书面保证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和条件以及以转让方为一方的有关合营公司管理、经营和融资的任何性质的所有协议。

(1)非转让方须在收到转让通知的四十五(4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转让方(i)其同意所提议的转让,或(ii)其有意就全部(而非部分)待转让股权行使其优先购买权。

(2)如果非转让方在收到转让通知后的四十五(45)天内未作出答复,则转让方须发出与第一份转让通知内容相同的第二份转让通知。如果非转让方在收到第二份转让通知后的十五(15)天内未作出答复,则所提议的转让应视为已被接受,且非转让方须责成其任命的董事投票赞成该转让。

(4)如果非转让方在收到转让通知后的四十五(45)天内通知其有意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方),则该方有权按以下两个价格中较低者购买待转让股权:(i)转让通知中规定的购买价格和(ii)在优先购买权方要求确定资产净值的情况下,根据第17.7条确定的购买股权时待转让股权的资产净值。转让方须责成其委派的董事投票赞成该转让,待转让股权的购买价格须按第17.7条之规定支付给转让方。若根据本第17.3(d)条进行的任何股权转让在优先购买权行使通知日或根据第17.7条确定资产净值之日(依何者合适而定)后的九十(90)天内因转让方的原因而未依法完成,则该未完成须被视为转让方的实质违约,且须适用第57.2条的规定。

(5)在任何情况下,非转让方均可要求合理满足其以下要求:股权是以根据诚信原则出售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的,转让价格是转让通知中规定的价格,没有任何折扣、退款或减让。如果不能(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任何相关付款单据等方式)令非转让方在合理程度上满意,董事们应拒绝批准转让。如果转让方未按此等诚信原则实施转让,非转让方将保留对转让方的追索权。

(6)任何一方提议的任何转让须以受让方做出以下安排为前提,即:(i)由转让方转让和/或向转让方偿还(依何者合适而定)转让方与合营公司之间现有的股东贷款或由转让方所安排的股东贷款和(ii)向受让方转让转让方提供的任何担保。该转让或还款应在任何所提议之转让之前足额完成。

17.4?当乙方有意将待转让股权转让给一家联系公司时,在以上第17.3(a)条中规定的转让通知已正式送达后,甲方须被视为已放弃行使其在以上第17.3条项下的优先购买权、已作出以上第17.2条项下的同意,且须责成其向董事会委派的董事投票以使董事会一致通过批准转让的决议。向联系公司进行的任何转让须遵守第17.5条至第17.9条项下的规定。

17.5?各方同意协助合营公司向审批和登记机构申请批准根据本第十七条进行的任何股权转让。

17.6?联系公司或受让方(视情况而定)应接替转让方承担其与待转让股权有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转让方在转让日之前发生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本合同、其附件以及所有以转让方为一方的有关合营公司管理、经营和/或融资的任何类型的其它协议中所包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7.8?根据本第十七条进行的任何股权转让只有在(i)受让方签署本合同及以上第17.6条所述之所有协议,且(ii)审批和登记机构对转让予以批准和登记之后,方为有效。

转让方须在合营公司的协助下,负责在合营公司董事会批准转让之日起三十(30)天内编制并提交根据适用法律在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办理转让审批和登记的行政手续所需之全部文件。

17.9?如果一方依适用法律被宣布破产,且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计划转让,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就该等股权拥有优先选择购买权并可以购买或让其选择的第三方购买破产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该破产方将被视为对此转让表示同意。

第七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各方的义务

合营公司须负责以下各项事宜,但是,下列事项更具体地说是每一方的义务:

18.1?甲方的特定义务

(1)根据第六章的规定向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缴付出资;

(2)协助合营公司从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取得合营公司成立、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的变更和延展所需的所有批准,且协助合营公司处理与中国有关部门的日常关系;

(3)尽其所有努力协助宣传合营公司形象、品牌和产品,以便使合营公司产品最优化并被业主和承包商所采用;

(4)协助合营公司办理与合营公司业务所需的场地和其它土地使用权相关的各种手续;

(5)协助合营公司办理机器和设备的进口海关手续,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买体系的制造、供应和安装所需的适当质量和数量的国产原材料、设备、零部件、化学品或零备件,并向合营公司提供体系的制造、供应和安装所必需的工作和仓储条件,包括合格的劳力、电力供应、水和其它公用设施、通讯设施以及运输工具和服务。所有向第三方供应的内容都应当以最好的价格,所有由甲方向合营公司供应的内容都应当是以公平的市场价格供应。

(6)选择具有适当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担任副董事长和总经理,并协助合营公司聘用合适的、合格的中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7)经董事会要求,协助合营公司根据第十六条(额外融资)获得中国的银行提供的一笔或数笔人民币贷款;

(8)协助乙方职员和合营公司的外方职员及其家属申请并获得入境签证、居留证、就业证和旅行许可;

(9)在任何情况下均尽力本着符合合营公司利益的原则行事,不从事和避免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合营公司利益的行为;

(10)协助合营公司在主管建设的中国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登记并取得适当的资质。

(11)经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提出要求,在以下各方面协助合营公司:

(a)在不妨碍本合同另外确定的任何更具体的义务的前提下,在有关中国机关办理以下方面的有关申请:(i)依据有关_____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法律或规定获得所有批准、登记和一切适用于或可能将适用于合营公司的外汇管理和税收或其它方面的豁免或其他优惠待遇;(ii)获得与安全、环保事宜有关的必要许可、执照和其它批准;和(iii)本合同规定的、或本合同签署后的合营公司运营必需的其他事宜;

(b)若发生任何中国机构颁布或采取任何具有法律或行政效力的措施、或实施任何商业政策,且对合营公司或合营公司各方造成负面影响,尽最大努力根据适用法律限制或避免此类措施的影响;和

(12)履行甲方特别承担的所有其它工作,按照本合营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甲方且甲方接受了的所有其它事宜,且此等事宜是甲方确认或已经确认负责办理的。

(13)协助合营公司将其用于形象和销售的所有相关文件如小册子、技术记录、参考表、网址和其它促销资料翻译成中文。

(14)协助合营公司组织研讨会以便促销合营公司产品。

18.2?乙方的特定义务

(1)根据第六章的规定向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缴付出资;

(2)选择具有适当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担任董事长和副总经理;

(4)尽一切努力协助宣传合营公司的形象、品牌和产品,以便使合营公司产品最优化并被业主和承包商所采用;

(5)协助合营公司以合理价格在国外采购为体系的制造、安装和供应所需的适当质量和数量的设备和机器以及这些机器和设备至中国港口的海运;

(6)要求_________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的规定提供专有技术、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使用许可;

(7)提供生产设备安装、测试和试生产的合格的技术人员;

(8)要求_________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的规定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9)经合营公司董事会提出要求,协助合营公司招聘适当合格的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

(10)在任何情况下都尽力本着符合合营公司利益的原则行事,不从事和避免从事损害合营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

(11)履行乙方特别承担的所有其它工作,按照本合营合同或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合营公司委托乙方且乙方接受了的所有其它事宜,且该等事宜是乙方确认或已经确认负责办理的。

第八章?营销、投标和技术转让

第十九条?项目

19.1?合营公司的目的是在区域内促销体系的使用并制造和安装在区域内承接的项目所使用的体系。

19.2?甲方应当每月通知董事会体系可以安装的任何其它项目,而管理委员会应当负责建立一个详细的项目清单,包括每个项目的下列信息:项目名称、客户名称、地点、主跨度、塔楼数量、投标日期、安装日期、吨位、拉索类型。

第二十条?营销

合营公司应负责通过文件、技术推介、工地访问和推荐单等形式向潜在客户促销体系。任何该种文件应当由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投标

21.1?管理委员会应当决定是否对任何低于_________(_________)万欧元的项目发出要约。对于任何超过_________(_________)万欧元的项目,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定。

21.2?对于每个项目,为了取得最好的要约,每一方应当按照附件5a中的其自己的工作范围并根据每年预先商定的费率给予最好的价格。对于成立后的第一年而言,参考价格列于附件5b。

21.3?若合营公司就某一项目中标,从而根据有关合同须提供履约担保函,各方同意在合营公司无法提供该履约担保的情况下,由各方根据其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股权比例分别提供履约担保。

第二十二条?不竞争

22.1?各方同意,在区域内,各方将遵守下列规定以免与合营公司发生竞争:

(1)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决不直接或间接就平行绞线索发出任何其它形式的要约,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决不直接或间接就平行钢丝索发出任何其它形式的要约,但各方以对此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就此而言,甲方须根据本合同第六十八条在其各部门建立保密政策,以确保任何员工,合伙人等不在合营公司以外传播或使用有关技术的信息。所有可能获得信息的人员须签署一保密和非竞争协议。

(2)各方将在任何可能的时候促销体系。游说活动将在投标前阶段进行以便促销规范中的平行绞丝索体系:当平行钢绞线体系为投标时的指定体系时,甲方将不单独发出任何其它类型拉索的要约;当投标阶段确定数个拉索体系,包括平行钢绞线拉索体系时,合营各方应将体系作为最好的体系予以促销并进行游说以便取得平行钢绞线拉索体系项目。各方应当富有诚意地讨论任何其它要约以便增加合营公司的中标机会;当平行钢丝索体系为任何项目在投标阶段唯一确定使用的体系时,乙方将不发出任何其它类型拉索的要约;如有不清、疑问或体系相关的情况发生变化,各方应富有诚意地讨论出解决办法。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其分支机构将不提议将_________斜拉索锚具体系向区域内的任何其他方分销和安装。

22.2?在本合同签署时,指定平行钢绞线拉索体系为唯一体系的潜在的项目有:_________。

22.3?各方另同意,在区域外:

(1)合营公司或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在取得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将不直接或间接促销、营销、发出要约销售、安装任何使用或拷贝体系或其任何部分的项目;

(2)但是,乙方同意个案考虑合营公司可能与乙方或任何乙方的关联实体相联系的可能的项目,或者提供部件或者履行可能的工作。在任何情况下,该种合作应当取得董事会的批准。

第二十三条?技术转让

23.1?各方同意,乙方应当责成_________国际公司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合营公司提供其专有技术和技术。

23.2?乙方同意责成_________国际公司向合营公司授予在区域内部分销售、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斜拉索体系的许可。_________专有的专有技术和体系列于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之中。

23.4?乙方应向合营公司提供或责成_________国际公司向合营公司提供技术协助所需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和工程师。

23.5?乙方应当继续开发本合同有关业务的技术以便向合营公司提供持续的技术优势。

23.6?合营公司应当执行并严格遵守乙方或_________国际公司批准的拉索安装程序和产品规范。

23.7?甲方和其联系公司不应在中国或国外开发或销售即使是部分源于根据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转让的技术的任何其它体系或设备。其判断标准是列于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之中的乙方的或_________国际公司的专利和体系,以及专利没有覆盖的但通过乙方和/或_________国际公司传送的注释、图纸、说明书和工作程序所传达的技术信息。双方将尽最大努力使专有技术不泄露给分包商和/或合作伙伴并在与分包商和/或合作伙伴的协议中规定类似的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限内和之后十(10)年内,甲方和其联系公司或合作伙伴承诺不营销或制造或供应或安装附件三技术许可协议所述的乙方体系的任何部分。

23.8?乙方在此承诺,若乙方根据本合同第17.4条向其联系公司转让乙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该转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影响本第二十三条项下确定的技术许可。

第九章?设备、原材料采购、合同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设备和原材料

合营公司购买设备时,在有关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且技术条件和商业条件至少同国外类似设备相同的情况下,合营公司可优先在中国购买该等设备。

第二十五条?公平交易原则

有关的当事方与合营公司之间就任何设备或服务的供应或采购的所有交易,须按照竞争性市场条件进行。

第十章?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的成立

根据适用法律并经中国有关审批和登记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应取得其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长须在营业执照日起的十五(15)日之内,召集第一次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由三(3)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一(1)名,副董事长一(1)名,其中一(1)名董事由甲方委派,二(2)名董事由乙方委派。董事长由乙方委派,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

所有董事的_____为四(4)年,若其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若因任何原因董事会出现空缺,须由空缺董事的原委派方委派董事替代。对任何董事的免除或更换只能由原委派方决定。对任何董事的委派或免职(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须由委派方向合营公司及另一方提交书面通知,指出董事的姓名;若是委派,还须另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

出席或被代理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每一董事拥有一票平等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二(2)次例会。无论任何时候,若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认为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是有必要的或合适的,或者经一(1)名或一(1)名以上董事提出书面要求,_____开董事会特别会议。

第二十九条?法定人数和代理人

至少二(2)名董事出席或被代理出席董事会议方构成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若在某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后一(1)小时内未达到法定人数,则由董事长(或董事长缺席时或确有理由不能出席时由副董事长)在五(5)天内召集一次新的董事会会议,该新的董事会会议应于召集通知发出之日后的十五(15)天内召开。在该重新召集的董事会会议上,二(2)名董事出席或被代理出席即构成有效的董事会会议,并可依下述第三十条的规定有效地作出决议。

无法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可以任何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和传真,指定代理人。一位董事或代理人可在董事会会议中代表一位或数位董事,前提是该等董事与被代表董事由同一方委派。

第三十条?董事会决定

30.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重大事宜。董事会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和由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董事的简单多数投票作出。重大事宜应由董事会不时确定,包括:

(1)批准每一位项目经理的报告;

(2)批准每个年度财务报表;

(3)批准每项超过_________万欧元的财务支出;

(4)通过合营公司的重要规章和制度;

(5)决定聘用和解聘任何人员如部门经理、工地代表、会计、工程师;

(6)任命由每一方各派一名代表的管理委员会。

(7)签订合同;

(8)批准合营公司投资和任何承担长期责任的投资;

(9)批准任何金额超过_________万欧元的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但高额大型项目特别授权的情况除外;

(10)经营附件四中财务管理制度所述的收款帐户;

(11)批准任何债券、担保、_____证明签发或合营公司承担此类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

(12)批准由公司或其经理或其员工受益的任何保单。

30.2?尽管有以上第30.1条的规定,以下重大决定须由出席和由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投票决定: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或解散和清算;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任何增加或减少;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股权的任何转让或质押,或合营公司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各自股权的调整;

(5)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实体的合并或合营公司的分立;

(6)合营公司资产的抵押。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书面决议

由全体董事或董事代理人签署的书面决议,与正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僵局

32.1?如果由于任何原因,董事会无法做出第30.2条项下的一致决定,则讨论此等事宜的董事会会议应休会,并应在七(7)天内重新召开。若该重新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仍无法作出一致决定,则须建立一详细讨论记录,未解决的一项或数项事宜须提交各方的上级机构进一步讨论并解决。

32.2?若在以上第32.1条所述的重新召开董事会会议之日起的六十(60)天内,董事会的进一步讨论及各方上级机构间的讨论均未作出决定,则乙方有权根据第53.1条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终止通知(提前终止)。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的举行

董事会会议须在合营公司的场所举行,会议应使用英文进行。经各方同意,董事会会议可在董事长确定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公司须自费安排至少一(1)名合格的翻译列席所有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的召集

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对重大事宜作出决定。董事长不在或确有原因不能召集主持会议时,由经正式书面授权的副董事长在董事长不在或不能召集主持期间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会议通知

35.1?会议通知须在会议召开之日前至少十五(15)天以传真形式发给每一位董事及各方,并随后以挂号信确认(须有回执)。该通知期限可由全体董事会成员于任何时候一致放弃,且此等通知期限在任何情况下均不适用于根据第二十九条(法定人数和代理人)和第32.1条(僵局)重新召集的董事会会议。

35.2?会议通知须:(i)以中文及英文书写;(ii)注明会议召开地点、日期和时间;(iii)明确并详细列明会议议事日程;并(iv)附有会议上讨论的所有材料及文件。未列入会议通知的事项在任何会议上均不予讨论,但经两(2)名或两(2)名以上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至少十(10)天书面建议的事项除外。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纪要的公布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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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限公司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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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投资人)乙方:(操作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结算方式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每_____收取利息。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账户资金总额减去账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_____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____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 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4、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其他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____年。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字:签约地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签约地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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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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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

中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__________国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对合营企业超过认缴部分的债务,无论系分别债务或连带债务,均不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____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产品。(注:要根据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______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________外币。)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费___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_______元。

(注: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应低于25%,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以上所列的各项目,除现金和土地使用费外,其价格应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方法进行评议商定:(注:可以采用帐面净值法或重估价值法等)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数向本合营企业缴付其出资额,则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合营企业)按下述之方法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和工人及其他人员。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协助合营企业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办理进入外国合营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签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以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甲乙两方协商确立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甲乙双方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议决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外。筹建处由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生产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提取第四十四条所列基金后,应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若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另外,对分配形式应加以规定。)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八条 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四十九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收取违约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七条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二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于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签字。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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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企业,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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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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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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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施工生产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北京铁路局安全管理规定,就施工现场安全制定本施工安全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地点(范围):

施工日期:

二、对乙方的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施工现场乙方必须设安全负责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双方联系等事宜;如有紧急情况或非正常情况要迅速处置,同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在铁路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__] 755 号文件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检查指导从业人员施工中的安全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本协议安全内容履行情况。

6、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噪音声扰民。如由此出现纠纷或投诉,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甲方设备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碰触、使用或者破坏甲方设备。否则,凡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全部损失。

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设置施工区域张贴警示标志。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如施工内容需要动火作业,乙方应办理动火证,明确消防负责人,做好动火区域的防火措施的落实方可动火作业。

10、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按要求佩戴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特种设备操作和特种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

12、乙方施工结束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工料具和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3、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

14、乙方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问题,甲方指出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5、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施工人员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员工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毁损或灭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乙方施工安全必须保证,甲方有权予以监督。一旦甲方发现施工中的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暂停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导致甲方损失或责任的,乙方还应全部予以赔偿。

3、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依据本协议就工程施工事宜向乙方提供工程安全监督服务的,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施工等责任,且甲方无需就监督服务的提供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施工完毕日终止。

2、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其它未尽事宜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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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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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一、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立后各方的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分立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职工安置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签约日期、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有限公司分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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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有限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个人,全文共 2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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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方):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

籍贯:_______

民族:_______

学历: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从事方面的工作,具体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聘用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至聘用期满之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若双方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四、试用期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的试用期为____个月,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之内。试用期间,若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要求,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且不承担责任。

五、工作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调整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业规定的假期休息的权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临时加班的,乙方应当理解和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给予相应的报酬或安排补休,具体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劳动报酬及待遇

(一)工资:按甲方规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及标准执行。

(二)加班工资: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和相关制度处理。

(三)病假、事假、产假、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假期,以及各种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工资待遇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评定和支付。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据国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进行修改。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对乙方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二)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的职务发明创造及知识产权、各种所得证书归甲方所有。

(四)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乙方则享有甲方规定的基本工作权利及相关人事待遇。

(六)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和晋升机会,并拥有享受法定假日和甲方规定的休息日的权利。

(七)乙方享有参加相应的业务学习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的权利。

(八)乙方负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义务。

(九)乙方不得带入第三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乙方如果和第三方有竞业限制规定、保密期限等,必须如实告知甲方。若乙方和第三方因为竞业限制和保密期限等事宜引起的第三方起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职务成果的界定

(一)职务成果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包括离职之日的年限内),由于履行本人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和业务信息等作出的发明创造、获得的一切证书、产品、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这些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以及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等,协助甲方取得并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证书、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署名权(依法律规定而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为发明人、制作人或设计人的乙方享有,并且,乙方有权按甲方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物资奖励和精神鼓励。

(二)非职务成果

对于乙方在任职期间做出的与甲方业务密切有关的发明创造、获得的一切证书、产品、计算机软件、证书、半导体芯片、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非职务成果″),乙方同意向甲方作出全面的书面披露,并承认非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更承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甲方应视为与非职务成果相关的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作者。尽管有前述约定,对依法属于乙方所有的包含在非职务成果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利益、乙方应独家转让给甲方,乙方承诺不行使包含在作品或非职务成果中的任何权利。

十、保密与竞业规定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各类经营、交易、管理、技术等秘密;在合同期内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技术秘密,亦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以及协助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行业及产品的各项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终止后____年,自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之日起。

十一、其他约定:

(一)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在其他单位从事、参与、兼职工作的,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关于在其他单位从事、参与、兼职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及相应法律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三)乙方如要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以合同到期日计算,每提前____天应支付甲方____天的工资作为损失赔偿。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四)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五)甲、乙双方若有经协商签订的有关协议书,可以约定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劳动合同不得代签或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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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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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___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_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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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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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_____________(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五、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公证处各执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确认并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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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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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协议

第十六章 法律适用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章 文字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合资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合资各方发送通知的方式,如用电传、图像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联系地址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杭州签字。

甲方: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澳大利亚××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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