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环境问题的调研报告经典20篇

浏览

387

范文

214

关于环境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45 字

+ 加入清单

在20xx年下学期,我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一门课程。本门课程是研究当代社会主义,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发展道路和规律的科学。它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基本理论学科和其它学科的理论知识,是一门最具有指导性、实践性的课程。在学习该门课程的过程中,有一个实践教学环节调研昆明滇池生态环境。党的报告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一、滇池简介

滇池是云南省最大的淡水湖,距昆明市约20公里,为我国的第六大淡水湖,是一颗璀璨的高原明珠。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的西南,古名滇南泽,又称昆明湖。滇池为地震断层陷落型的湖泊,其外形似一弯新月。湖面的海拔高度为1886米,南北长39公里,东西最宽为13公里。湖岸线长163.2公里,面积为306.3平方公里,容水量为15.7亿立方米,素称"五百里滇池"。主要河流有盘龙江、金汁河、宝象河、海源河、马料河、落龙河、捞鱼河等,出水口为螳螂江。滇池水由海口注入普渡河.汇入金沙江.属长江水系,流域面积2855公里,滇池东有金马山,西有碧鸡山,北有蛇山,南有鹤山。这些山连绵起伏,形成了昆明坝子的天然屏障。湖水在西南海口出,称螳螂川,为金沙江支流普渡河上源。过去环湖地区常有洪涝水患,早在1262年就在盘龙江上建松华坝,1268年又开凿海口河,加大滇池的

出流量,减轻环湖涝灾。滇池位于昆明市南的西山脚下,其北端紧邻昆明市大观公园,南端至晋宁县内,历史上这里一直是度假观光和避暑的胜地,居云南旅游省首位。滇池东南北三面有盘龙江等20余条河流汇入,湖水由西面海口流出,经普渡河而入金沙江。并且在五百里滇池的岸边,周围风景名胜众多,与西山森林公园、海埂湖滨公园、龙门村、观音山、白鱼口、大观公园等隔水相望,云南民族村、国家体育训练基地、云南民族博物馆等既相联成片又相对独立,互为依托,是游览、娱乐、度假的理想场所。

二、滇池现状 《怀念昔日滇池美》“潇洒翠绿俏迎春,层林尽染争铺陈。垂丝飞柳情万种,一片玉霞畅精神。绿波碧浪涛声远,细浪翻卷成旧闻。今日痛心伊憔悴,欲盼大禹再现身。来日春晖洒万里,东风染尽三千程。”从上就可以看到,此时的滇池非彼时的滇池。真是往事不堪回首,近20xx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加重了流域生态环境压力,水体受到污染,导致湖泊严重富营养化,滇池面临着水环境污染与水资源短缺的双重困境。从网上了解到,20xx年二季度滇池草海水体水质总体劣于Ⅴ类水,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79.4,属重度富营养状态。主要监测指标中氨氮、总氮、总磷超过Ⅴ类水标准,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达到Ⅴ类水标准,其余指标均符合或好于Ⅲ类水标准。20xx年二季度滇池外海水体水质总体劣于Ⅴ类水,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64. 4,属中度富营养状态。主要监测指标中总氮超过Ⅴ类水标准,总磷达到Ⅴ类水标准,高锰酸盐指数达到IV类

水标准,其余指标均符合或好于Ⅲ类水标准。20xx年3季度滇池草海水质类别总体劣于Ⅴ类,主要监测指标中总氮、总磷超过Ⅴ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70.1。20xx年3季度滇池外海水质类别总体劣于Ⅴ类,主要监测指标中总氮超过Ⅴ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70.3。滇池污染经历了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发展较快,外湖部分水体已受到有机物污染,有毒有害污染(主要指重金属污染)尚不突出,氮、磷及砷大量沉积于湖底,致使底质污染严重,水质污染从七十年代后期开始,进入八十年代,特别是九十年代,富营养化日趋严重。造成滇池水污染的原因:一是滇池地处昆明城市下游,是滇池盆地最低凹地带;二是生活污水进入滇池;三是工业废水进入滇池;四是农业面源污染;五是滇池流域城镇化迅速发展;六是滇池属于半封闭性湖泊,缺乏充足的洁净水对湖泊水体进行置换;七是在自然演化过程中,湖面缩小,湖盆变浅,进入老龄化阶段,内源污染物堆积。

滇池属富营型湖泊,部分呈异常营养征兆,水色暗黄绿,内湖有机污染严重、有机有害污染严重,污染滇池发展较快,外湖部分水体已受有机物污染,有毒有害污染(主要是指重金属污染)尚不突出,氮、磷、重金属及砷大量沉积于湖底,致使底质污染严重,滇池近百年来已处于“老年型”湖泊状况;年均水温16℃;80年代未调查结果表明:随着滇池生态环境的变化,导致鱼类产卵、孵化场地的生态环境破坏、并加之过度捕捞和鱼类种群间相互作用等因素影响,使滇池鱼类种群发生巨大变化,土著鱼种仅存四种、土著鱼种濒于灭绝,

如肉嫩味美的金线鱼现己灭绝。就现在,滇池的水已污染严重,水体呈现绿色,而且是像绿漆一样的水。在海埂公园,站在滇池边上,会有鱼腥味飘来,污染十分严重。

三、滇池污染原因

(一)自然原因

滇池地处昆明城市下游,是滇池盆地最低凹地带,再加上滇池至今已有约340万年的漫长演化历史,在现代演化过程中,水面不断缩小,湖盆变浅,进入老龄化阶段,内源污染物堆积,污染严重。目前滇池的水面积仅为古滇池的25%,蓄水量更是仅为古滇池的

1.9%。 滇池已演化为半封闭性湖泊,年平均流出水量为

1.49 x 108m3,仅占其蓄水量的11%。由于湖水置换周期过长、湖流缓慢,造成物质循环不通畅,出入不平衡,自净功能有限,大量沉淀污染物,从而形成了大量内污染源。

(二)人为因素

一是生活污水进入滇池;二是工业废水进入滇池;三是农业方面污染源;四是滇池流域城镇化迅速发展;五是滇池属于半封闭性湖泊,缺乏充足的洁净水对湖泊水体进行置换;过去昆明受城市规模、工业生产、人口数量及生活水平的限制,排放的污染负荷没有超过滇池水体的自净能力,滇池得以维持生态平衡。随着生产和生活用水的迅速增加,城市排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负荷大幅度增加,这种生态平衡关系已经被严重破坏,这是造成滇池水质严重污染和恶化的

根本原因。例如:20xx年,排入滇池的污水量高达23000万吨,主要污染物有: 总氮9750t,总磷1160t, CODcr,30674t。其中,生活污染源排放约占45%~58%,工业污染源排放约占11%~32%。20xx年,排入滇池的污水量达到21000万吨时,总氮8155t,总磷

1087t, CODcr22449t。而滇池在正常情况下,总氮、总磷和CODcr,的水环境容量分别只有4000t,400t和11000t。如此高的污染物排放量,使整个滇池水质各水质指标值均劣于国家V类地面水水质标准,超过70%的水体处于重、富营养化状态。

四、个人体会总结

水是生命之源,我们人类与水的关系就好比鱼与水的那般关系,不管何时何地,总是离不开的。云南的滇池,就是我们的母亲河,她哺育了我们云南的人民,给了我们众所周知的春城,给了我们温暖的家园。她为云南付出了太多,要是没有她,昆明就没有现在这样适宜的气候,昆明也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繁荣昌盛,昆明更不会吸引来更多的外国游客,昆明也就更不会成为度假的圣地。可是,现在的滇池面临着重重危机,它的水体污染已经很严重了,虽然面对这样的困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已经出了很大的人力、财力,物力,但是,这样远远不够的,为了能够早日恢复原来的面貌。作为国家的一份子,我们有权力有义务去为滇池做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词的。我们只有一个家园,如果它受到任何破坏,最后破坏的还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做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贯彻党的精神,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的走党的路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世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节,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党的报告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所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众人拾柴火焰高, 每人做一小件,加起来就变成一大件了,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校园内,看见地上有垃圾,自己主动捡起来放到垃圾箱里。看见别人喝剩的水,把它浇到花草上。在宿舍里用洗脸的水来洗衣服等等的一切,都是自己力所能及的事。面对环境受到严重威胁,我们要利用好网络资源,上网查一下,看看有什么最适合的方法来减压,多了解威胁的来源,从源头来观注。不管在学校还是在社会,都要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维护行列,大力支持政府的管理,积极向基层人民宣传环保的重要性。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关于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440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调查报告

今年暑假,我们组织进行了一次关于江苏省如东县岔河中学校园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专题调研活动作为社会实践的内容。2012年8月2日至5日,我们利用这四天的时间,一起到如东县岔河中学进行了相关的调查。我们主要运用了问卷和访谈两种调查方法,随机对30位同学和四位老师进行了调查。

8月2日,我们六个人约到掘港,讨论实践的分析,写出调查报告。实践步骤到这儿就讨论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分配工作:问卷是大家一起出,先各自回去查资料,各人先设计出一份,然后在网上相互传阅,把好的问题留下,合成一张问卷,这样可以集思广益,为了有足够多的时间做准备,我们决定8号出发。安排完工作我们就解散了。

8月8日上午8点半,我们来到岔河中学。学生的时间真的很紧,几乎没有很长的休息时间,所以我们只能利用课间休息的短短十分钟去发问卷。十分钟当然发不完,所以又要等到学生下一个课间接着发。。小队长和曹婷来到初三老师的办公室,有几位没课的老师在办公室批作业、研究试卷。她们找了两位老师开始简短的访谈。整理老师们的观点,大体是这样的:近两年,学校扩建了,也重新规划了,因此环境比以往好多了,没什么大问题,还是比较满意的。比如学校操场变成塑胶跑道人工草坪了,新建了一幢食堂楼,绿化带更多了。但是,教学设施还有待改进,比如教室的投影设备现在还不是很普及,希望能在教室里用电脑上课。这样可以提高教学效率,让知识更形象地反映到学生眼前,并且能减少粉笔灰,有益师生健康。其次,学校有时还是会看到有垃圾,一方面我们看到学生环保意识还欠缺,另一方面也看到学校的保洁工作还没有做到位,这方面有待加强。还有就是食堂的问题,虽然有了新的用餐环境,但是并不表示卫生也有了保证,饭菜里出现虫子的现象也不是没有,这也导致很多同学不愿意在食堂就餐,有的干脆不吃饭,这样严重影响他们的身体和学习。因此,希望学校在这方面一定要予以重视。至于宿舍问题,以为学校大部分是走读生,尤其是初中生,所以宿舍问题不是特别大,但是也希望今后能逐步提高住宿水平,比如能安装空调、热水器。谈到学生和环境的融合,老师们感到很复杂,因为很难绝对地说好还是不好,新的校园环境当然给学生带来了激情和动力,但是仍然有学生不能做到保护学校环境,校园里不时出现的垃圾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如何激发更多的学生真心地热爱、保护校园还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对于校方对环境的重视程度,老师们还是给予充分肯定的,这一点从学校的扩建就可以看出,不过环境的改善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所以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我、陈晨和王群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收回了十多份问卷,其余的下午再接着发。她们说同学们虽然课业繁忙,但是依然很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非常.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感谢。下午三点多,我们各方面工作都结束了,解散回家。

8月9日。今天就比较轻松了,大家不用到处跑了,只要在家做整理的工作。我也开始准备报告了。

8月15日,准备得差不多了,今天要完成报告啦,桑颖颖整理好了问卷。问卷统计数据显示:对于学校环境保护,同学们的关心程度在“一般”和“很关心”两个水平上的人数比例差不多,极少有人对环保持无所谓的态度,这个现象还是好的。在参加环保工作上,大部分同学都是有时参加,只有个别同学不参加,经常参加人数所占比例也很少,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课业繁忙,当然也可能是同学们将环保由概念转化为行动的意识还不是很明显,有待加强。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关于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调研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5033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基层干部作风方面问题调研

按照全市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和县委安排,最近,我们带着干部队伍作风和干部管理两个方面问题,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召开了部分乡(镇)、县级部门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了个别走访。从调研的情况看,大家普遍反映,近两年来,我县在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和加强干部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现状和问题

从总体上讲,近两年来,经过“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绝大多数干部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称赞。但是,也有一些干部的作风不尽人意,特别是在“五风”方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思想作风不振。有的精神萎靡,意志消沉,不思进取,满足现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经常处于“混日子”状态;有的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无视纪律约束,个别部门下午几乎无人上班,有的上班期间窜门子,蹁闲传,干私事,甚至打麻将、“拐三”搞赌博,将工作搁在一边,把一些歪风邪气带进机关内部;有的热衷于评头论足,乱发牢骚,不想事、不谋事、不干实事;有的争名、争功、争权、争利,讲关系,讲人情,不讲原则。二是领导作风不佳。有的部门、乡镇领导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衙门习气”浓厚,脱离实际,乱发号令,搞瞎指挥;甚至作风霸道,“一言堂”,“个人说了算”;有的相互拆台,勾心斗角,搞“内耗”、“窝里斗”;有的对上级决策阳奉阳阴,消极对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患得患失,斤斤计较,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看得很重;有的唯书唯上,只对上负责,对群众的疾苦置若罔闻;有的放任自流不负责任,有的领导“走读”现象严重,随意外出,甚至几天不到岗,有的怕“得罪人”,该管的事不去管,该抓的事没抓好,造成内部混乱,工作长期滞后,徘徊不前;有的对上级三令五申充耳不闻,令不行,禁不止,特别是有些窗口单位和行业依然存在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吃拿卡要、排外卡外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制观念不强,不讲诚信,承诺的事情不兑现,随意性大,欠帐不还、赖帐现象严重。三是学风不浓。一些干部坐不下来,静不下心,疏于学习,忽视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全面深刻地了解,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知识空白”、“本领空缺”问题;有的理论学习与实际相脱节,没有从知与行、学与用的结合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造成理论学习与实践“空对空”、“两张皮”,缺乏指导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水平。四是工作作风不实。有的坐在机关的时间多,深入基层抓落实的机会少;有的下基层晴蜓点水,没有真正蹲下来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不善于调查研究,盲目决策,造成工作随意性大;有的拈轻怕重,遇见矛盾绕道走,是非面前不开口,能拖则拖,能抹则抹,甚至上推下卸,一推了之,导致部分乡村、部门基层单位出现了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对职责内的事心中无数,思想不清,办法不多,工作缺乏主动性;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好大喜功;对工作只安排、不检查,“虎头蛇尾”,做样子、搞形式,应付差事,推诿扯皮,相互挚肘,人为地给工作带来了损失和影响。五是生活作风不谨。极少数干部律己不严,有的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有的用公款大吃大喝,有极个别的甚至进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消费或干一些没名堂的事情等等。。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原因分析

我县基层干部队伍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从干部自身角度讲。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较差,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动摇,缺乏大局观念,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起到表率作用。个别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民本位”思想淡漠,干工作,想问题,考虑自身利益多,考虑群众的利益少,不能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脚踏实地地为群众办实事,脱离基层,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缺乏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我县基层干部作风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

(二)从单位管理角度讲。一是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不少基层单位虽然也有不少制度和规定,但执行不力,约束力不强,对违反制度和规定的干部,有时该批评的没有批评,该教育的没有教育,该处理的处理不够,甚至姑息牵就,没有起到应有的惩诫作用,这是客观上助长了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二是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有一些基层单位,人员臃肿,人浮于事,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部缺乏危机感,没有上进心,工作消极被动,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不良风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从干部管理上讲。一是选人用人视野不开阔。近两年,在基层提拔了不少干部,但总的来看,仍然存在着上级部门选拔多基层选拔少;领导熟悉的选拔多、公开选拔的少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在干部选拔过程中,论资排辈的问题也比较严重,还没有打破年龄、学历、身份、任职年限等界限,使一些工作出色的干部受到阻滞,在客观上导致了“熬官”现象。二是干部“下”的渠道不畅通。由于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带来的弊端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领导干部终身制还没有完全改变,危机感不强,导致干部“下”的渠道狭小,“下”的比重偏少,“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比较突出。调整不胜任干部工作难度大、干扰多,往往对不胜任干部不是被搁置,就是用批评教育的方式予以迁就,下不了调整的决心,甚至“平级调动,一走了之”致使那些平平庸庸的不称职干部反倒心安理得当“太平官”,造成干部的心理错位。其次是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目前推行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普遍存在着定性内容多、定量标准少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体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评判尺度和标准,导致实际工作中出现德才尺度难掌握、工作政绩难认定、群众公认难把握的“三难”问题,客观上给准确衡量干部政绩的优劣和正确确定干部的升降带来了困难。三是干部交流步伐较慢。我县这几年虽然加大了科级干部交流,但仍然存在着科级干部交流面小,一般干部没有进行交流的问题。有不少干部在本单位、本岗位工作时间太长,思想松懈,工作没有新意,没有上进心,难以保质保量、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对策及建议

市、县委决定,从6月底至7月底,集中进行基层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结合开展这项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干部转变作风的自觉性。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宗旨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继续发扬“领导苦抓、干部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真正从思想上亲民、从感情上爱民、从行动上帮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二,要坚持联系群众制度。要在县、乡机关中继续推行“三三制”工作制度,保证机关干部三分之一时间处理日常工作,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蹲点,三分之一时间进行调整研究。县级部门干部每年下基层“三同”时间不少于30天,乡镇干部每年下基层“三同”的时间不少于50天。第三,要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除县级领导带头抓好联系点外,全县所有县级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每人都要抓好自己的工作联系点,实行“五个一”制度,即“每人联系一个贫困村、联系一个贫困户、联系一个贫困企业、联系一个下岗困难职工、联系一个贫困学生”。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身体力行,勤到点,真驻点,实抓点,真正把联系点办成各项工作的示范点。第四,要夯实责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实行部门、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部门、各乡镇要在这次活动中,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归类整理,梳理出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议定改进措施,跟踪检查,督促落实,确保干部队伍作风不断发生新的变化,以好的作风带动和促进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干部管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一是更新思想观念,打牢干部能上能下的思想基础。首先,要强化干部的公仆意识。教育各级干部牢固确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坚决克服“官本位”思想,消除患得患失的心理,辩证地看待“上”与“下”的关系,真正明白凭什么上、为什么下的道理,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荣辱观。第二,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教育广大干部和民群众正确对待干部的升降去留,在全县真正形成一种尊才让贤、荣辱不惊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官能民”营造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积极疏通干部“能上能下”特别是能“下”的渠道。要根据县委《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转变干部作风的意见(试行)要求》,要从管理机制入手,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疏通干部“能上又有下”的渠道。①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以及本部门、本乡镇确定的中心工作,制定出具体的量化标准和考核指标,确定具体的责任人,把责任、任务、时限、要求细化、量化到每一个人头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和评议,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组织处理。对工作不力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工作处于末位,并带来一定失误或损失的,予以停职检查或就地免职。②实行待岗制。对工作实绩较差、群众反映有问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某一职务的干部,实行免职待岗,待岗期限为一年。待岗期满后,再视情况作出妥善处理。③实行竞争上岗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上拿出一些副科级岗位,县级部门、乡镇也可以拿出一些重要职位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真正体现优胜劣汰,让相形见绌者下。④实行谈话诫勉制。对民意测验基本称职以上得票率达不到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的干部,由有关上级领导与其谈话,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诫勉教育仍不改者,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⑤实行引咎辞职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在群众中影响较差、或因渎职、失职造成失误或损失,但又难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要求其提交辞职申请,主动引咎辞职。⑥推行交流轮岗制。对掌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领导和一般干部,进行适当的轮岗交流,可以在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横向交流,也可以在部门与乡镇之间纵向交流。总之,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

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①要严格按照县委“能上能下”《意见》和《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苦干规定》、《科级干部考核办法》、《一般干部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坚决调整不称职干部。②要建立以任期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以岗位分类为基础,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入手,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规范,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或一定阶段内的工作目标、实现目标的要求以及具体的奖惩措施。对能够量化的,进行量化评估;对难以量化的,采取定性民主评议来确定。做到硬化指标,强化责任,刚化考核。③要改进考核方法。坚持阶段考核与年度考核、单项考核与全面考核、重大事项及时考核与定期通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察掌握干部的工作实绩。④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经考核政绩突出者,该提的提,该升的升,有的甚至可以破格使用。对考核后认定的不胜任者,要兑现结果,该降的降,该调的调,决不能“一拉平”、“一锅煮”,失去考核的本来意义。

(三)加强督促检查。干部作风能否有效转变及这次教育整顿活动能否取得实效,搞好督查十分重要。县纪委、组织部、县人劳局、“两办督查室”等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责,认真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乡镇机关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为县委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在督查的形式上,要实行“五结合、五为主”的办法,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以抽查为主;听取汇报与走访群众相结合,以走访群众为主;查资料与看现场相结合,以看现场为主;查先进与促后进相结合,以促后进为主;多角度、全方位地检查了解活动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要重点督查,跟踪查促,直到问题解决、工作改进为止,以保证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关于长效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908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长效提升学校管理水平问题调研报告

一、课题提出的背景

学校管理水平决定学校发展水平,也关系教育发展的质态。近几年,扬州教育质量步步高升,高考在省里的排名不断靠前,这主要得益于扬州推行学校精致管理,牵住教育发展的牛鼻子,迎来扬州教育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今天,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扬州教育如何实现科学发展,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长效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应是题中之义。

二、基本成绩与经验

(一)思想引领。伟大的理论产生伟大的行动。各个学校都十分重视教育理念的更新,以新理念指导自己的管理。

1、重视理论的学习。校长是一校之魂,什么样的校长就会有什么样的学校。校长们自身十分注重学习,他们订阅专业的教育管理刊物,认真阅读,做学习笔记,并将自己学习的心得体会通过例会等渠道传达给教师。

2、积极参观学习。对于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经验独特,业绩突出的学校(如洋思中学、栟茶中学等),学校能够及时组织领导或教师学习取经,回来后,组织讨论,如何针对本校实际,进行移植和改造,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品味。

3、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三风建设,是校园文化的核心,也学校精神的集中体现。各校都有自己的三风,并在醒目的位置加以突出,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三风的要求,是三风的具体化。校园内,具有各校特色的标语,诗一般提醒语,让全校师生沐浴在美的怀抱中。

4、明确的目标。目标凝聚人心,目标激励人们奋进。各校均能从学校实际,以及长远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发展目标。如南海中学提出的“坚持走质量兴校、内涵发展之路,把学校建成管理规范,校风严正,教风严谨,学风浓厚,具有创新意识和精神的人才培养基地;基本形成以师生发展为本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通过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品位,把学校建成扬州地区具有办学特色的优质品牌学校。”

(二)制度保证。制度和机制建设是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基石。正如小平同志所讲“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学校管理,如果没有制度和机制作保障,一切都将无从谈起。

1、完善制度建设。以实施精致化管理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为目标,在充分学习先进地区、学校科学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和管理工作的新问题、新情况,对现有规章制度不断充实、修改、完善,延伸、拓展,组装配套,形成各具特色的、更加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完整的制度体系框架。把制度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规范,用制度管好人、管好事。

2、创新机制。按照“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清晰,考核严格,以质论酬,奖罚兑现”的整体思路,着力抓好各项机制的落实。一是责任落实机制,把教学质量和学校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以承包、指标、标准要求等形式落实到人。系统上下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头上有责任,调动教师好好教书的积极性。二是建立政策导向机制。学校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开展,坚持以质量论英雄,评先、评优、奖励工资等都要严格按照质量取舍。让踏踏实实抓质量的受到政策的呵护,让质量高的得到政策的支持。三是利益驱动机制。学校自有资金分配制度不再吃大锅饭,坚持优质优酬,拉开分配档次。由注重过程向既注重过程更注重结果过渡。以利益驱动目标的实现和质量的提高。

事实证明,只要认真、踏实地抓好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真正解决好教师想不想教、愿不愿好好教的问题,学校管理水平一定会得以全面提升。

(三)改革推动。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再好的制度也不能一成不变,要因循时代的发展,社会要求的变化,不断改革创新。从我市学校来看,近几年,各校在教学管理,质量管理,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一定程度上提升学校的活力。如南海中学坚持 “集体领导,分条管理,分块负责,一职多能,重心下移”的管理模式,优化学校管理,实现了无缝衔接。XX年9月,学校又进行中层干部竞聘,并进行二级科室建设。明确了中层以上干部的职务、职权和职责。实施了行政成员工作周记制度,主要行政成员双签到制度。XX年9月,实行了减少管理层次的扁平化分校式的管理——年管会负责制。年级管理体系的建立,极大地调动中层领导的积极性。在教学质量考核上,既重视个人的努力,又突出集体的团结合作,发挥集体的力量。如教学任务指标实行年级、班级、备课组集体捆绑式考核,在规定的目标基础上,高于奖,低于扣。然后根据各科,各班的具体完成指标数,奖高罚低。

三、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有很好的行政管理,缺思想型的领导

蓍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领导学校,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上的领导。也就是说,校长作为学校的领导者,就是要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引导教师、教育学生,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健康的和谐的发展,这是学校管理的出发点也是学校管理的归宿点。但现实中,有自己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并始终贯彻遵循,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的不多。更多的面对考试,面对上级的考核,建立和完善学校的管理。虽说学校领导很重视学习理论,学习先进学校的经验,但往往在某一阶段,某一阵子,时间一久,也就丢之脑后。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校长是由上级部门任命、领导,对上负责,学校缺乏真正的自主管理权,上级的部门的各项考核一定程度上捆住了校长们的手脚,让他们施展不开拳脚,还有诸如整个社会舆论氛围,以及对教育质量的理解不同等。如家长们普遍抱怨自己的孩子上学太苦,但学校真正正常放假,他们又很不放心。你校考重中、重点高校的人数少,他就认为你校质量不高,他是不大思考自己孩子的学习潜质与能力。因此,当今学校,因应考试及相应的考核管理是相当完备,甚至几近苛刻。但有长远的发展眼光,促进教师和学生可持续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求真务实的学校管理,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耐心来期待。

(二)有严格的量化管理,缺有质量的管理

“量化管理”也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学校引入量化管理是与时俱进,但一些学校却将其发挥到了极致,必定走向反面。如教学考试成绩分析,绝大部分学校数据多达七八个甚至更多,优秀率、优良率、及格率、均分、差生率、学科指标分、全科及格率、班级均分差等;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一切以数据说话;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翻你写的教案厚不厚,写了多少页,教后记写了多少个;检查教师对学生负不负责,作业的数量,批阅的次数,批阅的覆盖面,写了多少评语;相互学习,教师必须听多少节课 …… 。以上教学管理方面的东西,有些是需要量化,有些是不大好量化,将不该量化的硬要量化,使教师们产生了抵触情绪。还有些是数据太多,让人无从抓起,只能是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听天有命。

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我们要重视数字,因为数字反映一定的问题,但不能要那些不能说明问题的数字,更不能要那些本末倒置、损害教师积极性最终损害教育事业的数字。“向管理要数量”的行为必须改变为“向管理要质量”。

(三)有对成绩的高度重视,缺对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

在基础教育阶段,由于我们对教学结果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因而教学过程失去了应有的教育性。尽管新课程谈到三维教学目标,但课堂教学的真实状态是更多的关注知识与能力。学校教学中,不是说没有教育,也不是教育谈得少,现在我们所谈的教育出发点和归属点是围绕着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学习成绩展开的。虽然学校也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但这些活动有的是注重个形式,装潢门面;有的做个样式,应付上面的检查。学校的老师也最怕搞一些与学习无关的重大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占用学生的学习时间,影响学习的成绩,好像我们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考试,为了一个好的分数一样。

中学阶段过分重视知识教育,对学生只要考试分数,生活中的其他问题全由学校和家长大包大揽。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话,“小孩九年级了(初三),学习任务重,你们家长要照顾好孩子的生活,最好派一人专门陪读。”“毕业班了,学到11点半很正常。”“现在还看小说(打球),有一点时间还不如做模拟卷。”我们培养的是我们未来事业的接班人,所以我们不仅关心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心学生学习的动机和学习目的;不仅要关心学生学习的成绩,更要关心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学习习惯;不仅要关心学生能上一个好学校,更要关心学生的理想信念、精神状态。我们今天的教学管理中的越管越细,越管越多,越盯越紧,究其原因,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因为我们的教育缺少对学生的心灵的关注,缺乏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关注。

四、对策与措施建议

(一)尊重、信赖老师,激发教师成就动机

办好学校的关键是靠教师。教师是学校发展之根本,也是学校最宝贵的财富。管理的真谛在于发挥人的价值,发挥人的潜能,发展人的个性。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应是学校最重要的办学理念。

首先要确立以促进师生发展为本的观念。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作为学校必须一心一意谋发展,谋教师的发展,学生的发展,教育事业的发展,其中的关节点是教师的发展。学校的领导应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师生办好学校的思想,促进人的发展作为管理的基本出发点。学校领导要始终将发展作为学校管理的大课题,作为哲学命题来思考。学校管理制度和措施在确定前要广开民主渠道,倾听各方意见,使学校的政策措施得到师生的真心拥护。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校务公开,使教职员工及时了解学校改革发展的情况,动员广大职工共议学校改革发展大计,为建设学校献智出力。南海中学经历十年发展,学校领导们已达成这样的共识:坚持以人为本,坚信人的发展至上,视师生的生命成长,终身发展和一生幸福为学校发展的第一要务。

其次,要致力于营造和谐的人际环境。“和为贵”,历来是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竞争是现代社会存在的突出特征。学校领导广与老师接触,多与教师交流,增进相互的了解;通过细致周到的思想工作,教育和引导教师正确理解竞争,积极参与竞争。

要以高尚的情怀去关心爱护全体师生员工,切实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学校领导不断改善和提高教师的待遇,努力争取国家明令但地方财政或教育行政部门不主动落实的待遇。努力创造师生间既有团结和合作,又有挑战和竞争,更有包容和谅解人际环境。

第三,肯定教师,给教师荣耀和尊严。相信绝大多数教师具有为人师表的基本素质,对教育教学怀有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对教师教育教学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个别的采取个别谈心,非责任心的问题要帮助他解决问题;普遍的采取统一强调,更多的要思考是否与学校管理制度、责任机制方面有关系。

总结推广教师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关注学校教师中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老师,并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挖掘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学校内推广,增强他们的成就动机。

(二)端正办学思想,提升人格魅力

1、端正办学思想,引导社会风气。XX年江苏高考方案遭受广泛议论,XX年修改稿一再难产,说明社会竞争压力大,传导到学校,家长对名校、重点高校的格外关注,以期给孩子一个好的将来。个人的利益诉求不同,这可理解,但教育部门首先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端正办学思想,顶住压力,转变人们的思想认识,而不能完全为社会舆论所左右,更不能以升学数据判断学校质量的高低。学校是最基层的单位,尽管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不利的情况下,学校理应努力遵循素质教育的理念来办学,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追求,一点一点改变“表面上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实际上应试教育扎扎实实”现象。

2、提升人格魅力,提高执行力。孟子曰: “吾善养吾浩然之气”。高尚的人格,使人产生敬佩感,能吸引人,促使人模仿,给学校的管理者带来巨大的影响力。作为学校管理者,坚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给教师树立榜样。坚持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教师。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在事关教师切身利益方面如分配工作、考核评优、晋级升职等,一视同仁。管理者事先制定经深入讨论并广泛征求老师们意见的标准或准则,以此来衡量每位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使整个教师群体形成这样的认识:“这不是针对我,是学校的要求,是制度的规定”,“这是公正的,我个人无意见,我将努力”。

有了严于律己、人格高尚的管理层,学校的教职员工一定会内心信服,一定认可和支持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将学校的目标要求贯彻落实在自己的行动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发展特色安全无公害养猪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98 字

+ 加入清单

发展特色安全公害养猪问题调研报告

我国养猪生产的安全无公害问题涉及三个方面:①公共安全问题,包括人畜共患病、急性传染病、药物残留、重金属残留,其中,人畜共患病问题和急性传染病问题发生几率很小,一旦发生容易引起媒体的广泛报道而受到政府重视,因而可在短期内得到解决。而药物和重金属残留长期、广泛地存在,到目前为止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②环保问题,包括规模化猪场及个体养殖户的粪污排放问题和土壤中矿物质富集问题,其中,规模化猪场及个体养殖户的粪污排放问题在部分地区得到较好解决,但大部分地区还没有解决,而土壤中矿物质富集和重金属残留是同时发生的问题,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③猪肉食用品质问题,主要是宰前应激造成生理异常肉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中,猪肉产品的药物残留已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及产品出口,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药物残留问题的由来

猪肉产品的药物残留是肉猪养殖中没有贯彻执行休药期制度造成的。休药期是生猪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的间隔时间。《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规定生猪饲养过程中许可使用的17种抗寄生虫药物、79种抗菌药物及《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允许在无公害生猪饲料中使用的13种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休药期见表1。

我国生猪养殖经营结构见表2。肉猪主要的来源有:①肉猪散养农户,主要饲养生长育肥猪,通过猪贩进入肉联厂,占我国总肉猪市场的70%~80%;②自繁自养的专业户和商品猪场,在提供生长育肥猪的同时,也产生一定量的淘汰种猪作为肉猪;③种猪扩繁场,在生产父母代种猪的同时,生产占本场总出栏头数50%以上育肥肉猪及淘汰种猪;④种猪选育场,在生产纯种种猪的同时,一般也生产占总出栏头数50%以上的不合格种猪及淘汰种猪作为肉猪。

我国生猪养殖经营结构及猪肉流通体系和美国等发达国家有明显差距(图1)。在美国占总饲养户26%左右的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的饲养场提供市场总量94%的肉猪,而56.7%的小饲养规模农户提供1%左右的肉猪,且所有散养农户基本实现合同制养猪。而我国养猪经营结构正好相反,占总养猪户99.7%的小规模散养农户占据了肉猪市场80%的份额,且基本上没有实现合同制养殖。

据作者对猪场技术员的调查表明,多数猪场技术员并没有认识到休药期制度,更不知道各自猪场使用兽药相应的休药期为多少天,自然也谈不上执行休药期了;而对饲料厂的调查也表明,大多数饲料厂没有执行休药期制度。而我国大量的散养户由于缺乏相应的组织管理、检查监督和有效奖惩机制,休药期制度的执行也无从谈起。因此我国肉猪生产中普遍存在的药物残留问题也就不足为怪了。

国内外解决安全无公害问题的措施

欧美养猪发达国家由于已经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农民经济组织经过100多年的建设已经非常完善,对养猪生产流通等也形成了成熟的产供销体系,而且政府对养猪生产提供了大量的补贴。在解决安全无公害问题的措施中,主要政策及技术包括:极其严厉的环保法律、实现合同订单生产、采用无抗日粮、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执行严格的休药期制度等。

值得一提的是,欧美养猪发达国家单位动物产肉量显著高于我国(表3),除了屠宰率较高外,主要原因是猪屠宰体重比我国高。根据猪的生长发育规律,现有的瘦肉型商品肉猪在90千克~120千克阶段具有很高的生长速度和产肉潜力,只要适当控制饲料营养成分,可以控制体脂沉积的问题。而我国目前采用的屠宰体重往往控制在90千克体重,白白浪费了肉猪巨大的产肉潜力。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学习国外经验,先后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安全无公害问题。主要措施有:①定点屠宰措施,目前全国有肉猪屠宰场5万多个,其中屠宰能力在10万头~50万头的1500余家,50万头~100万头的300余家,超过100万头的100余家,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私屠滥宰问题,从而有效地预防了猪肉的人畜共患病及猪肉微生物感染问题,但对药物残留问题没法解决。②行政检查制度,采用抽样检测,目前主要局限于部分规模化猪场,且主要集中在个别社会上比较敏感的指标,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而其他大量指标无法进行全面监测。③市场准入制,主要是超市面向肉联企业,肉联企业面向猪场和养猪协会,这种措施在部分地区可行,如内地向香港出口肉猪,由于供猪企业都是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集约化猪场,基本上可以保证肉猪的安全,但前提是肉猪收购价格显著比一般市场价格高,这在内地大多数地方没法实行。④可追溯制度,通过条形码、信息网络和电子耳标技术,实行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信息链接。由于成本、基础建设及农户科技素质等因素制约,这个措施在相当长时间内我国无法大规模实施。⑤产业化措施,我国发展产业化养猪已有20多年历史,除极少数企业外,大多数企业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并不能实现相互促进,平衡利益,因此也解决不了药物残留问题,特别是“公司+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具有很大的安全漏洞。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关于环境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08 字

+ 加入清单

白马湖文化公园不愧为文化公园,走进白马湖公园的大门,浓浓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中间是一条长条花坛,青草为底,野花点缀,两边有排列整齐的灯柱,重要的是灯柱上有古色古香的诗文。

再往里面走,会看到很多供游客歇脚的亭子,亭子里有长长的椅子。你可以坐在亭子里,看亭子外面清澈的湖水。闭眼休憩,还可以感受到从湖面上吹来的凉风,偶尔还能看到一只白鹤停在湖边,真是十分惬意。

当然了,在我看来最妙的是,白马湖里的公厕,特别是女厕所,她不像KTV里的厕所那么金碧辉煌,但特别素雅,朴素。一进去就可以看到木窗外的竹子,绿油油的,让人眼前一亮,心旷神怡。

白马湖最大的亮点就是植物多,空气清新!在城市的中心地带,能有这么一个好去处,真是非常难得。

“水上音乐歌剧院”就设在白马湖上!晚上彩灯亮起、音乐响起的时候最美,整个白马湖都是五光十色的,动感的桥、发光的石头、优美的音乐,真的很适合三两个朋友一起,散散步、聊聊天。就算是只有一个人,有这么美的景色欣赏,也不会感到寂寞。

过了桥,在桥的另一面,有一个滑冰场,还有一个音乐喷泉。白天有很多小孩子在水上玩玩具船,晚上则有人在动感十足的滑冰场上滑冰。如果你想独处一会儿,也可以独自在音乐喷泉旁欣赏喷泉。

浓郁的文化气息,可以从公园里的建筑物上看出来,可以从白马湖布局看出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白马湖都给人一种柔和,雅致的感觉,这也是我最喜欢到白马湖的原因之一。美丽的白马湖、幽静的白马湖、热闹的白马湖,都如此迷人!

但我想,白马湖是不是可以多布置一些有遮棚的亭子,方便游客遮阳挡雨呢?白马湖游客比较多,所以下雨天或晴天就连露天椅子都不够,更别说有遮棚的休息场所了。游客多,自然垃圾也多,我想,白马湖是不是可以多放一些垃圾桶,并且尽量古色古香一些,在容纳垃圾的同时,更能显出其文化底蕴,彰显文化公园的魅力。

白马湖可以说是常德市的门面,是目前最舒适最干净的公园了。我希望,常德能出现更多像白马湖这样迷人的公园!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餐饮业发展问题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2265 字

+ 加入清单

在通货相对紧缩和劳动力供大于求的背景下,餐饮业以其突出的经济增长拉动力和就业容量受到了广泛关注,昂然跨入十大热门行业之列。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现代化大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市场空间迅速扩大,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合的趋势日益明显,全市经工商注册的国有、集体、个私、外资餐饮企业达到了28341户,以私营和外商投资为主的限上餐饮连锁企业(年销售量在200万元限额以上)发展势头尤为强劲,营业收入、网点及从业人员数量同步快速扩张,逐渐成为一支不可小视的经济力量。近五年来,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平均11.4%的速度攀升,而其中餐饮业更以平均26.2%的增幅位居各行业之首,始终保持着高增效基础上的高增长,并已形成川、粤、徽等八大菜系和名人食馔、家常土菜、街头小吃与西式快餐兼容并蓄,高中低档互补共存的繁荣局面。

与此同时也应当看到,餐饮业尽管增长迅速,但基数不大;店家较多,但大都分散经营,且规模偏小、层次偏低,在目前国内餐饮连锁十强中,尚无一家;此外,现有名点名师虽然不少,但是经营特色和效应并不明显,菜式的推陈出新也很不够。许多餐饮企业重硬件轻软件、重眼前轻长远,粗放式管理和重复建设、不良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不但与发达地区和国外餐饮企业相比存在不少差距,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和持续发展。

进一步认识餐饮业的地位、贡献及其投入少、见效快和就业空间大的特殊优势,明确餐饮业的现状和走向,树立国有、集体、个私、外资一起上的指导思想,支持、鼓励和引导发挥非国有经济的重要作用,并加强与旅游、休闲、娱乐、服务等三产其他行业的相互渗透与联动,在提高中加快发展我市餐饮业,既有潜在的条件和机遇,又有现实的需要和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加强市场趋势研究,合理制定企业发展战略

由于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餐饮业未来将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是居民消费能力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更新,以及复合型家庭减少这一家庭结构的重大改变,使得老百姓外出就餐次数较前大大增加,并从简单的吃饭衍化成更高层次和多重意义上的社会行为,加上更加频繁的公务、商务往来和城市人口、流动人口的增多,餐饮业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舞台,前景看好。

二是市场和人才竞争加剧。由于社会投资的增大,行业总的利润空间降低,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来兵团”的冲击,餐饮业全方位的市场竞争和新一轮的“洗牌”不可避免。企业两极分化,一方面低技术的劳动失业将会随之上升,一方面技术和管理型人才也会越发抢手。

三是因为消费层次、消费心理的差异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市场进一步细分,而且人们将更为讲究餐饮服务的标准化、情感化及文化氛围,讲究卫生、营养、环保,注重菜点质量和食品安全,菜肴紧随轻油、轻盐、轻糖、轻脂肪、轻调味品的“五轻”国际潮流,有机食品、无污染食品、鲜活食品走俏。餐饮业应面向普通百姓这一最广大的消费群体,以家常菜馆、小吃一条街、美食广场等大众化经营为主,兼顾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并向“绿色餐饮”的方向迈进,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二、加强宏观指导,做大餐饮盘子

根据餐饮业的实际情况,当务之急是:

一要尽快建立健全行业规则,充分发挥烹饪协会等行业组织的组织、协调与服务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餐饮业前瞻性、方向性问题,严格市场准入。参照国外做法,即新开餐馆先由行业协会对人口密度、现有餐饮企业数量、服务领域、业态结构和交通环境等进行审查,施工和验收由建筑、消防及卫生部门批准,通过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以促进餐饮市场健康发展。

二要加紧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以老字号企业和新涌现出来的连锁餐饮公司为龙头,以资产或品牌为纽带,推动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间并购与合作,培育和扶植发展饮服集团,营造规模效应;通过多种途径,加速中小国有餐饮企业的退出和放开搞活。

三要结合直营连锁、特许经营、餐饮超市、餐饮外卖、无店铺经营等现代化的经营形式,因企制宜,积极发展宾馆餐饮、特色餐饮、快餐、送餐、休闲餐饮和家庭厨房工程等,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技术改造传统餐饮业,提高科技含量。可在蜀王公司承包海尔集团食堂、饮服公司承包炮院和电子工程学院食堂的基础上,努力开拓符合自身实际和单位后勤改革方向的成功之路。

四要大力实施精品工程,打响“徽菜牌”。将传统饮食文化与地域特色、现代科技很好地联系起来,丰富和提高民族烹饪艺术,继承、研究和开发各类名优特色菜肴和地方风味小吃。有条件的企业应争取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各种名菜名点和创新菜认定等活动,抬升其品位和知名度。当前,尤其要加大对现有“中华名小吃”的宣传力度,并积极总结和积累经验,加大新原料、新调味、新品种的推广力度,在地方菜的花色、口感和质量上更进一步,重振徽菜雄风。

三、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21世纪的餐饮业,关键在人才。

要继续拓宽渠道、增加门类,建立多层次的培训教学体系,可借助现有名店名师优势,采取以店为校、以师带徒这一简便易行的方式,弘扬传统绝技、创新佳技;可以培养等级师为目标,以条件较好的大中型餐饮企业为实习基地,兴办技校和建立培训站、培训中心,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也可选送青年业务骨干,有针对性地参加短期专修班、培训班,提高单项技术水平。要广泛开展烹饪技术表演大赛等技术交流和评比活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此外,还要尽快建立有利于留住和引进人才,特别是职业经理人和职业高级技术人员的有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改变餐饮业经验型管理、低水平经营的落后状况。

展开阅读全文

篇7:2024环境整治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98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计划,6月16日,县人大副主任陈太阳带领县人大环资工委、县人大财经工委、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深入到地瓜镇下木卡村、新店镇细汆村进行了调研,并在新店镇召开座谈会,听取乡镇领导、基层人大代表、有关站所负责人和村支“两委”成员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建设,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摆在十分重要位置,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扎实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启动和打造了一批试点示范村。

(一)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情况。一是编制了地瓜镇木卡村下木卡、洋鸡箐,江西坡镇细寨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二是扎实推进试点村创建工作。完成木卡村下木卡、洋鸡箐广场用地征地工作,启动实施了规划区内房屋立面改造、环境改造、改厕换瓦等人居环境改造项目,预计8月底完成改造工程。2个工程已完成总投资1100 万元。三是完成南湖街道大湾村一组、刘家坡组、盘水街道高兴村兰花塘组、龙吟镇硝硐村石寨平组等8个乡镇(街道)13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普安县中部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四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小康房建设32594户(20xx—20xx年)。五是建成投用普安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35吨/天,覆盖县城、三板桥及地瓜等区域群众生活垃圾处理;启动普安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建设13个垃圾转运站及配套设施。目前,楼下、新店正在建设主体工程,青山、盘水街道等9个乡镇(街道)转运站已完成场地平整。六是建成投用普安县城污水处理厂。青山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并开始试运行。

二、当前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村民环境意识淡薄,观念依然落后。近年来,尽管我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文明村寨”等,但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条件、推进绿色家园建设的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强,一些村民对“脏、乱、差”现象习以为常,甚至麻木不仁,缺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较差,生活观念依然较落后。

(二)农村生活污染增多,多数村寨人居环境仍然较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之生活污水和垃圾数量也持续增多。农民生活污水、塑料袋、易拉罐、酒瓶等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就随意倾倒、随意排放,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污染越来越重。如下厂河流域部分村民将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直接倾倒和排放到河流里,对我县五嘎冲水库水源及当地老百姓生活环境造成了污染。

(三)公共设施配套薄弱。大多数村没有设置和建设垃圾箱、垃圾池,村民没有倾倒垃圾的地方。如新店镇辖5村1社区98个村民小组只有清运车1辆、保洁员5人、垃圾箱43个(平均每个组达不到1个),这个问题在我县多数乡镇都存在。大多数村只注意房屋建设,而对新村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大多没有同步建设、及时配套,硬件设施投入不足,环卫设施不配套。

(四)“六乱”现象依然突出。柴草乱堆、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畜禽乱跑、乱搭乱建的“六乱”现象还很突出。农村房前屋后、路边随处可见乱推的玉米杆、烟杆、柴草、农家肥;散养的鸡鸭、猪、牛等畜禽粪便随处可见;厕所、厨房、猪圈、牛圈等附属设施存在乱搭乱建现象,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

(五)管理机制不完善。一是村民自治存在薄弱环节。村规民约不够完善或执行不好;二是大部分村缺乏公共卫生管理机构,环境卫生长期处于无人抓、无人管、放任自流状态;三是没有形成村环境卫生工作机制,收集、处理垃圾(污水)的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六)环境治理成本高,乡镇财政压力大。垃圾处理从清扫、收集到运出处理每一个环节都要花钱,费用都比较高。如新店镇每天产生将近8吨垃圾,每吨垃圾从收集、运到兴义电厂平均花250元左右,一个月要花6万元,一年要支付70余万元。

三、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已经成为影响我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突出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进一步强化“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统揽作用,打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升级版,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N”工程,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让农村群众生活更美好。为此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群众共商会、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倡环保工作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清洁村庄建设、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学校要加强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环境保护要从孩子抓起,要教育孩子不乱扔垃圾、节约用水、用电等环保行动,让我们的学生成为广大农村的环保义务宣传员,为我们的环保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实施绿化工程行动计划建设,进一步推进绿色家园建设。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进“绿色普安行动计划”,实施好退耕还林等工程,切实抓好普安绿色村庄创建计划,保持村庄山水生态格局与自然环境协调,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修复,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培育和提升农林牧渔田园式生产景观。引导农民在房前屋后栽花种树,绿化美化庭院。在路旁沟边、村庄周围、田间地头造林绿化,减少土壤裸露,真正实现绿化、美化目标。

(三)大力实施净化工程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民生工程,采取切实措施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坚持规划先行,研究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科学编制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村镇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共建共享。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基础,认真编制农村环保规划和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明确农村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三是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基础上的“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各级政府应将农村环保和环境卫生整治项目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农村环保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村庄清扫保洁费用可适当采用政府补助、村集体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五是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乡镇要设立环卫站、每村根据实际至少落实1名以上保洁员专门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由县财政按照月工资预算到乡镇[街道])。六是落实河长制,保护河、湖、塘等原有水生态环境。七是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推广应用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及建筑垃圾,推动农村工业企业进园区,实行污染物集中处理。八是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有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四)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的建设。一是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和建设封闭式垃圾桶(箱)、垃圾池、垃圾运输车等设施装备。每个村庄配备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和人力垃圾清洁车,每个乡镇(街道)建立垃圾中转站、购置垃圾转运车;二是加强农村水、电、路、宽带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大力实施农村美化亮化工程。实施好异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清洁村庄建设工程、文明村镇建设、农村改水改厕、农网改造等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太阳能、沼气等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农村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认真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多彩贵州·美丽普安文明行动”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多措并举,全面发展,切实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有效提升我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关于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8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报告

一、滏阳河基本情况

滏阳河发源于邯郸市峰峰矿区,经东武仕水库以后进入平原地区,自邯郸京广铁路至献县枢纽全长403公里。滏阳河自南而北沿途汇入的支流有:洺河、沙河、七里河、白马河、汦河、午河、槐河等十余条河流。该河各支流于艾辛庄以上汇合,经艾辛庄枢纽分为滏阳河与滏阳新河,两河平行到献县枢纽与滹沱河汇合,经献县枢纽又分为子牙河和子牙新河分流入海。滏阳河武强县境内河道总长22.5公里,左堤长22.5公里,右堤长14.75公里,为三级堤防。两堤间距90-200米之间,河底宽25米左右,该河在我县起点为豆村乡岔河村,终点为武强镇庞疃村。

二、调查情况

1、“武强县城东河臭气冲天化工厂偷排污水,始终治理不了上边来人都是走形式走过场。”

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根据国家批准的重点流域规划的要求,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与目标的实现。”据此,该问题应属环保部门的职责。

2、“衡水是武强县滏阳河清淤工程,工程队将污水引入田地,慢慢渗透,地下水遭到严重污染,望环保部门下来调查。”

据调查,我县污水主要来自上游武邑县境内,我局在滏阳河没有清淤工程。20xx年引黄灌溉工程是在分洪道清淤,清淤时将河道内的水排入下游,不存在将污水引入田地问题。清淤的淤泥堆放在河坡上进行晾晒,晾干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填埋或在原地覆盖50cm表土,不存在污染问题。

20xx年5月26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关于建设服务型法院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5009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建设服务法院若干问题思考

关于建设服务型法院若干问题的思考 xx市xx区人民法院院长     服务群众,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加快司法改革,更新司法理念,建立服务型法院,使人民法院更好地担负起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责任,是“国家权力本位”向“社会权力本位”的转变,是从专政型、管制型法院向调节型、服务型法院的转变,是人民法院服从服务于大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贯彻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本文拟对建设服务型法院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简要探讨。 一、建设服务型法院的理论基础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的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十余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致力于审判改革,大力吸收国外模式,但有些同志言必称英美,行必效德日,忽视了中国国情对改革的特殊需求。虽然法院的审判改革得到了众多有志之士的赞同,法院的社会影响力和司法权威不断提高,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程度并没有达到所预期的目标,法院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应有的崇高权威和亲和力尚未完全确立,法院与人民的距离一定程度上反而有所疏远。司法的职业化给法院和法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是,由于中国国民的法律素质不高,高度职业化使得司法的功能得不到应有发挥,没有能够产生应有的作用。百姓和有关部门希望司法能“回归人群,服务社会”[i],发挥司法功能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党的xx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ii]。xx大之后,如何贯彻的重要思想,如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如何真正在依法治国中树立起法院和法官的权威,这是摆在每一个法院、每一位法官面前的问题。服务型法院概念的提出,给“为人民服务”赋予新的内涵。 现在,许多同志一提到“服务”,就联想到“经济纠纷调解中心”、“主动服务”、“寻找案源”、“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甚至代有关部门征收税费、深挖税源,审判中搞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等,实际上,这种“服务”并不是法院的服务职能,而是法院沦为行政管理工具,是一种狭隘的服务观念。服务型法院所指的服务是一种宏观上的服务,也就是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便捷及时的审判,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救济途径;通过审判效果的延伸,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因此,所谓服务型法院,就是指法院在坚持公正、独立的前提下,扩大以审判职能为主的各项职能,积极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通过公开审理、便民利民、效果延伸等履行职责的方式,全面发挥法院多元化的功能,使审判制度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相适应,并最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服务型法院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 1、从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来看,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执政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特点之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国就是人民治国、民主治国。人民法院根据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行使审判权,是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构,是社会冲突和纠纷的最后裁判所,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司法工作,一定要服务于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一定要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经济发展。从法治的价值层面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需求来说,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就是一种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司法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因此,人民法院必然是一种服务型的国家机构。建设服务型法院,就是要使法院的功能多元化,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特征。 2、从法律的功能来看,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志相统一的体现”,法律是人民当家作主、进行自我统治和管理的有效手段,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表达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充分尊重、保障和促进~,促进社会发展是法治的终极性价值。作为执行法律的人民法院,除了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统治的重要职能外,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多地表现为:一是通过发挥审判职能调整各种平等主体的权利义务,防止权力的滥用,加强对公民权利的救济。二是发挥审判的调节、引导职能,服务于“第一要务”。社会主义法律对经济的服务作用,不限于确认和维护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还表现在其他方面,特别是直接促进社会生产力这一方面。[iii]因此,在司法过程中,法院必然要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从法院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来说,其根本属性仍然属于服务社会的法院。 3、从法官的角色来看,法官是司法权运行的载体,是法律的实施者、执行者,法律的价值能否得到实现,有赖于法官能否按照司法权运行的各种制度性要求来引导司法权的实际运行。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更要注重审判的社会效果,注意维~律的秩序价值、效益价值、自由价值和正义价值。司法为法律而存在,而法律是为人与社会而存在的[iv],“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官不仅仅也不应该仅仅靠裁判权来树立权威,而是要通过审判的公开性、公正性、社会性和民主性,真正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从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真正的权威和公信力。因此,人民司法的目的、人民法官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工作本身就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司法服务。特别是重要思想的贯彻与落实,进一步强化了现代司法的服务性要求,立足国情,体察民情,着眼于实际,忠实于法律,理应成为我们确定审判权运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v]。 二、建立服务型法院需要处理好四个具体关系 如何正确认识服务型法院,如何正确实践服务型法院,首要的任务就是更新观念,适应现代法治社会

对法院的需要,树立“司法为民”、“审判就是服务”的理念,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具体应当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处理好审判独立与司法服务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初发起的审判方式改革,是以审判独立,强调法官中立衡平的地位为核心。提出建设服务型法院,必然会使大家产生一种“改革回潮”的担心。实际上,服务型法院与审判独立是并行不悖的。作为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审判独立强调的是法院、法官“只向法律负责,忠于法律,只接受监督而不接受命令”[vi],在个案审理中不受任何部门、团体、个人的干涉,而服务型法院所指的服务则是指法院不仅仅是“人民的法院”,而是“为人民的法院”[vii],也就是说,法院不仅仅是由人民产生,对人民负责的机构,更重要的是,法院需要通过自己的活动,展现法院的人民性,提高法院公信力,并最终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水平体现了这个社会的法治化程度,建立服务型法院并不是要把法院变成别的机构,而是在完全保留和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的前提下,顺应时代的发展,赋予它新的的属性。也就是说,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保持独立,但是,法官应当充分意识到审判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克服过去的狭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多元化功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不断扩展以审判职能为主的各项职能,不断延伸服务领域,特别是要善于运用法官对法律规则的确认、适用、创造功能,引导和示范符合法律的行为,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使法院和法官在推进社会法治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处理好依法审判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的关系。 人民法院贯彻的重要思想,就应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的各项职能作用,为实现社会公正、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人民法院坚持的重要思想,一定要认清当前形势,并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运用、丰富和发展这一重要理论。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人民服务的职能放到审判工作的突出地位。法官在司法活动中,要把依法保护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任务,要把依法保护和引导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要把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围绕着“第一要务”服务这个根本目标来展开司法工作。为区域经济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是地方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在运用司法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实现过程,特别要注意不能将法院、将司法作为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的工具。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不是为地方保护服务,要克服狭隘服务观念,从促进建立安全宽松、和谐稳定、平等诚信的良好投资、生活环境入手,从宏观上提供司法服务。 (三)处理好为当事人服务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关系。 衡量服务型法院的价值标准是“人民满意”。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归根结底是统一在“人民满意”基础上的,人民法院要把重要思想贯彻到全部审判工作中,以是否符合的要求,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人民法院的工作。在此,我们有必要区分人民满意与当事人满意。法院直接服务的对象是当事人,为人民服务当然要体现在审判中,体现在当事人身上,而且是双方当事人身上,不管是胜诉的和败诉的当事人。离开了为当事人服务,为人民服务就是空的。为当事人服务就是要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公正的司法救济途径。但是,法院提供服务所要满足的利益应当是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某一个或某一部分当事人的利益;为人民服务包含着为当事人服务,但不能简单归结为为某一个或某一部分当事人服务。不能将为诉讼当事人服务等同于司法服务,把为人民服务理解成是为胜诉一方服务而不为败诉一方当事人服务、把服务理解为帮其打赢官司,不能浅层次的、机械地理解司法服务,司法服务更深刻的社会意义蕴含着的是其社会价值,不单纯是特定的团体和个人。 (四)处理好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说: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viii]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人民法院已不仅是一个审判机关,而且也是一个面向大众、面向社会的服务型机构,是公民从事法律活动的公共场所。在这样一个机构里,审判已不再是单纯的对抗性行为,而是调处社会纠纷的一种手段和途径,法官在诉讼中的角色也不仅仅是就案论案的机械裁判者,而是通过发挥审判职能,规范社会行为,昭示社会良知,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因此,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诉讼中只是角色不同,职责不同,而共同的任务和目标是推进诉讼,解决纠纷。过去,我们往往把当事人都作为审判对象,作为诉讼客体,不仅原、被告之间是对立的关系,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也呈现出对立的矛盾关系。建设服务型法院,必须解决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关系,积极适应司法现代化对司法服务水平的要求,将当事人作为审判制度的“利用者”,绝不能简单地将“为人民的”法官置于高高在上的位置。 三、建立服务型法院的基本构架 服务型法院的基本框架应当是以审判职能作用为基础,将司法服务的领域向经济建设、社区服务、~保障等方面延伸,主要有下列内容: 1、确立案案是环境的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第一,营造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法院在维护稳定工作上有着其他部门不同的特色。一是通过刑事审判,坚决依法严惩各种影响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防范和惩治组织的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企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投资创业者营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空间。二是通过民事审判,钝化社会矛盾,化解民事纠纷,“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促进建立新型、和谐、宽松的人际关系,努力营造最和谐的人文环境。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42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对乡镇社会治安状况有一个客观、全面、科学的认识,我于2019年暑假开展了对宣城市下属乡镇寒亭镇社会治安状况公众安全感调研工作,此次调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年来群众对社会问题的关心程度和社会环境的感受状况。结果表明,2019年群众安全感总体评价较好,寒亭镇属于适合群众安居乐业的安全区域,但社会治安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将本次调研的主要结果报告如下:

一、被调研者的基本情况

寒亭镇地处宣城市宣州区西郊,距市区18公里,距宣杭高速公路入口仅10公里。全镇辖十个行政村和一个街道居委会,总人口2万余人。土地总面积82.03平方公里。318国道由东向西穿境而过,交通便利。

本次调研按照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以社区、村居委会为主要载体,随机调研1000人。被调研者的构成特点:1、男女比例基本适度。在被查者中:男性721人,占72.1%;女性279人,占27.9%。2、受教育程度呈现多样化:受过初等以下教育的501人,占50.1%;受过中等教育的362人,占36.2%;受过高等教育的87人,占8.7%。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与情况

大多数群众认为公共安全较好,对所在地的治安状况评价也较高,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有所提高。表现在:

1、绝大多数群众认为在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下感觉安全,说明全镇人民的公共安全指数高。对于在目前的社会治安环境下的感受,909人认为“安全”,占90.9%,60人认为“基本安全”,占6%,二者接近被调研人群的97%,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群众认为在寒亭镇的生活、工作公共安全性好,也证明了寒亭镇的公共安全指数高。

2、大多数群众对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评价比较好。

大多数群众对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评价较好,915人评价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为“好”,占91.5%,66人评价为“一般”,占6.6%,二者共占98.1%。同时在被调研者中认为与去年相比,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状况“有明显好转”的人占81.48%、“和以前一样”的人占14.64%,两者共占96.12%,调研显示大多数群众认为今年寒亭镇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了进一步好转,群众的公共安全感有所提高。

3、大多数群众认为当地派出所及司法所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大。认为打击力度较大的有921人,占92.1%,认为力度一般的有40人,占0.4%,二者共占96.1%,说明寒亭镇今年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取得的成绩得到全镇人民群众的满意。

4、绝大多数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在被调研的群众中,931人认为所在地在宣传和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力度较大,占93.1%,21人认为一般,占2.1%,二者共占95.2%。在调研过程中,群众对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群防群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谁出资谁受益”等的工作方针、政策比较熟悉,而且对于寒亭镇开展的“保安+保险”治安防范新模式十分支持,积极参与,说明寒亭镇综治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5、群众对寒亭镇贯彻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情况评价较高。寒亭镇人民群众普遍对于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情况评价比较满意,普遍反映再也没有遇到“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905人认为落实情况较好,占90.5%,22人认为落实情况一般,占2.2%,二者共占92.7%。

三、群众对公共安全感的基本感受

1、调研过程中,群众反映影响安全感和社会治安状况的五个主要因素即公共秩序混乱、意外事故、交通事故和刑事犯罪、火灾、水灾在寒亭镇各地均不明显;从犯罪现象来看,赌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黄贩黄、卖淫嫖娼、入室盗窃犯罪、吸毒贩毒、流氓黑势力、外来人员违法犯罪八种现象,群众认为严重的比例都不高;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点和热点即学校周边、车站、公共场所和街道、企业周围、居民小区等五处场所治安秩序不好的比例都较低。因此调研结果反映了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现象,重点均不突出,寒亭镇的群众生活、工作安全指数较高。

2、在回答“目前群众最想解决的问题”时,有40.41%的群众选择了加强青少年教育问题,有24.20%的群众选择了公正执法问题,有17.91%群众选择了加强保障力度问题,11.54%的群众选择了加强巡逻问题,5.94%的群众选择了提高警察素质问题。调研结果表明目前群众认为增加安全感最想解决的问题,依次是加强青少年教育、公正执法、加强保障力度、加强巡逻、提高警察素质等。这与群众要求建立高效、公正、廉洁的政府是一致的。

3、群众对政法机关的工作基本满意,认为当前政法队

伍突出问题是效率不高。调研表明虽然有超过半数的群众认为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有力,但由于一线警力不够、警察装备不足等因素,也存在着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效率不高的问题。因此,群众希望政法机关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法队伍的素质方面能有更大进步。

四、问题的分析

从本次调研反映的情况来看,寒亭镇在改善治安环境和增加群众安全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起到了很好作用,也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认可,但是,仍然存在寻衅滋事、青少年犯罪、机动车辆被盗等案件频发。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犯罪主体呈“两升一低”的发展趋势,即犯罪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上升,暴力犯罪的年龄成低龄化趋势。二是开发区人口密集,流动人口较多,社情复杂,镇民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治安防控意识不强,导致犯罪分子作案空间变大。三是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专业保安巡逻队伍全城覆盖时机还不成熟,“打、防、控”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不够,投入不够。五是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不够。如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抢劫、赌博等刑事案件,以及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的违规违法经营现象打击不及时,监管的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六是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不够。

五、下一步对策和建议

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宣城的环境下,搞好社会治安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治安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不可懈怠。

1、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强化社会管理,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管理同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生活结合起来。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治安工作,为创建平安宣城做出新成绩,作出新贡献。

2、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乡村结合部、公共场所等治安问题复杂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警务战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3、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委、办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和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和管理。紧紧依靠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把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方面的措施落实到基层,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4、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各级不断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5、加大对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集中排查和经常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开展治理整顿,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切实改变治安面貌。

6、进一步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预防犯罪,共同解决综合治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7、加大政法综治队伍建设。政法机关和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保证司法公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其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坚实可靠的安全屏障。

8、加强检查考评,促进工作措施落实。要通过检查考评,评选、表彰一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泛宣传,鼓励先进,推动后进。要认真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89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低碳经济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国家即将出台新能源产业振兴和发展规划,规划内容将以核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实质是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发展低碳经济,对于能源资源相对贫乏、环境容量有限的湖北而言意义重大,是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弯道超越”、“提档进位”的重要途径。本报告在深入基层企业调研、占有大量翔实资料的基础上,对国际国内低碳经济的历史背景和最新动向、湖北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如何抢占发展先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湖北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思路和政策建议。

一、低碳经济的历史背景及国内外动向

(一)何谓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大进步。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发展低碳技术、产品和服务,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消减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转变。发展低碳经济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

(二)发展低碳经济的历史背景

进入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着三大问题:一是能源问题,主要是以煤炭、石油为代表的化石能源危机;二是环境问题,由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气候变暖对自然生态系统、人类生存和发展环境产生的严重后果已越来越明显;三是粮食问题,也就是贫困人口和粮食安全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仅靠传统方式是难以奏效,必须有新的技术和新的革命,而发展低碳经济,对于缓解能源紧张、减少碳排放、保护环境将有着重要的作用。

低碳经济概念始于英国XX年的《能源白皮书》,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低碳经济是创造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也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了机会,同时也能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低碳经济的国际动向

目前,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正在掀起一场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新工业革命”。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意在占领新时期产业制高点,为自身经济寻找新的增长动力。如英国提出,到2050年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相对比于1990消减掉60%,并将英国创建为低碳经济国;德国称,该国环保技术产业有望在2020年赶超传统的汽车及机械制造业,成为德国的主导产业;日本提出,1993-2020年用于能源和环境技术研发的财政预算支出达110亿美元;美国投入巨资研发低碳技术,从生物燃料、太阳能设备到二氧化碳零排放的发电厂,都制定了宏大的开发计划。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伊始就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催生一个新型产业,带领美国经济走向复苏。这正是对下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复苏带来的强烈信号。许多专家认为,低碳能源必将成为未来世界的主要能源,低碳经济也是世界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唯一选择。种种迹象表明:低碳经济时代正在向我们走来,激烈的低碳经济市场争夺战已悄然打响。

共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环境专业暑期社会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4 字

+ 加入清单

环境专业暑期社会调研报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还是在校大学生的我们怀着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的态度参加了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人们都说校园小社会外面大社会,由于受到学校这个小社会的呵护我们很少与外面的大社会接触,而外面的大社会才是我们的归宿,通过暑期社会实践这个平台我们提前与社会来个亲密接触,从中去学会如何与人沟通、如何与人交流、如何团结协作等。

xx年上海世博会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低碳世博、绿色世博是本届世博会的理念之一。上海世博会184天接待7000多万人次,日均人流量在四五十万人次,游客之多对世博园的环境构成了重大的考验,游客产生的垃圾的处理对世博园来说也是个重大的考验。而在低碳环保,绿色世博的理念下实现园内垃圾高效合理的分类回收是世博会运行期间的重中之重。随着天气的逐渐炎热,园区内的垃圾回收分类难度将会大大增大。究竟世博园内垃圾分类与垃圾箱的利用现状如何呢?这引发了我们一连串的疑问,所以我们小组确定了我们本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课题——世博园内垃圾分类回收及垃圾箱利用现状的分析和探究。

对于毫无社会实践经验的我们来说,要想成功完成本次社会实践的目标还是有相当大的困难的。我们不了解园区内目前的情况、各项情况掌握的都不是很透彻。针对我们遇到的各种问题,组长开始准备、搜集了很多资料,并在社会实践之前对小组成员进行了集中地培训,并说明了一些注意事项并以纸质打印的方式分发给了大家进行学习。调查问卷也是这次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我们数据分析和信息获取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做好问卷调查在此次社会实践活动中显得尤为重要了。针对此种状况,组长提前准备在网上搜集了大量的信息资料并进行了归纳与总结,最终调查问卷的内容与题目确立下来。这些工作为我们进园考察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增强了我们成功的信心。

7月28日我们社会实践小组一行五人来到了世博园区开始对世博园内的情况进行考察。首先我们来到了位于世博轴底层的垃圾分类集中点。集中点当班负责人、上实物业的陈明发先生接受了我们的采访。首先他就垃圾分类的流程和园内垃圾分类的现状进行了一个简单的介绍。他说他们的职责是对世博轴四层的区域的垃圾进行集中分类处理,整个世博园的垃圾进分类主要是分为三类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饮垃圾。餐饮垃圾的分类将是垃圾分类的重点并且餐饮垃圾将由环保部门进行的是专门的处理,生活垃圾将进行同意集中回收再压缩运出送到园外的七个垃圾处理场地进行再处理。在说到此处的同时陈先生对门口的进口的垃圾压缩设备给我做了一个演示,设备是全自动的的确很先进。在给我们讲到垃圾分类回收的同时陈先生也给我们讲到了他们的困难之处。他说他们劳动强度大、任务重、人员少压力很大。他们一组是九人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每人每天要拖着120升的垃圾桶走四十公里的路程,他们半个月就穿破一双鞋子。在听到他讲解的同时,我们小组成员对工作在世博第一线的服务工作人员怀着崇高的敬意。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问题的思考与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5037 字

+ 加入清单

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问题思考对策

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在我国长达2.2万公里的沿边开放地区,分布着众多的边境城市,这些城市既是我国内陆边境地区国土 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的据点,也是对周边国开放的窗口,当前崭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为沿边开放地区城市的发展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机遇,了带来了相应的新问题,积极探讨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的新问题及相应对策,无疑对促进沿边开放地区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背景考察 长期以来,我国沿边地区作为边远地区,受国际关系,方针政策等条件因素的影响,远离国家经济建设中心,其经济发展未能与全国经济发展融为一体,受“打完再建”思想民影响,投资甚省,边远成为沿边地区发展的区位劣势。而且由于交通不便 、人才奇缺等使沿边地区大部分成为贫困落后地区,国家每年需提供大量的财政补帖。沿边地区城市化进程缓慢,城市化水平低下。 “十一界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特别是沿边各地区实施“南联北开、东进西出、全方位开放”战略方针的实施和近几年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缓和和正常化,使沿边地区成为与我国南方广东等沿海地区开放门户相对应的发展对外贸易、经济交往、国际交流的地域和口岸。使边远这一劣势转化为区位优势。使沿边地区、城市同沿海地区、开放特区一样,成为我国大陆最具开放开发潜力、发展力的区域和城市。 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分析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规划目的 计划的深化与继续合理布局项目,主要为生产服务――贯彻规划(贯彻规划原则与国标) 与计划相辅相成既为吸引外资、经济发展服务也为创造好的人居环境服务――研究 型规划(研究预测疏导综合发展问题) 规划背景 影响因素 单一性、封闭型 复杂性、开放性 把握因素的程度 确定性 不确定性 对象主体 政府与官员 除政府官员外,新增房地产商、企业家等 城市建设投资渠首 国家投资(目光向上) 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还有外商投资(目光上下、内外结合) 土地利用制度 主要为单纯的物质形态规划 有偿使用 规划核心内容 行政手段为主 注重综合性的超态规划 规划措施    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社会手段并重 沿边地区城市发展的动力由比较单一的戍边、开发边境资源的据点向比较多元化的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边境贸易为导向的多层次的经济技术合作、大通道的建设、跨国旅游业的发展、口岸的全方位开通、沿边开放城市的建设等方向转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沿边地区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现仅就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由此可见,沿边地区的城市规划工作因沿边地区及城镇的超常规发展而面临着崭新的、前所未有的系列问题,须适时提出新对策。 二、问题审视 问题之一:城市发展方向雷同化 长期以来,边境城市建设还未能统盘考虑,诸城市之间还未有合理明确的地域分工,边境城镇的直接腹 地,由市、县、国营农场、森工局林场等条块分割的体制构成,地方利益的倾向,各自为政的开发方式,使边境城镇各项事业规划和建设发展难以协同并发挥整 体效应;由于边境地区开放较晚,开发层次较低,加之多年处于边防前哨为国际重镇,致使工业基础薄弱,经济效益差,第三产业及科技文化落后,边境城市实力较弱,一般均为小城镇。改革开放以来各城急功近利,忽视城市性质的深入研究,致使多数城镇发展方向雷同,诸如“口岸城市”、 “商贸城市”、 “农副产品加工”城市等。 问题之二:城市规划与发展单纯注重经济效益 当前许多边境城镇在规划与开发中单纯追求容积率和聚集效益,不是见缝插绿,而是见缝插针(房),眼前虽然利润可观,但人居环境差,城市交通对策等大城市问题提前在黑河、绥芬河等沿边开放城市(小城市)出现。 问题之三:重开发区轻老城区 尽管出于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改善投资环境等良好的愿望,不少边境城镇纷纷脱离老城区避建边境经济合作区,致使老区规划建设脱节,开发区热问题不少。 问题之四:影响规划的不定性因素太多,规划人员进退维谷 由于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边境城市规划与发展在项目的性质、规模、发展数量与速度等方面均存在着从多的不定性,作为计划的继续和深化的城市规划的适应性已不复存在,按传统规划模式规划人员难以搞出既令地方领导满意,双能通过专家评审的规划方案。 问题之五:缺乏城市特色 近年来边境城镇的建设一哄而上,在缺乏城市设计与风貌景观总体规划控制的情况下,千楼一面众城一面的现象大有一发展不可收之势,边境城市缺乏特色的局面不利于我国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也不利于创造陶冶居民良好的城市文化氛围。 问题之六:技术落后,规划方法陈旧 由于,缺乏设备、资金、人才等因素,致使边境地区规划在理论、方法、技术仍沿用50年代以定性设计为主的状况,已远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急待解决。 问题之七:规划缺乏民众参与 当前边境地区城市规划基本上属于领导与专家规划,以人为主题的规划思想在边境地区刚刚传播,公众参与的意识薄弱,城市规划意识差。 问题之八:忽视对应国家对应城市的研究 知已知彼能战而不殆,但由于多种原因缺乏对对方城市的必要了解,因此不利于与对方城市取长补短的发展有机联系。 问题之九:缺乏对国外边境城市规划的系统研究和引以为戒 国外边境城市的发展模式应为我国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所借鉴,但目前掌握资料少,难以借鉴参考。 问题之十:土地基本无偿使用与土 地有偿使用的盲动性。 当前沿边开放地区城市土地基本上所处于无偿使用状态,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和控详工作普遍尚未全面展开,但土地有偿出让“试点”工作却已纷纷开始,土地的有偿转让已出现很多问题。 三、对策思考 对策之一:我国边境长2万多公里,边境城镇建设发展的个性大于区性。地域性即是边境城镇得以存在、发展的个性。 如以黑龙江省边境城镇为例,强调宏观的区域分析,应着眼边境地区开放地区对内与全省、东北经济区、全国,对外与俄罗斯远东与西伯利亚地区、东北亚地区、亚太地区乃至世介经济地带之间的宏观地域关系,摸清边境城镇的位置与交通信息条件的特点与优势,如边境口岸城镇所处的经济地理位置与交通运输条件有陆路、水路之别,陆路中双有铁路

、公路之分,其历史基础与现状态势、社会经济条件、交通运输与口岸环境等基础设施条件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通过对比等分析论证,才能明确口岸城镇的地域分工,邓其在不同层次地域范围中的地位及应该承担的任务,明确其吸引与辐射的腹地,为合理确定或调整口岸城镇的发展性质、规模及其总体布局提供切实的区域依据,为口岸城镇开发、建设在南联北开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中能够有的放矢,因地因时制定,进而避免与诸多口岸城镇在发展项目 上雷同或一哄而上,避免造成盲动的损失。 对策之二:强调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妥善处理好边境城镇发展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生态效益为中心,创造市场发育的规划软环境,既要充分利用好已有的城镇基础设施,双要节约土地少占良田,还要积极控索土地及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的有效途径,从而使边境城镇规划成为边境城镇成长发育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指南书和科学兰图。 其次,要为边境城镇居民和到边城从事经营活动的客商规划创造一个工作、生活、游息都方便 、舒适的空间环境,以不断满足边城人民随着边境城镇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确定一个因地制宜的、点、线、条、块、面有机联系的绿化生态系统,从而使边境城镇成为能予防减少和克服环境污染、促进边境城镇和区域经济、技术、生态协同发展和良性循环的健康城。 对策之三:强调规划与发展的整体性,重视协同好老区和新区的关系 当前在新的形势下,边境城镇在老区改造和开发区(实质是新区)建设上都存在着新问题,老城区挖潜改造的潜力和步伐与新区拓展应因地制宜按着《城市规划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为准绳,切忌盲动,应以老城区改建为依托,适当开发新区,以整体性为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统一建设避免新的条块分割的产生,也减少土良田的占用,提高老城区土地利用率。 对策之四:突出强调弹性,适应多变性 强调弹性规划与设计,处理好影响边境城镇发展的多情景问题,是边境城镇规划适应并服务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边境城镇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众多的变化着的不定情景,如国际环境的变化,再如双边国家价值观不同、将导致对合作与开发认识上的难以统一,开发问题单方难以确定,因此这些变化对规划无疑将产生重大影响。 强调弹性设计,是针对传统规划“只集中预测一种的倾向,缺乏弹性和灵活性”的问题而提出的,国境城镇规划在人口、用地规模的预测、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规划等方面,应充分贸有余地保持活性,尤其是在用地布局上考虑“相容性”以综合区替代功能区,以保证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项目难以确定,需要滚动发展,从而既能满足现实建设需要,又有为远期、远景的发展奠定规划软环境,而且能增强边境城镇在国防等方面的应变能力。另外,在边境规划期限与实施程序上,应灵活贯彻《城市规划法》及有关子法,规划不一定绝对按20年、5年、近期考虑,而是按目标体系的展开,因时制宜分期滚动实施。 对策之五:因地制宜,创造边境城市特色与风貌 着眼边境城镇所在的微观地域,处理好边境城镇的规划、发展、建设与其所在地域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社会文化条件、经济技术条件、历史条件等的具体关系,因地制宜,挖掘文脉,继承和发扬光大已有优势;进一步创造边境城镇的特色和景观风貌。 对策之六:强调科学性、加强技术进步 加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运用现代城市和区域规划理论和定性与定景相结合的方法,是边境城镇规划科学化、合理化的有效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有了很大进展,科学技术也取得了较大进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的手段在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和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的推动下,在信息储存、统计分析和辅助设计等方面有了新开拓边境城镇规划一方面要适应我国城市规划设计科演技榔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为丰富我国城市规划科学技术提供实证。为此边境城镇规划,首先要在系统论、信息论、决策论、控制论等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建立边境城镇规划设计、管理、决策的信息反馈系统。 应在实践中控索和总结一套适应边境城镇发展规律的实际操作方法,丰富和完善边境城市规划工作系统,以满足边境城镇规划为市场经济发展超前服务的迫切需要,应及时的反馈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等有关因素对边境城镇自身发展的影响等相关信息,及时调整、修改、充实、完善、提高边境城镇规划的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以过程规划和跟踪规划为各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应构造边境城镇规划的方案库,应强调多方案比较和综合平衡,以优中选优的原则适应多情景因素变化和有备无患观点。 对策之七:建立民众参与机制,创造参与环境 多创造民众参与机会并形成制度。强调民众参与强化社会民众的规划参与意识,对制定和实施边境城镇规划至关重要,世界许多城市的调查表明,若市民存在较强烈的主动参与意识,则规划实施在组织管理上将十分顺利,反之,则给规划及实施带来麻烦,甚至会拖延或阻碍规划目标的实现。 强调公共参与,发挥共众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是体现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普遍性的需要,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提高到“公众主动参与规划,规划必须公众参与”是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规划、人民城市人民建”的迫切需要。因此为了适应和促进公众主动参与边境城镇规划的意识,应注重以下四个问题。首先规划决策和规划编制者应进一步扩大边境城镇社会先遣队是层及热心边城发展的海内外人士的公众参与面,采取协商对话等多种途径主动接纳公众的参与;其次,应贯彻《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要求,提高整个社会的规划透明度,形成宽松和谐的规划环境,激发公众的主动参与精神;第三,应普及城市规划科学知训,使公众自学更新观念,树立全局观念,未来观念、深化规划意识,提高规划参与的科学性。 对策之八:强调宏观与微观对接与对等,主动为开放服务 强化对接性,是适应边境城镇所处位置的特殊性要求,适应双方边境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长远需要。 首先应是宏观战略上的对接。沿海特区和城市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深圳与香港对接,珠海与澳门对接、厦门与中国台湾对接后的规划、建设与发展取得惹人瞩目的成绩。因此编制边境城镇规划,应首先考虑我方边境城镇和区域所面对的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准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中的几个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46 字

+ 加入清单

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虽然法条就什么是准国家工作人员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由于存在诸多复杂的因素,给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带来困难,因此,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对于准确认定犯罪,打击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准确把握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从事公务应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对此,虽然目前理论界大致有“身份说”、“公务说”、“统一说”三种不同的观点。但笔者认为,“身份说”易缩小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不相吻合。“统一说”将“身份”作为与“从事公务”相并列认定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标准亦与刑事立法精神相悖。“公务说”则认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只要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就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一观点不仅符合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而且也为后来的立法解释所验证。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来看,无论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人员,还是上述单位(人民团体除外)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人员只要是“从事公务”的就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立法并没有强调这些人原有身份性质,而恰恰强调的是“从事公务”四个字。再则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中,我们不难看出,该解释对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特定的公务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表明了立法机关鲜明的“公务说”观点。还有大量的司法实践也证明了“公务说”在司法实践中被广为运用。因此,我们在认定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时,理应牢牢抓住“从事公务”这一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正确界定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那么,何谓“从事公务”又是我们正确界定准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又一重要问题。所谓从事公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国家事务和公共社会事务的活动,其本质是行使国家权力,活动内容具有广泛性、职能性特点。椐此,笔者认为“公务”它不局限于国家事务,还包括公共社会事务,在我国现行的制度下,国家管理公共社会事务仍然存在,如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国有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经营等无不表现国家管理公共社会事务的存在。同时,共青团、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也仍然担负着管理国家事务尤其是公共社会事务的职能。《刑法》将在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就意味着刑法意义上的“公务”包含公共社会事务。因此,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公务”即是指代表国家的公务,具体包括国家公务和公共社会事务。只有行为人从事上述情形的“公务”时,才可以将其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准国家工作人员。     二、准确把握公司性质。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国有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单独作为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国有性质没有争议。问题是原有国有企业依照公司法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由于运作不规范和不到位,给我们准确认定改制后的公司性质带来困难。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翻牌”公司。一些原国有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标,在将其所属的分支机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运作,为了达到公司注册的目的,将企业资产的一部分以奖励等形式配送给企业人员作为入股资金,然后仍依企业原资产总额申请注册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人员整建制划归新设立的公司,其人员管理方式、工资待遇不变,企业入股人员亦不参与公司分红。这种“运动”式的公司制改造,应还其公司的本来面目认定为国有公司性质。其二,“脱壳”公司。一些国有企业为了甩掉沉重的债务包袱,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剥离出来,重新设立一个新公司,以达到规避企业债务的目的。这种类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如果没有非国有资金进入,应认定为国有性质,如果有非国有资金进入,应认定为非国有性质。其三,“泡沫”公司。一些公司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或行业内部对企业资质考核依据其注册资本金势力的客观情况,为了将公司做大做强,不惜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搞虚假投资。有这么一个原本资不抵债的国有小型建筑企业,XX年企业改制时,企业的20余名职工“入股投资”近5000万元,使企业成为拥有6000多万元注册资本、具有一级资质、可以承揽各种大型建筑项目的大型建筑公司,实则职工没有投入一分钱。这种类型的公司性质应当区别情况分别认定,公司经脱水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且符合公司设立其他法定要件的,其公司法人仍然成立,公司性质应依实际注册资本性质确定,如没有非国有资本进入,应认定为国有公司性质,否则反之。如实际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其公司法人不能成立,对于投资主体单一,应依投资主体性质确定“公司”的性质;对于混合型投资主体的,则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国有性质或非国有性质,而应当依照各投资主体性质和人员隶属关系综合分析认定,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应认定为准国家工作人员,否则反之。实践中尽管还有除上述类型外的不规范公司存在,但只要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紧紧抓住投资主体的性质,就不难认定这些公司的真实性质。     三、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与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均涉及到职务便利的问题。因此,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对于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无疑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字面意义上来说“职务便利”的含义应当是一致的,但从刑法层面上来看“职务便利”,在不同性质的犯罪中,其职务便利的性质亦不尽相同。就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与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而言,前者的职务不具有国家公务

的性质,后者则履行的必须是具有国家公务性质的职务。可见二者“职务便利”的性质是有质的区别的。那么,如何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第一,看行为人隶属关系。行为人是否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如委派成立,行为人的职务行为才可能具有公务性质的基础。第二,看行为人从事工作的性质。只有行为人所从事是具有管理性质的工作,其职务行为才可能具有国家公务的性质。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且是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其职务行为即具有国家公务性;如是非委派的人员,其职务行为就不具有国家公务性质。这里还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虽然是属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但他们所从事的仅是劳务性质的工作,其工作职责内容不具有国家公务的性质特征,因而仅仅属提供劳务性质工作的行为人,不能单独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规定:“直接从事生产、运输劳动的工人、农民、机关勤杂人员、个体劳动者、部队战士、经手公共财物的,如果他们所从事的仅仅是劳务,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第三,看行为人的权力来源。在两个不同性质公司并存时,虽然公司人员的归属亦作出明确的划分,但因公司业务需要,通常会出现公司人员既服务于原国有公司、又服务于非国有公司的情况,这种不规范的公司运作模式,给我们认定职务性质带来一定困难。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关键看行为主体代表谁的利益、体现谁的意志,权力来源于谁。如是国有公司委派的人员,其履行非国有公司的职务具有公务性;如不是委派的人员,其履行非国有公司的职务不具有公务性质。如张某在原国有公司将部分有效资产剥离、并吸纳部分非国有资金共同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后,仍供职于原国有公司。由于张某对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某项业务比较熟悉,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负责帮助经营该项业务论证、洽谈,但合同的签订仍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的名义,而非张某的名义。其在参与项目论证、洽谈过程中,非法收受客户的贿赂。因张某不符合国有公司委派人员的成立要件(委派的问题本文另行论述),此时张某的所作所为只能代表的是委托人的利益,体现的是委托人的意志,所履行的是来源于委托人的不具有国家公务性质的职务,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因此,我们在分析认定行为人职务性质时,一定要结合上述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切忌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错误。     四、准确把握委派的构成要件。所谓委派,就是委任、派遣之意。基于委派,被委派人代表委派方行使权利,从事委派方委派的公务。构成这里的委派,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一是委派的主体特定。委派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都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委派主体。那么,人民团体能否构成委派的主体,只要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就不难得出结论。《刑法》第九十三条所列举的委派主体并不包括人民团体在内,如将其纳入委派主体的范围,显然超越了该条款法律用语的逻辑内涵,有违罪刑法定的原则。因此,只要立法未作出修改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不能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二是委派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且委派人与受委派人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对于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能否成为委派的对象?这里关键是看招聘主体的性质,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作为招聘主体,聘用后再委派到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从事公务的,与从国有性质单位抽调人员直接委派没有质的区别,对其应当与国有性质单位的人员同等看待。如是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作为招聘主体,聘用人员显然不能成为委派对象。因此,只要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委派,到非国有性质单位从事公务的,不论其在委派前的身份如何,均可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三是委派单位与拟派遣单位具有一定的关系,如领导、监督关系等。如果委派单位与拟派遣单位不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投资权益关系,则委派不能成立。如被告人熊某原系某电厂物资部主管,而该电厂系一非国有性质的中外合资公司的下属单位。1997年该公司与某省电力局签订委托协议,约定电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由电力局负责,电力局按电厂所卖电价的2%收取委托管理费用,电厂产权性质不变;电厂的厂长、副厂长由电力局提名,经委托方同意后,由电力局发文任命。在委托管理期间,经委托方同意,电力局发文任命被告人熊某为电厂的副厂长。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对于被告人的主体身份性质,有人认为,被告人属于国家机关委派到非国有性质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但笔者认为,虽然电力局是国有性质的单位,但其与电厂既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也不是电厂的投资主体,其对被告人的任命是基于委托合同而形成的权力,并不是基于本身的行政管理、监督或国有投资者权益而直接产生的任命权,因而被告人熊某不符合委派的构成要件,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四是委派的方式有效。尽管委派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它包括发文任命、任职、批准,也包括以会议纪要等非正式形式予以提名、推荐、介绍等。如前述张某之所以不能成为委派人员,就是因为其既没有任何书面委派的文字依据,从其参与业务论证、洽谈的过程、方式、结果也看不出其供职的国有公司委派的意思表示,缺乏委派成立的形式要件,因而对其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五是委派的目的特定。受委派人代表委派方在非国有单位从事的只能是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公务性质的活动,而绝非是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或者社会性服务劳动的劳务,否则就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委派。六是受委派人在受派单位的公务活动尽管代表国家但又独立于委派单位而归属于受派单位。这就是说受派人所从事公务活动的结果直接及于受派单位,而不是直接归属于委派人,否则就不成其为委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培训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516 字

+ 加入清单

征地农民就业培训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建设与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如何做到既能满足建设所需的土地,又能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实现好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不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就业问题,确保社会稳定,这是一项严峻而又艰巨的任务,也是我们劳动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XX年以来,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市**区部分土地被征用,形成了部分被征地农民。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经调查,目前**市**新区共有被征地农民5775人,其中劳动力4177人,按照性别分:男2220人,女1957人;按照年龄状况分:16—40岁1947人,41--60岁2230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需求量加大,被征地农民将会越来越多。

(二)就业情况

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共有4177名,其中已就业3070人,仍有1107人没有实现就业,在已就业的3070人中,自主创业的181人;受聘于人的1723人,其中从事瓦工、木工、油漆、水电工作等459人;企业聘用318人;外出务工62人;临时就业786人(帮人看店、勤杂、保安、保洁、保姆等)。从上述就业情况来看,就业人员中绝大多数人工作随意性大、稳定性差,自身无技能,很容易再次失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三)技能情况

根据调查,4177名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3611人,高中文化程度464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的102人;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574人,其中持相关技能证书262人,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3603人,其中有培训意向的89人。劳动力受教育普遍较少,职业技能低,就业竞争力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被征地农民就业压力大,转移就业培训任务繁重。培训的覆盖面小。因培训能力不足,只有部分的被征地农民有机会参加培训。部分被征地农民因需要交纳培训费用而不愿参加培训,即使参加培训,也是培训费用低廉的技术含量低的专业。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就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快速转移。

(二)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严重影响着转移就业选择和求职成功率。男性就业多从事建筑、水利工程等重体力的技术要求相对不高的行业,而女性则多从事餐饮、保洁保绿等行业。

(三)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不健全,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低。一是被征地农民市场和中介组织发育迟缓,信息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薄弱。二是劳务信息不畅,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被征地农民向外转移以自发为主,盲目性和无序性较大,“马路市场”现象普遍。

(四)资金保障乏力,投入明显不足。尽管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但相对于这一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投入明显不足。专项经费落实较困难。

三、被征地农民现状

(一)被征地农民角色转换难

在政府提出建设新工业园区的计划后,迅速进入论证实施阶段,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全面提速,园区建设和城市建设进入了超常规发展时期。城市加速扩张和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大力实施,使得农民在短期内失去土地,无论政府还是农民都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致使被征地农民在由农民意识转化为市民意识,由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转化为市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等方面出现了“无所适从”的现象。

(二)被征地农民就业难

由于农民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普遍较低。失去土地后,他们在社会上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也较差,就业成为被征地农民的突出问题。

(三)被征地农民进入城市难

一是集体资产的处理难。村改居后,原集体经济组织性质发生了变化,对原始集体资产的处理由于主体性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及合同变更等问题。另外还存在社会保障、就业政策上,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权利的问题等。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刑事诉讼中适用辩诉交易规则的问题研究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11 字

+ 加入清单

刑事诉讼适用辩诉交易规则问题研究

XX年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实施的第四年,也是法院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的关键一年。公正与效率,是法院改革的主题,也是改革的方向。而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刑事诉讼法作为三大诉讼法中最完整、最严格的诉讼法,它的完善与发展,无疑对我国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讲就我国刑事诉讼中辩诉交易的可行性问题作一些探讨研究。 一、辩诉交易概述     1、辩诉交易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1)所谓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是起源于美国的一项司法制度,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庭开庭审理前,处于控诉一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辩护律师进行协商,并在征得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plea  of  guilty )。     (2)辩诉交易规则的适用条件     a、程序要件—控方提起权与辩方参与决定权。“交易”一词,从字面上理解,平等主体之间就某项标的物进行平等协商,讨价、还价,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最终决定标的物的价值或其归属的一种行为。那么,辩诉交易中,控辩双方的地位是否真的平等呢?当然不是。“交易”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交易双方对交易客体具有处分权,即决定其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辩诉交易中,这一交易客体就是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此罪与彼罪。很显然,在现行的中外司法制度中,对被告人不予起诉、降格起诉和撤销起诉的决定权在检察官,而不在被告人及辩护人,所以也只有检察官才有权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向辩方提出进行“交易”,辩方无权自己根据案件提出这样的“交易”。但是,在控方提出这样的交易以后,控方与辩方就处平等地位,只有辩方同意控方提出的交易请求,交易才能够成立,这就是辩方的参与决定权。     b、实体条件—案件存在争议。辩诉交易的规则决不是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的,其适用的案件有特定性。设立辩诉交易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和诉讼资源,所以只有对那些经过侦查及检察官的审查,案件部分事实清楚,且有相应证据支持,而其他虽然实际存在的部分事实,但却没有证据证实或者证据不够充分,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也予以否认的案件,可适用辩诉交易规则,被告人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予以承认,换取检察官对其较轻的指控,从而减少检察官复杂的取证、认证过程,使案件得以迅速解决。而对于其他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案件,法官、检察官不需要再花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取证,法官根据现有证据就能够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此时就不能适用辩诉交易,否则就是检察官违背事实与法律,变相放纵犯罪,这既违背了合法性原则,也不符合设立辩诉交易规则的本意。     c、时间条件—开庭审理前。辩护交易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控方与辩方之间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协商,必须的在法庭开庭审理前达成。一旦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则案件的裁判权就由法官行使,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也就只能依据法庭审理所查明的事实、证据来进行认定,由法官裁判被告人无罪或有罪、此罪或彼罪、罪轻或罪重,控方与辩方再无协商的可能。 2、 辩诉交易产生的根源    (1)社会原因。二战以后,美国由于种种社会原因,犯罪率居高不下,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关系复杂化,犯罪成为美国的一大社会问题。犯罪日趋智能化、组织化、犯罪手段与先进科学技术相结合,犯罪数量以惊人的速度增加。为了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解决日益增多的案件,一些大城市的检察官开始用协议和交易的方式,换取被告人的“认罪答辩”。由于这种结案方式迅捷而灵活,因而在联邦和各州得到广泛采用。正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71年的一个判决中指出的:“如果每一项刑事指控均要经受完整的司法审判,那么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需要将法官的数量和法院设施增加不知多少倍。”由此可见,从物质的角度来看,辩诉交易的产生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节约人力、物力、财力,以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 (2) 法律原因     a当事人主义诉讼理念。众所周知,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在于法官在诉讼中所居的地位如何。在英美法系中,法官处于消极的裁判地位,当事人是诉讼的中心环节。在当事人主义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均有处分权,所以不仅追诉人对起诉与否有自由裁量权,而且也允许被告人承认起事实而服罪。因此,在当事人主义之下,就当事人而言,通常在审判前,有一道“罪状认否程序”(arraignment),使被告人对起诉事实作承认与否的答辩。如被告人答辩有罪,则不举行审判,直接对被告人就其所答辩之罪科刑,这就是被告人对诉讼标的进行处分的结果;就法官而言,它的审理范围受原告人提出的主张所限制,审理和判决不能超出控方主张的范围,只有当事人提出并加以主张的事实,法官才能予以审查,如果被告人已经承认犯有检察官所指控的罪行,亦即双方对指控的真实性已不存在争议,法官便可据此直接对被告人定罪和处刑。换句话说,审判在英美法系中仅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各个方法这一,而非属必经途径,双方当事人之所以自愿进行某种处分,是因为为了通过协商而达到到某种妥协,而且这种协商,妥协不仅可就罪名进行,同时也包含科刑。而辩诉交易正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处分权基础之上的。     而在大陆法系中,所采取的是职权主义原则,该原则不承认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处分权,故不设“罪状认否程序”,即使被告承认有罪仍须举行或继续进行审判。被告人之所以被认定有罪,是基于审判调查证据的结果,而不是基于被告人承认有罪的结果。因此,只要有起诉,则审判便是处理刑事案件的必经途径。“辩诉交易”被视为不道德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而加以禁止。     b 、检察官广泛的起诉裁量权。“交易”的一个基本条件是交易双方对交易客体重具有处分权,即决定其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在美国,没有全国统一、上下隶属的检察系统,联邦和各州的检察机关各自独立,自成体系。检察官是特定的司法管辖区中真正的主要的执法官员,行使一

种独特的准司法与行政权力相混合的权力。他可以自由地把法律适用于他的管辖区并享有独立的,几乎不受限制的裁量权。1883年的“人民诉瓦已什•圣路易和太平洋铁路”案,1930年的“威乐森诉马歇尔邵案,1965年的“州诉严当斯”案和1974年的“人民诉伯林”案,几乎一致确认了检察官在刑事追诉方面不可分割、不受监督的权力。检察官可以根据一定时期刑事政策的要求或者与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决定对犯罪人不予起诉或者降低起诉的规格。而且在美国,检察官通常由选举产生,有自己独立的权力来源—选民,只要他认为能最好地为选民服务,他的决定实际上就是不可推翻的。根据这一原则,如果被告人能够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经济上赔偿,正常就业等),符合多数选民的利益,检察官就可撤回起诉。因此,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为辩诉交易的盛行从制度上提供了便利条件。正是因为检察官拥有了自由决定降格起诉和撤销起诉的权力,才有了与辩方交易的资本,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或满足控诉方的其他要求,从而以较高的效率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    (3)心理原因。在美国广泛盛行的辩诉交易,也有其深刻的心理根源。从心理因素上来探究辩诉交易存在的必然性,至少与以下两个要素有关:刑事判决的“非合意性”和人们追求未来生活确定性、避免冲突的欲望。     一方面,自从人类解决社会冲突的方式由私力救济发展到公力救济以来,司法审判一直以其和平性和非自助性被视为文明的标志。但是刑事司法审判也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由于争端不是由双方协商解决,而是提交给作公共权力机构的第三方,而第三方的裁判并不取决于双方的共同意愿与选择,而是基于法官的裁判。所以审判结果对当事人来说是不可预测的,要么被告人被判有罪即控方的指控成立,要么无罪即控方的指控不成立。这种“非合意性”对当事人而言,必然会带来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     而另一方面,“那种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性与冲突的欲望实际上固有于人的天性之中。”心理学家马斯洛也指出,“我们社会中的普遍成年者,一般都倾向于安全的、有序的、可预见的、合法的、有组织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他所依赖的,而且在他所倾向的这个世界上,出乎意料的,难以控制的,混乱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危险事情都不会发生。”人的这种天性不仅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而且在刑事诉讼领域也同样存在。为了最大限度地增强判决的可预测性及获得有利于己的判决,控辩双方一般都积极地充分地参与到审判程序中。尤其是在“辩诉交易”中,当事人通过对自己权利的适当处分不仅避免了正式审判程序中的不确定发生,而且被告往往能获得较为宽大的处理,使双方都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胜诉与败诉,避免了两败俱伤的结果,也避免了接受刑事审判可能带来的情感负担,符合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因此,辩诉交易的产生与人类之天性亦有相当的关系。 二、辩诉交易的理论依据、合法性     辩诉交易作为英美法系中的一项诉讼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如果一项制度仅仅因为其有现实价值性及合理性而存在,却与法律之根本精神相悖,那么这项制度就不是一种合法的制度,其存在也只能满足部分法律主体的需要,却会损害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我认为辩诉交易制度存在,不仅因为其具有现实的价值性,而且亦符合法律的根本精神和原则。下面,我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一制度存在的合法性。     1、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意大利的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和刑罪》一书中解释为:“在没有作出有罪判决以前,任何人都不能被称为罪犯。”“因为任何人,当他的罪行没有得到证明的时候,根据法律他应当被看作是无罪的。”无罪推定原则对于辩诉交易制度至关重要,可以说是该制度的理论源泉。前面我们讲过,辩诉交易制度是建立在控、辩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基础之上的,也只有先认定被告人是无罪的人,是合法、守法的公民,双方才有平等协商的可能;如果在被告人在被侦查或者起诉时,已经被检察官认定为是罪犯,也就是采取“有罪推定”的原则,那么“检察官不会为金钱或者懒惰向法律和罪犯低头”,在当事人双方地位不平等时,辩诉交易就不可能进行。     2、自白合法性原则。辩诉交易规则中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检察官根据现有证据并不能完全认定被告人有罪或罪刑轻重时,以作出对被告人较为有利的指控,来换取被告人有罪答辩。换句话说,在辩诉交易中,检察官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主要证据就是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即自白能否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这就是自白合法性原则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法律允许检察官将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那么辩诉交易方可成立,否则就属非法。那么如何正确理解自白合法性原则呢?我认为自白合法性原则应当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自白排除法则和自白任意性规则。     (1)自白排除法则。自白排除法则又称“考门罗原则”,就是指把基于不当的自白或不自由的自白,从证据中排除出去。1791年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任何人……在刑事案件中,都不得被迫成为不利于己的证人”。其基本精神就是,政府对于公民罪行的控告,负有提供罪证的责任,即举证责任;而有关犯罪的证据的收集,必须严格遵守宪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使公民在“被迫”的状态下提供不利于己的证据。同样,在辩诉交易中,因为检察官以较轻的指控为代价,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自白,这里面就有可能存在着被告人直接或间接“被迫”而做出有罪自白的情况,这样的“自白”很显然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辩诉交易也就不能成立。直接“被迫”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指检察官通过对被告人的人身进行强制、拘禁、实施暴力等方法,使被告人作出有罪供述,这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正常交易,而是一种强迫交易”的行为;而间接“被迫”因为其表面上并不带有暴力或者强制色彩,而不易被发现,从而成为检察官的有力武器,其具体表现如下:a欺骗交易,检察官承诺对被告人作出较轻的指控,在其获得被告人有罪的自白以后而毁诺;b单独交易,检察官与被告人交易,而并没有告知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或者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83 字

+ 加入清单

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思考

简要案情及裁判:    原审原告李某曾于1998年2月向法院起诉与吴某离婚,后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1998年8月,吴某向法院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后又撤诉。1999年1月,李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义务,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999年6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所生一子由李某抚养,家庭财产按李某提供的财产清单依法进行分割。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XX年8月,吴某以原审判决关于家庭财产分割严重不公,原审时自己提出的相关财产请求未被原审法院采纳。同时认为导致与李某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李某有第三者,要求李某赔偿相应损失5万元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XX年2月,检察机关以该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随抗诉书一并移送至法院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诉人吴某提出的尚未分割的轻摩一辆,空调一台的票据,检察机关调查相关证人的调查笔录,李某因经营在税务部门纳税的谈话记录,税务检察报告,因漏税在税务部门的处理决定书及李某在离婚后在某储汇中心存款10余万元的查询记录等证据。 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吴某提出的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按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但民诉法没有现定检察机关可以以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证据及检察机关依职权调查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再审法院以裁定形式从程序上驳回检察机关的抗诉。 评析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普通再审案件,在案件的处理上曾有过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依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既然已经再审,就应当在再审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原审中未出现的新的证据进行审查,经过再审审理,确定争议事实的真实性,如果经查实,确有部分财产未予分割,应重新作出再审判决,对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体现再审的救济原则。另一种意见认为,抗诉机关以原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虽然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且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从当事人提供给抗诉机关的证据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来看,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法律没有规定抗诉机关可以以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反,对当事人来说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到原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而认为抗诉机关的抗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从严肃执法角度,应驳回其抗诉。再审的结果是裁定驳回抗诉。笔者同意第二种处理意见。 但这起普通的抗诉案件,所涉及的以下问题笔者认为值得探究。 一、关于抗诉案件的审查立案问题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由于自身裁判错误,被上级法院发现并指令再审予以纠正,必须立案进行再审。但如果是由于抗诉机关的抗诉。上级法院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对下级法院来说,是否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实践中,对下级法院(笔者在这里主要指基层法院)来说,往往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无须进行立案审查,从前述案件不难看出,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抗诉是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履行民事监督的独特方式,目的是启动法院再审程序对错案予以纠正。但法律规定抗诉必须在法院生效裁判出现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且是向同级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起抗诉,由于不同于上诉,上级法院在不了解下级法院原裁判过程的情况下,很难发现抗诉机关的抗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也不会去审查抗诉机关抗诉内容,而是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将本应立案时的审查转移到再审时的“审查”(实际是一种审理过程),人为地增加了法院人力、物力的开支,甚至浪费有限的审判资源,更为重要的是不合规定的抗诉,动摇了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有时甚至加剧公众对司法不公的错误认识,因而笔者认为对基层法院而言,上级法院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时一并指令予以必要的立案审查,避免出现上述的几种情况。再说法律没有规定因抗诉机关的抗诉而放弃对抗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二、关于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够提出抗诉的理由之一。为了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正确与否进行准确的审查和判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进行分析和再认识。我们知道,如果据以认定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足以能够证明该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并能反驳它事实的,那么该证据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尽管由于在对某一事实证据的论证上由于证据的多重性而表现出在审判实践中对相关证据理解和把握上的不确定性,不难看出,既然是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不存在足与不足的问题。因而,首先对该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证据”应推定由于它不是直接证据,需要我们在判决、裁定前对它作出是否与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有逻辑上联系的推断,作出正确的采信与不采信的判断。而由于目前法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对证据的采信上极易出现偏差,这亦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的原因之一。其次,抗诉机关如何以此条款进行抗诉,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5月10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理程序试行规则》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该条规定检察

机关不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进行全面地审查,同时对当事人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进行勘验、鉴定的,应审查是否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新的证据,只有在不属于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有学者认为,由于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监督对象的不当性,决定了其监督方式的唯一性和监督时机的事后性,使得检察机关只能在裁判生效后进行监督①,为了监督的成功,利用职权帮助申诉人来收集相关证据(有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申诉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前述案件正是如此。有一时期则追求抗诉的数量,而忽视监督的质量,使抗诉这种监督的唯一方式显得极其随意。因而必须明确检察机关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只能就原审中提出的证据及认定的事实和裁判进行审查,当事人只能以其在原审中提供的而法院无正当理由没有认定的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不能通过提出新的证据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检察机关亦不应依职权进行调查以获取新的证据,更不应以新的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而向法院提出抗诉。 三、关于基层法院裁定驳回抗诉问题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认为不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依照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而对于不符合抗诉规定的抗诉案件,法院能否裁定驳回抗诉?有人认为,抗诉启动法院的再审程序,从理论上来说也是一种诉权,抗诉机关既可以撤回抗诉,法院亦可以裁定驳回抗诉。当抗诉经审查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情形,且是在抗诉机关不同意撤回抗诉的情况下,可裁定驳回抗诉:一是原判决、裁定不存在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能引起抗诉的四种情形;二是申诉人本应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据此提出抗诉的;三是检察机关依据申诉人的申诉,以职权调查收集新的证据而向法院提出抗诉的(笔者认为不应包括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笔者基本同意这种观点。虽然有一时期,检察机关追求抗诉的数量,忽视对抗诉的质量要求,出现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的情况也属正常,但笔者认为裁定驳回抗诉应由立案庭在对抗诉进行立案形式审查时作出,而不宜由再审法庭作出,对基层法院而言,还应向上级法院报告备案。首先,由于法律规定,抗诉是由上极检察机关向同级法院提起,然后由上级法院指令作出原裁判的下级法院进行再审,下级法院再审是在指令的情况下针对上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内容,因而对抗诉的处理结果必须报上级法院备查。其次,虽然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抗诉案件必须再审,但必须是符合抗诉形式要件的抗诉案件,法院在对抗诉的审查过程中,不能因为检察机关有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权力而随意地使已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处于待定状态,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抗诉案件,由立案庭经审查后告知检察机关并建议撤回抗诉,否则,可作出裁定从程序上驳回抗诉。但是,经立案再审的抗诉案件,再审合议庭必须再审。在再审中,依据检察机关的抗诉,对原裁判进行是否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审查,此时,要对抗诉的内容作出实质评判,如果原裁判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则须予以纠正,由再审合议庭作出新的再审判决。有一种情况,如果抗诉虽能反映出原裁判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足以动摇原裁判的(不完全是实体判决结果的)则不能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抗诉,而应是以再审判决方式维持原裁判在再审判决中对抗诉不予支持的理由作充分地阐述,一方面反映出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的态度,同时作为抗诉机关也较能够予以接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85 字

+ 加入清单

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调研报告

流动人口已成为新时期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特殊群体,流动人口的数量也随城市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提高不断增加,以家庭模式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在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中,家庭教育无疑是最为关键和基础的,这不仅仅因为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开端,是开始最早、持续时间最长的一种教育形式,还因为家长对孩子成长潜移默化的影响往往也是其他教育方式所不能及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1]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超过2.6亿,随迁子女数量有3600万,他们当中,2.94%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尚不能按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特别是对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的家庭教育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探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拿出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组织人员,采用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家长座谈会、教师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辖区3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6个社区周边的17个门面房、3个工地380名流动人口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来源于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街道辖区内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3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老师或校长3名,流动人口学生家长90人;南京湖南路街道6个社区周边255名平均年龄38岁、平均来宁打工时间2019年的17个门面房业主,3个工地工人。

1.2 资料来源 (1)调研人员对相关人员的采访记录;(2)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状况调查问卷(见附录);(3)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4)查阅相关文献。

1.3 方法 (1)随机抽样:在辖区学校中随机选取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最为繁华、人口最为密集的社区周边随机选取了多个门面房业主和工地工人,以此作为样本进行调查。(2)个别访谈:采访学校负责招生的老师、学生家长,深入学校、社区专访和体验生活。 (3)问卷调查:按照附录中的问卷对6社区周边255名门面房业主及工地工人进行问卷调查,问卷涉及到子女所处或停留的教育阶段、子女各学习阶段在哪种类型的学校就读、对子女上学的关注程度、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程度等方面。(4)统计分析:将问卷调查得到的结果输入电脑进行汇总,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计算平均值、各项所占比例。

2、结果

2.1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程度 如表1,在接受问卷调查的255位农民工家庭中,子女在读小学或仅有小学文化的占31%;在读初中或仅初中毕业的占23.6%;在读高中(包括中专和职高)或高中毕业的占25.5%,而全国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①达到74%;拥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仅占9.1%,而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23.3%。剩下的是留守儿童以及同父母一样外出打工的。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程度(表一)

2.2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状况 (1)小学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在政府开设或民办私立的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就读的占70.9%,在普通的公办小学就读的占20%,未入学的占9.1%。(2)初中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于公办初中的占20%,就读民办初中的占30.9%,就读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占40%,小学毕业但未接受初中教育的占9.1%。(3)高中阶段就读公办高中的占总人数的45.5%,就读民办高中的占36.4%,在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仅为18.1%。(4)高中毕业考取并就读公办大学的占9.3%,其中有30%的家庭无法负担子女大学学费。见表二。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状况(表二)

2.3 流动人口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态度 据问卷分析显示,流动人口家庭平均每月用于子女教育的费用占总收入的21.97%,在我们的调查中,86%的家庭是尽一切可能让孩子上学,14%的家长抱着“有条件就上,没条件不上”的态度,绝大多数家长认为,教育孩子的责任应当由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承担,38%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对流动人口子女不太重要,但同时也有83%的家长认为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教育问题。可以看到大多数流动人口子女的家长家庭教育观念是明确的,能够重视对孩子的教育,但也有一些家长对这些问题认识不够清晰,对孩子的教育采取放任的态度,或者采取有了问题才开始教育的态度。

3、讨论

3.1 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 在南京接受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大多学前教育是缺失的,这种缺失不仅仅体现在学习方面,还体现在学生的在校生活上。在学习方面,没有受过正规学前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与城里同龄孩子相比,在观察力、理解力、记忆力、课堂习惯、普通话这些能力上处于劣势;在校的生活方面则体现在一些流动人口子女的仪容仪表达不到学校的要求,譬如:脸和手长时间不干净、手指甲长时间不修剪等。

那么,流动人口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是怎样产生的呢?我们认为这与家长的教育观念、教育行为、及教育效果有直接关系。从总体上来讲,被调查的流动人口子女学前教育状况并不令人满意,有些问题还很让人担忧,甚至深思。首先,我们从教育投入上分析,调查发现,家长在时间投入上并不多,流动儿童家长虽然很重视家庭教育,但在具体实施教育行为时,由于工作时间和经济条件的限制,无法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财力。其次,我们从教育的方法上来考察,有86%的家长认为教育孩子要讲究方式方法,但同时也有14%的家长认为不一定或根本不用讲究科学方法。有73%的家长意识到不应该在孩子面前打麻将、赌钱、喝酒、抽烟等,21%的家长没有意识到,6%的家长认为无所谓。从调查的结果上来看,大多数家长还没有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第三,从家庭教育效果来看,普遍认为教育不成功或效果一般的主要原因分别是文化水平低,不懂得孩子的有关事情;没有时间,因为工作太忙太累;经济条件差和其他原因。

3.2 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问题 调查显示:一半以上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小学和初中。目前,南京市对九年制义务教育从小学开始是有门槛的,小学需就读于户口所在学范区,且入学审查是十分严格。对于流动人口子女来说:首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其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应在我市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并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4)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5)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小学一年级新生无需提供)。到我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再次,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数据进行摸底,对变化情况进行科学分析与预测,通过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严禁任何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随迁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同样享受免杂费、免课本费、免借读费、免作业本费的政策。

3.3 流动人口子女素质教育问题 撇开学校的教育模式不谈,家长的教育模式同样举足轻重。素质教育针对的是学生的思想品德、兴趣特长、公民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需要家长与老师互相沟通,共同培养。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同龄学生相比,还存在一些自卑、厌学、焦虑、畏惧等不健康的心理。有10%的流动人口子女感觉自己各个方面都不如城市里的孩子,有13%的流动人口子女认为城市里的孩子瞧不起自己,有10%的流动人口子女不愿意与城市孩子相处,有11%的孩子很讨厌或无所谓去学校上学。在与家长的沟通中,有14%的孩子认为自己的父母不了解自己,有31%的孩子认为父母还了解自己一些。

3.4 流动人口子女接受社会各方援助问题 值得欣慰的是,社会各界人士已经注意到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和个人经常受到来自各方的援助。然而事物总有它的两面性,正确的援助会让流动人口子女有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增长见识,利于成长发展;不正确的援助则会增加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负担,变成形式化援助。因此,社会和个人援助办学要形成长效机制,良性循环。

4、建议

4.1 学前教育方面 我们认为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大小两个方面解决。(1)大力改善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环境。首先,应从家庭内部环境做起。家庭环境对子女健康性格的形成至关重要。因此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其次,应从优化社区环境做起。建立社区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通过妇女儿童之家等社区机构,组织各种有益的集体活动,利用集体的力量来改良流动人口子女的教养方式,在彼此的交流中促成家长理性的增长。再次,建立以家长学校为平台的培训机构,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进行科学指导。由于流动人口整体素质偏低,不利于流动人口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必须通过培训,使家长能得到较为全面、系统、科学的指导,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尤其重要。(2) 强化社会职能,提高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整体水平。纳入城市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模式,依靠政府力量开设幼儿园、学前班,为已随流动人口来宁准备入学、未受过学前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学前教育。政府和社会应大力开展社区服务,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提供社区服务。充分发挥社区老师的作用,把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纳入城市居民儿童教育统筹安排,实行“三同”,可以利用开学前的假期,将流动人口子女集中在一起,开5~10次课,教他们一些简单的知识,譬如:个位以内的数字加减、自己的名字、课堂礼仪、个人卫生习惯、仪容仪表等。

4.2 就读学校方面 (1)转民办为公办,将流动人口子女学校与普通公办学校“一体化”。 这将是一个长期工程,政府可出资接收这些私立学校,将其转变为公私合营或者公办学校,或者由政府出面干涉这些学校的运营,譬如:政府可以派出教学督察进驻这些私立学校,监督其教学状况和收费标准。对于“一体化”的问题,希望更多的市民能被说服,愿意将自己的孩子与农民工子弟置于同一集体,而不是一味的排斥。(2)降低入学门槛。户籍问题、“五项材料”等硬规矩让大部分流动人口子女望洋兴叹。农民工不仅收入不高,且已负担了城乡双重费用,子女昂贵的教育费用和复杂的入学手续对他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流动人口子女应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绝不能因为这些人为的门槛而被剥夺。(3)学校的助学政策面向农民工子弟。据南京2019年8月24日各大报纸对于小学、初中、高中收费标准的报道显示,各学校的“助学金”政策只针对拥有南京户籍、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我们认为这一政策也可以适用于同样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弟,或者可以按适当的比例减少一些也可以。

4.3 素质教育方面 推行协同教育,建立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联系机制,要建立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机制以及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的联系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充分合作、充分衔接的优良体系。(1)提高流动人口子女家长的教育意识。流动人口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他们对学校、老师的依赖性太强,认为教育的事情应由校方全权负责,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可以通过社区老师开设“家长课堂”来提高他们的教育意识。一是让他们意识到子女的教育与自己息息相关,二是让他们注意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助他们将子女培育成学习、品德、特长、素质、心理全面发展的好学生。(2)博物馆、科技馆、公园等定期免费开放。流动人口子女到了节假日,尤其是寒暑假,便成了无人看管的“野孩子”,这些场所的定期免费开放可以让农民工子弟在家长或援助人员的带领下,或是在结伴的情况下,有一个有益于身心发展的好去处,同时可以促进他们与家长、与同伴之间的感情。至于免费开放的时间,可定于期中考试结束后的周末、寒暑假的开头和结尾几天。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们发现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必须动员个人、家庭、政府部门、以及整个社会的力量统筹解决,与《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一道规范国家的基础教育,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纳入法制轨道,使全社会更加重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促进我国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我市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培养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01 字

+ 加入清单

我市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培养情况存在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十分重视爱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帮助全市各爱国宗教团体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了一批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在宗教上具有相当学识,文秘部落能够密切联系信教群众的~人,为各爱国宗教团体增添了新的血液。据统计,近几年我市共培养中青年教职人员共852名。我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鼓励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开办培养宗教教职人员为目的的培训班。坚持举办各类读书班、~和研讨班,帮助他们了解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认清国际国内形势,提高认识,开阔思路。近几年来,我市共举办各类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36起,接受培训的宗教教职人员达1000余人次。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已毕业11届,共500多僧人,这些僧人绝大多数已进入各地佛教协会工作,成为教会的一支骨干力量。另外,西园寺经车家宗教局批准开办了佛学研究所,寒山寺经省宗教局批准开办了寒山书院,市道教协会举办了两年制的青年道徒~。

二、用“长培短训”的办法,培养基层第一线宗教教职人员。为了培养年轻一代宗教教职人员,我市各宗教团体经过近几年的摸索和努力,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班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和做法,开阔了培训新思路,制定了“长期培养,短期集训”(简称“长培短训”)的计划。“长”就是在思想认识到教职人员的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制订长期计划;“短”就是要短期强化、注重实效。我市~教~在借鉴金陵神学院“一年制教牧人培训班”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培训工作,把一年的培训学习时间在2—3年内分三期完成,每期3—4个月,学员连续3期接受培训,可达到教牧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举办这样培训班的优点在于:办学活、选苗稳、收效快,负担轻。在培训的过程中还可以物色和考察合格的人选脱产进教会作为专职的教牧人员。我市的昆山、吴江、太仓等地就通过这种培训方法挑选出多名合适的学员进入教会工作。

三、积极物色人才,培养宗教团体管理骨干。我市针对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多数年事已高、缺少具体办事人员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他们物色合适的具体管理人选,帮助他们把好人选关。经过较长时间的考察,我们发现市~教~一位兼职的副秘书长各方面表现不错,有较高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也具有一定的宗教学识,能够协调教内外的关系,工作有热情。经与市~商议后,决定借调到~工作。我们出面与其所在的工作单位联系,从1994年借调到市~工作,一切工资、福利待遇由~负担。事实证明,这位副秘书长脱产之后,全身心投入教会工作,一人身兼几职,先后完成了教产的清理普查、档案定级以及教堂修建等工作,经过几年的锻炼培养,已经成为~很理想的~人。

四、加强教育,团结年轻教职人员。老一辈教职人员与我党长期合作共事,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对政府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的政治立场比较坚定,而年轻的教职人员由于缺乏实践,感情比较脆弱,遇到困难和挫折,容易产生抱怨情绪,思想不稳定。因此,对年轻人的培养,既要支持他们的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又要对他们的缺点、错误进行热情、耐心的帮助教育,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培养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利用各种机会做好工作,以免挫伤年轻人的积极性。同时,也注意稳妥,不操之过急。我们体会到,团结教育年轻宗教教职人员,要从现在做起,着眼于未来。思想教育工作要善于捕捉时机,做到胸中有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根据不同对象、同一对象的不同时间不同场合,采取不同的方法去做工作。要开诚布公地多和他们交换意见,努力沟通思想,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情理结合。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西园教育办对学校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50 字

+ 加入清单

西园教育办对学校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自查报告

西园教育办对学校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自查报告

版筑中心小学、仕头小学、王厝小学、地处双内公路旁,大部分学生上学、放学必须横穿公路。而公路上无任何交通警示标志,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部分学校虽然位于社区内,但学校的出口处也没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建议学校先设立临时交通警示牌,交警大队帮忙尽快设立交通安全警示牌。

车厝小学建于是1995年,目前对教学楼各教室进行粉刷维修时发现,外墙砖老化脱落,部分教室天花板、走廊水泥脱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议尽快进行装修维护及整改。

王厝小学地势较高,学校教学楼后的挡土墙与墙后的农田落差大,挡土墙有倾斜倾向,可能出现倒塌,危及师生人身安全,已建议用隔离带先隔离,并设立标志,严禁人员入内或靠近。

仕头小学部分村民在校门口水泥路两边晒金纸,造成道路变窄,又由于12路公交车从校门口水泥路经过,学生避让车辆的空间变小,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建议不能在道路两边晒金纸,公交车线路应从赖厝、仕头交界的路口转去霞浯,不要经过学校,避免发生事故。

砌田小学校内的民房和旧教学楼已属危房,建议跟相关人员协调立即拆除,不能立即拆除的应采取相关隔离措施,并设立标志,严禁人员入内或靠近。

霞浯小学应对学校内的旧教学楼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是否属危房,在鉴定之前应采取隔离相关措施,严禁人员入内或靠近。

部分学校教学楼电源线路老化,防盗措施不到位,专用教室没有设置消防栓或消防栓过期,建议及时维护与添置。

晋江市西园教育办

2005年10月19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