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环境问题的调研报告(合集20篇)

浏览

377

范文

214

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问题的思考与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5037 字

+ 加入清单

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问题思考对策

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在我国长达2.2万公里的沿边开放地区,分布着众多的边境城市,这些城市既是我国内陆边境地区国土 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的据点,也是对周边国开放的窗口,当前崭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为沿边开放地区城市的发展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机遇,了带来了相应的新问题,积极探讨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的新问题及相应对策,无疑对促进沿边开放地区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背景考察 长期以来,我国沿边地区作为边远地区,受国际关系,方针政策等条件因素的影响,远离国家经济建设中心,其经济发展未能与全国经济发展融为一体,受“打完再建”思想民影响,投资甚省,边远成为沿边地区发展的区位劣势。而且由于交通不便 、人才奇缺等使沿边地区大部分成为贫困落后地区,国家每年需提供大量的财政补帖。沿边地区城市化进程缓慢,城市化水平低下。 “十一界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特别是沿边各地区实施“南联北开、东进西出、全方位开放”战略方针的实施和近几年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缓和和正常化,使沿边地区成为与我国南方广东等沿海地区开放门户相对应的发展对外贸易、经济交往、国际交流的地域和口岸。使边远这一劣势转化为区位优势。使沿边地区、城市同沿海地区、开放特区一样,成为我国大陆最具开放开发潜力、发展力的区域和城市。 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的发展方向分析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规划目的 计划的深化与继续合理布局项目,主要为生产服务――贯彻规划(贯彻规划原则与国标) 与计划相辅相成既为吸引外资、经济发展服务也为创造好的人居环境服务――研究 型规划(研究预测疏导综合发展问题) 规划背景 影响因素 单一性、封闭型 复杂性、开放性 把握因素的程度 确定性 不确定性 对象主体 政府与官员 除政府官员外,新增房地产商、企业家等 城市建设投资渠首 国家投资(目光向上) 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还有外商投资(目光上下、内外结合) 土地利用制度 主要为单纯的物质形态规划 有偿使用 规划核心内容 行政手段为主 注重综合性的超态规划 规划措施    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社会手段并重 沿边地区城市发展的动力由比较单一的戍边、开发边境资源的据点向比较多元化的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边境贸易为导向的多层次的经济技术合作、大通道的建设、跨国旅游业的发展、口岸的全方位开通、沿边开放城市的建设等方向转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沿边地区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现仅就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由此可见,沿边地区的城市规划工作因沿边地区及城镇的超常规发展而面临着崭新的、前所未有的系列问题,须适时提出新对策。 二、问题审视 问题之一:城市发展方向雷同化 长期以来,边境城市建设还未能统盘考虑,诸城市之间还未有合理明确的地域分工,边境城镇的直接腹 地,由市、县、国营农场、森工局林场等条块分割的体制构成,地方利益的倾向,各自为政的开发方式,使边境城镇各项事业规划和建设发展难以协同并发挥整 体效应;由于边境地区开放较晚,开发层次较低,加之多年处于边防前哨为国际重镇,致使工业基础薄弱,经济效益差,第三产业及科技文化落后,边境城市实力较弱,一般均为小城镇。改革开放以来各城急功近利,忽视城市性质的深入研究,致使多数城镇发展方向雷同,诸如“口岸城市”、 “商贸城市”、 “农副产品加工”城市等。 问题之二:城市规划与发展单纯注重经济效益 当前许多边境城镇在规划与开发中单纯追求容积率和聚集效益,不是见缝插绿,而是见缝插针(房),眼前虽然利润可观,但人居环境差,城市交通对策等大城市问题提前在黑河、绥芬河等沿边开放城市(小城市)出现。 问题之三:重开发区轻老城区 尽管出于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改善投资环境等良好的愿望,不少边境城镇纷纷脱离老城区避建边境经济合作区,致使老区规划建设脱节,开发区热问题不少。 问题之四:影响规划的不定性因素太多,规划人员进退维谷 由于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边境城市规划与发展在项目的性质、规模、发展数量与速度等方面均存在着从多的不定性,作为计划的继续和深化的城市规划的适应性已不复存在,按传统规划模式规划人员难以搞出既令地方领导满意,双能通过专家评审的规划方案。 问题之五:缺乏城市特色 近年来边境城镇的建设一哄而上,在缺乏城市设计与风貌景观总体规划控制的情况下,千楼一面众城一面的现象大有一发展不可收之势,边境城市缺乏特色的局面不利于我国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也不利于创造陶冶居民良好的城市文化氛围。 问题之六:技术落后,规划方法陈旧 由于,缺乏设备、资金、人才等因素,致使边境地区规划在理论、方法、技术仍沿用50年代以定性设计为主的状况,已远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急待解决。 问题之七:规划缺乏民众参与 当前边境地区城市规划基本上属于领导与专家规划,以人为主题的规划思想在边境地区刚刚传播,公众参与的意识薄弱,城市规划意识差。 问题之八:忽视对应国家对应城市的研究 知已知彼能战而不殆,但由于多种原因缺乏对对方城市的必要了解,因此不利于与对方城市取长补短的发展有机联系。 问题之九:缺乏对国外边境城市规划的系统研究和引以为戒 国外边境城市的发展模式应为我国沿边开放地区城市规划所借鉴,但目前掌握资料少,难以借鉴参考。 问题之十:土地基本无偿使用与土 地有偿使用的盲动性。 当前沿边开放地区城市土地基本上所处于无偿使用状态,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和控详工作普遍尚未全面展开,但土地有偿出让“试点”工作却已纷纷开始,土地的有偿转让已出现很多问题。 三、对策思考 对策之一:我国边境长2万多公里,边境城镇建设发展的个性大于区性。地域性即是边境城镇得以存在、发展的个性。 如以黑龙江省边境城镇为例,强调宏观的区域分析,应着眼边境地区开放地区对内与全省、东北经济区、全国,对外与俄罗斯远东与西伯利亚地区、东北亚地区、亚太地区乃至世介经济地带之间的宏观地域关系,摸清边境城镇的位置与交通信息条件的特点与优势,如边境口岸城镇所处的经济地理位置与交通运输条件有陆路、水路之别,陆路中双有铁路

、公路之分,其历史基础与现状态势、社会经济条件、交通运输与口岸环境等基础设施条件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通过对比等分析论证,才能明确口岸城镇的地域分工,邓其在不同层次地域范围中的地位及应该承担的任务,明确其吸引与辐射的腹地,为合理确定或调整口岸城镇的发展性质、规模及其总体布局提供切实的区域依据,为口岸城镇开发、建设在南联北开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中能够有的放矢,因地因时制定,进而避免与诸多口岸城镇在发展项目 上雷同或一哄而上,避免造成盲动的损失。 对策之二:强调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妥善处理好边境城镇发展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生态效益为中心,创造市场发育的规划软环境,既要充分利用好已有的城镇基础设施,双要节约土地少占良田,还要积极控索土地及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的有效途径,从而使边境城镇规划成为边境城镇成长发育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指南书和科学兰图。 其次,要为边境城镇居民和到边城从事经营活动的客商规划创造一个工作、生活、游息都方便 、舒适的空间环境,以不断满足边城人民随着边境城镇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确定一个因地制宜的、点、线、条、块、面有机联系的绿化生态系统,从而使边境城镇成为能予防减少和克服环境污染、促进边境城镇和区域经济、技术、生态协同发展和良性循环的健康城。 对策之三:强调规划与发展的整体性,重视协同好老区和新区的关系 当前在新的形势下,边境城镇在老区改造和开发区(实质是新区)建设上都存在着新问题,老城区挖潜改造的潜力和步伐与新区拓展应因地制宜按着《城市规划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为准绳,切忌盲动,应以老城区改建为依托,适当开发新区,以整体性为原则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统一建设避免新的条块分割的产生,也减少土良田的占用,提高老城区土地利用率。 对策之四:突出强调弹性,适应多变性 强调弹性规划与设计,处理好影响边境城镇发展的多情景问题,是边境城镇规划适应并服务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下,边境城镇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众多的变化着的不定情景,如国际环境的变化,再如双边国家价值观不同、将导致对合作与开发认识上的难以统一,开发问题单方难以确定,因此这些变化对规划无疑将产生重大影响。 强调弹性设计,是针对传统规划“只集中预测一种的倾向,缺乏弹性和灵活性”的问题而提出的,国境城镇规划在人口、用地规模的预测、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规划等方面,应充分贸有余地保持活性,尤其是在用地布局上考虑“相容性”以综合区替代功能区,以保证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项目难以确定,需要滚动发展,从而既能满足现实建设需要,又有为远期、远景的发展奠定规划软环境,而且能增强边境城镇在国防等方面的应变能力。另外,在边境规划期限与实施程序上,应灵活贯彻《城市规划法》及有关子法,规划不一定绝对按20年、5年、近期考虑,而是按目标体系的展开,因时制宜分期滚动实施。 对策之五:因地制宜,创造边境城市特色与风貌 着眼边境城镇所在的微观地域,处理好边境城镇的规划、发展、建设与其所在地域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社会文化条件、经济技术条件、历史条件等的具体关系,因地制宜,挖掘文脉,继承和发扬光大已有优势;进一步创造边境城镇的特色和景观风貌。 对策之六:强调科学性、加强技术进步 加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运用现代城市和区域规划理论和定性与定景相结合的方法,是边境城镇规划科学化、合理化的有效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有了很大进展,科学技术也取得了较大进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的手段在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和电子计算机等新技术的推动下,在信息储存、统计分析和辅助设计等方面有了新开拓边境城镇规划一方面要适应我国城市规划设计科演技榔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为丰富我国城市规划科学技术提供实证。为此边境城镇规划,首先要在系统论、信息论、决策论、控制论等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建立边境城镇规划设计、管理、决策的信息反馈系统。 应在实践中控索和总结一套适应边境城镇发展规律的实际操作方法,丰富和完善边境城市规划工作系统,以满足边境城镇规划为市场经济发展超前服务的迫切需要,应及时的反馈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等有关因素对边境城镇自身发展的影响等相关信息,及时调整、修改、充实、完善、提高边境城镇规划的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以过程规划和跟踪规划为各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应构造边境城镇规划的方案库,应强调多方案比较和综合平衡,以优中选优的原则适应多情景因素变化和有备无患观点。 对策之七:建立民众参与机制,创造参与环境 多创造民众参与机会并形成制度。强调民众参与强化社会民众的规划参与意识,对制定和实施边境城镇规划至关重要,世界许多城市的调查表明,若市民存在较强烈的主动参与意识,则规划实施在组织管理上将十分顺利,反之,则给规划及实施带来麻烦,甚至会拖延或阻碍规划目标的实现。 强调公共参与,发挥共众参与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是体现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普遍性的需要,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提高到“公众主动参与规划,规划必须公众参与”是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规划、人民城市人民建”的迫切需要。因此为了适应和促进公众主动参与边境城镇规划的意识,应注重以下四个问题。首先规划决策和规划编制者应进一步扩大边境城镇社会先遣队是层及热心边城发展的海内外人士的公众参与面,采取协商对话等多种途径主动接纳公众的参与;其次,应贯彻《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要求,提高整个社会的规划透明度,形成宽松和谐的规划环境,激发公众的主动参与精神;第三,应普及城市规划科学知训,使公众自学更新观念,树立全局观念,未来观念、深化规划意识,提高规划参与的科学性。 对策之八:强调宏观与微观对接与对等,主动为开放服务 强化对接性,是适应边境城镇所处位置的特殊性要求,适应双方边境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长远需要。 首先应是宏观战略上的对接。沿海特区和城市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深圳与香港对接,珠海与澳门对接、厦门与中国台湾对接后的规划、建设与发展取得惹人瞩目的成绩。因此编制边境城镇规划,应首先考虑我方边境城镇和区域所面对的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批判理论与中国大众文化批评——兼论批判理论的本土化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30 字

+ 加入清单

批判理论中国大众文化批评——兼论批判理论的本土化问题

关注90年代中国大众文化批评的人都捕拿注意到,90年代中国大陆几乎所有批判大众文化的著作或文章,都一无例外地引证了法兰克福的批判理论,尤其是阿多诺的《文化工业:作为大众欺骗的启蒙》(见霍克海默与阿多诺《启蒙辩证法》,重庆出版社,1990年)与《电视与大众文化模式》(载《外国美学》第9辑,商务印书馆,1992年)。据笔者的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出版的大陆学者撰写的关于大众文化或较多涉及大众文化的研究著作(如陈刚的《大众文化的乌托邦》,作家出版社1996年;肖鹰的《形象与生存--审美时代的文化理论》,作家出版社1996年;黄会林(主编)的《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王德胜的《扩张与危机--当代审美文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姚文放的《当代审美文化批判》,山东文艺出版社1999年等),没有一部不是大量引用了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理论,尤其是《启蒙辩证法》中论"文化工业"的部分。然而不可否定、也不无遗憾的是,在引用法兰克福的批判理论分析中国90年代大众文化的著述中,其方法不同程度地属于"搬用法",即在将法兰克福大众文化批判理论的描述-评价框架运用到中国的大众文化批评时,没有对这个框架在中国的适用性与有效性进行认真的质疑与反剩它们因而在相当程度上打有"外国制造"的印记。可以说,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批判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国大众文化批评的"知识-话语型"。这些批评文字一般都要重复法兰克福批判理论家对于大众文化/文化工业特征的一些描述,如大众文化的商业化、标准化、模式化、伪个性、反艺术、批量化、平面化等;同时在价值取向上也重复着法兰克福的结论:形象的复制导致对现实的非真实认知;梦幻性特征强化人们的妥协与逃避;批量生产导致审美能力的退化等。这些描述与评价与其说是来自对于中国本土大众文化现实的认真解读,不如说是来自法兰克福批判理论"启示"--而这个理论本来是针对西方特别是美国的大众文化的。正是因为有了法兰克福理论,中国大众文化的诸多"负面性"才变得如此"显而易见"(这方面的代表性论文可以参见尹鸿的《为人文精神守望:当代中国大众文化批评导论》,《天津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金元浦的《试论当代的文化工业》,《文艺理论研究》1994年第2期;姚文放的《文化工业:当代审美文化批判》,《社会科学辑刊》1999年2期;张汝伦的《论大众文化》,《复旦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等。在这里,我批评性地提到了这么多著述,丝毫不意味着否定这些作者的学术成就。值得关注的倒是:这么有学术造诣的学者不约而同地存在简单搬用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批评理论的倾向,这恰好说明这种"搬用"几乎已经成为中国学者的"学术无意识",惟其如此才更值得我们认真反省(这种反省首先是针对我本人的,因为我也曾经发表过简单地套用法兰克福的批判理论分析中国大众文化的文章,参见我的《大众文化批判》,《文艺争鸣》1993年第6期)。

本来,援用某种西方理论来分析中国问题是无可非议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现代的中国学者即使在分析、清理甚至提出中国"本土"问题时,想要完全排除西方理论已经没有可能(且不说是否必要)。但是简单地谴责西方的学术"霸权"是无济于事的(哪怕是出于反霸权的目的),重要的是必须意识到:西方的任何一种学术话语与分析范型,都不是存在于真空中,都是特定的社会文化语境的产物,因而无不与中国的本土问题/本土经验存在程度不同的错位与脱节。如果不经转换地机械套用,必将导致为了(西方)理论而牺牲(中国)经验的结果。我并不否认中国的经验或现实本身也不可能是完全中国的,但它更不可能是完全西方的。遗憾的是,当今大陆多数从事大众文化批判的学者在援用法兰克福批判理论的时候,恰好忘记了中国问题研究的一个基本方法论前提:西方的研究范式与中国的本土经验必须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由于中国的大众文化批判没能充分考虑中、西方社会文化的差异,因而也就极大地忽视了在当代西方历史语境中产生的文化批判理论(包括法兰克福批判理论)在学理范型、问题意识、价值取向等方面与中国社会文化现实的错位与脱节。从方法论的?庖迳纤担桓霾徽那疤崾牵何颐怯φ贝又泄氖导饰侍獬龇⒋戳⒒蛞煤鲜实睦砺郏皇谴永砺郏ú还苁嵌嗝词摈值牡贝鞣嚼砺郏┏龇⒅圃旎蚩浯笾泄乃?quot;问题"(据我所知,在参与大众文化讨论的学者中,只有徐贲先生比较清醒、自觉地意识到了法兰克福文化工业理论的偏颇与不足,因而在运用这个理论分析中国问题时显得比较谨慎。参见他的《评当前大众文化批评的审美主义倾向》、《影视观众理论与大众文化批评》等文。分别载《文艺理论研究》(上海)1995年第5期和《文艺争鸣》(长春)1996年第3期。稍感遗憾的是,徐文以介绍西方的大众文化研究走向为主,只是偶尔才提及中国的文化批评)。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外。     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劳动者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     最后一个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劳动报酬、欠款、垫资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经结清帐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根据欠条、还款协议、合同解除协议等起诉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如果双方对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等提出抗辩的,如果双方存在其他劳动关系纠纷,一般不宜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裁决。法院如果受理的,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应当提起劳动争议。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认定为有正当理由,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梁三利,司法管理博士生,江苏钟山明镜律师

[1]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环境保护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00 字

+ 加入清单

(一)河流域概况

河是**县的最大河流,位于松花江干流中游左岸。发源于**县北部小兴安岭的青山岭。源头高程在410.00米,发源以宝林河为主,与安乐河汇合于太平林场后,始称河。

河流域面积1929平方公里,全部在**县境内,占**县行政区域总面积的34.8%。流域地理位置,东和东南与大、西北河两流域分水,北与铁力县巴兰河流域相接,西北为庆安县界,西与木兰县木兰达河、白杨木河、**县浓浓河、富拉浑河四个流域接连,西南为**县小桥河流域,南为松花江。

河流域地理座标为:东经128°11—128°52′,北纬45°58′—46°37′。河流域形若仙人掌,南北中线长91公里,东西平均宽20公里。最大宽度在上游凤山屯附近,宽36公里,最小宽度在下游桦树屯处,宽5公里。河网密度系数0.33。

(二)河采砂现状

据向有关部门了解,目前,我县河干流上现有砂场8个,都经县水务局颁发了采砂许可证。经现场调查,我局感到,目前,我县河河道采砂行为,虽然都有水务部门的审批手续,属于合法经营,合法采砂,但在采砂的过程当中,这些采砂业主都存在超范围开采,无秩序开采,随意开采的行为。现在的河在每个采砂段上,采砂业主是哪的砂料好就采哪,根本不管是否会改道,是否会造成水土流失,是否会造成耕地的毁坏,到处都是千疮百孔。现在的河可以说是“开膛破肚”“心、肝、肺”都被掏空了,我们的母亲河已是满目疮痍,遍体鳞伤,不堪重负。

一是河采砂给河道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8处砂场中,有部分采砂场不按规定,严重违法开采。如有的采砂主在稳定性很好的河岸边,或者禁采区开采砂石料,违背自然规律改变河道行洪方向;有的采砂主不按照河道主管部门批准的开采方式进行开采和弃料,没有就地整平回填恢复河道原来状况,在河道形成了“采砂矶头”,严重影响河道上下游、左右岸的防洪安全;有的采砂主,违反规定在禁采期违法开采,给河道行洪安全造成威胁。

二是河采砂对沿岸的水利基础设施造成了破坏。挖走河道内的砂石料,形成的洼地,以及弃料堆积而形成的障碍物,改变了河流方向,加剧了河水对河岸、河堤和河床的冲刷,导致河道河床下切深陷,河岸、河堤抽根坍塌,河势发生变化,造成河床下降。汛期发生洪水极易冲毁农田,淹没村庄,同时,还会对桥梁、拦河坝、沿岸渠道等基础设施构成被洪水冲垮的危险。

三是河采砂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河道砂石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河道砂石资源无节制的掠夺性开采,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使河道涵养水源的能力大幅度下降。过渡的开采,一方面会造成主河道缺水,甚至出现河水断流,另一方面会导致地下水下降,影响河道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生态环境恶化。

四是河采砂导致国有资源大量流失。由于后期环境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采砂业主超范围、超深度开采,致使大量国有资源大量流失。同时由于缺乏合理规划,有些采砂主对资源的无序开采和掠夺性开采,已经造成河道砂石资源在一定区域相对匮乏,影响到当地经济建设和发展。

五是河采砂严重影响了我县生态旅游开发事业的健康发展。无序的滥采乱挖,不仅造成了河道的改变,水土流失,耕地的毁坏,水利基础设施的损毁,而且还严重地影响了我县以河漂流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旅游开发。由于河采砂的无秩序,乱采滥挖,使我县闻名遐迩的河漂流项目,已经两年被无情的搁浅,不仅给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而且,对我县今后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也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六是河采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一是由于经营业主因违规开采,导致毁坏更低,采砂业主经常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甚至发生冲突,使信访案件不断;二是由于监管不利,采砂业主采砂后,砂坑不回填,汛期满水,极易发生淹死人的事故。

二、导致河采砂滥采乱挖的主要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河采砂之所以会出现无序性的乱采滥挖,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采砂者的法制观念淡薄。多年来,我县河道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召开由河道沿岸村镇领导参加的水法规座谈会,书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但仍有的少数领导和村屯干部错误认为,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地方集体所有,不经河道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与采砂业主签订开采协议,有的还低价拍卖资源开采权,造成违法开采,违规开采,扰乱砂石开采市场,遗留了大量后患。

二是河道采砂没有规范性文件予以约束。我县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出台河道采砂规划,没有规范性文件来约束管理。

三是经济利益驱动。全县违法开采和违规开采,主要原因是个别采砂业主受利益驱动。这些承包经营者,只有靠多采,多挖乱挖,超审批量开采,才能够弥补前期所交的各项资源补偿费用。

四是河道采砂执法难。一方面河道主管部门专职执法人员不足,而且能力建设不到位,缺乏必要的执法交通工具,现场执法的快速反应性难度大。另一方面采砂船游动性大,且管理上缺乏强制手段,造成难执法。

四、防止河采砂滥采乱挖的对策和防治措施

河砂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保护堤防与河岸的重要屏障,也是非常重要的建筑材料。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随着城镇棚户区泥草房改造力度的不断加大,随着松花江公路大桥、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及周边砂石资源日趋减少等因素的影响,我县河砂需求量不断增加,河砂资源开采过程中显现出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十分突出,不仅造成了河砂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严重影响了河道的生态安全。因此,依法强化河河道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加强资源保护,维护河道生态安全,已经势在必行。

(一)出台规范性文件。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编制我县河道采砂规划,作为我县砂石资源开采业的依据,以便于全面规划开采河道砂石资源,充分发挥砂石资源的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 组建执法队伍。规范砂石市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的工作,为彻底扭转当前滥采乱挖的混乱局面,应成立由水务(河道管理)、环保、工商、城建、交通、公安、法院、乡镇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对全县砂石料开采市场进行全面的集中整治。

(三)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特别做好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采砂秩序,依法采砂的良好氛围。

(四)引入市场机制。完成对全县砂石开采市场集中整治后,将全县河道可开采区进行普查划段,科学界定开采区、开采范围和开采期,规定开采方式,规定年最低开采能力,制定开采弃料回填强制措施,引入市场机制, 科学合理和有偿开采全县砂石资源,既发挥资源效益,又能够及时河道清除障碍物,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人身安全。

(五)加强巡回检查。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根据工作量配备专门的河道采砂执法管理人员人,添置必要交通工具,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确保采砂秩序的长治久安。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环境问题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80 字

+ 加入清单

环境问题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区域性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当前,我县正在掀起新一轮经济发展热潮,开始步入扩张、裂变、规模发展的快车道,与此同时,环境建设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近日,县督考办组织力量,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农村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硬环境建设亟需加强。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电力、通信、道路、小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农村矿业的兴起和农业特色产业的壮大,水、电等资源供应不足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我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企业生产经营干扰因素亟需排除。一是来自行政执法部门的干扰。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并要求各部门按照县有关要求为企业和外商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但个别行政执法部门自身利益、个人利益至上,不顾大局,我行我素,“吃、拿、卡、要、报”现象仍时有发生,企业有苦难言。二是来自企业周围村民的干扰。企业周围部分群众思想保守,缺乏大局观念、发展观念、法制观念。在企业征山、占地过程中漫天要价,百般刁难;在修路、架电过程中以种种不正当理由,人为设置障碍;个别村痞村霸无事生非,敲诈勒索,蛊惑群众,制造事端。三是来自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干扰。我县食用菌、杏仁露、活性炭、铁选等行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竞相压价、以大欺小、以熟欺生等现象。同时有少部分业户只顾眼前利益,以次充好,作弊搀假,致使品牌受损,影响行业发展。

(三)乡镇政府的区域经济发展观念亟需更新。部分乡镇过多地强调客观理由,认为无资源、无项目,不能积极主动挖掘发展潜力,创造发展优势,致使区域经济发展缓慢。同样没有现实“资源优势”的榆树林子镇、台头山乡,却能立足乡情,主动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强服务,建市场,搞外联,使蔬菜产业成为富民立乡的主导产业。这说明部分乡镇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还是主观努力不够,发展观念不新不活。

(四)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环境亟需维护。今年以来,我县农村连续发生多批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和单户访。大量的信访案件分散了各级领导抓发展的精力,也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

影响。

二、加强农村环境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硬件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农村矿业的发展暴露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使企业开工缓慢,不能如期投产达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其适度超前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转变干群思想观念,在人文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人文环境是形成整体环境的基石和根本,软环境建设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要对干部群众持之以恒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和强化四种意识。一是开放意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靠项目、靠开放,要教育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靠山吃山”的资源发展观,强化“零资源经济”的发展观,树立大开放意识。二是大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全局意识,转变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的错误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三是法制意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水平,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四是进取意识。引导干部群众破除小富即安的保守观念,培树发展意识和进取精神。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在政务环境建设上实现突破。一是加强乡级执政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谋划发展、对外开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四种能力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乡镇政府要承担起引导、扶持农户的责任,有效进行市场调研、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主动承担风险;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供需市场信息发布机制,为群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壮大经济人队伍,活跃农村经济。三是实施阳光工程。扎实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建立重大事项公示、社会听证、社情民意反映等长效机制。四是加强行风建设。有效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有效实施群众监督;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突出解决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5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四)低碳经济的国内动向

中国高层领导对发展低碳经济问题高度重视,XX年,国家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并提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若干设想。有资料表明,低碳经济的研究和试验在国内一些地方已开始启动。如吉林市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低碳经济区案例研究试点城市;广东提出,建议将珠海申请为中国第一个“低碳经济示范区”;上海已拟定在南汇区临港新城、崇明岛等地建立“低碳经济实践区”;河南省已率先组建了低碳集团有限公司,其发展势头很好。目前,一些新闻媒体对低碳经济的宣传频率愈来愈高。

(五)低碳经济的前景分析及主要特征

众所周知,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资源、环境约束最为严重的时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远未实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任务艰巨。如何化解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源、能源消耗的高度依赖,如何跨越资源、能源的瓶颈约束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主要难题。低碳之路无疑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发展低碳经济有可能演变为中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模式,成为促进国内节能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战略选择。

1.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新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成就巨大,但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改变这种状况,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低碳经济,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和石油等碳能源消耗的经济,也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与科学发展观、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2.低碳经济是新的产业革命。低碳经济的本质是通过提高效率、转变能源结构、发展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确保经济稳定持续增长,同时消减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低碳经济,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助于加快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有助于促进经济转型;有助于转变人民的生活消费观念;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其意义十分深远。以德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通过提高能源和资源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形成了相对成熟和完备的绿色产业,在世界未来经济发展中抢占了有利的战略支点。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的新热点,大量的投资、研发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正在掀开通向低碳经济发展的新一轮技术和产业革命。

二、湖北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湖北省情来看,发展不够是湖北最大的实际。但由于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环境容量有限,进一步发展又面临较大的能源资源和环境压力,而且,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湖北改革和发展的定位已十分明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湖北当前及今后的发展,必须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高度重视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探索和率先走出一条低碳经济的发展新路。

(一)能源结构、经济结构和环境状况,决定了湖北必须走发展低碳经济之路

共9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年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02 字

+ 加入清单

2020年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对群众反映xx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夜晚偷排废水,且长期散发臭气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于5月28日会同xx区环保局,深入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xx市实业有限公司位于xx市xx区工业园区,办理有环保相关手续。20xx年开始建设,20xx年开始生产。主要从事精品肠衣加工、肝素钠、猪鹅去氧胆酸生产,主要原料为猪小肠。现建有精品肠衣加工生产线10条,肝素钠生产线1条。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和废气产生。按照环评文件建有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废水处理站和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该公司废水处理站因管理不规范,存在废水不能稳定达标的问题。20xx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进行2次监督性监测均存在超标的情况。市、区两级环保局督促其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整改,企业经整改后外排废水做到了达标排放。今年5月28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总磷、粪大肠菌群、氯化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等指标达标。

(二)自20xx年以来,针对附近居民反映该公司外排废水和废气污染环境的问题,市、区两级环保局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对其废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站管网走向等问题进行调查,未发现该企业有设置暗管排放废水的行为。同时,市、区两级环保局多次组织对该公司节假日、夜间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企业擅自闲置废水治理设施设备、废水稀释排放、直接偷排等情况。

(三)关于群众反映散发恶臭气味,20xx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未超标。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虽然满足环评要求,但因主要是从事肠衣深加工,未做到全封闭生产(门、窗未全封闭),仍然存在一定的气味。

三、问题的整改及后期监管

根据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现场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进行及时进行整改。

(一)加强废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按时按量投药,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二)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恶臭气体去除效果,杜绝事故排放。生产作业期间保证车间封闭,废气收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三)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设施运行台账,杜绝偷排、漏排行为发生,并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档案,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后期,支队将督促xx区环保局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调查处理结束后,执法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电话回复沟通,投诉人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展开阅读全文

篇7:花溪河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63 字

+ 加入清单

花溪环境综合治理调研报告

花溪是贵阳有名的风景区。山水交融,田畴交错,花溪的山与水都各具特色。花溪的山,小而玲珑,秀丽而多姿。景区内有著名的“麟”、“凤”、“龟”、“蛇”四山。因此花溪被赋予了更多秀色和灵气。花溪更因水而兴,因水而盛,因水而美。

“真山真水到处是,花溪布局更天然;十里河滩明如镜,几步花圃几农田。”当年陈毅副总理为花溪题咏的瑰丽诗篇,已勾画出花溪山水美的倩影。

在环境治理战略的指导下,在“送下游一江清水”的实践中,在当前各地城市河流“有河皆浊,有水皆污”的大背景下,花溪河也遭受到污染,俗话说:水是城市的眼睛和灵魂。确实.一座城市有了水,才充满生机和灵性,缺少水,便显得单调和乏味,所以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诣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关系群众的安全和健康,关系本地城市形象和学竞习争网力。

然而,花溪之美,尚有“美中不足”。不足因为水浊,水浊是因最近各种污染,致使花溪河水质大不如前,与真正的绿水常流还有不小差距。本次调查灾相关部门的带领下,深入源头,深入实地,多方检查,寻求良方,同时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联动下,意图全面分析水浊,真正“还美与前”、“还水与民”。

一、花溪河水环境现状

花溪河流经贵阳市花溪区党武乡、石板镇、花溪乡和花溪镇等乡镇。在花溪水库以上河段,由于人口、工业均很少分布,水质良好,属于清洁水平。在花溪水库下游,由于人口主要集聚在河段两岸和周边地区,因此这一段主要表现为生活污水造成的典型的有机(生活)污染,表现为do(溶解氧)、总磷和大肠菌群均不达标。结果造成下游的贵阳市中曹水厂的饮用水水源受到一定的污染,水质属于轻度污染。

为保护花溪河,近年来,各级政府先后多次投资,共计1200多万元,建设了贵州省首家生活污水处理厂,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为此,花溪污水处理工程被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评为全国优秀项目,花溪区的“十大成就”之一。该工程采用土地处理系统工艺,处理的主要工艺为通过截流将污水通过集中沉砂池,机械输入9.5公里的灌渠中进入不同的沉淀池,分别进行厌氧和氧化,经过水产养殖利用,最后作为农灌水排入农作土地。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其水质达到日本农灌水水质标准。

二、花溪河环境治理对策

(一)治理目标。以“河安、水清、景美、人欢”为花溪河环境治理总目标。河安就是花溪河防洪设施要全面达到五十年一遇标准,确保防洪安全;水清就是要达到花溪河溪水清澈、水质良好;景美就是要进一步抓好花溪河沿岸景观工程建设,做好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等文章;人欢就是要创造人水和谐环境,使花溪市民傍水而欢、亲水而乐。

(二)治理思路。花溪河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结合,治标与治本方略兼顾,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措施,落实长效机制,计划通过3年努力使文溪水环境有明显改善,通过5年整治基本达到治理目标。

(三)具体对策。

1、建立健全管理协调机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包括防洪排涝、污水截流、水质监控以及日常管理等方方面面,需要水利、建设、环保、创建等相关部门及各相关乡镇的相互配合与大力支持。目前的整治工作主要集中在水利主管部门,难免势孤力单。为此建议,一是加强领导,成了文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各相关部门和新城区管委会、安文深泽等单位组成,明确各自职责,明确工作计划和任务,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二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好整治与管理相脱节的矛盾。由于花溪水环境管理内容多、任务重,既有堤防、橡胶坝等工程管理,又有蓄放水安全管理和防汛防洪职责,因此建议成立花溪河环境管理机构(如花溪河道管理站),确定编制和人员,明确管理的内容和职责,同时县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使管理工作长效有序。三是健全相应的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明确水利、城建、环保、创建等各相关部门及各相关乡镇在花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整治工作协调有力,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关于农民就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99 字

+ 加入清单

2021关于农民就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在x乡x村的见习过程中,我看到x村近些年来取得了可喜进步,农民们住上了小区洋房,当上了城里人。但同时随着城镇化推进,农民失去土地,有别于城市居民。他们种地无田,就业无岗,创业无钱,社保无份,成为一个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亟待社会关注。

一、x村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

x村现在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现有的230户685人,仅60%的村民有经济来源,40%的村民无业在家。其中约10%的村民经营拆迁后的店面,20%-30%的村民在工业园企业上班。大部分村民都在工地打零工的方式维持生活,例如,5%的村民在工地开货车。

自主创办的本地企业很少,且资金不足,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差。目前仅有2家养鸽子场,1家养鸡场,1家涂料厂,1家服装厂,1家水泥砖厂,1家大理石厂共7个村民创办的企业。

二、x村就业难情况分析

透过数据,我们可以发现,失地农民就业不充分,就业渠道少,缺乏稳定性。

就业不充分,x村有近半村民无业在家,他们依靠征地补偿款现在生活无忧,坐吃山空或盲目投资,对将来的生活并没有长远的考虑。呈现出劳动力在数量和质量上都不饱满,资源利用不够充分状态。

就业渠道少,缺乏稳定性。工厂务工的村民由于自身知识缺乏易下岗失业;开店从事个体户或自主创业开办村企业则需要勇气和资金;工地建筑工人或运输都受季节和市场需求影响。隐性失业现象相当普通,就业转失业的比例过高。

其中大龄失业农民和完全依靠土地的纯农民就业情况更加严峻,没有了田地,由于年龄、文化、体力、技能等限制,转业十分困难,失地往往意味着失业。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制度因素和经济动因,也有社会资本的支持及人力资本的作用。就主体而言,一个方面政府征地补偿过低,安置方式单一,对失地农民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另一方面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较差,自身就业能力弱,同时因为征地补偿款的原因,生活压力小,就业积极性不足,就业意识落后。

三、x村解决就业难的建议

从x村实际情况出发,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应该从政策、管理、服务、宣传等方面着手,打破城乡壁垒,完善劳动力市场,落实农民就业政策,建立失地农民长效就业机制。

(一)要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政府应从充分认识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性。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业是民生之本,是预防失地农民贫困的最好办法。纯粹的经济补偿和低标准补偿,在结果上无法恢复农民失地以前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便及时足额给付了经济补偿,失地农民在很长时间以后仍会处于贫困状态。

解决就业问题,政府责无旁贷,应制定各项政策,消除就业障碍,为失地农民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有效地实现失地农民就业。

一要提高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与征用地企业签订合约,要求提供一定比例的岗位给本地村民,同时以周边工业企业为货源的有利契机,请县就业部门走进基层农村社区,针对年轻人指导创业,大力发展微商电商等新型创业摸式。

二要推进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创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失地农民就业的重要途径,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允许村集体利用整体补偿款作为资金,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时政府创造条件并制定政策,帮助集体企业的快速发展。

三要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他们从事经商开店活动,在政策允许条件的下,对自主创业人员在资金、税收、场地、收费等方面予以扶持,减少他们的创业风险。从政策上进行引导,从经费上给予支持,从行政上予以合作,从法律上加以规范。

四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岗位培训,提供他们的就业能力。特别针对40、50的大龄失地人员,请就业部门优先免费培训、安排到县城环保、绿化、保安等工作。不断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民获取信息的能力。同时积极培育市场中介组织,为失地农民就业提供工作信息,服务帮助失地农民就业。

(二)要解决失地农民生计问题,应全社会共同参与其中。

解决就业问题,政府责无旁贷,但又不能大包大揽,全社会包裹农民本身都应该参与到此问题的解决。

一要营造公平竞争,公平就业的氛围。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破除城乡壁垒,反对就业歧视,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为户籍,性别,年龄的区别对待,失地农民应该在就业过程中获得帮助而不是受到歧视。政府也应该加强对企业公平就业的监督管理。

二要健全社区建设,提供就业机会。推进社区参与,增强社区整合,发展社区服务,可以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互助组织,提高农民集体决策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社区发展一方面提供了社区保障和服务。另一方面也提供了就业岗位。

三要引导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的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参与市场化就业。在政府提供相同就业机会的情况下,不会因为自身原因而丧失机会。失地农民可以利用有限土地发展特色种养基地,比如种植绿色蔬菜、果树、养蛋鸡肉兔等,运用采摘农家饭等综合模式。

失地农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现象,也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失地农民关系社会稳定发展,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农民的期盼。我们要科学合理的让失地农民转变成新市民。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4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思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也是人格权内容最为丰富、复杂的一项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侵害结果;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是否对名誉权构成侵害仍难以确定,如:侵害名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认定侵害名誉权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在网站聊天室发布侮辱他人的文章是否属于让公众知晓?是否属于侵害特定人的名誉权?在这些状况下,并没有第三者在场,故难以认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被告人的行为而受到不良影响。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侮辱行为是否使公众对受害人的名誉评价降低。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特定人名誉权的侵害?当事人是否负恢复名誉的责任?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其行为性质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当前处理名誉侵权纠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对名誉权的客体的认定 依通常的理解,名誉权的权利客体是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对公民而言,其名誉是指社会对某公民的品行、思想、品德、生活、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性评价。而对法人来说,名誉是指对其经济活动、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什么是名誉感呢?所谓名誉感是指公民对自己内在价值(如素质、思想、品德、信用)等所具有的感情。名誉感“为与之地位相当之自尊心(对于自己价值之感情)”,那么名誉权的客体是否应包括名誉感?有的学者就认为:“作为完整的名誉权,不应仅仅包括名誉,还应包括名誉感。”其理由是:第一,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名誉感的,一般不会使被侮辱者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即使是有影响,也是显著轻微的。名誉感极易受到损害,假若法律不保护名誉感,那么侮辱行为就不能受到追究,受害人的权利就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二,许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常常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其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为第三人所知道,因而侵害行为仅仅侵害了受害人名誉感而不可能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不保护名誉感,那么受害人就不能向侵害人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从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以上所述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理论上仍难以成立。诚然,名誉与名誉感的相互联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毁损他人名誉,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但名誉与名誉感毕竟不相等同。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主体的评价,而名誉感则是某个主体内心的一种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对其名声的自我评价,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有一定联系而将其一并作为名誉权的客体。 进一点来说,名誉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名誉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第一,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以维护公民和法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交往和秩序。就如龙显铭所说的:名誉可分为“内部的名誉”和“外部的名誉”。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其与他人的诽谤毫无关系,故不能为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即此种意义之名誉,为主观上之道德,而不能为法律之对象。而为法律之对象者,乃“外部的名誉”,即他人对于特定人所给予之评价,建立于特定人在人类社会内所有价值之承认上面。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能确定法律保护名誉权目的。第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具有其特定的客体,并以此与其他人人格权的客体相区别。从审判实践来看,许多仅仅针对受害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则不能认为是侵害了名誉权。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仅不能确定名誉权的特定的客体,而且如果名誉权要以名誉感为客体,那么其他的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也要相应的以某种情感为客体,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就过于宽泛,势必使有关人格权侵害的案件猛增,反不利于社会安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第三,名誉感虽容易受到伤害,但法律保护名誉感是极为困难的。一般来说,某人的名誉感与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是一致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来说,某人自信自己可以做好某项工作,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能力做好。这样,他人对其表现出来的行为评价和其自己对自身的评价就可能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同的人,其性格、生活态度、生活环境不一样,对于同一种言行的反应也不一样,对于一般的善意的玩笑有时也会误认为侮辱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对这样的名誉感受进行保护,不仅不可能,更没有必要。第四,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的观点,也不能解释法人的名誉权,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情感和自尊心。综上所述,法律所要保护的只能是名誉而不是名誉感。 如此,法律不保护名誉感,是否意味着受害~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呢?我们认为,侮辱行为大都构成侵权行为,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则此时对侮辱行为的制裁,并非是出于保护名誉权的考虑,而是行为人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由此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 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两种,而其他种类并未予以明确,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一般可分为:(1)暴力侮辱。它是指对受害人使用强制性手段,使其人格、名誉受到伤害。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一般的殴打、伤害,而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的一种方式。例如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强迫受害人做难堪出丑的动作等等。(2)语言侮辱。指对受害人施以粗鄙的语言损害其人人格、名誉。例如当众辱骂或嘲讽受害人、使受害人当众出丑、难堪,对妇女使用猥

亵性的语言等。(3)文字侮辱。指通过文字等表现形式损害他人名誉,比如,在报刊上以发表文章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侮辱。 第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而且诽谤的成立必须有损害他人具体事实为前提。 构成诽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事实纯属捏造。散布他人真实的事实,不构成诽谤。 2, 捏造的事实一旦公开,足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人的名誉实际是否受到损害,不影响诽谤的成立。 3, 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指向受害人以外的人公开,仅向受害人传述不构成诽谤。按照英国的权威著作,即“公开一种错误和损害名誉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另外一人。”而这另外一人就是受害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人数不限,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至于受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行为的性质。不特定的人,是指不局限与~人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如路上的行人,广场上的听众等。如果行为在公共场所实施,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知晓人,也可以推定他人知晓,而不需要指出具体知晓人。散布就是让第三人知晓,让公众知晓,如一封信送达人给收信人本人的具有诽谤的内容,足以诋毁该人名誉的信件,就不应视为诽谤,但如果送达不是信件,而是具有诽谤内容的明信片,则构成诽谤。 第三, 其他的行为 侮辱和诽谤是两种典型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实践中以这两种方式侵害名誉权的情况较多。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不应仅限于侮辱和诽谤,其他方式也有可能侵害名誉权。例如,假冒他人姓名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报刊杂志的报道内容失实,在一定情况下都会损害他人名誉,实质上都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 名誉权与其他相关权利 在实践中,常常容易将名誉权与其他权利相混淆,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个比较。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所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在性质上究竟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荣誉权是特殊的人格权,因为获得荣誉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可以说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既然名誉权属于人格权,那么荣誉权也应属于人格权的范围。另一种观认为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因为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社会评价,而是国家和社会组织等给予公民和法人特殊的美名或称号。如:国家为了表彰公民对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授予其“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某个社会组织根据某公民在某方面的卓越成就授予其名誉称号(如百花奖等)。可见,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成绩,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始终为主体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由此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只能由那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主体所享有,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和法人普遍享有的权利。因而名誉权是始终由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一旦丧失名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也将难以继续存在。荣誉权则不同,主体不享有荣誉权并不影响到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和法人荣誉称号,但如果主体的行为表明他人应当继续享有某种荣誉称号,或违背了有关授予其荣誉称号的规定,则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依法剥夺其荣誉称号。此种剥夺尽管导致主体对该项荣誉权的丧失,但并不否定该主体独立人格的存在。 第二, 客体不同。荣誉权是对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某个主体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而名誉权则是主体对其品行、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社会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名誉与荣誉称号具有一定联系,如获得某种荣誉称号,意味着主体在某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丧失某种荣誉称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社会评价得以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但应当看到荣誉毕竟与名誉不同,名誉是对人格价值的全面评价、是社会公众的评价,而不是某个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作出的评价;而荣誉则是因国家机关或社会性组织对某一主体在某方面的成绩或贡献作出评价,并授予该主体一定荣誉称号之后所产生的。主体在某一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即使未获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也仍然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并享有良好的名誉。可见,荣誉与名誉还是有区别的。 第三, 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权是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并经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授予以后才能取得的一种权利。例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授予其荣誉称号。荣誉权必须是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贡献以后,依规定的程序被授予荣誉称号方可取得。而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每个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主体产生或成立后应当享有的而不需要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可取得的权利。 2.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如前所述,行为人直接侮辱某人,但并未将侮辱的言词和侮辱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受害人的人格权不予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保护公民其他人格权的依据。这里提到了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人格尊严基本上属于公民对自身人格的客观认识和以自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主要的人格权利,因此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关于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8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报告

一、滏阳河基本情况

滏阳河发源于邯郸市峰峰矿区,经东武仕水库以后进入平原地区,自邯郸京广铁路至献县枢纽全长403公里。滏阳河自南而北沿途汇入的支流有:洺河、沙河、七里河、白马河、汦河、午河、槐河等十余条河流。该河各支流于艾辛庄以上汇合,经艾辛庄枢纽分为滏阳河与滏阳新河,两河平行到献县枢纽与滹沱河汇合,经献县枢纽又分为子牙河和子牙新河分流入海。滏阳河武强县境内河道总长22.5公里,左堤长22.5公里,右堤长14.75公里,为三级堤防。两堤间距90-200米之间,河底宽25米左右,该河在我县起点为豆村乡岔河村,终点为武强镇庞疃村。

二、调查情况

1、“武强县城东河臭气冲天化工厂偷排污水,始终治理不了上边来人都是走形式走过场。”

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根据国家批准的重点流域规划的要求,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与目标的实现。”据此,该问题应属环保部门的职责。

2、“衡水是武强县滏阳河清淤工程,工程队将污水引入田地,慢慢渗透,地下水遭到严重污染,望环保部门下来调查。”

据调查,我县污水主要来自上游武邑县境内,我局在滏阳河没有清淤工程。20xx年引黄灌溉工程是在分洪道清淤,清淤时将河道内的水排入下游,不存在将污水引入田地问题。清淤的淤泥堆放在河坡上进行晾晒,晾干后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填埋或在原地覆盖50cm表土,不存在污染问题。

20xx年5月26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87 字

+ 加入清单

环境污染状况

1992年,全国废气排放量 l0.5万化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 1111万吨,比上年增长 7.6%;二氧化硫排放量 1685万吨,比上年增长 3.9%;工业粉尘排放量 576万吨,比上年下降 0.5%。

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范围为 90一663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40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6.1%;南方城市平均24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增长 8%。据67个城市统计,51% 的城市年日均值超标,尤以吉林、济南、太原、兰州、包头、延安、西安等城市为重。

据66个城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 3.8一55.8吨/平方公里?月之间,较上年略有增加,比方城市明显重于南方城市。降尘年月均值在 30吨/平方公里?月以上的城市有三明、鞍山、长春、大同、石家庄、哈尔滨、银川、吉林、鹤岗、沈阳、兰州和唐山。

据72个城市统计,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范围为 7—]63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9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9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略有上升。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贵阳、重庆、太原、乌鲁木齐、宜宾、南充、济南、石嘴山、青岛、天津、长沙和大同。

据72个城市统计,氮氧化物年日均值范围为 l1一129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56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4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长春、济南和运城污染明显加重,兰州、宝鸡和南充咯有好转。

20xx年,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据58个城市统计,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3.85一7.43,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52%,均为南方城市。赣州、长沙和厦门市酸雨出现频率高达90%以上,南充、宜昌、南昌、怀化、百色、南京、重庆和广州市酸雨出现频率在70%以上。

20xx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自己承担的国际义务,并努力推进国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情况及有关对策的报告》,提出了我国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十大对策,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大纲领性文件,不仅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而且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环境法制建设有较大进展。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关于我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环境政策》,批准了《征收工业燃煤二氧化硫排污费试点方案》,转发了林业部《关于当前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情况和综合治理措施报告的通知》,发布并全面实施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还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防治尾矿污染、防治铬化合物污染、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地方立法不断加强,山东、湖南、重庆武汉、大连等省、市制订了环境执法程序规定。国家环埔保护局首次进行了全国环保系统执法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保健食品监管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9 字

+ 加入清单

保健食品监管问题调研报告

我到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的一年多时间里,接待过两起因自己的亲人服用了假劣保健食品而失去生命投诉者。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两位老人饱含泪水的双眼,是那么的无奈和悲愤。由于我们没有保健食品的监督执法权,又不具备保健食品的检测资质,均移交了给相关部门处理。但这两件事却深深的刺痛和震撼着我,让我感到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除了要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职责,还要协调组织各方力量,严厉打击假劣保健食品坑害老百姓的各种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对此我做了相关的调查分析和思考。

一、 当前保健食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曾经同卫生和质监部门的专业同志探讨过保健食品问题,并在工作之余对xx市的保健食品市场做了粗略的调查统计,平均每10种保健食品中,就有三分之一在产品说明、成分、功效和广告宣传中存在问题。在XX年初,中国保健协会历时近10个月,对全国范围内(除港、澳、台外)300多个地区、涉及2025家企业2951种保健食品进行了一次史无前例的大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767种超过总量四分之一的保健食品为假劣产品。那么除了这两千多家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还有多少杂牌、假劣的保健食品充盈着市场呢?当前保健品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甚至违禁药品。对于服用保健食品的人来说,它所起的保健作用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显现出来。怎样才能使保健食品迅速见效呢?一些不法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药品,以求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好“疗效”。保健食品里添加药品主要出现在减肥、调节血糖以及抗疲劳产品中。所添加的药品也是五花八门,且大多是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的处方药。XX年5月,海口五洲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送审的33个保健食品中,其中29个违规加入枸橼酸西地那非。XX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通报了“苦乐康”胶囊等14种保健食品因被查出含有化学药物被下令停止销售。有的利欲熏心的生产厂家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健康,甚至添加国家命令禁止的禁药。来我局投诉的就有一起因服用“苦乐康”胶囊一周后死亡的事例。

(二) 篡改、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一些保健食品将普通食品批号“卫食字”擅自改为“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有的将保健食品、保健品批号擅自改为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还有一些根本没有获得批准的三无产品直接冒充保健食品或药品,在包装上印制以上文号。这样,它们就批着合法的“外衣”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消费者面前,让普通消费者无法辨认。

(三)擅自篡改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有的保健食品虽然经过批准,但为了扩大市场,诱使不明真相的人购买,就会超出审批部门批准的功能范围,在包装标签上肆意扩大、添加产品功能,有的甚至添加只有药品才具有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误导消费者。

(四)进行违法广告宣传。在我市一年多的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中,就在电视和报纸上发现并移交了20起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如果宣传得好,卖得好,在短时间内即可获得非常丰厚的利润,一些企业就不考虑长远发展,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广告上,大赚一笔后可能就改做其他项目了。他们虽然在包装上不夸大,但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却肆意夸大。他们或在小报小刊上发布虚假广告,或印制宣传手册散发给晨练的老年人,或利用营销人员举办知识讲座并免费赠送礼品等欺骗群众。产品功效被他们说得神乎其神,什么“一天见效”、“一疗程彻底治愈”,甚至恐吓“如果不服用那就等死”等等。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市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培养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01 字

+ 加入清单

我市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培养情况存在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十分重视爱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帮助全市各爱国宗教团体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了一批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在宗教上具有相当学识,文秘部落能够密切联系信教群众的~人,为各爱国宗教团体增添了新的血液。据统计,近几年我市共培养中青年教职人员共852名。我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鼓励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开办培养宗教教职人员为目的的培训班。坚持举办各类读书班、~和研讨班,帮助他们了解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认清国际国内形势,提高认识,开阔思路。近几年来,我市共举办各类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36起,接受培训的宗教教职人员达1000余人次。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已毕业11届,共500多僧人,这些僧人绝大多数已进入各地佛教协会工作,成为教会的一支骨干力量。另外,西园寺经车家宗教局批准开办了佛学研究所,寒山寺经省宗教局批准开办了寒山书院,市道教协会举办了两年制的青年道徒~。

二、用“长培短训”的办法,培养基层第一线宗教教职人员。为了培养年轻一代宗教教职人员,我市各宗教团体经过近几年的摸索和努力,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班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和做法,开阔了培训新思路,制定了“长期培养,短期集训”(简称“长培短训”)的计划。“长”就是在思想认识到教职人员的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制订长期计划;“短”就是要短期强化、注重实效。我市~教~在借鉴金陵神学院“一年制教牧人培训班”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培训工作,把一年的培训学习时间在2—3年内分三期完成,每期3—4个月,学员连续3期接受培训,可达到教牧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举办这样培训班的优点在于:办学活、选苗稳、收效快,负担轻。在培训的过程中还可以物色和考察合格的人选脱产进教会作为专职的教牧人员。我市的昆山、吴江、太仓等地就通过这种培训方法挑选出多名合适的学员进入教会工作。

三、积极物色人才,培养宗教团体管理骨干。我市针对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多数年事已高、缺少具体办事人员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他们物色合适的具体管理人选,帮助他们把好人选关。经过较长时间的考察,我们发现市~教~一位兼职的副秘书长各方面表现不错,有较高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也具有一定的宗教学识,能够协调教内外的关系,工作有热情。经与市~商议后,决定借调到~工作。我们出面与其所在的工作单位联系,从1994年借调到市~工作,一切工资、福利待遇由~负担。事实证明,这位副秘书长脱产之后,全身心投入教会工作,一人身兼几职,先后完成了教产的清理普查、档案定级以及教堂修建等工作,经过几年的锻炼培养,已经成为~很理想的~人。

四、加强教育,团结年轻教职人员。老一辈教职人员与我党长期合作共事,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对政府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的政治立场比较坚定,而年轻的教职人员由于缺乏实践,感情比较脆弱,遇到困难和挫折,容易产生抱怨情绪,思想不稳定。因此,对年轻人的培养,既要支持他们的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又要对他们的缺点、错误进行热情、耐心的帮助教育,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培养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利用各种机会做好工作,以免挫伤年轻人的积极性。同时,也注意稳妥,不操之过急。我们体会到,团结教育年轻宗教教职人员,要从现在做起,着眼于未来。思想教育工作要善于捕捉时机,做到胸中有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根据不同对象、同一对象的不同时间不同场合,采取不同的方法去做工作。要开诚布公地多和他们交换意见,努力沟通思想,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情理结合。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考察报告:关于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432 字

+ 加入清单

考察报告:关于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调查报告

今年暑假,我们组织进行了一次关于江苏省如东县岔河中学校园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专题调研活动作为社会实践的内容。xx年8月2日至5日,我们利用这四天的时间,一起到如东县岔河中学进行了相关的调查。我们主要运用了问卷和访谈两种调查方法,随机对30位同学和四位老师进行了调查。

8月2日,我们六个人约到掘港,讨论实践的分析,写出调查报告。实践步骤到这儿就讨论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分配工作:问卷是大家一起出,先各自回去查资料,各人先设计出一份,然后在网上相互传阅,把好的问题留下,合成一张问卷,这样可以集思广益,为了有足够多的时间做准备,我们决定8号出发。安排完工作我们就解散了。

8月8日上午8点半,我们来到岔河中学。学生的时间真的很紧,几乎没有很长的休息时间,所以我们只能利用课间休息的短短十分钟去发问卷。十分钟当然发不完,所以又要等到学生下一个课间接着发。。小队长和曹婷来到初三老师的办公室,有几位没课的老师在办公室批作业、研究试卷。她们找了两位老师开始简短的访谈。整理老师们的观点,大体是这样的:近两年,学校扩建了,也重新规划了,因此环境比以往好多了,没什么大问题,还是比较满意的。比如学校操场变成塑胶跑道人工草坪了,新建了一幢食堂楼,绿化带更多了。但是,教学设施还有待改进,比如教室的投影设备现在还不是很普及,希望能在教室里用电脑上课。这样可以提高教学效率,让知识更形象地反映到学生眼前,并且能减少粉笔灰,有益师生健康。其次,学校有时还是会看到有垃圾,一方面我们看到学生环保意识还欠缺,另一方面也看到学校的保洁工作还没有做到位,这方面有待加强。还有就是食堂的问题,虽然有了新的用餐环境,但是并不表示卫生也有了保证,饭菜里出现虫子的现象也不是没有,这也导致很多同学不愿意在食堂就餐,有的干脆不吃饭,这样严重影响他们的身体和学习。因此,希望学校在这方面一定要予以重视。至于宿舍问题,以为学校大部分是走读生,尤其是初中生,所以宿舍问题不是特别大,但是也希望今后能逐步提高住宿水平,比如能安装空调、热水器。谈到学生和环境的融合,老师们感到很复杂,因为很难绝对地说好还是不好,新的校园环境当然给学生带来了激情和动力,但是仍然有学生不能做到保护学校环境,校园里不时出现的垃圾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如何激发更多的学生真心地热爱、保护校园还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对于校方对环境的重视程度,老师们还是给予充分肯定的,这一点从学校的扩建就可以看出,不过环境的改善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所以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我、陈晨和王群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收回了十多份问卷,其余的下午再接着发。她们说同学们虽然课业繁忙,但是依然很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非常.本文.由方案.范文库;为您搜;集’整理^感谢。下午三点多,我们各方面工作都结束了,解散回家。

8月9日。今天就比较轻松了,大家不用到处跑了,只要在家做整理的工作。我也开始准备报告了。

8月15日,准备得差不多了,今天要完成报告啦,桑颖颖整理好了问卷。问卷统计数据显示:对于学校环境保护,同学们的关心程度在“一般”和“很关心”两个水平上的人数比例差不多,极少有人对环保持无所谓的态度,这个现象还是好的。在参加环保工作上,大部分同学都是有时参加,只有个别同学不参加,经常参加人数所占比例也很少,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课业繁忙,当然也可能是同学们将环保由概念转化为行动的意识还不是很明显,有待加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关于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670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环境污染与防治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汨罗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渐严重,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每个汨罗公民的应尽义务。

在环境科学中,一般认为环境是指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称。在人类几百万年的历史进程中,环境对开创人类文明和进步发挥着巨大作用。大气、水源、土地、草原都是让人类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森林、矿藏等资源又为人类的不断发展提供物质,创造出地球上高度的人类文明。但是,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同时,也对自己的当下生存环境产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危害了自身甚至是整个社会环境安全。

针对汨罗现实的环境问题,我做了一份调研问卷,在部分街道人口密集区随机邀请200位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以下摘取几个主要问题简单展示:

一、请问您注意保护环境吗?

根据统计图表可知回答会的有80人,占40%;回答不会的有30人,占15%;回答有时会有时不会的有90人,占45%。由此可以得知,当下汨罗的社会环境人文程度还有待提高。

二、你会主动义务帮助保护环境吗(如清除“牛皮癣”、回收废电池、清除白色污染等)?

回答会的只有20人,都是老人,占10%;回答老师布置了就去,不布置就不去的有50人,占25%,都是小学生;还有回答不会去的有130人,占65%。由此可见,大家都是把这些工作当作别人的事情,不太关心。

三、平时,看报纸、新闻会不会对环境方面的新闻引起重视?

大多数回答不会,只关注一些娱乐或别的方面的新闻,占55%.;回答会的只有10位,占5%;回答有时候会看一看,但是不太会引起重视,只觉得这个事情与我们无关的有80人,占40%。由此可知,人们对于环境问题仍然是无动于衷,不太会去关心。

纵观世界,地球上共同存在的环境问题有:

一、臭氧层被破坏

臭氧层占平流层总量的十万分之一,虽然含量极低,却能吸收紫外线的功能,但是由于人类破坏,臭氧层迅速耗减,被极度破坏。如南极的臭氧层空洞,1994年,南极上空的臭氧层被破坏的面积达2400万平方公里。南极上空的臭氧层是在20亿年里形成的,可是在上个世纪就被破坏了60%。欧洲和北美洲上空的臭氧层平均减少了10%—15%,西伯利亚上空甚至减少了35%,因此科学家警告,地球上空臭氧层被破坏的程度远比一般人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二、淡水资源危机

地球地面虽然2/3为水覆盖,但是97%为无法饮用的海水,只有不到3%为淡水,但其中2%封存于极地冰川之中。在仅有的1%淡水中,25%为工业用水,70%为农业用水,只有5%可供饮用和其他生活用途。目前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缺水,其中28个国家被列为严重缺水的国家和地区。据统计,我国北方缺水区总面积达58万平方公里,我国500多个城市中有300多座城市缺水,每年缺水量达58亿立方米。由于人类的破坏使得地球水资源极其有限,不少大河如美国的科罗拉多河、中国的黄河都已雄风不再,昔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壮丽景象已成为历史的记忆了。

三、土地荒漠化

当前世界荒漠化现象仍在加剧,全球现有12亿多人受到荒漠化的直接威胁,其中有1.35亿人在短期内有失去土地的危险。截至1996年,全球荒漠化的土地已达到3600万平方公里,占到整个地球陆地面积的1/4,相当于俄罗斯、加拿大、中国和美国国土面积的总和,全球受荒漠化影响的国家有100多个,荒漠化以每年5—7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大,相当于爱尔兰的面积。对于受荒漠化威胁的人们来说,荒漠化意味着他们将失去最基本的生存基础——有生产能力的土地的消失。

以上这些都是世界性质的,那对于我们当下的生存环境,又存在着哪些值得我们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呢?主要还是大气污染、再生资源处理、河道污染、过度开发开采等亟待解决的周边环境问题。

今年年初,生态汨罗建设工作调度会暨生态汨罗建设委员会第一次成员会召开,就新市团山再生资源市场,308省道、107国道、京广高铁沿线环境卫生,汨罗江排污、生禽养殖、川山麻石开采等环境等问题进行专题调度。

如何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破解生态难题?

要坚持问题导向。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能只是简单的村里收集后就地掩埋,不仅仅是清理陈年垃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镇、村、两级及每家每户的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户分类减量、就地消纳”,建三格化垃圾池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除可回收垃圾、再生资源外,确保垃圾基本不出村。要通过村规民约、村村响、现场会讲评、媒体监督等手段,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对于107国道、308省道、高铁等主干线沿线要集中攻坚,拆掉沿线垃圾围子,关闭沿线废品回收作坊。对团山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进行摸底调查,规范门店经营,为后续转型提供决策参考。成立专门班子,安排专门力量,强力推动“两项整治”,禁止对塑料进行拆解、颗粒加工,禁止收购医疗废弃物、电子废弃物。

要明晰责任。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要统一思想,将环保政策宣传工作做到位,成立专门班子进驻市场进行整治。市级层面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乡镇机关要根据环保局的统一规划,将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开来,开展专项联合行动,对未达环保要求的养殖场进行坚决关停取缔。

汨罗江湿地公园内多处砂石堆放场要平整清场,对汨罗江河道整治进行攻坚,对沿线乡镇丢弃病死动物、在河道两侧堆藏填埋垃圾的行为,明令禁止,并监督至个人行为。

在生活中,人类要面临的危机有很多。如果人们还肆无忌惮地破坏环境,那么人类最终将走向灭亡,地球也将会成为宇宙中一个遥远的历史。

污染物对环境来说有很大的危害,例如动物的尸体会影响环境的卫生,而且还会滋生细菌。公厕排出的粪便不仅对水有污染,并且还影响市容。排洪渠道是疏通下大雨积聚的水,如果排洪渠道堵塞的话,那水就会越积越多,甚至会出现城区内涝。

污染物对环境和生物造成的近期危害有:使空气变得臭气熏天,而且使排洪水进一步的污染;远期危害有:使人体的免疫力不断下降,对人的肺部有很大的影响。

结论:综上,环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保护环境卫生,积极防治环境污染需要每一位汨罗市民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废弃电池和塑料袋要处理好;多植树造林,不践踏草坪;不污染水源。保护环境,我们责无旁贷,这也是每一位汨罗市民的应尽职责。

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防止汨罗市的环境污染,积极改善和治理需要所有汨罗市民的积极响应和配合,应当共同实现产业调整、转移,上下齐心,协同推进,共同为生态汨罗的建设而奋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82 字

+ 加入清单

社会治安情况的好坏,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调研组,于6月10日至6月12日在我县展开了全县社会治安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查阅案卷、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察看、问卷调研等方式先后到下寺湾镇、道镇、街道办召开了3个有部分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负责人、居民、个体户30人左右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座谈会上发放100份问卷调研。同时,实地检查了下寺湾、石门、道镇、城关四个基层派出所工作情况,于6月12日下午在县公安局听取了社会治安状况工作汇报,通过调研,使调研组对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有了一个较为客观全面的了解。

一、我县社会治安状况的总体评价

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县以平安创建为载体,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立足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一些治安混乱的地方得到整治,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群众性治安事件少。“元旦”、“春节”、“五一”黄金周、“两会”等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秩序井然,安全保卫工作扎实有效。“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活动得到了有效打击,一些不安定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群体性治安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

二是刑事治安案件侦结率高。2019年至2019年5月份,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57起,破131起,破案率为87%。摧毁犯罪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8人,其中刑事拘留168人,逮捕55案118人。2019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命案2起,破2起,破案率100%。八类案件共立案33起,破案30起,破案率91%。“两抢一盗”案件共立案87起,破案68起,破案率78%。2019年至2019年5月,共受理治安行政案件574起,查结553起,查结率96%。治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

三是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以来针对我县盗窃侵财案件、赌博问题、油区社会治安问题较为突出的现状,县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冬季破案战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和“圣剑”行动。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破获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王飞等人在城内地下室系列盗窃案、马进等人在麻子街抢劫原油案的侦破,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

四是人民群众对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较高。这次调研,我们共发放问卷100份,收回96份,群众对我县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并通过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座谈中看出,人民群众对我县的社会治安工作和公安工作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县社会治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偷盗、贩卖原油现象尤为突出。据群众反映,每天发生偷盗、贩卖原油约100-200吨,每年约3600-7200吨原油被偷盗、贩卖,造成采油厂直接经济损失约11000万-22019万元、财政收入直接损失约1800-3600万元。

2、抢劫、抢夺、偷盗等侵财案件居高不下,特别是在城区入室盗窃现象时有发生,案值虽不大,却严重影响了群众安全全感。

3、赌博现象严重。群众尤其是对招赌、聚众赌博问题反响很大。

4、青少年犯罪势头有所上升,参与偷盗、打架的青少年较多。在城乡部分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家庭的青少年是非界限模糊、道德水准低、法制观念淡薄,他们不将精力放在学习和工作创业上,而是沉迷崇尚武力、迷恋色情,有些青少年没有得到及时帮教,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校园周边和街道拐巷治安问题比较突出,时常发生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案件。

6、民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重点对《刑法》、《社会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要有针对性,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要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使全县人民群众懂法、守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充分发挥社会治安主力军的作用。做到文明用语、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公安民警要以身作则,在社会治安工作中作出表率作用,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严厉打击油区偷盗、贩卖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对油区偷盗、贩卖原油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专项重点打击,坚决杜绝公安民警参与偷盗、贩卖原油活动,切实维护油区生产秩序,确保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4、加大对重点区域的防控力度。对校园周边、街道拐巷、油区等打架斗殴、抢劫、盗窃等治安案件多发地,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物力,予以重点整治,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5、加大对赌博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赌博问题,重点打击招赌、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同时,规范老年活动中心的娱乐活动,狠刹我县赌博歪风。

6、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充分发挥警务室、巡逻队、110处警队的作用,坚持巡逻、盘查、防控等好的做法,重点加强夜间巡逻工作,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预防和打击力度,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7]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8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三)对加快湖北低碳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1.成立省低碳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发展低碳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求很高,为了统筹全省低碳经济发展,建议成立省低碳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全省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低碳经济开发、推广、对外合作、技术引进等重大政策;组织协调解决低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

2.着手建立湖北低碳经济试验区。低碳经济是一场新的技术革命,无论是产品开发,还是技术推广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为了把握低碳经济发展机遇,建议设立低碳经济试验区。对于试验区,省里可安排一些低碳经济重点开发项目,并从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倾斜。

3.积极争取国家在湖北设立低碳经济试验区。湖北争取国家在鄂设立低碳经济试验区有利条件较多:一是湖北是能源匮乏省份,需要大力发展新能源;二是武汉城市圈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与发展低碳经济完全一致;三是湖北科教实力雄厚、自然资源丰富,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省有关部门应尽早向国家相关部委做好汇报,多争取一些低碳经济试验和推广项目。

4.抓紧出台扶持激励政策。建议责成有关部门就发展低碳经济政策、技术、应用等问题作出专题研究,并从税收、信贷、土地、产业等方面,对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提出具体支持意见,特别是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给予激励政策。

5.加大低碳经济宣传力度。低碳经济是一项新生事物,推广应用低碳经济利国利民,为使广大民众了解低碳经济发展的好处,并变为全社会自觉行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建议省委常委会组织一次低碳经济的集中学习,以起到示范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发展低碳经济的作用、意义和好处,形成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以发展低碳经济为契机,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面临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湖北是全国老工业基地之一,传统产业、重化工业比重大,经济增长的粗放型特征比较明显,能源资源相对缺乏,环境容量有限,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而低碳经济正好反映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共性要求,有利于发挥湖北综合优势,激活各种经济资源,形成湖北发展的新动力源和新支撑点。因此,发展低碳经济将为湖北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经济实力,实现“弯道超越”、“提档进位”,加快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带来新的契机。

(一)用低碳经济的理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节能减排

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电力、建材、纺织等是湖北的传统支柱产业,这些产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这些产业多为高耗能、高排放产业,是节能减排的压力所在。这种状况若得不到有效改观,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传统的产业不能用传统的办法求发展,而必须运用低碳经济的新理念和新发展模式来谋划传统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用低碳经济的理念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节能减排,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共9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9]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48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四)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全面促进节能减排

技术创新是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节能减排的关键因素之一。发展低碳经济,应以技术进步为基础,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在减缓气候变化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广泛应用清洁燃料交通工具、节能型建筑、节能型家电、环保型农业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其技术转移、设备制造、产品生产和相关服务将成为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能否利用后发优势在工业化进程中实现低碳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主创新能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重点着眼于中长期战略技术的储备;融合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加以迅速推广和应用;理顺企业风险投融资体制,鼓励企业开发低碳等先进技术;加强地区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地区对湖北的技术转让。通过以上手段,实现低碳技术发展的“跨越式”进步。

新能源汽车作为现代交通领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趋势,已成为全球汽车企业争夺的焦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谁能率先实现新能源在汽车上的产业化应用,谁就能占据未来的发展先机。在政府的支持下,武汉在全国率先启动电动汽车研发和运营,近年已为电动汽车建充电场站28个。目前,全市投入运营的319台各类新能源汽车运营总里程超过1600万公里,运送乘客超过3000万人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00吨,节油1100万升,其示范效应已全面凸现。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到XX年,国家将通过税收及财政补贴的方式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投入200多亿元。因此,我们必须抢抓这一机遇,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步伐,抢占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制高点。

为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今年,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将根据XX年符合条件的光电建筑实际安装应用量,相应安排补贴资金,以确保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也要按照《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对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运用、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等建筑节能给予鼓励和扶持。对生产、使用列入推广目录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共9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83 字

+ 加入清单

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思考

简要案情及裁判:    原审原告李某曾于1998年2月向法院起诉与吴某离婚,后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1998年8月,吴某向法院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后又撤诉。1999年1月,李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义务,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999年6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所生一子由李某抚养,家庭财产按李某提供的财产清单依法进行分割。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XX年8月,吴某以原审判决关于家庭财产分割严重不公,原审时自己提出的相关财产请求未被原审法院采纳。同时认为导致与李某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李某有第三者,要求李某赔偿相应损失5万元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XX年2月,检察机关以该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随抗诉书一并移送至法院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诉人吴某提出的尚未分割的轻摩一辆,空调一台的票据,检察机关调查相关证人的调查笔录,李某因经营在税务部门纳税的谈话记录,税务检察报告,因漏税在税务部门的处理决定书及李某在离婚后在某储汇中心存款10余万元的查询记录等证据。 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吴某提出的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按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但民诉法没有现定检察机关可以以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证据及检察机关依职权调查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再审法院以裁定形式从程序上驳回检察机关的抗诉。 评析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普通再审案件,在案件的处理上曾有过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依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既然已经再审,就应当在再审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原审中未出现的新的证据进行审查,经过再审审理,确定争议事实的真实性,如果经查实,确有部分财产未予分割,应重新作出再审判决,对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体现再审的救济原则。另一种意见认为,抗诉机关以原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虽然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且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从当事人提供给抗诉机关的证据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来看,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法律没有规定抗诉机关可以以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反,对当事人来说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到原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而认为抗诉机关的抗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从严肃执法角度,应驳回其抗诉。再审的结果是裁定驳回抗诉。笔者同意第二种处理意见。 但这起普通的抗诉案件,所涉及的以下问题笔者认为值得探究。 一、关于抗诉案件的审查立案问题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由于自身裁判错误,被上级法院发现并指令再审予以纠正,必须立案进行再审。但如果是由于抗诉机关的抗诉。上级法院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对下级法院来说,是否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实践中,对下级法院(笔者在这里主要指基层法院)来说,往往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无须进行立案审查,从前述案件不难看出,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抗诉是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履行民事监督的独特方式,目的是启动法院再审程序对错案予以纠正。但法律规定抗诉必须在法院生效裁判出现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且是向同级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起抗诉,由于不同于上诉,上级法院在不了解下级法院原裁判过程的情况下,很难发现抗诉机关的抗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也不会去审查抗诉机关抗诉内容,而是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将本应立案时的审查转移到再审时的“审查”(实际是一种审理过程),人为地增加了法院人力、物力的开支,甚至浪费有限的审判资源,更为重要的是不合规定的抗诉,动摇了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有时甚至加剧公众对司法不公的错误认识,因而笔者认为对基层法院而言,上级法院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时一并指令予以必要的立案审查,避免出现上述的几种情况。再说法律没有规定因抗诉机关的抗诉而放弃对抗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二、关于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够提出抗诉的理由之一。为了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正确与否进行准确的审查和判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进行分析和再认识。我们知道,如果据以认定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足以能够证明该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并能反驳它事实的,那么该证据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尽管由于在对某一事实证据的论证上由于证据的多重性而表现出在审判实践中对相关证据理解和把握上的不确定性,不难看出,既然是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不存在足与不足的问题。因而,首先对该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证据”应推定由于它不是直接证据,需要我们在判决、裁定前对它作出是否与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有逻辑上联系的推断,作出正确的采信与不采信的判断。而由于目前法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对证据的采信上极易出现偏差,这亦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的原因之一。其次,抗诉机关如何以此条款进行抗诉,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5月10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理程序试行规则》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该条规定检察

机关不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进行全面地审查,同时对当事人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进行勘验、鉴定的,应审查是否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新的证据,只有在不属于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有学者认为,由于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监督对象的不当性,决定了其监督方式的唯一性和监督时机的事后性,使得检察机关只能在裁判生效后进行监督①,为了监督的成功,利用职权帮助申诉人来收集相关证据(有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申诉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前述案件正是如此。有一时期则追求抗诉的数量,而忽视监督的质量,使抗诉这种监督的唯一方式显得极其随意。因而必须明确检察机关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只能就原审中提出的证据及认定的事实和裁判进行审查,当事人只能以其在原审中提供的而法院无正当理由没有认定的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不能通过提出新的证据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检察机关亦不应依职权进行调查以获取新的证据,更不应以新的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而向法院提出抗诉。 三、关于基层法院裁定驳回抗诉问题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认为不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依照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而对于不符合抗诉规定的抗诉案件,法院能否裁定驳回抗诉?有人认为,抗诉启动法院的再审程序,从理论上来说也是一种诉权,抗诉机关既可以撤回抗诉,法院亦可以裁定驳回抗诉。当抗诉经审查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情形,且是在抗诉机关不同意撤回抗诉的情况下,可裁定驳回抗诉:一是原判决、裁定不存在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能引起抗诉的四种情形;二是申诉人本应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据此提出抗诉的;三是检察机关依据申诉人的申诉,以职权调查收集新的证据而向法院提出抗诉的(笔者认为不应包括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笔者基本同意这种观点。虽然有一时期,检察机关追求抗诉的数量,忽视对抗诉的质量要求,出现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的情况也属正常,但笔者认为裁定驳回抗诉应由立案庭在对抗诉进行立案形式审查时作出,而不宜由再审法庭作出,对基层法院而言,还应向上级法院报告备案。首先,由于法律规定,抗诉是由上极检察机关向同级法院提起,然后由上级法院指令作出原裁判的下级法院进行再审,下级法院再审是在指令的情况下针对上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内容,因而对抗诉的处理结果必须报上级法院备查。其次,虽然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抗诉案件必须再审,但必须是符合抗诉形式要件的抗诉案件,法院在对抗诉的审查过程中,不能因为检察机关有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权力而随意地使已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处于待定状态,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抗诉案件,由立案庭经审查后告知检察机关并建议撤回抗诉,否则,可作出裁定从程序上驳回抗诉。但是,经立案再审的抗诉案件,再审合议庭必须再审。在再审中,依据检察机关的抗诉,对原裁判进行是否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审查,此时,要对抗诉的内容作出实质评判,如果原裁判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则须予以纠正,由再审合议庭作出新的再审判决。有一种情况,如果抗诉虽能反映出原裁判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足以动摇原裁判的(不完全是实体判决结果的)则不能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抗诉,而应是以再审判决方式维持原裁判在再审判决中对抗诉不予支持的理由作充分地阐述,一方面反映出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的态度,同时作为抗诉机关也较能够予以接受。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关于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宗教问题调研报告

一、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法治观念和政策理论水平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建设法制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把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放在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工作的首位,组织镇村两级干部系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较好基础。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了专业法培训,为做好专业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与考核。深入开展了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受训人员达到全镇民族宗教工作系统的95%以上。结合“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政法书记任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把建立科学规范、责权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责任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制定了《行政审批(审核)操作规程》,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切实加强了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有效监督,为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学习方法,促进理论提高。把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围绕xx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专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座谈。为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大局能力,坚持把求深、求新、求实作为理论学习的根基,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指导工作实践。为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在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回忆党史话使命”专题研讨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处室和学习型干部为载体,通过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努力营造了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搭建了理论平台。

二、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调查研究,把难点问题纳入视线。为深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把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作为职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科学决策,调研先行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计划。要求全镇民族宗教工作要把调查研究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全镇宗教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共完成调研课题9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11篇。通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管理问题的调研,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组织和管理措施,导致宗教活动场所周边广场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干扰正常宗教活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了民族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积累了第一手资料,为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未雨绸缪地做好各项工作创造了条件。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