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环境问题的调研报告(19篇)

浏览

409

范文

214

关于网络问题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3 字

+ 加入清单

一、由于网络经济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及的市场经济形式,作为主要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的监管主要包括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监管网络经营行为、保护网络消费者权益三个方面。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主要指的是网络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监管网络经营行为主要包括网络不正当竞争和网络欺诈行为,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较广,主要表现为:网络消费合同履行问题,主要表现为延迟履行、瑕疵履行、售后服务无法保证;网络格式合同问题,主要存在着减轻、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及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网络支付安全问题和网络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要求严把网络市场主体准入关,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对经营性网站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注册登记。并且,对网络衍生的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传销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互联网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实际上,监管对象和内容始终被界定在上述三个方面。

二、网络违法行为相关主体的责任承担,当前的网络违法行为除比较明显的市场准入行为之外,更多的是涉及到广告、合同和不正当竞争方面。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无照和超范围的网络经营行为。这里面有一个是否监管到位的问题;二是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虚假宣传与虚假表示、低于成本价销售、商标与域名冲突、网站名称与企业名称及域名冲突、违法提供有奖销售(服务)、采用超级链接技术擅自使用他人服务内容、诋毁他人商业信誉等行为。三是网络商业欺诈行为。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欺诈外地的消费者及经营者。 对网络违法行为主体的责任承担应该明确为“行为者承担”原则,实践中以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以假公司发布网络广告为例,互联网服务商往往对其提供的发布内容没有适当、有效的审核程序,从而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由此可知,互联网服务商在网络违法行为发生时往往担负较为被动的角色,但无论怎样,都必须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第三方承担直接或连带责任。

三、针对网络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分别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公司法》、《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分别予以规范,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和规模,可以按实际情况做出罚款、取缔、警告等行政处罚。

四、当前工商部门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手段主要包括:一是强制性的定期年检;二是各种方式的巡查;三是根据举报线索追查个案;四是不定期的短期集中整治。上述监管手段已经无法应付瞬息万变的网络市场监管。一般来说,违法的网络行为发生时间普遍较短,改头换面的速度较快,而且由于互联网信息量相当巨大,对网络信息的过滤和分析都需要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具体分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网络违法行为有五大难题:一是对违法行为的管辖权确定难。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工商行政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4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2024年环境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701 字

+ 加入清单

一、我县投资环境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始终把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我县投资环境的改善。

1、以推进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县政府根据《xx市第四批削减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精神,对全县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和精简,对有行政审批职能的42个单位重新制定了审批事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凡能够现场办结的,全部由授权窗口直接办理。今年1-8月份共受理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1503项,全部按时办结,完成率100%。

2、以安商、重商、亲商为服务重点,完善奖惩制度,选树创业典范。对原来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认定办法、考核奖惩规定和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奖励。通过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的落实和兑现,给投资者以鼓励,给引资者以奖励,形成了全县上下议招商、想招商、积极从事招商工作的良好局面。

3、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载体,加强城市建设,打造环境品牌。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持之以恒地狠抓路、绿、水、楼、灯、广场等城市要素建设,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面貌大为改观,城市功能、城市形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了显着提升。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环境卫生整治、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治理等工作,使我县的投资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既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又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促进了投资的大幅度增长。

在调查中,多数企业对我县的城市硬件发展环境表示满意,在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上,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上,大多数企业认为有较大的改善。

二、当前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县以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配套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外商。但我们在思想认识、服务环境、企业经营环境等诸多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经济发展的综合竞争力。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尚未在少数政府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中形成共识,上通下阻,上热下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代表们反映,少数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识与县委、县政府的指导思想反差比较大,政府出台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在这些工作人员中有的贯彻执行还不到位。有的单位仅仅从部门利益出发,不能站在大局的高度和企业角度灵活制定政策、运用政策。

2、服务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企业办事难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有的代表们在发言中谈到,目前在我县一些部门办事,门好进、脸好看,但是事仍然难办。投资一个项目或搞一项建设,审批周期仍比较长。二是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重收费、轻管理,甚至于为收费而收费,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重招商、轻安商的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在某些情况下,安商、扶商甚至要比招商更加重要。要让那些有意向到深泽投资兴业的客商愿意来,来了以后留得住,真正为我县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增加后劲。

3、经营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企业在经营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融资环境偏紧,企业发展缺乏资金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融资难已成为严重制约企业做大做强的“瓶颈”。二是基础性配套措施跟不上,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三是人才缺乏,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深泽是石家庄地区的边远小县,人才资源相对缺乏,企业普遍感到高级人才和科技人员难招、难留。

4、人文环境仍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基层群众的思想观念相对比较封闭保守,没有长远眼光,不少村民借政府开发建设之机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甚至少数村干部也参与其中,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采取堵路、阻挠施工、强买强卖等办法,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

三、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投资环境竞争更多地体现在政府服务质量的竞争上,努力创建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投资环境改善的焦点和重心。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形成政策“洼地效应”。 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优惠政策。结合实际,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所有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力争做到在政策的优惠程度上,决不低于周边地区;在费用的收取标准上,决不高于周边地区。二是进一步加大园区开发的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先期投入,尽快形成一流的公用工程配套设施。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入园条件,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三是狠抓政策落实兑现。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奖励兑现措施,确保承诺得到切实、及时的兑现。

2、努力创建服务型政府,深化“效能革命”。一是进一步增强亲商、安商、扶商的意识,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真诚、主动、热情地为企业提供服务,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良好氛围。二是要充分发挥县政务中心的作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集中、限时审批,真正实现“一个头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三是要积极建立健全与企业对话的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作用,及时收集企业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监督政府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县招商部门要及时召开政策说明会,将应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及时传达到外来投资企业,让企业享受到最大的“知政权”和“知情权”。

3、重视制度创新,整治执法环境。一是发挥经济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认真推行检查准入制。建议对新上建设项目推行“封闭运行”的制度,进一步减少随意性检查、收费现象的发生。二是健全完善行风评议监督机制。通过开展行风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形成给企业多服务、多沟通、多出主意、少找麻烦,“一切围绕经济转、一切为着经济干”的良好氛围。三是建议推行一次投诉查实惩戒制度。企业或群众投诉执法人员有不规范执法行为等问题,经调查属实,被投诉人确有过错,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应立即调离直至辞退。

4、重视文明创建,进一步整治人文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上下形成人心思变、人心思富、人心思干、人心思上的生动局面。二是继续加强城镇建设和城市管理,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市容整顿,认真清理乱搭乱建,抓好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污染防治,全面改善城容城貌。三是按照实现“四个深泽”的目标,努力建设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和谐、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和谐的精品城市,给外来投资企业进一步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环境。

对于影响我县投资环境的一些重大问题,县人大会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做法,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实现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作出不懈的努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关于环境污染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28 字

+ 加入清单

我市富顺沿滩交界的石夹口农贸市场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于20xx年1月22 日,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鲁平一执法证号川chb0016、郑志三执法证号川chb0026)会同XX区、XX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石夹口为我市XX县永年镇和XX区邓关镇交接地带小地名。该地存在新旧两个农贸市场,分别有新旧两个生猪屠宰点。

XX县石夹口综合农贸市场,位于XX县永年镇桂花村十一组,于20xx年6月开始动工修建,20xx年9月25日正式开业投入使用。该农贸市场占地 9000余平方米,场内设12排摊位,每排36个摊点,另有12个水产摊位。辐射服务周边7个村2个单位共万余住户。现菜农和商户们已经逐渐落户经营。市场以经营瓜果、蔬菜、家禽、水产品、鲜肉、熟食品为主。市场垃圾每天9点以前由清洁工人打扫,由镇政府安排专人用三轮车拉到垃圾场统一集中处理,市场废水进入新农村6号楼和10号楼化粪池。该综合农贸市场旁约50米是新兴屠宰场,以宰杀生猪为主,另外农贸市场上卖的鸡、鸭、兔也在这里宰杀。该屠宰场于 20xx年9月25日正式开业,每天生猪宰杀量4-6头,高峰期能达15-20头,宰杀时间为每天凌晨4-5点。整个屠宰过程全机械化操作,屠宰用水为自来水,燃料为天然气。屠宰污水经过2个容量可达50立方米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镇溪河。目前农贸市场和屠宰场的相关环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位于XX区邓关镇黄岭村二组的农贸市场,始建于1987,在农贸市场内有一简易生猪屠宰点,市场内还宰杀鸡鸭等家禽,市场内产生的屠宰废水直排镇溪河。 20xx年12月后由黄岭村二组负责市场的建设、维修和提供服务设施,黄岭村二组对其进行了整改,建了垃圾池,修建了厕所。20xx年9月由村民集资,投入现金7万余元,搭建了钢架棚,安排了4名清洁工清扫市场。该市场没有办理过相关环评手续。

二、 现场调查情况

从现场调查情况看,两个菜市场分别位于石夹口大桥两侧,直线距离约200米。沿滩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设备陈旧,是历史形成的老市场,没有污染处理设施,不属于定点屠宰场,屠宰废水直排河流,没有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富顺辖区内的市场为新建市场,其屠宰场为定点屠宰场,其屠宰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流,目前菜市场和屠宰点均正在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

据悉,目前该地屠宰场污染投诉正由商务部门牵头办理。我局以XX市建设生态自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分别向XX县及XX区人民政府发函(自生态办函 [20xx]1号、2号文),要求辖区政府采取措施,妥善解决该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我局也致函要求两区县环保部门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妥善解决相关农贸市场和屠宰场的环境问题。

展开阅读全文

篇3: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187 字

+ 加入清单

环境污染状况

1992年,全国废气排放量 l0.5万化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 1111万吨,比上年增长 7.6%;二氧化硫排放量 1685万吨,比上年增长 3.9%;工业粉尘排放量 576万吨,比上年下降 0.5%。

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范围为 90一663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40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6.1%;南方城市平均24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增长 8%。据67个城市统计,51% 的城市年日均值超标,尤以吉林、济南、太原、兰州、包头、延安、西安等城市为重。

据66个城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 3.8一55.8吨/平方公里?月之间,较上年略有增加,比方城市明显重于南方城市。降尘年月均值在 30吨/平方公里?月以上的城市有三明、鞍山、长春、大同、石家庄、哈尔滨、银川、吉林、鹤岗、沈阳、兰州和唐山。

据72个城市统计,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范围为 7—]63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9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9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略有上升。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贵阳、重庆、太原、乌鲁木齐、宜宾、南充、济南、石嘴山、青岛、天津、长沙和大同。

据72个城市统计,氮氧化物年日均值范围为 l1一129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56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4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长春、济南和运城污染明显加重,兰州、宝鸡和南充咯有好转。

20xx年,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据58个城市统计,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3.85一7.43,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52%,均为南方城市。赣州、长沙和厦门市酸雨出现频率高达90%以上,南充、宜昌、南昌、怀化、百色、南京、重庆和广州市酸雨出现频率在70%以上。

20xx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自己承担的国际义务,并努力推进国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情况及有关对策的报告》,提出了我国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十大对策,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大纲领性文件,不仅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而且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环境法制建设有较大进展。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关于我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环境政策》,批准了《征收工业燃煤二氧化硫排污费试点方案》,转发了林业部《关于当前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情况和综合治理措施报告的通知》,发布并全面实施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还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防治尾矿污染、防治铬化合物污染、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地方立法不断加强,山东、湖南、重庆武汉、大连等省、市制订了环境执法程序规定。国家环埔保护局首次进行了全国环保系统执法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环境保护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00 字

+ 加入清单

(一)河流域概况

河是**县的最大河流,位于松花江干流中游左岸。发源于**县北部小兴安岭的青山岭。源头高程在410.00米,发源以宝林河为主,与安乐河汇合于太平林场后,始称河。

河流域面积1929平方公里,全部在**县境内,占**县行政区域总面积的34.8%。流域地理位置,东和东南与大、西北河两流域分水,北与铁力县巴兰河流域相接,西北为庆安县界,西与木兰县木兰达河、白杨木河、**县浓浓河、富拉浑河四个流域接连,西南为**县小桥河流域,南为松花江。

河流域地理座标为:东经128°11—128°52′,北纬45°58′—46°37′。河流域形若仙人掌,南北中线长91公里,东西平均宽20公里。最大宽度在上游凤山屯附近,宽36公里,最小宽度在下游桦树屯处,宽5公里。河网密度系数0.33。

(二)河采砂现状

据向有关部门了解,目前,我县河干流上现有砂场8个,都经县水务局颁发了采砂许可证。经现场调查,我局感到,目前,我县河河道采砂行为,虽然都有水务部门的审批手续,属于合法经营,合法采砂,但在采砂的过程当中,这些采砂业主都存在超范围开采,无秩序开采,随意开采的行为。现在的河在每个采砂段上,采砂业主是哪的砂料好就采哪,根本不管是否会改道,是否会造成水土流失,是否会造成耕地的毁坏,到处都是千疮百孔。现在的河可以说是“开膛破肚”“心、肝、肺”都被掏空了,我们的母亲河已是满目疮痍,遍体鳞伤,不堪重负。

一是河采砂给河道行洪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在8处砂场中,有部分采砂场不按规定,严重违法开采。如有的采砂主在稳定性很好的河岸边,或者禁采区开采砂石料,违背自然规律改变河道行洪方向;有的采砂主不按照河道主管部门批准的开采方式进行开采和弃料,没有就地整平回填恢复河道原来状况,在河道形成了“采砂矶头”,严重影响河道上下游、左右岸的防洪安全;有的采砂主,违反规定在禁采期违法开采,给河道行洪安全造成威胁。

二是河采砂对沿岸的水利基础设施造成了破坏。挖走河道内的砂石料,形成的洼地,以及弃料堆积而形成的障碍物,改变了河流方向,加剧了河水对河岸、河堤和河床的冲刷,导致河道河床下切深陷,河岸、河堤抽根坍塌,河势发生变化,造成河床下降。汛期发生洪水极易冲毁农田,淹没村庄,同时,还会对桥梁、拦河坝、沿岸渠道等基础设施构成被洪水冲垮的危险。

三是河采砂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河道砂石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河道砂石资源无节制的掠夺性开采,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使河道涵养水源的能力大幅度下降。过渡的开采,一方面会造成主河道缺水,甚至出现河水断流,另一方面会导致地下水下降,影响河道生态系统的平衡,造成生态环境恶化。

四是河采砂导致国有资源大量流失。由于后期环境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采砂业主超范围、超深度开采,致使大量国有资源大量流失。同时由于缺乏合理规划,有些采砂主对资源的无序开采和掠夺性开采,已经造成河道砂石资源在一定区域相对匮乏,影响到当地经济建设和发展。

五是河采砂严重影响了我县生态旅游开发事业的健康发展。无序的滥采乱挖,不仅造成了河道的改变,水土流失,耕地的毁坏,水利基础设施的损毁,而且还严重地影响了我县以河漂流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旅游开发。由于河采砂的无秩序,乱采滥挖,使我县闻名遐迩的河漂流项目,已经两年被无情的搁浅,不仅给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而且,对我县今后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也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六是河采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一是由于经营业主因违规开采,导致毁坏更低,采砂业主经常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甚至发生冲突,使信访案件不断;二是由于监管不利,采砂业主采砂后,砂坑不回填,汛期满水,极易发生淹死人的事故。

二、导致河采砂滥采乱挖的主要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河采砂之所以会出现无序性的乱采滥挖,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采砂者的法制观念淡薄。多年来,我县河道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召开由河道沿岸村镇领导参加的水法规座谈会,书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但仍有的少数领导和村屯干部错误认为,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地方集体所有,不经河道主管部门同意,擅自与采砂业主签订开采协议,有的还低价拍卖资源开采权,造成违法开采,违规开采,扰乱砂石开采市场,遗留了大量后患。

二是河道采砂没有规范性文件予以约束。我县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出台河道采砂规划,没有规范性文件来约束管理。

三是经济利益驱动。全县违法开采和违规开采,主要原因是个别采砂业主受利益驱动。这些承包经营者,只有靠多采,多挖乱挖,超审批量开采,才能够弥补前期所交的各项资源补偿费用。

四是河道采砂执法难。一方面河道主管部门专职执法人员不足,而且能力建设不到位,缺乏必要的执法交通工具,现场执法的快速反应性难度大。另一方面采砂船游动性大,且管理上缺乏强制手段,造成难执法。

四、防止河采砂滥采乱挖的对策和防治措施

河砂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保护堤防与河岸的重要屏障,也是非常重要的建筑材料。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随着城镇棚户区泥草房改造力度的不断加大,随着松花江公路大桥、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以及周边砂石资源日趋减少等因素的影响,我县河砂需求量不断增加,河砂资源开采过程中显现出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十分突出,不仅造成了河砂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严重影响了河道的生态安全。因此,依法强化河河道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加强资源保护,维护河道生态安全,已经势在必行。

(一)出台规范性文件。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编制我县河道采砂规划,作为我县砂石资源开采业的依据,以便于全面规划开采河道砂石资源,充分发挥砂石资源的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 组建执法队伍。规范砂石市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的工作,为彻底扭转当前滥采乱挖的混乱局面,应成立由水务(河道管理)、环保、工商、城建、交通、公安、法院、乡镇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对全县砂石料开采市场进行全面的集中整治。

(三)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和《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特别做好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采砂秩序,依法采砂的良好氛围。

(四)引入市场机制。完成对全县砂石开采市场集中整治后,将全县河道可开采区进行普查划段,科学界定开采区、开采范围和开采期,规定开采方式,规定年最低开采能力,制定开采弃料回填强制措施,引入市场机制, 科学合理和有偿开采全县砂石资源,既发挥资源效益,又能够及时河道清除障碍物,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人身安全。

(五)加强巡回检查。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根据工作量配备专门的河道采砂执法管理人员人,添置必要交通工具,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确保采砂秩序的长治久安。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刑事诉讼中需解决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1455 字

+ 加入清单

刑事诉讼中需解决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司法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入,司法观念有了重大的变化,从把打击犯罪作为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定位的一元片面的价值观转向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的多元平衡的价值观,从偏重实体的公正观转向重视程序的公正观,从侦查中心的司法观转向审判中心的司法观,从查明事实的办案观转向证明事实的办案观,从偏重证明力的自然证据观转向强调可采性的社会证据观。上述这些转变必然带来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些变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下列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证据采信问题

1、非法证据的排除问题

所谓违法证据就是以暴力、胁迫、利诱、欺诈、违法羁押等不正当方法取得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和以违反法定程序的方法取得实物证据。所谓违法证据排除,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上述那些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证据。

现代任何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禁止以违反法律的方式获取证据,然而对非法获得的证据能否获得证据能力,成为定案根据,却既有共识,又有不同的意见和相异的处置。

美国是实行非法物证排除规则的主要国家。它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通过违法的、无根据的搜查和没收所获得的证据,以及通过违法收集的证据发现、收集的证据(派生证据)均应排除。

英国、德国和法国等西方国家与美国的态度有区别,这些国家并不一般地排斥违法取得的物证。而是注意违法的严重程度以及排除违法证据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程度,进行利益权衡,同时赋予法官一定程度的对于证据取舍的自由裁量权。

在我国学术界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主张把“非法取证行为”与“非法取得的证据”相区别,对于非法取证行为,可以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可以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不能仅因手段非法而否定“客观事实”的证据价值。

第二,主张将非法获取的证据加以排除,认为凡是以违反诉讼程序的方法获得的证据,即使查证属实,也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三,主张排除非法取证行为直接获得的证据,但可以以这些证据为线索,根据这一线索依合法的程序重新取证,即允许采纳所谓“毒树上的果实”为定案的根据。

我们认为,排除非法证据规则的意义在于在刑事诉讼中遏止非法取证的行为,而非法取证行为的动机是获取证据,只有针对这一动机消除非法取证行为的利益性,才能有效地消除非法取证行为。因此,第一和第三种观点不能取消非法取证的动机,也就难以遏制非法取证的行为。

2、瑕疵证据的完善问题

这里所说的瑕疵证据是指存在残缺因素可以通过补证弥补缺陷的证据,如证明被告人身份的证据,只有其身份证而没有其户籍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或者价格鉴定结论的依据不充分,没有被害人提供的物品购买发票等。身份证本身是公安机关核发给公民的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有效的证件,但是现在社会上伪造身份证的情况大量存在,有些人为了违法犯罪,有些人因为年龄不到而想提前领取身份证,有些人为了一定的目的,都存在使用伪造的身份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对被告人的身份证做一个鉴定,认定它系公安机关核发的真实有效证件,这样才能作为确定其身份的依据。有些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对失窃物品的描述是一致的,但是被害人提供不出原始的购买发票,价格鉴定结论仅依据被害人陈述提供的购买时间、品种、型号等而作出,这样的证据存在瑕疵,应当对被害人的陈述补充相应的证据,证实其陈述的真实性(如同事的证言、有关部门登记资料等),使之形成证据锁链,才能采信。对于被告人和被害人都认可,但确实无法提供鉴定详细依据的,可以只认定其犯罪事实而不计盗窃金额。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5]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4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三、创造条件率先突破抢占发展先机

有关专家预测,低碳经济将是第五次经济浪潮,必将给社会经济生活各个层面带来巨大变化。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在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根据这一实况,湖北在低碳经济发展问题上,应创造条件,率先突破,抢占发展先机。

(一)尽快制定湖北低碳经济发展战略

根据国际国内低碳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与湖北省能源供需现状,为抢占先机,必须尽快制定湖北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在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上,必须重点做到以下几个结合。

一是要与“一带两圈”发展战略相结合。为构建湖北成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加快发展步伐,湖北省委省政府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一带两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而低碳经济战略是提升“一带两圈”战略的重要载体。为确保“一带两圈”战略的有效实施,应把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融于“一带两圈”之中。

二是要与“两型社会”建设战略相结合。XX年12月武汉城市圈获批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去年9月,国务院批复了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作为“两型社会”试验区,如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向何在?显然切入点是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关键是转变发展方式,而低碳经济因具有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特征,发展低碳经济与“两型社会”建设正合其时,因此,低碳经济应与“两型社会”建设总体方案有机结合,通盘运作。

三是要与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相结合。发展低碳经济,就是要优先发展低碳产业。所谓低碳产业是指能源利用效率高、排放低、污染少的产业及应用前景广的新能源产业等,包括先进制造业、节能建筑、服务业和新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等。目前,湖北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全省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基本相同,但能耗所占比重相差较大。XX年,第二、三产业每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为2.05吨标煤和0.35吨标煤。按此计算在湖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构成中,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是非工业部门的8.1倍左右,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需要多消耗能源约120万吨标煤。与此同时,工业内部不同行业能耗差别也较大,XX年,火力发电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等这六大行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为3.72吨标准煤,比电子信息等七大先进制造业高出2.8倍。可见降低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将是降低全省万元gdp能耗的主要可行手段之一,而发展先进制造业是最有效的途径。要把服务业的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实现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要通过发展低碳产业,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从而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四是要与节能减排战略相结合。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时期,湖北单位gdp能耗水平要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以上,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大力降低煤炭、石油等高碳产品的消费量。有关专家预测,“”时期,我国很有可能制定并出台降低碳排放量的考核政策。因此,发展低碳经济,是实现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举措。

共9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关于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607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农村食品安全问题调研报告

自古就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但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毒黄瓜”“塑化剂”等事件,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为了解现在农村食品安全情况,XX年7月1日----XX年7月9日期间科技大学“关注食品安全,关注国家未来”赴赞皇志愿服务小分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黄北坪乡的房村和石嘴头村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当地村民进行了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调查问卷分析情况结合调研人员在当地的见闻形成了此次关于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当地人民的基本情况

(一)性别比例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中男40.16%,女59.84%。

(二)年龄分布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中18岁以下的占3.15%,18-30岁占31.50%,31-40岁的占23.62%,41-50岁的占21.26%,51-60岁的占12.60%,61岁以上的占7.87%。

(三)家庭月收入分布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的家庭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26.77%,300-600元的占20.47%,601-900元的占8.66%,901-1200元的占14.96%,1201-1500元的占9.45%,1500元以上的占19.69%。

(四)学历情况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中学历为小学及以下的占28.35%,中学学历的占64.57%,专科学历的占5.51%,本科学历的占1.57%,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0.00%。

二、当地人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

(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中有28.35%的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十分关注,55.12%的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关注,16.54%的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不关注。

(二)对当地区食品市场的总体感觉

随机调查中,被调查者中有9.45%的人对于当地区食品市场感觉非常放心,45.67%的人对于此表示比较放心,同时有40.94%的人对于此表示不太放心,此外还有一部分人对当地食品市场表示非常担忧。

三、调研分析

(一)对当地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

当地人民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仅有28.35%的人表示十分关注,其中女性居;在购买食品时有45.67%的人总是会看所购买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名、厂址等内容,而有一小部分人也表示根本不会看这些内容。这与当地人民的家庭收入、学历有密切的联系,根据调研结果分析发现,学历越高对此越关注,家庭收入越高对此也越关注;同时,数据还显示年龄处于31-50岁之间的人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较其他年龄段的人高。

(二)当地的食品渠道

日常生活中,当地居民的食品大多数在小超市购买,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食品由自家种植或养殖。当地人民在购买食品时绝大多数会选择塑料袋包装的,同时也有一部分人会选择密封或真空包装、纸质包装或无包装的食品。其中,家庭食品渠道与家庭的月收入与成员的年龄有密切联系,调查数据显示家庭月收入越高越会选择到正规的食品销售市场购买食品,同时也回倾向于选择包装良好的食品。

(三)当地的食品安全情况

调查结果的数据显示,当地居民经常遭受散装食品卫生问题、食品无标签、标志和假冒伪略产品的困扰。并且大多数人认为导致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责罚不明和购买者对假冒伪略产品的鉴别能力不高;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对失信工厂和个人惩罚力度不够和执法部门缺乏配合。

(四)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方法

调查数据显示,当地居民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仅有13.39%的人会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而86.61%的人却选择不投诉。选择投诉的人中,也只有一小部分得到满意的解决;选择不投诉的人,有37.27%的人不知如何投诉,有32.73%的人认为投诉不能解决问题,也有30.00%的人认为投诉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不愿投诉;同时,也有一小部分人表示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他们一定会投诉,但目前尚未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这说明在目前的农村有一部分人的认识水平很高,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也非常关注。

(五)关于食品安全信息

当地居民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主要通过电视和亲戚朋友了解,当地较缺乏报刊、宣传画等平面媒体。并且当地居民还想要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尤其是儿童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营养知识;希望有更多的渠道可以让自己了解食品安全问题等信息。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日常食品多为来自小超市的散装、塑料袋包装食品,卫生条件差,来源不甚明晰,质量不能得到保障,加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监管力度薄弱,当地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2、消费者鉴别假冒伪略产品的能力差,食品安全意识较为薄弱,并且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3、信息来源渠道少,当地居民不能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

4、相关部门职责不明,对食品的检查检疫不严格。

5、相应的消费者投诉部门办事力度小,投诉程序繁杂,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多,不能很好地解决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问题。

(二)几点建议

1、加强监管,提高颁发食品营业执照对从业者的要求。对食品营业超市、门市等进行定期排查,并且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向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食品。

2、加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科学消费知识及日常法律知识,以提高当地居民对于食品的鉴别能力,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3、加强农村信息宣传投资,拓宽信息渠道,强化广播、海报、宣传画、条幅等媒体的应用,积极拓宽电视、网络等信息渠道,积极组织文艺下乡的形式向当地居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4、强化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各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强化企业责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5、在各乡镇公开设立投诉站点,简化投诉流程,合理安排,积极帮助当地消费者解决食品安全引发的问题,并与相关部门配合彻底消除该类食品安全隐患。

6、整合资源,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要整合监测资源。将分散在各监管部门的监测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市食品监测中心、县食品检测办公室、乡镇投诉站点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同时保证及时处理问题。二要检测资源共享。制定全市食品抽检计划,由安委会牵头对食品市场进行抽检,结果互用,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抽样检测。三要完善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机制,集中力量彻查大案要案,遏制违法犯罪。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5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四)低碳经济的国内动向

中国高层领导对发展低碳经济问题高度重视,XX年,国家在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明确主张发展低碳经济,并提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若干设想。有资料表明,低碳经济的研究和试验在国内一些地方已开始启动。如吉林市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低碳经济区案例研究试点城市;广东提出,建议将珠海申请为中国第一个“低碳经济示范区”;上海已拟定在南汇区临港新城、崇明岛等地建立“低碳经济实践区”;河南省已率先组建了低碳集团有限公司,其发展势头很好。目前,一些新闻媒体对低碳经济的宣传频率愈来愈高。

(五)低碳经济的前景分析及主要特征

众所周知,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资源、环境约束最为严重的时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远未实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任务艰巨。如何化解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源、能源消耗的高度依赖,如何跨越资源、能源的瓶颈约束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主要难题。低碳之路无疑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发展低碳经济有可能演变为中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流模式,成为促进国内节能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战略选择。

1.低碳经济是经济发展新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成就巨大,但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改变这种状况,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低碳经济,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和石油等碳能源消耗的经济,也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与科学发展观、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2.低碳经济是新的产业革命。低碳经济的本质是通过提高效率、转变能源结构、发展低碳技术、产品及服务,确保经济稳定持续增长,同时消减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低碳经济,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助于加快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有助于促进经济转型;有助于转变人民的生活消费观念;有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其意义十分深远。以德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通过提高能源和资源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形成了相对成熟和完备的绿色产业,在世界未来经济发展中抢占了有利的战略支点。可再生能源产业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的新热点,大量的投资、研发和广阔的市场前景,正在掀开通向低碳经济发展的新一轮技术和产业革命。

二、湖北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湖北省情来看,发展不够是湖北最大的实际。但由于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环境容量有限,进一步发展又面临较大的能源资源和环境压力,而且,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对湖北改革和发展的定位已十分明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湖北当前及今后的发展,必须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高度重视发展低碳经济,积极探索和率先走出一条低碳经济的发展新路。

(一)能源结构、经济结构和环境状况,决定了湖北必须走发展低碳经济之路

共9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

展开阅读全文

篇9:2024年小城镇规划建设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3404 字

+ 加入清单

2020年小城镇规划建设问题调研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城市化模式的外部发展条件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发达地区的小城镇建设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高速发展后,已经走上调整战略、集约发展的道路,着重于提升产业结构档次,调整经济与发展战略,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目前我市共有27个省级重点镇,79个一般建制镇,117个乡集镇,2522个村庄。如何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加快小城镇建设,我市的小城镇建设中又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这是摆在我市城乡规划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面,仅以信州区的沙溪镇和灵溪镇两镇为例,谈谈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的认识。

一、小城镇发展的有利条件

沙溪镇和灵溪镇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好时机,主要表现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已经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指出小城镇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注意节约用地和保护环境,明确了今后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方向。同时,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已经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从不同程度和不同角度上意识到,我市要实现现代化,只有城区现代化是不够的,其与周边小城镇的现代化息息相关,没有周边小城镇的现代化,我市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

加快小城镇建设,将成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大力发展小城镇,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原来布局在城市中的传统产业今后将主要向小城镇转移;随着农村产业的集约化经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一些老的村镇企业及新建企业将会集中布局在小城镇;随着土地管理工作趋于严格,过去“遍地开花”式的企业布局方式将逐步改善;随着小城镇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这群人的户籍安置、转化政策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第三产业的服务对象和居住人口的结构,并进一步扩大了小城镇住房与用地规模、基础设施配套等需求。

我市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有利条件相对较多。如灵溪镇和沙溪镇离市区分别为8公里和22公里,北与311高速公路连接,320国道穿境而过,依托上饶市这个区域中心城市,信息来源渠道多,人才多且引进容易,资金引进比较方便,随着今后市区自来水厂等基础设施的东迁及新火车站的北移,这些都为两镇的建设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经调研,发现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及规划管理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城镇建设质量不高。两镇依托320国道建设,在国道两侧各建一排两至三层高的门面房,造成“一条街两层皮,鸭舌帽子一样齐”。背后的街区多是原有的耕田,是城?是村?概念模糊,发展模式不清晰。

(2)市政公共设施不完善,欠帐过多。镇区没有完善的道路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也不完善,绿化水平低,缺乏公共绿地。

(3)规划管理中的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法规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小城镇建设中违法批地、违章建筑案例仍然存在。

(4)城镇体系建设的观念尚未确立,规划起点低,缺乏通盘考虑。受本土观念的影响,规划的立足点在本镇域,建设与布局各自为政,很难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其最大效能。

(5)城镇规模偏小。如灵溪镇,镇区人口2190人,全镇人口2.8万人,即使全都住到镇区上,也因其规模小,只能搞小而全:“一条商街,一处公园,一所中学,一家卫生所…”,虽已铺马路,装路灯,搞绿化…,有城市外观,却无城市生活内在魅力和气氛。人气不旺,行人稀落,夜幕未垂,店门早闭,毫无诱发消费之氛围。据研究,亚洲四小龙,增加一个第二产业就业岗位,相应增加1.5—2.9的第三产业就业岗位,而我国仅为0.6,相差近6倍之多,这和城镇规模有直接的关系。

(6)工业布局分散,无法集中统一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XX年底,如沙溪镇共有乡镇企业1424个,工业产值1.2亿元,龙头企业是夏布娟纺生产,虽有特色,但手工生产加工为主,吸纳劳动力能力有限,缺乏门类齐全的产业结构;灵溪镇工业总产值7900万元。企业空间布局分散,用地规模偏大,企业规模偏小,类型层次偏低,从而使污染点多而广,难以治理,不仅带来环境污染,农田占用等问题,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是自身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7)分散布局制约城市化的进程。对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农村大量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口离土不离乡,难以转移的城镇,不利于小城镇规模的扩张;二是乡镇企业之间难以实现基础设施及相关资源条件的共建共享,效率和效益均难以提高;三是农村兼业现象普遍,农业释放出来的过剩劳力和其他生产要素,难以向城市聚集,不利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小城镇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推进城乡的协调发展。

三、针对上述问题,根据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小城镇规划建设对策:

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思路是:城乡规划将充分发挥出综合调控作用,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规划重点放在培育县城,积极发展中心集镇,兼顾一般集镇,提高城镇的聚集能力和建设水平,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梯度推进、整体协同的发展格局,建立规模等级合理、布局和结构有序、相互联系、各具特色的城镇网络体系,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的一体化。

(1)抓紧完成各类城镇规划的编制,各乡镇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总体规

划,并认真组织编制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推广《江西省村镇小康住宅通用图集》和其它农民建设标准图、通用图,村镇规划和设计水平。

(2)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至少在小城镇,应推行以居住地为条件划分城镇人口、农村人口,以从事职业为标准划分农业劳动力和非农业劳动力的动态户籍管理办法。农民在小城镇只要有固定的住房、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就可在小城镇落户。对于迁入小城镇的居民,应当在就业、医疗、上学、入托、保险等方面,与原居民有同等权力。由此而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的迁移和聚集,从而为小城镇的发展奠定人口规模的基础。

(3)建设工业小区,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的集中发展和规模经营。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既是推进小城镇建设的需要,也是乡镇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要运用规划手段和经济手段,在小城镇内适当的位置,引导企业集中布局,形成相对集中的乡镇工业小区。事实上,许多镇都设有自己的乡镇工业小区,关键问题是既没有很好的规划,也没有很好的建设,形不成规模、缺乏必要的条件,也就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为此需要我们健全现行法律制度,制订优惠政策,确保投资者利益,鼓励乡镇企业的搬迁集中,限制新建乡镇企业分散布局。

(4)实行多种形式的建房购房制度。应制定有利于农民迁住小城镇的房地产政策。如城镇居民建房购房的抵押贷款制度、住房按揭制度,支持农民进入小城镇后顺利解决住房问题。应鼓励商业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对离开农村迁往城镇的农民,提供购买住宅或商业铺面、厂房设施的按揭式贷款。还可考虑集中使用宅基地指标,在小城镇附近,按规划统一建设农民新村,将原有村落整体搬迁,复垦还田。

(5)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应当总结自己的经验,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创新机制的客观估计,广开筹措资金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由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积极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城镇建设发展基金,实行滚动开发,逐步改善小城镇投融资环境,建立起政府、集体经济、个人等多元化投资体制。

(6)城镇规划既要因地制宜,又要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在城镇体系中找准自己位置和职能定位,构建上饶市城镇群体系。远期规划由沙溪与湖丰共同构成,沙湖新城组团,按10万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建成大上饶城镇群辅中心之一,并在此建设沙湖物流工业园,以物流和一、二类工业为主,面积约5平方公里。灵溪镇的饶北河以西纳入上饶中心城区12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之内,饶北河以东部分,以现状为基础重点发展满足镇区以及区域范围内需要的各项城镇职能中心区,包括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娱中心、居住中心以及医疗等各项市政基础设施,为未来信州区行政中心外迁作准备。

(7)在实施小城镇规划和建设中,要坚持三个原则和三个注重。坚持三个原则:一是镇长(或分管镇长)一支笔原则;二是各部门通力协作,现场办公原则;三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经营城镇的原则,如土地有偿使用、房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等。坚持三个注重:注重基础设施投入;注重建筑施工质量,树立精品意识;注重人居环境建设和投入,如环境设施、公共设施、绿化建设、停车场建设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4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对认定侵害名誉权若干问题思考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也是人格权内容最为丰富、复杂的一项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对名誉权的侵害,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侵害结果;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是否对名誉权构成侵害仍难以确定,如:侵害名誉权的客体范围是什么?认定侵害名誉权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现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在网站聊天室发布侮辱他人的文章是否属于让公众知晓?是否属于侵害特定人的名誉权?在这些状况下,并没有第三者在场,故难以认定对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被告人的行为而受到不良影响。也不能确定被告的侮辱行为是否使公众对受害人的名誉评价降低。那么,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特定人名誉权的侵害?当事人是否负恢复名誉的责任?若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其行为性质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当前处理名誉侵权纠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对名誉权的客体的认定 依通常的理解,名誉权的权利客体是名誉。那么,什么是名誉?“名誉是指对特定人的人格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对公民而言,其名誉是指社会对某公民的品行、思想、品德、生活、作用、才干等方面的社会性评价。而对法人来说,名誉是指对其经济活动、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社会评价。什么是名誉感呢?所谓名誉感是指公民对自己内在价值(如素质、思想、品德、信用)等所具有的感情。名誉感“为与之地位相当之自尊心(对于自己价值之感情)”,那么名誉权的客体是否应包括名誉感?有的学者就认为:“作为完整的名誉权,不应仅仅包括名誉,还应包括名誉感。”其理由是:第一,侮辱行为主要是针对名誉感的,一般不会使被侮辱者的社会评价受到影响,即使是有影响,也是显著轻微的。名誉感极易受到损害,假若法律不保护名誉感,那么侮辱行为就不能受到追究,受害人的权利就难以获得有效保护。第二,许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常常没有第三者在场,或其在当时的环境中不可能为第三人所知道,因而侵害行为仅仅侵害了受害人名誉感而不可能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如果不保护名誉感,那么受害人就不能向侵害人提起诉讼或提出请求,从而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利。 以上所述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理论上仍难以成立。诚然,名誉与名誉感的相互联系十分密切。在许多情况下,不法行为人毁损他人名誉,也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但名誉与名誉感毕竟不相等同。名誉是一种客观的社会评价,它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主体的评价,而名誉感则是某个主体内心的一种情感。在很大程度上是主体对其名声的自我评价,两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我们不能因为两者有一定联系而将其一并作为名誉权的客体。 进一点来说,名誉权的客体不应包括名誉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第一,法律对名誉权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的社会评价不因他人的非法行为而降低,以维护公民和法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尊严,保持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交往和秩序。就如龙显铭所说的:名誉可分为“内部的名誉”和“外部的名誉”。内部的名誉即名誉感,其与他人的诽谤毫无关系,故不能为他人的行为所侵害,即此种意义之名誉,为主观上之道德,而不能为法律之对象。而为法律之对象者,乃“外部的名誉”,即他人对于特定人所给予之评价,建立于特定人在人类社会内所有价值之承认上面。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能确定法律保护名誉权目的。第二,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具有其特定的客体,并以此与其他人人格权的客体相区别。从审判实践来看,许多仅仅针对受害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如果仅仅只是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感,则不能认为是侵害了名誉权。如果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则不仅不能确定名誉权的特定的客体,而且如果名誉权要以名誉感为客体,那么其他的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也要相应的以某种情感为客体,则对人格权保护的范围就过于宽泛,势必使有关人格权侵害的案件猛增,反不利于社会安定及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第三,名誉感虽容易受到伤害,但法律保护名誉感是极为困难的。一般来说,某人的名誉感与其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评价是一致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举个例子来说,某人自信自己可以做好某项工作,而实际上,他并没有能力做好。这样,他人对其表现出来的行为评价和其自己对自身的评价就可能不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不同的人,其性格、生活态度、生活环境不一样,对于同一种言行的反应也不一样,对于一般的善意的玩笑有时也会误认为侮辱其人格,损坏其名誉。对这样的名誉感受进行保护,不仅不可能,更没有必要。第四,名誉权的客体包括名誉感的观点,也不能解释法人的名誉权,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不像自然人那样具有情感和自尊心。综上所述,法律所要保护的只能是名誉而不是名誉感。 如此,法律不保护名誉感,是否意味着受害~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呢?我们认为,侮辱行为大都构成侵权行为,并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如果侮辱行为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则此时对侮辱行为的制裁,并非是出于保护名誉权的考虑,而是行为人致公民人格尊严受到损害,由此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 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的认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两种,而其他种类并未予以明确,对这一方面的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 第一, 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一般可分为:(1)暴力侮辱。它是指对受害人使用强制性手段,使其人格、名誉受到伤害。这里所说的暴力,不是指一般的殴打、伤害,而是指损害他人人格的一种方式。例如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脸上吐唾沫、强迫受害人做难堪出丑的动作等等。(2)语言侮辱。指对受害人施以粗鄙的语言损害其人人格、名誉。例如当众辱骂或嘲讽受害人、使受害人当众出丑、难堪,对妇女使用猥

亵性的语言等。(3)文字侮辱。指通过文字等表现形式损害他人名誉,比如,在报刊上以发表文章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侮辱。 第二, 诽谤行为。 所谓诽谤,指因过错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行为的特点是捏造虚假事实并予以传播,而且诽谤的成立必须有损害他人具体事实为前提。 构成诽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事实纯属捏造。散布他人真实的事实,不构成诽谤。 2, 捏造的事实一旦公开,足以损害他人的名誉。受害人的名誉实际是否受到损害,不影响诽谤的成立。 3, 行为人对捏造的事实进行散布。散布指向受害人以外的人公开,仅向受害人传述不构成诽谤。按照英国的权威著作,即“公开一种错误和损害名誉的陈述,这种陈述涉及另外一人。”而这另外一人就是受害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人数不限,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至于受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行为的性质。不特定的人,是指不局限与~人具有某种特殊关系的人,如路上的行人,广场上的听众等。如果行为在公共场所实施,即使不能确定具体的知晓人,也可以推定他人知晓,而不需要指出具体知晓人。散布就是让第三人知晓,让公众知晓,如一封信送达人给收信人本人的具有诽谤的内容,足以诋毁该人名誉的信件,就不应视为诽谤,但如果送达不是信件,而是具有诽谤内容的明信片,则构成诽谤。 第三, 其他的行为 侮辱和诽谤是两种典型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实践中以这两种方式侵害名誉权的情况较多。但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不应仅限于侮辱和诽谤,其他方式也有可能侵害名誉权。例如,假冒他人姓名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报刊杂志的报道内容失实,在一定情况下都会损害他人名誉,实质上都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有所体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三、 名誉权与其他相关权利 在实践中,常常容易将名誉权与其他权利相混淆,给责任认定带来麻烦,因此有必要对其作个比较。 1. 名誉权与荣誉权 所谓荣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从而在法律上确立了主体所享有的荣誉权。荣誉权在性质上究竟属于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荣誉权是特殊的人格权,因为获得荣誉实际上也就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可以说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既然名誉权属于人格权,那么荣誉权也应属于人格权的范围。另一种观认为荣誉权不是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因为荣誉不是社会给予每个公民和法人的社会评价,而是国家和社会组织等给予公民和法人特殊的美名或称号。如:国家为了表彰公民对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授予其“战斗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某个社会组织根据某公民在某方面的卓越成就授予其名誉称号(如百花奖等)。可见,荣誉权并非每个公民或法人都享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成绩,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始终为主体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由此可见,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第一, 性质不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属于人格权。荣誉权只能由那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贡献并获得荣誉称号的主体所享有,而名誉权是每个公民和法人普遍享有的权利。因而名誉权是始终由主体享有,具有专属性,一旦丧失名誉权,主体的独立人格也将难以继续存在。荣誉权则不同,主体不享有荣誉权并不影响到主体资格的存在与否。法律规定禁止非法剥夺公民和法人荣誉称号,但如果主体的行为表明他人应当继续享有某种荣誉称号,或违背了有关授予其荣誉称号的规定,则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依法剥夺其荣誉称号。此种剥夺尽管导致主体对该项荣誉权的丧失,但并不否定该主体独立人格的存在。 第二, 客体不同。荣誉权是对国家或社会组织授予某个主体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而名誉权则是主体对其品行、能力等方面的良好社会评价所享有的权利。名誉与荣誉称号具有一定联系,如获得某种荣誉称号,意味着主体在某一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而丧失某种荣誉称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其社会评价得以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讲,荣誉是一种特殊的名誉。但应当看到荣誉毕竟与名誉不同,名誉是对人格价值的全面评价、是社会公众的评价,而不是某个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作出的评价;而荣誉则是因国家机关或社会性组织对某一主体在某方面的成绩或贡献作出评价,并授予该主体一定荣誉称号之后所产生的。主体在某一方面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即使未获得一定的荣誉称号,也仍然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并享有良好的名誉。可见,荣誉与名誉还是有区别的。 第三, 取得的方式不同。荣誉权是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劳动和贡献,并经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授予以后才能取得的一种权利。例如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13条的规定,当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委员在工作中做出一定的成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一定的程序授予其荣誉称号。荣誉权必须是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贡献以后,依规定的程序被授予荣誉称号方可取得。而名誉权则是法律规定每个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主体产生或成立后应当享有的而不需要主体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可取得的权利。 2. 名誉权与人格尊严 如前所述,行为人直接侮辱某人,但并未将侮辱的言词和侮辱的行为向第三人传播,不构成对受害人的名誉权的侵害。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受害人的人格权不予保护。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01条也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这些都是保护公民其他人格权的依据。这里提到了人格尊严,所谓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社会价值的客观认识和评价。人格尊严基本上属于公民对自身人格的客观认识和以自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公民主要的人格权利,因此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供销社应突出解决好问题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133 字

+ 加入清单

供销社突出解决问题状况调研报告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国家一系列重农强农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农村农业正在发生深刻而重大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供销社作为涉农经济部门,如何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再上台阶?这是每一个供销人必须认真思考并付诸实践的问题。当前,正值市委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旨在“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并把千方百计保增长、尽心尽力保民生、全力以赴保稳定作为最根本的检验标准。为此我就供销社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试图从不同层面与同仁们商榷。

一、关于创新问题。或者说寻求新的发展问题。创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本质特征和独特品格,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依靠创新,人类摆脱了史前的愚昧时代,迈进了文明的门槛。依靠创新,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生活日益丰富。英国的工业革命,影响了整个欧洲大陆;信息技术的突破,成为发达国家的支柱产业;毛泽东同志把“十月革命”的成功经验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建立了新中国;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说,创新,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召唤。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只要勇于创新并善于创新,就有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安徽省供销社在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前4名,受到总社和省政府的通报表彰,得到省委书记王金山的批示:“供销社工作很出色,有成绩。祝贺取得优异成绩,并望再接再厉,再创佳绩,牛年更牛!”**市不少县社和基层社能够从一个负债社、亏损社、包袱社,变成一个盈利社、发展社、先进社。除了一些利好因素外,靠的就是创新。正如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树丛在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上指出:“供销社之所以取得显著成绩,关键的一条就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关于创新问题,马克思早在1845年写的《关于费尔巴哈》一文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对费尔巴哈的批判所引出的这条传世经典名言告诫我们,现实的出路是充满荆棘和艰辛的过程,既然真理并不在我们伸手可得的地方,那么只好用我们的双手双脚去实践。在历史的天空下,现实生活催生了我们的新思维,而实践让新思维在我们的工作创新中得以检验。时下正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认为创新就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农民消费一直处于较低水平,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农民的消费需求,既是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也为供销社改革、创新、发展、服务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更是我们供销社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按照回良玉副总理的要求,就是要积极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努力使供销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不断创新发展理念,更新服务内容,调整经营方式,千方百计把广大农民的消费潜力释放出来,在新一轮农村市场启动中发挥中坚骨干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网络问题。或者说发挥供销社点多、面广、线长的作用问题。网络,是供销社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所在。无论是服务“三农”,还是参与新农村建设,或是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都离不开网络。网络既是供销社的抓手,也是供销社的希望。近年来,全国供销总社启动的“新网工程”,为供销社发展网络建设指明了方向,争取了政策。**市供销社按照总社、省社的部署与要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进一步挖掘潜力,整合资源,全力打造贯通城乡、布局合理、双向流动、产权清晰、机制灵活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五大网络。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共有网点总数6281个,其中农资网点1240个、日用消费品网点1297个、农副产品收购网点129个、烟花爆竹连锁门点3349个、再生资源网点176个。这些网点已成为“新网工程”建设中一道靓丽的风景。但全市供销社网络建设,仍然存在着基础薄弱、龙头不多、网络不全、技术含量低、与国家产业支持衔接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在更高层次、更大规模上加以发展。一要牢固树立项目兴社意识。就是要立足县情、社情,密切关注国家投资取向,研究制定新一轮“新网工程”项目规划,争取把“新网工程”项目纳入地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规划之中,围绕地方主导产业,重点筹建农资配送、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连锁、再生资源利用、烟花爆竹仓储等五大项目,努力取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切实把项目做大、做强、做好,真正起到富民强社作用。二要优化资源配置。“新网工程”建设,实质就是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对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进行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以构建适应新农村发展需要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用活用足各种政策,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产生“马太效应”,好上生好。三要加强联合与合作。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并购现象时有发生。作为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我们要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整合资源,勇于敞开胸怀,借势借力发展,努力构建和扩充网络布局。总之,供销社要整合资源建网络,优化提升活网络,城乡对接壮网络,抢占先机固网络。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定居台胞基本情况急待解决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83 字

+ 加入清单

定居台胞基本情况急待解决问题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8号文件的要求和我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第一阶段工作安排,我带领办公室的二位同志通过全面摸底走访,就全市定居台胞的基本情况和他们当前急待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此次调研的题目是:全市全市定居台胞的基本情况和当前急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经摸底调查,解放前迁居我市的中国台湾籍同胞已从第一代繁衍到第四代,共计53人。其中第一代2人(蔡老和简老)。第二代13人(钟淑华、陈生源、胡根生、赖明德、谢秀兰、陈宜宁、吴蔷薇、简秀英、简秀兰、简军10人为城镇户口;徐治源、胡樱花、丁松青3人为农村户口)。第三代26人(钟燕、石磊、阮凡、简磊、赖云风、赖国栋、胡芳丽、谢堃、钟良、王欢、陈喆、谢娟、陈龙、刘海涛、钟俊15人为城镇户口;徐月庆、徐月琴、徐月贤、徐新、丁南雁、丁李飞、徐达云、徐正云、徐荣霞、徐满霞、胡云珍11人为农村户口)。第四代12人(5人为城镇户口;7人为农村户口)。53名中国台湾籍同胞中年龄最大的是蔡老92岁,1917年出生;简老83岁,1926年出生。年龄最小的2岁(陈宜宁同志的外孙)。

第一代台胞蔡老和简老均为离休人员。不存在生活困难和就医难等问题。第四代年龄尚小,或上小学或在襁褓之中。存在就业、养老和医疗问题的主要群体是第二代和第三代。如第二代13人系城镇户口的10人中,只有简军在职,其余2人已办内退手续,6人办了退休手续。钟淑华虽已64岁,因其所在单位宿松县轧花厂早已倒闭,钟淑华没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所以直到现在拿不到退休金,医疗保险每年自掏腰包交纳120元到社居委。胡根生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四处借钱补交6000多元养老保险金后,才给其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也是自己拿钱交到社居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6人中,有2人在退休后各自拿出壹万余元一次性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即陈生源和陈宜宁)。其中陈生源因身患糖尿病等疾病,需常年吃药或住院,迫不得已四处筹措资金一次性缴清了医疗保险。简军虽有工作,月收入壹仟元左右,但妻子下岗失业,身体多病,自己拿钱缴纳养老保险后,再无能力缴纳医疗保险费。孩子又在上大学,所以家庭生活相当困难。、

身为农村户口的三人中(徐治源、胡樱花、丁松青)徐治源、胡樱花都已年过花甲,徐治源每月发100元生活费,胡樱花靠子女抚养。胡樱花和丁松青两人都自己拿钱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徐治源的医疗保险也是自己拿钱交到社居委。

第三代26人。身为城镇户口的15人中,有3人工作比较稳定(钟燕、石磊、阮凡)。1人上大学(简磊)。6人在外打工(赖云风、赖国栋、胡芳丽、谢堃、钟良、王欢)。5人下岗失业,有时做做临时工(陈喆、谢娟、陈龙、刘海涛、钟俊)。26人中下岗失业的5人生活相当艰辛。有的孩子小,需在家看护孩子;有的因无一技之长,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其中宿松县钟淑华的大儿子下岗后为了养家糊口,只得四处借贷买了一辆二手出租车。因办不到营运证成了“黑户车”,经常遭遇罚款。

身为农村户口的11人。1人是在校学生(丁李飞),1人失业在家带孩子(徐月琴),5人在外打工(胡云珍、徐月庆、徐月贤、徐新、丁南雁),4人在家务农(徐达云、徐正云、徐荣霞、徐满霞)。此11人都未买医疗保险。

总之,定居我市的中国台湾籍同胞因历史原因,他们的工作单位系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工矿企业、商店居多,单位倒闭、下岗失业,他们首当其冲。他们就医难、生活窘迫状况,省、市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市委统战部都很关注,并为此多次做过努力。其中动作较大的一次是XX年2月27日,市委副书记程继兵在市委统战部多次反映后,亲自召集由市委统战部、市台联、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会领导参加的会议,专题协调解决我市定居台胞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问题。程继兵副书记要求市委统战部、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等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1981]38号文件关于“对生活困难的台湾同胞,要采取各种办法给予补助,使之不低于当地中等生活水平”的精神,逐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会后,市工商局、市工会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对个别生活非常困难的中国台湾籍同胞进行了较为妥善的安排。台胞吴登楼的遗孀因和养女关系紧张,我会多次与三城寺念佛堂联系,将老人送到该处生活。老人病故后,我会又与念佛堂的居士们及简军同志一道共同将老人后事料理完毕。XX年,通过省台联的积极争取,我市5名60岁以上的中国台湾籍同胞(陈生源、胡根生、徐治源、赖明德、钟淑华)都领取了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费。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57 字

+ 加入清单

在期末考试来临之际,我服装学院在每个班按学号抽取了5位,共对200位同学进行了一次大学生诚信考试问卷调查,对本次调查结果可以说有喜也有忧,具体情况如下:

1,在这次被调查的200位学生中认为我们大学生诚信情况很好的占大约7.1%一般的占约78.5%较差的占大约11.2%很差的大约占3.2%

2,认为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大环境中不诚信的影响占88.3%家长老师朋友的影响占4.1%因为自身发展的需要必须这样的占7.6%

3,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可以做到诚信,能的占6.9%基本能占65.8%没有注意的占27.3%

4,考试有过作弊中,每次都有作弊的占4.1%选修公共课作弊专业不作弊占大约16.3%偶尔1,2次占60.2%从不不作弊的19.5%

5,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的原因。可以拿高分获奖学金的占大约5.5%认为学校课程无意义不值得认真学习的占42.8%认为大学生活不应该吧太多时间放学习上的占大约8.7%看别人作弊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会吃亏的占43%

6,同学对考试作弊持有的态度不能接受的占大约15.4%可以理解因为学生压力太大的占68.3%只要不被抓住就可以的占大约16.3%

7,同学认为加强大学生诚信意识的最佳方法在校园中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占大约17.6%给每个人建立诚信档案占大约12.7%家长老师以身作则69.7%

经过这次问卷调查,我们了解到,我们学生在诚信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自己的准则,可以较好的去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过在学生中也的确存在一定的问题,在面临各式各样的考试时都有一定程度的不诚信现象的存在。经过这次的调查也发现大学生的诚信问题不仅仅是我们学校学生的事情更与整个社会息息相关,只有扬诚信之风,净化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才能还我们一个纯净的校园,还我们一个公正诚信的考场。扬起诚信的风帆,从我们身边做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760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调研报告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约有1/5的青少年儿童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行为问题。随着农村武功家庭的不断增多,“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日益严重,其教育和成长都存在这许多问题,生理和心理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一、留守儿童心理的现状

以我市宿城区为例进行的调研结果显示,该区少年儿童有41000多人,其中留守儿童有9653人,特别是农村学生大部分是留守儿童。这部分留守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

1、身心不健康。受调查的1000多名学生中,存在不同程度心理问题的占33%,有8.37%青少年有严重的心理问题,这两项指均高出全国,表现为躯体化、焦虑、忧郁、强迫等。躯体化主要表现在上课时无故头晕、胸闷,精力下降,做小动作,全身不适等占20.5%;忧郁表现为自卑,做事、学习没兴趣等占18.5%;焦虑表现为不明原因的紧张、烦躁、恐怖等占10.3%;强迫表现为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做无意义的动作等占9%。

2、成长多烦恼。调查中有23%的感到有烦恼,1%的学生有明显的消极现象。有43%的学生采用沟通的办法解决烦恼,而有21%的学生感到想沟通而没有合适的对象,以致压抑和回避。有54%的学生认为烦恼主要来自学习压力,还有51%的学生感到被排挤,同学间的沟通困难。调查中发现还有4人,感到生活没有意义,存在想结束生命的意识。

3、学习无目的。55%的学生选择“如父母所愿上大学有个好出路”,有27%的学生认为读书是为了学一技之长,有5.7%的学生感到学习的目的不明确。

4、心理有障碍。在调查中,被调查的社会各界人士认为,目前青少年心理状态不理想,集中表现在以自我为中心、自私、嫉妒,自控能力差,易受外界诱惑及影响;人际关系紧张,沟通能力差,还有性早熟、早恋等。有54%的教师反映,现在的学生难教育、难管理。

二、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从农村家庭现状来看,家庭教育意识淡薄是直接原因。家庭教育是伴随孩子的终身教育,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孩子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父母外出务工,平时与子女缺少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孩子缺乏安全感;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得法,存在用钱补偿感情的心理;祖辈隔代抚养大多偏于溺爱,以生活照顾为主,且知识、能力上也承担不了对孩子的品德培养、学习辅导的任务,使家庭教育处于真空状态。

二是从学校教育来看,学校教育措施缺位是重要原因。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疑惑和问题,他们需要更多的帮助和疏导,需要通过老师、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的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教育投入、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等方面教育。调研中,皂河小学提到举办了留守儿童暑期夏令营活动,参加活动的主要是期末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孩子,这种做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部分成绩不好的留守儿童心理产生负面影响。

三是从社会角度来看,社会对留守儿童关注不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社会教育制度不够完善,使得社会上存在一些品行不良少年,他们整天游手好闲,拉帮结派,偷摸拐骗,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留守儿童”们由于缺乏父母的管教,缺乏及时的引导,很容易受不良分子的诱惑、拉拢,最终误入歧途。社会上的不良场所对“留守儿童”的成长带来不利影响目前农村小集镇上的一些公开的和隐蔽网吧,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了赚钱,而大量招徕在校学生,甚至引诱学生。小学儿童自控力本身就不强,而“留守儿童”又缺乏父母的监管,网吧对他们的不利影响就更大。

三、解决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是强化家庭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职能,促进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目前,我市很多监护人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差,由老师们去管教。针对这样的错误家教观念,要创新家长学校机制,传播科学的家教理念。定期开展“留守儿童”监护人家庭教育培训,给予家庭教育的科学指导,提高监护人的家教水平和监护能力。充分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之机,举办“留守儿童”家长培训班,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进一步更新监护人的监护观念,提高监护水平。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制度,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引导和教育,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提高对留守儿童教育特殊性的认识,提高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引导临时监护人及其他亲属对孩子的文化道德教育和精神需求给予更多的关注。

二是构建学校监管建设机制,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环境。学校是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因此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学校应义不容辞地发挥主导作用。一要积极发挥学校教职员工的作用,成立“留守儿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各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责任,在生活、学习、思想上给予帮助,手拉手共成长。二要完善学校“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三要进一步深化德育环境,创造良好的关爱留守儿童的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关爱活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加心理咨询、心理矫正等教育内容。

三是加强和完善社会呵护制度,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落到实处。良好的社会环境是“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的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社区、村组和家庭的联系,推动形成政府、村(社区)、学校、家庭四级联动的教育网络,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在村(社区)可建立家教咨询站、家教服务站,由妇代会直接组织和开展家教服务工作;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加入到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中来,组织他们深入“留守儿童”家庭开展帮扶活动,使他们“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有条件的村要充分发挥儿童快乐家园的作用,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开展一些集娱乐和教育为一体的活动,使“留守儿童”有地方活动、娱乐,改变单调的生活。比如经济开发区黄河社区单独拿出一定的空间设计符合当地老百姓需求的活动中心,并专门出去学习外地经验;经济开发区城中居委会采取幼儿园与妇女儿童之家整合的方法,资源共享,也进一步满足了儿童的需求。宿豫区大兴镇新建的活动中心中,充分考虑了妇女儿童的需求,配备了5D放映室、网吧、健身房等娱乐设施,并对儿童免费开放。

总之,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出现是时代不断发展变化的结果,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他们,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发动多方力量,健全关爱机制,使他们享受到同其他孩子一样的教育和关爱,形成健全的人格,促使他们健康茁壮的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校园环境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581 字

+ 加入清单

校园环境建设调研报告

我们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无疑给现代社会文明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环境优美是实现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这正成了我们的一种共识。作为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其环境的优美程度自然也是现代学校文明的重要标志。学校校园的环境当中,校园环境文明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为营造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必须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的建设,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在学校发展中越来显示其独特的一席之地。

对于现代化中学生的心理需求以及未来社会的发展需要来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阵地建设,是一个教育不可忽略的重大问题,理论和实践都告诉我们必须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的建设。

一、校园环境文化是一个校园生态系统

众所周知,学校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教育的机构。从生态学的观点看,校园是一个独立的生态系统,它有着自己的结构和功能。校园生态系统是开放系统,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着物质、能量和信息,从而使自己保持着一种有序状态,并不断地发挥着自己的能。校园环境文化,在培养学生综合性能力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综合能力的培养并不是课堂教学所能够完全承担的,它需要多种逻辑的训练。校园环境文化,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之一,有其独特的作用。

二、校园环境文化对学生有影响作用

校园的环境文化通过教育者的组织和利用可以对受教育者产生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养性怡情、陶冶情操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性的功能需要通过教育者的设计而体现。校园以环境文化的育功能仅仅通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是不能充分发挥的,学校的老师,尤其是领导必须有意识地利用校园环境文化,甚至可以改变某些校园环境文化来为学样教育育人服务。校园环境文化对学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生的心理平衡;学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学生的智力发展;学生学习的内容和方式。

三、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近些年来,学校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了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和设施建设,校园的环境文化建设有了很大的改观。为适应新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都进行以学校内部综合改革,并把比较多的精力散到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上来,特别是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给予了高度重视。这都是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学校校园环境文化的创建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的发展有着其独特的潜移默化的、深刻有力的影响作用:

1、重视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是学校发展的需要。

前些年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中出现了令人担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严峻问题。

2、营造校园环境文化气息是学校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校园环境文化,它具有特殊而多样化的育人功能。如果说教师和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角,那么学校校园环境文化好比是他们活动的舞台,缺少这个舞台,师生的活动就失去了依托,并将直接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进程和效果。校园环境文化在学校思想教育中表现出以下几种功能:1凝聚功能。学校环境文化建设的核心是树立群体的共同价值观,通过它的影响力在青年学生中形成一种无形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把青年学生行为系于一个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之上,从而在高雅古富的精神生活中,陶冶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品格。2激励功能。不同的校园环境文化会将教育教学活动导向不同的境界和水平,产生不同的育人效果。良好的校园环境文化,必然会出现“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校风,深刻地影响着师生的内心节办,激发着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热情,比起千遍万遍地说教方法,教育效果自然事半功倍。3熏陶功能。学校按照审美的要求去加强对校园环境文化建设,这对学生的审美理想、审美趣味和审美观念的形成具有无形的熏陶、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4益智功能。校园环境文化对学生的智能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一般地说,丰富良好的环境文化因素刺激,可以促进智力发展,还能激发学生积极的情感,并以此为中介来促进智能的提高,特别是学习兴趣的提高。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培训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516 字

+ 加入清单

征地农民就业培训问题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建设与用地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如何做到既能满足建设所需的土地,又能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实现好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不影响他们的生活和就业问题,确保社会稳定,这是一项严峻而又艰巨的任务,也是我们劳动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XX年以来,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市**区部分土地被征用,形成了部分被征地农民。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经调查,目前**市**新区共有被征地农民5775人,其中劳动力4177人,按照性别分:男2220人,女1957人;按照年龄状况分:16—40岁1947人,41--60岁2230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需求量加大,被征地农民将会越来越多。

(二)就业情况

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共有4177名,其中已就业3070人,仍有1107人没有实现就业,在已就业的3070人中,自主创业的181人;受聘于人的1723人,其中从事瓦工、木工、油漆、水电工作等459人;企业聘用318人;外出务工62人;临时就业786人(帮人看店、勤杂、保安、保洁、保姆等)。从上述就业情况来看,就业人员中绝大多数人工作随意性大、稳定性差,自身无技能,很容易再次失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三)技能情况

根据调查,4177名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3611人,高中文化程度464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的102人;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574人,其中持相关技能证书262人,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3603人,其中有培训意向的89人。劳动力受教育普遍较少,职业技能低,就业竞争力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被征地农民就业压力大,转移就业培训任务繁重。培训的覆盖面小。因培训能力不足,只有部分的被征地农民有机会参加培训。部分被征地农民因需要交纳培训费用而不愿参加培训,即使参加培训,也是培训费用低廉的技术含量低的专业。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就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快速转移。

(二)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严重影响着转移就业选择和求职成功率。男性就业多从事建筑、水利工程等重体力的技术要求相对不高的行业,而女性则多从事餐饮、保洁保绿等行业。

(三)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不健全,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低。一是被征地农民市场和中介组织发育迟缓,信息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薄弱。二是劳务信息不畅,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被征地农民向外转移以自发为主,盲目性和无序性较大,“马路市场”现象普遍。

(四)资金保障乏力,投入明显不足。尽管各级政府积极筹措资金,但相对于这一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投入明显不足。专项经费落实较困难。

三、被征地农民现状

(一)被征地农民角色转换难

在政府提出建设新工业园区的计划后,迅速进入论证实施阶段,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全面提速,园区建设和城市建设进入了超常规发展时期。城市加速扩张和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大力实施,使得农民在短期内失去土地,无论政府还是农民都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致使被征地农民在由农民意识转化为市民意识,由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转化为市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等方面出现了“无所适从”的现象。

(二)被征地农民就业难

由于农民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普遍较低。失去土地后,他们在社会上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也较差,就业成为被征地农民的突出问题。

(三)被征地农民进入城市难

一是集体资产的处理难。村改居后,原集体经济组织性质发生了变化,对原始集体资产的处理由于主体性质的变化,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及合同变更等问题。另外还存在社会保障、就业政策上,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权利的问题等。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调查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314 字

+ 加入清单

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调查报告

珠晖区第一中学曾星秦芳

摘要:由于地理和历史等原因,我国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农村人地矛盾尖锐。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为改变生存状况外出务工,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经济等原因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由此引发“留守儿童”问题。本文就胜利村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调查,了解其现状,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探讨。

关键字: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

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形成了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打工后,孩子留在了家中(主要在农村),他们被称为留守儿童。胜利村是衡阳市珠晖区酃湖乡一个传统的农业村,现有人口1927人,外嫁未迁户口56人,常住人口1437人,未满14岁的留守儿童74人,占全村人口的3.84%,有52人和奶奶、爷爷在一起生活,22人在家独立生活。在调查中发现,65%的父母年均回家不足2次,有的甚至几年才回家1次;近30%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通话频率月均不足1次。由于父母长期外出,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一部分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犯罪的倾向。父母外出打工后,与留守儿童聚少离多,沟通少,远远达不到其作为监护人的角色要求,而占绝对大比例的隔代教育又有诸多不尽人意处,这种状况容易导致留守儿童“亲情饥渴”,心理健康、性格等方面出现偏差,情况比较突出。

一留守儿童心理问题

(一)、性格比较内向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许多的孩子,性格比较内向,他们表示一般他们放学回家后一般就在家里,很少出去,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主要的活动就是在家看电视,这主要是10岁左右的孩子,更大点喜欢到网吧去打发时间。和爷爷奶奶这些大人,他们认为没有多少话讲,或者根本就不想和他们讲。这些孩子在群体活动中通常比较静,调查显示,他们很羡慕那些能唱能跳能讲笑话的小孩,而他们只是人群中的一个观众。长期的这种生活形成了他们性格上的孤僻这些孩子在年幼时便与父母长期分开,家庭环境的不稳定使他们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从而带来较强的孤独感。他们由于缺乏感情依靠,性格内向,遇到一些麻烦事会显得柔弱无助,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长期的寡言、沉默、焦虑和紧张,极易使这些孩子形成孤僻、自卑、封闭的心理。这样的儿童在人际沟通和自信心方面自然比其他的孩子要弱。

(二)精神抑郁,很难找到快乐

这些孩子大多都是14岁以下,身体和心理的发展比较快的一个时期,而稳定的心理特征还未形成,特别是进入到青春期后,一些孩子的心理问题就更加的突出,在学习上困难、交友的迷茫、青春期的困惑,这些问题使得他们无法找到心理排解的窗口。这让这些人群无法获得快乐,内心的痛苦、郁闷纠结使得这些孩子没有自信,不敢大胆的表现自己,缺乏生气。

(三)情绪暴躁,容易失控

在调查中,我们询问了几名留守的孩子,“对你在学校和家里和老师及大人吵过架吗”的回答中,几乎所有的孩子都表示吵过,有些甚至经常和大人及老师吵架、甚至有两个孩子因为经常在学校和同学打架换了三个学校。有2个孩子表示很厌倦现在的生活,不想读书,也想早点出去打工。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劳教警察心理健康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80 字

+ 加入清单

劳教警察心理健康问题调研报告

劳教制度自创立以来,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劳教人民警察正是这一制度的忠实执行者。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物质生活多样性、复杂性的出现,劳教人民警察工作场所的封闭性,交流学习的滞后性,劳教警察这一群体出现了心理健康问题,其心理现状不容乐观,令人堪忧。因此,研究和解决劳教民警的心理健康意义重大,也迫在眉睫。

一、心理健康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心理健康是指一种高效而满意的、持续的心理状态。从狭义上讲,心理健康是指人的基本心理活动的过程内容完整、协调一致,即认识、情感、意志、行为、人格完整和协调,能适应社会,与社会保持同步。身心健康是生活的前提,更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二、劳教人民警察心理健康的现状及问题

劳教人民警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接触面比较狭窄和其他社会压力等一些问题,导致我们的劳教人民警察出现了不同程度上的心理健康问题。通过对某所78名劳教警察的调查分析,其心理健康问题存在以下六个方面: 1、六十多名劳教民警经常感到精力不足,萎靡不振,容易犯困,特别是工作稍长,就注意力不能集中,思考困难,工作效率明显降低,即使充分的休息还是会感觉很累,做事经常丢三落四,说话常常出错,记不起刚经历过的事 。

2、数十名劳教民警感到无缘无故的焦急、紧张和恐惧,莫名其妙的担心,坐立不安。

3、多数劳教民警都有对自己做法的正确性产生怀疑,虽然明知道没有必要,但却总是无法摆脱。如总是怀疑自己是否把门锁好、煤气是否关闭,电灯是否熄灭等,常驱使自己反检查才能放心。还有就是反复洗手,虽然已经洗干净,没必要再洗,但控制不了自己,反复地想去做。

4、个别劳教民警只要进入管教区就紧张害怕。如劳教人员生病,个别的民警就会很担心自己会不会被传染,虽然医生说不会,但还是会忍不住担心害怕。

5、少数劳教民警经常感到心情压抑、郁闷,常因小事大发脾气,对日常活动缺乏兴趣,常常自卑、自责、内疚,常感到脑子反应迟钝,思考问题困难,遇事老向坏处想,对生活失去信心,总感觉前途暗淡。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当人的心理压力不能得到及时而有效的调节和缓解时,心理压力就会转化为行为的反向动力,使人出现一些反常行为。因此,重视劳教人民警察心理健康,减轻其心理压力,对进一步做好劳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造成劳教警察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

1、工作场所的封闭性

劳教场所大多处于偏僻的地方,劳教警察每天都在高墙内工作,使他们进行反思和交流的机会较少。而劳教所与地方党政机关部门之间联系、联谊等交流活动甚少,加上劳教工作方式的不变性,使他们与社会变化的多样性不相吻合,时间久了,劳教警察与社会的差距在逐渐的拉大,使一些劳教警察产生了孤僻、自卑、封闭的心理。

2、工作性质的特殊性

由于劳教警察每天接触的是劳教人员,而劳教人员又是心理疾病的高危群体,过多的直接面对社会的阴暗面,加上劳教警察本身对心理健康知识的匮乏,不能很好地调节自己的情绪,因此劳教警察的情绪、性格、心情难免受到不良影响,心理健康状态难免遭到破坏,造成有的劳教警察酗酒、思维混乱、压抑、情绪不稳定、脾气暴躁、遇事易激动、自制力差等各种心理问题。

3、工作职责的繁重性

劳教人民警察的工作虽然比较单一,但是工作职责确异常繁重,一是劳教人民警察长年累月的工作在第一线,时间长,任务重,压力大是劳教警察长期面临的工作状态,心理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二是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健全完善,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劳教人员的要求逐步提高,责任追究力度逐年加大,劳教人民警察的工作压力随之加大。三是劳教人民警察长期超负荷工作,但缺少必要的心理辅导与矫治。时间久了,就可能出现忧郁烦闷等倾向。而劳教人民警察情绪的不稳定性,又容易导致劳教人员的不稳定性,最终造成场所安全隐患,危害不容忽视。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827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对于一年来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情况,世贸组织官员、各国政府、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有着各自不同的视角、观点和解释。然而,对这一年间中国投资环境的变化有着最直接体验和感受的,却是中国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企业,因此,有关“如何全面、公正地评估中国在入世周年执行入世承诺”的命题,来自企业界的声音也许才是最直接的一种评价尺度。     为探知企业界对入世周年中国投资环境变化的感受,《财经》杂志进行了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调查对象总体界定为在中国开展业务的XX年度“《财富》500强”公司和排名前500位的大型中资企业(选自XX年10月由国家统计局编撰、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XX年中国大企业集团》一书,所选范围为XX年度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的1500家企业中的前500名)。     ------------------------------------------------------------------     调查主要发现     一、多数企业对入世承诺的执行情况基本满意     二、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履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     三、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入世后最显著的改进是政策修订     四、改善司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等是企业对政府的最大期待     五、XX年,在华业务实现快速增长的外资企业百分之百表示这一变化与中国入世有关     六、多数企业对未来两年履约持乐观态度     ------------------------------------------------------------------     入世元年投资环境变化较预期温和     如果要在“入世一年间投资环境变化”这门“功课”上给中国打分的话,绝大多数企业给出了一个平庸的分数——入世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造成的影响实在是要比媒体所描绘的那种“洪水猛兽”般的图景平淡了很多。     43%的受访者选择用“一般”这样的词来评价入世一年间中国在投资和商务环境上的变化,41%的受访者则表示中国表现出了“较大的变化”。选择“变化很大”和“基本上没有变化”的经理人加起来只占总样本的9.7%,选择“有较少变化”的人也只有5.4%。如果用5分制来解释上述选项的话,我们可以看到,高达84%的经理人只给了3分或4分。这说明,入世一年间,中国的投资和商务环境确实产生了变化,但变化的程度远不像人们预料的那样剧烈。     在对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交叉变量分析后,我们看到,对于上述问题的看法,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存在着些许不同。在中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是“变化比较大”,达49.2%,而选择这一评价的外资企业只有28.1%,两者比例相差21.1个百分点;反过来,在外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则是“一般”,比例高达56.3%,整整比中资企业的36.1%高出了20.2个百分点。据此我们可以得知,中资企业较外资企业更多地感受到了入世所带来的变化,这表明,从“应对入世”的角度上讲,中国企业的敏感程度要高于外资企业。     履行入世承诺:一个复杂的话题     对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基本满意     遵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逐步开放服务贸易,降低关税,逐步减少和取消对进口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废除或更改与世贸组织原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实施统一、透明的经济政策等等,都是中国在入世前对世贸组织成员所作出的承诺。一年间,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的问题上表现如何呢?     73.1%和4.3%的被访者表示,“基本满意”和“相当满意”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努力,17.2%表示“不怎么满意”,约有5.4%的被访者没有对此发表意见,在103份有效问卷中,没有出现对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表示“非常不满意”的情况。     大多数(65.6%)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表现与预期相差不大。有两成以上的被访者表示,执行入世承诺的力度比自己预期的要大,仅有11.8%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做得“不如预期的好”。在这个问题上,中外企业的态度比较接近,大多数企业(70%的中资企业和61.3%的外资企业)均认为执行情况与预期相差不大,但认为现实好于预期的外资企业(25.8%)要多于中资企业(18.3%)。相比中资企业,一些外资公司在事前更倾向于低估中国在入世后的作为。     虽然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路途上坎坷居多,但各大中外企业还是充分肯定了中国所做的努力,执行力度也与企业的预期基本吻合。     立法走向透明,垄断依旧严重     有关执行入世承诺的具体方面,调查要求被访者就“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和“执行得最不好的前三项”进行排序,通过对入选“最好”的前三项和“最差”的前三项分别进行赋值(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最不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经过加权统计分析后得到最后的结果。     入选“最好三项”的是“加强立法透明度”、“开展入世教育,提供入世咨询服务”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中国政府曾在入世时郑重承诺:在官方刊物或政府网站上公布所有涉外经贸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未经公布的法律不执行;政府在实施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之前提供草案,并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等等。在入世的头一年里,中国在这些方面有相当明显的改进,得到了中外企业的充分肯定,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均为“加强立法透明度”这一选项打出了最高分。     入选“最差三项”的分别是“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消除歧视政策,减少非关税壁垒”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看来,这些在入世前后被大家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在入世的第一年里依旧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有关行业垄断的问题,中外企业态度接近,在多数企业眼里

,能源、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行业的垄断格局仍在维持现状,外资企业想要在这些领域大所作为仍旧是一件遥远的事情。总而言之,变化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出现。     “提高政府效率”和“保护知识产权”:中外企业的分歧焦点     从中可以看到中外企业对“提高政府效率”和“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评价呈现出显著差异,中企与外企在这两项上的评分差额分别达到了17.5和14.5。     入世一年间,外资企业明显感受到了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变化,而在中资企业眼里,政府的工作效率一如既往,变化不大。之所以出现这样大的差异,主要原因恐怕是因为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改观更多地体现在那些与对外经贸合作相关的部门和领域,在针对国内企业进行管理时,政府的工作作风却并没有因为入世而产生太多的变化。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外资企业的评分当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紧随“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之后,入选“最差三项”之列,积-15分,而多数中资企业却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近乎中立的评价:-0.5分,中外企业在这一问题上的明显差异反映出两者在商业利益和文化背景上的冲突和对立。可以预计,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在未来的几年间仍将是中国和wto成员之间发生摩擦的一根“导火索”。     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最大阻力     执行入世承诺的阻力来自何处?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通过对中外企业意愿的探查,本次调查发现,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是执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对五种阻碍执行入世承诺的原因的评价,评价指数最高,也就是企业最赞同的一种说法是“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评价指数4.127),其次是“司法体系不健全、不稳定”(评价指数4.065)。     如果说中国在履行入世承诺时确有某种程度的执行不力的话,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具体执行的能力及人才有限”,而是确确实实受到了某些利益集团的主观阻挠。当然,司法体系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是影响执行入世承诺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过程中,既有司法体制已经显露出明显缺陷。     政府入世前路尚长     政府职能转变未达“基本满意”     “中国入世实际上是政府入世”。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遵守世贸规则,转变工作职能上的变化也成为各方评价中国入世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一个原本生活在计划经济或不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是否开始了从“指令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进程中呢?企业们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给出了评判。     从中可以看到,超过半数的企业“基本满意”中国政府在这一年里的表现。如果我们把“相当满意”、“基本满意”、“说不清”、“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这五个态度等级用5分制的方式逐一赋值:5、4、3、2、1,经过综合的加权分析,中国政府最终得到了3.3分的成绩。按照赋值标准来解释,中国政府在转变工作职能上还没能够让企业“基本满意”(4分)。     3.3算不上一个优秀的分数,这说明在转变工作职能的问题上,中国政府的努力并没有得到突出的成效。正如有的媒体所言,想要实现从指令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现从长官意志向科学决策的转变,实现从政企不分向政企分开的转变,实现从地方特殊政策向全国统一政策的转变等等,不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想毕其功于一役不太现实。     政策修订效果显著具体执行未见起色     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诸多方面展开了应对入世的工作。据统计,为了履行入世承诺,中国政府近30个部门共清理相关法律文件约2300件,其中废止了830件,重新修订了325件,以求适应于wto的规则。本次调查发现,企业对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给予了相当大的肯定,近一半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修改法律文本方面做出了显著改进。对此,微软(中国)公司总裁唐峻感触颇深,他说:“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落实正在逐步改善中国软件企业的艰难处境,也在国际范围内树立起了中国政府、企业和人民的诚信形象。”     调查发现,在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审查体制方面,政府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企业的意见表明,政府并未能在入世后革除司法体制的既有弊端,立法不明,执法不一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于日常的商务活动之中。此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不明,同一种政策在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不能得到统一执行的问题也没能在入世后得到比较大的改善。     看来,中国政府在执行入世承诺方面的努力多数还只是停留在政策面上,有关具体执行的司法和体制保障尚不健全。中国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上的决心和勇气有目共睹,但这种决心和勇气却受到了来自操作层面的掣肘。突破这一限制需要中国社会更深层次的变革,估计在几年后,入世才能对中国政府形成真正的压力和挑战。     提高行政效率是未来寄望重点     在未来两年内,企业迫切要求政府着重改进的,并不是涉及具体商务活动的领域,而是那些与制度环境紧密相关的问题,如完善司法体制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把“改善司法环境,提高立法、执法及监管的透明度”和“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两个选项放在了首位,其次才是涉及到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投资机会的选项。     虽然中国政府在入世后重新修订了上千条涉及若干部门的法律法规,并在相应的政府部门设立了与入世事务和外贸相关的专门机构,对实施入世规则的情况进行监控,但上述改革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建设良好的司法体系和一个高效、公平、民主的政府,才是中国改善投资环境最核心的内容。     此外,中资企业还迫切希望在相关法律的制定时能有发言的渠道,希望政府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希望自己的意见能够对决策产生影响,希望政府能够以一个服务者而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