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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的调研报告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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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页3]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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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问题研究调研报告

1.湖北能源资源相对贫乏。湖北是一个能源资源相对短缺的省份,缺煤少油乏气,煤炭、石油等能源产品供给主要依靠从外省调入,水电资源虽然较为丰富,但电力的支配权在国家电网,电力由国家统一调配,从而形成了能源消费对外依赖性强的格局。XX年,湖北煤炭生产量为1084万吨,但煤炭净调入量达8000万吨,相当于煤炭产量的8倍;原油生产量为85.84万吨,原油净调入量达805万吨,相当于原油产量的10倍;成品油净调入量也达到273万吨。

2.湖北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与发达国家用能方式不同,煤炭在湖北终端能源消费中扮演着主要角色,如工业锅炉和火力发电耗煤量大。目前,煤炭在全省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仍然高达70%,尽管近年来湖北能源消费结构有所调整,但煤炭消费总量仍在不断上升。XX年,煤炭实物消费量达到10012万吨,是XX年的1.54倍,年均增长5.6%。

3.湖北经济结构偏重。湖北重化工业结构特征十分明显,XX年,规模以上重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3.8%,比全国高3.3个百分点。重工业中,高能耗传统行业比重大,能耗水平高。XX年,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6大高耗能行业完成的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7.6%,而能源消费共计5264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82.5%。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投入所占比重明显大于产出所占比重。

4.湖北能源强度仍然较高。近年来,湖北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使得湖北单位gdp能耗逐年降低。XX年,湖北单位gdp能耗为1.31吨/万元,比XX年的1.51吨/万元下降12.46%,降幅比全国快2.38个百分点,但单位gdp能耗仍比全国高18%。也就是说,湖北的经济发展仍主要依靠大量投入,特别是能源的投入实现的,成本代价过高。

从产品单位能耗作进一步观察可以看出,湖北产品单耗水平偏高。XX年,湖北吨钢综合能耗为630.59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3%;每吨水泥综合能耗为107.23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6%;火力发电单位能耗为332.26克标准煤/千瓦时,高出全国2.5%;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1794.92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0.9%;单位粗铜综合能耗506.46千克标准煤/吨,高出全国35.6%。

5.湖北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湖北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在今后一个时期将显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主要污染物存量大、增量多,一些地区环境容量小。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尽管在XX年首次实现双下降,但截至目前,湖北省二氧化硫减排只完成“”目标任务的55%,后两年的减排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同时,随着湖北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还将大幅增加,短期内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十分困难,环境恶化的趋势仍将存在,环境风险防范任务也很艰巨。

(二)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获得国家批准,为湖北抢占发展低碳经济的先机提供了平台

1.发展低碳经济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是一致的。XX年12月,中央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主要任务就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中部乃至全国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这与通过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发展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煤碳的使用,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可循环、高产出的低碳经济内涵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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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金融十三五规划服务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金融,服务,全文共 4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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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十三五规划服务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 “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

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 “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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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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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周围环境的调查报告

我们周围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就像是鱼和水那样,密不可分,谁也离不开谁。

油田是一座美丽的城市。油田是美丽的,但是美丽中隐藏着一种“奇特的色彩”。因为个别市民不注意卫生,给美丽的油田添上了不和谐的“污点”。

白色污染,可怕!

纸张的发明使到人类的发明迅速地发展。但是现实生活中,一张张洁白无暇的纸张让人类的周围环境遭到了极大的污染。

浪费纸张:在我们班级里和学校的垃圾池里,每天都有一大堆的纸张在垃圾池里。黄的、白的、绿的……眼花缭乱。一张张色彩艳丽的作业纸揉成一团。

纸张回收:我在调查中,发现有95%的人是把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混在一块。“混”,原来这就是纸张污染的主要原因!如果人们把垃圾分开来,分门别类进行回收,那白色污染对自然环境就会大大减少,并且我们生活环境也就大大不同。

一次性纸杯:现代生活中,一次性用品使用方便,但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出现了。一次性用品浪费资源,又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比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喝水的杯子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喝水的杯子应该怎样选择呢?市民为了贪图方便,几乎家家户户都用上了一次性纸杯。人们说既方便,又便宜。可正是因为一次性纸杯的产生,使到我们周围的环境受到了极度的破坏。市民们使用了一次性纸杯,就随地乱扔,造成了严重的白色污染。

水污染,健康当心!

水是生命之源,没有水,地球的什么生物都会无法生存。“清凌凌的河水鱼在游”再也不见了,水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也许你会说,不是有桶装饮用水吗?但喝桶装水不是解决水污染的最好办法,喝桶装水一样要用到水资源。而且喝桶装饮用水对人们的身体不是很健康。

河流:我曾经油田周围的河流进行调查,发现许多河流的水受到了严重的污染。河水混浊,水面上漂浮着许多塑料垃圾,并且时不时会传来一阵难闻的味道。许多人把垃圾仍到河里,这给河流留下了很大的创伤。还有人吃喝拉撒,随地大小便……任由他们这样持久的持续下去,就算是再清澈的河水也会被他们给糟蹋。如今,大多数河流都已干涸,而那些尚未干涸的河流也早已不堪重负。

所以,我们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我们的饮用水中不是总有许多漂白粉么,这些东西就是为了净化水源。

在调查中,我深受启发:我们应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

环保在行动

在今年“五?一”黄金周里,我和几位同学一起,在小区里捡垃圾,我们通过自己的双手,使得小区的环境比以前好了很多。

环境你我他,环境靠大家。只要人人都爱环保,我们的周围环境就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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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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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对于一年来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情况,世贸组织官员、各国政府、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有着各自不同的视角、观点和解释。然而,对这一年间中国投资环境的变化有着最直接体验和感受的,却是中国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企业,因此,有关“如何全面、公正地评估中国在入世周年执行入世承诺”的命题,来自企业界的声音也许才是最直接的一种评价尺度。     为探知企业界对入世周年中国投资环境变化的感受,《财经》杂志进行了中国入世周年投资环境变化调查。     调查对象总体界定为在中国开展业务的XX年度“《财富》500强”公司和排名前500位的大型中资企业(选自XX年10月由国家统计局编撰、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XX年中国大企业集团》一书,所选范围为XX年度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的1500家企业中的前500名)。     ------------------------------------------------------------------     调查主要发现     一、多数企业对入世承诺的执行情况基本满意     二、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履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     三、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入世后最显著的改进是政策修订     四、改善司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等是企业对政府的最大期待     五、XX年,在华业务实现快速增长的外资企业百分之百表示这一变化与中国入世有关     六、多数企业对未来两年履约持乐观态度     ------------------------------------------------------------------     入世元年投资环境变化较预期温和     如果要在“入世一年间投资环境变化”这门“功课”上给中国打分的话,绝大多数企业给出了一个平庸的分数——入世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造成的影响实在是要比媒体所描绘的那种“洪水猛兽”般的图景平淡了很多。     43%的受访者选择用“一般”这样的词来评价入世一年间中国在投资和商务环境上的变化,41%的受访者则表示中国表现出了“较大的变化”。选择“变化很大”和“基本上没有变化”的经理人加起来只占总样本的9.7%,选择“有较少变化”的人也只有5.4%。如果用5分制来解释上述选项的话,我们可以看到,高达84%的经理人只给了3分或4分。这说明,入世一年间,中国的投资和商务环境确实产生了变化,但变化的程度远不像人们预料的那样剧烈。     在对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交叉变量分析后,我们看到,对于上述问题的看法,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存在着些许不同。在中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是“变化比较大”,达49.2%,而选择这一评价的外资企业只有28.1%,两者比例相差21.1个百分点;反过来,在外资企业中,中选率最高的一项评价则是“一般”,比例高达56.3%,整整比中资企业的36.1%高出了20.2个百分点。据此我们可以得知,中资企业较外资企业更多地感受到了入世所带来的变化,这表明,从“应对入世”的角度上讲,中国企业的敏感程度要高于外资企业。     履行入世承诺:一个复杂的话题     对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基本满意     遵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逐步开放服务贸易,降低关税,逐步减少和取消对进口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废除或更改与世贸组织原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实施统一、透明的经济政策等等,都是中国在入世前对世贸组织成员所作出的承诺。一年间,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的问题上表现如何呢?     73.1%和4.3%的被访者表示,“基本满意”和“相当满意”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努力,17.2%表示“不怎么满意”,约有5.4%的被访者没有对此发表意见,在103份有效问卷中,没有出现对中国执行入世承诺的努力表示“非常不满意”的情况。     大多数(65.6%)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执行入世承诺上的表现与预期相差不大。有两成以上的被访者表示,执行入世承诺的力度比自己预期的要大,仅有11.8%的被访者表示,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做得“不如预期的好”。在这个问题上,中外企业的态度比较接近,大多数企业(70%的中资企业和61.3%的外资企业)均认为执行情况与预期相差不大,但认为现实好于预期的外资企业(25.8%)要多于中资企业(18.3%)。相比中资企业,一些外资公司在事前更倾向于低估中国在入世后的作为。     虽然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路途上坎坷居多,但各大中外企业还是充分肯定了中国所做的努力,执行力度也与企业的预期基本吻合。     立法走向透明,垄断依旧严重     有关执行入世承诺的具体方面,调查要求被访者就“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和“执行得最不好的前三项”进行排序,通过对入选“最好”的前三项和“最差”的前三项分别进行赋值(执行得最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最不好的前三项分别为-3,-2,-1),经过加权统计分析后得到最后的结果。     入选“最好三项”的是“加强立法透明度”、“开展入世教育,提供入世咨询服务”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中国政府曾在入世时郑重承诺:在官方刊物或政府网站上公布所有涉外经贸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未经公布的法律不执行;政府在实施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之前提供草案,并提供一段可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意见的合理时间等等。在入世的头一年里,中国在这些方面有相当明显的改进,得到了中外企业的充分肯定,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均为“加强立法透明度”这一选项打出了最高分。     入选“最差三项”的分别是“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消除歧视政策,减少非关税壁垒”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看来,这些在入世前后被大家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在入世的第一年里依旧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有关行业垄断的问题,中外企业态度接近,在多数企业眼里

,能源、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行业的垄断格局仍在维持现状,外资企业想要在这些领域大所作为仍旧是一件遥远的事情。总而言之,变化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出现。     “提高政府效率”和“保护知识产权”:中外企业的分歧焦点     从中可以看到中外企业对“提高政府效率”和“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评价呈现出显著差异,中企与外企在这两项上的评分差额分别达到了17.5和14.5。     入世一年间,外资企业明显感受到了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变化,而在中资企业眼里,政府的工作效率一如既往,变化不大。之所以出现这样大的差异,主要原因恐怕是因为中国政府在工作效率上的改观更多地体现在那些与对外经贸合作相关的部门和领域,在针对国内企业进行管理时,政府的工作作风却并没有因为入世而产生太多的变化。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外资企业的评分当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紧随“消除行业垄断,扩大直接投资权限”之后,入选“最差三项”之列,积-15分,而多数中资企业却对这个问题给出了一个近乎中立的评价:-0.5分,中外企业在这一问题上的明显差异反映出两者在商业利益和文化背景上的冲突和对立。可以预计,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在未来的几年间仍将是中国和wto成员之间发生摩擦的一根“导火索”。     行业保护和地方保护是最大阻力     执行入世承诺的阻力来自何处?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通过对中外企业意愿的探查,本次调查发现,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是执行入世承诺的最大阻力。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对五种阻碍执行入世承诺的原因的评价,评价指数最高,也就是企业最赞同的一种说法是“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评价指数4.127),其次是“司法体系不健全、不稳定”(评价指数4.065)。     如果说中国在履行入世承诺时确有某种程度的执行不力的话,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具体执行的能力及人才有限”,而是确确实实受到了某些利益集团的主观阻挠。当然,司法体系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是影响执行入世承诺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执行入世承诺的过程中,既有司法体制已经显露出明显缺陷。     政府入世前路尚长     政府职能转变未达“基本满意”     “中国入世实际上是政府入世”。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遵守世贸规则,转变工作职能上的变化也成为各方评价中国入世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一个原本生活在计划经济或不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是否开始了从“指令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进程中呢?企业们根据自己的亲身感受给出了评判。     从中可以看到,超过半数的企业“基本满意”中国政府在这一年里的表现。如果我们把“相当满意”、“基本满意”、“说不清”、“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这五个态度等级用5分制的方式逐一赋值:5、4、3、2、1,经过综合的加权分析,中国政府最终得到了3.3分的成绩。按照赋值标准来解释,中国政府在转变工作职能上还没能够让企业“基本满意”(4分)。     3.3算不上一个优秀的分数,这说明在转变工作职能的问题上,中国政府的努力并没有得到突出的成效。正如有的媒体所言,想要实现从指令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现从长官意志向科学决策的转变,实现从政企不分向政企分开的转变,实现从地方特殊政策向全国统一政策的转变等等,不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想毕其功于一役不太现实。     政策修订效果显著具体执行未见起色     入世一年间,中国政府在诸多方面展开了应对入世的工作。据统计,为了履行入世承诺,中国政府近30个部门共清理相关法律文件约2300件,其中废止了830件,重新修订了325件,以求适应于wto的规则。本次调查发现,企业对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给予了相当大的肯定,近一半企业认为中国政府在修改法律文本方面做出了显著改进。对此,微软(中国)公司总裁唐峻感触颇深,他说:“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落实正在逐步改善中国软件企业的艰难处境,也在国际范围内树立起了中国政府、企业和人民的诚信形象。”     调查发现,在建立独立公正的司法审查体制方面,政府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企业的意见表明,政府并未能在入世后革除司法体制的既有弊端,立法不明,执法不一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于日常的商务活动之中。此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不明,同一种政策在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不能得到统一执行的问题也没能在入世后得到比较大的改善。     看来,中国政府在执行入世承诺方面的努力多数还只是停留在政策面上,有关具体执行的司法和体制保障尚不健全。中国政府在履行入世承诺上的决心和勇气有目共睹,但这种决心和勇气却受到了来自操作层面的掣肘。突破这一限制需要中国社会更深层次的变革,估计在几年后,入世才能对中国政府形成真正的压力和挑战。     提高行政效率是未来寄望重点     在未来两年内,企业迫切要求政府着重改进的,并不是涉及具体商务活动的领域,而是那些与制度环境紧密相关的问题,如完善司法体制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把“改善司法环境,提高立法、执法及监管的透明度”和“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两个选项放在了首位,其次才是涉及到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投资机会的选项。     虽然中国政府在入世后重新修订了上千条涉及若干部门的法律法规,并在相应的政府部门设立了与入世事务和外贸相关的专门机构,对实施入世规则的情况进行监控,但上述改革远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建设良好的司法体系和一个高效、公平、民主的政府,才是中国改善投资环境最核心的内容。     此外,中资企业还迫切希望在相关法律的制定时能有发言的渠道,希望政府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希望自己的意见能够对决策产生影响,希望政府能够以一个服务者而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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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环境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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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芗城区旧城改造、城市扩容步伐的加快,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有了较大变化,社区服务功能大幅提升,社区商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社区商业网点数量不断增加,经营业态和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从调查看,目前,芗城区共有社区69个。各类社区商业网点近1000个,经营方式有餐饮、超市、各类中介、便利店、物流、食杂店、洗衣店、维修店、回收站、书店、冲印店、药店、家庭服务站、大众浴池等。社区商业发展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社区商业网点发展迅速,“双进工程”服务对象不断扩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中心城区的不断扩大,社区商业服务对象也不断拓展,服务对象不仅面向广大居民,更侧重于为老人、儿童、残疾人、优抚等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以及为下岗、失业人员的提供再就业服务。

2、社区商业网点呈多业态发展趋势。社区商业过去以商业零售业网点为主,仅限于食品、日用百货、美容美发等行业,近年来,一批新兴业态的社区商业网点应运而生,现已发展到几十个服务项目,如保姆、清洁维修、物业绿化、家教、技能培训、网络服务、婚庆礼仪、餐饮、保健、社区医疗、代理、中介服务等多个门类的便民利民服务项目。

3、新社区的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功能较为齐全。随着中心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加速了新社区的建设,新社区的建设又带动了社区商业的发展以及周边商业中心的发展,其商业设施、网点分布、商品结构与服务功能均较为齐全,明显优于老社区。

4、传统商业和服务业在社区商业建设中得到了充分发展。近年来,流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商业应市场需求得到快速发展,大大小小的商业网点渗透到社区的大街小巷,并在社区内及其周边形成一定规模。同时,社区沿街各类小型商品市场得到发展,有蔬菜市场、干果市场、水产品市场等,为社区居民消费购物提供了便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商业发展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指导。目前,社区商业在发展中较多的商业网点与社区住宅混在一起,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并造成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其中建在居民楼底层或楼内的餐馆、酒店以及各类服务机构影响较大,形成的民企纠纷较多。社区商业与区域性商业中心在功能定位方面缺乏科学规划、合理分工和有效监督。

2、社区商业发展不平衡,老社区商业网点发展慢、基础差。在这次调查中看到,一些老社区商业设施简陋,功能不全,一般是利用自有房屋,或者临时搭建,甚至是违章建筑开办的。这些小店小铺以经营副食为主,商品单一、质量低劣,购物环境和卫生状况较差,造成社区居民购物不便,许多日常消费需要跑较远的路,且社区的服务功能不健全,与建设“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双进工程提出的社区商业发展目标差距较大。

3、社区商业基础设施较差,现代服务业不够发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需求普遍提高,呈现出多样性、多层次的消费特点,社区商业低水平、低层次的服务状况与之不相适应,亟待改善。在调查中,有的反应社区没有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反应社区没有蔬菜市场,居民买菜不方便。有的反应家政服务业没有形成,居民寻求家政服务很不方便。有的反应社区商业网点不能仅依靠小店小辅、小商小贩提供商品和服务,要提高档次,保证质量等等。从反应的情况看,社区商业的服务功能普遍滞后于居民的消费需求。因此,加强社区商业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拓展社区商业服务功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社区双进工程的重点工作。

三、推进措施和发展方向设想

1、应合理规划,完善社区商业业态。应由政府牵头,会同商务、规划、建设、房管、财政、城区、工商、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网点改造规划。如:对社区商业的规模、结构、布局及标准、分类等做出明确规定。业态业种10种左右,建议包括配送餐饮连锁店、小型超市、菜市场、食杂店、美容美发店、维修店、洗染店、照相馆、旧货废弃物回收站、家庭服务、书籍音像店、药店等。

2、应采用公开招标等形式,确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社区商业建设。

一是选择、培育有实力的配送餐饮企业(由中心厨房统一配送至社区连锁店)进入社区商业示范区,实施包括“早餐工程”在内的大众化餐饮,保证居民在社区内就能够方便地吃到有保障、质量较好的早餐、快餐。

二是鼓励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在社区新建和改造放心肉、放心豆制品、无公害蔬菜瓜果连锁店,建设生活保障型的商品配送中心,解决居民生活不方便、消费不放心、不安全的问题。

三是支持连锁企业进入社区新建或改造便民家庭服务网点,搭载各类便民、利民服务项目,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等多方面的生活需要。

四是支持和引导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进入社区,形成以社区、回收企业和集散市场为载体,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五是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通过资金、网点等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社区内的小型门店,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

3、应鼓励和支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服务体系。积极建设面向社区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社区便民服务,发展网上交易、网上服务,补充现有网点的不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客户需求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分析、储存客户信息,为居民提供定向、快捷、周到的服务。大力提倡社区骨干企业开展送货上门、送餐上门、修理上门的“三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提倡和鼓励社区商业企业组建专职的便民综合服务小分队入户服务,同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畅通的联系渠道,开展以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为宗旨的便民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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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我县水环境污染及防治情况的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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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水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调查

嫩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我县地处嫩江上游,境内地面水源丰富,有一江三河四十九条溪流,均为嫩江水系,水资源蕴藏总量87.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93.4%,地下水6.6%。嫩江全长1370公里,干流在我县境内长度为404公里,占全长的29.5%。

我县境内嫩江干流以东的水域、草甸、林地构成嫩江上游流域典型湿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地生态系统,这三大系统是我省西北部的绿色屏障,也是我省西部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重点保护区和监督区,在保持嫩江流域及我省西北部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松花江水质水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嫩江上游流域,我县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嫩江的水质水量,进而影响尼尔基水库、嫩江中下游及松花江的水质保证和水量供给。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县域生态环境已处于因不合理开发遭受破坏的现状,地下水位下降,沼泽普遍缺水,森林、草地、湿地面积减少,区域生态环境已非常脆弱。由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不断增多,虽通过“一控双达标”在工业废水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废水排放总量却没有减少,特别是由生活污水造成的面源污染因缺少污水处理设施呈加重趋势。据监测,枯水期水质污染程度已达到五类水体。因此,治理辖区内的水污染尤其是城区内的水污染迫在眉睫。

一、辖区内水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原因

(一)水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地表水域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流域污染严重,由北向南网络全境,并一直处于劣势变化。

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我县地表水质应符合三类水体功能,力争控制在二类水体标准,水质应能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的功能。将国家标准与我县监测站近几年来地表水监测数据对比分析,我县嫩江干流城镇段面地表水质超过了国家标准中的四类标准限值,严重时达到五类标准限值,只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功能。城镇内两个排水口,其中城西氧化塘排水口是雨污合流排水口,XX年6月监测结果为:悬浮物超标13倍,化学需氧量超标18倍,生化需氧量超标51倍;喇嘛河排水口是承纳县内主要工业废水的排水口,监测结果为:悬浮物达标,化学需氧量超标7毫克每升,生化需氧量超标2倍,氨氮超标10倍。辖区内嫩江干流其他两个断面为三类水质,氨氮、高锰酸盐指数、透明度、悬浮物等项目严重超标。嫩江水系各支流水质状况更令人担忧,其中一级支流窝里河呈四类水质,门鲁河呈四类水质,卧都河超过五类水质;二级支流泥鳅河超过五类水质。

2、地下水环境状况:城区地下水体出现污染势态,由于污染日益积累,已导致部分区域的地下水无法饮用。城区南部水位下降,东北部供水水源地水质浑浊、涩性、异味,部分家属楼居民饮用水有絮状沉淀和异味,西南部170余户居民饮用水被污染,垃圾场附近地下水水质恶化。

(二)水污染原因

1、城镇居民生活污水。城区年产生居民生活污水360万吨,由于我县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通过城市排水系统由城西排污口直接灌注嫩江干流,恶化了水体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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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环境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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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原因:

进几年来,随着大量矿业的开采,污染废水的排放和水土资源的破坏,导致了人们生活失去了协调。由其是煤矿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氟使人们患上各种各样的疾病,因此为了使家乡人民摆脱氟病毒,特对贵州织金黑土乡作一份调研 报告 。

二 、调查目的:

为了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宏扬“春晦使者”精神,使之服务于社会,反哺于家乡,几年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家乡的变化是日异月新,虽然得到了发展,但生态环境却遭到破坏。大量煤矿的开采,水土污染的制理趣之于弱化,因此水的含氟量交高;不但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还破坏了人们的生命体系代谢,危害生命安全。大量的氟中毒、氟斑牙、畸形儿童,诸如此类的问题比比皆是。因此特为家乡作了一份分析报告,做到反哺于民,为人民服务。

三、调查方式及成果:

(1)调查方式,通过实地调查和访问的方式,了解到当地煤矿储藏量丰富,交通便利,在此有利的条件下,大量煤矿合理开采却不合理制理,导致水污染严重,生态土壤平衡失调,严重地危害了田间农作物的生长及水源问题,经过科学合理的数据统计,几年来家乡的发展虽有很大的进步,但人们的患病率在不断的提升,呈上升趋势。各种不同类型的病症也在增加。

(2)调查成果,经过与村委员会的配合和实地堪察,了解到危害人们生命安全的主要元素是氟,属稀有气体在水中的一种产物,浸在水源中。虽然中毒者发病率高,污染源易于扩散,但在村委和众多希望水理的帮助下,逐渐形成了实施的新修水理放案和调查仪器预备阶段的统一,使方案的实施有了初步的形成,同时也得到了人们的配合,解决了许多必要的问题。

四、调查数据及原理的分析:

(1)调查数据整理,经过走访与实地勘察得出,氟斑的得病率为95.5%,由氟中毒而导致的其他发病率为23.53%,处于不受氟侵扰的人基本很少,还有许多由于仪器不精确,得出的数据不是太科学,得到的数据可根据偏差的大小调整,总体上抓主要矛盾。进行氟中毒的深一步研究。

(2)中毒与侵害原理分析,氟属于稀有气体元素,符号为F,原子数为9,是卤族元素之一,呈淡黄,一般情况下,氟可夺取牙齿中的碳元素,导致牙齿呈淡黄色,出现凹凸不平的迹象,中毒较深者还可导致畸形身躯,且不利于儿童身体的发育。

五、调查 总结 :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虽得出一张实地调查表,但却出现诸多问题,调查的目的在于保证今后方案的实施,在于调节可支配与不可支配之间的关系。

一、调查出现问题,

(1)在许多水势较湍急的地方无法靠近,很难得出氟对土地资源的侵害程度。

(2)在调查的过程中,宣传力道不足,走访过程中与乡亲们的沟通不是太顺畅。

(3)出访或是勘察,仪器装备不是太精确,勘察设备差,拍摄资料分析欠缺。

(4)调查期限短,时间较少,准备不充分。相关参考资料缺发研究不透。

(5)无团队合作,缺少交流与讨论环节,导致许多结论片面。

(6)天气地理因素的影响。

(二)、调查中问题因素的解决,

(1)在今后的相关调查中,注意充分准备资料,多着实地调查,提高调查水平。

(2)多功能地运用相关专业解释出现的问题,多向调研老师请教。

(3)尽量以团队的形式外出调查,完善得出结论的合理化与规范化。

六、调查方案的合理及今后实施的意义:

在诸多数据中尽量以此方案为标准,尽量完善 计划 多与当地部门联系,尽量取得他们支持,得出相应的结论,争取做到实地实查,方案合理。争取为家乡人民献出一份绵薄之力,使人们摆脱病魔的折磨。希望村委与当地部门能兴修水利,让人们摆脱水污染,此方案有利于实地调查和研究。经过逐步实施,可形成完整统一的规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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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活动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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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活动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运办发〔2012〕 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公司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深入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及创优发展环境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安排部署要求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的进行自查自纠,让全体干部对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在我公司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公司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严密部署,确保“吃拿卡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5月25日上午召集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在五楼会议室举行了供水公司“深入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动员会。并成立了领导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焦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闫建国、张存虎、王钢印 刘连生、陈雪峰、文 健同志担任,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王钢印同志兼任,具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事宜,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确保了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专项整治动员会后,我公司结合当前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学习活动,在此基础上,每周五以部室为单位认真学习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专题、《新党章》、《廉政准则》、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省委书记袁纯清《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白云、市长王安庞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工业强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及整治吃拿卡要素材专题学习。让每位同志深刻认识到吃拿卡要问题的重要性,对照自身认真检查,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要求写心得体会和公开承诺。

三、以供水客服热线为平台,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我公司的供水客服热线平台, 24小时接受群众“三来”服务。同时向管理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统一梳理分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另外,公司还组织召开以“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分析评议会,全体员工要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并在分析评议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及其分管部室人员开展个别谈话,提高干部职工的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供水事业发展服务的意识。

四、深入贯彻执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专项整治动员会后,我公司组织各部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运办发〔2012〕 8号)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对照自查自纠情况表中“吃拿卡要”6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在客户服务、公司制度、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深入自查,我公司不存“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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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对拆迁补偿等问题法治与德治的思考认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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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问题法治德治思考认识

一、对法治与德治的理解     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治国之法大体两类:一种是法治,就是用法、令、刑、罚治理。另一种是德政或仁政,就是用德、仁、义、礼、信治国。一般来看,历代的统治者都是两手并用。即以仁义为根本,靠法令来治理,双管齐下,恩威并重。这也许是治国的最高境界。看历史上多个国家和朝代的治国方法实质基本如此,那么这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以德治国”就是征服人心,使人们甘愿信服,以感召劝导人们思想为主,以高尚的道德和情操、仁爱、信仰感化人们、帮助人们,治理事务。“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抑恶扬善,禁止防止~、荒淫、~。以强制手段建立国家社会安定的秩序,规范人们行为,治理国家。值得提出“法治”不是政治,中国人习惯于搞政治,以政治统领法治,而政治非民众意愿,也不讲公平,所以政治不能治国。政治的实质是“人治”。政治不能代替法治。这是必须搞清的概念,“~”的教训应当牢牢记取。当然现代的“法”与过去的“法”有本质区别,现代是人民当家作主,法是人~志,过去的法只是统治者的意志。治国安民,首先应是实行仁德之政,靠道德思想教育感化,靠人民思想觉悟、修养,自觉约束,如果仁德不起作用了,就要靠法治了,否则,就可能出现混乱和~、犯罪。因此,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法律来加以约束,使人的行为有一定规范,若危害公众利益、国家利益,就要绳之以法,也就是说法治是德治的保障。     二、由拆迁想到的法治与德治     例如现在的房屋拆迁安置,拆迁法规颁布之后,先要进行宣传教育、订立安置协议,之后才能拆除房子,如按期被拆迁人不愿意搬迁,就需要依法强制拆除,这里德就是合理的补偿安置,法就是强制措施。当然,法应是由人民代表及其人民政府制定的,首先应该是“良法”,而不应是“恶法”,这点最为关键。像过去的拆迁,有户口、或住处,拆迁偿还实际房屋面积,看来较为合理,很得人心。后来情况变化了,补偿变得越来越差,所以出现了许多矛盾、纠纷、问题。如:拆迁协议不是双方真实心意。是“形势”逼迫所签。大家思考一下,这是否是拆迁法规、政策不连续、不公正、不合理所至?现在的情形基本是富了开发商,穷了被拆户。有人欢喜,有人忧,忧者多为穷人,看来有些地方的“拆迁法规”有问题。是否有违背宪法原则的地方?一些开发脱离了实际,盲目不量力地扩大拆迁,且属于非公共建设和利益,是为其开发单位的团体利益,忽略了国情民情,在立场和角度上也有些问题,没有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尤其是对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有些拆迁对他们来说可能就是“灾”。因此关键“法”是否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公正?“法”的善恶,关系到人民的命运、生活。最近,拆迁补偿有所提高,也发了文,对拆迁引发的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采取了措施,宪法也强调了保护公民的“财产权”,这是法治的进步、是德行。政府对弱者有了一些照顾“政策”,这也是德治与法治统一并用吧。顺应了民心。     三、对现代法治与德治的认识     前一阶段,我们的党提出的思想,其实也是治国的思想,因为治国的基本原则是以有利于人民为根本出发点。法治是以令行禁止为准则,而实行法治的前题,需要人民知礼义廉耻、明辨是非、学法知法,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心悦诚服,同时以文明、道德教化,方可能守法,当然总是有不听教化、为非作歹的,这就要依法惩办制裁了。所以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如何将两者揉合运用,则是很重要的。只有法,而没有仁德,人们则可能生“怨”,而只有仁德,而没有法,则可能生“邪”,因此,二者要不偏不倚。当今的“德”从思想、精神上看,就是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助人为乐、诚实守信、为人民服务等文明的东西,对此,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去学去用,以此武装头脑,国家通过浅显易懂的道理教育人民,通过法律来解决人民中的基本矛盾,协调各种关系,使社会成员安于职守,各尽其力,相互信任依存,不搞对立。这也许才是好的治国方法。当然最主要的是解决好人民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问题和矛盾,以此稳定人心,德与法都是为之服务的。     四、实行法治与德治关键所在     从治国的角度看,最主要的是国家机关、政府公职人员、执法者这些是治国的关键。因为国家的政权稳定、社会的安定,主要取决于他们。他们执行法律、政策,肩负领导职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工作的质量、成效息息相关。所以依法行政是关键 ,依法治权则是关键中的关键 ,监督制度和措施都要加强,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德与法首先应当在干部之中体现,并形成榜样,所谓上行下效,因此干部就应以身作则,带头守法,行善积德。以自身的德、仁、义、礼、智、信等去影响、带动、感化周围群众,以行动、以德、依法治国、安民,而决不可名不副实,假冒伪劣,马列主义只对别人。俗话说:“攻心为上,攻城为下”。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为必然,比以力压人要长久有效。国家用人也要用贤能人士,选择那些不争权夺利,一心为民的有德之才。政府官员、执法者的素质也是治国的一个关键。总之治国之道,以德为先,治国之本,德法并举。                                                          xx区司法局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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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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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问题调查报告范文

水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当前xx县武水流域水环境污染已严重地影响了县域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近日,xx县统计学会组织力量对武水河流域水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开展调查,探讨加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对策措施,为全县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深化武水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提供参考依据。

一、武水流域基本情况

武水系蒸水一级支流,流经xx县关市、井头、岘山,西渡四个乡镇,途经牛形山水库,经西渡镇保安村流入蒸水,全长58公里,流域面积315平方公里,历年平均流量为2.74m3/s,最大流量为519m3/s。

二、武水流域环境现状

近年来,随着关市、井头铁矿、石材、河沙的开发利用,武水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日益加剧。流域居民投诉不断,新闻媒体接连曝光、污染调处应接不暇。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已危及流域居民的生产生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水土流失。武水流域上游关市、井头富藏铁矿、铅锌矿、花岗石、锰矿、煤矸石、河沙等矿山资源吸引着30余家大小企业落户,其露天开采和占地面积达千余亩,直接水土流失面积达3000余亩,特别是静云锰矿区、云石矿区、关市铁矿区和井头石材区到处斑驳陆离,光秃秃一片,山体塌陷、水土流失、石材加工区加工废渣、废泥随意倾倒,废泥随水流入武水河。

2、河堤坍塌。武水流域上游关市至井头段两岸河堤普遍坍塌,坍塌段达50%以上。

3、河道於塞。武水全长58公里,其中河道於塞段达30公里以上。井头段河道改道和淤塞情况随处可见。

4、河水污染。调查发现,井头20家石材加工企业有18家企业向武水直接排放废水。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高锰酸钾和硫酸盐。现场取样分析表明,井头镇磊鑫石材排污口悬浮物高达3396 mg/L,超标27倍。武水井头段为泥浆河,关市段、牛形山水库段河水呈奶黄色。牛形山水库以下河段富营养化,大量水草、水葫芦覆盖河面并殃及蒸水。武水井头段上游巡口桥段悬浮物、PH值超标。井头镇顺发石材取样口和东山桥取样悬浮物分别达到186mg/L、193mg/L。牛形山水库排污口和木口桥取样口悬浮物分别为59 mg/L和55 mg/L,分别超过蒸水悬浮物的12倍和3倍。

三、武水流域水环境污染的原因

1、政府规划滞后,企业遍地开花。由于前期政府对矿山资源开采缺乏科学规划和产业布局,企业不愿报批,不愿投资建设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设施,部门监管难以到位。导致关市、井头除4家较大矿山开采加工企业手续、设施齐全外,关市、井头其他30余家矿山开采和加工企业没有一家手续齐全,更没有一家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设施达到环保验收要求。30余家企业沿河各自圈地,随意而建,随意而采,随意生产,废渣随处倾倒,废水直排武水。矿山企业日积月累的露天采矿和非法生产是关市、井头生态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武水水质变浊的主要根源。

2、矿山企业粗放经营,环境污染严重。号称石材之镇的井头镇现有的13家石材开采企业和20家石材加工企业均属“三高四低”企业,即“高能耗、高占地、高污染、低投入、低产出、低品位、低利润”。井头镇20家石材加工企业共占有土地132亩,年耗电885万度,年耗水20万立方,年耗石材5万立方,年使用化学冷却液(粉)高锰酸钾和硫酸盐达63.5吨,年外排废水达10万立方,年产生石油类0.086吨、年产生化学需氧量24吨,年排放悬浮物9000吨,年产生废石材1.5万立方,年产生废渣废泥达3000立方,年产生扬尘达50立方。井头20余家石材加工企业总投资仅3000万元,由于投入不足,设备陈旧,更新换代滞后,生产的石材90%以上为低品位的磨光石、路沿石,高品味的艺术加工品不足10%,且产出率极低,不足40%。年产各种石材仅1.72万立方,年利润不足10%,年纳税仅183万元。由于投入不足,这些企业厂房设施简陋,生产场地没有硬化、绿化、无专用固废堆存场,无雨污分流排污沟,废水循环利用设施严重不足。故在生产过程中水、气、声、渣四废俱全,生产场地及周边晴天粉尘飞扬,雨天泥泞不堪。生产场界噪声高达70dB(A)以上。企业周边到处堆放废渣废泥,废水直排武水河。由此可见,井头石材加工企业的粗放经营和污水直排是武水河乃至牛形山水库水质变浊的直接原因。

3、采沙洗沙泛滥,河流生态破坏。近年来,随着湘江及其一级支流禁止随意采沙,建筑用沙价格上扬,武水流域非法采沙洗沙行为日益增加。武水流域共有采沙洗沙企业10家,长年的非法采沙洗沙造成武水河床改变、河堤坍塌、河道淤塞、河水变浊、水中生物遭受破坏。

4、养殖废水直排,水草植物丛生。武水下游的岘山、西渡共有大小养殖场近20家,其中500头以上的养殖场8家。年排放废水达7300吨,年排放化学需氧量146吨,年排放氨氮89吨。20家养殖有废水处理设施的仅5家,直排武水河的15家,这也是武水下游水质富营养化,河面水草、水葫芦丛生的直接原因。

5、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加剧。武水流域上游的关市、井头矿山土壤普遍呈沙性,土壤结构本身松弛,易于流失,随着矿山企业的长年开采,生态植被遭受破坏,加之矿山企业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给本身脆弱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水土流失加剧是武水变浊的又一原因。

三、加强武水河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对策措施

还武水河以流畅、清澈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牵头,企业主动参与;需要科学规划;治利结合,需要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1、科学规划。一是要做好武水河综合整治规划,保证武水河堤安全,河道畅通,河水清澈。二是要做好矿山开采企业的生态保护与恢复规划,切实遏制矿区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做到一边开采,一边恢复,一边保护。三是要做好井头石材企业的整治规划,帮助和指导企业增加投入,更新设备,完善设施,建设治污和废水循环利用设施,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提升产能,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生产条件,减少环境污染,走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之路,全面改善武水水质。四是做好畜牧养殖区域划定和全面整治规划,全面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划定适养区、限养区和禁养区,严格畜牧养殖环境准入条件,严格环保一票否决和环评审批,切实做好现有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文章,做到达标排放,变废为宝。

2、严格准入。一是提高准入门槛。新建石材加工企业,凡组合锯10条以下非工艺品加工企业一律不再审批,对“四废”治理设施没有建成的,一律不准投入试生产。二是鼓励废物循环利用。对石材加工废边角料和废水沉淀废泥进行资源化利用投资项目优先准入、优先供地、优价供地、优先审批。三是提升现有企业。对现有组合锯10条以下的石材加工企业实行限时整改,限时合并,限时淘汰。全面提升井头石材加工企业的生产环节、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产出效益。四是严禁非法采沙洗沙。对武水沿河的关市、井头、岘山、西渡非法采沙洗沙企业一律关闭,鼓励鼓励兴建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零排放的洗沙项目。

3、治利结合。做好井头石材企业环境治理和废物综合利用是改善武水水质的必由之路。一是要做好石材企业的整治工作。要求石材加工企业在2019年6月份前完成厂房设施改造和治理设施建设,确保生产厂房规范、场地硬化、绿化、雨水和污水排放分离,废水沉淀循环利用零排放,废渣及时清运至专用处置场。二是做好废石材边角料和废泥综合利用工作。2019年4月30日前井头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国土、环保等部门完成像个项目选址工作,为项目落户办理环评和用地手续提供绿色平台,确保项目年内建成投产。切实解决多年来井头石材废弃物污染问题。

4、明确责任。一是政府牵头整治,统一实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武水河综合整治领导班子,负责武水河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沿河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相应成立专门班子,制定相应河段整治方案,组织辖区内企业对照治污方案和标准实行集中整治。二是企业要主动参与,主动投入。沿河各排污企业单位是治污的主体,要主动筹措资金,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治理思路,对照治理标准,在限期时间内完成并申请验收。三是部门要主动服务,相互协调。

县环保局负责矿山加工企业的整治和验收工作。要在本次整治活动中负责治理方案、指标、技术上主动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治理和利用方案,对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风险和不良信用等级评定,并在网上公布,直至给予行政处罚、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停、淘汰,并积极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武水综合整治。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矿山开采企业整治工作,帮助沿河矿山开采企业依法开采,对整治达标的企业依法发(换)采矿许可证,对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验收不合格的矿山开采和加工企业吊销采矿许可证或不予换发采矿许可证,帮助固废综合利用企业按照国家土地优惠政策办理用地手续。县公安局要严把爆破物品的供应审批关,对完不成整治的矿山企业和自有矿山石材企业停止爆破物品的供应审批工作。县水利局要将武水和牛形山水库水域整治工作分年度纳入国家小河流整治规划,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用于武水河道整治,并在整治中优先使用固废生产的新型环保建材产品。要加大对武水流域采沙、洗沙企业的取缔工作,全面取缔现有非法采沙、洗沙企业。县电力部门要对限期内不能完成治理任务,“三同时”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停止供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依法对非法采矿、采沙和石材加工企业以及整治不能达标的企业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总结:通过这次活动,让我真正学到不少,对社会的理解也在活动中加深了。实践中学习其他知识,不断从各方面武装自己。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大学生,我们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努力学好各类知识。此外,必须参加各种社会活动锻炼自己的意志,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及适应社会的能力,为自己大学毕业完全进入社会做好必要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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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环境污染社会调查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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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社会调查报告

以前奶奶上菜市场买菜的时候,我总会紧紧地跟在她那只旧旧的菜篮子后面,回家时,会和菜篮子一样,满载着快乐回来。而现在,一切都像是不同了,奶奶上街会只带上钱,回家时,我只好帮她拎那一个个塑料袋,一丝改变,也透着一丝无奈。 是啊,塑料袋转眼间就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离不开的东西。不错,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次性”器具逐渐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中。但是,在“简单、方便”的背后,又有多少人知道他们随手扔下的一个胶袋、一个快餐盒、或是其他的一次性器具所影响的后果?白色污染的情况也不容忽视啊!

希望我们的这个调查报告,可以使一些还未懂得“白色污染”的严重性的人成为未来的环保标兵!还以地球一片净土!

一、“白色污染”怎样形成?

而这些难以降解的塑料制品,则主要用“添埋与焚烧”这两种方法处理。

但是,埋入地下的塑料制品,会破坏土壤结构,使土壤失去肥效,寸草不生,而焚烧塑料(尤其是含氯塑料)会对大气造成污染。

二、“白色污染”的危害:

“白色污染”存在两种危害: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视觉污染指的是塑料袋、盒、杯、碗等散落在环境中,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环境的美感。

“白色污染”的潜在危害则是多方面的。

1、 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和塑料袋盛装食物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当温度达到65℃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中的有害物质将渗入到食物中,会对人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

我们现在用来装食物的超薄塑料袋一般是聚氯乙烯塑料。早在四十年前,人们就发现聚氯乙烯塑料中残留有氯乙烯单体。当人们接触氯乙烯后,就会出现手腕、手指浮肿,皮肤硬化等症状,还可能出现脾肿大、肝损伤等症。在我国,我们用的超薄塑料袋几乎都来自废塑料的再利用,是由小企业或家庭作坊生产的。这些生产厂所用原料是废弃塑料桶、盆、一次性针筒等。生产时,首先用机械把原料粉碎成塑料粒子,再把塑料粒子放在一个水池里清洗(名曰消毒),取出来晒干,再用机械把它压成膜,制成各种塑料袋。每次吃饭时,就有不少人用塑料袋装饭菜,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不仅危害环境,也危害自己的身体。

2、 使土壤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我国目前使用的塑料制品的降解时间,通常至少需要2XX年。农田里的废农膜、塑料袋长期残留在田中,会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抑制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农作物的减产。若牲畜吃了塑料膜,会引起牲畜的消化道疾病,甚至死亡。

3、 填埋作业仍是我国处理城市垃圾的一个主要方法。由于塑料膜密度小、体积大,它能很快填满场地,降低填埋场地处理垃圾的能力;而且,填埋后的场地由于地基松软,垃圾中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很容易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危及周围环境。

4、 若把废塑料直接进行焚烧处理,将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塑料焚烧时,不但产生大量黑烟,而且会产生二恶英——迄今为止毒性最大的一类物质。二恶英进入土壤中,至少需15个月才能逐渐分解,它会危害植物及农作物;二恶英对动物的肝脏及脑有严重的损害作用。焚烧垃圾排放出的二恶英对环境的污染,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一个极敏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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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环境整治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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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城乡环境整治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认真实施河道疏浚和保洁、工业废水治理和城区污水截流,并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区政府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来抓,连续五年将该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先后投入10多亿元,加大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成投用日供气2500吨的热电厂、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公司、日处置危险固废10吨的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和垃圾焚烧工程,完成了外沙路、疏港大道、枫南东路等道路建设和管线埋设,建成占地150亩的二期垃圾填埋场。

(二)认真实施河道疏浚和保洁。一是自20xx年开始,区政府就成立了河道疏浚整治的组织机构,并下发《关于印发**市**区河道疏浚整治五年规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作出全面开展河道疏浚整治的决定,分年度对全区河道进行整治。20xx年至今,共完成河道砌石25.6公里,河道疏浚373.8公里。二是为改善城区水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区政府又实施了城区清水河道工程,共建4座橡胶坝。通过调控橡胶坝以提高城区河道水位,有效地拦截上游和外围的污水。三是建立了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组建保洁队伍,全区有专职保洁人员150多人,投入河道保洁船只50多艘。

(三)工农业废水治理和城区污水截流工作明显。一是自20xx年底开始,为了彻底整治水环境污染,区政府封堵关闭了岩头、外沙化工园区的入河、入海23个排污口,结束了化工污水直排的历史。二是狠抓工业废水的整治,今年列入整治的企业883家,已完成492家整治任务。三是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中,政府也将在年内对核心区规模化家畜禽养殖场一律予以关闭。四是紧密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目前,全区有8个村已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四)以新农村建设(十百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区政府为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一是以城区积极开展的“多城同创”活动为载体,以治理“乱、脏”为抓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美化和秩序整治工作。二是在农村深入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和乡村康庄工程,积极推进了布局优化、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四旁绿化、河道净化、卫生洁化、住宅美化和服务强化工作,现在全区已建成132个整治合格村和11个全面小康示范村。一大批杂、乱、差的旧村庄变成了错落有序的社区。三是在完善城区垃圾集中处理的基础上,工作重心下移,大力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自20xx年开始,区政府以“村村清”工程为抓手,不断完善村一级硬件设施,投入了4l万元,解决农村硬件设施滞后问题,垃圾中转站初具规模,除大陈镇外,全区各办事处都建成了1座以上的垃圾中转站。到20xx年底,全区共有272个行政村建成了固定垃圾收集点3431个,购置移动垃圾收集筒3525只,配置垃圾收集车458辆,卫生保洁人员543人,农村垃圾收集网络基本建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区政府虽然在城乡环境整治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整治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城乡环境整治宣传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虽然区政府出台了城乡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并列入街道年度考核。但在具体工作中,做表面文章的多,检查抓落实的少,下级应付上级检查的多,经常性抓的少。据了解,这项工作有多个部门管,街道有三个副主任管,管理上存在体制问题,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概括起来有三论现象:一是难抓论。部分街道、村干部有畏难情绪,认为当前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困难重重,没有扩面提升的必要。二是唯钱论。少数领导干部认为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资金,产生“等、靠、要”的消极工作态度。三是无关论。部分群众卫生意识、环保意识淡簿,认为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是政府行为,与己无关。

(二)资金投入不足。一是区财政投入不足。虽然区政府在资金安排上已向新农村建设倾斜,但由于原有基础设施薄弱,与实际需求相比资金缺口较大。二是街道财政不敢投入。由于垃圾运输成本高,“街道中转”环节难以正常运行。三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据了解,全区275个行政村中集体经济收入不足1万元的达29个村,5万元以下的达一半。因此,经济困难的一些村根本无法配备卫生保洁人员。有些困难村的干部说政府也在锦上添花,富裕村的卫生相对搞得好一点,政府有补、有奖,却没有真正帮助困难村走出困境。四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资金投入额度大,多数村治理环境积极性不高。

(三)环境卫生建设死角较多,工业、建筑垃圾无人管理。一是环卫设施不健全。全区现有6座农村垃圾中转站,基本上是以街道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布点,造成一些行政村垃圾收集清运路程过远,从而影响中转站收集率。二是许多地方保洁服务范围仅限于村庄建成区,村与村之间、道路沿线、河道水面等区域垃圾往往无人清理,有些村民偏把垃圾倒入河道,堵塞河道流通。三是企业垃圾处置不明确,特别是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垃圾等处置终端没有真正建立。有些企业就地焚烧,偷倒、乱倒垃圾,造成了空气、环境的严重污染,被征地、待开发的地块变成为垃圾的“收容所”。四是三甲的小冶炼没有根本解决和治理,节能减排工作进展困难;台电的5支烟囱排放的烟尘随风洒落城区南北,据测试,二氧化硫严重超标。

(四)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一是污水处理不彻底。城区虽然连续几年实施了污水截流,但主城区核心区块14.6公里的河道有500多个各种排污管道,特别是海门河沿线仍有多家重点单位排污严重,城区原有排污管网未能与污水主干衔接,雨污合流,污水直排。工业企业治污进度相当缓慢,仅永宁河就有193家企业污水直排。区政府为加快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进度发了通知,到20xx年9月为止,还有300余家企业未达标。二是农村改厕后,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未跟上,造成生活污水直排。群众反映葭沚城区露天粪坑已处理掉,但只建了1个公共厕所,该老城区人口和外来人口共有4万余人共争1个厕所,导致粪便乱倒,直排河道。三是由于温岭等地地质沉降,造成我区河道蓄水能力受到很大限制,河水自净能力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五)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存在城乡二元分割现象,在管理上完全把城区与农村分开来。缺乏统一规划,在资金投入、项目实施、部门力量整合上也缺乏统筹兼顾,城乡一体的整治局面没有形成。二是存在突击性整治,各地还没有把环境卫生整治当成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整治工作仅停留在应付的层面上。三是长效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不够,存在着罚款了事的现象,且区农办力量有限,仅靠它一家很难解决问题。

(六)公路两旁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全区范围内公路沿线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普遍,83线公路两边现象尤为典型,有损市容市貌,严重地影响了作为**市主城区的形象。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治目标。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任务。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官一方,为民造福”的理念,提高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期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加强水法、环保法等相关法律宣传,努力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形成人人爱护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的氛围。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每年都要有治理环境卫生的目标,并逐年安排工作计划。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长效机制。政府要切实抓好城乡环境的综合整治,建立高效的城乡环境整治管理协调机构,重大问题以联席会议的方式加以解决。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发挥职能作用,街道应认真负责,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取得实效。要统筹兼顾,科学编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三)加强监管力度,依法实行整治。环保部门要加大对污染源特别是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对纺织、印染、砂洗、电镀、小冶炼、农业面源等区域性污染问题,提出专项整治计划。要明确企业垃圾处置办法,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城乡、企业、单位的环卫收费标准,避免造成收取卫生费变成乱收费,减轻财政负担。

(四)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尤其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当前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绝大多数农村的生活污水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达标排放,导致农村河道水质恶化。区政府应合理规划,抓紧出台农村污水处理的方案。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把经济发展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改善人居环境,达到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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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县农村卷烟市场专卖管理现状调查及问题对策[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营销,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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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卷烟市场专卖管理现状调查问题对策

一些地区农民明知是假烟,但图便宜实惠而竞相购买。不法分子轻易从农村消费者获取较为丰富的利润。另外,附近烟叶产区每年收购结束都有一些低次烟收不完,又为制假者提供源源不断的货源。近几年,渑池县查处的几起贩假、制假案件中,大多是贩假分子用机动三轮进村入户贩卖,价格大都在每条7——8元左右。制假分子从农民家中收购低次烟叶每公斤0.2——0.3元,切丝机、香精、包装盒应有尽有,制假设备应有尽有,这也是制假贩假屡打不死的原因之一。

(五)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查处案件难度大

山区农村农民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这种现象不仅是农民身上,而且一些乡村干部身上也存在着。甚至一些村干部也参与制假贩假并把它当作发家致富的一条捷径,而津津乐道。有些贩假分子在当地是一大家族,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即使查到,若没有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也很难查扣。

(六)《烟草专卖法》对假冒卷烟处罚太轻

《烟草专卖法》对查处假冒烟都是没收和罚款处理,不能对交通工具作任何处理,处罚力度轻,不足以使贩假分子伤元气,反而使之产生“夏季丢秋季捞”的心理,制假贩假更加疯狂,更加猖獗,弥补损失。另一方面,上级机关每年组织专卖考核、检查,大部分是停留城镇,深入山区农村市场少,因而县级专卖机关检查也重点是在城乡市场,而忽视山区市常

二、景宁农村卷烟市场专卖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目前农村卷烟市场专卖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笔者以为下步工作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以诚信管理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山区农村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针对山区农村卷烟市场战线长,零售户分布滥散管理困难的特点,市场管理上结合当前诚信管理工作,推行组长联片计酬的责任制。首先将山区农村零售户按所在位置自然区域分成若干片,每片20——30户。在片内中心地带,选找一名在当地有一定信誉、威信比较高诚信模范守法户为组长,并根据片内各零售户前三年卷烟销售数量和遵纪守法情况,与组长签定卷烟销售专卖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拿出该片零售户每月销售利润总额的1——2%作为奖金补贴组长,以辖区卷烟任务和市场管理为主要考核内容,专卖人员每月对组长考核一次,按考核成绩及时兑现奖金。每月召开一次组长例会,及时通报各片区域销售、市场管理情况、存在问题,便于我们及时准确掌握下边真实情况,调整工作布局和工作重点,每半年对组长进行一次考评,评出先进组长,给予一定物

质荣誉奖,以此调动组长工作积极性,使之成为没穿制服的“专管员”,达到“归我管理,为我服务”,成为牢牢锲在烟草专卖阵地前沿的“千里眼”、“顺风耳”。

(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山区农民法制意识。法制教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需要全社会支持和关心,在我国山区农村更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需付出更多耐心细致的工作。要求我们专卖管理人员即是检查员又是宣传员,脚勤、嘴勤,在培养教育诚信商户的同时积极引导教育广大零售户,利用各种形式走村入户,以自然区域为单位,定期召开烟草专卖法~,印发各种宣传材料,在城乡市场刷印专卖法墙体广告,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诚信等级商户评比活动,评比出来先进模范给予一定的物质、荣誉奖,调动广大零售户遵纪守法积极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工具作用,广泛开展法制教育。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有线电视已深入千家万户。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烟草专卖法》知识讲座,并在通过《法在身边》节目将近年来在本区查处案件中进行案例剖析,利用身边人、事教育广大零售户自觉提高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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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南海问题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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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南海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正确了解南海问题,理智维护国家主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南海问题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课题名称:关于处理南海问题的办法

研究意义:

研究报告及感受:

1:南海的战略意义:

(一)、丰富的资源是中国崛起的重要保障

南海蕴藏着非常丰富的资源。数据显示,南海海域有含油气构造200多个,油气田大约有180个,大概在230亿至300亿吨之间,相当于全球储量的12%,约占中国石油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我们称之为“第二个大庆”。仅仅在南海的曾母盆地、沙巴盆地和万安盆地的石油总储量,就将近200亿吨。这个区域里边一半的石油天然气储量,分布在中国所主张管辖的海域之内。海底资源还包括有各种金属矿产资源,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海洋开发的深入,西南中沙群岛海底资源有着非常广阔的开发前景和巨大的利用价值。现代科学还发现海洋蕴藏巨大的潮汐能、波能、温差能、密度差能、压力差能等海洋动力资源,若能科学地加以利用,其社会和经济效益将不可估量。

(二)、地处“两洋”接合部,对中国走向世界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价值

南海是联系中国与世界各地非常重要的海上通道,也是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海上走廊。从军事战略上而言,控制了南海岛礁,就意味着直接或间接的控制了从马六甲海峡到日本、从新加坡到香港、从我国广东到菲律宾马尼拉,甚至从东亚到西亚、非洲和欧洲的多数海上通道。从航道上来讲,每年大约有4万多艘船只经过南海海域。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省,90%以上的石油输入要依赖南海这个航道;经过南海航道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占世界总贸易额的三分之二。就中国来讲,通往国外的近40条航线中,超过一半以上的航线经过南海海域。彻底的收复南海,对于我国保证运输航道的安全,冲破第一岛链的包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南海方向是中国华南地区重要的战略缓冲区

南海具有十分广阔的地域空间,同时,中国在南面需要宽大的战略缓冲区。如果能有效地控制南海,那么,整个中国华南地区的战略纵深就可以延伸大约1000海里;而如果只控制海南岛周边,中国华南地区的战略纵深就只有几十海里。因此,保证对南海的有效控制,对于我国华南地区的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南海主权归属证据: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发现”权

南海诸岛在被中国发现以前,尚属于“无主地”,中国对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是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早在汉代之时,中国人就已开始在南海航行。经过长期的航海实践,中国人先后发现了西沙、南沙群岛。宋时,中国人把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命名为“长沙”、“石塘”。明清时,南海诸岛被标示在中国官方的地图中,并且标出了南海航线和航程。

中国人在“发现”南海诸岛后就不断地来到这个群岛,不仅了解诸岛的分布、构成,而且还探索出航经诸岛的航线,创作了记载诸岛地理位置和航行路线并用中国式罗盘方位给部分岛礁命名的《更路簿》等航行手册。《更路簿》据调查最早起源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3),是中国渔民祖辈遗传下来的,至今在中国渔民中仍保存有各种抄本。其特点是简便易行,适合于中国渔民航行于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水域的需要。

尽管“发现”并不构成通过先占取得领土,但它的重要性不容抹煞。“发现”给予发现国以“初步”的权利或“不完整”的权利。发现国在合理期间行使“有效占领”前,这种权利有暂时阻止他国加以占领的作用。德国法学家奥本海对于领土取得方式在15、16世纪以前,与18、19世纪以后的差别作了明确的区分。他指出,在15、16世纪以前,单纯的“发现”而无需任何其他行为,就可以取得对无主土地的完整主权。英国学者布列尼也直言不讳地指出,在15、16世纪,单单是“发现”,而不需要采取任何进一步的实际行动,就可以取得对所发现土地的完整主权。国际法学界关于“发现”的论述,不容否认地成为中国解决南海问题,尤其是南沙争端的重要法律依据。

从“先占”原则看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关于处理南海问题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关于处理南海问题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根据国际法,一国基于对无主土地的“发现”可以进行“先占”。“先占”是一国对“无主地”进行有效占领从而取得领土的方式之一。此外,“先占”还必须具备如下几个条件:占有必须在一国主权权利中行使,必须存在对一国权利的显示和缺少对另一国主权的承认;占有必须是和平且无间断的;占有必须是公开的。

许多国际权威公法学家认为,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这些条件都是基本具备的。奥本海指出:“现在,占有和行政管理是使占领有效的两个条件,但在以前,这两个条件并不被认为是用占领方法取得领土所必要的。虽然在大发现时代,各国也并不主张发现一块无人知悉的土地就等于发现者从事探险时所服务的国家已经用占领方法取得该土地,但是占有常常只具有象征性行为的性质。(调研报告)后来,真正的实行占有被认为是必要的。但是,一直到了18世纪,国际法作者才要求有效占领,而且直到19世纪,各国实践才与这种规定相符合。”可见,当“先占”行为实施,且推定为合法状态时,应理解为被赋予了权利。

依据国际法,国民对“无主地”的发现使其代表的国家取得优先“先占”这一土地的权利,发现国有权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占有行为,以确立其主权。考古工作者在南沙群岛上及其附近海域海底,都发现一些古代文物和建筑遗迹,足以证明中国人最早开发和经营南沙群岛。20世纪70年代,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调查组在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南威等岛屿上看到了明清时代闽粤渔民建立的水井、茅屋、土地庙和石碑等物,罗孔、红草峙、奈罗、铁峙、黄山马、鸟仔峙等岛也都有中国渔民挖的水井。中国作为南沙群岛的“发现国”享有占有该群岛的优先权利,其他国家则无权“先占”,除非中国无意取得或者有意放弃这一权利。

中国自古管辖行为确立主权权利

按照近现代国际法,在确定领土主权过程中,一国的管辖行为是十分关键的。即使按照这个标准,中国古代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权利也是成立的。《元史》地理志和《元代疆域图叙》记载的元代疆域包括了南沙群岛。明朝海南卫巡辖了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海南卫指挥佥事柴公墓志铭》记载:“广东濒大海,海外诸国皆内属”,“公统兵万余,巨舰五十艘”,巡逻“海道几万里”。抗战胜利后,中国海军远赴南沙,在一些主要岛礁上竖立了主权碑,并设立南沙群岛管理处,驻兵太平岛。1947年,中国政府正式将南沙群岛划归广东省管辖,从而完全确立了中国对这一群岛的固有主权。

中国对南沙群岛的管辖方式主要是巡海和设治管理,这一行为具有极其重要的国际法意义。在帕尔马斯岛仲裁案、克利柏顿岛仲裁案、东格陵兰案中,国际仲裁或法院均指出一国对领土主权的行使,是根据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和领土的自然条件而确定管辖方式的,对不适合人居的岛屿要求宽些。克利柏顿岛案仲裁裁决:“如果一块土地由于不适宜居住这个事实,从占领国最初在那里出现的时候起,就一直处于该国的绝对的没有争议的支配之下,从这时起,占有应该认为是已经完成了,因而这个占领就是完全的占领。”由于南沙群岛不适宜人们常年居住,中国政府主要通过巡海和设治管理的方式,宣告将南沙群岛置于中国主权之下。

“禁止反言”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为确保国际关系的稳定性,国际法上有一系列关于“禁止反言”的规定。该规则对于领土取得的重要意义在于,一个国家基于善意和公正的要求,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事实情况或法律情况,应当采取前后一致的法律立场,以免其他国家由于它前后不一致的立场而遭到损害。当出现领土争议时,国际法院自然而然地会考虑是否有一方当事国实际上已经承认过另一方当事国的权利或权利主张。

世界各主要国家曾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承认了中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而从未以任何方式承认他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20世纪30年代,法国入侵南沙群岛时,不仅中国提出强烈抗议,日本也认为南沙群岛“应为中国所有”,且认为中国渔民“早已以该岛屿为远洋捕鱼之基地”。二战时中美英《开罗宣言》明确宣布,剥夺日本自一战以来在太平洋占领的所有岛屿,日本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应全部归还中国,其中就包括南沙群岛。在1951年旧金山会议上,苏联曾提出一项条约修正案,要求日本承认中国对南海诸岛的完全主权。美国很多政要在南沙归属问题上也持公正立场。1974年,参议员曼斯菲尔德建议给中国“最惠国待遇”的声明中,认为中国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要求“都是很有理的”。

东南亚某些国家与中国交往中,曾多次承认南海诸岛(尤其是南沙群岛)为中国政府所有。甚至一些南沙争端的主要当事国也曾经对中国拥有主权这一事

实不表示反对。20世纪50年代,菲律宾曾明确承认南沙群岛不属菲方所有,菲方对南沙没有主权要求。越南统一前北越政府也承认“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西沙和南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领土”,并在其出版的教科书和地图中将南沙标注为中国领土。然而,这些国家现在却出尔反尔,置国际法有关规则于不顾,悍然声称南沙全部或部分岛礁为其所有。根据“禁止反言”原则,越南既然已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菲律宾承认群岛非其所有,它们事后就不得对该群岛提出任何争议。而某些区外大国既然已对南海诸岛归属有一明确立场,那么现在亦应从建设南海良好秩序的角度出发尊重历史。

3:当前南海形势:

争端各国加紧军备,军费增加。

美国高调重返亚太,美越美菲军演。

日印也宣布插手南海。

黄岩岛事件逐步升级,中越执法船海上博弈,越歼击机侦查南海。

外交上,各国唇枪舌战。

4:中国经济发展形式:

2019年,世界经济呈现新兴经济体复苏较快、通货膨胀压力增大,但发达经济体复苏乏力、失业率居高不下的分化走势,国内经济出现经济增速同比下降但物价涨幅同比上升的复杂局面。我国抓住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将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宏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物价上涨势头初步得到控制,经济增长减速平稳。2019年,受发达国家债务危机拖累,世界经济延续缓慢复苏、低速增长走势,国内外因素要求我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压力进一步增大,我国应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将进一步激发自主增长活力。2019年,预计GDP增长8.5%左右,CPI上涨3.5%左右。

经济增长的有利因素

——2019年,“”规划第二年进入投资项目集中建设阶段,将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投资及经济增长。从“六五”到“”的经验看,一个五年规划中各年的平均投资增速分别为17.3%、24.1%、28.5%、18.8%、19.8%,受投资建设周期影响,五年规划第二年往往是建设项目进入投资高峰期。在重大规划项目建设的带动下,固定资产投资仍将保持较快增长。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规划陆续出台给经济增长增添新的动力。在201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基础上,2019年7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此外,《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环境服务业“”规划》也将陆续出台。未来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推动下,我国将充分发挥国内储蓄资源丰富、学习追赶型科技后发优势和国内企业建设国际竞争新优势积极性高涨等一系列有利条件,以优惠政策动员国内更多战略资源投向产业结构升级,传统产业将加速固定设备更新换代,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将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将在产业结构向上调整中获得新的增长动力。

——在区域协调发展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作用下,中西部不断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逐步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新亮点。随着区域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实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省藏区的指导意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逐步贯彻,中西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能力不断提高,对经济增长将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扩大居民消费政策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规划中提出,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2019年出台了一系列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内贸规划即将出台,也将有力促进国内贸易和完善流通体系;央行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新规定以及银联推出的无卡支付平台等政策都将为网络消费和银行卡消费等新兴消费模式提供良好环境。此外,随着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央针对中低收入者的补贴力度不断加大、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收入也将稳步提高,消费购买力较强的城镇人口比重上升,政策因素和人口结构因素等将有利于我国消费需求保持稳步加快的增长态势。

4:军事解决的危害:

资源浪费

通货膨胀、经济停滞甚至倒退

关于处理南海问题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各类报告

基础设施的破坏

社会治安混乱

人员伤亡

交战双方人民成为敌人

大型战争会给一代或几代人民造成阴影

环境污染

总结:综上来看,我们要坚决维护主权完整。一方面,做好军事解决的准备;另一方面,保持克制与争端各方开展对话,争取在南海各方行为准则框架内解决南海问题。

军事手段不是解决争端的好方法,而且中国正在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不容许有战争的破坏。争端各国人民也不会同意发生战争,战争不符合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我认为,在南海问题上,中国人民应当在主权不失的条件下,努力与世界人民一道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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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环境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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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积累和融资困难。旅游企业的发展资金积累较为缓慢。旅行社是微利行业,酒店投资量大、成本高、回收期长,景区与酒店基本相同。有的企业发展几十年规模仍然有限,资金的原始积累过程较长,旅游企业普遍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融资困难主要体现在,第一,旅行社、旅游商品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非资源经营性企业多为中小规模,固定资产小,缺少高附加值的抵押财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规定的条件,申请贷款困难;第二,酒店、景区等资源经营性企业难以将资源资本化,金融部门只规定将景区门票作为质押条件,而不将旅游资源价值作为申请贷款抵押的条件,使得企业申请贷款渠道窄;第三,很多景区仍然是行政管理,政企未分,产权不明,限制了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直接融资;第四,农家乐(包括民居接待点)的企业身份不明确,金融部门没有出台农家乐担保、贷款优惠的具体政策,大多数农家乐经营户不能获得银行贷款,持续发展能力受到限制。

(二)旅游项目用地困难。一是缺乏旅游用地专项支持政策,《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游用地的范畴、定义及类型没有明确规定,没有对旅游项目用地及旅游投资建设用地优惠等政策的具体规定;二是绝大部分地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于旅游用地规定不明确,旅游用地规划没有真正与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有效地结合起来,可变性较大,操作性不强,很多旅游项目用地指标不足,往往只能通过置换集体用地来满足,供需矛盾突出;三是农家乐、乡村酒店等乡村旅游用地多采用租赁方式,办不了“两证”,使得业主很难大规模投入,限制了乡村旅游的提档升级,同时多为当地村民经营,有较大资金实力的外来投资者很难介入,土地紧张和流转规模小、难度大及“差别”待遇等因素制约了乡村旅游的发展壮大;四是旅游业对环境要求高、用地规模大,且没有优惠政策,旅游用地成本高于工业用地,增大了投资商的成本,项目招商困难;五是各地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旅游用地审批程序繁琐、部分旅游景区和度假村等旅游用地不合理或实际开发不到位等土地浪费现象和旅游用地产权不明确等问题。

(三)员工队伍不稳定和素质呈下降趋势。首先,长期的价格竞争和成本压力,使得旅游企业无力负担较高的员工薪酬,宣传引导不够和社会评价不高,员工职业自豪感和忠诚度下降,事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减弱,导致旅游的行业员工流失率较高、流动速度快、初次就业比例高,员工队伍素质呈下降趋势。此外,旅游高等教育脱离行业需求,职业教育的技能培养滞后,难以为旅游业输送合格的人才。

(四)认识方面存在的不足。很多人认为“旅游就是吃喝玩乐”,对旅游产业改善国民经济结构、增进国民福利、提升城市形象和改善城市人居条件的战略性作用认识不足,导致很多地方缺乏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主动思考和系统规划,旅游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较为困难,还导致了政府和企事业组织等难以保障公民的旅游福利,影响旅游的公开采购。

二、旅行社面临的问题

(一)合理税负问题。旅行社中小企业多,利润水平低,资金周转量大,促销投入多,经营中有大量代收代付项目。很多地区的营业税等地方税费的征缴,往往采取按比例(多为80%)扣除代收代付部分,然后按照法定税率计征,有的还对小旅行社实行定额税,宣传促销经费也都不能计入成本扣减。从年检数据看,我国旅行社全行业的收入利润率,已经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3%左右,逐步下降到不足1%。另据了解,目前作为旅行社主要收入项目的综合服务费,占旅游报价的比重低于10%。因此,旅行社的营业税等税费负担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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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有企业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党工团,全文共 3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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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共青团工作中存在问题对策

在当前国有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步伐不断加快的形势下,作为国有企业的共青团工作也面临着种种困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面对困难,迎接挑战,是我们企业团干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以我公司所属企业为例,79户直管单位中,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32户,有专、兼职团委书记的单位29户,其中能正常开展团的工作的单位12户,其余17户企业团的工作基本停滞。 从团员青年的结构看 ,截止XX年6月止,全公司35周岁以下青年1.1万人,团员4800名,其中:企业团员1620人,学生团员3180人。 从对团员青年的管理来看, 学生团员相对企业团员来说,这部分团员集中,较好进行管理,企业团员比较分散,加上有些单位青年流动性较大,管理有一定难度。 从公司团组织现状来看, 多数企业无正常生产经营,职工处于留守状态,超龄团员多;有的企事业单位已无团员青年,团组织无法建立;全公司共有团总支24个,团支部225个。 目前企业改制也进入了关键时期,随着改制的不断深入,我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团组织既要勇于面对各种困难的挑战,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自身的优势,我们团员青年是一个肯学习、肯创新、肯为企业做贡献的群体,作为团组织,我们有责任为青年服务,采取各种途径帮助他们多学知识,多掌握技能,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不被淘汰;开展一些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娱生活,增强团的凝聚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多做贡献。 在公司所属各级团组织的积极工作下,多个青年突击队常年活跃在生产经营第一线,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难点、关键点,为领导排忧解难;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师徒对子”、“三学一创”、“五小”活动”、知识竞赛、质量竞赛等活动,立足岗位,帮助青年成长成材;组织跳绳比赛、卡拉ok比赛、青年联谊会等活动,丰富青年的文化生活,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些活动的开展在团员青年中反响很大,收到较好成效,工作得到了单位领导的认可。虽然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是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团干思想不稳定。 在企业改制力度加大时感到前途难测,思想顾虑较多,怕一旦调整,没有岗位,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现在较多考虑的是自己的前途问题,因此工作起来没有积极性,一味地等、看。 二、活动经费严重不足。 团的活动经费主要是团费,但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团费都不能足额、及时地收缴,这其中有以下几个原因:(1)团员流动性较大,有的单位每半年或一年收取一次,等收团费时,团员已经离开单位;(2)有些团员不交团费,他们认为交团费就要组织活动,或根本不愿意交;(3)团员人数少,有些团干觉得收那么一点团费也解决不了问题,嫌麻烦,懒得收;(4)超龄团员多;(5)组织关系不明确,不便管理。 三、党建带团建力度不够。 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企业党组织在新的混合经济组织中为企业经济保驾护航的作用有所削弱,因此在带动团的组织建设方面显的有些力不从心。 四、团员青年流失现象严重。 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很多单位近十年都没有进人,即使有年轻人进来,也呆不长,纷纷跳槽,团员年龄偏大。 共青团组织要求得生存发展,就必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多与同行业、同类型的企业沟通,了解团情,了解企业自身的现状及今后发展的方向,有的放矢地进行思考,才会有针对性、实效性,我想从三个方面寻找对策: 一、组织建设要创新。 (一)、内部机构设置。 现在很多单位都没有设置单独的团委,而是并入其他的部门,这样团委工作往往被其他党务、组织、人事、宣传工作挤掉,与其这样,我们认为,团委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机构,但可以和工会合署办公,这样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工会与团委作为群团组织,工作性质相近; 2、不论哪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都有工会; 3、工会有经费保证。这样团的工作可以与工会工作相结合,借助工会的广泛性和资金优势来开展工作。 (二)、外部横向联合。 团组织属地化管理。以青年文化中心为依托,将同区域的团员青年联合起来,由团区委统一管理。 二、根据青年人的特点,采取“四个结合”的工作方法: 1、团的工作与企业的经济工作相结合。我们团的工作必须为企业的经济工作服务,这是团的工作保持强大生命力的先决条件,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特别是随着企业的改革改制,对企业职工的思想观念、精神状态、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触动。作为团组织就要主动为企业分忧解难,从对青年健康心态和现代观念的培养和教育入手,引导广大青年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投身改革,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2、情与理结合。“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关心与体贴并举,释其所疑,解其所难,急青年之所急,想青年之所想,忧青年之所忧,帮青年之所需,做到以诚相待交朋友,增强信任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晓之以理就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缺少理性的感情是盲目的感情,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情理结合,做到情中有理,理中含情,情理交融,以理为主。 3、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任何人既有物质需要,又有精神需要,我们不能对年轻人的物质需求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也不能忽视年轻人的精神需求,认为物质至上,认为是市场经济了,大家“重的是实惠,讲的是效益,比的是收入”,思想工作行不通了。物质资料是人们赖以依存的基础,大家都想生活的幸福一些,这离不开物质基础,“画饼不能充饥”。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否定精神的作用,信念的力量,在某些时候,把荣誉品德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说明了思想精神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就要做到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的有机结合,使激励机制发挥最大的效用。 4、团的工作要走出去,请进来。当前,我们很多企业青年人数偏少,活动难以开展,如果不走出去,自己画地为牢,那我们的路必然会越走越窄,失去战斗力和凝聚力。因此我们要突破过去那种以单位为核心的小范围活动,要积极拓宽工作领域,与外单位横向联合,整合资源,提高青年的参与度,加强单位间的合作,互相学习,优势互补,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

新活动形式,提高团的工作水平。 三、团干素质要提高。 作为团干自身,一是要在新形势下思想上进,乐于奉献,不被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所感,能够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面对企业改制,头脑清醒,泾渭分明,起到好的带头作用。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团干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而且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自觉加强个人修养,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信念不移,精神不垮,劲头不松,脚步不停。同时注意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加强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学习,把新的现代技术管理用于实际工作中,争取一专多能,提高自己在经济建设中组织、协调、预测和观察、思考、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渗透”经济、服务经济的目的。三是要尽力塑造自身形象。用高尚的品格,坦荡的胸怀,丰富的知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影响青年,教育青年,在市场经济下不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当好“探路者”。这样才能真正塑好自己的形象,也才能真正为经济建设服务,真正把企业团的工作搞好。 另一方面,企业应给团干一个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平台,让团干手里有一定的职权,然后借助这来开展团的工作,不是有句顺口溜吗?“有钱无权是工会,无钱无权是团委”,试想在这种条件下,团的工作怎么能有大的作为,虽然我们也知道有为才有位,但不是一定有为就有位,所以何妨试一试有位就有为呢? 由于水平有限,上述对策可能不尽成熟,但我们将继续探讨国有企业或者是混合经济组织中团的组织如何建立,团的工作如何有效开展,为有效推进团的组织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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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准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中的几个问题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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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虽然法条就什么是准国家工作人员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司法实践中,由于存在诸多复杂的因素,给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带来困难,因此,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对于准确认定犯罪,打击犯罪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准确把握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从事公务应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对此,虽然目前理论界大致有“身份说”、“公务说”、“统一说”三种不同的观点。但笔者认为,“身份说”易缩小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不相吻合。“统一说”将“身份”作为与“从事公务”相并列认定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标准亦与刑事立法精神相悖。“公务说”则认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只要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就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一观点不仅符合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而且也为后来的立法解释所验证。从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精神来看,无论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人员,还是上述单位(人民团体除外)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人员只要是“从事公务”的就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立法并没有强调这些人原有身份性质,而恰恰强调的是“从事公务”四个字。再则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中,我们不难看出,该解释对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特定的公务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表明了立法机关鲜明的“公务说”观点。还有大量的司法实践也证明了“公务说”在司法实践中被广为运用。因此,我们在认定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时,理应牢牢抓住“从事公务”这一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正确界定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那么,何谓“从事公务”又是我们正确界定准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又一重要问题。所谓从事公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国家事务和公共社会事务的活动,其本质是行使国家权力,活动内容具有广泛性、职能性特点。椐此,笔者认为“公务”它不局限于国家事务,还包括公共社会事务,在我国现行的制度下,国家管理公共社会事务仍然存在,如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行政管理,国有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经营等无不表现国家管理公共社会事务的存在。同时,共青团、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也仍然担负着管理国家事务尤其是公共社会事务的职能。《刑法》将在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就意味着刑法意义上的“公务”包含公共社会事务。因此,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公务”即是指代表国家的公务,具体包括国家公务和公共社会事务。只有行为人从事上述情形的“公务”时,才可以将其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是准国家工作人员。     二、准确把握公司性质。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国有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单独作为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国有性质没有争议。问题是原有国有企业依照公司法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由于运作不规范和不到位,给我们准确认定改制后的公司性质带来困难。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一,“翻牌”公司。一些原国有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标,在将其所属的分支机构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运作,为了达到公司注册的目的,将企业资产的一部分以奖励等形式配送给企业人员作为入股资金,然后仍依企业原资产总额申请注册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人员整建制划归新设立的公司,其人员管理方式、工资待遇不变,企业入股人员亦不参与公司分红。这种“运动”式的公司制改造,应还其公司的本来面目认定为国有公司性质。其二,“脱壳”公司。一些国有企业为了甩掉沉重的债务包袱,将企业的有效资产剥离出来,重新设立一个新公司,以达到规避企业债务的目的。这种类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如果没有非国有资金进入,应认定为国有性质,如果有非国有资金进入,应认定为非国有性质。其三,“泡沫”公司。一些公司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或行业内部对企业资质考核依据其注册资本金势力的客观情况,为了将公司做大做强,不惜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搞虚假投资。有这么一个原本资不抵债的国有小型建筑企业,XX年企业改制时,企业的20余名职工“入股投资”近5000万元,使企业成为拥有6000多万元注册资本、具有一级资质、可以承揽各种大型建筑项目的大型建筑公司,实则职工没有投入一分钱。这种类型的公司性质应当区别情况分别认定,公司经脱水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且符合公司设立其他法定要件的,其公司法人仍然成立,公司性质应依实际注册资本性质确定,如没有非国有资本进入,应认定为国有公司性质,否则反之。如实际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其公司法人不能成立,对于投资主体单一,应依投资主体性质确定“公司”的性质;对于混合型投资主体的,则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国有性质或非国有性质,而应当依照各投资主体性质和人员隶属关系综合分析认定,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应认定为准国家工作人员,否则反之。实践中尽管还有除上述类型外的不规范公司存在,但只要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紧紧抓住投资主体的性质,就不难认定这些公司的真实性质。     三、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与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均涉及到职务便利的问题。因此,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对于正确区分此罪与彼罪无疑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字面意义上来说“职务便利”的含义应当是一致的,但从刑法层面上来看“职务便利”,在不同性质的犯罪中,其职务便利的性质亦不尽相同。就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与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而言,前者的职务不具有国家公务

的性质,后者则履行的必须是具有国家公务性质的职务。可见二者“职务便利”的性质是有质的区别的。那么,如何准确把握职务便利的性质,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第一,看行为人隶属关系。行为人是否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如委派成立,行为人的职务行为才可能具有公务性质的基础。第二,看行为人从事工作的性质。只有行为人所从事是具有管理性质的工作,其职务行为才可能具有国家公务的性质。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且是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其职务行为即具有国家公务性;如是非委派的人员,其职务行为就不具有国家公务性质。这里还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虽然是属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但他们所从事的仅是劳务性质的工作,其工作职责内容不具有国家公务的性质特征,因而仅仅属提供劳务性质工作的行为人,不能单独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规定:“直接从事生产、运输劳动的工人、农民、机关勤杂人员、个体劳动者、部队战士、经手公共财物的,如果他们所从事的仅仅是劳务,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第三,看行为人的权力来源。在两个不同性质公司并存时,虽然公司人员的归属亦作出明确的划分,但因公司业务需要,通常会出现公司人员既服务于原国有公司、又服务于非国有公司的情况,这种不规范的公司运作模式,给我们认定职务性质带来一定困难。对于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关键看行为主体代表谁的利益、体现谁的意志,权力来源于谁。如是国有公司委派的人员,其履行非国有公司的职务具有公务性;如不是委派的人员,其履行非国有公司的职务不具有公务性质。如张某在原国有公司将部分有效资产剥离、并吸纳部分非国有资金共同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后,仍供职于原国有公司。由于张某对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某项业务比较熟悉,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负责帮助经营该项业务论证、洽谈,但合同的签订仍依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的名义,而非张某的名义。其在参与项目论证、洽谈过程中,非法收受客户的贿赂。因张某不符合国有公司委派人员的成立要件(委派的问题本文另行论述),此时张某的所作所为只能代表的是委托人的利益,体现的是委托人的意志,所履行的是来源于委托人的不具有国家公务性质的职务,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因此,我们在分析认定行为人职务性质时,一定要结合上述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切忌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错误。     四、准确把握委派的构成要件。所谓委派,就是委任、派遣之意。基于委派,被委派人代表委派方行使权利,从事委派方委派的公务。构成这里的委派,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一是委派的主体特定。委派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都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委派主体。那么,人民团体能否构成委派的主体,只要我们认真分析一下《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就不难得出结论。《刑法》第九十三条所列举的委派主体并不包括人民团体在内,如将其纳入委派主体的范围,显然超越了该条款法律用语的逻辑内涵,有违罪刑法定的原则。因此,只要立法未作出修改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人员,不能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二是委派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且委派人与受委派人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对于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能否成为委派的对象?这里关键是看招聘主体的性质,如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作为招聘主体,聘用后再委派到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从事公务的,与从国有性质单位抽调人员直接委派没有质的区别,对其应当与国有性质单位的人员同等看待。如是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作为招聘主体,聘用人员显然不能成为委派对象。因此,只要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委派,到非国有性质单位从事公务的,不论其在委派前的身份如何,均可成为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适格主体。三是委派单位与拟派遣单位具有一定的关系,如领导、监督关系等。如果委派单位与拟派遣单位不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投资权益关系,则委派不能成立。如被告人熊某原系某电厂物资部主管,而该电厂系一非国有性质的中外合资公司的下属单位。1997年该公司与某省电力局签订委托协议,约定电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由电力局负责,电力局按电厂所卖电价的2%收取委托管理费用,电厂产权性质不变;电厂的厂长、副厂长由电力局提名,经委托方同意后,由电力局发文任命。在委托管理期间,经委托方同意,电力局发文任命被告人熊某为电厂的副厂长。其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对于被告人的主体身份性质,有人认为,被告人属于国家机关委派到非国有性质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但笔者认为,虽然电力局是国有性质的单位,但其与电厂既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也不是电厂的投资主体,其对被告人的任命是基于委托合同而形成的权力,并不是基于本身的行政管理、监督或国有投资者权益而直接产生的任命权,因而被告人熊某不符合委派的构成要件,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四是委派的方式有效。尽管委派的方式多种多样,但一般应以书面形式,它包括发文任命、任职、批准,也包括以会议纪要等非正式形式予以提名、推荐、介绍等。如前述张某之所以不能成为委派人员,就是因为其既没有任何书面委派的文字依据,从其参与业务论证、洽谈的过程、方式、结果也看不出其供职的国有公司委派的意思表示,缺乏委派成立的形式要件,因而对其不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五是委派的目的特定。受委派人代表委派方在非国有单位从事的只能是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公务性质的活动,而绝非是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或者社会性服务劳动的劳务,否则就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委派。六是受委派人在受派单位的公务活动尽管代表国家但又独立于委派单位而归属于受派单位。这就是说受派人所从事公务活动的结果直接及于受派单位,而不是直接归属于委派人,否则就不成其为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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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探讨

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但是竞业限制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限制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外。     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限制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劳动者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     最后一个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劳动报酬、欠款、垫资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经结清帐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根据欠条、还款协议、合同解除协议等起诉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如果双方对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等提出抗辩的,如果双方存在其他劳动关系纠纷,一般不宜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裁决。法院如果受理的,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应当提起劳动争议。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应认定为有正当理由,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梁三利,司法管理博士生,江苏钟山明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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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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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思考

简要案情及裁判:    原审原告李某曾于1998年2月向法院起诉与吴某离婚,后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1998年8月,吴某向法院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后又撤诉。1999年1月,李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义务,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999年6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所生一子由李某抚养,家庭财产按李某提供的财产清单依法进行分割。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XX年8月,吴某以原审判决关于家庭财产分割严重不公,原审时自己提出的相关财产请求未被原审法院采纳。同时认为导致与李某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李某有第三者,要求李某赔偿相应损失5万元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XX年2月,检察机关以该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随抗诉书一并移送至法院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诉人吴某提出的尚未分割的轻摩一辆,空调一台的票据,检察机关调查相关证人的调查笔录,李某因经营在税务部门纳税的谈话记录,税务检察报告,因漏税在税务部门的处理决定书及李某在离婚后在某储汇中心存款10余万元的查询记录等证据。 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吴某提出的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按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但民诉法没有现定检察机关可以以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证据及检察机关依职权调查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再审法院以裁定形式从程序上驳回检察机关的抗诉。 评析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普通再审案件,在案件的处理上曾有过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依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既然已经再审,就应当在再审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原审中未出现的新的证据进行审查,经过再审审理,确定争议事实的真实性,如果经查实,确有部分财产未予分割,应重新作出再审判决,对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体现再审的救济原则。另一种意见认为,抗诉机关以原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虽然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且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从当事人提供给抗诉机关的证据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来看,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法律没有规定抗诉机关可以以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反,对当事人来说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到原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而认为抗诉机关的抗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从严肃执法角度,应驳回其抗诉。再审的结果是裁定驳回抗诉。笔者同意第二种处理意见。 但这起普通的抗诉案件,所涉及的以下问题笔者认为值得探究。 一、关于抗诉案件的审查立案问题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由于自身裁判错误,被上级法院发现并指令再审予以纠正,必须立案进行再审。但如果是由于抗诉机关的抗诉。上级法院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对下级法院来说,是否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实践中,对下级法院(笔者在这里主要指基层法院)来说,往往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无须进行立案审查,从前述案件不难看出,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抗诉是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履行民事监督的独特方式,目的是启动法院再审程序对错案予以纠正。但法律规定抗诉必须在法院生效裁判出现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且是向同级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起抗诉,由于不同于上诉,上级法院在不了解下级法院原裁判过程的情况下,很难发现抗诉机关的抗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也不会去审查抗诉机关抗诉内容,而是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将本应立案时的审查转移到再审时的“审查”(实际是一种审理过程),人为地增加了法院人力、物力的开支,甚至浪费有限的审判资源,更为重要的是不合规定的抗诉,动摇了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有时甚至加剧公众对司法不公的错误认识,因而笔者认为对基层法院而言,上级法院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时一并指令予以必要的立案审查,避免出现上述的几种情况。再说法律没有规定因抗诉机关的抗诉而放弃对抗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二、关于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够提出抗诉的理由之一。为了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正确与否进行准确的审查和判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进行分析和再认识。我们知道,如果据以认定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足以能够证明该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并能反驳它事实的,那么该证据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尽管由于在对某一事实证据的论证上由于证据的多重性而表现出在审判实践中对相关证据理解和把握上的不确定性,不难看出,既然是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不存在足与不足的问题。因而,首先对该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证据”应推定由于它不是直接证据,需要我们在判决、裁定前对它作出是否与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有逻辑上联系的推断,作出正确的采信与不采信的判断。而由于目前法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对证据的采信上极易出现偏差,这亦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的原因之一。其次,抗诉机关如何以此条款进行抗诉,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5月10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理程序试行规则》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该条规定检察

机关不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进行全面地审查,同时对当事人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进行勘验、鉴定的,应审查是否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新的证据,只有在不属于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有学者认为,由于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监督对象的不当性,决定了其监督方式的唯一性和监督时机的事后性,使得检察机关只能在裁判生效后进行监督①,为了监督的成功,利用职权帮助申诉人来收集相关证据(有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申诉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前述案件正是如此。有一时期则追求抗诉的数量,而忽视监督的质量,使抗诉这种监督的唯一方式显得极其随意。因而必须明确检察机关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只能就原审中提出的证据及认定的事实和裁判进行审查,当事人只能以其在原审中提供的而法院无正当理由没有认定的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不能通过提出新的证据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检察机关亦不应依职权进行调查以获取新的证据,更不应以新的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而向法院提出抗诉。 三、关于基层法院裁定驳回抗诉问题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认为不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依照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而对于不符合抗诉规定的抗诉案件,法院能否裁定驳回抗诉?有人认为,抗诉启动法院的再审程序,从理论上来说也是一种诉权,抗诉机关既可以撤回抗诉,法院亦可以裁定驳回抗诉。当抗诉经审查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情形,且是在抗诉机关不同意撤回抗诉的情况下,可裁定驳回抗诉:一是原判决、裁定不存在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能引起抗诉的四种情形;二是申诉人本应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据此提出抗诉的;三是检察机关依据申诉人的申诉,以职权调查收集新的证据而向法院提出抗诉的(笔者认为不应包括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笔者基本同意这种观点。虽然有一时期,检察机关追求抗诉的数量,忽视对抗诉的质量要求,出现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的情况也属正常,但笔者认为裁定驳回抗诉应由立案庭在对抗诉进行立案形式审查时作出,而不宜由再审法庭作出,对基层法院而言,还应向上级法院报告备案。首先,由于法律规定,抗诉是由上极检察机关向同级法院提起,然后由上级法院指令作出原裁判的下级法院进行再审,下级法院再审是在指令的情况下针对上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内容,因而对抗诉的处理结果必须报上级法院备查。其次,虽然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抗诉案件必须再审,但必须是符合抗诉形式要件的抗诉案件,法院在对抗诉的审查过程中,不能因为检察机关有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权力而随意地使已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处于待定状态,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抗诉案件,由立案庭经审查后告知检察机关并建议撤回抗诉,否则,可作出裁定从程序上驳回抗诉。但是,经立案再审的抗诉案件,再审合议庭必须再审。在再审中,依据检察机关的抗诉,对原裁判进行是否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审查,此时,要对抗诉的内容作出实质评判,如果原裁判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则须予以纠正,由再审合议庭作出新的再审判决。有一种情况,如果抗诉虽能反映出原裁判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足以动摇原裁判的(不完全是实体判决结果的)则不能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抗诉,而应是以再审判决方式维持原裁判在再审判决中对抗诉不予支持的理由作充分地阐述,一方面反映出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的态度,同时作为抗诉机关也较能够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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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问题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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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20xx级软件1班 姓名与学号:

王某某 12345030101,刘某某 12345030102,张某某 12345030103 赵某某 12345030104,周某某 12345030105

一、前言

1.调查背景:“春节”是一个中国人心目中极有分量的节日,作为中国的传统,这是全家团圆的节日,在外打拼的人们可以卸下一年的重担,回家与亲人团聚。而且,在这个长假里,很多人都会走亲访友,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出游也备受人们推崇。然而,这一切的行为都离不开交通运输。铁路运输是春运的最主要的交通方式,但是春运始终是我们面临的一大难题,春运“一票难求”早已成为社会问题

2.调查目的:面对春运期间一票难求的社会问题,通过此次调查的数据分析,能更清晰的了解春运期间一票难求的现状,并且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最终的提出自己的见解与建议。

3.调查时间:20xx年11月26日—20xx年12月4日 4.调查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火车站 5.调查对象:春运期间乘坐火车回家的人 6.调查方式:调查问卷

7.调查过程:首先设计调查问卷,然后打印了100份,26日乘车来到黄村火车站的售票处,向购买火车票的排队的人们发放调查问卷,一共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并且全部收回,其中有效问卷有86份。收回问卷后,进行统计数据,计算出百分比,并作数据的分析,归纳与整理。

二、正文

1、现状:春运问题一直以来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尤其是一票难求的现象,在中国可以说是特有的现象。值得关注的是20xx年全国春运客运量达到了25.41亿人次,比上年增长7.7%,创历史最高纪录。可见春运的客流量之大和运输部门的压力之重。春运购票最让人们不满的是购票的不公平,普通

旅客虽然长时间排队却一票难求,一些票贩子却能通过各种手段拿到火车票用于倒卖获利,要么求人找关系买票,要么你多花钱到票贩子那边买票,这种恐慌的心态是许多人都经历过的,作为一名外地的大学生,我深有体会。

2、分析原因:

①分析排队时间对购票的影响(第2题)

通过数据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有34%的人购票时间是在2-4小时内,27%的人购票时间在5-10小时内,说明人们的购票时间比较长。通过询问,在许多售票点和火车站的售票厅里,一般能排在队伍前面的人买到票的机会更大,而越往后的人买到票的几率就越小,因此,在队伍后面的人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排队买票,甚至会有整夜排队的现象。

②分析买票方式对购票的影响(第3题)

由图表可以看出,在火车站和代售点购买火车票的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70%,购买黄牛提供的高价票的人数占18%,在网上或者电话定票的人数只有2%。看来大多数人还是在售票窗口购买火车票,因为售票窗口分布的范围比较广,去那里买票相对实惠和方便一些,而黄牛提供的高价票是普通民众承担不了的,除非是紧急情况下才会考虑购买高价票。其次,网上订票范围有局限性,电话定票则经常打不通或者占线。还有一些其它渠道,例如托关系找门路买票,也是有一定的局限性。总之,在购票窗口的人数越多,购票的难度就会增加。

由图表我们可以看出,有71%的人购买的是普通坐票,12%的人购买的是卧铺票,对于是否乘坐高铁的回答中,我们可看出,有50%的人除非在紧急的情况下会购买,由此我们可以分析出,火车票的价格对人们购票的困难程度上有一定的影响。因为普通的座车票相对来说不是很贵,大多数人愿意购买这种票,而卧铺和高铁票的价格较贵,购买的人少,这就导致了大量的人争相购买普通坐票,增加了普通坐票的购买难度。有些人因为实在买不到普通坐票,才会购买价格更高的票。

④分析“黄牛”(票贩子)对购票的影响(第6、7题) 全部的人都认为黄牛是火车票难买的原因之一,有98%的人认为政府没有有效的打击黄牛。因为黄牛的存在,是导致人们购票难的其中一个因素,因为有大量的票被黄牛持有,导致票源紧张,并且出售的价格更高,以次寻求差价,获得利益。这样一来,由于人们买票困难,而黄牛的票价高的离谱,导致了买不着票的恶性循环。政府对于黄牛的严打措施更是伤脑筋,心有余而力不足,使得黄牛更加猖狂。

⑤分析“实名制”对购票的影响(第10、11、

12题)

由表格可以看出,有77%的人认为“实名制”很难抑制黄牛,有87%的人认为“实名制”会侵害个人的隐私,76%的人可以接受实名制延长买票时间。大部分人对“实名制”还是持观望态度的,认为“实名制”有好处,也有弊端。“实名制”的出台时间很短,效果不是很明显,最终还是要靠消费者和时间的考验。

3、总结

对于春运期间的“一票难求”的现象,影响的因素有很多。首先,排队时间的长短是影响购票的一方面因素,排队的人越多,用的时间越长,导致购票的机会减少。其次,不同购票方式的功能有所差异,导致每种购票的方式接触的人数不均,使得大部分人去排队购票,减少购票的机会。第三,不同火车票价的差价很高,导致人们争相购买普通票价的坐票,导致这类票的票源紧张。第四,有很多黄牛通过各种渠道倒卖大量火车票,并把价格抬得很高,使得购票的人们陷入两难境地:继续排队买票或者购买黄牛的高价票。第五,从目前来看,“实名制”的出台并没有有效地控制黄牛的行为,没有明显的解决“一票难求”的问题。

三、心得体会

铁路运输是春运的主力,然而一票难求的现状始终得不到缓解,这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出行。有人问:“倒卖火车票的黄牛很猖狂,为什么没人倒卖飞机票呢?” 首先因为飞机票价格一般比较高,因而客流量小,票源比较宽裕;其次是我国航空客运是一个具有一定程度竞争而非垄断的市场,机票可打折出售,惟恐卖不出去,这样的市场,对“黄牛党”来说是缺少吸引力的。因此追其“一票难求”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因为中国铁路的运营能力不足,需求远远大于供给。因为火车就这么多,票数是固定的,远远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量。

我国铁路运输供给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这与我国运输业的垄断经营密不可分,因为铁路部门有垄断火车票源的权利。而且,由于我国地域广大,自然气候异常多变,这也为运输业的扩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使得运输的供给总是远远落后于需求的增涨。

面对春运期间一票难求的现象。铁路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例如打击“黄牛党”,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反而黄牛党更加猖獗了。因为,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什么时候票源不紧张了,黄牛党也就失业了。“黄牛”倒票目的是获得利益,而前提是票必须倒出去,倒到人们手里去,不然不仅赚不到钱,还要赔钱。也就是说,“黄牛”倒票,只是令部分乘客在票价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而并没有损及整个票源。“买票难”的实质是:一部分人买得到,另一部分人就买不到。再如加开列车

班次,虽然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但是也算是有一定成效的。再比如铁道部通过提价来限制需求,然而,这一项措施似乎并不成功。这一措施不符合现在和谐社会的建设理念,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原则。然而,这两年试行了实名制,但是实名制依然还是解决票贩子的问题,治标不治本,票贩子还会通过其他手段倒票,庞大的需求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总之,购票难的主要原因在于春运高峰期铁路运营能力与社会需求存在巨大缺口。要解决买票难的问题,从长远来看,必须加大铁路建设的力度,改变铁路垄断行业,形成市场竞争。

附: 调查问卷

1.在春运的时候你买过火车票吗

A. 买过(请往下做) B. 没买过(请交卷) 2 .您觉得购买火车票容易吗,用了多长时间 ( ) A. 2小时以内 B. 2-4小时 C. 5-10小时 D. 10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E. 24小时以上 3 .您是怎样购到火车票的 ( )

A. 网上、电话订票 B. 火车站、代售点窗口购买 C. 黄牛提供的高价票 D. 其他渠道_ 4 .您订到的是 ( )

A. 动车坐票 B .卧铺票 C.普通车坐票 D. 普 通车站票 5 .您认为您会乘坐价格较高的高铁吗 ( )

A.会,很乐意尝试 B.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太贵了 C. 除非是在很紧急的情况下,否则不坐

6 .你觉得黄牛贩票是导致火车票难买的原因之一吗( ) A. 是 B. 否

7 .你认为政府是否有效地打击了黄牛( ) A. 是 B. 否

10. 你觉得火车票实名制能抑制黄牛吗( ) A. 能 B. 否 C. 难说

11.你担心火车票实名制会侵害您的隐私吗( )

A. 会 B. 不会

12. 如果实行火车票实名制会延长你的购票和验票时间,你觉得可以接受吗( )

A.可以 B. 不可以

参考资料

1.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2.专著作者.书名〔M〕.版本(第一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3.论文集作者.题名〔C〕.编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报纸作者.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5.电子文献作者.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文献出处,日期 6.社会热点问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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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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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将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建设中,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发展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我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由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全省就业工作的平稳发展

根据中央部署,自X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认真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确定了“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五大工作目标,提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与增加投资相结合、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城市化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五个结合要求,并以省政府名义将就业再就业目标下达各地州,要求各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等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全省就业工作平稳发展,各项就业指标基本实现。-XX年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5.01万人,年均增加约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累计54万人,年均登记失业人数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家产业就业人数521.6万人次,其中,省外流动就业人数为201.14万人次;累计投入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15.17亿元;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50.4万人,实现再就业42.9万人,再就业率为85.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90.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49亿元,支出18.76亿元,有35.4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27个,职业介绍机构共1715个,其中: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518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9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855个。

(二)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逐渐培育并随着国家“金保工程”的实施而不断发展,至今,一批设施、功能较为齐全的地方性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及职业介绍咨询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已经成为我省劳动用工的主导方式。

一是全省城乡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XX年,全省129个县(市、区)所辖的53个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1517个乡镇上已经有1301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全省851个社区中,已有637个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使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更贴近群众,窗口前移、更方便群众。二是全省基本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的职能。“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场地建设面积达82,649.84平方米,其中:州、市级为14,428.18平方米,县级为68,221.66平方米。市场内设有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匹配、职业指导与政策咨询、推荐介绍与现场招聘等服务项目和窗口。全省各地先后筹集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8,026.0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8万元,省级补助691.25万元,各州、市、县自筹7,196.78万元。各级政府除资金投入外,还以其它方式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如房产、土地、办公用品、设备等,折合资金3,161.67万元。

XX年年,云南全省共有职业介绍机构1 865个,其中,省级1个,地、州、市级16个,县(区)以上140个,街道51个,乡镇级1,477个,其它部门开办的28个,个人开办的169个。职业介绍工作人员2,675人。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完全覆盖了全省县以上行政区域,乡镇职业介绍机构已覆盖了全省乡镇的75.2 %,工作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全省劳动力市场载体建设形成了以省级劳动力中心市场为龙头,以16个州、市为劳动力分市场,128个(不含丽江市古城区)县级公共介绍机构为骨干、其它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成效显著

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劳务输出)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也是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省委、省政府将劳务输出作为农民增收和三项扶贫工程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大了输出前的引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强化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全省劳务输出规模稳中有升,劳务收入稳定增长,输出区域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已经成为缓解城乡就业矛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据省劳动保障部门数据显示, XX年年1-10月,全省当年共输出劳务人员137.68万人次,完成年计划任务的172 %。其中:境外输出0.49万人次,占0.36%;省外输出40.81万人次,占输出人数29.65%;省内输出36.45万人,占输出人数26.47%,县内输出59.92万人,占输出人数的43.52%。预计全年输出150万人次,完成年计划80万人的187%。

XX年起,我省开始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劳务输出项目,当年省级投入1,147.2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38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767.28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7,251人,输出劳务人员239,60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43,500人的550%, 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5亿元。XX年投入1,317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20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197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3,398人,输出劳务人员24,4728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9,900人的613%,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1.7亿元。XX年年投入1,848万元,其中劳动力市场建设费18万元,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费用1,830万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018人,输出劳务人员313,510人次,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36,600人的856%,当年实现劳务收入约1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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