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小区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 (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防雷接地安装。
四、工程承包方式:
包人工,按图施工,所有材料,辅材及施工机械,由甲方提供。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
六、付款和结算方式
按月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___%结算,于次月___________日前付清工程完工后付至总量的___________%,三个月后付清另___________%保修金。
七、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辅材均由甲方采购供应。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甲方提供,甲方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另加___________元/平方。
九、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 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负责材料报验、资料整理。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6)甲方提供乙方工人宿舍、伙房及生活用水用电。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不含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验收标准。
(3)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相应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___________%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十一、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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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工及相的管理班子进入标段项目并承揽该项目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中盐江西兰太15万吨/年双氧水项目工程。
2、 工程地点:新干县太洋汌
3、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
4、 结构类型及高度:本工程的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建筑总高度为
5、 现场采用 从混凝土,现场加工钢筋,塔吊及组合门垂直和水平运输。
二、进出场日期
管理班子及班组长提前进场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及综合管理等情况甲方确定。
三、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 工程范围:标段內的所建筑房屋,设备基础钢筋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化粪池钢筋工程
2、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部分辅材)按照要求乙方需自备机械设备部分辅材,具
1、 钢筋工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放样,填写下料表及断料方案,领退料具,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下料必须提前7天上报项目工长审核,经审核后同意下料方案后才能进行施工下料。本楼内外有本工种事宜,必须积极配合,及钢筋工不存在点工
(2)、所有建筑物内钢筋制作、安装。
(3)、制作:包括平直、切断、弯曲、对焊、材料搬运和半成品的取放,分类堆码挂牌,以及保证钢筋间距的辅助卡具。
(4)、绑扎:
A、按设计要求将钢筋绑扎成型并放入模内,清理模板内杂物、截断铁丝等。
B、捣制构件包括安放垫块、卡具:预制构件包括绑扎成型构件的挂牌、垫楞、堆放以及入模和安装垫块。
C、按甲方技术交底要求搭、拆能保证安全及施工需要的所有自用操作脚手架。
D、Φ14及Φ14以上梁、板主筋闪光对焊以电弧焊接长。
(5)、运输、装卸:包括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加工场及施工现场运输装卸、堆码整齐,场内不在增加任何水平及垂直运输转运费。
(6)、清理: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扎丝及工作区范围内废渣等垃圾,钢筋绑扎完毕后,要卸下所有自用操作架钢管上的夹具、扣件、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分
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剩余半成品钢筋调直等。
(7)、其他工作:配合甲方以及其他工种工作及混凝土浇筑过程跟班检查、护筋。春插、双抢、照常上班,甲方不给任何补贴。
(8)、要求钢筋损耗率控制在经甲方审核的下料表的0。5%以内。
五、其他清包工作内容:
(1)、清包管理:包括乙方队伍自身的组织管理、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2)、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负责钢筋放样、对班组的技术交底、作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3)、辅助用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楼层及施工设施、辅助焊工。
(4)、乙方必须做到现场工完料清(甲方不承担任何点工)。
六、承包工程费用:
本标段内的所有钢筯工程,不论钢筯断面尺寸大小,全部工资加小型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次性包死,计总造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元整。(221000元)。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甲方每月按甲方现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工程量结算单实完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原则上甲乙双方分段核对结算完成的工作量劳务费用,但应遵循以下条件:
(1)按已完成钢筋工程工作量分项结算:其中:钢筋工程以隐蔽验收、混凝土浇筑完毕,经工程技术员,质量安全验收员验收后,作工程量结算依据。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工程款的回收情况,如暂时不能如期支付。则付款适当延迟,但原则上延迟时间不超过15天。
2.每次劳务费结算前,乙方应持有项目制定的实完工程部位的工程量结算申请单,由甲方施工员,质安员签定施工完成部位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和材料节约,符合要求后,由项目核算员进行审核结算上报项目经理签字,竣工后清算。
3.结算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奖罚条款。
八.付款方式:
基础完成按已完实际工程量60%付款,正负零以上按已完实际工程量付款70%。主体封顶后付到80%,一个月后付到90%,做到工程不用钢筋时付95%。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市级优良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和材料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支付。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质检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既要求甲方质检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混凝土浇筑前办理浇筑令手续且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浇筑。
3、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凡当月发生上述现象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则扣除当月结算单价1元/
4、项目质安部、质检员按照以下标准及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压迫其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90%。
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
1)模板工程
①钢筋保护层误差:基础±10mm;梁柱±5mm,墙板±3mm。
②钢筋间距:间距±10mm,排距±5mm。
③钢筋位移:10mm
④钢筋制作偏差:箍筋±5mm,主筋±10mm
⑤钢筋观感:横平竖直,缺口、松口数量不超过应绑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九、安全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
3严禁带小孩、妇女及老年人来工地居住,不得使用童工,精神错乱人员。
4、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对项目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扣除结算单价中1。00元/建筑平米。
5、乙方必须爱护和合理使用甲方提供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甲方一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未尽事宜遵照《钢筋分项工程安全责任经济承包协议书》。
十、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对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核备案,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除按建筑面积扣除结算单价中0。50元/建筑平米外,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2、甲方每旬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3、每月必须完成二层工程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包括下雨停电一日之内)除人力不可抗拒和政府因素之外一日之后按时顺延。
十一、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用人工从乙方结帐单中加倍扣出。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否则,甲方指派专人办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加倍扣出。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有人工从乙方结算单中双倍扣回。
4、乙方在施工前,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民工不允许烧热得快、开小灶,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当月到班组长中扣除。
5、按甲方要求对现场进行覆盖并进行维护。
6、甲方根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办法》,每半月对乙方进行考评,按85分为合格,如乙方未达到考评要求,按85元/分进行罚款,并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
十二、成品保护:
1、保护好模权、安装及其他预留、预埋半成品。
2、其它成品保护工作见技术交底、施工方案。
十三、奖罚办法:
对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等各项要求之奖惩措施见相应条文,甲方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现场综合考评,对乙方进行综合评定,甲方将严格按照项目综合考评奖罚办法对考评结果兑现。
十二、甲乙双方职责:
十四,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及生活水电条件,提供用餐食堂。
2、乙方人员上岗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劳务费。
5、提供临时水源、电源及至各楼层。
十五,.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派出甲方所需的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人员。其中,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2、要求乙方负责人为其每一个职工投社会保险。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
4、乙方必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三天报甲方并按照施工预算核定领用材料,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罚款。
5、钢筋预埋等乙方需按要求施工,如有遗漏以后产生植筋等补救费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失或遗漏,应照价赔偿。
7、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本合同条款、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
以及甲方其它要求、指令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8、乙方负责各楼层分配电箱以后的用电线路架设及维护。
9、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滋事、不扰民。
10、乙方在中途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如中途借故不合理要价停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同时按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60%结算。
11、如乙方中途施工无足够人员施工,影响甲方工作进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结算按原合同单价60%结算,乙方结完60%单价款后必须即日退出施工现场。
十六、其它事项:
1、乙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每次罚款50元。乙方其他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至1000元至10000元。
3、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
4、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5、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所有劳保非用包含在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搞好防寒和防署工作。
7、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十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以上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鉴于业主为修建(公路项目名称)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___合同段(或大桥)的投标书,现由(业主全称)(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和(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__年__月__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第__合同段由K__+__至K__+__,长约__km,技术标准__级,__路面。有__立交__处;大中桥__座,计长__m;隧道__座,计长__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⑴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⑵中标通知书;
⑶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⑷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⑸合同通用条款;
⑹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⑺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⑻投标的工程量清单;
⑼投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
⑽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____元)。
5、由于业主按本协议书第6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6、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本合同工程工期为__个月,工期从上述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开工令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发开工通知书期限内发出。
8、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9、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3:国家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结构层次:四间三层,从填层地梁一直到顶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方案图所示的土建工程
三、工程设施:
施工所用的水电由甲方负责,施工所用的工具、器械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承包形式:
承包形式:包清工(立木模、脚手架、钢筋工、泥水工、砌砖工、粉刷、盖瓦片、做地与台阶、清理)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历天数天
六、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七、工程结算及支付办法:
完成总工程量的_________________%,支付总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__________%,余额_________________%待保修期壹年内经复验合格后付清。
八、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墙面平直,上下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__公分)。如果不合格,翻工所需材料及工钱由乙方自负。
九、其他要求:
1、乙方不得将该项工程转包他人施工。
2、施工期间造成安全等事故均与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必须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3、乙方缴纳建设保险金元,其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
十、以上不尽事宜,由甲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财政所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项目部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根据现场施工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鉴于甲方同意将工程交予乙方施工,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范围及内容和方式:
四、施工要求:
1、施工前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技术交底,按图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对所有的施工人员要进行思想安全教育,进入工地上架衣帽整齐,一慢、二看、三上架。坚决拒绝打架斗殴事件。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协调处理。
五、住宿由甲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由工程开工之日起:1、每栋外墙抹灰完成后付元。
2、每栋外砖贴完后付元。
3、每栋楼顶外架拆完后付元。
4、剩余款项工程完验收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公司存档。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事项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篇5: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劳务分包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禁止主体工程专业分包,主体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 .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承揽修建 工程 标段,并接受了乙方对本工程的劳务投标,乙方在确保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的前提下,甲方将所属 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及人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件(身份证)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证件(如果授权)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红章,作为合同附件,附在合同内。)
2、人员
施工负责人:——职务:队长职称: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职务:总工职称:工程师
第二条 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及劳务报酬
1、分包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2、劳务报酬
(1)按不同分项工程的综合劳务计件单价和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分包项目清单》见附表。表中的工程量不作为结算工程数量。
(2)甲方按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收取 的综合管理费,最终结算依据为业主批复的乙方承担的工程费用结算书金额。
(3)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调价,除非业主调整。
(4)劳务报酬单价中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相应劳务分包清单项目所有工作内容需要的劳务、材料、机具、机械设备、水电费、安装、质检(自检)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建设、拆除与恢复)缺陷修复、税金(营业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费、其他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其它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建筑税等由均乙方负责缴纳)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有关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本工程的临时工程建设、施工便道、便桥、拌合系统、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为之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到第100章总则费用或单价中,不再另行计量。如有索赔按索赔条款处理。
(6)工程量清单第100章总则费用除101-1保险费、102-1竣工文件、104-2项其他不进行分割,其他项目乙方占 %.
(7)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前期费用(包括公关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修建炸药库发生的费用(即含库房临建工程、看守人员工资、避雷设备、所有相关附属设施及按业主和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必须配备的设施费用),乙方承担费用 元( 元)整。
(9)乙方所承建工程的税金及地方规费(业主或地方政府收缴的)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三条 对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要取得甲方同意。
2、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难以履行合同条款,要求撤换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天内撤换,重新委派继任者。
3、因更换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分包工程期限
1、总工期以业主和公司的工期为准。
2、节点工期以监理、业主确定的节点工期为准。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业主以及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检验)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乙方按照《四川省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甲方技术交底及公路现行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设计文件和相关的国家、省部现行的《规范》、《验标》要求,并令甲方、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满意。
3、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甲方施工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业主、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作出不给乙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辞退等处理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乙方工程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能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5天),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伍仟元·人·次或驱出现场,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其费用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甲方报一份上场主要人员名单,原则不允许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每更换一人,对乙方罚款伍仟元,若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应在7日内予以更换。否则对乙方处以伍仟元·天·人的罚款。
5、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配合甲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业主监理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各种安全文明标牌由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和布设,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其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人不得强迫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易燃易爆、高边坡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向甲方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4、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要求,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做好职业病的控制和预防。在实施爆破作业、有毒有害性、有粉尘环境中施工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乙方要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供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备、工具、用具等,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正常的使用或运转。费用按合同约定在劳务报酬单价内包干使用。
5、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安全保护用品,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进行保护或组织施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待业主审核批复并支付甲方后,甲方再支付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政策和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开工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报送甲方。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整改,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责令乙方停工并给予一定经济处罚,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9、乙方应制订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人身伤亡,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损毁等事故,其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10、乙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治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书,并在进入现场10日内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报项目部配合甲方办理暂住证。若违反社会治安或触犯刑法,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11、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保险,超过合同部分乙方按工程所承担的比例34%进行分摊。
12、乙方在第三期计量时扣除计价款 元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待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无任何安全事故,两个月内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将根据对乙方的安全指标考核结果具体情况予以扣留。
13、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监理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和环保要求,加强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杜绝人为破坏和污染环境及生态系统,严格控制污染源,按规定排放污染物,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污染和破坏。
1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古墓、文物或有考古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措施保护,若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若乙方未履行上述条款,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受损等安全事故,以及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偿、罚款、索赔、诉讼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上述行为若给甲方带来不良的影响,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1、由于甲方或业主物资供应或业主设计变更、施工图纸供应、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2、由于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供应不上,甲方不赔偿任何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全面连续窝工、停工超过5天时,从第6天起,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人员,给予乙方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补贴,其他费用不予考虑。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窝工、停工和其他损失,甲方不予补贴费用。
3、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延长者,甲方不顺延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八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设备使用
1、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钢筋、型钢、钢板、水泥、火工品、防水板,甲方供应至乙方工地或距乙方工地最近的施工便道、料场,卸车费、倒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供材料数量限额为设计量加上定额损耗,超限额数量部分按照采购单价加收15%的业务提成费。材料款以双方确认的单据为准(向乙方出示并提供发票复印件一份),经双方人员确认,在当月计价款中扣除(材料单价以甲方实际购买的单价为准)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合理的材料计划,否则由此造成的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工期拖延,其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提供材料清单》见附表。
(2)除上述明确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材料质量达到本工程及甲方规定的标准,同时向甲方报送每次采购各种材料的出厂质检合格证,并征得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乙方采购材料的保管、使用、回收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因市场价格上涨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业主对本工程材料进行调整,材料调差待业主批复后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第70.1条进行调整。
2、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供应
(1)乙方按照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配备设备及小型机具,应及时组织上场,安排操作人员和进行管理。《乙方上场主要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清单》见附件。
(2)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性能应满足施工需要。
(3)本工程所需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 变更设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提出变更设计,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设计组织施工。
2、乙方提出工程变更时,由乙方提交变更设计相关基础资料,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核后编制变更设计单,上报监理、业主,待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瘟疫、地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汇总上报,待业主批复(损失金额)后,按标段批复总额 %进行补偿。
4、索赔费用以上报总金额和业主批复金额的下浮比例,按各自上报金额统一下浮。
第十条 计量与结算
1、对业主计量: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格式将已达到计量要求的工程及施工技术资料原件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后乙方全面配合甲方报监理对相关工程进行验收签证并进入当月计量程序。
2、甲方对乙方的计量:甲方对乙方的结算单价为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或业主批复的新增单价,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分包工程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结算工程量为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与之相关的风险费用全部包括在清单单价中,除非业主对该单价调整,任何情况下均不调整。
3、乙方必须在每月18日前将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报甲方现场技术、质量人员审查。
4、甲方施工技术部门收到现场技术、质量人员签认的已完分项工程项目数量报表后,由施工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计划部负责现场核实,确认已完分项工程数量无误且达到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资料提交齐全时给予计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并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待工程全部达质量标准后,重新申报验工计量。
5、计量数量为乙方实际完成、达到本协议要求质量标准、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技术负责人员签字认可的不超过图纸设计量的数量。甲方与业主计量支付完成并被批准后方对乙方进行计量,计量数量为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甲方与业主所计量数量。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检验资料,如检验资料提供不及时而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从业主方计量,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结算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及甲方竣工验收合格批准的不超过设计图纸数量为准。
7、每月计量报表业主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理当月计量工程量,并将乙方范围内的复印给乙方一份。
8、结算前,乙方须将所保管使用的属甲方提供主材的剩余部分、周转材料、机具等移交给甲方,材料的节超由甲方核算,周转材料不足部分和机具损毁部分由甲方物资部门按合同要求核定赔偿费用后交由计划部门结算。
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价款支付
1、劳务报酬的支付:甲方财务部门依据批准的支付凭证,扣除其它应扣款项(包括代发工资、代付和代缴款项等),从银行转账支付。
2、甲方按批准的验工计价款,扣留当月业主批复计价金额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限额 亿× %× %= 万元,如果变更超过业主规定的限额需要增加,乙方也相应增加) %的管理费、税金、乙方发生的各种罚款、借款、租用甲方的机械费等费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支付。
3、预付款待业主支付后,按乙方承担工程比例支付乙方,乙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外挪或用到其他项目。预付款支付分两次支付,支付比例及程序按照《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交通工程3#公路ⅱ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60.5条规定支付。
4、计价支付以业主计价支付周期为准,但推迟7个工作日,计价支付相关条款按业主对甲方要求进行。
5、甲方向乙方每次拨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将上次拨付工程款开支原始依据和本次申请拨付资金开支计划,经甲方现场指导监督和财务监督人员审核、签署意见后,依据《劳务施工合同》条款,方可拨付工程进度款。否则,不予拨款。
6、乙方应固定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开支明细表台帐。将经济活动相关资料和资金流向报甲方备案,并接授甲方核查。
7、支付方式:在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帐一次或多次支付。如遇本工程业主资金不到位或业主计量款拨付延误,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日期相应顺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延期支付的资金不计利息和违约金。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履约保证金为叁拾万元,在签定合同前一次足额交纳。
2、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
3、合同执行期间,因业主或甲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则按约定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返还
1、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了全部合同工程内容并全部验收合格且乙方将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全部付清的条件下,业主向甲方返还该款项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工程有安全、质量问题(或隐患)或乙方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在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力时,甲方有权动用该保证金进行善后处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业主扣甲方履约保证金不能或不足额返还,不影响甲方对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返还)
2、质量保证金返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业主返还甲方后,甲方扣除乙方管段工程维修费后一个月内返还乙方。
第十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的义务,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对工程的工期、质量负总责。
2、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控制测量、试验工作(乙方试验人员全面配合),及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开展设计图纸会审、施工前的交底和培训,协助乙方解决技术难题;收集整理技术档案资料和交工验收。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各项管理目标,下达年、季、月、旬(周)施工计划,审核材料、设备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现场管理、环水保等进行监控,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负责验工计价。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施工现场关系;对现场管理、安全质量、环水保、施工进度及内业资料进行检查评比并给予表彰和奖罚。
7、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乙方原因被业主或监理通报,每通报一次罚款10000~20190元。
8、在拨付劳务报酬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外欠材料款、租用设备费用及雇佣工工资进行代扣、代发和监督兑现。
第十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的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环水保、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向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甲方要求及乙方承诺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料进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负责编制详细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承诺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见附件《乙方上场主要人员清单》、《乙方上场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2、协助完成甲方制定的工程创优目标及措施,确保工程一次创优,杜绝质量事故。
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接受甲方统一调度。乙方上场的施工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4、配合甲方现场控制测量及试验工作,熟悉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施工日志、施工记录、自检技术资料,竣工资料以及竣工交验工作,申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完成,上报施工计划、报表,遵守甲方项目质量、进度、验工计价等管理办法,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乙方的农民合同工工资必须由甲方代发。乙方按甲方要求每月如实上报欠当地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雇佣工工资、税费,上报的资料必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由甲方核实后代付或代缴。代发、代付和代缴费用在乙方当期中间结算款中扣除,其它乙方未报甲方知情的与当地发生的债务或其他经济来往,由乙方自行偿还,甲方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应按时缴纳其它有关的行政规定费用。
7、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施工计划,并有保证措施,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并保质、按期完成。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甲方上报各种资料、报表、数据等。
8、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若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善后处理,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乙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控制好隧道超挖,设计容许超挖工程量及相应回填工程量均已经包含在相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不论乙方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设计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欠挖所引起的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计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业主、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及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对甲方罚款,则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11、乙方必须确保洞内“三管两线”布设有序,且应做到不漏水,不漏电,通风防尘和照明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增加相应设备并对乙方进行每次壹万元的处罚,且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12、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后,乙方应负责对该工程的看管,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费修复,直到该合同全部交工验收为止。
13、民爆物品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各级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和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甲方统一采购,乙方无条件服从。
14、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向第三方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六条 自然灾害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参照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补偿标准。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单位或保险公司批复后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如经发现甲方将拒绝对乙方进行计量支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退场。
2、在业主组织安全、质量、进度检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两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则对乙方处罚伍万元,对乙方施工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处罚壹仟元,;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连续三个月被业主评价为较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在7天内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否则乙方应全部承担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和甲方对乙方的处罚。
4、乙方应按照甲方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足人员和机械设备,若乙方设备、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未能及时到场或不能全部到场,则甲方有权另行确定施工单位或对乙方处以伍仟元·人和伍仟元·台机械设备的处罚,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纠纷
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纠纷时,双方应公平、合理的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须在甲方上级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 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生效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上场的人员、施工设备、机具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在正式施工一个月且经甲方综合评价合格后生效。如甲方的综合评价认为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合同无效,乙方立即退出施工现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的工程量和本合同单价支付乙方费用,除此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依据竣工结算将相关费用支付完毕,缺陷责任期结束,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合同签订地点 .
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合同专用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 或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6: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甲方(姓名): 电话:
乙方(姓名): 电话:
甲方将位于 镇 村 组的农村自住用房建设施工主体工程承包给乙方,经村民自主协商招标,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甲方房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
二、工程内容:每户修建三层楼房,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一层高 米,240MM墙;二、三层高 米,180MM墙。预计工程款 元。共 户总工程额约 万元。
三、施工安全: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因施工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及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必须为参加建筑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意外保险。
四、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 建筑设计院设计的《 新农村民居工程施工图》及《 新农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量预算范围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要求。
2、乙方完成基础以及每层的梁、柱、板面布筋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达到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梁、柱、楼面的浇筑必须一次性完成。
4、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建筑质量问题,由乙方重新修缮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上条所说的建筑质量问题,包括以下方面:
(1)主体墙面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
(2)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
(3)横梁、圈梁断裂、露筋、明显扭曲:
(4)天花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不与水平面垂直;
(5)梁、柱、板面中空;(6)板面养护期间不渗漏。
五、工程费用的计算: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价格按人民币 元/㎡计(不含税费价)计算,最后工程款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施工工程中的水费、电费、建筑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3、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施工所用的机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乙方在签订合同前缴纳人民币 万元整履约保证金。订立施工合同后第二天返还 万元整,每栋基础±0完成返还 万元整,每栋第一层浇捣完成退还 万元整,全部栋数完成一层浇捣退清余下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
2、在乙方建好第一层时,甲方预付建房费 万元;房屋建完第二层时,甲方预付 万元;主体完工后30天内付完余款。
3、工程质量维修金为总工程款3%,在主体完工后付余款时扣除。
4、工程质保期为一年,时间从验收交房时开始计算。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则甲方付清其他全部余款。
七、建房日期:总工期为240天,工期计算从镇政府“一平”完成时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无特殊原因(人力不可抗拒),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镇人民政府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年月日:
篇7:广州建设工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亦称基本建设承揽合同,指一方(承包人,即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并交付他方(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所委托的基本建设工作,而发包人按期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价款或报酬的合同。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___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工程项目一览表》见附件))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本价款为包干价,除本合同明文规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条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协助乙方保障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2.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需要乙方二次设计的工程,由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 份,并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二次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序号 付款次序 付款金额 占合同价款 百分比 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
说明:若第一次付款为定金或预付款,应在"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栏中注明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或由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件二《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和附件三《甲控材料设备一览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否则,由此导致的有关部门不批准、不验收或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复,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9.1条逾期交工的责任。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文物不变损害,否则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3)甲控材料设备一览表
(4)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工程预算书
(8)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篇8: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甲方砌砖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范围:
第四条、承包方式,以下两种方式择一选
1、本合同以包工不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的方式承包。
2、包泥工工种施工作业的小型工具,包运材料和活动脚手架到作业现场。
第五条、工程计价方式:
第六条、质量标准: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对质量的要求。
2、甲方《施工技术交底》明确的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____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2、根据项目经理部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的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
第八条、付款方法以下方式各选一种:
1、工程完工且验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证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结算程序:每月底结算当月____日前的工作量,乙方根据主管施工员签证的分项工程验收单、现场质检证质量等级、下道工序主管施工员签字接收,经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工程部结算核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项目部在下月____日左右予以支付。
第九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保证材料供应,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3)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如发生工人不遵守纪律,打架、赌博等行为,每次罚当事人_____元。
(4)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配合比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如发生不清理施工作业现场、从楼上往下倒垃圾,每次罚当事人________元。
(5)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等)要固定专人负责操作,避免人为的机械损伤。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6)经批准进场的工人进场时须持有效证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班组与工人签订的内部责任合同;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第十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元份,甲方执________元份、乙方执________元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甲方:住址:代表人: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住址:责任人: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劳务发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承包价格
1. 室内消火栓系统只按箱体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箱体规格:______,单价: 0元/只
2. 室内喷淋系统只按喷头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喷头类型: 下喷 ,单价: 元/只
3. 消防报警系统按探头数量计算,另计弱电线管安装费用(3元/米)。具体单价如下:
探头单价:元/只
4.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只按管道长度计算(消防水池给水主管至室外市政给水管,约120米),不计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共计元,土方开挖费用不包含在内。
5. 开洞、堵洞及暗箱开墙洞等零星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费用内容: 开DN150洞 ,单价: 元/只
6. 由于设计、建设方及监理要求变更等签证内容,人工费甲方应按照签证单最终审计后定额人工费支付另支付给乙方。
7. 消防水泵房含2台消防主泵、2台稳压泵、1台气压罐、1台湿式报警阀共计元。
8. 消防系统调试费仅计取报警系统调试费,小计元。消火栓、喷淋系统调试费不再另计龋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后1周内支付乙方元作为当月生活费。
2.乙方待消防喷淋支管、弱电支管(含穿线)安装结束后,甲方在1周内内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材料及施工施工场地
1.工程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给乙方购买,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实行多退少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试压等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
2.乙方应提前2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2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对方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在乙方进场前需提供施工工作面及住所。如在外租房由甲方支付房租,乙方支付水电费。
五、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篇10: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外门脸底商平开门、旋转门、铁艺装饰门楣工程。
1.4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于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装饰验收标准(JGJ73—91)。
1.6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注:(双方约定单价明细为本合同附件)
1.7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注:(按双方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第2条甲方工作
以上只作为首付款依据,施工图由乙方自行设计,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此工程于11月15日—20日供热,若供热前乙方需保证封闭结束,如不能封闭需考虑临时封闭措施。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此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乙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资料以备主体验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6.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之日后,甲方首付款30%。
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70%以上,付款30%。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90%,付款20%。
第四次付款按双方商定结算价格结清,付款17%。
第五次付款尾款3%质保金一年。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进行修改方案,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额1%的日违约金。由于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1%日滞纳金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其它
第13条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1:建设工程木工班组分包协议
发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在施工中的权义、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1号楼地上34层,地下2层。2号楼为三层独立柱基。3号楼地下2层,地上30层,纯地下室为负3层。
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二、合同承包模式
1、本工程土建合同土采用分班组劳务承包。
2、除本合同条件的规定外,合同内协商的单价不得另行调整和变更。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1、甲方提供的1、2、3号楼及地下室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模板工程: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砼表面打磨;支撑架的搭设和拆除,含材料卸车、材料现场转运和堆码等,并确保标化工程的相关规定。及所有砌体施工的构造柱、过梁、凸窗板、装饰线条和临设的搭建工作及现场内所有变形缝、后浇带等搭架支模。
2、制作安装模板中的钉子、铁丝、双面胶和本班组内所需的机具、用具、线缆等工具。(不含垂直运输机具)
3、脚手架材料、丝拉杆、对称、模板、木方等由甲方负责运输到现场指定位置,乙方负责卸车、堆码转运等。
4、乙方应负责加工房和施工区域的材料清理,收捡堆码和卫生打扫,确保文明施工。
5、特殊区域内的模板、支撑架必须按项目部的专项方案进行操作施工,违者造成返工和质量等相关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本合同内还应包含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等变更内容中的模板工程和施工过程中,协助定位放线,标高测量等工作。
7、本工程必须创优质结构。
四、合同价款和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单价:
①正负零以下及2号楼所有模板工程(包括基础)含支撑架,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28.00元/m2,若获得优质结构奖,则在单价上增加1元;若没有获得优质结构奖,则在单价上减少1元。
②正负零以上,含支撑架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25.00元/m2,若获得优质结构奖,则在单价上增加1元;若没有获得优质结构奖,则在单价上减少1元。
③零星用工:技工:200元/个 普工:120元/个
2.付款方式:
①地下室(含基础工程)施工完成至正负零后,再施工至主体以上第三层,1个月内甲方付给乙方完成正负零以下工程量的70%为一期进度款,1-3层待主体封顶后支付。
②正负零以上,按完成五层支付进度款,付完成产值的70%。
③主体封顶后,三个月内付至所完成产值的80%。
④二模工程按月进度支付70%。
⑤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⑥ 付款方式:转账。
五、工程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乙方签订合同进场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
万元,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主体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但应扣除前期施工中的违规、违章等各项罚款。
六、工程质量
1、乙方进场前应认真熟悉图纸,配备有一定专业技术的工长专人负责技术工作,并对自身以下班组的技术指导和交底工作。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项目部沟通协调,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对项目部下达的任务、指令应及时作好安排,努力完成。
2、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一次交验合格,严格支模板质量,力争优质结构,为华建公司树品牌,造形象工程。模板拼缝严密,接头处必须采用双面胶,拆模后美观、整洁,不允许有胀模和爆模现象,支撑、拉杆加固牢固。确保几何尺寸,如爆模、漏浆拆模后,由本班组自行负责处理达到质量要求。
3、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严格进行自检制度,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检查,如因检查验收不合格,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项目部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并将罚款上交项目部。
4、工程轴线标高: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轴线标高,结合图纸进行定位放线,认真按图纸尺寸反复校核,如因轴线标高放线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七、工程进度
本工程进度乙方必须按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指令,保质保量的完成,如因乙方未能按规定计划进行,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该罚款开出后,乙方无条件上交项目部,反之如乙方提前完成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同样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八、甲方责任和义务
1、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结施、建施施工图纸一套,办公室一间,甲方向乙方职工提供民工住房,该住房根据乙方进场人员确定,每个房间居住十人,住房宿舍内并设有床位、电源等配套设施。
2、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对现场工作和工程进度、质量要求作全面的指导、安排。甲方对工程上的任何指令、任务,向乙方宣布后即刻生效,乙方接到指令和任务,应无条件执行。若乙方违反该指令和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罚金,责令乙方退场。
3、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现场管理人员和不听指挥的职工调离本项目部,乙方在收到该指令三日内严格执行。
4、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材料需用计划,按时提供原材料,并有一定的库存,保证乙方进度、质量的需要。
5、甲方应根据合同中的第四条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乙方收到该进度款,应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它用;如因工资不及时支付给工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或终止合同。
九、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图集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学习、掌握,同时对本班组传达甲方的施工任务、工程质量标准、现场施工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并对甲方的施工任务、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全面负责。
2、乙方应对本班组人员严格负责,加强质量安全教育,遵章守法,爱惜公共财物,教育职工应服从项目部的同意管理和指挥调度。
3、乙方应根据对工程进度,向项目部提供可行的进度计划和材料计划。现场内材料进场、出场应积极配合组织人员进行上下车,现场材料乙方应有义务堆码整齐、有序,做到文明施工。
4、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原材料,不得大材小用,长材短用,浪废原材料,如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事乙方应对现场的成品和半成品严格进行保护,特别是现场成品钢筋和成品砼,未经项目部许可,严禁在成品上进行施工操作。
5、乙方应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由负责技术的人员严格进行自检和复检,严格按照项目部的各项专项方案施工,特别是承重架、大模板工程。检查完毕后,报项目部复查。如因不按项目部指令和方案施工,造成一切质量、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项目部并处一定数目的罚款。
6、现场内本班组所需的机具用具。(重点运输机械除外)由乙方自理;同时本班组所用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具有合格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在现场内并按要求佩戴。
7、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图纸中存在问题,不及时上报甲方,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8、积极配合甲方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教育、技术交底,作好本班组人员入场前的民工三级教育,积极要求工人参加民工夜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9、严格贯彻执行、遵守现场的管理制度,机械操作必须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积极组织劳动力,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工期任务。
10、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积极组织施工力量,确保工期任务,同时除春节外,平时节假日应有充足的人员上班不得停工。
11、进场的工人必须身体健康,年满55周岁以上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同时如有高血压、冠心病、癫痫病等,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内在工作区域和10m以内乙方应负责卫生清理,保持场内的整洁,特别是加工房内废弃物、木屑等及时清理,防止扬尘,无噪音污染,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本班组人员进场前必须作好三级教育和交底工作,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班作业。
3、对本班组人员应加强教育,现场内作到文明施工,搞好团结工作,如组内同志之间的相互团结,特别是施工中协调好关系,班组与班组间重点加强协调,防止打斗事件,如经发现,项目部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严禁在施工中乱抛、乱放物品,特别是在操作层内严禁向建筑外抛投物品,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危机安全。
5、配合项目部负责标识牌的安放工作,并加强保护,特别是洞口和临边等的防护工作。
6、现场内的材料堆放整齐,并用塑料布覆盖,保持文明施工。
7、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班组与班组加强沟通,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安全巡视,进行保养维护。
8、支撑架和防护架、防护栏,必须经项目部批准,方可进行拆除,违者必须进行严格处罚。 十一、人员和财产损害的责任承担
1、乙方在施工现场中应负责和保障,避免甲方在施工全过程所引发对任何人员的伤害或死亡事故责任和按照任何法令、法规惯例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仲裁、诉讼或执行,除非是甲方过错或甲方责任。乙方必须全数赔偿因不履行本款的约定而导致甲方所受的损失。
2、造成安全事故单次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下,由乙方自行全额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由甲方负责承担。偶发事件或重大伤亡事故费在2万元以内含2万元由乙方负责承担,超出2万元,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十二、工程保险
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购买所需保险、费用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签订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提交总包单位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仲裁。
十四、本分包合同工程完毕30日内,劳务班组承包人应到发包人财务部核对账目,否则视为款已结清。
十五、如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 乙方:
工程负责人: 承包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工程施工劳务安全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王元海天佳苑小区
2、工程地点:清浦区盐河镇王元村
3、施工范围:4、合同价款:安装,税金由乙方承担,材料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要求电线为大厂生产的无锡品牌,另所购的开关插座盒配件必须先提供样品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再购买,其他材料检测必须合格。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xx并参照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验收中提出的所以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3、乙方对现场所有已完成施工成品负有保护义务,凡因乙方施工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成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打安装施工或返工的(暗管敷设的砖墙面包刨槽及设计变更除外),均乙方自费修补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及其他损失的零星赔偿。
4、由于乙方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治理的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工地上的一切规章制度。
2、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3、乙方必须服从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及时整理、回收、整齐堆放各项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持现场整齐文明。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结算的预定
1、付款进度:一层屋面板浇好后付总价的10%,主体成功付总价的20%,竣工验收后付至总价的95%.保留总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返工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工期要求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执行项目部安排的工期时间,每延迟一天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大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施工安全
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施工范围内的人身设备安全事项,乙方对各种安全措施事故承担完全责任,甲方有权监督和指导乙方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篇13: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机械租赁安全合同
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甲方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编号:
(6)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租赁项目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建设部《建设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
(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985)
(6)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
(1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2)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3)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4)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部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双方在未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及作业。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4)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5)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负责对乙方的机械租赁资质进行核查;进场机械的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对进场的租赁机械进行资质核查,检查其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和技术资料是否与实物相符
(4)组织对租赁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查,并对乙方的交底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5)负责对入场的起重机械管理、检验等人员证件的核查,对入场操作人员、起重指挥、司索人员、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进行核查,并对入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底。
(6)根据合同约定,督促相关责任方负责现场道路、基础平整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作业的要求。
(7)将租赁机械纳入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按照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
(8)对使用租赁机械进行作业前,编制相应的起重施工方案,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9)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安全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10)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2)按规定提供租赁的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自检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各项证书和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负责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使用、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4)按约定由乙方操作租赁机械的,指派有证书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
(5)按约定由甲方操作租赁机械的,负责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指导。
(6)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7)提供租赁机械基本尺寸以及额定工况起重表和载荷曲线图等相关技术参数。
(8)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措施,经本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方可组织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9)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10)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序、工艺要求进行控制,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11)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和起重机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12)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和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按规定对租赁机械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确保防雷装置的可靠;按规定在租赁机械明显位置悬挂相关的安全标志。
(13)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在非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4)按约定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保养、检查、维护。
(15)随机配备操作人员______,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16)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甲方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要求,有权拒绝执行。
(17)因租赁机械故障等原因,需临时使用替代机械时,应确保替代机械符合本协议要求。
(18)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本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
6.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或______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并在租赁项目结算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结算。
7.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世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保证金的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4:土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篇15: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共同发展。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遵义市“119”指挥中心,培训基地,战勤保障大队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遵义市新浦新区
3、承包范围:围墙工程材料及运输供应
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从材料进场开始,两个月付一个次款,并留一个月材料垫款,如甲方不需材料时,半月内按实际收方量全部结清。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乙方将所有车辆的信息包括车主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交甲方处备案,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把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现场,如乙方有不配合或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乙方的权利;按约定时间凭合同、发票、收方单向甲方收取材料款项。
3.甲方的义务;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材料费。
4.乙方的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保证材料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工作服从甲方正常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运水泥及标砖必须无偿提供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给甲方,如因乙方未尽到以上义务导致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
四、违约责任一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以短信回复确认购买内容4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逾期到场地材料,甲方有权拒收
2.当乙方货到后,甲方收料员清点验收后,如发现货物缺量短少,甲方有权将该车所差量在所有未结算的车次上每车都扣减短缺数量结算。
3.乙方不得无理阻碍工地材料正常运输,由此而发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应负责协调好运输带来的一切干扰。
5.如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和车辆故障及违法违规现象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以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履行义务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7.甲方如到期不付款,乙方有权阻挡甲方施工。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仲裁。
五、其他
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字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___
3.2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_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____________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___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___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____________
19.2 调整的方式:____________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____________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___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 设计变更。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
第28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___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____________
第29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_
29.2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____________
29.4 保修金利率:____________
第30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____________
30.2 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
第31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____________
31.2 违约金的数额:____________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____________
第32条 索赔。
第33条 安全施工。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____________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____________
第38条 保险。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
第41条 合同份数:____________
41.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_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篇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开工日期:_________工期:______天。
4、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
6、施工单位须在水电管理部门指导下安装水电表,按实用数缴纳水电费,如无法安装水电表,则按规定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8、付款方式: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经工程审计,并经业主负责人签字,支付至审计后决算价的____%。尾款%做质保金。质保金支付程序,在质保期内,由用户通知施工单位所需维修事项,若施工单位尽心尽责的服务,用户满意,则________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经用户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支付施工单位尾款。若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响应及处理维修事项,用户有权另找工程队维修,经费从尾款中支付。
9、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0、结算按执行。
(1)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为违约金;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为违约金;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具体规定
(4)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若有附件,则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合同专用章)乙方单位名称:(加盖合同专用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税号:税号:
邮编:邮编: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账号:账号:
签约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国家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固定单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3%?4%?5%?6%?其它%。
1.2?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2.2.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1.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1.6?其它约定:。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2.2.2.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2.2.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2.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2.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2.2.5?其它约定:。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3.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3.5?其它约定:。
2.2.4?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4.1?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4.2?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4?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2.2.4.5?其它调整方式:。
2.2.5?材料价格的调整。
2.2.5.1?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2.5.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2.5.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2.5.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2.5.1.5其它约定。
2.2.5.2?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2.5.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5.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5.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2.5.2.7?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措施费用的调整。
2.2.6.1?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6.2?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2.6.2.1?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6.2.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6.2.4?其它约定:。
2.3?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3.5.1?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其它约定。
2.3.6?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3.7.1?由发包人支付。
2.3.7.2?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3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4?审核费用支付。
2.4?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3%?4%?5%6%?其它%。
1.2?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1.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2.2.1.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价款。
2.2.1.5?其它约定:。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2.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2.2.5?其它约定:。
2.2.3?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2.3.1?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2.3.2?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2.2.3.4?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2.2.3.5?其它调整方式:。
2.2.4?材料价格的调整。
2.2.4.1?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2.4.1.1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2.4.1.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2.4.1.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2.4.1.4其它约定。
2.2.4.2?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2.4.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4.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2.4.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2.4.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2.4.2.7?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5?措施费用的调整。
2.2.5.1?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2.5.2?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2.5.2.1?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2.5.2.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2.5.2.4?其它约定:。
2.3?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3.4?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3.5.1?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2?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3?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3.5.4?其它约定。
2.3.6?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3.7.1?由发包人支付。
2.3.7.2?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3?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3.7.4?审核费用支付。
2.4?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2.2.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2.2.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6?其它约定:。
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3.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2.3.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3.5?其它约定:。
2.4?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4.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5?其它约定:。
2.5?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5.1?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5.2?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4?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5?其它调整方式:。
2.6?材料价格的调整。
2.6.1?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2.6.1.1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6.1.2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6.1.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2.6.1.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2.6.1.6其它约定。
2.6.2?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2.6.2.1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2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6.2.3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4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2.6.2.5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2.6.2.6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2.6.2.7?其它约定。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7?措施费用的调整。
2.7.1?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7.2?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2.7.2.1?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2.7.2.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2.7.2.4?其它约定:。
2.8?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8.1?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8.2?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8.3?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8.4?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8.5?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2.8.5.1?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2?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3?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2.8.5.4?其它约定。
2.8.6?本工程工程_____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8.7?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2.8.7.1?由发包人支付。
2.8.7.2?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8.7.3?核减率在?%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8.7.4?审核费用支付。
2.9?补充约定:
篇19: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l.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 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
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 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 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l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l 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l 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l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l.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ll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
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件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
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台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_______语言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___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______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______________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________________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六、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_________份。
七、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l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31.担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台同份数
3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份,其中,承包人______份,分包人_______份。
38.补充条款:
篇2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书
甲方:铁路公司车站
乙方:站项目经理部
由于乙方承建铁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关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 ] 号)和《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铁总[ ] 号)的规定,为了加强既有线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时对运输的绝对安全,工程施工单位和有关运营维修单位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确保行车安全,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铁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关工程
2、作业内容:站站房基础、一站台开挖施工
3、施工地点:线:
4、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5、影响范围:线: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线:
施工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所遵守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190号)、《铁路公司综合天窗修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铁总【20__】1 3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作业程序、标准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施工,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擅自延长施工时间。
2、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和施工现场安排防护员进行防护与车站联系,避免脱节,没有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和施工现场安排防护员或未使用通信设备严禁施工。
3、乙方在站内施工,必须严格按铁路公司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和提供的当日施工计划施工,不得扩大设备使用范围,不得扩大影响设备范围和施工范围,如影响时必须提前申请施工计划,没有施工计划和批准的施工电报不得施工,严禁先施工后申请,未签订安全协议的严禁施工。
4、施工开始前,乙方施工领导人必须亲自或指派胜任人员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登记,并注明施工内容、施工地点、影响范围及限制条件。 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经调度命令准许,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准按调度命令及车站值班员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结束后,乙方施工领导人要认真检查施工线路,达到规定条件后,亲自或指派胜任人员到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销记,请求开通。
5、乙方在站内施工时,必须加强对参加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得在线路上坐卧休息,作业中及跨越线路时加强瞭望,接发列车过程严禁作业人员穿越线路,如发生,车站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直至乙方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如发生施工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带,未设置隔离带或隔离带倒塌,歪斜不符合标准的严禁施工。
7、乙方在站内或区间施工,不得影响既有线设备正常使用或其他线路行车作业。
8、乙方在装卸机械作业时,不得影响既有线接发车和调车作业,不得在安全警戒线以内作业,如需要作业时,必须由驻站联络员向甲方值班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作业,既有线接发作业时,使用大型机械必须于邻站开车后停止作业。
9、乙方在站内施工作业时,必须服从车站施工管理人员及车站值班员指挥,对影响安全的施工作业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必须服从。
10、乙方在车站和区间施工作业时,应按照规定设置好防护。认真执行3-5分钟通话制度,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施工作业进度,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发生联系中断,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11、乙方在车站调车作业时,由乙方人员承担调车作业工作,需要在车站行车室设置联络员进行防护,在作业前向车站值班员提供准确的作业内容,车站值班员按照作业内容编制调车作业计划,乙方人员严格按照车站值班员编制的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乙方联络员得到现场准备工作就绪、车站值班员进路好了的通知后,在确认信号的同时,确认进路正确后,方可通知现场开始作业,并认真执行勾勾联系制度。如轨道车、作业车在停放、施工作业防护、调车中如违章、违纪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完全责任。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共同安全职责
①甲、乙双方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②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的需要。
③甲、乙双方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甲方安全职责
①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行车创造运输条件,做好协调施工组织工作。
②根据施工方案,核对乙方施工登记、销记内容,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正确及时地收转调度命令。
③车站站长加强对施工计划审核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发现无计划施工及影响安全的施工,应立即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乙方严禁在铁路两侧15米范围内随意取土,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后方可作业。
④严格落实作业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3、乙方安全职责
④严格按审批的施工计划、地点、时间施工。
②根据施工项目和有关安全技术要求,乙方严格现场管理,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卡控措施,建立完备的施工安全管理记录,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③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对甲方检查人员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迅速落实。
④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封锁计划安排的时间,提前一小时由施工负责人到车站行车室,按规定在《行车设备见车登记簿》内进行登记未提前到达登记、未设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不准施工。由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封锁施工的命令,根据封锁施工的命令和车站值班员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的签认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
⑤若乙方施工不能按点开通需延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报告车站值班员,由车站值班员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发生行车事故的处罚及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 】 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相关规定进行定责、赔偿、处罚。
七、本协议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后自行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签订人: 签订人:
电 话: 电 话:
签 于: 年 月 日 签 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