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仓库货架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使用厨房设备时要检查是否运作正常,厨房设备要有专人操作,严格按设备操作流程进行,严禁多人同时操作;设备只能全停止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 清洁设备时应断掉电源,设备有安全罩的应保持在正确位置;
三、 厨房的利器工具每位员工必须小心使用和保管,做到定点存放、专人负责,使用后放回原处,刀具要保持清洁锐利以免打滑伤人,带刀行走时,刀尖必须向下,用布擦拭时,刀口必须向外。
四、 使用厨具时特别是玻璃餐具每位员工都必须小心使用,注意不要碰撞,或其他原因损坏;
五、 正确使用电器,严禁违规操作,出现零件松动或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未修好前做明显标记提醒他人;
六、 保持地面整洁及时清理油污和积水以免滑倒他人。
七、 严禁单人搬动重物,地面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八、 过热液体严禁存放于高处;严禁在油温升高时溅入水分;严禁长时间在冷冻物品间以免知觉下降发生意外;
九、 严禁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厨房,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 严禁使用包装有破损的食品,以免用餐人员误食;统一杀虫时要注意食品的保护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 使用气炉前必须先检查气门开关,然后再开始开气点火以确保安全,使用炉灶时必须做到不离人。
十二、 每天使用气炉要做记录,做到谁先开气谁签名确认,谁最后关气谁签名确认,提高责任心。
十三、 各种机电设备和电器要做到先熟悉使用方法后才能使用,既确保用具使用寿命,又确保人身安全。
十四、 冷冻、雪柜使用时每个相关人员都必须在下班前仔细检查雪柜的温度及其他情况是否正常、预防停电或故障造成食物变质。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安全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和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二、 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及时消除,炉灶、排烟管道油垢定期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油垢清洗有记录。
三、 定期对线路检查,外部绝缘体破裂或插座头损坏应及时报工程部维修;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以防导电。
四、 凡食堂内需要使用煤灶或其他灶具的必须经行政保障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增加煤灶。
五、 食堂使用煤灶,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需设食堂消防安全员一名,配合行政保障部安全主管工作,并认真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六、 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应迅速用灭火毯盖于锅上,并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七、 每天下班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 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员工宿舍进行消防安检工作,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出具有关整改通知书,并报行政保障部备案。
九、 在整改期限内,食堂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整改内容,不得有意阻碍或拖延,否则追究其本人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十、 食堂负责人必须认真学习《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知识学习计划,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各项工作。
十一、 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应组织就近人员灭火,并迅速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一、 严格执行卫生部、商业部关于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规定。
二、 个人卫生
(一) 不留长发、长指甲、长胡子,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班时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口罩。
(二) 上岗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穿工作服上卫生间,食堂内不准随地吐痰。
(三) 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
(四) 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五) 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凡患有传染病者或带有传染病菌者不准从事饮食工作。
(六) 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洗手、消毒、戴口罩。
三、 仓库卫生
(一) 仓库要有防鼠、防蝇、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
(二) 仓库要及时整理清扫,做到地面无垃圾、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三) 仓库进出的物资要认真登记立帐。凡腐烂变质、生虫、有毒有害食品不准入库。
(四) 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各种食品要有标签,粮食存放应隔墙和高于地面15 公分以上。各种调料容器加盖,并有标记。
(五) 出库物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六) 对库存原料和食品要定期检查,确保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七) 仓库内严禁存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禁止存入其它杂物和私人物品。
四、 操作间卫生
(一) 地面保持清洁,瓷砖见本色、显原型,门窗洁净明亮、无灰尘油垢,电风扇、灯具见本色。
(二) 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必须符合饮食卫生要求。
(三) 灶台清洁、调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器发亮。
(四) 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试、并保持清洁。
(五) 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六) 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七) 生菜上架、先洗后切。
五、 冷库、冰柜、冰箱卫生
(一)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规定,严格杜绝无检疫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肉类及食品进入冻库。
(二) 冷库、冰柜、冰箱内物资要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分类堆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三) 经常检查冷库存放的货物,防止霉烂变质。
(四) 冷库、冰柜、冰箱每十天除霜清扫一次,做到库内无腥臭味,地面无血水。
六、 餐厅卫生
(一) 地面、餐桌、坐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扫。
(二) 餐厅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三) 防蝇灯、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四) 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七、 环境卫生
(一) 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无杂物、无死角。
(二) 食堂周围的墙壁干净、无污垢、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屋顶、墙角无蜘蛛网。
(三) 洗碗池清洁,上、下畅通。
(四) 食堂排水沟要保持清洁无杂物,以免堵塞排水管道。
(五) 剩菜、剩饭倒入泔水桶,每天清除,泔水桶加盖。
(六) 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七) 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八) 采取积极措施消灭“四害”。室内外要保持无鼠迹、蟑螂及虫卵、苍蝇,无“四害”粪便和其它残留物。
篇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分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义务消防队,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各重点防火部位(如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仓库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防火设计,进行完工验收,种类消防设备应纳入校园建设的统一规划。
七、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八、学校及各重点防火部位要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经常保持足够的水源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学校对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及电源等定期检查,对火险隐患下达整改意见书。
篇3: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篇4: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干部应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各处室、部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核发安全工作津贴;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并主动联系实际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题活动、节假日前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安全干部和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体负责隐患的监督整改,对无故拒绝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根据规定予以出发,因此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4、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规章制度,着重检查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做到有记录、有相关人员签收,对照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检查工作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篇5:工人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甲方的责任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
2、甲方出资给乙方办理意外伤害30万元、意外医疗3万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4、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前,组织专门培训和特种作业资格取证。
5、组织紧急抢险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对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
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2、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
3、要求乙方维护本岗位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4、在乙方没有经过公司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及格时,作出停止上岗的决定。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制止和纠正,并按规定处罚。
6、组织事故调查;对负责任的乙方,按规定作出处理。
7、在乙方身体条件和技能素质不具备岗位要求时,调整乙方岗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乙方的责任
1、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做好安全检查,参加抢险,服从抢险指令,确保人身安全。
3、在配合操作中,监督他人执行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制止违章行为,并向上级反映。
4、维护企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5、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生产条件或行为,提出意见。
4、在出现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或提出避险要求。
三、违约责任及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认定:
1、由于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属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所需医疗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蓄意违章;
2、吸毒、酗酒;
3、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在工作区域或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与生产、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私事或活动;
5、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的。
因乙方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根据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责任,保险赔偿不予赔付,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事故责任大小、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分、罚款处理,并责令赔偿一定比例的经济损失。
在生产过程中,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虽未造成事故,按照违章性质、情节给予处理。
因发生事故,造成乙方致残或死亡,商业险已按规定实施赔偿的,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按照商业险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拒付保险赔偿的,甲方也相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其他
1、甲方已出资为乙方办理了意外伤害、意外医疗商业保险,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乙方赔偿,甲方不再给乙方任何经济赔偿。
2、本协议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承压水开采未按防治水专项措施进行采掘活动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超防突检测范围进行采掘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 “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的;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瓦检员、爆破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调度室主任职务
接到紧急汇报,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作业地点存在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强行安排生产的;安装、回收工作面未编制安装、回收网络图进行安装回收作业的;安装、回收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排进行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地测科科长职务
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断层、陷落柱、突出危险煤层等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批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机电中心主任职务
担任主负提升任务绞车的安全设施失效或者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仍继续使用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的;同一地点发生两次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自动化科科长职务
采掘工作面未安设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运输科科长职务
运输设施存在重大隐患而安排进行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开发办主任职务
煤矿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副处长职务
安全职责不清造成安全管理严重混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辩识制度执行严重不到位的;没有编制年度矿井重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没有进行避灾演习的;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其它安全监管责任严重不落实的;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十一条 上述生产业务科室科长(主任)免职的,分管科室科长及分管该业务的副科长一同免职。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队长和支部书记职务
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无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安排进行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仍进行作业的;无风、微风作业的;业务部门责令停产整改仍强行继续生产作业的;未任命主管工程师(主管技术员)组织生产的;队组安全管理严重混乱,在一定时间段多次发生事故的;本单位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生产业务科室、各队组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科、本队的“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同时,各生产作业地点也要制定本作业地点的“安全红线”,并在作业地点挂牌明示,全面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红线”管理体系。对触犯红线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开除或留用察看的处分。
第十四条 “安全红线”考核由负责。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
篇7:2025安全生产职责书
为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提倡安全礼貌生产,保证生产过程中确保本站人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同时将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到个人,故中宏加油站与员工特签订此安全生产职责书。
一、签订资料
1、员工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2、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场所,在公司内部发现不安全隐患时,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本部门(含生产单位)负责人。
3、员工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不得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及公司物品,不得破坏公司和他人财产,不得有其他威胁公司和他人人身财务安全行为。
4、员工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照明、门窗、办公设备、车辆等其他设备,以确保用电设备断电关好,办公室的门窗关好锁好。如员工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个人原因,引起火灾、偷窃或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或损失,公司将追究员工相应职责。
5、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公司将追究员工相应职责。
6、员工在休假或未在工作岗位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须注意人身安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法规以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或其他社会全体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乘座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如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度,有员工自行承担全部职责。
7、员工须认真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司供给的宿舍或其他场所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或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得擅领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住宿。一经发现,公司将取消员工的住宿资格,并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有权将员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员工不得在公司场所内(宿舍、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不得有其他用水、用电、用气的不安全行为,如引起电击、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除追查相关职责人的职责外,员工须承担全部职责。
9、员工须认真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严禁擅自动用食堂物资、设施设备及液化气瓶。
10、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物品,并妥善保管自我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于办公场所、宿舍内。如违反以上规定,发生财物丢失的,由员工自行承担职责。
11、熟知应知应会并掌握“四不伤害”具体资料,进取参与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单位员工还须遵守如下要求
12、进取参加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章操作。
13、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等不安全、不礼貌行为。
14、理解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安全教育登记表和安全技术交底书上亲笔签名。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加油站安全生产。
15、进取参与创立安全礼貌示范工程活动,保证做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6、加强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跟踪检查,发现隐患随时处理,并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后安全讲评活动。
17、必须理解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正确领导,对于公司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按期整改完成,报公司复查。
18、在生产过程中,做到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设施、测量器具等,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保养。
19、有权拒绝执行公司的违章指挥和错误指令。
20、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员工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并进取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违规行为处理
工作时间必须及时到岗,着装统一,不得脱岗办私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开工前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监理工作日志、资料的整理要及时、完整,发生生产事故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若发现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和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职责书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注:正反面打印,同类用工性质多人可同签一份)
公司:员工(签字区):
篇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篇9:项目专职安全员岗位安全责任状
甲方: 项目经理部
乙方:
1、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具体落实本处或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总公司和项目的安全管理,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收集、整理、填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原始资料,如安全制度、安全教育资料、安全交底资料、安全检查资料、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日志、操作证资料、安全生产台帐、安全报表等等。负责安全生产控制程序的贯标工作。
3、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落实到每位操作者、相关管理者,做到及时、有效、有针对性。
4、落实特殊工种凭证上岗工作,对无证上岗又拒不办证的特殊工种人员,按规定进行罚款,使他们愿意办操作证。
5、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交底,每月至少一次以上,用《逐项对照安全生产检查表》对所有工作面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直至提出停工整顿令。
6、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措施。
7、搞好安全宣传教育,项目安全员每月出一份安全生产壁报或板报,填好《新进场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张贴发放安全教育资料,书写设置安全标语警示牌等;办理安全责任状,办理与劳务队签订安全协议,填写发放安全交底单、安全操作规程及提供施工员和班组长检查安全用的表格。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现场保护、抢救伤员、
协助调查、督促落实事故处理等工作,及时上报事故和事故处理的表格、文件及处理协议等资料。
9、对项目的具体安全管理负责,对现场违章现象、特殊工种无证操作、安全交底未送达到操作者等问题负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对项目安全员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项目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专业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概况
第一条 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以工程承包的方式实施建筑防水工程
。 工程内容和范围: 。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章有关条款规
定为准。
1、 工程名称:
2、 工程面积:
3、 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章 工程期限
第四条 本工程计划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整个工期共计 天。
第五条 施工期内,因甲方变更,或停水、停电,或遇到阴雨天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工期相应延长。
第四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在开工前按施工规范验收防水工程基层面的质量,并经乙方认可,同时甲方应清除施工现场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物并解决施工材料、机具的存放和保管,并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住宿和便利。
2、 甲方应在开工前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防水工程有关的资料,便于乙方编制施工方案。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施工规范或双方认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不符要求而造成返工等损失,一切由乙方负责。
2、 工程主要材料 乙方运抵现场后,需经甲方验证,同时乙方应提供质量保书和产品合格证。
第五章 工程款的核算和标准
工程单价: 。
工程造价: 。
第八条 工程款的结算
1、 材料进厂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 元的预付工程款。
2、 防水工程施工期内,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支付工程
款 %. 元的工程款。
3、 防水工程完成后甲方根据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留 %保修金。
4、 防水工程竣工后,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决算,余款在竣工验收后十天内结付清。
第六章 工程验收和质保维修
第九条 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工程决算,竣工验收等资料,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安排工程验收,逾期未验收,即作验收合格处理。
第十条 工程全部竣工或分项竣工等待验收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或修补,工料费由甲方承担,到时同工程款同时结算。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规范。
第十二条 防水工程竣工验收后保用 年。
第十三条 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引起渗漏,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由于甲方施工原因造成防水层破坏,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和其它
第十四条 施工期内需增加工程内容,双方及时办理增加手续,待竣工后统一结算。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 同志,乙方派 同志为甲、乙双方施工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合同从签订日期执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相关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另订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加工厂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
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
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_____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_____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
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四、卫生安全规定
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
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
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
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
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
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
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篇12: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篇13: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建设单位)
丙方: 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位于 区 路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 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确认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 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甲方应按照现场探查位置或图纸资料进行断面人工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并明确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 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
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
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天然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由甲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应当由甲方组织和邀请相关专家和丙方共同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 甲方应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下有天然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的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甲方会同丙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 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天然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大型机械开挖、打桩、爆破等作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丙方制定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得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天然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天然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如:修建天然气管道保护盖板涵,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若施工现场土质存在坍塌风险,必须由专业人员对该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后,再行确定施工机械容许进入管沟边缘的安全距离。
(七)禁止其它严重危害天然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 当施工时甲方确需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永久过道路口,在会知丙方的情况下,由甲方委托专业设计及施工单位对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埋设进行改造,确保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施工完成后,甲方需将包含有“与天然气管道交叉范围相对关系”的工程竣工图,提交给丙方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 施工时若丙方需派人在现场全程监护管道安全的,所发生的监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施工对丙方天然气管道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适当的施工押金后方可施工。
第十四条 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天然气泄漏或天然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结束后若丙方对该处管线进行抢修、维护作业,甲方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丙方施工,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燃气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24小时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14: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篇15: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_规章制度_网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第二条 各施工单位应制订本单位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根据项目特点(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特点)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 各县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情况;检查的重点是:救援组织及人员落实情况,通信联系方式情况,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第四条 发生死亡事故时,施工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情况不明的大规模的倒塌、坍塌事故时,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市、区的建设局,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苏州市建设局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5人(含5人)以上死亡事故时,苏州市建设局接报后,立即启动苏州市建设局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条 附件:
1、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通知》(苏建质〔〕56号)的通知。
2、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制订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苏建质〔〕61号)。
篇16:采矿外包安全协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将三矿区 年采矿、掘进及返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承包给 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施工。
为了加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施工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年采矿、掘进及返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与范围:金昌市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矿区井下。
(三)工程承包主要内容:采矿、掘进及返修。
(四)工程工期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承诺
(一)甲方承诺。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4.对工程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二)乙方承诺。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严格遵守工程设计,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
4.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因上述资料不真实可靠造成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5.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投入和资金保障
(一)甲方是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保障,并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投入。
(二)甲方负责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工程单价中含有的安全生产费用,其内容包括: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标志的费用;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的防护措施,对建筑四周、“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及临边采用安全防护,垂直作业上下隔离防护,施工用电防护,起重机械(各类吊车、起重机、塔吊等)及需要检测的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监测费用;施工现场配置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费用;通风防尘、防火等安全监控系统设施和机电、运输、提升安全保护监控设施的费用,以及创伤急救系统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费用项目,甲方应当明确其金额或者比例为:单价的0.5%。
甲方应当监督乙方将各项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三)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保证将甲方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安全生产条件。
(四)乙方应当明确其用于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等费用,其金额为: 万元 。
(五)本协议未明确的安全投入,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费用,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一)甲方应当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外包工程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由此给乙方造成有关生产进度、经济等方面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现有生产系统,以及与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同时,应当告知乙方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和现场的技术交底。
甲方提供乙方图纸资料的日期(包括图纸的绘制时间)、名称和数量清单,技术交底的时间、负责人、参加人员等记录资料,应当在本协议的附件1(《技术交底记录文件》)中予以明确。
(四)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方案。
(五)乙方应当保证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甲方的统一要求,及时维护、保养工程作业范围内施工的设备设施。
(六)乙方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提供给甲方备案。
(七)乙方应当明确其工程施工人员和设备设施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所在岗位和资格证书。
2.其他从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3.主要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等情况。
乙方应当将上述情况在本协议附件2(《有关人员和设备设施证明文件》)中列明。
第五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甲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项制度,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报告。
(二)乙方应当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工程作业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乙方在工程作业范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第六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二)甲方应当监督检查乙方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三)乙方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四)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知识。
第七条 事故应急救援
(一)应急准备。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与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甲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全面罩逃生滤毒罐 、发电机、应急灯、应急压风供水施救装置。
3.乙方应当编制与工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或者参加甲方组织的演练。
4.乙方配置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灭火器、压风、供水自救系统。
(二)事故报告。
1.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报告;乙方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甲乙双方的负责人报告。
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负责人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报告。
(三)事故救援。
1.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置方案立即开展事故救援。
2.工程施工发生事故后,甲方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指挥、协调事故救援工作,充分调动甲乙双方的应急资源。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结案后,甲乙双方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2.甲方应当承担的经济处罚不得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给乙方。
3.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第八条 安全检查与考评
(一)甲方应当加强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制止。
(二)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乙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三)乙方负责工程范围内的作业安全管理,制定施工方案,加强工程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保持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连续稳定,保持与承揽工程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保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同时,若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当书面告知甲方。
(五)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考核所需资料,接受甲方的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遵守《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二)甲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甲方擅自压缩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2.甲方未提供工程施工作业所必要的图纸资料,未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的;
3.甲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外包工程项目的;
4.甲方不能保证与外包工程有关的生产系统安全设施正常运行的;
5.甲方违反工程设计安排乙方施工作业的;
6.甲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支付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
7.发生事故后,甲方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8.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三)乙方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违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的;
2.乙方不能保证与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的施工资质、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的;
3.乙方有关资质、证照已过期的,或者安排证件已过期的各类应持证人员上岗作业的;
4.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的;
5.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6.发生事故后,乙方未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
7.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 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时效与双方所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相同。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理(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杨志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篇1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门店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篇18: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的种类以及在采购、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种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义和范围
第四条 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五条 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
1. 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
2. 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 需要特别防护。
第六条 公司主要的危化品种类详见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见附件)
第三章 危化品的采购管理
第七条 危化品的采购由使用单位提出需求计划,按照太煤化供字(20xx)96号《太原煤气化集团公司关于下发物资采购范围的通知》要求,集中采购部分由供销分公司统一实施采购,自行采购部分严格按照供销分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自行实施采购。
第八条 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 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
第十条 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化品的存放数量由使用单位供应部门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第十一条 各单位需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危化品的供应商、检验、入库、存放、使用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认真做好危化品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第四章 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二条 各单位修建危化品场所,必须将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平、剖、立、水、电、气、施工等图)报消防部门审查,经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 危化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四条 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化品不得同存一库。
第十五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张贴危化品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标明存放物品的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账物必须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第十七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 危化品库管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机构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章 危化品的运输管理
第十九条 在厂区内运输危化品时,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化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第二十条 运输危化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化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化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第二十二条 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化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有危化品的运输工具。 第二十四条 危化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第六章 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地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第二十六条 喷漆场所、调漆间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喷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
生产用量。调漆间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的配漆室内进行。
第二十七条 危化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化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第二十九条 使用危化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
第三十条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一条 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第七章 报废处理
第三十二条 危化品及其用户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第三十三条 废弃且能够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由采购部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化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材料科、公司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材料科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四月
附件:危险化学品目录
1.汽油、柴油
2.煤油
3.润滑油
4.化工产品
篇19: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分类
公司安全教育分为:入矿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类,而入矿前安全教育又分为:矿级安全教育、区队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即“三级”教育。
第二条 安全教育职能与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学习材料和教材;
(3)负责入矿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布置、督促、检查各区队(班组)安全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为其提供安全教育资料;
(6)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办好安全生产简报,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各生产区队负责本区队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本区队(班组)职工参加公司及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
(2)负责对新调入本区队的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3)负责组织区队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后作业安全教育;
(4)负责对技术工种的岗位培训,对本区队(班组)职工进行现场
管理和作业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办好本区队宣传报导。
3、各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和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其职责是:
(1)做好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2)负责本部门主管范围内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3)负责新调入本部门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4)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时参加公司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学习的培训。
第三条 三级安全教育分工与内容
1、三级安全教育由培训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教育,主要教育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法规和法令;
(2)公司生产特点及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常识;
(4)公司内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训;
(5)结合生产特点进行针对性教育。
2、区队(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本区队(班组)领导或指定的专人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1)本区队(班组)情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区队(班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3)本区队(班组)安全生产设施及其使用方法;
(4)结合本区队(班组)生产、工作性质和实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进行,主要内容是:
(1)本工种、本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
(2)本工种、本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3)本工种、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与保管方法等;
(4)本工种、本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措施等。
第四条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是: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宣传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进行安全教育利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
(2)派班前上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标语、图片、广播、录像、画廊、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安全教育;
(4)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术表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讲座、交流安全经验等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条 特种安全教育
1、对特殊工种应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内容、时间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从普通岗位调到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要按特殊工种的要求,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赤峰市建昌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篇20: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组织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火灾预防措施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火灾现场紧急预案
(一)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 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 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
(四) 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五、奖励与处罚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 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