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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贸易术语双方责任义务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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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反购贸易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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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卖方:中国某公司(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经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服装

第二条: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其产品名称的型号、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见销售票。

第三天品质:一等品 第四条产地:中国

第五条商标:唯简

第六条包装:塑料袋、纸箱等简易包装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运输方式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10%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50%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服装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五条验收标准、方法:甲方向乙方提供样服,乙方按样加工。如与样品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余额货款。

第十六条结算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交货后一次付清。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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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贸易商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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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

另附产品规格书于附件,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乙方需对生产的产品实行质量三包,质量三包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按照甲方的采购标准和LOGO方案执行

第三条 货款的付款结算方式及交货

1.付款方式:甲方下达正式订单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余款到帐后发货

2.发货时间:所有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确认收到甲方货物全款后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发货

3.本合同款项支付方式:现金。

4.甲方首批订单数量不得低于________台(含________台)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应保证合同下所供货物是按照甲方的要求标准生产的全新的质量合格的产品,是目前合同规定的产品,________货物享受原厂维修服务。

2.保修期限: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为免费保修期,乙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

1.产品的交货单位:乙方。

2.交货方法

(1)_市范围内,由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_市范围外,甲方自提自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运输方式:由甲方定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公司(经理)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1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计划;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交货时间:订单30天内交货。

2.如乙方不能及时交货,需及时与甲方联系,商量延长交货期限。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货到验收。

2.验收手段: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符合甲方的规格标准。

4.负责验收和试验:经理验收,技术人员配合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15天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品,则按逾期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总额百分之一/一天计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按法律法规(程序)向甲方索赔损失。

第十条 其他

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1):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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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违约责任

范文类型:意向书,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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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意向书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X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批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__年10月30日成立的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甲方拥有目标公司33.34%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目标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为整合资源,扩展经营,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便于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一、收购标的及价款

乙方自愿以X万元(具体以股权评估基准日评估的价格为准)的价格收购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的股权,甲方自愿出让。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价款。

三、股权收购后目标公司的治理结构

目标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并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由 人组成,由乙方推举 董事,乙方推举的董事中应当有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会由 人组成,由乙方推举 监事,乙方推举的监事应当有一名职工代表;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一名副总经理由乙方推举人员出任或由乙方推举的董事、监事人员兼任。

四、目标公司经营项目的实施

1、目标公司评审委员会通过的项目,按照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正常经营程序由目标公司全面负责实施,承担相应责任

2、目标公司评审委员会未通过的项目,若股东需指定目标公司为该项目进行担保的,应当由该指定股东向目标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

3、要求目标公司为指定项目担保的股东提供的反担保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所占金额的两倍。

五、股权收购后目标公司高管薪酬

股权认购后,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目标公司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另行制定高管薪酬管理办法。

六、目标公司担保项目的代偿

由目标公司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担保项目出现代偿风险,则由目标公司利用自身经营利润进行代偿;评审委员会未通过评审的担保项目,股东指定目标公司为其进行担保的,出现代偿风险时,则该股东应当在目标公司被要求代偿之日起九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代偿资金转入目标公司账户,由目标公司向借款方代偿。

七、特别约定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向X开发区等各级人民政府争取每年度不少于500万元的财政性资金补助,并积极与工、农、建等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沟通协调目标公司入围该行担保的事项。

八、陈述与保证

1、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或已促使目标公司向乙方提交与目标公司有关的注册成立、财务、经营活动、法律、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文件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且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成立及运营的情况和业绩。

2、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或甲方促使目标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保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他用。

3、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取得相关部门对乙方收购该股权的审批。

4、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3、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十、生效、变更、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出让方和收购方未能在 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导致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该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

2、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密条款进行保密的,应当向对方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有权就损失部分进行追偿。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 方承担。若因一方原因导致双方最终不能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则由该过错方全部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按照过错比例承担。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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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贸易出口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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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出口合同范本

贸易出口合同范本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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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义务教学心得体会_教师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教研,教师,全文共 4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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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学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是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平衡器”。接下来就跟着第一范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义务教学心得体会篇一

我国教育在改革发展中反映出的各种问题,以及教育发展不均衡和由此产生的诸多社会矛盾、热点问题,不仅给教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许多制约,也给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解决教育问题带来了诸多难题,给社会公众的心理带来了巨大压力,社会普遍存在着“教育焦虑”。

追求教育均衡,我们一直在路上

虽然,每当择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不论是家长、校长还是局长总感到无奈,似乎择校成了中国教育一道无解的难题;虽然,义务教育不均衡的现状,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影响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但是,若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客观、理性、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少一些焦虑,多一些信心。

追根溯源,不均衡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但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是教育资源供给短缺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均。

从教育层面看,我国教育不均衡是由于教育政策及制度安排造成的,尤其是“重点校”政策、“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政策和“教育督导与学业水平评价城乡双重标准”政策等造成了严重后果;

从社会层面看,我国教育不均衡是社会二元结构的必然产物,是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阶层差异等在教育上的反映,是长期“城市中心”、“精英主义”及“效率优先”等制度安排的体现。

从制度层面看,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现象带有明显的历史痕迹。改革开放初期,国家为了早出人才、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在当时资源短缺和教育投入不足的条件下,将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配置,各地举办了一批重点中小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机制配置人力资源、就业竞争激烈的形势下,高等教育的竞争压力逐渐传递到基础教育,导致义务教育阶段的竞争,加剧了学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造成了公立学校教育不公平。

从社会对教育需求角度看,人们的教育期望远远超过了教育供给能力和发展水平,也超越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尤其是我国独生子女政策、劳动力价格分化等因素,以及东方文化传统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纷纷以发达国家的教育水平为参照系,希望以现代化教育标准来要求中国教育,社会旺盛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始终十分突出。

从教育资源供给的角度看,我国教育资源供给的总量性短缺将长期存在,而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水平地区所显现的特点不同,有的表现为满足基本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有的表现为扩大和增加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还有的表现为接受高水平、高质量教育机会的资源供给短缺。

历史不会忘记:我国把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对城乡所有学生实行了免费,在教育公平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经过20xx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全面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这些成果都是我们今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坚实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是在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对较高水平的不均衡。纵观世界,义务教育不均衡是许多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连美国、英国以及日本、韩国等,也都经历了一个由基本普及到均衡发展、并在均衡发展基础上追求高效率高质量的历程。

从发达国家的实践和探索可以看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辩证的历史过程,教育均衡作为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相对的、具体的、发展的,它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而变化,必然经历从“不均衡——相对均衡——不均衡——相对均衡”这样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

这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现实,也是世界各国追求义务教育均衡的客观规律。有了这样的共识,在追求义务教育均衡的征程中,我们的步伐将更为稳健,我们的信心将更为坚定!

义务教学心得体会篇二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义务教学心得体会篇三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从教多年的教师,我认真阅读了新义务教育法。感触颇深,对于农村孩子读书的困难有切身的体会,新义务教育法提出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两免一补”,从法律上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了一个平等入学机会。不会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感觉这是一个以为人民服务和以人为本的一个体现。我觉得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作为一名现代教育的有利实施者,我认为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新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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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汽车行业“预付款”没有双倍返还义务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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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预付款没有双倍返还义务

汽车这一特殊的奢侈消费品正快速驶入中国普通家庭,私人购车比例大幅提高,有车族从过去的“大款”向普通的工薪阶层延伸。然而消费者和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不谨慎、不严密,产生了诸多经济纠纷。这两年来,类似投诉亦不断呈上升趋势。

近日,消保委接到陈先生的投诉。他在上海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预订一辆轿车,当时口头约定在15天内交车,并支付1000元的预付款。

可过了约定的时间,该公司却未能按时交车,消费者陈先生于是要求商家双倍返还预付款,双方协商未果后,陈先生向消保委进行了投诉。消保委联系该商家,公司负责人表示陈先生反映事情属实,由于车辆货源紧缺,未能按时交车给消费者,但公司已经处理了该投诉,把钱退还给了陈先生。至于陈先生要求的双倍返还没依据,公司不予采纳,理由是合同上写的是预付款而非定金。

经核实,双方合同上标注的确实是“预付款”而非“定金”,陈先生所提出的索赔依据是合同上写明:如果消费者解除合同,则预付款将归公司所有。反之,公司解约,理应双倍返还。

经调解,消保委指出“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不具有担保债务的履行作用,不能证明合同成立,所以违约方无需双倍返还。而定金有担保合同履行作用和证明合同成立作用,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方违约将双倍返还定金。对消费者提出的要求消保委不主张。但是作为一个大型企业的4s店经销商,不能用格式条款、合同把不公平的条款强加给消费者,扩大自己的免责范围,迫使消费者放弃应有的权利。“车到通知”、“预付款不予退还”这些条款都在忽悠消费者,利益总是偏向商家。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经销商负责人表示择日对消费者作补偿,送价值500元左右的车内用品。陈先生对此满意。

点评: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明示汽车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内容,授权经营合同的约定和服务规范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知名企业在市场行为中,自觉践行诚信原则,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公平买卖,用优质商品和服务满足社会需求。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车签约时必须考虑周全,付款时对预付款、定金、订金的法律含义有清晰的概念,防止自己的利益被侵害。

商家“捂”优惠惹出投诉

陈女士在4s店购买了一款轿车,提车后不久,消费者了解到该公司正在搞优惠促销,买小排量车可返回2.5%购置税差额,于是向公司索要,但交涉无果。陈女士遂向消保委投诉,要求对方返回差额。

通过调查,陈女士的购车合同上没有出现可返回2.5%的购置税差额的条款;二是当时她没有看到4s店的广告宣传中涉及购买小排量轿车可返回2.5%的购置税差额的内容;三是返回2.5%的购置税差额活动在陈女士购车时的确有。对此,该4s店负责人答复:部分消费者确实享受了买小排量车返回2.5%的购置税差额,但需要在购车合同中有特别表述或者有口头约定,才能享受。经多次与双方协调,4s店同意向消费者返回2.5%的购置税差额。

这个案例中,4s店故意不向消费者说明品牌活动,致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点评:在接受经营者的服务时,特别是在看到一些非常具有诱惑力的广告语时,一定要收集相关资料,头脑冷静,仔细分析,要了解商家促销活动的具体情况,有疑问要及时提出。同时,消费者根据广告内容在期限内向经营者提出购买广告上的商品时,经营者应该从诚实守信的角度主动向消费者兑现承诺。如果经营者真的由于工作疏漏造成广告内容有误,也应向消费者耐心解释,并赔偿消费者合理的费用。

“土政策”不能代替合同约定

消费者徐小姐投诉,他购买了一辆轿车,合同中写明赠送贴膜,但对方只贴了后挡风玻璃和门上玻璃的膜,前挡风玻璃未贴。与对方联系,对方告知前挡风玻璃不赠送贴膜。徐小姐不认可,因合同中未注明,也未事先告知,因此要求公司补贴前挡风玻璃的膜。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找该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称:所有赠送贴膜都不包括前挡,公司一直是这样操作的,消费者是无理取闹。消保委当即向该公司提出,合同中只写明赠送贴膜,通常应理解为全车贴膜。如果确实不送前挡风玻璃膜的应在合同中具体写明,不能以公司现行做法没有接到过客户投诉来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经过与该公司的据理力争,该公司最后给消费者赠送了前挡风玻璃贴膜,并且表示会在以后的合同中加以改进。

点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合同条款应当按照通常的文字含义来解释,不能由制订合同方来作出有利于他一方的解释,否则无效。本案中,经营者就是想凭自己的“土政策”来取代合同条款的约定。不能认为之前没人提出异议,所以消费者现在有异议就是不对的,就是无理取闹。这种思维逻辑很不可取,至少表明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漠视。企业在遇到消费者投诉时,首先应当冷静检视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到底有没有与法律、法规、合同以及正常的交易习惯发生冲突,不能一有投诉就先责怪消费者不通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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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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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九)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伺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责任限额

第十条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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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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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任何非书面形式的约定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均无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 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单载明的客运车辆从事合法客运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本车旅客人身伤亡或随身携带物品的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客运汽车的人员、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坐客运车辆的儿童以及按照承运人规定享受免票待遇的人员。

第四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如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洪水、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 发生意外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一)客运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

1.无行驶证、车辆营运证;

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3.客运车辆不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1.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2.驾驶人不符合《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应当具备的要求的;

3.无有效驾驶执照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四)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利用客运车辆从事犯罪活动。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非本保险合同所称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被保险人根据合同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包括如果该合同不存在,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四)任何精神损害赔偿;

(五)任何间接损失;

(六)旅客在客运车辆外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七)旅客因疾病(包括因乘坐客运车辆感染的传染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八)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违禁物品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因自身的自然属性、质量缺陷或包装、放置和保管不善遭受的损失;

(十)客运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十一)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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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执行判决双方最好签份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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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执行和解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纠纷一案,现X市法院审理并作出了判决。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就本案的执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201X年号民事判决书为基础协商本案赔偿事宜。

二、甲方一次性偿还乙方          元。

三、本协议签字后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款项,待乙方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后再支付    元。

四、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完毕后视为对  民事判决书的履行完毕。自此双方再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五、乙方不得违背本协议约定向法院申请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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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护士责任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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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钟南山院士:

您好!

中国这次新型肺炎引发疫情,造成许多工厂停工,武汉封城,许多学校无法正常开学,给中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灾难。

新型肺炎来临时,您告诫我们不要去武汉,但是自己却逆行回到武汉。为此,我们由衷的感谢您!从父母口中得知您在抗击“非典”疫情中的丰功伟绩,要求把重症病人都送到您那里去。您与“白衣天使”一起出现了,你们一去,仿佛是在漫天乌云中忽然出现的星耀光芒;您的出现,更像是茫茫大雪中送来的炭火。您与医护人员奋斗在疫情最严重的地方。

我听说您已经八十多岁了,从广州赶往武汉,是多么让我担心,却又敬佩不已啊!在列车上,您研究着各式各样的资料,紧皱的眉宇间透出了您的信心。

这次疫情扩散得似乎比20__年的非典更为猛烈,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有七万多人被感染了病毒。在疫情面前,大家人心惶惶,而您又一次在媒体面前宽慰到,“很多东西能解决,这一次武汉也一定能挺过关!”是啊,武汉一定能挺过去,我们坚信不疑。您掷地有声的声音还回响在我的耳畔,永远留存在我心间——“延长假期不是为了让大家出门,国家危难,匹夫有责。”

您不仅医术高超,医德高尚,还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您敢医敢言的道德风骨和学术勇气令人敬仰。17年前,您主持了广东省的非典防治工作,是中国抗击非典型肺炎的领军人物,也是“非典”战场上不倒的红旗。今天,您又成了抗击新型冠状病的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英勇的战士。我希望武汉,中国,世界能在您和白衣天使的带领下打赢这场胜仗。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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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生产,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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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乐山市盛盟达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棉竹镇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乙方需将车辆挂靠到甲方名下进行运营,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一、 乙方购买的车辆型号为_______________,牌照号 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入户时_______________。

二、 甲、乙双方明确,乙方挂靠的车辆行驶证户名为甲方,乙方是该挂靠车的产权所有人。

三、 车辆挂靠时间为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 乙方自主经营挂靠的车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五、 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服务费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六、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户,合同期满乙方可选择自行转户。

七、 在挂靠期内,乙方因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八、 此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赔付对方违约金伍仟元。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业务代表(签字): 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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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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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制定了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对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行政职责的组织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过错,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前款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诱、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滥用权力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法律规定、无法律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四条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行政责任制度,明确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具体承办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公室、人事、法规等部门配合做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事项。

第五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责任与过错程度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范围

第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或执行上级部门的行政决定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无正当理由不采纳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监督机关提出的建议的;

(三)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规范性文件或颁布行政命令的;

(四)采取行政措施不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处置群体性的事件明显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滥用权力,非法干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对破坏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不依法查处或隐瞒不报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国土资源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因工作失职,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在行政活动中滥用权力、或者不作为,引发非正常信访事件、群体性的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四)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巧%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巧%,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谎报、瞒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故意降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的;

(六)发生土地、矿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第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矿产规划审查、报批等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履行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矿产规划监督责任的;

(二)越权审批或未按法定程序修改和审批土地、矿产规划的;

(三)违反土地、矿产规划有关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审核、许可)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或继续执行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审核、许可)事项的;

(二)违反法定条件、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擅自为申请人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收回土地使用权、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等行政审批(审核、许可)、变更延续事宜的;

(三)对符合条件申请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土地审批(审核、许可)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又不予答复的;

(四)依法应当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

(五)不依法出具或不按规定使用、填写书面文书的;

(六)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察看的,因过错造成踏勘、察看结果与事实明显不符的;

(七)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申报、审核、批准用地的;

(八)没有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或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九)应当采取出让方式而采用划拨方式或者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

(十)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采取与投标人、竞买人恶意串通,故意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竞买人等方式,操纵中标人、竞得人的确定或者出让结果的;

(十一)明知建设项目用地涉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尚未依法处理,仍为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

(十二)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申报、报批等过程中,对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认定的;

(十三)寸比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征地补偿方案的;

(十四)未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费用而批准征地的;

(十五)在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前,下发用地批准文件的;

(十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审批(审核、许可)事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登记、土地调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行政登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又不予答复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

(二)违反法定条件、程序进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权属证书的;

(三)伪造、擅自修改调查资料、数据,强令、授意土地调查人员篡改调查资料、数据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办理行政登记、土地调查事项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土地整治(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或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审核)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未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或编制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批准立项的;

(二)对项目区内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等弄虚作假申报的;

(三)擅自同意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或同意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指标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规费征收和资金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实施收费行为的;

(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擅自增加或设立征收项目,擅自改变征收标准,擅自批准减缴、免缴或不按规定任意征收规费的;

(三)侵占、截留、私分、挪用或擅自开支征地补偿款等费用的;

(四)征收过程中,不开具合法收据或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专用票据的;

(五)违反规定减免或者变相减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金的;

(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擅自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开竣工日期等土地使用条件的;

(七)违规拨付项目资金,虚列项目开支的;

(八)截留、挪用、坐支项目资金的;

(九)其他违反收费和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改变处罚裁量基准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的;

(四)使用、丢失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六)依法依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七)依法依规应当对行政相对人提出处分建议而不提出的;

(八)应当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依法给与处罚的;

(九)隐匿证据、更改案卷材料或者不如实记载调查笔录,故意搪塞推诱、拖延办案,包庇、纵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的;

(十)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十一)未依法告知被处罚人法定权利的;

(十二)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强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的行政强制执行的;

(二)超越法定时限、权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

(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当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四)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公开的;

(二)不依照规定的形式和期限实施公开的;

(三)公开的内容不真实,或隐瞒应当提供的政府信息的;

(四)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五)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告知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专办责任,对应当解决的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因工作失误、处置不当,或未及时调查处理,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众缠访、闹访或越级上访的;

(三)扣压、隐匿、篡改信访材料,或将控告材料内容泄露给被控告、检举单位或个人的;

(四)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不按规定赶赴现场处置集体上访,或由于不负责任和处置明显不当,导致上访群众发生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等“六类禁止性行为”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裁决、诉讼)过程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对符合条件的复议(裁决)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

(二)不按照规定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

(三)在法定期限内不做出复议(裁决)决定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五)没有按规定期限答复(答辩),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的;

(六)在行政复议(裁决)活动中,拘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读职、失职行为的。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日常行政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在制作、运转公文过程中出现重大错误的,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违反公文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等泄密、损毁或者丢失,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行政相对人隐私的;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诱、拖延不办或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的;

(五)其他违反行政管理制度,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第二十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需要追究行政过错责任的行政案件,只进行撤销、变更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等行政处理,而不向有关监察机关移送追究责任人的,应当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机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

第三章 行政过错责任划分与承担

第二十一条 行政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拘私舞弊或重大过失,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 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四条 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六条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做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行政工作负重要责任。

第二十八条 经集体研究、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决策人负主要责任,持错误意见的人负重要责任,持正确意见的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上级机关改变下级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上级机关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条 经过听证、风险评估的事项,批准人同意听证主持人、评估报告错误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听证主持人、风险评估承担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不采纳听证主持人的正确建议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复议机关负责人负重要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行政过错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第四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种类和适用

第三十三条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一)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责任人(单位)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四)扣发奖金;

(五)诫勉谈话;

(六)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七)对试用、考察期内的责任人延长试用、考察期限;

(八)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

前款规定的各项种类,适用于对责任人员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种类,适用于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行政过错分为一般过错、较重过错和严重过错:

(一)情节轻微,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和影响较小的,属一般过错;

(二)情节较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较重、影响较大的,属较重过错;

(三)情节严重,给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重大的,属严重过错。

第三十五条 对于一般过错,对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对主要责任者和重要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二)、(三)、(四)、(五)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于较重过错、严重过错,对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可以合并给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行政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般过错责任的,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属于较重过错、严重过错的,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十八条 因行政过错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并涉及赔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人的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同一工作人员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同类过错行为的;

(二)干扰、阻碍、抗拒对其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

(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明知故犯、严重不负责任或拘私舞弊行为,以及收受行政管理相对人财物、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宴请、参加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的;

(五)利用审核或审批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

(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八)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行为和情形。

第四十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过错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受行政干预或他人胁迫发生过错的;

(三)配合组织主动追究过错的;

(四)积极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的;

(五)主动退还违法违纪所得或者侵占、挪用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等有关费用的,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六)过错行为发生时间已过5年,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从轻、减轻追究责任的情形。过错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追究过错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行政相对人弄虚作假,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做出正确判断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致使对有关事实和依据理解认识不一致,出现行政行为偏差的;

(三)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履行行政职责的;

(四)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程序

第四十二条 追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过错责任,由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决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过错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作出决定。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机构由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和法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投诉、检举和控告;

(二)调查行政过错行为;

(三)草拟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三条 调查处理行政过错行为实行回避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具体工作机构人员与行政过错行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四十四条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调查,以确定相关部门及具体行政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行政过错责任:

(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的(含撤销或部分撤销后,判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含撤销、确认违法后,责令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三)在上级或同级人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被认定错误,要求调查处理的;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检举、控告的;

(五)上级机关(土地督察机关)、监察机关等要求调查追究的;

(六)其他应当进行调查处理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 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检举、控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事机构应当在巧日内审查是否有事实依据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有事实依据的,应当受理;没有事实依据的,不予受理。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四十六条 决定进行调查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立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再延长办理,但是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应当对责任人员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办理。不得以过错责任追究代替处分。

第四十七条 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认为不便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提出投诉、检举、控告的,可向监察机关提出。监察机关直接办理的案件,涉及行政处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对行政过错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检举人和控告人。

第四十九条 行政过错责任人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行政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不服处分的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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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责任的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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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妈妈就告诉我,这世上有种东西叫“责任”,责任是从心里真诚的付出、责任就是爱、责任就是帮助、责任就是人与人之间勾通的桥梁。责任是每个人都不可缺少的。正如丘吉尔所说∶“高尚、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

一天放学的时候,天阴沉沉的,眼看就快要下雨,我在校门口焦急的等着爸爸来接我。刚坐上爸爸的电动车上,老天爷变脸,下起了倾盆大雨,爸爸连忙把自己的外套脱给我穿,雨水很快把他的身上全部淋湿,看着爸爸哆嗦的背影,我的心里一阵感动。爸爸是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好爸爸,这是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是万物不能换取的爱的责任。

每次上学与放学的时候,在学校门口总是有熟悉的面孔在坚持不懈的维持交通秩序,警察叔叔不论是在刮风还是在下雨,都坚持在我们校门口履行那神圣的责任。这是他们的工作、是他们的任务、是他们的使命。这不仅是在维持交通秩序,更是在维持社会秩序。是对祖国的花朵负责,对我们未来负责。

上个月,我因调皮,在骑自行车的时候不慎把我的左手跌断了。又因为现在是六年级,正是学习紧张时期,所以我没落课。在这段时期不懂事的我,感受到了我们班主任陈老师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陈老师总是比我们先到校,每当我进教室时,陈老师就叫其他同学帮我擦桌椅。因为中午我在学校吃饭,陈老师怕我的左手被其他同学碰到,所以又叫一名比较强悍的同学来保护我,并帮我打饭。上课时我的左手有一点疼痛,我弓着腰趴在桌上,正在上课的细心陈老师发现了我的窘样,严厉的她没有责备我,放学时陈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帮我补上了刚才没听进去的内容。看着老师那脸上的细小皱纹,我的眼中噙着泪花。他们是对自己职业负责、对我们未来负责。全天下的丰硕果实都是老师辛勤栽培的。老师尽心尽责,为了国家的栋梁,他们奉献自己的青春、自己的年华。

俗话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人人都需拥有奉献精神。有爱心、就有任务。有信念、就有使命。我会在责任区慢慢地长大,我会携带责任感,把责任传播到世界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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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委托开发合同双方义务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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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 》(以下简称“本软件”)的事宜达成一致并同意订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 》(以下简称“本软件”) 可以在□AppleIOS、 □Android 环境下运行的软件,软件需求(以下简称“需求”)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APP应用开发的栏目架构及相关功能开发细节由《APP开发需求表》载明。

二、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乙方相关的税费及软件开发期间办理相关手续的所有费用。该价款为固定包干价,除上述款项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它款项。

2.付款方式:

本次移动商务软件的开发总金额为 元 (大写: 整),软件开发之前甲方需要向乙方预付保证金 元(大写: 整),乙方交付本移动商务软件当日,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结清余款 元(大写: 整)。

未按以上约定付款均视为违约,应当按照合同标的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承担违约责任。

三、开发进度

自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将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端开发,此时间并不包括App Shop审核时间。 如因国家规定节假日放假,或因修改意见未能及时反馈,时间作相应顺延。

乙方的工作时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提出的本软件需求及内容不含有反动、黄色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本软件的需求及内容全部由甲方提供,乙方就其需求及内容的合法性,不负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2. 甲方拥有本软件的使用权。甲方保证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不做篡改,不泄露给第三方等。

3. 甲方提出本软件的需求内容作为附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盖公章)详细的说出需求内容和测试方法(或指标)。

4.项目交付后,乙方提供APP后台系统给予甲方,并培训甲方使用,前期乙方协助甲方上传部分资料,完善APP整体测试版效果展示,后期甲方自行上传管理文字、图片资料录入等更新操作。

5.按合同中付款方式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6.甲方对本合同中的页面、图像及数据、程序享有其他的使用权。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APP结构,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协议中规定的内容。

8.甲方提供APP开发需要的文字内容及图片等。

五、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须提供专业的制作团队、维护人员与甲方保持联络。

2.按合同的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APP的开发。

3.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APP的开发,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期内甲方的要求下, 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

4.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则本合同的相关作品、程序、文件属甲方所有。

5.乙方不承诺在“越狱”设备上正确运行。

6.乙方须在一年内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确保甲方应用程序访问畅通;并在一年内帮助甲方确保APP功能正常以及页面正常等。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

责任。

8.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允许将甲方的营业数据及所提供的任何资料、项目创意、项目整个文件以任

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

六、 交付、验收事宜:

乙方自合同生效日 个工作日之内必须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工作并交付甲方验收及将APP投入试运行。

1、 验收标准有以下几条:

(1)甲乙双方验收时,甲方按照需求标定的指标验收,没有指标的以运行甲方测试数据结果的正确与否为依据。

(2)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后,甲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甲方超过七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通过。

七、知识产权双方约定

1、甲方对其提供的相关元素的知识产权负责。

2、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独立享有本APP项目的全部所有权。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合 同期限的限制。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复制出售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

九、系统维护

1、乙方指导甲方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甲方的相关员工进行系统基本功能使用培训,确保其能够正确无误的使用APP各项系统功能。

2、系统维护服务:系统维护服务期由系统交付使用之日起计1年内,乙方将为用户提供服务,如果甲方委托乙方1年以后网络维护费用为APP开发费用的 % ,共计 元。至APP交付贵公司正式运行当日起一年有效期内享受网络维护服务。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妥善履行本协议下任何条款被视作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

2.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本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站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和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十二、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未完善之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仍解决不了,由原告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续约与否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4、本合同的任何附件,经双方共同确认将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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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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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___原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签订的庞庄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同,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算、撤场协议:

1、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详见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单。

3、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已累计支付乙方各项款项计____________万元(含代付工程料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详见附表2已支付费用清单。现甲方尚欠乙方款项计_________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____________万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不承担一切与乙方及乙方所属人员的纠纷。

4、合同解除后免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退出工程现场并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否则应承担拖延费__________________元/日。

6、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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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义务植树倡议书范文_倡议书_网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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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倡议书范文

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义务植树倡议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市林业系统各单位和广大林业干部职工:

绿化是林业人的神圣使命,植树造林是林业人的光荣职责,义务植树更是林业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xx市一年一度“6·29”全民义务植树日来临之际,林业人应积极行动起来,以各种方式踊跃参与义务植树活动。为此,我们呼吁和倡导:林业系统各单位要按照一般干部职工每人每年50元、科级干部每人每年100元、县级干部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自觉交纳义务植树“以资代建”费,通过捐赠方式带头履行义务植树法定义务。

植树造林,改善环境,绿化家园!林业人都要行动起来,用我们真挚的情怀参与义务植树,让荒山披绿装,使家园更美丽!

植树造林,前人栽树,后辈乘凉。林业人都要行动起来,尽我们自己的能力参与义务植树,为子孙后代留下绿色银行!

义务植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林业人都要行动起来,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作出自己的努力,为建设生态宜居作出应有的贡献!

xx市林业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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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当租房合同到期时租赁双方是否都有解除权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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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到期租赁双方是否都有解除

被告陈棋于1965年起在原告马尾区某机械厂工作,1988年7月,经原告厂委研究,安排被告居住在厂里的一间宿舍。2019年2月20日,原、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未涉及到宿舍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被告仍继续居住在原告原先分配给自己的那套宿舍。2019年2月8日,原、被告签订了关于宿舍的租用合同,约定租用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80元,被告按约支付了租金。2019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之后,被告继续承租,按原先的合同约定支付给原告租金,原告无异议,继续收取租金。2019年1月双方口头约定每月租金100元,被告继续承租。2019年7月至12月因当时张贴出拆迁公告,原告主动提出免交租金,被告在此期间未支付租金。后因原告业务需要急需用房,遂于2019年12月12日书面通知被告2019年1月10日腾空房屋,被告拒不退还该房屋,也不支付2019年1月至今的租金,故原告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院审理】

经审理,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此租赁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此案当中原被告于2019年2月18日签定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被告继续租用该房屋,交付给原告租金,原告未提出异议,继续收取租金,从双方的行为可以推定双方合意续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此时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都有解除权。

【律师评析】

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若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届满之前通知承租人,让承租人有足够的时间另行租赁,保障其基本生活。法院最后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被告陈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搬离房屋,并且支付给原告从2019年1月至搬离房屋期间的租金,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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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补偿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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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 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______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______,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出售______,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 贸易内容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___________型机械________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___工厂生产的____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偿付期限

甲方用_____年_____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__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__分之__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_____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件配件用_____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币基价,以当时的币对______币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的汇率折算为__________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_____。

第六条 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_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需要继续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 保险

设备进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条 履约责任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保证。甲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国________银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国________银行。

第十一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之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仲 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四条 文字、生效

本合同当中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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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双方长期联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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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一、供应商经营品类为品牌为,经营方式为.

二、营业额指标:全年含税营业总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联营指标具体约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签订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进场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营业额的39;________%,提取联营管理费,于每月付款时一并结算。

六、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对乙方委派的驻店营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乙方同意按驻店营业人员的人数,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管理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培训费,按每人人民币________元的标准支付胸牌费、按每人夏装冬装的标准支付服装费。

八、乙方聘用甲方营业员的,应支付其工资和奖金,并且应在每月月首____日内,交付于甲方;所聘外来营业员的工资及奖金,由乙方自行负担。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员工资和奖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联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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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单的双方离婚协议书2024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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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__,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__名。因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因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四、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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