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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做生意合同【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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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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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文本格式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本基金章程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基金管理规定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计价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3)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生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此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付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至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交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的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人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公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二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末见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结业和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5.本基金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本基金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对本基金所有资产;

(2)清理本基金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本基金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本基金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本基金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十二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本基金;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资产;

(3)设立本基金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本基金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经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本基金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本基金资产或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权益:

(1)有权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本基金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本基金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本基金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本基金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本基金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本基金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本基金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本基金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本基金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本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发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本基金在该会计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本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享有时本基金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鉴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处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本基金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本基金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本基金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本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本基金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本基金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本基金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动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力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续满十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职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有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部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对于上述法规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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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寓房屋租借公司租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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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__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______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______元。

三、租金于__________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__________计罚。若________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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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体车身广告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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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体车身广告合同范本

甲方(代理商):_______________

乙方(车主):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车体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车的车厢两侧发布广告,期限为______年,具体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保证,在_________年的发布期限内,不撕毁、损坏、破坏甲方发布的广告,如果因其他原因导致广告破损或脏污,及时向甲方联系并更新。

三、车体广告的广告内容和制作发布,以及广告破损后的更新均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提供以下优惠中的一项作为对乙方的回报

1.甲方付给乙方现金_________元。

2.甲方赠送乙方_________次免费保养。

3._________年内,乙方向甲方购买零部件和维修时,获得_________折优惠。

乙方认可的一项优惠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回报的兑现办法为

1.乙方如果选择现金回报,发布车身广告的当天,甲方支付现金_________元,半年后甲方再付_________元,_________个月后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2.乙方如果选择______次免费保养或______折优惠购买零部件和维修,甲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日,随时为乙方提供优惠。

六、任意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有资格中断所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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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广告公司出资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企业,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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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协议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济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称及性质:会宁晟荣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股份制企业

二、经营范围:工程装修,开业庆典,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招牌灯箱,广告制作设计发布,写真,喷绘,平面设计,宣传单等。

三、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各自以现金方式出资合作,出资比例各占50%,,盈利分红及亏损甲乙双方各占50%。

四、甲乙权利及责任:甲方为股东会负责人,出任企业法人代表,行使企业法人相关一切事宜。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担任副总经理,具体主管财务工作,协调和开发公司主营业务项目,负责企业在社会中的宣传,深化和项目洽谈工作。

五、乙方权利及责任:乙方作为企业股东,出任企业总经理职务,在企业日常运营中全面主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企业内部事务,具体监管运营项目的设计,规划和制作安装工作。

六、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结合自身职务实施公司各项工作,不得越权,违规操作,如有违反,独自承担相应后果,并对无错方进行相应工作理应合法所得加以针对性的双倍赔偿。

2、在约定合伙期限未满时,甲乙双方不得中途撤资,撤股及转让股资,如违此约,过错方将按原始股及相应红利总价的20%对方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干活得私利,如有发生,违约方须无条件退出,所有股份做为赔偿转入对方名下。

八、未尽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准,双方经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工商局存档,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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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网吧证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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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轻松网吧”转让事宜,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方以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位于“郫县团结镇花篱村”的轻松网吧,乙方享有全部产权。

第二条 方交纳定金伍万元,交纳定金后,甲方不得将网吧转让给他人,如甲方违约,双被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定金全额赔偿给甲方。

第三条 款方式:定金交纳后天交付第一笔款( )元,乙方独立经营,负全部责任(包括法律责任);余款在( )交清。如乙方延迟付款,按每天尾款的20%交纳延误金;如乙方拒不付清,甲方有权收回网吧。

第三条 方转让网吧内所有电脑、桌椅、上网设备、线路、空调、冰柜、风扇、场地及所有杂物。

第四条  转让给乙方网吧的所有证照及相关合同,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意见同意书》、《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等。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变更、过户、注销等手续。

第四条 网吧交付乙方以前,甲方必须将所有积欠一切的税款、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电信宽带费用、雇员工资等一律付清。

第五条 方现雇用的员工,除乙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由甲方负责解散。

第六条 方交纳定金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网吧物品。

第七条 方承诺“甲方不对转让后的网吧所发生的财务,经营问题、事件负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一切均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以前造成的遗留问题除外)。”

第八条 在本合同后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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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共同投资基金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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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 b.卖方单位名称 c.交货地点 d.交货方式 e.交货的数量 f.检验方式的选择 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 h.交买方的单据 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前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时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货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帐户。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帐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轻柴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1.04 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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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出资转让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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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转让协议(二)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______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_______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签章):_________

受让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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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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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____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个,分别为: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 )出资( )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__________。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

签订协议地点:__________

签订协议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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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独家认购出资份额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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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公寓认购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职工住宅楼认购事宜,经甲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决定为本单位职工建设二栋住宅楼,住宅楼位于 。

第二条 职工公寓认购依据。

乙方为甲方单位职工,甲方通过自建的方式建设职工公寓。

第三条 乙方所认购职工公寓的基本情况。

乙方认购买的职工公寓(以下简称该职工公寓,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幢】【座】_____【单元】【层】_____号房。

该职工公寓的用途为住宅,属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层,地下____层。 该职工公寓阳台是封闭式。

该职工公寓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职工公寓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以有资质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多退少补。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签定协议时交房款 元,开工后交房款 元,主体完工后交 元。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处理:

(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的职工公寓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

2、政府及国家政策的原因。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责任。

自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承担利息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乙方所购职工公寓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 0日内,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交接。

职工公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销售的职工公寓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职工公寓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职工公寓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水通、路通和电通。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职工公寓仅办理单位权属登记证书,不确权到乙方名下,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乙方所认购房产产权归乙方。乙方所购公寓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外转让销售。

第十六条 乙方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职工公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职工公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协议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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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地块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共同出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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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各方又按《意向书》同意丁方加入了合作。为了进一步予以明确,现上述各方就共同出资合作开发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______年。由______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的形式出让。

目前已经由甲方出面竞得了土地使用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____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为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乙方的本土优势和品牌效应,现各方同意本合作开发不再设立项目公司,而是以乙方名义联合开发经营,有关手续由各方共同协助向政府管理部门办理;共同出资合作开发地块合同范文节选!

二、各方出资比例、付款方式及收益分配

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款项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已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丁方已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乙方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丙方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代建费______万元。

依据上述出资,结合各方前期对合作项目的贡献情况,各方确定对合作收益的分配比例分别为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丁方______%。

收益的分配原则上在合作开发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三、管理形式

合作开发项目由乙方名义负责实施开发,设立开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为最高权利机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2名,乙方、丙方和丁方各______名。

四、其他条款

1、合作四方竞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办入乙方后,各方出资的购地款由乙方逐步予以归还。

2、各方借款计息方法与归还方式:各方借款年利率均按______%计息,在开发成本中列支,计息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

3、合作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共同出资合作开发地块合同范文节选!

4、未尽事项由四方协商解决,另行书面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四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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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股东出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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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________个,企业法人________个,社会团体________个,事业法人________个,国家授权的部门________个。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团体法人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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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通勤班车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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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解决甲方员工上下班问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下称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租赁标的:

(1) 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两辆分别:品牌: ,车型: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时间 ;品牌: ,车型: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时间 ;

2. 租赁期间:

(1) 租期共计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3) 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解除合同并继续支付乙方租金的,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定。

3. 班车路线及时间

(1) 起点 华典佳园或蓝领公寓 ,终点 奇瑞汽车工业园。

(2)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作为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甲方为乙方提供固定的行车路线和停车位置。甲方员工不得私自提出变更行车路线及停车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乙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保证班车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按时交纳车险等。

4. 租金及支付

(1)租金以月为单位按月结算,月租金为 元,每月 时间前支付乙方租金。

(2)租金包含班车在租赁期的保险费、养路费、保养、维修费、年检等费用。甲方除了定期向乙方支付租金费用外,不再负担任何其他费用。

5.使用及维护

(1)甲方确保其司机使用真实、有效的驾驶证,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班车司机应相对固定,且须保持车辆外观及内饰的干净整洁。

(2)乙方须保持班车车辆状况良好,车辆证照及税费齐全有效,车内各种设施功能正常。

(3)甲方应固定司机专人专线驾驶。如发生班车车辆年检、维修保养等更换司机或车辆,须经乙方事先同意。

(4)班车车辆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班车如果毁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灭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从甲方通知乙方车辆丢失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5. 违约责任

(1)如发生违约情况,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6. 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7.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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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出资比例的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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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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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塑钢窗加工安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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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钢窗安装合同(一)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工期

三、工程价款

1、综合单价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工程所需窗框/门框全部进场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经甲方审核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即××万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在确定工程决算值后七日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值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工程款发票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材料供应

五、工程保修及售后服务

1、乙方对全部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其中门窗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门窗本身的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限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之次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门窗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漏水、透寒、变色等质量问题的责任。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保修卡》、《产品使用说明书》,双方并另行签订《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任何时间,甲方(包括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均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修复因乙方制作安装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缺陷修复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修复完毕或连续修复两次仍不能达到甲方满意,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修复。因此而需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确认,并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甲方单方确认费用二倍的违约金,且上述费用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中扣除,并支付予实际执行者。若甲方委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大于届时应支付乙方质量保证金金额时,则甲方可将其大于该部分的金额作为债务向乙方追偿。

6、在保修期内,乙方应积极与甲方联络,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7、在房屋交付使用者前,乙方应当成立为本项目服务的专门小组,乙方应在房屋交付过程中,派员陪同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向使用者交房,对于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乙方应当立即整改,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按应付款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工程所需门窗运抵现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逾期任一阶段工期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向甲方承担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逾期达十四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3、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修理、拆除、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乙方未按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进行整改,逾期达十四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整改仍未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并承担相应价款20%的违约金,或按相应价款50%结算,具体处理方法由甲方选定。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

6、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乙方预期可得利益。

7、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支付其剩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如因此而导致甲方逾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或购房者退房而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9、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七、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塑钢窗安装合同(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分包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安装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a)工程名称:

b)工程地点:

c)承包范围:门、窗安装

d)结算依据:依据门窗外轮廓尺寸进行面积结算。

二、门窗面积

门窗面积暂估为㎡,安装单价元/㎡,最终结算按实际面积结算。

三、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

a)甲方责任

i.为了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由甲方委派公司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ii.甲方人员主要负责协调工地关系、时间、进度、安装技术、质量管理以及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的审批等事项。

iii.甲方人员的指令、通知均由甲方人员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在回执单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iv.甲方负责门窗产品送到工地,乙方负责派员工卸车。安装所用的工程材料甲方全部负责运送到工地现场,经过乙方验收无任何问题后办理产品签收手续。

v.甲方负责提供楼层分布图型及相关图纸(含开启方式外立面图),如未提供,则按甲方实际要求安装。

vi.乙方通知甲方可以进行竣工验收后,甲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vii.甲方按工程部审批的《工程进度明细表》及《工程量确认明细表》来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其余时间一律不支付工程款。

b)乙方责任

i.乙方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部件均采用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如违反则给予罚款处理。

ii.乙方对工程安装质量、进度负责。

iii.安装工程所需要用的工具全部乙方自备。如安装所用的工具及设施满足不了工程的需要,乙方负责重新购买能符合工程要求的工具设施,费用自报。

iv.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操作,如甲方无技术交底等书面文字材料,则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96)》执行。

v.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工地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vi.乙方有责任教育其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安装期间因为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物件破损、丢失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vii.门窗安装的总工程完毕后,须经由甲方做总体检查验收。对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重改,并扣除此窗的安装费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罚款处理。

viii.乙方在安装过程中,门窗及配件确认为乙方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照价赔偿。玻璃为特殊成品,如安装过程中发生破损(3%以内为自然损耗,超过3%至10%以内),按成本价双方各半;如因乙方操作不当、搬运失误和保护不善等,由乙方按成本价自行承担。费用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扣除。

ix.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程量。无故延误工期,甲方不但要追究其责任,并从经济上加以索赔。

x.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xi.已经竣工工程未交付建设单位验收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负责修理。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或乙方有偿修复,甲方承担合同追加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a)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以及甲方工程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和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b)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如又发现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c)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和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由甲方增加相关费用。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人员一经发现,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人员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

六、工程款的支付

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人员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计算出工程价款。经工程部负责人签字后支付。进入工地现场一周后支付安装工程总价款的5%,以后按工程部上报的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一周后支付到总工程价款的95%,余额5%为保修金。

七、保修责任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范围:因安装引起的问题)。

保修期从建设单位在最终验收记录单上签字之日起算起。保修期内如出现因安装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均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两日内无偿派人员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安装工程价款内扣除。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维修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满后半个月内结算剩余工程保修金。

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工程竣工结算,甲方将工程交付建设单位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即本合同全部协议条款宣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

十、本合同附件

《成品出料明细表》,一式两分;《配件出料明细表》,一式两份;《工程进度明细表》,一式两份;《工程量确认明细表》,一式两份。附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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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婚前房屋共同财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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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婚,并希望以协议的形式就双方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等事项进行约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婚前财产的约定

1.甲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存款:。

(3)股票、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4)债券:。

(5)其他财产:。

2.乙方名下财产:

(1)房产:。

(2)机动车:。

(3)存款:。

(4)其他财产:。

3.(1)双方对上述各自名下的财产所有权的约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财产均是婚前财产,该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归甲方乙方个人所有。

(2)双方对上述各自名下财产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的约定:

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财产的收益分别归甲方乙方个人所有。

(3)其他约定:。

第二条婚后所得财产的约定

1.甲方乙方各自名下的上述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在婚后所取得的一切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甲方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条债务

1.甲方婚前债务:房产按揭贷款:总额万元;首付万元;剩余贷款:万元。无其他债务。故甲方婚前债务为万元。甲方婚前债务在甲乙双方结婚后由甲乙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共同还贷。甲方房屋中,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分割。。

乙方无婚前债务。

若婚后发现任何一方在婚前有上述未列明的个人负债的,由负债一方个人承担偿债义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婚后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负债,由双方共同负担。

3.双方婚后借债应事先协商一致,任何未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的用于非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均为举债方一方债务,由其个人承担偿债责任。

4.一方单独举债,事后由夫妻另一方追认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5.其他约定:。

第四条夫妻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管理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归属一方的个人财产由财产归属一方进行管理和处分。

3.任何一方不得隐藏和转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有隐藏和转移行为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藏或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

4.关于夫妻财产管理和处分的其他约定:。

第五条日常开支

1.家庭的日常必需开支(粮油、水电、煤气、固定电话等支出)承担。

2.重要开支约定:。

3.关于日常开支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忠实。

2.双方不得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虐待和遗弃对方及其他家庭成员。

3.双方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4.一方对己方的父母尽赡养义务,对方应当与给支持。

5.其他约定:。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自双方办理完毕结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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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校出资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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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协议书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____________,兼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出资均为现金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60%;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20%。

第四条 出资时间

各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六条 组织与人事安排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执行董事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监事由丙方委派。

4、公司设总经理由乙方自己担任。

除上述岗位之外的涉及公司中层(包括财务负责人、采购销售负责人等部门主管级别)以上岗位人员需经股东会半数同意方有效。

第七条 公司的增资等相关事项

公司设立以后,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增加,但在股东会决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增资的视为放弃增资。新增加的注册资本根据所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金额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第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交付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0.3%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交付的,其他方除可主张违约金赔偿外,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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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股东转让出资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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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广州市光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让方:李ⅩⅩ

广州市 大众贸易 有限公司由广州市光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5万元,张ⅩⅩ出资1.5万元, 出资 万元共同设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和股东决议,现就转让出资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转让方广州市光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占公司注册资本 50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李ⅩⅩ ,转让金额为1.5万元。

二、合同签订之日,受让方需将转让金额全部付给转让方。

三、从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起,张ⅩⅩ、李ⅩⅩ、 、 , 成为本公司的股东,承认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并享有股东权益。各股东新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张ⅩⅩ 出资 1.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 李ⅩⅩ 出资 1.5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 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四、至 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止,本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转让和受让股东均已认可,并已经明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承担责任。

五、公司经利的收益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转让方享有转让前的红利,受让方享有转让后的红利。

六、广州市光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股东自转让出资之日起,不得再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一式 5 份,交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全体股东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让方:

李ⅩⅩ 住 址:大德路1号 住 址:中山三路1号

其他股东签字:

张ⅩⅩ

公司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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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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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组建:北京有限公司,乙方投资1万元,占北京联所商业经纪有限公司10%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有限公司)预计在3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连锁经纪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工作。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连锁经纪网》网站,并在甲方的《经纪人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连锁经纪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另议。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连锁经纪章程》及《连锁经纪网》公布的内容执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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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正规2024汽车买卖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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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买方(乙)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排量为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以人民币的价格卖(转让)给乙方。

二、付款及车辆过户: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转让金人民万元(大写元人民币)。

(1)购车款支付方式:乙方将车款人民币万元。

(2)银行按揭尾款由

(3)甲方收到乙方的购车款后,银行按揭款由甲方还完后,由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车辆状况,交付地点,及将付方式:

(1)车辆状况:甲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无其他债务纠纷(外观附照片)。

(2)车辆交付地点:

(3)甲方应于车辆交付同时,将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证,保险等一切证件和手续交付给乙方。

(4)车辆交付时间:

四、乙方收到甲方车辆及车辆相关证件,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车款,均需向对方出具收条。

五、本次车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车辆交付前的交通违章及责任事故(如有)等法律和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交通违章及责任事故(如有)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1、车辆签订合同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合同签订之后的由乙方承担。

(一)本合同未尺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卖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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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加工合同简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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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铸铁件,为了规范甲乙双方的经营运作行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铸件均按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要求制作:

① 确保外观平整,无飞边,毛刺。

② 铸件表面应清理干净,修整多肉,去除浇冒口残余,粘砂及内腔残留物,不许少肉。

③ 铸件表面不允许存在加工后的表面缺陷,不允许有影响性能的裂纹,冷阁,缩松等缺陷存在。

④ 铸件非加工面上和铸件内部存在缺陷,需在双方协商后进行修补。

⑤ 乙方对铸件进行抛丸处理。

第二条 :铸件加工材料牌号及单价:

① 材料牌号:HT200

② 单价:5300元/吨,以后如价格变动随市场的材料价格幅度上下浮动。需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为准。

第三条 :模型由乙方制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如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则由甲方补给乙方所承担的一半模具费,但模具的所有权需归甲方所有。成型铸件乙方负责协调运输事宜,运费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

① 乙方第一次交付铸件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到本次铸件总款的____%余款___%作为长期质量保证金。第二次交付铸件总款甲方一次支付清。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双方终止合同一个月后,甲方把质量保证金付清 。

② 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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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租赁个人租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个人,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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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______承租人:______

甲、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整月,乙方应同时交纳首期租金____元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时间为____,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4、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六、违约的处理

1.乙方违约的处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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