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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做生意合同(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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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班车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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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座车辆,载人数为__________人。

二、出车时间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路线接送员工上、下班。甲方必须按上车时间及地点上车,不得拖延,乙方按照甲方包车时间准时发车。具体时间、地点、路线以确认单为准。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三、费用及结算

1、按照双方约定的路线实际路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核算报价,交由甲方确认,每月结算一次。

2、次月十日前乙方凭正规发票向甲方办理结算事务,结算上月费用。具体费用以确认单为准,详情见确认单备注栏。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由乙方负责统一按照双方约定运行线路合理调度车辆。确保甲方要求合理调度,安排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

2、如甲方提前终止包车,需提前告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结清款项方可执行;若需延长包车,需经乙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3、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甲方使用,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5、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乙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在途中更换相应的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甲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甲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

7、在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8、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双方明确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9、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甲方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相关事宜。

10、乙方的车辆维修、保养、燃料、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11、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按时足额兑现。

1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逾期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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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租房合同配套齐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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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一年____________人民币。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租金按年结算。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物业费;2、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3、房屋及屋内设施由于乙方使用或损坏造成的维修费用。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八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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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共同投资基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3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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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和深圳XX公司本着共同发起"",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

基金单位指代表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典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XX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或其继任人。

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年初资产净值指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专指深圳XX公司。

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资产净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或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信托年费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核数师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一般决议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特别决议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会计结算日指本契约规定的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帐户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收益分配日指在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出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章程指《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基金管理规定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计价日指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

1.X名称:。

2.发行规模: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存续期: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上述资产(以下统称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X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出于投资经营上的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X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X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X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得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X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X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X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对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X单位的受益人在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X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X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公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资本的较大增值。

2.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X年初资产净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额的10%;

(3)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X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1)由于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2)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3)由于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发生投资往来关系。

6.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以可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X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b.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c.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此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付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至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资产总额来计算。

4.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X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资产中支付。

7.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核数师应为在中国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X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交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的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X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清盘前达到五年或到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人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公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二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X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X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末见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X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X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X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结业和清盘

1.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时,经主管机关批准,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二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提前结业的建议。

4.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清算小组,经理人在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X单位停止转让。

5.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对所有资产;

(2)清理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十二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资产;

(3)设立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经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资产或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权益:

(1)有权取得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X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或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或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发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在该会计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存续期内,享有时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鉴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处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X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X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动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力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存续满十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职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有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部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对于上述法规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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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茶叶类委托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2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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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珠宝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加工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执行业务需要,委托由乙方加工宝石项链,经双方协商合约如下: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宝石项链订货单。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宝石项链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串珠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宝石项链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串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串珠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串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串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串珠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5、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串珠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6、串珠费: 手链元/串项链 元/串。

7、在您签收首批产品后,500元合作金无息返还, 人员第一次串珠为3000串,多劳多得,接货物签合同时都有预付加工费,串珠完成后现金结算所有加工费。

8、乙方与甲方商讨后,同时自愿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合同履约金共计叁仟捌百元。

9、乙方必须将合同按规定签好并寄回一份给甲方,甲方返还乙方所有合同履约金。

第四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串珠生产之产品为珍珠再加工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串珠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串珠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

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串珠。

4、乙方所串珠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串珠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5、一经由甲方接洽的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户合作,否则甲方有权追付乙方赔偿。

6、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串珠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重新加工。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以及办理安全加工许可证,工商许可证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2、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1、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通过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下具《订购单》,乙方收到甲方下具有效的《订购单》后立即安排生产事且,按订购单的要求制作和交货期限内交货。

2、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串珠的数量及串珠费,乙方同时确定串珠及完成时间。

3、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4、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如纸箱等),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可由甲方自己派人配送,或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配送到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送回送到甲方公司 ,或由甲方派人上门回收。

第八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兼职加工人员统一以会员号发工资发货为标准,每个兼职加工人员都必须加入公司会员.

第十五条:兼职加工人员要对我公司所委托之加工珍珠材料,负保护之法律责任,非经我公司之书面同意,不得私自损坏或丢失.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先支付所加工产品一半的薪金____元,余下一半的薪金等加工完珍珠的时候支付给兼职加工人员

第十七条:本合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约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约定之。

本合同期从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到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止。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饰品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盖章)

地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期:_______ 年 ____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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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正规的服装厂加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装厂,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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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来甲方工作,具体事项确定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限:

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_日,___年。合同期满自动解除,来年重新签约。

二、工资按计件工资,每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三、如乙方提出辞工,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公司批准后方能离厂。如甲方生产不足,需辞退,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离厂时公司应多发1个月工资,如乙方违反厂纪厂规,轻者罚款,重者公司有权强行辞退。

四、按国家规定节假日可享受法定假日,另公司发工资第二天可休息壹天。

五、乙方应自觉遵守厂纪厂规。

六、请假:公司实行是合伙生产制度,是否扣款,由合伙班组自行决定。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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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协议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4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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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协议范本3篇

出资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不成时费用的承担等。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协议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协议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______,兼营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股权结构

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 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五条 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第六条 其他出资

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条 缴付时间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八条 筹备委员会

(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九条 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_董事组成。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监事组成。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条 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发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协议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股权结构

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 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五条 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第六条 其他出资

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条 缴付时间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八条 筹备委员会

(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九条 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_____董事组成。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监事组成。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条 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发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协议范本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 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当事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依法自愿组成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挥股份制经济的优势,发展新产品,满足社会需要,搞活企业。现就成立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公司是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股份制企业,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而创立的新型企业。公司以发展生产,满足社会需求,搞好四化建设为宗旨。

2.公司是一个军民结合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开发、生产经销军工产品、汽油机系列产品、摩托车系列产品为主,为装备部队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公司在横向经济联合基础上,形成以公司为主体,与科研、生产、商业、外贸、金融相结合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性的股份制企业集团。

3.公司股份由国有股、公有企业股、企业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组成。

4.公司实行筹额股份,每股面值_________元,股份总额为_________元。

5.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认缴首期股份为_________元;其余由各厂职工认缴,如不足则由各单位平均分摊,认缴时间期限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6.公司成立的费用数额_________元,由四个发起单位平均分摊。

7.关于发起人对设立公司的连带责任。公司发行的股份未能缴足时发起人负连带认缴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各发起人_____份;各发起人主管单位_____份;_________市体改委_____份,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份。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 发起人(盖章):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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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共同合作经营公司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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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__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____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____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________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________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12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________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个,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省____市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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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配套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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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召开“ ”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甲方组织本次会议。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包含会议代表的接送、会议室租赁、会议设备租赁、用餐、住宿等)。

2.甲方向乙方支付会议组织服务费用共计:59500元(大写:伍万玖仟伍百元整)

3.甲方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合作期限

会议时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实际发生为准)。乙方在有效期限内安排好会议所需的全套服务,甲方未按照乙方服务内容执行的,视为合同已执行。

第三条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秘密信息(如技术秘密、客户资源等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除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因工作需要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提供或公开外,在未经对方同意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甲方原因单方面取消会议,视为违约,乙方无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任何费用。

2、因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五条其他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有进一步合作意向,可于任何时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其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盖章后即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北京_____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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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中介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介,全文共 3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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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中介人(章):

签约代表: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租房合同范本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将楼建筑面积住房一套租给乙方。

一、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为________年。

二、经双方协商,租用金额第一年为xx元,以后房租费随市场变化为准,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付第二年房租费用。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房屋和屋内设施完好交给甲方,如有损坏,乙方根据损坏情况酌情赔偿,如连续租用,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办理续签手续。

三、租赁期间,水、电、暖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交给甲方或有关部门。

四、租赁期间,乙方无权转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手续,甲方因特殊原因用房时,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按时搬出交给甲方。

五、租赁期间,如双方中途违约,违约金数额为租期总租金的%或xx元,违约金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

六、甲方租给乙方的房屋,在不破坏房屋结构,不损坏设施和影响外观美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己装修,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以拆除,但必须保证房屋、屋顶、墙壁、地面整洁、设施完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附款项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代表:电话:

乙方代表: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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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矿产品委托加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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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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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伙出资经营餐饮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服务,全文共 4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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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签约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服务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定。本服务合同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餐厅服务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执行。

第一条 服务场地、用途、服务条件

1、服务场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途:甲方所提供服务场地只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餐厅的用途。

3、服务条件:甲方提供之餐厅已经装修完毕,保证乙方进驻立即使用,餐厅内设施、设备齐全,备齐餐厅中的工位器具等,并保证餐厅内空调、供暖、照明及水、电的正常使用。

4、甲方负责为乙方及其供应商办理出入甲方公司的相关证件。

5、乙方负责所有餐饮器具及餐厅的清洁消毒卫生工作。

第二条 服务内容、服务形式

1、服务内容:乙方向甲方员工、访客提供餐饮服务。

2、服务形式:

(1)餐厅以套餐形式为主,其它形式为辅,每餐提供的品种不得少于______种。

(2)访客的服务形式根据实际运营状况由双方协商而定。

(3)用餐标准为每人____元/份。

第三条 甲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食品生产流程,并可以对食品生产及服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下列各项进行监督检查。

(1)原、辅材料的采购、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供应过程和情况。

(2)餐厅、保洁区域、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厨具、炊具等有关场所和设施的清洁卫生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和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

(3)乙方工作人员的配备和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

(4)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情况。

(5)治安、消防措施和落实情况,乙方人员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及服务情况。

(6)食品成本、标准菜单、原材料采购的单价、数量及质量。

2、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城市餐饮、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列条款、本合同约定、乙方正式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对乙方进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约行为进行整改。

3、如果乙方的雇员在甲方工作地点提供服务时,未能遵照甲方提出的有关要求或不符合乙方承诺的服务人员标准,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等雇员。

4、甲方有权制定和调整就餐人员安排、供餐时间和服务标准,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5、当乙方违反合同时,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工作的警告。如出现三次以上乙方未按合同进行改进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经济责任。

6、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乙方因向甲方提供餐服务而需要的便利条件。

7、甲方可以在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时间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场所和乙方的服务进行检查。

8、甲方对餐厅区域负有以下责任:

(1)提供适当的入口和出口,包括适用的走廊、电梯及载货平台,应符合所有法律要求,包含但不局限于建筑规范、健康及安全要求。

(2)可以全权决定,对设施进行认为是必要或需要的工程改善或修改。

(3)向乙方提供就餐服务有效运作所必须的热能、照明、动力、水源及空调,乙方在使用上述能源时应遵循节约原则,甲方负责交费,但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能源浪费及乙方用于其他用途的能源费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定期对能源使用状况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操作要作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且乙方在甲方的物业管理范围内享有专业服务工作的权利。

1、乙方有权使用餐厅内的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及时通知甲方,并赔偿因其不正当使用所导致损坏的损失。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益健康且营养的食物,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下周菜谱。

3、乙方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及相关单位卫生法规要求,上岗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体检的结果知会甲方备案。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供餐时间和就餐人数准时供餐,负责供餐时就餐员工的分餐服务。并保证甲方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享用到符合标准的食品。

5、卫生检查部门对餐厅进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负责餐厅内就餐时的卫生。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保持餐厅内卫生。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24小时内解决,对于较复杂性问题在72小时内解决。

7、乙方如果因工作需要而对餐厅进行装饰时,须报请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动餐厅相关设备设施。

8、乙方采用新的服务方式时,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支会甲方并与其协商。

9、乙方有权监督并制止甲方员工的人为浪费问题,甲方餐厅管理人员有责任予以协助。

10、乙方在供餐服务中,应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甲方员工如发生食物中毒,经检验证明属于乙方责任时,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乙方应尽力提供高素质的`员工,所有相关费用都已含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价款中。

12、乙方有责任对所属员工进行节水、节电及安全教育。不允许出现长明灯及长流水情况发生。

13、乙方的营业空间

(1)甲方提供给乙方经营管理所需要的食品设备、生产和服务设施,并提供瓷器、餐具、托盘和厨房用具等。乙方负责设备和器皿的使用管理。在合同期限内,设备、设施、器物的合理损耗由甲方负责采购补充,非正常的损毁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负责保持设备的良好,清洁卫生。

(2)乙方对其在餐厅区域所存放的物资、材料、设备和乙方个人物品的任何损坏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坏除外。

14、菜单

(1)乙方应负责供应各种高质量的和营养丰富的食品,乙方应注意下列关于设计现场菜单的因素:设计有新意的菜单,菜单强调品种、营养、质量、低脂,要采用新鲜食品和应季食品。利用创造性的食品陈列和推销技术以增强吸引力并保证顾客满意。提供保健意识方案。顺应不断变化的膳食发展方向和甲方职工、来访者的喜好及顾客的意见,提供满足甲方大多数人员需求的膳食。能够依照甲方所提供的人员结构和在甲方区域内可使用的设备制订出菜单。

(2)乙方应提供合理品种的食品以供选择。品种至少应包括:荤菜、素菜、咸菜、汤、粥、主食、水果、饮料。

(3)乙方应尽可能保证在轮换周期内菜单品种的变化丰富多样。菜单可按照菜品的供应情况进行更改。

15、火灾和紧急情况

在发生火灾和其它紧急情况时,乙方除拨打应急救助电话外,并应立即拨叫甲方的应急电话号码和指定的代表。为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对用餐人员的照顾,乙方应按照甲方紧急情况反应程序在每年与其相关食品供货商签订协议,为甲方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提供食品的供应。同时乙方应为甲方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相应的餐饮服务。

16、营业场所的损毁

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向甲方提交关于场所内发生的火灾或损失的书面报告及乙方收到的就建筑物内出现的人身伤害索赔通知。对于火灾及其它事故造成人身财产等损失,根据消防部门及其他权威部门调查结论,按规定承担责任。

17、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在乙方管辖下的区域内的安全应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18、中断服务通知

如乙方获悉有任何事实或潜在的服务中断、会延误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工作,须立即通知甲方指定的代表。

19、责任转让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事先审阅并书面同意前,不得转租、分配、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中列出的任何责任或任何部分,合同中任何预期的服务。此外,如乙方已分包的工作或服务未按本合同执行,则须按甲方的要求更换分包商。乙方达成的分包均不使乙方免于任何责任和义务,包括分配给分包商的部分。

第五条 食品卫生

1、乙方每餐将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48小时),当甲方接到人员有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中毒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乙方负责人,甲方可协助乙方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属乙方责任,乙方承担相关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2、当甲方就餐员工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赔偿相同价值的免费餐一份,并对上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因此给就餐员工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的用具,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餐具、器具,甲方有权纠正,并限期改进。

第六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合同期满时,在满足双方在服务内容、费用等方面的要求的前提下,合同可自动延长,延长的期限由双方协商而定。如任何一方提出不再续期,应在合作期满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合同得以解除。否则,合同将自动延续一个合同期。如果延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需做修改,应将其写成书面文字并由双方签字。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出现合同中所列的终止事由。

(2)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

2、如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餐饮服务连续三次未能达到乙方承诺标准或多次与甲方发生纠纷,经甲方三次书面通报且未能得到改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3、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4、双方可根据下列情况立即终止合同。

(1)不为一方接受的另一方的所有权或全面经营管理权的变更。

(2)一方成为破产或其它法律诉讼的主体,而该诉讼在立案后三十天内仍未能解决。

(3)乙方或甲方对双方认定的重要事实作了不真实的说明。

5、在合同的终止日,双方应结清账目,并在十五日内,任何一方应立即支付欠另外一方的所有应付账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谨慎行使和履行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2、如因乙方经营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3、如因甲方服务场地之基础设施(如照明、水电、供暖等)出现故障而影响到甲方人员就餐,则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应就出现的紧急情况积极协商解决办法。

4、在乙方正常进行餐饮服务工作状况下,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如非正常情况下解除本合同,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乙方由于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中断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人民币)。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3、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不应以单方内部规定约束对方。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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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承揽广告安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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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管理委员会  乙方:___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美化_____,增强_____商业气氛,促进商丘市睢阳区经济发展,提高_____广告品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路灯灯杆安装路灯广告、灯箱等事谊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及原则

1.甲方应提共_____所有道路灯杆给乙方进行路灯广告的安装、发布和使用。

2.乙方不得在路灯广告上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内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和清除广告内容。

二、投资额及安装位置

1.乙方在_____内路灯广告位总投资额度为;

2._____内所有道路的路灯灯杆,每根灯杆安装;

3.该设施的具体安装位置为_____内所有道路的路灯。

三、合作期限

1.。自合同签订后___年内,乙方可免费使用。

2.自合同签订年后,乙方付给甲方该设施管理费用,每年元人民币,在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乙方继续使用该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确保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准许并配合乙方进场安装,并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更换及日常的维修工作;

2.合同期内,如发现该设施出现破损等异常情况,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进行更换及维修;

3.合同期内,如遇设备改建或维修等状况,需要改变和拆卸乙方的该设施,需提前通知乙方。更换后的新路灯在合同期内该设施使用权仍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该设施在合同期内广告发布权和使用权属乙方所有。

2.乙方负责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维护等费用;

3.乙方保证其发布的广告内容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风俗,否则,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应自觉履行规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其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管理委员会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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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合伙出资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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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以下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企业名称(以下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企业名称(以下称丙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建议在设立公司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进一步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的不确定法律风险。

因为,公司的出资人因较少考虑公司出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重视出资协议的签订或根本不签订此协议。导致出资人之间缺少出资协议的约束,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相对模糊,当公司出资活动出现与出资人预期相悖的情况时,纠纷和诉讼的可能性增加。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4、责任承担:甲、乙、丙X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2、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1、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出资为_________(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丙X: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2、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四条 出资时间风险提示:

由于现在时常会出现股东出资不实或拖延出资的情况,所以,在签订出资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出资的时间,因为股东有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义务。

以及要明确约定货币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问题,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需要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的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且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4、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5、丙X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第五条 出资评估

1、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六条 出资证明

1、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出资的转让

1、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公司登记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 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X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X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X委派___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X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_________名,副总经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 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____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____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声明和保证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 风险提示:

公司在设立过程中,有关将来公司的很多资料信息都没有采用其他措施,出资人之间依君子协定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在出资协议中应当明确XX条款,尤其是具有特定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经营方式或服务理念的公司,更应作约定。

对于公司成立后有部分股东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公司,出资协议时所约定的XX条款应扩大到公司成立之后。一是避免股东利用股东身份损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二是避免股东利用该公司的信息另起炉灶,与公司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XX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X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风险提示:

1、对外责任。原则上,公司设立不能,股东应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2、内部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何分担的问题;

3、对由于股东个人的过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设立致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责任。 (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丙X:(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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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模具加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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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加工合同

甲方(订作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制作_______模具,甲方支付加工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模腔数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金额:(含17%的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万元)

交付首样工作期:35天

说明:以上费用包括全部材料费、备件费、制作费、制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管理费、税费及一年的保修费用等。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要求的制件;

2)模具必须按照制作项目列明的要求制作,且必须有合理可靠的冷却系统;

3)更详尽的技术要求见附表,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其他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4)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____万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四、制造工期

1)工作期为35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乙方于____天内(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合格模具;

五、模具验收以及交付

1)模具验收的依据:

1.甲方确认的产品零件图;

2.双方商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技术工艺方案,双方确认的模具技术要求。

3.模具设计图纸以及电子文档。

2)模具验收合格规定:

1.甲方连续试产5天或产量达到____件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5%,模具无异常,制件合格率98%以上,甲方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2.乙方交模后,由于甲方原因____天内不投(试)产,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3.乙方交试模样件后,由于甲方原因____天内不能检验确认的模具视为合格处理并由甲方出具模具检验报告,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4. 模具验收后,一年内乙方对模具制造质量负责,并无条件地提供免费快速服务(8小时内要给予响应)。因甲方需要结构更改,乙方需提供快速服务,可根据产生的成本酌情收取改模费。

3)《模具验收报告》上应有甲方技术、检验及使用单位签字并经甲方生产技术部长批准方为有效。

4)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加工厂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收货及不合格处理

乙方所交模具经甲方有关部门(技术、质检、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凭《模具验收报告》方可收货,甲方凭《模具工装验收单》办理向乙方付款结算手续。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作,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若乙方设计提供的图纸有误,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但是如果产品图纸或模具图纸由甲方提供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七、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1)签订合同七日内,甲方将模具金额的____%,即________万元付至乙方帐户,作为合同定金;

2)模具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收乙方增值税票后,一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____%,即____万元付清;

3)模具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验收后半年内付清。

八、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商业保密承诺

1) 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2) 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为甲方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每向其他任一单位或个人提供模具,应按本合同第十条6项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4) 知识产权未尽事宜由《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

九、服务

1)模具连续正常使用,乙方免费保修一年,并免费提供必要的易损易耗备件。

2)属甲方设计或使用原因造成模具更改或损坏,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甲方甲方可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____0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5) 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____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的计算标准为该模具的制造费用。

6)乙方违反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3)乙方在模具设计完成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模具确认,甲方须在3天内审核完毕并书面确认。乙方以甲方确认的结构方案制作、验收。甲方乙方对经确认的方案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模具制作单位和财务部门各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模具加工合同样本(三)】

购货单位(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供货单位(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模具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模具的名称:按照每次《模具外协加工单》标注的名称;

2、出产单位: 商标:

3、模具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如>)执行。

第二条 模具的包装标准:

第三条 模具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送货到甲方工厂,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运输方式:_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期限:XX年 月 日以前将模具交付甲方

第四条 模具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模具的价格:×元人民币/套;

2、模具货款的结算:模具交付甲方,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本月月底支付已方模具费。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模具图纸及该图纸的电子文档(如附件)。

第六条 模具的工艺要求:模具图纸、模具外协加工单如附件。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

2、验收手段: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总货款的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模具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具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模具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双方另行协商履行期限,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甲方因生产需要,要求增加该模具数量,其价格另议。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双方本着诚原则签定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地址:

电话: 电话:

二0 年 月 日

【模具加工合同样本(四)】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买方委托卖方加工生产__ __模具共______套。双方达成如下加工协议模具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序 号 零件名称穴 数(模具类型) 模具单价(RMB元) 交货条件

总价: (含17%增值税)

以上各套模具使用材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模具用料由卖方提供)。

一、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买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 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本项目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项目的销售预测。

2. 买方负责交付给卖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且负责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3. 对交付给卖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买方具有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卖方应征询买方意见,由买方确认。

4. 卖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买方去卖方现场对模具进行验证确认或由卖方提供产品样品到买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模具包含产品本身的模具及后续生产所需的夹治具和模具。

卖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1. 卖方负责根据买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卖方 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买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 卖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卖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 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买方确认。如需修/改模, 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地方)

3. 模具由买方认证合格后,由卖方负责模具的封存。如买方同意卖方进行产品的后续加工生产,则由卖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卖方必须根据买方或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 对给买方生产的所有模具,卖方应提供的详细的设计图纸给买方。所有的图纸必须以Autocad或Pro-Eng(PRO-el2)制作,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买方以供批准。

二、 技术条款:

1. 模具的修理和维护:在生产过程中模具的修理和维护由卖方负责;

2. 在双方协商无异议之后,买方提供产品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给卖方, 并派工程人员同卖方进行技术交流或卖方派工程人员到买方进行技术交流,产品图纸及技术要求列表见附件1;

3. 卖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能够达到买方的品质要求

4. 卖方承诺使用所承制的模具生产出的产品的产能能够达到卖方的交货要求:

日产能:_______K 月产能:______K

5. 卖方承诺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模具均能达到40万次。

6. 未经买方允许,严禁卖方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一付模具整体或部分外包给其它公司进行加工,否则视为违约,由卖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务条款:

1 . 模具价格:

1.1 经双方协商后,由卖方提供买方认可的模具最终报价,并签订价格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2 模具合同总金额(含____%增值税)RMB___。

1.3 模具价格总金额已包含如下费用,卖方不得以以下原因向买方要求费用:

1.3.1 卖方对产品进行成型/二次加工/组装所需的所有夹具和治具的模具的费用;

1.3.2 卖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模具设计、试模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及人工等费用;

1.3.3 卖方提供给买方进行模具和产品认证的试模样品(800套)的费用;

1.3.4 卖方为保证模具正常生产制作的模具易损备件的费用;

1.3.5 卖方为保证产品正常生产所准备的其他工序的相关工具和治具的费用。

1.4 当买方书面要求卖方根据产品设计的变更对模具进行修改时,如果模具修改较简单, 包括从模具上减除模具材料的修改和其他简单修改,则卖方不需向买方收费;如果模具修改较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很大,则由卖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买方报价,由买方承担相应的模具修改费用。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因模具不能满足买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买方需要花费正常技术支持外的人工及费用,卖方应根据买方认可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2. 开模进度:

2.1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后的产品图档之后,即开始进入模具设计和制作阶段,开模周期为__25__天

2.2 由于买方原因造成制模进度的延误,不计算在内。

2.3 如果卖方模具制作出现工艺和其它的错误,导致模具无法验收合格而买方又急需生产,卖方应先用现有的模具安排生产,同时再根据图纸和样板要求免费重新开模。

3. 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甲方按如下方式付款。

3.1 单独结算的方式: 月结,开票后60天,开17%增值税发票.

3.1.1 本合同制造整批模具的总金额(含增值税)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元整),买方支付模具总金额的_____%,剩余___%模具费分摊在首50K产品内,如果订单数量不足50K,买方需补给卖方未摊完的模具费。

3.1.2 自双方合同签订后,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模具总额的___0%),买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 产品定单:唯有产品样品品质验收合格且经买方书面确认后,卖方方可接受买方或买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买方授权的第三方同买方卖方签定的订购合同服从于本合同。

四、 产品品质保证

卖方在完成模具后,卖方同意按照买方品质标准以保证产品品质(首件确认报告).

买方对品质标准的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保留修改的权利。

五、模具所有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模具和夹治具及其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的所有权,均归买方所有,卖方不得干涉买方对模具的处置权。如在卖方生产,由卖方负责保管,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此模具提供给第三者生产, 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模具费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2. 买方付清模具款后,要求将模具从卖方处转出时,卖方必须配合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转移验收,并自行承担费用将磨损部件更换以保证重新开始生产。卖方有义务对模具进行组装、防锈和包装处理,并发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所有模具的组装图和零件图(包括2D和3D)和所有夹治具必须同时转移给买方。

3. 模具转移过程中,如因卖方不当组装、防锈或包装的原因,造成模具损坏,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卖方承担。

六、 模具维护

1. 卖方保证模具使用寿命50万次,并在此期间内由卖方负责免费保养维修, 如模具在使用寿命内不能使用, 卖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 卖方应对模具的修改、维护和修理等情况及时登记造册,无论此种修改、维护和修理是否 由 买方提出。如买方要询问有关的技术细节或证据,买方可以随时间登记,无需通知。卖方每三个月应将登记记录复印一次给买方。卖方应主动定期完成此项任务,无需买方另行提出要求。

七、知识产权

1.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造型及买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为买方所拥有,未经买方许可,卖方不得向任何公司和个人泄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买方仅同意卖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目的使用买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

2. 卖方同意其不会将买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资料或信息用于非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则买方有权追究卖方相应的责任; 未经买方书面许可,卖方不得在出版物,广告中或以其它书面、口头形式涉及卖方提供或已提供之任何资料和信息。

3. 未经买方许可,严禁卖方使用本模具向除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供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一律由卖方负责;

4. 其它未尽保密事项,依买方与卖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执行。

八、违约责任

1. 如果卖方方未能按2.1中规定的各阶段的进度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卖方须付给买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罚金,罚金累计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模具总金额。

2. 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造成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的品质达不到买方的要求并且在组装过程中导致其他物料的损失和报废,卖方全额赔偿损失和报废的物料及因此形成的人工/停线费用。双方可另行签署>进行约定。

3. 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造成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的品质和进度达不到买方的要求,使买方及其客户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时机,或者买方被迫因此取消此项目,从而使买方及其客户遭受严重的研发损失和备料损失,则卖方除退还所有前期买方所支付的货款外,视实际情况卖方另外承担买方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

4. 如卖方因为不可抗拒力(包括战争、火灾、罢工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货延迟,买方允许买方免责。卖方应在不可抗拒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且卖方仍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若不可抗拒力持续2周以上,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5. 其它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执行。

九、纠纷解决

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在30天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东莞市法院处理.

本合同双方须严格执行,如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必须提前两周征得对方同意,方可终止本合同。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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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伙出资经营餐饮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服务,全文共 2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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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甲方员工食堂伙食事项达成合作协议,确定甲方把员工食堂委托给乙方进行劳务管理及食品加工,双方本着诚实互信、平等互利、合作共进的宗旨,经充分协商,就食堂伙食承包经营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以达到加强食堂管理、提高伙食品质、保障师生的健康和甲方工作顺利进行之目的。约定条款如下:

一、用餐时间

早餐:_______时分至_______时分;

中餐:_______时分至_______时分;

晚餐:_______时分至_______时分;

若甲方作息时间及供餐模式调整时,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用餐时间。

二、承包范围

1、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餐标为:_______元/份。

2、风味餐(每天限量提供),每天餐数在_______份左右,每周一、三、五提供水果或饮料其中1份。

三、合约期限

1、经双方认可,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

2、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

四、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日常就餐:刷卡记费,付款方式为月结_______天(甲方以转账形式转入乙方账户)。

当月对账应在次月_______号前双方核对上月实际发生的餐饮服务费,由乙方出具服务发票,甲方汇到乙方账户。

2、甲方根据双方汇总确认的餐饮服务费,于收到发票(以发票日期为准)_______个工作日准时由甲方财务转汇给乙方法人指定的账号。如甲方未按时付款给乙方,超时一星期后,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按银行逾期贷款处理)。价格调整,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适当提高餐费标准。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将其员工食堂运行管理委托给乙方管理。

2、甲方负责提供:食堂场地、大中小型厨具、刷卡系统等食堂正常运作之必备的设备设施资源。

3、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可提出整改意见,监督乙方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的监督、协商及沟通。

5、甲方应在作息时间发生变化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饭堂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乙方需及时帮助安排维修事宜,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合约终止时甲方厨具出现因乙方人为损坏的则由乙方按价赔偿(自然磨损除外)。

7、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督促其员工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得将菜渣、骨头等倒在地面及桌面上应将食物残渣倒入指定垃圾桶内。

8、甲方负责提供水电煤气以及场地合格的消防安全系统以及环保系统。

9、甲方负责员工就餐制度的落实,就餐秩序的管理和员工浪费的管制。

10、每月餐数低于合同约定的餐数时,由甲方补给不足费用给乙方。

11、如遇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解决用餐问题。

12、如乙方在经营期间没有达到本协议约定的餐饮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提出整改建议,不断改善甲方员工伙食品质。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经营自主权。同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2、根据甲方伙食标准及需求,配合甲方员工作息、用餐时间,提供适合甲方员工口味,符合能量消耗的餐饮服务,做到准时供应。乙方保证伙食品质、营养和数量,保证正常供应和正点开餐,保证在用餐时间就餐人员均可用到餐,如有短缺实时操作补充饭菜。

3、乙方指派一名现场经理管理饭堂日常工作,该人员与甲方协调、沟通,听取意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食堂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好日常事务,每周至少一次跟甲方负责人进行深入的沟通。

4、食堂工作人员,包括厨师、厨工等相关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培训与管理。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原件交甲方审查并复印由甲方备案。

5、厨房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体检,当班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手套,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仪表仪容,必须整洁大方,举止言谈文明得体,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如发现态度恶劣行为不文明者,将严肃告诫批评。

6、乙方应确保水电、燃气的使用安全,保证不会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7、如遇厨房设备坏旧等特殊情况需延迟开餐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处理。

8、乙方负责对甲方移交的厨房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做好日常管理及保管工作,如属于设备设施正常损耗或报废,其维修和处理由乙方通知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支付。如属乙方人为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或按折旧价赔偿。

9、食堂布置:乙方负责对食堂作规范装饰,美术化的文字、图案标示、周围墙壁、立柱贴宣传标语、贴画等,以塑造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和氛围,体现人文关怀,提升服务质量。

10、乙方需确保蔬菜、水果、肉禽新鲜,肉禽类必须确保质量,保证饮食卫生及安全,青菜等原料必须是绿色环保、无污染、无毒无害的,乙方必须对每餐供应食品留样(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相应标识。

11、负责菜单的设计,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加工以及烹制与分发服务。严格按照食堂管理服务制度进行管理,完成甲、乙双方确定的管理目标。

12、甲方员工因在乙方餐厅就餐出现食物中毒时,乙方需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如经查证为乙方供餐问题,由此造成的医疗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全体员工在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甲方公司的所有信息皆予保密。不管是在合同期内还是在合同期外。

14、乙方人员不可与甲方员工发生冲突,双方应互谅互让,友好相待,如发生纠纷,由双方负责人共同协商处理。

七、违约责任及管辖

1、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_______天的,应承担违约金_______元/天。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的水电供应等)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以及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2、在甲乙双方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引进第二家餐饮公司介入。

3、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执行合同或合同无法履行需解除合同,甲乙双方都不构成违约也不发生索赔。

2、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外,甲乙双方都不得随意终止本合约。

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履行的期限或方式。

九、合同生效

1、此合同一式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一部分,合同正文未尽事宜,参照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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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厂房租赁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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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品种、租价及赔偿标准、维修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机具的运输、装卸送货时间、装卸由负责,退货时运输、装卸由负责。

三、租金按天数计算,不扣除节假日及气候影响和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天数,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超过30天,按天计算。

四、租赁机具的维修保养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对租用机具安全使用,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承租方退还租赁机具时,应清除机具上的砂浆、铁丝等杂物并上油保养。经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由承租方向甲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若需方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需方承担

六、乙方不得将所租用机具转让、转租给方使用,更不得变卖或做抵押品。

七、缴款方式,双方商定主体封顶支付租金的70%,剩余租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清。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承租方: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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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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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______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考生______符合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经甲方与考生协商,委托乙方培养该生为______专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委托培养者被正式录取前,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培养费______元。(开户名:______大学_ 帐号:______开户行:建行西安市翠华路分理处)并注明委托培养研究生费。

2 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的奖学金,由甲方与所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协商解决。

3 委托培养研究生入学时,甲方应将其本人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乙方。

4 在该委托培养研究生学习期间,甲方应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之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 该委培生在学习期间,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或不能获得学位,甲方应将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予以妥善安置,并不得向乙方索要培养费用。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__1、委托培养研究生是国家招生规模内的研究生,对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发给与计划内研究生相同的毕业证、学位证。

__2、乙方要保证质量,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守则》和《培养方案》,努力把委托培养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 该生毕业后,乙方应将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学籍档案直接寄往甲方。

__4、该生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培养的,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寄送甲方。

三、本合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生毕业离校之日止。

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

五、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给另一方以经济赔偿。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 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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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科研技术出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科研,技术,全文共 2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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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技术出资协议书

科研技术出资协议书范文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就合营公司生产 的专利技术,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 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第四章中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该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

1-2 合营公司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 专利和商标,在任何国家、地区销售合营公司的产品,不另需支付费用。

第二章、价格:

2-1 专利技术指乙方拥有独占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包括制造 产品所需要的设计、制造的专利技术。乙方同意甲方以专利技术作价 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 %。如在《合同》中规定的合营期限内专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现汇补足其应缴出资额。

2-2 上述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部分不包括购买制造产品的设备及运输、仓储、税金等技术作价投资以外的内容。

第三章、技术投入和投入的条件

3-1 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专利技术。

3-2 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这些产品的权利,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3-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专利技术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

3-4 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届时甲、乙双方另协商签定合同。

第四章、技术的改进

4-1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及其它生产条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交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4-2 在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使用。

4-3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发展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4-4 合营公司对技术的改进归甲、乙双方共有,任何单方面不得单独使用;合营公司改进技术由合营公司申请专利。

第五章、考核和验收

5-1 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达到《合同》中规定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5-2 为了验证甲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乙双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2。

5-3 经考核,《合同》产品符合技术资料规定的技术参数,即通过验收。甲、乙双方签署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六章、保密与侵权

6-1 甲方保证拥有本协议规定提供的 专利技术合法所有权,并有权向合营公司转让;如果发生第三者指控侵权,甲方应负责与第三者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2 乙方同意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的一部分或全部被第三方公布,而且合营公司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合营公司不再承担保密义务,并认为该技术已经失效,甲方也应以现汇如数补足注册资本之差额。保密的期限不能超过合营期限。

第七章、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

7-1 乙方有义务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合营工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和管理培训。

7-2 乙方有权派遣人员赴甲方受训,使乙方人员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乙方人员在乙方实习培训的有关费用乙甲方负责,有关协议另行签订。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技术资料,并向乙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8-2 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及时交付。

8-3 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8.2条的规定时,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的三十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8-4 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甲、乙双方应协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若属甲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属乙方责任,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经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按《合同》的出资要求以现汇形式补充其应缴资本金。

8-5 对于合营公司共同研制的新产品不在本协议验收、考核、保证和索赔之列。

8-6 因专利和商标引起纠纷,应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负责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补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九章、仲裁

9-1 按双方《合同》的十九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10-1双方应由各自授权的代表签定本协议及其附件,并经审批部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0-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通知

11-1 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11-3 所有与《合同》及本协议有关的通知、通讯、技术资料、图纸、备忘录等应以中文书写。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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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服装加工厂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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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因业务发展需要,甲方将位于厂区内的__________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生产设备的提供:

1.甲方为乙方提供厂房(车间)、设备及机器。

2.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节约物料,不得故意损坏或浪费生产设备和物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对其进行罚款。

二、承包保证金及返还方式双方同意乙方在签订合同后缴纳__________元给甲方作为保证金(押金),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时,且在乙方已经清理完一切在本厂的债务、工人工资及交接手续后,甲方则将此押金不计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无权要求返还。

三、加工价格:

序号加工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备注1234

四、工作时间:甲方许可乙方实施弹性工作制,但乙方所配的人力应以满足生产进度为准,乙方不得因人事安排不足而影响生产进度,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由此造成甲方对其客户迟延交货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不良品的处理

六、乙方的权责

1、乙方不得聘请一些来历不明、没有真正有效证件的工人入厂,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为自己的工人以他们自己的名义购买工作医疗保险及社会保险,甲方与乙方及其乙方聘请的雇员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及其工人在工作期间受伤或者死亡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人的报酬由乙方支付,于甲方无关。乙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工人的报酬。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和其工人之间的一切事宜(包括工资、工伤等)均与甲方无关,如因这些问题导致甲方的利益受损,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因乙方制作方式及工艺问题而导致产品做坏的,如需返工的,返工产生的加工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产品无法返工的,乙方必须向甲方全额赔偿(包括客户要求甲方赔偿的金额)。此种事故在合同期内发生超过2次(含2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商仪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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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共同合作经营公司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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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总则

中国 有限公司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连江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乙方:1、 (国家或地区) 先生,身份照(或护照)号码: ,住址: 。

2、 (国家或地区)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甲、乙双方以各认缴出资额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润,甲、乙双方按 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

第八条合作公司生产规模为:

年产 。

第九条 合作公司向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产品 %外销。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总额共为: 万美元,以此为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以 投入。

乙方:以 投入。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第一期在工商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15%,其余在 年时间内全部缴清,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公司成立后,向股权签发出资证明书。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三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 。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凭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 %。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作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款);

——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修改公司规章;

——讨论决定合作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负责合作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其它应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四)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五)一方或数方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六)公司合并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资产;(八)其它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 董事会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

第二十条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应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董事长未明确授权的,由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在公司住所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地点举行,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 名(全体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应当有全体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二十五条 如果一方或数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5日内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们的一方或数方(被通知人),按照该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 前条所述敦促通知应至少在确定召开会议日期的60日前,以双挂号函方式发出,并应当注明在本通知发出前的至少45日内被通知人应书面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规定期限内仍未答复是否出席董事会会议,则应视为被通知人弃权,在通知人收到双挂号函回执后,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即使出席该董事会特别会议的董事达不到举行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经出席董事会特别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仍可就公司之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有效决议。

第二十七条 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在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3年。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公司总经理及其它高级职员。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职工和工会组织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所需的职工可根据当地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自行公开招收,择优录用。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权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解雇。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中国政府及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公司将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三十六条: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公司将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以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三十八条: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教育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度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十条: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公司每月按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经会费。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帐簿,进行独立核算,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公司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缴款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四十六条: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汇帐户。

第四十七条: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银行存款和支出数量;

2、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十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十二章 税务、利润、外汇、保险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同时享受外资企业的有关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确定。

公司以往会计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董事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五十三条: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所得利润归股权所有,股东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五十四条: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公司如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第五十六条: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公司在中国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允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外汇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决。

第五十八条:公司的股东从本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五十九条:公司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法、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按外汇管理条例以美金或公司选择的其他外币汇往国外。

第六十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期限、终止、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经一方提议,经董事会决议做出决定,可以在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延长合作期限,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公司提前终止经营,需董事会会决议做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十四条: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现有的土地、厂房、设备等所有资产全部归甲方所有,以外财产依法进行清算,按甲乙双方分红比例进行利润或亏损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五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和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九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于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七十三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产及其它

第七十五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福建省连江县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于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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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配套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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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召开“ ”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定于 年 月 日为甲方组织本次会议。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包含会议代表的接送、会议室租赁、会议设备租赁、用餐、住宿等)。

2. 甲方向乙方支付会议组织服务费用共计: 元 (大写: 元整)

3.甲方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合作期限

会议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实际发生为准)。 乙方在有效期限内安排好会议所需的全套服务,甲方未按照乙方服务内容执行的,视为合同已执行。

第三条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于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秘密信息(如技术秘密、客户资源等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除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因工作需要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提供或公开外,在未经对方同意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甲方原因单方面取消会议,视为违约,乙方无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任何费用。

2、因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有进一步合作意向,可于任何时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其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盖章后即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代表: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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