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甲方:中国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元。
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二条 目的口岸:_________。
第三条 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_________。
第五条 单据: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 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六条 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机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补充修改。
第九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 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签署,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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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合同号:
日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合计允许溢短装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 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 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 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卖方:买方:
篇2: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出口贸易合同[智库|专题]。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fa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fa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甲方(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
5篇有关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文(五)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 (以下简称卖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和数量的保证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_____个月。
第三条 单位及数量
单位: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第四条 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包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单价及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第八条 装运口岸
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邮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3.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4.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5.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6.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条 目的港及收货人
第十一条 装运期限
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 天。
第十二条 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第十三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由卖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交货条件
第十五条 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险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责任。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赔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签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作为证据。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七条 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按7天算。若卖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第十八条 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则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后生效,中英文正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篇3:出口贸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想要和大家分享的是: ;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对打击有所帮助!
出口贸易合同范本一
合同号码:____
卖方: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二
编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
2、数量:
3、价格:
4、支付条件:
5、包装:
6、保险:
7、交货:
(1)交货时间
(2)目的港
8、单证:
9、检验:
10、技术规格说明: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 般 条 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A)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B)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A)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B)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 买方:
(签字) (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篇4: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合同
本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______________
中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公司(根据______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除双方当事人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1合同设备: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的用以生产合同产品的设备、材料、零部件或备件。
1.2合同项目: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以生产合同产品的技术和设备以及买方提供的与这些技术和设备相配套的辅助设施。
1.3合同产品:本合同项目生产的具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规格、性能、技术指标的产品。
1.4合同价格:买方因卖方全部且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支付的本合同附件七规定的总价。
1.5合同币种:用以支付本合同价款的货币,即_________________。
1.6买卖双方银行:XX银行为_________;卖方银行为__________。
1.7安装: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合同项目全部设备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组装工作。
1.8试车:安装之后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以检测合同设备的机械性能。详见合同附件十。
1.9投料试生产: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合同项目连接公用设施和投入原料以试制合同产品。
1.10性能测试:检测本合同附件三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包括设备的各项性能和产品的技术指标。
1.11验收:如果考核结果表明,合同项目能够全部达到本合同附件三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则视为买方所验收。
1.12装卸港口:装运港为__________;卸货港为_________。
1.13目的地机场:__________。
1.14工作现场:执行合同项目的场所,即__________(地点)。
1.15现场代表:合同双方各自任命的在工作现场代表己方全权处理与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人员。
1.16技术文件:本合同附件二、三、八、九中所列的与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有关的全部技术数据、规格、图纸和文件。
1.17技术服务: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就合同项目的设计、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工作,向买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协助和监督。
1.18技术培训: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就合同项目的设计、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工作,向买方提供的技术上的培训。
1.19检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的或邻近的分支机构。
1.20保证期:始于合同项目验收通过之日,在此期间,卖方保证合同项目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对出现的任何缺陷予以排除。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规定。
1.21合同生效日: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各自家的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_____(合同项目),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项目所需要的合同设备、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合同项目的设计、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二、四、五、八、九。
2.2卖方所供应的合同设备见附件一,合同设备的规格、性能和保证指数见附件三。
2.3卖方同意授权买方以独占性的/非独占性的,可转让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_________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进行合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还可输往___________,详见合同附件二。
卖方不得阻止买方在本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该专利和/或专有技术。
2.4卖方应承担本合同项目的设计工作,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2.5卖方应依据本合同附件二、三、八和九的规定向买方提交技术文件。
2.6卖方应依据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2.7卖方应向买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培训人数、地点和范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8在本合同项目验收后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以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为本合同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
第三章价格
3.1卖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合同设备、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设计、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总价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项目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合同设备价格:
A.主设备价格:
B.备品和备件价格:
C.材料价格:
D.保险和运输费用:
3.2.2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3.2.3设计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A.合同设备的设计费用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B.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设计费用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3.2.4技术服务费用:
A.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用:
B.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技术服务费用:
3.2.5技术培训费用:
A.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费用:
B.与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相关的技术培训费用:
3.3上述第3.1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为固定的、确定的价格。
3.4上述第3.2.4条规定的技术服务费用为本合同履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的最高限价。如果实际履行的技术服务被高估了,买方可根据实际履行的情况向卖方支付费用。
3.5上述第3.2.1条规定的合同设备价格为CIF(班轮)条件下的卸货港交付价格,第3.2.2条和第3.2.3条规定的技术文件费用为DDU条件下的目的地机场交付价格。
3.6本合同项目的详细价格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七。
第四章支付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本合同货币通过买卖双方银行进行。
4.2买方以下列方式进行支付:
方案一: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分期分批地将合同总价,以电汇(T/T)方式支付给卖方。
方案二: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分期分批地将合同总价,以付款交单(D/P)或承兑后交单(D/A)的方式支付给卖方。
方案三:除了预付款和技术服务费外,合同总价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L/C)方式支付。预付款和技术服务费以付款交单(D/P)的方式支付。买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____天内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上述金额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至____________。
4.2.1预付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第3.2.1,3.2.2,3.2.3,和3.2.5条所规定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支付给卖方。
A.卖方和/或生产商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B.卖方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合同附件十一。)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2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设计、技术培训和技术文件费用的支付。
4.2.2.1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_天内,凭卖方基本的设计图,将本合同3.2.2,3.2.3和3.2.5条所规定的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设计、技术培训和技术文件费用的百分之(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A.注明运费已付的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或交邮的基本设计图航邮挂号收据;
B.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2.2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天内,凭卖方详细的设计图,将本合同3.2.2,3.2.3和3.2.5条所规定的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设计、技术培训和技术文件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A.注明运费已付的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或交邮的详细设计图航邮挂号收据;B.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3合同设备价款的支付: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根据每批装船按比例,将本合同3.2.1条所规定的合同设备的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A.全套清洁、已装船、空白抬头、空白背书、通知并注明运费已付的海运提单正、副本各三份;
B.全套海运保单或保险凭证正、副本各一式二份,按合同设备的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战争险和舱面险(如需要)并注明可按合同货币在中索赔。
C.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和价格清单);
D.详细的装箱单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注明装箱重量、号码和相应的发票日期;
E.由生产厂家签发的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F.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G.生产厂家所在有关机构或机关签发的产地证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表明承运船只已经买方同意的买方传真一份;I.装船后卖方立即通知买方的传真一份。
4.2.4合同项目验收后的支付: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第3.2.1,3.2.2,3.2.3和3.2.5条所规定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A.买卖双方现场代表签署的合同项目验收证书一份;
B.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合同项目保证期后的支付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天内,将本合同第3.2.1,3.2.2,3.2.3和3.2.5条所规定价款的百分之_____(%),即________(大写:_______),支付给卖方。
A.买方签发的、证明合同项目的保证期到期的证书一份;
B.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6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在卖方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的每___________月,且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__天内,买方将本合同第3.2.4条所规定技术服务费用支付给卖方。
A.签发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发票注明支付金额和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费用部分;
B.买卖双方现场代表联合签署的时间表二份;
C.即期汇票二份。
4.3如果卖方不能按期提交第4.2.3条规定的单据,因此在卸货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和过期罚款)均由卖方承担。
4.4如果合同规定的预提税、预定的违约金和/或损害赔偿金应由卖方支付,买方有权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
4.5所有在XX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而发生在XX银行以外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五章交货和保险
5.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批将本合同项目的设备交付完毕。
5.2本合同设备的总毛重大约为_____吨,净重为_____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立方米。
5.3本合同项目设备的交货港为_________;卸货港为____________.
5.4卖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六所规定的时间表,在合同生效后____月内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表一式六份。初步交货计划表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毛重、大约总体积、预计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和/或易燃品的品名及其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和/或超重设备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5.5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20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宽、高分别为12、2.7、3米(12____2.7____3),凡超过此限度的设备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后________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______天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为了方便陆路运输,重量超过40吨的设备制造须提前经卖方确认。
5.6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____月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危险品的品名以及际危规号、每件设备的大约毛、净重、单价、总价、每件设备的大约尺码、体积、交货港、预计的装船期限和超大和/或超重设备的外形包装草图。
5.7合同设备中如含有危险和/或易燃项目,卖方应提交英文说明书一式六份,说明名称、特点以及该设备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同时,卖方应指导船公司在提单上标明该设备的箱号/集装箱。
5.8合同设备保管如有特殊要求,卖方应提供英文说明书一式六份,说明在陆地运输和保管中的特别防范措施。
5.9合同设备的装船应尽可能地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通常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和材料,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5.10在每批设备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天,卖方应以传真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A.合同号;
B.合同备妥待运日;
C.货物总体积;
D.货物总毛重/总包装件数;
E.装船港口名称;
F.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12米____2.7米____3米的每件设备的名称、总的毛重和总体积;
G.危险品和/或易燃品的名称、重量和际危险号;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A.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和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体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____宽____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B.重量超过20公吨或体积超过12____2.7____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C.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名称、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D.合同设备在运输和储藏过程中的特殊防护措施说明书。
上述文件另航寄买方指定的运输代理二份,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11卖方负责预订船位,可从下列名册中选定船公司:
如果上述所列的船公司不能满足合同项下的运输要求,卖方应向有良好信誉的船公司租船位,所租船舶不得超过15年船龄,有良好的运输记录,并且所挂旗帜或船舶籍属于双方当事人所在政府接受的。如果该船舶服务年龄超过了15年,应由卖方支付费用对此予以保险。
每次装船前不迟于___________天,卖方应将所建议的船名、船龄、船舶籍、登记地、船主、航线、所租船舶的路程、预计离港日期、预计到港日期等事项通知买方批准。如果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__________天内没有书面意见或没有反对,则视为买方同意该建议的船舶。
5.12非经买方同意,买方不接受“甲板上装运”或“转运”。
5.13为了方便接收和陆地运输,卖方应在每批设备装船后________小时内,以传真通知买方下列事项:合同号、合同设备名称、实际装货数量、总的毛重、总的体积、船名、装船完成日期或开航日期、预计到达卸货港日期。如果卖方实际装船的合同设备件数与卖方前期的通知有差异,该差异应分别说明。
装船后________天内,卖方应分别向买方和收货人航寄提单、签发的商业发票、厂家的质量证书、产地证书、保单或保险凭据和装箱单等单据各一式一份。
5.14第三方的海运提单是不被接受的。
5.15如果卖方不能按照最终的交货时间表交货,卖方应按照下列比例支付其迟延交货的违约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的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的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_。
C.第九周后,每周的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如不足一周,按一周计。违约金的总量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履行交付设备的义务。
5.16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按合同设备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战争险和甲板险(如有甲板装运)。按合同金额投保,并表明可在中索赔,且不得含有免赔条款。
如果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协助买方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或为买方利益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如买方要求,卖方应以原合同价格按原样向买方增补。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6.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包装应由卖方负责。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应具有适合远洋和陆地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新的、坚固的木箱包装,卖方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需要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和防其它损害等必要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工作现场。
6.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部件在散装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还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A.合同号;
B.唛头标记;
C.目的港;
D.收货人;
E.合同设备名称及项号;
F.箱号/件号;
G.毛重/净重;
H.尺码(长____宽____高,以毫米表示)。
6.4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合同设备,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同的际贸易标记图案。
6.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文件:
A.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二份;
B.质量证书一式二份;
C.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一份;
D.需组装的机器与部件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如果是集装箱运输,卖方要仔细检查集装箱以使处于良好状态的集装箱来运输该合同设备。集装箱内要有足够的填充物或楔子以防合同设备在集装箱内摇晃。卖方应对其疏忽而造成的合同设备损坏承担责任。
6.7如果合同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是由于不正确的包装和/或不适当的保护措施所致,卖方应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替换和/或赔偿。如果合同设备出现错运是因为错误或模糊包装和/或装船标志所致,卖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6.8卖方使用的木制包装物应能防虫害侵袭,如果在检疫检验中发现虫害,卖方应承担在卸货港对包装予以烟熏消毒或替换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章技术文件
7.1本合附件二、三、八和附件九规定了技术文件的内容。除非另有规定,技术文件应采用公制,说明和解释采用英文。
7.2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包装的封面上应注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标记;
E.毛重(公斤);
F.箱号/件号。每包技术文件应附有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文件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3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月内,卖方应分批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交付技术文件。
7.4在交付技术文件后__________小时内,卖方应用传真通知买方交付日期、件数、航班号和大约毛重,并向买方提交下列文件:
A.空运提单二份(注明合同号和收货人);
B.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二份。如果技术文件发生短缺、丢失和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对短缺、丢失和损坏部分予以更换。
7.5目的地机场在空运提单上所加注的日期应视为技术文件实际的交付日期。
7.6卖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和所规定的时间表交付技术文件。如果卖方没有按期按批交付技术文件,卖方应按下列比例承担延期交付违约金:
A.第一周,每周按技术文件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____;
B.从第二周至第四周,每周按技术文件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___;
C.第五周起,每周按技术文件价值的百分之__________。
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违约金。不管涉及到哪一部分技术文件延期交付,应将本合同第3.2.2和第3.2.3条所规定的技术文件的总价(包括许可费和设计费)作为计算违约金的基础。卖方延期交付技术文件的违约金的总量不得超过本合同价的百分之________。卖方支付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
第八章设计和设计联络
8.1为使本合同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双方应按本合同附件八和本章的规定实施设计和设计联络。
8.2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所承担的设计范围和所提供的技术文件详见本合同附件八,买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应作为初步设计。
8.3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费用、参加人员的人数和资格等,详见附件八。
8.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卖方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参加“协商会”并在会议前向买方提交相关的技术文件,包括本合同附件九所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卖方有权对该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在“协商会”上经双方讨论商定的标准和规范作为初步设计。
“协商会”期间,双方应签署协商会议纪要,以此作为初步设计。
8.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买方应根据附件八的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所在地参加初步设计联络会议,卖方应根据附件的八规定在会议前向买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买方有权对前述文件提出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并因此修改该设计。初步设计经协商后,双方应签署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8.6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个月内,买方将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所在地参加最终设计协商会议,在此期间,双方应签署协商会议纪要。
8.7在设计联络会议期间,卖方应协助买方技术人员到生产合同设备的制造厂参观并回答买方提出的与合同项目技术事项有关的一切问题。
第九章标准与检验
9.1卖方对本合同设备的设计、选材、生产和检验等,应根据双方在设计联络期间签署协议的规定以及卖方和/或买方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详见本合同附件九。
9.2卖方或生产厂家应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并向买方提交厂家的质量合格证书和发货前的检验记录,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9.3买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和/或生产厂家家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对主要设备的生产程序和质量进行检验。卖方应向买方的检验人员提供工作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文件、检验工具和仪器。卖方应提前_______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通知后_____日内确认是否派遣技术人员。
9.4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检验人员在场,买方检验人员有权参加与合同设备有关的会议。
9.5卖方应充分考虑买方检验人员提出的意见,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处,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实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如果买方的技术人员不能按期到场并不属于卖方的过错,卖方有权自行安装和检验。
9.6装船前的检验并不能替代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的检验,也不能免除卖方基于本合同的担保义务。
9.7对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由工作现场的检验机构履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前__________天将检验的日期通知卖方,卖方可自费派代表参加。如果卖方代表不参加开箱检验,该检验机构有权缺席检验。
在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即作为买方向卖方索赔的有效证据。
9.8如是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的开启和返还不属于开箱检验。
9.9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间发现缺陷,无论什么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材料等,买方都有权申请检验机构予以检验,并根据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9.10如果发现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标准和规范不完整,检验机构可自主根据买方家现行标准和/或其认为其它适当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章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和验收
10.1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和验收均由买方在卖方的技术指导下进行,技术服务的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0.2安装开始前_______天,双方各自任命一名工地代表。双方将根据本合同附件十的规定实施本合同项目的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和验收,详细情况将记录于工作日志中并由双方的工地代表签署。
10.3安装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__月内实施和完成。当安装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时,双方应于完成之日起五日内签署设备安装证书,上述证书的签字日即被认为是安装完成之日。
10.4试车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__月内实施和完成。如试车顺利实施并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时,双方的工地代表应在试车完成之日起五天内签署试车证书。
10.5投料试生产和性能测试不得超过__________次并在试车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月内完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测试的详细程序由卖方在完成试车前提出,最后由双方协商一致。
为了方便投料试生产和性能测试,买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十的规定,准备足够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技术人员,并准备好所规定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有关的公用工程。卖方应准备好本合同附件十所列的熟练技术人员、足够的配件和其它项目。
买方的采样和化验将在双方工地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合同项目在投料试生产上不能符合本合同附件十所规定的要求,双方应对此予以调查,责任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消除缺陷。
10.6如果合同项目在投料试生产中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双方应确定性能测试的开始日期,性能测试的期间为__________天。性能测试的进行应根据本合同附件十,详细情况将记录于工作日志中并由双方的工地代表在性能测试完成后五天内签署。
如果在性能测试中所有项目实现了附件__________所规定的保证数值,双方工地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项目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0.7如果在性能测试中任何一项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所规定的性能或保证数值,双方应会同研究失败的原因,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10.7.1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性能或保证数值时,卖方应在双方协商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所有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小时费用、设备和原材料费用、交货到工作现场和/或离开工作现场的运输和保险费用以及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费用等,均由卖方负责。
在上述缺陷消除后,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十的规定尽快进行第二次性能测试。但卖方进行性能测试的次数只限于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在第三次性能测试中未能达到性能或保证数值时,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附件十的规定向卖方索赔违约金,只有在上一次性能测试结果表明合同项目已经达到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数值的情况下,违约金规定才不适用。
在收到卖方赔偿的违约金后,买方应签署合同项目验收证书正本一式一份、副本一式一份。无论如何,卖方应确保合同项目达到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数值,违约金的赔偿并不能免除卖方保证期的义务。
10.7.2如果性能测试的失败属于买方的责任,卖方应协助买方再安排一次测试,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方负责。
如果因为买方原因性能和保证数值在第二次测试中仍不能达到要求,合同项目应视为买方接收,测试完成后五天内双方的工地代表共同签署一份验收证书,但卖方应协助买方采取必要措施使合同项目达到性能和保证数值,包括增加的技术服务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10.8如果因为卖方的其它原因导致试车和/或投料试生产和/或性能测试等延期,和/或导致增加额外费用,买方有权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
如果属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次交货提单签发日后_____月内仍然没有进行性能测试,合同项目视为买方已经验收,但卖方仍应承担在本合同附件四规定的技术服务范围和金额内协助买方开动和运转合同项目的责任。
10.9合同项目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项目的保证责任。
第十一章保证与担保
11.1卖方保证本合同项目能安全、稳定运行并能够生产出符合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合格合同产品。
11.2卖方保证自己是该许可专有技术和/或专利的合法的所有人和/或拥有者,而且保证自己有权许可该项技术给买方。
买方在许可地域内被第三方指控对上述专有技术和/或专利和/或其它知识产权构成非法利用或侵权,买方应通知卖方,卖方应在买方协助下,以买方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赔偿买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费用和损害等经济损失。
11.3卖方保证其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或专利符合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先进性、工业化和可开发性。
11.4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工艺是先进的,质量是优良的,设计无任何缺陷,原材料和工艺均能稳定运行和满足本合同的目的,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的使用和/或合同产品在许可地域的生产与销售不会引起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如果买方因使用合同设备和/或生产与销售合同产品在许可地域内遭到第三方的非法利用或侵犯其专有技术和/或专利和/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买方应通知卖方,卖方应在买方协助下,以买方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并赔偿买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费用和损害等经济损失。
11.5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文件完整、清晰、准确,并能满足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
11.6卖方保证按期派遣熟练的技术人员向买方提供专业的、正确的和足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11.7合同项目的保证期为合同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的_______个月。合同项目的担保具体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属于卖方责任的缺陷,卖方接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予以修理以替换该缺陷设备。修理的或替换的设备保证期应从买方验收后重新起算。保证期内,如合同项目因卖方原因必须停止运行,该保证期应相应延长。保证期满时,买方应签署合同设备保证期满证书正本、副本各一份。
第十二章改进与回授
12.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卖方对所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有所改进,卖方应许可买方使用这种改进。如有必要,卖方还应提供技术支持以使该技术改进能顺利投入本合同项目的使用。技术支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所规定的条件负担。
12.2买方有权在合同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对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予以改进,买方应将其所进行的改进通知卖方并回授给卖方,但买方所作的任何技术改进属于买方独占。
12.3任何一方有义务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改进保密,并承诺不将此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章保密
13.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年内,任何一方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专有技术和相关的技术文件,对参与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方除外,但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13.2任何一方应对其和/或其技术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或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13.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技术资料:
A.现在或随后已进入公共领域的;
B.可以证明在公开该技术秘密时,该技术秘密已被任何一方所拥有,而且并非直接或间接地从对方得到;
C.从第三方已合法获得的并不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
第十四章索赔
14.1如果卖方在设计、生产、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和保证期等过程中,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采取下列补救措施向卖方提出索赔:
14.1.1卖方负担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之处,如果卖方不能派遣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该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之处,费用由卖方负担。
14.1.2卖方负担费用重新替换缺陷的合同设备或错误的技术文件或补充缺漏的合同设备或技术文件,卖方保证替换品的质量并重新计算保证期。上述替换品或补充品由卖方自担费用和风险运送到工作现场,紧急需要的设备应空运到工作现场。
14.1.3根据劣质程度、损害范围和卖方实际遭受损失的数额,降低合同设备的价格。
14.1.4赔偿因卖方过错而造成的其它损失和损害。
14.2在保证期满后30日内,买方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通知仍然有效。
14.3如果卖方在接到买方的索赔通知后14日内未予以答复,该索赔被视为卖方已经接受。
第十五章解除合同
15.1对于卖方的下列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后提前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但并不损害买方可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权利:
A.在规定的交付合同设备和/或技术文件时间之后________天内仍未交付;
B.未能使合同项目达到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性能和保证数值的最低水平;
C.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但微小的缺陷除外,在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__________天内仍未弥补其过失。
15.2如果一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另一方可随时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并不损害或影响任何其它可能的补救措施。
15.3如果买方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的,买方可依据适当的条件从别处取得与卖方未交付和/或未履行相类似的设备、技术文件和/或技术服务,卖方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无论如何,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第十六章不可抗力
16.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6.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结束或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6.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条件相应延伸,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七章税费
17.1中政府依据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对买方课征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税费,均由买方支付。
17.2中政府根据其中税法和与卖方家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卖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卖方支付。
买方依据中税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中相关的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买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卖方。
17.3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八章仲裁
18.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9.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9.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9.3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二份。
19.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正文有冲突之处,正文内容优先。
19.5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增减和变更,须经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做成和签字。
19.6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条款的解释适用于《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90年版)和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
19.7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9.8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卖方供应范围内的合同设备清单
附件二: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范围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表(略)
附件三:合同设备、合同项目和合同产品的规格、性能、保证数值(略)
附件四:技术服务范围和卖方技术人员的待遇条件
附件五:技术培训范围和买方技术人员的待遇条件
附件六: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表(略)
附件七:合同设备各分项的价格表(略)
附件八:设计联络的安排和设计包装的交付(略)附件九:设计标准和规则(略)
附件十: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和验收的安排(略)
附件十一:卖方开立的关于预付款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附件十二:买方开立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篇5:中外补偿贸易合同对外贸易用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和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银行。
篇6:进口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格式合同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兹经卖买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条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
2.规格:________
3.数量:________
4.单价:________
5.总价:______U.S.D.(大写:________)
6.包装:________
7.装运期:________收到信用证后____天
8.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从____经____至____。
9.保险:________
10.付款条件:________
(1)买方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议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装运期后,____天在____到期。
(2)买方须于签约后即付定金______%。
11.装船标记及交货条件:货运标记由卖方指定。
12.注意:开立信用证时请注明合同编号号码。
13.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买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篇7:出口贸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篇8:进口货物贸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报关、报验及提货所需的全套资料,以便乙方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2.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的流向、数量;
3.甲方负责及时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费及实报实销的费用;
4.如甲方需要乙方代办国内铁路或水路运输,需传真确认到货地点、收货人、件数等;
5.甲方及时审核乙方开立的费用发票,在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人,代甲方办理报关、报检和接卸仓储工作;
2.乙方接到甲方的有关单据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船名从速办理报关、报检及发运、仓储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响货物通关、装运等工作,乙方承担相应的压箱费、堆存费、滞港费等相关费用;
3.在货物接卸期间,对第三方原因产生的溢短残损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4.乙方负责在海关结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海关核退的进口付汇报关单及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邮寄给甲方,若有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费用标准
1.40英尺标准集装箱
1)如应甲方要求,乙方只负责接货到港区提货为止,乙方负责掏箱、装车。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费:1100元/40尺。
2)甲方指定仓库交货:
港口至天津地区:包干费元/40尺。港口至塘沽地区:包干费元/40尺。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费用实报实销。
2.散货
港区提货:
1)舱底交货:一次性包干费元/吨+舱底交货费。
2)船边交货:一次性包干费元/吨。运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费:
1)港口至天津地区:元/吨。
2)港口至塘沽地区:元/吨。铁路运费、铁路装车费根据乙方提供的铁路货运单据实报实销。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3.仓储费用:每天元/空干吨,入库费元/空干吨,出库费元/空干吨,由提货方承担。出库时乙方凭甲方出库单并向甲方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货。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入库货物,严格做到按集装箱号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雨,严禁不盖篷布存放。仓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将费用明细表及发票邮寄于甲方,甲方接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
四、其它条款
1.乙方提供费用发生的票据抬头均按“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传真乙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更改的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简单的进出口贸易合同
本合同由ABC公司,主营业所在中国_(以下称甲方),与XYZ公司,主营业所在美国_(以下称乙方)于19_年X月X日在中国_签署
兹证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钢丝绳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
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的产钢丝绳,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
鉴于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钢丝绳,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物此立约:
1.购买协议
甲方同意从乙方按一下列条款购买下述商品:
1. 1商品、规格及其生产能力:
商品:
规格:
生产能力:
1.2 数量:2台。
1.3 价格:
港FOB价:
单价: 总价:
1.4 支付:
机器设备价款以甲方的产品--钢丝绳偿还,全部价款在边疆三年内平均三次付清,自_日开始支付。
1.5 装运:
装运期: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1.6 保险:
由甲方保险。
1.7 检验:
1.8 保证:
乙方保证其机器设备从未用这,性能先进,质量好,并保证该机器能生产_规格钢丝绳,产量每小时_米。
2. 销售协议
甲方以钢丝黾偿还购买乙方机器设备的价款。
2.1 商品及规格:
商品:钢丝绳。
规格:
2.2 数量:
铡丝绳每年_米。
2.3 价格:
钢丝绳的价格按交货时国际市场CIF价确定
2.4 装运:
每年两次装运,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货价为_。
装运港:
目的港:
法语运唛头:
2. 5包装:
木卷轴装。
2.6支付:
凭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允许转船。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证要与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乙对迟装负责;而且,甲方有机就其中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修改信用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7保验:
甲方保险,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
2.8 检验:
甲方出具的品技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若货到后乙方发现质量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45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有争义的问题。
3.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对未交或迟交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不负责任。
4. 仲裁
有关或执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有关争议案则提交_仲裁。仲裁决定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6. 正本条款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
7. 有效期
甲方: 乙方:
篇10: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买方:
地址: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麦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麦头:
麦 NA
第九条 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转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售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 %,计 。中国银行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 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 %,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验证说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月 日用 文签署。原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 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 卖方:
时间: 时间:
篇11:补偿贸易设备进口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卖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
2、数量:
3、价格:
4、支付条件:
5、包装:
6、_____:
7、交货:
(1)交货时间
(2)目的港
8、单证:
9、检验:
10、技术规格说明: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般条款
1、财产权转移
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a)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b)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
5、合同的取消
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b)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
7、_____
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庭并按其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地点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卖方:买方:
(签字)(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2: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购进货物: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
第二条货物数量:
第三条货物单价:。
第四条买卖货物总值:
第五条货物装运期限:
第六条货物装运口岸:。
第七条目的口岸:
第八条货物保险:由甲方按fa票金额投保。
第九条付款条件:乙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第十条单据:甲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fa票,装箱单/重量单。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①载运船只由甲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②甲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乙方。第十二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乙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乙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甲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甲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乙方。
第十三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的,甲方不负责任。但甲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以挂号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文件。第十四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约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五条备注:。甲方(盖章):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年月日年月日
篇13: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contract no: date: signed at :
电 话:
tel:
传 真:
fax:
电 报:
cable:
电 传:
telex:
电 话:
tel:
传 真:
fax:
电 报:
cable:
电 传:
telex:
经买双方 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the undersigned sellers and buyers have confirmed this contract in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
1 .
货号
art no. 名称及规格
descriptions 单位
unit 数量
quantity 单价
unit price 金额
amount
合计:
totally :
总值(大写):
total value:(in words)
允许溢短 % 。 % more or less in quantity and value allowed.
2 .成交价格术语:
terms:
□ fob □ cfr □ cif □ ddu □
3 .出产国与制造商:
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s :
4 .包装:
packing:
5 .装运唛 头:
shipping marks:
6 .装运港:
delivery port :
7 .目地港:
destination:
8 .转运: □ 允许 □ 不允许; 分批装运: □ 允许 □ 不允许
transhipments : □ allowed □ not allowed
partial shipments:□allowed □ not allowed
9 .装运期:
shipment date:
10 .保险:由 按发票金额 110% ,投保 险,另加保 险。
insurance : to be covered by the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coveringadditional
11 .付款条件:
terms of payment:
□ 买方通过 银行在 年 月 日前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期信用证。
the buyers shall open a letter of credit at sight through bank in favour ofthe sellers prior to .
□ 付款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 天付款跟单汇票,付款时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to the buyers at sight by the sellers.
□ 承兑交单:买方应对卖方开具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后天承兑跟单汇票,承兑时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p)
the buyers shall duly make the payment against documentary draft made outto the buyers at sight by the sellers.
□ 货到付款 : 买方在收到货物后 天内将全部货款支付卖方 ( 不适用于 fob 、 cfr 、 cif 术语 ) 。
cash on delivery (cod)
the buyers shall pay to the sellers total amount within days after thereceipt of the goods .( this clause is not applied to the terms offob,cfr,cif).
□
12 .单据:卖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银行议付 / 托收。
documents : the sellers shall present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required tothe banks for negotiation/collection.
运单
shipping bills :
海运 : 全套空白抬头 / 指示抬头、空白背书 / 指示背书注明运费已付 / 到付的已装船清洁海运 / 联运正本提单,通知在目的港 公司
in case by sea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 /combined transportation bills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blank endorsed /endorsed in favour of or made out to order of ,marked “freight prepaid /collected ” notifying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
陆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 / 到付的装车的记名清洁运单,通知在目的地 公司。
in case by land transportation: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landtransportation bills made out to marked “freight prepaid / collected ” notifyingat the destination.
□ 空运:全套注明运费已付 / 到付的记名空运单,通知在目的地 公司。
in case by air :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awb made out to marked “freightprepaid/collected”notifying at
the destination .
□ :
② 标有合同编号 信用证号及装运唛 头的商业发票一式 份。
singed commercial invoice in copied indicating contract no, l/c no. andshipping marks.
③ 由 出具的装箱单或重量单一式 份。
packing list / weight memo in copies issued by .
④ 由 出具的质量证明书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quality in copies issued by .
⑤ 由 出具的数量证明书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in copies issued by .
⑥ 保险单正本一式 份。
insurance policy / certificate in copies .
⑦ 签发的产地证一式 份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 copies issued by .
⑧ 装运通知:
shipping advice:
另外,卖方应在交运后 小时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买方第 项单据副本一套。
in addition , the sellers shall, within hours after shipment effected ,send each copy of the above—mentioned documents no. directly to the buyers bycourier service.
篇14: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 ”,“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________。
5.交货期_________。
6.装货港_________。
7.目的港_________。
8.保险
在FOB和CFR条款下,保险由买方在装船后负责办理。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7天内,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7)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8)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喀土穆和北京办公室。
11.装运(在FOB条款下)
(1)卖方将用传真通知买方如条款12(1)的事项以便买方定船。
(2)定船由买方或其代理办理。
(3)买方或其代理将在预计船只到达装船港10天前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转运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卖方一定要与买方保持密切联系。当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达时间不得不提前或推迟,买方及其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买方的船只在其通知的到达日后30天之内不能到达装运港口。买方将从第31天起承担仓储和保险费用。
(4)如果在买方的船只准时到达装运港后卖方没有将要运的货物准备好,那么卖方将对空仓费和滞期费负责。
(5)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后,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
12.装船通知
(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5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9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高,3米宽,卖方需要在装运前50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
a.在条款9中的L/C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
b.在FOB条件下,由买方安排定船。
c.为了使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时能安排好其国内运输,如果重量和尺寸超过此条款(1)中的规定时,买方将要求采取措施以适合买方进行内陆运输。
d.如果卖方没有履行上述规定,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2)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险品,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由于卖方没及时通知造成买方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和清单事宜,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13.技术文件_________。
14.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其产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进的技术制造、全新且没有使用过,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性能和规格要求,与技术手册相一致。质保期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算18个月,或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的验收合格证明有效后算12个月。
15.检验
(1)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10(4)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制造方试运行的结果和细节必须作为质量证明的附件出现。
(2)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_________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责任是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买方将在商品现场检验之后30天以内有权拒收商品或向卖方索赔。
(3)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14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由商检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和卖方索赔。
16.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除非保险公司或船主负有责任,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如商检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对于质量,卖方将保证: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18个月内,如果由于该设备由内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买方将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检验证明将作为索赔的基础。卖方对于买方的索赔,有责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商品或根据损坏的程度降价,如果有必要,将由卖方承担费用买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卖方在收到前述索赔一个月内不能回答买方,索赔将被认为已被卖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对于在生产过程或装船或转船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船期或不能交货,卖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卖方将迅速通知买方上述发生的一切,并在从那以后的14日之内空邮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如果事故持续超过10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18.迟交货和罚款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在卖方同意付罚金(经付款行从货款中扣除)的条件下同意延迟交货,罚款总数不超过交货全部金额的10%,每延迟交货1天罚货款的1%。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期10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卖方仍要不推迟地交纳前述罚款。
19.仲裁
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争端及其执行将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案例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公布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将在北京进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既不能诉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机构要求修改决定,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从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务
卖方要提供补口材料和售后服务。
22.特殊条款
兹证明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5:最新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
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
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
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
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
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买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立
篇16:最新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为实现货物的有序发运、统筹管理,并在本项目工程项下顺利完成货物的出口核销与退税,确保本项目工程按期完工,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缔约方各自的真实意愿,达成以下契约内容(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总则
甲方和乙方作为货物的购销双方,甲方承担所有买方应负的职责与义务。乙方作为货物卖方,就货物性能、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甲方承担所有货物买方应负的职责,包括:
2.1 负责办理出口装运港的接货、仓储、报关、报检、装船、海运保险、运输、办理原产地证等出口事宜。
2.2 承担货物质量、数量、技术规格、使用性能、安装、仓储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责任。
2.3 按照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下发的集港通知,组织乙方按时集港。
2.4 负责货物在出厂、发运港口、到货港目的地等对货物质量、数量、规格、用途及包装等方面的验收。
2.5 如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或相关责任方索赔。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3.1 负责交付满足本合同要求的货物。
3.2 负责向甲方提交备货通知。
3.3 负责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进行货物的备货、包装、并自费将货物发运到第4.6款规定的交货地点。除第5条规定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未能及时发运,甲方为此所受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向甲方提交第4.9 款规定的单据。
3.5 本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货清单、箱单发票、唛头等,其格式由甲方提供。
四、货物描述及发货要求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4.1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含税单价(人民币)及含税总价(人民币):
商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含税单价(人民币):
含税总价(人民币):
4.2 包装及限重:
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本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中缺失、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可能发生的野蛮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缺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应按照本合同适用的相关国家检验机构的规定进行熏蒸处理,出具熏蒸证书并在木制包装上加盖ippc标识。
如包装不符合要求,由乙方在装运前对货物再次进行包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集装箱货物的装载不应超过甲方要求的各类集装箱载货限重及所装货物的尺寸限制,乙方应保证集装箱货物适航且满足途中装卸、搬运要求。
4.3 装运码头: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在装船前7日内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填写):
1)收货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2)合同号:
发货标记:生产厂家名称(中英文),设备型号
目的港: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用kg表示)
尺寸(以长×宽×高用cm表示):
4.4 装船口岸:
4.5 交货时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货;如果甲方要求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数量、规格、集港日期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运输服务商及代理商通知为准。
4.6 交货地点:
4.7 保险: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以上国内运输乙方应向保险公司以甲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货物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
4.8 支付: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就每笔货物价款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提前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前述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进度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物价款:
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
2)中间付款:货物离开国内港口,且甲方收到并认可本合同第4.9条规定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其他单据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
3)尾款:合同总金额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货物质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如乙方届时向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中所述付款金额与上述1)至 2)项中规定的付款比例不一致,甲方按乙方付款通知中所述实际付款金额为准向乙方进行支付。
4.9 单据:
下述单据由乙方向甲方提交:
1) 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数量、单位、金额应与货物报关单内容保持一致乙方应在货物离港后25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提交甲方)。
2) 由发货人签发的正本无木质包装声明或相关资质机构签发的正本木质包装熏蒸证明。
3)如为法检货物出具商检换证凭条/换证凭单。
4)货物发运到指定港口时应提交一式三份《集港货物交接单》。
4.10 材质、验收标准:(针对不同货物的情况分别填写)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原厂生产加工,如非原厂加工,甲方均有权拒绝接收,由此而造成的所有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进行货物生产加工时,甲方或其指定代表有权随时到厂抽查产品生产加工的质量情况。
3)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在交货地点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产品清单对乙方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数量、质量、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货物的中英文说明书、准用证、合格证、工厂检验和试验报告、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和需商检货物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或其指定代表与乙方出具交接凭证。如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发现乙方所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或甲方样品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由于此原因引起的陆运费用、商检报关费用、船期耽误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实际提供货物应符合甲方的规范对货物的要求,并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要求、规格、品牌、材质、是否进口等承诺负全责。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货物与承诺不符或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甲方将对乙方提出问题产品报价10倍的索赔。乙方在货物装箱集港前应与甲方联系确定现场验收时间、地点,经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装箱、发货。
五、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货,乙方不负担责任,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以挂号函方式向甲方分别提供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存在的证明文件。
六、赔偿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
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6.1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货或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___%作为违约金,且乙方仍须在甲方指定的宽限期内及时交货。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能及时交货,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6.2 乙方所发货物如有数量、包装、型号、规格、颜色与合同规定不符或有质量缺陷,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甲方已付款,乙方应将货款退还甲方。
6.3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地点及质量标准,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关责任及损失。
6.4 如因出口货物发生夹带和瞒报导致甲方受到任何处罚或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由过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特别声明: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实际使用方和管理方,已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及价格、交货条件等全部接受并确认,甲方对其自行的决定及选择负全部责任。乙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如在验收、使用和质量保证期限内发现货物未满足合同要求,则由甲方承担向乙方索赔的职责,以确保甲方不因此受到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法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九、生效期限:
本合同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除外)。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篇17:关于进口贸易的合同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
5.合同价格:fob。
6.包装: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8: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向乙方选定的外商公司代理出口,具体内容以乙方的每次委托为准,乙方必须保证所委托货物的合法性,由于乙方原因提供的数据不符,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条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理:
1、对外签约;
2、对外催证;
3、申领配额、许可证;
4、出口报关、办理商检或换证;
5、托运订舱;
6、办理保险;
7、储运;
8、制单、结汇。
以上条款也以每次的委托为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装船前10天以书面形式将出口货物明细传真给甲方,并最迟于货物装柜前将正确的装箱明细传真给甲方。在收到甲方进舱通知后,乙方应按出口包装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以书面形式发给甲方送达通知。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法定商检的货物,出口商检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提供相应的报检单证协助乙方完成商检工作。出口货物涉及许可证的,乙方须在交货时办妥并向甲方提供许可证。乙方需承担由于资料错误或不全所引起的后果。
2、乙方必须保证委托甲方在海关申报的货物名称数量等数据与实际出口的货物相符,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数据不符而引起的海关查验、查封、罚款、没收等事宜由乙方承担并自行解决,甲方可以协助。对甲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
3、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报关、申领原产地证书以及办理海运保险。
4、甲方在收到乙方出运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租船定舱、缮制出口单证等出运工作。
5、若货代为乙方指定,乙方应负责有关出口退单的跟踪工作,要求各货代能自货物出运后30天内将正确的退单退回甲方,如果改单的则要在45天内退回,以保证甲方的正常退税手续。否则由于退单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退回而造成甲方的经济和法律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自货物出运后20日内开具或督促其它指定的工厂开具符合甲方开票通知要求的货款增值税发票给甲方(无论是否收汇)。如未及时开票或开票不正确等原因引起的退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未完全收汇时,乙方或乙方指定工厂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仅供甲方办理退税申报所用,如不能及时收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支付相应发票货款的责任。
7、因出口退税备案要求,甲方需要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仅供甲方做退税单据之用,除此以外,无任何法律效力。由该合同引起的任何经济纠纷,甲方无任何义务受理和承担责任。
8、若乙方不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则必须承担出口报关金额17%的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核销等各项费用。
9、如乙方要求甲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的,甲方应与外商签订售货合同,甲方可在售货合同中表明其是乙方代理人的身份,但应该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10、如乙方直接对外商签订销售合同或确认书,应在合同或确认书中表明甲方为其代理人,并向甲方提交一份原件;如乙方与外商不签订合同也不要求甲方与外商签订合同,则乙方应要求外商向甲方书面表明其向甲方汇入的款项系支付乙方的货款。
11、如系信用证方式付款,甲方收到外商开来的信用证后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审查信用证并保证信用证条款符合乙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确认接受信用证条款,如对信用证条款有异议,甲方仅出于善意,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并通知乙方改证意见,乙方自行联系客户修改相关信用证条款,在乙方认同信用证条款以后,乙方承担信用证项下收汇的全部风险。
12、甲方对乙方的信息,包括乙方个人信息、乙方客户信息、乙方货源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时甲方不得在没有乙方的委托下,与客户进行联系,从事商业交易。
第四条货款和各项费用的结算
1、代理费
①甲方向乙方收取出口收汇美金金额的1%作为代理手续费。
②或先约定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退税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退税款归乙方;
③或收汇后按适时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折算到换汇比率为每净收汇1美元=_________人民币,将货款扣除费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给乙方,退税款归甲方。如退税率和外汇汇率有变化,则上述换
汇比率将作相应调整。
执行:双方同意按照上边三条中的第①条执行。
2、甲方收到国外货款和乙方开具的符合退税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结汇汇率作为换汇比,将货款先扣除代理费、运费、保险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货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工厂,甲方需在收汇核销后30天内申办退税业务,出口业务发票的退税款在实际退到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与乙方结算清所有费用。
3、如果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下的,甲方收取固定操作费rmb500。00/笔。单笔(按报关单号统计)出口金额在usd7000以上的不单独收操作费(不包括退税率为0%的货物),按照协议执行。
4、对于退税率为0%的货物:
①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全部是0%退税率的;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
②如果一份报关单里的货物即有0%退税率的,又有非0%退税率的;对于其中0%退税率的货物,如果其金额低于usd10000;额外收取每票rmb1000。00操作费。如果其金额高于usd10000,按照实际代理协议执行。
5、若由于货物质量、产品包装等原因发生折减货价等事宜,甲方因此无法全额收到合同金额的货款,乙方需将少收部分作为坏账处理,不再向甲方索取此部分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核销、退税等相关费用和损失。甲方可随时凭费用单据向乙方收取为乙方代垫的各类费用及代理费,乙方同意在收到甲方为乙方代垫费用的单据及代理费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每天按代垫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国内运输费用、港区费用、出口商检费、清关费、产地证费、国外运费、快递费、银行费用、甲方代理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国外收款中先行扣除,甲方无垫付义务。如需甲方垫付各种费用或者货款,经甲方同意,甲方将另外收取垫付费用的利息(按照月息3%收取,垫付时间最长两个月。垫付费用在15天内乙方还清的,按半月利息结算;超过15天的,按照整月计算;以此类推)。如乙方超过两个月仍未还清垫付费用,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另由于国家退税政策变化和外汇汇率变动,结算方式将随之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标准将作相应幅度的上升或下降。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只作代理。乙方对商品质量、包装、交货期、价格等负责,若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包装不良、交货期延误、价实不符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由于国外客户信誉不良造成甲方不能收汇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乙方不能解决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乙方指定的货代公司、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发生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除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售货合同规定外,还必须担保其出口商品不侵犯中国或该批物品销售地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涉及商品商标、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文件备案,乙方对提交甲方的前述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责。
甲方对外商违约不负责任,但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以代表乙方向外商追究违约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垫付,索赔所得归乙方所有。
当外商提出索赔或因国内外纠纷有人主张权利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或主张权利的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乙方收到后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预先支付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乙方承诺负责赔偿甲方因外商或主张权利人的索赔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在紧急情况下,若甲方无法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时,甲方应尽到最大诚实信用义务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但甲方不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第1款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应偿付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售货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第2款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当事方必须在事发一周内通知对方,并在30天内向对方送交有关机构的书面证明,及时协商处理未尽事宜,逾期视作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应另立担保书,作为本协议书附件;必要时,乙方须提供有效的抵押。
2、出口商品金额的统计全部归甲方,由甲方上报,乙方不得重复统计。
3、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续约,将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一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
篇19:化工进出口贸易合同
合同号码:
86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
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篇20:贸易出口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贸易出口合同范本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4)总值
───────────────┼────────┼─────┴─────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卖方有权在3%以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捆500~1000千克 │多装或少装 │金 %按fob值计算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的人,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附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